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鹏[1](2021)在《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规划策略研究》文中指出都市圈作为城市化发展的高级形态,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极与人口承载核心区域,也是区域综合实力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从本质上来看,都市圈是一个具有较强开放性的复杂巨系统,其形成与发展类似于有机生命体,有着自身内在的规律与特征,以系统内各部分达到一体化为理想状态,高质量则是判断一体化发展水平的重要维度。都市圈发展既要考虑“量”的一体化,也要考虑“质”的一体化。作为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西安都市圈仍面临着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同质恶性竞争、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现实问题,加快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已迫在眉睫。基于上述研究背景与现实困境,本研究重点围绕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第一,综合集成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地理学与城乡规划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跟踪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与实践,在遵循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与演化的一般规律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空间、规划等多方位一体化,以及新时代背景下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高质量,从来源与构成、存在与变化、动因与结果、目标与路径等视角,系统阐释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耦合辩证关系,归纳总结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基本特征与空间指向。第二,在一体化视角下,建构基于交通、经济、人口、文化等多维度的定量叠加测算方法体系,并结合西安历史文化空间格局和发展脉络进行定性辅助校核,从而科学识别西安都市圈的空间圈层结构。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近年来西安都市圈中心城区的空间扩展,以及圈层结构的演化规律进行总结分析,并综合集成“一体化—高质量—耦合度—满意度”等维度,开展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综合绩效评价,印证一体化与高质量的耦合发展关系,辅助研判西安都市圈的现实问题。第三,结合自然环境、经济社会、交通设施、历史文化等基础性因素,以及政策制度、信息技术等刺激性因素,对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影响因子进行研判,构建以因子属性与作用形式为基础的动力机制模型。基于此,通过梳理都市圈发展的一般模式与复合模式,结合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探索西安都市圈的适宜空间发展模式。通过对以上内容的系统研究,本论文得出以下结论与观点。第一,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应在区域协同、产业分工、市场统一、设施互联、风险共担等方面,且未来高质量发展应充分体现人本化、绿色化、创新化与网络化等发展理念。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基本特征应体现在产业协同创新、市场开放统一、生态绿色共保、城乡协调融合、文化包容认同、交通互联互通、服务共建共享、科技智慧引领、治理现代高效等多维层面,由此才能在空间层面真正实现都市圈要素、结构、功能的高质量一体化。第二,从西安都市圈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的结果可以看出,目前西安都市圈仍是以西安主城区、咸阳主城区和西咸新区为核心的单核型都市圈,并呈现出沿交通要道轴向延伸的态势,区域整体空间联系仍较为松散。在充分解析区域现状和比较审视全国都市圈总体格局的基础上,研判得知西安都市圈目前还存在城镇体系不完善、产业协作不够、交通网络化水平低、生态保护乏力、公共服务过度集中、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耦合—满意度”评价分析可知,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水平一般,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尽管近年来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水平都有很大提升,但受到多维因素的影响仍处于中级耦合协调发展阶段;研究范围内居民对西安都市圈的认知程度较低,中心与外围的空间联系感知较弱,对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满意度普遍不高。第三,针对西安都市圈提出“三多一网”的适宜空间模式,认为“多目标、多中心、多维度、网络化”的发展格局是理想空间形态。在明确西安都市圈的现实问题与战略使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积极响应适宜空间模式,重点从功能提升与格局优化、产业协同与创新驱动、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交通一体与设施共享、生态优化与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引导策略。同时,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背景,强调规划思维转变与规划目标转向,进而加强规划体系的专项协同与内外衔接,优化完善都市圈规划编制程序,并提出协同治理与体制机制响应的路径与方法,从而有效支撑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为我国中西部地区都市圈发展规划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米雪[2](2021)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TOD模式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国内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为城市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交通和环境压力,城市轨道交通的科学规划和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TOD模式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TOD模式的应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严重限制了TOD模式应用效果。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轨道交通目前面临着市郊轨道严重滞后于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如何利用TOD模式来改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轨道交通的现状,提升湾区城市发展的综合实力,是目前湾区政府面临的关键问题。因此,本文将着眼于TOD模式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优秀的TOD应用案例,提出粤港湾大湾区城市轨道交通TOD模式开发策略。首先本文对国内城市化及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对核心文献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本文的研究问题;在明确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对TOD模式、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理论进行梳理,为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然后,本文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应用TOD模式的现状进行总结,分析出TOD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识别出TOD模式应用问题的原因;其次,重点对日本、新加坡、香港、深圳和成都的TOD开发模式、TOD投融资模式进行分析,总结TOD应用的经验;最后,在对粤港澳大湾区概况进行简介的基础上,结合龙洞站开发案例从整体的运作思路、TOD开发方式、投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研究结论如下:TOD模式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轨道交通路线规划较少、快速公交系统有待发展、站点换乘便捷水平较低、土地利用类型有待拓展、土地用地指标亟需加强以及用地布局合理性水平较低等,原因包括TOD开发模式不明确、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系统、协调管理体制不健全以及TOD规划设计不科学。结合日本、新加坡、香港、深圳和成都五大区域TOD模式的应用经验,本文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轨道交通TOD模式开发要坚持“轨道交通+综合开发”TOD模式,提出“湾区政府+TOD项目公司+地产商”的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提出完善湾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湾区九区协调管理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等保障措施,试图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丁潇颖[3](2020)在《中国社区农园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高速的城镇化进程造成了严峻的社会、食物和环境问题。作为应对上述问题的策略之一,社区农园在我国诸多城市中大量涌现并快速发展。然而,这些农园的作用却差异显着——部分农园成为了促进居民互动、保障食品安全、改善社区环境的关键媒介;部分农园却因用地权属、规划布局、组织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矛盾与公众质疑。而既有研究缺少针对中国社区农园的整体性分析、理论性指导和综合性策略,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农园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对中国社区农园进行全面探索,深入分析造成社区农园效益差异的成因,提出社区农园发展策略变得十分必要。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GIS空间分析、案例研究、问卷调查、SPSS数据分析等方法,从理论研究、现状分析与策略构建三方面对中国社区农园展开研究。(1)在理论研究方面,梳理了社区农园相关规划设计思想,总结了社区农园实践的发展趋势,并从政策环境、设计模式、参与机制、效益、社会资本和社区农园等层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全面解析。(2)在现状分析方面,探究了中国社区农园的空间分布特征,深入分析了社区农园的现状设计模式和参与机制,并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探析了社区农园的效益与问题,认为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显着而问题多集中在政策法规、规划设计、社会参与、管理制度、运营方式等方面。基于对问题成因的分析,提出应强化对社区农园社会作用的认知,构建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以此指导中国社区农园建设。(3)在策略构建方面,借助社会资本理论,阐明了社区农园能够建立信任、社会网络和规范,促进社会资本培育的社会作用,并进一步筛选得到影响社会资本形成的空间要素和社会要素。之后,基于不同要素对社会资本形成的影响程度,制定了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在设计策略层面上,剖析了典型社区农园案例,构建了分优先级的选址策略和农园尺度下的空间设计策略,并结合实践对设计策略进行验证;在参与机制层面上,提出了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组织模式、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和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等途径和方法,论述了参与机制的有效性,并对社区农园的支持性政策体系进行探讨。本文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两方面,形成对中国社区农园的整体性认知,并基于社会资本理论,对社区农园社会作用进行解析和定位,进一步建立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对于突破社区农园发展障碍,科学指导社区农园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农园正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汪惠青[4](2020)在《大气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及投融资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位置。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已步入科学化和精细化阶段,各项政策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但由于我国存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等现实情况,导致出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治理资金不足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在此背景下,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不仅能够协调大气污染治理各参与方的利益,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效率,而且有利于发挥金融手段对市场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事业长足发展。由于大气污染的成因复杂,且具有明显的跨区域流动性,相对于生态补偿的传统领域(流域、土壤、森林等)而言,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对区域间的协同合作要求更高,是生态补偿的难点领域,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均较少。基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作了深入的阐述和部署,强调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此,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对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重点要解决“谁补偿谁”“补偿标准”和“资金来源”这三个关键问题。“谁补偿谁”回答的是生态补偿主体的问题,即在大气污染难以界定责任方和受益方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地确定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充分考虑了不同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工业化发展路径中存在的差异性,通过聚类分析法将我国27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按照工业化发展阶段划分为5类,为确定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提供依据。以期在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目标的同时,最大限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的核心问题,涉及到生态补偿金额的计算和分配。对大气污染进行生态补偿的关键是要明确受偿主体为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的共同目标,替补偿主体承担的额外治理任务,及其付出的社会经济成本。本文从大气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出发,通过构建PSTR模型,分析处于不同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城市进行大气污染治理的经济成本。从大气污染的扩散范围和程度出发,以京津冀及周边“26+2”城市为例,构建空间自相关模型,分析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协同治理圈”的合理性;构建污染物衰退模型,对大气污染的扩散程度进行核算,为计算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依据。“资金来源”是生态补偿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资金供需的调节作用,通过完善大气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为社会资金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渠道,在解决大气污染治理融资需求的同时,也能满足社会资金对相关绿色项目的投资需求。本文从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投融资特征、大气污染治理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金融工具和资金来源等角度出发,对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投融资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最后,基于相关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从促进生态补偿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拓展市场化、多元化补偿途径,健全大气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制度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韩国英[5](2020)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综合国力与日俱增,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90万亿元,占世界经济的16%,人均GDP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28.4%,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公共服务方面看,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73个,比1949年增长56.7倍;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9.7万个,增长了 271倍;卫生技术人员952万人,增长了 17.8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2%,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3%;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着提升。然而,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异问题还很突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的基础与潜力,成为制约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同时,财政的主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则是财政施策的最终目标。因此,在新时期,研究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财政如何施策推进减少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异尤为必要。当前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大多集中于基本公共服务化的供给责任主体、财政能力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之间的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化水平评估、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逐步深化,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更具有空间特点,需要兼顾社会维度和空间纬度进行研究。本文主题就是对当前基本公共服务是否区域均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基本公共服务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探索通过系统的财政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本文分析框架使用了“理论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实证评估一财政政策研究”的研究架构。第一部分为基本概念和理论研究(第一章和第二章)。先是对将要研究的主题进行概念界定,分别从学界和政府政策规定两方面来阐释“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区域性、基本性和均等化特点,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并从财政支出视角来观察要研究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研究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就要将人民逻辑和财政逻辑结合起来,在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福利经济学、公平正义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和治理理论。当前国内外对该主题的研究主要是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实证分析,政府和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财政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以及转移支付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作用等。第二部分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实证研究(第三章)。按照全面、科学、合理、可及的原则,构建了 7大类34个指标,运用综合评价法,对2007年至2017年公共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与服务、公共文化、劳动就业服务、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7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横向均等化水平和纵向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结合财政支出安排情况,从资金投入和服务项目两个层面,全面反映31个省区市、东中西部片区和部分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异。第三部分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与财政政策研究(第四、五、六章)这部分先是进行实证研究,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FE)、随机效应模型(RE)、系统GMM广义矩估计模型,依次探讨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分权度、转移支付之间的相关关系,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发挥财政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推进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转变财政“包揽过多”的角色倾向,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优化税制结构、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元主体供给局面;二是转变财政“经济优先”的支出倾向,调整完善支出结构,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投向民生支出,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转变财政“供给”导向,以人民群众需要作为起始点,以绩效结果为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本文力求在研究视角、内容、方法上有所创新。具体表现在:一是研究视角创新。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视角出发,将“点、片、面”的区域经济研究逻辑应用到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上,对全国、东中西部片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支撑点进行逐级深入研究。二是计量方法多样化。本着数据可及、最优、典型的原则,选取7大类34个指标作为研究对象,借助多元化量化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同时构建三个效应模型,对财政政策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三是意见建议系统化。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时代基本公共服务与新技术的融合,呈现了许多新特点,因此没有局限于单独城市辖区提出解决方案,而是在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基础上,从综合治理的角度出发,突出区域协同性、系统性,以期跨区域财政合作、多主体参与,各城市为了共同的目标系统发力,同频共振。
刘欣博[6](2020)在《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地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国家战略。国际实践表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型与升级,也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知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其发展必须基于新科技、新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以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动经济持续增长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高新技术的创新便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和焦点问题之一。同时,鉴于湾区特殊的地理区位优势,作为依托海湾、港口形成的特殊生产地理单元,往往会产生资源、技术、文化和人才等要素充分集聚的融合效应,这就使得湾区经济具有了开放型经济体系、持续科技创新活力、合理的资源配置、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发达的交通网络等优势条件,成为最具有科技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区域经济,而旧金山湾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本文选取被誉为“世界科技湾区”的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为研究对象,在明确了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区域创新体系定义的前提下,以创新理论和产业集群理论为基础,从分析创新体系的构成与特征、创新体系的运行机制、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和问题入手,探讨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的成功经验,为构建我国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提供借鉴意义。回顾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历程,其形成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期。该时期旧金山湾区的制造业逐渐形成后并得到快速发展。第二个时期是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期。该时期湾区的制造业向高技术产业进行转型。第三时期是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时期。该时期旧金山湾区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金融业、制造业为辅的产业结构,逐渐发展成为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同时,我们可以发现旧金山湾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与湾区的创新体系具有紧密的联系,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是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体系的合理有效运行将会进一步推动湾区内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在两者相互作用和影响下,旧金山湾区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本文通过创新的主体、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活力三个方面阐述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特征,指出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主体包括了高科技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创新的动力则是保持创新的持续性,创新的活力来自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学习。本文结合区域创新体系的相关理论研究,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细分成人才培养体系、科技研发体系、成果转换体系、支持保障体系以及政府调控体系等五个方面。人才培养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高科技人才的保障,科技研发体系促进了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则是将科学技术成果成功实现产品化,支持保障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政府调控体系进一步推动了政产学研的协同发展。通过对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分析,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大学参与到实验室的运行管理中;第二,为解决更多的科学难题以及突破科研的瓶颈,高校积极地鼓励进行跨学科的合作研究;第三,大学之间通过共同建立联合研究机构的方式进一步增强科研能力;第四,高科技企业为大学提供实验室。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机制包括创新体系的协同机制、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激励机制、融资机制和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每种机制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为湾区创新体系提供了资金、人才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要素,对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大幅度提高湾区科技创新产出水平的同时,也带动了旧金山湾区的经济产出,改善了湾区的就业情况;但同时,湾区的创新体系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面临科研经费投入的制约等。分析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构建的成功经验,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第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第二,充分发挥政府协会的区域协调功能,合理而有效地协调跨区域存在的问题;第三,构建专业的创新服务体系,为湾区的高科技产出提供专业的服务;第四,营造充满包容性的外部环境。构建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是我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任务之一。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庞大的经济总量、良好的金融基础、实力雄厚的制造业和高度集聚的创新主体,但也存在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流动性受到制约、创新人才比重较低、缺少合理健全的金融体系、产学研协同效应低等问题与挑战,需要我们借鉴旧金山湾区的经验教训加以积极应对。
陈飞[7](2019)在《我国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国家产业规划以及海洋发展战略推动下,沿海城市依托港口通过填海造地开展临海工业建设进而推动临海新区发展,临海工业承载着沿海地区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海向拓展的双重职能。推进沿海产业发展,实现临海地区可持续发展,是沿海城市建设的重要诉求。相比于沿岸地区其他工业类型而言,临海工业规划强调陆海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填海造陆提高用地临海性,空间向海洋单向扩展,属于新兴规划类型,相关理论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构建临海工业规划研究框架,明晰临海工业发展目标,动力机制和发展策略,是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课题。研究首先通过35个国际案例研究总结临海工业典型特征与发展路径,并选择与我国产业开发相近日本、韩国、新加坡,总结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研究从演进历史与产业类型两个维度展开,在时空维度上,通过总结3个国家临海工业发展演进历程,清晰我国临海工业发展的历史坐标定位;在产业类型维度上,对比重化工业、加工产业、综合产业发展路径。研究总结案例国家在工业组团、工业城市、区域协同、综合型城市功能区4种开发模式,并从工业用地与新城开发两个层面分别总结发展影响机制。针对我国类别丰富的临海工业实践,研究总结沿海产业与港口发展的时空与地域特征,构建“港口-产业-新城”发展模型提出临海工业分类方法,将我国临海工业划分为港口扩张型、新港综合型、重化工型、加工产业聚集型、海洋资源开发型5种。在122个案例分析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模式演绎、文献综述等方法,总结各类临海工业布局模式、总结发展问题,分析影响机制并分层次分类别提出发展策略。通过国内外案例对比研究,指出重化工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就业密度低、职工带眷系数低特征,使用常规规模预测方法会导致配套生活用地规模过大问题;同时填海造陆使工业用地具有弹性开发特征应针对用地扩张特性选择适宜的规划方法;论文提出通过合理产城定位、优化规模预测方法、转化弹性开发等策略促进临海地区集约开发。研究以产业发展、城乡规划、海洋规划等多领域视角构建理论框架,提出完善陆海统筹规划与建设用海规划编制体系等提升策略。此外研究针对五种类型的临海产业特征,分别从港口功能演进、沿海产业多元化、海洋生态修复等角度提出专项规划策略。论文定义临海工业概念,分析国内外总计157个案例,将临海工业从临港工业研究中剥离出来并建立了研究案例库;从产业组织与海港发展视角,分析临海工业影响关联,构建港口-产业-新城研究框架;在港产城交叉框架下提出临海工业分类方法,突破了经济地理学者单一产业分类法,建立城乡规划研究基础。论文面向沿海地区城市建设问题,以大量调研与案例分析为基础,通过理论建构、模式总结、发展影响机制分析、策略体系推导等研究,期望挖掘临海用地开发动力与机制,提出具有科学依据和可操作性的策略,为城市建设层面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以及区域长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曹书[8](2019)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现代经济体系改革的日益深化,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过程中,资源型城市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义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通过利益补偿机制化解该项“非对称性矛盾”已然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紧迫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家通过资源税改革及中央财政专项拨付等方式为资源型城市提供了纵向补偿,形成了补偿机制“纵多横少”的格局。但是财税体系的纵向补偿因周期性与有限性无法独力扭转资源型城市颓势,还须为资源型城市脱困振兴提供长效性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当中将“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重点强调,指出“围绕煤炭、石油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治理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可见,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获得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横向利益补偿之正当性已经得到国家认可,资源型城市要避免矿竭城衰的悲剧,必须构建切实可行的横向补偿机制,引导非资源型城市利益回流,让资源红利反哺当地。但在当前,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问题仍停留在战略与指导思想层面,其具体机制的构建问题亟待学界破题。横向补偿研究的滞后主要表现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权利义务关系、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式等要素尚未制度化、权利化与法律化,一套科学合理的横向补偿法律机制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与权利依据,以权利结构为指引设计横向补偿技术性措施,并在确权入法中引导和鼓励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与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间建立约束性横向补偿关系,落实横向补偿效应,从而推动资源型城市利益横向补偿向权利化、法律化及常态化的补偿路径倾斜。截至目前,法学界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还很少,无法为操作层面提供有效支撑。本文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法律机制展开研究,其目的即是为了从经济法学角度填补这个法律机制短板。因此,该项研究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迫切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主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形成递进与总分的逻辑结构。首先以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为开端,指出横向补偿机制对资源型城市的重要意义;随后分析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紧接着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在前三章所述内容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方式展开论证,包括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三种类型。具体要点如下:第一章——“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资源型城市纵向补偿的不足、横向补偿机制的价值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作用。首先,界定资源型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尽管人们对“资源型城市”一词早已熟知,但其具体内涵与外延却在随情势变更而不断变动,对其作出限定实有必要。同时,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保障落后及生态环境恶化构成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障碍。因此,本文在深入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有必要将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范畴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阐述清楚;其次,明确横向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补偿机制在各学科及同一学科不同领域均有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与应用,并衍生出众多的研究范畴。究竟是哪一学科最早将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专业术语加以使用,现已无从考证,但近些年在法学领域对补偿机制的研究持续升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的初期研究领域主要在于国家合法行为对公民损失的行政补偿机制,而后开始转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各要素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补偿机制开始分化为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等机制类型,各自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演进。故此,在本文深入研究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对横向补偿机制的限定也十分必要;再次,提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找准现有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为法律机制研究提供价值依据。从现实国情角度看,对资源的大量开发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长期开发后的资源型城市也必将面临资源储备量递减甚至枯竭,资源型城市也随之衰落,并引发了产业升级转型、下岗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不足、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仅靠资源型城市自身是无法承受的,也不该让其独立承担,亟待外部大量的资金、资本及其他带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投入。相较而言,非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要远高于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在资金、资本及优质生产要素方面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享有者。因此,本章揭示出资源型城市发展滞后与非资源型城市“受益板块”的高速发展之间存在显着关联性,提出“两类城市的损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观点,并在梳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机制之后,发现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所在,为后续法律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第二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构成”。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机制的权利化意义、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生成的可行性,以及横向补偿权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等问题。首先,明确由横向补偿机制向法律机制蜕变的路径。法律机制是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工具,法学领域业已关注法律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补偿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对法律机制的含义、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的路径以及权利作为法律机制核心的认识等方面仍未深入,只谈法律机制之形,不谈法律机制之魂,造成机制与法律机制混为一谈。因此,在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之前,应率先对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路径予以界定,并对横向补偿权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以描述出该法律机制权利化的具体形态;其次,证明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权最早出现于因资源开采引发生态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偿实践,但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多重保障义务对传统补偿权提出了挑战。考察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有助于更准确的理顺新型补偿权的内在法律逻辑,指导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举措的设计;再次,揭示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属于现有行政区域关系的横向化,主要以横向补偿权为核心的法律机制来完成,故而将横向补偿权称为该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此外,与传统生态补偿权不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权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且错综复杂,因此在阐述横向补偿权基本内涵与权利结构的基础上,应在不同类型利益关系中界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第三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的原则、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及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三方面。首先,在进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时,具体的横向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设定。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须遵循区域利益协调、社会福利增加、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四大原则。其中,区域利益协调原则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社会福利增加原则为横向补偿措施的评价原则,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则为横向补偿行为的适用原则;其次,总体设计横向补偿方式。基于前述分析,资源型城市确实存在“资金、公共事业与生产要素跨区域补偿”之客观需要,且该横向补偿客观需要具有显着的层次性。⑴资源型城市公共事业横向补偿因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可被界定为满足生存需要的补偿,即生存性补偿方式,其在横向补偿方式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⑵对资源型城市资源价值、生态保护、公共事业及经济可持续的资金横向补偿虽可对资源型城市系统生存与发展各方面予以全面补偿,但无法做到按需补偿,是在保障资源型城市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的适当补偿,即兼具生存性与发展性的适当补偿方式;⑶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接续产业的选择,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本、信息、科技及企业家才能等优质生产要素的引入,非资源型城市在良性资产充裕度和优质生产要素活跃度等方面均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这些优质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补偿属于发展性补偿方式。本文认为,基金、公私合作PPP模式及对口合作三种制度的功能性与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客观需要具有一致性。三种制度与具体补偿领域相结合,能够形成横向补偿基金、横向补偿PPP项目和短缺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三大横向补偿方式。三大横向补偿方式只有紧急结合,形成合力,方能全方位保障资源型城市的资源有效输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保护等多元任务的落实;再次,设定横向补偿标准。在将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确定为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后,本文深入探讨了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第四章——“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首先,指出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资金不足”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价格与价值剪刀差、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产业升级与转型及民生福祉的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但资源型城市现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及中央财政纵向补偿规模与上述事权并不匹配,资金缺口很大,亟需另觅补偿资金来源;其次,归纳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是资源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绝非某类资源型城市所独有。就此而言,中央财政专项划拨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早在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评选之前(2007年),国家就着手设计能够全覆盖各类资源型城市的基础性、长效性的资金补偿筹措机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并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在201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结束之季由准备金制度接力,继续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资金保障。但时至今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仍未出台,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也已疲态尽显。那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理论上如何设计的?是否在实践中已有试点?相关指引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为何?存在哪些缺陷?上述疑问均须作出准确解答;再次,总结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横向补偿基金具有多元的资金来源、分散的资金用途与多变的资金管理三大典型特征,将有效弥补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既有相同点,又存在显着的差异。二者的相同点体现于资金用途的分散性,即所提取的资金均被用于资源型产业的升级、接续与转型、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民生福祉的改善等资源型城市系统问题的解决,而非专门用于某方面问题的风险处置,这是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之间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在于:⑴资金来源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源于当地资源型企业,准备金的多寡与企业的资源开采数量正相关;横向补偿基金则由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组成。其中,原始资金来源于非资源型城市政府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非资源型地区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额的提成及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积累资金为原始资金的投资收益,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所形成的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用于资源型城市系统建设。⑵资金使用方面。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所负担的任务过重,有些任务并非仅凭资金支持即可解决,还须其他方式配套进行。同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政府与市场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分工作出了明确划分,但分配给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过重,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过轻;横向补偿基金在使用上须明确补偿基金的专用性与适当性,并须强调“哪些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哪些方面要由市场实现”,充分考量政府与市场能力范围的前提下实现其责权利的平衡。⑶资金管理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不具备增值功能,横向补偿基金则应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市场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与横向补偿基金的异同关系,二者方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充裕。第五章——“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本章主要讨论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及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首先,挖掘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中,不仅可以通过设立横向补偿基金实现对资源型城市的资金补偿,还可以由非资源型城市优质社会资本方与资源型城市政府间通过PPP项目实现资本补偿,以大幅度提升资源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与公共服务的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PPP模式的精髓,这一精髓决定PPP模式具有横向补偿的品质;其次,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资源型城市能够运用PPP模式在与非资源型城市公私合作中实现资本的跨区域补偿,横向补偿PPP项目可以成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主要方式。与一般PPP项目相比较,横向补偿PPP项目更加强调公私合作对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效果,这种补偿效果的落实须依赖横向补偿PPP项目评审对象的合理设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相应合作类型、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特定融资方式及评估方式五个方面;再次,规范与重构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作为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先行者,国有资本应起到样板作用。但是,横向补偿PPP行业有效市场的形成更须充分激发民营资本的参与热情,PPP制度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由于资源型城市营商环境的恶化、机制体系的陈旧及支付与消费观念的落后,致使非资源型城市民营资本对该区域的PPP项目必将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企的谨慎态度主要源于因股权变更限制所导致的横向补偿PPP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和资本运营效率偏低问题。作为平衡政府与民企对股权变更限制与自由的重要工具,我国PPP模式锁定期制度应发挥消除民企参与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顾虑,确保横向补偿PPP行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环境。第六章——“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本章主要讨论对口合作的源流与横向补偿效应、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与缺陷,以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首先,梳理对口合作的源流,抽象其横向补偿效应。在横向补偿中,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不仅可以通过资金、PPP项目方式对横向补偿权予以具体化,还可以结成对口关系,以对口合作机制促成二者间的横向补偿关系。对口合作源于对口支援,但并非仅限于对口支援的适用范畴,将对口合作机制引入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的结对关系中,能够起到横向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效应。其次,指出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对口合作横向补偿应然效果以“飞地经济”为理论基础,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还须配备可行性路径。当前,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对口合作主要以中央积极参与和地方主动对接为主要推动力,但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的风险;再次,设计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法制化能够为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政府间对口合作提供稳定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法制建设的内在逻辑品质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发现规范对象的内在规律性、存在使命与本来面目,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只有实然与应然的结合才能够理解法制建设对于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协调发展战略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的法制化是其“领导力与执行力”的长效来源,但地方立法对“对口关系”方互补共赢的规范力度不足,无法胜任该法制化要求,唯有跨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才能满足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法制化的客观需要。为此,须在地方协同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与专门性立法,以便真正落实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的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实效性。
魏红征[9](2019)在《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文中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化改革开放,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基于“以评促建”的激励原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客观上要求构建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与机制。其中:指标体系决定评价的科学性,居于评价体系的核心地位。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为法学、公共管理学跨学科领域研究的新课题,涉及多学科理论方法和价值融合。采用文献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基于法治经济、法治政府和法治评价的相关理论,按照“理论分析—技术体系—实证研究—反馈建议”的逻辑脉络,在审视国内外法治评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服务于评价目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涉及理论基础、概念界定、功能定位、路径方法和结构维度。采用改良的层次分析法,参考专家咨询调查结果确定指标及其权重,并通过实证检验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提出进一步完善体系的思路建议。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一是融合客观指标、专家评议、企业满意度和公众满意度为一体,包括营商法制环境、营商执法环境、营商司法环境和营商守法环境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及50项三级指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和适应性;二是利用上述体系开展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广东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上处于中等水平,法制环境、执法环境和守法环境为“短板”,滞后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区域之间不平衡,公众满意度相对偏低,同时,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三是从方法论角度,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效度受评价目的、评价主体、数据来源、结果运用和技术方法等因素影响,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需要匹配内外环境条件。研究的创新在于:一是涉足重要领域,聚焦新问题。指标体系构建立足于价值目标与技术目标统一,满足了现实需要;二是基于第三方评价主体视角,导入政府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体现结果导向与满意度导向理念;三是基于改良的层次分析法,并进行大范围实证研究,结合实证结果反照指标体系,作为完善依据,实现技术路径的创新。但同时,由于主客观原因,研究有关法治化营商环境量化评价及主客观指标的应用边界、指标体系适用条件及构建技术方法还存在不足,有待后续进一步深入探讨。
朱蕾[10](2019)在《广东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协同模式研究 ——以翁源青云村实践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广东省是中国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是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落后便是其直接体现。为切实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掀起了新一轮村庄整治建设高潮。但由于整治建设缺乏明确清晰的目标和贫困村自身特殊性限制,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存在参与主体权责不明、建设流程前后脱节、管理制度普遍缺失以及多元利益主体矛盾复杂等问题,建设成效不尽人意。传统的政府主导、各自为政的割裂村庄整治建设的模式已不能满足新时期、新政策的要求,亟需新理论、新模式来破解困境。笔者基于协同论和村庄人居环境等相关理论,有针对性地从工作组织、协同方法、利益机制以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构建了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协同模式:在工作组织方面,主要分为多主体协同和多阶段协同。前者指协同各参与主体,包含专业团队、政府、村委、村民以及社会力量,划定各主体权责。后者指协同整治建设的前期准备、建设实施与后期运维三大阶段,界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在协同方法方面,突出各阶段的阶段性目标、参与主体的协同内容以及参与的主要方式,各司其职,各展其长;在利益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利益激励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确保协同模式顺利运行;在保障措施方面,通过转变政府观念、培育参与能力、提升专业水平以及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协同模式的协同成效。最后,以翁源青云村作为实践基地,通过其整治建设各阶段中各主体的协同实践,以村居环境品质、乡风文明程度和乡村产业发展三大方面提升实证协同模式对贫困村人居环境的有力促进。协同模式的构建,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努力、共同建设、共同发展,整合资源,发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作用,切实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融合,促进贫困村发展,为新政策背景下广东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提供一套可供借鉴的操作模式和实践指南。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缘由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选题缘由 |
| 1.2 研究对象 |
| 1.2.1 重要性和典型性 |
| 1.2.2 研究范围 |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 1.3.1 研究目的 |
| 1.3.2 研究意义 |
| 1.4 概念释义 |
| 1.4.1 都市圈 |
| 1.4.2 一体化 |
| 1.4.3 高质量 |
| 1.5 研究内容、框架与方法 |
| 1.5.1 研究内容 |
| 1.5.2 研究框架 |
| 1.5.3 研究方法 |
| 1.6 基础性支撑原理与研究特性 |
| 1.6.1 基础性支撑原理 |
| 1.6.2 研究特性 |
| 1.7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基础理论及相关研究与实践综述 |
| 2.1 相关基础理论 |
| 2.1.1 经济学相关理论 |
| 2.1.2 生态学相关理论 |
| 2.1.3 社会学相关理论 |
| 2.1.4 地理学相关理论 |
| 2.1.5 城乡规划学相关理论 |
| 2.2 相关研究综述 |
| 2.2.1 都市圈的相关研究 |
| 2.2.2 一体化的相关研究 |
| 2.2.3 高质量的相关研究 |
| 2.2.4 相关研究进展述评 |
| 2.3 国内外发展经验 |
| 2.3.1 国外经验 |
| 2.3.2 国内经验 |
| 2.4 基于理论与实践的若干启示 |
| 2.4.1 人本化 |
| 2.4.2 绿色化 |
| 2.4.3 创新化 |
| 2.4.4 网络化 |
| 2.5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内在逻辑及特征 |
| 3.1 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与演化的内在机理 |
| 3.1.1 从“要素分散”到“要素集合”:集聚化与融合化 |
| 3.1.2 从“增长极核”到“网络关联”:扩散化与网络化 |
| 3.1.3 从“单打独斗”到“协作一体”:协作化与一体化 |
| 3.2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哲学思辨 |
| 3.2.1 来源与构成:“渊源合一” |
| 3.2.2 存在与变化:“协同发展” |
| 3.2.3 动因与结果:“互为因果” |
| 3.2.4 目标与路径:“殊途同归” |
| 3.3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基本特征 |
| 3.3.1 产业协同创新 |
| 3.3.2 市场开放统一 |
| 3.3.3 生态绿色共保 |
| 3.3.4 城乡协调融合 |
| 3.3.5 文化包容认同 |
| 3.3.6 交通互联互通 |
| 3.3.7 服务共建共享 |
| 3.3.8 科技智慧引领 |
| 3.3.9 治理现代高效 |
| 3.4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空间指向 |
| 3.4.1 空间要素流态化 |
| 3.4.2 空间结构网络化 |
| 3.4.3 空间功能协同化 |
| 3.5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一体化视角下西安都市圈的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 |
| 4.1 识别原则与思路 |
| 4.1.1 识别原则 |
| 4.1.2 识别思路 |
| 4.2 空间特征认知与识别方法选取 |
| 4.2.1 基本特征判别 |
| 4.2.2 基本范围选取 |
| 4.2.3 中心城市界定 |
| 4.2.4 识别方法选取 |
| 4.3 多维方法定量叠加测算 |
| 4.3.1 公路等时法测算结果 |
| 4.3.2 城市引力法测算结果 |
| 4.3.3 城镇人口密度测算结果 |
| 4.3.4 历史文化资源密度法测算结果 |
| 4.3.5 定量综合叠加测算结果 |
| 4.4 地域特征定性辅助校核 |
| 4.4.1 历史文化渊源回溯 |
| 4.4.2 历史文化空间格局指引 |
| 4.4.3 定性辅助校核结果 |
| 4.5 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 |
| 4.5.1 核心圈层识别 |
| 4.5.2 扩展圈层识别 |
| 4.5.3 辐射圈层识别 |
| 4.6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西安都市圈的时空演化特征及核心问题研判 |
| 5.1 时空演化特征 |
| 5.1.1 中心城区的时空演化 |
| 5.1.2 圈层结构的时空演化 |
| 5.2 区域现状解析 |
| 5.2.1 自然地理 |
| 5.2.2 经济社会 |
| 5.2.3 城镇体系 |
| 5.2.4 服务设施 |
| 5.2.5 体制机制 |
| 5.3 比较格局审视 |
| 5.3.1 全国都市圈总体格局 |
| 5.3.2 横向比较对象的选取 |
| 5.3.3 主要特征的比较判别 |
| 5.4 核心问题研判 |
| 5.4.1 一核独大且能级不高,辐射带动作用不足 |
| 5.4.2 创新引领能力不强,产业协同程度不高 |
| 5.4.3 文化高地尚未形成,文旅融合发展不够 |
| 5.4.4 网状交通尚未形成,枢纽能力内高外低 |
| 5.4.5 公服资源过度集聚,区域失衡现象突出 |
| 5.4.6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环境质量欠佳 |
| 5.4.7 一体化建设推动缓慢,协同机制有待加强 |
| 5.5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满意度”评价 |
| 6.1 总体思路与评价方法 |
| 6.1.1 总体思路 |
| 6.1.2 评价方法 |
| 6.1.3 数据来源 |
| 6.2 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度评价 |
| 6.2.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 6.2.2 指标选取与权重确定 |
| 6.2.3 评价结果分析 |
| 6.3 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满意度评价 |
| 6.3.1 人群特征与空间范围认知情况 |
| 6.3.2 出行行为与差异化需求特征 |
| 6.3.3 评价结果分析 |
| 6.4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动力机制及适宜空间模式 |
| 7.1 影响因子研判 |
| 7.1.1 自然环境因子 |
| 7.1.2 经济社会因子 |
| 7.1.3 交通设施因子 |
| 7.1.4 历史文化因子 |
| 7.1.5 政策制度因子 |
| 7.1.6 信息技术因子 |
| 7.2 动力机制解析 |
| 7.2.1 自然环境约束力 |
| 7.2.2 经济社会推动力 |
| 7.2.3 交通设施支撑力 |
| 7.2.4 历史文化塑造力 |
| 7.2.5 政策制度调控力 |
| 7.2.6 信息技术重构力 |
| 7.3 既有模式梳理 |
| 7.3.1 一般模式 |
| 7.3.2 复合模式 |
| 7.3.3 模式特征 |
| 7.4 适宜空间模式建构 |
| 7.4.1 模式建构思路 |
| 7.4.2 空间模型建构 |
| 7.4.3 适宜模式推演 |
| 7.5 本章小结 |
| 第八章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规划引导策略 |
| 8.1 战略价值与发展目标 |
| 8.1.1 战略价值研判 |
| 8.1.2 目标方向引导 |
| 8.2 功能提升与格局优化 |
| 8.2.1 城镇体系完善 |
| 8.2.2 空间结构优化 |
| 8.3 产业协同与创新驱动 |
| 8.3.1 区域产业布局优化 |
| 8.3.2 产业辐射能力强化 |
| 8.3.3 创新网络体系搭建 |
| 8.4 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 |
| 8.4.1 文化遗产整体保护 |
| 8.4.2 历史文化格局传承 |
| 8.4.3 文旅全域融合发展 |
| 8.5 交通一体与设施共享 |
| 8.5.1 交通设施互联互通 |
| 8.5.2 公服设施均衡一体 |
| 8.5.3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
| 8.6 生态优化与绿色发展 |
| 8.6.1 区域生态环境修复 |
| 8.6.2 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
| 8.6.3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
| 8.7 本章小结 |
| 第九章 面向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西安都市圈规划机制响应 |
| 9.1 思维转变与目标转向 |
| 9.1.1 规划思维转变 |
| 9.1.2 规划目标转向 |
| 9.1.3 规划基本原则 |
| 9.2 体系衔接和编制程序 |
| 9.2.1 规划体系的专项协同及内外衔接 |
| 9.2.2 规划编制的管理主体及程序完善 |
| 9.3 协同治理与体制机制 |
| 9.3.1 协同治理机制提升 |
| 9.3.2 城乡融合机制完善 |
| 9.4 本章小结 |
| 第十章 结论与展望 |
| 10.1 主要结论 |
| 10.1.1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相互耦合的关系机理 |
| 10.1.2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
| 10.1.3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适宜空间模式 |
| 10.1.4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亟需规划引导及制度保障 |
| 10.2 创新点 |
| 10.2.1 揭示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关系机理与主要特征 |
| 10.2.2 提出多维视角融合地域特质的都市圈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方法 |
| 10.2.3 探索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适宜模式与规划对策 |
| 10.3 不足与展望 |
| 10.3.1 不足之处 |
| 10.3.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图表目录 |
| 作者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研究评述 |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 2 理论基础 |
| 2.1 TOD基本理论 |
| 2.1.1 TOD基本概念 |
| 2.1.2 TOD模式与功能结构 |
| 2.1.3 TOD的主要功能 |
| 2.1.4 TOD模式的适用范围 |
| 2.2 轨道交通基本理论 |
| 2.2.1 轨道交通概念界定 |
| 2.2.2 轨道交通经济属性 |
| 2.3 城市轨道交通基本理论 |
| 2.3.1 基本概念与类型 |
| 2.3.2 运营特征 |
| 2.3.3 投融资特点 |
| 2.4 本章小结 |
| 3 TOD模式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应用现状与存在问题 |
| 3.1 TOD模式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应用背景 |
| 3.1.1 相关政策 |
| 3.1.2 实施规划 |
| 3.2 TOD模式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应用范围 |
| 3.2.1 城市群范围的应用 |
| 3.2.2 区域范围的应用 |
| 3.2.3 卫星城镇的应用 |
| 3.3 TOD模式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应用存在的问题 |
| 3.3.1 轨道交通路线规划较少 |
| 3.3.2 快速公交系统有待发展 |
| 3.3.3 站点换乘便捷水平较低 |
| 3.3.4 土地利用类型有待拓展 |
| 3.3.5 土地用地指标亟需加强 |
| 3.3.6 用地布局合理性水平较低 |
| 3.4 TOD模式应用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应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3.4.1 TOD开发模式不明确 |
| 3.4.2 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
| 3.4.3 法律法规体系不系统 |
| 3.4.4 协调管理体制不健全 |
| 3.4.5 TOD规划设计不科学 |
| 3.5 本章小结 |
| 4 国内外TOD模式的应用研究 |
| 4.1 国外TOD模式开发案例 |
| 4.1.1 日本TOD开发 |
| 4.1.2 新加坡TOD开发 |
| 4.2 国内TOD模式开发案例 |
| 4.2.1 香港TOD开发 |
| 4.2.2 深圳TOD开发 |
| 4.2.3 成都TOD开发 |
| 4.3 经验总结 |
| 4.3.1 构建符合城市发展特点的城市轨道交通TOD开发方式 |
| 4.3.2 明确科学的收益分配制度 |
| 4.3.3 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是基本形式 |
| 4.3.4 重视法律和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
| 4.3.5 土地开发与交通发展协调统一 |
| 4.4 本章小结 |
| 5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轨道交通TOD模式开发对策 |
| 5.1 粤港澳大湾区概况 |
| 5.1.1 城市发展分析 |
| 5.1.2 城市轨道交通现状分析 |
| 5.2 粤港澳大湾区TOD开发方式整体思路 |
| 5.2.1 粤港澳大湾区TOD开发环境分析 |
| 5.2.2 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综合开发”TOD模式 |
| 5.3 粤港澳大湾区龙洞站TOD模式开发案例 |
| 5.3.1 粤港澳大湾区龙洞站概况 |
| 5.3.2 粤港澳大湾区龙洞站周边土地TOD综合开发 |
| 5.3.3 粤港澳大湾区龙洞站场站综合体开发设计 |
| 5.3.4 粤港澳大湾区龙洞站场站综合体TOD开发效益分析 |
| 5.4 保障措施 |
| 5.4.1 完善湾区相关法律法规 |
| 5.4.2 加强湾区九区协调管理工作 |
| 5.4.3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
| 5.5 本章小结 |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6.1 研究结论 |
| 6.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A Python文本分析代码示意图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源起:高速城镇化引发严峻的社会、食物和环境问题 |
| 1.1.2 契机:社区农园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
| 1.1.3 困境:社区农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
| 1.1.4 小结 |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研究对象 |
| 1.3.1 社区 |
| 1.3.2 社区农园 |
| 1.3.3 社区农园与份地农园 |
| 1.3.4 社区农园与社区农业 |
| 1.4 研究问题、内容和框架 |
| 1.4.1 研究问题 |
| 1.4.2 研究内容和框架 |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 1.5.1 研究方法 |
| 1.5.2 创新点 |
| 第2章 社区农园发展历程与研究现状综述 |
| 2.1 社区农园相关规划设计理论回顾 |
| 2.1.1 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上半叶:蕴含农业生产的城市规划构想 |
| 2.1.2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重建社区农业的思想 |
| 2.1.3 二十一世纪初期:与农业共生的城市规划理论 |
| 2.1.4 当代农业与社区关系的理论研究 |
| 2.2 社区农园相关实践探索脉络分析 |
| 2.2.1 社区农园的实践渊源 |
| 2.2.2 英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 2.2.3 美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 2.2.4 中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 2.3 关于社区农园政策环境的分析 |
| 2.3.1 国外社区农园政策环境 |
| 2.3.2 国内社区农园政策环境 |
| 2.4 关于社区农园设计模式的研究 |
| 2.4.1 社区农园的区位特征 |
| 2.4.2 社区农园的空间设计特征 |
| 2.4.3 社区农园的种植模式 |
| 2.5 关于社区农园参与机制的研究 |
| 2.5.1 社区农园的参与动机 |
| 2.5.2 社区农园的组织模式 |
| 2.5.3 社区农园的管理模式 |
| 2.5.4 社区农园的运营模式 |
| 2.6 关于社区农园效益的研究 |
| 2.6.1 社区农园的经济效益 |
| 2.6.2 社区农园的社会效益 |
| 2.6.3 社区农园的生态效益 |
| 2.6.4 社区农园的健康效益 |
| 2.7 关于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的研究 |
| 2.7.1 社会资本与促进社区农园成员间社会融合 |
| 2.7.2 社会资本与提高社区农园成员的资源调动能力 |
| 2.7.3 社会资本与增强社区农园成员的政治权利 |
| 2.8 社区农园研究现状分析 |
| 2.9 本章小结 |
| 第3章 中国社区农园现状调查分析 |
| 3.1 基于GIS的中国社区农园空间分布研究 |
| 3.1.1 GIS分析思路和方法概述 |
| 3.1.2 中国社区农园整体空间分布特征 |
| 3.1.3 中国社区农园空间分布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关系 |
| 3.2 基于调研的中国社区农园专项特征解析 |
| 3.2.1 调研目的、方法和内容概述 |
| 3.2.2 问卷结果统计与案例概况 |
| 3.2.3 社区农园设计模式分析 |
| 3.2.4 社区农园参与机制分析 |
| 3.2.5 社区农园效益分析 |
| 3.2.6 社区农园问题诊断 |
| 3.2.7 问题的解决思路:明确社区农园社会价值,构建社区农园的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指导农园建设 |
| 3.3 本章小结 |
| 第4章 中国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及其影响因素 |
| 4.1 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的关联性 |
| 4.1.1 社会资本概念的起源和发展 |
| 4.1.2 社区农园语境下社会资本的定义和分类 |
| 4.1.3 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社会作用的理论对接 |
| 4.2 社会资本视角下中国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解析 |
| 4.2.1 社会资本在社区农园中的培育 |
| 4.2.2 社区农园社会资本的功能 |
| 4.2.3 理论框架——社区农园促进社会资本培育的机制分析 |
| 4.3 影响社会资本形成的空间要素和社会要素分析 |
| 4.3.1 已有关于社区农园社会资本及其影响要素的研究 |
| 4.3.2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 4.3.3 研究结果与讨论 |
| 4.4 本章小结 |
| 第5章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研究 |
| 5.1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案例分析 |
| 5.1.1 北京育园 |
| 5.1.2 上海创智农园 |
| 5.1.3 深圳馨月园 |
| 5.1.4 上海梅园 |
| 5.2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选址策略 |
| 5.2.1 优先利用街道或社区中心闲置地 |
| 5.2.2 开放社区公共服务单位附属场地 |
| 5.2.3 融入社区公园 |
| 5.2.4 活化社区消极空间 |
| 5.3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空间设计策略 |
| 5.3.1 建立开放性社区农园,实现人人共享目标 |
| 5.3.2 “因地制宜”地构建公共交往空间 |
| 5.3.3 营造规整有序的种植形式 |
| 5.3.4 配置适当比例的观赏性景观 |
| 5.3.5 增设必要的基础设施,采用复合式设计 |
| 5.3.6 构建服务于不同群体的种植园区 |
| 5.3.7 不同空间载体下社区农园设计手法分析 |
| 5.4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实践应用 |
| 5.4.1 点——天津万盈家园社区食物花园项目 |
| 5.4.2 线——天津丁字沽工人新村十三段社区生产性步道设计方案 |
| 5.4.3 面——天津丁字沽工人新村十三段社区有农化设计方案 |
| 5.4.4 小结 |
| 5.5 本章小结 |
| 第6章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参与机制研究 |
| 6.1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组织模式 |
| 6.1.1 分阶段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方式解析 |
| 6.1.2 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中参与主体的权责分析 |
| 6.1.3 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的途径 |
| 6.2 健全管理监督制度 |
| 6.2.1 设立社区农园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农园协会,完善监管结构 |
| 6.2.2 设置有效公开的管理制度和规则 |
| 6.2.3 分类型社区农园管理建议 |
| 6.2.4 设置完善的监督机制 |
| 6.3 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拓展农园社会资本宽度 |
| 6.3.1 开展文化类活动 |
| 6.3.2 开展自然教育类活动 |
| 6.3.3 开展商业类活动 |
| 6.3.4 开展综合类活动 |
| 6.4 参与机制的有效性分析 |
| 6.4.1 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的有效性分析 |
| 6.4.2 健全管理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
| 6.4.3 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的有效性分析——以商业类活动对社会网络形成的影响为例 |
| 6.5 政策建议:建立支持社区农园的政策体系,保障社会资本培育 |
| 6.5.1 国家层面 |
| 6.5.2 地方层面 |
| 6.6 本章小结 |
| 第7章 总结和展望 |
| 7.1 主要结论 |
| 7.2 研究拓展——绿色生产性社区视角下的社区农园 |
| 7.3 研究不足和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 |
| 附录 B |
| 附录 C |
| 附录 D |
| 附录 E |
| 附录 F |
| 附录 G |
| 附录 H |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内容 |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技术路线 |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 1.4.3 研究评述 |
| 1.5 创新点 |
| 1.6 本章小结 |
| 第2章 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概述 |
| 2.1 大气污染治理的实践经验 |
| 2.1.1 国外实践 |
| 2.1.2 国内实践 |
| 2.2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发展现状 |
| 2.2.1 生态补偿理论的阶段发展特征 |
| 2.2.2 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探索 |
| 2.2.3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
| 2.3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 |
| 2.3.1 关键问题之一:谁补偿谁 |
| 2.3.2 关键问题之二:补偿标准 |
| 2.3.3 关键问题之三:资金来源 |
| 2.4 本章小结 |
| 第3章 谁补偿谁:协调大气污染治理与工业化进程 |
| 3.1 工业化进程下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 |
| 3.2 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的聚类分析——以27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例 |
| 3.2.1 城市的工业化进程与分类 |
| 3.2.2 K-means聚类算法 |
| 3.2.3 指标构建与数据来源 |
| 3.2.4 聚类结果与Z检验 |
| 3.3 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的空间分布分析 |
| 3.4 本章小结 |
| 第4章 补偿标准之一:厘清大气污染治理的经济成本 |
| 4.1 大气污染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 |
| 4.2 不同工业化阶段下大气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基于PSTR模型 |
| 4.2.1 模型介绍 |
| 4.2.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 4.3 实证分析 |
| 4.3.1 描述性检验 |
| 4.3.2 模型设定检验 |
| 4.3.3 结果分析 |
| 4.4 本章小结 |
| 第5章 补偿标准之二:核算大气污染的扩散范围与程度 |
| 5.1 大气污染的空间相关性 |
| 5.1.1 大气污染的空间聚集与跨区域传输 |
| 5.1.2 大气污染与城市类型的空间分布分析 |
| 5.2 生态补偿“协同治理圈”的构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 |
| 5.2.1 空间自相关模型 |
| 5.2.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 5.2.3 结果分析 |
| 5.3 大气污染的空间溢出性 |
| 5.4 大气污染空间溢出的核算——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 |
| 5.4.1 污染衰退模型 |
| 5.4.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 5.4.3 结果分析 |
| 5.5 本章小结 |
| 第6章 资金来源:拓宽大气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渠道 |
| 6.1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投融资特征 |
| 6.2 大气污染治理的财政和金融支持 |
| 6.2.1 大气污染治理的财政和金融政策 |
| 6.2.2 大气污染治理的金融工具 |
| 6.2.3 大气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 |
| 6.3 本章小结 |
| 第7章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 |
| 7.1 促进生态补偿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 |
| 7.2 拓展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途径 |
| 7.3 健全大气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 |
| 7.4 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制度体系 |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 8.1 结论 |
| 8.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 城市工业化进程分类 |
| 附录 B 国民经济行业合并分类 |
| 致谢 |
| 个人简历及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 |
| 1.2 研究意义 |
| 1.3 相关概念 |
| 1.3.1 公共服务 |
| 1.3.2 基本公共服务 |
| 1.3.3 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 |
| 1.3.4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 1.4 研究方法、框架、创新与不足 |
| 1.4.1 研究方法 |
| 1.4.2 研究框架 |
| 1.4.3 创新与不足 |
| 第2章 经典理论与文献综述 |
| 2.1 经典理论 |
| 2.1.1 福利经济学理论 |
| 2.1.2 公平正义理论 |
| 2.1.3 公共财政理论 |
| 2.1.4 多中心治理理论 |
| 2.2 文献综述 |
| 2.2.1 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研究 |
| 2.2.2 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研究 |
| 2.2.3 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评估分析 |
| 2.2.4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路径研究 |
| 2.2.5 国内外相关研究简要评述 |
| 第3章 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财政投入现状 |
| 3.1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 3.1.1 指标选取思路 |
| 3.1.2 分项指标构建 |
| 3.1.3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总指标模型和演算 |
| 3.2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状况分析 |
| 3.2.1 各省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分析 |
| 3.2.2 各省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的变动水平分析 |
| 3.2.3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演变的核密度分析 |
| 3.2.4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分析 |
| 3.2.5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差分析 |
| 3.3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分区域特征分析——基于东中西部的视角 |
| 3.3.1 东中西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特征分析 |
| 3.3.2 东中西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分析 |
| 3.3.3 东中西部区域内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特征 |
| 3.3.4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标准差分析 |
| 3.4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相关财政投入分析(含东中西和部分城市群) |
| 3.4.1 基本公共教育 |
| 3.4.2 基本医疗保障 |
| 3.4.3 基本社会保障与服务和基本劳动就业服务 |
| 3.4.4 基本公共文化 |
| 3.4.5 基础设施建设 |
| 3.4.6 环境保护 |
| 第四章 经济发展水平与基本公共服务关系分析 |
| 4.1 核心指标选取和统计描述 |
| 4.2 现状分析和模型设定 |
| 4.3 实证分析 |
| 4.4 模型检验 |
| 4.5 主要结论 |
| 4.6 公共产品供给经验借鉴 |
| 4.7 实现经济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双促进的对策建议 |
| 4.7.1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 4.7.2 优化税制结构推动经济发展 |
| 4.7.3 加强区域协同合作 |
| 第五章 财政收支分权度与基本公共服务关系分析 |
| 5.1 指标选取和统计描述 |
| 5.2 现状分析和模型设定 |
| 5.3 实证分析 |
| 5.4 模型检验 |
| 5.5 主要结论 |
| 5.6 财政分权国际经验借鉴 |
| 5.7 优化财政分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对策建议 |
| 5.7.1 明确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 |
| 5.7.2 调整完善支出结构 |
| 5.7.3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 第六章 财政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关系分析 |
| 6.1 指标选取和统计描述 |
| 6.2 现状分析和模型设定 |
| 6.3 实证分析 |
| 6.4 模型检验 |
| 6.5 主要结论 |
| 6.6 转移支付国际经验借鉴 |
| 6.7 完善转移支付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 6.7.1 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 6.7.2 加强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管理 |
| 结论 |
| 附录 |
| 附表1 2008-2017年中国基本公共服务总体保障水平变动情况表 |
| 附表2 2014-2018年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表 |
| 附表3 2007-2017年基本公共教育水平指数表 |
| 附表4 中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指数 |
| 附表5 中国基本社会保障与服务水平指数 |
| 附表6 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水平指数 |
| 附表7 中国基本劳动就业服务水平指数 |
| 附表8 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指数 |
| 附表9 中国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数 |
| 附表10 中国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数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 1.3 研究方法 |
| 1.4 结构安排 |
| 1.5 创新与不足 |
| 第2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 2.1.1 湾区 |
| 2.1.2 湾区经济 |
| 2.1.3 高新技术产业 |
| 2.1.4 区域创新体系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创新理论 |
| 2.2.2 产业集群理论 |
| 2.2.3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 第3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现状与特征 |
| 3.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
| 3.1.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 |
| 3.1.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
| 3.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现状 |
| 3.3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特征 |
| 3.4 本章小结 |
| 第4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构成及其特征 |
| 4.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构成 |
| 4.1.1 人才培养体系 |
| 4.1.2 科技研发体系 |
| 4.1.3 成果转换体系 |
| 4.1.4 支持保障体系 |
| 4.1.5 政府调控体系 |
| 4.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主要特征 |
| 4.2.1 大学参与实验室的管理 |
| 4.2.2 鼓励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
| 4.2.3 大学共建联合研究机构 |
| 4.2.4 高科技企业为大学提供实验室 |
| 4.3 本章小结 |
| 第5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机制 |
| 5.1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协同机制 |
| 5.1.1 国家实验室与企业协同创新 |
| 5.1.2 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 |
| 5.2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
| 5.2.1 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
| 5.2.2 创新人才的吸收引进 |
| 5.3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激励机制 |
| 5.3.1 推行股票期权激励 |
| 5.3.2 创新风险投资家激励 |
| 5.3.3 实施企业联盟机制激励 |
| 5.4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融资机制 |
| 5.4.1 天使投资者资金 |
| 5.4.2 商业银行资金 |
| 5.4.3 风险投资资金 |
| 5.4.4 政府对科技研发的投资 |
| 5.5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保障机制 |
| 5.5.1 创新法律的保障 |
| 5.5.2 创新政策的保障 |
| 5.5.3 创新环境的保障 |
| 5.6 本章小结 |
| 第6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与问题.. |
| 6.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 |
| 6.1.1 提高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出水平 |
| 6.1.2 带动区域经济产出的增长 |
| 6.1.3 改善湾区的就业情况 |
| 6.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
| 6.2.1 创新体系面临科研经费投入的制约 |
| 6.2.2 高科技出口限制政策冲击创新体系 |
| 6.3 本章小结 |
| 第7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的经验 |
| 7.1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 |
| 7.2 发挥湾区政府协会区域协调功能 |
| 7.2.1 推进区域联合协作机制的建立 |
| 7.2.2 完善区域公共服务的供给 |
| 7.2.3 制定和规划湾区经济发展方案 |
| 7.3 构建高效专业的创新服务体系 |
| 7.3.1 建立专业的中介服务体系 |
| 7.3.2 拥有完善的交通网络 |
| 7.3.3 形成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
| 7.4 营造多元化包容性的外部环境 |
| 7.4.1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 7.4.2 形成容忍失败的湾区文化 |
| 7.5 本章小结 |
| 第8章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启示 |
| 8.1 中国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目标和挑战 |
| 8.1.1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与现状 |
| 8.1.2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目标及其优势 |
| 8.1.3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挑战 |
| 8.2 对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的启示 |
| 8.2.1 加快建设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要素流动 |
| 8.2.2 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积极鼓励自主创业 |
| 8.2.3 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合理分配区域资源 |
| 8.2.4 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激发湾区创新活力 |
| 8.3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目的 |
| 1.1.3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
| 1.2.1 相关定义与分类 |
| 1.2.2 相关概念辨析 |
| 1.2.3 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
| 1.3 国内外相关工作研究进展 |
| 1.3.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 1.3.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 1.3.3 研究现状评价 |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论文研究框架 |
| 2 相关理论研究 |
| 2.1 临海工业区产业类型 |
| 2.1.1 重化工型临海工业 |
| 2.1.2 加工型临海工业 |
| 2.1.3 海洋资源开发型临海工业 |
| 2.1.4 综合型临海工业 |
| 2.2 港口分类与相关概念 |
| 2.2.1 海港分类及临海工业应用 |
| 2.2.2 码头布置 |
| 2.2.3 港口发展 |
| 2.2.4 海港物流 |
| 2.3 典型工业用地布局模式 |
| 2.3.1 重化工企业布置模式 |
| 2.3.2 海洋资源开发工业用地布局 |
| 2.4 建设用海规划编制 |
| 2.4.1 海域规划管理体系 |
| 2.4.2 填海造陆技术要求 |
| 2.4.3 造陆形态综合比较 |
| 2.5 本章小结 |
| 3 临海工业典型案例与发展演进 |
| 3.1 日本 |
| 3.1.1 发展历程 |
| 3.1.2 斐然成绩 |
| 3.1.3 案例甄选 |
| 3.2 韩国 |
| 3.2.1 发展历程 |
| 3.2.2 典型案例 |
| 3.2.3 案例甄选 |
| 3.3 新加坡 |
| 3.3.1 发展历程 |
| 3.3.2 空间演进 |
| 3.4 其他类型临海工业 |
| 3.4.1 台湾-出口加工型临海工业 |
| 3.4.2 欧洲-河口延伸型临海工业 |
| 3.4.3 美国-原料自给型临海工业 |
| 3.5 临海工业发展支撑体系 |
| 3.5.1 产业发展战略 |
| 3.5.2 海洋开发政策 |
| 3.5.3 航运发展支撑 |
| 3.5.4 财政政策支撑 |
| 3.6 本章小结 |
| 4 国外案例开发模式与用地布局 |
| 4.1 日本模式 |
| 4.1.1 模式1-扩建型产城双核模式 |
| 4.1.2 模式2-新建组团式开发模式 |
| 4.1.3 “先生产、后生活”开发特征 |
| 4.2 韩国模式 |
| 4.2.1 模式1-综合型重化工业城市 |
| 4.2.2 模式2-协同型加工产业集群 |
| 4.3 新加坡模式 |
| 4.3.1 层近式用地布局 |
| 4.3.2 国家工业区定位 |
| 4.4 工业用地布局特征 |
| 4.4.1 港口主导用地布局 |
| 4.4.2 岸线资源分配模式 |
| 4.4.3 产业集群布局模式 |
| 4.5 用地临海性比较 |
| 4.5.1 造陆模式比较 |
| 4.5.2 临海效率分析 |
| 4.6 产业新城建设模式 |
| 4.6.1 公司城模式 |
| 4.6.2 政企共建模式 |
| 4.6.3 国家开发模式 |
| 4.7 本章小结 |
| 5 我国临海工业发展与分类 |
| 5.1 发展历程与早期实践 |
| 5.1.1 发展历程 |
| 5.1.2 早期实践 |
| 5.2 海港发展与地域差异 |
| 5.2.1 海港发展与地域差异 |
| 5.2.2 深水港港城空间布局 |
| 5.3 沿海工业地域特征 |
| 5.3.1 时空分布 |
| 5.3.2 地域差异 |
| 5.4 港产城发展模型 |
| 5.4.1 港城空间发展模型 |
| 5.4.2 产城空间发展模型 |
| 5.4.3 临海工业“港产城”发展模型 |
| 5.5 我国临海工业分类 |
| 5.6 本章小结 |
| 6 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 6.1 港口扩张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 6.1.1 用地布局模式 |
| 6.1.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 6.2 新港综合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 6.2.1 用地布局模式 |
| 6.2.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 6.3 重化工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 6.3.1 用地布局模式 |
| 6.3.2 开发问题与影响机制 |
| 6.4 加工产业聚集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 6.4.1 用地布局模式 |
| 6.4.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 6.5 海洋资源利用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 6.5.1 用地布局模式 |
| 6.5.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 6.6 宏观层面临海工业开发问题 |
| 6.6.1 过度开发与资源闲置 |
| 6.6.2 产业同构与重复建设 |
| 6.6.3 居住优先与布局失衡 |
| 6.6.4 陆海统筹亟待规划衔接 |
| 6.7 本章小结 |
| 7 临海工业发展建设与规划策略 |
| 7.1 总体发展思路 |
| 7.1.1 临海工业建设基本思路 |
| 7.1.2 不同类型差异化发展思路 |
| 7.2 共性问题规划策略 |
| 7.2.1 合理定位推进产业健康发展 |
| 7.2.2 优化规模预测推进集约开发 |
| 7.2.3 转化弹性规划落实规划实施 |
| 7.3 专项问题规划策略 |
| 7.3.1 港口扩张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 7.3.2 新港综合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 7.3.3 重化工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 7.3.4 加工产业聚集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 7.3.5 海洋资源开发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 7.4 规划提升策略 |
| 7.4.1 构建学科协作规划工作框架 |
| 7.4.2 完善陆海统筹规划编制体系 |
| 7.4.3 构建建设用海规划编制体系 |
| 7.5 本章小结 |
| 8 结论与展望 |
| 8.1 研究结论 |
| 8.2 创新点 |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A 规模以上海港货运吞吐量 |
| 附录B 各省市临海工业建设情况 |
| 附录C 各省市沿海工业项目目录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 三、文献综述 |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 五、论文结构 |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 第一章 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 |
| 第一节 资源型城市的范畴与问题 |
| 一、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
|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类型 |
| 三、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困境与成因分析 |
| 第二节 补偿机制的分析 |
| 一、补偿机制的语义分析 |
| 二、纵向补偿机制与横向补偿机制的区分 |
| 三、本文语境下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的涵义与特征 |
| 第三节 我国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辩考 |
| 一、纵向补偿机制的实效与资源型城市的补偿预期不契合 |
| 二、仅靠市场亦或自愿协商无法驱动横向补偿 |
| 三、横向补偿法律机制:对市场与自愿协商“不健全”的法律回应 |
| 第二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核心构成 |
| 第一节 由机制到法律机制的蜕变 |
| 一、机制与法律机制的法理界分 |
| 二、权利化: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生成的核心步骤 |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权的证成 |
| 一、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 |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可行性 |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 |
| 一、横向补偿权的含义与特征 |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宪法逻辑 |
| 三、横向补偿权的权利结构与类型 |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 |
| 第一节 横向补偿的原则 |
| 一、区域利益协调原则 |
| 二、发展成果共享原则 |
| 三、多元主体参与原则 |
| 四、比较优势互补原则 |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 |
| 一、横向补偿基金先行 |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筑巢引凤 |
| 三、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催动经济振兴 |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 |
| 一、确定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 二、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 |
| 三、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 |
| 第四章 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体系 |
| 第一节 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 |
|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 |
| 一、国内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理论与实践 |
|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 |
| 第三节 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 |
| 一、与横向补偿基金相关的立法规范及缺陷 |
| 二、横向补偿基金中原始资金的来源 |
| 三、横向补偿基金的用途 |
| 四、横向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 |
| 第五章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 |
| 第一节 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 |
| 第二节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 |
| 一、横向补偿PPP的项目范围、合作类型及具体方案 |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
| 三、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采购方式 |
| 四、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估方式 |
| 第三节 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重构 |
| 一、我国PPP锁定期制度的现实缺陷 |
| 二、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修正 |
| 第六章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 |
| 第一节 对口合作的源流及其横向补偿效应 |
| 一、由对口支援到对口合作的演进 |
| 二、资源型地区与非资源型地区间的对口合作 |
| 三、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效应 |
| 第二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 |
| 一、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理论基础 |
| 二、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现实障碍与应对思路 |
| 三、基本思路的缺陷 |
| 第三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 |
| 一、省内经济法制的自足与对口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空白 |
| 二、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经验借鉴 |
| 三、国家层面立法的应有形态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问题提出 |
| 三、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核心概念 |
|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 |
| 二、指标体系 |
| 三、营商指数 |
| 四、法治评价 |
| 五、企业满意度 |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 一、关于营商环境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
| 二、关于国内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实践 |
| 三、关于国内外法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实践 |
| 四、文献简析 |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 一、文献分析法 |
| 二、比较分析法 |
| 三、规范分析法 |
| 四、实证分析法 |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 |
| 一、研究思路 |
| 二、内容结构 |
| 第二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理论方法与经验 |
| 第一节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理论基础 |
| 一、法治经济理论 |
| 二、法治政府理论 |
| 三、法治评价理论 |
| 第二节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
| 一、指标体系构建方法论 |
| 二、指标体系构建的具体方法 |
| 第三节 国内外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经验借鉴 |
| 一、国际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经验 |
| 二、国内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经验 |
| 三、国内外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特点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路径与评价维度 |
| 第一节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逻辑起点 |
|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涵 |
|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 |
|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功能 |
| 第二节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与整体思路 |
| 一、指标体系构建的要素分析 |
| 二、指标体系构建的整体思路 |
| 第三节 评价维度的构建理据 |
| 一、评价维度构建的规范分析 |
| 二、评价维度构建的实证分析 |
| 第四节 评价维度的主要内容 |
| 一、营商法制环境 |
| 二、营商执法环境 |
| 三、营商司法环境 |
| 四、营商守法环境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设计与遴选 |
| 第一节 指标设计与遴选的技术路径与基本原则 |
| 一、技术路径 |
| 二、基本原则 |
| 第二节 二级指标的设计与解析 |
| 一、二级指标设计思路与特点 |
| 二、二级指标的隶属度分析 |
| 三、二级指标的内容解析 |
| 第三节 三级指标的遴选与释义 |
| 一、三级指标遴选思路与特点 |
| 二、三级指标的遴选 |
| 三、三级指标的释义 |
| 第四节 指标权重分配与评分标准 |
| 一、指标权重分配 |
| 二、指标评分标准 |
| 第五节 指标体系构建结果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实证研究 |
| 第一节 实证说明 |
| 一、评价对象 |
| 二、数据来源 |
| 第二节 实证结果 |
| 一、按类型分类评价结果 |
| 二、按层级分类评价结果 |
| 三、结果分析 |
| 第三节 改进对策 |
| 一、基本思路 |
| 二、具体措施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思考与建议 |
| 第一节 指标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
| 一、指标体系构建的外部问题 |
| 二、指标体系构建的内部问题 |
| 第二节 完善指标体系构建的建议 |
| 一、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顶层设计 |
| 二、改善第三方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配套条件 |
| 三、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与数据共享 |
|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
| 五、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民意调查信度与效度 |
| 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
| 第三节 若干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
| 一、关于法治评价中主客观评价关系 |
| 二、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主体 |
| 三、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顶层设计 |
| 本章小结 |
| 结论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附件 |
| 摘要 |
| Abstract |
| 1.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政策背景 |
| 1.1.2 现实背景 |
| 1.2 选题来源与研究对象 |
| 1.2.1 选题来源 |
| 1.2.2 研究对象 |
| 1.3 概念解析 |
| 1.3.1 广东省定贫困村 |
| 1.3.2 村庄人居环境 |
| 1.3.3 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协同模式 |
| 1.4 研究意义 |
| 1.4.1 理论意义:完善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相关理论 |
| 1.4.2 建设意义: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提供切实有效的实践模式 |
| 1.4.3 社会意义:有助于推动多方共治,促进城乡统筹,实现乡村振兴 |
| 1.5 研究方法 |
| 1.6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 2.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综述 |
| 2.1 贫困村的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
| 2.1.1 贫困定义 |
| 2.1.2 贫困村的相关理论研究 |
| 2.2 村庄人居环境的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
| 2.2.1 内涵界定 |
| 2.2.2 村庄人居环境相关理论研究 |
| 2.3 村庄整治建设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 |
| 2.3.1 相关理论研究 |
| 2.3.2 相关实践研究 |
| 2.4 协同模式的相关研究综述 |
| 2.4.1 理论基础 |
| 2.4.2 利益主体协同的相关理论研究 |
| 2.4.3 专业主体协同的相关理论研究 |
| 2.5 本章小结 |
| 3.广东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主要问题剖析 |
| 3.1 整体概况 |
| 3.1.1 人居环境主要特征 |
| 3.1.2 整治建设历程 |
| 3.1.3 发展特殊性 |
| 3.2 存在的建设问题 |
| 3.2.1 参与主体权责不明 |
| 3.2.2 建设流程前后脱节 |
| 3.2.3 管理制度普遍缺失 |
| 3.3 存在的利益问题 |
| 3.3.1 多元利益诉求 |
| 3.3.2 利益矛盾复杂 |
| 3.4 本章小结 |
| 4.广东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协同模式构建 |
| 4.1 工作组织 |
| 4.1.1 多主体协同 |
| 4.1.2 多阶段协同 |
| 4.2 协同方法 |
| 4.2.1 前期准备阶段 |
| 4.2.2 建设实施阶段 |
| 4.2.3 后期运维阶段 |
| 4.3 利益机制 |
| 4.3.1 多方共赢的利益激励机制 |
| 4.3.2 畅通有序的利益表达机制 |
| 4.3.3 合理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 |
| 4.3.4 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
| 4.4 保障措施 |
| 4.4.1 转变政府观念,实现多方共治 |
| 4.4.2 培育多方参与能力,强化协同意识 |
| 4.4.3 提升技术专业水平,加强教育 |
| 4.4.4 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协同 |
| 4.5 本章小结 |
| 5.广东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协同模式实践探索—以翁源青云村为例 |
| 5.1 青云村的示范实践价值 |
| 5.1.1 青云村具有示范代表性 |
| 5.1.2 青云村具有示范可行性 |
| 5.2 前期准备中青云村协同模式实践 |
| 5.2.1 政府:制度政策、治理机制双重保障,搭建协同平台 |
| 5.2.2 专业团队:调研技术、工作方法与规划成果三大方面创新,增强可实施性 |
| 5.2.3 村委:协助整治工作开展,鼓励、引导村民参与 |
| 5.2.4 村民:积极参与规划全过程,协助整治工作开展 |
| 5.2.5 社会力量:村庄吸引力较差,参与主体单一 |
| 5.3 建设实施中青云村协同模式实践 |
| 5.3.1 专业团队:设计施工一体化,确保建设品质和乡土特色 |
| 5.3.2 政府:加强监督,县-镇-村委三级联动,共同推进建设 |
| 5.3.3 村委:积极配合规划师、设计施工团队工作,协调矛盾 |
| 5.3.4 村民:为整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等扶持,协助工作开展 |
| 5.3.5 社会力量:资金扶持,助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
| 5.4 后期运维中青云村协同模式实践 |
| 5.4.1 村委:党建促发展,全方面“整治” |
| 5.4.2 村民:组建村民理事会,发挥主体作用,共谋村庄发展 |
| 5.4.3 专业团队:担任村庄发展建设的长期顾问,引导,把控 |
| 5.4.4 政府:协同各方共建乡村振兴培训学院,提升基层队伍专业水平 |
| 5.4.5 社会力量:企业进驻,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
| 5.5 实践成效 |
| 5.5.1 村居环境品质提升 |
| 5.5.2 乡风文明程度提升 |
| 5.5.3 乡村产业发展提升 |
| 5.6 实践反思 |
| 5.7 本章小结 |
| 结论与展望 |
| 主要研究结论 |
| 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附录1:青云村整治建设过程 |
| 附录2:部分有关青云村的新闻报道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