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滨[1](2021)在《约束性放权:地方政府剩余权激励与问责调适》文中研究表明
李雅丽[2](2021)在《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余年,我国进行了卓越的探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发展的进程中也存在若干尚未妥善解决的社会问题,如何将改革发展的巨大成果惠及全体社会公民通过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以公平、正义且有效地保障社会公民的社会福利便是其中当务之急。相较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区域与城乡间在社会发展中仍表现为非平衡发展,因此,如何有效缩小区域与城乡间的差距在学术界与在实践中都备受瞩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定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与发展不仅是全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公共事业的目标要求也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与城乡间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探索和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与城乡层面的差距问题能有效推动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环境、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建设,还能切实保障全体社会居民对生存与多样化发展需求,实现民众平等的基本生存与发展权,促进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升。为此,本文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从区域与城乡两个维度探究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通过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实证研究,增强论文研究与现实之间的契合度,能有效正视省际间,区域间以及城乡间供给规模、质量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差距,有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区域与城乡间的均衡发展,缓解和消除当前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本文研究主旨是在客观评价研究期间内,以区域与城乡为研究对象,从理论角度深入研究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机制,分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供给水平在区域间、城乡间的差异水平及收敛情况,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进行测度,以双对象实证分析差距形成原因及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提出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双目标的系统性财政对策与建议。首先,阐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研究的现实背景和研究意义。搜集和整理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分别从基本公共服务理论、供给的影响因素、供给机制的评价以及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与成因等几个方面展开,在此基础上进行文献述评,提出有可能进行深入研究的切入点。其次,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构建一个全面的理论阐释与作用机理。通过对其研究紧密相关的内涵以及外延进行界定,并重点分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生成机制,通过财政体制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机制分析,再根据区域与城乡的个性特征具体化的通过区域禀赋差距、城乡二元体的视角分别和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与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间的机制分析,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形成的原理。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财政作用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与阐述,从社会公正论、福利经济学理论以及新公共服务演变的三大理论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财政作用产生的天然逻辑、根本目的与实现的客观机制进行理论阐释。通过对财政分权机制、财政自给能力以及转移支付三大财政因素的财政机理分析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产生的作用。再次,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及收敛性进行分析。其中,按照区域、城乡的目标属性与实际数据的可获得性分别在全国31省市2011—2018年、30省市2015—2018年,分别设定27、41个具体指标以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区域指标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通过变异系数与熵值法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分别进行测度,衡量区域与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差距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同时运用Arc GIS 10.2软件对指数进行时空动态展示。通过运用面板数据进行一般收敛与空间收敛分析,其收敛性检验表明:从整体上,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收敛系数均为负值,统计指标都显着,说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存在明显的绝对收敛趋势。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进行俱乐部收敛检验,结果说明东—中—西部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水平均呈现不断缩小的收敛态势,且这三大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收敛速度以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较大的中西部要快于其区域差距较小的东部地区,并最终趋向于均等的水平。然后,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第一,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财政政策效应分别运用基础与拓展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基础分析选取财政体制、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三个维度的影响因素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形成的因素进行空间实证分析;拓展分析运用动态空间模型比较研究地方政府行为偏好对我国不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基础分析实证结论表明:我国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显着空间自相关,并呈现出显着的空间溢出态势,通过空间面板回归最优筛选与实证分析,人均财政支出、人均中央净补助、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城镇化率对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效应具有显着的积极影响,而财政分权支出度对其有显着的负向影响;通过空间系数检验,得出人均财政支出占比、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率对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效应具有显着的负向空间溢出影响,而财政分权支出度存在正向溢出效应。再通过对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的实证分析,说明财政支出分权度、人均财政支出、人均中央净补助、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城镇化率对中—西部地区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边际贡献显着高于东部地区;拓展分析实证结论表明:财政分权支出度、人均中央净补助、财政自给率、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率以及城市人口密度对交通运输类的“生产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积极影响明显高于教育、卫生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类的“社会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通过空间系数检验,财政分权支出度、财政自给率、经济发展水平与政府卫生医疗支出的关系显着为负,而财政分权支出度与财政自给率对教育支出的影响完全相反。通过加入东—中—西部地区的虚拟变量后,研究发现相较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支出偏好更倾向于“生产型”基本公共服务。第二,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财政政策效应分别运用基础与拓展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基础分析选取财政体制、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三个维度的影响因素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形成的因素进行空间实证;拓展分析为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与财政转移支付对我国城乡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影响进行实证研究。通过选取2014年、2016年、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面板数据对我国28个省内涵盖5754户农村家庭的减贫效应进行实证分析,运用Logit分层法动态分析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对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的影响方向与作用力度。基础分析实证结论表明:我国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显着空间自相关,并呈现出显着的空间溢出态势,通过空间面板回归最优筛选与实证分析,城乡经济差距、人均中央净补助对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效应具有显着的积极影响,其中城乡经济差距带来的边际贡献最大,而财政支出分权度、人均财政支出以及财政自给率对其有显着的负向影响。通过空间系数检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指数的被解释变量的空间滞后系数显着为负,说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水平存在一定的空间相关性;拓展分析实证结论表明:公共转移支付对农村家庭不论处于多维贫困还是收入贫困状态均有显着的减贫效应,对改善长期多维贫困模型的效应较长期收入贫困模型更显着。另外,还测算了三个考察年度农村家庭对教育和健康两类公共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并检验了随着家庭对教育和健康的需求的提升条件下,公共转移支付是否对改善我国家庭长期贫困状态具有加强效应。进一步实证结果表明,每单位家庭获得公共转移支付对改善其长期多维贫困与长期收入贫困的效应是显着的,且要大于未考虑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下的效应。最后,从财政政策的制度基础与具体性财政政策系统性地提出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对策。科学划分与平衡各级政府支出行为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间的供给有效性,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以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有效改革财政体制为减差效应扫清障碍,整合地方税体系提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供给能力,通过各层面间财政对策运用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相互配合有助于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本文创新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新审视了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研究内容,从中央与地方政府多方博弈角度通过财政、经济、社会多个层面探索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对策问题研究。本文所研究的基本公共服务从区域与城乡层面涵盖的类别较为齐全,为厘清各变量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分别测度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指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指数并探究区域与城乡差距形成的原因与作用机制,分别从区域与城乡层面较为全面的分析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效应的实现机制,并提出相应的财政对策。第二,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研究采用了从区域到城乡的双层面研究视角。现有文献中多从单一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本文针对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不同属性与特性,全面分析其在基本公共服务研究领域中的共性与个性,以共性角度分析在财政体制因素下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以个性研究视角分别通过地方政府行为偏好对缩小区域差距效应、缩小城乡经济差距对缩小城乡差距效应进一步探究其影响,以期全阈视角对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第三,将基础与拓展模型引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财政政策问题的两阶段实证研究。本文将动态空间计量模型等方法分别引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基础性研究,再根据区域与城乡的个性特点与属性,分别运用空间动态计量模型与Logit分层模型进行拓展性实证分析。因此,本文较为全面的分析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产生影响的财政机制,在研究方法层面也有一定的创新。
廖丽环[3](2020)在《政策分级试验改革中委托代理关系的逻辑展开——以司法试点改革为镜像》文中提出政策分级试验作为我国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特殊治理技术,是以分权治理为体制基础,以委托代理关系为组织基础,将权力、资源与责任从中央到地方逐级下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央地交往互动治理框架。司法试点改革作为政策分级试验在司法领域具体应用,其逻辑展开拓展至中央-最高法-地方各级法院三重关系,演变为复代理关系,并依托小组机制、示范机制、指标机制与传导机制盘活三类不同行动主体互动关系。从根本上而言,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政策分级试验标志着我国治理技术从总体性支配走向技术治理的转型,但仍面临地方治理内卷化与组织链条松散化治理难题,归咎于现阶段技术治理过于重视央地关系划分结果,而忽视央地关系划分规则。因此,政策分级试验作为维持央地委托代理关系的技术治理,应依循技术化原则,确立细分治理原则、问责治理原则与属地治理原则,以此推动央地关系未来转型。
曹靖东[4](2020)在《大都市中心城区“五违”整治的内在逻辑 ——以上海市A区Z街道为例》文中提出
郭书剑[5](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吴昊[6](2020)在《我国政府粮食储备的分级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资源,粮食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和人均粮食产量均得到大幅增长,真正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但随着人口的继续增加和食物消费结构的升级,我国对粮食的需求将不断增加,粮食生产却面临着耕地不足、水资源缺乏等不利因素,我国的粮食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的状态,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粮食储备作为承接粮食生产和粮食消费的“蓄水池”,具有以丰补歉、调节粮食市场的重要功能,是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对“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国粮食储备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政府一直在我国的粮食储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90年之前,我国政府的粮食储备任务主要由中央承担。1990年9月国务院决定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并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粮食的专项储备任务,地方粮食储备的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但各地方政府对粮食储备的态度相当消极,挪用储备资金、帐实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200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代表中央行使粮食储备职能,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制度。中储粮成立之后,中央并没有规定地方可以不储备粮食,而是明确要求“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储备规模。但事实上地方在粮食储备上更加依赖中央,很多地方都没有达到“产区三个月,销区六个月”的储备规模,中央几乎完全承担了粮食储备任务。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体系最大的好处是把粮食储备落到了实处,中央抓到了粮食,可保证在关键时候能调得动粮食,中央粮食储备在稳定粮食市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维护种粮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代表中央执行粮食储备任务的中储粮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我国的粮食储备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改革的关键是落实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本文主要围绕“政府为什么要储备粮食——粮食储备仅由中央承担存在什么问题——影响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构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责任的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思路对我国政府粮食储备的分级问题进行研究。全文除了导论、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分为四个时期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粮食储备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主要探讨各个时期粮食储备制度实施的背景、具体做法、主要问题与成效,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粮食储备中承担的责任。在粮食自由购销、粮食统购统销与粮食流通双轨制两个时期,中央政府主要承担了粮食储备的责任,同时中央也积极鼓励地方储备粮食;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时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了粮食储备责任;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粮食储备制度后,我国的粮食储备责任主要由中央承担。由于中储粮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2014年国务院又出台文件强调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从我国粮食储备制度的演变历程不难看出,政府一直在我国的粮食储备中发挥着重要角色。第二,从粮食储备具有公共品属性和非盈利性两个方面论述了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粮食储备在发挥稳定粮食市场的功能时,具有公共品属性和非盈利性。我国的粮食储备主体还包括农户和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农户和企业的储备不具有平抑粮食市场的功能,农户和企业的储备也不能代替政府的储备,因此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政府应承担起粮食储备的责任。由于政府是分层级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应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第三,对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体系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后果进行了分析。代理中央执行粮食储备任务的中储粮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管理层级太多的问题,二是粮食储备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三是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交织的问题。中储粮实行的“总公司—分公司—直属库”的多层级组织结构既增加了激励成本,又增加了监督成本。中储粮的直属库主要分布在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在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布点较少,当非主产区一旦发生某种危机导致粮食紧缺时,粮食的调运将对我国的运输系统造成极大压力。中储粮不断利用其手中掌握的粮食资源拓展经营业务,使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一方面增加中央的激励成本,另一方面使中储粮减少在粮食储备任务上的努力程度。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体系使中央承担了本应该由地方政府承担的粮食储备职能,然而这种粮食储备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因此,地方的粮食储备责任仍然应该回到由地方承担,我国应建立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责任的分级粮食储备体系。第四,落实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是我国构建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关键所在,本文对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而为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储备责任的相关政策提供实证基础。统计数据表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支出仅占全国粮食储备支出的29%,证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非常低。总体而言,常住人口规模、城镇人口比重和粮食产量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交通状况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本文对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样本数据分别进行估计的结果表明,对粮食主产区来说,粮食产量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常住人口规模的影响不显着;对主销区及产销平衡区来说,常住人口规模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粮食产量的影响不显着。此外,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还存在空间自相关性,如果一个地区愿意多储备粮食,则其邻近地区也愿意多储备粮食,反之反是。政府粮食储备的公共品属性及其外部性可能是导致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存在空间自相关的重要原因。第五,构建粮食分级储备的基本思路及相应的政策建议。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设立专门从事粮食经营的国有粮食企业接管中储粮的粮食经营业务、设立粮食储备基金和加强对粮食储备的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思路。并从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的法制建设、完善各层级粮食储备的协同运行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优化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加强粮食储备领域的科研投入和多渠道筹集粮食储备资金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在以下三个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创新:第一,论证了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虽然已有许多学者认识到政府应该为粮食储备承担责任,但是并没有分析政府为什么要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本文论述了粮食储备在发挥平抑粮食价格的功能时具有公共品属性和非盈利性(见4.3),并进一步论述了农户和企业不能代替政府粮食储备的原因(见4.4.2),从而论证了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因此政府应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由于政府是分层级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应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见4.3.2)。第二,运用博弈理论和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对中储粮存在的管理层级太多、政策性任务和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的后果进行了理论阐释。虽然已有学者认识到中储粮存在管理层级太多、政策性任务和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的问题,但是并没有对这两个问题产生的后果进行深入分析。本文运用博弈理论分析了中储粮的管理层级太多会导致激励成本和监督成本增加的后果(见5.1.2),运用多任务的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的政策性任务和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会导致中央对中储粮的激励成本增加和中储粮减少在粮食储备任务上的努力程度的后果(见5.2.2)第三,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进行了定量研究。虽然已有学者认识到地方政府缺少粮食储备的意愿,但是主要以描述性分析为主,缺少实证研究。本文以地方政府的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衡量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进行了定量研究(见6.1.1、6.1.2、6.1.3),并运用空间计量经济模型分析了影响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因素(见6.3.4)。
徐浩[7](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赵娜娜[8](2019)在《“大跃进”时期河南省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公共食堂是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伴生物和重要构成内容,是一种曾经轰轰烈烈地改变中国农民传统生活方式的“新生事物”。它从1958年夏的迅速兴起到1961年初的悄然解散,走过了近四载的曲折历程。本文以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典型区域之一——河南省新乡专区武陟县作为特定的考察区域,梳理出河南省武陟县“大跃进”时期农村公共食堂的建立、巩固、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考察19581961年间武陟县公共食堂兴起的背景、政策调整、强行恢复、艰难维持以及最终解散的过程,力求对三年困难时期武陟县公共食堂做出客观的历史评价。河南省是开展公共食堂最早的省份,武陟县又是河南省兴办公共食堂最早的县之一。本文根据武陟县档案馆保存的大量原始资料,包括当时保存下来的会议记录、调查报告、工作汇报、运动总结等资料,概述了该县县委主导的农村公共食堂兴衰的大致过程。通过这些档案中的大量细节,可以揭示县委、公社干部和大、小队干部、普通社员对公共食堂各自不同的立场以及彼此的互动,探讨各阶层的态度对农村公共食堂兴起、调整、解散所起的作用。这些档案资料,证明了中央、省委、地委宏观政策在地方贯彻的权威性和延续性,以及公共食堂在基层实践具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农村公共食堂是一件新生事物,要改变全县群众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活饮食习惯,取消私有小灶,集中到大食堂集体就餐,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触及社员生活的方方面面。1958年7月,中共武陟县委在新乡地委的要求下开始筹备公共食堂,县委要求各乡镇上报创办大食堂(农忙食堂)的经验。接着,中共武陟县委树立詹店公社、城关公社两个典型,推广经验。8月23日,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公共食堂在全县普及。11月初,县委采取一些措施对全县公共食堂进行了巩固提高。随着公共食堂的成立,全县也普及了供给制和集体福利事业。1959年初,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的弊病不断暴露出来。武陟县委对公共食堂进行了初步整顿,如实行“计划用粮、以人定量”;“允许社员在家吃饭”、自愿参加食堂;缩小食堂规模等。因为家庭副业是公共食堂的逻辑延伸,在初步整顿食堂的同时,县委还要求开展多种经营和副食品生产等措施来增加社员口粮。这些措施,使食堂初期的混乱局面有所改善。但是,公共食堂的整顿工作,因为庐山会议上的反右倾斗争而被迫停止下来。庐山会议后,武陟县再次出现大办公共食堂的高潮。公共食堂的强行恢复,“五风”盛行,加上反瞒产运动,给农村造成了很大破坏。1960年初,武陟县委对公共食堂进行再整顿。但这些措施不足以改善公共食堂的困难局面,全县普遍出现了浮肿病、人口外流、中毒事件、非正常死亡等严重的困难。县委不得不推行粮食增量法、代食品运动等措施维持公共食堂的运行。1961年初,中共武陟县委根据上级精神,在农村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了公共食堂中存在的诸多弊端,摸清了基层民众对公共食堂的真实态度,明白了停办食堂的好处,找到了食堂停伙的善后办法,在此基础上解散了全县的公共食堂。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是在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有领导、有步骤地分批分期散伙的,并且在食堂解散前和解散过程中甚至解散后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并非“一哄而散”。武陟县大办农村公共食堂浪费了大量粮食,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剥夺了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恶化了干群关系,而且把社员置于非常恶劣的饮食环境中。公共食堂是“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左”的产物,它给武陟县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认真总结这一经验教训,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蚁佳纯[9](2019)在《论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收益权是一项源于宪法的基础性权力,其重点在于保障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并且关注其如何获得、获得多少的分配问题。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是指依据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则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税收收益权创设、分配及其实施等进行相应规制。具体来看,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行使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受规制的客体是享有税收收益权的各级政府,规制内容是税收收益权的创设、分配及其实施。研究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首先应明确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基础,包括税收收益权的概念、权属、特征、法律关系的基本界定,明确税收收益权的主要分配模式和要求,探析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四项基本理论,由此对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基础形成整体认知。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基础,是由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则体系等方面共同架构而从,其对税收收益权创设、分配及其实施具有重要的影响。例如,我国宪法的诸多原则显然可以构成税收收益权创设与分配的规制基础,其中包括构成权源基础的“人民主权原则”、法源基础的“法治原则”、财源基础的“税收法定原则”以及构成央地财政分配基础的“平等原则”。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实施的主要约束,则表现在分配秩序须坚持“两个积极性原则”、取得权力须坚持“权责一致原则”,行使权力须坚持“保障人权原则”。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历程的三个阶段,不难发现我国存在着税收收益权宪法法律规制不完善之处及其引致财税法治缺位和政府间分配失衡的两大难题。通过分析美、德、法、日这四个国家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其税收收益权的创设、分配及其实施皆遍源自宪法的授权和规范,且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分配调整具有一定的共性规律,其重点实际上是在促进税收资源的合理配置。结合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提出理顺税收收益权在“依宪立法与行政执法间”的关系、以及在“央地政府间”的分配关系两组对策建议。理顺税收收益权在依宪立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落实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将立法权回归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将税收收益权的分配规则予以法定。当然,修宪确定税收收益权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有关入宪入法的步骤如何布局,本文提供了直接修改宪法、制定宪法相关法的《财政收支法》、择机通过宪法解释来明确这三种组合方案的思考。在完善立法后还需适时开展对税收收益权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并完善必要的监督机制,以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机制来促进宪法对税收收益权的规制。理顺税收收益权在央地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要从宪法规制的整体上进行考量,致力于促进财政的平衡发展,从而构建央地共同发展的双赢模式。因此,在税收收益权进行分配时,需以“两个积极性原则”为前提,以“调节财政平衡原则”为基础,对税收收益权的的分配保持“税权谦抑”。同时,应当厘清影响分配调整的基础性、决定性和影响性因素,以适时找准对税收收益权分配进行调整的着力点。优化央地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分配,首先是要完善共享型税收收益权的分配机制,形成联动协作关系,并使这一常态化机制充分体现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在此基础上适度谦抑中央的税收收益权、加强地方的税收收益权,并优化省以下地方政府税收收益权的分配,使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关系趋向于更加公平公正。而从财政平衡的角度看,还要协同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税收返还制度等作为改革的保障。同时,完善税收收益权的争议解决机制,让税收收益权在央地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有一个常态化的救济疏导机制,使现有税收收益权分配机制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
裘彦杰[10](2019)在《政策为什么低效:比较政治经济视角下的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体制改革的议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林毅夫和张维迎对于产业政策的争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有趣的是,他们的论据均来自于东亚。林毅夫断言,产业政策是将东亚新型工业化经济体与绝大多数“平庸”的后发展经济体区分开来的关键。东亚奇迹表明,产业政策是推动后发展国家实现追赶式工业化的有力工具。张维迎则基于东亚失败的产业政策案例,完全否定产业政策的可行性,将之斥为“披着马甲的计划经济”。在本文看来,这是一场“找错”了问题的争论。关于产业政策,“正确”的问题不应该是产业政策会成功还是会失败,而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产业政策有可能成功,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产业政策更可能失败。1978年以来,我国将市场化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为了容许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指导经济,在学习日本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开始将产业政策作为引导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手段和工具。就汽车产业政策而言,迄今为止,我国在中央政府层面上共出台过三部专门针对汽车产业的综合性政策,分别是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2004年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以及2009年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此外,我国在地方政府层面上也出台了众多的配套性措施,它们共同构筑起我国庞杂的汽车产业政策体系,成为政府引导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依据。本文将“一汽”和吉利作为样本,比较它们在自主品牌和国际化建设方面的表现,进而对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作为产业政策的受益者,“一汽”在上述两个指标上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而作为民营企业的吉利,虽然甚少能够得到政策“眷顾”,却一枝独秀,取得了令人刮目的成绩。建立在东亚发展型国家理论基础上,本文讨论了我国汽车产业政策所嵌套的制度情景,并将之作为影响产业政策成败的重要因素。文章着重探讨了央地关系和政企关系对我国汽车产业政策执行效果的可能影响,解释了我国汽车产业政策没能发挥应有效应的制度根源,进而提出优化我国产业政策的思路与方法,包括产业政策应从选择性转向功能性、从选择“产业”转向选择“技术”、从扶持产业供给端转向扶持产业需求端。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进展 |
| 1.2.2 基本公共服务与区域城乡差距的研究进展 |
| 1.2.3 文献综述述评 |
| 1.3 研究思路、结构与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 1.3.3 研究方法 |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 1.4.1 主要创新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财政介入的理论阐释与作用机理 |
| 2.1 概念区分与内涵分析 |
| 2.1.1 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 |
| 2.1.2 区域差距与城乡差距 |
| 2.2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生成机制 |
| 2.2.1 财政体制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机制分析 |
| 2.2.2 区域禀赋差距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机制分析 |
| 2.2.3 城乡二元体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差距的机制分析 |
| 2.3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财政作用的理论阐释 |
| 2.3.1 财政作用的天然逻辑与基础 |
| 2.3.2 财政作用的根本目的 |
| 2.3.3 财政作用实现的客观机制 |
| 2.4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财政机理 |
| 2.4.1 财政分权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作用机理 |
| 2.4.2 财政自给能力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作用机理 |
| 2.4.3 转移支付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作用机理 |
| 2.5 本章小结 |
| 第3章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测度及空间收敛分析 |
| 3.1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测度与分析 |
| 3.1.1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评价体系的构建 |
| 3.1.2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的测度 |
| 3.1.3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分析 |
| 3.2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城乡的空间收敛分析 |
| 3.2.1 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空间自相关分析 |
| 3.2.2 收敛类型与收敛检验基本模型 |
| 3.2.3 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收敛实证分析 |
| 3.2.4 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收敛实证分析 |
| 3.3 本章小结 |
| 第4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财政政策的实证分析 |
| 4.1 基础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 4.1.1 空间计量模型的选取 |
| 4.1.2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 4.1.3 空间模型的最优筛选 |
| 4.1.4 实证结果分析 |
| 4.2 拓展分析:基于地方财政支出偏好的实证分析 |
| 4.2.1 地方财政支出的空间自相关分析 |
| 4.2.2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 4.2.3 空间模型的最优筛选 |
| 4.2.4 实证结果分析 |
| 4.3 本章小结 |
| 第5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财政政策的实证分析 |
| 5.1 基础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 5.1.1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 5.1.2 空间模型的最优筛选 |
| 5.1.3 实证结果分析 |
| 5.2 拓展分析:基于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与转移支付的实证分析 |
| 5.2.1 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与收入均等化理论内涵 |
| 5.2.2 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与转移支付作用机理 |
| 5.2.3 变量选择与数据测算 |
| 5.2.4 实证结果分析 |
| 5.3 本章小结 |
| 第6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对策 |
| 6.1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财政政策的制度基础 |
| 6.1.1 平衡财政支出行为偏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区域有效性 |
| 6.1.2 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公平性 |
| 6.2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具体的财政政策 |
| 6.2.1 改革财政体制扫清减差效应的机制障碍 |
| 6.2.2 整合地方税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供给能力 |
| 6.3 本章小结 |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 7.1 结论 |
| 7.2 展望 |
| 主要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 致谢 |
| 一、司法试点改革与政策分级试验改革的关系 |
| 二、司法试点改革中政策分级试验的制度基础 |
| (一)体制基础:分权治理 |
| (二)组织基础:委托代理关系 |
| (三)司法试点改革中政策分级试验的复代理关系 |
| 三、盘活司法试点改革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分级试验机制 |
| (一)解决改革主体内部组织关系的小组机制 |
| 1. 试点改革中小组类型。 |
| 2. 小组机制对委托—代理关系的盘活作用。 |
| (二)解决试点单位与非试点单位关系的示范机制 |
| 1. 示范机制类型。 |
| 2. 示范机制对委托代理关系的盘活作用。 |
| (三)解决技术管理与信息反馈关系的指标机制 |
| 1. 作用一:作为司法绩效考核的技术管理手段。 |
| 2. 作用二:作为司法改革成效的信息反馈手段。 |
| (四)解决内部与外部制度扩点的传导机制 |
| 1. 制度传导的外部机制:基于动员与推进。 |
| 2. 制度传导的内部机制:基于领导跟进。 |
| 四、分级试验治理难题 |
| (一)地方治理内卷化 |
| (二)组织链条松散化 |
| 五、政策分级试验应依循技术化原则 |
| (一)确立细分治理原则,明确复合型组织结构中的决策分工 |
| (二)问责治理原则 |
| (三)属地治理原则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 |
| 二、核心概念 |
| 三、文献述评 |
| 四、理论基础 |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
|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
|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
|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
|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
|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
|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
|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
|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
|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
|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
|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
|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
|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
| 一、流动规模 |
| 二、流动方向 |
|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
| 一、流动规模 |
| 二、流动方向 |
|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
| 一、流动规模 |
| 二、流动方向 |
|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
| 一、整体概况 |
| 二、主要特征 |
|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
|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
|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
|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
|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
|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
|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
|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
|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
|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
|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
|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
|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
|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
|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
|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
|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
|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
|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
|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
|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
|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
|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
|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 四、小结 |
|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 四、小结 |
|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
|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
|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
|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
|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
|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
|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
|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
|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
|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
|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
|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
|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导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研究内容 |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4.1 研究思路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可能的创新 |
| 2.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
| 2.1 基本概念 |
| 2.1.1 粮食储备 |
| 2.1.2 粮食分级储备体系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粮食安全理论 |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 2.2.3 博弈理论 |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 2.2.5 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 |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2.3.1 国外研究现状 |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 2.3.3 简要评述 |
| 2.4 小结 |
| 3.我国粮食储备制度的演变 |
| 3.1 自由购销时期的粮食储备制度(1949-1952年) |
| 3.1.1 建立粮食储备的背景 |
| 3.1.2 建立粮食储备的措施 |
| 3.1.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 3.2 统购统销及粮食流通体制转轨时期的粮食储备制度(1953-1989年) |
| 3.2.1 建立备荒备战储备的背景 |
| 3.2.2 具体做法 |
| 3.2.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 3.3 粮食流通市场化时期的粮食储备制度(1990-1999年) |
| 3.3.1 建立专项粮食储备的背景 |
| 3.3.2 建立专项粮食储备的具体做法 |
| 3.3.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 3.4 中央粮食储备垂直管理时期(2000年以后) |
| 3.4.1 构建中央粮食储备垂直管理体系的背景 |
| 3.4.2 构建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的具体做法 |
| 3.4.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 3.5 小结 |
| 4.政府在粮食储备中的责任 |
| 4.1 我国的粮食安全形势 |
| 4.1.1 人口增长及消费结构的升级不断扩大对粮食的需求 |
| 4.1.2 耕地及水资源的短缺限制了我国粮食产能大幅提高的可能性 |
| 4.1.3 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威胁我国的粮食生产 |
| 4.1.4 国际形势日益复杂为依靠国际市场增加粮食供给带来了不确定性 |
| 4.2 粮食储备的作用 |
| 4.2.1 应对自然灾害 |
| 4.2.2 稳定粮食价格 |
| 4.3 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 |
| 4.3.1 粮食储备的公共品属性 |
| 4.3.2 粮食储备的非盈利性 |
| 4.4 农户储备、企业储备与政府储备的关系 |
| 4.4.1 农户储备、企业储备和政府储备现状 |
| 4.4.2 农户储备、企业储备与政府储备的关系 |
| 4.5 小结 |
| 5.中央直管粮食储备体系的问题分析 |
| 5.1 管理层级太多 |
| 5.1.1 中储粮的组织结构 |
| 5.1.2 多层级管理导致的后果 |
| 5.2 粮食库存分布不合理 |
| 5.2.1 中储粮的库存分布情况 |
| 5.2.2 库存分布不合理导致的后果 |
| 5.3 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交织 |
| 5.3.1 中储粮的业务范围 |
| 5.3.2 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交织的后果 |
| 5.4 小结 |
| 6.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 6.1 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 |
| 6.1.1 地方粮食储备的变化情况 |
| 6.1.2 地方粮食储备支出在全国粮食储备支出中的比重 |
| 6.1.3 地方粮食储备的区域差异 |
| 6.2 地方粮食储备意愿的空间相关性 |
| 6.2.1 空间自相关的测度方法 |
| 6.2.2 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空间自相关性 |
| 6.3 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影响因素 |
| 6.3.1 变量选择 |
| 6.3.2 横截面数据分析 |
| 6.3.3 面板数据分析 |
| 6.3.4 空间面板模型分析 |
| 6.4 小结 |
| 7.构建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基本思路 |
| 7.1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粮食储备责任 |
| 7.1.1 明确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 |
| 7.1.2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及类型 |
| 7.1.3 合理确定地方粮食储备的层级划分 |
| 7.2 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 |
| 7.3 为粮食储备提供资金保障 |
| 7.3.1 资金对提高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重要性 |
| 7.3.2 建立粮食储备专项基金 |
| 7.4 强化粮食储备的监督检验 |
| 7.4.1 成立监督检查机构 |
| 7.4.2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 7.4.3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督的效率 |
| 7.5 小结 |
| 8.结论与政策建议 |
| 8.1 主要结论 |
| 8.2 对策建议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的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 一、核心概念 |
| 二、文献综述 |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论文框架 |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 一、过度执行 |
| 二、虚假执行 |
| 三、目标置换 |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三、公共食堂概念的界定 |
| 四、研究资料和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武陟县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历史状况 |
| 第一节 武陟县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状况 |
| 第二节 公共食堂兴办前的社会状况 |
| 一、公共食堂兴办前的经济状况 |
| 二、公共食堂兴办前的政治形势 |
| 第二章 兴起的背景 |
| 第一节 公共食堂兴起的原因 |
| 一、“大跃进”运动 |
| 二、人民公社化运动 |
| 第二节 公共食堂兴起的条件 |
| 一、“合伙吃饭” |
| 二、部分农民的积极拥护 |
| 三、粮食大丰产 |
| 第三章 一哄而起 |
| 第一节 公共食堂的建立与普及 |
| 一、公共食堂的筹备 |
| 二、推广经验 |
| 三、人民公社的成立和公共食堂的普及 |
| 四、公共食堂的大致面貌 |
| 五、食堂化的实质 |
| 第二节 供给制与其他各项福利事业 |
| 一、供给制 |
| 二、各项福利事业的建立 |
| 第三节 公共食堂的巩固提高 |
| 一、出现问题 |
| 二、公共食堂的巩固提高 |
| 第四章 初次整顿 |
| 第一节 食堂出现了问题 |
| 第二节 有限的政策调整 |
| 一、整顿人民公社 |
| 二、整顿公共食堂 |
| 第三节 生产救灾 |
| 一、开展多种经营和副食品生产 |
| 二、救助灾荒队 |
| 三、安排穷队发展生产 |
| 第四节 东石寺样板食堂 |
| 一、基本概况 |
| 二、初步整顿 |
| 第五章 强行恢复 |
| 第一节 庐山会议后公共食堂的再恢复 |
| 一、庐山会议的召开与公共食堂的转向 |
| 二、反右倾,办食堂 |
| 三、继续“大跃进” |
| 四、“五风”的再度泛滥 |
| 五、反瞒产私分 |
| 第二节 、再次整顿 |
| 一、学习林县 |
| 二、整顿措施 |
| 第三节 公共食堂的被迫坚持 |
| 一、保粮运动 |
| 二、安排社员生活 |
| 第四节 生存危机 |
| 一、口粮标准一再压低 |
| 二、中毒事件 |
| 三、人口外逃、浮肿病和非正常死亡 |
| 第五节 “渡荒”难度 |
| 一、艰难的维持 |
| 二、保人保畜 |
| 第六章 决策解散 |
| 第一节 中共中央政策的转向 |
| 一、宣传贯彻“十二条” |
| 二、宣传贯彻“六十条(草案)” |
| 第二节 调查研究 |
| 一、群众疾病调查 |
| 二、供给制不得人心 |
| 三、公共食堂存在的问题 |
| 四、解散食堂的经验 |
| 五、调查研究与公共食堂的解散 |
| 第三节 决策解散 |
| 第七章 公共食堂的教训与启示 |
| 第一节 从口粮标准看武陟县公共食堂与“大饥荒”的关系 |
| 一、供给不足 |
| 二、分配不均 |
| 第二节 公共食堂的弊端 |
| 一、浪费了大量粮食 |
| 二、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 |
| 三、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剥夺 |
| 四、恶化了干群关系 |
| 五、公共食堂饮食环境恶劣 |
| 第三节 公共食堂失败的原因 |
| 第四节 公共食堂失败的教训与启示 |
| 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
| 二、正确认识共产主义 |
| 三、应重视调查研究 |
| 四、必须健全党内民主 |
| 五、必须尊重个人自由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 一、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研究进展 |
| 二、对税收收益权研究的发展 |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税收收益权的基本界定 |
| 一、税收收益权的概念内涵 |
| 二、税收收益权的权属辩析 |
| 三、税收收益权的法律关系反思 |
| 第二节 税收收益权分配的基本内涵 |
| 一、税收收益权分配的宪法依据 |
| 二、税收收益权分配的不同分类 |
| 三、税收收益权分配的调整方式 |
| 第三节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渊源 |
| 一、社会契约理论 |
| 二、财政分权理论 |
| 三、分配正义理论 |
| 四、纳税人权利保护理论 |
| 第二章 我国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的法源梳理 |
| 一、我国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
| 二、我国宪法相关法中的有关规定 |
| 三、我国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
| 四、我国非正式法源中的有关规定 |
| 第二节 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基本原则 |
| 一、权源基础:人民主权原则 |
| 二、法源基础:法治原则 |
| 三、财源基础:税收法定原则 |
| 四、分配基础:平等原则 |
| 第三节 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主要约束 |
| 一、秩序约束:两个积极性原则 |
| 二、责任约束:权责统一原则 |
| 三、边界约束:保障人权原则 |
| 第三章 我国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进展及其不足 |
| 第一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进展 |
| 一、1950-1979年:中央财政集权旧模式 |
| 二、1980-1993年:中央弱地方强模式 |
| 三、1994年至今:中央强地方弱新模式 |
| 第二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在立法与行政中的不协调 |
| 一、现行税收收益权法源的宪法缺失 |
| 二、税收收益权立法的合宪性审查缺位 |
| 第三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央地政府间的分配失衡 |
| 一、政府间的税收收益和支出责任严重失衡 |
| 二、税收收益权分配标准不利于调动积极性 |
| 三、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协调机制未规范 |
| 第四章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 第一节 单一制国家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 一、法国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 二、日本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 第二节 联邦制国家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 一、美国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 二、德国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 第三节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国际经验的启示 |
| 一、税收收益权的创设普遍源自宪法授权 |
| 二、税收收益权分配秩序普遍受宪法规制 |
| 三、税收收益权分配的调整亦受宪法规制 |
| 第五章 理顺税收收益权在依宪立法与行政执法间的关系 |
| 第一节 理顺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要求 |
|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入宪 |
| 二、明确税收收益权的立法权归属 |
| 三、税收收益权分配规则的法定 |
| 第二节 优化税收收益权依宪运行的立法路径探析 |
| 一、税收收益权入宪的建议 |
| 二、依宪制定《财政收支法》 |
| 三、规范宪法解释机制 |
| 第三节 对税收收益权的立法监督 |
| 一、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审查主体 |
| 二、厘清合宪性审查的对象范围 |
| 三、健全合宪性审查的程序机制 |
| 第四节 对税收收益权的执法监督 |
| 一、完善各级人大的预算监督制度 |
| 二、优化税收收入的绩效考核机制 |
| 三、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 第六章 理顺税收收益权在央地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 |
| 第一节 调整税收收益权分配秩序的宪法基础 |
| 一、以两个积极性原则为前提 |
| 二、以财政平衡原则为基础 |
| 三、以税权谦抑原则为边界 |
| 第二节 厘清影响税收收益权分配调整的宪法规制因素 |
| 一、基础性因素的反思 |
| 二、决定性因素的反思 |
| 三、影响性因素的反思 |
| 第三节 优化税收收益权的分配调整 |
| 一、共享税税收收益权分配调整的宪法规制 |
| 二、适度谦抑中央的税收收益权 |
| 三、适度加强地方的税收收益权 |
| 四、优化省以下税收收益权的分配 |
| 第四节 协同优化税收返还的分配 |
| 一、税收返还的分配调节机制 |
| 二、税收返还的优化调整路径 |
| 第五节 完善税收收益权分配的争议解决机制 |
| 一、争议解决机制的程序正义 |
| 二、争议解决机制的程序优化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附件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安排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内容安排 |
| 1.3.3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 第二章 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形成背景与发展历程 |
| 2.1 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形成背景 |
| 2.2 中央政府层面上的汽车产业政策 |
| 2.3 地方政府层面上的汽车产业政策 |
| 2.4 我国汽车产业的政策目标与实际效果 |
| 第三章 汽车产业政策与企业发展:基于“一汽”和吉利的比较 |
| 3.1 汽车产业政策与“一汽”的发展 |
| 3.1.1 “一汽”的发展史(1953-2018) |
| 3.1.2 政府“计划”主导下的“一汽” |
| 3.1.3 汽车产业政策与“一汽”发展 |
| 3.2 汽车产业政策与吉利的发展 |
| 3.2.1 产业政策对民营车企的“限入” |
| 3.2.2 民营车企在对外合资上的劣势 |
| 3.2.3 吉利在国际化发展道路上的突破 |
| 3.2.4 吉利在自主品牌研发上的成就 |
| 第四章 政策情景与我国汽车产业政策 |
| 4.1 我国汽车产业政策制定中的政治考量及其影响 |
| 4.1.1 产业政策“宏调化” |
| 4.1.2 根据企业属性挑选“赢家” |
| 4.2 央地关系对我国汽车产业政策效果的影响 |
| 4.2.1 威权体制与有效治理的张力:央地关系演化过程 |
| 4.2.2 央地关系对产业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
| 4.3 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对汽车产业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
| 4.3.1 国有企业转型过程:增强企业自主性 |
| 4.3.2 政企关系对产业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
| 第五章 “他山之石”:东亚发展型国家中的汽车产业政策 |
| 5.1 发展型国家中的汽车产业政策及其政策效果 |
| 5.2 东亚汽车产业政策的发展经验——以韩国为例 |
| 5.2.1 韩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发展历程及成效 |
| 5.2.2 韩国汽车产业政策制定中的政治考量 |
| 5.2.3 韩国汽车产业的政策情景 |
| 第六章 结论 |
| 6.1 优化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制度环境 |
| 6.1.1 我国汽车产业政策低效的制度性根源 |
| 6.1.2 东亚经验的中国启示 |
| 6.2 我国汽车产业政策未来发展方向 |
| 6.2.1 从选择性产业政策转向功能性产业政策 |
| 6.2.2 从选择“产业”转向选择“技术” |
| 6.2.3 从扶持产业供给端转向扶持产业需求端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