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娜娜[1](2019)在《“大跃进”时期河南省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公共食堂是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伴生物和重要构成内容,是一种曾经轰轰烈烈地改变中国农民传统生活方式的“新生事物”。它从1958年夏的迅速兴起到1961年初的悄然解散,走过了近四载的曲折历程。本文以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典型区域之一——河南省新乡专区武陟县作为特定的考察区域,梳理出河南省武陟县“大跃进”时期农村公共食堂的建立、巩固、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考察19581961年间武陟县公共食堂兴起的背景、政策调整、强行恢复、艰难维持以及最终解散的过程,力求对三年困难时期武陟县公共食堂做出客观的历史评价。河南省是开展公共食堂最早的省份,武陟县又是河南省兴办公共食堂最早的县之一。本文根据武陟县档案馆保存的大量原始资料,包括当时保存下来的会议记录、调查报告、工作汇报、运动总结等资料,概述了该县县委主导的农村公共食堂兴衰的大致过程。通过这些档案中的大量细节,可以揭示县委、公社干部和大、小队干部、普通社员对公共食堂各自不同的立场以及彼此的互动,探讨各阶层的态度对农村公共食堂兴起、调整、解散所起的作用。这些档案资料,证明了中央、省委、地委宏观政策在地方贯彻的权威性和延续性,以及公共食堂在基层实践具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农村公共食堂是一件新生事物,要改变全县群众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活饮食习惯,取消私有小灶,集中到大食堂集体就餐,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触及社员生活的方方面面。1958年7月,中共武陟县委在新乡地委的要求下开始筹备公共食堂,县委要求各乡镇上报创办大食堂(农忙食堂)的经验。接着,中共武陟县委树立詹店公社、城关公社两个典型,推广经验。8月23日,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公共食堂在全县普及。11月初,县委采取一些措施对全县公共食堂进行了巩固提高。随着公共食堂的成立,全县也普及了供给制和集体福利事业。1959年初,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的弊病不断暴露出来。武陟县委对公共食堂进行了初步整顿,如实行“计划用粮、以人定量”;“允许社员在家吃饭”、自愿参加食堂;缩小食堂规模等。因为家庭副业是公共食堂的逻辑延伸,在初步整顿食堂的同时,县委还要求开展多种经营和副食品生产等措施来增加社员口粮。这些措施,使食堂初期的混乱局面有所改善。但是,公共食堂的整顿工作,因为庐山会议上的反右倾斗争而被迫停止下来。庐山会议后,武陟县再次出现大办公共食堂的高潮。公共食堂的强行恢复,“五风”盛行,加上反瞒产运动,给农村造成了很大破坏。1960年初,武陟县委对公共食堂进行再整顿。但这些措施不足以改善公共食堂的困难局面,全县普遍出现了浮肿病、人口外流、中毒事件、非正常死亡等严重的困难。县委不得不推行粮食增量法、代食品运动等措施维持公共食堂的运行。1961年初,中共武陟县委根据上级精神,在农村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了公共食堂中存在的诸多弊端,摸清了基层民众对公共食堂的真实态度,明白了停办食堂的好处,找到了食堂停伙的善后办法,在此基础上解散了全县的公共食堂。武陟县农村公共食堂是在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有领导、有步骤地分批分期散伙的,并且在食堂解散前和解散过程中甚至解散后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并非“一哄而散”。武陟县大办农村公共食堂浪费了大量粮食,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剥夺了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恶化了干群关系,而且把社员置于非常恶劣的饮食环境中。公共食堂是“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左”的产物,它给武陟县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认真总结这一经验教训,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兴[2](2019)在《抗战时期陕西地政研究(1937-1945)》文中研究说明地政建设是民国时期政府进行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陕西省地政建设兴起于全面抗战时期,当时陕西的土地问题十分严峻,如土地从未整理、地籍混乱、田界不明和土地纠纷迭起等诸多问题,加之抗战的爆发,使得地政建设迫在眉睫。由此开始成立地政机关,制定相关计划,选择试点,通过兴办各项地政业务,希图实现民生主义于西北。通过施行这些措施,陕西地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间接地支援了抗战建国。本文以抗战时期的陕西地政建设为主线,通过对其研究,探讨陕西地政建设的意义与不足。本文在结构上,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四章。第一章介绍了抗战前的全国土地问题日益严峻,必须通过兴办地政来解决土地问题,为此南京国民政府以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为纲领,推行土地政策,从中央到地方择点进行了地政实验,各地的地政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问题与不足。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抗战前陕西农村的状况,为了解决当时面临的农村危机,陕西当局开始兴办地政,并选取了部分县先行试办,为抗战时期陕西地政建设的全面开展做了一定的准备。第三章详细论述了陕西地政建设和业务活动。首先,对地政机关、人才培养、资金和技术上的进一步完善作了介绍。而后,对逐渐开展的土地陈报、土地测量、土地登记、规定地价、扶植自耕农和开垦荒地等具体业务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主要是对陕西地政建设的认识。首先,分析了取得成绩的原因在于:地政工作人员的努力、坚持既定的办事原则以及政府的支持;其次,分析了陕西地政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计划不合理、推行业务活动存在较多问题、面临的经费不足、技术装备缺乏和人才匮乏等。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导致整个地政建设工作无法提高效率,从而限制了地政建设工作的大规模开展。抗战时期陕西当局十分重视地政建设,通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得政府掌握了准确的土地资料,为其他建设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缺乏和社会环境的制约,陕西省地政建设无法达到预期目标。陕西地政建设事业是在特殊的社会环境与历史背景下展开的,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与问题,尽管如此,它对于此时期整个国家的地政事业发展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宋丽丽[3](2019)在《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已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生产与流通相互促进的关系已得到普遍认可,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必须依靠在农产品流通领域起到决定作用的农产品经纪人,因此,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支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能够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以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为研究对象,在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数据,通过因子分析法挖掘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以期加快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本文从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背景入手,在整理国内外学者对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从概念界定、理论依据、农产品经纪人的特点、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原则五个方面奠定本文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继而,结合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农产品经纪人的类型,并通过理论分析法梳理出构建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指标体系,进而采用问卷调查方法进行目标数据的统计分析,深入挖掘出当前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存在整体素质较差、内部管理有待加强和外部支持不足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全面提升农产品经纪人素质、提高农产品经纪人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农产品经纪人的外部支持等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对策。
王毅[4](2019)在《1950年代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研究》文中认为苏南是全国最古老的纺织工业基地之一。1890年就有了由官僚、地主和商人创办的近代工业。一战期间,苏南纺织工业初具规模。一战结束后,帝国主义加紧侵略,并策动军阀混战,民族工业受到沉重打击。抗日战争时期,日军进行经济掠夺,民族纺织工业饱受摧残,民族资产阶级面对日军压力表现出不同的行为与策略。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际、国内市场暂时空虚,出现了短暂的“黄金时代”,接踵而至便是官僚资本集团对民族纺织工业的压榨。1949年2月至4月,江苏地区相继解放后,民族纺织工业面临着恢复生产的重重困难。原料不足、资金不足、销路呆滞、资本家消极观望是恢复纺织工业生产的四大阻碍,中共一方面向资本家宣传保护和扶持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另一方面通过人民银行和国营建中贸易公司进行资金、原料援助,同时鼓励植棉养蚕,纺织工业逐渐好转。为将私营纺织企业的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实现对私营企业的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苏南各地政府按中央指示,通过收购批购、加工订货、统购统销、联营联购等国家资本主义初中级形式对私营纺织企业进行了改造。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随着生产的恢复发展,资本家追求利润、反抗国营经济领导的行为愈加明显,并出现了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为打击资本家的非法活动,中共领导工人群众开展限制与反限制斗争和“三反、五反”运动,进一步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也使资本家深刻认识到自身政治和经济地位的变化,为公私合营打下了基础。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后,苏南地区根据中央给予江苏地区纺织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任务的指示,开始有计划地改造私营纺织企业。1954年苏南地区第一批共计11个大型私营纺织企业率先合营;1956年1月,在农业合作化高潮地推动下,苏南地区进入全行业合营的高潮,到4月,苏南地区基本完成了纺织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苏南纺织工业合营过程中,公私企业之间存在着三个斗争焦点,第一个集中体现在对市场控制权的争夺上,第二个集中体现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斗争上,第三个体现在以资本和利润为核心的工缴货价问题上。全行业合营后,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实行经济改组和生产改革、清产核资和定股定息、对资方人员安排和改造等对合营企业的双重改造政策。同时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职工物质文化生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企业管理上,废除搜身制;废除把头制度;进行工时改革,实行“三班制”;贯彻婚姻法;建立各级党、团、工会组织,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在企业生产上,从技术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管理四大方面进一步改革,形成了合理有效的生产管理模式,使纺织企业产品质量和产量得到提高。在工人物质文化生活上,从实施劳保条例、改革工人工资、开展集体文化活动、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等四个方面改善工人的居住条件、教育条件和劳动条件,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实现对私营纺织企业的全面改造。通过对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审视,可以看出民族资产阶级经历了复杂的心理变迁,资本家与私营企业一样以“五反”运动为节点都经历了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总体表现为对中共政策由“五反”前的动摇、应付和不满,到“五反”后的主动或被动的、积极或消极的配合和接纳。苏南纺织工业在改造过程中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由单个大型企业合营逐步过渡到纺织行业合营;二是合营准备工作分三步展开;三是对知识分子的培养和改造同时进行。苏南纺织工业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不足之处具体体现在领导思想的急躁冒进和右倾畏难情绪并存;企业合营的配套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对私方人员安排工作存在偏差等方面。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则是领导层将改造中出现的经济问题争论上升为党内政治路线斗争,并一定程度上同社会阶级斗争混同一起;过度追求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忽视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集中强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基本制度上的不同,没有深化认识到两者在具体体制方面的相通性。
刘卓驭[5](2018)在《成都市郫都区2013-2014年治理黑臭河道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远古时代大禹治水到“水旱从人,蜀人不知饥馑”都江堰水利工程的成功,炎黄子孙在“乐水治水”的历程中创造了辉煌的华夏文明,人类社会因水而兴,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世界气候变化急剧变化,导致水资源缺乏、水质污染、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关系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区域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需要水务部门对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的齐抓共管,涉水管理任务越来越复杂和艰巨。针对水污染治理,江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在中国很常见。由于水流域跨界、高风险、有害、易复发的特性,水污染治理收效甚微;郫都区作为“西控”“中优”的重点区域,人口众多,工业农业污染点源多,另一方面又是成都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我国水污染治理的一个缩影。因此,做好该区域的水污染治理工作对推广我国基层地区水污染治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搜集并整理国内外有关研究的理论知识和论据,从中借鉴优秀的案例和科研成果为治理水环境污染提供解决方案。第一板块为论文研究绪论。本文从该水污染项目的各个方面来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从找到治理方案,具体内容分为:当前水污染现状、解决问题的意义、未来发展方针、理论知识及依据、分析问题的角度以及解决策略等方面。第二板块为研究郫都区实施以黑臭河道治理为例的研究价值。通过各级政府开展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普遍困惑及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主要举措。第三板块为以郫都区黑臭河道治理为重点展开延展性分析,分析造成当前情况的重要因素及主要解决措施,具体的研究分析将在接下来的论文的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中表明。这一部分还是从关键性因素展开,以公共管理及其相关理论依据作为理论基础,并从责任主体、资金管理、治理方式等方面来研究,从这一特殊案例探索出普遍性规律,为日后相关案例提供数据和经验。第四板块主要是对于郫都区治理黑臭河道经验的归纳总结,以及从中得出的启示以及研究展望。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2017)在《2016年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分析报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把补齐改革落地短板作为补短板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抓统筹谋划、抓试点突破、抓改革督察,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进展顺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突破。一批引领性、标志性的重点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开,在改革"大考"中交出了一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优秀答卷
张帆[7](2017)在《民国地方社会的生存危机应对 ——基于1934年东南大灾荒的考察》文中认为民国时期祸患频仍,地方社会屡受摧残。1934年夏季及其后一段时间,东南地区遭遇了百年难遇的超常灾荒,人们纷纷以各种方式起而应对危机。无论从灾荒的致因、长期的影响还是从地方应对之策看,对1934年东南超常灾荒的考察在近代中国灾害史研究中都别具意义。异常天气是1934年大旱灾的直接诱因,但生态环境的破坏、水利功能的欠缺以及地方社会的仓促应对则是促使大旱成荒、灾黎遍地的深层原因。旱灾严重摧残了灾区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引发了频繁的社会动荡。面对大灾荒,在中央政府规划和领导下,各地方政府纷纷勉力应对。在灾荒应对方案上,地方政府依据已有成规或临时法令,构建救济机制,重视社会宣传和赈灾经费筹募。在赈济统筹层面,地方政府除注意上下级机关、各平级机关以及与各事务部门的有效互动,重视与社会力量的赈灾合作,注意对灾民自救因势利导。地方政府的赈灾举措各有侧重,无论是急赈、工赈、蠲缓和农贷,还是机械灌溉的引入、人工降雨的提议与水利工程的推进,均显示地方政府的灾荒应对在承续传统荒政基础上的现代性趋向。行政与市场手段并重以维持经济稳定,严格审查、惩恶扬善以保证赈济功效,抚慰、规劝、命令与震慑多管齐下敉平社会动荡,对确保救灾赈济、维持经济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毋庸置疑,政府的灾荒应对也存在一些弊端,常态治理和日常准备的不足,产生了如反应迟缓、资金匮乏、抗旱设备缺少等等问题,导致政府在一些减灾行动上事倍功半,难以取得理想的成绩。社会力量在灾荒应对中贡献甚巨。社会力量因灵活多样的募捐方式吸纳了众多赈济资源,故土情结、慈善理念与人道主义的感召使越来越多人参与其中,扩大了赈济势力。在当地赈济与跨区域赈济的过程中,社会力量颇为注意放赈对象的管控、施赈过程的监督与赈务公开等赈济监控环节。社会力量居于政府、灾民之间发挥其桥梁作用,同时,各社会慈善团体间也注意协调与合作。在精神抚慰与舆论导向层面,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安抚灾民,监督政府,贡献意见,鼓励捐输。“甲戌全浙救灾会”在此次大灾荒中的作为,突出显示了社会力量在灾荒应对中的积极作用。大灾荒造成被灾百姓生活困难:收益剧减、生活成本陡增造成生计的窘迫,农时违逆、日常生活错乱造成日常节奏的紊乱,谣言传播、行为反常反映灾民心理的异化,疫病流行更使他们雪上加霜。灾民的自救在积极一端,通过补水、改种、加强副业等手段进行农事补救,通过多种渠道挣取资金、寻找代食品等手段进行生活补救,灾民之间的互助以及灾民向政府和社会寻求赈济,都体现出灾民灾荒应对的主动性。在消极一端,祈雨求神虽给心理以安慰,却造成了资源的损耗;逃难就食与聚众抢米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动荡;卖儿鬻女、遗弃、自杀等极端方式则显现了灾民自救能力的薄弱与国家赈救能力的不足。城市民众日常生活方式的改变显示了不同阶层民众旱灾中的生活状态与应对方式。危机时段的非常态应对与常态的地域经济社会生活密切关联。1934年的超常灾荒在一定意义上检视了东南地方社会的生态系统状态,说明了生态环境因素在地方生存和发展中的潜在而长久的影响力。地方政府常态治理与应急方案显示了一定的灾荒应对能力,但财政困窘、措施仓促,极大滞碍了政府荒政效能的发挥。社会力量的灾荒应对既体现了地域慈善的传统,也显示了赈灾方式的时代转型。灾民面临生活危机的种种应对方式,积极与消极并存,凸显了民国时期乡村地区之日渐凋敝和民众自救能力的单薄。在灾荒史研究中,这样的非常态—常态关联应该是社会史学者更为关注的方面。
孙可敬[8](2016)在《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的三农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现代化不仅是城市的现代化,它更是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现代化,其核心在于农民的现代化。我国的城镇化也不仅仅是物的城镇化,它正在向以人为本的人的城镇化转型。作为我国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转型的主体,农民已然或主动或被动的卷入城镇化和现代化之中。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解决的前提和基础在于扭转农民传统的思维方式,使其传统的臣民意识、乡土意识逐渐向公民意识转型。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转型以及农民幸福梦想的实现,均与农民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培育有极大的关联性。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不仅具有农民内在需求的人本意蕴:它有利于我国惠农社会工程的成功实施、我国农民社会权益诉求的合理表达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培育:同时它也具有社会发展的时代价值:它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文章以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研究背景,以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理论指导,以公民身份理论和公共领域理论为知识借鉴,以农民公民意识形成的历史梳理为基础,从我国改革开放后农民公民意识形成的“实然”现状为研究起点,以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模式的建构为目标,沿着“理论基础-知识借鉴--历史梳理-现状剖析-制约因素探究-培育体系建构”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研究内容概括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和历史前提。在界定农民、公民、公民意识、农民公民意识等相关概念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通过对其价值诉求和价值目标的探求以明晰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以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为主体、以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对立统一为前提、以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为核心和以人的解放为目标的公民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公民国家价值观、公民社会价值观和公民道德价值观等研究作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梳理鸦片战争以来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历史演变,即1840-1949年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萌生期所形成的农民民族意识、自强意识、革命意识、自由民主意识和爱国意识,1949-1978年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迂回期所形成的国家认同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以及1978年以后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发展期所形成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意识等三个阶段,作为新时期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形成和培育研究的历史和现实的借鉴。第二部分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实证分析内容,它主要研究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问题及制约因素。通过对河南省部分农村进行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等形式以把握农民公民意识形成与培育现状。通过对调查资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研究,发现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现状呈现不平衡性:即农民爱国意识较强但基层公正意识偏低、农民自由意识逐渐增强但家庭责任意识相对较弱、农民民主意识渐增但法治意识较低、农民平等意识提升但自强意识呈现分化、农民友善意识提升但公共意识淡薄、农民文明意识增强但诚信意识欠缺的现象;同时,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在培育过程中存在培育内容片面、培育方法单一、培育环境失衡、培育路径受阻、培育主体模糊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剖析得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形成和培育受到国家层面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户籍制度以及我国三农领域法治建设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同时它也受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健全、乡村治理结构不合理、农村公民社会的不完善以及农村公民文化结构失衡等社会层面因素的制约;另外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农民组织能力较弱以及农民家庭社会化功能弱化等个人层面的因素的制约,这部分研究为进一步建构我国公民意识培育体系奠定实证基础。第三部分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的思考,它主要包括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原则、培育内容、培育方法、培育路径、培育环境和培育主体等研究内容。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在培育原则上坚持价值利益诉求、优秀传统文化积淀、时代精神培育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在培育内容上不仅包含公共层面的民主意识、公正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和公共意识,同时也涵盖了个人层面的爱国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友善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强意识等内容;在培育方法上,将社会活动育人法、社会组织育人法、大众传媒育人法、学校育人法和家庭育人法相结合;在培育环境上,将现代地方环境的建设和历史环境的传承、生活环境的投入和工作环境的付出、经济环境的追求和文化教育环境的塑造以及现实环境的可视性和虚拟环境的接受性相结合;在培育路径上,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完善、农村公民文化和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来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基础;在培育主体上,从农民内在自觉生成、社会组织内外沟通以及国家宏观顶层设计的微观、中观、宏观的多向路径来探求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主体的三位一体模式。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多方合作的过程,具有培育时间的长期性和培育过程的艰巨性特点,由此,通过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模式的建构和实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将会从肯定阶段、否定阶段而过渡到新的肯定阶段,在培育内容上做到开拓创新,在培育方法上做到与时俱进,进而实现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质的飞跃。
赵万石[9](2014)在《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法律问题研究 ——以洱海周边农村宅基地开发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本来是为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本生产生活的一项制度,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通过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多块宅基地使用权或者举家进城务工、求学的农户逐渐增多,对于多余的宅基地或者地理位置较好的宅基地,其生存保障功能逐渐淡化,而其财产功能则进一步凸显。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充分发挥宅基地财产属性的有益尝试,但由于目前我国对相关问题的法律规范并不健全,加之社会诚信度普遍偏低,所以在尝试过程中纠纷时有发生。本文以实践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介绍了以旅游开发为目的运用类BOT模式开发农村宅基地的有益尝试模式,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并指出其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同时结合实践中接触的案例介绍该模式的运行现状和法律风险,最后有针对性的从制度层面、政府层面和当事人的层面提出了促进该模式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以期能为开发活动的参与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参考,达到政府有效服务和管理、合作双方尽量减少法律风险,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目的。
李名威[10](2014)在《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绩效评价的实质是一项用于改善绩效和为制定决策提供依据的工具。2003年,我国政府开展了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的政府绩效预算改革,并率先从农业、教育、医疗等惠及民生的重要领域内选择部分财政资金支持建设项目开始绩效评价工作的探索。土地治理项目是我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近20年间,投入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达到3000多亿元。虽然,从每年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到,土地治理项目在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和农业生产能力提高方面实现着不同程度的产出,但是,这些数据提供的仅仅局限于项目的量的产出部分,即“绩”所代表的部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们更需要看到的是项目的质的成果,即“效”所代表的部分。籍于此,本文选择以如何进行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这一问题作为论文的研究对象。在研究过程中,本文首先依据公共物品理论分析了要保证土地治理项目提供的效率性,则必须选择由政府,而不是由市场作为项目提供的主体;其次,由于受到政府社会分工的影响以及机构行政能力的限制,政府通常需要将土地治理项目委托给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生产”,因此论文应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为了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效益以及对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性和回应性,必须借助绩效评价这一管理工具;第三,文章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问卷调查法以及聚类分析法,对土地治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筛选,并将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诉求做为设置绩效评价初始指标的依据,在构建的初始指标基础上,论文主成分分析法对初选指标进行了指标间相关性的检测、指标评价结果一致性(信度)的检测、指标描述评价对象准确程度(效度)的检测,最终筛选出由管理、产出、效果、利益相关者满意程度四个维度28个明细指标组成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最后,文章依据绩效评价理论选择了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中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文章形成了以下主要研究结论:第一,土地治理项目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它是整个社会环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非由政府或者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独自拥有,应该以利益相关者价值导向作为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以土地治理项目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满足作为项目绩效形成的判断标准。第二,在开展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时,要想获得客观、公正、可靠的绩效评价结论,就必须交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价主体进行。第三,论文构建了由管理、产出、效果、利益相关者满意程度四个维度28个明细指标组成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第四,本文借鉴了国际上通用的决策有用观的信息质量评价标准,提出了从评价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明晰性以及完整性五个方面判断绩效评价的质量,并从绩效评价过程、评价工作底稿、评价结果三个方面提出了质量控制的方法。本文的创新体现以下四个方面:(1)研究领域的创新。由于受到农业类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项目建设内容具有多样性等因素的制约,国内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的学者数量较少,尤其是对于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系统化研究,成果更是匮乏。因此本文对于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研究具有研究领域的创新性。(2)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打破了传统的,从“成本效益”入手开展财政支农类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的模式。从传统的“成本效益”视角开展绩效评价,所形成价值导向更加体现的是项目的“效益”评价,而非“绩效”评价。本文将利益相关者诉求满足作为绩效形成的判断标准,以利益相关者价值导向构建了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理论框架。(3)方法应用的创新。本文首次将教育学中用于教育评价的元评价方法引入到项目绩效评价领域中,弥补了目前关于如何调整绩效评价结果误差方面研究的不足。(4)绩效评价理论拓展的创新。本文在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决策有用观的信息质量评价标准基础上,提出了判定绩效评价质量的五个要素,即为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明晰性以及完整性,并从绩效评价过程、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绩效评价结果三个方面提出了绩效评价质量的控制方法。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绩效评价理论体系的延伸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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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三、公共食堂概念的界定 |
| 四、研究资料和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武陟县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历史状况 |
| 第一节 武陟县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状况 |
| 第二节 公共食堂兴办前的社会状况 |
| 一、公共食堂兴办前的经济状况 |
| 二、公共食堂兴办前的政治形势 |
| 第二章 兴起的背景 |
| 第一节 公共食堂兴起的原因 |
| 一、“大跃进”运动 |
| 二、人民公社化运动 |
| 第二节 公共食堂兴起的条件 |
| 一、“合伙吃饭” |
| 二、部分农民的积极拥护 |
| 三、粮食大丰产 |
| 第三章 一哄而起 |
| 第一节 公共食堂的建立与普及 |
| 一、公共食堂的筹备 |
| 二、推广经验 |
| 三、人民公社的成立和公共食堂的普及 |
| 四、公共食堂的大致面貌 |
| 五、食堂化的实质 |
| 第二节 供给制与其他各项福利事业 |
| 一、供给制 |
| 二、各项福利事业的建立 |
| 第三节 公共食堂的巩固提高 |
| 一、出现问题 |
| 二、公共食堂的巩固提高 |
| 第四章 初次整顿 |
| 第一节 食堂出现了问题 |
| 第二节 有限的政策调整 |
| 一、整顿人民公社 |
| 二、整顿公共食堂 |
| 第三节 生产救灾 |
| 一、开展多种经营和副食品生产 |
| 二、救助灾荒队 |
| 三、安排穷队发展生产 |
| 第四节 东石寺样板食堂 |
| 一、基本概况 |
| 二、初步整顿 |
| 第五章 强行恢复 |
| 第一节 庐山会议后公共食堂的再恢复 |
| 一、庐山会议的召开与公共食堂的转向 |
| 二、反右倾,办食堂 |
| 三、继续“大跃进” |
| 四、“五风”的再度泛滥 |
| 五、反瞒产私分 |
| 第二节 、再次整顿 |
| 一、学习林县 |
| 二、整顿措施 |
| 第三节 公共食堂的被迫坚持 |
| 一、保粮运动 |
| 二、安排社员生活 |
| 第四节 生存危机 |
| 一、口粮标准一再压低 |
| 二、中毒事件 |
| 三、人口外逃、浮肿病和非正常死亡 |
| 第五节 “渡荒”难度 |
| 一、艰难的维持 |
| 二、保人保畜 |
| 第六章 决策解散 |
| 第一节 中共中央政策的转向 |
| 一、宣传贯彻“十二条” |
| 二、宣传贯彻“六十条(草案)” |
| 第二节 调查研究 |
| 一、群众疾病调查 |
| 二、供给制不得人心 |
| 三、公共食堂存在的问题 |
| 四、解散食堂的经验 |
| 五、调查研究与公共食堂的解散 |
| 第三节 决策解散 |
| 第七章 公共食堂的教训与启示 |
| 第一节 从口粮标准看武陟县公共食堂与“大饥荒”的关系 |
| 一、供给不足 |
| 二、分配不均 |
| 第二节 公共食堂的弊端 |
| 一、浪费了大量粮食 |
| 二、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 |
| 三、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剥夺 |
| 四、恶化了干群关系 |
| 五、公共食堂饮食环境恶劣 |
| 第三节 公共食堂失败的原因 |
| 第四节 公共食堂失败的教训与启示 |
| 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
| 二、正确认识共产主义 |
| 三、应重视调查研究 |
| 四、必须健全党内民主 |
| 五、必须尊重个人自由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 二、学术史回顾 |
| 三、研究方案 |
| 第一章 国民党地政政策及其实践 |
| 一、抗战前的全国农村状况 |
| 二、孙中山的地政思想 |
| 三、1927-1945年的国民党地政方针和纲领 |
| 四、南京国民政府的地政实践 |
| (一) 设立土地行政机关 |
| (二) 中央地政实践 |
| (三) 地方地政实践 |
| 第二章 抗战前陕西地政的起步 |
| 一、抗战前的陕西农村情况 |
| 二、抗战前陕西地政建设 |
| (一) 地政机关的建设 |
| (二) 人才培养 |
| (三) 抗战前的地政实践 |
| 第三章 抗战时期陕西地政建设和业务活动 |
| 一、抗战时期的地政建设 |
| (一) 地政机关的完善 |
| (二) 人才培养 |
| (三) 资金和技术支持 |
| 二、抗战时期业务活动的开展 |
| (一) 土地陈报 |
| (二) 土地测量 |
| (三) 土地登记 |
| (四) 规定地价 |
| (五) 开垦荒地 |
| (六) 其他地政业务 |
| 第四章 对陕西省地政建设的评析 |
| 一、陕西地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 |
| 二、对陕西省地政机构设置分析 |
| 三、对陕西省地政计划及业务活动分析 |
| 四、财政、人才和技术装备的缺乏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研究述评 |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第2章 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相关理论 |
| 2.1 基础概念界定 |
| 2.1.1 经纪人 |
| 2.1.2 农村经纪人 |
| 2.1.3 农产品经纪人 |
| 2.1.4 三者的关系 |
| 2.2 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理论依据 |
| 2.2.1 商品流通理论 |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 2.2.3 激励理论 |
| 2.3 农产品经纪人的特点 |
| 2.4 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 2.4.1 连接买卖双方的“桥梁” |
| 2.4.2 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 |
| 2.5 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原则 |
| 2.5.1 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
| 2.5.2 自主自愿的原则 |
| 2.5.3 科技创新的原则 |
| 2.5.4 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原则 |
| 2.6 本章小结 |
| 第3章 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发展现状 |
| 3.1 农产品经纪人基本概况 |
| 3.2 农产品经纪人的类型 |
| 3.2.1 信息服务型 |
| 3.2.2 销售服务型 |
| 3.2.3 科技服务型 |
| 3.2.4 加工服务型 |
| 3.2.5 综合服务型 |
| 3.3 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现状调查 |
| 3.3.1 农产品经纪人的整体素质 |
| 3.3.2 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程度 |
| 3.3.3 农产品经纪人的信息化程度 |
| 3.3.4 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环境 |
| 3.4 本章小结 |
| 第4章 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问题分析 |
| 4.1 调查问卷的设计思路 |
| 4.2 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因子分析 |
| 4.2.1 指标体系 |
| 4.2.2 统计分析 |
| 4.2.3 结果分析 |
| 4.3 农村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
| 4.3.1 整体素质较差 |
| 4.3.2 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
| 4.3.3 外部支持不足 |
| 4.4 本章小结 |
| 第5章 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对策建议 |
| 5.1 全面提升农产品经纪人素质 |
| 5.1.1 重视培养法律意识和诚实守信观念 |
| 5.1.2 加强培训教育体系建设 |
| 5.1.3 改进经营方式 |
| 5.2 提高农产品经纪人内部管理水平 |
| 5.2.1 发展经纪人协会 |
| 5.2.2 鼓励兴办龙头企业 |
| 5.2.3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
| 5.3 加强农产品经纪人的外部支持 |
| 5.3.1 创造规范的政策环境 |
| 5.3.2 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
| 5.3.3 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 5.3.4 创造有吸引力的融资环境 |
| 5.4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章 1949年前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的发生与发展 |
| 第一节 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的历史沿革 |
| 第二节 苏南地区近代化纺织工业的发生与发展 |
|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的发展 |
|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苏南纺织工业 |
| 第二章 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的恢复发展与初步改造 |
| 第一节 恢复生产的重重困难 |
| 第二节 中共恢复生产的措施与政策 |
| 第三节 对纺织工业的合理调整 |
| 第四节 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和“五反”运动的开展 |
| 第三章 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及其基本完成 |
| 第一节 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与贯彻 |
| 第二节 大型纺织企业的公私合营 |
| 第三节 纺织行业的公私合营 |
| 第四节 全行业合营过程中几项政策的实施情况 |
| 第四章 生产管理与社会生活的演变 |
| 第一节 企业的各项民主改革 |
| 第二节 企业生产管理的演变 |
| 第三节 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演变 |
| 第五章 历史的审视苏南地区纺织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 第一节 民族资产阶级心理的变迁与重建 |
| 第二节 苏南地区纺织工业改造的特点 |
| 第三节 成就与不足 |
| 附录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的依据 |
| 1.1.1 问题的提出 |
| 1.1.2 研究的意义 |
| 1.1.3 研究思路 |
| 1.1.4 研究价值 |
| 1.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 1.2.1 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 |
| 1.2.2 国内先进地区流域水污染治理进程 |
| 1.2.3 国内外水污染治理差异原因 |
| 1.3 理论依据 |
| 1.3.1 目标管理理论 |
| 1.3.2 博弈论 |
| 1.3.3 控制原则理论 |
| 1.3.4 组织结构理论 |
| 1.4 研究的方法和框架 |
| 1.4.1 研究的方法 |
| 1.4.2 研究的框架 |
| 第二章 郫都区实施以黑臭河道治理为例的研究价值 |
| 2.1 我国开展流域治理的总体情况 |
| 2.1.1 水流域治理的概况 |
| 2.1.2 我国水流域治理的难点 |
| 2.2 当前各地政府开展流域治理中存在的普遍困惑 |
| 2.2.1 多龙治水,层级协调不畅 |
| 2.2.2 本级财政支撑不足 |
| 2.2.3 河道管护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
| 2.3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案例的典型性 |
| 2.3.1 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范围 |
| 2.3.2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
| 2.3.3 创新水环境多元化管理长效机制 |
| 第三章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案例描述 |
| 3.1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背景研究 |
| 3.1.1 郫都区水资源特点、水务现状及问题 |
| 3.1.2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重要性 |
| 3.1.3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建设的必要性 |
| 3.1.4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实践基础 |
| 3.2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主要历程 |
| 3.2.1 发布整改通告,关闭黑臭河道污染源 |
| 3.2.2 调整产业结构,切断污染物入河路径 |
| 3.2.3 打造滨河长廊,进行河流生态修复 |
| 3.3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主要成效 |
| 3.3.1 区域河道水质明显提升,打牢生态本底 |
| 3.3.2 群众投诉减少,社会反响较好 |
| 3.3.3 构建水污染防治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 |
| 3.4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主要工作 |
| 3.4.1 产业调整,构筑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体系 |
| 3.4.2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多元融资 |
| 3.4.3 建立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河道常态化管理体制 |
| 第四章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责任主体分析 |
| 4.1 郫都区河道管理中心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治理举措 |
| 4.1.1 完善全域覆盖的网格化工作体系 |
| 4.1.2 定期召开协调会,提升治理工作的权威性 |
| 4.1.3 建立巡查管护队伍,强化目标考核 |
| 4.2 提升水务部门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性分析 |
| 4.2.1 发挥平台公司优势, 保障项目运行 |
| 4.2.2 纳入目标管理,激发组织成员活力 |
| 4.2.3 将相应落实整改情况向上通报 |
| 4.3 通过实施黑臭河道治理提升水务部门公共服务水平的主要经验 |
| 4.3.1 细化目标责任书, 形成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
| 4.3.2 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 |
| 4.3.3 加大河道渠水环境长效管理力度 |
| 第五章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的分析 |
| 5.1 郫都区实施河道治理的资金保障方式 |
| 5.1.1 上级拨款与区级配套资金共同保障 |
| 5.1.2 引入PPP模式,提升地区基础能力建设 |
| 5.1.3 借助生态补偿机制获取资金支持 |
| 5.2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PPP”模式的关键性分析 |
| 5.2.1 推进以效果为导向的合同环境服务模式 |
| 5.2.2 细化双方职责,提高运营效率 |
| 5.2.3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解决融资困局 |
| 5.3 郫都区实施实施黑臭河道治理资金保障机制的主要经验 |
| 5.3.1 对专项资金监管的全覆盖 |
| 5.3.2 多渠道争取生态补偿资金 |
| 5.3.3 因地制宜制定PPP管理模式 |
| 第六章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方式分析 |
| 6.1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方式的重要作用 |
| 6.1.1 实现地方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之间的双赢 |
| 6.1.2 实现环保与水务部门的有效合作 |
| 6.1.3 完善自我反馈机制, 推进服务下沉 |
| 6.2 实施实施黑臭河道治理方法的关键性分析 |
| 6.2.1 编制水生态总体规划, 调整产业结构 |
| 6.2.2 推进水务信息化, 打造智慧水务 |
| 6.2.3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解决相互推诿 |
| 6.3 通过实施黑臭河道治理方法的主要经验 |
| 6.3.1 转变观念推进领域协同 |
| 6.3.2 服务融合打破信息孤岛 |
| 6.3.3 借鉴经验提升治理效率 |
| 6.3.4 贯彻“河长制”, 责任落实到位 |
| 第七章 郫都区实施黑臭河道治理的启示 |
| 7.1 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团队合力,推进内部协调 |
| 7.1.1 形成定期跨部门联席工作会议, 探讨工作难点 |
| 7.1.2 突出重点,全域推进水污染防治计划 |
| 7.1.3 定期发送整改通知, 明确污染点源 |
| 7.2 开源节流,规范水环境长效管理资金 |
| 7.2.1 多措并举,多方筹集涉水专项资金 |
| 7.2.2 结合实际,实施河渠水环境资金管理办法 |
| 7.3 从“智慧水务”入手,提升电子政务水平 |
| 7.3.1 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水污染治理科学决策 |
| 7.3.2 引入治理污水新技术, 提升水治理效果 |
| 7.3.3 建立完善的管护制度, 做好河道长效管理 |
| 7.4 关于黑臭河道治理的理论设想 |
| 7.4.1 合理定位事权划分, 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 |
| 7.4.2 制定水污染防治清单, 打造高效法制政府 |
| 7.4.3 完善涉水财政保障机制, 确保基层治理有效 |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 8.1 主要结论 |
| 8.2 研究展望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 “三去一降一补”取得重大成效 |
| ●进展与成效 |
| ●试点与突破 |
| 政府自身改革不断深化,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职能转变取得重大成效 |
| ●进展与成效 |
| ●试点与突破 |
| 国家战略举措全面开花, 开放大平台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
| ●进展与成效 |
| ●试点与突破 |
| 转型升级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取得重大成效 |
| ●进展与成效 |
| ●试点与突破 |
|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推开, 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取得重大成效 |
| ●进展与成效 |
| ●试点与突破 |
| 新型城市化改革全面发力, 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成效 |
| ●进展与成效 |
| ●试点与突破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起 |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 三、研究综述 |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 五、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1934年超常旱灾及其生存危机 |
| 第一节 灾情及其成因 |
| 一、灾区分布 |
| 二、灾情轨迹 |
| 三、异常的气候 |
| 四、旱灾的社会成因 |
| 第二节 民众生存危机 |
| 一、旱灾的经济影响 |
| 二、灾荒之年的社会动荡 |
| 小结 |
| 第二章 政府的灾荒应对 |
| 第一节 灾荒应对方案 |
| 一、应对流程 |
| 二、救济机制 |
| 三、应对政策与社会宣传 |
| 四、赈灾经费的筹集 |
| 第二节 国民政府的赈济统筹 |
| 一、政府内部互动 |
| 二、政府与社会的赈灾合作 |
| 三、灾民自救的引导 |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赈灾举措 |
| 一、抗旱技术的实施与推广 |
| 二、急赈 |
| 三、工赈 |
| 四、蠲缓与农贷 |
| 第四节 经济社会秩序的维持 |
| 一、稳定经济秩序 |
| 二、关注赈济功效 |
| 三、敉平社会动荡 |
| 小结 |
| 第三章 社会力量的灾荒应对 |
| 第一节 赈济资源的募集 |
| 一、多样的募捐方式 |
| 二、赈济力量的聚合 |
| 第二节 社会赈济的实施 |
| 一、社会赈济的范围 |
| 二、社会赈济的监控 |
| 三、赈济力量的整合与协调 |
| 第三节 精神抚慰与舆论导向 |
| 一、信仰的力量 |
| 二、社会舆论的导向 |
| 第四节 个案考察:“甲戌全浙救灾会”的作用 |
| 一、“全浙会”的组建及救灾行动 |
| 二、“全浙会”为民发声 |
| 三、“全浙会”的资源整合 |
| 小结 |
| 第四章 灾民的生活危机自救 |
| 第一节 灾民生活窘态 |
| 一、窘迫的生计 |
| 二、紊乱的生活节奏 |
| 三、异常的心理 |
| 四、疫病流行 |
| 第二节 灾民的积极应对 |
| 一、农事补救 |
| 二、生活补救 |
| 三、灾民互助 |
| 四、向政府和社会寻求赈济 |
| 第三节 灾民的消极应对 |
| 一、祈雨求神 |
| 二、逃难就食 |
| 三、抢米风潮 |
| 四、极端方式 |
| 第四节 旱灾与日常生活方式的改变——基于城市的考察 |
| 一、消夏饮食的改变 |
| 二、消夏空间的调整 |
| 三、公共生活的变化 |
| 小结 |
| 余论:地方社会的危机应对与常态运行 |
| 一、地方发展中的生态要素 |
| 二、地方政府的常态荒政效能 |
| 三、地方社会的常态救助检视 |
| 四、近代市场条件下民众的生活自救能力 |
| 附录 |
| 一、1934 年东南旱灾各地概况 |
| 二、1934 年旱灾东南各省农业损失统计 |
| 三、1934 年东南旱灾天气数据样本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 一 选题缘起 |
| 二 研究意义 |
| (一)实践意义 |
| (二)理论意义 |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 二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 一 研究内容 |
| 二 研究方法 |
| 第四节 创新点、重点难点及不足之处 |
| 一 创新点 |
| 二 重点难点 |
| 三 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概念和价值 |
| 第一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相关概念 |
| 一 农民 |
| 二 公民 |
| 三 公民意识和农民公民意识 |
| 第二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 |
| 一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诉求 |
| 二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目标 |
| 第三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借鉴 |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的公民思想 |
| 一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主体 |
| 二 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对立统一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前提 |
| 三 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核心 |
| 四 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目标 |
| 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基本内涵 |
|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
| 第三节 公民身份理论 |
| 一 古典公民身份理论的产生及其类型 |
| 二 现代公民身份理论及其发展 |
| 三 中西公民教育理论 |
| 第四节 公共领域理论 |
| 一 汉娜·阿伦特的公共领域理论 |
| 二 尤根·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 |
| 第四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历史梳理 |
| 第一节 1840年至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萌生期 |
| 一 1840-1911年晚清时期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孕育 |
| 二 1912-1949年民国时期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探索 |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迂回期 |
| 一 土地改革时期国家指导下农民公民意识初露端倪 |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公民意识逐渐扩展 |
| 三 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公民意识渐趋失衡 |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发展期 |
| 一 农民主体意识的形成 |
| 二 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 |
| 三 农民平等意识的确立 |
| 第五章 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解析 |
| 第一节 调查样本的选择 |
| 第二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分析 |
| 一 我国农民爱国意识现状 |
| 二 我国农民公正意识现状 |
| 三 我国农民自由意识现状 |
| 四 我国农民平等意识现状 |
| 五 我国农民民主意识现状 |
| 六 我国农民法治意识现状 |
| 七 我国农民责任意识现状 |
| 八 我国农民自强意识现状 |
| 九 我国农民友善意识现状 |
| 十 我国农民公共意识现状 |
| 十一 我国农民文明意识现状 |
| 十二 我国农民诚信意识现状 |
| 第三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 一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片面 |
| 二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方法单一 |
| 三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环境失衡 |
| 四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路径受阻 |
| 五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主体模糊 |
| 第六章 城镇化过程中制约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因素探究 |
| 第一节 国家层面的制约因素 |
| 一 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 |
| 二 户籍制度的制约 |
| 三 我国三农领域法治建设不完善 |
| 第二节 社会层面的制约因素 |
| 一 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 |
| 二 我国乡村治理结构不合理 |
| 三 我国农村公民社会发展滞后 |
| 四 我国农村公民文化结构失衡 |
| 第三节 个人层面的制约因素 |
| 一 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 |
| 二 农民组织能力较弱 |
| 三 农民家庭社会化功能弱化 |
| 第七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的思考 |
| 第一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原则 |
| 一 价值利益诉求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 |
| 二 优秀传统文化积淀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 |
| 三 时代精神培育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 |
| 第二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 |
| 一 公共层面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 |
| 二 个人层面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 |
| 第三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方法 |
| 一 大众传媒育人法 |
| 二 社会活动育人法 |
| 三 社会组织育人法 |
| 四 学校育人法 |
| 五 家庭育人法 |
| 第四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环境 |
| 一 将现代地方环境的建设和历史环境的传承相结合 |
| 二 将生活环境的投入和工作环境的付出相结合 |
| 三 将经济环境的追求和文化教育环境的塑造相结合 |
| 四 将现实环境的可视性和虚拟环境的接受性相结合 |
| 第五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路径 |
| 一 农民参与市场经济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经济基础 |
| 二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政治基础 |
| 三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完善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社会基础 |
| 四 农村公民文化建设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文化基础 |
| 五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生态文明基础 |
| 第六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主体 |
| 一 国家宏观顶层设计和外在制度保障 |
| 二 社会中观协调网络和内外沟通桥梁 |
| 三 个人微观底层思考和内在生成基础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模式概述 |
| (一) 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模式简介 |
| (二) 类BOT与BOT的比较 |
| 1. BOT融资模式的特征 |
| 2. 类BOT模式与BOT模式的异同 |
| 3. 类BOT模式存在的现实必要性及创新性 |
| 二、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模式的性质及合法性分析 |
| (一) 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模式的性质界定 |
| (二) 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模式的合法性分析 |
| 1. 我国宅基地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现行规定 |
| 2. 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开发模式的合法性分析 |
| 3. 认定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模式合法的意义 |
| (三) 类BOT式农村旅游资源开发模式中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 1. 开发阶段投资者的权利义务 |
| 2. 开发阶段农户的权利义务 |
| 3. 经营阶段投资者的权利义务 |
| 4. 经营阶段农户的权利义务 |
| 三、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 (一) 法律规范不健全 |
| (二) 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
| (三) 当事人缺乏诚信 |
| (四) 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致 |
| (五) 缺乏统一、规范的指导 |
| 四、类BOT式农村旅游资源开发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
| (一) 投资者的法律风险 |
| 1. 案例简介 |
| 2. 风险分析 |
| (二) 农户的法律风险 |
| 1. 案例简介 |
| 2. 风险分析 |
| 五、关于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类BOT式农村宅基地开发模式的建议 |
| (一) 制度层面 |
| (二) 地方政府层面 |
| 1. 做好诚信宣传教育 |
| 2. 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
| (三) 合作当事人层面 |
| 1. 投资者角度 |
| 2. 农户的角度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图索引 |
| 表索引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建设“效能型”政府的政策背景 |
| 1.1.2 解决“三农”问题战略举措的项目背景 |
| 1.1.3 农业项目绩效评价研究成果匮乏的理论背景 |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1 绩效评价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2 项目绩效评价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3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国内研究现状 |
| 1.3.4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 1.4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
| 1.4.1 基本概念 |
| 1.4.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 1.5.1 研究内容 |
| 1.5.2 技术路线 |
| 1.6 研究方法 |
| 1.7 主要创新点 |
| 2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理论依据 |
| 2.1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 |
| 2.1.1 公共物品理论 |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 2.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 2.1.4 绩效评价系统理论 |
| 2.2 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要素 |
| 2.2.1 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主体 |
| 2.2.2 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客体 |
| 2.2.3 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目标 |
| 2.2.4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 |
| 2.3 本章小结 |
| 3 我国土地治理项目概况与绩效评价现状 |
| 3.1 我国土地治理项目概况 |
| 3.1.1 土地治理项目产生的背景 |
| 3.1.2 土地治理项目的目标 |
| 3.1.3 土地治理项目的特征 |
| 3.1.4 土地治理项目的管理与组织结构 |
| 3.2 我国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现状 |
| 3.2.1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基础 |
| 3.2.2 我国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现状 |
| 3.3 本章小结 |
| 4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筛选及设计 |
| 4.1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理论框架 |
| 4.1.1 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原则 |
| 4.1.2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 |
| 4.1.3 绩效评价指标的类型选择 |
| 4.1.4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思路 |
| 4.2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初选 |
| 4.2.1 绩效评价指标初选的依据 |
| 4.2.2 土地治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筛选 |
| 4.2.3 土地治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分类 |
| 4.2.4 土地治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诉求分析 |
| 4.2.5 基于利益相关者诉求分析的绩效评价指标初步设计 |
| 4.3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初选指标的再筛选 |
| 4.3.1 初选指标的相关性检测 |
| 4.3.2 再选指标的信度检测 |
| 4.3.3 再选指标的效度检测 |
| 4.4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确立 |
| 4.5 本章小结 |
| 5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与评价模型建立 |
| 5.1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 |
| 5.1.1 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的借鉴 |
| 5.1.2 项目绩效评价方法间的比较 |
| 5.1.3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方法选择的原因说明 |
| 5.2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模型的建立 |
| 5.2.1 多级次评价指标下的模糊综合评价过程 |
| 5.2.2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的模糊综合评价矩阵 |
| 5.2.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的计算 |
| 5.3 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值及权重 |
| 5.4 本章小结 |
| 6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质量控制 |
| 6.1 质量控制的概念界定 |
| 6.1.1 质量 |
| 6.1.2 质量控制 |
| 6.2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质量的判定标准 |
| 6.2.1 判定质量标准的依据 |
| 6.2.2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质量的判断标准 |
| 6.3 影响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质量的因素分析 |
| 6.3.1 评价主体认知能力的有限性 |
| 6.3.2 评价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
| 6.3.3 绩效评价理论体系的成熟度 |
| 6.4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过程的质量控制 |
| 6.5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
| 6.5.1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的设计 |
| 6.5.2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底稿质量控制的要点 |
| 6.6 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控制 |
| 6.6.1 绩效评价结果质量控制的依据 |
| 6.6.2 专家个体的绩效评价结果调整 |
| 6.6.3 专家组的绩效评价结果调整 |
| 6.7 本章小结 |
| 7 河北省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应用研究 |
| 7.1 河北省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现状 |
| 7.2 河北省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的初始化 |
| 7.2.1 绩效评价层次等级的设定 |
| 7.2.2 定量评价指标的归一化处理 |
| 7.3 河北省土地治理项目绩效的模糊—综合评价 |
| 7.3.1 详细指标层各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 |
| 7.3.2 指标层各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 |
| 7.3.3 准则层各指标的模糊评价 |
| 7.3.4 目标层各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 |
| 7.4 河北省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政策建议 |
| 7.4.1 河北省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 |
| 7.4.2 河北省土地治理项目绩效改进的政策建议 |
| 7.4.3 构建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的政策建议 |
| 8 结论与展望 |
| 8.1 研究结论 |
| 8.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
| 附录2 |
| 附录3 |
| 发表论文和主持科研课题情况 |
| 作者简介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