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英[1](2021)在《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提出世界金融的持续生长过程中,我们在列国市场上的重要地位愈来愈突出。跨境投资正在变得愈来愈自由,二〇二〇年我们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法》,外商在我们这里注资的经济环境不断被优化,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不再是一项引诱它们来我们这里注资的关键要素,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最明显的弊端就是造成东部繁荣地区与西部区域的经济不均衡的生长,不利于我国经济正常生长。从税收公正角度上,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对于内商来说也是一种不平等税收待遇,承担的税收重于本国的外商。因而,我们应当鉴戒域外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的经历,拟定出适合我们市场经济的税收法律规范。由于我们内地与东部繁荣经济地域生长速率差距太大,我们可以基于国情采用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同时采取税收优惠鼓励外商向我们重点扶助的行业、地域进行投资。目前,我们关于外商的税收法律规范,包括《外商法》和《所得税法》,前者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缺失的;后者虽然规定了内、外商在税收上的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但是法律规定不够精细化。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来精细化、完善我们对于外商采用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两者并存的法律规范。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维护内、外商的平等争夺、优化经商环境的法律武器,这为今后我们这里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生长、正常争夺资源,奠定法律机制基础,并巩固我们这里的营商环境,对促进我们市场经济正常成长具有关键作用。近几十年,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不仅在引诱外商注资、提高经济实力薄弱的西面地区经济方向起到了紧要效用,而且在提高我们这里的财政收入、促进就业方向的效用也是不可小觑的。虽然外商可以依据税收优惠享有较低的税收负担,但税收优惠并不违背WTO所要求的国民待遇原则。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精细化、完善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填补税法中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构建同一的内、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与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实现税收法律体系被改良。近年来疫情的原因,这就在成了很多国内的外资企业相继倒闭,改良我们这里的税收法律体系是税收改革的紧要因素,削减外国的税收负担,节约外商资金投入,才能顺利渡过新冠疫情的冲击。
林明灯[2](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提出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代康贵[3](2019)在《外国对华直接投资的税收贡献及区域差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化水平以及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也保持高速的增长。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影响了我国的经济总量、税收收入、就业、产业结构、进出口贸易、技术进步等诸多方面,就其对税收收入的贡献而言,其影响来自多个方面。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通过涉外税收的缴纳促进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同时外商直接投资通过影响我国的经济水平、产业升级、就业等间接的促进税收收入。然而,众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侵蚀我国的税收收入,甚至于外商直接投资对税收收入的直接贡献为负向。为客观的评价改革开放40年来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税收收入的贡献,本文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深入分析,并就外资对我国的税收贡献偏低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宏观政策建议。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对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与进行分析,分析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贡献、外商直接投资的外贸贡献、外商直接投资的税收贡献。其次,运用相关的理论基础,结合现有研究成果,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从涉外税收和产业结构两方面切入,深入洞察外商直接投资影响我国税收收入的路径。然后,以1982-2017年全国税收总量、涉外税收、实际使用外资额等多项指标为基础数据,运用时间序列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出长期内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和涉外税收两个变量与税收总额间均存在长期的动态均衡关系,且涉外税收对税收总额的影响表现为负向。为进一步探究税改后涉外税收和外商直接投资对税收总额的影响,以1993-2017年的数据为基础,分别对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进行面板数据模型分析。结果显示,涉外税收和外商直接投资对税收收入均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不同地区间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最后,根据分析的结果得出相应的结论并给出相关的建议。
于俊[4](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一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改革是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课题,从古至今,税收制度改革以制度促经济、以经济稳政治、以政治助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阶级治国理政的战略考量。税收制度兼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税收制度改革是通过税收制度架构设计和组成要素的边际变化来调整治理格局、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优化。当今世界,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国家、抑或是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国家治理中都非常重视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如何吸收和借鉴他人在税收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有益成果,适时推进本国的税收制度改革,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庞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学术界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政策等较为传统单一的领域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由微观的、具体的工作层面提升到宏观的、战略的层面,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对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提供了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税收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财税思想的中国化。在当代中国,新时代赋予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新思维、新要求、新使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改革,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个自信”。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及其调整、改革始终伴随着共和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及其调整以税收集权化匹配计划经济化、以集中统一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公共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税收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这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发展的一项基本经验。历经七十年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但也还存在结构布局、法律层级等方面的不足,这些瓶颈制约着税收制度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只有从新时代税收文明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布局税收制度改革,才能打破瓶颈,建立起与国家治理战略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体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属性,是贯穿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始终的一根红线。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中自觉融入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集中体现党对税收制度改革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势。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融洽相助益,总体布局重塑了税收制度改革的灵魂,税收制度改革强劲了总体布局的血脉。自觉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发展的“稳定器”、文化发展的“催化剂”、生态文明发展的“净化剂”、社会发展的“粘合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抱负和历史使命。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既要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税收制度改革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避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恪守税收制度改革的家国情怀、激励国家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遵循市场规则、力求治理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注重统筹兼顾、发挥制度集成聚变效应,尊重契约伦理、扞卫税收权利义务生态,维护央地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中观价值和基本原则。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姿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施行税收法治方略,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放大税收乘数效应,在公平正义精神感召下释放税收正能量,在绿水青山愿景引领下促进绿色税收发展,在多元共治价值追寻下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为各国治理中的税收制度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微观努力和路径探索。
王泓琳[5](2018)在《浅议“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向现行的涉外投资税收立法发出了挑战。如何完善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使之与"一带一路"倡议相适应,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下所面临的一个重要命题。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作为我国涉外投资法律体系及税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外资利用效率与质量、推动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等方面均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深入分析我国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现存的问题,提出从进一步统一立法、优化税收优惠制度、推进及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工作、规范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等方面着手,完善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
赵文祥[6](2015)在《国际避税与反避税规则研究 ——以一般反避税规则为主要视角》文中提出本文尝试以一般反避税规则为主要视角探讨国际避税中的反避税规则。国际避税的产生是现行国际税收格局缺陷的必然结果。因此,一国通过反避税规则保护自己的课税基础,有正当性和必要性。鉴于国际避税的跨国属性,一国制定反避税规则时需要考虑与其已缔结税收协定的协调。国际反避税讨论的前提和基础应该是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国际避税。界定国际避税,除了内涵的探讨外,外延的明确更有实践意义。而国际避税外延的明确需要从构成要件入手。国际避税主要包括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滥用税收协定这三种方式,国际反避税规则也围绕着这三种方式展开。国际反避税规则的设置应当遵循税收主权、税收分配公平和跨国纳税人税负公平这三项基本原则。尽管国际反避税规则的内容多样,但以适用标准是否抽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特殊反避税规则和一般反避税规则。相比特殊反避税规则,一般反避税规则具有兜底规制避税行为的功能。虽然一般反避税规则适用标准的抽象性破坏了税法的确定性预期,从而备受诟病,但其仍具有正当性,其法理基础主要包括法律不完备理论以及实质课税理论。由于涉及对跨国所得的反避税,因此反避税还需要考虑国内税法与税收协定的关系问题。根据条约必须信守的国际法原则,一国针对跨国所得的反避税规则应当在税收协定的框架下运行。国际避税源于税收管辖权冲突,对于跨国所得,资本输出国和资本输入国基于居民和所得来源地的身份都拥有征税权,这就产生了双重征税的问题。为了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各国之间签订了税收协定。税收协定在协调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双重不征税的国际避税问题。税收协定历史演进中不同的文本内容也印证了这一点。从1920年税收协定雏形出现,到现在最新的OECD和UN税收协定范本,其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协调机制一致存在,这种机制为国际避税留下了制度空间。从国内税法的角度,对已经设置了反避税规则,特别是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国家的税法制度进行梳理,不难发现,虽然各国的法治传统和法律实践不同,但仍然具有很多共性的东西。如完善的一般反避税规则规定,行政执法中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法院对于税务机关的制约,以及司法实践中发展的反避税原则等。总体而言,在立法技术上,一般反避税规则应当包括避税行为的界定、触发规则及其例外,以及税收后果这三方面的内容。从税收协定角度看,虽然现行OECD协定范本和UN协定范本中并没有涉及一国设置反避税规则正当性或是合法性的条款。但是在中国缔结税收协定的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条款。认可包括一般反避税规则在内的反避税规则的正当性以不违反协定内容为限,这是否会成为税收协定实践中的趋势,值得关注。在国际税收利益格局重构之前,国际避税只能由各国通过反避税规则予以纠正。但是鉴于BEPS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其已经对各国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和税收协定的缔约实践产生了影响。自从我国税法规定了一般反避税条款后,一般反避税规则的适用情形逐渐增多,也不可避免的引发了国际争议。鉴于我国目前仅对跨国所得进行一般反避税,因此也需要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探讨一般反避税规则的不足与完善。国际法层面,应当在税收协定中增加相关反避税条款,妥善解决国内税法对税收协定的僭越问题,避免国际税务争议。此外,我国还应当积极参加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将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合理诉求反映到国际税收规则(如税收协定范本)中去。国内法层面,我国的一般反避税制度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都有完善的空间。立法上的问题,在于一般反避税规则立法层级低,且规则碎片化分布。在技术规则层面,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内容不完善,如对于什么是“避税行为”,什么是“税收利益”这些一般反避税规则中的构成要件并不清晰。我国应当在这些技术规则的制定上,借鉴域外的立法经验,予以完善。行政执法上,需要正视我国税务行政立法的现实,这是现阶段中国的国情,也是税法的专业性所决定的。当下需要解决的并非仅是提高立法层级,还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对包括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在内的行政立法进行规范和制约的问题。在对避税行为的规制方法选择上,可以考虑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法,对于避税行为究竟是用“规则”导向的特殊反避税规则,还是“标准”导向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取决于一国对于避税行为规制的成熟程度。对于一些经常处理,且具有共性的反避税案件,可以考虑做类型化处理,使其具有特殊反避税规则的功能和优点。这既有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反避税活动,也能够明确当事人的预期。在司法上,司法制约机制还比较薄弱,我国可以考虑在一些有条件的中高级法院建立税务法庭,未来积累了税务审判案例经验后,通过税法司法解释的方式规范行政机关的反避税活动。本文最后以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课税为例,阐释了应当如何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进行完善。
董晓岩[7](2012)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制度与管理研究》文中认为本文立足于资本输出国的角度,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征税应当遵循税收横向公平和税收中性原则。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国际税收关系,可以用“0、1、2”三个数字来形象地加以描述。所谓“1”,指的是跨国纳税人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应当纳税,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税收负担应当与母国国内投资者或东道国国内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基本相当,不应当因其从事跨国投资而承受比国内投资者更高或者更低的税收负担。所谓“0”,指的是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纳税人可能利用各种国际逃避税形式和途径来减轻应当缴纳的税收,从而达到“低税负”甚至“零税负”的目的。所谓“2”,指的是由于两个或多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使得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纳税人承受双重甚至多重征税的情况。各个主权国家都认同这样一个观点,即为了提高国际资本流动的效率,应当努力避免“0”和“2”,力争逼近和维持“1”。为了推动“2”向“1”转化,应当主要从税收制度入手,包括单边视角的国际重复征税减除制度和双边(多边)视角的国际税收制度协调;为了推动“0”向“1”转化,应当主要从税收管理入手,包括单边视角的国内反避税管理和双边(多边)视角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另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征税也应当遵循税收纵向公平和税收非中性(税收调节)原则。对外直接投资相对于国内投资来说,需要面对东道国陌生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承受着更大的风险,资本输出国政府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行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符合税收纵向公平原则。同时,由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性,市场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因此对税收中性的适度背离、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可能更有利于实现国际资本的最优配置。这种对税收中性的背离表现为资本输出国普遍实行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制度。综上所述,从资本输出国(母国)的角度看,本文将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问题归结为两个方面、三个问题:第一个方面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制度,包括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制度和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制度;第二个方面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管理,特别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反避税管理。立足于这一研究思路,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界定本文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税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性分析。首先,研究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问题。明确界定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内涵,其与对外间接投资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获取了所投资国外企业生产经营的控制权。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分为不同的形式。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迅猛发展的态势。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包括东道国因素和母国因素,其中东道国因素包括FDI的政策框架、经济决定因素和商业便利三大类,母国因素包括母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母国政府政策两大类。税收因素是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在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中的重要性在不断提高。其次,研究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问题。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受东道国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管辖,在东道国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同时受母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管辖,在母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国际税收关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二是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三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四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原则包括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公平和国家之间的税收公平,而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中性原则和税收非中性(税收调节)原则。从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原则出发,将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问题界定为三个,即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问题、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税收激励问题和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际避税及其防范问题,其中前两个问题主要属于税收制度范畴,而后一个问题主要属于税收管理范畴。最后,对税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性进行了理论和经验分析,研究了影响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税收因素,建立了对外直接投资外国来源所得综合有效税率(tfsi)的理论分析框架,认为外国来源所得综合有效税率不仅取决于东道国的法定税率和有效税率,而且受母国税收管辖权类型和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母国法定税率及其与东道国法定税率、有效税率的相对高低、母国是否实行税收饶让和延期纳税等因素的影响。分析了税收影响对外直接投资有两种不同的渠道:第一种渠道是首先影响国内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r(1-t),企业将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r*(1-tfsi)进行比较并进行投资决策,从而影响对外直接投资。母国的有效税率t通过这种渠道发挥作用。第二种渠道是首先影响对外直接投资外国来源所得的综合有效税率tfsi,进而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r*(1-tfsi),企业将其与国内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r(1-t)进行比较并进行投资决策,从而影响对外直接投资。母国法定税率u、东道国法定税率u*和东道国有效税率t*通过这种渠道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不同情况下母国法定税率u、母国有效税率t、东道国法定税率u*、东道国有效税率t*与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性,并利用十个国家(地区)2000-2009年对我国直接投资的数据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第三章: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问题分析。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机理,认为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前提是跨国纳税人和跨国课税对象的出现,产生的原因则是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交叉性。对于同种类型的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应当对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判定标准进行国际协调;对于不同类型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通常应当限制母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采用一定的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比较了免税法、抵免法、扣除法以及抵免法下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对于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不同效果,分析了资本输出中性、资本输入中性、国家中性等不同税收中性条件下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的经济效应。根据资本输出中性原则,居住国应当选择抵免法;根据资本输入中性原则,居住国应当选择免税法。在全球福利最大化的政策目标下,居住国应当选择抵免法;在本国福利最大化的政策目标下,居住国应当选择扣除法。第四章: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问题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存在市场失灵,具有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性,需要政府干预,提供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投资保险和信息服务。从理论上研究了税收激励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机制,税收会影响投资的边际收益和资本成本,是政府干预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手段之一。母国鼓励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工具包括税率式、税基式、税额式和时间式四种类型,其作用机制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通过母国本身的税收制度直接发挥激励作用,即母国对于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外国来源所得直接给予税收优惠待遇;第二种是母国税收制度通过东道国税收制度发挥激励作用,即母国对于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外国来源所得实行的课税方法,虽然没有直接给予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以税收优惠待遇,但是这种课税方法能够使东道国吸引外资的税收激励政策真正惠及母国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从而减轻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总体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从理论上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效应,并以税收饶让为例,对税收饶让条款对1989-2000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认为:税收饶让对来自抵免法国家的投资者的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具有重要影响。第五章:完善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制度。对我国现行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了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总结其他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路径。总体原则是:在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方面,应当改变过去片面强调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忽视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情况,重视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体现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并行与兼顾。同时,应站在有效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角度,对原主要出于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需要而形成的国际税收基本概念和制度进行重新检视和设计完善。具体原则包括四个方面:在体现税收中性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税收激励;在给予税收优惠的同时,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在强调制度优化的同时,考虑管理的适应性;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适应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的完善路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完善我国的国际重复征税减除制度。从短期来看,应当完善以抵免法为主的国际重复征税减除制度;从中长期来看,应当建立抵免法与免税法并行的国际重复征税减除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优化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制度,建立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制度体系。第六章: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管理。与国际重复征税致使跨国纳税人税收负担畸重相反,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际避税致使跨国纳税人税收负担畸轻,两者均违背了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原则。本章在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离岸避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的基本框架:从单边视角看,应当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内税收管理,一方面从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外部环境三个层面入手,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日常税收管理;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我国的受控外国企业特别征税规则和转让定价的税收管理法规,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反避税管理。从双边(多边)视角看,应当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一方面通过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缓解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中的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国际税款征收协助制度,缓解纳税人的国际性与税收管理的国家性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有限税收管辖权下征管手段不完备的问题。
罗夏兵[8](2011)在《外商直接投资与云南涉外税收收入关系研究 ——基于VAR模型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云南省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额总量不断增长,一方面带动了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涉外税收收入的增长,为云南省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提供了建设资金。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税收之间关系的研究,多年来一直停留在涉外税收优惠对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激励作用上,而财政税收等政策环境带来的经济效应所引起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方面的研究却很少,特别是有关我国西部地区在这方面的研究则更少,众所周知,发展西部地区经济最重要的是要吸引投资,而外商投资又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与此同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而财政税收政策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在发展西部经济中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云南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正是基于此,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资与云南涉外税收收入相互影响的关系,并就完善相关的涉外收税政策和如何提高云南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第一章为绪论部分,包括文章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与涉外税收收入关系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对涉外税收收入和外商直接投资相互关系做了基本分析,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和涉外税收收入相互作用的经济机制;第四章重点分析了影响云南省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因素,选取相关变量建立VAR模型,并对相关变量进行了协整检验和Ganger因果关系检验;第五章是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预测差分分解分析;第六章就完善相关的涉外税收政策以及提高云南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能力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本文的特点在于:首先对外商直接投资与云南涉外税收收入进行了基本分析,然后以外商直接投资和涉外税收收入作为变量,建立VAR模型,全面分析了两者的相互关系,这也是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的最后是根据结果提出了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下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下,云南省应增强区位优势、完善涉外税收政策、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等,从而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的建议。
阿依加马丽·苏皮[9](2010)在《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涉外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一国家吸引及利用外国资本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互补性很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吉尔吉斯斯坦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投资者对吉尔吉斯斯坦的投资不断增加,而税收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拟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比分析、归纳总结等方法,以2009年1月1日吉尔吉斯斯坦颁布的新《税法典》为核心,结合吉尔吉斯斯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对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基本内容进行阐述,其次以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立法模式、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避税有关规定作为视角,对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进行重点研究分析,归纳其特点和不足,从而预测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并为我国投资者利用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法及其优惠政策,尽可能的避免投资风险和维护其正当权益提供参考意见。
郭仁宇[10](2009)在《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探析》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两税合并前的普遍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需要,对引进外资、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此前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已经不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反,却阻碍了我国经济的进步。因此,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在所难免。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于2008年开始实施。新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更加全面的规定,但是实施一年多来,仍然可以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因此,对我国现行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并加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运用了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两种方法对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变革、发展和完善做出了比较全面的分析。首先通过对我国不同阶段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比较,说明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外商企业在我国的投资。但是,根据不同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可以发现我国各个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缺陷。并且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并不是盲目的,而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我国的经济形势而做出的调整。其次,通过对两税合并前后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比较分析,发现我国新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更加全面,更加详尽,并且越来越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注重税收优惠的产业导向作用以及改直接优惠为间接优惠等。然而,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如:税收优惠政策仍然缺乏系统性、相关法律不够健全等。再次,通过对不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对比分析,尤其是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两种不同的税收优惠体制的分析,进一步了解了世界各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以便为我国借鉴。最后,针对我国现行涉外税收优惠中的弊端和不足,提出了自己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完善我国税收优惠相关法律的制定、加强国际协调、完善我国的税式支出制度等。不能否认,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都存在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在涉外税收优惠方面的立法完善。同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经济要求进行不断地调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必须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同时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必须以适应经济发展为要求,以吸引外商投资为终极目标。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主题背景、研究意义 |
| (一)主题选择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三)研究技巧、新颖点和缺点 |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概要 |
| (一)税收国民待遇的内容 |
| 1、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概念 |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种类 |
| 3、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价值 |
| (二)税收国民待遇机制内涵之概述 |
| 1、国民待遇之列明 |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现的必要性 |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法律意义 |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际障碍 |
| (一)国内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现状 |
| 1、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原则法律方面的缺失 |
| 2、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国民待遇规定不充分 |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在中国实施不灵活之社会障碍 |
| 四、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境外考察 |
| (一)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各国实践 |
| (二)根据境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对我国的启发 |
| 五、克服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实现障碍的具体思路 |
| (一)根据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完善我国税制法律体系 |
| 1、细分企业所得税法 |
| 2、填补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漏洞 |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是矛盾的统一体 |
| 1、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
| 2、税收优惠的完善 |
| (三)必须继续实行税收优惠 |
| 1、实行税收优惠的必要性 |
| 2、完善税收优惠的具体措施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 1.3 研究方法 |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 2.1 传统OFDI理论 |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 2.1.2 内部化理论 |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 2.6.1 东道国视角 |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 2.7 理论述评 |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 4.1 理论基础 |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 4.2.1 前提假设 |
| 4.2.2 函数设定 |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 4.3 本章小节 |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 5.1 研究假设 |
| 5.1.1 产权制度 |
| 5.1.2 经济制度 |
| 5.1.3 创新制度 |
| 5.2 研究设计 |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 5.2.3 变量说明 |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 5.4 异质性检验 |
| 5.4.1 所有制差异 |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 5.4.3 产业差异 |
| 5.4.4 行业集中度 |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 5.6 本章小节 |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 6.1 研究假设 |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 6.2 研究设计 |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 6.4 异质性检验 |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 6.4.3 产业异质性 |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 6.7 本章小节 |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 7.2 研究设计 |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 7.2.3 描述性统计 |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 7.4 异质性检验 |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 7.7 本章小节 |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 8.1.1 契约制度 |
| 8.1.2 物权制度 |
| 8.1.3 税收制度 |
| 8.1.4 信贷制度 |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 8.2.1 政府支出 |
| 8.2.2 供给效率 |
| 8.2.3 政府干预 |
| 8.2.4 政府补贴 |
| 8.2.5 行政审批 |
| 8.2.6 政府腐败 |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 8.4 管理启示 |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现实意义 |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研究方法 |
| 二、技术路线 |
| 第四节 可能存在的创新点 |
| 第五节 相关文献综述 |
| 一、税收政策对FDI影响的研究 |
| 二、FDI对税收的贡献性研究 |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外商直接投资的理论及其影响 |
| 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
|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 第二节 涉外税收的相关理论及影响 |
| 一、涉外税收理论 |
| 二、涉外税收对经济的影响 |
| 第三章 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分析 |
| 第一节 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与特点 |
| 第二节 外商企业的就业现状 |
| 第三节 外商企业的进出口现状 |
| 第四节 涉外企业缴纳涉外税收的现状 |
| 第四章 外商直接投资影响我国税收的双路径分析 |
| 第一节 外国直接投资直接影响我国税收的路径分析 |
| 第二节 外国直接投资间接影响我国税收的路径分析 |
| 一、经济主体多样化 |
| 二、产业结构的调整 |
| 三、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
| 第五章 外国直接投资影响我国税收的实证分析 |
| 第一节 全国背景下FDI对我国税收的影响的时间序列实证分析 |
|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 二、时间序列模型分析 |
| 第二节 FDI对我国税收影响的面板数据模型分析 |
| 一、变量选取及主要研究思路 |
| 二、计量模型介绍 |
| 三、东部地区外资流入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
| 四、中部地区外资流入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
| 五、西部地区外资流入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
| 第六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第一节 全国总量数据的时间序列分析结果及可能的原因 |
| 一、时间序列分析的基本结果 |
| 二、原因分析 |
| 第二节 面板数据结论与原因分析 |
| 一、面板数据分析基本结论 |
| 二、原因分析 |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 第一节 基本结论与主要问题 |
| 第二节 建议 |
| 一、提高税收贡献的根本是增加税源 |
| 二、提高外资的直接税收贡献在于慎用税收优惠 |
| 三、提高外资对税收的间接贡献 |
| 四、以产业为导向解决区域协调问题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的来源和意义 |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 |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 六、研究的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 |
| 第一节 国家治理 |
| 一、国家治理对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历史性超越 |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中的税收因素 |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 |
| 第二节 税收及其制度 |
| 一、财政与税收 |
| 二、税收制度的内涵与发展 |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税收的论述 |
| 第三节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的互动 |
| 一、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的税收制度 |
| 二、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
| 三、税收制度助推国家治理成就新高度 |
| 第二章 国外税收制度改革的治理经验与启示 |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 一、税收制度促进面向现代国家转型 |
| 二、相机抉择的税收制度结构化改革 |
| 三、税收制度改革强国富民的新担当 |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 一、税收制度助力稳固民族独立成果 |
| 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税收制度改革 |
| 三、税收制度改革擦亮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成色 |
| 第三节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 一、苏联东欧国家不成功的税收制度改革 |
| 二、越南革新开放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 三、古巴“模式更新”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税收制度的确立、改革和问题 |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评价 |
| 一、新旧税收制度的转换 |
| 二、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制度调整 |
| 三、对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改革的评价 |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税收制度改革 |
| 一、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的开启 |
| 二、涉外税制和“利改税”的出台 |
| 三、分税制和“营改增”的深远影响 |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央地税收的合作与博弈 |
| 第三节 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 一、结构布局不够完善 |
| 二、税收法律级次较低 |
| 三、地方税收体系失衡 |
| 四、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使命 |
|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的“助推器” |
| 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 二、提升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调节的能力 |
| 三、拓展公共资源的多元协同治理 |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治理的“稳定器” |
| 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 |
| 二、从依法治税实践推及到依法治国战略 |
| 三、从税收技术发展关涉到民主权利保障 |
|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治理的“催化剂” |
| 一、协同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
| 二、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治理的“粘合剂” |
| 一、推动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
| 二、推动建成全面的多层次社保体系 |
| 三、推动创建融通的大格局社会治理 |
|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治理的“净化剂” |
| 一、克服生产的“异化”及自然的“异化” |
| 二、放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性 |
| 三、绿色税收制度拓宽绿色发展道路 |
| 第六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 |
|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 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
| 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 第五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 第一节 恪守家国情怀的价值 |
| 一、以人为本 |
| 二、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 三、助力民族复兴之梦 |
|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
| 一、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 二、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 三、把握好坚守与开创的关系 |
| 第三节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
| 一、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 |
| 二、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
| 三、统筹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 |
| 第四节 遵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契约伦理 |
| 一、维护税务相对人的权益 |
| 二、建设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 三、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
| 第五节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
| 二、健全地方税体系 |
| 三、增强税收预算科学性 |
| 第六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对策 |
| 第一节 全面落实税收法治方略 |
| 一、大力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
|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 三、完善提供税收司法保障 |
| 四、创新开展税收法治宣教 |
| 第二节 充分发挥税收乘数效应 |
|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
| 二、进一步稳定宏观税负水平 |
|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种类改革 |
|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 |
| 第三节 有力彰显税收公平正义 |
| 一、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 二、情系民生降低基尼系数 |
|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成长 |
| 四、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
| 第四节 加速提升税收绿色指数 |
| 一、激活绿色税收制度机制 |
|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税法 |
| 三、增强现有税种绿色程度 |
| 第五节 多元构建税收综合治理 |
| 一、推动建立税收保障制度 |
| 二、发挥涉税中介服务力量 |
| 三、打造经世济用税收智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一、我国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概况 |
| (一) 税收优惠 |
| 1. 关于税收抵免的规定 |
| 2. 关于税收饶让的规定 |
| 3. 关于税收减免的规定 |
| (二) 反避税 |
| 二、我国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 (一) 立法不够完善 |
| (二) 税收优惠制度存在不足 |
| 1. 优惠方式单一 |
| 2. 导向性不明显 |
| (三) 税收协定不健全 |
| 1. 税收协定网络有待强化 |
| 2. 原有协定的具体内容需要进行调整 |
| 3. 对待税收饶让的态度应有所转变 |
| (四) 涉外税收征管不规范 |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对我国涉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
| (一) 进一步统一立法 |
| (二) 优化税收优惠制度 |
| 1. 优化税收优惠结构 |
| 2. 增强税收优惠制度的导向性 |
| (三) 推进和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签订工作 |
| (四) 进一步规范涉外税收征管工作 |
| 四、结语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梳理 |
| 三、研究方法 |
| 四、研究的思路、创新点及不足 |
| 第一章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基础理论 |
| 第一节 国际避税概述 |
| 一、避税的界定 |
| 二、国际避税的界定及产生原因 |
| 三、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
| 四、国际避税的法律性质 |
| 第二节 国际反避税规则概述 |
| 一、国际反避税规则的内容 |
| 二、国际反避税的基本原则 |
| 三、国际反避税规则的分类及特点 |
| 第三节 一般反避税规则的法理基础 |
| 一、一般反避税规则的法律性质 |
| 二、一般反避税规则的理论基础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国际法规则 |
| 第一节 反避税规则与税收协定的关系 |
| 一、税收协定的法律属性 |
| 二、反避税规则与税收协定的相容性 |
|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的国际冲突与协调 |
| 一、税收管辖权国际冲突概述 |
| 二、税收管辖权国际冲突的理论分析 |
| 三、税收管辖权国际冲突中的协调 |
| 第三节 税收协定历史演进中的国际避税问题 |
| 一、税收协定范本雏形时期 |
| 二、墨西哥范本与伦敦范本之争 |
| 三、OECD范本模式 |
| 四、联合国范本模式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一般反避税规则部分国家立法与实践 |
| 第一节 英国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实践 |
| 一、概述 |
| 二、立法规定 |
| 三、行政实践 |
| 四、司法实践 |
| 第二节 美国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实践 |
| 一、概述 |
| 一、立法规定 |
| 三、行政实践 |
| 四、司法实践 |
| 第三节 澳大利亚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实践 |
| 一、概述 |
| 二、立法规定 |
| 三、行政实践 |
| 四、司法实践 |
| 第四节 加拿大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实践 |
| 一、概述 |
| 二、立法规定 |
| 三、行政实践 |
| 四、司法实践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发展趋势 |
| 第一节 部分国家一般反避税规则分析 |
| 一、避税行为的界定 |
| 二、触发规则及其例外:对于避税目的的认定 |
| 三、税收后果:对交易的重新调整 |
| 第二节 税收协定范本选择与反避税规则条款 |
| 一、税收协定范本选择现状 |
| 二、税收协定中关于反避税规则条款的规定 |
| 第三节 BEPS对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影响 |
| 一、BEPS行动计划概述 |
| 二、BEPS行动计划具体内容 |
| 三、BEPS对各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影响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的问题与完善 |
| 第一节 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的现状 |
| 一、我国反避税法律制度的发展阶段 |
| 二、我国反避税法律体系 |
| 三、现行一般反避税规则体系 |
| 第二节 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的问题 |
| 一、一般反避税规则与税收协定的潜在冲突 |
| 二、一般反避税规则立法付诸阙如 |
| 三、一般反避税规则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 |
| 四、一般反避税规则司法缺位 |
| 第三节 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完善 |
| 一、税收协定及协定范本的修订 |
| 二、一般反避税规则立法的改进 |
| 三、一般反避税规则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控制 |
| 四、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司法控制 |
| 第四节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课税为例 |
| 一、间接转让股权问题概述 |
| 二、现行国内法的规定及存在问题 |
| 三、国内法与税收协定的冲突与协调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 1.3 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范围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框架 |
| 1.4.1 研究思路 |
| 1.4.2 篇章结构 |
| 1.4.3 创新与不足 |
| 2 税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性分析 |
| 2.1 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问题 |
| 2.1.1 对外直接投资的内涵界定 |
| 2.1.2 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
| 2.1.3 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 |
| 2.1.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
| 2.2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问题 |
| 2.2.1 对外直接投资的纳税义务确定 |
| 2.2.2 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国际税收关系 |
| 2.2.3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原则 |
| 2.2.4 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税收问题 |
| 2.3 税收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关性的理论分析 |
| 2.3.1 税收对投资影响的基本原理 |
| 2.3.2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基本模型 |
| 2.3.3 对外直接投资外国来源所得的综合有效税率 |
| 2.3.4 税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性 |
| 2.4 税收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关性的经验分析 |
| 2.4.1 模型的建立 |
| 2.4.2 样本选择和数据获取 |
| 2.4.3 数据的平稳性检验和协整检验 |
| 2.4.4 回归分析 |
| 2.4.5 结论 |
| 3 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问题 |
| 3.1 对外直接投资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
| 3.1.1 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 |
| 3.1.2 对外直接投资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
| 3.2 对外直接投资国际重复征税的避免与减除 |
| 3.2.1 对外直接投资国际重复征税的事前避免制度 |
| 3.2.2 对外直接投资国际重复征税的事后减除制度 |
| 3.3 对外直接投资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减除方法的效应 |
| 3.3.1 不同方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效果 |
| 3.3.2 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减除方法的经济效应 |
| 4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问题 |
| 4.1 政府干预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 |
| 4.1.1 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市场失灵 |
| 4.1.2 政府干预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手段 |
| 4.2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工具 |
| 4.2.1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的内涵界定 |
| 4.2.2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的主要工具 |
| 4.3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效应 |
| 4.3.1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效应的理论分析 |
| 4.3.2 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以税收饶让为例 |
| 5 完善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制度 |
| 5.1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现状 |
| 5.1.1 我国国内税法中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 |
| 5.1.2 我国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 |
| 5.2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评析 |
| 5.2.1 宏观层面上的原则问题 |
| 5.2.2 微观层面上的具体问题 |
| 5.3 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制度 |
| 5.3.1 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的原则 |
| 5.3.2 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一)——完善对外直接投资国际重复征税减除制度 |
| 5.3.3 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制度(二)——优化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制度 |
| 6 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管理 |
| 6.1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的理论分析 |
| 6.1.1 对外直接投资的类型与税收政策基调 |
| 6.1.2 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离岸避税问题 |
| 6.1.3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的特殊性 |
| 6.1.4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的基本框架 |
| 6.2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的主要内容 |
| 6.2.1 对外直接投资的日常税收管理 |
| 6.2.2 对外直接投资的反避税管理 |
| 6.2.3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 |
| 6.2.4 国际税款征收协助 |
| 6.3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的现状评析 |
| 6.3.1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现状 |
| 6.3.2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管理评析 |
| 6.4 加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内税收管理——单边视角 |
| 6.4.1 加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日常税收管理 |
| 6.4.2 加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反避税管理 |
| 6.5 深化与投资东道国的税收征管合作——双边/多边视角 |
| 6.5.1 拓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网络 |
| 6.5.2 构建国际税款征收协助制度 |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本文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一、选题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一、国外研究动态 |
| 二、国内研究动态 |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FDI 与涉外税收收入关系的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外商直接投资理论 |
|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概念 |
|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 第二节 区位优势理论 |
| 一、区位优势理论的基本概念 |
| 二、影响FDI 区位选择的因素分析 |
| 第三节 涉外税收理论 |
| 一、涉外税收的基本概念 |
| 二、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关系 |
| 三、涉外税收经济效应的分析 |
| 第三章 FDI 与涉外税收收入关系的基本分析 |
| 第一节 FDI 对涉外税收收入影响的基本分析 |
| 一、FDI 现状分析 |
| 二、FDI 对涉外税收收入影响的基本分析 |
| 第二节 涉外税收收入对FDI 影响的基本分析 |
| 一、涉外税收收入现状分析 |
| 二、涉外税收收入对FDI 影响的基本分析 |
| 第四章 FDI 与云南涉外税收收入关系的 VAR 模型建立 |
| 第一节 分析影响FDI 的因素 |
| 一、涉外税收政策 |
| 二、经济规模 |
| 三、集聚效应 |
| 四、劳动力成本 |
| 五、人力资本 |
| 六、基础设施 |
| 七、开放水平 |
| 第二节 模型数据的获取及检验 |
| 一、模型数据的获取 |
| 二、ADF 检验 |
| 三、PP 检验 |
| 第三节 建立FDI 与涉外税收收入关系的VAR 模型 |
| 一、VAR 模型的估计 |
| 二、协整检验 |
| 三、Granger 因果检验 |
| 第五章 FDI 与云南涉外税收收入关系的 VAR 模型分析 |
| 第一节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
| 第二节 预测方差分解分析 |
| 第六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 一、税收政策建议 |
| 二、促进吸引FDI 的相关建议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本人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演进 |
| (一) 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
| 1、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概述 |
| 2、涉外税收法律制度与国际投资 |
| (二)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演进 |
| 1、1991年——1998 年: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 |
| 2、1998年——2008 年: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发展 |
| 3、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 |
| 二、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基本内容 |
| (一)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体系 |
| (二)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法的基本内容 |
| 1、涉外税收实体法的基本内容 |
| 2、涉外税收征管法的基本内容 |
| 三、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分析 |
| (一)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立法模式的分析 |
| 1、外资法的立法模式 |
| 2、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立法模式及其评析 |
| (二)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分析 |
| 1、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构成 |
| 2、吉尔吉斯坦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分析 |
| (三) 吉尔吉斯斯坦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国际避税和偷漏税的规定 |
| 1、吉尔吉斯斯坦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国内法规定及其评述 |
| 2、吉尔吉斯斯坦反国际避税的国内法规定及其评述 |
| 3、吉尔吉斯斯坦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和偷漏税的国际税收协定的规定及其评述 |
| 四、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评价及其对中国外贸企业的影响 |
| (一)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 |
| 1、立法具有系统性,先进性及内容较完善 |
| 2、税制简化,税负低 |
| 3、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加强税务征管 |
| (二)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
| 1、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 2、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
| (三) 吉尔吉斯斯坦涉外税法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
| 1、利用吉尔吉斯斯坦贸易中转国的作用 |
| 2、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从事农业加工业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 |
| 3、开拓投资领域 |
| 4、利用中小企业的统一税收制度 |
| 结语 |
| 注释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 致谢 |
| 论文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第一章 概述 |
| 第一节 涉外税收优惠的概念及方式 |
| 一、涉外税收优惠的概念 |
| 二、涉外税收优惠的方式 |
| 第二节 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历史沿革 |
| 一、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以前的涉外税收优惠 |
| 二、改革开放后的税外税收优惠 |
| 三、1991年至2007年的涉外税收优惠 |
| 四、现阶段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 |
| 第二章 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 |
| 第一节 两税合并前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
| 一、主要特点 |
| 二、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 第二节 我国现行的涉外税收优惠 |
| 一、新税法的涉外税收优惠的主要特点 |
| 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 第三章 各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比较 |
| 第一节 发达国家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特点 |
| 一、以内外资统一的税收优惠为主 |
| 二、以产业结构优化为导向 |
| 三、注重区域发展 |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特点 |
| 一、以内外资有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主 |
| 二、税收优惠方式单一 |
| 三、注重产业和区域发展 |
| 第三节 世界各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共性 |
| 一、普遍重视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导向作用 |
| 二、税收优惠形式灵活多样 |
| 三、促进区域发展 |
| 四、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实施法制性强 |
| 第四章 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 |
| 第一节 尽快完善我国的税式支出制度 |
| 一、我国税式支出制度的现状 |
| 二、完善我国的税式支出制度 |
| 第二节 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 |
| 一、加强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方面的法律制定 |
| 二、构建科学的科技税收优惠运行机制 |
| 第三节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协调 |
| 一、参与国际税收协调的的重要性 |
| 二、在国际税收协调发挥积极作用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