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琳[1](2021)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文中指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是我国备受关注、持续多年、任重道远的经济话题。近些年,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文章虽然很多,大多都是从产业经济学视角,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阐释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和规律。也有部分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和列宁的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理论,解析产业结构变迁,但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其进行全面而系统分析并不多见。本文则以“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题,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对“高质量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相关概念的认识和理解,更是对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理论的应用和补充。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一话题,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引出的。此前的通常提法都是“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或“产业结构调整”。几种不同的提法虽然在含义上彼此相似,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被提上日程却意味着结构性矛盾已经相当突出,解决问题的期盼也十分紧迫。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使中国经济的短板暴露无遗。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大量的过剩产能,说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因此,中共十九大报告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基础上,又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目前,我国的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一要经济增长稳定、区域城乡发展均衡、以创新为动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不断实现转型升级,并显着提升产业发展的效益;三要具有一流竞争力、质量的可靠性与品牌影响力,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高质量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是统一的。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至关重要一环,能够加速“高质量发展”进程;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高质量发展”势必会倒逼产业结构进行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强做优”。(1)可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是理解和指导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阐释的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部类内部不同生产部门(行业)之间,必须保持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这种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一旦遭到破坏,产业结构就会出现失衡,供需关系扭曲,我国经济出现的大量过剩产能,就是违背社会资本再生产原理的结果。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学说,是诠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钥匙。科技进步条件下,资本积累不断追加,必然导致资本有机构成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总是以技术的进步、创新为前提;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产业资本的配置方式必然会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逐步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这既是资本构成向高度化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个固有特征。马克思的产业竞争理论,阐释了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竞争结果优胜劣汰,不仅不是资源的浪费,而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途径。产业竞争理论启示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2)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和“高质量发展”学说,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实现途径和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全面分析国内经济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培育增长新动力、形成先发新优势、实现创新引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高质量发展”是统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原则。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质的飞跃。纵观我国产业结构演进历程,经过几个阶段的调整、优化,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而言任重道远。现存的结构性问题是: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次不高;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究其问题成因可从七个方面概括:一是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二是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三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不佳;四是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五是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六是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七是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上不够到位。存在的问题成因说明,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忽视效率和效益的发展方式和理念,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原理和要求。因此,痛定思痛,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开阔视野,本文在借鉴美、日、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遵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理念,从五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一是从宏观制度层面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二是从中观产业技术层面强调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从微观企业层面呼吁提升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四是从企业运营机制角度要求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五是从市场供给端发力,强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认为,决定和影响产业结构如何变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思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对策也是综合性的。它不仅涉及到政府、企业、个人不同的市场主体,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仅能够收获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积极效应,而且还要承受企业破产员工下岗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要求深化财税、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配套跟进,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扫清障碍。总之,只要我们坚定改革信心,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会迈出更快步伐。
朱鸿亮[2](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立足文化强国,围绕什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如何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新思想、新表述、新论断,也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包含极为丰富的内容。在当前学者们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拓展的情况下,对这些成果进行总结概括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构化、整体化研究,揭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传承与创新关系,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从狭义上把文化界定为“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生成的,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物质产品中包含的精神因素,去除其中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从这一基本概念出发,首先介绍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产生背景与内容体系,接着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拓展性研究。就内涵的拓展性研究来说,包括文化源流论一章,讨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源流关系,并辨析了三者之间传承转化的关系,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了重点研究;包括意识形态主导论一章,详尽讨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中的主导性问题,本章的特色在于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整合进意识形态主导性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并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重点研究。从外延的拓展性研究来说,主要包括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分论一章,这是对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涉及的文化各领域、各方面的专门而集中的考察,意在努力呈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关于文化的理论观点的丰富细节,也为下一步的分析研究提供扎实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文化建设内涵与外延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文化自信论一章,研究了自信问题的由来、自信的必要性和依据、以及如何坚定文化自信等问题,无论意识形态工作抑或价值观践行、传承传统文化抑或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必须以坚定文化自信为前提,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主观条件;而文化建设论一章,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论述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实践基础;文化交往论一章,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他国他民族文化进行交流交往,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客观条件,也是提升中华文化话语权,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作为本文理论研究的重要结论,首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思想体系进行了总结概括。其次,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有七:以人民为中心、明确的问题导向、鲜明的实践指向、强调创新引领文化发展、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工作、把人才建设放到首位、坚持党的领导。再次,从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习近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念、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创造性论述了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间的关系、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等六大方面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最后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结束全篇。
钱美玲[3](2021)在《意识形态安全的传播维护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安全是指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它是一事物得以存续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意识形态安全,简言之,就是指主流意识形态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安全并不意味着没有外部性的威胁与挑战,而是要求安全主体有足够的能力抵御外部威胁,以免受威胁给自身存在与发展带来的颠覆性冲击。因此,安全的客观存在状态实际上是一个需要积极建设的主观创造过程,社会领域不存在任何一劳永逸的绝对安全主体。同样,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而言,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其强大的社会功能,才能获得广泛而持久的社会认同,才能巩固其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一元主导地位,也才能有足够的能力去维系其安全的持续存在状态。质言之,意识形态安全的实现就是在自觉而有效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强大功能的社会实践过程。对于正处于新时代历史方位的当代中国而言,夯实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助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建设都离不开主流意识形态各项功能的充分发挥,离不开对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切实保障。因此,深化意识形态安全研究就成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意识形态安全的主体实际指向一定社会中占据意识形态领域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安全的核心保障机制可以从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过程逻辑中获取。从完整的过程逻辑厘析,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包括生产、传播和认同三个基本环节,其中生产是前提和基础,传播是关键和中介,认同是目的和结果,传播作为主流意识建设过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对于意识形态安全的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主流意识形态最终能否获取广泛的社会认同进而发挥其应有的强大功能,不仅仅在于主流意识形态本身所蕴含的理论权威性,还要取决于主流意识形态能否通过卓有成效的传播实践活动为社会成员所接收认知、内化信仰并自觉践行。反之,倘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定位不当、特性不彰、效果不佳,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本身纵使具有先进性,主流意识形态也难以获得广泛而持久的社会认同,主流意识形态功能也无法顺利发挥,意识形态安全也就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和继续推进。因此,传播实践活动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主流意识形态获取广泛认同进而发挥强大功能的必由之路,这就决定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属于意识形态安全的核心保障机制范畴。马克思曾经深刻指出,一定意识形态的解体足以使一定社会建制趋向解体。在当前人类社会仍处于阶级社会的历史大逻辑中,能够带来如此颠覆性影响的意识形态只能是主导一定社会发展方向的主流意识形态。在当代中国发展的全新历史方位中,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是一个关系到治国安邦、民族团结、人民美好生活的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需要系统而深刻研究的重要理论课题。本研究跳出从外部环境变化分析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路径依赖,并且以唯物辩证法的内外因原理为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具体运用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专门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视域阐明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理论、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意识形态安全的演进脉络、总结古今中外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历程中的正反经验、审视我国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现实际遇、探究我国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路径。本研究认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关键环节,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在历史变迁过程中定位不当或者效果不彰都有可能诱发严重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安全亦可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层面查摆出内在风险诱因。因此,新时代需要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优化发展来推进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有效维护: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增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感召力;二要优化内容结构,把牢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权威性;三要依托媒体融合,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影响力;四要关照受众差异,加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针对性。
王蕊[4](2021)在《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必须立志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中内蕴无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要求党的年轻干部必须始终践行并传承下去。青年公职人员是党的年轻干部队伍的主要后备军和人才储备力量,是年轻一代国家行政的主体,是未来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中流砥柱和中坚力量。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年轻干部的道德建设工作,在多次会议和讲话中强调年轻干部要讲政德、立政德、修政德、强政德,青年公职人员道德虽不完全等同于年轻干部政德,但其内涵价值也自然蕴蓄其中。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的道德状况不仅代表着整个职业群体的道德总水平,还对全社会的道德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关乎整个民族的道德进步和文明发展程度,关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因此,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在新时代尤为重要,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工作尤为紧迫。新时代强调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不仅对规范青年公职人员自身行政行为以确保正确履职尽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更是新时代为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铸魂补钙”所必须施行的关键举措。强化青年公职人员的道德有利于在国家行政人员群体中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信仰之钙、把稳思想灵魂之舵、秉承民族精神之脉。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应以政治品德建设作为中心和统领,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作为基本准则,深度融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基本纲要中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基本着力点,同时注意结合青年公职人员的特质和优势,为促进并形成更高水平的青年公职人员道德而不懈努力探索。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以及建设目标的最终达成需要将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与扎实可行的实践探索紧密结合,以尽快在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内外布局中形成强大合力获取最优效果。为此,本文特采取理论研宄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将全文共划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详细论证与分析: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研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学界目前关于相关论题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行文思路、逻辑架构、运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有何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等,奠定了本论题的研究基础和起点。第二部分为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相关问题概述。分别对公职人员、青年公职人员、青年公职人员道德三个核心概念进行阐释和界定,同时对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各方要素包括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具体解析,以此明确本研究的主体和价值。第三部分为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理论资源。本章节分别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相关理论、国外公职人员道德建设做法与经验借鉴等四个层面出发,作为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理论之基,为后续章节相关结论的得出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第四部分为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问题及成因。这一部分是本论文的重点部分。首先,对目前我国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现状加以概述,这部分内容主要突出我国在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具体包括:青年公职人员的个人素养多维提升、道德认同显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先进道德模范层出不穷等几个方面。紧接着,明确指出目前我国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现存主要问题在于:理想信念面临挑战、教育培训效果欠佳、制度体系存在缺陷等,并针对现存问题着重从思想观念、制度机制、社会环境三个层面深入系统地分析了可能导致上述现存问题出现的原因。本部分内容的论述为下一篇章部分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优化路径明确了方向。第五部分为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优化路径。这是本论文的又一重点部分。本篇章中认为,为了更好的解决和优化上一部分中指出的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现存主要问题,首先要把握两个基本前提,即注重顶层设计和抓牢“关键少数”。紧接着重点从深化青年公职人员自身道德修养,以实现“以心修德”;强化青年公职人员道德教育培训,以实现“以教强德”;完善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制度设计,以实现“以制固德”;优化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环境,以实现“以境养德”等几个具体层面着力展开相关论述。通过编织全面、系统、安全的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灵活的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发展模式,加快提升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水平,有效促进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
吴腾飞[5](2020)在《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等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纳入其中,使其成为了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国家文化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子系统,指的是国家文化生存与发展免于威胁或危险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当今世界,文化全球化多样化发展已成必然趋势,然而西方国家却自恃“文化中心论”,试图推动文化全球化向“文化西方化”发展,用西方的“普世价值”照亮整个世界。这种文化霸权主义行径正不断引发社会主义文化与资本主义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之间的冲突较量,也不断引起世界各国对于本国文化安全问题的高度警觉。当今中国,已经昂然走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正在不断创造属于新时代的中国理论、中国实践、中国奇迹。身处这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文化安全建设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战略性调整而产生许多新变化、新特征、新意义。概括而言,新时代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有利于维系国家统一强盛与民族团结复兴,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和谐与文化传承积淀,有利于聚焦个人全面发展与生活幸福美好,有利于致力世界和平繁荣与文明融合进步。鉴于此,深入研究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问题,对于丰富和完善总体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以及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当前国家文化安全领域所面临的外部威胁和内部隐患,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为此,本文围绕选题综合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结构与功能相结合、多学科交叉分析等研究方法,将全部内容分为六大章节进行具体论述:第一章为文章的绪论,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国际背景与国内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的现状综述、论文写作的基本思路与主要方法、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这为本文研究工作的全面深入展开奠定研究起点。第二章为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相关问题概述。第一,对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概念进行分析和界定,确定论文研究的核心目标。第二,对国家文化安全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和概括,选择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安全、民族文化与宗教文化安全、文化资源与文化市场安全、文化制度与公共文化安全、语言文字与风俗习惯安全等五个方面作为本文的研究重点。第三,对国家文化安全的特殊性质进行对比和分析,论述国家文化安全是一种“软性安全”、“隐性安全”、“长期安全”,突显其有别于其它安全类型的特殊地位。这些相关问题的具体分析和详细论述,可以确保本文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章为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理论资源。本章节主要运用“古今中外法”,对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相关理论进行深入挖掘: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文化安全观为其理论之基;以中国革命战争时期、建设探索时期、改革开放时期、新时代时期中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国家文化安全思想为其创新之道;以“宗法礼乐”和“百家争鸣”的萌芽、“天下一统”和“多元融合”的理念、“海纳百川”和“继往开来”的政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国家文化安全资源为其历史之迹;以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论、约瑟夫·奈的文化软实力论、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等西方文化学者的国家文化安全理论为其他山之石,为后续章节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第四章为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价值功能。国家文化安全建设具有立体多维的战略价值,如国家维度,有利于维系国家统一强盛与民族团结复兴;社会维度,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和谐与文化传承积淀;个人维度,有利于聚焦个人全面发展与生活幸福美好;世界维度,有利于致力世界和平繁荣与文明融合进步等。同时,从文化-政治、文化-经济、文化-社会、文化-外交等不同社会结构方面分析,国家文化安全建设又具备政治保障功能、经济促进功能、社会整合功能、外交导向功能等多重功能,会对国家社会整体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这些价值功能充分体现着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本文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价值导向。第五章为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现实境遇。从战略机遇分析,新时代文化安全的全新战略高度、划时代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速度、国内外理论实践的持续积累厚度、全球性文明对话的相互交流深度,分别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时代化机遇、信息化机遇、经验化机遇、合作化机遇;从全新挑战分析,意识形态受到多元社会思潮的干扰冲击、文化建设受到文化霸权主义的深度威胁、文化资源受到世界文化强国的激烈争夺、文化话语受到“西强中弱”的不利影响,分别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网络化挑战、多样化挑战、市场化挑战、国际化挑战。此外,国家文化安全建设也存在着一些科技方面、制度方面、观念方面、利益方面、交流方面等深层制约因素。这些现实境遇的具体分析,可为后续章节的破解之法提供具体标的。第六章为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实践策略。本文认为,国家文化安全建设应当以前文论述的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好当前的战略机遇期和历史机遇期,以铸牢思想体系保障来全面深化文化凝聚力,以健全制度体系保障来全面提升文化防御力,以夯实物质体系保障来全面促进文化生产力,以完善权益体系保障来全面优化文化服务力,以创新网络体系保障来全面增强文化支撑力,以加强对外体系保障来全面扩大文化影响力,从而形成全面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安全屏障,不断提升国家文化生存与发展的安全系数和保障能力。与学术界现有的研究成果相比较,本文可能存在一些创新之处。第一,可能在研究视角方面有所创新。目前,大多数专家学者都选择从文化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视角出发来研究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所形成的研究成果也多为各自领域内的相关性论述。因此,本文坚定选择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视角出发,充分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所蕴含的国家文化安全理论与实践论述,并且有机结合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资料,从而形成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多学科融合为辅的综合性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视角创新。第二,可能在研究框架方面有所创新。目前,绝大多数的相关研究成果都会倾向于遵循“现实问题——解决对策”的基本逻辑结构,将大部分注意力集中于国家文化安全领域所面临的现实挑战以及相应的对策路径之上。因此,本文在谋篇布局方面会力求从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双重路向上论证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相关内容,从而提升整篇文章的全面性、系统性、学理性,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结构创新。第三,可能在研究观点方面有所创新。本文尝试提出了一些相对新颖的学术观点,比如,认为国家文化安全具备有别于其他安全类型的“三种特殊性质”;认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文化安全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好“四大战略机遇”来积极应对“四大全新挑战”;认为可以从铸牢思想体系保障、健全制度体系保障、夯实物质体系保障、完善权益体系保障、创新网络体系保障、加强对外体系保障等“六大保障”入手,推动形成全面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安全屏障,不断提升国家文化生存与发展的安全系数和保障能力,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观点创新。然而,受限于写作时间和写作能力,本文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由于“国家文化安全”是一个较为宏大厚重的理论实践问题,试图对其在两三年之内用十余万字讲清楚、说明白,确实是一项较为困难的研究任务。加之“新时代”又是一个全新的历史方位,可供参考的相关资料较少,这也会导致本文部分内容欠缺准确性、深刻性、学理性,甚是遗憾。但是,若以辩证思维积极看待上述不足,将其视为不断改进、丰富、完善今后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亦可算是本文的写作贡献。
黄海林[6](2020)在《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与经验研究》文中提出当前,中国已经进入新时代。受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中国如何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其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应对西方强势文化入侵等,已成为党和国家面临的紧迫课题。文章基于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等理论视角,系统梳理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阶段与实践经验,并吸收借鉴国外文化强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有益经验,回答了以下四个基本问题:一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在指导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必要性及优越性;二是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与实践状况;三是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发展与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四是如何借鉴学习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有益经验,以及构建未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机制。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深深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同时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文化产业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文化需求,以公益性事业为基础,强调市场调节方式配置社会文化资源,从事文化产品生产、流通及提供文化服务的经济性活动的行业总称。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是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发展的系统理论思想,是在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价值体系。马克思恩格斯文化观理论思想阐明了文化实践与文化创造的动力来源及其终极目标,即文化来自社会劳动生产,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表现,其终极理想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毛泽东的文化建设观、邓小平的精神文明建设观、江泽民的先进文化发展观、胡锦涛的文化软实力发展观、习近平文化自信观等指导思想,是发展了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对认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文化消费与文化生产的特殊价值出发,让人们意识到了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国家软实力,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并举,牢固地掌握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划分为萌芽准备(1978~1991)、形成兴起(1992~2005)、调整深化(2006~2017)三个阶段,同时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7)的发展历程也非常重要。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源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经历了精神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正逐步进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新时代。从历程演变来看,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了历史文化传承、文化体制改革、文化科技创新与文化功能延伸的发展逻辑。从治理模式来看,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先后经历了政治主导、政府直接办文化、政府直接办文化与间接办文化相结合、到政府监管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文化治理模式,逐渐形成了政府监督管理、市场资源配置的现代文化治理体系。从文化发展形式来看,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先后经历了公益事业型发展、经营产业型发展到事业型与产业型并举发展的格局。而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中国文化从被动输入到主动创造也非常重要,整个历程演进有着内在逻辑。当然,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也遭遇了一些挫折,旧问题与新挑战并存。如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文化服务供需矛盾加剧、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规模结构偏低、文化产业竞争力相对较弱、文化政策法规滞后等。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突出的实践特征,包括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与文化经济的增长,文化事业投入与文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体制改革逐渐深化。从区域发展看,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及各省份之间公益性文化事业综合发展的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都呈现出持续缩小的趋势,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也具有相似的趋势规律,无论是规模还是结构都将走向良性发展与稳健增长。同时,中国的文化产业竞争格局日渐呈现出“东走强、西保持、中渐弱”的趋势。随着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转型,中国过去的文化产业格局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中国既要重视文化产业的直接价值效益,也要重视文化产业集群创新的持续投入,保证中国的文化产业竞争力能够可持续发展,这将有利于推进中国文化自信道路的建设与文化强国战略的实现,对增强新时代中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新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文化性、经济性、意识形态性和创新扩散性等基本属性。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应当以公益性文化事业为基础,以服务主流意识形态安全为中心,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的有效供给与分配正义。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构成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体两翼,两者既需要基础建设,也需要创新发展,相辅相成。同时,集群创新文化产业竞争力与价值效益文化产业竞争力之间存在一种因果循环的辩证关系,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辩证看待中国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明确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意识形态性这一本质要求,综合运用政府工具、市场手段与社会力量来协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产业。在新常态新形势下,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坚持围绕服务主流意识形态这一中心点,在确保主流意识形态安全与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创造符合大众的、科学的、民族特性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从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理论与实践经验来看,法兰克福学派首次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揭示了文化产业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并坚决否定和批判文化工业所造成的人的异化状态,但缺少对文化自我调节、文化与政治经济的依赖关系、大众主观能动性等方面的系统批判。而英美文化学派并不认为文化消费者仅仅是一个同质化群体,而是主动的、积极的、能动的,同时文化不再以“艺术作品”为核心,而是兼具文化属性与产业属性,文化产业的外延也扩展到了文化休闲、旅游遗产、网络娱乐、文化信息传输等新兴领域。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理论的重大转向,对中国的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启发意义。而从美英日韩等主要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经验来看,其发展路径有重视文化产业强国与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联动‖、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多元融资渠道、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制、优化调整文化事业体制结构与管理激励机制等,这对中国未来的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为此,政府部门应当基于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并参考国外有益经验启示,来构建未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机制。包括优化主流意识形态合法性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中国的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构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与储备机制,并增进文化产业发展竞争力与文化服务均等化。文章提出了一种实现辩证认识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中观解释框架与改革路径,这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决文化产业发展难题、实现文化法治强国梦想、推动主流意识形态文化创新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不过,文章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文本分析不够系统深入,在实证研究指标体系设计、研究数据及方法上也有改进之处,对国外经验数据的比较分析存在缺位等等,这有待于未来相关研究进一步推进与探索。
柏璐[7](2020)在《南京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共享单车发展迅速,这种创新交通模式成为了城市短距离交通出行的新选择。在便利公众出行的同时,也为城市交通、环境治理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思考与挑战。在共享单车快速发展的背后,它所存在的问题与矛盾也逐渐显现。随之而来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及时、车辆遭遇肆意破坏、押金缺乏监管、政府监管滞后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通过对南京市共享单车发展现状和目前治理存在问题的分析发现,要走出共享单车的治理困境,必须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新模式。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完善监管机制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主体的特点与优势;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推动产品优化和维护的同时,积极与政府合作,引导公众规范用车;公众主动参与,提高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积极反映诉求;运用大数据,构建协同治理沟通平台,实现共享共治,提升协同治理效率,最终促进南京市共享单车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翟甜甜[8](2019)在《二元规制模式下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研究 ——以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危害巨大的环境问题,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制约了可持续发展。我国经过四十多年的经济腾飞,成就了“中国奇迹”的同时,环境问题的危害也进入集中爆发期。从理论上讲,环境侵害行为可能导致两类损害:一是环境私益损害,即对私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二是环境公益损害,即对生态环境本身造成的损害。从民事责任角度,两类损害分别对应着环境侵权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环境法律制度相对先进的美国及受其影响的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两种责任均采取了由侵权法和环境专门法二元规制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规则。目前,我国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相对完善,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仍然存在规制模式不明及具体规则不足等问题,限制了其救济环境公益损害的效用。故而,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处理两类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关系以选择恰当的规制模式,以及如何进一步改进具体的责任规则以为环境公、私益损害提供有效的救济。本研究正是基于该理论和实践难题,在考察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趋势的基础上,以美国先进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制度为研究中心,阐述美国针对私益损害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以及《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CERCLA)针对生态环境本身损害而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以为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规制模式和具体规则的完善提供借鉴。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主要阐释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及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首先,在对“环境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和“环境侵害”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的基础上得出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双重性的结论。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可分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两者在责任构成、救济主体、请求权主体、具体责任内容以及制度功能等方面存在差异,同时又存在相互联系或类似之处。其次,探究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美国对环境问题的法律应对经历了从侵权法到环境成文法的发展历程,目前对于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也呈现出侵权法与CERCLA等环境专门法二元规制的状态。CERCLA对欧盟《关于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产生了重要影响。该《指令》在欧盟境内建立起了共同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框架,并通过国内法的转化使各成员国在侵权法之外建立起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此外,有关环境损害的国际条约也出现了将规制对象从私益损害扩大至生态环境损害或专门规定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趋势。前者如《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者如《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洲条约马德里议定书》和《关于赔偿责任与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这些法律发展无不印证了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及其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第二章至第五章集中研究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制度,包括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第二章研究的便是针对私益损害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包括环境侵权诉因理论、责任的抗辩事由以及责任方式和责任范围。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抽象独立的侵权责任制度,其侵权法是各种诉因的集合。常用于环境侵权案件中的诉因包括妨害、侵入、过失和异常危险活动严格责任。环境侵权案件的被告经常主张的普通法抗辩事由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被告的行为,二是原告的行为,三是介入原因与取代原因。此外,当原告主张禁止令等衡平法上的责任方式时,被告还可以提出衡平法上的抗辩事由。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禁止令和损害赔偿。禁止令往往需要法院运用“均衡衡平”原则作出决定,与之相比,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更加普遍。包括补偿性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和象征性损害赔偿。基于环境侵权致害的特殊性,出现了污名损害、亚细胞损害、未来损害风险以及医疗监测费用等新型补偿性损害赔偿类型。惩罚性损害赔偿具有制裁和威慑环境侵害行为的功能,为保证公平正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及其数额的确定往往受到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限制。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围绕CERCLA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展开研究。其中,第三章在介绍CERCLA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的基础上探讨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基本理论,包括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责任主体间的连带责任以及抗辩事由。CERCLA以身份定责,四类潜在责任人包括受污染财产当前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处置危险物质期间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安排危险物质处置或处理的人、选择处置或处理场所的运输人。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责任的构成无需考虑主观过错。并且,责任人之间以承担连带责任为一般原则,除非被告能够证明责任的可分性。责任的法定抗辩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战争行为和第三方责任。此外,被告还可以无辜土地所有者、预期的善意购买者、相邻土地所有者进行抗辩,或者主张微量责任免除。第四章和第五章研究CERCLA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针对生态环境损害,CERCLA主要确立了两方面的民事责任机制,一是清除污染的反应行动及反应费用的承担机制,二是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机制。第四章旨在探讨反应行动及反应费用的承担机制。反应行动可分为短期的污染清除行动以及长期的环境补救行动。联邦政府可以超级基金作为资金来源,通过联邦环保署或与联邦签订合作协议的州或印第安部落自行采取反应行动,也可以命令潜在责任人采取反应行动。政府采取的反应行动必须遵守《国家应急计划》的程序性要求和标准,而且环境补救行动必须是针对《国家首要工作清单》中的污染场地。联邦环保署还可以通过获得法院的禁止令或发布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责任人对污染场地进行清理。政府和其它任何人在采取符合《国家应急计划》要求的反应行动后可以提起收回反应费用诉讼。在诉讼期间或之后,作为被告的潜在责任人可以向其它潜在责任人提起追偿之诉,法院依据其认为恰当的衡平因素在责任人之间分配反应费用。第五章研究CERCLA规定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责任构成、赔偿权利人、赔偿标准和范围以及责任抗辩事由。当处于其管理和控制之下的自然资源遭受损害时,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印第安部落基于公共信托理论有权以自然资源信托受托人的身份向造成损害的潜在责任人提起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基本标准经历了由普通法中的“就低规则”到以修复或替换受损的自然资源所需费用为最低标准的发展。目前,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基础性修复费用、补偿性修复费用以及合理的损害评估费用。其中,基础性修复费用是指修复或替换受损的自然资源以使其恢复至基线状态所需的费用;补偿性修复费用是指从自然资源受损到修复完成期间自然资源服务功能的损失。司法实践还进一步细化了可获得赔偿的自然资源服务功能损失,兼具使用性和非使用性价值损失。除第二章规定的普遍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外,在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中,还存在联邦排放许可和禁止双重赔偿规则等免除或限制赔偿责任的情形。第六章本着比较法研究的应有之义,在考察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制度的经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规制模式和具体规则。目前,总体而言,我国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已日臻成熟,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却处于立法缺失的尴尬境地,在责任构成、责任承担以及追责机制等方面存在一系列待完善之处。为解决目前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建设不足的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和二审稿在《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指引下进行了绿色化尝试,试图将生态环境损害纳人侵权责任体系,学界也提出了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侵权责任体系的构造路径,但均存在突破民法绿色化必要限度之嫌,难以实现其初衷。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与环境法的社会利益本位将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引向二元规制的模式。基于这一思路,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应当坚持侵害私益责任法的属性,在完善有关原因行为、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及数人侵权责任承担等规则之外,借鉴美国环境侵权的有益规则,适当扩大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并合理设定惩罚性损害赔偿。就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而言,目前最佳的立法模式是制定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于一体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法》。在未来立法中可以借鉴CERCLA有关规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具体规则。此外,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也是CERCLA为我们提供的另一有益经验。
杨万寿[9](2019)在《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社会主义是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中重要的社会主义思潮。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戴维·施韦卡特在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以及总结反思苏东社会主义实践失败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有三个主要特征,即生产性企业由其工人民主管理、日常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和新的投资由社会所调控。施韦卡特在探索研究资本主义替代方案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以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理论探索,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在研究相关理论着作的基础上,对戴维·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不仅剖析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合理性与非合理性,还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一章:绪论。这一部分不仅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还展开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综述。第二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内容包括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以及理论渊源。在论述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时可以看出,该理论受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及西方资源配置理论的影响。本章指出,施韦卡特在研究马克思的经典着作的基础上吸收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合理性内涵,即“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表现为对民主的批判”;“马克思批判的只是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第三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核心思想。内容包括“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以及“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第四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辨析。内容包括“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合理性表现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用车间民主代替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度;用投资的民主管理代替资本主义的资本市场。“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非合理性表现在:市场结构体系不完整;企业民主管理存在低效率;投资基金分配方式过于简单化;实现途径带有“乌托邦”色彩。第五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中国比较”。在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和区别,并且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虽然二者都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主张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联姻”、主张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但在制度环境、根本目标、理论实践等方面还存在区别。同时,本章还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包括:指导思想的超越、领导力量的超越、政府职能的超越。第六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他山之石”。本文在研究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其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具有理论方面和实践方面的借鉴价值。在理论方面的借鉴价值包括:非比较性研究方法的应用和替代制度理论的启迪。在实践方面的借鉴价值包括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开拓、资本主义非可持续性批判的理论省示、“经济民主”理论的民主意义。施韦卡特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在为其“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提供现实依据的同时也可以作为其理论解释的对象。结论对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总结。虽然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有不合理性与不足,但是其模式创造性地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为我们进一步丰富与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借鉴意义。在当前深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借鉴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合理性内涵,并将其合理性内涵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中,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理论。
葛婷婷[10](2019)在《“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文中指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在一起、怎样将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一直以来既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焦点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重大实践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所构建的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与市场经济的,十月革命胜利后,世界上出现了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苏俄,当马克思恩格斯描绘的社会主义蓝图由一种社会政治理想转变为苏俄的现实的社会政治制度后,当苏俄探索、实行的与传统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完全不同的制度形式与经济建设模式开始呈现在世人面前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运行的可行性问题也因此开始引起一些经济学家的关注与思考。于是,在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一场关于社会主义能否进行合理的经济核算、市场与社会主义的结合是否存在合理性与可能性的大论战。以米塞斯和哈耶克为代表的一方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不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合理的经济核算的,即使在理论上说得通,在实践中也不能具有可行性。波兰旅美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对上述观点进行了反驳,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是指由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理沙德·兰格(Oskar Ryszard Lange)创立的以“兰格模式”为核心,并对其不断进行丰富与发展的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该理论模式以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本前提,假设消费者和劳动者有自由选择权,并设立中央计划局模拟生产资料市场、统筹全国的经济运行与发展。理论模式保留了小私有制,含有真正的消费品和劳动服务的自由竞争市场与模拟出来的生产资料市场,共两套市场机制和由两个市场决定形成的双重价格体制,有中央、企业、个人三个决策主体。兰格首次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将市场机制从社会制度中抽离出来,将其单纯地视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冲破了传统上市场与社会主义相互排斥、无法共融的藩篱,提出了与当时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全然不同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模式——“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理论上论证了市场与社会主义、计划与市场可以兼容,证明了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奠定基础,并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与创新,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与改革都有理论启迪与实践借鉴作用,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市场能否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怎样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而这个问题始终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改革的一条主线与核心。纵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改革的探索历程,其实就是历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深化对商品经济、市场、市场与计划关系认识的过程。在一代又一代领导集体的接力棒式的薪火相传的积极、持续努力探索之下,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作用等方面的认知不断深化,终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出决定性作用的历史性论断,同时还要求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出了市场的活力。本文以“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为研究对象,以从中得出有益于现阶段我国经济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改革的启示与借鉴为目的,通过六个章节对“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论述与梳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文章的选题背景、意义和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现状、论文框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及不足进行论述。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第三章论述了“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等内容,第四章将“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五章对“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辩证客观地评价,第六章在上述几章的基础上,在比较的视野中得出“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有益于现阶段我国经济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改革的现实启示与借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发展史中的两颗璀璨明珠,“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二者在诸多方面存在着时代的关联性。对“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总结理论模式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不仅可以获得很多有益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内涵进一步丰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宝贵经验与启示,而且对“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对于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及正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当代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也有着“他山之石”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 1.4.1 创新点 |
| 1.4.2 不足 |
| 第2章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 2.1.1 高质量发展 |
| 2.1.2 产业结构调整 |
| 2.1.3 产业结构转型 |
| 2.1.4 产业结构升级 |
| 2.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涉及的主要内容 |
| 2.2.1 方向动力 |
| 2.2.2 政策导向 |
| 2.2.3 模式选择 |
| 2.2.4 可行路径 |
| 2.2.5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
| 2.3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应用 |
| 2.3.1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 2.3.2 资本有机构成学说 |
| 2.3.3 产业竞争原理 |
| 2.3.4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 2.3.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 |
| 2.3.6 高质量发展学说 |
| 第3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纵览 |
| 3.1 产业结构构成状况 |
| 3.1.1 产业部门分布 |
| 3.1.2 主导产业选择 |
| 3.1.3 规模水平测度 |
| 3.2 产业结构的演进历程 |
| 3.2.1 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初步工业化阶段(1952-1977) |
| 3.2.2 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纠偏阶段(1978-1991) |
| 3.2.3 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的深入改革阶段(1992-2008) |
| 3.2.4 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全面转型升级阶段(2009-至今) |
| 3.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的初步成效 |
| 3.3.1 三次产业比例关系有所改善 |
| 3.3.2 产业层次在缓慢提升 |
| 3.3.3 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所提高 |
| 3.3.4 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新格局正在形成 |
| 第4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 4.1 问题表现 |
| 4.1.1 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级不高 |
| 4.1.2 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 |
| 4.1.3 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 |
| 4.1.4 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 |
| 4.1.5 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 |
| 4.2 症因探析 |
| 4.2.1 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 |
| 4.2.2 国际市场需求萎缩 |
| 4.2.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欠佳 |
| 4.2.4 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 |
| 4.2.5 经济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
| 4.2.6 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 |
| 4.2.7 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
| 第5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国际经验借鉴 |
| 5.1 美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 5.1.1 制定、调整与完善产业政策 |
| 5.1.2 致力于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创新 |
| 5.1.3 积极推动产业国际转移 |
| 5.1.4 提出并实施“再工业化”战略 |
| 5.2 日本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 5.2.1 适时制定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战略 |
| 5.2.2 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 |
| 5.2.3 对外直接投资生产兼扩大内需 |
| 5.2.4 提升产业结构的信息化和服务化水平 |
| 5.3 德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 5.3.1 推行积极的产业政策 |
| 5.3.2 鼓励支持产业技术创新 |
| 5.3.3 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 |
| 5.3.4 稳步推进工业4.0 战略 |
| 5.4 国外经验对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启示 |
| 5.4.1 完善产业政策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
| 5.4.2 加快技术创新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动力 |
| 5.4.3 培养人才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
| 5.4.4 实施中国制造2025 战略,助力制造强国建设 |
| 第6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促进对策 |
| 6.1 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 |
| 6.1.1 建立健全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 |
| 6.1.2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 6.1.3 提升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
| 6.1.4 创新产业发展思路 |
| 6.2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
| 6.2.1 提升三次产业层级质量 |
| 6.2.2 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变 |
| 6.2.3 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 6.2.4 促进各产业间的融合发展 |
| 6.3 提升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能力 |
| 6.3.1 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
| 6.3.2 培育健康的创新环境 |
| 6.3.3 实现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有机结合 |
| 6.3.4 重视人才的战略作用 |
| 6.4 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
| 6.4.1 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
| 6.4.2 以内涵型扩大再生产为主要方式 |
| 6.4.3 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 |
| 6.4.4 改变经营发展理念 |
| 6.5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 6.5.1 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 |
| 6.5.2 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 |
| 6.5.3 完善要素市场配置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 1.4.1 研究重点 |
| 1.4.2 研究难点 |
| 1.4.3 创新之处 |
| 2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概念、问题背景与内容框架 |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 2.1.1 文化的概念 |
| 2.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 2.1.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
| 2.1.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 |
| 2.1.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 |
| 2.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问题背景 |
| 2.2.1 历史背景 |
| 2.2.2 经济社会背景 |
| 2.2.3 国际背景 |
| 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内容框架 |
| 2.3.1 文化源流论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理论的逻辑起点 |
| 2.3.2 意识形态主导论是文化强国建设的灵魂 |
| 2.3.3 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论展现了文化强国建设的丰富内涵 |
| 2.3.4 文化自信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的精神前提问题 |
| 2.3.5 文化建设论解决文化强国的实践途径问题 |
| 2.3.6 文化交往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中与其他民族文化共处共荣的问题 |
| 3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流论 |
| 3.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源 |
| 3.1.1 习近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的论述 |
| 3.1.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优势 |
| 3.1.3 中华传统文化的流变 |
| 3.1.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
| 3.2 革命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直接根脉 |
| 3.2.1 革命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
| 3.2.2 革命文化的创新内容 |
| 3.2.3 革命文化的主要特征 |
| 3.2.4 继承弘扬好革命文化 |
| 3.3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生成形态 |
| 3.3.1 先进文化的概念 |
| 3.3.2 先进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的关系 |
| 3.3.3 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 |
| 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意识形态主导论 |
| 4.1 文化的意识形态主导性 |
| 4.1.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范畴的演变 |
| 4.1.2 意识形态的一般功能 |
| 4.1.3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导性意识形态 |
| 4.1.4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主导性的论述 |
| 4.2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和践行理想信念 |
| 4.2.1 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 4.2.2 在学习与实践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理想信念 |
| 4.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4.3.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
| 4.3.2 习近平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 4.3.3 习近平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思想内容 |
| 4.4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 4.4.1 思想道德与新时代文化的关系 |
| 4.4.2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 |
| 4.4.3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性举措 |
| 4.5 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 |
| 4.5.1 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
| 4.5.2 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
| 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宗教、网络文化建设分论 |
| 5.1 文艺论 |
| 5.1.1 文艺的特性 |
| 5.1.2 习近平关于文艺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的论述 |
| 5.1.3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职能的论述 |
| 5.1.4 崇德尚艺,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
| 5.1.5 推动文艺繁荣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
| 5.2 宗教论 |
| 5.2.1 宗教与宗教文化 |
| 5.2.2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
| 5.2.3 社会主义中国的宗教政策 |
| 5.2.4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的重要论述 |
| 5.3 网络文化论 |
| 5.3.1 国际互联网、网络技术与网络空间 |
| 5.3.2 网络文化及其特征 |
| 5.3.3 习近平关于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 |
| 5.3.4 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
| 6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论 |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
| 6.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思想文化背景 |
| 6.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提出 |
| 6.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含义 |
| 6.1.4 习近平关于“四个自信”之间关系的论述 |
| 6.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必要性与根本依据 |
| 6.2.1 文化自信的必要性 |
| 6.2.2 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据 |
| 6.3 坚定中国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根本途径 |
| 6.3.1 从理论上坚定文化自信 |
| 6.3.2 从实践中坚定文化自信 |
| 7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 |
| 7.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 7.1.1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 |
| 7.1.2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 |
| 7.1.3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
| 7.2 改革文化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 7.2.1 深化文化机构体制改革 |
| 7.2.2 完善文化事业、产业管理体制机制 |
| 7.2.3 加快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 7.3 以重大举措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 7.3.1 加强思想理论工作实践举措 |
| 7.3.2 加强思想道德养成和精神文明实践 |
| 7.3.3 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传承弘扬和遗产保护工作 |
| 7.4 以有力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
| 7.4.1 以系统性举措繁荣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
| 7.4.2 多措并举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 |
| 7.5 坚守共同原则,创新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
| 7.5.1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
| 7.5.2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
| 7.5.3 坚持全民动员、走万众创新之路 |
| 7.5.4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
| 7.5.5 加强党管人才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根本原则 |
| 8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交往论 |
| 8.1 .文化交往及其逻辑前提 |
| 8.1.1 文化交往 |
| 8.1.2 文化交往的逻辑前提:各民族文化的独特性 |
| 8.2 尊重包容、交流互鉴是不同文化交往应秉持的基本态度 |
| 8.2.1 尊重、包容各民族文化自主、文化自由 |
| 8.2.2 各民族文化应该交流互鉴、相互学习 |
| 8.3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积极“吸收外来” |
| 8.3.1 “吸收外来”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原则 |
| 8.3.2 “走出去”以“吸收外来” |
| 8.3.3 “引进来”以“吸收外来” |
| 8.4 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争取话语权、提升软实力 |
| 8.4.1 话语权与话语权问题 |
| 8.4.2 提高中国文化的国际话语权的主要措施 |
| 8.4.3 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讲好中国故事 |
| 8.5 中国文化应该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 |
| 8.5.1 中国文化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的两类资源 |
| 8.5.2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动世界发展的中国方案 |
| 9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与价值 |
| 9.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 |
| 9.1.1 坚定坚持党的领导 |
| 9.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 9.1.3 强烈的问题意识 |
| 9.1.4 鲜明的实践指向 |
| 9.1.5 坚持以创新驱动和引领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 |
| 9.1.6 强调文化工作网上网下协同发力 |
| 9.1.7 坚持把人才保证放到重要地位 |
| 9.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 |
| 9.2.1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 |
| 9.2.2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 |
| 9.2.3 习近平创造性论述了四个自信之间的关系 |
| 9.2.4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
| 9.2.5 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的重大文化创新 |
| 9.2.6 一系列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 |
| 9.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意义 |
| 9.3.1 理论意义 |
| 9.3.2 实践价值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在校发表论文及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4 研究创新之处与难点 |
| 2 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理论解析 |
| 2.1 意识形态安全内涵和基本特征 |
| 2.2 意识形态安全的综合影响因素 |
| 2.3 意识形态安全的核心保障机制 |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变迁与意识形态安全演进 |
| 3.1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革故鼎新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确立 |
| 3.2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曲折发展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异化歧路 |
| 3.3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变革转型与意识形态安全的理性调适 |
| 3.4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守正创新与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推进 |
| 4 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价值确证、发展态势和风险剖析 |
| 4.1 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价值确证 |
| 4.2 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发展态势 |
| 4.3 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剖析 |
| 5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历程中的经验借鉴 |
| 5.1 中国古代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启示 |
| 5.2 苏联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崩塌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归因 |
| 5.3 西方国家推进意识形态安全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举措 |
| 6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优化: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路径 |
| 6.1 加强队伍建设,增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感召力 |
| 6.2 优化内容结构,把牢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权威性 |
| 6.3 依托媒体融合,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影响力 |
| 6.4 关照受众差异,加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针对性 |
| 7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 |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相关问题概述 |
| 2.1 青年公职人员道德的核心概念 |
| 2.1.1 公职人员 |
| 2.1.2 青年公职人员 |
| 2.1.3 青年公职人员道德 |
| 2.2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要素解析 |
| 2.2.1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
| 2.2.2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指导原则 |
| 2.2.3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
| 第3章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理论资源 |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 |
| 3.1.1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青年思想 |
| 3.1.2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仆思想 |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 |
| 3.2.1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青年相关论述 |
| 3.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干部道德建设相关论述 |
| 3.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 3.3.1 以“内修”和“仁政”为核心的儒家官德建设思想 |
| 3.3.2 以“大道”和“不争”为核心的道家官德建设思想 |
| 3.3.3 以“信义”和“法治”为核心的法家官德建设思想 |
| 3.4 国外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相关思想及做法借鉴 |
| 3.4.1 英国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相关思想及主要做法 |
| 3.4.2 美国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相关思想及主要做法 |
| 3.4.3 日本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相关思想及主要做法 |
| 3.4.4 韩国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相关思想及主要做法 |
| 第4章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问题及成因 |
| 4.1 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成绩 |
| 4.1.1 个人素养多维提升 |
| 4.1.2 道德认同显着强化 |
| 4.1.3 廉政建设卓有成效 |
| 4.1.4 道德模范层出不穷 |
| 4.2 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现存主要问题 |
| 4.2.1 理想信念面临挑战 |
| 4.2.2 教育培训效果欠佳 |
| 4.2.3 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
| 4.3 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4.3.1 思想观念原因 |
| 4.3.2 制度机制原因 |
| 4.3.3 社会环境原因 |
| 第5章 新时代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优化路径 |
| 5.1 以心修德:深化青年公职人员自身道德修养 |
| 5.1.1 提升道德认知,坚定道德信仰 |
| 5.1.2 培养道德情感,构建道德良心 |
| 5.1.3 磨砺道德意志,修炼道德品格 |
| 5.1.4 鼓励道德实践,争当道德模范 |
| 5.2 以教强德:强化青年公职人员道德教育培训 |
| 5.2.1 创新青年公职人员道德教育原则方法 |
| 5.2.2 丰富青年公职人员道德教育核心内容 |
| 5.2.3 整合青年公职人员道德教育各方资源 |
| 5.3 以制固德:完善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制度设计 |
| 5.3.1 加快青年公职人员道德法制建设 |
| 5.3.2 深化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培训机制 |
| 5.3.3 健全青年公职人员道德监管机制 |
| 5.3.4 强化青年公职人员道德考评机制 |
| 5.4 以境养德:优化青年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环境 |
| 5.4.1 培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
| 5.4.2 打造绿色健康经济新常态环境 |
| 5.4.3 培育积极向上的先进文化环境 |
| 5.4.4 营造文明和谐舒心的社会环境 |
| 5.4.5 构建清朗明净网络空间新秩序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相关问题概述 |
| 2.1 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概念 |
| 2.1.1 安全 |
| 2.1.2 国家安全 |
| 2.1.3 国家文化安全 |
| 2.2 国家文化安全的主要内容 |
| 2.2.1 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安全 |
| 2.2.2 民族文化与宗教文化安全 |
| 2.2.3 文化资源与文化市场安全 |
| 2.2.4 文化制度与公共文化安全 |
| 2.2.5 语言文字与风俗习惯安全 |
| 2.3 国家文化安全的特殊性质 |
| 2.3.1 比“硬性安全”更柔和的“软性安全” |
| 2.3.2 比“显性安全”更复杂的“隐性安全” |
| 2.3.3 比“短期安全”更持久的“长期安全” |
| 第3章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理论资源 |
| 3.1 理论之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文化安全观 |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文化安全观 |
| 3.1.2 列宁的国家文化安全观 |
| 3.2 创新之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国家文化安全思想 |
| 3.2.1 革命战争时期:产生国家文化安全思想的新萌芽 |
| 3.2.2 建设探索时期:扞卫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新胜利 |
| 3.2.3 改革开放时期:打开国家文化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
| 3.2.4 新时代时期:标示国家文化安全强盛的新方位 |
| 3.3 历史之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国家文化安全资源 |
| 3.3.1 “宗法礼乐”和“百家争鸣”的国家文化安全萌芽 |
| 3.3.2 “天下一统”和“多元融合”的国家文化安全理念 |
| 3.3.3 “海纳百川”和“继往开来”的国家文化安全政策 |
| 3.4 他山之石:西方文化学者的国家文化安全理论 |
| 3.4.1 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论 |
| 3.4.2 约瑟夫·奈的文化软实力论 |
| 3.4.3 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 |
| 第4章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价值功能 |
| 4.1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当代价值 |
| 4.1.1 国家维度:维系国家统一强盛与民族团结复兴 |
| 4.1.2 社会维度:保障社会稳定和谐与文化传承积淀 |
| 4.1.3 个人维度:聚焦个人全面发展与生活幸福美好 |
| 4.1.4 世界维度:致力世界和平繁荣与文明融合进步 |
| 4.2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重要功能 |
| 4.2.1 政治保障功能 |
| 4.2.2 经济促进功能 |
| 4.2.3 社会整合功能 |
| 4.2.4 外交导向功能 |
| 第5章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现实境遇 |
| 5.1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战略机遇 |
| 5.1.1 新时代文化安全的全新战略高度 |
| 5.1.2 划时代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速度 |
| 5.1.3 国内外理论实践的持续积累厚度 |
| 5.1.4 全球性文明对话的相互交流深度 |
| 5.2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全新挑战 |
| 5.2.1 意识形态受到多元社会思潮的干扰冲击 |
| 5.2.2 文化建设受到文化霸权主义的深度威胁 |
| 5.2.3 文化资源受到世界文化强国的激烈争夺 |
| 5.2.4 文化话语受到“西强中弱”的不利影响 |
| 5.3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深层制约 |
| 5.3.1 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有待提升 |
| 5.3.2 文化制度的改革进程有待加快 |
| 5.3.3 文化自信的深厚底蕴有待开发 |
| 5.3.4 文化权益的现实矛盾有待化解 |
| 5.3.5 文化开放的交流互鉴有待深化 |
| 第6章 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实践策略 |
| 6.1 铸牢思想体系保障全面深化文化凝聚力 |
| 6.1.1 坚决维护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 |
| 6.1.2 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引领作用 |
| 6.1.3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觉自信自强 |
| 6.2 健全制度体系保障全面提升文化防御力 |
| 6.2.1 牢牢掌握党对国家文化安全工作的领导权 |
| 6.2.2 科学构建国家文化安全综合决策管理系统 |
| 6.2.3 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 6.3 夯实物质体系保障全面促进文化生产力 |
| 6.3.1 促进国家文化产业的创新性生产 |
| 6.3.2 倡导国家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
| 6.3.3 推动国家文化市场的规范性转变 |
| 6.4 完善权益体系保障全面优化文化服务力 |
| 6.4.1 发展现代国民素质教育体系 |
| 6.4.2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 6.5 创新网络体系保障全面增强文化支撑力 |
| 6.5.1 加快构建融合式媒体传播体系 |
| 6.5.2 不断健全引导式舆情处理体系 |
| 6.5.3 大力创新综合式网络治理体系 |
| 6.6 加强对外体系保障全面扩大文化影响力 |
| 6.6.1 引进来:促进文化吸收搞好中国转化 |
| 6.6.2 走出去:扩大文化传播讲好中国故事 |
| 6.6.3 新秩序:重塑文化格局做好中国方案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0.1.1 研究背景 |
| 0.1.2 研究意义 |
| 0.2 相关核心概念界定 |
| 0.2.1 文化 |
| 0.2.2 文化产业 |
| 0.2.3 文化产业发展 |
| 0.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0.3.1 文化建设与意识形态安全研究 |
| 0.3.2 文化产业发展基础理论和发展历程研究 |
| 0.3.3 文化产业竞争融合发展研究 |
| 0.3.4 文化产业创新效率与政策规制研究 |
| 0.3.5 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
| 0.3.6 国内外研究状况总结 |
| 0.4 研究内容及框架 |
| 0.4.1 研究内容 |
| 0.4.2 研究框架 |
| 0.5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 0.5.1 研究方法 |
| 0.5.2 创新之处 |
| 第1章 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
| 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化观 |
| 1.1.1 马克思恩格斯文化观的立论之基:现实人的劳动实践 |
| 1.1.2 马克思恩格斯文化观的核心内容 |
| 1.2 列宁、斯大林的文化建设思想 |
| 1.2.1 列宁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思想 |
| 1.2.2 斯大林的文化建设思想 |
| 1.3 建国以来我国领导人关于文化发展的重要论述 |
| 1.3.1 毛泽东的文化建设观 |
| 1.3.2 邓小平的精神文明建设文化观 |
| 1.3.3 江泽民的先进文化建设观 |
| 1.3.4 胡锦涛的文化软实力文化观 |
| 1.3.5 习近平文化自信观 |
| 1.4 他山之石:西方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与经验 |
| 1.4.1 法兰克福学派文化产业批判理论 |
| 1.4.2 英国的文化学派理论 |
| 1.4.3 美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理论 |
| 第2章 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 |
| 2.1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文化建设期(1949~1977) |
| 2.1.1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的文化发展格局 |
| 2.1.2 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 |
| 2.1.3 从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到改革开放前 |
| 2.2 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萌芽准备期(1978~1991) |
| 2.2.1 1978 年改革开放至1983年:文化事业逐步恢复 |
| 2.2.2 1984 年至1991年:文化产业开放发展 |
| 2.3 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形成兴起期(1992~2005) |
| 2.3.1 1992 年至1999年:文化产业逐步形成 |
| 2.3.2 2000 年至2005年:文化产业繁荣兴起 |
| 2.4 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调整深化期(2006~2017) |
| 2.4.1 2006 年至2012年:调整管理体制,探索新兴文化 |
| 2.4.2 2013 年至2017年:文化产业的全面深化与创新改革 |
| 第3章 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
| 3.1 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特点 |
| 3.1.1 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与文化经济的增长 |
| 3.1.2 文化服务事业投入与文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
| 3.1.3 新形势、新业态下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
| 3.1.4 文化产业体制改革逐渐深化 |
| 3.1.5 主流意识形态面临文化认同危机 |
| 3.2 当前中国不同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比较分析 |
| 3.2.1 公益性文化事业财政投入 |
| 3.2.2 公益性文化事业基建投资 |
| 3.2.3 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设施 |
| 3.2.4 公益性文化事业队伍建设 |
| 3.2.5 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水平 |
| 3.3 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评价 |
| 3.3.1 评价模型及指标体系构建 |
| 3.3.2 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结果 |
| 3.3.3 省际文化产业竞争力比较 |
| 第4章 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 |
| 4.1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
| 4.1.1 文化性是中国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根本 |
| 4.1.2 经济性是中国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
| 4.1.3 意识形态性是中国文化产业稳定发展的保障 |
| 4.1.4 创新扩散性是中国文化产业高效、优质发展的抓手 |
| 4.2 以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为中心的文化产业发展 |
| 4.2.1 主流意识形态安全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辨证关系 |
| 4.2.2 主流意识形态与新闻出版业 |
| 4.2.3 主流意识形态与广播电视业 |
| 4.2.4 主流意识形态与网络传播业 |
| 4.3 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产业竞争力的辩证统一 |
| 4.3.1 数据来源及模型设定 |
| 4.3.2 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对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影响 |
| 4.3.3 文化产业集群创新竞争力与价值效益竞争力的辩证关系 |
| 4.4 文化产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
| 4.4.1 社会效益作为文化产业生产内容的核心价值 |
| 4.4.2 文化消费需求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
| 4.4.3 基于社会效益促进文化产品及服务的效率供给 |
| 第5章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未来展望 |
| 5.1 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合法性的顶层设计 |
| 5.1.1 塑造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先进意识形态文化 |
| 5.1.2 务实党内建设文化领导权的认同基础 |
| 5.1.3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载体作用 |
| 5.1.4 正确处理“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文化发展关系 |
| 5.2 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 |
| 5.2.1 健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建设法制 |
| 5.2.2 加快推进文化机构改革与文化治理职能转变 |
| 5.2.3 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行“分类指导” |
| 5.2.4 推动市场配置、政府扶持与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建设 |
| 5.3 增进文化产业发展竞争力与文化服务均等化 |
| 5.3.1 优化财政保障均衡制度 |
| 5.3.2 强化落后地区文化产业政策的扶持力度 |
| 5.3.3 健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投资竞争机制 |
| 5.3.4 完善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创新发展机制 |
| 5.4 构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机制 |
| 5.4.1 实行“产学研”一体化的高层次文化专门人才合作培养模式 |
| 5.4.2 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创新人才的职业生涯规划与保护激励机制 |
| 5.4.3 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法律规范与监管长效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博士阶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概述 |
| 一、共享单车的概念界定 |
| (一)共享单车的定义 |
| (二)共享单车的本质与特点 |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 (一)协同治理理论的内容 |
| (二)选择协同治理理论的必要性 |
| (三)协同治理实现的主要途径 |
| 第二章 南京市共享单车发展现状与目前治理情况 |
| 一、南京市共享单车发展现状 |
| (一)南京市共享单车发展的历史 |
| (二)南京市共享单车形成的规模 |
| (三)南京市共享单车发挥的作用 |
| 二、南京市共享单车目前治理的主要措施 |
| (一)政府层面采取的治理措施 |
| (二)企业层面采取的治理措施 |
| (三)社会公众层面采取的治理措施 |
| 第三章 南京市共享单车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 一、南京市共享单车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 (一)政府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 |
| (二)企业运营服务水平较低 |
| (三)公众不文明行为频出 |
| 二、南京市共享单车治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政府监管失灵 |
| (二)企业对自身缺乏监管 |
| (三)公众参与度低和自律意识薄弱 |
| (四)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
| 第四章 他山之石:国内外共享单车的治理经验 |
| 一、国外共享单车治理的经验 |
| (一)丹麦共享单车治理的措施与启示 |
| (二)荷兰共享单车治理的措施与启示 |
| 二、国内共享单车治理的经验 |
| (一)上海市共享单车治理的措施与启示 |
| (二)深圳市共享单车治理的措施与启示 |
| 第五章 南京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的思路与对策 |
| 一、政府完善监管机制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
| (一)明晰政府相关部门职责 |
| (二)完善政府监管机制 |
| (三)完善城市交通规划 |
| (四)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
| (五)加强与企业的协同配合 |
| 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和提升服务水平 |
| (一)加强和政府的合作 |
| (二)推动产品的优化和维护 |
| (三)引导公众规范用车 |
| 三、公众主动参与和提高自律意识 |
| (一)公众主动参与和反映诉求 |
| (二)提高公众素质和自律意识 |
|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车规范 |
| 四、运用大数据和构建协同治理沟通平台 |
| (一)完善协同机制,实现共享共治 |
| (二)打通沟通渠道,健全信息交互平台 |
| (三)结合区块链与大数据,提升协同治理效率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对象的选取 |
| 二、研究意义 |
| 三、国内研究现状 |
| 四、国外研究现状 |
| 五、研究方法 |
| 六、创新点和不足 |
| 第一章 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与法律规制的二元化 |
| 第一节 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 |
| 一、环境侵害及相关概念辨析 |
| 二、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 |
| 第二节 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 |
| 一、美国 |
| 二、欧盟及其成员国 |
| 三、国际条约 |
| 第二章 美国侵权法上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 |
| 第一节 美国环境侵权诉因理论 |
| 一、妨害 |
| 二、侵入 |
| 三、过失 |
| 四、异常危险活动严格责任 |
| 第二节 美国侵权法上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抗辩事由 |
| 一、被告的行为 |
| 二、原告的行为 |
| 三、介入原因与取代原因 |
| 四、衡平法上的抗辩 |
| 第三节 美国侵权法上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承担方式与责任范围 |
| 一、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
| 二、环境侵权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范围 |
| 三、环境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之适用 |
| 第三章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基本理论 |
| 第一节 CERCLA立法背景与适用范围 |
| 一、CERCLA立法背景 |
| 二、CERCLA适用范围 |
| 第二节 责任主体与归责原则 |
| 一、责任主体 |
| 二、归责原则 |
| 第三节 责任主体间的连带责任 |
| 一、连带责任标准的确立 |
| 二、责任可分性之争 |
| 第四节 责任的抗辩事由 |
| 一、不可抗力、战争行为和第三方责任 |
| 二、无辜土地所有者、预期的善意购买者和相邻土地所有者 |
| 三、微量的责任 |
| 第四章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反应行动与反应费用的承担 |
| 第一节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反应行动 |
| 一、反应行动分类 |
| 二、政府采取的反应行动 |
| 三、政府命令的反应行动 |
| 第二节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反应费用的承担 |
| 一、超级基金垫付机制 |
| 二、垫付的反应费用的收回 |
| 三、责任主体间反应费用的追偿 |
| 第五章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 |
| 第一节 自然资源损害责任的构成与赔偿权利人 |
| 一、自然资源损害责任的构成 |
| 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权利人及理论基础 |
| 第二节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基本标准与赔偿范围 |
|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基本标准 |
| 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范围 |
| 第三节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或限制 |
| 一、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 |
| 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 |
| 第六章 关于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的思考 |
| 第一节 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现状及不足 |
| 一、我国环境侵权责任立法的日臻成熟 |
|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立法的不足 |
| 三、民法绿色化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绿色化尝试 |
| 第二节 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责任构造之反思 |
| 一、环境要素资产化路径 |
| 二、生态环境法律主体说 |
| 三、环境权私法化路径 |
| 四、损害拟制说 |
| 第三节 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二元化之证成——基于民法与环境法本位的思考 |
| 一、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 |
| 二、环境法的社会利益本位 |
| 三、民法与环境法在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上的分工 |
| 第四节 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的完善——以美国为参考 |
| 一、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建议 |
|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立法的完善构想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 |
| 2.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
| 2.1.1 苏东社会主义遭受挫折 |
| 2.1.2 西方资本主义弊端显现 |
| 2.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理论渊源 |
| 2.2.1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
| 2.2.2 西方资源配置理论的影响 |
| 第3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核心思想 |
| 3.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 |
| 3.1.1 用车间民主取代资本主义中劳动工资制度 |
| 3.1.2 在本质上与资本主义一样的商品和服务市场 |
| 3.1.3 对投资进行民主管理 |
| 3.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 |
| 3.2.1 生产性企业由其工人民主管理 |
| 3.2.2 日常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 |
| 3.2.3 新的投资由社会所调控 |
| 3.3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 |
| 3.3.1 “经济民主”的扩展 |
| 3.3.2 资本主义向“经济民主”的转型过渡 |
| 3.3.3 资本主义和平过渡的条件 |
| 第4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辨析 |
| 4.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合理性 |
| 4.1.1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与社会主义相结合 |
| 4.1.2 用车间民主代替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度 |
| 4.1.3 用投资的民主管理代替资本主义的资本市场 |
| 4.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非合理性 |
| 4.2.1 市场结构体系不完整 |
| 4.2.2 企业民主管理存在低效率 |
| 4.2.3 投资基金分配方式过于简单化 |
| 4.2.4 实现途径带有“乌托邦”色彩 |
| 第5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中国比较” |
| 5.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 |
| 5.1.1 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 |
| 5.1.2 主张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联姻” |
| 5.1.3 主张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 |
| 5.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 |
| 5.2.1 制度环境的区别 |
| 5.2.2 根本目标的区别 |
| 5.2.3 理论实践的区别 |
| 5.3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 |
| 5.3.1 指导思想的超越 |
| 5.3.2 领导力量的超越 |
| 5.3.3 政府职能的超越 |
| 第6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他山之石” |
| 6.1 在理论方面的借鉴价值 |
| 6.1.1 非比较性研究方法的应用 |
| 6.1.2 替代制度理论的启迪 |
| 6.2 在实践方面的借鉴价值 |
| 6.2.1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开拓 |
| 6.2.2 资本主义非可持续性批判的理论省示 |
| 6.2.3 “经济民主”理论的民主意义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 |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 |
| 2.1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产生的现实背景 |
| 2.1.1 俄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
| 2.1.2 1929-1933 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发生 |
| 2.1.3 社会主义经济可行性大论战的爆发 |
| 2.1.4 兰格个人的成长经历 |
| 2.2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理论溯源 |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商品经济理论 |
| 2.2.2 瓦尔拉斯一般均衡论 |
| 2.2.3 帕累托最优理论 |
| 2.2.4 考茨基社会主义货币思想 |
| 2.2.5 巴罗内“试错法” |
| 第3章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概述 |
| 3.1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界定 |
| 3.1.1 “兰格模式”的内涵 |
| 3.1.2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 |
| 3.2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内容概观 |
| 3.2.1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前提 |
| 3.2.2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 |
| 3.2.3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完善与发展 |
| 3.3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特征 |
| 3.3.1 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的多元化所有制形式 |
| 3.3.2 用计划模拟市场 |
| 3.3.3 具有明显的竞争性 |
| 第4章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对比分析 |
| 4.1 “兰格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比较 |
| 4.1.1 产生背景与理论基础的比较 |
| 4.1.2 主要内容与形成过程的比较 |
| 4.1.3 基本特征的比较 |
| 4.2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时代关联 |
| 4.2.1 二者都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思想 |
| 4.2.2 二者都具有相同的社会主义理念 |
| 4.2.3 二者都肯定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的兼容性 |
| 4.2.4 二者都极具突破性与创新性 |
| 4.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 |
| 4.3.1 理论来源的超越 |
| 4.3.2 市场地位认知的超越 |
| 4.3.3 政府职能与作用定位的超越 |
| 4.3.4 科学性与实践性的超越 |
| 第5章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评析 |
| 5.1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论价值 |
| 5.1.1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
| 5.1.2 论证了市场与社会主义、计划与市场可以兼容 |
| 5.1.3 论证了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 |
| 5.1.4 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
| 5.2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意义 |
| 5.2.1 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与改革实践具有启迪意义 |
| 5.2.2 对后世学者的理论研究有借鉴与启发作用 |
| 5.2.3 为社会主义经济研究提供全新的方法与思路 |
| 5.3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局限性 |
| 5.3.1 理论模式本身存在缺陷 |
| 5.3.2 未能完全脱离计划经济总框架 |
| 5.3.3 现实可行性与实践性不强 |
| 第6章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对中国的现实启示 |
| 6.1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 6.1.1 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地位 |
| 6.1.2 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地位 |
| 6.1.3 在实践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 |
| 6.1.4 在创新与发展中推动马克思主义实现新的理论飞跃 |
| 6.2 培育和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 |
| 6.2.1 完善、发展和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 6.2.2 进一步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
| 6.2.3 完善市场竞争与价格决定机制 |
| 6.2.4 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
| 6.3 推动创新型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 |
| 6.3.1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
| 6.3.2 深化机构与行政体制改革 |
| 6.3.3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
| 6.3.4 增强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 |
| 6.4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 6.4.1 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 |
| 6.4.2 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
| 6.4.3 构建完备的人才培养管理体系 |
| 6.4.4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 6.5 深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
| 6.5.1 坚持共享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 |
| 6.5.2 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
| 6.5.3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 6.5.4 建立完备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