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礼斌[1](2020)在《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结构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具有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生态建设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也成为各国努力的共同方向。201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陆续制定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林业建设。但是内蒙古林业发展仍然遇到不少的困难,其中之一是当前林业投融资机制不够完善,不能充分地满足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此,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数据分析等手段,得出了以下研究结果:当前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现状:生态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增长迅猛,内蒙古全自治区林地面积有6.75亿亩,森林面积达到3.92亿亩;地方政府持续性实施政策性投入,累计超过1500多亿元;开展林业贴息贷款、基金制度及证券市场融资;不断鼓励外资投入,全国2017年林业实际利用外资32718万美元。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结构主要存在四个问题:(1)内蒙古林业民间投资体量较小;(2)内蒙古林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大;(3)内蒙古小规模林企、林农融资贷款相对较难;(4)内蒙古林农林权流转意愿较弱,林业资本市场不成熟。本文根据上述分析,有针对性地给出了完善内蒙古林业投融资渠道的建议。
魏宇航[2](2020)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理论政策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实践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56个民族奋斗发展,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的基本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践相结合,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最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发源地,在革命、建设、改革、新时代等阶段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方向,不断丰富我国民族团结思想内涵,在历届国家领导人的关心重视下、在兄弟省区市的支持下、在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下,不断守望相助、开拓创新,成为我国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模范”。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对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了介绍,然后从民族团结理论、政策、思想研究和内蒙古地区概况、团结政策发展研究等方面对国内研究现状及国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最后总结了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明确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主要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及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时期的民族团结理论政策按照历史发展的脉络顺序进行了回顾,在不断探索实践的过程中开辟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第三部分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曲折发展时期、改革开放时期、新时代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在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少数民族地区对当地法制建设、经济发展、干部队伍及民族发展等方面带来的光辉成就。第四部分论述了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经济发展、保护民族文化、切实改善民生、深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方式构建团结、稳定、和谐的内蒙古。全文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理论,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团结理论政策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从“成立”到“模范”的实践跨越。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欣欣向荣,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构建了少数民族国家认同场域,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了内蒙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同全国一道实现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创造了成功条件。
武丽娜[3](2020)在《内蒙古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研究》文中指出新时代,我国的重要任务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的重要制度手段,必须得到有效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才能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水平。地方党委要紧紧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党内法规、履行党章和中央党内法规规定职责的目标,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并以此来加强地方党委对于地方治理的领导。本文立足于理论研究基础和现实要求,从党的自身建设领域出发,以内蒙古(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要求建设和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情况为研究对象。首先,界定清楚党内法规概念和党内法规执行力概念;其次,以公共治理和治理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公共政策执行理论作为内蒙古建设和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针对性和重要性;然后,具体分析内蒙古目前在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要求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遵守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内蒙古在执行党内法规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执行偏差行为;再次,从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的构成要素角度解剖影响内蒙古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主要原因;最后,从系统论的角度提出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资源供给、监督问责激励、执行评估、优化环境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来帮助内蒙古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最终得出结论,通过种种对策措施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目的是将党内法规的制度功能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的治理现代化,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制度优势。
乌云[4](2019)在《内蒙古边境地区演变研究 ——以乌拉特地区为主(1911-2014)》文中指出内蒙古边境地区演化过程改变了中国内陆边疆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每个时期发挥了不同的历史作用。从北部屏藩到抗战边疆,再成为现代国家的边境,如今又是“一带一路”上的重要节点,承载着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桥梁的使命,互通世界。本文以民族学为视角、历史学为基础,结合社会学、国际关系学等理论,选择乌拉特地区为主要考察对象,“以小见大”,全面梳理了内蒙古边境地区从边缘到中心、从边疆到边境、再从无国界线到最终确定边界的历史,探究了新的国际格局下中蒙关系的发展演变历程,以期还原真实的边境历史。而这一历史并不仅限于“政治型”的大历史,也关乎不同边境群体的小历史,为人们展现更全面的边疆画卷,是本文最主要的研究意义所在。乌拉特地区历史变迁是近代中国北部边疆历史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国家边界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国际条约下与各国之间一种新的合作共赢。也是中国从20世纪初到21世纪初为止的百年文明复兴历程,由弱变强,为打造互联互通的命运共同体而努力的最现实写照。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构成。绪论部分旨在说明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研究现状综述、基本史料以及研究方法等。正文部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论述:一,民国时期的内蒙古地区,面对外蒙古宣布独立、中苏交往以及日本侵略战争等不同历史危机与挑战,采取的立场和发挥的历史作用。二,建国初在同盟阵营下的中蒙“蜜月”期,内蒙古边境地区从传统边疆转变为现代边境地区,经历了看似和睦、并伴随了人畜越境、移民涌向边疆等不同的过渡状态。三,中苏关系恶化影响下,随着中蒙两国边境矛盾的加深,内蒙古边境地区又成为主要战备区之一,促进了边界的确定,进一步推动了现代边境制度的形成。四,随着国际格局变化,中蒙开启全面开放时代,双方互设口岸进行对外贸易,内蒙古边境地区又变成全球化视野下的经济合作区域,也成为了不同政治实体和社会文化接触的主要场域。五,进入21世纪,中蒙开启战略伙伴关系,内蒙古边境地区又有了新局面,口岸经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推动边境地区的城镇化,成为了跨界民族的聚居地。结论部分指出,随着“一带一路”的进一步实施,不断巩固和扩大了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互利合作,它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打开世界范围内区域合作的新局面。而内蒙古边境地区作为互联互通中国与世界的主要通道和窗口,发挥了桥头堡作用,带来了中蒙两国发展的新机遇。
李辰[5](2019)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在内蒙古的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族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是涉及民族生存、发展和各种相关利益的社会矛盾,对民族问题处理得当与否关系着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民安定和边防巩固。民族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多民族国家高度重视并采取适当途径解决此类问题。当然,由于各国历史习俗、民族构成、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差异,其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与成效各有不同。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对于少数民族区域治理古已有之。因俗而治、羁縻统治很大程度上是中央王朝针对多民族国家的状况而实行的有效管辖政策。在重视和解决我国少数民族问题方面,中国共产党重视这一历史上客观存在的制度历史和它的积极功能,形成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之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1947年正式建立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通过合理推行民族政策,把民族自治的构想融入到单一制国家结构内,从而保证了国家具有制度上的包容性,对少数民族的基本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并且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整个社会形成了各民族互相帮助、携手共进的和谐局面,有效调解了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然而,“3·14”和“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让很多身居内地的人首次感受到我国是一个面临较为严峻“民族问题”的国家。当民族问题与“疆独”、“藏独”等民族分裂活动或宗教极端主义联合起来时,就变成了影响我国繁荣安定与各民族友好往来的巨大威胁。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成立的第一个省级自治区,在72年的发展历程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事业蓬勃发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打下了牢固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当然需要看到的是,制度的设计不可能是完美的,在运行过程中制度也会出现“磨损”,需要不断进行完善。因此,我们需要思考一系列相关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在内蒙古的运行实效如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制度的设计初衷与实际运行效果有偏离情况发生?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又该如何调整?本论文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为主题,着重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内蒙古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事业的推进作用,并据此分析了阻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作用的因素以及改进的措施。全文共分为引言、正文以及结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有五章。第一章运用了历史制度主义关于制度形成与变迁的理论,分析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点论述了历史制度主义关于制度形成的基本观点、路径依赖机制对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影响、中国历史上民族治理方式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涵、原则及取得成就等内容。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轨迹。以关键时间节点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实施的进程分为1947年前、1947年至1956年、1957年至1977年和1978年以后4个阶段分别加以阐述。第三章是本论文的重点,主要分析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功能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实现程度。笔者运用了开展社会调查时得到的一手资料以及其他内容详实的统计数据,为本章的论述提供了事实注脚。第四章主要论述影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发挥效果的阻滞因素,从民族法制体系不完善、权力界限不够清晰、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转型期民族关系复杂化以及公民素质不高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五章对如何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健康运行提出了对策建议。重点从完善制度设计、理顺权力关系、大力发展经济、巩固和发展和谐民族关系以及培育公民文化等五个方面,对不断创新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本论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规范性研究与经验性研究相结合,运用历史制度主义关于制度形成、变迁的理论来阐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实践问题,并且积极回应时代关切,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玮丽斯[6](2019)在《国有林区改革背景下转岗职工家庭生计问题研究 ——以根河林业局为例》文中认为保护森林和生态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内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重要任务。国有林区是我国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培育的战略基地,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主要的基础设施,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因国有林区管理制度不完善,过度的开发森林资源,导致民生问题较突出,严重制约了生态安全保障能力。为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及全面停止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确定和全面停止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国有林区必须要进行的一次新的发展方式转型。随着这种转型,国有林区职工的角色从“伐木人”转变成了“护林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林区职工的生活相对落后,并且由于大部分林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再加上近几年林业产品的替代品增加等原因,相关林业企业的收入减少,林区职工的生活水平并未得到有力的提升,林区职工家庭生活、发展出现困境。原以林木采伐的收入来维持生计的国有林区转岗职工将以怎样的生计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什么因素会影响他们的生计问题。本文以国有林区改革背景下以内蒙古根河林业局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等方式研究根河林业局职工家庭生计问题。之后,在相关调研数据的基础上运用描述统计分析方法总结国有林区改革后转岗职工家庭的实际情况,了解根河林业局职工家庭收入水平和收入结构以及生计现状,并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国有林区转岗职工家庭生计问题的影响因素(生计资本对生计策略的影响),提出国有林区职工家庭可持续生计的保障措施。本文在综合前文研究内容和根河林业局职工家庭生计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基于DFID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用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模型分析了生计资本对生计策略的影响效应,结果表明: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物质资本等都对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和兼业经营生计策略呈现正相关关系,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与单一工作岗位(是指只有一个工资性收入来源)是呈现负相关关系的,而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与单一工作岗位是呈现正相关关系的,因为政策原因和地区的特殊性所以自然资本几乎没有差异,所以自然资本不计入模型当中。最后,总结相关文献中和结论对国有林区转岗职工家庭可持续生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苗静[7](2018)在《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寻近70年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规律,分析其产业结构演进的动力因素,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评价产业结构演进的效果,审视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未来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方向,以实现生态保护、牧民增收和牧业旗市经济发展三赢。本研究首先介绍了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特征,旨在说明33个牧业旗市区别于其他区域的典型特征。其次对1947年-2015年间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历程和现状进行细致分析,探寻产业结构演进规律。最后,对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影响因素和产业结构演进效果进行评价,为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合理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论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了具体研究:第一个方面的具体研究,主要是梳理近70年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变迁轨迹,分析产业结构现状和三次产业内部结构,并根据综合指标测算出33个牧业旗市所处的工业化阶段,探寻产业结构演进规律。研究结果表明:在过去近70年中,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遵循“配第-克拉克定理”,其产业结构在2003年从“一二三”结构演变为“二三一”结构,但33个牧业旗市各自的产业结构变化并不同步,差异很大。从三次产业内部结构看:第一产业内部畜牧业占比最高,畜牧业结构呈现出一羊独大的畜群结构特征。第二产业内部,轻工业逐年下降,重工业逐年上升。第三产业内部,批发和零售行业占比最高。目前,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重工业化特征明显,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个方面的研究,主要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就是在区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受产业投资及强力的产业政策引导,继而实现产业结构变迁的政策性演进为主的过程。整个演进过程受外在作用因素(政策)的影响非常大,而内在动力因素(科技、需求)并没有在产业结构演进中发挥出内生动力作用。第三个方面的实证研究,先从经济角度,运用多种产业结构分析指标和方法,对产业结构进行度量和实证分析。然后从生态角度,运用主成分方法、聚类分析法及区位熵方法对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生态效果进行评价。最后对导致环境规则效果不合理的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并反思。研究表明: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调整滞后于全国,产业化进程缓慢,产业结构效益低,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不对称。“二三一”的产业结构虽然快速推动了经济发展,但牧民从中受益少,第一产业与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关联度最大。第一产业在全国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增速慢于全国。能源工业及采矿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掣肘。第三产业对经济带动能力越来越强,吸收就业能力稳中有升。从生态效果看,生态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重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依然比较严重,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发展模式依旧没有改变。33个牧业旗市中,有17个牧业旗主导产业与生态功能区定位相违背。环境规制效果不理想主要缘于分权治理结构,尚未形成新的政绩考核机制,草原产权概念模糊以及牧业旗市的特殊性仍然没有得到充分正视。未来,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应以“生态优先,注重民生”为原则,限制开发区内的牧业旗产业结构应向“三一二”方向演进,重点开发区内的牧业旗市向“三二一”方向调整。打造新引擎、构建新支撑,实现产业融合多元发展。
孟宪毅[8](2018)在《建设生态文明 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文中指出197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我国"三北"地区建设防护林体系。40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原国家林业局"三北"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等战略任务,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各项任
林苗[9](2018)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内蒙古经验》文中研究说明人类社会是个民族的大千世界,民族问题是世界性的普遍问题。当今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模式多种多样。这些模式没有优劣之分,只有适不适合本国国情、能否解决本国民族问题之别。中国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探索、反复比较、依据国情、尊重历史、顺应民意的正确制度选择,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一大支柱。然而,近年来国内外对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存在不少质疑的声音,其中不乏对我国有关民族政策,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争论和非议。因此,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立场和观点出发,回顾和总结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历程,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进行实践总结和理论梳理,不仅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需要,也是生动实践“四个自信”,坚定中国道路、迈向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开创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先河。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聚焦于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的发展实践,在历时性地分析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区成立的历史背景、发展阶段以及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以整体关照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视角解读“内蒙古经验”;立足于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现实及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对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性思考中,为未来中国民族区域制度的发展贡献“内蒙古模式”,从而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四个自信”。全文共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论启示三个部分。导论介绍本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主要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主要资料。正文部分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对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历史背景及八个主要历史动因进行深入分析,这是探讨内蒙古民族区域的历史基础,也是正确评价和认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光辉起点。为了更加清晰地展现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的光辉历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按照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分四个阶段对初创期(1947年-1956年)、曲折发展期(1957年-1978年)、跨越前进期(1978年-2012年)以及十八大以来的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总体把握每个阶段社会发展背景基础上,对不同时期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旨在勾勒不同阶段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发展状况和进程,从而科学把握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内在发展特点和规律。与此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在具体章节研究和论述过程中,史论结合,旨在回应不同时期重大理论热点和现实关切。比如,第二章充分地挖掘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先创性工作,围绕“良好榜样”,将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对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贡献和意义进行了总结。第三章在概括总结内蒙古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经济社会和民族工作曲折发展的基础上,就“如何看待曲折中前进的内蒙古民族关系”这一重大历史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第四章主要围绕改革开放到十八大以前,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跨越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而展开。第五章在概括总结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取得成就和新发展的基础上,对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的辉煌成就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理论思考。作为本文重要经验借鉴部分,第六章总结过去、直面现在、展望未来,阐述了内蒙古七十年的生动实践对中国民族工作九个方面的价值贡献,总结了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九条主要历史经验。结论启示部分是本文要义所在。笔者认为,面对世界民族问题的纷繁复杂的态势,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的光辉实践和巨大成就,已充分说明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安排,是被证明了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宝贵经验是解读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关键所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路径方向。基于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的历史经验和制度分析,面对各种发展机遇和挑战,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大制度安排,要在发展中坚持,在坚持中实现创新发展。与他人研究相比,本文历时性地论述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从而整体把握70年来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发展的内在逻辑。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史论结合,在对每个阶段发展历程进行概述的基础上,围绕民族区域自治相关研究的热点和难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积极回应时代关切,在对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经验进行总结时,关照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实践;在国际比较中,对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价值进行了启示性思考。
文明[10](2018)在《中国牧区草牧场管理制度的变迁》文中研究指明文中草牧场管理制度变迁更倾向于讨论草牧场所有权制度与经营(使用)权制度的变迁规律,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公社体制下的三级所有、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等四次重大变革,而以内蒙古为代表的牧区草牧场管理制度则大体经历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七次变革,其中经历了所有权制度从民族公有到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并行;经营(使用)权制度从放牧自由到家庭承包经营、流转使用与用益物权化并行的历史变迁过程。整个变迁过程反映在草牧场制度设计中,国家权力不断延伸至基层组织,草牧场经营的传统方式快速退缩,市场经济主体的主体地位逐步显现,而这种制度设计使个体的逐利思想蚕食了集体的生态觉悟。因此,在具有社会公共资源性质的草牧场经营(使用)过程中,制度设计本身不能只关注政府权力的集中或市场经济的高效性,而应兼顾培育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市场主体,积极发挥民族传统文化中非正式制度的积极作用,并使其价值化。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创新点 |
| 2 基础概念概述 |
| 2.1 现代林业 |
| 2.2 投资和融资 |
| 2.3 公共产品理论 |
| 2.4 森林资源的外部性理论 |
| 2.5 林业分类经营理论 |
| 3 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结构现状分析 |
| 3.1 内蒙古林业发展概况 |
| 3.1.1 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
| 3.1.2 林业发展成效 |
| 3.2 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结构现状 |
| 3.2.1 生态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增长迅猛 |
| 3.2.2 国家的政策性投入 |
| 3.2.3 林业贴息贷款、基金制度及证券市场融资 |
| 3.2.4 外资投入 |
| 4 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
| 4.1 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 |
| 4.1.1 内蒙古林业民间投资体量相对较小 |
| 4.1.2 内蒙古林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大 |
| 4.1.3 内蒙古小规模林企、林农融资贷款相对较难 |
| 4.1.4 内蒙古林农林权流转意愿较弱,林业资本市场不成熟 |
| 4.2 内蒙古林业投融资结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4.2.1 政府职能层面 |
| 4.2.2 林业融资体制层面 |
| 4.2.3 林业行业本身层面 |
| 5 对策建议 |
| 5.1 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民间投资主体 |
| 5.2 服务好林企林农,增强内蒙古林业投资吸引力 |
| 5.3 创新林企融资模式,降低内蒙古林业融资贷款难度 |
| 5.4 完善林权流转制度,健全内蒙古林业资本市场 |
| 6 结论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一、选题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评述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 三、研究评述 |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思路 |
| 三、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民族团结理论政策研究概述 |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团结的理论政策 |
| 一、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团结理论政策 |
| 二、列宁民族团结理论政策 |
| 三、斯大林民族团结理论政策 |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理论政策 |
| 一、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的民族团结理论政策 |
| 二、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族团结理论政策 |
| 三、新时代民族团结理论政策 |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理论政策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 |
| 第一节 初创探索阶段(1947—1956年) |
| 一、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 |
| 二、内蒙古自治区的初期探索与实践 |
| 三、内蒙古自治区成为民族团结的“模范自治区” |
| 第二节 曲折发展阶段(1956—1978年) |
| 一、内蒙古自治区曲折发展中的民族工作 |
| 二、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曲折发展中的各项事业 |
| 三、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曲折发展中的经验教训 |
| 第三节 跨越发展阶段(1978—2012年) |
| 一、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
| 二、新世纪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
| 第四节 新时代发展阶段(2012—至今) |
| 一、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
| 二、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内涵 |
| 第四章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光辉成就和经验启示 |
| 第一节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光辉成就 |
| 一、创建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先例 |
| 二、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完善 |
| 三、提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参考 |
| 四、培养壮大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
| 五、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 |
| 第二节 构建团结、和谐、稳定内蒙古的经验启示 |
|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 二、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民族法制建设 |
| 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提升民族区域自治能力 |
| 五、尊重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增强少数民族文化交融 |
| 六、深入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普及民族团结政策宣传教育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现状 |
| 1.国内研究现状 |
| 2.国外研究现状 |
| 3.研究述评 |
| (三)研究意义 |
| 1.理论意义 |
| 2.实践意义 |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研究思路 |
| 2.研究方法 |
| (五)创新与不足 |
| 一、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理论基础 |
| (一)党内法规和党内法规执行力的相关概念 |
| 1.党内法规概念 |
| 2.党内法规执行力概念 |
| (二)理论基础 |
| 1.公共治理和治理现代化 |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 3.公共政策执行理论 |
| (三)内蒙古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必要性 |
| 1.民族地区的针对性 |
| 2.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
| 3.党内法规的关键性 |
| 4.制度建设的价值性 |
| 二、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现状和遇到的挑战 |
| (一)内蒙古建设和执行党内法规现状 |
| 1.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党内法规情况 |
| 2.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党内法规情况 |
| (二)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过程中遇到的挑战 |
| 1.选择性执行 |
| 2.机械性执行 |
| 3.象征性执行 |
| 4.抵抗性执行 |
| 三、制约内蒙古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原因分析 |
| (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自身建设问题 |
| 1.党内法规制定的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
| 2.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不够 |
| 3.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配套性制度建设不足 |
| (二)执行主体素质水平达不到实际要求 |
| 1.对于党内法规的认知不足 |
| 2.专业化水平较低 |
| (三)执行客体被动配合 |
| 1.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党内法规认同度低 |
| 2.党组织功能不强 |
| (四)执行工作机制不健全 |
| 1.执行资源供给不足 |
| 2.执行监督问责力度有待加强 |
| 3.执行效果评估机制还未建立 |
| (五)执行环境错综复杂 |
| 1.欠佳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 |
| 2.复杂的内蒙古地理位置和民族文化 |
| 3.欠发达的网络信息环境 |
| 四、内蒙古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
| (一)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对党内法规的理念认同 |
| 1.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 |
| 2.推进理论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 |
| 3.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 |
| (二)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党内法规体系 |
| 1.进一步提升内蒙古党内法规制定质量 |
| 2.注重内蒙古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性 |
| 3.加强配套性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
| (三)优化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资源配置 |
| 1.加强执行硬资源供给 |
| 2.加强执行软资源供给 |
| (四)做实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保障工作 |
| 1.健全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监督机制 |
| 2.健全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问责机制 |
| 3.健全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激励机制 |
| (五)完善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评估工作 |
| 1.建立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评估制度 |
| 2.确立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的评估指标体系 |
| 3.有效运用评估结果 |
| (六)净化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环境 |
| 1.优化内蒙古党内政治生态环境 |
| 2.塑造内蒙古执行党内法规文化 |
| 3.维护内蒙古网络环境安全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 二、相关研究概念界定 |
| (一)边疆、边境与边界的概念界定 |
| (二)边疆与边境的地理范围 |
| (三)国际关系与边界意识 |
| (四)时间范围的确定 |
| 三、研究现状综述 |
| (一)关于中国北部边疆研究 |
| (二)国内、外关于边疆、边界、边境的研究 |
| (三)国际关系研究 |
| (四)乌拉特相关研究 |
| 四、基本史料 |
| (一)民国时期史料 |
| (二)建国以后的史料 |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 (一)研究方法 |
| (二)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内蒙古地区(1911—1949) |
| 第一节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内蒙古地区 |
| 一、清朝的覆亡与“外蒙古独立” |
| 二、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内蒙古地区 |
| 三、民国前期的乌拉特草原与中苏交通 |
| 第二节 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内蒙古地区 |
| 一、南京政府的边疆政策 |
| 二、成为抗战前线的内蒙古地区 |
| 第二章 同盟阵营下的和睦边境(1949—1962) |
| 第一节 同志加兄弟般的和睦边境 |
| 一、友谊边境 |
| 二、中蒙边界条约的签订 |
| 第二节 边境轶事 |
| 一、借境放牧 |
| 二、越境事件 |
| 第三节 建国初的边疆移民 |
| 一、边疆移民 |
| 二、知识青年支援边境地区 |
| 第三章 对立时期的中蒙边境(1963—1989) |
| 第一节 中苏关系与中蒙边境 |
| 一、中苏关系的恶化 |
| 二、中蒙边界的最终确定 |
| 第二节 中蒙边境线上的乌拉特中旗 |
| 一、中蒙冷淡时期的边境 |
| 二、乌拉特中旗境内的边界线 |
| 第三节 生产建设兵团与边防 |
| 一、巴彦淖尔盟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 |
| 二、生产建设兵团与边防 |
| 第四节 边境检查制度的雏形 |
| 一、民兵组织 |
| 二、武装放牧点和堵卡站 |
| 三、“净化边境” |
| 四、会晤站 |
| 第四章 全面开放的中蒙边境(1990—2004) |
| 第一节 内蒙古边境口岸发展 |
| 一、内蒙古边境口岸发展概况 |
| 二、甘其毛都口岸发展现状 |
| 三、口岸与园区一体化模式 |
| 第二节 口岸与边境社区的联系——以图古日格嘎查为例 |
| 一、边境社区——图古日格嘎查 |
| 二、口岸建设中当地牧民的生活变迁 |
| 第五章 战略伙伴时期的中蒙边境(2005—2014) |
| 第一节 中蒙关系演变与对外贸易发展 |
| 一、中蒙关系及其演变 |
| 二、中蒙对外贸易 |
| 第二节 乌拉特中旗边境地区的新格局 |
| 一、口岸贸易发展对乌拉特中旗经济的影响 |
| 二、边境城镇化的驱动因素 |
| 三、新兴口岸城市——甘其毛都镇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图、表目录 |
| 致谢 |
| 附录一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选题缘起 |
| 二、研究综述 |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 四、基本框架 |
| 五、相关理论 |
| 第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中国民族治理的制度创新 |
| 第一节 制度的形成与变迁 |
| 一、历史制度主义关于制度形成的理论基础 |
| 二、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形成观” |
| 三、路径依赖与制度变迁 |
| 第二节 中国民族区域治理方式的发展 |
| 一、古代中原王朝“夷夏之辨”思想下的民族区域治理 |
| 二、“民族主义”观念冲击下的近代民族区域治理 |
| 三、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治理政策的探索 |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涵 |
|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构成要素 |
|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成就 |
| 一、路径依赖机制影响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成就 |
| 第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发展轨迹 |
| 第一节 内蒙古地区的区域治理制度遗产(1947 年前) |
| 一、内蒙古地区的民族构成与民族关系 |
| 二、清朝与民国对内蒙古地区的民族政策 |
|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 |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初步建立(1947-1956年) |
| 一、自治政府成立初期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 |
| 二、内蒙古全区域统一自治的实现 |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在曲折中前进(1957-1977 年) |
| 一、全面左倾与否定民族政策 |
| 二、二十年工作成就与教训 |
| 第四节 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跨越前进(1978 年后) |
| 一、拨乱反正 |
|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发展 |
| 第三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制度功效 |
| 第一节 政治建设功能的实现程度 |
| 一、内蒙古各民族政治地位平等 |
| 二、内蒙古自治机关自治权得到保障 |
| 三、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不断提升 |
| 四、少数民族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有所提高 |
| 第二节 经济建设功能的实现程度 |
| 一、内蒙古经济政策的演变 |
| 二、内蒙古现实经济状况 |
| 三、内蒙古经济增长效益评价 |
| 第三节 文化建设功能的实现程度 |
| 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
| 二、民族文化产业势头良好 |
| 第四节 社会建设功能的实现程度 |
| 一、构建起和谐民族关系 |
| 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良好 |
| 第五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的实现程度 |
| 一、内蒙古生态环境特点 |
| 二、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
| 第四章 影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效的因素 |
| 第一节 民族法制体系不完善 |
| 一、我国民族法制体系的建构过程 |
| 二、我国民族法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
| 第二节 权力界限不够清晰 |
| 一、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关系 |
| 二、民族自治地方党委与自治机关的权力关系 |
| 第三节 经济发展水平不高 |
| 一、内蒙古的财政状况 |
| 二、内蒙古的财政赤字与财政补贴 |
| 第四节 社会转型期民族关系复杂化 |
| 一、社会转型对民族问题的影响 |
| 二、民族政策与社会环境错位 |
| 第五节 公民素质不高 |
| 一、政治文化素质待提升 |
| 二、政治参与程度待提升 |
| 三、基层干部文化素质待提升 |
| 第五章 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康运行的对策建议 |
| 第一节 完善制度设计,加强民族法制体系建设 |
| 一、健全民族法制体系 |
| 二、健全民族法制监督机制与违法制裁机制 |
| 第二节 理顺权力关系,落实自治机关自治权 |
| 一、理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关系 |
| 二、理顺民族自治地方的党政关系 |
| 第三节 大力发展经济,夯实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 |
| 一、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
| 二、提高内蒙古自身发展能力 |
| 第四节 巩固发展和谐民族关系,改善制度实施的社会条件 |
|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观念 |
| 二、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社会认同 |
| 三、建立健全民族关系调控机制 |
| 第五节 培育公民文化,提高政治社会化 |
| 一、增强政治认同 |
| 二、扩大政治参与 |
| 结语 |
| 附录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有林区改革相关研究 |
| 1.2.2 生计相关研究 |
| 1.2.3 全面停伐对生计的影响研究 |
| 1.2.4 林业经济发展对生计的影响 |
| 1.2.5 研究评述 |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 1.3.1 研究的思路 |
| 1.3.2 研究的方法 |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 |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 1.4.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 1.5.2 研究存在的不足 |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 |
| 2.1.1 国有林区 |
| 2.1.2 国有林区改革 |
| 2.1.3 国有林区转岗职工 |
| 2.1.4 家庭生计 |
| 2.1.5 家庭收入 |
| 2.1.6 林下经济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可持续生计理论 |
| 2.2.2 林区职工林业经济行为理论 |
| 2.2.3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 3 国有林区改革概述 |
| 3.1 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主要内容和特点 |
| 3.1.1 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主要内容 |
| 3.1.2 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特点 |
| 3.2 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进展 |
| 4 根河林业局概况及调查样本情况分析 |
| 4.1 根河林业局概况 |
| 4.1.1 地理环境 |
| 4.1.2 森林经营情况 |
| 4.2 调查内容 |
| 4.3 数据来源 |
| 4.4 样本的基本特征 |
| 4.4.1 户主的基本特征 |
| 4.4.2 职工家庭的基本特征 |
| 4.5 本章小结 |
| 5 根河林业局转岗职工家庭生计状况案例分析 |
| 5.1 根河林业局职工转岗安置现状 |
| 5.2 根河林业局转岗职工家庭对改革政策和收入满意度分析 |
| 5.2.1 转岗职工对全面停伐政策的满意度 |
| 5.2.2 转岗职工家庭对收入满意度分析 |
| 5.3 根河林业局转岗职工收入现状分析 |
| 5.3.1 收入特征分析 |
| 5.3.2 国有林区转岗职工家庭支出情况 |
| 5.4 国有林区转岗职工家庭生计现状 |
| 5.5 季节性工作职工和非季节性职工的参与林下经济的相关性分析 |
| 5.6 存在的问题 |
| 6 国有林区转岗职工家庭生计问题影响因素分析 |
| 6.1 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模型 |
| 6.1.1 模型含义 |
| 6.1.2 模型评价指标 |
| 6.2 模型构建 |
| 6.2.1 提出模型研究假设 |
| 6.2.2 变量选择 |
| 6.2.3 可持续模型构建 |
| 6.3 模型信度,效度检验 |
| 6.3.1 信度检验及结果 |
| 6.3.2 模型效度检验 |
| 6.4 实证模型结果及分析 |
| 6.4.1 模型验证 |
| 6.4.2 研究假设的验证结果 |
| 6.4.3 结果分析 |
| 6.5 本章小结 |
| 7 结论与建议 |
| 7.1 结论 |
| 7.2 政策建议 |
| 7.2.1 完善国有林区职工民生改善方面的保障政策 |
| 7.2.2 多途径提高林区职工生计资本存量 |
| 7.2.3 抓好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实现职工家庭生计多样化 |
| 7.2.4 提供林业产业相关技术培训 |
| 7.3 本章小结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现状 |
| 1.2.1 主体功能区研究现状 |
| 1.2.2 产业结构研究现状 |
| 1.2.3 内蒙古产业结构研究现状 |
| 1.2.4 内蒙古牧业旗市产业结构研究现状 |
| 1.2.5 文献简要评述 |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框架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内容框架 |
| 1.4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 1.4.1 研究方法 |
| 1.4.2 数据来源 |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 1.5.1 可能的创新 |
| 1.5.2 不足之处 |
| 2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理论依据 |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 2.1.1 主体功能区 |
| 2.1.2 牧业旗市 |
| 2.1.3 产业结构演进 |
| 2.2 产业结构理论 |
| 2.2.1 产业的分类 |
| 2.2.2 产业结构理论的形成 |
| 2.2.3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 |
| 2.2.4 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理论 |
| 2.2.5 产业结构理论的新内涵 |
| 2.3 生态经济理论 |
| 2.3.1 生态经济的本质 |
| 2.3.2 生态经济理论的形成 |
| 2.3.3 生态经济理论在草原生态经济系统中的体现 |
| 2.4 主体功能区理论 |
| 2.4.1 主体功能区的形成 |
| 2.4.2 主体功能区的相关指标体系 |
| 2.4.3 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体系 |
| 2.4.4 主体功能区与产业结构演进的内在关系 |
| 2.5 小结 |
| 3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分析 |
| 3.1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总体特征 |
| 3.1.1 地缘关系敏感 |
| 3.1.2 生态系统脆弱 |
| 3.1.3 民族集中贫困区 |
| 3.1.4 经济发展不平衡 |
| 3.1.5 独一无二的草原生态经济价值 |
| 3.1.6 处于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 |
| 3.2 近70年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历程 |
| 3.2.1 产业发展历史 |
| 3.2.2 产业结构演进历程与阶段划分 |
| 3.3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现状 |
| 3.3.1 产业结构变动趋势 |
| 3.3.2 劳动力变动趋势 |
| 3.3.3 各牧业旗市产业结构变动趋势 |
| 3.2.4 各牧业旗市产值对比情况 |
| 3.4 三次产业内部结构 |
| 3.4.1 第一产业内部结构 |
| 3.4.2 第二产业内部结构 |
| 3.4.3 第三产业内部结构 |
| 3.5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工业化阶段的判断 |
| 3.5.1 工业化阶段判断标准 |
| 3.5.2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工业化阶段综合判断 |
| 3.6 本章小结 |
| 4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影响因素分析 |
| 4.1 理论方法介绍 |
| 4.2 产业结构演进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 |
| 4.2.1 供给因素 |
| 4.2.2 需求因素 |
| 4.2.3 创新和技术因素 |
| 4.2.4 国际因素 |
| 4.2.5 政策制度因素 |
| 4.3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 4.3.1 指标设定 |
| 4.3.2 计量模型设计与实证分析 |
| 4.3.3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动力因素 |
| 4.4 本章小结 |
| 5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效果评价 |
| 5.1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评价标准 |
| 5.1.1 经济评价标准 |
| 5.1.2 生态环境评价标准 |
| 5.2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经济效果评价 |
| 5.2.1 产业结构熵 |
| 5.2.2 产业结构相似度 |
| 5.2.3 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评价 |
| 5.2.4 产业结构效益评价 |
| 5.2.5 产业结构对经济增长贡献评价 |
| 5.2.6 产业结构与牧民收入相关性评价 |
| 5.3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演进的生态效果评价 |
| 5.3.1 三次产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 5.3.2 工业产业结构演进的生态环境效果评价 |
| 5.3.3 生态功能区与33个牧业旗市主导产业吻合评价 |
| 5.4 本章小结 |
| 6 内蒙古33个牧业旗市产业结构调整与政策建议 |
| 6.1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理念 |
| 6.1.1 生态优先 |
| 6.1.2 注重民生 |
| 6.2 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
| 6.2.1 限制开发区内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
| 6.2.2 重点开发区内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
| 6.3 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
| 6.3.1 制定符合草原牧区特殊性的产业政策 |
| 6.3.2 让科技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引擎 |
| 6.3.3 产业多元化发展 |
| 6.4 本章小结 |
| 7 结论与展望 |
| 7.1 主要结论 |
| 7.2 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 |
| 一、工程实施概况 |
| 1. 基本情况 |
| 2. 工程实施情况 |
| 二、主要成效 |
| 1. 生态修复成效 |
| 2. 特色资源培育 |
| 3. 社会效益分析 |
| 三、主要特点 |
| 1.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高位推动“三北”工程建设 |
| 2. 完善机制政策, 调动社会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
| 3. 强化科技支撑, 着力提高“三北”工程建设质量 |
| 4. 完善政策机制, 不断创新资金投入和管理模式 |
| 5. 加强后期管护, 持续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
| 6. 发展民生林业, 逆向拉动工程建设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三、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 四、研究方法 |
| 五、基本概念界定 |
| 六、本文的贡献及不足 |
| 第一章 光辉起点: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 |
| 第一节 近代内蒙古的民族问题 |
| 一、清朝对内蒙古的统治策略 |
| 二、近代内蒙古社会与民族问题 |
| 三、民国时期的内蒙古民族运动 |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探索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历程 |
| 一、中共与内蒙古的民族革命 |
| 二、中共领导的内蒙古抗日救亡活动 |
| 三、中共与内蒙古的民族自治运动 |
| 四、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 |
|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动因 |
| 一、中共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不断走向成熟 |
| 二、理论准备和经验借鉴 |
| 三、周边国际环境的影响 |
| 四、国内战争形势的发展 |
| 五、坚实的民意基础 |
| 六、坚强的政治保障 |
| 七、强大的军事保障 |
| 八、有力的人才保障 |
| 第二章 良好榜样: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初创(1947-1956年) |
| 第一节 内蒙古全境的解放与解放初的主要形势 |
| 一、内蒙古全境解放的实现 |
| 二、解放初期内蒙古的主要形势与任务 |
| 第二节 建国前后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探索与发展 |
| 一、内蒙古治政府成立后的政策实践 |
| 二、建国初期民族区域自治的探索 |
| 三、过渡阶段内蒙古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
|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民族区域地方的良好榜样 |
| 一、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
| 二、为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树立了榜样 |
| 三、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治化创造了条件 |
| 四、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经验 |
| 第三章 艰难探索:民族区域自治的曲折发展(1957—1978年) |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建设中内蒙古的曲折发展 |
| 一、政治运动此起彼伏地干扰 |
| 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曲折发展 |
| 第二节 内蒙古曲折发展中的民族工作 |
| 一、政治环境变化中的内蒙古民族工作 |
| 二、“十年浩劫”对内蒙古的民族工作的破坏 |
| 第三节 正确认识曲折中前进的内蒙古民族关系 |
| 一、民族关系遭受巨大破坏 |
| 二、民族团结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 |
| 第四章 光辉典范: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跨越前进(1978-2012年) |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内蒙古自治区的辉煌成就 |
| 一、政治建设的开启与发展 |
| 二、经济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
| 三、社会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
| 四、文化建设的全面繁荣 |
| 五、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
| 第二节 开创内蒙古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
| 一、民族工作的恢复与发展 |
| 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谱写新篇章 |
| 三、民族关系的阶段性特点 |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实践与发展 |
| 一、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
| 二、少数民族自治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
| 三、民族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
| 四、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 |
| 五、初步形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体系 |
| 第五章 守望相助:新时代民族区域自治的新发展(2012-2017) |
| 第一节 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 |
| 一、内蒙古自治区七十年发展的辉煌成就 |
| 二、打造北疆靓丽风景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 第二节 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 |
| 一、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
| 二、提高城市民族工作科学化水平 |
| 三、促进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区经济发展 |
| 四、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
| 五、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进步 |
| 六、不断加强民族法制建设 |
| 七、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
| 第三节 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的坚持和完善 |
| 一、深刻把握“守望相助”的精神内涵 |
| 二、守望相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新发展 |
| 三、守望相助是新时代做好内蒙古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
| 第六章 继往开来: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贡献及经验 |
| 第一节 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对中国民族工作的贡献 |
| 一、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彪炳史册的表率 |
| 二、开创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先河 |
| 三、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树立了良好榜样 |
| 四、为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供了重要参照 |
| 五、为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发挥了示范作用 |
| 六、为民族地区正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提供了提供了宝贵经验 |
| 七、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提供了“中国经验”的范例 |
| 八、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路径坐标 |
| 九、为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特殊贡献 |
| 第二节 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七十年的主要经验 |
|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 二、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 三、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 |
| 四、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 |
|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
| 六、守好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
| 七、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
| 八、优先发展民族教育 |
| 九、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一、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变迁概况 |
| 二、我国牧区草牧场管理制度的变迁 |
| (一) 解放初期 (1947~1953) :民族公有制下的放牧自由 |
| (二)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53~1958) :民族公有制下的定居游牧 |
| (三) 人民公社时期 (1958~1978) :民族公有到全民所有的过渡 |
| (四) 改革开放以来 (1978~至今) :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制下的家庭承包制 |
| 1. 改革开放初期 (1978~1983) :全面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制的过渡 |
| 2. 改革开放时期 (1983~本世纪初) :草牧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及完善 |
| (五) 深化改革时期 (本世纪初~至今)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承包经营权流转 |
| (六) 深化改革时期 (2010~至今)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草原确权及“三权分置” |
| 三、结论、问题及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