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汉[1](2021)在《西共体轻小武器治理研究(2000-2020)》文中研究表明非传统安全在国际上是比较受关注的一个领域。在非洲这片大陆上,仍旧有相当多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困扰着各国发展,给政府治理,经济发展造成了严峻的挑战。轻小武器泛滥是西非国家普遍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困扰,虽然名为小型武器,但是它一旦得不到严密监管,泛滥成灾,便会造成深远的影响,且更加难以治理。全世界目前正在流通中的非法轻小武器总量约为5.5亿支,其中仅西非各国总数就有超过800万支。本文聚焦于西非地区的轻小武器泛滥问题,着重探讨其成因与影响,西共体和国际社会对于此问题的治理情况,所收到的成果,遇到的困难与不足,并根据分析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本文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着重探讨西非地区轻小武器泛滥的成因和影响。泛滥的成因是复杂的,主要总结为几个方面:连绵不绝的战事;政府管理的混乱(军队腐败、黑市、地下武器作坊等);漫长边境线的管控无力;民族冲突,宗教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政变与选举暴力等等。轻小武器的泛滥给西非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主要影响包括:对平民造成巨大伤害;威胁社会稳定;拖累经济发展;枪支文化的暴力循环等等。第二章着重探讨西共体作为一个次区域政府间国际组织对于轻小武器泛滥的治理机制与行动。西共体组织下的治理机制包括了1998年通过的西非轻小武器宣言以及2006年生效的西非轻小武器公约。除此之外还设立了一些跨区域间的合作机制,包括欧盟-西共体轻小武器治理项目,联合国-西共体轻小武器治理项目,在西非共同体成员国内着重治理轻小武器问题,收到了一些成果。第三章主要是两个个案分析——尼日利亚与利比里亚的轻小武器治理问题,在这两个案例中,具体分析两国轻小武器泛滥的具体成因,西共体所采取的治理行动,收到的成果,以及遇到的困难。第四章主要探究各种治理机制和行动的收获与不足之处,并借鉴世界其他地区的经验,例如东非地区的治理经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李昊东[2](2021)在《二十世纪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的演进》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纽约市的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但这一时期市政府侵犯政府雇员合法权益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应运而生。虽然三十年代的大萧条使工会组织遭受了摧残,但在新政的保护和劳联等左翼政党的指导下,较为完善的工会组织开始建立起来。二战后,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在纽约市新政式自由主义市政改革的时代大背景了,迎来了自身发展的黄金时期,但1968年《泰勒法》对工会权利的严格限制,以及1975年的纽约市财政危机的爆发,使得工会的发展遭遇严重挑战,也对政府雇员工会的机构结构调整和市政府的城市治理调整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本文以市地铁工人工会、警察工人工会等几个较大的工会为主要分析对象,结合当时纽约市的政治经济状况,分析政府雇员工会对纽约市城市治理产生的深远影响。同时,本文还试图尝试经济政治文化的路径,对工会领导层所采取的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进行分析,以探究二战后纽约市的政治经济生态,从而可以加深我们对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的理解。本文分三个方面对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展开论述。首先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主要框架及内容和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其次为正文,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二战前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发展概况;第二章描述五六十年代在新自由主义下市政府的管理机制改革、对雇员工会管理政策的改进,尤其《泰勒法》的出台对工会的影响;第三章以1975年财政危机为历史大背景,阐述了这一时期纽约市政府应对危机的种种措施、对工会的态度变化以及工会自身在应对财政危机的举措;第四章介绍世纪之交纽约市政府和雇员工会的现代化改革,进一步总结了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的影响。最后为结语,整体概述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的演变,并从积极作用和局限性总结了政府雇员工会所起到的历史作用。
丁潇颖[3](2020)在《中国社区农园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高速的城镇化进程造成了严峻的社会、食物和环境问题。作为应对上述问题的策略之一,社区农园在我国诸多城市中大量涌现并快速发展。然而,这些农园的作用却差异显着——部分农园成为了促进居民互动、保障食品安全、改善社区环境的关键媒介;部分农园却因用地权属、规划布局、组织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矛盾与公众质疑。而既有研究缺少针对中国社区农园的整体性分析、理论性指导和综合性策略,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农园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对中国社区农园进行全面探索,深入分析造成社区农园效益差异的成因,提出社区农园发展策略变得十分必要。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GIS空间分析、案例研究、问卷调查、SPSS数据分析等方法,从理论研究、现状分析与策略构建三方面对中国社区农园展开研究。(1)在理论研究方面,梳理了社区农园相关规划设计思想,总结了社区农园实践的发展趋势,并从政策环境、设计模式、参与机制、效益、社会资本和社区农园等层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全面解析。(2)在现状分析方面,探究了中国社区农园的空间分布特征,深入分析了社区农园的现状设计模式和参与机制,并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探析了社区农园的效益与问题,认为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显着而问题多集中在政策法规、规划设计、社会参与、管理制度、运营方式等方面。基于对问题成因的分析,提出应强化对社区农园社会作用的认知,构建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以此指导中国社区农园建设。(3)在策略构建方面,借助社会资本理论,阐明了社区农园能够建立信任、社会网络和规范,促进社会资本培育的社会作用,并进一步筛选得到影响社会资本形成的空间要素和社会要素。之后,基于不同要素对社会资本形成的影响程度,制定了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在设计策略层面上,剖析了典型社区农园案例,构建了分优先级的选址策略和农园尺度下的空间设计策略,并结合实践对设计策略进行验证;在参与机制层面上,提出了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组织模式、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和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等途径和方法,论述了参与机制的有效性,并对社区农园的支持性政策体系进行探讨。本文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两方面,形成对中国社区农园的整体性认知,并基于社会资本理论,对社区农园社会作用进行解析和定位,进一步建立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对于突破社区农园发展障碍,科学指导社区农园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农园正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申亚鹏[4](2020)在《大连市H派出所警务深化改革举措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裴仕彬[5](2019)在《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1804-1970)》文中研究指明辩诉交易,英文“Plea Bargaining”,字面意思就是答辩的讨价还价。美国辩诉交易起源于19世纪初,从出现之初便招致种种质疑,在质疑声中,美国辩诉交易如今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影响力。本文意在对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历史考察、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社会学分析等方法,梳理美国辩诉交易演进过程的三个历史分段中检察官的作用、辩诉交易运行概况、主要交易模式,分析了美国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比较了美国辩诉交易和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异同,针对我国检察裁量权运行中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出从提高检察官适用认罪协商动力的角度完善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除了导论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美国检察官的演变及在辩诉交易兴起中的作用”分成四节。第一节是对美国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从“地理大发现”开始,美国本土的居民便呈现出多民族、多文化交融的特点,其检察制度在不断变革中独具特色,英国普通法绝不是影响美国检察制度的唯一性力量。在美国,对美国检察官起源之争一直没有停过,早期北美殖民地的宗主国包括英、法、荷等国,宗主国的检察制度或多或少影响殖民地检察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因此,在对各种学说进行分析介绍的基础上,结合殖民地时期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美国检察官制度是以英国普通法传统为主体,兼具大陆法系特征的混合体系。在数百年的发展中,美国检察官制度的演变脉络主要是刑事诉讼启动从私诉到公诉、检察官选任从任命到民选,检察体制从单轨制到双轨制。第二节主要对检察官适用辩诉交易的犯罪类型进行了分析。首先考察了19世纪前美国主要的犯罪类型与刑罚,该时期道德和宗教犯罪在刑法体系中占据重要作用,独立战争后刑法加强了对财产的保护,刑罚也出现轻刑化趋势。本文通过对马萨诸塞等地区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酒类案件成为马萨诸塞州最先适用辩诉交易的案件类型。纽约、波士顿等城市的辩诉交易并非从酒类案件开始,而是在盗窃等财产犯罪中最先适用。由于对谋杀罪进行分级,谋杀等重罪案件也逐步可以适用辩诉交易。第三节探讨了立法对法官量刑裁量权进行限制。由于存在对权力的警惕,法官尽管获得了司法审查的权力,但是在1860年以前,最高法院适用司法审查的案例少之又少,法官裁量权一方面受到法典化运动带来的刑事立法成文化和制衡思想广泛传播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司法操作方面受到强制性量刑法令的约束,检察官作为行政部门不太起眼的角色,找到了法官裁量权行使的漏洞而在实践中不断使用辩诉交易。第四节进一步考察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主要模式,美国检察官的定位和职权被认为是代表着正义、法律和秩序,代表人民和政府追诉犯罪。美国检察裁量权吸收了英国总检察长关于撤回起诉的主要内容,该权力不断演变为几乎不受司法审查的排他性权力。提出在内战之前,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可以使用的主要筹码有诉讼费用、过度指控等,检察官把撤回起诉的裁量权运用至辩诉交易程序中,指控交易便成为该时期主要的交易模式,在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检察官针对立法限制检察官不起诉便又在实践中使用中止诉讼的交易模式。第二章“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广泛实践中的作用”共四节。第一节分析了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刑事立法增长而带来案件的增加。19世纪,美国经历了工业革命、移民潮以及西进运动等影响促进美国经济发展的事件,最终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基本完成了工业化,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危机和社会动乱频繁发生,政治日益腐败和低效,为了扭转这种不利经济发展的弊病,美国掀起了一股扩张刑事制定法的浪潮,大量带有刑事制裁的经济管制立法、社会立法、道德立法出现,检察官的指控职能不断扩大。第二节着重考察了联邦检察官职权的扩大和司法部的创立对检察官职权的影响。内战后行政权,尤其是以联邦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权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联邦政府不断介入经济社会事务。联邦检察官的职权、人数及薪水均在增加,联邦检察官的地位也随之提升,尤其是联邦司法部的创设,司法部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司法部获得了官员账目、法官薪水分配、人事推荐权等监督法官的行政性权力。第三节介绍了进步主义运动对刑事司法运行的影响。社会有识之士为了揭露和治理社会经济等领域的问题,引发了一场进步主义运动。该运动对美国当时的政治、法律领域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首先,该时期政治哲学发生了从立国时遵循的自然法原则向实用主义的转向。刑事司法领域也深受法学实用主义的影响,关于刑罚目的的讨论导致不定期制度、缓刑制度、假释制度和少年司法的确立和发展。同时,刑事司法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正当程序的勃兴、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使得庭审日益复杂化,控辩双方从经济的角度也必然倾向于选择辩诉交易。大陪审团固有的制度缺陷也导致其本身指控职能不断被削弱,为检察官行使裁量权进一步提供制度空间。第四节分析了内战后辩诉交易的变化和发展。由于美国政治的双轨制,本文分别考察了联邦和各州的辩诉交易的情况,辩诉交易案件主要发生在各州,各州辩诉交易的情况存在不平衡的情况。本文还选取了谋杀和酒类案件为例分析该阶段辩诉交易的特点,初步显示出政治因素的影响。辩诉交易的发展离不开法官,州法院对辩诉交易存在认同和质疑两种不同的意见,而联邦法院基本对辩诉交易持沉默态度。检察官利用新出现的缓刑、不定期刑和假释作为适用辩诉交易的工具。在具体的运行上,检察官的量刑权在扩大,检察官也利用犯罪形态和前科作为交易的手段与辩护律师谈判,辩诉交易对被告人的罚金刑影响更大,本文还分析了公众舆论对检察官是否选择辩诉交易的影响。第三章“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得到合宪性认可中的作用”一共分为三节。第一节着重考察了对辩诉交易中检察官作用的理论探讨及反思,犯罪浪潮、司法丑闻的爆发以及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运用,由民间组织实施的犯罪调查通过案件分析和数据统计逐渐发现了隐藏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的辩诉交易现象,并提出改革检察制度的建议。20世纪20、30年代,很多学者根据犯罪调查报告公布的司法数据,对检察官裁量权作了更为细致和精深的研究,揭露存在的问题,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改进建议。第二节讨论了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逐步得到法院确认的过程。在20世纪,商业犯罪、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日益成为危害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毒瘤,检察官对上述犯罪类型不仅具有指控权力,还享有侦查调查权。法官在辩诉交易发展史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法官在一战后对辩诉交易的态度逐步发生转变,不再一味地否定,加大了对辩诉交易是否具有事实基础、答辩是否具有自愿性和是否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等方面司法审查力度,最终由联邦最高法院于1970年通过案例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宪性。第三节研究了一战后辩诉交易模式的细化。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司法界掀起一股正当法律程序革命的浪潮,权利法案条款实现联邦化。辩护制度在刑事案件的全覆盖促使公设辩护人制度的兴起和发展,公设辩护人制度自身困境又进一步导致控辩双方乐于进行辩诉交易。在一战后,联邦和各州的辩诉交易的比率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根据调查表明,检察官对辩诉交易的态度各异,没有统一的标准。辩诉交易制度也出现类型化的趋势,本文对谋杀犯罪、毒品犯罪、部队中犯罪、少年犯罪等类型案件中的辩诉交易进行了分析,并按照交易主体和交易模式不同对辩诉交易进行了类型化的探讨。第四章“美国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探析”共分为三节。第一节简单介绍了辩诉交易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废除危机,并分析了国外对辩诉交易兴起的几种解释理论。第二节探究了辩诉交易之所以兴起于美国的特殊政治法律文化原因。肇始于殖民地时期塑造起来的契约精神和自治实践深刻影响了控辩双方和民众对辩诉交易的态度,控辩双方从内心认可协商解决刑事实体及程序的问题。分权理论和实践使得检察官在决定是否提起指控和如何指控具有排他性的权力,在辩诉交易中行使的是准司法权。本文认为,检察官采用选举制对检察官刑事诉讼的微观运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检察官处理刑事案件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其选举利益的需要。第三节通过运用庞德社会控制的法社会学基本原理对检察官倾向于适用辩诉交易进行了分析。辩诉交易兴起和发展的19世纪也正是美国工业化、大量移民的时期,人口的变迁与辩诉交易率呈现一定的相关性,通过普选制,组织的影响日益扩大,检察官必然会为了保护社会人力资本倾向于采用辩诉交易。19世纪,社会冲突不断深化,检察官也通过辩诉交易中“从宽机制”予以应对,缓和了社会组织之间的紧张关系。第五章“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地位对我国的启示”共分为四节。第一节在比较了中美两国检察官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不同定位后,重点分析了我国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立检察机关控权型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措施的法律效力和司法权威。第二节重点研究了美国检察官裁量权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检察官享有几乎绝对的起诉裁量权,但是,美国检察官行使裁量权也受到内部裁量政策和案例法上抗辩事由的约束。本文考察了我国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检察裁量权的变迁,分析我国裁量权存在的行使界限不清等问题,提出以公共利益标准重新塑造我国检察裁量权的行使边界,构建保障检察裁量权依法独立行使的机制。第三节分析了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并对美国在司法审查中秉持的合宪性推定进行了研讨,提出我国一方面建立刑事司法中的合宪性推定原则,另一方面构建以自愿性为核心的认罪认罚司法审查机制。第四节对辩诉交易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异同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文较为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检察官在适用认罪认罚协商程序时面临协商成本过高、存在职业风险等动力不足问题。总结出我国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定位,并以新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认罪认罚中特殊不起诉制度为例,细化在特殊不起诉中公共利益衡量原则的具体适用规范。本文提出从突出控辩双方的主体地位、提高协商主体的决策能力、落实庭审实质化和构建认罪认罚协商的“契约”秩序等方面增强检察官适用认罪认罚协商的动力。
付小一[6](2019)在《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以西安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我国高速公路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由于高速公路线路畅通、车道宽广以及全封闭的特点,加之各种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为车辆的出行营造了良好的行车环境,我国的交通运输状况也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因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交通出行效率显着提高。毫无疑问,对于国家而言,发展高效、现代化的高速公路网络至关重要,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坚实的基础条件。不过,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问题,尤其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个人家庭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无法估量的。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数量显着增多,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由于我国高速公路的修建以及设计起步较晚,人们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认识还比较缺乏。加之我国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等客观原因,中国高速公路进入了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近年来,全国各地高速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敏感事件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威胁公众健康的主要公共危害之一,因此这一问题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而且严重程度也呈明显增加的趋势。交通事故发生后,由此造成的拥堵持续时间也不断延长,给公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同时影响着人们的正常出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与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相比,人员伤亡更加巨大,而且极易诱发二次事故的发生。固然这些事故的发生有其自然的或是人为的种种因素,但我国目前对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风险控制机制仍存在诸多问题。当前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风险管理水平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交通出行的需要。因此,深入分析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以及应对策略对预防交通事故、提高高速公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事故致因系统论和本质安全论两项理论为切入点,以西安地区的高速公路为例,深入分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各方面原因,以及为避免事故发生针对这些原因所应采取的举措,以期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巴拉克·奥巴马,汪诸豪[7](2019)在《国家总统在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中的角色》文中研究说明刑事司法是个复杂的系统,由各级政府进行管理,受来自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在任何一个国家,对刑事司法系统的改革都会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出于某些复杂原因,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正面临着严峻挑战。美国虽只占全世界人口5%,却囚禁了世界上将近25%的犯人,在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上均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国家。与此同时,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每年要耗费纳税人缴纳的数百亿美元及难以估量的人力成本来维持这套系统。然而,问题在于美国并未因此而变得更安全。奥巴马总统深刻理解开展刑事司法改革的紧迫性并以此为其执政期间的一项重心工作。通过他本人的行动及其政府出台的政策,奥巴马总统支持并强调了基于证据且受到两党共同支持的渐进式改革举措。在其领导下,美国刑事司法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本文由奥巴马总统本人撰写,从独特的视角系统地谈论这些改革成就,以及总统所能运用的、将会为整个系统带来有益变化的举措。同时,本文还强调了可以取得更大进步的历史机遇。本文表明,即便重要的结构性和审慎性限制制约着国家领导人如何对刑事执法产生直接影响,但是存在其可运用的有效工具和举措以持久而深远的方式去塑造一国中央和地方刑事司法体系的发展方向。
约翰·桑福德,秦红梅[8](2019)在《极端猎物》文中研究说明第一章玛丽斯·珀迪手提铁桶,绕过车库一侧,来到一摞兔笼前。兔笼层层叠叠地堆垛在一起,极像曼哈顿的多层公寓。她驻足片刻,目光炯炯,琢磨着该抓哪一只。十几只新西兰白兔透过铁网向外面窥探,粉色的鼻翼翕动着,灰白色的眼睛注视着入侵者,长耳朵像雷达天线似的转动着,试图解析它们即将到来的命运。送来的是晚餐,还是死神呢?夕阳西下,一辆汽车从碎石路上开了过去,
吴永超[9](2019)在《中美社区安全风险防控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风险社会背景下,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如何去应对传统风险与现代风险的叠加冲击,以保障基层社会的稳定局面,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立足于社区这一微观的地域概念,基于社区本位的视角出发,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对中美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客体、文化、理念、主体、机制和主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中美在社区安全风险的类型和表现形式上具有明显的相似性,也因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存在部分差异,风险的差异会影响应对措施的选择,而对相同风险的防控更值得研究与借鉴。文化和理念的差异直接决定了防控主体和机制的外在形式。美国的移民历史、自治传统,使得社区居民普遍有着较强的参与意识,通过集体防范实现互利共赢,通过社区开放实现平等与交往;这种文化与其追求自由和个人权利的价值观念以及“公民治理”理念相契合,呈现典型的“多元”防控主体特征;中国社会的参与文化较弱,“陌生人社会”下呈现“原子化”特征,相对封闭的社区更依赖集体的保护,社区自组织能力不足,必须依靠党和政府担任“元治理”角色进行整合和领导,形成“一核多元”的社区安全风险防控主体。美国通过制度构建和资金支持保障社区自治、公民和非营利部门参与;以社区为中心,重视风险防控的社会化路径,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市场化与公民志愿服务水平;其社区警务职责多样且分工明确,以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具有很强的规范性、标准性;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通过社区力量的回归,提升了社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这些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学习的经验。不同于美国的“多中心”主体,以基层党组织和政府为核心是我国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特征和优势,这是由历史渊源、治理惯性和长期实践所决定的。坚持“一核多元”的防控主体,组织化培育社会力量,以“群众路线”作为社区警务的核心理念,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矛盾化解,形成了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中国经验”。在借鉴与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优化路径,基于行政权力的合理嵌入,实现社会主体深度参与;构建“枫桥式”社区警务的新格局;从培育社区意识、优化志愿服务参与机制、强化社区居民参与能力三个方面实现“陌生人社会”下的居民参与力提升。
卫国华[10](2019)在《侦查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侦查机关的职能是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犯罪逐渐呈现新的态势,使得案件侦查难度加大,我国现行侦查体制在面临新的犯罪态势时其局限性已逐渐开始暴露,外在表现为对案件的侦破工作呈现疲软乏力。在我国当前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侦查体制改革作为其中一个环节,也面临着改革的内在动力与外在需求。本文拟从深化改革的大背景及新时期犯罪的新态势作为出发点,通过梳理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发展,分析现行侦查体制存在的问题,对各地改革实践进行调研,借鉴域外相关制度成熟的改革经验,结合多学科的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分析我国侦查体制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为完善我国侦查体制改革提供建议及进路。文章主要按照以下结构展开: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从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进行研究和阐述,分析国内外关于侦查体制的研究现状,并对本文的研究方法进行描述,国内对侦查体制改革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我国不同时期社会形态下进行的改革为主要依据,而国外对侦查体制或警察管理体制的研究成果则较少。第二章为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沿革,从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将我国侦查体制的发展历程分为初步构建期、巩固发展期、改革探索期,并对不同时期我国侦查机关内部诸如侦查机构、侦查人员专业化发展、侦查队伍培养机制等进行描述,并对历史上我国侦查机关尝试的改革如责任区刑警队的建立及侦审一体化改革等措施进行评析,分析其利弊,以期对后续侦查体制改革提供经验。第三章为侦查体制现状及改革实证评析,对我国现行侦查体制进行描述,并分析现行侦查体制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犯罪所呈现的不同形态造成的影响,使得其逐渐无法适应当前的犯罪形势。基于此,各地侦查机关尝试对现行侦查体制进行改革,通过对各地改革实践进行调研,总结改革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分析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尚未突破的难点,对后文改革的构思形成指导。第四章为域外侦查体制比较考察,对域外包括英国、美国、日本的侦查体制或警察制度进行分析,通过研究美国侦查体制概况及英国侦查体制发展概况及动向,日本警察管理体制发展的历史节点及事权划分,形成对我国侦查体制改革的启示与借鉴。台湾作为我国领土的一部分,然而其侦查体制与大陆侦查体制隔绝多年,缺乏交流与沟通,各自走上了不同的体制道路,因此通过分析日据时期及1945年至今的侦查体制以期对我国侦查体制改革提供建议。第五章为侦查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是对作为研究工具的理论基础进行概述与厘清,包括整体性治理理论、组织结构变革理论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针对的是组织结构宏观层面的治理机制,组织结构变革理论针对的是侦查机关内部的机构进行整合从而促进其效率,人力资源管理理论针对的是警力资源的职业管理及职业规划,从人本角度出发,促进警察职业化的发展。第六章为侦查体制改革的完善进路,分析我国侦查体制改革的目标及原则,遵循渐进性、系统性、本土化及统筹协调等原则,通过改革实现深化侦查体制改革、提升打击犯罪效能、优化侦查资源配置的目标,对侦查体制改革的思路进行整体把控,进而从顶层设计、运行机制及主要措施等方面对我国侦查体制改革的路径进行完善。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 选题缘由与意义 |
| 二 概念界定 |
| 三 研究现状 |
| 四 研究方法与框架 |
| 五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 |
| 第一章 西非地区轻小武器泛滥问题来源以及影响 |
| 第一节 轻小武器泛滥问题的来源 |
| 一 连绵不绝的战事 |
| 二 军队腐败与地下武器黑市 |
| 三 漫长边境线的管控无力 |
| 四 民族冲突,宗教问题导致的武器扩散 |
| 五 政变与选举暴力 |
| 第二节 轻小武器泛滥的影响 |
| 一 对平民造成巨大伤害 |
| 二 威胁社会稳定 |
| 三 拖累经济发展 |
| 四 枪支文化的暴力循环 |
| 第二章 西共体对于轻小武器泛滥的治理机制与行动 |
| 第一节 从《暂停令》到《公约》 |
| 第二节 跨国合作机制与行动 |
| 一 西非小武器管制项目 |
| 二 欧盟-西共体小武器项目 |
| 第三节 西共体与联合国的合作行动 |
| 第三章 案例分析——利比里亚与尼日利亚 |
| 第一节 利比里亚的轻小武器泛滥与治理 |
| 一 历史与现状 |
| 二 西共体与各方的治理行动 |
| 第二节 尼日利亚的轻小武器泛滥与治理 |
| 一 历史与现状 |
| 二 西共体与各方的治理行动 |
| 第四章 经验教训以及建议 |
| 第一节 遇到困难及不足之处 |
| 第二节 世界其他地区的治理经验 |
| 第三节 建议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1 缩略词表 |
| 附录 2 西共体-欧盟小武器项目2015年度报告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 选题目的及意义 |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三 主要框架及内容 |
| 四 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 |
| 五 主要概念界定 |
| 第一章 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的初期发展 |
| 第一节 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的产生及其早期活动 |
| 第二节 经济大萧条下的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 |
| 第三节 二战中的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战后自由主义高潮时期的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 |
| 第一节 “麦卡锡主义”阴影笼罩下的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 |
| 第二节 五十年代自由主义影响下的纽约市治理机制调整 |
| 第三节 政府雇员工会大罢工与《泰勒法》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财政危机下的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 |
| 第一节 1975年纽约市财政危机 |
| 第二节 纽约市应对财政危机的措施及其对政府雇员工会的影响 |
| 第三节 工会组织的改革与自我调整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世纪之交的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 |
| 第一节 九十年代纽约市政府管理政策的新变化 |
| 第二节 世纪之交工会组织面临的新挑战 |
| 第三节 纽约市政府雇员工会的历史影响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源起:高速城镇化引发严峻的社会、食物和环境问题 |
| 1.1.2 契机:社区农园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
| 1.1.3 困境:社区农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
| 1.1.4 小结 |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研究对象 |
| 1.3.1 社区 |
| 1.3.2 社区农园 |
| 1.3.3 社区农园与份地农园 |
| 1.3.4 社区农园与社区农业 |
| 1.4 研究问题、内容和框架 |
| 1.4.1 研究问题 |
| 1.4.2 研究内容和框架 |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 1.5.1 研究方法 |
| 1.5.2 创新点 |
| 第2章 社区农园发展历程与研究现状综述 |
| 2.1 社区农园相关规划设计理论回顾 |
| 2.1.1 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上半叶:蕴含农业生产的城市规划构想 |
| 2.1.2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重建社区农业的思想 |
| 2.1.3 二十一世纪初期:与农业共生的城市规划理论 |
| 2.1.4 当代农业与社区关系的理论研究 |
| 2.2 社区农园相关实践探索脉络分析 |
| 2.2.1 社区农园的实践渊源 |
| 2.2.2 英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 2.2.3 美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 2.2.4 中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 2.3 关于社区农园政策环境的分析 |
| 2.3.1 国外社区农园政策环境 |
| 2.3.2 国内社区农园政策环境 |
| 2.4 关于社区农园设计模式的研究 |
| 2.4.1 社区农园的区位特征 |
| 2.4.2 社区农园的空间设计特征 |
| 2.4.3 社区农园的种植模式 |
| 2.5 关于社区农园参与机制的研究 |
| 2.5.1 社区农园的参与动机 |
| 2.5.2 社区农园的组织模式 |
| 2.5.3 社区农园的管理模式 |
| 2.5.4 社区农园的运营模式 |
| 2.6 关于社区农园效益的研究 |
| 2.6.1 社区农园的经济效益 |
| 2.6.2 社区农园的社会效益 |
| 2.6.3 社区农园的生态效益 |
| 2.6.4 社区农园的健康效益 |
| 2.7 关于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的研究 |
| 2.7.1 社会资本与促进社区农园成员间社会融合 |
| 2.7.2 社会资本与提高社区农园成员的资源调动能力 |
| 2.7.3 社会资本与增强社区农园成员的政治权利 |
| 2.8 社区农园研究现状分析 |
| 2.9 本章小结 |
| 第3章 中国社区农园现状调查分析 |
| 3.1 基于GIS的中国社区农园空间分布研究 |
| 3.1.1 GIS分析思路和方法概述 |
| 3.1.2 中国社区农园整体空间分布特征 |
| 3.1.3 中国社区农园空间分布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关系 |
| 3.2 基于调研的中国社区农园专项特征解析 |
| 3.2.1 调研目的、方法和内容概述 |
| 3.2.2 问卷结果统计与案例概况 |
| 3.2.3 社区农园设计模式分析 |
| 3.2.4 社区农园参与机制分析 |
| 3.2.5 社区农园效益分析 |
| 3.2.6 社区农园问题诊断 |
| 3.2.7 问题的解决思路:明确社区农园社会价值,构建社区农园的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指导农园建设 |
| 3.3 本章小结 |
| 第4章 中国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及其影响因素 |
| 4.1 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的关联性 |
| 4.1.1 社会资本概念的起源和发展 |
| 4.1.2 社区农园语境下社会资本的定义和分类 |
| 4.1.3 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社会作用的理论对接 |
| 4.2 社会资本视角下中国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解析 |
| 4.2.1 社会资本在社区农园中的培育 |
| 4.2.2 社区农园社会资本的功能 |
| 4.2.3 理论框架——社区农园促进社会资本培育的机制分析 |
| 4.3 影响社会资本形成的空间要素和社会要素分析 |
| 4.3.1 已有关于社区农园社会资本及其影响要素的研究 |
| 4.3.2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 4.3.3 研究结果与讨论 |
| 4.4 本章小结 |
| 第5章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研究 |
| 5.1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案例分析 |
| 5.1.1 北京育园 |
| 5.1.2 上海创智农园 |
| 5.1.3 深圳馨月园 |
| 5.1.4 上海梅园 |
| 5.2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选址策略 |
| 5.2.1 优先利用街道或社区中心闲置地 |
| 5.2.2 开放社区公共服务单位附属场地 |
| 5.2.3 融入社区公园 |
| 5.2.4 活化社区消极空间 |
| 5.3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空间设计策略 |
| 5.3.1 建立开放性社区农园,实现人人共享目标 |
| 5.3.2 “因地制宜”地构建公共交往空间 |
| 5.3.3 营造规整有序的种植形式 |
| 5.3.4 配置适当比例的观赏性景观 |
| 5.3.5 增设必要的基础设施,采用复合式设计 |
| 5.3.6 构建服务于不同群体的种植园区 |
| 5.3.7 不同空间载体下社区农园设计手法分析 |
| 5.4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实践应用 |
| 5.4.1 点——天津万盈家园社区食物花园项目 |
| 5.4.2 线——天津丁字沽工人新村十三段社区生产性步道设计方案 |
| 5.4.3 面——天津丁字沽工人新村十三段社区有农化设计方案 |
| 5.4.4 小结 |
| 5.5 本章小结 |
| 第6章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参与机制研究 |
| 6.1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组织模式 |
| 6.1.1 分阶段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方式解析 |
| 6.1.2 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中参与主体的权责分析 |
| 6.1.3 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的途径 |
| 6.2 健全管理监督制度 |
| 6.2.1 设立社区农园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农园协会,完善监管结构 |
| 6.2.2 设置有效公开的管理制度和规则 |
| 6.2.3 分类型社区农园管理建议 |
| 6.2.4 设置完善的监督机制 |
| 6.3 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拓展农园社会资本宽度 |
| 6.3.1 开展文化类活动 |
| 6.3.2 开展自然教育类活动 |
| 6.3.3 开展商业类活动 |
| 6.3.4 开展综合类活动 |
| 6.4 参与机制的有效性分析 |
| 6.4.1 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的有效性分析 |
| 6.4.2 健全管理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
| 6.4.3 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的有效性分析——以商业类活动对社会网络形成的影响为例 |
| 6.5 政策建议:建立支持社区农园的政策体系,保障社会资本培育 |
| 6.5.1 国家层面 |
| 6.5.2 地方层面 |
| 6.6 本章小结 |
| 第7章 总结和展望 |
| 7.1 主要结论 |
| 7.2 研究拓展——绿色生产性社区视角下的社区农园 |
| 7.3 研究不足和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 |
| 附录 B |
| 附录 C |
| 附录 D |
| 附录 E |
| 附录 F |
| 附录 G |
| 附录 H |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的缘起和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三、研究方法 |
| 四、主要概念辨析 |
| 第一章 美国检察官的演变及在辩诉交易兴起中的作用 |
| 第一节 美国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 |
| 一、美国检察官制度起源之争 |
| 二、私诉到公诉 |
| 三、任命到民选 |
| 四、单轨制到双轨制 |
| 第二节 检察官适用辩诉交易的犯罪类型 |
| 一、19世纪前美国主要的犯罪类型与刑罚 |
| 二、19世纪早期辩诉交易的案件类型 |
| 三、适用辩诉交易的其他案件类型 |
| 第三节 法官的量刑裁量权受到立法的限制 |
| 一、法典化运动 |
| 二、强制性量刑法令 |
| 第四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主要模式 |
| 一、普通法文化下的检察官裁量权 |
| 二、检察官进行交易的主要筹码 |
| 三、辩诉交易的基本模式 |
| 第二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广泛实践中的作用 |
| 第一节 不能承受之重——案件量的不断增长 |
| 一、美国工业社会的繁荣与困境 |
| 二、检察官刑事指控职能在增加——制定法的膨胀和刑法的扩张 |
| 第二节 联邦检察官职权的扩大与司法部的创立 |
| 一、内战后联邦权力的扩大 |
| 二、联邦检察官的扩容和地位的提高 |
| 三、联邦司法部的设立 |
| 第三节 进步主义运动对刑事司法运行的影响 |
| 一、进步时代法学思潮的兴起 |
| 二、实用主义在司法领域的兴起和发展 |
| 三、进步主义时代刑事司法领域的变革 |
| 第四节 内战后辩诉交易的变化和发展 |
| 一、辩诉交易的基本情况 |
| 二、法官对辩诉交易的矛盾态度 |
| 三、进步主义时代刑罚改革对辩诉交易的影响 |
| 四、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新变化 |
| 第三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得到合宪性认可中的作用 |
| 第一节 对辩诉交易中检察官作用的理论探讨及反思 |
| 一、20世纪20年代犯罪报告对检察官裁量权的评论 |
| 二、20世纪20、30年代学者对检察官裁量权的研究与反思 |
| 第二节 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逐步得到法院确认 |
| 一、检察官在控制犯罪中的作用在增加 |
| 二、法院对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态度的转变 |
| 三、法院加大对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 |
| 四、联邦最高法院对辩诉交易的正式确认 |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模式的细化 |
| 一、正当法律程序革命的影响 |
| 二、公设辩护人制度与辩诉交易 |
| 三、检察官交易模式的类型化 |
| 第四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演进中占主导作用的原因探析 |
| 第一节 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理论研究现状 |
| 一、辩诉交易废除危机 |
| 二、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若干解释理论 |
| 第二节 传统的政治法律实践 |
| 一、美利坚民族基因——契约精神 |
| 二、分权思想在美利坚的落地生根 |
| 三、选举制的全局性影响 |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社会学解析——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 |
| 一、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 |
| 二、社会控制视角下的检察官与辩诉交易 |
| 第五章 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对我国的启示 |
| 第一节 美国检察官的定位 |
| 一、美国检察官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 |
| 二、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及现状 |
| 三、改革思路 |
| 第二节 美国检察官裁量权的演变 |
| 一、美国检察官裁量权的自由与限制 |
| 二、我国检察官裁量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 三、完善我国检察裁量权的路径 |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 |
| 一、辩诉交易中司法审查的合宪性推定原则 |
| 二、构建我国认罪认罚司法审查制度 |
| 第四节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中的作用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启示 |
| 一、辩诉交易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较 |
| 二、认罪认罚协商制度中检察官面临的困境 |
| 三、关于认罪认罚制度中检察官作用的思考——以特殊不起诉为例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方法及思路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研究思路 |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 |
| 2.1.1 高速公路概念 |
| 2.1.2 道路交通事故的含义 |
| 2.2 相关理论 |
| 2.2.1 事故致因系统理论 |
| 2.2.2 本质安全理论 |
| 第三章 西安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现状 |
| 3.1 西安市高速公路交通情况 |
| 3.2 西安市高速公路的特点 |
| 3.2.1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地理特性和道路结构 |
| 3.2.2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交通流的特性 |
| 3.2.3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有关联的高速特性 |
| 3.3 西安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表现 |
| 3.3.1 高速公路尾随相撞 |
| 3.3.2 撞固定物事故 |
| 3.3.3 刮撞行人 |
| 3.3.4 同向刮擦 |
| 3.4 西安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 |
| 3.4.1 低驾龄驾驶人肇事比重较大 |
| 3.4.2 青少年伤亡人数比重较大 |
| 3.4.3 老龄人口死亡人数比重较大 |
| 第四章 西安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因素分析 |
| 4.1 道路因素 |
| 4.1.1 高速公路路面质量 |
| 4.1.2 高速公路道路线形几何要素及其组合 |
| 4.1.3 交叉路口与安全行车 |
| 4.2 交通环境 |
| 4.2.1 交通量 |
| 4.2.2 交通信息 |
| 4.2.3 气候因素 |
| 4.3 人为因素 |
| 4.3.1 车速控制 |
| 4.3.2 违章驾车 |
| 4.3.3 疲劳驾驶现象严重 |
| 4.4 管理因素 |
| 4.4.1 高速公路运输法规不够完善 |
| 4.4.2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不够普及 |
| 4.4.3 缺乏高素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专门人才 |
| 第五章 国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分析 |
| 5.1 严格执法,预防交通事故以及打击交通违章 |
| 5.1.1 美国:执法严格,交通事故预防措施针对性强 |
| 5.1.2 加拿大:执法严格,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和超速 |
| 5.2 严格规定初学者晋级条件,注重交通安全教育的普及 |
| 5.2.1 美国:重视交通安全教育普及,提升国民的交通意识 |
| 5.2.2 加拿大:严格规定初学者晋级条件,提高考试门槛 |
| 5.3 高速公路设计科学,对相关设施及路段进行整治 |
| 5.3.1 美国:高速公路设计科学,安全设施合理齐全 |
| 5.3.2 澳大利亚:重视事故“黑点”,不断整治危险路段和设施 |
| 5.4 形成公路维修改造机制,完善交通安全措施 |
| 5.4.1 美国:维修改造机制形成,交通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
| 5.4.2 日本完善交通安全措施 |
| 5.5 实现浮动保险费率,提倡安全驾驶 |
| 第六章 西安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 |
| 6.1 驾驶员方面 |
| 6.1.1 超速或低速行驶的预防 |
| 6.1.2 预防疲劳驾驶 |
| 6.1.3 酒后驾车预防 |
| 6.1.4 构建完善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倒逼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
| 6.2 道路交通条件方面 |
| 6.2.1 隧道路段预防 |
| 6.2.2 互通式立交区域路段预防 |
| 6.3 气候条件方面 |
| 6.3.1 加强特殊天气的预报工作 |
| 6.3.2 建立特殊气候条件的工作预案 |
| 6.4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方面 |
| 6.4.1 优化组织管理体系 |
| 6.4.2 建立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
| 6.4.3 建立完备的人员、物资保障机制 |
| 6.5 其它方面 |
| 6.5.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
| 6.5.2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
| 第七章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引言 |
| 一、改革的迫切需要 |
| 二、联邦刑事司法系统改革 |
| (一) 实现联邦控诉和量刑实践的改革 |
| (二) 推动联邦监狱改革 |
| (三) 关注重返社区 |
| (四) 重振宽赦权 |
| 三、驱动州与地方改革的工具和举措 |
| (一) 推进警务改革 |
| (二) 消除贫穷治罪 |
| (三) 鞭策州的量刑改革和司法再投入 |
| (四) 专注于改革 |
| (五) 推广数据驱动型解决方案 |
| (六) 凸显青少年司法体系中的不足 |
| (七) 通过“同胞兄弟守护者”倡议与“女性-女孩理事会”来创造机会 |
| 四、未尽的工作 |
| (一) 通过量刑改革立法 |
| (二) 采取常识性措施来减少枪支暴力 |
| (三) 将阿片类药物的误用和成瘾问题作为公共健康问题来处理 |
| (四) 强化法庭科学、识别冤假错案 |
| (五) 完善刑事司法数据的采集 |
| (六) 恢复已服刑人员的选举投票权 |
| (七) 更好地利用技术来提升执法公信力 |
| 结论 |
| 第一章 |
| 第二章 |
| 第三章 |
| 第四章 |
| 第五章 |
| 第六章 |
| 第七章 |
| 第八章 |
| 第九章 |
| 第十章 |
| 第十一章 |
| 第十二章 |
| 第十三章 |
| 第十四章 |
| 第十五章 |
| 第十六章 |
| 第十七章 |
| 第十八章 |
| 第十九章 |
| 第二十章 |
| 第二十一章 |
| 第二十二章 |
| 第二十三章 |
| 第二十四章 |
| 第二十五章 |
| 第二十六章 |
| 第二十七章 |
| 第二十八章 |
| 第二十九章 |
| 第三十章 |
| 极端猎物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1 绪论 |
| 1.1 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内涵 |
| 1.1.1 社区安全 |
| 1.1.2 社区安全风险 |
| 1.1.3 社区安全风险防控 |
| 1.2 文献综述 |
| 1.3 研究框架 |
| 2 中美社区安全风险的比较 |
| 2.1 社区安全风险的类型及表现形式 |
| 2.2 中美社区安全风险的异同分析 |
| 2.2.1 社区违法犯罪风险 |
| 2.2.2 社区矛盾纠纷 |
| 2.2.3 社区突发安全事故风险 |
| 2.2.4 自然灾害风险 |
| 3 中美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文化和理念比较 |
| 3.1 防控文化比较 |
| 3.1.1 私域空间的安全观念差异 |
| 3.1.2 参与文化的差异 |
| 3.1.3 集体防范文化的差异 |
| 3.1.4 社区开放与封闭的文化差异 |
| 3.2 防控理念差异—基于“国家—社会”关系的分析 |
| 3.2.1 美国的防控理念及历史渊源 |
| 3.2.2 中国的防控理念及历史渊源 |
| 3.3 小结与评价 |
| 4 中美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与机制比较 |
| 4.1 中美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比较 |
| 4.1.1 美国:“公民治理”下的多元防控主体 |
| 4.1.2 中国:“一核多元”的防控主体 |
| 4.2 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机制比较 |
| 4.2.1 社区议事协调机制 |
| 4.2.2 警民联系机制 |
| 4.2.3 志愿组织的参与机制 |
| 4.3 小结与评价 |
| 4.3.1 “一核多元”与“多中心”的比较 |
| 4.3.2 社会力量参与的比较 |
| 5 中美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比较 |
| 5.1 美国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 |
| 5.1.1 美国社区警务—“伙伴关系”与“军事化”的矛盾 |
| 5.1.2 美国社区调解—ADR的社区实践 |
| 5.1.3 全社区模式的应急管理 |
| 5.1.4 开放式社区的情境预防 |
| 5.2 中国的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 |
| 5.2.1 中国社区警务 |
| 5.2.2 人民调解制度—从古代“息讼”、“劝讼”思想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 |
| 5.2.3 社区应急管理 |
| 5.2.4 智慧社区建设 |
| 5.3 小结与评价 |
| 5.3.1 中美社区警务的比较 |
| 5.3.2 选择调解的逻辑差异 |
| 5.3.3 中美社区应急管理的比较 |
| 6 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中美互鉴与我国的优化路径 |
| 6.1 对美国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借鉴 |
| 6.1.1 美国志愿参与的有益经验 |
| 6.1.2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经验和教训 |
| 6.1.3 主要措施的借鉴 |
| 6.2 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中国经验” |
| 6.2.1 “一核多元”防控主体的优势 |
| 6.2.2 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 |
| 6.2.3 以“群众路线”为核心的社区警务理念 |
| 6.3 我国社区安全风险防控的优化路径 |
| 6.3.1 社会主体的深度参与—基于行政权力的合理嵌入 |
| 6.3.2 构建“枫桥式”社区警务新格局 |
| 6.3.3 “陌生人社会”下的社区参与力提升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在学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问题的提起 |
| 1.2 研究意义 |
| 1.3 研究综述 |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 1.4 研究方法 |
| 1.5 论文框架及创新之处 |
| 1.5.1 论文框架 |
| 1.5.2 创新之处 |
| 2 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沿革 |
| 2.1 侦查体制的初步构建期(1949-1978) |
| 2.1.1 侦查职能部门的初设 |
| 2.1.2 专业侦查机构的形成 |
| 2.1.3 侦查制度和方针的雏形 |
| 2.2 侦查体制的巩固发展期(1979-1996) |
| 2.2.1 侦查主体的专业化发展 |
| 2.2.2 侦查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 |
| 2.2.3 侦查队伍培养机制的逐渐成熟 |
| 2.3 侦查体制的改革探索期(1997-2018) |
| 2.3.1 责任区刑警队的建立 |
| 2.3.2 侦审一体化改革 |
| 2.4 小结 |
| 3 侦查体制现状及改革实证分析 |
| 3.1 现行侦查体制概况及评析 |
| 3.1.1 侦查部门急速膨胀 |
| 3.1.2 侦查行为易受干扰 |
| 3.1.3 侦查部门无法充分协作 |
| 3.1.4 管理层级增多导致警力资源浪费 |
| 3.2 部分地区侦查改革实践 |
| 3.2.1 HH市:“三级一体”警务改革 |
| 3.2.2 SS市:合成作战机制改革 |
| 3.2.3 XX市某区和PP县:管理三级架构式改革 |
| 3.3 各地改革实践评析 |
| 3.3.1 存在错误认知 |
| 3.3.2 事权划分不明 |
| 3.3.3 缺乏整体联动 |
| 3.3.4 难点尚未突破 |
| 3.3.5 配套措施缺位 |
| 3.4 小结 |
| 4 域外侦查体制比较考察 |
| 4.1 英美侦查体制评析及启示 |
| 4.1.1 英国侦查体制发展动向 |
| 4.1.2 美国侦查体制发展概况 |
| 4.1.3 英美侦查体制的启示 |
| 4.2 日本侦查体制的发展及特点 |
| 4.2.1 日本警察管理体制的历史节点 |
| 4.2.2 日本警察的事权划分 |
| 4.2.3 日本侦查体制的启示 |
| 4.3 我国台湾侦查体制的发展及评析 |
| 4.3.1 日据时期台湾侦查体制的特点 |
| 4.3.2 1945年至今的台湾侦查体制 |
| 4.3.3 我国台湾地区侦查体制评析 |
| 4.4 小结 |
| 5 侦查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
| 5.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 5.1.1 整体性治理的内涵框架 |
| 5.1.2 整体性治理的整合进路 |
| 5.1.3 整体性治理理论与侦查体制改革 |
| 5.2 组织结构变革理论 |
| 5.2.1 组织结构变革的动力与阻力 |
| 5.2.2 决定组织结构变革的因素 |
| 5.2.3 组织理论关于结构变革研究的演进脉络 |
| 5.2.4 组织结构变革理论与侦查体制改革 |
| 5.3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 5.3.1 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框架 |
| 5.3.2 侦查人力资源的战略管理 |
| 5.3.3 侦查人员的职业发展管理 |
| 5.3.4 侦查人力资源与侦查体制改革 |
| 5.4 小结 |
| 6 侦查体制改革的完善进路 |
| 6.1 侦查体制改革的目标 |
| 6.1.1 深化侦查体制改革 |
| 6.1.2 提升打击犯罪效能 |
| 6.1.3 优化侦查资源配置 |
| 6.2 侦查体制改革的原则 |
| 6.2.1 渐进性原则 |
| 6.2.2 系统性原则 |
| 6.2.3 本土化原则 |
| 6.2.4 统筹协调原则 |
| 6.3 侦查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 |
| 6.3.1 优化改革顶层设计 |
| 6.3.2 完善侦查工作机制 |
| 6.3.3 深化现有改革措施 |
| 6.4 小结 |
| 7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在学研究成果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