王美媛[1](2021)在《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研究 ——以沈阳市H校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逐渐加大,作为人才培养的供给侧,职业教育受到了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多项职业教育相关文件的印发标志着职业教育进入深化改革与发展阶段,职业教育驶入了黄金发展期。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加大了对人才质量和数量的需求,中职课程作为一种动态的教育存在其质量的优劣关乎着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的质量,因此加强对职业教育课程的研究对满足产业需要、提升技能型人才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民以食为天”的食品行业,为实现食品的合格生产与安全管理,在生产与制造过程中亦然需要食品类专业技能型人才掌握先进生产技术予以支撑。研究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符合国家对职业教育重视程度加深的大趋势,满足产业发展对中职食品类专业课程设置提出的新要求,有利于优化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的课程设置,提高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助力食品行业的未来发展。本文以沈阳市H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为个案研究对象,采用文本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沈阳市H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课程设置分析的框架,其次介绍了个案学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课程设置现状。然后通过对课程设置的分析发现个案学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着诸多等问题,并对课程设置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和个案学校特点对个案学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陈慧欣[2](2021)在《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的重要方式。2019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职业院校应当持续更新并推进顶岗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表明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是高职教育质量提升的前提。实践教学作为高职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构建可用性更强的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调查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的情况,为科学地构建评价体系与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通过对文献、政策、师生深入访谈三种材料编码来构建高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三级构成要素,再逐步凝练出二级构成要素,最后基于CIPP评价模式形成4个一级构成要素。通过邀请17名专家开展三轮专家咨询与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各构成要素及权重。评价体系共分两个部分,分别是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师评价体系)与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学生评价体系);教师评价体系共包含4个一级构成要素、15个二级构成要素和42个三级构成要素;学生评价体系共包含4个一级构成要素、7个二级构成要素和23个三级构成要素。再根据教师、学生评价体系分别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教师评价卷)与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学生评价卷)。将研究编制的教师评价卷与学生评价卷付于运用,对广东省内的高职学生及实践教学任课教师进行调查,对回收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信效度分析,得到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存在的相关问题,从而根据问题所属的构成要素,为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提出针对性建议;此外,结合评价体系中权重指标较高的构成要素,从而从评价体系的相关主体的角度出发,为高职院校或其他研究者提出评价体系构建的建议,分别有以下四点建议措施:(1)重视对学校在发展定位方面的评价。(2)提高教师培训、经历在评价体系的权重。(3)重视实践教学方法与内容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4)增强对企业影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转化的评价。
刘刚[3](2021)在《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及提升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在国家不断强化“以本为本”并加快建设高水平“一流本科”教育的背景下,培养高质量人才成为迫切需求。教育变革的时代需求使得大学教师教学学术能力研究成为重要议题。该研究不仅是教学学术理论由舶来品进入到中国大学教学实践的理论转换过程,更是在教学学术能力研究的实践化推进中实现大学教师教学育人能力素质提升的探索。本研究遵循“以理论研究而探索概念的本质属性与实践样态”“以质性研究而探索核心能力的框架结构与构成要素”“以质性研究而探索影响因素的现实筛选与归纳分类”“以量化研究而验证核心能力的结构模型与影响因素”“以能力要素与影响因素而提出本土化提升策略”的逻辑思路。首先,在对国内外已有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相对抽象、模糊且相关性高、容易混淆的三组基础性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与多维度区分。并对“教学学术”这一核心概念进行了基于内涵属性之本质特征与基于实践过程之现实样态的挖掘,澄清了教学学术的核心特征:实践性——本质特征、学术性——标志特征、公共性——价值特征;呈现了教学学术的现实形态:教学之前——知识与观念形态、教学之中——经验与个体形态、教学之后——成果与共同体形态;基于内外维度的发现,构建了教学学术概念模型。基于实证的质性研究,发现我国大学教师的教学学术能力具有类型化特征,呈现内在取向上的明显差异:实践取向型教学学术能力、专业取向型教学学术能力、整合取向型教学学术能力。继续探究发现,三种类型教学学术能力的教师在价值、知识、方法和交流等四个维度上具有区分性特征。更进一步对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结构的探索中发现,其结构并非呈现单一的平面性,不同具体能力在整体能力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存在差异,具有不同功能与性质,整体呈现出由内向外的层次性特征。基于此发现,本研究构建了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圈层结构,具体包括价值、观念、知识、方法、人际、技术等六个层次,每一层次由不同的能力要素构成,总共包括十四种能力。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圈层结构具有四个创新性特征:兼顾整体结构的层次与具体而呈现立体性;区分不同能力的功能与地位而深化结构性;强调社会传统的价值与人际而凸显文化性;强调发展变革的技术元素而揭示时代性。基于重要性、普遍性以及典型性等三个原则,本研究对复杂的教学学术能力形成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筛选,形成了两类影响因素系统的解释框架。第一种基于影响的实体性存在而划分为教师个人、教师群体和学校组织三个影响因素系统,第二种基于各因素在教师教学学术能力形成中所发挥作用的性质而提出,分为主体能动性因素系统和条件保障性因素系统。在前期质性研究的基础上,运用问卷调查法对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结构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预调查的探索性因素分析和正式调查的验证性因素分析,所提出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的结构模型得到了进一步验证。同时,对大学教师教学学术能力的影响因素以及目前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对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的结果进行了讨论分析。调查发现,大学教师的教学学术能力水平在性别、学历、地区上没有显着差异,但在教龄、职称和学校平台等因素上存在差异。在具体影响因素方面存在着大学教师热情不高、相关组织机构重视不够、评价管理制度不合理、条件支持不足等问题。基于对大学教师教学学术能力的核心结构以及各种影响因素的探索,本研究从教师的观念体系、知识能力系统、教师教学发展机构、教学科研团队、教育教学管理政策制度以及学校物质技术条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提升的具体策略。整体而言,通过主体自身的发展改变和外部环境的改善支持,能够使大学教师的教学学术能力得到整体提升,进而推进大学的育人使命得以完整和切实的实现。
张炜[4](2021)在《普通高校一流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问题研究 ——以Y大学师范专业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双万计划”背景下,一流专业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人才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师范生是未来教师职业的预备者,影响着国家教育质量的提升。但是,长期以来,有关于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却并未得到重视,并且在文本内容与实施环节中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问题。因此,本研究基于Y大学的七份一流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我国“双万计划”的背景为依托,对Y大学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展开理性思考,探究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相应对策的可能性探索。本研究运用文献法、文本分析法、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展开,在培养方案文本探讨层面,主要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课程设置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在培养方案实施层面,主要从培养方案修订与执行两个方面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七个一流师范专业在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基本都能按照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制订工作,体现了制订的规范化,但是也存在着培养目标高远且缺乏特色、人才定位不清晰的问题,课程方面也存在着学分和学时过高、理论课过多的问题;在执行层面,却出现了与文本的差异性,实际并未按文本规定来执行。由此反映出,虽然七个专业均为一流专业,但是其人才培养质量并未经由规范化的培养方案得到保障。因此,本研究认为: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必须以学生为中心,立足于实际,实现规范化与差异化的统一,建立健全校内内部监督机制,确定质量保障体系,从而进一步提升师范生的培养质量。
汪婷[5](2021)在《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研究:成因、制度与实践》文中认为迈入新世纪,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劳动雇佣制度变化,日本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展开了重大变革,即“专门职业大学”的制度化。日本政府意图通过“专门职业大学”更新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以产教融合的高等教育机构展开高水平实践型职业教育,培养兼具实践力和创造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而确立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进入后工业化时代,日本产业界对劳动力的要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劳动雇佣流动化,企业内教育弱化。与此同时,日本高等教育走向普及化阶段,社会对于更高层次的实践型职业教育需求强烈。但是,除了市场化的专门学校,日本原有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无论内容还是方法均偏重理论,“实践性”能力培养往往依赖企业内教育。企业内教育弱化后,劳动力“实践性”能力培养出现断裂。日本原有的“学校职业教育+企业内教育”培养具备职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劳动力的模式难以延续。经济社会发展、劳动雇佣制度变迁、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日本现有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存在的问题,是突出“实践性”能力培养的专门职业大学制度化的成因。本研究通过对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相关审议会报告、法律法规的解读展开文献研究,分析专门职业大学从构想到实现的过程,以及专门职业大学的制度设计框架,包括专门职业大学的功能定位、设置标准和外部质量保障机制。通过与日本现有高等教育机构的比较分析,归纳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特征,凸显专门职业大学的“实践性”价值取向。专门职业大学制度实际上是试图通过融合大学的学历教育和专门学校的实践型技能教育,创设新的高等教育机构类型,以突出高层次的“实践性”能力培养为逻辑起点,推动原来具有产教融合特点但缺乏有效规制、学校教育体制之外的专门学校向新型高等教育机构转型,提高专门学校的地位,同时促进大学功能分化,构建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本研究通过典型案例东京国际工科专门职业大学展开案例研究,在分析该校教育教学特色的基础上,对设置该校的学校法人日本教育财团展开分析,发现该学校法人同时拥有多所专门学校及关联企业,且与相关产业界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形成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为专门职业大学实现实践型职业教育提供了条件与发展空间。论文认为,日本专门职业大学制度与实践的经验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发展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办学定位,确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突出高层次“实践性”能力培养;第二,建设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完善多元化的考试招生制度、构建实践导向的课程体系、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学位制度、确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健全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第三,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实现产教融合,产教融合是实现具有高层次“实践性”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根本途径。必须坚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产教融合模式引领高素质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道路选择,才能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王桂琳[6](2020)在《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文中研究表明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作为青少年一部分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仅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将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律素质水平直接关系到全民族的法律素质,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同时也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一个重要指标。所以,根据中职学生的自身特点,探寻出有有针对性、实践性和实用性较强的法律教育很有必要。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越来越重视,法律教育投入也越来越多,法律教育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课程设置不合理,缺乏专业的法律教育人才,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课堂教学落后,实践教学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法律教育教学的质量,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法律素养的形成和提高,影响着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的安全稳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本文在分析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现状和借鉴其他国家法律教育的基础上,从学校、教师、学生等多个方面分析了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学校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体系的建设、教师加强自身法律执教能力建设、引导学生加强法律学科的学习等多个建议,并着重在统一思想认识,突出中职教育“政治性、实用性、实践性、职业性”的四个特性;树立将法律教育贯穿整个中等职业教育始终思想;加强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在学生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弱化法学理论教育,重视法条具体规定教育;重视学生找法、用法的能力培养;加强中职学校实践性法律教材编写等具体措施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希望可以通过一定的分析和思考,提出相应的建议,为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更好地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徐刚[7](2020)在《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研究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及其思想渊源,丰富中国法律思想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中国现代法律教育起源于近代中国在移植西方法律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性变革,初步形成于国民政府制定法体系完善后的30年代末期。孙晓楼是中国第一位系统研究近代法律教育,并出版国内第一本法律教育专着《法律教育》的法学家,被吴经熊誉为“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被美国学者康雅信(Alison W.Conner)誉为“出色的法律教育家”。《法律教育》涵盖了法律教育领域里的几乎全部内容,包括法律教育之意义和目的、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之比较、师资队伍与设施保障、入学条件与课程设置、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律实践教学、法律夜校与法律研究院等。因而,有学者认为孙晓楼是民国时期“专门法学教育体系”的建构者,并在“中国法学史上具有开创性地位”。研究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形成背景、理论体系、实践过程、作用发挥、历史价值等方面,对于当今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国法学教育正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如何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如何走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如何创新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廓清跨学科知识体系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影响等。孙晓楼正是在类似的时代更迭、论争不断的历史背景下,建构出全面系统的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其探讨和论证过的内容有:法律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政治责任;在法律国际化过程中如何保持好本国法律教育的民族性、社会性;法律人才应当时刻关注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主张从最开始的提高入学资格入手,到培养环节中以高水平教授、完善的教学设施条件,来共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等。论文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法律社会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系统探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包括法制环境、地域背景、学术氛围以及个人因素。“自主性”特征明显的国民政府法制建设,在建成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具有中国品质的近代法律体系后,更加需要一批既深谙西方法律文明,又从小熏陶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下的本土法学家来深入推进法制建设。他们不但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自主性变革,而且能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变革的自主性。阻碍民国司法独立的掣肘性因素在于法律人才的匮乏,此外,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也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充实进新式司法机构和运转司法。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吸引了大批法科留学生留沪工作和优秀律师执业团体的形成。他们共同成为私立法政院校的优质师资,客观上促进了上海法律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接受过西式法律教育并于20年代崭露头角的第二代法学家,不但能够运用西方法律去改造中国传统法律,将汉语语境下的中国法律推向一个新高度,而且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思想大讨论和多领域的法律实践活动。孙晓楼长时间倾注于东吴法学院教书育人,精心编纂两期法律教育专号,也深受东吴师生法律教育思想的启发和影响,通过自己的精深研究,系统化的法律教育思想得以最终形成。深刻阐释了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任何理论体系必然都有其独有的思想理念作为指引,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自不例外。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源自于对民国大学教育存在的空谈式的理论教育、士大夫式的绅士教育、功利式的个人主义教育、盲从式的洋化教育等问题的关注和改进。关于法律教育的意义,他认为关系到国家法治的前途,并希望办理中国高等教育的人能特别注意到,因不切国情而妨害国家民族性发展的大学教育中的问题;希望办理法律教育的人能将法律教育当作一项事业,杜绝短期功利思想和行为;希望法学界注意到法律教育研究的重要意义,尽心竭力地研究法律教育。关于法律教育的目的,他认为是训练为社会服务为国家谋利益的法律人才。关于什么是法律人才,他认为要具备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针对当时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知识轻实践、对外国理论缺乏甄别、对德育重视不够、对社会科学研究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推行理实并重制、改革课程体系、编写优质教材、改变讲授方式、加强品行培养、增强对理论法学和社会科学的学习研究等具体举措,对于当今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依然具有较多启示意义。重点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孙晓楼从法律国际化进程中的民族化、理实并重制、法律研究方法、法律课程编制等四个方面,对民国法律教育进行了制度设计。在法律国际化进程中,法律教育要立足本民族文化和本国社会实际,为本民族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在比较借鉴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优点的基础上,来改善中国法律教育。理实并重制,既有法律人才培养不适应废除领事裁判权需要和为缓解法律张力而培养具有较高司法智慧、司法技巧的法律人才等历史背景,又有以例案研究等四点关键之举来实现理论学科和实验学科相配合等系统内涵,具有较强的历史进步性。偏于理论的、狭义的、分析的研究方法存在通病,而在社会法学派崛起之后,法律的研究方法出现倾向于实际的、广义的、功用的研究之趋势。在详细考察12所国内外着名大学法律课程的基础上,不但研究得出沿用至今的课程编制五项原则,而且提出应添设法律伦理学、会计学、理论法学等三门课程的观点,切实针对时弊,符合当时历史阶段要求,至今仍具颇多启发意义。深入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孙晓楼从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初始环节的入学门槛把控、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的高水平教授、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支撑保障的设施设备等三个方面对法律人才培养进行质量控制。受美国和东吴法学院“精英化”法律教育的影响,针对不合格学生充斥法律学校的时弊,提出一方面要限制学生人数,来达到以重质不重量的原则去选择人才和方便教师集中培养学生的效果;另一方面以提高入学资格来代替延长学习年限,保证学生在学习法律前应当修完9门基本科目。主张教育部限制学生人数的整顿措施,应当考虑各个学校的历史、已往的成绩、不同学科的强弱程度、学校本身经济情况等因素,避免一刀切。针对位置不稳、四处兼职的教授现状,主张以身许学的专任教授是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通过俸给的提高、位置的保障、课目的限制、时间的限制和生活的改善,来崇养“国士式”教授。法学图书馆、模型法庭、讨论室、法律救助社是保障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设备支撑。着重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孙晓楼在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朝阳学院院长时期的法律实践,既是其法律教育思想的折射与印证,又是其实践智慧的充分展现。以论着的形式阐释比较法研究令人信服的理由,试图说服政府减少对东吴法学院比较法教学的干预,并指出比较法研究之根本目的在于改善中国法。特色鲜明的比较法教学给东吴法学院带来了充足的生源、良好的就业、星光闪耀的律师群体和司法官群体等巨大实际效益。长期在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群体指导下的东吴模型法庭课程,克服了长期理论灌输之弊病,训练了学生法律推理、法律论辩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对东吴法学院法律教学提供了莫大的帮助。担任朝阳学院院长期间,积极推行理实并重制,聘请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学家组成司法组教务委员会,引进模型法庭并适当增加比较法课程,补强了朝阳学生短于法律实践的弱项。孙晓楼是在中国添设法律研究院的最早极力主张者之一,也阐释了法律夜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存在的理由及改进对策。全面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具有深厚的学术价值、深刻的历史价值和深远的当代价值。与同时代主要法学家相比,孙晓楼从推动和实现国家法治的高度出发,以更加宏大的系统性思维站在理论建构者的视角,综合运用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全面建构民国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参加国民政府教育部修订法律学系科目表工作,对在全国范围开设法学基本科目必修课、比较法课程以及遵循其主张的课程编制五大原则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法律教育思想对朱家骅任教育部长时期的宏观法律教育政策产生了不少启发和影响。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时期,始终坚守比较法教学,积极推动模型法庭和图书馆建设。抗战期间担任朝阳学院院长,克服筚路蓝缕的办学困境,竭尽所能地四处聘来阵容齐整的高水平教授队伍,实行严格的学分制度、考试制度和奖惩制度,取得了招收法科研究生的新突破,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治校成果。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进一步明确当今法学教育宗旨和定位,如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构建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如何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如何开展好跨学科教育,如何将法律伦理学有机融入课程体系,如何改进法学研究方法和实践性教学等方面,都具有较多的经验启示和较强的借鉴意义。
马艳霞[8](2020)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历史考察与反思》文中认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历经多次改革,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课程体系。思政课实践教学,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历史的曲折发展并逐渐完善,实践教学也不断在改革中加强和改进。认真梳理总结相关史料,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发展历程进行分段总结,分析实践教学的经验教训,为新时代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提供借鉴。阐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含义、特点、类型、基本要求和理论依据,阐明思政课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关系以及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思政课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是内在联系、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实践教学是思政课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思政课程缺少实践教学环节是不完整的,也不可能收到实效的;但实践教学的时间和内容绝不是越多越好,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不多不少的“度”,既能满足教学要求又可行、效果好,才是最好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有直接和间接之分,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大学生直接性实践活动的组织困难很多,此类实践明显不足,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众多高校和教师把直接性实践与间接性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利用有限的条件千方百计强化间接性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生实践缺乏、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这是值得关注和总结的。直接的课外实践教学和间接的课堂实践教学都是重要和必要的,都具有不可替代性,应该从实际出发,结合进行。参考中共党史、思政史和思政课课程建设史,综合专家学者的观点,将70多年来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发展史分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改革开放至“98方案”实行时期、“05方案”实施以来五个时期。依据大量文献资料,认真梳理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历史发展脉络,阐述各个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背景、内容、特点和不足,简要揭示经验教训。纵观70多年历史,党和国家始终强调理论联系实际,高度重视思政课实践教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总体而言,随着多次高校思政课改革的推进,实践教学也在不断探索中发展。在史论结合,分段历史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现状进行反思,提出并阐释了五条总结反思意见:正确认识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基本前提;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一条基本经验;应该把握好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度”是一条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的有机有效结合是始终不渝追求的目标;与时俱进、不断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一如既往的努力方向。党的十九大之后,特别是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之后,高校思政课建设受到空前重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改革发展也开启了新的征程。只有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与时代发展同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才能不断焕发生机和活力。
惠晓[9](2020)在《实践教学法在中职法律课程的运用研究 ——以某地几所中职学校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些年来,职业教育的地位不断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综合素质高、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的技能型人才不断涌入社会。德育课是中职学校的公共必修课程,而法律课程教学又是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职法律课程是中职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主战场,承担着树立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的重要作用,促使学生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实践教学作为中职法律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对学生产生吸引力和挑战性,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实践教学不断被提及,纳入课程规划。就现状而言,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活动已初具成效,对实践教学法的研究也有所突破,得到部分教师和学生的肯定和支持,但在实践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方面仍缺乏深入研究,导致有时教学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法律教学活动中仍存在“重理论教学、忽实践教学”的现象。因此,积极探索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的运用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职学生一门重要的法律课程,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在该书中讲授,其课程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本文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坚持以树立学生法治信仰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的运用进行研究和探讨。文章开头重点论述了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的概念、意义和原则。接着选取了部分中职教师和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并针对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和分析。以此为基础,本文多角度分析了目前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中面临的诸多困境,如实践教学法体系性不强、实践教学师资力量弱、实践教学法评价体系不科学以及实践课程资源匮乏等。接下来,针对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面临的困境进行了路径探索,提出了开展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的改善对策,具体包括明确教学目标定位、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开展多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法形式等。本文简要列举了8种实践教学法运用形式,如翻转课堂、课堂讨论、模拟法庭和案例教学等等,结合疫情期间注重线上学习的特点,加以分析在教学中是如何具体运用的,以及它的运用会产生怎么样的效果。此外,我们还要不断摸索、创新和总结新的实践教学法运用形式,满足教学现状需求。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的研究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效果不可能立竿见影,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张志博[10](2020)在《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的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为我国建筑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然而,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国建筑业正在朝着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快速转型和发展,目前的中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需求。成果导向教育作为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所采用的核心教育理念,已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实践和认可,并被认为是追求卓越教育的正确方向。借鉴成果导向教育指导我国中职学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改革,对于提升中职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速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首先对研究的背景、意义、现状、思路、方法以及核心概念界定等内容进行了介绍;接着,对成果导向教育的内涵、理论基础、实施原则和实施要点进行了系统阐述;然后,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和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文本分析,对河南省五所中职学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现状进行了调查,总结出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现存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随后,提出成果导向教育下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改革对策,并通过具体实例对成果导向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过程进行讨论和分析;最后,从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两个方面提出了成果导向教育下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改革的实施保障,并对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展望进行了总结。研究表明,充分吸收和借鉴成果导向教育有助于解决目前中职学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成果导向教育对于中职学校专业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本研究希望以点带面,为成果导向教育在中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应用提供些许参考和借鉴,从而推进我国加入《都柏林协议》的进程,早日实现中职教育阶段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的建立。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 |
| (一)政策驱动:政府部门加强对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关注 |
| (二)时代更迭:产业发展对中职食品类专业课程设置提出新要求 |
| (三)内生需求:课程设置研究有助于解决中职食品类专业的教学问题 |
| 二、研究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实践意义 |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 四、研究方法 |
| (一)文献分析法 |
| (二)文本分析法 |
| (三)个案研究法 |
| (四)访谈法 |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 (二)课程设置 |
| (三)食品生物工艺专业 |
| 二、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理论基础 |
| (一)泰勒原理 |
| (二)多元智能理论 |
| (三)工作过程导向课程模式 |
| 第二章 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分析框架 |
| 一、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理念 |
| (一)发展性理念 |
| (二)主体性理念 |
| (三)整合性理念 |
| (四)产教融合理念 |
| 二、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要求 |
| (一)课程设置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
| (二)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 |
| (三)课程设置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 (四)课程设置要符合食品产业发展实际 |
| 三、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政策依据 |
| 第三章 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现状——以沈阳市H校为例 |
| 一、沈阳市H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介绍 |
| 二、沈阳市H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 |
| (一)课时分配比例 |
| (二)课程内容和要求 |
| (三)课程安排 |
| 三、沈阳市H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简要评析 |
| 第四章 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以沈阳市H校为例 |
| 一、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
| (一)课程设置滞后于产业发展现状 |
| (二)课程设置整合性有待提高 |
| (三)课程设置主体性不强 |
| (四)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联系性低 |
| (五)课时分配比例规范性较差 |
| (六)课程设置难以体现书证通融 |
| 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
| (一)缺乏对食品产业现状的调查 |
| (二)过于注重升学率而忽视学生就业 |
| (三)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定位脱节 |
| (四)未对专业方向课和选修课进行区分 |
| (五)产教融合认知偏差 |
| 第五章 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改进策略 |
| 一、加强对当地食品类企业的调研 |
| 二、加强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的联系 |
| 三、根据岗位需求开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 |
| 四、根据职业资格证书设置实训课程 |
| 五、根据政策要求进行课程设置 |
| 结语 |
| 一、研究总结 |
| 二、研究不足 |
| 三、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附录1: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访谈提纲(学生版) |
| 附录2: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访谈提纲(教师版) |
| 附录3:中职食品生物工艺专业课程设置访谈提纲(企业版) |
| 致谢 |
| 摘要 |
| Absrt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和意义 |
| 一、选题缘由 |
| 二、选题的意义 |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一、国内研究动态 |
| 二、国外研究动态 |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一、研究内容与问题 |
| 二、研究方法与思路 |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 一、实践教学质量 |
| 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 |
| 第二节 CIPP评价模式 |
| 一、CIPP评价模式的含义 |
| 二、CIPP评价模式的要素与特征 |
| 三、CIPP评价模式与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契合性 |
| 第三章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构成要素与体系构建 |
| 第一节 评价体系的理论构建 |
| 一、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成要素确立依据 |
| 二、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成要素确立原则 |
| 第二节 评价指标的实践选取 |
| 一、文献研究选取指标 |
| 二、政策研究选取指标 |
| 三、实践研究选取指标 |
| 四、评价指标合并与筛选 |
| 第三节 评价体系构成要素的专家法实施 |
| 一、专家咨询问卷的确定 |
| 二、专家咨询实施过程 |
| 三、第一轮专家咨询结果分析 |
| 四、第二轮专家咨询结果分析 |
| 五、评价体系构成要素的确定及其来源 |
| 第四节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权重确立 |
| 一、构建评价体系层次结构 |
| 二、构成要素的权重计算 |
| 三、构成要素的权重分析 |
| 第四章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验证与分析 |
| 第一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调查分析 |
| 一、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的编制 |
| 二、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的实施 |
| 第二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的信效度分析 |
| 一、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信度分析 |
| 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效度分析 |
| 第三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构成要素分析 |
| 一、实践教学背景评价构成要素分析 |
| 二、实践教学投入评价构成要素分析 |
| 三、实践教学过程评价构成要素分析 |
| 四、实践教学成果评价构成要素分析 |
| 第四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构成要素的反映情况 |
| 一、实践教学背景情况 |
| 二、实践教学投入情况 |
| 三、实践教学过程情况 |
| 四、实践教学成果情况 |
| 第五章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措施 |
| 第一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启示 |
| 一、学校层面问题及对评价体系构建的启示 |
| 二、教师层面问题对评价体系构建的启示 |
| 三、学生层面问题对评价体系构建的启示 |
| 第二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权重反映 |
| 一、学校发展定位在背景评价中的权重高 |
| 二、师资队伍建设在投入评价中的权重高 |
| 三、实践教学方法在过程评价中的权重高 |
| 四、企业认可度在成果评价中的权重高 |
| 第三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建议 |
| 一、重视对学校在发展定位方面的评价 |
| 二、提高教师培训、经历在评价体系的权重 |
| 三、重视实践教学方法与内容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
| 四、增强对企业影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转化的评价 |
| 第四节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局限与展望 |
| 一、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局限 |
| 二、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成要素咨询(第一轮专家咨询) |
| 附录2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成要素咨询(第二轮专家咨询) |
| 附录3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成要素权重咨询(第三轮专家咨询) |
| 附录4 高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教师评价问卷) |
| 附录5 高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问卷(学生评价问卷) |
| 附录6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构成要素访谈提纲 |
| 致谢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学位论文数据集表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问题提出及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4 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
| 1.5 本章小结 |
| 2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 2.1 核心概念 |
| 2.2 理论基础 |
| 2.3 本章小结 |
| 3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结构 |
| 3.1 研究对象及研究过程 |
| 3.2 研究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
| 3.3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的类型化特征及多维比较 |
| 3.4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的层次性结构 |
| 3.5 本章小结 |
| 4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形成的影响因素 |
| 4.1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影响因素的筛选以及分类 |
| 4.2 基于实体分类的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形成的影响因素 |
| 4.3 基于作用性质分类的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形成的影响因素 |
| 4.4 本章小结 |
| 5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结构及影响因素检验 |
| 5.1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结构模型验证 |
| 5.2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 |
| 5.3 本章小结 |
| 6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核心能力的提升策略 |
| 6.1 教师价值观念体系的变革性重构 |
| 6.2 教师知识能力系统的终身性建构 |
| 6.3 教师发展机构作用的实质性发挥 |
| 6.4 教学科研团队组建及持续性合作 |
| 6.5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导向性激励 |
| 6.6 学校物质技术条件的有效性保障 |
| 6.7 本章小结 |
| 7 结论与展望 |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 7.2 问题和局限 |
| 7.3 未来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教师访谈提纲 |
| 附录2 课堂观察及网络课程教学视频分析提纲 |
| 附录3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能力调查问卷(预调研版本) |
| 附录4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能力调查问卷(正式版本) |
| 附录5 大学教师教学学术能力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 作者简历 |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 一、国家政策推动师范专业培养方案的变革 |
| 二、人才培养方案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
| 三、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存在不足 |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实践意义 |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 一、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研究 |
| 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构成要素的研究 |
| 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比较研究 |
| 四、研究述评 |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概念界定及构建原则 |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 一、培养方案 |
| 二、本科教育 |
| 三、师范类专业 |
| 第二节 主要构成要素 |
| 一、培养目标 |
| 二、培养要求 |
| 三、课程设置 |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 一、教师知识理论 |
| 二、教师专业发展理论 |
| 第四节 一流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原则 |
| 一、统一性与差异性并重原则 |
| 二、育人为本原则 |
| 三、实践导向原则 |
| 第二章 一流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现状分析 |
| 第一节 案例概况 |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 一、研究目的与内容 |
| 二、研究对象 |
| 三、研究方法 |
| 第三节 人才培养方案现状的研究结果 |
| 一、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情况 |
| 二、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现状 |
| 第三章 Y大学一流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 第一节 人才培养方案文本存在的问题 |
| 一、人才培养目标存在的问题 |
| 二、人才培养要求存在的问题 |
| 三、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
| 第二节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存在的问题 |
| 一、缺乏学生主体参与 |
| 二、制订机制缺乏科学性 |
| 三、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的实现存在偏差 |
| 四、实践教学执行与方案文本规定不一致 |
| 第三节 一流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改革自上而下的体制导致制订主体缺位 |
| 二、院校相关监管机制不健全 |
| 三、对课程的系统关联性缺乏认识 |
| 四、师范教育存在重学术、轻实践的趋向性 |
| 第四章 Y大学一流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进策略 |
| 第一节 培养方案文本应立足于实际,注重差异化发展 |
| 一、以学生为中心,立足学生发展实际 |
| 二、培养要求具体化,加强与课程之间的关联性 |
| 三、促进专业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的融合性 |
| 第二节 增加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机制的参与主体多元性 |
| 第三节 强化教学实习的实践特性,进行系统规划 |
| 一、完善教学实习的系统性 |
| 二、加强教学实习的监督管理 |
| 三、完善“双导师”制度,加强与学生的互动 |
| 第四节 落实一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保障体系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概念辨析 |
| 1.2.1 高等职业教育 |
| 1.2.2 专门职业大学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 1.4 研究方法 |
| 1.4.1 文献研究法 |
| 1.4.2 案例研究法 |
| 1.4.3 比较研究法 |
| 第2章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制度化成因 |
| 2.1 经济社会发展 |
| 2.1.1 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冲击 |
| 2.1.2 劳动雇佣制度的变迁 |
| 2.2 高等教育发展 |
| 2.2.1 高等教育走向普及化,学生需求多样化 |
| 2.2.2 现有高等教育机构人才培养的桎梏 |
| 第3章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制度设计 |
| 3.1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制度化历程 |
| 3.2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功能定位 |
| 3.3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设置标准 |
| 3.3.1 招生政策 |
| 3.3.2 教育课程 |
| 3.3.3 学位授予 |
| 3.3.4 师资队伍 |
| 3.4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外部质量保障 |
| 3.4.1 认定审查 |
| 3.4.2 评价 |
| 3.4.3 信息公开 |
| 3.4.4 财政补助 |
| 3.5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与现有高等教育机构的比较 |
| 3.5.1 关于功能定位的比较分析 |
| 3.5.2 关于设置标准等的比较分析 |
| 3.5.3 小结 |
| 3.6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价值取向——突出“实践性” |
| 第4章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的案例分析 |
| 4.1 东京国际工科专门职业大学的基本情况 |
| 4.2 东京国际工科专门职业大学教育的“实践取向” |
| 4.2.1 产学合作下的课程开发 |
| 4.2.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设置 |
| 4.2.3 注重探索与实践的教学方法 |
| 4.2.4 突出实务家教师的师资结构 |
| 4.3 东京国际工科专门职业大学的学校法人及分析 |
| 第5章 日本专门职业大学对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
| 5.1 明确办学定位,确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
| 5.2 建设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
| 5.2.1 完善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
| 5.2.2 构建实践导向的课程体系 |
| 5.2.3 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学位制度 |
| 5.2.4 确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 |
| 5.2.5 健全外部质量保障体系 |
| 5.3 坚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道路选择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1.国内研究现状 |
| 2.国外相关法律教育现状 |
| (三)研究价值 |
| 1.学术价值 |
| 2.应用价值 |
| (四)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 1.研究目标 |
| 2.研究内容 |
| 3.研究方法 |
| (五)选题的创新之处 |
| 一、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概述 |
| (一)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概念 |
| (二)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特点 |
| 1.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基础性 |
| 2.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
| 3.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指导性和预防性 |
| (三)法治教育和法律教育联系与区别 |
| (四)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问题的特殊性 |
| 1.教育对象的特殊性 |
| 2.与初中、高中学校法律教育的区别 |
| 3.与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区别 |
| (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意义 |
| 1.有利于我国法治和经济建设 |
| 2.有利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体系 |
| 3.有利于维护校园和谐和稳定 |
| 4.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
| 二、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存在问题及成因 |
| (一)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情况调研 |
| 1.调研的总体情况 |
| 2.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二)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问题的成因 |
| 1.学校对法律教育重视程度不足 |
| 2.法律教师自身存在不足 |
| 3.学生自身认识和学习能力程度不足 |
| 三、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改进建议 |
| (一)学校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体系建设 |
| 1.提高对法律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
| 2.突出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鲜明特性 |
| 3.加强制度和物质保障 |
| 4.优化师资力量,提升课程质量 |
| (二)加强教师法律课程教学能力建设 |
| 1.加强自身法律学习 |
| 2.创新和改进法律教学方式 |
| 3.注重培养学生找法、用法的理念和能力 |
| (三)引导学生加强法律学科学习 |
| 结语 |
| 附录 A: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教育情况访谈提纲 |
| 参考文献 |
| (一)着作类 |
| (二)期刊类 |
| (三)学位论文类 |
| (四)其他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 |
| 第一节 法制环境: 制定法体系的完备和司法改革的推进 |
| 一、制定法体系的完备 |
| 二、司法改革的推进 |
| 三、小结 |
| 第二节 地域背景: 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 |
| 一、近代上海与法学留学生 |
| 二、近代上海与私立法政院校的发展 |
| 三、近代上海与律师职业团体的形成 |
| 第三节 学术氛围: 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与法律教育思想讨论的兴起 |
| 一、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 |
| 二、法律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兴起 |
| 第四节 个人因素: 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与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 一、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 |
| 二、孙晓楼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 第二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 |
| 第一节 对民国大学教育批评及改进意见 |
| 第二节法律教育之意义: “有关于国家法治的前途” |
| 一、中国古代法律教育: 现代法治的缄默之地 |
| 二、乱象丛生的民国法律教育呼唤系统的法律教育研究 |
| 三、办出高水平的法学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由之路 |
| 第三节 法律教育之目的: “为国家培植法律人才” |
| 一、法治意识与法律人才: 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和关键 |
| 二、法律人才之要件: 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 |
| 三、改进和完善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人才培养 |
| 第三章 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 |
| 第一节 改善中国的法律教育: 借他山之石以自立 |
| 一、法律民族化的检讨 |
| 二、大陆英美法律教育之比较借鉴 |
| 第二节 法律教育的一个新制度: “理实并重制” |
| 一、“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
| 二、“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系统内涵 |
| 三、“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进步性 |
| 四、小结 |
| 第三节 法律研究方法之转变趋势 |
| 一、各法学派研究方法的不同 |
| 二、从理论的研究到实际的研究 |
| 三、从狭义的研究到广义的研究 |
| 四、从分析的研究到功用的研究 |
| 第四节 法律课程编制之研究 |
| 一、法律课程编制应遵循之原则 |
| 二、法律学校应添设之三门学课 |
| 三、一份理想的法律课程表的出炉 |
| 第四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 |
| 第一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初始环节: 从把控入学门槛开始 |
| 一、未进法律学校之前应修习之基本科目 |
| 二、限制学生人数、提高入学资格以“培植完善的法律人才” |
| 第二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高水平的专任教授 |
| 一、难以以身许学的教授充斥社会 |
| 二、“崇养国士式的教授以做青年的矜式” |
| 第三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支撑保障: 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 |
| 一、法学图书馆 |
| 二、模型法庭 |
| 三、讨论室 |
| 四、法律救助社 |
| 第五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 |
| 第一节 东吴法学院鲜明的教学特色 |
| 一、比较法教学 |
| 二、常态化开设模型法庭 |
| 第二节 法律夜校人才培养和东吴法学院研究生教育 |
| 一、法律夜校人才培养之改进 |
| 二、法律研究院之添设 |
| 三、开创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先河的东吴法学院 |
| 第六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 |
| 第一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学术价值: 与同时期主要法学家比较 |
| 一、关于法律教育目的的探讨 |
| 二、关于法律人才观的探讨 |
| 三、关于法律课程编制的探讨 |
| 四、关于法律学校教授的探讨 |
| 五、关于法律学校设备的探讨 |
| 六、对待比较法的态度 |
| 第二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价值 |
| 一、继承与革新: 对第一代法学家的法律教育思想 |
| 二、启发与采纳: 对国民政府法律教育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
| 三、执教与执掌: 在“南东吴,北朝阳”的法律教育实践 |
| 第三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及其局限性 |
| 一、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 二、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局限性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 (一)研究目的 |
| (二)研究意义 |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四、国内外研究综述 |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 第一章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概述 |
|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含义、类型和要求 |
|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相关概念 |
|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类型 |
|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要求 |
|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 |
|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理论依据 |
|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
| (二)符合“主体性教育”思想和“知行合一”教育观的要求 |
| (三)“行为主义”学习理论 |
|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历史考察 |
| 一、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949年—1956年) |
| (一)这一时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概述 |
| (二)这一时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特点 |
| (三)这一时期开展实践教学存在的不足 |
|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957年—1966年) |
| (一)这一时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概述 |
| (二)这一时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特点 |
| (三)这一时期开展实践教学存在的不足 |
|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967年—1977年) |
|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受到严重冲击 |
|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受“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 |
|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在曲折中发展 |
| 四、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978年—2004年) |
| (一)1977年—1984年拨乱反正时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
| (二)1985年—1998年改革深化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
| (三)1998年—200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蓬勃发展 |
| 五、“05方案”实施以来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2005—今) |
| (一)2005年至今创新发展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
| (二)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存在的不足 |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历史反思 |
| 一、正确认识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基本前提 |
| 二、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一条基本经验 |
| 三、应该把握好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度”是一条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 |
| 四、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的有机有效结合是始终不渝追求的目标 |
| 五、与时俱进、不断改进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一如既往的努力方向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概述 |
| (一)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概念 |
| 1.实践教学法 |
| 2.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 |
| (二)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的意义 |
| 1.实践教学法是检验教学质量的方法之一 |
| 2.实践教学法能提升学生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
| 3.实践教学法可以有效提升教师教研能力 |
| (三)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的原则 |
| 1.主体性原则 |
| 2.层次性原则 |
| 3.灵活性原则 |
| 二、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的现状调查 |
| (一)中职法律课程教师实践教学法运用的现状 |
| 1.中职法律课程教学方法运用调查 |
| 2.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调查 |
| (二)中职法律课程学生学习效果现状 |
| 1.学生对法律课程的兴趣调查 |
| 2.学生对教师教学方式的评价调查 |
| 三、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面临的困境 |
| (一)实践教学法运用的组织保障不到位 |
| 1.对实践教学法运用重视程度不够 |
| 2.实践教学法运用经费缺乏 |
| 3.法律实践教学基地运用不理想 |
| (二)实践教学法运用的师资力量薄弱 |
| 1.师资队伍弱化 |
| 2.教学观念落后 |
| 3.教学能力不足 |
| (三)实践教学法运用的评价体系不科学 |
| 1.评价主体不全面 |
| 2.评价方式不具体 |
| 3.评价标准不细化 |
| (四)实践教学法运用的课程资源匮乏 |
| 1.实践教学法运用流于形式 |
| 2.实践教学法运用形式单一 |
| 四、中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法运用的完善对策 |
| (一)加强实践教学法运用的组织保障体系 |
| 1.明确实践教学法运用的重要性 |
| 2.增加对实践教学法运用的经费投入 |
| 3.加大法律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
| (二)优化实践教学法运用的师资体系 |
| 1.强化师资建设 |
| 2.转变教学观念 |
| 3.培养专业能力 |
| (三)完善实践教学法运用的评价体系 |
| 1.评价主体多元化 |
| 2.评价方式多样化 |
| 3.评价标准明确化 |
| (四)丰富、创新实践教学法运用的课程体系 |
| 1.科学设置实践教学法运用课程 |
| 2.丰富实践教学法运用形式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问题提出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实践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4.1 研究思路 |
| 1.4.2 研究方法 |
| 1.4.3 研究创新之处 |
| 1.5 核心概念界定 |
| 1.5.1 成果导向教育 |
| 1.5.2 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 |
| 1.5.3 教学改革 |
| 2 成果导向教育综述 |
| 2.1 成果导向教育的理论基础 |
| 2.1.1 人本主义理论 |
| 2.1.2 布鲁姆掌握学习理论 |
| 2.1.3 泰勒原理 |
| 2.1.4 能力本位教育理念 |
| 2.2 成果导向教育的内涵 |
| 2.3 成果导向教育的实施原则 |
| 2.3.1 清楚聚焦 |
| 2.3.2 扩展机会 |
| 2.3.3 提高期待 |
| 2.3.4 反向设计 |
| 2.4 成果导向教育的实施要点 |
| 2.4.1 定义成果 |
| 2.4.2 设计课程 |
| 2.4.3 实施教学 |
| 2.4.4 评量成果 |
| 2.4.5 逐级进阶 |
| 3 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现状调查与分析 |
| 3.1 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现状调查 |
| 3.1.1 调查对象与内容 |
| 3.1.2 调查结果统计 |
| 3.2 成果导向教育视角下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存在问题分析及其原因分析 |
| 3.2.1 存在问题分析 |
| 3.2.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4 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成果导向教学改革策略 |
| 4.1 学习成果目标制定策略 |
| 4.1.1 根据需求确定培养目标 |
| 4.1.2 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要求 |
| 4.1.3 根据毕业要求确定能力指标 |
| 4.2 课程体系优化策略 |
| 4.2.1 构建课程矩阵 |
| 4.2.2 绘制课程地图 |
| 4.3 课程教学实施策略 |
| 4.3.1 师生共同参与策略 |
| 4.3.2 项目化教学策略 |
| 4.3.3 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策略 |
| 4.4 课程学习评价策略 |
| 4.4.1 注重评价方式的多元化 |
| 4.4.2 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
| 4.4.3 注重评价过程的多元化 |
| 5 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成果导向教学改革实践与分析 |
| 5.1 实践背景 |
| 5.2 实践过程 |
| 5.2.1 教育利益相关者需求分析 |
| 5.2.2 专业培养目标制定 |
| 5.2.3 毕业要求和能力指标制定 |
| 5.2.4 课程矩阵设计 |
| 5.2.5 课程地图绘制 |
| 5.2.6 课程教学实施 |
| 5.2.7 课程学习评价 |
| 5.3 对比分析 |
| 5.3.1 专业培养目标对比分析 |
| 5.3.2 课程体系对比分析 |
| 5.3.3 课程教学实施对比分析 |
| 5.3.4 课程学习评价对比分析 |
| 6 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成果导向教学改革实施保障 |
| 6.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 6.1.1 积极鼓励教师深入企业进行工程实践锻炼 |
| 6.1.2 从企业引进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 |
| 6.1.3 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 |
| 6.2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
| 6.2.1 完善建筑工程校内实训基地 |
| 6.2.2 与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合作建设校外实训基地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 五所中职学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 附录 B 中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现状调查问卷 |
| 附录 C 企业关于施工员、质检员、监理员等岗位的核心职责要求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