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磊[1](2019)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恐怖融资与反恐怖融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济全球化一方面为资源的有效配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加速了恐怖主义在全球范围的蔓延。对于恐怖组织来说,资金是他们的生命线、是驱动力;没有资金支持,恐怖主义就将无法运作。国家有必要基于经济基础,切断恐怖组织资金流,阻断恐怖资金转移通道,以限制恐怖组织规模的扩大,并削弱其影响。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立场,结合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恐怖融资从需求侧、供给侧以及流通转移渠道三个方面进行理论分析,并通过比较分析国际组织和部分发达国家反恐怖融资体系和具体做法,进而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一方面完善了恐怖融资理论研究体系,丰富了反恐怖融资理论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从实践角度对国际反恐怖融资机制及我国反恐怖融资进行分析,对于我国完善反恐怖融资战略和机制,打击恐怖主义,从而维护我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恐怖主义不仅在全球造成人员伤亡和恐慌,也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损失。本文提出对恐怖主义这一政治性极强的课题进行经济学角度的思考。比如,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选择成本收益比最合适的恐怖袭击方式;采用“消费替代”理论分析恐怖袭击目标的变化;采用“社会收入”理论来分析恐怖组织和恐怖袭击长久存在的原因;尝试通过理性选择理论和委托代理模型,分析了恐怖组织的预算约束,即恐怖融资的规模对恐怖组织恐怖袭击行为的影响;还通过委托代理模型分析了恐怖组织领导人、恐怖融资委托人之间的博弈和策略选择,并提出政府可以通过秘密冻结涉恐资产、公开监视恐怖分子亲属以及发展经济等方式来提高对恐怖融资的打击力度。恐怖融资需求侧是恐怖组织的各项支出需要。恐怖组织与现代社会组织一样,需要资金作为其运营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运营一个恐怖组织,可以被看作是在运营一个特殊的公司,其追求的是将培训、意识形态宣传、武器装备等资源投入,通过恐怖组织自身的“生产”,将其转化为恐怖袭击、政治权利、影响政策等“增值产品”,并通过一系列运作程序,将“增值产品”“出售”给社会团体、宗教团体、特定种族团体等特定的“客户”。而维持这个特殊公司不仅需要发动恐怖活动所需的武器装备、交通工具、后勤保障等直接开销,还需要运营人力成本、宣传成本等间接成本。恐怖融资的供给侧是恐怖融资的主要来源,其供给水平决定了恐怖融资的规模,进而决定了恐怖组织的规模和实力。恐怖融资的供给可分为外部资助和自我融资两种类型,而外部资助包括国家资助和非国家资助,自我融资则包括贸易等合法收入和绑架、贩毒等非法收入,此外还有所谓“征税”的资金供给。恐怖融资不同的供给来源方式各有优劣,不同的恐怖组织通常会根据其历史背景、所处环境、组织形态、任务目标等因素,选择适合的一种或多种恐怖融资方式。不同时期的恐怖组织也会侧重于不同的恐怖融资方式,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恐怖融资的流通转移渠道是恐怖融资的供给侧和需求侧,即支出和收入之间进行流通转移和价值转换的通道,主要包括正规的金融系统、非正规的价值转移体系、基于贸易的价值转移途径,以及虚拟货币等新兴转移方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虚拟货币、网络支付、暗网交易等方式,已吸引了恐怖组织的目光,包括“伊斯兰国”在内的国际恐怖组织,也借助比特币、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和方式筹措和转移资金。对联合国、美国、英国、俄罗斯等组织和国家的反恐怖融资体系进行比较分析。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埃格蒙特金融情报组织等国际组织通过各种形式为国际反恐怖融资合作与交流做出了诸多努力。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发达国家根据国际公约,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建立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准则在内的相对完善的反恐怖融资法律体系,建立了多部门协调合作的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的专业性和积极性。“了解你的客户”“风险为本”“一致监管”和“持续性”是国际反恐怖融资工作坚持的普遍原则。虽然国际社会对打击恐怖融资有基本的共识,但是在全球反恐怖融资合作机制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通过猎鹿博弈的分析,证明了在国际社会中就打击恐怖融资进行政府间合作几乎不可能成功。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恐怖袭击威胁不断加大,反恐怖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东伊运”作为对我国影响最大的恐怖主义威胁,通过直接发动恐怖袭击活动、组织培训和转移恐怖分子、在境内募集恐怖活动资金等三个方式对我国安全造成危害。根据分析,我国面临的恐怖袭击风险和洗钱风险都较高,两者叠加后使得我国也面临着中等水平的恐怖融资威胁。我国的恐怖融资供给来源主要包括个人或企业资助、变卖个人财产、经商所得、向信教群众筹措等“合法渠道”以及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收入。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反恐怖融资标准制定,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反恐怖融资中的话语权。通过构建包括刑事立法、行政法规、行业规范和要求在内的多层次、系统化、立体式的反恐怖融资法律体系,建立了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反恐怖融资工作机制,并通过定向金融制裁、涉恐资金冻结等配套制度确保反恐怖融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国反恐怖融资实践中存在社会反恐怖融资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政府机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以及国际合作力度还比较薄弱等问题,但整体上从立法、情报质量、可疑交易监测有效性、资源配置、国际合作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估显示我国反恐怖融资脆弱性处于中低水平。为我国反恐怖融资应从改善社会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反恐怖融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以及扩大反恐怖融资领域的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另外,还要制定我国反恐怖融资战略,从国家战略层面去统筹部署反恐怖融资体制机制设计,进而推动我国反恐怖融资工作迈向新台阶。
王首峰[2](2011)在《高师足球选项课运用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的实验研究》文中认为足球选项课是高校体育教学中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面向多数高师学生开设。选项课教学对非足球专修学生普及足球理论知识,掌握足球技能、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培养完善人格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方面。但是足球教学模式陈旧,教学过程沿袭传统,课程内容的设置单一,评价千篇一律,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经历了不断的教学改革和创新,仍然难以满足新课改的教学目标的需要。教学效果并不理想。面对一些高师院校教学效果不理想的现状,体育工作者有必要有责任改善提高足球选项课的教学工作。如何在有限的条件下,搞好足球教学,首先要改变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教学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教学过程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了教学效率的高低。在下较少的授课时数内和有限的教学条件,先进的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的关键。预提高教学质量,并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探事半功倍,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较大限度的发挥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的潜能,是高师足球教学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笔者试图通过对高师院校足球教学中运用“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进行教学实验研究,来改变传统的教学法,使课堂的信息由“单向传递”变成“多通道传递”,提高足球教学效果。通过教学实验研究发现,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比传统的单纯讲解示范授课方式更有优势:首先更好的进行了信息的传递;其次有利于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价;再次提高教师纠错的效率;最后对改善教学效果有一定的作用。通过本研究的实验结果分析发现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适用于高师院校足球选项课的教学。同时,该实验结果也为其它体育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了实践依据和有益的参考。
朱晓军[3](2011)在《高官的良心》文中研究表明引言2010年3月1日,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杨一民和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健强等被批捕。同年10月5日,前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前裁判委员会主任李东生和前国足领队蔚少辉又被批准逮捕。陆俊、黄俊杰、周伟
曹祖耀[4](2011)在《职业足球场域的行动逻辑》文中提出自1994年正式实行足球职业联赛以来的17年里,中国足球除创下短暂的黄金球市,更多的是有关球员的丑闻不断,假赌黑盛行,而且足球假新闻屡禁不绝;足协的权威饱受质疑,一直难以处理好与俱乐部和媒体的关系;各级行政权力仍染指足球,俱乐部与中国足协的利益纷争持续上演。我们不禁要问,中国职业足球为什么秩序这样混乱?那么,通过在社会学视野下来研究这一秩序状况的成因,无疑能激发我们的社会学想象力,为我们认识中国社会提供极佳的研究平台,同时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利益矛盾以建设良性运行的社会主义新秩序提供智力支持。本研究将职业足球运动领域的混乱状况理解为一种“二元秩序”,意即“权利声称(表述)隐藏着社会不同意”,尽管各行动者发展出另一套实际运作的利益分配机制(即实践,它可能合理、合法,也可能相反)与之并行,但“实践”并不是冲突各方的一致认同,因而对社会整合是不利的。那么,就利益与社会秩序的关系研究而言,布迪厄提出的社会实践理论以其超越二元对立的理论特质被国内学界关注和运用。本研究运用社会实践理论中的博弈思想,在中国语境下对其中的相关概念工具内涵和适用做了调整和修正,并借鉴布迪厄提出的供给-需求分析模型,将职业足球运动置于中国社会空间之中来考察职业足球运动中利益博弈。通过访谈、参与式观察和文献法收集资料,本研究从理论上将职业足球运动建构成一个分析性的场域,并遵循场域的分析思路来探讨职业足球场域秩序的生成和变迁。研究发现,该场域中存在中国足协/足管中心、地方政府、企业(投资商、赞助商和推广商)、俱乐部、媒体和球迷五大类行动者,他们各自所关心的利益不同,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关系、政治资本和关系-政治资本是该场域中行动者在利益博弈中所使用的工具,因而各行动者所表现出来的行动逻辑也不一样:中国足协的权力经济逻辑,地方政府的行政逻辑,企业的经济交换逻辑,俱乐部的生存逻辑,媒体的商业逻辑,球迷的生活逻辑。通过对行动逻辑的考察,我们发现,中国足协/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与俱乐部及其投资人之间存在占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关系,与媒体之间存在基于各自对职业足球之价值与意义的认知不同而产生的利益矛盾关系,以及职业联赛的需求方和作为整体的联赛供给方之间存在由于供需不匹配而产生的利益矛盾关系。正是这些利益矛盾关系、起主要区分作用的政治资本以及各行动者资本容量的多寡共同决定了我国职业足球场域中现有的秩序状态,并掣肘中国职业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通过对职业足球场域的实证分析,本研究认为,职业足球场域中的二元秩序是一种“局部秩序”,它能否转化为稳定而常态的场域秩序需仰赖于三个条件:高层管理者有整饬旧秩序及旧的利益格局的决心和行动;管理者对足球的价值、意义的新认知和建构是否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司法的介入程度和打击力度。它们的共同特点在于都属于行政推动型改革,推进的力度则能进一步凸显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放权以及如何构建新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信心与决心。而本研究对于认识当下中国经验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在于,有必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充分重视利益失衡和利益断裂所引起的社会矛盾,通过建立起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来构建良性运行的新秩序。这一机制被附加了两个预设:价值预设指向特定实践场域利益格局调整的目标和价值,体现了一种规范性认识;工具预设指向利益均衡机制发挥效用的环境和动力,体现了一种工具性认识。
邢凯[5](2009)在《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研究是建筑设计理论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是建筑设计创新研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论文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以创新学、创新思维学、认知心理学和可拓学理论为基础,从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本体论、主体论、客体论、方法论和载体论等几个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与论述。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本体论在创新学和创新思维学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基本理论问题。揭示了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内涵,分析了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反思性、超越性、实践性、相对性和辩证性等特征,详细说明了建筑师创新思维三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准备阶段、构思阶段和完善阶段的思维运作规律。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论从认知科学、广义进化论的角度考察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建立了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软硬结构模型,把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结构分成软结构和硬结构。通过模型的建立,可以更清楚的掌握其构成和运行规律。揭示了建筑师创新思维存在的诸多障碍,来自于主体内部的从众定势、权威定势、传统定势、崇洋定势、经验定势、书本定势等构成了内部障碍,来自于主体外部的教育环境、文化环境、制度环境中的不利因素构成了外部障碍。认清这些障碍的负面作用并努力克服,才能跳出框框、打开思路,创新思维。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论根据可拓学的共轭分析原理,建立了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共轭关系模型,把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态作为客体的“硬部”,而与硬部有关的各种关系作为客体的“软部”。指出硬部与软部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缺一不可,硬部是软部依存的载体,软部为硬部的实现提供了依据。使建筑师在纷繁复杂的客体选择过程中,能够理清各种关系,追寻正确的创新方向。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论研究根据系统论,建立了建筑创新思维方法的双层结构模型,将建筑创新思维方法分为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指出深层结构包括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两种基本形态,表层结构包括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单维思维与多维思维等一系列创新思维方式;深层结构决定并生成表层结构,表层结构反映并反作用于深层结构。这些方式方法的工作原理与应用原则构成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体系;抓住创新思维方法的深层结构,培养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能力,并进一步拓展其表层结构,掌握和发展多种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并在实践当中融会贯通,可以使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为建筑设计带来更多的创新成果。建筑设计创新思维载体论论述了建筑设计创新思维载体的应用规律、创新思维载体的双重功能以及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与建筑设计创新思维载体之间存在着双向的作用。主体驾驭着载体从而顺利完成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活动,载体又以其自身规律规范和制约着主体;掌握这些规律并充分运用可以进一步发挥主体的能力,顺利完成创新思维全过程。总之,本文通过多学科交叉研究,初步构建了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研究的理论体系,在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特征研究、过程研究、主体研究、客体研究、方法研究、载体研究等几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成果。
李玥[6](2014)在《中国足球治理与发展策略研究》文中指出足球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体育项目,也是我国体育改革的突破口。它率先进行职业化改革,从体制和赛制进行变革,并把足球推向市场。中国足球在其职业化的过程中,虽然竞技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其现状却十分令人担忧:制度上,足球产权制度不明晰,中国足协的地位和责任权力利益不清;管理上,缺乏科学的管理思想和方法;球市上,联赛缺乏观赏性;成绩上,国足和俱乐部在国际赛场上的表现大都差强人意。中国足球今天出现的低迷和混乱,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问题,对其治理的研究不能仅停留在足球本身层面上,而应该从深层次的角度来分析研究。中国足球混乱和低迷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体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本文从管理学的角度,应用系统理论对我国足球治理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从根本上寻找我国足球产生问题的根源,并从足球管理层、联赛、俱乐部及经济、教育等方面探讨了解决我国足球治理问题的方法。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研究基础。它首先将中国足球作为一个大系统进行分析,并从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个角度探讨了影响中国足球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提出了评估这些影响因子权重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足球产业的发展现状,并对其发展环境进行了SWOT分析。第二部分内容体现在本文的第三章,主要是研究我国足球管理层治理方法。文章在介绍非政府组织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足协的法律地位,同时对于中国足协的责任、权利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足球管理层体制改革的方案。文章的第三部分在介绍应用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理论的基础上,研究中国足球联赛的治理问题。这部分主要应用管理学的治理理论来研究联赛的管理权、经营权、分配权等问题,明确了足球联赛的属性。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中国足球联赛的体制和机制、机制和赛制的改革框架,并对中国联赛中出现的令广大球迷厌恶的关联比赛、赌球和裁判问题进行治理研究。第四部分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研究俱乐部的治理问题。这一部分主要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来研究足球俱乐部的管理工作,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俱乐部的治理结构问题。在此基础上,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研究主教练的招聘、评估、球员的转会制度、球员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俱乐部的合同管理,并把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先进营销理念和方法应用到俱乐部的营销中去。第五部分主要研究提高球员素质及青少年球员培训等其他足球治理有关的问题。文章最后部分是论文的总结和展望,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一定的综合性总结,并对本文的后续研究做了一些前瞻性的探讨。
曹蕴华[7](2008)在《鲁能泰山足球学校教师360度绩效评估研究》文中指出“没有文化的足球是沙漠足球”,时代在召唤着有文化素质的足球运动员。目前中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文化课教育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尤其是从事足球学校文化课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更是远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2007年鲁能泰山足球学校提出的“科教兴球”战略,对足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鲁能足校教师绩效评估模式存在的诸多问题成为了制约教师队伍更好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构建科学的教师绩效评估体系成为鲁能足校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第一章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目的及主要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当今一种最流行的、比较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360度评估法。重点介绍了360度评估法的发展、理论基础、特点及其发展趋势第三章重点分析了鲁能足球学校目前教师绩效评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例如:评估定位模糊;绩效评估指标不全面;绩效评估的主体不全面:绩效评估的反馈不及时;绩效评估缺乏一定的激励机制;绩效评估中还存在着一定的认知判断失误问题等等。第四章提出了构建鲁能足校教师360度绩效评估体系,重点介绍了构建原则、评价主体、评价指标的设计,介绍了各评价角度及评价指标的权重设计方法。第五章介绍了鲁能足校教师360绩效评估模式的运行,主要介绍了操作流程及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何玉娟[8](2006)在《国家队足球赛事价格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足球赛事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利用经济手段实现公益性的目的,决定了足球赛事的定价问题是转型期公共经济和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特殊问题。目前我国足球赛事定价理论的研究严重滞后,把握足球赛事的价格规律并据此制定合理的门票价格是我国足球市场走向良性循环的关键。足球消费体现了体验经济的特点,观众通过欣赏比赛获得满足,同时支付必要的成本,门票价格成为这一产品的终极体现。门票价格不仅受到赛事本身的因素影响,还受到观众支付意愿和享乐程度的影响。比赛的无形性、消费的一次性等特点决定了一般的定价方法不适于足球赛事。本文从赛事的公共产品属性入手,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的足球赛事管理体制、赛事运作方式、足球市场的发育以及相关部门的利益博弈,来阐述政府介入的必要性,价格调节手段的重要性以及定价问题研究的迫切性。在模型的建立上,提出自己的思路,通过大量的问卷调查,找出门票价格的影响因素并将其量化;运用条件价值法得到观众的支付意愿,建立了基于支付意愿的国家队足球赛事享乐定价模型,进一步设计了相应的决策支持系统;并运用该系统对中伊比赛的门票价格进行预测。最后对我国体育部门竞技赛事的价格管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解决的思路。
廖娟[9](2006)在《“黑哨”问题的社会法探析 ——以中国足坛“黑哨”第一案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社会法是伴随着国家力图通过干预私人经济以解决市场化和工业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应对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社会法作为一种新兴的法学思潮与立法实践,它以其“问题取向”(Problem-oriented)形成了一种“行动取向”(Action-oriented),以突破法律部门间旧有的疆域,并将从不同的传统法律规范(尤其是私法规范)中引申出来的各种原理重新组合而成有机体。体育产业化繁荣和发展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和衰落,在职业体育领域层出不穷的各种犯罪活动就证明了这点。长久以来,各国的体育运动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不得不处理在体育领域中出现的形式各样的贿赂和腐败,在法制薄弱、腐败严重的国家或地区这种现象尤为突出。中国“黑哨”现象所折射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中国体育产业化市场改革后的竞技体育管理问题,更是凸现出多元化的社会利益格局下不同社会规范机制与国家司法体制的协调问题。本文共有六个部分、三个层次,通过实证分析中国“黑哨”问题的成因及其进入司法程序的处理经过,比较了不同法律传统国家和地区的竞技体育管理制度,着重论证了中国转型社会背景下体育产业化发展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国家司法体制之间的存在的制度冲突和制度协调的社会法治理思路。
孙莹[10](2004)在《张吉龙不给自己打分》文中指出 采访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张吉龙的那天对我们来说肯定不能算一个“良辰吉日”,因为第二天他就要启程前往法兰克福去忙活2006年世界杯预选赛抽签的大事,临行前的一天会是多么繁忙可想而知,而我们的采访足足要占去他一个小时的时间。带着歉意与不安,我们询问他行李是否已经收拾好,张吉龙主席平静地告诉我们,他出差前从来不用收拾行李,因为在他办公室的柜子里,永远预备着一个旅行包,包里是一应俱全的各种出差必备用品,只要工作需要,随时说走就走。听到这儿,我暗自思忖,从今以后,还真不好意思再用“四处为家”来大谈记者职业的辛苦了。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第三节 论文有关情况的说明 |
| 第一章 恐怖融资基础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恐怖主义与经济学 |
| 第二节 恐怖融资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 |
| 第三节 经济全球化对恐怖主义及恐怖融资的影响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恐怖融资需求侧的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恐怖袭击的直接成本 |
| 第二节 恐怖组织的运营成本 |
| 第三节 恐怖融资需求侧案例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恐怖融资供给侧的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外部资助 |
| 第二节 自我融资 |
| 第三节 恐怖组织融资方式的多元化趋势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恐怖融资流通渠道的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正规的金融系统 |
| 第二节 非正规价值转移体系 |
| 第三节 基于贸易的价值转移 |
| 第四节 虚拟货币等新兴途径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国际反恐怖融资体系比较分析 |
| 第一节 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反恐怖融资体系 |
| 第二节 美国的反恐怖融资体系 |
| 第三节 英国的反恐怖融资体系 |
| 第四节 俄罗斯的反恐怖融资体系 |
| 第五节 国际反恐怖融资体系的特征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我国反恐怖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
| 第一节 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及恐怖融资情况 |
| 第二节 我国反恐怖融资发展现状 |
| 第三节 我国反恐怖融资中存在的不足与建议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1 前言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概念的界定 |
| 1.4 研究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的意义 |
| 1.4.1 理论价值 |
| 1.4.2 现实意义 |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 2.1 研究对象 |
| 2.2 研究方法 |
| 2.2.1 文献资料法 |
| 2.2.2 实验法 |
| 2.2.3 专家访谈法 |
| 2.2.4 问卷调查法 |
| 2.2.5 数理统计法 |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 3.1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的结构分析 |
| 3.1.1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理论基础 |
| 3.1.2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结构分析 |
| 3.1.3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教学意义 |
| 3.1.4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教学环境 |
| 3.1.5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教学程序 |
| 3.1.6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教学评价 |
| 3.2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在高师院校足球选项课中的实验研究 |
| 3.2.1 实验设计 |
| 3.2.2 实验结果与比较分析 |
| 3.2.3 多通道信息反馈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比对分析 |
| 4 结论与建议 |
| 4.1 结论 |
| 4.2 建议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引言 |
| 第一章中国足球最肮脏的一幕在光天化日下拉开 |
| 第二章“甲B”为突破口 |
| 第三章炮轰足坛 |
| 第四章证据终于撬动足坛的沉寂 |
| 第五章打黑陷入尴尬和被动 |
| 一、关于“无组织无纪律” |
| 二、关于“风马牛不相及” |
| 三、关于总局的态度 |
| 四、关于“某人士”的错位 |
| 第六章阎世铎在“暴风眼”的承诺 |
| 第七章打黑陷入低潮 |
| 第八章黑云压城下的一线曙光 |
| 尾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和问题提出 |
| 第二节 文献回顾和评述 |
| 第二章 研究视角和研究设计 |
| 第一节 研究视角: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概述 |
| 第二节 布迪厄对体育场域的研究 |
| 第三节 对社会实践理论的理解与运用 |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 第三章 新中国足球运动发展历程简述 |
| 第一节 专业队时期的足球运动 |
| 第二节 足球职业化改革 |
| 第四章 作为场域存在的职业足球运动 |
| 第一节 职业足球场域中的利益 |
| 第二节 对职业足球之正当性定义的认知 |
| 第五章 职业足球场域:分析框架与应用策略 |
| 第一节 职业足球场域与权力场域 |
| 第二节 职业足球场域中行动者位置间的客观关系结构 |
| 第三节 职业足球场域中行动者惯习 |
| 第六章 供给中的行动策略和行动逻辑(一) |
| 第一节 中国足协的行动策略和实践逻辑 |
| 第二节 政府的行动策略和实践逻辑 |
| 第三节 企业的行动策略和实践逻辑 |
| 第四节 俱乐部的行动策略和实践逻辑 |
| 第七章 供给中的行动策略和行动逻辑(二) |
| 第一节 媒体实践中的策略运用 |
| 第二节 媒体实践中的商业逻辑 |
| 第八章 需求中的策略运用和行动逻辑 |
| 第一节 球迷实践中的行动策略 |
| 第二节 球迷实践中的生活逻辑 |
| 第九章 职业足球场域秩序的生成与变迁 |
| 第一节 社会学发展史上关于利益与社会秩序的思想 |
| 第二节 利益诉求与职业足球场域秩序的生成和变迁 |
| 第十章 结论与讨论 |
| 第一节 结论:作为场域存在的职业足球运动 |
| 第二节 讨论:本研究对认识当下中国经验的意义 |
| 参考文献 |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的背景 |
| 1.1.2 研究目的 |
| 1.1.3 研究意义 |
| 1.2 相关研究的现状分析及文献综述 |
| 1.2.1 创新 |
| 1.2.2 建筑设计创新 |
| 1.2.3 创新思维 |
| 1.2.4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 |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 1.3.1 课题来源 |
| 1.3.2 研究内容 |
| 1.3.3 研究方法 |
| 第2章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本体论 |
| 2.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概念和特征 |
| 2.1.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概念 |
| 2.1.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特征 |
| 2.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过程 |
| 2.2.1 准备阶段 |
| 2.2.2 构思阶段 |
| 2.2.3 完善阶段 |
| 2.3 本章小结 |
| 第3章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论 |
| 3.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概念与形式 |
| 3.1.1 建筑创新思维主体的概念 |
| 3.1.2 建筑创新思维主体的形式 |
| 3.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结构模型 |
| 3.2.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软硬结构模型 |
| 3.2.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硬结构 |
| 3.2.3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软结构 |
| 3.3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障碍 |
| 3.3.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内部障碍 |
| 3.3.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主体的外部障碍 |
| 3.4 本章小结 |
| 第4章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论 |
| 4.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的概念与模型 |
| 4.1.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的概念 |
| 4.1.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的共轭关系模型 |
| 4.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的硬部 |
| 4.2.1 建筑功能 |
| 4.2.2 建筑形态 |
| 4.2.3 建筑技术 |
| 4.3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客体的软部 |
| 4.3.1 内属关系 |
| 4.3.2 外联关系 |
| 4.4 本章小结 |
| 第5章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论 |
| 5.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的概念和模型 |
| 5.1.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的概念 |
| 5.1.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的双层结构模型 |
| 5.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的深层结构 |
| 5.2.1 逻辑思维 |
| 5.2.2 非逻辑思维 |
| 5.3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方法的表层结构 |
| 5.3.1 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 |
| 5.3.2 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 |
| 5.3.3 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 |
| 5.3.4 单维思维与多维思维 |
| 5.4 本章小结 |
| 第6章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载体论 |
| 6.1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载体的概念与功能 |
| 6.2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载体的形式 |
| 6.2.1 语言文字 |
| 6.2.2 图示 |
| 6.2.3 模型 |
| 6.3 建筑设计创新思维载体的应用 |
| 6.3.1 准备阶段载体的应用 |
| 6.3.2 构思阶段载体的应用 |
| 6.3.3 完善阶段载体的应用 |
| 6.4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 |
| 致谢 |
| 个人简历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足球运动的起源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 |
| 1.3.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1.3.2 选题的直接原因 |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基本思路 |
| 1.4.1 本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 1.4.2 论文的主要观点 |
| 1.4.3 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
| 1.4.4 本文研究技术路线 |
| 第二章 中国足球环境大系统分析 |
| 2.1 中国足球环境大系统结构分析 |
| 2.1.1 大系统理论简介 |
| 2.1.2 中国足球环境系统结构 |
| 2.1.3 中国足球大系统的主体成员 |
| 2.1.4 足球环境系统影响因子分析 |
| 2.2 中国足球产业的发展和现状分析 |
| 2.2.1 足球市场介绍 |
| 2.2.2 国外足球产业分析 |
| 2.2.3 我国足球产业的发展和现状分析 |
| 2.2.4 国内外职业足球产业的开发模式分析 |
| 2.3 中国足球产业环境的 SWOT 分析 |
| 2.3.1 SWOT 分析方法简介 |
| 2.3.2 中国足球产业环境的 SWOT 分析 |
| 第三章 中国足球高层治理研究 |
| 3.1 非政府组织理论 |
| 3.1.1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及其发展历史 |
| 3.1.2 非政府组织的特征及职能优势 |
| 3.1.3 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 |
| 3.1.4 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与影响 |
| 3.2 中国足协的法律地位及其责权利分析 |
| 3.2.1 中国足协的性质 |
| 3.2.2 中国足协的法律地位 |
| 3.2.3 中国足协的责、权、利分析 |
| 3.3 中国足球高层管理体制改革设想 |
| 3.3.1 中国政府的大部委改革方案 |
| 3.3.2 足球发达国家的足协运作模式 |
| 3.3.3 中国足球高层的改革研究 |
| 第四章 中国足球联赛治理与改革研究 |
| 4.1 英超联赛的经营模式及其分析 |
| 4.1.1 英超联赛的产生环境与背景 |
| 4.1.2 英超经营状况 |
| 4.1.3 英超经营模式分析 |
| 4.1.4 英超经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 4.2 中超产生、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
| 4.2.1 中超的产生及发展过程 |
| 4.2.2 中超联赛的产生原因分析 |
| 4.2.3 中超足球联赛子系统分析 |
| 4.2.4 中超当前存在的问题 |
| 4.3 中国足球联赛的属性分析 |
| 4.3.1 公共产品理论简介 |
| 4.3.2 中国足球联赛的属性 |
| 4.3.3 中国足球联赛的产权分析 |
| 4.4 中国足球联赛的改革方向分析 |
| 4.4.1 “G7 革命”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
| 4.4.2 中国足球联赛的权力分配 |
| 4.4.3 中国足球体制结构的改革 |
| 第五章 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治理结构分析 |
| 5.1 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简介 |
| 5.1.1 公司治理的概念 |
| 5.1.2 公司治理的产生原因及一般框架 |
| 5.1.3 公司治理的对象及模式 |
| 5.2 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治理结构的类型 |
| 5.2.1 目前中国足球俱乐部的类型及特点 |
| 5.2.2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组织结构 |
| 5.3 中国足球俱乐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研究 |
| 5.3.1 职业足球俱乐部治理结构的基本理念 |
| 5.3.2 中国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
| 5.4 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分析 |
| 5.4.1 公司的外部治理 |
| 5.4.2 公司的内部治理 |
| 5.4.3 案例分析 |
| 第六章 足球俱乐部的经营与营销管理 |
| 6.1 国外足球俱乐部的经营模式 |
| 6.1.1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历史 |
| 6.1.2 国外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营模式 |
| 6.2 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经营 |
| 6.2.1 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运营环境分析 |
| 6.2.2 中国足球俱乐部的经营现状 |
| 6.2.3 中国足球俱乐部经营模式的改革 |
| 6.3 俱乐部的营销管理 |
| 6.3.1 国内足球俱乐部收益情况分析 |
| 6.3.2 曼联的盈利模式 |
| 6.3.3 俱乐部的营销策略分析 |
| 第七章 俱乐部人力资源管理及其效率评估研究 |
| 7.1 俱乐部的人力资源管理 |
| 7.1.1 基于 AHP 方法的主教练选择模型 |
| 7.1.2 足球运动员转会制度分析 |
| 7.1.3 运动员的薪酬设计与管理 |
| 7.1.4 俱乐部合同管理 |
| 7.2 足球俱乐部的效率评估 |
| 7.2.1 足球俱乐部的效率评估理论 |
| 7.2.2 足球俱乐部效率的评估模型 |
| 7.2.3 用 DEA 模型评价足球俱乐部 |
| 7.3 俱乐部的核心竞争力研究 |
| 7.3.1 核心竞争力及其评价模型 |
| 7.3.2 如何培育俱乐部的核心竞争力 |
| 第八章 球员素质与青少年后备人才的培养 |
| 8.1 教育程度与球员素质的关系 |
| 8.1.1 国内球员的文化素质现状 |
| 8.1.2 英法足球运动员的受教育状况 |
| 8.1.3 职业球员水平同文化素质的关系研究 |
| 8.2 关于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的探讨 |
|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
| 9.1 论文的主要结论 |
| 9.2 后续研究的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目前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文化课教育现状: |
| 1.1.2 鲁能泰山足球学校"科教兴球"战略对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 1.2 研究目的 |
| 1.2.1 认识鲁能足球学校管理中的教师绩效评估的重要性 |
| 1.2.2 发现足校教师绩效评估的误区 |
| 1.2.3 提高足校教师绩效评估的科学性 |
| 1.2.4 构建一套适合足校特点的教师评估体系——360度评估体系 |
| 1.3 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360度绩效评估理论综述 |
| 2.1 绩效评估概论 |
| 2.1.1 绩效评估的定义 |
| 2.1.2 绩效评估的标准及特点 |
| 2.1.3 绩效评估的信度和效度 |
| 2.1.4 绩效评估的反馈 |
| 2.1.5 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 |
| 2.2 360度绩效评估发展概论 |
| 2.2.1 国外360度绩效评估发展概论 |
| 2.2.2 我国360度绩效考评发展概论 |
| 2.2.3 国内外360度绩效评估发展对足校教师绩效评估工作的三点启示: |
| 2.3 360度绩效考评的理论基础 |
| 2.4 360度绩效考评的特点 |
| 2.5 360度评估的可靠性分析 |
| 第三章 鲁能泰山足球学校教师绩效评估的现状 |
| 3.1 鲁能足校教师队伍的现状 |
| 3.2 鲁能足校教师劳动特点 |
| 3.2.1 学校教育教学对象的特点: |
| 3.2.2 足球学校教育方式的特点: |
| 3.2.3 足球学校教师的素质要求的特点: |
| 3.2.4 足球学校教师劳动过程接受多方位监督: |
| 3.3 鲁能足球学校教师绩效评估的现状 |
| 3.3.1 鲁能泰山足球学校目前教师绩效评估体系概要: |
| 3.3.2 对目前评估现状的调查 |
| 3.4 目前鲁能足校教师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分析 |
| 3.4.1 绩效评估指标不全面 |
| 3.4.2 评价指标权重设计不合理 |
| 3.4.3 绩效评估的主体不全面: |
| 3.4.4、绩效评估的反馈不及时: |
| 3.4.5、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
| 第四章 鲁能足校教师360度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 |
| 4.1 鲁能足校教师360度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及重要意义 |
| 4.1.1 构建鲁能足校教师360度绩效评估体系的重要意义 |
| 4.1.2 构建原则 |
| 4.2 鲁能足球学校教师评估指标的设计 |
| 4.2.1 鲁能足校教师岗位职责分析 |
| 4.2.2 建立足校教师岗位胜任力模型 |
| 4.2.3 确立鲁能足校教师可评估指标 |
| 4.2.4 鲁能足校教师评估指标分析 |
| 4.2.5 足校教师评估指标权重的设计 |
| 4.3 足校教师360度评估的评价主体及各评价角度的评价指标 |
| 4.3.1 学校领导评价 |
| 4.3.2 督导小组评价 |
| 4.3.3 学生评价: |
| 4.3.4 同事评价 |
| 4.3.5 自我评价 |
| 4.3.6 学生家长评价 |
| 4.3.7 教练员评价 |
| 4.4 确立评价角度的权重设计 |
| 4.4.1 权重的设计方法: |
| 4.4.2 各评价角度权重的设计结果 |
| 4.5 最终评估结果的计算与验证 |
| 4.5.1 最终评估结果的计算 |
| 4.5.2 验证结果的可信度 |
| 第五章 鲁能泰山足球学校教师360度绩效评估体系的运行 |
| 5.1 有效运行鲁能足校教师360度绩效评估体系的四大原则 |
| 5.1.1 准确评估和预测原则 |
| 5.1.2 全员参与原则 |
| 5.1.3 客观原则 |
| 5.1.4 信息畅通原则 |
| 5.2 鲁能泰山足球学校教师360度评估的操作流程 |
| 5.2.1 准备阶段: |
| 5.2.2 组织实施阶段: |
| 5.2.3 评估结果反馈阶段: |
| 5.3 鲁能足校评估结果的运用 |
| 5.3.1 教师职位的调整与晋升 |
| 5.3.2 教师薪酬方案的设计与调整 |
| 5.3.3 教师的培训与发展 |
| 5.4 制定《鲁能足校教师绩效360度评估实施制度》 |
| 5.5 鲁能足校在360度教师绩效评估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
| 5.5.1 正确地看待360度绩效评估的价值 |
| 5.5.2 高层领导的重视度非常重要 |
| 5.5.3 建立专业评估队伍信任体系 |
| 5.5.4 建立绩效评估投诉制度 |
| 5.5.5 严格考评程序并确保保密性 |
| 结束语 |
| 主要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 1.3 研究的内容、思路和方法 |
| 1.4 研究意义 |
| 1.5 创新点 |
| 第二章 主要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阐释 |
| 2.1 竞技赛事的公共产品属性 |
| 2.2 体育赛事的定价方法 |
| 2.3 国家队足球赛事定价模型建立的理论基础 |
| 第三章 政府对足球赛事定价研究的必要性分析 |
| 3.1 我国现行的足球管理体制 |
| 3.2 相关部门的利益博弈 |
| 3.3 我国足球赛事的运作方式 |
| 3.4 足球赛事定价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
| 第四章 基于支付意愿的享乐定价模型 |
| 4.1 关于门票价格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 4.2 影响因素比例关系确定及评分标准的形成 |
| 4.3 基于评分标准和细则的历史赛事分析 |
| 4.4 基于支付意愿的享乐定价模型 |
| 4.5 定价模型的验证:历史赛事定价合理性分析 |
| 第五章 定价决策支持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 5.1 系统设计原则 |
| 5.2 定价决策支持系统设计 |
| 5.3 定价决策支持系统操作 |
| 5.4 应用实例 |
| 第六章 基于定价模型的竞技赛事管理制度创新 |
| 6.1 我国现行的竞技赛事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 |
| 6.2 基于定价模型的竞技赛事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
| 6.3 竞技赛事管理制度创新的主要目标 |
| 6.4 竞技赛事管理制度创新实现的途径 |
| 结束语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附件 |
| 一、问题的提出:体育成绩产出的外部激励机制 |
| 二、“黑哨”现象:中国黑哨第一案 |
| (一) 内幕人士自揭黑幕 |
| (二) “潜规则”与正式规则的切换 |
| (三) 中国黑哨第一案——正式规则的介入及其困境的追问 |
| 三、“黑哨”问题的社会法分析 |
| (一) 从计划经济时代的“专业足球”到市场经济时代的“职业足球” |
| (二) 体育组织内部集体规范分析 |
| (三) 足球内部集体规范与传统法律资源的协调 |
| (四) 由“足球革命”引发的集体规范转型——社会法建构的意义 |
| 四、“黑哨”现象的国外存在及其法律调控实践 |
| (一) 意、英、法、德等欧洲足球强国足球裁判员管理体制及对策分析 |
| (二) 南美足球强国巴西、阿根廷职业足球比赛裁判员管理体制与对策分析 |
| (三) 小结 |
| 五、我国“黑哨”问题社会法调控机制的建构 |
| (一) 我国职业足球比赛裁判员的管理现状与职业化推进 |
| (二) 市场化改革、权利意识、公众参与——足球公共领域的交涉 |
| (三) 足球监管者的治道变革——足协的权力制约 |
| (四) 社会团体的自治 |
| (五) 联赛产权的社会法建构 |
| 六、结语 |
| 参考文献 |
| 科研成果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