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容坤[1](2021)在《闽南民间信仰的社会治理支持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王喜媛[2](2020)在《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研究》文中指出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每一次依人类智慧和文明的进步而发生的科学技术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人的存在方式变化与人类社会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融合和发展,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被称为“工业4.0”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期,我们正处于这一历史阶段。“现实”就是人与人类的当下的存在,就是我们的本质在当下的显现。从科学技术革命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的视角来看,我们当下的存在——“现实”就是我们已经步入了在信息化革命的条件下,由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融合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智能化时代。以智能化技术为主要标志的“智慧社会”,是以信息社会为基础对信息社会的继承与发展。“智慧社会”给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带来很多质的变化。人的存在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同时也改变着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将引发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将推进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极大变化,同时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问题和挑战,促使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必须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新技术的要求,即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具体体现为人们认知方式、思想观念、价值选择、决策方式、执行路径和方法等治理要素都要进行相应的变革和转型。为此,本文选择“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作为研究主题,力图通过研究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可能面临的问题、挑战和解决问题找到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和转型的规律,确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论文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基本观点是:梳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等技术的理论基础和应用发展,预测智慧社会的发展远景,针对新技术革命的发展所导致的传统社会向智慧社会转型所特有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分析当前社会的鲜明特征,基于党的十九大对中国当前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的全新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探究我国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与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的影响和关系,阐述由社会形态变革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和转型的必然性,对智慧社会视域下社会治理模式的内容和实例进行具体分析,并对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生活的各种变化以及人的价值进行反思,从管理哲学的角度论述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当代启示。论文的基本内容分为如下几个部分:首先,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渗透日益显着,众多新技术融合突破,在解决当前人类发展遇到的困境的同时,正在带来人类社会运行智慧化、生产关系虚拟化的深刻变革。本部分主要通过深入分析新技术革命下智慧社会出现及其演进过程,提出伴随着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智慧社会治理变革的内驱力也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面临的新问题和各种矛盾的加剧而快速变化,面对如此重要的历史变革,构建灵活、高效、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来适应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智慧社会需要创新治理手段。在新技术革命推动下,我国社会风险的出现使得社会转型加速,社会分化加剧,社会异质性增强,社会流动性增加,并提高了社会控制难度。本部分主要阐述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和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发生深刻的变化;从经济发展现状、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贡献及新技术革命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论证触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现实基础和理念变革已经具备,阐明我国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发展变革历程。最后,随着智慧时代的到来,通过对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所面临的客观情况和现实困境的系统分析,提出必须通过“智慧化”实现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研究思路。本部分主要讨论如何从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趋势中挖掘潜在的价值,使社会治理和谐地融入智慧化的新时代,稳步迈进智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第一,从全局和宏观的角度探讨我国的社会治理智慧化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第二,提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结构、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文化的转型;第三,分析智慧治理模式转型的实例,对技术进步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及人的价值进行反思;第四,从管理哲学视角探究新技术革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提供现实依据和客观基础。论文立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及观念变革进行了全面深入探讨,拓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理论。对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目的、方式、原则、发展趋势等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框架。从经济发展现状、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贡献以及新技术革命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等方面,阐述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现实基础及其相应理念的变革。在深入分析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深度融合、技术全面升级换代、经济社会跨越式演进等基础上,通过对智慧社会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综合因素分析,对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趋势进行创新研究。从智慧社会面临的新问题和矛盾出发,探讨智慧社会语境下的社会关系调整和社会治理的创新,从管理哲学视角拓展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理论和治理模式研究。论文存在的不足主要在于对国外研究成果的借鉴需要进一步丰富,同时从管理哲学视域的深化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
陆俊杰[3](2020)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法治现代化征程中,地方法治深嵌在时代发展大潮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双重关系中,需要在实践中着力解决“何以可能?何以进行?何以实现?”等关键性问题。全球化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意味着处于开放型格局中的地方必然要以国际化视野认真对待经济社会和治理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数字时代的信息与数据的变革,催生了地方数字政府,优化了社会规范与工具,促进了社会发育和公众参与。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地方法治受到了动力主体与要素不平衡和内在权力关系配置失衡的制约。破解社会基础薄弱和政府主导的悖论关键在于培育社会力量,建设“有效地方法治”。当下,地方法治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均存在着社会缺位等问题。多元主体力促政府与社会合作,这是地方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向。现实中,市场化利益聚合、服务型政府改革和社会力量嵌入性成长促使地方法治逐步向政社合作转型。地方性事务的平等治权、宪法与法律的涉地合作规定、地方社会的信赖机制等为合作型地方法治提供了正当性、合法性和实效性基础。合作型地方法治意指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社会权力和政府权力以信任为基础,充分运用已有资源和社会资本,通过平等合作和交织互动,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结合而成共同体的能动作用,有效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法治目标的地方法治模式类型,需要具备合作主体、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合作平台等构成要件,具有强社会性、多主体性、平等性、集体行动等鲜明特征。社会权力作为合作型法治的重要力量一直存在于地方法治的实践场域中。政府与社会结构网络中,社会权力活跃于政府服务、公共治理和基层自治等领域,并且在公权力的主导下作为参与性力量参与地方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权力关系结构中,社会权力在社会阶层复杂化、资源配置社会化和网络观念多元化的催生下逐步发育壮大,从而与政府权力之间基于主体、制度和结果等相互信任而迈向合作。这种合作展现了平等性地位、公共性指向和多向度开放的合作特点。法理语境中,社会权力是除国家组织和社会个体之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凭借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对政府、社会和公众产生影响、支配和控制作用的力量和能力,是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其生成和实施需具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力量、社会资本等各种资源条件以及对于其他主体和权力权利产生影响等条件。“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作为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维度,社会权力的主体是多元化的。社会权力的法治力量主要来自于社会领域的多元主体,需具备组织化、群体化、社会化和公共资源等条件。地方性社会组织是社会权力最重要的主体,其囊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在迈向高质量治理进程中不仅具有组织独立性和行动自主性,还具备了民间性和公共性等特点。稳定的社会群体则是基于社会利益价值需要为实现共同目标结合的社会共同体,包括较多现实结合的实体性社会群体和虚拟化网络社会群体,自组织性、利益共通性和成员认同性是其重要特点。而自治性社区组织是法定的常见社会力量,广泛地存在于城乡治理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权力主体不仅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组织形态,更是地方法治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是其重要的法理向度。整体而言,社会权力自组织运行不仅能够增强其在权力体系中的法治地位,还能有效发挥其外化的法治功能。首先,社会权力通过多元化方式有效防止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与滥用,途径是社会权力促使地方政府通过职能转变自限权力、扩张社会权力领域限缩政府权力实施空间、通过静态分享和动态转化方式分解政府权力。其次,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会与政府间合作,则是社会权力法治功能的重要一面。在具体实践中,社会权力通过架构陌生人互惠关系网络、培育平等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构筑体制回应的社会秩序等方式丰盈社会资本的内容,增强社会权力内在动能。再次,社会权力通过“民间法”等社会规范的成熟完善,不断生成自身治理权威,架构多元权力的耦合机制,从而促成社会秩序的逐步建立。通过限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资本、生成社会秩序,社会权力致成了其法治功能。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作用主要通过其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权力运行主要依赖于地方开放复合的民主实践空间、经济和信息等多元资本以及多样繁荣的理性文化等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地方法治建立公私伙伴关系集聚信任,强化平等对话与公共协商,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的有序参与和城乡的社区自治等方式实现深度法治合作。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是其介入地方法治进程最核心的运行机理。社会权力通过自主决策和能动机制,建立了多元权力平等合作的网络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多元权力主体基于项目化绩效目标,生成动态的项目合作共同体。在较为完善的社会信任制度体系以及政社权力合作运行规范机制下,多元主体基于互惠原则展开法治合作的集体行动。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实际上是其和政府权力通过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依靠强大的社会资本和互惠的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信任形成项目化的虚拟合作共同体,对权力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及反馈,动态回应治理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需要,实现地方法治目标。当然,合作型地方法治也要高度警惕社会权力的政治动机和权力溃散现象,确保权力的运行和功能以法治目标为导向。
刘燕妮[4](2019)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成为中国政治的核心话语之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上的全新理念,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是当前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研究的重要范畴。地方是民众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民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利益矛盾的集中地,倡导国家治理议题必须关注地方治理水平和治理绩效。地方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打造中国特色的地方治理,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是当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因此要将党的领导与建设嵌入到地方治理中。我国地方治理转型是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和互动的过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角色,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基础性论述及国家回归社会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社会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在当代中国地方治理变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社会是两个重要的行为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结构与互动样态必然深刻影响着地方治理现代化进程,因此,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构成了地方治理的重要论域。本文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探讨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对推动地方治理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自产生以来深深地扎根于社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执政党和领导党,并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党始终保持和传承了扎根于社会、依托于群众的优良传统。因此党社关系问题(或其所包含的党群关系)长期以来是中国共产党十分关注的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从历史维度看,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始终在政党-国家-社会三者互动关系及架构中运作并寻找平衡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在中国社会整体变迁的宏大背景下,我国党社关系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同构化”、改革开放以来“初步分离”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地方治理现代化为我国党社关系建构提供了新逻辑和新思维。但不可否认,当前党社关系的互动方式和存在样态与地方治理现代化尚存在一定张力,表现为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党服务社会功能转型滞后、党与社会沟通出现脱节现象以及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剖析党社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可归结为: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等因素。本文对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研究基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论证,一方面从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已逐渐脱离国家权力的控制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领域,但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社会组织化程度、自治水平较低,广大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及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还不适应我国现代治理变革。为此,在地方治理框架下,党社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引领与培育社会,促进社会相对独立自治体系的形成,培育现代公民、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价值规范、支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进程,建立政府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平台和机制,以适应治理现代化这一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政治规划需求。另一方面从社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当前中国社会主体性觉醒对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共利益、回应民众诉求、推动民主政治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在地方治理中,社会的公益性、志愿性等道德精神与品质能够克服党的决策忽视民众意愿,或是出现阶级利益倾斜的取向。同时,现代社会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民间性、自治性等优势,在代表和维护特定群体利益、整合社会资源、汇聚人才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对党的功能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另外,社会转型带来公民权利的增长和发展,强化了公民权利对党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实现地方党权授予和行使的人民性,进而优化地方治理。依据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党社关系基本内容深入分析基础上,本文提出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党的全面领导是“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前提,两者表现出互促共强的有机统一性。地方治理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责任、回应、参与等精神理念极大地凸显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回归,党服务社会是地方治理中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内容,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以贯之的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体现。协商为民众参与地方治理提供了广阔平台,党社协商契合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要义,在地方治理中,有利于党与社会的广泛合作、党与社会的对话沟通和党有效集中民意,是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刘次琴[5](2019)在《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对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目前我国体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矛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提高供给水平和效率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关键着力点,这必将有利于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和“健康中国建设”进程,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国民素质。本研究以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为研究对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和借鉴当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梳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理论渊源,探究社会转型时代背景下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和需求、多元主体发展现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经验,构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模式。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呈现多样性发展趋势,不同阶层的人群、不同区域、城乡居民的需求不同,人民群众对居住的社区(村居)公共体育服务需求最迫切。(2)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有: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与浪费并存;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均衡;整体水平不高、公众满意度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服务多样性需求与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3)目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呈多元发展趋势,包括政府、市场(营利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社区及个人)。政府和其它多元主体既是竞争又是合作的关系。(4)在将来较长的时间,政府依然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关键角色,起主导作用。合作共赢的可能模式为:基于公众需求导向下的政府主导、市场、社会积极参与供给的合作供给模式。(5)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政府的工作重心将转向宏观调控、监督管理和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等;市场将趋向于发展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社会侧重于志愿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苟欢[6](2020)在《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文中指出纵观我们的生活空间,是一个不断被各种社区所嵌入的场域,就像地球被“国家化”、国家被“城市化”一样,城市也逐渐被“社区化”了,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社区这个包裹着我们身、心、灵的壳打交道。当人类进入20世纪80年代,社区作为治理开展的新兴力量和基础单位,承担了越来越多(甚至是超越其能力)的公共性,以至于出现了街道开始具备执法权的奇特景观。西方国家对社区及其治理功能的重视早于中国,这与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自洽”的理论阐释逻辑息息相关。从实践背景而言,西方较早进入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较早受到工业文明的洗礼,也较早感知到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负产品”(各类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危机事件易发多发。)正是这些“负产品”不断冲击着社会治理的各道防线,使得西方社会治理变革的诉求更为迫切,变革动力更为深刻,变革决心更为坚定,一场“依靠社区发展社会”的社区复兴运动便由此开始。那么,引导西方社区治理实践的理论是什么呢?总结而言,就是“公共选择+民主理论”的变革理路。以奥尔森、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论证了集体行动的诸多实践困境,如搭便车、公共池塘、负外部性行为等等问题;以罗伯特·达尔、卡普兰、帕特南为代表的民主理论探析更告诉我们:“民主太遥远了,不如打个折去搞多头政体”、“理性选民是个神话,总统总是选择不良政策”、民主制度的绩效在地区间存在极大差异会导致“独自打保龄球”的社会原子化。将这两条主线合流,便构成了西方社区治理实践与研究的基本假设与理路:共同体内人数太多,民主制度不易玩转,必须缩小共同体规模,即将国家治理转换为城市治理、把城市治理分割为社区治理,在“小场域”的社区民主实践中去实现“大场域”的社会发展。然而,立足于历史发展与转型的时空格局来看待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当今社会及其治理,社会治理及其行动场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素与特征不断凸显,社区的民主追求与治理行动亦呈现出非线性的发展趋势,社区再也无法从社会大系统中被分割看待。进言之,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部分简单相加之和,社会的治理绝对不能被机械地加总为对“多个社区的治理”,因为多个社区之间的互动极可能放大一些问题,亦可能次生出一些之前没有的新问题。所以,在走向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转型期,在一个城市胜利的时代,在社区生活模式不可逆转的时代,我们需要在对社区及其治理面貌的重新省察基础之上对社区治理的未来发展做出前瞻性的行动构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使得以社区治理为核心构成的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具有坚实的存在之基。如果说当下社区及其治理的建构目标与行动路径是由整个社会的历史转型情景与发展诉求所决定的,那么新型社区及其治理行动的建构过程必然充满着各种困境。因为社会的发展与转型并非是一个均衡的发展过程,相反,其间不断充斥着由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而成的社会发展失调问题,即主要表现为作为主观条件的行动知识建构滞后于作为客观条件的时代发展情景,继而致使具有主观性和稳固性特征的传统社会意识,在新生社会情景中依然继续发挥着对新生社会事物及其运行过程的观念塑造与行动支配作用,这显然具有导向意识混乱与行动失灵的双重发展困境。全球化和后工业进程中呈现出的新型社区及其行动建设便处于这样的风险之中。虽然转型时期的社区及其治理语境已然不同于工业社会时期的样貌特征,但是工业社会时期的意识形态却依然继续侵染着新兴社区及其治理行动场域。这将不仅削弱作为新型社会治理力量之一的社区在转型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亦将极大干扰以新型社区自治与合作为基本实践路径而实现社区实质民主价值的行动方向,更将最终阻碍以社区合作治理促进整个社会合作治理的发展进程。当然,我们并非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社区及其发展的历史作用,在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发展情境中开展社区及其治理模式的构建,必须始于对工业社会时期的社区观念与行动的反思性考察与合理性解构,继而才能创造性地重构出具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特征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模式。针对这些研究背景、特征省察、研究目的与基本假设,我们将关于转型时期的社区治理考察与研究凝练为一个核心问题:在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如何促使社区及其治理模式改革朝向具有实质民主意涵的发展方向。围绕这个核心问题而拓展出的实践模式思考,便构成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据此,我们又将核心研究问题具化为一组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问题链:为什么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是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时期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建构趋势与目标?为什么行动主义是社区合作治理研究的应然理论范式?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行动主义特征与规范基础为何?如何在行动主义的知识规范下具体建构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实践?根据这些问题索引,我们首先对转型时期社区合作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基本论证,明确了现代社区作为新市民社会的基本构成区别于传统社区所具有的自主行动特质,以及作为转型时期社会治理的新型自治力量,对社会合作治理终极建构目标所具有的实践价值。其次,通过对工业社会时期所形塑的制度主义社区治理方案的反思性考察,发现其在后工业化情景中具有导向社区治理走向失灵和形式民主等诸多实践悖论的风险,故转而透过行动主义的理论棱镜去折射出转型期的社区治理模式所应关注的建构维度和内容。并在此基础之上重新梳理了社区民主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社区民主作为社区治理追求的价值目标,应该在公共性的社区扩散实践发展背景之下,在作为新生社会治理力量的社区自治组织与以政府为核心的公权力部门之间建构平等的合作关系模式,从而实现契合社区自主行动诉求和提升社会治理效率的双重目标。如此,朝向合作的新型社区自治模式也便具有时刻关照各类社区治理行动者权益的实质民主发展蕴含。这一“结构-解构-重构”的诠释过程,也便构成了社区合作治理理论构想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最后,为了更为具体地诠释转型社会时代中社区合作治理建构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我们着重选取了两组相对应的诠释要素——“自主性-场域”和“他在性-角色”——以更为具体地贯通行动主义视角下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理路与实践。在关于“自主性-场域”的理论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明确了自主性作为社区场域的构成性特征,是规范现代社区治理场域的一个基本建构性变量。据此,我们树立起对社区参与治理模式的实践警觉、排除了社区自治与他治的实践纠结、打破了社区治理理念中感性与理性的对立性思维,并最终确立起合作理性在社区合作治理模式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价值指引功能;在“他在性-主体”的实践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树立起对“他在性”作为一种区别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去主体中心化”的理念,它之于社区民主价值的实现所具有的主体建构意义。以此为基础,我们更加具体地明确了服务型政府模式与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建构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核心引导作用、明确了社区场域中的新社会组织及其组织形态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重要支持作用、并确立起社区治理行动者角色及其能力塑造的基本向度。以上这些问题和内容的相继呈现,共同诠释了什么是行动主义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以及如何建构更加符合全球化和后工业化转型情景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这一切在理论建构的意义上,为朝向具有实质民主蕴含的社区及其行动模式的建设做出了大胆的探索。
何阳[7](2019)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研究 ——以河南周山村为例》文中认为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是一种极富价值的探索,这种探索既为广大留守村民提供了切合需求的服务、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与平台,又帮助政府节省了动员村民参与以及村庄维稳工作的大量成本,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崭新的思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主要立足于解决“乡政村治”结构中存在的理论悖论与实践困境,集中体现在基层政府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的研究等。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则关注较少,文献相对零散,且大多研究囿于乡村社会精英视角并呈现单一问题的分析,如分析乡贤理事会、老年协会与政府合作的运行模式等等。在其参与乡村治理产生的影响方面,学者更多关注的是农村社会组织提供乡村公共服务、维护村庄秩序以及发展乡村公共精神的作用,而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影响所引起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治理方式、治理内容的变化研究甚少。本研究基于河南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试图展示农村社会组织推动村庄实现自治的图景。因此,本研究以周山村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运用参与式观察以及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进行分析,具体阐述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周山村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二是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领域与方式;三是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产生的影响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益经验。周山村社会组织是由村民自愿成立,兼具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的社会组织,呈现出组织成员主体意识强、公益性与互助性凸显、村民参与程度高、注重性别平等的特点,在农村社会组织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自我管理与运行过程中,周山村社会组织采取“同心圆”式的组织结构实施管理,并以宣传、激励、说服和服务等动员方法动员村民参与,同时采用不同互动形式与社会多元主体进行互动,构建起政府、村两委、媒体、专家团队、其它组织等在内的社会支持网络,形成了较为完整且高效的内在运行机制。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周山村社会组织积极变革文化风俗,推进乡村性别平等,促进乡村德治;培育乡村行为规则,依法修订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法治;激发乡村治理主体自觉,探索社会经济,促进乡村自治。实证分析其产生的影响发现,在治理主体结构方面,周山村治理主体的结构已由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逐渐向乡镇政府村两委、农村社会组织村民转变;分配规则方面,集体资源分配制度与规则注重性别公正,已落实出嫁女群体的合法土地权益;治理方式方面,治理主体间更加强调民主协商、互助合作、共同参与。故此,基于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本研究归纳出三条有益经验,一是性别平等视角应当纳入到乡村治理进程,二是采取民主协商促进民主与法治相统一,三是正视与发挥老人与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李美娴[8](2019)在《转型期中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研究》文中指出意识形态作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难把握的概念之一,更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所直接接触研究的对象并且专业对口到实践工作中去。意识形态也从来就是一个关系政党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凝聚团结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上数次提到要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构建能够对人民群众造成深远的影响力与威信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深深地把社会主义的价值、道德理念以及理想信念凝聚起来。新中国成立距今已走过70年风雨历程,意识形态宣传和教育的主导者、内容、对象、载体、环境等等都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群众自身素质的发展、技术发展等等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发挥着引导和控制公共舆论,引领社会思潮的重大作用。加强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对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打压渗透、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地位、提高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先进性、实现舆论调控和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整合并凝聚民心有着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为指导,将我国正处于转型期以及习近平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为宏大的历史背景,将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作为考察对象,借鉴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经典理论,对建国以来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各历史阶段和主要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重点分析了当下中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面临的国内困境、国际挑战和自身缺陷,最后尝试地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内涵构成要素(话语主体、话语客体、话语内容、话语载体、话语环境)入手提出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相应路径。要对转型期背景下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这一问题做彻底的研究,首先要厘清相关的概念以及理论。探讨意识形态话语权要紧紧围绕“话语权”、“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话语权”这三个概念展开,对三者基本内涵深入挖掘有助于我们厘清意识形态话语权在意识形态领导权中的独特性,认识到意识形态话语权是在话语环境中通过话语的交互传递信息,从中体现主导者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力,以及接受者的话语表达权利。这就需要系统地从意识形态话语权所特有的话语要素(话语主体、话语客体、话语内容、话语载体、话语环境)着手,构建理解和解决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问题的框架。其次,梳理和分析建国以来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各阶段主要特点,为当下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宝贵经验。再次,从话语权损耗和弱化的表现、话语宣传滞后僵化、科技驱动下话语载体不断更新、话语环境遭受不善入侵来分析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阻滞因素,从话语权建设缺乏有效性、多样性、针对性来归因分析,增强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问题意识。最后,尝试性地提出以话语权构成要素为框架构建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解决路径。在对前文总结的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主要特点概括的基础上,从严肃话语主体、冷静话语客体、活泼话语内容、更新话语载体和净化话语环境等层面拟出较为详细的应对策略。
阳斌[9](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党、国家和社会的共识,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微观组成部分,其精神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共性。乡村治理在治理价值上强调多元、合作、参与、法治、规范等多维追求,在治理目标上追求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行政主导的一元式权威治理模式进行变革,主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互补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等核心公共权威组织,也包含事实上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内生或外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民间权威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主体与力量,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乡村建设合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主要强调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按照法治、透明、回应、责任、有效、廉洁、公正等价值追求进行改造与重塑,建立更为宽松的乡村治理外部环境,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乡村治理的民主性建设任务,以促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完成。本文采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乡村治理纳入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视野中考察。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开始肩负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重任,“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双重建设目标成为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对此,中国共产党围绕“耕者有其田”进行了漫长的革命探索,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政社合一”的国家整合治理模式逐渐形成,农村以整体的力量支持国家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但“人民公社”的管控模式使农村发展逐渐失去生机与活力。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开始对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拉开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序幕,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并以农村为突破点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于1982至1986连续5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涉及农村农业发展,在农村经济领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长久束缚于土地的各种乡村资源逐渐激活,农村社会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在农村政治领域进行“乡政村治”治理探索,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不断促进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向前发展,使广大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形成了一系列乡村治理思想。进入新世纪之后,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党中央更是连续16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必须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新时期全党的工作重点,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乡村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40余年的改革开放促使农村各方面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治理成效的背后也面临诸多治理困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模式,使我国农村不可逆转的走向了现代化道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流动速度加快,农民参与分享城市收益的路径越来越广阔,农村与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村外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过程之中,使得乡村治理的主体、客体及环境等方面开始发生变化,农村原有的利益格局开始处于变化与流动之中,全国绝大多数村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衰败,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诸多治理困境。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主体乏力,难以产生乡村治理合力;乡村治理资源消减,难以有效提供乡村治理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治理手段策略化选择,难以回应乡村公共需求;乡村治理绩效徘徊不前,老百姓获得感不强;乡村利益格局持续分化,农村非均衡发展严重等。乡村治理困境的产生与“大国家、小社会”的社会形态紧密相关。从国家建构的现实运作逻辑看,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公共权威是推动乡村治理向前发展的动力引擎,但乡村社会内生活力的激发方式与程度明显不够,乡村社会的自治空间相对比较狭窄,而且,基层公共权威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人、财、物缺失的现实难题,严重影响其治理水平,在诸多自上而下的考评体制中,基层公共组织的理性选择方式则是“策略化选择”与“非正式运转”,这势必导致基层治理过程中民主化程度偏低,进而影响基层公共组织的治理能力提升。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群体分化已经产生,精英群体与普众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行为表现及价值追求开始差异化呈现,乡村精英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普通大众对土地更加眷恋。务工群体与务农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态度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务工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社会事务的默然冷对,留守务农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公共事务的坚守。同时,中国农村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的整体推进,城郊农村在城市文明与乡村惯性的碰撞中滋生出诸多新问题需要智慧回应,远郊农村的特色农业发展需要走“一村一品”之路。因此,乡村转型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复杂性,探寻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产生的缘由需要从宏观的视角对其加以综合认识。新时代乡村治理需要以马恩经典理论为指导,加快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要从马恩经典理论中汲取营养,又要解决探索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这既是一个理论依其自身规定性的逻辑展开过程,又是一个理论付诸于实践的社会运动过程。马克思主义运用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对于全面分析当代中国农村改革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转型的科学道路,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等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本文在考察马恩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思想,列宁斯大林关于农业基础地位、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思想的基础之上,积极建构未来乡村治理的复合框架结构,力促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正处于“民主国家”建构进程中,民主化建设已成为构建现代国家的必经环节。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基层公共权威主体的规范性建设,通过厘清基层公共组织的角色与定位,实现权责对应,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通过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破除基层治理传统行政模式的单维弊端,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联动机制,形成乡村治理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治理过程的民主性建设目标。
陈艾[10](2017)在《藏族地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研究 ——基于对甘孜藏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提出“治国必先治边,治边先稳藏”,凸显了藏区治理的重要性。区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国家治理的一般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有必要更为深入地寻求区域治理的规律性。藏区独有的经济社会文化结构,致其治理应不同于整个国家,也不同于其他地区。笔者以甘孜藏区为例,采用文献分析及实证研究法,探讨藏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本文的主要发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意义上,治理理论主张“政府退、社会进”,即所谓的“小政府、大社会”或“没有政府的治理”。考察甘孜藏区,这一主张应转化为“政府进”、“社会进”,而且更强调政府的强作为,因为甘孜藏区有其特定的治理背景和要素结构。“背景—要素—行动”分析框架的建构,试图揭示藏区治理的内在意涵,即历史与区位形塑独有的治理情境,治理的主客体因素的特殊性促成其采取相应的行动。对甘孜藏区治理的背景、要素、行动的探寻,可发现政府强作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松散治理等不可复制以及“多边联结带”的重要区位,共同组合成今天甘孜藏区治理中需要政府强作为的背景。对甘孜藏区治理背景的刻画,可以发现政府强作为的必要性。描述治理背景,内含着对治理历史的反思及区域地位的重新认知。历史上,中央王朝对康藏的松散型统治不可复制,“以夷制夷”致使土司甚至有能力与中央政府抗衡,在新时期,藏区治理需要多级政府合力强作为。曾经的边缘地区形塑了现今“多边联结带”的重要区位,凸显甘孜藏区治理的重要性,更需要政府的合力强作为。甘孜藏区是交通孔道,联结川滇青藏;它作为政治枢纽,内固川省,外拊藏疆;它亦是经济传输带,通过交易沟通东西南北;它更是多民族与多元交汇地。目前,脆弱性交织、风险大、矛盾性强造就了甘孜藏区治理难度大的总体情境,其治理需要政府强作为。与较发达地区相比,甘孜藏区呈现出脆弱性交织的特征,自然脆弱性、经济脆弱性、社会脆弱性存在于历史和现实的两个维度,并展现在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层面。脆弱性来源于各种风险,既有农牧民的生计风险,也有区域性的社会稳定风险。民众贫弱及收入差距带来相对剥夺感,影响社会认同;分裂势力的渗透使得维稳任重道远。多重脆弱性交织、风险大,使得区域的矛盾性很强:矛盾突发多发,即内地没有的矛盾藏区有,内地有的矛盾藏区更突出;各种矛盾纠结在一起并容易发生性质变化。这些共同造成了难度极大的藏区治理。“政府+民众”是藏区治理独特的二元主体结构。多主体参与是治理理论的核心认知,内地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众”的三元主体结构正在逐步形成。藏区理想的治理主体结构的建构,需要引入“外地主体”的概念,即藏区治理应是三个体系的合力,包括政府主导体系、本地社会支持体系、区域外社会支持体系。现实治理过程中,因社会组织缺位,企业极少,藏区治理的实际参与者只有政府和当地民众,政府包括中央、省政府等上级政府以及国家通过制度安排的对口支援政府。政府成为藏区治理最为重要的主体,较之于较发达地区,政府的角色更为多重,职责更重。民众的参与更多地存在于村庄的自组织治理中,力量有限。内容复杂是藏区治理客体结构的重要特征。宏观地看,在藏区的文化-社会-生态结构变迁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社会规范与社会行为的调适以及民众的心理、信念和行为的调适等,都需要政府“掌舵”,并加以引导和规范。在中观层面,甘孜藏区存在着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相互交织、贫困治理与社区治理相契合等,而环境治理、贫困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都呈现出非政府强作为而难以有作为的特征。在村庄层面,社区资源匮乏,导致发展的“内应力不足”,村庄发展需要政府大量供给公共产品,增量社区资源。调研发现,甘孜藏区政府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切合其治理情境。总体上,政府关注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并进一步改善社会关系。具体说来,政府大量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寓服务于管理,缓解社会矛盾;优化工作制度与工作方式,进一步改善政民关系;尊重和引导农牧民,增进诉求表达。这些治理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总之,我们强调,区域治理的规律性探索是治理研究的深化,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研究和实践应不断延伸的领域。区域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蕴含在历史与现实的共同考量、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观察中。既需要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突破,也需要在现实的研究与批判中逐渐升华;既需要在宏观场域下发现关联,也需要在相对微观环境中剖析机理。区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强调治理的区域性、民族性、文化性等。藏族地区治理需与其特殊的治理背景、治理情境、治理结构相契合。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智慧社会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视野 |
| 1.1 选题的理由 |
| 1.2 问题的意识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 1.4 研究思路、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新技术革命下智慧社会的变革 |
| 2.1 新技术革命的进展 |
| 2.2 新技术引发的新问题 |
| 2.3 社会形态的变革 |
| 2.4 智慧社会的发展 |
| 第三章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 |
| 3.1 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 |
| 3.2 触发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现实基础 |
| 3.3 触发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理念变革 |
| 3.4 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必然性 |
| 第四章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 |
| 4.1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意义 |
| 4.2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内容 |
| 4.3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具体实践 |
| 4.4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当代启示 |
| 第五章 结论:总结与展望 |
| 5.1 研究总结 |
| 5.2 智慧社会及其社会治理的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研究缘起 |
| 二、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方法 |
| 四、研究意义 |
| 第一章 复杂背景下地方法治变革的动因 |
| 第一节 时代变革叠加驱动地方法治转型 |
| 一、全球化时代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 二、数字时代信息扁平化的喜与忧 |
| 第二节 内在结构失衡期待地方法治转型 |
| 一、法治变迁动力机制的结构失衡 |
| 二、权力纵横配置的内在关系失衡 |
| 第二章 治理现代化语境地方法治的合作型转向 |
| 第一节 基于“控制—依附”结构的地方法治类型 |
| 一、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 |
| 二、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 |
| 三、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 |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有效法治的可能范式 |
| 一、逐步趋向合作的地方法治 |
| 二、合作型地方法治的法理证立 |
| 三、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内在特征 |
| 第三章 社会权力的法治合作及其法理意蕴 |
| 第一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在场 |
| 一、政社关系结构网络的社会权力实践连接 |
| 二、社会权力对法治合作机制的内生要素扩展 |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语境社会权力的法理属性 |
| 一、域外关于社会权力的经典论述 |
| 二、国内学界关于社会权力的解读 |
| 三、合作意蕴的社会权力法理界定 |
| 第四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主体力量 |
| 第一节 地方性社会组织 |
| 一、法律语境的社会组织 |
| 二、社会组织高质量转向 |
| 三、迈向治理的组织类型 |
| 四、变塑社会的特征优势 |
| 第二节 稳定性社会群体 |
| 一、社会群体的学理维度 |
| 二、虚实结合的多元社群 |
| 三、主体特征的社会面向 |
| 第三节 自治性社区组织 |
| 一、基于法定的主体地位 |
| 二、社区自治的力量条件 |
| 三、自治效应的典型实践 |
| 第五章 社会权力之于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功能 |
| 第一节 控约地方政府权力 |
| 一、制约政府权力的传统机制及其式微 |
| 二、社会权力阻却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 |
| 三、社会权力对政府权力的分解与转化 |
| 第二节 丰盈民间社会资本 |
| 一、社会资本与合作型地方法治 |
| 二、地方法治中社会资本的孱弱 |
| 三、社会权力重塑法治社会资本 |
| 第三节 生成地方社会秩序 |
| 一、社会权力生成地方法治的“民间法”资源 |
| 二、基于社会权力合作治理的社会秩序生成 |
| 第六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社会权力的运行机理 |
| 第一节 开放多元的运行条件与场域 |
| 一、开放复合的民主社会实践空间 |
| 二、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资本 |
| 三、多样繁荣的地方社会理性文化 |
| 第二节 深度合作的有序运行方式 |
| 一、对话与协商:公私伙伴关系的建立 |
| 二、有序参与:政社权力的深层互动 |
| 三、自主治理:社会权力的自主实现 |
| 第三节 制度化网络的集体合作行动机制 |
| 一、自组织决策的项目绩效合作机制 |
| 二、制度化政社权力的集体行动机理 |
| 余论:对社会权力的法治制约 |
| 一、对社会权力保持政治警惕 |
| 二、防止社会权力的溃散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 (一) 研究背景 |
| (二) 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 (一) 国内文献综述 |
| (二) 国外文献综述 |
| (三) 国内外文献综述简析 |
| 三、研究方法 |
| 四、创新点 |
| 第一章 党社关系:我国地方治理中的重要论域 |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 (一) 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
| (二) 关于政党的理解 |
| (三) 关于社会的解析 |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 (一)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职能的论述 |
| (二) 马克思恩格斯市民社会理论 |
| (三)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论述 |
| (四) 西方地方治理的理论借鉴 |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意蕴 |
| (一) 政党与社会的普遍性关系 |
| (二) 本文指称的“党社关系”内涵 |
| (三) 党社关系与党群关系辨析 |
| 四、地方治理现代化中党社关系的中国特色 |
| (一) 西方地方治理中的政党与社会关系 |
| (二) 我国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的特色 |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地方治理模式演进中党社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 |
| 一、改革开放前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 (一) “全能型”政党领导体制 |
| (二) 被政治权力全面控制的社会领域 |
| (三) 从统治到管理的地方政治模式 |
| (四) 党社“同构化”的关系形态 |
| 二、改革开放后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 (一) 政党领导体制的现代化转变 |
| (二) 社会初步形成相对独立的存在样态 |
| (三) 从管理到治理的地方行政模式 |
| (四) 党社“初步分离”的关系形态 |
| 第三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 一、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 |
| (一) 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 |
| (二) 党服务社会的功能转型滞后 |
| (三) 党与社会沟通存在脱节的现象 |
| (四) 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 |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问题的原因剖析 |
| (一) 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 |
| (二) 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
| (三) 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 |
| (四)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 |
| 第四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 |
| 一、中国共产党引领和培育社会的现实基础 |
| (一)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的领导力量 |
| (二) 现代社会内生机制偏弱需要党的推动 |
| (三) 社会自身的不自足性需要党的适度调控 |
| 二、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 推动地方治理结构的现代转型 |
| (一) 地方治理结构现代转型的基础性要素 |
| (二) 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的基本点 |
| 三、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 促进公民有序参与地方治理 |
| (一) 公民参与地方治理: 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 |
| (二) 公民理性有序参与地方治理的基本要素 |
| (三) 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的着力点 |
| 第五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 |
| 一、社会对党的权能的增益: 推动地方治理善治目标的达成 |
| (一) 社会主体性成长有效克服党的公共性不足 |
| (二) 社会自治性提升有效克服党集权对民主的损害 |
| (三) 社会组织对党的功能补充 |
| 二、社会对党的权力的制约: 促进地方治理中权力与权利的理性互动 |
| (一)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渊源: 社会制约权力理论的检视 |
| (二)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依据: 权利制约权力 |
| (三) 地方治理中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现实指向 |
| 第六章 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 |
| 一、党的全面领导与“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逻辑关联 |
| (一) 党的全面领导: “服务与协商”的政治前提 |
| (二)服务与协商: 加强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 |
| (三) 服务与协商: 改进党的领导的重要面向 |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内在机理 |
| (一) 服务: 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和价值定位 |
| (二) 协商: 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
| 三、构建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策略 |
| (一) 发挥意识形态功能调适党社关系 |
| (二) 增强地方治理中党的服务功能 |
| (三) 加强地方治理中党社协商力度 |
| (四) 推动地方治理中党的权力法治化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综述 |
| 1.2.1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研究综述 |
| 1.2.2 国内有关研究综述 |
| 1.3 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论文设计与思路 |
| 1.3.1 研究对象 |
| 1.3.2 研究方法 |
| 1.3.3 论文设计与思路 |
| 2 理论渊源: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内在机理 |
| 2.1 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内在要求 |
| 2.1.1 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概念 |
| 2.1.2 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特征 |
| 2.1.3 公共体育服务的分类 |
| 2.1.4 公共体育服务内容 |
| 2.2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理论支撑 |
| 2.2.1 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 |
| 2.2.2 经济学相关理论 |
| 2.2.3 中国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体系 |
| 3 社会转型: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时代背景 |
| 3.1 政府职能转变 |
| 3.1.1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手段 |
| 3.1.2 服务型政府建设 |
| 3.2 经济体制转型 |
| 3.2.1 市场化改革 |
| 3.2.2 经济结构发生变化 |
| 3.3 文化体制转型 |
| 3.3.1 文化体制改革 |
| 3.3.2 文明法治社会逐步完善 |
| 3.3.3 休闲文化时代的到来 |
| 4 现状剖析: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需调研 |
| 4.1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现状 |
| 4.1.1 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
| 4.1.2 参与体育运动积极性 |
| 4.1.3 体育场地供给情况 |
| 4.1.4 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 |
| 4.1.5 社会体育指导员供给 |
| 4.1.6 公共体育服务经费投入 |
| 4.2 公众对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调查 |
| 4.3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 |
| 4.4 不同区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探析 |
| 4.4.1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 4.4.2 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 4.4.3 湖南省衡南县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 4.5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
| 4.5.1 政府供给存在的问题 |
| 4.5.2 市场供给存在的缺陷 |
| 4.5.3 第三部门供给面临的困难 |
| 4.5.4 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不足 |
| 5 多元主体: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改革的必然选择 |
| 5.1 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供给的优势 |
| 5.2 公共体育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 |
| 5.2.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一——政府 |
| 5.2.2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二——市场 |
| 5.2.3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三——社会 |
| 5.3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及其启示 |
| 5.3.1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 |
| 5.3.2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发展的启示 |
| 6 合作共赢: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模式构建 |
| 6.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可能模式 |
| 6.1.1 政府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 6.1.2 市场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 6.1.3 社会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 6.1.4 社区自治型供给模式 |
| 6.2 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合作关系 |
| 6.2.1 主导与被主导关系 |
| 6.2.2 相互竞争的关系 |
| 6.2.3 相互合作的关系 |
| 6.3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优化选择 |
| 6.3.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优化机制 |
| 6.3.2 强化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供给中政府的责任 |
| 7 政策建议: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实施方略 |
| 7.1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
| 7.1.1 转变政府职能,激励与支持公共体育服务合作供给 |
| 7.1.2 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
| 7.2 构建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
| 7.2.1 转变观念,政府统包统揽转变为多元主体合作供给 |
| 7.2.2 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
| 7.2.3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供给 |
| 7.2.4 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 7.3 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制度保障建设 |
| 7.3.1 制定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法律与配套制度 |
| 7.3.2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
| 7.3.3 强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监督机制 |
| 8 结论 |
| 8.1 研究结论 |
| 8.2 研究创新与不足 |
| 8.2.1 研究创新 |
| 8.2.2 研究不足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
| 附录2 |
| 附录3 |
| 附录4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主题陈述 |
| 一、选题背景与主题确立 |
|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 一、社区治理与合作的国外研究 |
| 二、社区及其合作治理的中国研究 |
| 三、文献评述 |
| 第三节 研究指向、基本假设 |
| 一、研究指向 |
| 二、基本假设 |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 一、社会转型 |
| 二、社区 |
| 三、社区合作治理 |
| 第五节 理论基础与运用 |
| 一、社会转型论与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理论 |
| 二、后结构主义理论与后现代主义理论 |
| 三、制度主义理论与行动主义理论 |
| 四、其他理论 |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 一、作为宏观范式的方法论——建构主义 |
| 二、作为中观策略的研究方法或方式——历史反思阐释法和“想象”法 |
| 三、作为微观方法的具体技术和技巧——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 |
| 第七节 研究框架与篇章结构 |
| 一、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 |
| 二、篇章结构与内容设计 |
| 第二章 作为时代课题的社区合作治理 |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中的社区及其治理 |
| 一、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特征 |
| 二、社会构成中的基层社区 |
| 三、社会治理中的社区治理 |
| 第二节 社区重建中的行动空间 |
| 一、流动性和异质化的社区构成 |
| 二、陌生化和匿名性的社区特征 |
| 三、开放性和网络化的社区发展 |
| 第三节 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趋势 |
| 一、社区中的竞争文化与实践后果 |
| 二、社区合作治理的意愿与理念 |
| 三、领域融合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 第三章 行动视角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 第一节 社会治理转型中的行动主义主张 |
| 一、行动主义的理论建构 |
| 二、行动主义的社会治理构想 |
| 三、合作治理研究的行动主义范式 |
| 第二节 作为行动主体的新型社区 |
| 一、社会自治再兴模式中的新型社区自治 |
| 二、共同体进化中的社区样态 |
| 三、社区的建构性特征 |
| 第三节 通过行动建构社区合作 |
| 一、制度主义的社区合作方案 |
| 二、对合作的行动主义理解 |
| 三、社区治理的行动主义阐释 |
| 第四章 走向社区合作治理的思想历程 |
| 第一节 社区治理的价值追求及其困境 |
| 一、基于民主追求的公民治理 |
|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颠覆以及民主的没落 |
| 三、公民治理的民主救赎与失败 |
| 第二节 从民主向合作转型的社区治理逻辑 |
| 一、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民主实践 |
| 二、公共性扩散条件下的社区合作 |
| 三、超越民主模式的社区合作治理理路 |
| 第三节 社区治理体系及其结构的知识转型 |
| 一、在社区治理的系统中廓清结构概念 |
| 二、社区治理结构分析的视角转换 |
| 三、社区合作治理体系的知识重塑向度 |
| 第五章 社区合作治理的行动场域 |
| 第一节 自主性生成的社区行动场域 |
| 一、社区行动场域的建构基础 |
| 二、自主性争夺的社区治理场域冲突 |
| 三、重塑社区行动自主性的思维机制 |
| 第二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形式理性省察 |
| 一、工业社会语境中的社区行政模式 |
| 二、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 |
| 三、社区“自治”模式在社会转型中的挑战 |
| 第三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合作理性建构 |
| 一、社区治理实践的去感性化是否可能 |
| 二、社区治理实践中的经验是否可靠 |
| 三、社区治理中的合作理性建构路径 |
| 第六章 基于“他在性”的社区合作治理 |
| 第一节 政府权能重塑与社区公共服务 |
| 一、公共性扩散中的政府与社区关系重构 |
| 二、社区合作的政府服务向度 |
| 三、社区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职能 |
| 第二节 新社会组织兴起中的社区合作 |
| 一、新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与社区治理转型 |
| 二、走出社区自治与他治的二元困境 |
| 三、社区合作治理的组织形态 |
| 第三节 社区合作治理中的行动者及其观念 |
| 一、社会变迁中的社区行动者角色 |
| 二、社区行动者的独立性 |
| 三、社区治理行动者的能力塑造 |
| 结论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二、概念界定 |
| (一)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 |
| (二)社会组织与农村社会组织 |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 (一)国内关于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 |
| (二)国外关于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 |
| 四、理论基础 |
| (一)社会互动理论 |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 (三)人的主体性理论 |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创新之处与不足 |
| 第一章 当前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现实情境 |
| 第一节 当前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与特征 |
| 一、当前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 |
| 二、当前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特征 |
| 第二节 当前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现实基础 |
| 一、乡村社会发展呈现新特征 |
| 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制度与行动支持 |
| 第三节 乡村治理视角下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 |
| 一、运行低效:村民参与程度低 |
| 二、依附性强:依赖政府与村庄能人 |
| 三、意识淡薄:性别平等意识相对缺失 |
| 四、定位模糊:公益性与互助性不明 |
| 小结 |
| 第二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概况及特点 |
| 第一节 周山村及其社会组织概况 |
| 一、周山村的基本情况 |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概况 |
| 第二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特点 |
| 一、组织成员主体意识强 |
| 二、公益性与互助性凸显 |
| 三、村民参与程度高 |
| 四、性别平等观念注入 |
| 第三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生长的动力 |
| 一、周山村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 |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推力 |
| 小结 |
| 第三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 |
| 第一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 |
| 一、有机性组织结构的内涵 |
| 二、“同心圆”式组织结构 |
| 三、“同心圆”式组织结构的特征 |
| 第二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社会动员 |
| 一、周山村社会组织骨干:社会动员的主导力量 |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社会动员策略 |
| 三、周山村妇女:社会动员不可或缺的群体 |
| 第三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社会互动 |
| 一、周山村社会组织与社会互动 |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与内外主体的互动 |
| 三、周山村妇女的发展与社会互动 |
| 小结 |
| 第四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领域 |
| 第一节 推进性别平等 |
| 一、性别平等的风俗变革 |
| 二、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 |
| 第二节 修订村规民约 |
| 一、参与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及方式 |
| 二、促进村规民约的深化与完善 |
| 三、推动村规民约的全面落实 |
| 第三节 探索社会经济 |
| 一、社会经济的内涵及特征 |
| 二、周山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理念 |
| 三、周山村社会经济的运行模式 |
| 小结 |
| 第五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影响分析 |
| 第一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政治影响 |
| 一、拓宽民主政治的参与途径 |
| 二、提升村民的政治效能感 |
| 三、优化乡村治理主体结构 |
| 第二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经济影响 |
| 一、丰富乡村经济的发展理念 |
| 二、促进乡村集体资源公正分配 |
| 第三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文化影响 |
| 一、推进乡村性别文化的重构 |
| 二、培育乡村集体意识与公共精神 |
| 第四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社会影响 |
| 一、维护乡村社会秩序 |
| 二、丰富乡村社会公共服务 |
| 小结 |
| 结语 |
| 一、本研究的结论 |
| (一)农村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已具备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 |
| (二)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并完善着乡村治理主体的格局 |
| 二、本研究的启示 |
| (一)正视老人、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
| (二)性别平等视角应当纳入乡村治理进程 |
| (三)民主协商促进民主与法治相统一 |
| 三、可能的拓展研究 |
| (一)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机制创新研究 |
| (二)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规范性研究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附录1:周山村社会组织成员及部分村民调查问卷 |
| 附录2:周山村社会组织部分采访提纲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缘由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现状 |
| 1.2.1 关于意识形态话语权概念内涵的研究 |
| 1.2.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困境研究 |
| 1.2.3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路径研究 |
| 1.2.4 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研究情况的评述 |
| 1.3 研究设计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3.3 研究重点与难点 |
| 1.3.4 研究的创新尝试 |
| 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基本内涵和理论依据 |
| 2.1 转型期 |
| 2.1.1 转型期的内涵 |
| 2.1.2 作为背景研究的转型期 |
| 2.1.3 转型期社会特征 |
| 2.2 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与话语权 |
| 2.2.1 “意识形态”基本内涵 |
| 2.2.2 话语及话语体系的基本内涵 |
| 2.2.3 话语权的内在结构 |
| 2.2.4 意识形态与话语权问题 |
| 2.3 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思想 |
| 2.3.1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必须立足于社会存在 |
| 2.3.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必须首先做好话语主体建设 |
| 2.3.3 话语主体建设必须处理好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关系 |
| 2.3.4 话语内容建设必须坚持理论的彻底性和科学性 |
| 2.3.5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必须坚持批判和反批判 |
| 2.4 列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思想 |
| 2.4.1 意识形态建设同“科学”辩证统一 |
| 2.4.2 话语内容建设通俗化 |
| 2.4.3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要丰富话语传播载体 |
| 2.4.4 话语载体建设——“灌输”平台建设 |
| 2.4.5 重视青年教育 |
| 2.5 毛泽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思想 |
| 2.5.1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基本前提是理论的创新 |
| 2.5.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
| 2.5.3 话语内容建设重心在于文化建设 |
| 2.5.4 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 |
| 3 转型期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历史轨迹和经验教训 |
| 3.1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历史进程 |
| 3.1.1 1949——1978 新中国成立初期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 |
| 3.1.2 1978——十八大改革开放期间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 |
| 3.1.3 十八大——至今习近平新时代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 |
| 3.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经验与教训 |
| 3.2.1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经验 |
| 3.2.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教训 |
| 4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阻滞因素和归因分析 |
| 4.1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阻滞因素 |
| 4.1.1 话语权损耗和弱化的表现 |
| 4.1.2 话语宣传滞后僵化 |
| 4.1.3 话语载体新旧更替 |
| 4.1.4 话语环境多方渗透 |
| 4.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阻滞因素的归因分析 |
| 4.2.1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方法缺乏有效性 |
| 4.2.2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渠道缺乏多样性 |
| 4.2.3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手段缺乏针对性 |
| 5 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路径选择 |
| 5.1 话语主体和话语客体建设 |
| 5.1.1 加大党对媒体的监管力度 |
| 5.1.2 培养高素质的意识形态传播队伍 |
| 5.1.3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话语客体理性认同 |
| 5.2 话语内容和话语载体建设 |
| 5.2.1 创设符合人们日常认知特点的大众话语体系 |
| 5.2.2 弘扬和创新民族传统文化 |
| 5.2.3 将互联网打造成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阵地 |
| 5.3 话语环境和对外话语建设 |
| 5.3.1 构建科学严密的法律规范体系 |
| 5.3.2 创新文化治理模式 |
| 5.3.3 讲好“中国故事”——提高对外在意识形态渗透的警惕性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 |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重点和难点 |
| 1.3.3 研究创新点 |
| 1.3.4 研究方法 |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 1.4.1 治理 |
| 1.4.2 乡村治理 |
| 第2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渊源 |
| 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 2.1.1 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思想 |
| 2.1.2 关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 |
| 2.1.3 关于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 2.1.4 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 2.2 列宁、斯大林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 2.2.1 关于农业基础地位的思想 |
| 2.2.2 关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想 |
| 2.2.3 关于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 2.2.4 关于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 |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探索发展 |
| 3.1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乡村建设思想 |
| 3.1.1 以“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乡村探索思想 |
| 3.1.2 “政社合一”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整合思想 |
| 3.2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 |
| 3.2.1 邓小平农村农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思想 |
| 3.2.2 “三个代表”引领下的农村建设思想 |
| 3.2.3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农村建设相关思想 |
| 3.2.4 习近平乡村振兴相关思想 |
| 3.3 中国共产党加强乡村治理取得的成效 |
| 3.3.1 乡村治理领导地位得以巩固 |
| 3.3.2 乡村治理依靠力量得以凝聚 |
| 3.3.3 乡村治理物质基础得以夯实 |
| 3.3.4 乡村治理外部条件得以保障 |
| 3.3.5 乡村治理建设热情得以激发 |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分析 |
| 4.1 乡村治理主体的乏力共生 |
| 4.1.1 村内外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融合困境 |
| 4.1.2 村干部亲“政务”疏“村务”的身份冲突 |
| 4.1.3 基层政权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错位 |
| 4.2 乡村治理资源的张力运转 |
| 4.2.1 乡村治理财力整体匮乏 |
| 4.2.2 乡村治理项目非专项运行 |
| 4.2.3 乡村土地资源非集约利用 |
| 4.3 乡村治理手段的策略化选择 |
| 4.3.1 乡镇掌控基层民主意图时有突显 |
| 4.3.2 乡村治理文牍主义偶有蔓延 |
| 4.3.3 乡村干部维稳追求单维可控 |
| 4.4 乡村治理绩效的离散趋向 |
| 4.4.1 乡村公共产品自主供给低效 |
| 4.4.2 乡村公共文化原子化呈现 |
| 4.4.3 乡村共同体凝聚力下降 |
| 4.5 乡村利益格局的持续分化 |
| 4.5.1 村民利益分配非均衡发展 |
| 4.5.2 乡村利益主体持续动态博弈 |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之缘由阐释 |
| 5.1 现代国家建构视阈下的乡村治理张力缘由 |
| 5.1.1 现代国家建构背景下的整合与释放 |
| 5.1.2 冲突与博弈:乡村治理的国家建构张力 |
| 5.1.3 缺失与紧张:基层政权的“非正式运转”逻辑 |
| 5.2 社会分化视阈下的乡村治理群体分层影响 |
| 5.2.1 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群体的非充分发展 |
| 5.2.2 精英与能人: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理性小农 |
| 5.2.3 普众与老弱: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边缘群体 |
| 5.3 社会化小农视阈下的乡村治理态度影响维度 |
| 5.3.1 社会交互进程中的小农货币约束 |
| 5.3.2 进城与务工:乡村公共事务无暇关注 |
| 5.3.3 留守与务农:乡村振兴的中坚守望 |
| 5.4 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场域影响维度 |
| 5.4.1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历程 |
| 5.4.2 近郊农村:城市冲击与乡村惯性的张力场域 |
| 5.4.3 远郊农村:传统种植与特色农业的本色使命 |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 |
| 6.1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框架建构 |
| 6.1.1 确立乡村治理的振兴愿景 |
| 6.1.2 探索乡村治理的自治路径 |
| 6.1.3 健全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 |
| 6.1.4 挖掘乡村治理的德治内核 |
| 6.2 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治理的地位强化 |
| 6.2.1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经济建设的引领者 |
| 6.2.2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政治发展的推动者 |
| 6.2.3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和谐社会的护航者 |
| 6.2.4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美丽乡村的建设者 |
| 6.2.5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促进者 |
| 6.3 基层政府主导乡村治理的职能完善 |
| 6.3.1 基层政府职能的时代型塑 |
| 6.3.2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高效提升 |
| 6.3.3 “乡政”与“村治”指导关系的理顺 |
| 6.4 市场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资源延伸 |
| 6.4.1 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蝶变 |
| 6.4.2 市场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搭建 |
| 6.4.3 积极构建市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 6.5 民间社会组织协同乡村治理的活力释放 |
| 6.5.1 民间社会组织与基层权威系统的双维均衡 |
| 6.5.2 民间社会规范与正统制度体系的治理包容 |
| 6.5.3 民间社会组织促进乡村治理的空间延展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一、康藏治理研究的总体状况 |
| 二、历史上的羁縻统治与土司制度的研究 |
| 三、目前民族地区及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研究 |
| 四、简要述评 |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论文结构 |
| 四、研究对象(个案简述) |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 第一节 治理理论:理论渊源及基本范式 |
| 一、治理:发展的共同话语 |
| 二、公民社会:治理的前提条件 |
| 第二节 治理的公民社会基础及其反思 |
| 一、真的可以“没有政府的治理”? |
| 二、“进”与“退”:简要的国家-社会关系之思考 |
| 三、“进”与“退”:藏区社会组织条件缺失 |
| 第三节 “背景—要素—行动”分析框架的建构 |
| 第三章 治理反思及多边联结带:历史与区位 |
| 第一节 松散:历史上治理政策之弊 |
| 一、王朝的松散管理不可复制 |
| 二、“以夷制夷”:政治二元性,土司等足以与中央王朝抗衡 |
| 三、强硬统治反而不利,需张弛有度 |
| 四、强作为:维护主权、地区稳定 |
| 五、强作为:发展之基 |
| 第二节 多重边缘形塑多边联结带 |
| 一、“中心—边缘”说到“多边联结带”的学理解说 |
| 二、交通孔道:连接川滇青藏 |
| 三、政治枢纽:内固川省,外拊藏疆 |
| 四、经济传输带:通过交易,沟通东西南北 |
| 五、民族交汇地:文化结点连结多元文化 |
| 第四章 难度大:甘孜藏区治理环境的特殊性 |
| 第一节 多重脆弱性交织:治理环境的总体特征 |
| 第二节 风险大:脆弱性的源头 |
| 一、生计风险:民众贫弱及收入差距带来相对剥夺感 |
| 二、社会稳定方面极具风险:维稳任重道远 |
| 第三节 治理难度大,需要政府主导 |
| 一、治理难度大的具体表现:曾经的门难进、脸难看及其转变 |
| 二、治理中的矛盾性强,需要政府创造性地利用冲突 |
| 第五章 二元结构:治理主体结构的特殊性 |
| 第一节 参与是“治理诸要素及其关联”的核心 |
| 一、治理结构:诸要素及其关联 |
| 二、各学科关于治理中“参与”的解说 |
| 第二节 治理主体二元结构:政府不得已而强作为 |
| 一、应然:“外地主体”也应该参与其中 |
| 二、实然:谁在参与社会治理,藏区与其他地区差异显着 |
| 三、谁以什么样的地位和方式参与治理 |
| 第六章 内容复杂:治理客体的特殊性 |
|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中的各种调适,政府“掌舵” |
| 第二节 非政府强作为便难有作为:环境与社会治理的交织 |
| 第三节 非政府强作为便难有作为:贫困治理与社区治理相契合 |
| 一、大面积慢性贫困的治理,需要政府强作为 |
| 二、村庄贫困治理“契合”村庄社区治理 |
| 三、资源有限,导致“内应力不足” |
| 第七章 政府作用力凸显:努力改善社会关系 |
| 第一节 公共服务改善民生 |
| 一、公共产品供给关照农牧民生产生活 |
| 二、努力托底:关照最贫弱的群体 |
| 第二节 政府行为:寓服务于管理 |
| 一、融为一体:异地迁入人口管理与服务 |
| 二、双法共用:大调解中心及其服务 |
| 三、深入仔细:网格化管理 |
| 第三节 工作制度设置及方式进一步改善政民关系 |
| 一、群众工作全覆盖:七项任务 |
| 二、干部找群众:挂帮包、干部驻村包村 |
| 三、门好进、脸好看:便民服务中心及其服务 |
| 四、倾听民声:诉求表达与反复协商 |
| 第四节 尊重、引导农牧民 |
| 一、尊重农牧民意愿 |
| 二、将政府的工作嵌入村庄自组织之中 |
| 三、努力整合农牧民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