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肖婷[1](2018)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兴起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发展至今,有近百年的历史。其发展经历了人民公社管理、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以及与农业银行脱钩等历史过程。受“计划经济”、“金融工具主义”以及“实践模式”的影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并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还伴随着法律性质定位不明确、立法理念严重滞后、产权制度不明晰、民主管理制度缺失、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不合理以及监管制度乏力等系列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客观上要求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对策,以解决农业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农民和农村中小经济组织融资难以及农村金融法制化水平较低等问题。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应当围绕这个中心。从这个角度而言,就必然要将“普惠金融”理念融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应在“普惠金融”理念的指导下,以符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需要为原则,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确定为特殊的社会团体法人。在实行产权与管理权适度分离的前提下,允许社会团体、精准扶贫结对单位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主体,扩大资金来源范围。采取分类规制的立法框架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并在立法过程中将“金融公平”和“服务民生”作为优先的立法价值取向。同时,确立市场调节理念,合理确定政府干预范围,重视农民金融权利保护。以地域限制和从事产业性质为基础,确定社员取得资格,并采取全程留痕技术措施保障社员充分享受权利和行使权利。根据各地区不同条件,合理、差异化地确定注册资本并放宽社员退出条件,以确保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灵活性。以实现监督的民主与独立为目的,建立多元化主体、多渠道方式的监督机制,整合政府权力监督部门,建立统一的权力监督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赋予非社员投资主体监督权,利用其不参与盈利分红、不享受借贷服务而具有的中立性特点,最大限度发挥其监督作用。建立严格的问责和追责机制,对实施违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设立目的和操作程序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其法律责任。随着我国“三农”政策持续推进,农民的合作、互助意识不断地增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前景可期,这就需要我们加快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2](2016)在《知识产权周系列宣传》文中研究指明每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国农业科学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调整评价机制、启用价值分析系统、开展全程管理、加强宣传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院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创新创造热情,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保有数量大幅增长,知识产权的质量不断提升。2015年,全院发明专利申请公布1513件,发明专利授权614件,实用新型专利826件,植物新品种权75件,分别比2014年增长31.00%、24.80%、57.63%和200.00%;转让科技成果120项,转让金额约4.73亿元,比2014年增长29.7%。12项发明专利获得第十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是2014年的3倍。为配合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特遴选2015年获得第十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7项专利进行系列宣传,展示中国农业科学院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的明显成效。
朵雄草[3](2012)在《关于西北民族地区县级图书馆提升服务质量的探讨》文中指出改革开放已有三十多年,西部大开发也有十二年了,相对于经济的巨大发展,县级图书馆的发展十分缓慢。在经济和文化均发展缓慢的西北民族地区,县级图书馆面临着经费制约、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文献资源质次量少、馆舍狭小老化、读者流失严重以及图书馆的效率低等严峻情况。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使得传统图书馆的地位受到质疑和挑战。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笔者以天祝县图书馆为例,认为服务质量的提升是一个解决问题
刘萍[4](2011)在《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发展和需要的基层图书馆——探索新时期基层图书馆服务的发展理念》文中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在网络讯息迅猛发展的今天,图书馆好像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依托图书馆这样的社会资源优势,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发展服务理念,切实发挥好图书馆的作用,不断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在拓展服务领域和发展理念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找寻图书馆面向基层发展策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十分必要。
胡京波,阿旺华丹,马多尚[5](2011)在《西藏图书馆事业的回顾与展望》文中认为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图书馆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本世纪以来更是取得了长足进步。本文对"十一五"时期西藏图书馆事业进行了全面回顾,指出图书馆的发展正逐步从传统图书馆向数字图书馆转型。通过具体介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古籍普查保护工作和三大书屋工程的建设状况,全面阐述了西藏图书馆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局面,并对"十二五"时期西藏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田培良,周居霞[6](2007)在《“双链双推”架起富民桥》文中研究说明 八百里河套,是我国着名的粮仓。如今,你一走进这片富庶的土地,就会感到现代化大农业、大牧业给河套人民带来的丰收的喜悦,田地里涌动的春潮、大棚里飘香的果蔬、棚圈里撒欢的牛羊、企业里轰鸣的马达、村路上穿梭的车辆、农庄里传出的舒心畅气的爬山调……这一切交织在一起,奏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和
尚金荣[7](2003)在《完善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当好农牧民的导航员》文中提出 我区的农业信息工作要定位在“为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和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延伸和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快我区的农业信息体系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 三、主要研究内容 |
| (一)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
|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面临的现状及问题 |
| (三)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考察与启示 |
| (四)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对策 |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 五、创新之处 |
| (一)学术观点创新 |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相关理论 |
| 第一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界定 |
| 一、合作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的内涵 |
| 二、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类型 |
| 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 |
| 一、互助合作性 |
| 二、社员资格限制性 |
| 三、合作法人性 |
| 四、非营利性 |
| 第三节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关系构成 |
| 一、以外部管理为核心的行政法律关系 |
| 二、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运行为核心的法律关系 |
| 三、以社员主体权利义务为核心的民事主体法律关系 |
| 四、以服务对象为核心的民事借贷法律关系 |
| 第四节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功能 |
| 一、有利于保障农村弱势者基本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
| 二、有利于保障农村弱势者的金融发展参与权 |
| 三、有利于克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异化现象 |
| 四、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法制创新 |
| 第二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现状 |
|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制度现状 |
|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现状 |
| 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 一、立法理念滞后 |
| 二、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性质定位不明确 |
| 三、立法不完善 |
| 第三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问题的成因 |
| 一、农村合作金融实践“自上而下、城市中心”的线性思维模式 |
| 二、普惠包容理念缺失 |
| 三、激励约束机制缺位和利益配置失衡 |
| 第三章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考察与启示 |
| 第一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考察 |
| 一、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 二、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 三、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 四、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 第二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启示 |
| 一、坚持用法治利器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 二、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 |
| 三、制度构建应坚持“平衡、实用”原则 |
| 四、强化农民金融保护权利 |
| 五、重视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 |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议 |
| 第一节 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的目标及动力 |
| 一、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的目标 |
| 二、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完善的动力 |
| 第二节 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 |
| 一、融入普惠金融理念 |
| 二、确立市场调节理念,合理确定政府干预范围 |
| 三、重视保护农民金融权利 |
| 第三节 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 |
| 一、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的必要性 |
| 二、立法模式与基本原则 |
| 三、立法框架 |
| 第四节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制度 |
| 一、完善产权制度 |
| 二、完善治理制度 |
| 三、完善社员准入与退出制度 |
| 四、完善监管制度 |
| 结束语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 一、硬件建设——推进数字化图书馆建设 |
| 二、软件方面——满意服务 |
| 三、以人为本是图书馆生存的法宝 |
| 1. 针对不同读者, 提供不同的服务。 |
| 2. 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
| 四、必由之路——面向基层, 服务群众 |
| 五、积极探索新时期图书馆服务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