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学[1](2021)在《欧美经济思想史的意识形态谱系——基于自由主义类型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的主旨在于提炼自由主义的共识,分析和比较自由主义的三种具体历史形态,用它们来识别历代主流经济学派在意识形态类型上的差异;展示这些意识形态类型在经济学中的表现形式,包括与之对应的政策倾向、理论结构及其特设。这些学派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辩护者,脱胎于各自时代的历史困境。它们的理论既受相应的自由主义类型的影响,本身又是构成这种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以古典自由主义作为经济哲学基础,喊着"自由放任"的口号,赞美私有财产、自由竞争和有限政府,为资本冲破阻碍其自由发展的封建主义和重商主义而摇旗呐喊。信奉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派,举着实现"积极自由"的旗帜,力图改革自由资本主义,解决自由巿场内生的贫富悬殊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则力图回归"消极自由",把批判的矛头对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广泛的干预,倡导最小政府,力主"重塑自由巿场"。这些学派都曾对西方社会的政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有其自身的限度,既因为经济理论与政治实践存在天然的差距,也因为理论自身存在内在缺陷。
王慧[2](2021)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 ——基于学术史的考察》文中研究说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基于学术史的考察专业:政治学理论指导教师:马雪松教授20世纪80年代,詹姆斯·马奇与乔罕·欧森从组织理论的立场将长期受到忽视的制度和制度分析带回政治科学的主流议程,大批学者由此汇聚到新制度主义这面旗帜下并开启了新的研究篇章,以至有人开始高呼:“现在我们都是新制度主义者了”!然而,新制度主义的强劲发展一度令置身于制度结构之中的行动者黯然失色,制度被赋予了更多的约束性功能,其本身蕴含的使动意味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此背景下,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迎来观念转向的浪潮,众多学者纷纷加入观念议题的讨论。这一变化对制度分析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表现为各个流派愈益关注观念,更为关键的是,以观念和话语为理论基石的建构制度主义得以兴起。如此一来,新制度主义的观念研究或观念转向议题进入了政治学的中心地带与前沿领域。“观念很重要”似乎已经人尽皆知,但要问观念究竟是什么却又出现聚讼纷纭、人云亦云的局面,所以从事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有必要首先为观念这一核心概念确立基本的分析维度。观念是各类行动与社会变革的先导,因而观念一直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共同课题,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历史学、文学、艺术等领域都从不同角度论述观念的重要性。就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而言,很多学者为观念的界说付出了努力,综合来看,包含类型、层次、要素、形式在内的观念的划分都可以归纳为观念的结构要素,表示观念孕育于特定的政治背景、经济基础、制度结构及社会关系网络,具有鲜明的结构性特征。观念无法凭空产生或存续,需要依附于特定的行动者并经由传播观念的话语、叙事、框架等呈现机制才能切实发挥作用。观念与制度的内在关联是贯穿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研究的核心主线。从辩证的立场来看,观念即是制度,制度即是观念。本文从两个角度论述观念等同于制度的观点。从既定结果来看,某些观念性要素具有制度的属性,从转化过程来看,某些行动者的观念可以转化为实际的制度和政策。观念影响制度的生成、维系和变迁,制度也会影响观念的生成、维系和变迁,但这两条进路又有着本质区别与研究侧重。观念议题回归新制度主义并不是政治科学领域观念与制度相结合的首次尝试,而是有其深刻根植的历史脉络,观念与制度同等重要以及密切互动的观点可上溯至古希腊的政治研究。以观念复归作为切入点并扩大分析视域可以发现,观念研究在政治学的历史发展中经历了兴起、衰落、复兴的转折时期,对其加以考察有助于理解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转向的前因后果。传统政治学研究中观念与制度相互交织在一起,旧制度主义虽然部分承袭了此前观念研究的传统,但偏向于对制度和观念予以宏观探讨与静态描述,旧制度主义的局限以及随后大行其道的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主导了观念研究的衰落,不过这一时期仍然产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念性成果。观念的复兴发生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仅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分支。聚焦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转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均从不同程度和不同角度加深了对观念的理解,但各个流派的观念转向有其独特性。建构制度主义代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观念维度上取得的突出成就,其与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建构主义有着特殊的渊源,这一流派的分析基础包括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二元性或双重性,不确定性,利益与制度的观念建构,观念与制度的路径依赖。建构制度主义仍处于发展过程中,遵循建构逻辑而依次成长起来的观念制度主义、话语制度主义、修辞制度主义和沟通制度主义均可被视为其内部的取向。理论的变革无不是对现实世界的反映与回应,脱离现实的理论往往是空洞的和盲目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发生观念转向的关键原因在于,既有的制度分析框架无法为某些现实议题提供合理的解释。基于这样的认识,如何看待和理解这种转向可从理论与现实两个方面加以思考。一方面,观念转向促使各个流派加强对话交流与认同意识,缓和了各流派之间的理论张力,随着观念研究的逐渐深化,制度分析的视野得到相应的拓展。另一方面,比较政治研究离不开对规范和价值问题的讨论,在这个意义上立足日常经验反思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转向带来的深刻启示时,有必要审视观念与制度的正当性,好的观念和好的制度是任何文明社会都应努力追求的目标。结构制约能动,能动生产结构,人类文明演进的根本动力最终落脚于行动者。如何更好地建构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并使由行动者建构的制度更好地发挥约束和使能作用,是一项需要加以认真和审慎探索的课题。
王硕[3](2021)在《群体情感与国家对外政策偏好 ——以塞尔维亚对俄欧政策的差异为例》文中指出群体情感与国家对外政策偏好:以塞尔维亚对俄欧政策的差异为例塞尔维亚对俄欧政策偏好的差异研究是欧洲化议题下的一个主要子问题。问题在于为何极需经济援助的候选国塞尔维亚,在面对入盟巨大的经济收益诱惑下,对欧政策偏好却是保持距离、欲迎还拒;而对俄罗斯的非物质援助深表感激,甚至为支持俄罗斯主动牺牲自我利益,而坚持与欧盟政策相背离?以往关于欧洲化的行动逻辑,主要是从理性选择模式的结果性逻辑,抑或是从个人认知心理模式的适当性逻辑来分析,他们皆以简约的个体客观理性或主观理性作为狭隘的前提假定,导致经验世界与抽象理论错位,越来越无法解释现实国家对外政策偏好中的诸多“例外”,亟需国际关系理论创新。而理论综合是创新的主要方式之一,即从相关的多层次和多学科理论中拟合出简约且与相关理论平均差异最小的中介变量来搭建新的分析框架[1]。本文以关系性逻辑为基础,在单位层次和体系层次选取适切的自变量,引入群体情感为中介变量作为黏合驱动剂,以此构建出能够解释塞尔维亚对俄欧的政策偏好差异的新视角。全文共五个章节,具体来说:第一章先是梳理传统理性选择模式与个人认知心理模式对于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基本假定,以及两者之间的可弥合性。然后阐释群体情感的生成过程及基本特点,论证群体情感既是国家理性的基线,也是个人情感的趋同,分析其作为中介变量弥合两种模式错位性对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这为下文国家对外政策偏好自变量的选取以及探讨各要素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先是阐述当前国际社会中群体分化的现象越发明显,然后立足于探讨群体情感中介作用的研究目的,在影响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多样化自变量中,选取具有粘合物质主义与观念主义、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特征的四个自变量,分别是单元层次的共同历史记忆和本土实践,以及体系层次的地区安全结构和地区规范。最后论证群体情感这一中介变量不仅与自变量之间在作用上存在先后顺序,在逻辑上也存在着因果关系,即群体情感先是被这些自变量影响,然后又传递影响着因变量。第三章在单元层次进一步细致论证共同历史记忆与本土实践是如何在内部通过群体情感类别化进程来塑造国家对外政策偏好。其中,共同历史记忆在时间维度上积累出政治基调情感,政治基调情感塑造着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舆情态势,维系着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合法性,框定着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宏观方向。本土实践是决策者在空间维度上因时因事的激发出群体即时情感,因为任何对外政策分析模式本质上都是地方性的,尤其是在现代民主政体下,决策者与普通民众存在信息、兴趣、影响力的差异,决策者要保证某特定对外政策的主导性,就必须去个性化,以某一群体内情感的高级识别者身份,通过引导和利用即时情感来影响国内民众对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注意偏向、概率判断以及行为选择。第四章在体系层次上进一步细致论证地区安全结构与地区规范是如何在外部通过群体间情感评价进程来建构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外部环境。地区安全结构相较于国家间经济军事的物质力量对比,更加强调关系性权力与国家之间的亲疏关系,亲疏关系决定着国家间彼此对威胁的认知与判断。目前在东亚与欧美地区分别在希望与焦虑情感关系主导下形塑出零和博弈的安全结构,欧美与中东欧地区分别在焦虑与羞辱的情感关系主导下碰撞出了外源合作安全结构,中东欧与东亚地区分别在羞辱与希望情感关系主导下促成了内源合作安全结构,不同地区安全结构对国家对外政策偏好有着不同的外部体系压力。同时,地区规范存在着多样化的困境,往往通过羞辱施压等手段来迫使主权国家将其内化,进而转变其国家对外政策偏好。至此,本项研究证实了群体情感与和国家对外政策偏好之间具有因果相关性的理论预设。第五章是以塞尔维亚为例来对上述理论框架进行实证检验。先是分析塞尔维亚的政策偏好特点是对欧超越经济务实主义,对俄超越个人精英偏好,传统的理性选择模式和个人认知心理模式无法很好的解释塞尔维亚的欧洲化进程;然后根据穆勒求同法,得出群体情感是影响塞尔维亚政策偏好的决定性中介变量;最后对塞尔维亚对俄欧情感的类别化与比较进程进行分析。
李晶晶[4](2021)在《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道主义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经常探讨的话题。作为一种国际性思潮,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学派和代表人物普遍存在于欧美地区,尤其以东欧学者的研究更加广泛和深入。二战之后,在部分东欧国家出现了以人道主义批判理论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群体,他们经历了“斯大林化”的社会主义模式,以及为了摆脱这种模式的反抗过程,他们是改革的理论家和积极的支持者,他们强调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特征,学术界称之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阿格妮丝·赫勒是匈牙利的女哲学家,是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布达佩斯学派的代表人物。赫勒对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探索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当时的东欧地区正处于“复兴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和文化背景之中,她对资本主义社会和苏联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文化危机展开批判,从人的存在和社会结构的微观层面提出了推动人本身的发展以及社会人道化变革的道路。二战之后,虽然苏联红军使东欧国家摆脱了纳粹统治,但“斯大林化”的社会是高度威权的集体社会,人道主义被严重弱化。在反对斯大林主义、复兴马克思主义的愿望驱动和导师卢卡奇的指引之下,赫勒加入了匈牙利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在此期间马克思的生活实践理论、异化理论、需要理论、人类解放理论,卢卡奇的物化思想和日常生活本体论,以及弗洛姆关于人的本质理论都深刻影响了赫勒,她的思想从此开始走向成熟。赫勒从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异化理论入手,提出日常生活的概念,强调日常生活的本体论地位,探索从微观视域上实现日常生活人道化的道路,从而形成了日常生活理论。与日常生活理论密切相关的是赫勒的需要理论,该理论同样是在人道主义思潮下产生的引导人类走出异化的一种理论探索。赫勒在总结马克思关于需要和价值的论述后,提出了自己的“激进需要”思想以及未来社会需要系统重建的构想,她将对需要的批判矛头直接指向了满足形式主义需要的资本主义制度和对需要进行专政的苏联社会主义制度。赫勒认为应该对社会进行总体革命,总体革命的主体则是拥有激进需要的个体,而个体激进需要意识的形成则需要激进哲学的引导。赫勒进一步利用激进哲学合理性的乌托邦理想的构建,构想出一个超越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存社会主义的激进民主制社会。无论是日常生活的人道化,建立满足激进需要的激进民主制,都反射出赫勒积极构建真正属于人的“家园”,实现对人的存在的终极关怀的理想。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一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通过从微观视角反思人的日常生活、从人的需要观点理解理论和实践、以及从马克思思想中汲取的科学理性的批判精神,她为人的自我解放提供了微观之路。另一方面,她的思想中历史局限性也很明显,比如赫勒的个性发展理论忽视了物质生产和政治经济变革的价值;由于过于偏重对需要的价值范畴分析,忽视需要的实践性;否定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脱离了社会生产的本质。尽管如此,赫勒对马克思思想的阐述与发展,对当代人类的生存困境和发展难题的深刻解释,是我们的重要理论资源和思想资源。
徐泽磊[5](2021)在《积极领导的结构测量、形成机制与作用效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华为从1987年2万元人民币起家,到2018年总营业收入近7000亿人民币,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华为因此而成为千亿美元的企业。5G时代的到来,标志着华为在技术标准、专利、基站设备、协议支持等方面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标志着华为已掌握了制定新一代移动标准的话语权;标志着华为站在了通讯行业产业链的最顶端。华为的成长与蜕变,不仅是中国制造的象征,中国企业的骄傲,同时引领了世界通讯行业的发展。而华为的这些骄人的战绩,与任正非的非凡管理思想、经营理念和领导行为密不可分。任正非所表现的带领企业走出低谷,走向成功;发现企业优势、发扬其优势、面对困难不畏惧、不放弃,不忘初衷的领导行为,被称为积极领导行为。积极领导行为又称为积极领导。积极领导是指领导者关注组织及成员优势、能力和潜力,培养其向善(美德)取向,并帮助组织及成员取得非凡的、惊人的、超出预期成就的积极领导行为。学术界对积极领导份外关注,虽然在积极领导的测量、积极领导的形成和积极领导的影响结果方面,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1)未能从如何建立珠穆朗玛峰目标视角测量积极领导在现有“建立和实现珠穆朗玛峰目标”的维度测量中,忽略了建立什么样的目标、如何建立这些目标的关键内容,不利于珠穆朗玛峰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学术界深入理解与测试积极领导,难以为积极领导的管理实践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2)未能从有效实现珠穆朗玛峰目标视角测量积极领导在现有“建立和实现珠穆朗玛峰目标”的题项中,忽略了实现目标最本质的内容,不利于珠穆朗玛峰目标的实现,不利于学界对积极领导的准确理解,难以为积极领导的管理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3)缺少通过认知—情感加工系统揭示心理韧性影响积极领导形成的动态中介机制研究由于积极领导是一个动态的行为,因此,研究积极领导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动态分析。然而,目前基于积极领导的研究,却忽略了其动态性的特点。认知情感加工系统(Cognitive Affective Processing System,CAPS)具有可被激活性、动态性且是行为的直接决定因素等特点。所以,CAPS是揭示心理韧性动态影响积极领导形成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目前研究中,却忽略了这个重要的作用路径,不利于心理韧性对积极领导的动态影响机制研究,不利于对积极领导形成的全面理解和掌握。(4)缺乏积极领导对工作绩效作用机制的研究,更缺乏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作用机制的研究以往积极领导对工作绩效影响的研究,多数集中在积极领导对工作绩的直接影响,缺乏积极领导对工作绩效作用机制的研究,更缺乏积极领导对工作绩效中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作用机制的研究。然而,积极领导对工作绩效影响机制研究,不仅加深了积极领导对工作绩效影响的认知,丰富了积极领导影响效果的理论研究,而且还能使组织中的领导者利用已发现的中介机制和边界条件,有效地控制积极领导对工作绩效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积极领导的首要目标就是帮助组织成员实现非凡业绩,而非凡业绩能从工作绩效中的创新绩效得到更好的体现;同时非凡业绩的实现也离不开对角色外绩效的投入,而角色外的投入能从工作绩效中的组织公民行为维度得以充分体现。然而,现有的研究却缺乏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影响机制的研究,不利于丰富积极领导的理论研究,难以有效指导管理实践。(5)缺乏对积极领导的动态、跨层次、混合方法的研究现有对积极领导更偏重的是静态、截面研究。然而,积极领导是一种动态行为。但是,目前研究却忽略了动态数据的获得。同时,对积极领导更关注的是个体层面的研究,忽略了多层次、跨层次分析法的应用,不利于对积极领导的形成及作用效果的更全面理解。基于以上研究不足,本文的研究内容是(1)修订积极领导的测量量表(子研究1);(2)从心理韧性视角揭示积极领导的动态形成机制(子研究2);(3)从影响效果角度揭示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的作用机制(子研究3)。本文采用的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子研究1,首先通过相关文献回顾和35名领导的深度访谈,对积极领导内涵和维度进行识别,生成量表题项,之后历经二次问卷调查,通过获得233份有效问卷和325份有效问卷,优化量表题项,最终通过325份有效问卷对修订的量表进行验证。对于子研究2,在预调查的基础之上,进行了正式调查。正式调查以企业中的领导者为调查对象,通过自评方式,二时段、每时段间隔4周等方式,共获取有效问卷286份。对于子研究3,在预调查的基础之上,进行了正式调查。正式调查以企业的团队主管和直属员工为调查对象,通过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二时段、每时段间隔4周等方式,获取61个团队,共计248套有效问卷。本文的研究结论(1)从“积极沟通”、“积极意义”、“发现优势”、“真正乐观”四维度测量积极领导,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2)心理韧性是促使积极领导形成的重要前因变量;(3)积极情绪和自我调节能力能揭示心理韧性促使积极领导形成的中介机制;(4)组织间竞争是心理韧性促使积极领导形成的边界条件;(5)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是积极领导的重要结果变量;(6)领导认同感能揭示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作用的中介机制,能揭示积极领导对组织公民行为作用的中介机制;(7)主动性人格是积极领导与领导认同感关系间重要的边界条件。本文理论贡献体现在(1)修订了积极领导的测量量表;(2)验证了心理韧性对积极领导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3)揭示了心理韧性对积极领导影响的动态中介机制;(4)识别出了在心理韧性与积极领导之间的动态中介机制存在的边界条件;(5)验证了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具有正向影响;(6)揭示了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的作用机制。本文研究理论意义体现在:(1)加深了对积极领导概念、内涵的理解;(2)补充了积极领导的形成机制研究;(3)增加了积极领导的作用效果研究;(4)拓展了认知情感加工系统(CAPS)、特质激活理论和社会认知等理论的应用。同时本文研究结论从(1)“积极沟通”、“积极意义”、“发现优势”和“真正乐观”甄别和培养积极领导行为;(2)提高领导者的心理韧性,促使积极领导行为产生;(3)提高积极情绪和自我调节能力中介效应,有助于提升心理韧性对积极领导的影响;(4)提高领导认同感,有助于提升积极领导对员工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5)高主动性人格的员工,有助于其对积极领导认同感的提升,进而有助于员工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的提升等方面,为企业(组织)发现、培养积极领导,激发员工实现非凡业绩,助力企业实现非凡目标提供理论依据。
王力[6](2021)在《沃尔特·R·米德“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研究》文中提出沃尔特·拉塞尔·米德(Walter Russell Mead)是美国杰出的外交政策研究者,他融合了美国外交政策的历史与现实议题,搭建起理解美国外交政策的理论框架,本论文旨在对米德的学术思想加以阐述。美国的外交传统是米德学术研究的核心论题,通过对美国外交历史的爬梳,米德分析了影响美国外交传统的因素,并对美国权力形态的形成和发展进行总结。他认为,对美国外交史的研究应当着眼于更为宏观的视角,注重其历史传承性。米德的研究超越了传统的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单边主义/多边主义等二分法,创新性地提出了汉密尔顿主义、威尔逊主义、杰斐逊主义和杰克逊主义四种美国外交传统,认为正是这四种主义通过相互作用形成有机组合和动态发展,共同决定了美国外交行为。在此基础上,米德对美国外交传统的“权力根源”进行了理论发掘,在硬权力和软权力之外,提出了“粘性权力”的概念,从而实现了对美国外交传统认识的理论升华。从知识生产的角度而言,这与米德作为学者与智库专家的双重身份是分不开的,依照“四种主义”与“三种权力”框架,米德构建了一个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研究体系,丰富了学界解析历史、认知现实的理论工具。米德的思想成熟于21世纪初期,根据他的分析框架,本文对后冷战时期美国历届总统即克林顿、小布什、奥巴马和特朗普四届政府的外交行为进行分析,认为米德的理论能够对历届政府的外交行为进行合理的解析,为我们理解美国外交传统和21世纪美国外交提供了一个新颖的、合理的视角。本文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对米德的学术经历、着述、观点特别是“四种主义”与“三种权力”框架体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米德认为,汉密尔顿主义的核心主张是“追求商业利益”,国家外交行为应该寻求有利于美国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各种外部条件;威尔逊主义主张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美国式的民主和价值观,认为美国有义务作为“文明的灯塔”为世界各国指引发展方向;杰斐逊主义反对过多地国际介入,主张把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视为首要任务,是小政府主义的支持者;杰克逊主义具有民族主义色彩和民粹主义倾向,注重提高美国的军事实力。本章在分别阐述四种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分析他们发挥作用的时间和手段,并结合国际局势和国内形势变化侧重分析他们如何共同作用,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本章继而对米德权力形态理论进行介绍,米德将美国的权力形态分成锐性权力、粘性权力、甜性权力和支配权力:锐性权力是美国的军事实力,广义上指其显着的核优势、广泛的海外军事部署和庞大的军费开支所构成的综合实力;粘性权力是经济活动影响力的体现,是美国对其他经济体产生粘性吸附的作用;甜性权力是美国的理想、文化和价值观吸引力,和软权力的概念类似,是一种无形的感召力;支配权力是权力的合集,是前三种权力协同发挥作用时体现出的综合优势。如果说“四种主义”理论从历时性的角度分析了隐藏在美国外交史洪流中的四种意识主张,那么对美国权力形态的分析则从共时性的角度丰富了米德的理论,二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分析网络。这种坐标式的分析结构既充分尊重和考量了美国外交历史的延续和传承,又突出体现了美国历史上特别是二战以来的外交特征,在宏观上形成横纵相交的二维理论框架,有助于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梳理。论文的以下章节运用米德的思想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美国外交传统进行总结,分析了不同时期政府的政治倾向、外交风格和在任时期的外交活动,清晰地展示了四种主义对国家领导人及其外交政策的影响。第二章主要分析了一战后至20世纪末的美国外交政策演变。一战后,美国进入福特主义经济时代,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美国社会带来了结构性的变化,同时在国际关系中,美国以世界大国的身份登上国际政治舞台,四种主义开始面对国际关系中的复杂局面。随着二战中英国的衰落,美国在冷战后确立了世界霸主地位,美国资本主义过渡到后福特主义时代。在这一历史阶段,四种主义在不同时期所追求的美国权力类型不断变化,带来了美国外交政策的不断发展。冷战结束后,粘性权力一度成为了美国主要追逐的权力类型,在克林顿政府期间,汉密尔顿主义成为了外交活动的主导思想。第三章主要分析了小布什政府时期威尔逊主义的起落。作为新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小布什具有威尔逊主义者的特征。“9·11事件”让小布什得到了杰克逊主义者的坚定支持,为威尔逊主义披上了强硬、现实的铠甲,然而随着反恐战争的升级,四种主义逐渐产生了分歧,小布什的大中东战略宣告失败。第四章解读了奥巴马政府期间杰斐逊主义的兴起。米德认为,奥巴马是典型的杰斐逊主义者,正如竞选演讲宣言一样,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进行战略收缩,运用巧实力对自身的外交主张进行调整,寻求各个派别之间的平衡,力图恢复美国的全球领导力。然而杰斐逊主义者的政治主张经常被诟病过于温和或起效缓慢,奥巴马的外交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能从根本上满足美国民众的要求。第五章分析了特朗普政府期间杰克逊主义者的外交特点。美国国内经济产业结构失衡加剧、政治上的反精英情绪和社会文化价值中身份认同的缺失导致美国国内民粹主义兴起,特朗普趁机入主白宫,其支持者多为杰克逊主义者。强烈的本土主义倾向使得特朗普的外交政策有着显着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特色,但杰克逊主义者本身并不具备系统的执政理念,也无法确立具有连续性的外交思想。第六章对米德的美国外交传统思想进行了评价。首先对21世纪四种主义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局势进行解读,并对它们可能进行的调整和融入策略进行分析,同时,根据米德的推断,对美国外交政策制定的战略维度进行思考。面对自由资本对商业利益的追求和美国国内产业结构失衡、就业问题严重之间的矛盾,汉密尔顿主义者需要寻求一种资源合理配置的发展模式;威尔逊主义者在大中东战略之后逐渐式微,面对世界局势由美国独霸到一超多强的发展趋势,世界多极化日趋明显,国际组织的作用逐渐增强,威尔逊主义者需要对其价值观传播方式进行反思和改进。杰斐逊主义者能够调整自己的政治主张,但始终坚持“避免不必要的国际介入”的基本理念,以最低的成本融入国际社会,避免战争,优化配置有限资源等成为了杰斐逊主义者在新形势下的代表主张。杰克逊主义者虽然缺乏成熟的外交主张,但他们在美国普通选民中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也是维系其他三个主义的感情纽带和实力基础,将对美国的对外政策产生深远影响。如何认识当代国际局势和对自身国际角色、如何充分认识并坚持利用海权体系、如何在四个学派中做出合理的取舍和组合,是美国外交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思考的战略维度。
王琰[7](2021)在《目标框架对消费者产品处置意愿的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类现有的生活方式不断地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消费行为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资源的过度消耗对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巨大威胁,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例如气候变化、空气污染、能源危机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等。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大量的研究聚焦于如何实现循环经济模式,以使得人类社会更具有可持续性。产品处置是其中的热点研究问题,目前关于产品处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供给侧的设计和制造实践,而忽视了对需求侧的消费者产品处置的充分研究。与此同时,在消费者行为的研究中对处置环节的探索也相对不足。消费者行为涉及到产品和服务的购买、使用和使用后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的决策过程。其中,使用后阶段的行为主要体现为对产品的处置,产品的具体处置方式包括回收、捐赠、丢弃和转售等。这些行为和意图是促进积极的环境影响的重要因素,解决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策略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消费者的努力。消费者以恰当的方式处置产品对于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和产品更换决策也至关重要。为了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有关环境和商业的解决方案,我们需要更好地理解需求侧的消费者产品处置。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导致了商业模式的改变,促进了产品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在这种影响下,消费者的双边属性得到了前所未有地加强,消费者可以更轻松地从产品接受者转换为产品处置者。消费者可以通过转售、丢弃、捐赠或回收来处置产品,但是这些处置方式带来的后续影响却存在差异。直接丢弃通常被认为是最不环保的选择,而回收、捐赠和转售通常被认为是更具可持续性的处置方式。恰当地处置产品对于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和产品更换决策至关重要。消费者产品处置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了解如何在追求商业利益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激励、影响和控制消费者对产品的处置。尽管关于这一主题的实证研究正在兴起,但大多数研究采用定性研究方法或者局限于对某一种具体类型的处置意愿的探讨,缺乏使用定量的研究方法对多种产品处置类型的研究。消费者通常必须在可持续性和其他结果之间进行权衡,在产品处置意愿上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目标与其产品处置选择相关。现有研究普遍采用认知的视角来理解消费者的行为,即行为基于信息的寻求并且这一过程通常是由特定目标引导的。特定的目标可以由情境中的潜在的或随机的刺激触发,使相应的信息更容易被理解和强化。这意味着可以通过战略性地操纵情境刺激来提高目标的显着性和吸引力,以实现对消费者以负责任的方式处置产品的引导。目标框架理论关注的是三个特定的焦点目标:规范性目标、享乐性目标和获得性目标。根据目标框架理论,焦点目标的相对强度会影响人们对信息的选择和处理,它们影响人们关注哪些信息、感知哪些选择,进而影响其行为意愿,因此,目标框架理论关注的三个焦点目标与消费者产品处置意愿的密切相关。与以往大部分只探讨单一处置选择的研究不同,本研究分析了消费者产品处置的四种类型,即回收、捐赠、丢弃和转售。同时从更综合的视角广泛地分析了目标框架理论中三种不同目标的作用机制,并且实现了对目标的操纵和激活。本文探索了不同的焦点目标如何影响消费者的产品处置意愿,即在不同处置方式之间的权衡及其内在作用机制。通过对大量已有研究的回顾和整理,本文提出了研究框架。本研究认为,人们对于与焦点目标有关的信息和后果特别敏感。因此,目标会影响他们对替代方案的评估和感知,换言之,人们被目标“框定”了意向和行为。消费者在规范性目标下更倾向于将产品回收或者捐赠,在享乐性目标下更倾向于将产品直接丢弃,而在获得性目标下更倾向于将产品转售。并且规范性目标和获得性目标触发不同的内在作用机制,从而影响产品处置偏好。而享乐性目标是人类目标中最先验的、最本能的,而不是后期社会化的经验所得,所以本研究更倾向于认为其影响是直接的。并且,本研究引入了道德义务感和金钱欲望来作为中介变量、环境知识作为调节变量,来解释其内在作用机制。本研究通过六个实验验证了研究框架和研究假设。实证检验发现,目标框架影响消费者产品处置意愿。其机制在于不同焦点目标下消费者的产品处置意愿存在差异,规范性目标下消费者更倾向于将产品回收或者捐赠,在享乐性目标下更倾向于将产品直接丢弃,而在获得性目标下更倾向于将产品转售。在规范性目标下,消费者个人对道德义务的感知更为强烈,从而提高了对产品的捐赠和回收的意愿。而获得性目标下,消费者更容易追求代表个人权力地位和经济利益的金钱,刺激了消费者的金钱欲望,从而减少将其免费回馈给社会的意愿,因此,消费者更倾向于转售产品。另外,目标框架和消费者产品处置意愿的关系在不同的环境知识下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本研究提出了环境知识的调节作用,即与环境知识水平较低的消费者相比,环境知识水平较高的消费者在规范性目标下的道德义务感更强并拥有较高的产品回收意愿以及产品捐赠意愿,在享乐性目标下的产品丢弃意愿较低,在获得性目标下金钱欲望更低并拥有较低的产品转售意愿。最后,本文就研究结论的理论贡献及管理启示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及未来研究展望。在理论上,本研究丰富了对于消费者行为研究中产品使用后阶段的研究,将产品处置研究的视角从供给侧延伸到了需求侧,综合考虑了多种目标对多种产品处置意愿的影响并构建了关于消费者产品处置的综合性理论框架。同时,由于产品处置与产品更换以及企业策略调整密切相关,本研究为管理者提供了关于如何延缓或遏制浪费和污染的见解,这对社会福祉的增加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孙冲[8](2021)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文中研究指明人民调解是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在新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当中,人民调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人民调解的短板逐渐显露出来。从组织体系上看,传统人民调解的组织体系过于碎片化,不同的调解组织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处于“多中心”管理的涣散状态之下。这造成组织间的联动性差,调解效率低,调解资源容易被浪费。除此以外,在调解手段和规则体系上,传统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使用一些策略性的调解手段,在调解规则的适用上不统一、不规范、缺乏体系性,造成调解结果的差异化明显,人民调解的公平性常常受到外界质疑。因此,传统人民调解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法治话语逐渐取代政治话语,成为主导人民调解的话语体系,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实践形态也都需要随着话语体系的转化而发生转变。在当事人看来,他们需要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必定是统一、协作、高效的。在治理者看来,他们需要一种能够对接司法系统、执法系统的专门纠纷解决体系,来分流司法、执法体系当中的纠纷解决压力,满足社会治理的“维稳”需要。此外,地方政府在“法治竞赛”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需要对纠纷治理机制进行一番改革和创新。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治理者,都有动力推动人民调解的进步,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产生的。部分地方开始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最具特色的是通过建立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方式使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在人民调解的管理上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制度内部组织体系。与此同时,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立,顺畅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对接机制,便利内外联动,从而使人民调解嵌入到更为广阔的外部纠纷治理体系之中。在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人民调解的调解手段更为法治化和规范化,人民调解的规则体系也更加完善,人民调解逐渐摆脱了“边缘化”和“碎片化”。人民调解纵向体系可以分为“县(市、区)—镇(街)—村(社)”的三级网络,从横向体系上看,村(社)一级包括品牌调解室、村(社)治调主任、网格员等;镇(街)一级主要包括司法所管理的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警调”和“诉调”等附设型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一级包括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镇(街)和村(社)两级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县(市、区)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则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兼任同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领导职位。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过程是在由行政主导的“高位推动”下,运用了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对权威体系的整合和对调解组织工作空间的整合三种手段完成的。人民调解通过体系化运行的方式达到了对纠纷分级分类处理的精细化需求,达到确保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出相似的调解结果的体系化追求。人民调解的这种体系化运行模式与马克斯·韦伯笔下的官僚制如出一辙。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呈现出了层级化与专业化,规范化与司法化,联动常态化和“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这四个特点。随着人民调解组织层级的提高,其化解纠纷的手段方法和运用的规则体系都与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不同。人民调解组织的层级越高,其专业化程度越高,系统的开放性程度越高,规范化与法治化程度也就越高,因此,高层级的人民调解组织更倾向于使用法律作为其调解的规则与手段。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动呈现常态化的运行模式,人民调解组织不但与其它纠纷治理组织联动,甚至还嵌入到其它纠纷治理组织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警调”“诉调”之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民调解似乎已经承担了司法与行政的部分纠纷解决功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化运行后,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积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能够促进溢出纠纷和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能够既分流纠纷,又确保纠纷解决后续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其它组织机构进行对接。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编织起一面纠纷解决的大网,能够结合大数据平台有效排查矛盾纠纷并利用和调动起基层治理资源。最重要的是,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改善了人民调解在整个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当中的定位,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并且促进了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体系的顺畅。消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科层化弊端明显,韦伯笔下官僚制的不足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充分暴露出来。层级化结构分工导致部分人民调解组织面临悬浮性危机,人民调解灵活性受限。由于层级管理的需要和组织衔接的需要,文牍化现象愈发严重,文牍化的发展影响了人民调解的日常工作重心与重点。此外,系统的开放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系统的兼容性也需要越来越强,人民调解体系需要在规则的适用上尽量与其它纠纷治理机构相统一。法治化与规范化的要求日益增加。体系化运行加强了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高层级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追求与规范化追求间接影响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实践活动,具体表现包括: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与法治化上表现出了教条主义的特点,忽略地方性知识、法律文化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全体系都在追求调解结果的“类案同调”,因而,忽视个案中的特殊性,导致“个案正义”问题频出,上述问题进而影响到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调解实效;人民调解在被纳入到整个社会的纠纷治理体系中时,就已经被拟定了相应的分工与职能。但分工意味着整体效率的提高,也意味着单个功能的减损。人民调解从过去蕴含着促成“调解—履行”等案结事了机制的独立纠纷解决闭环系统,逐渐演变成为大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局部环节,并且只负责发挥调解这一局部功能。协议的履行已经不在人民调解者需要考虑的范围之中。因此,签订协议却得不到履行的情况越来越多,案结事却未了的困境逐渐显现。为此,要反思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源自于自上而下的推动,主要是为了能够让人民调解顺利融入到社会纠纷治理的体系之中,但在这一过程中,人民调解被单纯的理解为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工具。人民调解制度原本是一项面对基层的“底层设计”,人民调解原本具有社会动员、政治教化、传统激活等复合性功能,因此,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解纷需要,是“国家—社会”间缝隙的弥合机制。综上,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仍然要注重对基层的关心,对个案的回应,分层分级的同时要注重区分不同层级的不同需求,特别是要避免体系化导致人民调解向教条主义的方向发展,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手段与调解规则被同构,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价值追求被同质化。最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经验是人民调解发展过程中的有益尝试,更是未来人民调解发展的方向。针对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注重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要将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从县(市、区)一级降低到镇(街)一级,注重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提升网格员等自治性力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其次是要发挥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合一,特别是要坚持赋予人民调解更多的自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利。避免体系化发展导致在规则理念等方面形成法治对道德风俗的消解。最后,是要加强党组织的统筹与联动。通过党组织的力量简化组织联动的程序、文案工作,增强体系化过程中的联动能力。
李海燕[9](2021)在《中国古代音乐的心理美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音乐心理美学是一门对音乐进行哲学式思考的学问,是从音乐心理学角度上研究音乐审美的交叉学科,这是对传统音乐美学的一种根本性突破。它的特点在于音乐学与心理学和美学的结合,从心理学的方位来研究音乐审美,摆脱了抽象概念的捉摸不定,产生脚踏实地的学术依据。当前的音乐心理美学还没有独立、确定的概念和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随着心理美学的发展,音乐心理美学的研究已经不限于心理实验,而进入对更为复杂的关于审美感情、审美想象、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的心理分析。研究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1、研究音乐家的心理活动,音乐创作心理。2、研究音乐作品的心理逻辑,音乐表演心理。3、研究音乐欣赏心理,由此推断音乐创作所遵循的心理规律。心理美学进入我国研究者视野的时间并不长,前期探索主要集中于对西方理论和实践的借鉴与模仿,在本世纪的我国获得了进一步发展,但基于本土化音乐心理美学的系统研究,仍处于长期缺位的状态。本研究试图将中国古代朝代发展的时间作为纵向脉络,以音乐心理美学学科体系为理论基准的同时,遵循我国心理美学研究的规律及范式,展开横向的理论探究与创新构想,即对中国古代音乐的心理美学思想进行整体梳理、总结、归纳,对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与音乐作品结合进行分析,主要围绕音乐实践活动中的音乐创作活动的心理美学、音乐表演活动的心理美学和音乐欣赏活动的心理美学原理进行研究,旨在梳理出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发展脉络,总结出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特征,推断出中国古代音乐创作所遵循的心理规则,将这些理论研究更好地反馈给创作者、表演者和欣赏者,为音乐心理美学的研究提供补充材料,对促进音乐教育发展起到承上启下的中介作用。研究一,回顾音乐心理美学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及所涉及的理论学说,发现能够对研究本土化有所贡献的理论部分,并对其进行重点叙述。本文第一、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本选题的历史流变、发展现状和价值意义,具体而言,音乐心理美学作为综合了哲学、心理学与美学等学科的交叉型特点,在研究内容上也具有极大的包容性。然而,中国古代音乐是我国音乐发展的根基,对促进音乐艺术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一直处于不够系统完善的状态。因此,本文力图搭建突破中国古代经验理解方式的思维框架,从认知神经科学、认知能力结构等学科中挖掘心理美学发生的作用与机制。归纳出中国古代音乐的心理美学不仅存在于视听等表层认知中,还存在于心灵感官的深层结构中,分别具有独立的概念、作用和影响机制,并对音乐现象的的认识产生辅助作用。进而在思维框架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心理美学的相关研究进行延展性讨论,认为以中国古代音乐作品为研究对象的音乐心理美学研究不仅能够丰富、补充如音乐教育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还对未来的音乐审美、音乐欣赏及音乐创作等实践具有启发性的重要意义。研究二,从先秦到明清,对中国古代音乐按朝代发展、美学思想等进行历时性梳理,复礼、兼容与重情是我国古代音乐的历时性考究。第三章节主要论述了先秦时期的上古音乐、南北朝时期的中古音乐、隋唐后期的近古音乐三个历史分期下的音乐心理美学全览。旨在更明晰地发现其发展规律和社会历史背景所产生的影响,并将《乐记》为代表的音乐理论专着、“情本论”等新的音乐思想、阮籍、嵇康为代表的名士作为分析对象穿插其中,对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作品,尤其是音乐作品进行总结和再现,以研究古人创作作品时的心理活动,并梳理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古代音乐作品对大众心理所产生的影响。研究三,总结归纳出: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特征——尚悲、通感与想象。第四章结合理论与作品实例,从音乐审美活动不同环节的角度,即音乐作品创作的心理逻辑、表演的心理动向和欣赏的心理变化进行了总结,对整个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历史性进行复盘,发现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具有“发端早、历史悠久,可持续且不间断”的特征,且每一朝代都有相关的论述语境,“复礼”、“兼容”、“重情”是分别占据了三个阶段分期的主流特征;在宏观特征的基础之上,本文进而在微观层面对比发现了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具有的三个审美创作特征,分别为“尚悲”、“通感”与“想象”。总体来说,中国古代音乐审美的心理特征在跨越时代、跨越民族甚至跨越社会阶级的传播中表现出了尤其的共通性,本研究认为这个“共通”便是通过悲情、通感与想象得以延续。中国古代的音乐心理美学在审美范畴上以“悲乐”为主要取向,在“以悲为美”的人类本质基础上,又与儒家的“中庸”美学产生碰撞,最终形成了“哀而不伤,怨而不怼”的“中和美”;想象与通感是音乐实践过程中的惯用手段,其作用机制主要是将演奏者、创作者、欣赏者的心理活动勾连在一起,形成求同存异的艺术世界,在这种艺术世界中获取美的感知,达到音乐与人类心理息息相关的艺术意境。因此在音乐创作的审美活动中,“尚悲、想象及通感”三者看似不同,实则都统筹在各个主体的内心活动中,证明了在绵延不绝的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国古代的音乐心理功能于艺术审美的领域之外得到了剥离与发展。研究四,溯源中国音乐心理美学发展,完善学科体系,明确音乐心理美学学科发展的现代意义,推进中国音乐心理美学的研究发展。在整合了研究内容,整理了研究对象的特征后,对本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了整体归拢和把握。在本研究的探究进程中,发现古代中国作为人类精神文明开花结果的宝库,不仅留存有成果丰硕的音乐作品,在音乐心理美学的成果上也并不落后于人。虽然在全球范围内,学界从未肯定过古代中国在独立的心理美学学科方面形成的理论贡献,认为倾向于直觉体悟,经验主义指导下的东方思维具有先天的封闭性,不具备广泛的延展性,与西方广泛认可的重概念、判断、推理的线型思维方式截然不同,然而,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对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来说,更多的研究空间在于对其相关观点的思辨性研究上。在本土化的贡献之外,本研究的价值还在于推进该交叉学科在传统与现代方向的结合。三、四章已然论述了音乐与心理学的密切联系从中国古代乐论中可以找到例证的事实,由此可见,推进学科交叉是现代学科建设,对于中国的音乐心理美学来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举措,这不仅要求它与现代的音乐学科产生联系,又要与心理学形成某种程度上的跨时代共鸣。不仅如此,本文也为音乐心理美学的学科未来发展提出建议,认为其首先就需要音乐研究者、教育者、推广者从认识的角度合理化传统乐论中音乐心理美学思想的存在,摆正认识态度;其次,当代的音乐研究者们应该正确认识不同分支学科研究的价值,以促进社会的长久进步与良性发展作为学术研究与艺术推广的共同最终目标;最后,则是立足于复兴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呼吁音乐教育者们的重担聚焦于此,帮助下一代树立对传统乐论的尊敬与重视,在西方乐论基础上进行正确扬弃,从而为民族的文化复兴作出一份贡献。综上所述,在经验主义主导的中国古代,先贤们仍然在长期的实践、应用与总结中,勾勒出了音乐具有塑造人的心理状态、促进社会协调和培育人才审美方面的审美功能,发现了音乐对人身心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性质,这种影响的发生机制是现代音乐心理美学的重要研究范畴,是古代音乐在心理建构与体验并得以持续的关键维度。本研究将推进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作为研究重心,在音乐与心理学的密切联系为切入口,推进中国古代乐论和现代心理学、美学研究的交叉分析,并指明未来学科发展的方向。对于中国的音乐心理学来说,既要与现代的音乐学科产生联系,又要与心理学形成某种程度上的跨时代共鸣。需要音乐研究者、教育者、推广者从认识的角度合理化传统乐论中音乐心理美学思想的存在,使其兼具美学思想和现代心理、理论认识和演奏实践两个层面的作用和影响,旨在推进外在的演奏和内心的情绪、传统的现象和现代的理论、民族的艺术和世界的观念之间的有机结合,为我国古代艺术的传播、民族瑰宝的复兴和文化自信的建立贡献力量。
付立梅,王燕津,陈世敏[10](2021)在《综合思维视角下的“环境与发展”单元学习活动设计》文中研究说明综合思维是人们运用综合的观点认识地理环境的思维方式和能力。综合思维素养有助于人们从整体的角度,全面、系统、动态地分析和认识地理环境及其与人类活动的关系。本单元以《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课程目标要求为准则,以综合思维为主体思维方式,设计模拟实验、社会调查、文献检索、课堂讨论等学生活动,认识"环境问题如何产生""环境问题的表现和空间分布差异""如何应对环境问题"等相关问题,理解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动态变化,构建思维网络,培养综合思维。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一、意识形态与学说分类 |
| (一)经济学中的意识形态 |
| (二)基于思想“血缘”关系的分类图解 |
| (三)基于“意识形态”的分类 |
| (四)经济学中不同类型自由主义的分类和识别问题 |
| 二、自由主义及其三种历史形态 |
| (一)概说 |
| (二)自由主义的共识 |
| (三)古典自由主义 |
| (四)新自由主义 |
| (五)新古典自由主义 |
| 三、《国富论》:设置为参照点的解释 |
| 四、古典经济学(1750—1870)与“自由放任” |
| (一)自由放任 |
| (二)重农主义 |
| (三)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 |
| 1. 边沁:功利主义与“幸福计算” |
| 2. 马尔萨斯:人口论与贫困陷阱 |
| 3. 李嘉图:地租理论、比较优势原则和自由贸易 |
| 4. 萨伊定律 |
| 5. 约翰·穆勒:综合与折衷主义 |
| 五、新古典经济学(1871—1930)与“自由放任” |
| (一)英国学派 |
| (二)洛桑学派 |
| (三)奥地利学派 |
| 1. 门格尔与方法论个人主义 |
| 2. 庞巴维克 |
| 六、“积极自由”与凯恩斯主义阵营 |
| (一)“自由放任”的终结与经济学中的新自由主义 |
| (二)凯恩斯 |
| (三)新古典-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派”) |
| (四)后凯恩斯主义 |
| (五)新凯恩斯主义 |
| (六)最新的趋势:“新兴的新古典综合”? |
| 七、“消极自由”与自由市场经济学阵营 |
| (一)芝加哥学派 |
| 1. 弗里德曼与货币主义 |
| 2. 卢卡斯与新古典宏观经济学 |
| 3. 科斯与产权经济学派(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一个分支) |
| (二)布坎南与公共选择学派 |
| (三)新奥地利学派 |
| 1. 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温和派 |
| 2. 以米塞斯为代表的激进派 |
| (四)弗莱堡学派(4)(freiburg school):一种变异的新古典自由主义? |
| 八、重商主义:国家主义经济学 |
| 九、国家主义与德国历史经济学派 |
| 十、余论 |
| (一)理念与实践的距离问题 |
| (二)理念的阴暗面 |
| (三)执念与政策方案的倾向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价值 |
| (一)选题缘起 |
| (二)研究价值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 (三)国内外研究的评析 |
| 三、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 (一)论文结构 |
| (二)研究方法 |
| 四、可能的贡献与不足 |
| (一)可能的贡献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研究的认识前提 |
| 一、观念概念的界定 |
| (一)观念概念的语义分析 |
| (二)观念概念的多学科视角分析 |
| (三)观念概念的相似术语辨析 |
| 二、观念分析的维度 |
| (一)观念的结构要素与承载者 |
| (二)观念的呈现机制 |
| (三)观念与制度的内在关联 |
| 第二章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研究的历史脉络 |
| 一、政治学中的观念研究传统 |
| (一)传统政治学观念研究的总体概况 |
| (二)旧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 |
| 二、观念研究在政治学中的衰落 |
| (一)旧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局限 |
| (二)新理论范式的兴起与发展 |
| (三)观念研究在衰落时期的进展 |
| 三、观念研究在政治学中的复兴 |
| (一)观念研究复兴的驱动因素 |
| (二)观念研究复兴的多重表现 |
| 第三章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大流派的观念转向 |
| 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观念转向 |
| (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观念转向的基础 |
| (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观念转向的演进 |
| 二、历史制度主义的观念转向 |
| (一)历史制度主义观念转向的基础 |
| (二)历史制度主义观念转向的演进 |
| 三、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观念转向 |
| (一)社会学制度主义观念转向的基础 |
| (二)社会学制度主义观念转向的演进 |
| 第四章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取向:建构制度主义 |
| 一、建构制度主义的生成逻辑 |
| (一)建构制度主义与历史制度主义的渊源 |
| (二)建构制度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渊源 |
| 二、建构制度主义的分析基础 |
| (一)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双重性 |
| (二)不确定性 |
| (三)利益与制度的观念建构 |
| (四)观念与制度的路径依赖 |
| 三、建构制度主义的多重取向 |
| (一)观念制度主义 |
| (二)话语制度主义 |
| (三)修辞制度主义 |
| (四)沟通制度主义 |
| 第五章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转向的发展反思 |
| 一、观念转向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发展 |
| (一)各流派理论张力的缓和 |
| (二)制度分析视野的拓展 |
| 二、观念转向对现实政治世界的反思 |
| (一)观念与制度的正当性审视 |
| (二)行动者主观能动性的建构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论文的选题依据 |
| (一)问题提出 |
| (二)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关于国家对外政策分析模式的研究 |
| (二)关于国际关系中情感的研究现状 |
| (三)关于塞尔维亚对俄欧政策的研究 |
| 三、主要的研究方法 |
| 四、创新点与不足点 |
| 第一章 群体情感:国家对外政策偏好中的中介变量 |
| 一、主流对外政策分析模式的偏好假定及评价 |
| (一)传统理性选择模式的偏好假定及缺陷 |
| (二)个人认知心理模式的偏好假定及缺陷 |
| (三)两种模式对国家对外政策偏好解释的可弥合性 |
| 二、群体情感的引入及对两种模式偏好的弥合 |
| (一)群体情感的生成过程及概念阐释 |
| (二)群体情感是国家理性的基线 |
| (三)群体情感是个体情感的趋同 |
| 第二章 以群体情感为中介变量的国家对外政策偏好分析层次 |
| 一、现实变化对对外政策偏好分析要素提出的新要求 |
| 二、单元层次:共同历史记忆与本土实践 |
| (一)国家是群体情感的载体 |
| (二)共同历史记忆:影响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时间维度 |
| (三)本土实践:影响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的空间维度 |
| 三、体系层次:地区安全结构与地区规范 |
| (一)地区安全结构以亲疏关系来形塑国家对外政策偏好 |
| (二)地区规范内化以回旋镖效应作用于国家对外政策偏好 |
| 第三章 群体内情感类别化进程是国家对外政策偏好形成的内在动力 |
| 一、历史记忆以基调情感为媒形塑国家对外政策偏好方向 |
| (一)从共同历史记忆到政治基调情感 |
| (二)从政治基调情感到对外政策偏好的方向 |
| 二、本土实践以即时情感为介引领国家对外政策偏好选择 |
| (一)群体决策者引领即时情感的手段 |
| (二)群体决策者利用即时情感进行身份选择 |
| (三)即时情感影响国家对外政策偏好选择的途径 |
| 第四章 群体间情感比较进程是国家对外政策偏好形成的外部路径 |
| 一、地区安全结构以群体间情感碰撞为媒限定国家对外政策偏好环境 |
| (一)零和竞争结构:欧美焦虑情感与东亚希望情感的碰撞 |
| (二)外源合作结构:欧洲焦虑情感与中东欧羞辱情感的碰撞 |
| (三)内源合作结构:东亚希望情感与中东欧羞辱情感的碰撞 |
| 二、地区规范内化以群体间情感评价为介推进国家对外政策偏好转变 |
| (一)地区规范内化通过群体间情感评价增强国家的内省能力 |
| (二)地区规范内化通过群体间情感评价增强国家的外辱压力 |
| 第五章 群体情感与国家对外政策偏好:塞俄与塞欧之间的比较 |
| 一、塞尔维亚对俄欧政策偏好差异的特点 |
| (一)塞尔维亚对欧政策偏好超越经济务实主义 |
| (二)塞尔维亚对欧政策超越个人精英偏好 |
| (三)塞尔维亚对俄欧政策差异的原因比较 |
| 二、群体情感在塞对俄欧政策偏好中的中介作用 |
| (一)塞尔维亚国内群体情感的类别化 |
| (二)塞对俄欧的群体间情感比较 |
| 三、结论与反思 |
| 参考文献 |
| 作者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依据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 1.4.1 创新之点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与思想渊源 |
| 2.1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 2.1.1 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兴起 |
| 2.1.2 东欧国家的“斯大林化” |
| 2.1.3 “匈牙利事件”及“非斯大林化”进程 |
| 2.2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成的思想渊源 |
| 2.2.1 马克思的现实批判向度与人的自由个性发展 |
| 2.2.2 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和日常生活本体论 |
| 2.2.3 弗洛姆关于的人的本质理论 |
| 2.3 小结 |
| 第3章 赫勒人道化的日常生活理论——基于马克思的生活实践思想 |
| 3.1 赫勒对日常生活的界定 |
| 3.1.1 日常生活是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 |
| 3.1.2 日常生活主体类型:特性与个性 |
| 3.1.3 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界限划分 |
| 3.2 日常生活的特征与一般图式 |
| 3.2.1 日常生活的特征 |
| 3.2.2 日常生活的一般图式 |
| 3.3 日常生活的人道化 |
| 3.3.1 日常知识的改变 |
| 3.3.2 日常交往的人道化 |
| 3.3.3 “自为个性”的生成 |
| 3.3.4 “为我们存在”的日常生活 |
| 3.4 小结 |
| 第4章 赫勒人道化的需要理论——基于马克思的需要理论 |
| 4.1 赫勒对马克思需要理论的解读 |
| 4.1.1 对马克思的需要概念的理解 |
| 4.1.2 对马克思关于需要的异化问题的阐释 |
| 4.2 赫勒的激进需要思想 |
| 4.2.1 激进需要的提出 |
| 4.2.2 激进需要的内涵 |
| 4.3 赫勒对需要系统的重建 |
| 4.3.1 对资本主义的需要系统的批判 |
| 4.3.2 联合生产者社会中的需要系统的重建 |
| 4.4 小结 |
| 第5章 赫勒人道化的价值理想——基于马克思的人类解放理论 |
| 5.1 哲学与激进哲学 |
| 5.1.1 对哲学的接受与需要 |
| 5.1.2 哲学的理想与真实的价值 |
| 5.1.3 哲学的价值讨论 |
| 5.1.4 激进哲学 |
| 5.2 理性乌托邦的实现 |
| 5.2.1 合理性的乌托邦 |
| 5.2.2 左翼激进主义的理想 |
| 5.2.3 生活方式的多元化 |
| 5.3 激进民主制道路的筛选过滤与选择 |
| 5.3.1 对当代资本主义民主制的批判 |
| 5.3.2 对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批判 |
| 5.3.3 激进民主制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构建 |
| 5.4 小结 |
| 第6章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评析 |
| 6.1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合理性 |
| 6.1.1 从微观视角反思人的日常生活,为人的自我解放提供了可行的切入点 |
| 6.1.2 从人的需要观点理解理论和实践,丰富了马克思的需要理论 |
| 6.1.3 汲取马克思思想中科学理性的批判精神,为人类解放道路提供了多种选择 |
| 6.2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历史局限 |
| 6.2.1 赫勒的个性发展理论忽视了物质生产和政治经济变革的价值 |
| 6.2.2 过于偏重对需要的价值范畴分析,忽视需要的实践性 |
| 6.2.3 否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脱离社会生产本质 |
| 6.3 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后记与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目的 |
| 1.3 研究意义 |
| 1.3.1 理论意义 |
| 1.3.2 实践意义 |
| 1.4 研究的主要创新 |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 1.6 论文结构 |
| 第2章 文献回顾与评述 |
| 2.1 积极领导的概念与测量 |
| 2.1.1 积极领导的概念 |
| 2.1.2 积极领导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 2.1.3 积极领导的维度与测量 |
| 2.2 积极领导的形成 |
| 2.2.1 自我构建对积极领导的影响 |
| 2.2.2 人格特质对积极领导的影响 |
| 2.2.3 环境因素对积极领导的影响 |
| 2.3 积极领导的影响结果 |
| 2.3.1 积极领导对个体层面的影响 |
| 2.3.2 积极领导对团队层面和组织层面的影响 |
| 2.4 积极领导的研究评述 |
| 2.5 本章小结 |
| 第3章 积极领导的量表修订 |
| 3.1 问题提出 |
| 3.2 概念、内涵与维度识别 |
| 3.2.1 积极领导的概念与内涵 |
| 3.2.2 积极领导的维度识别 |
| 3.2.3“发现优势”维度测量的理论基础 |
| 3.2.4“真正乐观”维度测量的理论基础 |
| 3.3 生成量表题项 |
| 3.3.1 初始题项的生成 |
| 3.3.2 内容效度评估 |
| 3.4 优化量表题项 |
| 3.4.1 数据收集 |
| 3.4.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 3.4.3 内部一致性评估 |
| 3.4.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 3.5 量表验证 |
| 3.5.1 研究假设 |
| 3.5.2 测量量表 |
| 3.5.3 数据分析 |
| 3.6 本章小结 |
| 第4章 心理韧性对积极领导的影响机制 |
| 4.1 问题提出 |
| 4.2 理论基础与理论模型构建 |
| 4.2.1 认知—情感加工系统理论与应用 |
| 4.2.2 特质激活理论与应用 |
| 4.2.3 理论模型的形成 |
| 4.3 研究假设 |
| 4.3.1 心理韧性对积极领导的直接影响 |
| 4.3.2 积极情绪和自我调节能力的中介作用 |
| 4.3.3 组织间竞争的调节作用 |
| 4.4 问卷设计与调查 |
| 4.4.1 测量工具 |
| 4.4.2 预调查与问卷修正 |
| 4.4.3 正式调查 |
| 4.5 数据处理与分析 |
| 4.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 4.5.2 信度分析 |
| 4.5.3 效度分析 |
| 4.5.4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 4.5.5 相关分析 |
| 4.5.6 假设检验 |
| 4.5.7 研究结果与讨论 |
| 4.6 本章小结 |
| 第5章 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的作用效果 |
| 5.1 问题提出 |
| 5.2 理论基础与理论模型构建 |
| 5.2.1 社会认知理论与应用 |
| 5.2.2 理论模型的形成 |
| 5.3 研究假设 |
| 5.3.1 积极领导对创新绩效和组织公民行为的直接影响 |
| 5.3.2 领导认同感的中介作用 |
| 5.3.3 主动性人格在积极领导与领导认同感关系间的调节作用 |
| 5.4 问卷设计与调查 |
| 5.4.1 测量工具 |
| 5.4.2 预调查与问卷修正 |
| 5.4.3 正式调查 |
| 5.5 数据处理与分析 |
| 5.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 5.5.2 信度分析 |
| 5.5.3 效度分析 |
| 5.5.4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 5.5.5 数据聚合检验 |
| 5.5.6 相关分析 |
| 5.5.7 假设检验 |
| 5.5.8 研究结果与讨论 |
| 5.6 本章小结 |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6.1 研究结论 |
| 6.2 理论贡献 |
| 6.3 管理启示 |
| 6.4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 四、创新和不足 |
| 第一章 米德的“美国外交传统”:主义与权力 |
| 第一节 沃尔特·米德主要着述和思想 |
| 第二节 米德指出的美国外交传统中的“四种主义” |
| 第三节 米德的权力理论 |
| 第四节 米德的逻辑和方法 |
| 第二章 20世纪美国外交传统的呈现 |
| 第一节 美国经济社会形态变革与外交传统的演进 |
| 第二节 全球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变奏 |
| 第三章 威尔逊主义的冒进(小布什政府时期) |
| 第一节 新保守主义与威尔逊主义的复兴 |
| 第二节 威尔逊主义与“反恐战争” |
| 第三节 威尔逊主义的异变与失败的大中东战略 |
| 第四章 杰斐逊主义的变革(奥巴马政府时期) |
| 第一节 国际新形势下的杰斐逊主义者 |
| 第二节 杰斐逊主义者的新特征 |
| 第三节 主义间的调和与亚太再平衡 |
| 第五章 杰克逊主义的冲击(特朗普政府时期) |
| 第一节 美国社会民粹主义的兴起 |
| 第二节 民粹主义与杰克逊主义 |
| 第三节 杰克逊主义的特朗普实践 |
| 第六章 对米德美国外交传统思想的评价 |
| 第一节 四种主义所面对的挑战和机遇 |
| 第二节 美国外交政策走向 |
| 第三节 米德对美国世界霸权体系的认识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沃尔特·R·米德大事年表(1952- )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 1.3 研究设计与技术路线 |
| 1.4 研究的主要创新 |
| 第2章 文献综述 |
| 2.1 消费者产品处置 |
| 2.2 目标框架理论 |
| 2.3 道德义务感 |
| 2.4 金钱欲望 |
| 2.5 环境知识 |
| 第3章 研究框架与研究假设 |
| 3.1 研究框架的设计 |
| 3.2 理论推演与研究假设 |
| 3.3 研究假设汇总 |
| 第4章 实验设计与假设检验 |
| 4.1 实验一: 目标框架对消费者产品处置意愿的影响 |
| 4.2 实验二: 道德义务感的中介作用 |
| 4.3 实验三: 金钱欲望的中介作用 |
| 4.4 实验四: 环境知识的调节作用(Ⅰ) |
| 4.5 实验五: 环境知识的调节作用(Ⅱ) |
| 4.6 实验六: 环境知识的调节作用(Ⅲ) |
| 4.7 假设检验结果汇总 |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5.1 研究结论 |
| 5.2 理论贡献 |
| 5.3 管理启示 |
| 5.4 研究局限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背景、问题意识、研究意义及材料来源 |
| (一)选题背景 |
| (二)问题意识 |
| (三)研究意义 |
| (四)材料来源 |
| 二、研究现状与可能创新 |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评价 |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思路 |
| 四、基本概念分析与章节安排 |
| (一)基本概念分析 |
| (二)论文章节安排 |
| 第一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背景 |
| 第一节 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与不足 |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 |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调解组织 |
| (二)纠纷的发现、处理与解决 |
| (三)传统人民调解的价值取向 |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不足 |
| (一)传统人民调解过于碎片化 |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效果不佳 |
| (三)传统人民调解公平性较差 |
| 第二节 从人民调解政治论到人民调解法治论的更迭 |
| 一、法治论逐渐取代政治论 |
| 二、人民调解功能的再定位 |
| 三、对接司法与执法更加频繁 |
| 第三节 社会现实发展的驱动 |
| 一、客观现实层面的动因 |
| (一)社会结构的变化 |
| (二)纠纷的多样化程度不断加剧 |
| 二、当事人层面的动因 |
| (一)低成本高效率解纷机制的需要 |
| (二)“工具理性”的趋使 |
| 三、治理者层面的动因 |
| (一)地方政府法治竞赛的需要 |
| (二)法院与派出所分流纠纷的需要 |
| (三)信访部门分流信访压力的需要 |
| 四、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不断完善 |
| 第二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具体内容 |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模式 |
| 一、人民调解的类型与分工 |
| (一)村(社)一级的人民调解 |
| (二)镇(街)一级的人民调解 |
| (三)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 |
| 二、纠纷的发现与受理 |
| (一)社区纠纷的发现与受理:当事人求助与纠纷排查 |
| (二)附设型人民调解:委托与流转 |
| (三)专业性与司法所人民调解:派单式服务 |
| 三、纠纷调查的方法 |
| (一)走访式调查 |
| (二)询问式调查 |
| (三)阅卷式调查 |
| 四、纠纷解决的方法 |
| (一)推动式解决 |
| (二)压制式解决 |
| (三)中介式解决 |
| 五、纠纷解决的规则 |
| (一)人情、面子与舆论 |
| (二)道德与地方风俗 |
| (三)法律规章制度 |
| 第二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表现 |
| 一、调解组织的体系化 |
| (一)组织结构的体系化 |
| (二)调解权威的体系化 |
| (三)组织空间的整合 |
| 二、调解行为的体系化 |
| (一)纠纷精细化分级分类治理 |
| (二)纠纷的类案同调机制 |
| 第三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特点 |
| 一、组织内部层级化与专业化 |
| 二、运作过程规范化与司法化 |
| (一)规范化特点 |
| (二)司法化倾向 |
| 三、组织外部联动常态化 |
| 四、“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 |
| 第三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作用 |
| 第一节 促进溢出纠纷与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 |
| 一、承担纠纷分流解决功能 |
| (一)分担化解溢出纠纷的功能 |
| (二)分担化解社会剩余纠纷的功能 |
| 二、确保后续程序的有效对接 |
| (一)司法确认程序的顺畅 |
|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顺畅 |
| 第二节 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水平 |
| 一、为社会治理提供大数据资源 |
| 二、充分调动并利用起基层资源 |
| (一)让人民调解的触角向更基层延伸 |
| (二)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的动员与选拔问题 |
| 第三节 改善纠纷治理体系的整体生态 |
| 一、提升了人民调解自身的地位 |
| (一)功能性地位得到提升 |
| (二)政治性地位得到改善 |
| 二、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间的关系 |
| 三、促进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关系的理顺 |
| 第四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问题及内在逻辑 |
| 第一节 调解层级化引发的问题 |
| 一、层级化引发问题的表现 |
| 二、层级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 (一)理想化层级与实践之间的错位 |
| (二)层级发展的弊端 |
| 第二节 人民调解的个案牺牲问题 |
| 一、个案牺牲的表现 |
| 二、个案牺牲的内在原因 |
| (一)官僚制“工具理性”下的必然 |
| (二)忽视了多元化价值追求的重要性 |
|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文牍化问题 |
| 一、文牍化问题的表现 |
| 二、文牍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 (一)司法联动和执法联动的需要 |
| (二)人民调解组织的主动选择 |
|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执行难问题 |
| 一、人民调解“执行难”的表现 |
| 二、“执行难”问题的内在原因 |
| (一)人民调解分工的必然 |
| (二)人民调解法治化的影响 |
| 第五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与优化路径 |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 |
| 一、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人民性 |
| 二、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本土性 |
| 第二节 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力 |
| 一、将镇(街)一级作为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 |
| (一)完善镇(街)“矛调中心”下的人民调解组织 |
| (二)下沉专业纠纷调解力量到镇(街)一级 |
| 二、提升基层网格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
| (一)增强“微网格”中人民调解的供给能力 |
| (二)充实“大网格”中的法治力量 |
| 第三节 坚持“自治”、“法治”与“德治”合一 |
| 一、用自治破除人民调解行政官僚化的弊端 |
| (一)赋予人民调解员更多自治自由 |
| (二)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自由 |
| 二、细化《人民调解法》的制度规定 |
| (一)明确“自由决定权”的适用条件 |
| (二)设立调解员履职保障条款 |
| 三、坚持法治的同时重视道德风俗的现实价值 |
| (一)注重传统风俗习惯 |
| (二)注重道德正义观念 |
| 第四节 简化衔接程序与完善执行机制 |
| 一、发挥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功能 |
| 二、精简文牍负担与简化衔接程序 |
| (一)精简不同类型的文牍 |
| (二)在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下简化衔接程序 |
|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机制 |
| (一)建立前置“执行和解”程序的机制 |
| (二)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执行间的联动 |
| 结语 |
| 一、行政主导下的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 |
| 二、深化分类治理与构建多元化人民调解体系 |
| 三、基层人民调解需要“人民性”“本土性”与“自治性” |
| 参考文献 |
| 附录A 访谈人员名单 |
| 附录B 部分政府文件材料 |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一、音乐心理美学的研究背景 |
| (一)西方音乐心理美学的学科起源与发展 |
| (二)中国音乐心理美学的研究发展 |
| (三)我国古代音乐作品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研究素材 |
| (四)多级交叉学科的守正创新与未来意义 |
| 二、音乐心理美学的思想根源 |
| (一)万物互联的“音乐哲学”思想 |
| (二)“乐道”及“天人合一”的音乐美学思想 |
| (三)性格与行为的塑造——音乐的乐教功能 |
| (四)音乐对情绪的作用机制——诱发理论 |
| (五)音乐符号论 |
| 三、音乐心理美学的国内外对比研究 |
| (一)西方文献综述及对本研究的启示意义 |
| (二)国内研究成果综述及评述 |
| (三)本文观点 |
| 第二章 选题框架与理论支持 |
| 一、本研究思维框架 |
| (一)兼容并包的后实证主义 |
| (二)突破既有经验思维的理解方式 |
| (三)认知能力的双层结构及结构优化 |
| 二、本研究的学科联系与启示 |
| (一)本研究对相关音乐学学科的启示 |
| (三)本研究对相关交叉学科的借鉴与意义 |
| 三、中国古代音乐的审美概论 |
| (一)中国古代音乐的审美特征与审美功能 |
| (二)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的形成 |
| 第三章 复礼、兼容与重情: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历史性考究 |
| 一、先秦——乐理启蒙,复礼开端 |
| (一)孔、荀之儒家“礼乐”观 |
| (二)老庄为之“自然”音乐观 |
| 二、汉代——兼容发展,乐教初现 |
| (一)音、乐相去、汇于人心 |
| (二)双生合鸣、修人品性 |
| 三、魏晋——积蓄与开源 |
| (一)阮籍的“乐以治心”论 |
| (二)嵇康“声无哀乐”说 |
| 四、隋唐以后——扣响心门,重情为本 |
| (一)唐代:兼收并蓄、不平则鸣 |
| (二)宋:雅俗相生、理欲相衡 |
| (三)明清:吟心之情,返璞归真 |
| 第四章 尚悲、通感与想象: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内核 |
| 一、 “以悲为美”的心理偏向 |
| (一)悲乐故事与尚悲心理 |
| (二)“尚悲”的音乐呈现 |
| (三) “尚悲”心理的民族根源 |
| 1.历史之溯源 |
| 2.思想之底蕴 |
| 3.作品之表达 |
| 4.东西方“尚悲”情绪的差异 |
| 二、音乐想象的作用机制 |
| (一)想象之于听者 |
| 三、“通感”的心理联觉 |
| (一)通感的现实表达 |
| (二)通感之精神外化 |
| 四、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三重内核 |
| 第五章 构建中国音乐心理美学的现实指向 |
| 一、学科体系的发展完善 |
| (一)学科溯源的再认知 |
| (二)中西互鉴的进步性 |
| 二、音乐实践的理论支撑 |
| (一)音乐创作的心理熏陶 |
| (二)音乐表演的美感培养 |
| (三)音乐欣赏的素养积累 |
| 三、基础音乐教育的价值导向 |
| (一)音乐心理美学与音乐教育的链接问题 |
| 1.音乐教育学的广泛应用性 |
| 2.音乐心理美学与教育学的融合 |
| (二)音乐心理美学对音乐教育的应用 |
| 1.形成对音乐美的正确认知 |
| 2.音乐美育的方法实践 |
| 四、民族文化心理的见证意义 |
| (一)“尽善尽美”与道德自律 |
| (二)“和乐”与中庸之道 |
| (三)西方概念的东方表达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科研成果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