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1](2021)在《新时代背景下转供电环节价格管制研究》文中认为
苏峰[2](2018)在《北京市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的形成(1978-1988)》文中提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所有制结构经历了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改革开放前的二十余年,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受苏联模式影响以及长期被“左”的思想所禁锢,中共认为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排斥商品经济和市场规律;认为公有制结构越大越公越纯越好,致使新中国成立初期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格局,不断“过渡”和“升级”,最终成为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按劳分配也被异化为平均主义。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解放、经济发展,通过鼓励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调动多方积极性,多种经济成分经历了从默认、限制到引导、促进的过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外贸经济、集多种经济成分于一体的股份制经济,以及获得法定地位的私营经济,经过十多年的突破与发展,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经济格局。改革开放40年来,多种经济成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竞争环境、解决人民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促进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聚焦1978年至1988年多种经济成分的复苏和兴起,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背景下,对于总结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正反两方面经验,巩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理论、历史和现实意义。1978年至1988年,北京城乡多种经济形式的兴起和发展历程,表现出明显的特点。多种联产责任制和安置待业青年工作为集体经济的兴起、个体经济的复苏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动力;从实际出发、探索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京郊之路”和推动乡村工业化的乡镇企业,有力推动了京郊农村集体经济的崛起;引发全国关注的“牛奶难”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展现了国有经济的改革和探索;改革开放后十年间,商业流通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对个体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影响;第一家合资汽车企业和合资饭店,标志着外资经济在北京的起步;中关村一条街早期的三个争论和三次风波,特别是股份制改革尝试、政府作用对民营科技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正是这些经济形式的兴起和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开放的深入,有力促进了购销政策、物价政策、商业流通、财政管理、街道管理等一系列体制机制的改革,突破了原有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深刻改变了所有制经济结构,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总的来说,北京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呈现出国有和集体经济主体地位巩固、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特点,扭转了人们此前的思想观念,迎来了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从中可以得出几点启示:一是对中国国情的正确认识是制定所有制政策的根本依据;二是生产力标准是构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客观标准;三是解放思想是推动所有制理论创新、经济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四是政府推动是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形成的有力支撑;五是不同历史时期有其不同时代使命,不能站在今天苛责昨天。改革开放后这十多年北京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基本做到了适应当时社会的内在需求和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特色鲜明,成绩突出,为此后的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陆晓晓[3](2018)在《政府与市场关系视角下价格部门职能履行研究 ——以南通市物价局为例》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我们经历了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价格宏观调控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也经历了巨.大的变迁。建国前三十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价格部门通过计划价格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牢牢地控制在国家手里,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稳定,但也带来了经济发展不平衡、缺少生产积极性、人民生活水平低下等弊端。1978年,改革开放拉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此后,我们经历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大规模放开物价”、“市场形成价格”等一系列发展阶段,如今,“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与经济体制改革、价格体制改革相适应,我国政府价格部门也经历了复杂的机构变迁,主要职能由价格管制向价格调控监管转变。本文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政府规制理论、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理论为指导,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价格部门职能变迁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计划价格体制阶段(1949-1978年)、价格改革探索阶段(1978-1984年)、价格改革的展开与巩固阶段(1984-1991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阶段(1992-2000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阶段(2001年至今)。本文在详细阐述各阶段的管理特点、机构设置、法制建设变迁轨迹的基础上,以南通市物价局这一基层价格部门为例,剖析其职能履行的现状,从价格形成机制、价格调控机制、价格监管机制三个方面分别查找其面临的的现实困境并分析原因,从而给出进一步完善职能履行的建议,以更好地顺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方向。
李燕[4](2016)在《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现实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决策。2008年3月,在西藏拉萨等地先后发生了一些骚乱行为,西方媒体也急忙将焦点对准了拉萨和达赖集团,对中国妄加批评;与此同时,奥运火炬传递中受到国外“藏独”分子的破坏与阻挠。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让这个人们印象中神秘、圣洁、几乎与世隔绝的地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什么西方势力对西藏问题表示出如此大的兴趣?为什么藏独势力如此猖狂?如何看待新时期的西藏问题?这些不但引发了人们的深入思考,西藏的政治地位也日益突显。习近平指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西藏的和谐发展、社会稳定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如何统一认识,加快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增强其吸引力与感召力,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相比较其他民族地区,西藏地区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该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更值得关注和研究,论文从研究阐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涵作为出发点,梳理了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历史进程,划分了从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到2015年西藏第六次工作座谈会之前的四个阶段,通过此过程中我党关于西藏地区各项方针政策的践行情况,总结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程中取得的主要经验,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借鉴。为了充分了解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现状,论文主要采用了访谈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西藏群众、党员、大学生群体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认知度、社会现状的满意度、重大历史事件和政策的认知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的思想观念、宗教信仰状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总体上看,西藏地区群众、党员、大学生对当前社会状况比较满意,赞同党和国家在西藏的各项方针政策;对马克思主义有一定的认知但了解不深、不够全面;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多元化对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挑战日益突出,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分裂势力的影响也日益明显。另外伴随着西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也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文化基础,党中央对西藏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现代化的传播手段的搭建也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制约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经济文化水平的相对落后,社会转型期矛盾增多,以及落后风俗习惯和封建农奴思想残余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影响不容忽视。论文特别分析了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存在的特殊困难,有宗教因素的影响;国外“西化”、“分化”势力的干扰;达赖分裂势力的捣乱等,并以此为依据,深入探讨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策略。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建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长效机制,必须准确把握大众化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引导藏传佛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运用多种传播手段推进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李晓鸿[5](2015)在《隐性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隐性行政垄断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行政主体以不正当的经济援助、行政管制或其他行政手段优待、扶持或保护特定市场经营主体,阻碍、限制或扭曲市场竞争或存在阻碍、限制、扭曲市场竞争威胁,但法律、行政法规尚未禁止的行政行为。该行为在表现形式上不同于《反垄断法》等规制的行政垄断行为,具有隐蔽性特点。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权力不正当优待、扶持和保护特定市场经营主体,受优待、扶持或保护的市场经营主体因而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和市场竞争优势,从而改变竞争者的竞争条件;并使竞争者之间的竞争蜕变为一种不公平竞争;这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将使其他市场经营主体处于不利地位,并在市场竞争中落败而被迫退出市场竞争,而潜在竞争者也会因此放弃进入该市场领域的意愿,从而导致该领域的市场竞争减少,最终产生阻碍、限制竞争的后果。因而上述行为与《反垄断法》规制的行政垄断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隐性行政垄断有三种常见表现类型:第一种是行政主体对特定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不正当的经济援助行为。如无偿或低价向特定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土地、矿产、频谱、航线等稀缺资源,给予赠款等财政补贴(助)和减免税、低利率融资贷款、核销亏损等经济优惠政策。这类行为直接给予特定经营者经济利益从而使其增强市场竞争力或保持其市场竞争优势。第二种是行政主体对特定市场经营主体给予不正当的市场进入、产品(服务)价格或数量等方面的行政管制保护的行为。国家对自然垄断行业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等市场领域进行市场准入、价格或数量等方面的行政管制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随着时代变迁、体制变革及科技进步,国家在这些领域的行政管制有的已偏离原来的初衷和目的,沦为受管制企业谋取市场垄断地位和垄断利润的工具,因而其正当性逐渐丧失。第三种是行政主体对特定市场经营主体的不正当行政扶持行为,属于间接给予特定市场经营主体经济利益。常见表现形式有: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上给予特定市场经营主体特殊待遇或法外特权;行政权力直接参与市场经营,如盐业、烟草政企合一的专营专卖制度、行政主体经商办企业、行政主体与特定市场经营者合作或合资从事营利性活动;行政主体强制特定市场经营主体兼并重组;行政主体协调特定市场经营主体采取统一市场行动等。上述隐性行政垄断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危害性:(1)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妨碍市场自由竞争,使市场竞争机制难以有效运作,国企难以成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民营经济难以发展壮大,从而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2)使生产要素得不到有效使用,受隐性行政垄断扶助、保护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普遍低下,从而导致经济效率损失。(3)使受益企业忽视改革创新的重要性,从而失去改革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主动性,甚而阻碍改革创新。(4)引发权力寻租,而权力寻租导致社会资源浪费,社会总成本增加;受隐性行政垄断扶助和保护的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价高质次的产品和服务,不合理地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从而损害社会整体福利和消费者利益。(5)滋生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腐败和奢侈浪费,引发社会不公,损害政府形象。(6)行政主体对特定市场经营主体实施不正当补贴和优惠政策等扶助、保护行为,违反了wT0的非歧视、公平竞争等原则和反补贴等协定,引发国际贸易摩擦和经济制裁,影响中国在国际贸易上的市场经济地位。针对隐性行政垄断存在的上述危害性,本研究提出了多主体、多途径的综合法律规制思路,即建立起以反行政垄断执法为主,地方政府层级监督和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反行政垄断法律规制体系:(1)强化各级政府在规制隐性行政垄断方面的作用。由《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负有通过抽象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等制度对隐性行政垄断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层级监督的职责,从而强化各级政府在反隐性行政垄断方面的责任,防止地方政府在此方面无所作为。(2)强化人民法院在规制隐性行政垄断方面的作用。通过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和审查权限,尽量将隐性行政垄断纳入行政诉讼制度的监督范围,以便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规制隐性行政垄断的作用。(3)强化反行政垄断执法在规制隐性行政垄断方面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行政复议制度和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制度对隐性行政垄断行为的监督是被动的,且监督范围和方式均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规制隐性行政垄断应以反行政垄断执法为主,应通过对《反垄断法》修改和完善,构建起独立、权威、高效的反行政垄断执法机制,以适应反行政垄断执法工作的需要。一是在《反垄断法》中完善反行政垄断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即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公平、自由竞争秩序规定为反行政垄断的立法目的;并将市场经济内在的效率价值确定为反行政垄断立法的基本原则,从而为区分隐性行政垄断确立法定的评判准则和标准。二是通过对行政垄断进行法律定义,以“不正当性”代替“滥用行政权力”作为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或区分标准;扩大《反垄断法》规定的行政垄断范围,将隐性行政垄断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在列举式规定中设定兜底条款并授予反行政垄断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以便对复杂多样的行政权力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等其他间接排除、限制竞争行政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垄断进行区分、确认。三是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反行政垄断执法机制。即建议《反垄断法》规定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下设单独的反行政垄断执法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承担反行政垄断执法任务;并通过《反垄断法》授予该执法机构调查权、强制权、裁量权、撤销权、制裁权等强有力的执法权力,以提高反行政垄断执法的权威性;完善反行政垄断立案、调查、处理和执行程序,强化对行政垄断违法行为主体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以增强反行政垄断执法的有效性。四是建立由反行政垄断执法机构对国家行政管制等国家垄断法律制度的正当性进行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价的制度,从反行政垄断执法角度对不具有正当性的国家垄断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建立国家垄断的利害关系人对丧失正当性的国家垄断行为申请反行政垄断执法机构异议审查制度,为当事人对丧失正当性的国家垄断寻求法律救济提供正当有效的途径。(4)通过相关法律的配套完善和修改,使相关法律与《反垄断法》的精神保持一致,从而在规制行政垄断方面形成合力,并为反隐性行政垄断执法扫清障碍。一是完善宏观调控法、价格法、财税法等市场经济法。通过制定宏观调控法,为政府与市场划定界线,以减少行政主体对市场的不当干预,防止行政主体借宏观调控之名实施隐性行政垄断行为。完善价格法,增强价格管制行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防止利益集团利用价格管制谋取暴利和坑害消费者。修改相关财税法律制度,以解决当前不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财税体制引发的基层政府财政困难、事权和财权严重不匹配而促使行政主体滥施隐性行政垄断增加财政收入问题。二是完善和修改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应尽快出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的组织法和市、县、乡(镇)级政府的组织法及国务院各部门的组织法,将行政主体的职责权限尽量规定得具体明确,不留弹性地带。制定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主体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程序,保证利害关系人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程序中的正当权利。修改行政许可法,在有关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规定中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负面清单管理内容。通过上述法律规制措施,最终形成一个全覆盖、多层次、多途径和各执法主体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和紧密配合的规制隐性行政垄断的法律机制和体系,实现行政主体及行政官员在严格监督之下的“不敢”和完善法律制度下的“不能”,从而达到有效规制隐性行政垄断的目的。
崔鹏[6](2014)在《中俄制度创新的经济绩效比较研究》文中认为制度创新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有效率的制度可以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并最终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中国自1949年成立至今,对制度的探索与创新就从没有停止过,尤其是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里,中国通过在制度上的创新所取得的经济飞跃更是世界瞩目。对于中国在经济上取得的成就,诸多学者持有不同的看法,但毫无疑问的,体制改革中对于制度的不断创新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可是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正在逐年减缓,如何能突破经济发展瓶颈,并保持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成为了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而制度上的创新将成为突破这一瓶颈的重要动力。俄罗斯与中国既是相邻的大国,又几乎是在同一时期进行了由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中国的经济制度改革是“渐进式”的,而俄罗斯的经济制度改革是“激进式”的,虽然中俄两国的经济改革模式不尽相同,但最终的制度创新目标均是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过程中,两国均实现了适应本国国情的、具有本国特色的经济制度上的不断创新,使得中俄的经济制度转型与西方国家不尽相同,中俄两国之间也存在较多差异。许多经济评论者认为,中国的经济制度转型相较俄罗斯而言是成功的,因为这一过程使中国的经济飞速增长,但现在下结论还言之过早。俄罗斯在改革之初确实出现了经济倒退的经济现象,但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作法最终也使得俄罗斯的经济起死回生。俄罗斯在“激进式”的制度创新模式下,彻底的推翻了原有经济制度,重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经济制度,为俄罗斯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比俄罗斯在经济制度创新中与中国存在的差异,分析该差异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将成为中国下一步的经济制度创新的重要借鉴。本文运用动态定性和静态定量以及实证检验的分析方法,通过对中俄两国经济绩效的归纳总结和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了中俄两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经济制度创新历程、存在的共性和差异,为中国经济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参考。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阐述全文的写作背景及选题意义,梳理和总结国内外关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经济制度创新的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提出写作思路与框架,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进行比较研究的理论基础。该部分在准确界定制度创新的含义的基础上,主要概述了在创新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与经济增长理论中与制度创新研究相关的理论。这些理论对研究中俄经济制度创新是至关重要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对中国和俄罗斯的经济制度创新历程和内容及绩效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利用实证检验的方法对中俄的经济制度创新进行分析。第三章是对俄罗斯的经济制度创新历程进行了梳理,并将此历程分为了三个阶段去阐述。其中包括对前苏联时期、“休克疗法”时期、普京时期的经济制度创新的总结和分析。并通过对这一时期的经济绩效的系统分析和实证分析,对普京时期的经济制度创新给予了肯定的评价。第四章是对中国的经济制度创新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将中国的经济制度创新历程分为了两个阶段,即1949年-1979年的计划经济时期和1979年至今的市场经济时期。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制度创新进行了总体的归纳和总结并结合该时期的经济绩效对经济制度创新进行评价。对市场经济时期的分析是将该时期进行的不同领域的有代表性的创新经济制度进行分类归纳总结的,对这段时期中国的经济制度创新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运用实证检验的方式分析了中国经济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为中俄经济制度创新的比较研究提供了事实依据。第五章为全文的核心内容,是对中国和俄罗斯的经济制度创新的比较分析。该部分解析了中俄制度创新比较分析的价值,强调了对中俄两国进行经济制度创新比较的重要性。从多角度对中俄的经济制度创新进行比较研究,其中包括对中俄经济制度创新模式的比较、对中俄私有化制度创新和分税制创新的比较、对中俄在经济制度创新中取得的经济绩效的比较。第六章在可持续发展视域下对中俄经济制度创新存在的共性与差异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第七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和对未来的展望。
巴特尔[7](2014)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激活发展内生动力》文中研究指明经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着牵引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扎实推进经济领域重点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统筹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其他领域的改革,实现相互协调、互促共进。
朱厚玉[8](2013)在《我国环境税费的经济影响及改革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但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也不可避免地付出了过大的环境代价,经济长期快速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矛盾尖锐,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与环境现状之间差距较大,发达国家历经百年的环境问题以压缩型、复合型在我国凸显。面对严峻的环保形势和艰巨任务,迫切需要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宏观调控手段共同进行调节。经济手段是迄今为止国际上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环境税费做为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为国内外理论研究所寄予厚望,也为政府所高度重视。相比其他手段,税费手段的调节,市场主体反应更灵敏、涵盖面更广、公平性更强,其优越性显而易见。在新形势、新阶段,如何统筹兼顾,在考虑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和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适应中国国情、顺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环境税费政策,更好地发挥其作为经济杠杆的导向和调控作用,十分必要和紧迫。因此,研究环境税费对经济的影响以及环境税费改革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从我国目前的严峻环境形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大背景入手,引出了环境税费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思考。在全面分析与总结国内外环境税费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就环境、环境费、环境税、可持续发展等主要概念进行了讨论界定,从可持续发展理论、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税费优化理论、庇古税和科斯定理等方面阐述了国际上研究成熟的环境税费理论依据,认为我国也同样适用这些理论。基于上述理论,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区分环境税和环境费,逐项梳理了我国现行环境收费的种类、项目以及实施情况,全面归纳和评析了中国目前环境费、环境税作用机理和实际作用,深刻剖析了目前环境税、环境费设计及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就目前税费关系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我国环境税费呈现“费为主、税为辅”的状况,缺少独立的环境税这一最直接的税收调控手段,现有税制考虑环境因素也不够,税费关系不协调,尚未覆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调节范围较窄,调节力度偏小,政策落实不到位,难以形成合力,进而提出在中国实施环境税费一体化政策的必要性。论文结合“双重红利”理论,选取资源税、排污费为典型样本,以山东省为研究区域,使用山东省17市历年的财政经济以及环境面板数据,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分析环境税费对我国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产业结构优化效果等影响作用,并依据以上分析对环境税费与财政经济的协调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实证分析,论述他们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经过实证分析,认为环境税费从长远和总体来看利大于弊,对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影响不大,但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总结借鉴美国、日本、荷兰和其他OECD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环境税费设计状况和改革经验,以及江苏、山西等省完善税费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做法,认为我国完善环境税费制度,应当按照“清费立税”和“税为主、费为辅”的思路,坚持税费一体化设计。一方面,结合结构性减税清费政策,按照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逐步健全现有税收体系。在现有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中应进一步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就重点税种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同时,收费在我国现有体制和目前发展阶段,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当继续完善现有环境费政策体系,切实加强环境收费管理,并就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重要环境收费逐个研究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环境“费”改“税”,并循序渐进地扩大征税范围、提高税率,逐步构建以独立的环境税为核心、其他税费收手段相配合,富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税体系。依据中央环境税改革的最新政策动向,提出了构建我国的环境保护税制的整体框架,设计了包括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及税收优惠等在内的环境税具体方案,提出了实施环境税费改革的基本构想和操作步骤。论文认为,完善的环境税费制度要求高度的市场化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改革完善环境税费制度,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配套推进相关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继续完善环境公共财政体系,健全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环境金融服务等环境经济政策,强化产业政策引导作用,协同推进相关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步伐,与环境税费共同形成各种政策工具科学组合、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内在机制,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体制机制环境。
郝占业[9](2013)在《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文中研究表明物价波动不稳,甚至出现异常波动,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价波动的历史状况,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典型的实证分析,认为物价波动不稳的根源在于稳价基础不牢固,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调控政策前瞻性、预见性较差。主张立足长远规划,综合标本兼治。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旨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配套措施,建立稳定高效的生产、流通、管理机制,保持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实现促经济、保民生、稳大局之兴国大计。
陈世伟[10](2011)在《土地流转背景下的村社治理研究 ——基于浙江镇海乡村社区的实证考察》文中提出土地制度是农村基本的经济制度,也是农村社会组织与管理体制的基础。现存的农民与集体、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在相当程度上是基于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建立起来的。在历史上,每一次土地分配及产权归属的重大变化,最终都导致农村社会结构及组织管理制度的变化。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乡村社区为对象,考察土地流转与村社治理的关联,认为土地流转对农村社区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社会稳定等各方面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传统农村社会由相对单一、封闭走向多元、开放,村庄的地域边界、人口边界、经济边界、组织边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建立在土地集体产权和户籍身份基础上的村民自治运行环境逐步瓦解,居民对村委会等传统组织的认同感下降,关系纽带日益松弛,所有这些都对村社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推动村社治理从“村民自治”向“社区自治”转型。第一章对土地流转的政策和实践进行了概括和分析。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在不断扩大、强化和稳定农民的土地产权,土地政策主要围绕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允许土地流转展开。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以后,进一步强调保障并扩大土地流转,农地流转更加迅速和普遍。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土地流转的政策演变和实践历程,概括并评析几种土地流转的代表性模式,然后重点考察不同时期镇海的土地流转情况,最后对几个重点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第二章考察土地流转与社区经济结构变迁。重点考察土地流转对社区技术结构、就业结构、产业结构、分配结构的影响,认为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提升了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在这个过程中,集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第三章对土地流转与社区社会结构转型进行考察。土地流转和人员流动使传统相对封闭的城乡二元社会走向城乡一体化。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变化的推动下,农村社区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动,就业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等子结构都有了较大的改善。第四章对土地流转与社区组织体系进行分析。适应农村社区化管理改革的需要,镇海把构建具有农村社区化特色的组织网络作为重点和切入点,在传统的“三驾马车”之外建立了新兴的融合性社会组织。新兴组织的出现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主政给村社治理增添了新的变量,改变了社区的权力结构。第五章对土地流转与社区服务体系进行考察。镇海推行的农村社区化管理改革实践结果表明,在社区这个平台,国家公共服务与社区自服务、国家管理与农民自我管理实现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合理划定社区规模、搭建服务平台、建设社工队伍、构建服务机制,建立了政府公共服务、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自愿者服务、市场商业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实现了农村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在实践运作中,镇海创造性的形成了“81890”服务模式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社区运作、社会参与、需求导向的基层合作治理社会公共服务的新模式。第六章考察土地流转对社区社会稳定的影响。发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利益冲突加剧,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究其因,主要是因为土地规则是不确定的,或者说规则是被不断“选择性执行”的。因此,我们必须对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保持足够的警惕。第七章对土地流转与村社治理变迁的机制机理进行分析。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解释土地制度、产权流动与村治变迁的机制机理;二是认为土地流转和人口流动使村庄的地域边界、人口边界、产权边界、组织边界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边界开放与社会边界封闭存在冲突与共生的关系;三是从共产党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特别是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变化和调整来考察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揭示乡村土地政治的本质。最后是结论和展望,认为随着人地流动的加剧,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户籍身份基础上的村民自治无法满足居民的民主诉求和民生需要,为此,需要建构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村社治理模式。作为未来可能的新型乡村治理形式,农村社区“居民自治”是新时期村民自治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国家政权整合乡村社会的平台和载体。要推动村社治理从“村民自治”向“社区自治”顺利转型,就要在尊重居民自身需求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着力在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分离上下功夫。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 二、研究界定与研究现状 |
| 三、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 四、创新点与研究难点 |
| 第二章 城乡多种经济形式兴起的动力 |
| 一、多种联产责任制的联动效应 |
| (一)改革开放前夕的京郊农村 |
| (二)多种联产责任制调动多方积极性 |
| (三)多种联产责任制效应分析 |
| 二、城市待业青年问题推动多种经济形式兴起 |
| (一)北京就业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 |
| (二)各项改革开始突破现有政策 |
| (三)安置就业使多种经济形式迎来发展契机 |
| (四)北京产业结构的优化 |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的探索创新与所有制调整 |
| 一、京郊之路:集体经济的搞活放开与适度规模经营 |
| (一)窦店开展多种经营 |
| (二)四季青实行专业化生产和横向联合 |
| (三)适度规模经营的试点与波折 |
| 二、乡镇企业的转型与高速发展 |
| (一)社队企业实现历史转折 |
| (二)政社分开与高速发展 |
| (三)乡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分析 |
| (四)北京乡镇企业的主要特点 |
| 第四章 个体、私营经济的回归与发展 |
| 一、北京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轨迹分析 |
| 二、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推动国家、集体、个人“三足鼎立” |
| (一)“放开”“搞活”阶段 |
| (二)深入到体制改革阶段 |
| 三、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个体经济 |
| (一)向街道放权,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
| (二)部门利益博弈下的街道个体经济 |
| 四、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基本分析 |
| (一)城镇个体私营经济基本情况 |
| (二)个体工商户收入基本情况与来源分析 |
| (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简析 |
| 第五章 农村国有经济的所有制结构调整 |
| 一、京郊国营农场发展概述 |
| 二、所有制结构改革促使“喝奶难”问题根本解决 |
| (一)问题形成的历史背景 |
| (二)引发全国关注与基本解决 |
| (三)所有制结构改革促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
| 三、农场系统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的初步形成 |
| (一)农场系统乡镇企业的兴起 |
| (二)京郊农垦系统三资企业的起步 |
| (三)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畜牧业结构 |
| 第六章 外资经济在北京城乡的起步 |
| 一、外贸体制开始实行承包制改革 |
| 二、三资经济的兴起 |
| (一)中国第一家汽车合资企业的艰难起步 |
| (二)第一家中外合资饭店北京建国饭店的兴建 |
| 三、北京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 |
| 四、外资经济对北京经济结构的影响 |
| 第七章 民营科技经济的迅速崛起 |
| 一、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形成 |
| 二、早期的三个争论与三次风波 |
| (一)三个争论与股份改制尝试 |
| (二)三次风波 |
| 三、民营科技经济初步形成中的政府作用分析 |
| (一)优化高新技术发展环境 |
| (二)新技术产业试验区的酝酿与初创 |
| (三)试验区初创时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探索 |
| 第八章 结语 |
| 一、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形成的理论根源、历史逻辑和现实意义 |
| 二、北京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的主要特点 |
| 三、几点启示 |
| 主要参考文献 |
| 一、经典着作及文献资料 |
| 二、着作 |
| 三、论文 |
| 四、报刊及档案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 (一) 研究背景 |
| (二) 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框架和方法 |
| (一) 研究框架 |
| (二) 研究方法 |
| 四、研究创新和不足 |
| (一) 研究的创新点 |
| (二) 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 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理论 |
| 二、政府规制理论 |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价格部门职能变迁的几个阶段 |
| 一、计划价格体制阶段(1949-1978年) |
| (一) 管理特点 |
| (二) 机构设置 |
| (三) 法治建设 |
| 二、价格改革探索阶段(1978-1984年) |
| (一) 管理特点 |
| (二) 机构设置 |
| (三) 法治建设 |
| 三、价格改革的展开与巩固阶段(1984-1991年) |
| (一) 管理特点 |
| (二) 机构设置 |
| (三) 法治建设 |
| 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阶段(1992-2000年) |
| (一) 管理特点 |
| (二) 机构设置 |
| (三) 法治建设 |
| 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阶段(2001年至今) |
| (一) 管理特点 |
| (二) 机构设置 |
| (三) 法治建设 |
| 第四章 南通市物价局职能履行现状分析 |
| 一、背景介绍 |
| (一) 南通市物价局机构职能改革的背景 |
| (二) 南通市物价局价格机制改革的背景 |
| 二、南通市物价局职能履行的现状 |
| (一) 实施资源产品价格改革 |
| (二) 服务民生基本需求 |
| (三)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
| (四)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
| (五)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 第五章 南通市物价局职能履行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 |
| 一、南通市物价局职能履行的现实困境 |
| (一) 价格形成机制存在漏洞 |
| (二) 价格调控工作存在缺陷 |
| (三) 价格监管措施有限 |
| 二、引起价格工作现实困境的原因分析 |
| (一) 价格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存在缺失 |
| (二) 各方面的利益和矛盾难以协调 |
| (三) 价格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职权交叉 |
| 第六章 南通市物价局进一步完善职能的建议 |
| 一、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
| (一) 完善资源产品价格改革 |
| (二) 加强供水供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管理 |
| (三) 慎重运用价格备案 |
| 二、完善价格调控机制 |
| (一) 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
| (二) 推进企业环境价格政策执行 |
| (三) 充分体现价格听证会的作用 |
| 三、完善价格监管机制 |
| (一) 积极应对社会舆论热点 |
| (二)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
| (三) 加强药品价格监管 |
| 第七章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 (一)选题缘由 |
| (二)研究价值 |
|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现状 |
| (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综述 |
| (二)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综述 |
| (三)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现状 |
| 三、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 (一)基本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四、内容结构与研究突破 |
| (一)内容结构 |
| (二)研究突破 |
| (三)研究局限 |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理论问题 |
| 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时代背景 |
| (一)经济全球化趋势对我党的理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
| (二)思想文化多元化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新挑战 |
| (三)信息网络化发展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带来了冲击 |
| 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科学内涵 |
| (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含义 |
| (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特征 |
| (三)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中国化、时代化 |
| 三、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原则 |
| (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原则 |
| (二)必须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 |
| (三)必须坚持宣传中的开放性与应时性相结合原则 |
| (四)必须坚持突出“四个认同”教育和践行的原则 |
| 第二章 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历程与经验 |
| 一、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历程 |
| (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早期认识阶段(1951 年—1966 年) |
| (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曲折发展时期(1966 年—1978 年) |
| (三)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开拓创新时期(1978 年—2012 年) |
| (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深入推进阶段(2012 年—至今) |
| 二、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发展保障 |
| (一)党的治藏方略日臻成熟,提供了明确的思想基础 |
| (二)优惠政策加快西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
| (三)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创造了可靠的政治保障 |
| (四)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
| (五)教育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形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 |
| 三、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经验 |
| (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心全意为西藏人民谋利益 |
| (二)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民族文化、民族宗教的关系 |
| (三)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和开展反分裂斗争 |
| (四)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中不断探索和创新途径 |
| (五)党的各级组织在推进大众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 第三章 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意义 |
| 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理论武器 |
| 二、维护西藏地区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
| (一)意识形态与主流意识形态 |
| (二)西藏地区特殊性增加巩固主流意识形态难度 |
| 三、有利于维护西藏地区和谐与稳定 |
| (一)达赖集团是影响西藏稳定的主要外部因素 |
| (二)西藏地区社会治安出现新的趋势 |
| (三)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问题上还有较大差距 |
| (四)思想阵线工作上的一些偏差影响西藏稳定 |
| 四、有利于促进西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
| 第四章 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现状分析--以那曲为例 |
| 一、那曲地区群众思想情况 |
| (一)调查工作基本情况 |
| (二)调查内容及调查结果分析 |
| 二、那曲地区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 |
| (一)那曲党员基本情况 |
| (二)党员信仰宗教问题 |
| (三)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三、西藏大学生思想状况 |
| (一)大学生调查基本情况 |
| (二)主要调查内容 |
| (三)西藏大学生总体思想状况 |
| (四)影响西藏大学生思想状况的原因分析 |
| 第五章 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现实境遇 |
| 一、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现实基础 |
| (一)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各地的大力支持创造了现实基础 |
| (二)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
| (三)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创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
| (四)多维立体传播平台为大众化创造了条件 |
| 二、西藏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面临的困境 |
| (一)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
| (二)总体教育水平相对落后 |
| (三)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纠纷增多 |
| (四)落后风俗习惯和封建农奴制思想残余的干扰 |
| 第六章 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特殊困难 |
| 一、文化多元化发展导致的冲击 |
| (一)文化的多元性对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形成了挑战 |
| (二)网络文化对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挑战 |
| 二、宗教信仰的普遍性与复杂性 |
| (一)西藏宗教概述 |
| (二)西藏宗教的主要特点 |
| 三、地缘政治因素影响日益明显 |
| (一)地缘政治概述 |
| (二)国际反华势力的干扰 |
| 四、达赖集团分裂势力仍是西藏社会稳定的主要威胁 |
| (一)达赖问题的由来 |
| (二)达赖集团分裂活动的主要方式 |
|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达赖集团策划发生的几起骚乱 |
| 第七章 西藏地区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对策建议 |
| 一、建立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长效机制 |
| (一)打造专业化队伍,为西藏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组织保证 |
| (二)构建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长效动力机制 |
| 二、必须准确把握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容和形式 |
| (一)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内容 |
| (二)结合民族特点采取大众能接受的方式 |
| 三、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要充分发挥好不同主体的作用 |
| (一)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大众”的作用 |
| (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
| (三)积极发挥西藏高校的主平台作用 |
| (四)高度重视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 |
| 四、引导藏传佛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 (一)藏传佛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可能性 |
| (二)引导藏传佛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 五、运用多种传播手段推进西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
| (一)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等传统传播媒介的作用 |
|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的作用 |
| (三)要充分重视手机等移动媒介的作用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3 研究对象和路径 |
| 1.3.1 研究对象 |
| 1.3.2 篇章安排及研究路径 |
| 1.4 研究方法和数据结构 |
| 1.4.1 研究方法 |
| 1.4.2 数据结构来源 |
| 2 隐性行政垄断的一般性界定与分析 |
| 2.1 传统行政垄断理论与立法实践的局限性 |
| 2.1.1 传统行政垄断理论和立法实践概述 |
| 2.1.2 现行《反垄断法》界定行政垄断的局限性 |
| 2.2 隐性行政垄断概念的提出 |
| 2.2.1 隐性行政垄断的由来 |
| 2.2.2 隐性行政垄断的概念 |
| 2.2.3 隐性行政垄断的特质 |
| 2.2.4 隐性行政垄断的区分标准:不正当性 |
| 2.2.5 隐性行政垄断的构成 |
| 2.3 隐性行政垄断分类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
| 2.3.1 隐性行政垄断分类 |
| 2.3.2 隐性行政垄断与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
| 3 当前隐性行政垄断的常见表现 |
| 3.1 不正当的经济援助行为 |
| 3.1.1 不正当资金补贴(助)等直接经济援助 |
| 3.1.2 不合理的优惠经济政策 |
| 3.2 不正当的行政管制保护行为 |
| 3.2.1 市场准入的隐性行政壁垒:不正当的特许经营 |
| 3.2.2 不合理的数量管制 |
| 3.2.3 不合理的价格管制 |
| 3.3 不正当的行政扶持行为 |
| 3.3.1 歧视性的行政优待行为 |
| 3.3.2 行政权力直接从事市场经营 |
| 3.3.3 强制特定市场经营主体兼并重组 |
| 3.3.4 协调特定市场经营主体采取统一市场行动 |
| 4 隐性行政垄断的危害 |
| 4.1 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 4.1.1 阻碍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运作 |
| 4.1.2 阻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 |
| 4.1.3 阻碍市场主体的生成和发育 |
| 4.2 导致经济效率损失 |
| 4.2.1 受益国企经营效益普遍低下 |
| 4.2.2 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 |
| 4.3 阻碍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 |
| 4.3.1 受益企业忽视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
| 4.3.2 受益企业失去改革创新的动力 |
| 4.4 损害社会整体福利和消费者利益 |
| 4.4.1 社会整体福利损失 |
| 4.4.2 消费者利益损失 |
| 4.5 滋生腐败 |
| 4.5.1 权力寻租下的行政官员腐败 |
| 4.5.2 特定国企高管的奢侈腐化 |
| 4.6 损害社会公平和政府形象 |
| 4.6.1 损害社会公平 |
| 4.6.2 损害政府公信力 |
| 4.7 违反WTO规则,引发国际贸易摩擦和制裁 |
| 4.7.1 违反WTO基本原则 |
| 4.7.2 引发国际贸易摩擦和经济制裁 |
| 4.7.3 影响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市场经济地位 |
| 5 隐性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国际考察 |
| 5.1 域外类似隐性行政垄断现象考订 |
| 5.1.1 域外隐性行政垄断术语 |
| 5.1.2 西方发达国家类似隐性行政垄断现象 |
| 5.2 域外对类似隐性行政垄断的规制模式 |
| 5.2.1 WTO对补贴行为的规制模式 |
| 5.2.2 欧盟对国家援助的规制模式 |
| 5.2.3 美国隐性商业条款规制模式和管制改革 |
| 5.2.4 俄罗斯、东欧转型国家规制模式 |
| 5.3 域外反隐性行政垄断法律制度的比较 |
| 5.3.1 立法体制 |
| 5.3.2 执法体制 |
| 5.3.3 法律责任体制 |
| 5.4 域外隐性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 5.4.1 完善反行政垄断法律体系是规制隐性行政垄断的前提 |
| 5.4.2 建立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制是规制隐性行政垄断的基础 |
| 5.4.3 强化司法监督是规制隐性行政垄断的保证 |
| 6 隐性行政垄断法律规制体系的构建 |
| 6.1 构建隐性行政垄断法律规制体系的总体设想 |
| 6.1.1 当前规制隐性行政垄断面临的法律机制障碍 |
| 6.1.2 构建隐性行政垄断法律规制体系的思路及路径 |
| 6.2 隐性行政垄断不正当性评判机制的建立 |
| 6.2.1 建立隐性行政垄断不正当性评判机制的必要性和设想 |
| 6.2.2 隐性行政垄断不正当性的区分准则 |
| 6.2.3 隐性行政垄断不正当性的评判标准 |
| 6.2.4 隐性行政垄断不正当性的评判方法 |
| 6.3 隐性行政垄断法律规制体系的构建 |
| 6.3.1 行政程序规制: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制度 |
| 6.3.2 司法程序规制: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制度 |
| 6.3.3 《反垄断法》规制:反行政垄断执法 |
| 6.3.4 隐性行政垄断各法律规制主体的职责分工 |
| 7 《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 7.1 完善《反垄断法》的思路 |
| 7.1.1 反隐性行政垄断立法模式的选择 |
| 7.1.2 《反垄断法》规制隐性行政垄断的立法缺陷及完善思路 |
| 7.2 《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原则的完善 |
| 7.2.1 反行政垄断立法目的的确立 |
| 7.2.2 反行政垄断立法原则的确立 |
| 7.3 《反垄断法》有关行政垄断范围的重新确定 |
| 7.3.1 《反垄断法》有关行政垄断区分标准和范围的重新确定 |
| 7.3.2 《反垄断法》有关反行政垄断的适用例外 |
| 7.4 国家垄断评价、异议审查制度的构建 |
| 7.4.1 建立国家垄断评价、异议审查制度的意义 |
| 7.4.2 国家垄断评价、异议审查的方法和程序 |
| 7.5 反行政垄断执法机制的完善 |
| 7.5.1 设置独立、统一的反行政垄断执法机构 |
| 7.5.2 强化反行政垄断执法权威 |
| 7.5.3 完善反行政垄断执法程序 |
| 7.5.4 完善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
| 7.6 相关法律制度的配套完善 |
| 7.6.1 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配套完善 |
| 7.6.2 相关行政法律制度的配套完善 |
| 8 结论与展望 |
| 8.1 研究结论 |
| 8.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一、中文文献 |
| 二、英文文献 |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目的 |
| 1.1.3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 1.2.1 对经济制度变迁模式的研究 |
| 1.2.2 对具体的经济制度创新的研究 |
| 1.2.3 对从经济绩效角度对制度创新的研究 |
| 1.2.4 对中俄两国的制度创新的比较研究 |
| 1.3 研究内容、框架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框架 |
| 1.3.3 研究方法 |
| 1.4 论文主要创新 |
| 第2章 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 |
| 2.1 制度创新的定义 |
| 2.1.1 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界定 |
| 2.1.2 影响制度创新的因素 |
| 2.1.3 制度创新过程 |
| 2.1.4 三级制度创新的比较 |
| 2.1.5 制度创新的趋势 |
| 2.2 创新经济学相关理论 |
| 2.2.1 经济学理论与统计学理论 |
| 2.2.2 技术创新在部门间的模仿与推广 |
| 2.2.3 对影响技术创新的市场因素的研究 |
| 2.2.4 强调了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
| 2.2.5 组织制度创新 |
| 2.2.6 制度创新 |
| 2.3 新制度经济学派理论 |
| 2.3.1 产权理论 |
| 2.3.2 制度变迁理论 |
| 2.3.3 交易费用理论 |
| 2.3.4 企业理论 |
| 2.4 制度与经济增长的理论 |
| 2.4.1 马克思理论中关于制度与经济增长的论述 |
| 2.4.2 关于制度与经济增长的经典模型 |
| 2.4.3 新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 |
| 2.4.4 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其他理论 |
| 2.5 国内关于制度创新理论的研究 |
| 2.6 小结 |
| 第3章 俄罗斯经济制度创新历程 |
| 3.1 苏联时期的经济制度创新历程 |
| 3.1.1 1922 年-1952 年:计划经济制度下社会主义国家的崛起 |
| 3.1.2 1953 年-1964 年:赫鲁晓夫的经济制度改革 |
| 3.1.3 1965 年-1982 年:勃列日涅夫的经济制度改革 |
| 3.1.4 1982 年-1984 年:安德罗波夫的经济制度改革 |
| 3.1.5 1985 年-1991 年:戈尔巴乔夫的经济制度改革 |
| 3.2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期——俄罗斯的“休克疗法” |
| 3.2.1 俄罗斯对于“休克疗法”的选择 |
| 3.2.2 俄罗斯“休克疗法”的具体改革措施 |
| 3.2.3 俄罗斯“休克疗法”的经济绩效述评 |
| 3.3 普京时代的经济制度创新——“第三条道路” |
| 3.3.1 普京提出了“强国富民”的复兴口号 |
| 3.3.2 普京的“法律专政” |
| 3.3.3 普京选择的“第三条道路” |
| 3.3.4 普京时期的俄罗斯经济绩效概况 |
| 3.4 俄罗斯经济制度创新的实证检验 |
| 3.4.1 俄罗斯农业和对外开放制度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实证检验 |
| 3.4.2 俄罗斯金融领域制度创新及腐败与经济增长的实证检验 |
| 3.5 小结 |
| 第4章 中国经济制度创新历程 |
| 4.1 1949 年-1979 年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 |
| 4.2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制度创新历程 |
| 4.2.1 邓小平经济改革的制度创新理论——共同富裕 |
| 4.2.2 中国在农业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制度创新 |
| 4.2.3 中国所有制改革进程中的制度创新 |
| 4.2.4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制度创新 |
| 4.2.5 中国对外贸易进程中的制度创新 |
| 4.2.6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制度创新 |
| 4.3 中国经济制度创新的实证检验 |
| 4.3.1 中国农业和对外开放制度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实证检验 |
| 4.3.2 中国金融领域制度创新及腐败与经济增长的实证检验 |
| 4.4 小结 |
| 第5章 中俄制度创新综合比较 |
| 5.1 解析中俄制度创新比较分析的价值 |
| 5.1.1 俄罗斯曾经也是社会主义国家 |
| 5.1.2 中俄两国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
| 5.1.3 中俄两国经济制度改革的动因和目标基本一致 |
| 5.2 中俄经济制度创新模式的比较 |
| 5.2.1 中国的渐进式经济制度创新模式的形成 |
| 5.2.2 俄罗斯的激进式经济制度创新模式的形成 |
| 5.2.3 中俄经济制度创新模式孰优孰劣 |
| 5.3 中俄产权制度创新比较 |
| 5.3.1 俄罗斯的产权制度创新 |
| 5.3.2 中国的产权制度创新 |
| 5.3.3 中俄产权制度创新比较 |
| 5.4 中俄分税制创新比较 |
| 5.4.1 中国的分税制改革进程概述 |
| 5.4.2 俄罗斯的分税制改革进程概述 |
| 5.4.3 中俄分税制改革模式存在共性 |
| 5.4.4 中俄现行分税制度存在的差异 |
| 5.5 中俄经济制度创新综合绩效比较 |
| 5.5.1 国内经济发展总指标比较 |
| 5.5.2 农业经济指标比较 |
| 5.5.3 工业生产指标比较 |
| 5.5.4 对外贸易指标比较 |
| 5.5.5 金融方面经济指标比较 |
| 5.5.6 税收指标比较 |
| 5.5.7 其他经济指标比较 |
| 5.6 小结 |
| 第6章 可持续发展视域下中俄经济制度创新比较 |
| 6.1 俄罗斯在经济制度创新过程中支撑经济增长的因素 |
| 6.1.1 普京时代——稳定的政局与经济发展政策 |
| 6.1.2 俄罗斯自然资源丰富 |
| 6.1.3 俄罗斯科技潜力雄厚 |
| 6.1.4 俄罗斯基础设施比较完备 |
| 6.1.5 加入世贸将促进俄罗斯经济体制的完善 |
| 6.2 俄罗斯经济制度创新过程中阻碍经济长期增长的因素 |
| 6.2.1 俄罗斯经济增长过分依赖自然资源出口 |
| 6.2.2 俄罗斯存在较长期进出口逆差 |
| 6.2.3 俄罗斯投资环境较差 |
| 6.3 中国经济制度创新存在的问题 |
| 6.3.1 资源与环境问题 |
| 6.3.2 加大与各国经济合作,建立良好的贸易伙伴关系 |
| 6.3.3 中国缺乏国际核心竞争力 |
| 6.4 中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绩效比较 |
| 6.5 小结 |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 7.1 中俄经济制度创新过程中存在共性 |
| 7.2 中俄经济制度创新过程中存在差异 |
| 7.3 论文的创新内容 |
| 7.4 中俄经济制度创新的展望 |
| 7.4.1 俄罗斯具有一定的经济制度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 |
| 7.4.2 中国具有良好的经济制度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 |
| 参考文献 |
| A.图书类 |
| B.博士论文 |
| C.报纸 |
| D.期刊类 |
| E.论文集、会议录 |
| F.电子文献 |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主持并参与的课题 |
| 致谢 |
| 一、经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着牵引作用 |
|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 ( 一) 为什么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作用 |
| ( 二) 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
| ( 三)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发挥好市场和政府 的作用 |
| 三、扎实推进经济领域重点改革 |
| ( 一) 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
| ( 二) 扎实推进资源领域市场化改革 |
| ( 三) 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
| ( 四) 扎实推进农村牧区改革 |
| ( 五) 扎实推进向北开放 |
| 四、经济体制改革要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 态领域改革互促共进 |
| ( 一) 经济体制改革要与政治领域改革相协调 |
| ( 二) 经济体制改革要与文化领域改革相协调 |
| ( 三) 经济体制改革要与社会领域改革相协调 |
| ( 四) 经济体制改革要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相 协调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目的 |
| 1.1.3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关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 |
| 1.2.2 关于环境税费理论的研究 |
| 1.2.3 关于环境税费对经济影响的研究 |
| 1.2.4 关于我国环境税费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研究 |
| 1.2.5 关于完善我国环境税费制度的对策研究 |
| 1.2.6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 |
| 1.3 内容结构、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 1.3.1 内容结构 |
| 1.3.2 研究方法 |
| 1.3.3 技术路线 |
| 1.4 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创新点 |
| 1.4.1 解决的主要问题 |
| 1.4.2 创新点 |
| 第2章 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 |
| 2.1 基本概念 |
| 2.1.1 可持续发展 |
| 2.1.2 环境 |
| 2.1.3 环境税 |
| 2.1.4 环境费 |
| 2.2 基础理论 |
| 2.2.1 外部性理论 |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 2.2.3 庇古税和科斯定理 |
| 2.2.4 双重红利理论 |
| 第3章 我国的环境税费现状与存在问题 |
| 3.1 环境费与存在问题 |
| 3.1.1 我国的环境费 |
| 3.1.2 目前存在问题 |
| 3.2 环境税与存在问题 |
| 3.2.1 我国的环境税 |
| 3.2.2 目前存在问题 |
| 3.3 环境税费关系与存在问题 |
| 3.4 环境税费问题的产生原因 |
| 第4章 征收环境税费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实证分析 |
| 4.1 征收环境税费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定性分析 |
| 4.1.1 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 4.1.2 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 4.1.3 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
| 4.1.4 对物价的影响 |
| 4.1.5 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 4.2 征收环境税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定量分析---以资源税为样本 |
| 4.2.1 征收资源税对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影响的定量分析 |
| 4.2.2 征收资源税对产业结构优化效果的定量分析 |
| 4.2.3 征收资源税对资源利用效率影响的定量分析 |
| 4.3 征收环境费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定量分析---以排污费为样本 |
| 4.3.1 征收排污费对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影响的定量分析 |
| 4.3.2 征收排污费对产业结构影响的定量分析 |
| 4.3.3 征收排污费对资源利用效率影响的定量分析 |
| 4.4 本章小结 |
| 第5章 国内外环境税费的经验借鉴 |
| 5.1 美国的环境税费 |
| 5.1.1 环境税政策 |
| 5.1.2 环境费政策 |
| 5.2 日本的环境税费 |
| 5.2.1 环境税费构成 |
| 5.2.2 环境税优惠政策 |
| 5.3 其他OECD国家的环境税费 |
| 5.3.1 对污染自然环境征税 |
| 5.3.2 对污染居住环境征税 |
| 5.3.3 对污染农村及农业征税 |
| 5.3.4 为保护资源征税 |
| 5.3.5 对高耗能征税 |
| 5.3.6 鼓励回收实行押金 |
| 5.3.7 相关激励措施 |
| 5.4 台湾地区环境税费 |
| 5.4.1 环境税费设计原则 |
| 5.4.2 主要环境税费 |
| 5.4.3 环境税优惠 |
| 5.5 国内江苏、山西等省完善环境收费经验 |
| 5.5.1 江苏省排污费征管和排污权交易的措施办法 |
| 5.5.2 山西省煤炭资源收费、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政策 |
| 5.6 借鉴与启示 |
| 5.6.1 主要经验 |
| 5.6.2 几点启示 |
| 第6章 改革完善我国环境税费制度的建议 |
| 6.1 改革完善我国环境税费制度的总体思路 |
| 6.1.1 进一步优化现有环境税费制度 |
| 6.1.2 加快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开征独立环境税 |
| 6.2 完善我国现有环境费制度的建议 |
| 6.2.1 正确认识我国环境费的基础性作用 |
| 6.2.2 调整完善现有环境费政策 |
| 6.2.3 全面加强环境费收支管理 |
| 6.3 完善我国现行环境税制度的建议 |
| 6.3.1 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
| 6.3.2 完善现行环境税的建议 |
| 6.4 加快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开征环境税的建议 |
| 6.4.1 当前环境税费改革的可行性 |
| 6.4.2 环境税的设计 |
| 6.4.3 环境税费改革的组织实施 |
| 第7章 改革完善环境税费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 |
| 7.1 完善环境公共财政政策 |
| 7.1.1 加大环境公共财政投入 |
| 7.1.2 理顺政府问分配关系 |
| 7.1.3 健全主体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 7.1.4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
| 7.1.5 建立环境财政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
| 7.2 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
| 7.2.1 全面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 7.2.2 推广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 |
| 7.2.3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
| 7.2.4 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
| 7.2.5 深化环境金融服务 |
| 7.3 强化产业政策调控引导 |
| 7.3.1 加快产业构造调整 |
| 7.3.2 继续调整需求结构 |
| 7.3.3 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 第8章 结论和展望 |
| 8.1 结论 |
| 8.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涵义 |
| (一)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而非冻结物价 |
| (二) 长期发挥稳定物价总水平功能的制度体系 |
| 三、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
| (一) 实现物价长期基本稳定的根本所在 |
| (二) 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 (三) 落实惠民政策, 保障改善民生的本质要求 |
| (四) 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
| (五) 有利于政府干预和调节市场、走出调控物价的怪圈 |
| (六) 有利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确保价格改革顺利推进 |
| 四、总体思路 |
| 五、具体措施 |
| (一) 大力发展生产, 优化产业结构, 保障市场供给 |
| (二) 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流通成本 |
| (三) 完善价格立法, 规范市场秩序, 加大监管力度 |
| (四) 强化监测预警, 狠抓储备调节, 建立价格调控协调机制 |
| (五) 提高中低收入水平,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
| (六) 构建多元储备体系,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增强应对国际市场变化能力 |
| (七) 深化价格改革, 理顺价格关系,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
| (八) 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灵活性, 有效缓冲物价波动周期惯性 |
| 六、结束语 |
| 摘要 Abstract 图表目录 绪论 |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 (一) 研究的缘起 |
| (二) 研究意义 |
| 二、相关研究进展及理论综述 |
| (一) 制度和产权的视角 |
| (二)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角 |
| (三) 土地制度的内在矛盾及改革方向 |
| (四) 土地制度改革及对乡村社会政治的影响 |
| 三、研究思路与本文结构 |
| (一) 研究思路 |
| (二) 本文结构 |
| 四、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 五、相关概念的简要说明 第一章 土地流转的政策与实践 |
| 一、土地流转政策的历史演变 |
| (一) 1982~1983年底:不允许土地流转 |
| (二) 1984~1991年:初步允许土地流转 |
| (三) 1993年~至今:土地流转日趋规范化 |
| 二、土地流转的几种代表性模式 |
| (一) 以两田制为特征的山东平度模式 |
| (二) 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特征的广东南海模式 |
| (三) 以土地换社保为特征的浙江嘉兴模式 |
| (四) 以宅基地换房为特征的天津模式 |
| (五) 以农村土地资本化为特征的成都温江模式 |
| 三、镇海土地流转概况 |
| (一) 20世纪80年代中期:土地流转开始起步 |
| (二) 20世纪90年代:土地流转加速 |
| (三) 本世纪以来:土地流转全面铺开 |
| 四、进一步的讨论 |
| (一) 土地流转是否必然带来规模经营? |
| (二) 如何看待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
| (三) 为什么地方政府和村干部热衷于土地流转? |
| 五、几点启示 |
| (一) 土地流转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利益 |
| (二) 土地流转一定要因时因地制宜 第二章 土地流转与社区经济结构变迁 |
| 一、传统农业升级换代 |
| 二、农民就业日益多元 |
| 三、产业结构显着优化 |
| 四、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 |
| 五、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第三章 土地流转与社区社会结构转型 |
| 一、城乡二元体制的建构 |
| 二、社会结构的艰难转型 |
| 三、社会阶层变动与形塑 |
| (一) 社会分层的理论诠释 |
| (二) 建国后我国农村社会分层的历史变迁 |
| (三) 个案呈现 第四章 土地流转与社区组织体系重构 |
| 一、镇海的村社组织体系 |
| (一) 传统组织 |
| (二) 新兴组织 |
| 二、社区内部组织关系 |
| (一) 传统"三驾马车"的相互关系 |
| (二) 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工作站的关系 |
| (三) 村民委员会与专业经济合作社的关系 |
| 三、乡村组织关系 |
| (一) 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的关系 |
| (二)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
| 四、进一步的讨论 |
| (一) 社区工作站会不会导致村委会虚化和边缘化? |
| (二) 如何监督"一权独大"的村党组织书记? |
| (三) 如何看待私营企业主主政的能人治理模式? 第五章 土地流转与社区服务体系 |
| 一、"服务下乡":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服务性渗透 |
| 二、"国家单方供给":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困境 |
| (一)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模式的路径依赖 |
| (二) 农村公共服务"国家单方供给"的制度困境 |
| 三、"多元合作治理":社区服务体系的重构 |
| (一) 社区公共服务 |
| (二) 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介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
| (三) 农村社区化管理:国家公共服务与社区自服务的有效衔接 |
| (四) "81890"服务模式:多元合作治理的范例 第六章 土地流转与社区社会稳定 |
| 一、土地流转的利益冲突 |
| 二、土地流转对乡村社会稳定的影响 第七章 土地流转背景下的村社治理 |
| 一、土地制度、产权流动:村治的变迁 |
| (一) 土地改革与乡村治理体系的重建 |
| (二) 合作化、集体化与乡村治理体系的重组 |
| (三) 家庭联产承包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变革 |
| (四) 土地流转及其对乡村治理的挑战 |
| 二、土地流转与村社边界:开放与封闭的冲突与共生 |
| (一) 经济边界开放 |
| (二) 社会边界封闭 |
| 三、土地、农民与国家:乡村土地政治 |
| (一) 国家建构与阶级解放:土改时期国家与农民 |
| (二) 全面控制与依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国家与农民 |
| (三) 国家赋权与公民权的生长:家庭承包制时期的国家与农民 结论与展望 |
| 一、村社治理转型的演进逻辑 |
| (一) 村社治理转型的逻辑起点:什么农村与谁在创造? |
| (二) 村社治理转型的方向:从"村民自治"到"社区自治" |
| 二、村社治理转型的基础和条件 |
| (一) 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 |
| (二) 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
| (三) 实行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分离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