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1](2020)在《中式快餐“超意兴”市场营销策略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标准也逐步提高,这不仅仅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也为中式快餐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是,中式快餐并未取得想象的快速发展,营业额的增长并未给广大中式快餐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或者企业知名度的更大提升。巨大的市场面前,如何能把握时代的脉搏,为中式快餐寻求更好的营销方式,提升中式快餐竞争力,打开中式快餐的市场,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本文主以老济南中式快餐店“超意兴”为例,通过对周边快餐企业实地走访,对“超意兴”快餐企业中层人员和消费者的访谈,获得第一手资料,准确的把握了中式快餐企业现状和问题。了解“超意兴”在菜品提供、营销渠道建立、促销手段、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不足。运用PEST分析得知,如今政治环境稳定、经济环境发展良好、中式快餐社会环境基础较好,科技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撑,利于“超意兴”的发展;通过五力模型分析得知,供应商和购买者对“超意兴”来说议价能力相对较弱,竞争对手、新进入者和替代品对超意兴具有一定的威胁;运用SWOT分析得知,超意兴在菜品价格、菜品种类、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具有优势,也具有菜品质量、服务水平、就餐环境等劣势,超意兴既有政府政策、网络平台等外部发展机遇,但是也面临市场饱和、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同质化严重等发展风险。故,超意兴需根据市场定位,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对营销手段作出相应的优化。本文最后通过市场细分,找出中式快餐所面向的目标人群,并根据该目标群体做出产品定位。另结合“超意兴”的营销现状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得出对于中式快餐企业来说,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发展特色产品是留住消费者的关键,打造餐饮品牌,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运用合理的定价策略,适当的营销渠道,多样的促销手段和网络营销方式,可促进中式快餐全方位的打开市场,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更好促进中式快餐企业的发展。
钟飞腾,张帅[2](2020)在《地区竞争、选举政治与“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剖析所谓“债务陷阱外交”论》文中提出从2017年开始,国际舆论较为频繁地使用"债务陷阱外交"描述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背后的战略目的。从经济角度衡量,中国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贷款条件并不苛刻,且在中国推出"一带一路"之前,大量中低收入国家的债务负担就已经出现明显增长趋势,并不存在"一带一路"引发系统性"债务陷阱"的问题。因此,"债务陷阱外交"论缺乏经济基础。进而可以发现,东道国及其所处的地区政治环境在"债务陷阱外交"论产生与传播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为此,本文构建了一个地区环境与国内政治选举相互作用的分析框架,通过比较案例研究分析了"债务陷阱外交"论在典型国家出现、传播与发挥影响的机制。"一带一路"项目往往与东道国执政者"政治捆绑",国内权力更迭导致的国家发展战略变动,为该国政府改变自身对"一带一路"的政策选择创造了空间,其所处的地区政治环境也显着影响政策变化的幅度。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时,既要与东道国进行双边互动,充分重视东道国国内不同力量的博弈,也要注意到沿线国家所处地区政治环境对该国能否持续参与"一带一路"构成制约。我们需要以一种更加多维的视角进行思考,超越传统的紧盯美国的对外政策模式,为"一带一路"的顺利实施营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
范春生[3](2017)在《馅饼?陷阱?警惕升级版的加盟骗局》文中研究指明"联合办厂,产品返销"、"小成本,大收益"、"抢先一步,财富唾手可得"……加盟商的诱人广告,让不少手头有点资金、苦于投资无门的人兴奋不已。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加盟商不停"升级"、诱人上当案件呈高发态势。投资者须擦亮双眼,防止入其圈套。零加盟的"馅饼"可以砸伤人
冯跃威[4](2016)在《石油金融工具不都是割韭菜的刀》文中研究指明2016年7月8日,当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仲裁书送到张家口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联合石化)董事长齐放手中的时候,公司就需执行该仲裁书的裁定了,即需要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渣打银行)支付因其提前终止石油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的798.77万元,以及渣打银行的律师费20万元、和仲裁费与反请求仲裁费的95%,分别为10.16万元和4.75万元。为此,董事长百般"委屈"地向
葛聪[5](2016)在《牧草企业O2O模式与集团管控分析 ——以内蒙古草都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是我国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草业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依托互联网平台尚在起步阶段。本文以内蒙古草都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草都公司”)为例,在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与案例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的发展,提出了包括连锁经营在内的牧草企业O2O发展模式及集团管控。主要结果如下:1、牧草企业O2O模式主要由牧草交易平台、区域运营中心、草产品销售网点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等四部分组成,各部分的主要职能分别是牧草交易平台可分为电脑端平台和移动端平台,是草产品信息发布和草产品交易;区域运营中心是网站运营、加盟培训、物流协调和牧草储备;草产品销售网点是为牧民提供草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金融等服务;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是指以第三方的角色向消费者、商家和O2O运营商提供物流、保险、贷款等专业性服务的机构。2、内蒙古草都公司是我国草业企业中应用O2O模式进行运营管理较有代表性的企业。该公司的O2O模式以牧户和加盟商为中心,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和临河市等5市分别建立了区域运营中心,在草都公司总部设立了内蒙古草业大宗电子交易平台,该平台是草业O2O的线上部分。目前,该公司下属的易牧连锁事业部已在在内蒙古建立了51家易牧连锁超市,该超市是草业O2O的线下部分。中国银行锡林浩特分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物流云平台”作为该公司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草都公司的这些经营活动基本形成了牧草企业O2O模式的雏形。该公司将线上部分的牧草交易平台与线下的草产品销售网点相结合,提高了草产品信息沟通效率,并增加了信息透明度。3、草都公司在草业企业O2O线下布局,设立了易牧连锁事业部管理的易牧连锁超市,该超市所提供产品价格同比低于市场10%,降低了用户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增加了收益。现阶段,该超市应从加盟授权、加盟支持、易牧连锁事业部与各加盟商的沟通效率和对连锁项目的控制等四个方面加强经营管理。易牧连锁事业部应在完善自身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以整合直营单店为基础,限制并完善已有的纯特许经营单店,重点扶持特许托管单店的发展,实现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下的一体化、规范化和标准化。4、草都公司由草产品生产与供应商的角色向以草业为核心业务,同时涉足多产业的草业集团转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是防范组织风险。当前,该公司应从业务地位、总部资源能力和业务发展阶段着手,对各业务板块及子公司管控模式进行以下调整:原有草业主体业务的管控模式应为战略操作型,内蒙古草业大宗电子交易平台应从操作管理型逐步过渡到战略操作型,易牧连锁超市应为战略管理型,饲草料交易市场应为战略支持型,从而发挥企业管理层风险防范和参谋决策的作用,实现草都集团多元化业务的转型。
易珍春[6](2012)在《借双慧眼看透特许加盟乱象》文中研究说明特许经营俗称加盟,被誉为20世纪最成功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最早起源于美国,1987年,肯德基成为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国外特许经营企业。1993年,李宁公司成为中国本土第一家特许经营企业。2001年起,中国特许经营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十余年间,从寥寥几家发展到近3000多个特许体?
史海英[7](2011)在《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起源于19世纪的美国,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现如今在全世界许多国家中,特许经营被称为“21世纪主导商业模式”,在经济领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我国特许经营的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间,随着中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和品牌意识的增强,特许经营愈来愈受到中国商家的青睐,它将是新世纪的商业热点和我国新经济的增长点。然而,由于特许经营速度发展太快,我国如今也经历了美国60年代那样,各种行业都开始加入到特许经营的行列,大批的投机商和肆无忌惮的投资人开始转向特许经营,他们采取各种不道德的方法迅速获取利润,导致出现严重的欺骗问题以及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构建何种法律制度才能使特许经营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够与社会经济保持协调统一,达到双赢的目的?这是本文所讨论的核心内容。本文从特许经营的特性和发展现状入手,通过对特许经营立法的分析,以及对特许经营纠纷案例和特许经营违法违规现象的深刻剖析,揭示了我国现有的特许经营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如法律效力低、市场准入标准低、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内容和体例过于简单、信息披露制度和备案管理制度等操作规程不完善等的诸多不足。作者从保护被特许人(受许人)的利益出发,侧重从完善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特许经营准入标准、强化责任制度、完善特许经营行业自律机制、构建国家征信制度五个层面,通过法律和社会双重角度来探讨解决的途径。目前,我国针对特许经营关系的立法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调整特许经营行为以及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受许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零散在几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这将直接或间接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纠纷不断增加。特许经营发展迅速,如果立法者没有主动了解市场的最新动向,不能让法律发展跟上特许经营发展的步伐,最终也无法维持特许经营关系的和谐。所以,笔者主张制定《特许经营法》,按照民商法原则调整和规范特许经营关系,并针对特许经营行业的特点确立一些特殊的法律原则。我国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还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特许经营法律体系。要鼓励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这一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总结经验。同时,要对特许经营关系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警惕性,及时调整法律制度。只有建立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中国国情的特许经营法律体系,才能应对我国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李丽钧[8](2009)在《“馅饼”变“陷阱”特许加盟看上去不美》文中研究说明如今,“特许加盟”恐怕是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之一了,而从铺天盖地的加盟广告中也可以看出,开展“特许加盟”业务的公司已经遍布大多数行业。但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借“特许加盟”之名,欺诈投资者。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特许经营企业多利用特许加盟融资,但本身存在?
马乃东[9](2008)在《中美特许经营法律之比较研究及对当代中国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2005年、2006年席卷全国的“土家烧饼”闹剧再一次以不甚光彩的方式吸引了我们对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的眼球和关注。“土家烧饼”技术含量低下,却被不法商人打着“特许经营”旗号大肆圈钱,众多加盟者纷纷上当受骗。特许经营这种19世纪中期起源于美国的商业运作模式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流行的企业扩张和个人创业途径之一。在全球化浪潮席卷下之今日中国,特许经营一方面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由于我国的特许经营发展环境不甚完备,特许经营陷阱层出不穷,极大地损害了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土家烧饼”事件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如果我们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特许经营法制环境,将有可能葬送了目前特许经营发展的良好势头。作为特许经营这一企业发展和经营模式的鼻祖,美国是世界上特许经营发展最为成功的国家。根据我国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的规定,特许经营就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本文拟从特许经营的定义入手,简要介绍中美两国关于特许经营发展及立法的历史及现状,通过对中美两国现行特许经营立法中的主要制度,如信息披露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特许人的代负责任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等进行深入比较和研究,总结并借鉴美国特许经营立法在保护和促进特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成功和宝贵经验:移植特许人代负责任法律制度,实现特许人、被特许人和消费者等各方当事人的共赢;借鉴专业化的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的效率;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积极的适应性。对于我国的特许经营立法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进行初步和有益的探求。
喻宁[10](2006)在《特许经营:看清陷阱和馅饼》文中认为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分销商品和服务的全新现代商业模式,自上世纪末进入中国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领域的一种独特经营模式和组织形式。目前,我国特许企业已达2000多个,加盟店超过7万家。然而,在繁华美丽的表象背后,又潜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阴影呢?对有志利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实践意义 |
| 1.3 文献综述 |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 1.4 研究内容、方法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第2章 相关理论 |
| 2.1 营销基本理论 |
| 2.1.1 7P理论 |
| 2.1.2 STP理论 |
| 2.2 市场环境分析方法 |
| 2.2.1 PEST分析法 |
| 2.2.2 五力模型分析法 |
| 2.2.3 SWOT分析法 |
| 第3章 “超意兴”营销环境分析 |
| 3.1 PEST宏观环境分析 |
| 3.1.1 政治环境 |
| 3.1.2 经济环境 |
| 3.1.3 社会环境 |
| 3.1.4 科技环境 |
| 3.1.5 小结 |
| 3.2 五力模型分析“超意兴”行业营销环境 |
| 3.2.1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
| 3.2.2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
| 3.2.3 新进入者威胁 |
| 3.2.4 替代品的威胁 |
| 3.2.5 行业竞争对手分析 |
| 3.2.6 小结 |
| 第4章 中式快餐“超意兴”营销现状与问题分析 |
| 4.1 “超意兴”公司概述 |
| 4.1.1 “超意兴”简介 |
| 4.1.2 “超意兴”经营理念 |
| 4.1.3 “超意兴”顾客消费需求分析 |
| 4.2 “超意兴”营销现状分析及问题 |
| 4.2.1 产品现状及问题 |
| 4.2.2 定价现状及问题 |
| 4.2.3 渠道现状及问题 |
| 4.2.4 促销现状及问题 |
| 4.2.5 有形展示现状及问题 |
| 4.2.6 人员及过程现状及问题 |
| 4.3 “超意兴”市场营销问题产生的原因 |
| 4.3.1 产品改进和创新能力不足 |
| 4.3.2 异地市场定价缺乏营销策略 |
| 4.3.3 销售渠道单一 |
| 4.3.4 促销手段多样化不足 |
| 4.3.5 企业人员服务能力薄弱 |
| 4.3.6 品牌建设不到位 |
| 4.3.7 企业网络市场开拓能力欠缺 |
| 4.4 SWOT分析“超意兴”营销环境 |
| 4.4.1 “超意兴”的内部优势 |
| 4.4.2 “超意兴”的内部劣势 |
| 4.4.3 “超意兴”所处的外在机会 |
| 4.4.4 “超意兴”所处的外在威胁 |
| 4.4.5 SWOT战略分析 |
| 第5章 中式快餐营销策略制定 |
| 5.1 STP分析中式快餐市场定位 |
| 5.1.1 中式快餐市场细分 |
| 5.1.2 “超意兴”目标群体 |
| 5.1.3 “超意兴”市场定位 |
| 5.2 营销策略优化 |
| 5.2.1 产品策略 |
| 5.2.2 价格策略 |
| 5.2.3 渠道策略 |
| 5.2.4 促销策略 |
| 5.2.5 人员策略 |
| 5.2.6 有形展示策略 |
| 5.2.7 过程策略 |
| 第6章 营销策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 6.1 产品质量保障 |
| 6.1.1 健全管理体系,增强监督水平 |
| 6.1.2 加大研发投入,迎合消费需求 |
| 6.1.3 定期市场调研,把握市场动态 |
| 6.2 人员服务水平保障 |
| 6.2.1 引进专业人才,注重队伍建设 |
| 6.2.2 提高服务标准,健全培训体系 |
| 6.2.3 完善绩效管理,提高团队效率 |
| 6.3 技术保障 |
| 6.3.1 引入现代信息管理系统 |
| 6.3.2 开展线上平台营销工作 |
| 6.4 形象宣传保障 |
| 6.4.1 寻求团队合作,建立伙伴关系 |
| 6.4.2 创新设计方案,定期更新宣传 |
| 结论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访谈笔录 |
| 一、三种“债务陷阱”说与中国学者的回应 |
| (一) 争霸论:中美博弈与“债务陷阱” |
| (二) 战略论:中国的战略诉求与“债务陷阱外交” |
| (三) 国企论:“预算软约束”与政策性负担 |
| (四) 中国学者对“债务陷阱”论的回应 |
| 二、中国的融资模式与“一带一路”债务问题的复杂性 |
| (一) “一带一路”的多种融资模式 |
| (二) 债务问题的复杂性 |
| 三、理解“一带一路”与“债务陷阱外交”关系的一种分析框架 |
| (一) 选举政治、发展战略调整与“债务陷阱” |
| (二) 小国特性、地区竞争与“债务陷阱外交” |
| (三) 分析框架与假设 |
| 四、案例分析:双层博弈的视角 |
| (一) 地区大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 |
| (二) 地区大国消极对待“一带一路” |
| (三) 国内政局变动干扰“一带一路” |
| 五、结论 |
| 从天而降的免费“馅饼” |
| “馅饼”变“陷阱” |
| “互换”交易工具的绩效 |
| 金融工具不都是割韭菜的刀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引言 |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 2.1 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 |
| 2.1.1 互联网经济 |
| 2.1.2“互联网+” |
| 2.2 O2O模式 |
| 2.2.1 O2O 模式研究概况 |
| 2.2.2 中国各行业 O2O 发展概况 |
| 2.3 国内外苜蓿产业发展 |
| 2.3.1 国际苜蓿产业发展概况 |
| 2.3.2 中国苜蓿产业发展概况 |
| 第三章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3.1 研究思路 |
| 3.2 内蒙古草都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3.3 数据资料来源 |
| 3.3.1 文献查阅 |
| 3.3.2 企业实地调研 |
| 3.4 连锁经营模式及其分析工具 |
| 3.4.1 直营、纯特许和托管特许连锁经营模式 |
| 3.4.2 连锁经营模式分析矩阵 |
| 3.5 集团管控模式及其分析工具 |
| 3.5.1 集团管控模式 |
| 3.5.2 管控模式分析矩阵 |
| 第四章 结果 |
| 4.1 牧草企业O2O模式 |
| 4.2 牧草企业O2O模式中的连锁经营模式 |
| 4.2.1 草都公司易牧连锁超市连锁经营现状分析 |
| 4.2.2 草都公司易牧连锁超市连锁经营模式建议 |
| 4.3 牧草企业O2O模式中的集团管控模式 |
| 4.3.1 草都公司集团管控模式阶段分析 |
| 4.3.2 草都公司管控模式选择 |
| 第五章 讨论与展望 |
| 5.1 讨论 |
| 5.2 研究展望 |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 项目资助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 一、特许经营理论分析 |
| (一) 特许经营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
| (二) 特许经营的起源 |
| (三) 我国特许经营的发展状况 |
| (四) 特许经营的法律分析 |
| 二、特许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特性分析 |
| (一) 特许经营违法的主要现象 |
| (二) 特许经营行骗的主要特征 |
| (三) 行骗成功的关键环节 |
| 三、构建特许经营法律制度 |
| (一) 完善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
| (二) 完善特许经营的准入制度 |
| (三) 完善特许经营的责任制度 |
| (四) 完善特许经营行业自律机制 |
| (五) 完善国家征信制度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第一章 特许经营概述 |
| 第一节 特许经营简介 |
| 一、特许经营的定义 |
| 二、特许经营的主要类型 |
| 第二节 特许经营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
| 一、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
| 二、特许经营与商事代理的区别 |
| 三、特许经营与经销的区别 |
| 四、特许经营与直销的区别 |
| 五、特许经营与传销的区别 |
| 第二章 我国特许经营发展和立法概述 |
| 第一节 我国特许经营发展概述 |
| 一、特许经营的产生 |
| 二、特许经营的发展 |
| 第二节 我国特许经营立法概述 |
| 一、我国特许经营立法的历史 |
| 二、我国特许经营立法的最新发展 |
| 第三节 我国当前特许经营领域主要问题的个案研究:土家烧饼 |
| 一、土家烧饼的兴衰 |
| 二、土家烧饼事件反映出的当前我国特许经营领域主要问题 |
| 第三章 美国特许经营发展及立法概述 |
| 第一节 美国特许经营发展概述 |
| 一、特许经营的产生 |
| 二、特许经营的发展 |
| 第二节 美国特许经营立法概述 |
| 一、美国特许经营立法的历史 |
| 二、美国特许经营立法的最新发展 |
| 第四章 中美两国特许经营法主要法律制度的比较及启示 |
| 第一节 信息披露制度之比较 |
| 一、中美两国关于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 |
| 二、两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区别 |
| 第二节 法律责任之比较 |
| 一、中美两国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
| 二、两国法律责任规定的区别 |
| 第三节 特许人代负责任制度之比较 |
| 一、中美两国关于特许人代负责任的规定 |
| 二、两国特许人代负责任的区别 |
| 第四节 与特许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
| 一、中美两国关于与特许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的规定 |
| 二、两国与特许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区别 |
| 第五节 美国特许经营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 一、移植特许人代负责任法律制度,实现当事人共赢 |
| 二、借鉴专业化的监管,提升监管的效率 |
| 三、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积极的适应性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