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1](2020)在《寓法于治:乡村治理“自治”与“法治”结合机理研究 ——以肇庆市Y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党的十九大以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重点研究方向。一直以来,由于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内容复杂、治理方式交织等因素,我国乡村治理呈现出规范性与乡土性交融,传统性与现代性共生,稳定性与变动性并存等特征,具有鲜明的区域性、地方性特点。本文以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结合机制为研究方向,选取肇庆市Y村这一乡村治理典型成功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Y村由“乱”到“治”治理过程中各类治理主体的互动行为研究,从党建引领、依法自治、法治为民的角度,试图总结出当前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结合机理的有效途径。对肇庆市Y村的案例研究发现: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的有机结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衔接,把依法治村、法治为民系列制度机制等法治要素融入到乡村治理和村民日常生活中去,从乡村内部衍生出法治意识、法治行为,寓法于治最终使得法治在乡村社会落地、生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基层政府利用乡村社会资源推进Y村由“乱”到“治”的动力与行动策略的研究,总结归纳处于转型期的乡村社会中自治与法治主体之间协调互动的关系、模型和路径,为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有效结合提供了可行性选择。同时,也将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新的启示。
李元勋[2](2019)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文中提出脱胎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体制的村民自治,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萌发起来的,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力量介入高位推动的中国特色的基层直接民主形式,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及有效方式,是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的民主实践和伟大创举。改革开放之初,这种发韧于农村的由村民创造的民主改革实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国家逐步通过立法形式对这种民主形式进行了制度化设计,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使之上升为制度化的基层民主形式和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同时又从法律层面上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不可能一成不变,它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状况的变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甚至文字表述都会发生某些变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实现了从村民自治向乡村治理话语体系的转变。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十八大后要求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特别是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便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实现了从自治到共治的转变。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与具体实践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概括出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论文共包括六个部分,由绪论和正文五章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缘起及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并梳理了本论文的理论渊源。第一章是村民自治的萌生。本章对村民自治产生前的乡村治理作了梳理与分析;对其产生的背景作了深度剖析,这些背景主要包括宽松的政治环境、包产到户的推行、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等因素。梳理了村民自治兴起的过程,从建立第一个村委会到在全国的普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村得以全面建立。第二章是村民自治的发展。本章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发动和村民自治的发展作了论述,这一时期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为起点的,主要是开始建章立制,推进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与村民自治相关的一些规章制度得以完善、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和选举模式的创新。第三章是村民自治的深化。1998年《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全面推行,进行了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背景下,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开展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和选举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第四章是村民自治的提升。在这一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以村民自治为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实践场域,开启了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开始了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广大基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各地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开始了对基层民主协商的探索与实践。在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背景下,针对“三农”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对“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第五章是村民自治的成效和历史经验。从总体上来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40年的发展,成效显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各项民主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基本得以实现。通过考察村民自治40年的进程得出了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推动制度革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发展道路。
张春照[3](2019)在《重塑乡政村治: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 ——基于广东省乡村治理的实证与理论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发展振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乡村振兴发展是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核心问题是我国乡村如何通过有效治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以乡镇政府一元化行政权威主导为特点的传统“乡政村治”模式在处理乡村多元化权益主体诉求、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等方面捉襟见肘,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是新时代乡村发展所需。众所周知,我国乡村发展存在南北差别和东西差异,东西差异主要体现在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南北差别是南方与北方文化的不同。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区域内乡村差距也比较大,而且欠发达地区乡村在我国乡村占绝大多数。历史提供一种解释的逻辑,以历史为视角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模式发展的历程,从我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发展脉络寻找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因与逻辑生成,明确我国传统“乡政村治”模式的现代化转型是新时代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问题是思考的逻辑和起点,以广东省H县乡村调查的实证分析为起点,通过发放问卷、座谈、访谈以及数据分析等调查方式探寻广东省H县“乡政村治”模式的新挑战,籍此探寻新时代我国传统“乡政村治”模式的困境。理论提供一个分析的视角和发展方向,以治理现代化为分析视角透视我国传统“乡政村治”困境产生的原因,诸如垂直性、平衡性、内外以及官民等矛盾,明确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与原则,其目标就是维护农民公民权利、重构乡村社会价值体系、树立乡村制度权威、构建乡村新秩序,并遵循权益维护、自主性治理、法治、有效性等原则。现实是一面镜子,也提供了一种可行性路径,通过梳理、吸收、借鉴欧美、亚洲等发达国家乡村治理的有益经验,为推动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提供有益借鉴。经验与案例提供一个良好的佐证和可行性路径,广东省通过重塑传统“乡政村治”模式,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通过落实“简政强镇”、重塑“乡政”,推动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实现乡镇政府“善政”,通过重塑“村治”,发展乡村“一核多元”协同共治,提升乡村治理主体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的作用,有效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毫无疑问,这些典型的做法潜藏着可供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借鉴的灵感或答案。乡村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存的政治场域,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治理场域。在压力性体制下,悬浮化与内卷化凸显的“乡政”以及附庸自治和行政化倾向突出的“村治”面对乡村内生性需求也是迫于应对,同时,由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多元权益主体出现、不同权益诉求也逐渐显现。在现有乡村治理模式下,探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就尤为必要,明确重塑“乡政村治”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首先,重塑“乡政”,推动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以服务理念的创新夯实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的价值体系、实现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以机构改革的成效理顺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的行动体系、实现资源整合、形成治理合力,以体制机制的完善筑牢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的制度体系,确保乡镇政府高效有序运行。其次,重塑“村治”,提升新时代乡村“一核多元”治理主体的能力。新时代乡村各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还不能满足“一核多元”协同共治的需求,通过落实基层党建机制、增强村庄党组织的凝聚力,通过权责界定、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与协助能力,通过职责定位、提升民间组织的参与和服务能力,通过维护农民权益、提升其主体能力,籍此来提高乡村各治理主体能力,发挥各治理主体在“一核多元”协同共治中的应有作用。总之,通过重塑传统“乡政村治”,推动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完善“一核多元”协同共治,实现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夯实乡村振兴发展的治理基础。通过治理现代化转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乡村成为一个环境优美能吸引年轻人的地方,让农民过上现代生活,让城乡互动自由流通成为现实,打破现代化必然是乡村衰败的“铁律”。
詹国辉[4](2018)在《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村社会发展也到了此阶段。在改革开放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经过近40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高速增长,取得了全球瞩目的成就,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7年,经济总量迈上82万多亿元的新台阶,高居世界第二位。但同时应当看到高速发展背后的限度:一是从本质上讲,高速发展还是依靠拼资源拼消耗实现数量增长;二是无法有效满足乡村民众不断升级的现实需求,由此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的高质量发展。此外,对于乡镇基层政府而言,仍然面临着乡镇经济发展状况转型及乡村社会维稳压力,尽管代表国家力量的基层政府对乡村社会运行的干预及对乡村社会事务的大包大揽有所消退,但乡村治理质量尚未得到有效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的压力型体制,更多关注的是绩效考核的任务指标,尚未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乡村场域”内的与乡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的治理以及乡村公共品的供给。基层层面缺乏必要的制度化分权机制,治理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不够,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以及乡村事务治理的调整过度频繁,最终导致乡村社会的治理质量不能有效匹配当前乡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形势。为此,本研究首先解构了当前乡村治理研究过渡关注数量层面上的局限性,随后基于社会质量理论视角建构出乡村治理的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以及四维结构要素等具体勾勒了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图景架构,以期提升乡村治理的质量。本论文研究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这是本研究的开篇起点。一是基于相关的社会现象和背景,确定本研究的研究问题,从而明确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二是确定研究对象后,着手对已有的研究展开文献综述的梳理,包括对已有成果展开形式上的考察,从国内外不同主题内容对乡村治理的研究进路展开述评,从而提出本研究的研究方向。三是阐明本研究的总体框架与逻辑思路,并指明相关的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与存在不足。第二章,“社会质量”理论是理解和爸释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本章主要提出“社会质量”理论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并论证其与乡村治理研究的适切性。一是,探讨了社会治理从传统模式转向现代模式的内在逻辑,其内在始终秉持了从政府质量逻辑朝向社会质量的逻辑转向。二是,阐述了“社会质量”理论创生的时代背景、理论发展脉络、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同时还论述了其与乡村治理的契合性,社会质量理论构成了“乡村治理”内生性诉求的理论先声与理论依据;三是,尝试性建构出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四维结构要素等三方面内容型构出乡村治理的立体框架,以期为当下乡村治理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和有力的解释性框架。第三章,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本章节主要立足于乡村治理质量中的单一向度——制度支持的视角来厘清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制度支持对乡村治理的内在影响机理。在应然层面上,以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核心的正式制度支持型构出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而乡村宗族、乡村社会组织、合作社与乡村集体所型塑出的乡村内生的非正式制度弥补了政府中心主义的正式制度支持。而在实践中,乡村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的实践样态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诱致了乡村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非耦合性支持障碍。第四章,乡村治理行动者特征及其行动逻辑。本章节基于乡村治理中的另一向度——行动者视角来观察乡村行动者的特征及其行动逻辑互动与博弈。依据不同的历史阶段分析不同行动者及其行动逻辑,进而阐释其不同关系中差异化的行动者的利益选择和行动规律,最终刻画出不同行动者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效应。如上逻辑的陈述内在昭示了政府主导的隐性行动脉络,致使乡村其它主体(自治组织、社会本体以及市场主体)的外部缺陷,难以型构出乡村“社会性”。第五章,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本章是以社会质量理论框架内的四维象限结构要素(乡村社会经济保障、乡村社会凝聚、乡村社会包容、乡村社会赋权)来具体刻画出乡村治理的具体形态。通过梳理乡村治理质量提升的现实限度,发现乡村社会民生保障日渐匮乏、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乡村社会排斥现象普遍存在、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的稍显不足。而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策制度在地化实践的偏差、上传下达沟通机制不畅、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效应。第六章,乡村治理的保障路径。本章节通过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等三方面路径的设计,一是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由此有必要将正式与非正式制度进行深度融合,强化其两者间的互动均衡支持,进而相互架构出耦合性路径;二是凸显多元行动主体间的强强关系,同时保障建立在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实现并构筑出行动者的互构路径;三是倡导乡村社会质量结构要素的嵌入路径,通过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构造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创新乡村社会公众的参与方式,最终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质量的有序提升。第七章:结论与展望。一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研究结论。二是对乡村治理及乡村建设的未来研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方向,一方面,通过乡村社会建设的进程,把乡村社会场域空间内的全体乡村社会民众包容进来,追求乡村社会的共同治理目标。另一方面,在努力追求乡村社会质量和提升乡村社会福祉的同时,应警惕乡村社会转型和乡村社会制度重构的逆向风险。
师高康[5](2017)在《把管理村级财务的选择权交给农民》文中指出长期以来,村级财务管理始终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也是极易引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焦点,一度成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难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有效管理好村财,让农民既放心又安心,值得我们认真思量。众所周知,农村经管事业最初是从抓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起家的。农村问题也往往出在事关农民群众利益保护的基础工作上。作为经营管理的基础业务,财务管理根基牢不牢,会计账务核算实不实,直接关系到经管事业一损俱损,
刘志强[6](2013)在《石桥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农村基层村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农民群众的集体利益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不断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形势,解决不断出现的问题,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本文主要研究了镇江新区石桥村在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在国内学者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介绍了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相关理论及其应用,简要回顾了我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历史,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发展状况,简要阐述了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制度规范,介绍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几种主要模式。在完成了这些步骤之后,本文重点研究了镇江新区石桥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现状,揭示石桥村在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总的来看,镇江新区石桥村在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中存在着管理主体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账务处理不严格、财务管理透明度低、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偏高、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选用机制不完善及其职能弱化等七个方面的问题。村干部法治意识的淡薄、乡镇部门监管的乏力、农村熟人社会和分散经营的影响、小农意识对干部群众的影响以及村集体经济的薄弱,这些都是造成问题的原因。解决石桥村在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突出的问题,对策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落实各项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加强乡镇部门的监管力度;三是克服小农社会环境的不利因素;四是通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财务管理走向规范。
房维英[7](2013)在《对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部监督工作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措施的实施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全面持续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农村基层组织财务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抓好基层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不仅能提升国家整体财务水平,保证农村的稳定,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更是党和国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有力体现。
耿羽[8](2013)在《征迁政治 ——基层治理视阈中的白沙区土地开发(1990-2013)》文中提出任何时期土地利益分配都是宏观(国家资源禀赋和战略目标)-中观(资源分配制度)-微观(治理形态)三层综合作用的结果。三个层面的关系如下:(1)、宏观层面决定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变动方向,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决定宏观层面的实施效果;(2)、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相互制约、相互影响;(3)、虽然相互制约和影响,但任何一方的变革不可能彻底代替另一方变革。征地和拆迁的本质是国家对于非农土地利益的再分配。征迁引发种种矛盾,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没有合理的微观治理为依托。收取农业税费曾是基层治理中的“天下第一难事”,税费免除后,此难事自动消失,但基层治理并未得到真正改善,近年随着城市化和工商业发展,征迁工作大量展开,基层治理困境又将征迁工作推向“天下第一难事”。也就是说,征迁乱象一个重要源头是“政”(微观治理),“制”(中观制度)的改进无法替代“政”的问题。“政”的问题主要在于只有政治技术的加强而缺乏政治伦理,即有“术”而无“道”。改革开放后,中国基层治理的四个元素较以往发生以下变化:(1)、群众参与式微;(2)、“半正式行政”异化;(3)、官僚机构内部的科层制加强;(4)、官僚机构内部的动员制加强。征迁政治中归根结底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合法”地定义“政府暴力”、“灰黑暴力”、“民众暴力”,二是如何“合理”地定义“特殊户”。第一个问题侧重于“国家政治”层面,第二个问题侧重于“村庄政治”层面。由于地方政府无原则的“策略主义”性质,以上两个方面都无法很好解决。中央政府和媒体两者作为第三方,预期角色为平衡者,其可以扭转征迁博弈中政府强村民弱的局面。但由于第三方强调事情的剧烈程度甚于事情的来龙去脉,过于绝对和静态地看待“出事”和“稳定”,第三方的加入不仅没有根除地方政府的“策略行为”,反而强化了民众的“策略行为”,基层治理更加没有政治伦理。每个主体都有自己的“小道理”和委屈,都能列举出自己处于博弈弱势时对方的种种不择手段、无理取闹,但当自己有机会使用种种不择手段、无理取闹的策略行为占据博弈上风时,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征迁中没有了政治原则,只有谈判技术,每个主体都以投机式的、策略主义式的、权宜式的逻辑参与政治,村民合理的诉求和政府合理的行政被淹没在“村民无原则要-政府无原则给-村民无原则比”之中。
王燕[9](2013)在《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以河南省温县徐堡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村级财务管理,是对当前我国行政体制中的农村行政村所拥有或支配的资源及由此所带来的收益进行的管理活动。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村级财务是农村及整个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民生”政策,为表明发展农村经济及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村级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使命和更高的要求。本文以内部控制理论为理论依据,以河南省温县徐堡镇为研究对象,对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全文共有五部分:第一部分,从当前村级财务管理的表现入手,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在总结国内外的研究动态的基础上,阐明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可能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介绍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理论,详细地阐述了目前我国存在的六种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具体包括村有村管模式、村会计委派制模式、村会计集中办公模式、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模式、村财务“双代管”模式、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村级财务管理模式;第三部分,以河南省温县徐堡镇为例,描述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提出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财政监督不到位、村级财务审计缺位等,认为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干部重视不足、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会计人员理财意识滞后、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低、对问题监督不严查处不力等;第四部分,针对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了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力度、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积极拓展审计业务、加大对惩处力度等化解村级财务管理困境的对策;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论。本文试图通过对温县徐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分析,对新时期条件下的村级财务管理,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的广大中西部地区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局面的改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陈天忠[10](2011)在《文二翀传奇》文中提出文二翀,本名文爱民,生性耿直,干筋火旺,经常不按"规则"出牌,脑壳里"花花点子"多。人们喜欢他的"直",更喜欢他的"翀",便给他取了个绰号"文二翀"。同事这么叫,朋友这么叫,领导这么叫,连老婆孩子在家里也这么叫。久而久之,"文二翀"愈叫愈响,叫他本名的反而越来越少了。文二翀今年还不满五十岁,却在乡镇摸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实践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3 研究述评 |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4.3 技术路线 |
| 第二章 案例呈现:肇庆市Y村自治与法治互动的过程与成效 |
| 2.1 案例发展的时间线 |
| 2.2 Y村由“乱”到“治”的过程中自治与法治的互动过程 |
| 2.2.1 乱象纷呈阶段(2009-2016):陷入混乱的Y村 |
| 2.2.2 被动应对阶段(2016-2018):动态博弈的时期 |
| 2.2.3 主动出击阶段(2018-至今):综合运用的实践 |
| 2.3 Y村自治与法治有机结合后的治理成效 |
| 第三章 Y村自治与法治结合的要素与困境 |
| 3.1 自治与法治的行动者角色 |
| 3.1.1 村民自治内容及其角色概述 |
| 3.1.2 乡村法治内容及其角色概述 |
| 3.2 自治与法治互动的困境 |
| 3.2.1 涉农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 3.2.2 村民自治主体治理能力不足 |
| 3.2.3 乡村法治主体功能缺位 |
| 3.2.4 乡村社会法律认同度不高 |
| 3.3 Y村打破自治与法治结合困境的关键要素 |
| 3.3.1 上级政府资源的支持 |
| 3.3.2 扫黑除恶行动的开展 |
| 3.3.3 村中党建工作的整顿 |
| 3.3.4 村“两委”权力监督体系的建立 |
| 3.3.5 技术性治理运用的重要性 |
| 第四章 寓法于治:乡村治理中自治与法治结合的方式 |
| 4.1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中自治与法治结合的保障 |
| 4.1.1 党建筑牢基层治理基础 |
| 4.1.2 党建促进依法行政实施 |
| 4.1.3 党建转变乡村社会风气 |
| 4.2 依法自治:村民自治的法治化建设 |
| 4.2.1 明确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
| 4.2.2 规范村级管理运行机制 |
| 4.2.3 强化决策执行过程监督 |
| 4.2.4 重塑村规民约现代法治价值 |
| 4.3 法治为民:法治为自治良性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
| 4.3.1 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
| 4.3.2 加强村民正确维权方式引导 |
| 4.3.3 提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
| 4.3.4 推动乡贤带动作用发挥 |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5.1 研究结论 |
| 5.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访谈提纲 |
| 一、访谈提纲A(编号:TU-20171010) |
| 二、访谈提纲B(编号:FR-20180309) |
| 三、访谈提纲C(编号:WE-20190320) |
| 肇庆市B镇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
| 一、总体要求 |
| 二、建设内容 |
| 三、工作要求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附件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
| 二、概念界定 |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 四、研究方法 |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 |
| 六、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 第一章 村民自治的萌生 |
| 一、1949-1978 年乡村治理的简要回顾 |
| (一)农民协会和乡—村政权组织 |
| (二)合作化时期的乡村治理 |
| (三)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治理 |
| 二、村民自治产生的背景 |
| (一)宽松的政治环境 |
| (二)包产到户的推行 |
| (三)农村管理出现组织真空与公共权力缺位 |
| (四)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 |
|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逐步建立 |
| (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与第一个村委会的成立 |
| (二)由点到面建立村民委员会 |
| (三)民主选举的初步探索:“海选” |
| 第二章 村民自治的发展 |
| 一、村民自治制度化的初步探索 |
|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 |
| (二)“莱西会议”促进村级组织的健全 |
| (三)初步建章立制 |
| (四)民主选举的进一步探索 |
| 二、开展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 |
| (一)推进达标示范活动的急迫性 |
| (二)开展达标示范活动的进程 |
| (三)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的成效 |
| 三、村民自治制度化的推进 |
| (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完善 |
| (二)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 |
| (三)选举模式的创新 |
| 第三章 村民自治的深化 |
| 一、村民自治的全面实践 |
| (一)《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 |
| (二)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 |
| (三)依法罢免民选村官 |
| (四)民主选举中暴露的问题 |
| 二、制度化建设的逐步完善 |
| (一)从国家到地方对制度的逐步规范 |
| (二)民主选举的进一步规范与超越 |
|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推进与创新 |
| 三、新农村建设战略下的村民自治实践 |
|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的挑战 |
|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 |
|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成效 |
|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提升 |
| 一、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 |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协商民主的诉求 |
| (二)基层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 |
| (三)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 |
| 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
| (一)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背景 |
| (二)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 |
| (三)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成效 |
| 三、“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探索 |
| (一)治理有效提出的背景 |
| (二)打造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
| (三)“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实践 |
| 第五章 村民自治的成效与历史经验 |
| 一、村民自治的成效 |
| (一)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推动着中国政治发展 |
| (二)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
| (三)民主实践不断规范 |
| (四)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法制观念增强 |
| 二、村民自治的历史经验 |
| (一)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发展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
| (二)依法治理是村民自治发展的法理基础 |
| (三)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 |
| (四)顺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村民自治发展的动力 |
| (五)推进村民自治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 (一)选题缘起:传统“乡政村治”模式下乡村治理困境 |
| (二)研究意义:通过重塑”乡政村治”实现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 |
| 二、文献综述 |
| (一)关于治理及其现代化方面的研究 |
| (二)关于我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基本现状 |
| (三)关于国外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研究 |
| (四)侧重于广东省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研究 |
| (五)相关研究述评 |
| 三、核心概念与研究内容 |
| (一)核心概念 |
| (二)研究内容 |
| 四、研究方法与逻辑进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逻辑进路 |
| 五、可能的创新与研究不足 |
| (一)可能的创新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模式的历史演变 |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乡村政权”管制模式 |
| (一)“乡村政权”管制模式的概况 |
| (二)“乡村政权”管制模式的特点与绩效 |
| 二、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管制模式 |
| (一)“政社合一”管制模式的概况 |
| (二)“政社合一”管制体制的特点与绩效 |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乡政村治”治理模式 |
| (一)“乡政村治”治理模式发展概况 |
| (二)“乡政村治”治理模式的特点与绩效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新时代我国传统“乡政村治”模式的挑战与困境 |
| 一、新时代广东省H县乡村及其治理的概况 |
| 二、新时代广东省H县“乡政村治”模式的新挑战 |
| (一)乡镇政府一元化行政权威主导 |
| (二)乡村社会权益主体多元化倾向突显 |
| (三)乡村治理主体治理能力呈现弱化倾向 |
| 三、新时代我国“乡政村治”模式的困境分析 |
| (一)乡政的“悬浮化”与“内卷化”凸显 |
| (二)村治“附属行政化”倾向突出 |
| (三)乡村治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
| (四)乡村治理主体治理能力尚待提高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新时代我国传统“乡政村治”困境产生的原因 |
| 一、“乡政”与“村治”间的垂直性矛盾 |
| 二、村庄党支部与村委会间的平衡性矛盾 |
| 三、社会组织与权力组织间的“内”“外”矛盾 |
| 四、农民与其他权力主体间的“官”“民”矛盾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乡村治理国外经验分析及其借鉴 |
| 一、官民共治的韩国“新村运动” |
| (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
| (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
| (三)办好教育培训 |
| 二、不完全政府下的美国乡村小城镇建设 |
| (一)高度自治的基层地方政府建制 |
| (二)以规划与法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
| (三)以农业合作社为载体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
| 三、体制与法律保障德国乡村渐进更新 |
| (一)市镇制度保障地方政府自治 |
| (二)多种机制保障乡村公共物品有效供给 |
| (三)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有序发展 |
| 四、政府主导的日本乡村造村运动 |
| (一)自治与集权并存的基层管理体制 |
| (二)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并鼓励因地制宜 |
| (三)发挥乡村自治团体的综合效用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建构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及原则 |
| 一、明确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
| (一)构建乡村农民公民权利 |
| (二)重构乡村社会价值体系 |
| (三)树立乡村治理制度权威 |
| (四)构建乡村新秩序 |
| 二、确定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原则 |
| (一)坚持权益维护原则 |
| (二)坚持自主性治理原则 |
| (三)坚持法治原则 |
| (四)坚持有效性治理原则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推进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
| 一、重塑“乡政”,推动新时代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 |
| (一)以服务理念的创新夯实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的价值体系 |
| (二)以机构改革的成效理顺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的行动体系 |
| (三)以体制机制的完善筑牢乡镇政府现代化转型的制度体系 |
| 二、重塑“村治”,提升新时代乡村“一核多元”治理主体的能力 |
| (一)以强化制度权威为核心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
| (二)以权责界定为中心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与协助能力 |
| (三)以职责定位为目标提升民间组织的参与和服务能力 |
| (四)以权益维护为导向提升农民主体能力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后记 |
| 附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一个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概括 |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 三、研究述评与本研究的定位 |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框架 |
| 一、研究问题 |
| 二、研究框架 |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 一、研究方法 |
| 二、可能的创新之处 |
| 三、可能的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 第一节 社会治理的逻辑转向: 从政府质量到社会质量 |
| 一、政府质量: 传统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 二、社会质量: 复杂条件下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 三、基于社会质量框架下的社会治理创新要求 |
| 第二节 社会质量: 发展社会学下的新理论 |
| 一、理论创生背景 |
| 二、理论溯源 |
| 三、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 |
| 第三节 社会质量: 乡村治理的新分析框架 |
| 一、制度支持 |
| 二、行动者 |
| 三、四维结构要素 |
| 第三章 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 正式与非正式支持 |
| 第一节 正式制度: 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 |
| 一、基层政权的组织基础 |
| 二、公共服务的供给体系 |
| 第二节 非正式制度: 乡村“内生性支持” |
| 一、宗族 |
| 二、乡村组织 |
| 三、合作社与集体行动 |
| 第三节 非耦合性支持: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不均衡互动 |
| 一、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 乡村治理的实践样态 |
| 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 |
| 第四章 乡村治理行动者的特征及治理逻辑 |
| 第一节 计划体制时期乡村行动者的政经统合 |
| 一、公社制度为主导的行动载体 |
| 二、政治运动式治理为特色的实践模式 |
| 三、政经统合下的乡村治理逻辑 |
| 第二节 经济转型时期乡村行政者的逐利导向 |
| 一、乡村主体的逐利交织网络 |
| 二、积极转型及压力型体制下的“指标”治理 |
| 三、逐利导向下的乡村治理逻辑:基层政治竞标赛 |
| 第三节 政府主导模式的治理限度 |
| 一、村民组织的自治能力羸弱 |
| 二、乡村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 |
| 三、乡村社会组织的“社会性”建构的缺失 |
| 第五章 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 |
| 第一节 结构性要素 |
| 一、乡村社会经济保障 |
| 二、乡村社会凝聚 |
| 三、乡村社会包容 |
| 四、乡村社会赋权 |
| 第二节 结构要素下乡村治理的限度 |
| 一、乡村社会民生保障的不平衡 |
| 二、乡村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 |
| 三、乡村社会排斥现象仍显普遍 |
| 四、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稍显羸弱 |
| 第三节 乡村治理的困顿之源 |
| 一、政策制度在地实践的偏差 |
| 二、上传下达沟通机制的阻塞 |
| 三、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 |
| 四、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 |
| 第六章 乡村治理路径: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 |
| 第一节 耦合路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型构 |
| 一、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 |
| 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 |
| 三、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深度融合 |
| 四、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耦合性支持 |
| 第二节 乡村行动者的主体互构路径 |
| 一、治理主体间的互构 |
| 二、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 |
| 第三节 调适路径: 社会质量要素的嵌入 |
| 一、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 |
| 二、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 |
| 三、构建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 |
| 四、创新乡村社会民众的参与方式 |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 第一节 结论 |
| 第二节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情况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2 研究意义 |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 1.3.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 1.3.2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
| 1.4 研究内容和目标 |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 1.6 论文结构安排 |
| 1.7 论文可能的创新 |
| 2. 文献和理论综述 |
| 2.1 文献综述 |
| 2.1.1 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 |
| 2.1.2 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模式的研究 |
| 2.1.3 从其它角度探索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特点 |
| 2.2 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相关理论 |
| 2.2.1 非对称信息理论 |
| 2.2.2 内部控制理论 |
| 2.2.3 集权与分权理论 |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 3. 农村集体财务的历史沿革和管理规范 |
| 3.1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历史沿革 |
| 3.1.1 改革开放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概况 |
| 3.1.2 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概况 |
| 3.2 村级集体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
| 3.2.1 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制度框架 |
| 3.2.2 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 |
| 3.2.3 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标准 |
| 3.2.4 几种主要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
| 4. 石桥村集体财务管理现状及原因 |
| 4.1 石桥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现状 |
| 4.1.1 石桥村简介 |
| 4.1.2 财务管理人员的配备 |
| 4.1.3 村级财务管理流程 |
| 4.1.4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 4.1.5 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情况 |
| 4.1.6 村级财务审计情况 |
| 4.1.7 财会工作职能发挥情况 |
| 4.2 石桥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 4.2.1 管理主体不健全 |
| 4.2.2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
| 4.2.3 账务处理不严格 |
| 4.2.4 村级财务管理透明度低 |
| 4.2.5 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偏高 |
| 4.2.6 会计和民主理财人员选用机制不完善 |
| 4.2.7 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能弱化 |
| 4.3 集体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4.3.1 村干部法治观念淡薄 |
| 4.3.2 乡镇职能部门的监管乏力 |
| 4.3.3 农村熟人社会的影响 |
| 4.3.4 分散经营的社会环境影响 |
| 4.3.5 小农意识对干部和群众的影响 |
| 4.3.6 集体经济薄弱的影响 |
| 5. 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
| 5.1 落实各项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
| 5.1.1 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 |
| 5.1.2 改革村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的选用办法 |
| 5.1.3 严格控制村集体财务开支 |
| 5.1.4 严格落实财务公开 |
| 5.1.5 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 |
| 5.2 加强乡镇部门的监管力度 |
| 5.2.1 加强对村级组织的开支监管 |
| 5.2.2 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
| 5.3 克服小农社会环境的不利因素 |
| 5.3.1 提高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意识 |
| 5.3.2 淡化小农意识对群众的消极影响 |
| 5.3.3 消除农村熟人社会的不良影响 |
| 5.4 通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财务管理的完善 |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6.1 研究结论 |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现状 |
| 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 (一) 农村会计人员素质不齐, 影响代理服务工作 |
| (二) 村负责人、村会计法律意识淡薄, 非财政性资金收支不入账的现象严重 |
| (三) 财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
| (四) 代理服务中心缺乏内外部监督机制 |
| 三、加强会计服务中心内部监督工作的思路 |
| 四、莒县加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部监督的一点做法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1 导论 |
| 1.1 问题意识 |
| 1.2 制度视角下的征迁 |
| 1.3 治理视角下的征迁 |
| 1.4 研究方法和田野工作 |
| 1.5 篇章结构 |
| 2 征迁政治概况 |
| 2.1 土地之于地方政府:资本化 |
| 2.2 土地之于村民:货币化 |
| 2.3 政府与村民的博弈 |
| 2.4 总结 |
| 3 地方政府的设置与调整 |
| 3.1 发展与稳定的“两难” |
| 3.2 “半正式行政”的科层化 |
| 3.3 政府内部的科层化 |
| 3.4 政府内部的动员 |
| 3.5 总结 |
| 4 征地、开发与村庄政治 |
| 4.1 “地利共同体” |
| 4.2 地权的“公共性” |
| 4.3 个体的努力:突破“地利共同体” |
| 4.4 总结 |
| 5 拆迁与村庄社会 |
| 5.1 村庄中的拆迁 |
| 5.2 拆迁的“进场” |
| 5.3 遭遇“钉子户” |
| 5.4 “钉子村”:西岛村个案 |
| 5.5 总结 |
| 6 结论 |
| 6.1 征迁政治中的各主体 |
| 6.2 政治技术和政治伦理 |
| 6.3 土地开发的“公共性”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 附录2 白沙区历年拆迁情况表 |
| 附录3 《为朝阳村工贸园建设用地向各级人民政府的请愿书》(许永联,2001年) |
| 附录4 海塘村码头社“钉子户”诉求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的背景 |
| 1.1.2 研究的意义 |
| 1.2 村级财务管理的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 2 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理论 |
| 2.1 村级财务管理的含义及特点 |
| 2.1.1 村级财务管理的含义 |
| 2.1.2 村级财务管理的特点 |
| 2.2 村级财务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
| 2.2.1 村级财务管理能够保证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 2.2.2 村级财务管理能确保村集体资产的保值性和增值率 |
| 2.2.3 村级财务管理能够推动农村的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 |
| 2.3 村级财务管理的基础理论 |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 2.3.2 内部控制理论 |
| 2.4 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
| 2.4.1 村有村管模式 |
| 2.4.2 村会计委派制模式 |
| 2.4.3 村会计集中办公模式 |
| 2.4.4 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模式 |
| 2.4.5 村财务“双代管”模式 |
| 2.4.6 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
| 3 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原因--以河南省温县徐堡镇为例 |
| 3.1 温县徐堡镇财务管理的现状 |
| 3.1.1 温县徐堡镇的基本情况 |
| 3.1.2 徐堡镇行政村的财务状况 |
| 3.1.3 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
| 3.1.4 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
| 3.1.5 人员配备及薪酬待遇 |
| 3.1.6 加强票据管理 |
| 3.1.7 规范报销流程 |
| 3.1.8 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
| 3.2 温县徐堡镇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
| 3.2.1 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 3.2.2 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
| 3.2.3 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 3.2.4 财务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
| 3.3 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
| 3.3.1 基层干部重视不足 |
| 3.3.2 民主法治观念淡薄 |
| 3.3.3 会计人员理财意识滞后 |
| 3.3.4 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低 |
| 3.3.5 对问题监督不严、查处不力 |
| 4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
| 4.1 规范账务处理程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 4.1.1 强化操作的规范性 |
| 4.1.2 严格执行账务处理程序 |
| 4.2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
| 4.2.1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
| 4.2.2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违者必究 |
| 4.3 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监督体系 |
| 4.3.1 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
| 4.3.2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
| 4.3.3 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
| 4.3.4 建立财政监督机制,提升财政监督水平 |
| 4.4 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优化农村财会队伍结构 |
| 4.5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积极拓展审计业务 |
| 4.5.1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现财务收支全程监督 |
| 4.5.2 积极拓展审计业务,加大外部监督力度 |
| 4.6 努力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加快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 |
| 5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