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呈庆,孙曰瑶,龙文军,白杨[1](2009)在《竞争、管理与规制:乳制品企业三聚氰胺污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文中认为本文对2008年乳制品行业三聚氰胺事件发生的影响因素从政府规制、企业市场扩张策略、第三方绿色规制与管理等方面作了系统分析,设定了7个假说,并以政府抽检到的奶粉生产企业为样本,用二元选择模型进行了验证。结果显示:强制性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激励性产品质量免检制度都没有发挥降低企业三聚氰胺污染的作用;乳制品企业在行业内扩张提高了企业污染风险,而跨行业扩张则有利于降低污染风险;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认证在降低污染风险方面没有发挥作用,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则提高了污染风险。
王春业[2](2009)在《应在健全完善上下功夫——对国家撤销食品类免检制度的反思》文中指出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家决定取消食品类免检制度。实际上,免检制度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备受争议。免检制度并非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有其产生的现实背景和实际作用,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免检制度中也存在着有待完善之处,现在的任务不是取消,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如提高免检标准、严格评审程序、建立和完善事后监督机制、加重对免检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罚和赔偿的力度等,使其真正成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的有效制度,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众生命健康与安全。
应飞虎[3](2008)在《对免检制度的综合分析:坚持、放弃抑或改良?》文中研究指明免检制度的价值及其存废近年来受到媒体、社会大众、学者、政府等的关注。国家质检总局在免检制度制定过程中因静态思维而导致免检条件设定失当。就实施绩效而言,免检制度正面影响的作用机制存在较多问题,免检产品在获得免检资格后其销售额的增长可能主要并不在于该制度拥有的质量保障功能,而在于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及质量信号的现状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导致的免检标志所产生的信号功能的不当放大;由于对特定产品的功能瑕疵认知和危害测定存在难度等,免检制度的实施在产品质量方面会产生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本文倾向于取消免检制度;但如果基于信息提供和执法效率提升等角度,或国家质检总局基于其他因素的考虑,认为免检制度必须存在,则应在处罚、监督、适用保留等方面对这一制度作出必要修正。
中和[4](2007)在《2007年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实施》文中研究说明55种入围产品26个新面孔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7年实施国家免检产品目录,对55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其中,新增对26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对29种至2007年免检有效期满的产品生产企业开展重新申请国家免检资格工作。
李维雄,董俊[5](2006)在《铝塑板行业9家企业获得免检资格》文中指出本报讯:记者李维雄 董俊报道:12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向2006年度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企业颁发证书。中国铝塑板行业上海华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华尔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泰普奇装饰材料?
华思言[6](2006)在《积跬步而致千里 祝贺44家饲料企业产品获国家免检称号》文中指出本期《中国饲料》关于44家饲料企业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报道,格外引人注意。这是一则可喜的信息。国家免检产品、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已被企业界视作国家级三大荣誉称号。对一些产品实行免检制度,是从2000年8月
甄言[7](2006)在《上海企业,你要敢于“亮剑”》文中研究表明 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出台了!上海企业是之8家,其中新增12家,涉及16个系列产品。光荣啊,当初首批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企业,是在人民大会堂的隆重典礼上颁授证书的。上海的成绩好不好呢?要在过去,是大好特好了,因为总共没有几个。但在获知全国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是1108个,排名第一、第二的广东、浙江都是"数以百计",就是排名第三的山东,也有121个时,我们的上海企业,恐怕要坐不住了。免检制度与"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中国名牌"一样,是政府主导的三大质量奖励措施之一,是国家扶优扶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措施。上海在这方面"名落孙山",实是有点令人费解。
余方,刘伊婷[8](2005)在《免检制度是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重要制度》文中提出近期最吸引大众眼球的莫过于“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超标以及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回收奶的报道了,在前者中,雀巢方面有失大家风范的犹疑态度使这件原属一般产品质量问题的事件被逐渐放大了,而有关后者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似乎一时难以对有些扑朔迷离的案情作出清晰?
王晓峰[9](2005)在《透视“问题油”事件 重新审视产品免检制度》文中提出前段时间,由于卫生部通报了2004年食用植物油国家卫生抽检情况,从而引发了“问题油”事件,短时间内,“问题油”即被炒得沸沸扬扬,并且一度成了百姓特别关注的话题之一。然而,最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是其中的几个产品竟是国家免检产品,很多人都在议论:难道这只是油的问题吗?更深层次的原因在哪里?是不是国家免检产品就可以确保质量全部可靠?企业获得产品免检资格就可以一劳永逸吗?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产品免检制度,毕竟免检制度意味着政府部门在帮企业做信用担保,是对市场竞争的干预,而食品免检无疑是在拿国民生命赌博。实行产品免检很容易造成不正当竞争,容易使个别企业产生进一步提高质量的惰性,个别企业甚至以免检制度为名欺骗消费者。如何采取更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监管制度使企业的产品质量更上一层楼,我们有必要做更深层面的探究。
菊文[10](2004)在《489家产品获 2004年度国家免检资格》文中研究说明10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公布了2004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北京天坛股份有限公司等489家企业的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的条件,被授予免检资格。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扶优扶强,促进出口,引导消费,服务经济的目标,2000 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 24号)要求,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市场占有率高,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经省级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一、对取消免检制度各种主张的述评 |
| 1. 免检产品频频出现问题 |
| 2. 免检制度是政府放弃了监督检查的职责 |
| 3. 免检制度是政府在为企业做广告 |
| 4. 免检制度是政府为企业做信用担保 |
| 5. 食品产品不适宜免检 |
| 二、免检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
| 三、现行免检制度需完善之处 |
| 1. 免检标准缺乏硬性指标, 门槛较低 |
| 2. 评审程序存有瑕疵 |
| 3. 事后监督难有实效 |
| 4. 处罚力度明显偏轻 |
| 四、完善现有免检制度的建议 |
| 1. 提高免检标准 |
| 2. 完善并严格评审程序 |
| 3. 建立和完善事后监督机制 |
| 4. 加重对免检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罚和赔偿的力度 |
| 一、免检制度及立法目的 |
| 二、对免检条件合理性的审视 |
| (一) 免检制度制定过程中的静态思维及其影响 |
| 1.静态思维与错误推导 |
| 2.从经验与教训看问题的严重性 |
| 3.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
| (二) 免检产品再次申请免检资格的条件问题 |
| 三、免检制度绩效的基本判断 |
| (一) 免检制度的正面影响及其放大 |
| 1.对数据的分析 |
| 2.免检标志的信号功能及其放大 |
| (1) 质量信号的客观和主观 |
| (2) 信号功能放大的原因 |
| (二) 免检制度负面影响及原因分析 |
| 1.较多产品的质量状况不能被简单察知 |
| 2.功能瑕疵认知和危害测定的难度 |
| 3.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并非必然诚信 |
| 四、对免检制度的取消或改良 |
| (一) 本文的倾向性主张 |
| (二) 免检制度可以存在的理由分析 |
| 第一, 在某个特定的时空可能存在对公权提供信息的需求。 |
| 第二, 执法资源以及对企业而言的检测成本的节约。 |
| 第三, 对产品质量的促进作用。 |
| (三) 免检制度的改良 |
| 1.加重 (24) 对免检产品在免检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罚 |
| (1) 为何应该加重处罚? |
| (2) 国家质检总局的疏忽 |
| (3) 如何加重处罚? |
| 2.免检期间不能彻底放弃检查, 但可以对免检产品降低抽检频率 |
| 3.免检制度的保留适用 |
| 五、余论:如何避免想当然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