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1](2021)在《实践哲学视域下的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公共领域”作为哈贝马斯最为关注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贯穿其每个思想阶段,作为后形而上学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置身于实践哲学传统之中不断发展和深化对公共领域问题的理解。阿伦特最初提出“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受阿伦特的影响,哈贝马斯回溯了各历史阶段的公共生活,可以说,他的整个理论体系都是以实践哲学为分析框架而展开。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首先将实践概念提升为哲学问题。亚氏总体上将人的全部活动分为三种:理论、实践和创制。在亚氏看来实践是作为最为“属人”的知识而存在,近神的理论知识是较高的实践,奴隶意义上的创制知识是较低的实践。“实践就是人类活动的全部形式的总称。他试图把人类的全部活动归结为一种终极性的‘善’的统摄。”(1)在这一基础性区分之上,亚氏建构起两套问题关系框架:一是在其整体知识论中,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之间的关系问题,一般来说,批判理论所指向的一切危机形式都可以在三种知识的不和谐状态中所显露;二是在其实践知识内部,道德伦理学与政治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康德后来又按照自然原则和自由原则对行为因果决定关系的不同,将实践哲学再做处理,划分为技术实践论和伦理政治实践论,而伦理政治实践论是他们共认的正统实践哲学。实践哲学一直以来都兼具这两条演进路线,一条是以伽利略、培根为代表的技术实践论,本文以技术实践论为视域对公共领域危机的根源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另一条是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伦理-政治实践论传统,本文以伦理-政治实践论为视域对公共领域的重建进行相应指导。其中不乏技术实践与伦理政治实践的交叉视域,比如可以再分为两条进路:一条是以马基雅维利、莫尔为代表的政治技术论(政治技术化)和后期以马尔库塞、弗洛姆、阿多诺为代表的技术政治论(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化)。以上的实践哲学传统都是以亚氏的知识论为基础在各条实践哲学进路上的延伸,可以说,亚氏的实践哲学成为哈贝马斯分析现代性问题的元实践哲学视域,他同时也汲取了马克思、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伽达默尔、阿伦特等宝贵的思想资源。哈贝马斯将其“公共领域”思想纳入到这一实践哲学框架中考察。首先,公共领域问题作为政治哲学问题是被归为实践知识当中的,哈贝马斯的实践哲学就是以“公共领域”为实践场域而展开,也就是说政治公共领域是相对于理论知识和创制知识而出现的;其次,哈贝马斯在实践哲学这一整体框架之下深刻批判了公共领域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危机形态。他认为理论知识、创制知识以及二者之间的非理性结合是导致政治公共领域异化的外因所在;再次,他通过对实践知识内在的分析发现,政治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最终是由于公共政治脱离了道德伦理这一基础性根基而导致,而对公共领域的重建就是将政治学重新复归到道德伦理学之中。作为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哈贝马斯庞大的思想体系其实可以看作是对“公共领域”危机的分析与重建,无论从哪个单一视角都无法掌握其思想精髓。所以,只有以哈贝马斯的整个思想体系为考察标的,以实践哲学为分析框架,才能透视出公共领域危机的机理,从而指导公共领域的重建工作。这样,才有可能对“公共领域”这一宏大的现代社会问题进行相应的把握,进而在现代社会中重建“公共领域”,这充分显现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的民主政治理想与实践价值。
王继奎[2](2020)在《《论语》与《理想国》的政治思想比较研究 ——基于政治思维、政治秩序和政治人格三重视域的考察》文中研究表明春秋战国时期和希腊城邦时代是中西政治思想发展的重要源头,两者在时间上同时进入鼎盛期、在空间上完全平行发展,但却有着伦理政治观念的伟大际遇。这是因为具有同一智力原理和物质形式的人类同源,所以人类文明早期的相似性较之于差异性更为显着,这就为比较分析《论语》与《理想国》奠定了基础。为了尽量全面地展示两部经典着作政治思想的全貌,论文从政治思维、政治秩序和政治人格三个维度进行整体性的比较分析。两部经典的不同言说方式,造就了经验论与先验论两种思维方式。作为表意系统,汉语以名词为核心的流水句式,使中国人偏向于散点思维,寻求治国之道是《论语》的思维意向。作为表音系统,希腊语以动词为核心的主谓宾句式,使希腊人偏向于焦点思维,探索城邦国家的本质是《理想国》的思维主旨。以譬喻为表征的类比推理是两部经典着作通用的思维方法。虽然都是观天时以应人事,但前者的北辰之喻以静态方式展示了“人道政为大”的政道思维,后者的船喻则以动态方式展示了“正义城邦”的政体思维,表现在政治秩序上就是治乱循环与政体循环。在类比推理中,两部经典着作都运用了整体思维把握各自所生活的世界,前者在本末之间奠定了“本立道生”的务实主义政治传统,在《论语》中表现为“始物为行”,即以行为开端而以言为结尾,着眼天下有道探寻政治秩序的本原,塑造的是道德人格。后者在内外之间奠定了“逻各斯”的理性主义政治传统,在《理想国》中表现为“始物为言”,即言说既是开端又是结尾,着眼灵魂正义探究政治秩序的模型,塑造的是知识人格。辩证法也因此在中国是政治辩证法,在希腊是哲学辩证法。两部经典不同的致思方式,建构了礼乐与理念的两种政治秩序。自人类进入原始社会后,权威便诞生在“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组织之中,《论语》和《理想国》都以家庭为起点建构了理想秩序。前者基于“持家”将伦理观念政治化,为政治秩序提供了“礼乐”的价值基础,所以礼崩乐坏会导致天下无道的政治乱象。以仁释礼是孔子的开陈出新之举,他依此提出的“克己复礼”救世主张,不仅建立了身心平衡的个人秩序和家庭秩序,而且还将其外推成为国家秩序和天下秩序。后者基于“弃家”将政治观念伦理化,为政治秩序提供了“理念”的价值基础,所以统治者灵魂的堕落会瓦解城邦秩序。柏拉图从“善”这个最高理念中不仅推导出理想国,而且还提出了共产主义和教育公有的救世主张,通过城邦与灵魂的结构类比论证了正义之人最幸福。“和”是两部经典着作建构理想秩序的共同目标。务实的孔子由近及远地重建天下秩序,希冀统治者通过修己进而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先在统治集团内部实现团结,再实行养民、惠民、教民的政策,通过安百姓实现与被统治阶级的和谐相处。唯理的柏拉图由外及内地重建灵魂秩序,希冀凭借“高贵的谎言”劝诱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和护卫者各安其命、各司其职。先实现城邦的整体和谐,再通过系统的学校教育,让智慧的护国者把勇敢的卫士豢养成护卫羊群的警犬,来保证统治集团的团结一致。“分”是两部经典着作实现理想秩序的重要方法。孔子按照名实相副原则提出了“正名”主张,因其依据的是道德而强调了平等;柏拉图按照因才定分原则提出了“正义”观念,因其依据的是技艺而强调了效率。两部经典不同的价值秩序,模塑了道德与知识的两种人格类型。主张以德治国的孔子,关注的是“内圣外王”之道。他根据个人的品行,在《论语》中将人划分为圣人、仁人、君子、士和小人等五种道德人格,在德位合一的政治诉求下,道德人格以“文化”为其表征。主张以智治邦的柏拉图,关注的是“完善灵魂”之法。他根据城邦的政体形式,在《理想国》中将统治者划分为王者型、荣誉型、寡头型、民主型和僭主型等五种知识人格,在德福一致的政治观念下,知识人格以“武化”为其表征。对于理想的统治者,孔子基于历史建构了胸怀天下的圣君,柏拉图畅想未来建构了灵魂完善的哲君。作为政治人格的德性楷模,圣君是天下秩序中人类道德的化身,哲君是理念秩序中人类智慧的化身。对于合格的辅政者,孔子建构了以文化人的君子,作为私人教育培养的精英,君子在辅政时能够进退自如,孟子将其概括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柏拉图建构了以武服人的卫士,作为城邦教育训练的军人,卫士在辅政时既能上升为哲君又能下降为反噬羊群的豺狼。对于被统治者,孔子和柏拉图都默认了小人和生产者逐利的正当性,但在意识形态的属民质询中,前者被质询为子民而后者被质询为公民。子民政治文化关注的是“民享”而非“民治”,奠定了中国的民本政治传统。公民政治文化关注的是“民治”而非“民享”,奠定了西方的民主政治传统。立足文本,论文以政治思维、政治秩序和政治人格为视域对两部经典着作进行考察,发现若以第二卷为导论,《理想国》与《论语》在编纂次第和立意安排上完全一致。《论语》以“学而时习之”为开篇,到终篇以“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结束,孔子在整篇对话中一以贯之地教人学做“君子”。《理想国》第二卷以苏格拉底与格劳孔和阿得曼托斯的谈话开始,到第十卷以苏格拉底与他们的谈话终篇,整齐地回应了他们在第二卷中曾经提出的问题。整篇对话以“何谓正义”开始,以“正义之人生活最幸福”结束,柏拉图在整篇对话中教人学做“哲人”。也就是说,在两位贤哲看来,一定要有健全的人格,才能有健全的国家和健全的政治,这是两部经典着作最为重要的政治文化遗产之一。自孟子和亚里士多德开始,东西方思想家们对人们如何习得政治知识、如何适应政治生活都有过不同的论述,并一直延续至20世纪60年代,政治社会化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所以,在学科溯源抑或论及“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时,人们总会不约而同地想起《论语》和《理想国》中“身国共治”的卓识洞见。
曹巍[3](2020)在《权力、战争与自然法 ——约翰·考特尼·默里国际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约翰·考特尼·默里(John Courtney Murray,1904-1967)是美国20世纪杰出的神学家与天主教思想家,默里在天主教神学、公共哲学以及国际政治学领域建树非凡,同时默里也是对美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界产生重要影响的神学家。本文的研究主题是默里的国际思想。作为美国理想主义与自由主义国际思想领域的代表人物,默里的国际思想与他的神学思想以及公共哲学研究方法有着密切的联系,托马斯主义自然法学说与美国传统价值塑造了默里国际理论的道德基础,而美国近代天主教学者的主张和观点则影响了默里对当代天主教教义的解释和创新。默里早年主要从事传统天主教神学理论的研究。20世纪30年代开始涉足天主教神学领域研究。进入20世纪40年代,默里开始关注对宗教自由理论以及宗教自由同国家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进入20世纪50年代,默里在美国民主制度研究中心任职,期间默里以美国社会的自由主义传统与历史经验重新解释了天主教的传统理论,与此同时借助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学说,进一步发展了天主教的传统正义战争学说以及权力理论。进入20世纪60年代,默里先后担任约翰·肯尼迪的竞选工作顾问和林登·约翰逊的总统委员会成员,1963年被邀请参加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并成功的将美国的宗教自由理念纳入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上的《宗教自由宣言》,这一理念成为当代天主教群体对宗教自由的价值共识。默里的多重身份和多方面的成就使其具有极大的学术研究价值。对于美国国内而言,默里致力于在信仰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通过公众间的对话消解社会矛盾,重构美国社会的道德基础,同时在客观上进一步消解了天主教信徒群体同美国社会之间由来已久的冲突,与此同时默里所发展的以传统自然法学说为基础的权力理论和正义战争理论,对于美国公共政策和外交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道德理论支持。对于国际而言,默里将美国社会传统价值理念融入到了当代天主教的教义中,使传统的天主教接受了美国所宣扬的价值,并以此塑造当代的国际政治规范,同时具有美国因素的当代天主教教义也成为了美国国际话语权的道德基础。本文选择对默里的国际思想进行个案研究,将以历史学与国际政治学的学科理论和方法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理论结构分析等方法,对默里的成长背景、学术成就、学术思想的基本特征等进行综合论述。全文共分六部分,五个章节。绪论部分介绍了默里个人的主要经历与学术成就,以及选择对对默里的国际思想进行个案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随后分时段介绍并分析了当前关于默里国际思想研究的国内与国外情况,同时介绍了本研究研究的文献基础,创新之处,以及在研究中所采用理论方法。第一章主要从“思想”与“学术”两个层面进行梳理,分别介绍了默里的国际思想同中世纪学者托马斯·阿奎那、美国近代天主教学者约翰·艾尔兰以及与默里同时代学者之间的联系,同时结合档案资料介绍了默里的个人学术历程和主要学术作品。第二章至第三章是默里国际理论研究的主体部分。介绍了默里的权力着作和战争着作,依据对着作的解读,考察了其权力理论和战争理论的基本框架。由默里自然法理论所延伸出的道德构成了默里权力理论和战争理论的伦理学基础。同时在权力理论中,道德与公共共识以及教会自由共同制约权力的使用。在战争理论中,道德构成了对战争正义与否的评判标准。第四章主要介绍了默里的自然法理论。通过对阿奎那的与默里的自然法着作分析可见,默里的自然法学说借鉴了托马斯主义自然法学说,同时也融合了美国社会的传统价值。自然法学说是默里的国际理论的核心内容,默里以此探讨道德在限制权力中的作用以及道德对战争是否正义的界定。最后总结出默里的自然法理论学说在现实中所发挥的六种不同的功能作用。第五章旨在对默里的学术思想变迁过程进行系统总结。以自然法学说为依托的权力学说、道德与战争学说构成了默里国际思想的主要内容。相比于理想主义学派的其他思想家,默里的国际思想立足于天主教教义,重视传统神学的理论方法,兼顾美国社会的历史传统,但与此同时默里的学术研究在特定的时代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的保守性和时代局限。
张超[4](2020)在《柏拉图经济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柏拉图是古代希腊着名的经济思想家,其经济思想受到亚里士多德、斯密、马克思、斯皮格尔等人的重视。学界重视研究柏拉图的理念论、政治、正义等哲学、政治及伦理思想,较少研究其经济思想。本文以《理想国》和《法律篇》为依托,以柏拉图构建理想城邦经济伦理及制度秩序为研究线索,以经济思想内容为截面,考察柏拉图经济思想产生的现实原因和理论渊源,厘清柏拉图对古代雅典经济现状的认知,揭示其构建理想城邦经济思想的本质、规律和特征。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哲学、政治经济学范式对柏拉图的经济思想进行阐述,涵盖正义、分工、所有、流通、消费及城邦、政制,构建柏拉图经济思想研究体系。在经济哲学范式下,对柏拉图构建理想城邦经济秩序的伦理依据、道德规范进行阐释;在古典政治经济学范式下,构建柏氏分工生产、所有制、交换流通、消费福利的思想体系;在新政治经济学范式下,探讨城邦的经济起源,不同城邦政制下的经济秩序,哲学王政制的城邦经济社会治理。在研究方法上,运用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古典中后期的人类理想启蒙对柏拉图经济思想的影响;运用阐述和比较相结合的方法,把柏拉图的经济思想与其它思想家的经济思想进行比较,以把握柏拉图的经济思想的理论实质、特点。本文除绪论之外,共有八章三十三节,第一章主要是介绍柏拉图生平、着作及其经济思想,柏拉图首先是一个哲学家,之所以介绍柏拉图的生平和着作,有助于更加客观理解他思想产生的理论渊源、时代背景和和他整体思想的哲学偏向;为本文从伦理哲学角度阐释他的经济思想做实证材料铺垫。第二章阐释了柏拉图的经济伦理思想,在厘清前柏拉图学者对柏拉图正义理论影响的基础上,论证了柏拉图批判当时流行的功利正义观点,阐释了他构建理想城邦经济秩序的伦理依据、正义规范及实现途径。在阐释经济伦理思想的基础上,阐释柏拉图构建理想城邦经济社会秩序,重点分析和总结分工思想、所有制思想、交换思想、消费思想及治理理念。第三章讨论了柏拉图分工思想,重点阐释理想城邦的分工形态。论述了柏拉图分工思想的内涵,排斥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和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倡导有限的自然分工和商品经济分工,就分工与社会结构关系予以阐释。第四章研究了柏拉图所有制思想,重点论述理想城邦所有制的设计。柏拉图批判了绝对的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分配制度,倡导财产共有制和实行共妻共子制,笔者通过“公民均分土地的”财产所有方案揭示其所有制思想的实质。第五章研究了柏拉图交换流通思想,探讨了理想城邦商品经济秩序的设计。阐明了柏拉图的商业起源理念,论述了他批判不公正的、绝对的商品交换理念及行为,探讨了理想城邦的货币安排、市场秩序和限制商业等商品经济秩序。第六章研究了柏拉图消费福利思想,探讨正义引导下生活理念与秩序。柏拉图提出纯粹正义生活理念,倡导过节制的生活;论述柏拉图对理想城邦民众物质文化生活及民生福利的看法和要求,有公餐、文体、宗教、尊老养孤等。第七章研究了柏拉图城邦起源及经济社会治理思想,重点探讨城邦、政制与经济关系,阐释柏拉图城邦的经济起源论及其形态显现,讨论了城邦政制演变下的经济秩序演变,阐明了理想城邦王政下的经济社会治理理念。第八章阐明柏拉图经济思想对西方主流经济理论、马克思经济学说及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以及民国学者传播柏拉图的经济思想和新中国学者研究柏拉图的经济思想,寻找对解决中国面临社会问题所具有的启示进行阐述。本文研究结论,柏拉图是一位伦理经济学家,是以正义伦理为基础、以思辨理性为思维范式,构建他理想城邦的伦理秩序和经济秩序,进而形成了他的经济思想体系。正义伦理是柏拉图经济思想的核心,是他批判传统经济观念及经济秩序的标准,亦是构建理想城邦经济秩序的目标。柏拉图的正义理论关注人的灵魂和谐,通过灵魂中品行规范实现个人正义和城邦正义,是一种德性正义观。在正义理论引导下,柏拉图探讨了城邦分工、交换、分配、消费和治理议题。柏拉图的分工经济思想重视哲学王、护卫者和生产者之间分工,是一种社会分工理论;其所有制思想强调在劳动者阶层实现有限制的私有制度、统治阶层实现共有财产制度,是一种等级社会的混合所有制思想;其交换思想探讨了货币媒介安排、强制市场秩序和限制商业的商品经济秩序,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交换思想;其消费思想倡导过节制的生活和摒弃私人生活,是一种集体消费思想;福利理念主张城邦全面提供福利服务,是一种绝对的城邦福利理念;治理思想极力强调城邦立法与法治,是一种高度管控的经济社会治理理念。本文通过探索,在理论上揭示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思想文化传统,挖掘柏拉图经济思想的有益成分,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参考;在实践上,通过分析柏拉图推进经济改革实践的失败,揭示违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潮流的经济改革方案是有局限的,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借鉴。
李若愚[5](2020)在《治疗灵魂的哲学方法 ——柏拉图对话体形式的教育内涵阐释》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一种特殊哲学文体形式,柏拉图的哲学对话不仅是一种思想适应于语言的形式装置,还是一种在特定社会历史情境下的哲学写作和实践活动,这意味着从多角度对柏拉图对话文本进行重读的可能性。本文便立足于柏拉图哲学表述中特殊的对话形式,在教育学视域下对贯穿于文本、社会和哲学多个层面的柏拉图“对话”理论进行重新阐释。在文本性质层面,我们将柏拉图的对话文本解读为教学文本。柏拉图的对话是被预先文本化的,是可知世界/可见世界的二元对立形式在文本时空结构中的重组,这样的结构蕴涵了哲学的教育意图,让读者在文本的时空结构中自然地阅读文本和接受哲学教育。在社会环境层面,我们将苏格拉底的哲学行动和柏拉图的哲学写作解释为在哲学教育活动。在哲学家和智者们分别实行的哲学教育和修辞教育的比较中,我们发现苏格拉底的对话行动和柏拉图的对话写作是在希腊古典时代进行的,新的时代背景催生着一种全新的教育环境,希腊人的精神结构和知识结构需要一种关于“人”的教育,而彼时智者们的修辞教育对希腊青年灵魂的败坏给哲学家的教育带来了巨大的难题,于是哲学教育的关键被证明在希腊人的灵魂以及灵魂结构中的“激情”部分。在政治哲学层面,我们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哲学中的一系列文学要素解读在特殊社会环境中施行哲学教育的特殊策略。哲学家仍是身处于希腊城邦中的公民个体,他们的言行受到雅典民主制下所有公民的监督,哲学中“灵魂转向”的理论难题和在城邦中进行“有危险”的教育的现实困境迫使两位哲学家在与城邦青年的对话中进行不同的策略选择:苏格拉底的“反诘法”坚持与青年个体一一进行对话,以此启发他们关注一种灵魂的内在生活,而柏拉图则以写作对话的方式去间接面对大众,并通过隐喻、神话这种“高贵的谎言”将诗与哲学巧妙地结合起来,从而将自己抽象难懂的“辩证法”哲学传授到民主城邦之中。在当代价值层面,我们将柏拉图的对话理论放置在现代对话理论中探讨其当代价值。柏拉图的哲学对话理论表现为一个未分化的混沌体系,既不是对话体裁、也不是生存方式,而是一种围绕着特定哲学建立美好社会的理念。其当代价值主要在于增强人们对古代思想资源和人文传统的重视程度,表现为慰藉心灵的哲学治疗方法和培育通才的哲学教育方法两种具体形式。最后,我们看到柏拉图采用对话文体形式进行哲学表述是在文本形式、希腊社会环境和政治哲学策略的综合考量下而选择的“做”哲学的方式,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对话哲学教育来治疗民主城邦中青年们的灵魂。
位涛[6](2020)在《自然作为德性之源 ——基于目的论的柏拉图教化哲学研究》文中提出探索自然已经成为了人类永恒的话题,自然的不断揭密使得人们足以相信(自然)科学技术能够给予人类幸福生活以最大的保证。伴随着科技进步而来的是人类理性(智)的“膨胀”和对自然的“控制”欲望,当自我理性成为我们生活和探索的唯一基础之时,其结果就是人的生活缺乏对更高(自然)原型的关照。也即人类的教化——通过“摹仿”原型来化育自身的活动所企及的高度的降低,同时这也意味着人的德性的平庸。或者说,正是由于整体性的“自然”从人类生活中的隐退,使得理性对“自然的物”的探索成为主流,人类追求卓越的教化之路被掩盖在物质欲求的满足之中。这促使我们进一步反思自然、德性与教化之间的关系,而其前提就是回到它们之间发生联系的初始性境遇之中。通过回溯我们发现,古希腊教化世界的演变正是人类理性不断觉醒,对更高意义上的、整体性的自然的观看,逐渐被人类理智和技艺的“控制”所取代的过程,而人类所创造的技艺世界却并没给个体的心灵秩序以及生活带来持续和稳定的意义,人的卓越被“误导”和消解,以至于平庸。面对这些问题,柏拉图做出了他的教化性的回应,而这种回应无疑对于当今我们的思考具有某种价值。在柏拉图的教化哲学体系中,整体性的“自然”充当了个体德性养成的根基,且自然的整体目的(善)使得个体人性的卓越体现于整体的生活之中,个体超越性的“整全成人”得以可能。他以宇宙论作为人的德性养成的背景和依据,以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深刻认识来作为教化的起点,并通过对城邦的自然的理解来认识人的教化的现实空间。在他的理解中,所谓的整体自然即是人——城邦——宇宙的一种整体性秩序,而人的德性就体现在对这种秩序的认识和理解所带来的个体灵魂秩序的和谐——“自然作为德性之源”。同时,凝聚和联结这种秩序的纽带就在于超越性的自然目的——善的理念成为个体在对自然的追问中寻求德性的价值引领。也即,柏拉图以目的论使得人的德性的养成既关注了自身的自然(有限性),同时也关照到那些神圣性的宇宙自然目的,使人的教化成为一条贯通整体性自然的道路。在具体的教化路径中,他首先从对人的自然的教化开始。通过对人的身体的诗歌和体育的训练,使得个体的灵魂具备初步的秩序性,在此基础上提升个体的身体性的德性;接着,通过理智性科目的引导,使得个体不断超越其有限性。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理性逐渐养成,对宇宙自然秩序的认识逐步清晰,理智德性不断增长,也使得个体灵魂的秩序与宇宙的自然秩序建立起了有意义的联结,灵魂不断上升;最后,通过哲学的学习和训练,使得个体灵魂超越身体性的束缚,而上升到善的理念关照之中,个体沉思性的德性得以养成;同时,个体的教化还有一个下降到现实城邦之中的过程,也即不断实现城邦秩序的和谐。这条教化之路最终的目的即是以个体的“灵魂之旅”把人的自然,城邦自然与宇宙自然贯通起来,从而实现个体德性的完善以及整体自然目的完成,使人成为一个基于而又超越“可朽”的身体自然,同时灵魂高贵、不朽的存在。由此,柏拉图通过对“自然”的追问建立起了一种整体性的德性之教的体系。在这种教化哲学中,个体的成长本身即是人的自然性(人性)的“生长”,一种灵魂中美善的引导和引发——灵魂秩序的不断和谐体现了人在整体宇宙运行之中的德性,是一种“人性”的教化。同时,人的自然通过与整体自然的关联与秩序的协调而超越了其有限性,从而实现了立足于自身自然,在整体自然目的关照中的人的卓越之路。在对终极目的——“善”的追问中,人的自然根基与神圣性同时显现在德性养成之中,无疑这是柏拉图所给予我们现时代教化的最大启示。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解决现时代的教化问题需要不断反思他的道路。
陈欢欢[7](2020)在《对柏拉图理性方案引入习俗的解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柏拉图的城邦规划是一种理性方案。各异的习俗代表了人类各种主观意志的集合,与理性至善方案背后的普遍性价值理念相斥。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就明确拒斥各种习俗性意见,反对将城邦建立在习俗之上。但是,各种习俗性事物却又始终掺杂其理性方案中,特别是《政治家篇》中的政治家技艺和《法律篇》中的法律之治。柏拉图思想内部看似存在着如此巨大的矛盾和冲突,实则一直保持着内在的统一。其中,柏拉图本就希望现实世界的人们能够发挥理性的本能,转向“内置”于灵魂中的真实理念,去除无知,走向善与正义。然而,柏拉图沟通理念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失败尝试以及“灵魂转向”所面临的诸多困境,暴露出理性的局限所在。而在“灵魂转向”的现实途径——教育规划中,柏拉图借助了人类习惯、经验的力量。这些习俗性事物显然涉及“理性所不能及”的方面,而非仅仅作为“非理性”的存在。另外,早先柏拉图对意见之“居间状态”的保有,表现出柏拉图从未决然的否定习俗性事物。这说明柏拉图已在其思想中为习俗预留了位置。在理性方案引入习俗之后,柏拉图便面临“一仆二主”的窘境。为摆脱这一窘境,柏拉图调和两者之间的关系,以习俗“承载”理性,试图建立起由各种习俗性事物保证实现的自然之善。由此,自始至终,在柏拉图看来,人类最高的活动依然是理性的哲学思辨,而非习俗的政治生活。只不过,在柏拉图思想中,理性与习俗不是完全的对立,两者亦有统一的一面,即理性和习俗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柏拉图理性方案引入习俗不仅造成了柏拉图思想前后的明显差异问题,而且影响了其整个政治哲学体系的构建。学者们虽然已注意到柏拉图前后对话体现出的思想差异,其研究也多牵涉柏拉图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问题,即哲学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但却没有深入探究哲学与政治背后所存在的理性与习俗的关系问题。柏拉图的哲学是理性的,而政治相关习俗。理性与习俗之间的张力决定了哲学与政治之间所具有的张力。因此,理性与习俗之间的关系是柏拉图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一问题彰显了政治哲学的古典意义,同时对于政治哲学的现代性问题研究也多有启迪。
杨宸宇[8](2020)在《自然法观理性基础的嬗变》文中提出自然法观理性基础呈现出五种类型:原始社会自然法意识之直觉理性,是一种基于人的生物本能对客观因素刺激后的被动应答机制;古代自然法观之自然理性,是以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思想为内核,在古罗马国家政治思想的影响下向世俗化演进;中世纪神学自然法之神学理性承袭了自然理性的哲学基础,并在护教论者和教父派法学家的理论完善扩充下建构完成;近代自然法观之人类理性以反托马斯主义者反对神学理性的论战为开端,在自由资本主义萌芽、3R运动等社会和科技文化变革的催动下产生,人类理性的促使着权利本位自然法的转变;现代自然法之实践理性是在自然法的理论理性难以对经验超越的理论困境下产生的,实践理性使自然法观呈现出更加多元的和普适的特性。自然法观理性基础的嬗变行进在自然法观的历史流变之中,是社会、人文、政治、自然等因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
陶金[9](2020)在《德里达对《斐德罗篇》的解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德里达是当代法国思想界中的代表人物,其思想以“解构”闻名于世,并深刻地影响了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诸多领域。而在德里达众多的作品之中,其对《斐德罗篇》的解读既体现了柏拉图思想的深邃,也体现了解构策略的精髓,因此德里达对《斐德罗篇》的解读极具学术研究的价值。本文以德里达解读《斐德罗篇》为研究对象,从两个方向展开论述:一方面,笔者梳理《斐德罗篇》中关于修辞术、辩证法、逻各斯、书写的论述,从而说明《斐德罗篇》对德里达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在梳理德里达思想的同时关注德里达对《斐德罗篇》中关于书写、逻各斯等思想的改造。在研究的切入点上,以隐喻为线索对相关文本进行细致的研究,并紧密结合当时的思想背景。本文在研究的过程中提出了三个紧密结合着的观点:首先,逻各斯本身充满了隐喻因素,德里达带领我们认识了逻各斯固有的晦暗与不明。逻各斯的神圣地位体现在它对理式等本源性概念的沟通之中,但是德里达向我们揭示了这一地位的来源乃是基于隐喻;其次,逻各斯神圣地位的瓦解则标志着“书写”的诞生,逻各斯因此成了“替补”,而书写本身的隐喻性展现了一幅“逻各斯的边缘”的图景;最后,书写的隐喻、嬉戏的图景解放了文本的意义。书写在隐喻的作用下形成了流动的意义链条,呈现出“嬉戏”的特征。文本由书写构成,文本内部的结构因书写的流动而难以把握,文本的意义也无法被还原为单个的、确定的、实在化的意义,并呈现出“播撒”的特征。但这并非说明德里达的意义思想陷入了“相对主义”的泥潭,德里达以“句法的嬉戏”、书写与阅读的交织来说明传统的以目的论为基本特征的意义思想的局限性。本文的意义在于,梳理清楚德里达对《斐德罗篇》的解读,既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柏拉图思想中的内部矛盾,尤其是他关于语言与理式的矛盾态度,也能让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德里达的解构策略的内涵。
杜海涛[10](2020)在《西方正义论的伦理精神形态》文中指出本文旨在研究“伦理”理念下的正义形态,及其之于西方正义论诸形态演进的关联线索。在黑格尔概念体系中,“伦理”被定义为个体与普遍物的统一。但当用伦理作为现代性诊断的工具时,黑格尔赋予它更为丰富的含义。伦理正义是指诸伦理实体中的正义实践要求,它既体现为伦理实体维持自身所需要的诸美德,也体现为个体与伦理实体中的伦常或美德统一的精神,前者是个人德性的正义,后者是伦理实体的正义。伦理正义既体现在家庭、社团等私人共同体领域,也体现为政治共同体中公民伦理认同的参与精神。在私人领域它对应的是包含着多元善观念的实践要求;在政治领域它体现为伦理精神与公共生活的统一,以完成社会伦理整合与制度系统的统一。以“伦理”看待西方正义论史诸形态,旨在考察在正义论的自我演进中,当正义与伦理对立会否产生一种时代自我诊断的精神自觉。因此,以“伦理正义”作为西方正义论诸形态的关联线索去考察便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正义论的传统形态包括希腊传统的德性正义形态与基督教传统的神学正义形态,传统正义论具有明显的“伦理性”与“本质主义”特点。希腊伦理世界的正义以个体德性与共同体本质的同一性为基本特质,柏拉图据此概括出“理性—灵魂和谐—个人正义”与“伦理精神—城邦正义—美德正义”两种正义范式,后者就体现出早期共同体社会伦理正义的一般形态。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正义和具体正义的德性主义建构,以及对政治与共同体至善同一性理解,也都保留着希腊世界的伦理正义气质。但在基督教神学世界中,世俗共同体不再是人的本质,人在超越层面上获得平等的身份。而在神圣关系中,个体通过信仰向上帝“称义”,“义人”的确认来自于一个外在本质,因而伦理正义又体现个体为回归本质实体的神学诸德性。就“现世”的伦理实体而言,教会和国家虽有不同的世俗正义形式,但它们的正义终极依据都来自于向上帝的称义。政教合一的异化促使正义论转向神圣与世俗相对独立的正义理解。而新教的神学个人主义此世化也为现代正义精神奠定了开端。古今正义论之别的辨证在于德性、城邦、上帝与财产、利益何者为根本善的问题。现代正义以契约论为开端,它一方面体现为个人权利的平等要求,一方面体现为政治体的合法性。契约主义虽然完成了对人的自由的论证,但它同时也将现代世界带进了一种原子化状态,自我利益与消极自由成为社会最高善理想。而且,就精神发展而言,启蒙把效用性当作人的本质,不可避免地导向时代伦理精神的失落。这为契约主义与黑格尔主义的当代分歧奠定了基础。但以契约主义为主的现代正义论在自由、权利取得的成就,为现代政治文明开辟了发展的根基。在当代分配正义以及正义与伦理的论证上,启蒙无疑都扮演着过渡作用。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可区分为自由主义政治正义、共同体主义多元正义、互主体的程序正义。当代正义论开端于对分配正义原则的进一步论证,自由主义分配正义的共同点是自由权利为分配基础,它总体上要求普遍正义优先于伦理生活。社群主义代表了时代精神的自我诊断与自觉,即纯粹将正义对立于良善生活,只会产生抽象的、个人主义的社会精神。由此,社群主义主张共同体、善较正义更具优先性。在自由主义者的回应中,罗尔斯和德沃金提出一种政治社会的“伦理共同体”,它要求个体认同自由主义政治正义原则的伦理价值,并愿意为其付出“德性努力”与“生活理想”。而一种偏社群主义的主张则认为社会伦理性体现在个人认真对待自己的幸福理想,也能在社会多元的共同事业中形成包含着不同价值内容的共同体。虽然两者在个人善与共同善统一的观点上不同,但就社会伦理正义精神而言,它们都是一种克服消极、包含精神与崇高的当代探索。交往理论下的程序正义形态与承认正义形态,是当代正义论的又一重要形态。哈贝马斯将正义、伦理、道德的规范合理性表现在互主体理想的话语环境中,正义体现为形式性、合法性、程序性,伦理认同的本真性也要遵循“伦理商谈”原则。在霍耐特看来,哈贝马斯互主体理论没有考量主体之间的情感和道德态度问题,他主张以主体间“承认”作为伦理生活与政治生活中的正义标准,“承认”作为一个规范标尺,具有爱、团结等互主体的规范要求,社会正义和伦理生活的正义性都将以此为诊断标准。由此,他在承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等理念,在“横向”上重建了一种伦理性正义的标尺。一种“合伦理”的正义包含着基于伦理关系、具体生活的境遇性正义要求。伦理的理念提出是为诊断现代伦理学诸问题,它要求一种“处境式”的实践理念,这对于注重抽象正义和消极正义的现代正义理解是有针对作用的。正是基于此,伦理在正义论的自我演进中,以一种精神自觉的形式在正义诸形态中起到关联或辨证作用。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 二、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 三、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 四、研究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难点和解决方法 |
| 五、论文的独创性、新颖性 |
| 第一章 理论背景——公共领域思想溯源 |
| 第一节 理论兴趣与政治实践的关联 |
| 一、海德格尔事件之思 |
| 二、法兰克福学派的启示 |
| 三、对社会运动的反思 |
| 第二节 古希腊城邦中的公共生活 |
| 一、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基本解读 |
| 二、城邦生活——从伦理学到政治学 |
| 第三节 近现代公共生活的理论形态 |
| 一、契约精神——卢梭的非程序性政治理想 |
| 二、启蒙精神——康德的“大写主体”政治 |
| 三、相互作用——早期黑格尔主体间性思维 |
| 四、行动场域——阿伦特对公共领域的察觉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公”与“私”关系的历史类型学重释——伦理与政治间的张力 |
| 第一节 私人领域——公共领域之伦理基础 |
| 一、规范伦理学回望德性伦理学 |
| 二、德性即理论知识还是实践知识 |
| 三、“德性是否可教”的题域转换 |
| 四、私人领域:道德伦理学的出场 |
| 第二节 公域与私域关系的历史类型学重释 |
| 一、中世纪——道德伦理与政治的分离 |
| 二、代表型——“公”对“私”的统摄 |
| 三、文学公共领域:重构“公”与“私” |
| 四、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公私”平衡 |
| 五、政治公共领域的若干基本规定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公共领域危机的底层逻辑渐探——以技术实践论为视域 |
| 第一节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危机的初级阶段 |
| 一、“国家”与“社会”界限的模糊 |
| 二、“公众”向“大众”方向的转化 |
| 三、福利国家:转型中的技术性补偿手段 |
| 第二节 科学、技术与政治公共领域 |
| 一、技术实践论:理论与创制的重叠 |
| 二、技术政治论:科技的意识形态化 |
| 三、政治技术论:科学化的政治与公共领域 |
| 第三节 公共领域危机的现象学分析 |
| 一、社会系统:“专业化”的困境 |
| 二、生活世界:原初公共领域预设 |
| 三、合法化危机:文化认同的虚无 |
| 四、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理论新形态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公共领域的规范性重建——以伦理政治实践论为视域 |
| 第一节 语言交往——公共领域的实践要素 |
| 一、交往理性:拯救现代性 |
| 二、言语:语言的实践向度 |
| 三、言语行为与交往实践 |
| 第二节 道德规范——公共领域的交往背景 |
| 一、真与善:“共认”的两种表达 |
| 二、道德意识的形成与自我同一 |
| 三、哈贝马斯对伦理与道德的区分 |
| 第三节 商谈伦理——公共领域的伦理架构 |
| 第四节 话语民主——公共领域的政治实现 |
| 一、法律:伦理——道德通向伦理——政治 |
| 二、审议民主:人权与人民主权的兼容 |
| 三、双轨制:强公共领域与弱公共领域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与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的对勘 |
| 第一节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与哈贝马斯的两种批判 |
| 一、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 |
| 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 |
| 三、“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 |
| 第二节 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的两种实践规范基础之比较 |
| 一、马克思:劳动实践决定市民社会 |
| 二、哈贝马斯:交往实践决定公共领域 |
| 三、评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劳动”概念的批判 |
| 第三节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对历史唯物主义与实践哲学的发展 |
| 一、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 |
| 二、简评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对实践哲学的发展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 (一)选题的缘由 |
| (二)研究的意义 |
| 二、研究综述 |
| (一)《论语》的研究综述 |
| (二)《理想国》的研究综述 |
| (三)《论语》与《理想国》的比较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 (一)论文的研究方法 |
| (二)论文的基本结构 |
| 四、论文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 (一)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 (二)论文的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政治思维的取向 |
| 一、语言对思维的导向作用 |
| 二、《论语》的政道思维 |
| (一)“政”与“道”的起源及其意义 |
| (二)“人道政为大”的政道精髓 |
| 三、《理想国》的政体思维 |
| (一)雅典民主制激发的批判性思维 |
| (二)城邦政体上下往返的逻辑循环 |
| 四、政治思维取向的共契与分殊 |
| (一)表意与表音的语言载体 |
| (二)近譬与远譬的推理方法 |
| (三)本末与内外的整体方式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政治秩序的建构 |
| 一、人是秩序的建构主体 |
| 二、《论语》的礼乐秩序 |
| (一)礼乐的起源及其意义 |
| (二)以仁释礼的损益 |
| (三)礼崩乐坏导致天下无道 |
| (四)克己复礼的救世主张 |
| 三、《理想国》的理念秩序 |
| (一)理念的来源及其作用 |
| (二)善是最高的理念 |
| (三)灵魂堕落瓦解了城邦秩序 |
| (四)共产公有的救世主张 |
| 四、政治秩序重建的共契与分殊 |
| (一)理想秩序的建构起点:家 |
| (二)理想秩序的评价标准:和 |
| (三)理想秩序的实现方式:分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政治人格的塑造 |
| 一、道德对人格的引领作用 |
| 二、《论语》的道德人格预设 |
| (一)内圣外王的价值取向 |
| (二)道德人格的层次 |
| 二、《理想国》的等级化知识人格 |
| (一)理想人格的本质 |
| (二)现实人格的类型 |
| 四、政治人格重塑的共契与分殊 |
| (一)政治人格的塑造原则 |
| (二)理想国家的最高主政者 |
| (三)现实国家的最佳辅政者 |
| (四)意识形态把被统治者属民质询为子民和公民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意义 |
| 二、创新之处 |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国内研究 |
| (二)国外研究 |
| 四、研究方法与文献介绍 |
| (一)研究方法 |
| (二)文献介绍 |
| 第一章 研究初起:思想与学术 |
| 第一节 默里国际思想的渊源 |
| 一、默里的经历及其思想 |
| 二、默里国际思想与欧美思想的联系 |
| 第二节 学术发展与主要作品 |
| 一、默里学术成长历程 |
| 二、主要学术作品分析 |
| 第二章 研究开端:权力研究 |
| 第一节 默里论权力的着作 |
| 一、权力问题着作介绍 |
| 二、权力问题着作分析 |
| 第二节 论权力 |
| 一、权力与道德 |
| 二、共识与自由 |
| 第三章 研究深入:战争研究 |
| 第一节 默里论战争的着作 |
| 一、战争问题着作介绍 |
| 二、战争着作对比分析 |
| 第二节 论战争 |
| 一、战争理论渊源 |
| 二、论战争与道德 |
| 第四章 研究延展:论自然法 |
| 第一节 默里自然法着作介绍与分析 |
| 一、自然法着作介绍 |
| 二、自然法着作分析 |
| 第二节 论默里的自然法理论学说 |
| 一、默里自然法的理论渊源 |
| 二、默里自然法的理论结构 |
| 三、默里自然法的理论功用 |
| 第五章 研究扩充:理论与方法 |
| 第一节 理想主义理论的历程 |
| 第二节 神学家的理论与方法 |
| 第三节 神学家的局限与启示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附录一 :约翰·考特尼·默里年谱 |
| 附录二 :默里着作文献统计报告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通考与述评 |
| 一、文献通考 |
| 二、研究述评 |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框架与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第四节 创新和不足之处 |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 二、本文的不足 |
| 第一章 柏拉图生平、着作及其经济思想 |
| 第一节 柏拉图生平与着作 |
| 一、柏拉图生平 |
| 二、柏拉图着作 |
| 第二节 《理想国》、《法律篇》及其经济思想 |
| 一、《理想国》与《法律篇》简述 |
| 二、柏拉图经济思想的形成 |
| 第三节 经济思想产生的理论渊源 |
| 第四节 经济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
| 一、雅典城邦衰败与苏格拉底之死 |
| 二、古代希腊学者拯救雅典城邦 |
| 第二章 正义伦理思想 |
| 第一节 经济伦理核心——正义论 |
| 一、前柏拉图时期的正义思想 |
| 二、柏拉图正义观的基础—善 |
| 第二节 反对功利主义正义观 |
| 一、传统功利主义正义观实质 |
| 二、批判三种功利主义正义观 |
| 第三节 确立折中正义和德性正义 |
| 一、正义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 |
| 二、确立灵魂和谐正义观 |
| 三、构建城邦秩序正义观 |
| 第四节 小结 |
| 第三章 分工经济思想 |
| 第一节 希腊分工产生 |
| 第二节 经济分工条件 |
| 一、自然条件 |
| 二、劳动论 |
| 三、技艺观 |
| 第三节 分工内涵与内容 |
| 一、分工本质及成因 |
| 二、批判绝对的自然分工与商品经济分工 |
| 三、倡导有限的自然分工和商品经济分工 |
| 四、经济部门之间分工与内部分工 |
| 第四节 分工与社会结构 |
| 一、生产者、护卫者与哲学王之间社会分工 |
| 二、生产者、护卫者与哲学王之间阶层流动 |
| 第五节 小结 |
| 第四章 所有制思想 |
| 第一节 私有制起源理念 |
| 第二节 批判绝对私有财产制度 |
| 一、批判“有债照还”绝对私有财产制度 |
| 二、批判“强者利益”绝对阶级分配观念 |
| 第三节 理想城邦财产所有制度安排 |
| 一、倡导财产公有制度,限制财产私有制度 |
| 二、改革私有家庭制度,实行共妻共子制 |
| 第四节 一项财产所有方案:公民均分土地 |
| 第五节 小结 |
| 第五章 交换流通思想 |
| 第一节 商业起源理念 |
| 第二节 批判传统的商品交换 |
| 一、批判不公正的商品交换 |
| 二、批判绝对的商品交换 |
| 第三节 理想城邦商业秩序设计 |
| 一、货币媒介论 |
| 二、规范市场秩序 |
| 三、限制商业拓展 |
| 第四节 小结 |
| 第六章 消费福祉思想 |
| 第一节 纯粹生活理念 |
| 一、倡导本真生活 |
| 二、摒弃私人生活 |
| 第二节 理想城邦消费秩序规范 |
| 一、公餐制度与饮酒规范 |
| 二、宗教信仰及社会习俗 |
| 第三节 理想城邦社会福祉供给 |
| 一、医疗与尊老养孤 |
| 二、文体生活与公共教育 |
| 第四节 小结 |
| 第七章 城邦起源与经济社会治理 |
| 第一节 城邦起源与形态显现 |
| 一、分工与城邦起源 |
| 二、理想城邦形态显现 |
| 第二节 城邦政制演变及比较 |
| 一、城邦政制演变 |
| 二、不同城邦政制比较 |
| 第三节 城邦经济社会治理 |
| 一、城邦治理缘由及理念 |
| 二、立法、行政及法治 |
| 三、理想城邦经济治理 |
| 四、理想城邦社会治理 |
| 第四结小结 |
| 第八章 柏拉图经济思想的影响、特点及启示 |
| 第一节 柏拉图经济思想的历史影响 |
| 一、经济思想对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影响 |
| 二、经济思想对西方主流经济理论的影响 |
| 三、经济思想对西方乌托邦经济思想的影响 |
| 四、柏拉图经济思想在中国的传播 |
| 第二节 柏拉图经济思想的特点 |
| 一、德性正义立场 |
| 二、极端城邦理性主义逻辑 |
| 三、转型阶段经济思想融合创新 |
| 第三节 柏拉图经济思想的启示 |
| 一、经济思想的历史启示 |
| 二、经济思想的当代价值 |
| 参考文献 |
| 指导老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 附录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附件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现状 |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 第一章 对话写作的文本阐释 |
| 第一节 对话的构成:“苏格拉底对话”和“柏拉图对话” |
| 一、柏拉图对话写作的分期问题 |
| 二、“苏格拉底对话” |
| 三、“柏拉图对话” |
| 第二节 对话的学说:“未成文说”和“戏剧说” |
| 一、柏拉图哲学的书写批判问题 |
| 二、“未成文说”:游戏写作与忽视文本 |
| 三、“戏剧学说”:隐微写作与神化文本 |
| 第三节 对话的性质:作为教学文本的对话 |
| 一、教育学视域:一种教学文本的可能 |
| 二、对话文本的时间结构 |
| 三、对话文本的空间结构 |
| 第二章 对话行动的社会阐释 |
| 第一节 希腊古典时代的教育环境 |
| 一、希腊古典时代的社会结构 |
| 二、希腊古典时代的精神结构 |
| 三、希腊古典时代的知识结构 |
| 第二节 哲学教育与修辞教育的文本比较 |
| 一、文体比较:演说体与对话体 |
| 二、语言比较:语言与实在 |
| 第三节 哲学教育的对象:灵魂结构 |
| 一、灵魂的存在:灵魂不朽与哲学教育的可行性 |
| 二、灵魂的结构:灵魂三分与公民教育 |
| 三、激情:灵魂治疗与哲学教育的关键 |
| 第三章 对话方法的哲学阐释 |
| 第一节 苏格拉底的“问诊”:反诘法的戏剧化呈现 |
| 一、“反诘法”的文本表现:“无知之知”与反讽 |
| 二、“反诘法”的生存阐释:城邦审判和“苏格拉底之死” |
| 第二节 柏拉图的“药方”:观念的修辞化表达 |
| 一、“辩证法”的文本表现:隐喻和神话 |
| 二、“辩证法”的深层阐释:诗哲关系和“哲学王”的建城策略 |
| 三、总结:两种对话 |
| 第四章 对话理论的当代价值 |
| 第一节 “对话”理论的多种形态 |
| 第二节 “古典的现代性”:对待古代思想资源的积极态度 |
| 第三节 哲学治疗与哲学教育:“哲学对话”的现代价值 |
| 第五章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学位论文评阚及答辩情况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研究的缘起 |
| (一)无根基的教化与人的失序:自然与技术之争 |
| (二)无灵魂的教化与人的平庸:德性与知识的分离 |
| (三)教化本身的遗忘:“自然”不再关涉人的德性 |
| 二、研究综述 |
| 三、概念界定 |
| 四、研究意义 |
| 五、研究方法和思路 |
| 第一章 自然与德性:从神话时代到柏拉图时代的教化图景 |
| 第一节 自然、德性与教化:个体如何追寻美好生活的理想 |
| 一、何为教化:从“认识你自己”谈起 |
| 二、自然何为:以“神—人”关系演变为中心的考察 |
| 三、德性培养:以自然的探究实现对善好秩序的领悟 |
| 第二节 “神话时代”的教化:神圣的自然与人德性生活的开启 |
| 一、荷马史诗中的教化世界:神主导的自然与高贵的德性 |
| 二、赫西俄德笔下的教化:宇宙秩序的建立与人的世俗德性生活 |
| 三、悲剧诗人的教化:理性的抗争以追求“不朽”与自然命运的冲突 |
| 第三节 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的教化:理性主导认识本源与德性生活的转向 |
| 一、米利都自然哲人的“自然”:“元素”与节制的德性 |
| 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自然”:“数”与沉思的德性 |
| 三、赫拉克利特的“自然”:“逻各斯”与智慧的德性 |
| 第四节 柏拉图的教化困境:自然隐匿与德性生活的失序 |
| 一、政治生活的隐患:城邦的危机带来灵魂的“无序” |
| 二、教化内在根基转变:“理智”对“自然”的僭越与人的无家感 |
| 三、智术师的影响:对自然的扭曲带来灵魂德性的混乱 |
| 第二章 柏拉图的“重建”:以目的论重释自然与德性之教 |
| 第一节 柏拉图的自然:灵魂中个体—城邦—宇宙的秩序性 |
| 一、宇宙论:作为个体德性及其教化的背景与依据 |
| 二、人的自然:作为个体德性及其教化的起点 |
| 三、城邦自然:作为个体德性及其教化的现实“生成”境遇 |
| 四、目的论下的整体“自然”:个体在世的秩序性与灵魂不朽的高贵 |
| 第二节 灵魂德性的养成:个体教化空间的拓展 |
| 一、个体教化性成人的中心:对于德性的不断追问 |
| 二、德性之教的实质:灵魂秩序的不断协调 |
| 三、个体教化性成人的实现:“知识”走向美德 |
| 第三节 “自然作为德性之源”:目的论关照下的教化使命 |
| 一、目的论下的秩序把握与德性获致:寻求教化的自然正当性 |
| 二、以德性超越个体自然的有限性:寻求教化中的灵魂上升 |
| 三、以灵魂和谐指引城邦正义:寻求德性之教的现实方向性 |
| 第三章 柏拉图的教化之路:超越个体自然过程中的德性完善 |
| 第一节 打开个体自然之维:身体德性的教化与在世的“家园”感 |
| 一、“洞穴”与身体的被缚:“无知”作为个体生存之自然境遇 |
| 二、身体的训练与“诗教”:灵魂的协调作为早期德性之教的基础 |
| 三、人的自然神话与“高贵的谎言”:个体“位置”作为德性之教的开端 |
| 第二节 超越个体有限性:理智德性的教化与灵魂对自然秩序的追寻 |
| 一、灵魂的转向与对身体自然的超越:寻求从意见到知识的上升 |
| 二、理智化的学习与灵魂的上升:个体灵魂与宇宙自然秩序的联结 |
| 三、理性的增长与灵魂秩序的和谐:从知识掌握到德性显现 |
| 第三节 观看宇宙的自然之善:沉思德性的教化与个体灵魂的不朽 |
| 一、摹仿自然“原型”与哲学学习:以灵魂的沉思达致德性的完满 |
| 二、返回洞穴与哲人德性的使命:以“立法”来改善城邦政治的自然秩序 |
| 三、“人”与“神”关系的平衡:以“向死而生”的姿态追寻个体的不朽 |
| 第四章 柏拉图教化的指向:以宇宙自然目的引导个体德性成人 |
| 第一节 实现“自然之善”的内在目的:德性之教的终极价值 |
| 一、德性之教在于以“自然”引导灵魂朝向“善”的目的 |
| 二、“自然之善”的目的在于指引个体获得“真正”的德性 |
| 第二节 理性的范围与合理运用:以宇宙自然秩序指引个体灵魂重建 |
| 一、宇宙自然秩序的把握需要以“理性”主导灵魂 |
| 二、个体灵魂的和谐需要保持“理性”之于整体的“有限性” |
| 第三节 城邦生活作为卓越的“场所”:以灵魂德性走向现实政治 |
| 一、个体灵魂德性的提升需要投入到现实的城邦改善之中 |
| 二、城邦秩序的和谐需要建基于对“自然”的关照之中 |
| 第四节 人应该如何生活:以德性成人回归生活的幸福 |
| 一、引导灵魂的上升是为了观看一个更美好的“家园” |
| 二、幸福的生活源于灵魂教化中由“自然”而生发的美好德性 |
| 结语:重申关照“自然”中的德性成人之教化使命 |
| 一、目的论的消亡与自然观的演变进程中德性之教的必要性 |
| (一)技术时代下理解教化中自然维度的必要性 |
| (二)德性培养作为教化之中心任务的时代必要性 |
| (三)自然与德性的关联需要在教化的领域中重新理解 |
| 二、以柏拉图教化哲学来“疗救”现时代教化困境的可能性 |
| (一)教化的永恒使命:“自然作为德性之源”与个体整全成人 |
| (二)柏拉图时代与现代教化的共通性:对“成人”的关注与期待 |
| (三)以柏拉图视角来认识教化过程中自然与德性关系的重要性 |
| 三、柏拉图教化哲学的意义与启示:现代化进程中个体何以卓越 |
| (一)目的论指引下的个体成人:以对自然的追问寻求德性提升 |
| (二)提升生命境界的教化抉择:把个体卓越置于“整体”关联之中 |
| (三)技术时代下个体自我德性的拯救:找寻永恒的“星与罗盘”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现状及评述 |
| (三)研究内容及论证思路 |
| 一、柏拉图理性方案之探析 |
| (一)柏拉图理性观溯源 |
| (二)理性的呈现:从最佳城邦到次等城邦 |
| 二、柏拉图理性方案引入习俗的体现 |
| (一)正义城邦中的习俗倾向 |
| (二)整全而又精确的政治家技艺 |
| (三)神圣的法律(nomos)之治 |
| 三、柏拉图理性方案引入习俗的原因 |
| (一)沟通可知世界与可感世界的失败尝试 |
| (二)“灵魂转向”的困境 |
| (三)习俗即涉及“理性所不能及”的存在 |
| (四)意见之“居间状态”的保有 |
| 四、柏拉图“一仆二主”之窘境及其摆脱之法 |
| (一)“一仆二主”之窘境——理性与习俗的“对峙” |
| (二)“一仆二主”之窘境的摆脱之法——习俗“承载”理性 |
| 五、理性与习俗:对柏拉图政治哲学的解释 |
| (一)哲学与政治的冲突及其背后理性与习俗的关系 |
| (二)柏拉图的理性至善与政治上的清醒认识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原始社会自然法意识之直觉理性 |
| 第一节 直觉理性的溯源 |
| 第二节 直觉理性的理论机制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古代自然法观之自然理性 |
| 第一节 古希腊自然法理性基础的演变 |
| 一、自然理性与直觉理性的哲学分歧 |
| 二、古希腊自然理性的演化与转向 |
| 第二节 古罗马自然理性与国家政治的联结 |
| 一、西塞罗自然法思想——世界理性的转变 |
| 二、罗马法学家对自然理性的国家本位化解读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中世纪神学自然法观之神学理性 |
| 第一节 基督教文化对自然理性的继受与发展 |
| 一、早期基督教思想对自然理性的承袭 |
| 二、教父学派神学自然法的确立及其理性基础 |
| 第二节 神学理性的人性化渐变 |
| 一、教会法思想中人类理性因素 |
| 二、阿奎那的经院哲学对神性与人性的调和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近代自然法观之人类理性 |
| 第一节 神学理性的剥离 |
| 第二节 人类理性的回归与发展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现代自然法观之实践理性 |
| 第一节 理论理性的式微 |
| 一、人类理性自然法观的衰退 |
| 二、理论理性的末路 |
| 第二节 现代自然法的复兴和理性基础的转向 |
| 一、现代自然法的复兴 |
| 二、现代自然法观理性基础的转向——由理论理性到实践理性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章 隐喻:柏拉图与德里达 |
| 第一节 柏拉图对语言的哲学思考 |
| 一、作为真理载体的语言 |
| 二、“自然论”与“约定论”之争——语言何以指称事物 |
| 三、虚假陈述的意义——突破巴门尼德“存在者存在”的教条 |
| 第二节 德里达隐喻思想概述 |
| 一、隐喻力量的磨损——通向哲学文本中的隐喻 |
| 二、哲学话语与隐喻力量“分——合”的张力 |
| 三、隐喻与科学之间裂缝的重新铭写 |
| 第三节 过渡:柏拉图与德里达的交汇 |
| 一、意义目的论的消解 |
| 二、实在之谜 |
| 第二章 隐喻与逻各斯——对逻各斯权威地位的再思考 |
| 第一节 修辞术与辩证法——逻各斯/书写对立模式的序幕 |
| 一、修辞术的界定与范围 |
| 二、柏拉图的辩证法——对理式世界的探索 |
| 三、修辞术与辩证法的对立 |
| 第二节 逻各斯/书写的对立 |
| 一、逻各斯释义 |
| 二、好的书写/坏的书写——书写的隐喻 |
| 第三节 逻各斯/书写对立模式的消解 |
| 一、作为在场者的逻各斯——表音文字的形而上学 |
| 二、“逻各斯之父”的隐喻——逻各斯的在场之源 |
| 三、“逻各斯之父”与“善”的隐喻 |
| 第三章 隐喻与书写——“逻各斯中心主义”消解后的重构 |
| 第一节、Pharmakeia——Pharmakon——Pharmakeus 链条的重构 |
| 一、Pharmakeia的引诱与Pharmakon的无法决断性——神话隐喻与哲学话语的交织 |
| 二、作为Pharmakeus与 Pharmakos的苏格拉底——“原初语境”下的逻各斯与书写 |
| 三、作为绘画的pharmakon——向家族场景(family scence)过渡 |
| 第二节 “家族场景”的隐喻 |
| 一、书写的嬉戏场景——书写的民主隐喻 |
| 二、神圣的铭文——苏格拉底与父亲的隐喻 |
| 第三节 作为书写结构的文本 |
| 一、书本隐喻的终结 |
| 二、书写与阅读的交织——德里达文本思想的内部构成 |
| 三、文本意义的播撒 |
| 结语 |
| 一、 在场的崩溃 |
| 二、 面向未来的逻各斯 |
| 三、踪迹化的书写 |
| 四、展望:进一步思考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依据 |
| 二、主要论题及相关文献综述 |
| (1)西方正义论的古今分异 |
| (2)关于“伦理”理念的正义论研究 |
| (3)现代正义论发展中的伦理性关涉 |
| 三、研究方法 |
| 四、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伦理”与“正义”关系的道德哲学辨析 |
| 第一节 “伦理”与“伦理精神” |
| 一、“伦理” |
| 二、“伦理”的精神本性 |
| 三、伦理与政治 |
| 第二节 “伦理”是何种“正义” |
| 一、正义的语义窄化及其阐释性特征 |
| 二、“伦理”作为一种正义的依据 |
| 三、一种参照“伦理世界”的正义理念 |
| 第三节 伦理正义与西方正义论史 |
| 一、伦理正义的性质 |
| 二、伦理正义以伦理共体的同一性为目的 |
| 三、伦理正义之于西方正义论诸形态 |
| 第二章 传统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一):希腊世界的德性主义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伦理世界“及其正义形态 |
| 一、“伦理世界”的现象学还原 |
| 二、伦理世界中的个体与伦理实体 |
| 三、伦理实体中的正义 |
| 第二节 德性主义的正义论样态 |
| 一、德性正义与古代正义论的基本进路 |
| 二、理性、灵魂和谐与正义的“内圣”范式 |
| 三、“伦理精神—城邦正义—美德正义”的正义范式 |
| 第三节 正义诸向度的德性主义建构 |
| 一、亚里士多德论正义的德性之维 |
| 二、个体德性、政治正义与城邦至善 |
| 三、城邦教化与伦理正义品质的养成 |
| 第四节 古典正义论的特质及局限 |
| 一、古典正义论的特质 |
| 二、实体性的消亡与自然平等意识的悲怆 |
| 第三章 传统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二):基督教传统的神学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基督教神学正义的精神特质 |
| 一、基督教世界观与正义的神学本质 |
| 二、神学正义的伦理性 |
| 第二节 “现世”伦理正义的神学架构 |
| 一、神学正义的“此世”困境 |
| 二、神圣社团中的正义形态 |
| 三、政教一体中神学正义异化 |
| 四、神学法理正义的探寻 |
| 第三节 新教正义观与向现代正义的过渡 |
| 一、宗教正义与世俗正义分离 |
| 二、“称义”新解与神学个人主义 |
| 三、从神学正义到现代正义 |
| 第四章 启蒙开启的现代正义论形态 |
| 第一节 启蒙世界观及其正义事业 |
| 一、“公开运用理性”的启蒙 |
| 二、启蒙个人主义的世界观 |
| 三、人、社会和国家的分立 |
| 四、现代正义与伦理的分离 |
| 第二节 契约主义正义论形态 |
| 一、自然状态、家庭与自然正义 |
| 二、个体权利的先验主义论证 |
| 三、契约的喻证 |
| 四、契约主义的社会客观精神样态 |
| 第三节 现代正义形态中的个体善与社会善 |
| 一、权利、道德与个体善 |
| 二、一种功利最大化的善的理解方式 |
| 三、以启蒙为标识的现代正义特质 |
| 第五章 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一):善多元论下的自由主义政治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自由主义的分配正义论 |
| 一、三种自由主义分配正义思想 |
| 二、正义优先的个人主义基础 |
| 三、一场围绕“伦理”问题的论争 |
| 第二节 “政治自由主义”对“伦理”的有限承认 |
| 一、罗尔斯对黑格尔“伦理”的理解 |
| 二、私人性的伦理多元与政治社会中的伦理感 |
| 三、政治生活中的公民伦理理想 |
| 第三节 个体善与共体善统一的两种取向 |
| 一、德沃金论自由主义政治的伦理共同体 |
| 二、至善主义多元共同体的伦理建构 |
| 三、自由主义伦理共同体的有限性 |
| 第六章 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二):社群主义的社会多元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社群主义的精神样态 |
| 一、“社群”的伦理性 |
| 二、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
| 三、三种社群主义的共同体理念 |
| 第二节 社群主义的正义论 |
| 一、对自由主义正义原则的批判 |
| 二、社群主义的分配正义观 |
| 三、突出伦理正义精神的分配正义 |
| 第三节 伦理正义之于共同体主义的社会理想 |
| 一、共和主义与社群主义 |
| 二、共同体主义对时代精神的洞见 |
| 三、社群主义理论的局限及现实主张的空泛 |
| 第七章 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三):互主体理论的程序正义与承认正义 |
| 第一节 互主体交往与现代伦理的形而上学基础 |
| 一、交往理论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调和 |
| 二、互主体理论的精神特质 |
| 三、互主体理论对伦理生活的“横向”理解 |
| 第二节 哈贝马斯商谈理论中的道德、伦理与正义 |
| 一、“后习俗”的道德正义与具体伦理 |
| 二、道德商谈与合法性正义 |
| 三、伦理商谈与伦理认同的本真性 |
| 第三节 形式伦理构想与正义的承认范式 |
| 一、非正义的诊断——从交往病理到承认病理 |
| 二、承认正义与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 |
| 三、以承认重建正义的现代意义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