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厢炜[1](2020)在《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文中认为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分别是我国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代表性建筑作品,两座建筑的设计全过程所反映的内涵有着跨越时空的价值和意义。本文通过大量详实的历史文献资料,呈现了两座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并从多个角度评析了这两座建筑的时代性意义和当代启示。论文共由七章组成,章节之间呈现顺序递进的关系。第一章绪论,表明了本研究的课题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对已有研究进行了综述,展现了本文的基本逻辑与框架。第二章,对我国1949年至1989年的建筑创作环境进行了概述,介绍了与两座建筑直接相关的自贡恐龙文化和彩灯文化。第三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展开建筑设计之前,包括前期策划等在内的诸多事件。第四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从建筑设计竞赛到建成的整个过程。第五章,呈现了自前期策划到建成后包括专业机构等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两座建筑的评价。第六章,从建筑策划、建筑后评估、建筑设计竞赛、建筑设计、建筑伦理、建筑与城市文化的维度对研究对象进行了评析,揭示了其在这几个维度的意义和对当下建筑业的启示。第七章结论,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审视了此次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对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展望。全文共约22万字,图片123幅,表格36个
周莹[2](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窦金启[3](2019)在《镜像中国 ——新时期中国影视“走出去”盘整与研究》文中指出在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中国要继续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可以看出,从十六大期间开始提出的文化走出去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文化软实力体系建设的战略指导方针。而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影视产业,其也必然要以此为其发展依据,从而形成影视“走出去”布局。影视“走出去”其实是在文化“走出去”整体战略下形成的影视产业对外传播的体系,也是新时代背景下,对影视国际传播与交流的一种具有中国时代理论特色的理论。其既涉及硬性的影视产业“走出去”,也包含软性的影视文化“走出去”,但所有这些的最终目的都是要实现文化的对外传播,让世界更好的了解中国。以此,向国际社会展示良好而积极的国家形象。其实,在新世纪初,我国的影视行业就开始不断探索“走出去”的方式和方法。本文采用面相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展开,以影视“走出去”为本体,通过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颁布以来到现阶段,我国的影视行业的“走出去”的理论形成,影视“走出去”构成内容的盘整与分析,影视个案及产品的调查与研究和影视“走出去”对我国国家形象体系构建的影响等几方面作为论述和研究的对象,梳理和盘整出我国影视“走出去”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得出影视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而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改进措施及方法。影视对外传播理论的不断创新是形成影视“走出去”的根本。本文的第一章,侧重探讨文化“走出去”战略与影视“走出去”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在中华文化对外传播过程中的优势特性。通过对十七大到十九大期间关于影视“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影视工作指导意见的梳理,可以得出,影视“走出去”是文化走出去的战略组成之一,是在其理论指导之下所形成的。并且在文化对外传播过程中发挥着其形象性、时效性和导向性的特征,进而对文化“走出去”产生积极的作用。本文第二、三章,以影视“走出去”的内容构成为研究对象,通过把影视“走出去”及对外影视体系中的主要构成内容—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这四种艺术形态,在新世纪“走出去”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盘整和梳理,进而得出:我国影视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型和推广的方式和方法。影视“走出去”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要配合国家外交方针及政策。本文第四章,以我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方针为语境,分别从大国、周边、“一带一路”、以及中非“战略合作伙伴”这四个角度,对我国影视产业在这四种对外交往策略中的重点国家的“走出去”现状进行梳理,从而得出我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同时,综合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关于提升我国影视产业整体“走出去”的可行性路径。无论是影视产业“走出去”,还是影视文化对外传播,其在实现经济目的的同时,最高级的目标是要实现我国国家形象的良好表达,树立积极的国家形象。所以,本文最后一部分就影视“走出去”对于国家形象构建体系的丰富和提升进行研究,并认为,影视“走出去”无论从内容还是方式上都已经成为塑造国家形象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所以,影视产业的对外发展在提升自身的品牌意识和影响力的同时,要自觉的肩负起对中华文化软实力体系建设和国家形象塑造的责任。
甘露茜[4](2019)在《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核电是当今人类社会对核能进行和平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作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电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发展核能是我国选择的应对当前急迫的能源需求、落实环境保护以及改善能源结构等问题的战略方向。因而核能行业是目前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我国的核能工业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相关探索,自此之后不断发展。尤其是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军转民”的相关方针使得核能行业的发展重点由国防建设转向为社会经济建设。其后以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性核电站先后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得我国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一套核能行业体系。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现有整个核能行业链条中,除核设施建设、运营、研究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制造、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领域之外,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处置也是核能行业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更是体现核能行业发展真正水平的试金石。在我国核能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相应的一系列的核能应用过程中已经产生并且将进一步逐渐累积起来更多的放射性废物。这些放射性废物以固态、液态乃至气态的形式存在,对我国的环境存在着较大的潜在危险。如何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科学、合理且高效的监督与管理,这其中包括处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各个环节以确保它们的安全,不仅对于核能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更是实现我国环境保护目标所必须确保的要求。针对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基本法律以及我国国务院各个部委所颁布的部门规章、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导则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同时,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下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及各地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等相关机构也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进行着持续的监督与管理。为了对核能行业所产生之放射性废物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当前国际社会层面已经在一些基本的准则上达成共识,即由国际原子能组织(“IAEA”)颁布的于2001年起生效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截止2017年7月,该公约已有42个国家签署加入。在此公约基础之上,跟随国际原子能机构先后所发布的一系列与安全标准,构成了目前全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此外,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也对于辐射剂量防护等事宜发布了一系列体系原则性文件作为指导。目前各个拥有核能行业的国家也在结合IAEA、ICRP等国际组织有关公约、导则或建议后,根据各个国家其自身实际的政治结构、经济状况及社会发展的情况,去详细的制定符合国情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所相应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战略政策、管理法制以及标准体系、处置体系等系统。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各国实践可作为我国的参考案例。本论文从比较研究的角度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核能国家中放射性废物的法律安全管理进行研究,借此对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思考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文章内容主要包含以下部分:引入本文研究内容的绪论、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各主要组成部分之研究、我国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目前之现状审视与不足之处,以及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完整构建的具体建议。目前全球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仍然较多的从物理学、工程学、地质学、环境学乃至项目管理等角度加以研究,而对于相关的战略以及政策,到具体的各项法律制度,其仍然处于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相信随着核能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作用的不断增强,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也必将越来越完善。在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对国内外相关信息之收集与总结,再结合目前我国相关制度的现状,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以最终实现对如何促进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提出意见与建议。文章的研究思路,则是首先对于相关法律制度所涉及的理论基础作深入探讨,再对相应的系列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核能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进行介绍。在对所探讨的主体做了学术研究准备及理论分析准备后,本文开始了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法律制度的各个构成部分通过单独的章节进行了单独的讨论。每个相应章节中包含了对域外数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在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战略与政策依据及相关法律制度本身主要构成的各个制度进行的比较分析与研究,并且对于这些域外国家之相关战略与政策依据与具体管理法律制度之发展趋势与特点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同时,在每个章节中对我国相关制度所对应的具体情况也做了介绍,并进一步的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相关制度做深入分析。比较分析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对比与参考的资料。最后,再基于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专门聚焦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上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与可能的改善路径。整体来讲,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国际法学理论、环境法学理论,以目前现有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为理论依据,以文献研究为主,大量搜集、阅读文献报刊资料,同时借助媒体网络,广泛收集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有关的资料。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思辨和实证相互运用,重在实证研究,在文章中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及实践操作形成更为合理的指导与改善。在研究内容方面,文章研究的内容是针对人类社会较为新兴的行业与面临的较为新颖的问题所开展的,文中专门针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之安全管理进行归纳、分析与归纳。研究角度方面,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相关管理与监督活动进行总结,并从其安全管理制度之法律渊源、法律运行、法律监督等角度通过对现有相关各国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及国际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与借鉴。研究方法方面,则是分别应用了实证研究、比较研究与历史研究等方法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为充分的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文章专门设立了章节就相关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在对基础概念进行厘定后,可以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指来源于核能行业(“Nuclear Power Industry”)的放射性废物,根据组成核能行业的各环节,其中包括对核燃料的地质勘探开采、核燃料的提炼精制、核燃料元件的制造、核燃料循环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以及核设施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等。与此同时,在综合各种对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定义及概念后,本文认为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是指:为实现核能行业中上述各种活动相关放射性废物的安全,依据相关的法律战略与政策依据,通过相关许可制度、应急制度等途径,由相应管理主体所执行的,针对这些放射性废物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活动。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来说,其本身还应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是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的特质。如果说正当性是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研究的前提,那么理论基础则是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石。针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有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权理论以及风险控制理论作为对其开展研究之理论基础。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构成了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础。通过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一系列理论分析之后,可以确定本文所讨论的核能行业放射性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正是从实证的角度,主要是指基于相关的战略、政策,通过具体的立法框架,对来源于核能行业中的放射性废物之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所相关各领域之法律规范、措施与方法的总称。通过上文中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之专门的解析,再结合目前实践的可以看到该制度主要由相应的主体法律制度、许可法律制度、退役法律制度、应急法律制度以及信息交流与磋商制度所构成。此外,在相关法律制度的内涵与主要构成之外,相关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及构建原则等也应当被纳入相应研究的范畴。针对核能行业所产生之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相关国家都会根据自身情况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应的战略、政策与策略以作为整个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基石与出发点。一个国家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是由该国相应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战略、原则、政策所支撑的,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技术路线、选址准则、决策程序、资金模式等。目前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战略与政策理据在技术方面与国外并明显差异,主要不同存在于决策过程透明化程度、资金保障机制等。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除基本的国家战略政策以外。还必须针对此相关的法律制度设置科学合理的立法体系。由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特殊性质,使得对其的安全管理不仅要从一国国内加以严格要求,并且也必须要从国际社会的尺度进行合作落实。因此如何妥善的处理相关国际立法与国内立法之间的关系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国际法体系,本身就是不断从领先国家的核能行业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以总结归纳而成。并且在相关国际法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必须由相应的国内法律提供支撑与协调,从而有效的对这些国际性的法律文件加以实施。同时,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之国内法律而言,相关国际法律或规范性文件也对世界上绝大多数相关的国家提供了良好的引导。基于研究目的,本文的主要内容之一便是对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各种构成部分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主体法律制度、许可法律制度、退役法律制度、应急法律制度以及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可以总结出目前域外各代表性国家所拥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各主要构成部分的特点。亦可以在结合我国核能行业反射性废物法律制度现状后,看到目前相关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即: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借鉴域外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可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建议。首先,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加以完善。我国目前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原子能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而又迫切需要的法律,构建相对独立的原子能法律是核能安全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急需出台。我国在不断完善核燃料循环、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准入和执业资格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三废”处置经费筹措和使用的管理,制定核设施退役管理办法,研究并制定废旧放射源和核技术利用废物处理处置相关管理办法等。其次,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加以完善。要完善此方面,需要进一步清晰划分各参与主体之具体职能并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主体之权威性与独立性。再次,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加以完善,实现对放射性废物产生及处置活动中的全过程管理并保障相关管理活动之资金需求。之后,还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加以完善。本文认为:对核能行业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安全进行有效管理并建立与之对应的科学和完善的管理法律制度,是保障核能行业不断进步的重要基石。本文采用了理论与实证、归纳与演绎互相融合的研究方式。在分析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一般概念、定义基础上,对目前国际中核能行业发展的几个代表国家有关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同时也对我国核能行业的相关国际管理制度、公约等国际法环境进行了归纳和借鉴。通过对于各国之间以及中外之间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之比较,以及对于相关国际性规定与公约的分析,从中提取出对我国相关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具有价值的启示。最后再结合对我国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之历史沿革、现实状态以及未来展望之分析,对我国目前相关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出有益的意见与建议。
张海法[5](2019)在《兴亚美术展览会研究 ——以京津地区沦陷时期五份报纸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七七”事变,北京沦陷后,日本侵略者扶持的华北伪政府和新民会,于1939年至1944年在北京举办六次兴亚美术展览会。兴亚美展虽号称面向“全国”,但实际参展人员以北京、天津和来华“日本艺术家”为主,是日伪当局举办的规模最大的官方美术交流展。展览按不同美术种类分“部门”展出,历届均有变化,主要涵盖国画、日本画、油画、雕塑、工艺、图案、宣传画等,并设置“授赏环节”,延用日本本土大型官办美展办法,客观上也是伪政府对“全国各都市”画家参展的吸引与鼓励。兴亚美展前三届由新民会主导,后三届为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主导,“后援”单位中还包括北京特别市公署、华北政务委员会情报局等,是一次彻彻底底的“官办”展,甚至被称为东亚美术解放运动。历届美展均有明确的“主旨”,与日伪当局的侵华“理论”呈呼应关系,可以说是其“理论”统制北京沦陷区美术的具体实现。伪官员和报纸对此极力吹捧,每有“中日亲善”、“相互提携”、“兴亚美术”等殖民文化口号,其目的是重塑日本美术在北京沦陷区的形象,并以此改造沦陷区美术,将其纳入到日伪当局控制的殖民体系当中。为了扩大展览声势,笼络沦陷区艺术家参展,展会当局组成阵容庞大的审查委员会,并聘请日本人担任“审查顾问”,将日本侵略者控制伪政府的手段延用到兴亚美展。但在实际审查作品时,大量审查委员缺席,沦陷区报纸上亦少见参展艺术家对展览发表意见,即使有少量审查委员发表对展览“感想”,也是远离当时所谓“亲善”、“提携”、“中日美术融合”等“主流”声音,在特定的“法西斯统治环境下”是值得讨论的现象。
浅野泰之[6](2019)在《民国时期中日书法交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是关于民国时期中日书法交流的专题研究,共有六个部分构成,分别是:第一章,中日两国受到西方外来文化冲击的背景下,梳理分析西学东渐下近代中日书法的状态,并论及中日书法交流的历史背景和特征。第二、三章,民国时期来过中国、去过日本的中日学者们的主要交流目的,笔者拟分为:“以与中国书画家交流为目的的赴华活动”;“以古迹考察为目的的赴华活动”;“逃亡日本期间的交友及学术研究”;“特殊情况下的赴日活动”四个部分。并通过论证后指出,民国时期已经由历史上自古至今日本单方面研究学习中国书法的状态,逐步进入中日学者之间对等交流、互相借鉴学习的状态,书法交流互动频繁。第四章,近现代在中日成立的书画社团数量逐渐增多,同时出现中日两国书画家一起创立的书画社团。以当时的中日刊物报纸材料为基准,叙述民国时期中日两国协同创立书画社团的情况。通过资料面调查分析后指出,这些社团虽然受到当时社会的不良影响等诸问题,但是为了推动中日书画家友好交流关系,中日两国书画家还是不断地努力创立社团。最后,伴随战争爆发,也成为艺术界的一场灾难,社团最终都消失了。第五章,以齐白石(1864-1957)、桥本关雪(1883-1945)为例,论述他们二人的书画作品在中日两国的传播及其影响。齐白石的主要特点是,虽然没去过日本,但是书画篆刻作品在日本的传播过程中,日本友人作为齐白石的中间人帮助订印章、绘画等,功不可没。因此,齐白石对日本友人怀有强烈的感情情怀。桥本关雪的主要特点是,从《申报》可知中国方面对关雪是有所关注的,可以说关雪是民国时期日本方面与中国艺术家交流最为频繁的一位。同时,关雪在汲取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精髓的同时,也反过来对中国同时代傅抱石(1904-1965)等艺术家的艺术创作产生巨大影响。第六章,通过民国时期“西学东渐”下的中日书法理论着作来详细比较和探讨同时期不同两国间接受西学的方式,以及日本书学对中国书学的影响。主要特点是中日书法界都受到了西方心理学的影响,开始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书法。同时,民国时期在中日书坛上比较着名的书法家仍然处在“闭关锁国”状态,尽管心理学研究者、美学研究者等煞费苦心地开拓出用西方“科学”方法去研究书法的新途径,但对于书法家而言几乎没有什么推进作用的。通过研究论证,详细揭示出民国时期受西方影响下中日书法交流的状态、发展、书法概念等特征。除此之外,对民国时期的相关中日书法交流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分类研究,梳理近代中日书法交流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活动等,制成《近代中日书法交流大事年表》。
苏王飞[7](2018)在《《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研究(1958-2017年)》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代表,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文化博大精深,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文化传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武术文化的传承、传播和发展问题日益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不同时期、不同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武术的报道也不尽相同。因此,对武术报道的历时研究,就具有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中,报纸的武术报道现场表现力不如电视,速度快不过网络,但也拥有自身独特的报道优势和特色,报纸内容繁多丰富,选择性和针对性较强,能将武术报道做深、做全、做透,有利于受众深度了解武术事件本身。在众多大众媒体中,根据办报历史、综合全面、权威主流的筛查标准。《中国体育报》(原名为《体育报》)作为我国第一份专业体育类报纸,也是第一份体育类党报。它信息量大,权威性强,无论从体育界还是报纸业或是体育的大众传播领域,都是首屈一指的。更为重要的是,它见证了中国体育报纸发展的所有阶段,能够提供完整详实的文本资料,并具有代表性,而且其内容安排除了在竞技体育新闻报道上大做文章之外,更重视体育报纸的宣传功能,传统体育也被囊括其中,而武术报道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本文选择《中国体育报》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其对武术的报道作为研究样本。本文选定1958年至2017年作为研究时间区域。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内容分析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中国体育报》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我国武术的发展情况,对《中国体育报》创刊60年武术报道的发展历程以及特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武术报道探索起步阶段(1958-1966年);武术报道恢复发展阶段(1973-1987年);武术报道繁荣发展阶段(1988-2007年);武术报道深化改革阶段(2008-2017年)。本论文还从报道内容、报道形式、报道特征等几个方面分别对不同的发展阶段进行分析与归纳,以探讨《中国体育报》历年来武术报道的变化趋势、呈现出的特点及其报道的整体特征。《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在其60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变化,其内容与形式可以说一直都在发生变化,影响这种变化的因素很多,有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还有来自体育事业和新闻事业本身的影响。从武术报道的规模上来看,《中国体育报》成立之初,其对武术的重视程度不够,其武术报道一直是时而增加时而减少,并未形成稳定、成熟的报道模式。从恢复发展阶段到繁荣发展阶段,其武术报道量虽有所起伏,但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深化改革阶段,报道量更是大幅度上升;从武术报道的内容上来看,由最初的国内武术新闻报道逐渐拓展到国际武术新闻报道比重不断增大,成为该报的报道重点;从武术报道的体裁上来看,由起步阶段以数量较小字数较少的消息类为主发展到通讯类、评论类等各体裁相辅相成;从武术报道的手段来看,由最初单纯的黑白版面和文字类新闻到色彩和图片不断地运用到武术报道中,版面也越来越丰富多彩。武术报道在体裁上主要是消息和通讯,还有一部分单纯的图片报道和少量的评论。初期其稿件多来自本报记者和新华社,随着报道团队不断发展壮大,派出记者釆访各种国际武术赛事,逐渐形成了以本报作者自釆稿件为主。研究60年《中国体育报》的武术报道,不仅仅是为了描述和概括武术报道的特征和内容变化等,还是为了寻找《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对于当今武术新闻传播的现实意义。作为我国第一份专业体育类报纸,《中国体育报》的武术报道无论是报道理念还是报道业务,对于当今的武术报道、传播和发展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张光润[8](2018)在《袁同礼研究(1895-1949)》文中指出袁同礼,字守和,祖籍直隶安肃,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生于北京南横街本宅,1965年病逝于美国华盛顿。在他出生之年,造就“同治中兴”的洋务运动,已在甲午海战中幻为泡影,一系列深刻影响中国近代变迁的大事件已是山雨欲来。中国近代图书馆运动“发轫”于三年后的戊戌维新。他在这场巨变中养成了新知和旧学,并以发展图书馆事业回应了那个时代,成就了自己在近代中国图书馆事业中的先驱地位。1949年初旅美定居之前,他不仅领导全国最大的国立图书馆,并将它带向了世界,深度参与了近代社会的变迁。有关袁同礼的研究,近三十年来逐渐受图书馆界关注,相关专题论述层出不穷,至今仍是方兴未艾,但由于资料和视野所限,历史学界有关他在近代社会变迁上的讨论,尚不多觏。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镜图书馆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他学问和事业中的若干大事件作深入研究,着重强调其在近代变迁中的独特意义,并力图通过这些研究进一步拓展、丰富和深化袁同礼研究应有的内涵。全文除绪论、结语和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外,主体部分由四个专题研究组成,分别从家世、成学、学问和事业方面作系统论述。第一章论述袁同礼家世及成长的时代,分析袁家由农村迁居城市的近代意义,及袁同礼童年成学时的新旧知识比重。第二章研究袁同礼近代知识结构的形成,既详论北大预科的成学背景及成绩,也重视在清华学校的第一份图书馆职业,及游学欧美对近代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清华学校部分,也简单梳理了近代图书馆史的发展特征;游学美欧部分,则着重讨论他在近代群学意义上广泛参与各种学术组织,及以近代目录学为中心的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第三章学问篇以《永乐大典》的访求和研究为例,结合他在中华图书馆协会和北平图书馆的任职经历,系统研究他的15篇研究成果,详述其中的编目方法的近代转变,典籍观念的新旧变迁,以及由此带来的《永乐大典》由流散史到阅读史的转变。第四章事业篇则以他去国之前精力所萃的国立北平图书馆为研究对象,从他宣示中外的三条立馆宗旨出发,分节论述他带领北平图书馆走向世界的近代化进程,以及这一进程所具有的近代意义。文末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是撰写本文的资料长编,也是对正文的有益补充,为研究袁同礼在近代巨变中的独特地位提供了相对翔实的背景。
黄仁国[9](2010)在《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 ——1949-1978年的中美教育交流》文中研究指明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是一段非常特殊的教育交流。从1949年到1978年这30年,中美之间没有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因而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双边官方教育交流,几乎所有的教育交流都是以民间名义进行,但是,几乎所有的教育交流又都具有明显的政治背景。这30年,前20年是中美教育交流中断的时期,后10年是中美教育交流恢复的时期。在后10年中,经济因素在教育交流中的作用异军突起,政治、经济与教育形成明显的三向互动。这30年,中美之间单纯的教育交流尽管不多,层次也不高,但教育交流问题始终是中美双边关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与教育有关的交流也始终是中美民间往来中最主要的形式。在中美关系中,教育交流问题由边缘位置上升到特别重要的地位。1949年至1978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新生政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这一时期,中美教育交流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与现代化这两个政治与经济的角度深刻地揭示了中美建交前30年的双边关系,是深入了解中美建交前双边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切入点。因此,本文从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中研究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并由此打通近代与当代、建交前与建交后的中美教育交流,展现政治、经济与教育的复杂关系以及教育国际交流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本文将教育交流定义为:政府部门、工商界、民间组织及其与教育活动相关的人员,通过人员往来、项目合作、合作办学、国际会议和教材图书建设等形式,进行教育科研成果、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方法等的交流,以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的活动。这一定义能够较好地分析1949年至1978年的中美教育交流,也适用于分析近代中美教育交流和中美建交后的教育交流。本文以《人民日报》、《参考消息》和美国的部分档案资料为主要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大量报道中美之间的教育交流,说明了中美教育交流在中美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为厘清中美教育交流研究中的重要史实问题提供了依据。为了增强研究的科学性,本文坚持以弄清1949年至1978年中美教育交流的客观事实为最高准则,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文中列举了大量的史料,制作和使用了必要的图表,做了一些有典型意义的个案分析,以此再现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实际情况,以此分析教育交流在当时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对后来中美关系、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教育交流大发展的影响。1949年至1978年这30年的中美教育交流,可以以1969年为界,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前20年是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期,后10年则是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期。前20年又可以细分为4个时期,即短暂的观望(1949-1950)、中断(1950-1955)、中方示好美方封闭(1956-1960)、中方封闭美方示好(1961-1968)。后10年细分为3个时期,即恢复(1969-1972)、发展和摇摆(1973-1976)、突破(1977-1978)。前20年是中美对抗的时期,但对抗中有试探;由于双方试探的节奏不一致,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两国间完全中断了两国政府都视为合法的直接的教育交流,中国政府有计划地接收了美国在华的文教机构,美国政府则千方百计地阻挠中国留美学生和学者回国服务。这20年中美教育交流并没有完全中断,而是断断续续地进行了一些有限的教育交流,不过,这些交流多半是一方视为合法而另一方则视为非法,或者是以民间形式在第三国进行。后10年是中美关系逐渐改善的时期,是双边教育交流循序渐进的时期;总体上看,双边直接的教育交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渐加深,逐渐得到重视,逐渐起到重要作用;不过,在发展态势上,却表现为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非一帆风顺。论文由绪论和正文组成。绪论部分对教育国际交流与中美教育交流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美国和中国对当代中美教育交流的学术研究情况,提出了文章的研究思路。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其中前四章按时间顺序对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第五章则对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进行综合研究。第一章“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1949-1968)”。这是中美关系经过短暂的观望后便进入长期的激烈对抗时期。这章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中美教育交流概述、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中美敌对时期各自为恢复教育交流所做的准备以及这一时期的有限交流。本章从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中美关系分析中美教育交流中断的背景,从中国政府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机构和争取留美学生回国工作来分析中美教育交流中断时的教育交流问题。本章认为,毛泽东向外国学习的思想以及中苏关系变化后中国教育部门的调整为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做了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准备;美国《国防教育法》的颁布和美国中国学的发展以及随后的富布赖特听证会和与大陆中国学术交流委员会、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关心亚洲学者委员会的成立为恢复美中教育交流做了准备。中美在对抗时期的有限交流主要有中美大使级会谈中的教育交流问题、青年代表团交流、艺术交流、学术交流和美国友人访华。第二章“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1969-1972)”。这是中美关系走向缓和的时期。这章主要分两部分展开,一是美国代表团或个人访华,二是中国代表团访美。中国政府通过邀请斯诺访华制定处理美国人来华问题的政策,通过邀请美国乒乓球队访华打开中美交往大门,通过邀请美国学者高尔斯顿和西格纳访华叩开中美学术交流的大门,通过邀请杨振宁访华带动美籍华人学者访华,通过邀请基辛格、尼克松和美国议员访华,打开直接的政治沟通渠道,并协商中美教育交流问题。这一时期,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交流委员会进行了改组,还派了特别信使访华;关心亚洲问题学者委员会两次组团访华。这一时期的中国乒乓球队、医学代表团、科学家代表团和沈阳杂技团访问了美国。第三章“中美教育交流的发展和摇摆(1973-1976)”。这是中美关系取得一定发展后又出现摇摆的时期。这章主要分析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交流委员会、美国工商界以及美籍华人的交流活动,中国从事教育交流的主要机构及其活动,“四个现代化”与邓小平的教育交流思想。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在这一时期特别明显。这种互动主要是正面的,而1975年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的失败案例和西藏歌舞团事件则揭示了其负面影响。第四章“中美教育交流的新突破(1977-1978)”。这是中美关系取得积极进展的时期,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奏。这章内容包括邓小平与科教战线的拨乱反正、邓小平与中美教育交流、美中往来的新突破、美方教育交流机构的活动、中国赴美访问情况、新的教育交流形式。中国科教战线、侨务工作和旅游工作的拨乱反正使中美教育交流取得了新的突破;这一时期,中美基本确定了教育交流的大框架;这一时期的教育交流,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了新的变化,为中美建交后教育交流的大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第五章“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这是对前四章的总结与延伸。这章内容包括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动力分析、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特点分析、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作用、中美教育交流历史与现实的启示。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历经曲折:前20年,政治上的力量起主要作用,经济上的作用力影响不大,教育事业本身的力量起着一定的作用;后10年,政治、经济和教育本身的力量形成明显的互动,共同影响着中美教育交流的发展。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具有主体多元化,层次由浅入深,形式逐渐多样化,双向交流不平衡、不对称、不对等的特点。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促进了中美关系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促进了中美建交后教育交流的大发展。从中美教育交流历史与现实来看,保持政治、经济与教育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交流的功能和作用的最重要的原则。
章宏伟[10](2008)在《改革开放30年出版大事记》文中研究指明1978年1月14日国家出版局在北京邀请一些老同志座谈生活书店、读书出版社、新知书店以及三家出版社合并组成的三联书店的历史,批驳了所谓"30年代黑店"的谬论。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课题背景 |
| 1.2 研究的目与意义 |
| 1.2.1 课题研究目的 |
| 1.2.2 课题研究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1 建筑历程层面 |
| 1.3.2 地域建筑层面 |
| 1.3.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 1.3.4 国外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及地域文化的研究 |
| 1.4 国内研究现状 |
| 1.4.1 建筑历程层面 |
| 1.4.2 地域建筑层面 |
| 1.4.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 1.4.4 国内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和地域文化的研究 |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 1.5.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 1.5.2 本文的研究框架 |
| 1.6 主要概念界定 |
| 1.6.1 界定 |
| 1.7 本论文写作说明 |
| 1.7.1 本文对“历史”与“叙事”问题的回应 |
| 1.7.2 阅读建议 |
| 2 建设背景 |
| 2.1 中国建筑创作环境概述 |
| 2.1.1 1949年至1964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 2.1.2 1965年至1976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 2.1.3 1977年至1989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 2.2 自贡的地域文化 |
| 2.2.1 自贡恐龙的故事 |
| 2.2.2 自贡彩灯的故事 |
| 2.3 本章小结 |
| 3 建筑设计组织策划 |
| 3.1 我们为何建造 |
| 3.1.1 兴建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设想 |
| 3.1.2 兴建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设想 |
| 3.1.3 讨论:兴建设想 |
| 3.2 研究落实修建博物馆 |
| 3.2.1 确定修建自贡恐龙博物馆 |
| 3.2.2 确定修建中国彩灯博物馆 |
| 3.2.3 讨论:不同的投资模式,不断努力得以确定兴建 |
| 3.3 设计竞赛的组织安排 |
| 3.3.1 自贡恐龙博物馆竞赛组织 |
| 3.3.2 中国彩灯博物馆竞赛组织 |
| 3.3.3 讨论:组织经验的延续和发展 |
| 3.4 本章小结 |
| 4 建筑竞赛及后续进展 |
| 4.1 方案评选与审定 |
| 4.1.1 乱石——“恐龙群窟”与“洪荒时代”的抽象 |
| 4.1.2 灯的群组——“南国灯城”的新星 |
| 4.1.3 讨论:创作与评审 |
| 4.2 方案确定及后续进展 |
| 4.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 4.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 4.2.3 讨论:后续进展 |
| 4.3 本章小结 |
| 5 建筑创作回响 |
| 5.1 官方新闻媒体的关注 |
| 5.1.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 5.1.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 5.1.3 讨论:媒体关注 |
| 5.2 大众的声音 |
| 5.2.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 5.2.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 5.3 业内人士的评价 |
| 5.3.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评价 |
| 5.3.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评价 |
| 5.4 获奖情况 |
| 5.4.1 自贡恐龙博物馆获奖情况 |
| 5.4.2 中国彩灯博物馆获奖情况 |
| 5.5 本章小结 |
| 6 建筑评析 |
| 6.1 建筑策划 |
| 6.1.1 可行性研究阶段 |
| 6.1.2 设计任务书阶段 |
| 6.1.3 自贡恐龙博物馆所带来的建筑策划启示 |
| 6.2 建筑后评估 |
| 6.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 6.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 6.2.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后评估带来的启示 |
| 6.3 建筑设计竞赛 |
| 6.3.1 建筑竞赛的方案组织 |
| 6.3.2 建筑评选中的“长官意志”与“明星建筑师”问题 |
| 6.3.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方案组织与评选带来的启示 |
| 6.4 建筑设计 |
| 6.4.1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 |
| 6.4.2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 |
| 6.4.3 建筑设计师 |
| 6.4.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所带来的启示 |
| 6.5 建筑伦理 |
| 6.5.1 建筑精神与价值判断 |
| 6.5.2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 6.5.3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 6.5.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表达的建筑伦理及其启示 |
| 6.6 建筑与城市文化 |
| 6.6.1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对自贡城市文化的意义 |
| 6.6.2 自贡恐龙博物馆与中国彩灯博物馆带来的城市文化启示 |
| 6.6.3 自贡城市文化及其认同 |
| 6.7 本章小结 |
| 7 结论:此两案例建筑设计全过程及其评析对当代的启示 |
| 7.1 研究结论 |
| 7.2 论文的创新点 |
| 7.3 论文不足与后续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图表目录 |
| 致谢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缘由 |
| 1.2 研究对象 |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 1.3.1 研究现状 |
| 1.3.2 研究意义 |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 1.4.1 理论基础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语料来源 |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 2.1.1 词频统计 |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 3.1.1 单句式结构 |
| 3.1.2 组合式结构 |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 3.2 句类特点 |
| 3.2.1 陈述句标题 |
| 3.2.2 疑问句标题 |
| 3.2.3 感叹句标题 |
| 3.2.4 祈使句标题 |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 4.1 引言 |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 4.2.1 词语修辞 |
| 4.2.2 辞格修辞 |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 5.2.1 明示行为 |
| 5.2.2 推理过程 |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 5.3.2 语境效果 |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 第六章 结语 |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依据 |
| 二、相关概念的厘清和界定 |
| 三、研究综述 |
| 四、研究原则及方法 |
| 五、研究意义及创新 |
| 第一章 影视“走出去”的文化理论支撑 |
| 第一节 文化“走出去”语境下的影视对外传播 |
| 一、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形成 |
| 二、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义 |
| 三、文化“走出去”的方式 |
| 四、影视对外传播结合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时代理论成果 |
| 第二节 影视“走出去”的特征及其影响 |
| 一、影视“走出去”的媒介特性 |
| 二、中国影视“走出去”的影响力分析 |
| 三、制约影视“走出去”影响力的因素 |
| 第三节 影视“走出去”在时代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
| 一、影视艺术具有天生的文化责任 |
| 二、影视媒介影响文化认同 |
| 三、影视产品转变价值取向 |
| 第二章 影视“走出去”内容形态及问题分析(上) |
| 第一节 映像东方--国产电影“走出去”现状及问题分析 |
| 一、利好的电影“走出去”政策 |
| 二、国产电影海外推广与传播内容 |
| 三、国产电影“走出去”的影响力及问题分析 |
| 第二节 剧领天下--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现状与问题分析 |
| 一、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的环境 |
| 二、国产电视剧海外推广与发行内容 |
| 三、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的问题分析 |
| 第三章 影视“走出去”内容形态及问题分析(下) |
| 第一节 纪录中国--纪录片“走出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 一、国产纪录片及其“走出去”环境 |
| 二、国产纪录片“走出去”的路径及内容 |
| 三、国产纪录片“走出去”所面临的问题 |
| 第二节 多彩世界--国产动画片“走出去”及问题分析 |
| 一、国产动画“走出去”的环境及利好政策 |
| 二、国产动画片的海外销售与发行 |
| 三、国产动画片的国际合作分析 |
| 第四章 影视“走出去”在外交语境中的个案分析与研究 |
| 第一节 中国影视在欧美大国“走出去”影响力的提升 |
| 一、美国 |
| 二、法国 |
| 三、俄罗斯 |
| 第二节 中国影视在周边国家“走出去”影响力的扩大 |
| 一、越南 |
| 二、蒙古 |
| 三、印度 |
| 第三节 深耕“一带一路”的中国影视“走出去” |
| 一、匈牙利 |
| 二、泰国 |
| 三、埃及 |
| 第四节 中国影视在非洲主流国家“走出去”得到巩固和发展 |
| 一、中国影视业在非洲发展概况 |
| 二、中国影视作品在非洲传播的优势 |
| 三、中国影视在非洲传播的问题分析 |
| 第五节 中国影视“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策略 |
| 一、多途径调控生产要素,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 |
| 二、主抓影视节目内容,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
| 三、多元化传播渠道,建设基础化数字平台 |
| 四、完善对外影视人才培养建构 |
| 五、建立良性的监督反馈机制 |
| 第五章 影视“走出去”的国家形象研究 |
| 第一节 文化形象与影视媒介 |
| 一、文化形象与国家形象塑造 |
| 二、西方映像中的中国形象 |
| 三、影视“走出去”的国家形象生成 |
| 第二节 影视媒介塑造国家形象的规律 |
| 一、对外宣传让位于国际传播 |
| 二、不断拓展对外传播平台 |
| 三、持续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
| 四、影视创作要保持文化自觉 |
| 第三节 影视创作表达国家形象的问题与不足 |
| 一、文本创作方面,缺乏思想力量 |
| 二、作品表达方面,缺乏视觉感染力 |
| 三、推广发行方面,缺乏民族基础层面的统筹 |
| 四、学术研究方面,缺乏正确的指引和批评 |
| 五、文化消费方面,缺乏民族意识引导的力量 |
| 第四节 影视“走出去”塑造国家形象的方式与原则 |
| 一、影视媒介对于国家形象传播的优势 |
| 二、影视作品塑造国家形象的手段 |
| 三、其他的影视文化形式与国家形象塑造 |
|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A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 |
| 附录B 《中国电视剧(网络剧)出口联盟倡议书》 |
| 附录C 《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 附录D 上海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获奖作品目录 |
| 附录E 四川国际电视节“金熊猫”奖获奖名单一览 |
| 附录F 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金红棉”奖评优单元优胜作品 |
| 附表G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监制的对外影视节目一览 |
| 附录H 三大欧洲国际电影节上获奖的中国电影 |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1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 1.3 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思路 |
| 1.3.1 论文的研究目的 |
| 1.3.2 论文的研究思路 |
|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 |
| 1.4.1 论文的研究方法 |
| 1.4.2 论文的创新之处 |
| 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理论分析 |
| 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厘定 |
| 2.1.1 放射性废物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界分 |
| 2.1.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含义厘析 |
| 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
| 2.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合理性 |
| 2.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 2.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
| 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 2.3.2 环境权理论 |
| 2.3.3 风险控制理论 |
| 2.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与构成 |
| 2.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 |
| 2.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 |
| 2.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 |
| 2.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 |
| 2.5.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功能 |
| 2.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与模式 |
| 2.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 2.6.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 |
| 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一般分析 |
| 3.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的特点与趋势 |
| 3.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
| 3.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比较 |
| 3.4.1 技术路线之比较 |
| 3.4.2 选址准则之比较 |
| 3.4.3 决策过程之比较 |
| 3.4.4 资金模式之比较 |
| 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分析 |
| 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立法之一般分析 |
| 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国际立法 |
| 4.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之宏观背景 |
| 4.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国际法律渊源 |
| 4.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中的参与主体 |
| 4.2.4 国际立法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之现实意义 |
| 4.3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3.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3.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3.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3.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3.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3.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
| 4.4.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 |
| 4.4.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行政法规 |
| 4.4.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规章 |
| 4.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标准及技术文件 |
| 4.4.5 国际法渊源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之关系 |
| 4.5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立法之比较 |
| 4.5.1 立法框架之比较 |
| 4.5.2 法律渊源之比较 |
| 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 5.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 5.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
| 5.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比较 |
| 5.4.1 主体设置之比较 |
| 5.4.2 主体职能划分之比较 |
| 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 6.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 6.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
| 6.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比较 |
| 6.4.1 许可种类划分之比较 |
| 6.4.2 许可审批流程之比较 |
| 7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 7.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役法律制度 |
| 7.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 7.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
| 7.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比较 |
| 7.4.1 退役计划模式之比较 |
| 7.4.2 退役保障机制之比较 |
| 8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 8.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 8.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
| 8.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比较 |
| 8.4.1 应急管理框架设定之比较 |
| 8.4.2 应急管理主导机构之比较 |
| 9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
| 9.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
| 9.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
| 9.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
| 9.4.1 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之比较 |
| 9.4.2 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
| 10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与完善 |
| 10.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 |
| 10.1.1 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 |
| 10.1.2 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 |
| 10.1.3 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 |
| 10.1.4 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 10.1.5 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 |
| 10.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完善 |
| 10.2.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之完善 |
| 10.2.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之完善 |
| 10.2.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之完善 |
| 10.2.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之完善 |
| 10.2.5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之完善 |
| 11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论文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第一章 混乱与庞杂——兴亚美展的组织机构与组织过程一 |
| 第一节 兴亚美展的组织机构 |
| 一、伪政府系统与兴亚美展 |
| 二、新民会系统与兴亚美展 |
| 三、日本侵华势力与兴亚美展 |
| 第二节 兴亚美展的组织过程 |
| 一、第一阶段——第一届兴亚美术展览会筹备过程 |
| 二、第二阶段——第二届、第三届兴亚美术展览会筹备过程 |
| 三、第三阶段——第四、五、六届兴亚美术展览会筹备过程 |
| 小结 |
| 第二章 重塑与改造——兴亚美展的主旨与目的 |
| 第一节 日本侵华“理论”与兴亚美展主旨 |
| 一、“兴亚论”与兴亚美展 |
| 二、建设东亚新秩序与兴亚美展 |
| 三、大东亚建设与兴亚美展 |
| 第二节 兴亚美展的目的 |
| 一、重塑日本美术形象 |
| 二、改造沦陷区美术 |
| 小结 |
| 第三章 兴亚美展参展艺术家群体和作品分析 |
| 第一节 兴亚美展审查过程和入选作品规模 |
| 一、第一届兴亚美展 |
| 二、第二届兴亚美展 |
| 三、第三届兴亚美展 |
| 四、第四届兴亚美展 |
| 五、第五届兴亚美展 |
| 六、第六届兴亚美展 |
| 第二节 兴亚美展展览规模和作品分析 |
| 一、第一届兴亚美展 |
| 二、第二届兴亚美展 |
| 三、第三届兴亚美展 |
| 四、第四届兴亚美展 |
| 五、第五届兴亚美展 |
| 六、第六届兴亚美展 |
| 第三节 兴亚美展参展画家的“不合作”策略 |
|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第一届兴亚美术展览会各部入选作者名单 |
| 附录2: 第二届兴亚美展入选作者名单 |
| 附录3: 第三届兴亚美展入选作者名单 |
| 附录4: 第六届兴亚美展入选作者名单 |
| 附录5: 第一届兴亚美展作品售卖价格 |
| 附录6: 第一届兴亚美展授赏名单 |
| 附录7: 第二届兴亚美展授赏名单 |
| 附录8: 第四届兴亚美展授赏名单 |
| 附录9: 第五届兴亚美展授赏名单 |
| 附录10: 第六届兴亚美展授赏名单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 二、相关研究成果 |
| 三、研究方法与视野 |
| 第一章 民国时期中日书法交流的背景 |
| 第一节 中日书法交流历史背景 |
| 第二节 近代中国书法的状态 |
| 第三节 近代日本书法的状态 |
| 第二章 赴华的日本学者 |
| 第一节 以与中国书画家交流为目的的赴华活动 |
| 第二节 以古迹考察为目的的赴华活动 |
| 第三节 小结 |
| 第三章 赴日的中国学者 |
| 第一节 逃亡日本期间的交友及学术研究 |
| 第二节 特殊情况下的赴日活动 |
| 第三节 小结 |
| 第四章 中日一起创立的书画社团 |
| 第一节 中日美术协会 |
| 第二节 西湖有美书画社 |
| 第三节 解衣社 |
| 第四节 东方绘画协会 |
| 第五节 中日艺术同志会 |
| 第六节 小结 |
| 第五章 书画作品在中日两国的传播及影响 |
| 第一节 在日本的传播及影响—以齐白石为例— |
| 第二节 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以桥本关雪为例— |
| 第三节 与日本的展览交流 |
| 第四节 小结 |
| 第六章 西学东渐下的中日书学观 |
| 第一节 西学东渐下的日本书学 |
| 第二节 西学东渐下的中国书学 |
| 第三节 日本书学对中国学者的影响 |
| 第四节 小结 |
| 结论 |
| 附录 |
| 参考文献 |
| 专业能力展示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前言 |
| 1.1 研究目的与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有关体育报道的相关研究 |
| 1.2.2 有关武术报道的相关研究 |
| 1.2.3 有关《中国体育报》的相关研究 |
| 2 研究方法与对象 |
| 2.1 研究方法 |
| 2.1.1 文献资料法 |
| 2.1.2 内容分析法 |
| 2.1.3 数理统计法 |
| 2.1.4 逻辑分析法 |
| 2.2 研究对象 |
| 3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发展历程 |
| 3.1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探索起步阶段 |
| 3.2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恢复发展阶段 |
| 3.3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繁荣发展阶段 |
| 3.4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深化改革阶段 |
| 4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阶段分析 |
| 4.1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探索起步阶段 |
| 4.1.1 武术报道内容分析 |
| 4.1.2 武术报道形式分析 |
| 4.1.3 武术报道特征分析 |
| 4.2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恢复发展阶段 |
| 4.2.1 武术报道内容分析 |
| 4.2.2 武术报道形式分析 |
| 4.2.3 武术报道特征分析 |
| 4.3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繁荣发展阶段 |
| 4.3.1 武术报道内容分析 |
| 4.3.2 武术报道形式分析 |
| 4.3.3 武术报道特征分析 |
| 4.4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深化改革阶段 |
| 4.4.1 武术报道内容分析 |
| 4.4.2 武术报道形式分析 |
| 4.4.3 武术报道特征分析 |
| 5 《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总体分析 |
| 5.1 武术报道内容分析 |
| 5.2 武术报道形式分析 |
| 5.2.1 报道数量 |
| 5.2.2 报道版面 |
| 5.2.3 报道来源 |
| 5.2.4 报道体裁 |
| 5.3 武术报道特征分析 |
| 6 结论与建议 |
| 6.1 结论 |
| 6.2 建议 |
| 6.2.1 增多报道形式、加强深度报道 |
| 6.2.2 采取独家报道 |
| 6.2.3 推崇大众武术报道 |
| 6.2.4 加强媒介融合与创新 |
| 参考文献 |
| 附表 |
| 附表1:1958-1966年《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标题 |
| 附表2:1973-1987年《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标题 |
| 附表3:1988-2007年《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标题 |
| 附表4:2008-2017年《中国体育报》武术报道标题 |
| 致谢 |
| 内容提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 研究对象 |
| 二 研究综述 |
| 三 主要史料和章节安排 |
| 第一章 家世与童年(1895-1913) |
| 第一节 家世考 |
| 一 曾祖移居京师 |
| 二 祖父定居京师 |
| 第二节 童年 |
| 第二章 成学之路(1913-1924) |
| 第一节 北大预科 |
| 一 入学前的北大预科 |
| 二 入学后的预科调整 |
| 三 预科成学 |
| 第二节 以图书馆为志业(1916-1924) |
| 一 水木清华四寒暑 |
| 二 游学美欧 |
| 第一节 缘起 |
| 一 《永乐大典》的编纂和流传 |
| 二 全祖望和缪荃孙的研究 |
| 第二节 袁同礼的调查与研究 |
| 二 系列调查研究及影响 |
| 第四章 主持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1948) |
| 第一节 作中国文化之宝库 |
| 一 访购中西书籍 |
| 二 使受学之士观摩有所 |
| 第二节 通中外图书之邮 |
| 一 出版品交换 |
| 二 善本寄美保存 |
| 第三节 树长治久安之基 |
| 结语 |
| 附录一 :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第一章 |
| 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1949-1968) 第一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中美教育交流 第二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 第三节 |
| 中美对抗时期各自为恢复教育交流所做的准备 第四节 |
| 中美在对抗时期的有限教育交流 第二章 |
| 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1969-1972) 第一节 |
| 美国代表团或个人访华 第二节 |
| 中国代表团访美 第三章 |
| 中美教育交流的发展和摇摆(1973-1976) 第一节 |
| 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的交流活动 第二节 |
| 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交流委员会的交流活动 第三节 |
| 美国工商界的交流活动 第四节 |
| 美籍华人的交流活动 第五节 |
| 中国从事交流的主要机构及其活动 第六节 |
| "四个现代化"与邓小平的教育交流思想 第四章 |
| 中美教育交流的新突破(1977-1978) 第一节 |
| 邓小平与科教战线的拨乱反正 第二节 |
| 邓小平与中美教育交流 第三节 |
| 美中往来的新突破 第四节 |
| 美方教育交流机构的活动 第五节 |
| 中国赴美访问情况 第六节 |
| 新的教育交流形式 第五章 |
| 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 第一节 |
| 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动力 第二节 |
| 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特点 第三节 |
| 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作用 第四节 |
| 中美教育交流历史与现实的启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
| 1978年 |
| 1979年 |
| 1980年 |
| 1981年 |
| 1982年 |
| 1983年 |
| 1984年 |
| 1985年 |
| 1986年 |
| 1987年 |
| 1988年 |
| 1989年 |
| 1990年 |
| 1991年 |
| 1992年 |
| 1993年 |
| 1994年 |
| 1995年 |
| 1996年 |
| 1997年 |
| 1998年 |
| 1999年 |
| 2000年 |
| 2001年 |
| 2002年 |
| 2003年 |
| 2004年 |
| 2005年 |
| 2006年 |
| 2007年 |
| 200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