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阮[1](2021)在《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数字人文在中国学界方兴未艾。数字人文对知识生产方式的改变,好比在学术圈这个相对平静的湖水中投进一颗石子,泛起的涟漪会波及整个学术领域[1]。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指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需加快文物藏品数字化保藏,推进数字故宫、数字敦煌、数字丝绸之路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数字博物馆建设[2]。在数字化浪潮中,人文活动在数字技术赋能下跨界融合,借助数字技术耕读人文知识,变革传统的人文研究范式,并赋予人文研究以新的活力。数字人文正在引领中国社会文化空间的数字化转型,身处数字环境的人们对历史档案文化的知识需求也愈加强烈。《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有效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过程中鼓励开展口述历史档案、国家记忆和城市(乡村)记忆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等工作。口述历史档案作为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与纽带,以记录时代变革、填补记录空缺、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等价值和功能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世代相传,随着时间的洗淘,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已经失传或濒临灭亡。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世界记忆工程项目,旨在通过国际合作与应用数字技术抢救世界范围内正在逐渐老化、损毁、消失的文献记录。有关口述历史档案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研究室的建立。虽然从启动时间看,我国研究起点较美国晚了近30年,无论理论基础还是实践进展都缺少资源深度开发和知识挖掘,尚处于起步成长阶段。但作为中华文化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我国拥有相当丰富且数量庞大的人文资源亟待挖掘。在数字人文的大背景下,如何借助数字人文技术方法检索、利用浩瀚繁杂的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将其蕴含的丰富内部事实、数据和知识展现出来,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同时,如何对口述历史档案资源进行深度知识组织、知识关联、知识聚合与知识发现,为用户提供知识服务,也将成为当下及未来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重点。基于此,本文以口述历史档案资源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口述历史档案、知识发现的追本溯源,综合运用文献分析、专家访谈、实证研究等方法,结合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特征与属性,架构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框架,探究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核心内容,构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与知识图谱并进行实例可视化展示,深入揭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元,将其蕴含的人、地、时、事等复杂内容关系予以揭示,辅助和支撑人文学者进行研究,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实践应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导,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多维知识发现。具体来说,核心内容包含4个部分。第3章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逻辑框架本章首先对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需求进行分析,对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目标进行概述,梳理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流程及体系结构。然后,解析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构成要素、功能要素、构成要素及功能要素关系,架构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框架。最后,对框架主要模块作用进行解构,包含知识组织的描述与揭示作用,知识关联的存储与链接作用,知识发现的多维挖掘作用。第4章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构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纷繁浩杂,如何将零散杂乱的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组织起来,就需要借助本体来实现。鉴于目前本领域尚未发现可复用的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故而需要自建本体,这也是本领域的创新之处所在。本章作为第五章的铺垫,通过构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呈现口述历史档案领域知识认可的概念及概念间的相互关系,从知识组织维度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表示,并利用Protégé工具辅以实例可视化展示,验证了本文构建的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为第五章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构建提供组织结构基础。第5章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构建本体只是从组织层面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描述与揭示,而知识图谱是基于关联层面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深度聚合。本章首先提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框架设计构想,包含模式层和数据层,模式层既可以从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解析、本体与图数据库的映射规则以及关系界定入手;也可以直接从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数据源抽取所需要素。数据层包含信息抽取和知识融合两部分。然后介绍知识图谱存储和绘制工具。最后,基于第四章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结构,引入实验数据源,采用目前主流的Neo4j图数据库构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进行实例可视化展示,从知识关联维度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深层聚合,构筑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网系,实现知识关联,为第六章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多维知识发现奠定关系主线。第6章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多维知识发现本章在第五章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实例展示的基础上,基于知识图谱洞悉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深层关系,从多维视角深入挖掘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潜藏的丰富内部事实。具体包含:基于项目整体概况的知识发现、基于事件主题关系的知识发现、基于社会网络关系的知识发现以及基于时空网络关系的知识发现。既可以细致展现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间人、地、时、事之间的知识关联,又可以探求涉及同一主题或具有相关关系的多个口述历史档案资源之间的隐性关系,方便领域学者进行后续研究,以佐证本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综上所述,本研究在数字人文大背景下,将以本体和知识图谱为代表的数字人文技术方法“引介”口述历史档案研究,实现了口述历史档案资源领域本体和知识图谱构建新突破,同时借助实例可视化展示,将人、地、时、事等内容特征及其相互关系予以细粒度描述,从事件、时空以及社会网络关系等层面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深层挖掘与多维知识发现,不仅丰富了多元学科理论与研究方法,而且还推进了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实践创新。在“技术驱动+知识发现”的催化反应下,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深度开发提供了借鉴与可行指导,同时也对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及可视化具体实施提供了可操作性框架参考,切实推动了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组织、知识关联、知识发现与知识服务。
何岸[2](2020)在《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原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研究的主题为: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原因。以这个主题为核心,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作为资源极为缺乏的岛国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为何忽视了极其重要的海上交通线保护,从而导致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以一系列灾难性的失败而告终?由于研究主题属于战略研究领域中关于战争失败的研究范围,所以本文根据战争失败研究的代表性着作《军事灾难:战争失败的剖析》一书提出的导致战争失败的“军事灾难”产生的基本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首先确认了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属于战争失败中的典型“军事灾难”,而这种“军事灾难”的产生绝非单一因素所导致。其次,分别从纵向层次与横向领域两个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与分析。其中,纵向的研究主要分为国家、军队、战区/舰队、部队四个层次,分别对应战略研究中的大战略、战略、战役、战术四个层次。横向的研究则分为政治、军事、组织、敌人四大领域,并按照这四个领域依次探寻了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的原因。最后,根据导致其失败的政治、军事、组织、敌人四大原因,总结了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的教训,及其对于当今海洋战略的启示。
胡枚玲[3](2020)在《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二战之后,GATT主要致力于削减和约束关税壁垒,到WTO协定建立了对国家贸易政策的协调体系。WTO协定对一国的对外贸易规制措施建立了统一的纪律约束,比如关税、海关估价、原产地、反倾销等;对一国的国内规制措施也进行了约束,比如TBT协定、SPS协定、GATS协定等对国内规制措施明确了非歧视性、透明度以及不必要的贸易限制等要求。然而,WTO协定主要约束的是成员的贸易保护性国内规制措施,对规制约束的范围也有限,无力解决普遍存在的低效、重复的或非歧视性规制壁垒。而这些不受WTO约束的国内规制壁垒仍会对国际贸易带来负担。国际经贸协定对国内规制监管的难点在于如何区分必要的规制,在成员的规制自主以及自由贸易之间实现平衡。WTO似乎陷入了两难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源在于国家制定和实施规制措施时局限于国内思维,不仅可能会造成贸易壁垒也会导致成员之间的规制不一致从而增加贸易成本。解决这一困境的方式是在规制制定过程中引入国际思维,考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以及规制一致性,进行国际规制合作。如今世界各国还面临一系列全球化问题,比如环境、金融、健康或安全等,一国无法有效应对,也需要进行规制合作。由于WTO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入了困境,对国内规制监管的改革难以推进成功。2012年,美国通过了13609号行政命令,明确提出推进国际规制合作,并寻求在区域贸易协定中推进国际规制合作,引入以“良好规制实践”为核心的规制合作,致力于国家内部规制的一致性,国内规制的透明与高效。美国相继在TPP、TTIP谈判中引入“规制一致性”或“规制合作”议题。随后,CETA、JEEPA以及USMCA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都纳入了这一新型规制合作。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目标、模式、规则以及保障等形成的规制合作机制,正成为一种新的全球规范。而中国所参与的自由贸易协定还没有引入此种规制合作,国内也没有形成系统的良好规制机制。因此,需深入系统研究规制合作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国际经贸协定如何更好的实现规制合作、中国国内规制改革的策略以及参与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方案。本文从以下几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机制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为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或控制形成了规制,而各国由于不同的历史、文化、政治或制度等原因在各自领域范围内形成了不同的规制,这种规制差异特别是不必要的规制差异会阻碍经济的全球发展。各国的规制差异不会自动达成和谐状态,会形成规制的冲突。有冲突就会有合作,国际规制合作机制可以有效化解规制冲突,促进经济的全球发展。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实践经历了从约束规制效果到约束规制过程、从约束歧视性规制到追求国内规制透明、一致、高效的转变,GATT时期注重国家的外贸政策的协调,WTO为代表的传统国际经贸协定关注国内规制效果的协调,新近国际经贸协定更追求规制过程的透明、一致与高效。当前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还面临诸多挑战,比如规制合作目标的困惑、规制合作模式的选择与确定、规制合作规则的安排、规制合作如何保障等。第二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目标与原则。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的目标不应该是单一,而应是多元的分层次的体系,要促进国际自由贸易和投资,提高国内规制质量和水平,保证国内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但要同时实现这些目标存在困境,要保障国内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需要规制自主,而规制自主可能导致贸易壁垒,还会造成规制的冲突。因此,需要首先在规制制定过程中统筹考虑这些目标的平衡;其次应明确特定条件下一些重要的目标予以优先考虑。要实现这些目标,应坚持规制主权原则、多元治理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以及规制一致性原则。第三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规制合作模式主要有委托代理模式、复合网络模式以及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主要采取的是委托代理模式,由于委托事项不具体,委托后果具有不可预见性,这一模式会引发成员国规制主权的担忧,也很难适应新产生的问题,虽然在具体领域探索了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但没有形成法律约束力;新近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以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为主:确立框架目标,参与者在框架目标下自行实践,参与者定期汇报、公开评议,对框架目标进行定期修订。实验主义治理模式充分尊重了成员国的规制自主,通过不断实践进行评议不断提高,代表了未来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趋势和发展方向。第四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规则。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对国内规制的约束主要包括非歧视性要求、必要性要求以及国际透明度,鼓励采用规制等效与相互承认、国际标准等实现规制协调。其致力于消除贸易保护性措施,无力解决非歧视性的规制冲突,重视规制的效果而忽视了规制过程的约束,约束的范围也比较局限,在保障国内民主方面也存在一定局限,忽视了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规则更重视规制过程的透明度要求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创设了“良好规制实践”规则:包括内部规制协调审查、规制影响评估、透明度与利益相关者参与等,同时注重规制合作交流以及规制协调等,形成了新的规制合作范式。在规制合作的具体规则上,新近国际经贸协定各具特点,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也存在不完善之处:TPP/CPTPP的引导式规制合作规则通过示范引导成员实现“良好规制实践”,但不宜将一国的国内法律制度作为示范性要求,可采取问题导向式,使成员结合自己的国情进行实践;TTIP的协调式规制合作规则注重协调融合成员不同的规则,但不宜将成本效益分析作为规制影响评估的必然选择,可以作为其中一项选择;USMCA的相对强制式规制合作规则更注重强制性的透明度义务,但不应是一国国内法律制度的直接输出,而应体现不同国家之间制度的融合。第五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保障机制。传统国际经贸协定对国内规制规则采取硬性保障的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必要性”与科学性方面引起了质疑,还存在解决纠纷成本大、裁决过程不透明等问题需要进行完善。对传统规制合作领域新近国际经贸协定都采取了硬性保障的争端解决机制,其争端解决机制是半开放的,引入了金钱补偿机制,只有USMCA的有限的硬性保障机制具有普遍适用性。传统国际经贸协定还采取了软性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发挥了积极效用,存在的问题在于审议范围太广而深度不够,对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约束力不强,可以在全面审议的基础上增加分议题审议,有效衔接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与争端解决机制,加强贸易政策审议之后的后续监督。新近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普遍采取了软性保障机制,TPP/CPTPP建立了通知实施以及审议机制,TTIP采取部长级会议审议交流机制,USMCA鼓励成员之间寻求解决方式。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保障应采取硬性保障与软性保障的结合,鉴于规制涉及一国的政治法律体制,应严格限定硬性保障机制的适用范围,完善软性保障机制,并建立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机制。第六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对中国的挑战及应对。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政治战略对中国参与国际规制合作形成了一定的挑战,规制合作新范式对国内规制的高标准高要求也给中国的国内规制带来了挑战。中国需要从国际国内层面积极应对:国内层面,中国需要对国内规制进行“良好规制实践”的改革和优化升级,提升透明度,保障公众参与,建立系统的规制影响评估制度,建立规制协调机构,完善规制协调程序等;国际层面,中国可以考虑在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以及升级中引入合适的规制合作机制:不宜采取强制的规制合作规则,应选择协调式的规制合作规则,可以接受引导式的规制合作规则;设计合适的规制合作方案:应明确在保障国内公共政策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多元目标的协调;肯定各国的规制原则和程序;倡导进行规制影响评估,不宜将成本效益分析作为必须步骤;在促进规制一致性上,注重透明度以及公众参与;鼓励推动采用国际标准、相互承认等;排除争端解决机制,强调规制合作的实验主义治理。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制合作规则的制定,又需要主动进行国内经济和政府管理制度的改革,形成中国制度优势和“良好规制实践”,实现国际和国内法治格局的良性互动,提高中国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
许民强[4](2015)在《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海事安全不仅构成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成为全球公共安全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近百年来,国际社会经过不懈努力和追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国际海事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形成了以SOLAS公约、MARPOL公约、STCW公约等为“龙头”的并行的分公约体系和极地国际海事规则,各国也基于船旗国、沿岸国、港口国的管辖权制订和实施了保障本国海事安全的法律制度。但现实情况表明,减少或消除海事安全面临的风险仍是一项长期的迫切任务。频繁发生的海事安全事件或事故,固然有其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但与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不严格遵守或执行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紧密相关。故此,文章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在界定“海事”、“海事安全”、“国际海事安全”等概念基础上,梳理与海事安全相关的国际习惯(法)、国际条约和发达国家(联盟)国内法,探讨海事安全国际习惯(法)的现代意蕴、国际海事安全条约体系的构成内容以及发达国家(联盟)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关注重点。第二部分分析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将其归结为五个方面,即创制主体“三轨并存”、法律适用存在冲突、过于倚重“高标准一低事故”技术性逻辑、专门性国际海事规则仍存不足和监管者缺少被监管机制,并提出如下完善建议:规制对象应集中在对船舶及其航行的管控能力、规制内容应着眼于“人的因素”、注重国际海事安全法律规范的彼此衔接和推进各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统一。第三部分将研究视角回归我国,总结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分析我国海事安全面临的风险及我国对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时代诉求,提出完善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建议,即借鉴国际社会的相关做法、明确海事安全命规则的制定主体、合并与整合海事安全规章、完善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快速修改机制和填补现行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迫切性缺口。
梁宏宝,朱安庆,赵玲[5](2008)在《超声检测技术的最新研究与应用》文中提出介绍了超声检测技术的最新进展,包括非接触超声检测方法、信号处理方法和模式识别技术在超声检测上的应用、研究热点和发展前景,对不同非接触超声检测方法进行了比较。超声检测新技术的出现,使得超声检测中定性、定位和定量的可靠性得到提高,也使在高温和复杂结构中的超声检测变成现实。
耿荣生[6](2007)在《中国无损检测界与世界的交流和合作》文中指出介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为促进中国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所开展的国际学术交流、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证、互认和人员培训方面的国际交流工作。
郭成彬,杨理践,徐永昌[7](2004)在《第11届亚太地区无损检测会议概况》文中研究指明
沈建中[8](2004)在《努力推进我国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推进我国的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是我们的重要任务。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全国无损检测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无损检测工作者共同的努力,一定能够使我国无损检测事业蓬勃发展。
朱亚青[9](2003)在《第11届亚太地区无损检测会议将在韩国济洲岛召开》文中指出 第11届亚太地区无损检测会议将于2003年11月3~7日在韩国济洲岛召开。会议由国际无损检测委员会主办,韩国无损检测学会承办。会议及论文语种为英文。摘要投寄截止日期为2003年3月5日,摘要录取通知时间为2003年4月30日,论文在会议期间递交。
朱亚青[10](2002)在《第11届亚太地区无损检测会议征文通知》文中提出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实践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1 口述历史档案研究现状 |
| 1.3.2 知识发现研究现状 |
| 1.3.3 研究现状述评 |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4.3 技术路线 |
| 1.5 创新点 |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 2.1 概念界定 |
| 2.1.1 口述历史档案 |
| 2.1.2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 |
| 2.2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理论 |
| 2.2.1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含义 |
| 2.2.2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意义 |
| 2.2.3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原则 |
| 2.3 本体理论 |
| 2.3.1 本体概念 |
| 2.3.2 本体分类 |
| 2.3.3 本体构建流程 |
| 2.3.4 本体在档案领域的应用 |
| 2.4 知识发现理论 |
| 2.4.1 知识发现定义 |
| 2.4.2 知识发现过程 |
| 2.4.3 知识发现方法 |
| 2.5 本章小结 |
| 第3章 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逻辑框架 |
| 3.1 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需求分析 |
| 3.1.1 数字人文时代的必然要求 |
| 3.1.2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开发需求 |
| 3.2 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目标与体系架构 |
| 3.2.1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目标 |
| 3.2.2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流程及体系结构 |
| 3.3 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框架 |
| 3.3.1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构成要素 |
| 3.3.2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功能要素解析 |
| 3.3.3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要素及功能关系 |
| 3.3.4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框架构建 |
| 3.4 数字人文视域下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框架主要模块作用解构 |
| 3.4.1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组织的描述与揭示作用 |
| 3.4.2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关联的存储与链接作用 |
| 3.4.3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发现的多维挖掘作用 |
| 3.5 本章小结 |
| 第4章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构建 |
| 4.1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组织原则 |
| 4.2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元数据标准选择 |
| 4.3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元数据抽取 |
| 4.4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模型设计 |
| 4.4.1 术语词表构建 |
| 4.4.2 确认类的等级体系,定义类和属性 |
| 4.4.3 充实、修正本体 |
| 4.4.4 本体模型转换 |
| 4.5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本体实例化 |
| 4.6 本章小结 |
| 第5章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构建 |
| 5.1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框架设计 |
| 5.2 模式层组织 |
| 5.2.1 本体解析 |
| 5.2.2 本体与图数据库规则映射 |
| 5.2.3 关系界定 |
| 5.3 数据层组织 |
| 5.3.1 信息抽取 |
| 5.3.2 知识融合 |
| 5.4 知识图谱存储与绘制 |
| 5.5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实例化 |
| 5.5.1 数据准备 |
| 5.5.2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模式层组织 |
| 5.5.3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数据层组织 |
| 5.5.4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存储与绘制 |
| 5.5.5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知识图谱可视化 |
| 5.6 本章小节 |
| 第6章 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多维知识发现 |
| 6.1 基于项目概况的知识发现 |
| 6.1.1 整体—局部分布 |
| 6.1.2 项目—时间分布 |
| 6.1.3 项目—地点分布 |
| 6.2 基于事件主题关系的知识发现 |
| 6.2.1 事件—项目关系的知识发现 |
| 6.2.2 事件—时间关系的知识发现 |
| 6.2.3 事件—地点关系的知识发现 |
| 6.3 基于社会网络关系的知识发现 |
| 6.3.1 基于口述项目本身的社会关系 |
| 6.3.2 基于口述项目内容的社会关系 |
| 6.4 基于时空网络关系的知识发现 |
| 6.4.1 基于社会关系的人物空间分布分析 |
| 6.4.2 基于任职经历的人物时空迁移轨迹分析 |
| 6.5 本章小节 |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7.1 研究结论 |
| 7.2 研究局限 |
| 7.3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与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问题 |
| 第二节 研究任务及相关概念界定 |
| 一、研究任务 |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 三、研究对象的选定 |
| 第三节 相关研究综述 |
| 一、战争失败研究 |
| 二、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原因研究 |
| 三、研究综述小结与既有研究的不足 |
| 第四节 核心论点、研究架构与研究方法 |
| 一、核心论点 |
| 二、研究架构 |
| 三、研究方法 |
| 第五节 论文价值与论文结构 |
| 一、论文价值 |
| 二、论文结构 |
| 第一章 太平洋战争时期的日本海上交通线与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概况 |
| 第一节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的基本情况 |
| 一、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的分布 |
| 二、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的构成 |
| 三、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的特点 |
| 第二节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对战争的影响 |
| 一、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的重要性 |
| 二、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对日本战争经济的影响 |
| 三、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上交通线对日军作战能力的影响 |
| 第三节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概述 |
| 一、太平洋战争初期的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1941-1942 |
| 二、太平洋战争中期的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1942-1943 |
| 三、太平洋战争后期的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1943-1944 |
| 四、太平洋战争末期的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1944-1945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的政治原因 |
| 第一节 地缘政治与国家战略因素:日本的地缘环境、国家角色定位以及国家战略与政策取向 |
| 一、地缘政治与海上交通线 |
| 二、近代日本的地缘环境与国家角色定位 |
| 三、近代日本的国家战略与政策取向 |
| 四、地缘政治与国家战略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第二节 国际政治因素:近代日本同盟体系的转换及其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一、同盟体系与海上交通线 |
| 二、近代日本同盟体系的演进与转换 |
| 三、国际政治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海军保交作战失败的军事原因 |
| 第一节 海军战略因素:日本海军战略理论的僵化及其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一、海军战略理论中的海上交通线 |
| 二、海上交通线保护在日本海军战略理论中的角色与地位 |
| 三、日本海军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经验教训的研究及其影响:以无限制潜艇战为中心 |
| 四、海军战略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第二节 海军战术因素:日本海军反潜护航战术的缺陷 |
| 一、海军战术与海上交通线保护 |
| 二、战时日本海军反潜护航战术的演变与缺陷 |
| 三、海军战术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第三节 海军情报因素:日本海军反潜护航作战中的情报战失败 |
| 一、海军情报与海上交通线保护 |
| 二、日本海军反潜护航作战中的情报战失败 |
| 三、海军情报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的组织原因 |
| 第一节 国家组织因素:政府与军部之间无法有效协调 |
| 一、统帅权独立与军政二元化体制 |
| 二、政府与军部分立 |
| 三、国家组织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第二节 军队组织因素:陆海军之间无法有效协调 |
| 一、军政与军令并立 |
| 二、陆军与海军对立 |
| 三、军队组织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第三节 海军组织因素:海军各单位之间无法有效协凋 |
| 一、海军省与军令部 |
| 二、舰队与镇守府 |
| 三、海上护卫总司令部 |
| 四、海军组织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保护海上交通线作战失败的对手原因 |
| 第一节 误判因素:战前美国海军对无限制潜艇战的态度与日本海军的误判 |
| 一、无限制潜艇战与国际法 |
| 二、战前美国海军对日战略——以无限制潜艇战为中心 |
| 三、误判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第二节 误导因素:战争前期美国海军潜艇部队的作战行动对日本海军的误导 |
| 一、战争前期美国海军潜艇部队的作战行动 |
| 二、战争前期美国海军潜艇部队的作战行动对日本海军的误导 |
| 三、误导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第三节 打击因素:战争后期美国海军潜艇部队的作战行动对日本海军的打击 |
| 一、战争后期美国海军潜艇部队的作战行动 |
| 二、战争后期美国海军潜艇部队的作战行动对日本海军的打击 |
| 三、打击因素对保护海上交通线的影响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凡例 |
| 附录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运输船队的名称与类型 |
| 参考文献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四、研究主要内容与主要结论 |
| 五、研究创新与可能的不足 |
| 第一章 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机制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
| 第一节 规制合作机制的理论基础 |
| 一、规制的起源 |
| 二、各国规制的冲突 |
| 三、国际规制合作机制的必要性 |
| 第二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的实践发展 |
| 一、GATT 时期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协调 |
| 二、WTO为代表的国际经贸协定对国内规制的协调 |
| 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 |
| 第三节 当前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机制面临的挑战 |
| 一、规制合作目标的困惑 |
| 二、规制合作的模式问题 |
| 三、规制合作的规则问题 |
| 四、规制合作的保障与实施问题 |
| 第二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目标与原则 |
| 第一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目标 |
| 一、确立规制合作的多元目标 |
| 二、规制合作多元目标平衡之困境 |
| 三、规制合作多元目标平衡之策 |
| 第二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的原则 |
| 一、规制主权原则 |
| 二、多元治理原则 |
| 三、成本效益原则 |
| 四、规制一致性原则 |
| 第三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 |
| 第一节 规制合作的不同模式 |
| 一、委托代理模式 |
| 二、复合网络治理模式 |
| 三、实验主义治理模式 |
| 第二节 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 |
| 一、以委托代理模式为主 |
| 二、对实验主义治理模式的探索 |
| 第三节 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 |
| 一、对传统国际经贸协定委托代理模式的改进 |
| 二、以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为主 |
| 第四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规则 |
| 第一节 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规则 |
| 一、规制合作规则的现行要求 |
| 二、规制合作规则存在的问题与局限 |
| 三、规制合作规则的完善 |
| 第二节 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规则的新范式 |
| 一、国内规制程序:良好规制实践 |
| 二、规制合作交流:浅层次规制合作 |
| 三、规制协调与认可:深层次规制合作 |
| 第三节 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不同规则 |
| 一、TPP/CPTPP引导式规制合作规则 |
| 二、TTIP协调式规制合作规则 |
| 三、USMCA相对强制式规制合作规则 |
| 第五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保障机制 |
| 第一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硬性保障机制 |
| 一、硬性保障机制的基本理论 |
| 二、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硬性保障机制 |
| 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硬性保障机制 |
| 第二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软性保障机制 |
| 一、软性保障机制的基本理论 |
| 二、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软性保障机制 |
| 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软性保障机制 |
| 第三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保障机制的选择与完善 |
| 一、严格限定硬性保障机制的适用 |
| 二、完善软性保障机制 |
| 三、建立对发展中国家规制合作的技术援助机制 |
| 第六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对中国的挑战及应对 |
| 第一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对中国的挑战 |
| 一、规制合作的政治战略因素对中国的挑战 |
| 二、规制合作的新范式对中国国内规制的挑战 |
| 第二节 中国参与国际规制合作的现状 |
| 一、中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规制合作的现状 |
| 二、中国参与APEC规制合作的现状 |
| 三、中国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现状 |
| 第三节 中国参与国际规制合作的应对策略 |
| 一、国内规制的改革与升级 |
| 二、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平台推动规制合作 |
| 三、中国参与的国际经贸协定中引入合适的规制合作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选题的来源 |
| Ⅱ已有文献评述 |
| Ⅲ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
| 第1章 国际海事安全概述 |
| 1.1 国际海事安全的概念 |
| 1.1.1 海事的概念 |
| 1.1.2 海事安全的概念 |
| 1.1.3 “国际海事安全”的概念 |
| 1.2 国际海事安全面临的风险 |
| 1.2.1 驾船和管船疏忽 |
| 1.2.2 航运标准的差异 |
| 1.2.3 航运领域制裁 |
| 1.3 国际海事安全治理主体及其治理方式 |
| 1.3.1 船旗国、沿海国和港口国 |
| 1.3.2 区域协议(组织) |
| 1.3.3 国际海事组织(IMO) |
| 1.3.4 其他治理主体 |
| 1.4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渊源 |
| 1.4.1 国际海事安全习惯(法) |
| 1.4.2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 |
| 1.4.3 国内海事安全法 |
| 第2章 海事安全习惯(法)的积淀及贡献 |
| 2.1 海事安全习惯(法)的生成与演进过程 |
| 2.1.1 中世纪以前海事安全习惯(法) |
| 2.1.2 中世纪海事安全习惯(法) |
| 2.1.3 近现代国际海事安全习惯(法) |
| 2.2 海事安全习惯(法)对国际海事安全条约的贡献 |
| 第3章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的演进及特点 |
| 3.1 SOLAS公约体系 |
| 3.1.1 SOLAS公约的制定及修改进程 |
| 3.1.2 SOLAS议定书 |
| 3.1.3 SOLAS修正案 |
| 3.2 MARPOL公约体系 |
| 3.2.1 船源油类污染管控公约 |
| 3.2.2 船源其他形式污染管控公约 |
| 3.2.3 船源污染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
| 3.3 STCW公约体系 |
| 3.3.1 STCW78/95公约 |
| 3.3.2 《马尼拉修正案》 |
| 3.4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的生成背景与发展现状 |
| 3.4.1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生成背景 |
| 3.4.2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生成过程 |
| 3.4.3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主要内容 |
| 3.5 小结 |
| 3.5.1 国际海事组织的作用在强化 |
| 3.5.2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在国际法中具有鲜明的特点 |
| 第4章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趋势、不足及对策 |
| 4.1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
| 4.1.1 保障内容更关注海洋环境安全 |
| 4.1.2 调整范围更具广泛性 |
| 4.1.3 更加注重目标导向和主动预防 |
| 4.2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
| 4.2.1 创制主体“三轨并存” |
| 4.2.2 法律规范衔接性较差 |
| 4.2.3 过于倚重“高标准一低事故”技术性逻辑 |
| 4.2.4 专门性国际海事规则仍存不足 |
| 4.2.5 监管者缺少被监管机制 |
| 4.3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议 |
| 4.3.1 推进各国各区域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统一 |
| 4.3.2 注重国际海事安全法律规范的彼此衔接 |
| 4.3.3 规制内容应着眼于“人的因素” |
| 4.3.4 完善专门性国际海事安全规则 |
| 4.3.5 加强对海事安全监督主体的责任规定 |
| 第5章 发达国家(联盟)海事安全法规范研究 |
| 5.1 欧盟 |
| 5.1.1 以“指令”推进海事安全制度的实施与完善 |
| 5.1.2 启动海事安全一揽子措施 |
| 5.1.3 吸取事故启示和及时修改立法 |
| 5.2 美国 |
| 5.2.1 构建以反恐为重点的海事安全法律制度 |
| 5.2.2 以国内海事安全法塑造国际海事规则 |
| 5.2.3 基于国家利益导向的选择性多边主义立法 |
| 5.2.4 兼具执法与立法职能的海岸警卫队制度 |
| 5.3 加拿大 |
| 5.3.1 高度重视极地海事环境立法 |
| 5.3.2 高度关切危险物品运输安全 |
| 5.3.3 构建服务型的海岸警卫队制度 |
| 5.4 澳大利亚 |
| 5.4.1 实施统一的国家商船安全制度体系 |
| 5.4.2 赋予海事管理机构从属立法职能 |
| 5.4.3 通过“海事通告”制度推进海事信息公开 |
| 5.5 小结 |
| 第6章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不足及完善建议 |
| 6.1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依存的时代背景 |
| 6.1.1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面临的新挑战 |
| 6.1.2 我国建设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 6.2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 |
| 6.2.1 与海上航行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
| 6.2.2 与海上航行的人为因素相关的法律制度 |
| 6.2.3 与海事生态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
| 6.3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
| 6.3.1 海事安全法律制度滞后 |
| 6.3.2 海事安全规则的制定主体与执行主体没有明确分离 |
| 6.3.3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的履约机制仍不完善 |
| 6.4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
| 6.4.1 推进海事安全法典编纂工作 |
| 6.4.2 明确海事安全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主体 |
| 6.4.3 完善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快速修改机制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 附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1 非接触超声换能方法和超声导波技术 |
| 1.1 空气耦合 |
| 1.2 激光超声 |
| 1.3 超声导波技术 |
| 1.4 超声换能器方法比较 |
| (1) 常规探头 |
| (2) 电磁耦合 |
| (3) 空气耦合 |
| (4) 激光超声 |
| (5) 超声导波 |
| 2 信号处理和模式识别方法 |
| 2.1 自适应技术 |
| 2.2 人工神经网络 |
| 3 结束语 |
| 1 无损检测的任务和我们面临的挑战 |
| 2 服务于国家需求, 以应用目标为导向 |
| 3 无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
| 4 加强国内学术交流 |
| 5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学术交流 |
| 6 充分发挥无损检测学会的功能 |
| 1 大会主题 |
| 2 论文要求 |
| 3 摘要要求及投寄 |
| 4 论文集 |
| 5 组团 |
| 1 大会主题 |
| 2 论文要求 |
| 3 摘要要求及投寄 |
| 4 论文集 |
| 5 组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