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锐,周龙海[1](2015)在《邯郸市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调查报告》文中认为近年来,在邯郸市四套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得到快速发展,在改善生态、民生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8年全省实行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有效造林210余万亩,实现森林覆盖率净增11%以上,并始终在全省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中名列前茅。2001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实施了五期市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累计完成人工造林近5万亩,栽
王剑[2](2010)在《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大力培养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有利于推进林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扩大了造林面积,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双重需求和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在林权改革后,非公有制投资主体可以获取林地使用权和处分权,使得投资林业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把林地当成自己的资产进行管理,这样有利于提高营林的效率,提高造林绿化的步伐,而且会缓解木材供需的矛盾。因此,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我国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林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与此同时,个体经济和家庭经济在经营林业的同时,也增加了对生产资料及销售产品方面的信息、技术、资金、人力、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而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使得经营者没有能力和精力来满足林业经营的需要,影响了经营者投资、经营林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因此,迫切的需要构建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林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制。本文介绍了日本和美国私有林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总结了国外私有林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并针对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现状,运用入户调查、座谈等方式,对具有代表性的巴彦淖尔市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进行调研,选取了林业散户和林业大户进行分析,从经营者需求角度出发,探讨构建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并尝试性的提出完善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
高立英[3](2008)在《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指出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在对林权制度本身特征、演进过程和现行制度改革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找出影响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效果的关键性因素,进而确定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前提下最有效的政策反映,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借鉴。围绕这一目标,本研究以产权理论为基础,对建国以来的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从国家利益最大化成因的角度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从制度改革对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影响的角度对制度效果进行了分析。经过上述分析,本项研究形成了以下研究结论:建国以来,国家首先从巩固政权、笼络民心的目的出发实行了土地改革,没收地主、豪绅的土地分给农民,农民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之后,国家又为了发展工业,使林业为工业无偿提供原始积累,实行了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等一系列的改革逐步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国家的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这一系列改革的过程又是国家和农民的反复博弈的过程,最终博弈的结果产生了以“三定”为主要内容的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地的所有权虽仍由集体所有但经营权已经下放给了农民,这又重新调动起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由于林业“三定”工作仍然存在产权主体模糊、权责利不清、政策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国家为促进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又实行了新一轮的林权制度改革。河北省从2006年起开始了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的林权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改革的目标原则、总体进程、改革的范围和主要内容详细分析表明,这一改革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本文在对林权改革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政策性建议:首先,要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林农积极性不高、林权纠纷较多、公益林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其次,要逐步完善林权配套改革,具体包括:完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林农的权益少受损害;加强林业融资体系建设,以促进林业资金良性循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林业保险体系建设,加大国家对森林保险政策的倾斜力度,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规范森林资源资产流转体系,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为林权流转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
刘常玲,丁旭光,高曙海[4](2007)在《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迅猛发展的原因简析》文中研究表明该文重点介绍了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对近几年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对比,并对其发展迅猛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刘常玲[5](2007)在《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河北省虽然不是林业大省,但是由于地处环京津和环渤海的特殊地理位置,肩负维护京津生态建设和安全的历史使命,所以改善环京津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建设任务更加艰巨和迫在眉睫,也因此决定其发展林业建设的重要性。作为林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为加速河北林业建设提供了可能。到2001年底,全省非公有制林业面积达到179万hm2,占有林地总面积438万hm2的40.8%,2001-2003年,全省民营造林99万hm2,占同期全省造林总面积的76%。全省造林面积在6.67hm2以上的大户达10767户,其中,66.67hm2以上的大户有712户。根据河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汇总结果,到2005年底,全省非公有制林面积154.53万hm2,占35.59%。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领跑着河北的林业建设。但是,非公有制林业在河北的发展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如:资金筹措困难、林地流转渠道不畅、产权制度不完善、采伐限额政策的限制、税费负担过重、科技水平低、筹集资金困难、林业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得不到保障等等。全国各省市地区的专家学者对非公有制林业做了理论分析、涵义、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我国以及各地区的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及建议。本文通过学习国内学术界对非公有制林业的文献研究,对国内外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的对比,对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进行系统介绍,分析了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经营形式、特点、发展迅猛的原因以及主要经验和体会,并指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河北林业发展的特点,本文重点阐述了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1)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给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2)非公有制林业政策改革包括:①投融资政策改革;②采伐限额政策改革;③税费政策改革。(3)非公有制林业制度改革包括:①林业产权制度改革;②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改革;③非公有公益林国家收购制度的建立。(4)政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5)经营者自身素质的提高。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提出了建立非公有生态公益林的国家收购制度,并创造性的提出了在河北具有建立非公有公益林国家收购制度的小环境,国家政府采购公益林制度的内涵,以及建立国家收购非公有公益林的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建立非公有公益林国家收购制度现实困难及建议等。
肖艳[6](2007)在《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东北国有林区林业所有制形式单一,造成经济运行效率低下,可采资源枯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林业应运而生,已成为林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实践证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实现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要举措。然而,现阶段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其中,制度障碍最为关键。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为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制度运行保障,对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科学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所界定的非公有制林业是指从产权角度出发,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林地使用权期限内,依法对林木资源享有所有权的一种林业所有制形式,即以是否拥有林木资源采伐权为标准来判断林业所有制形式。国有林区包括国家直属森工企业和地方政府所属市、县地方林业。由于东北国有林区国有森工企业,以林木资源采伐权为主要标志的林权改革才刚刚起步,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对象系东北国有林区地方林业系统,即吉林省、黑龙江省林业厅所辖市、县地方林业系统的非公有制林业。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制度变迁等为理论支撑,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在剖析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构建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期为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首先,在文献分析和实际调查基础上,分析了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问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林权纠纷较多、合理采伐权受限、税费负担重、融资困难和社会化服务滞后等方面。其次,创新性的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法)对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研究,构建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制度体系框架。研究结果表明:影响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依次是产权、采伐限额、税费等制度因素。在定量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制度体系构建的目标和基本原则,阐述了制度体系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制度体系运行的外部保障。最后,构建了以林权制度为核心,采伐申报制度、税费制度、融资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保障的制度体系。在剖析现行林权等制度缺陷及成因的基础上,构建了以产权明晰化为基础、以产权安全性为保障、以产权市场化为关键的林权制度;从森林采伐申报、审批和验收等环节构建了森林采伐报审制度;从税费项目和税率水平等角度构建了轻税赋多扶持的税费制度;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角度构建了融资制度;从监督立法、监督机构、监督方式以及监督队伍等方面构建了监督制度。并分别阐述了实施各项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总之,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科学持续发展有赖于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其中,明晰、安全和市场化的林权制度是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核心,实施森林采伐报审制度是落实处置权的关键,实行轻税赋多扶持的税费制度是落实收益权的保证,建立多渠道筹资的融资制度是增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后劲的有力支撑,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制度是其他各项制度得以有效落实的保障。
田瑞[7](2006)在《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对于推进林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和林产品的需求,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很多,林业六大重点工程的实施、广大农村和林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的空间。近年来,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蓬勃发展,显示出不可挡的趋势,在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方面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然而,由于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经济起步较晚,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与发达国家和国内非公有制林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省份相比,在非公有制林业的税收、信贷、基础设施建设、林木采伐管理、产权保护等具体实践操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现代林业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林业产权制度等理论,通过对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背景、历史沿革和现状的回顾和总结,采用综合分析和归纳等方法,对陕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取得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归纳,分析了我省非公有制林业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影响,并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先进经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全文共由8章内容组成。第一章,导言。本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的必要性,界定了研究范围。第二章,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及背景。本章主要阐述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介绍了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背景,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说明了研究的目的、意义及研究的思路和方法。第三章,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本章主要阐述了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历史、现状,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形式,说明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意义和采取的措施。第四章,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章主要从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局限性两方面阐明了我省非公有制林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第五章,典型案例分析。本章以我省非公有制造林大户石光银为例,阐述了石光银荒沙治理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第六章,国外私有制林业发展的经验借鉴。本章主要阐述了美国、日本、瑞典、德国、芬兰等私有林发达国家发展私有林的经验,提出世界私有林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在促进私有林发展上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主要体现在法律保护和政府的扶持政策两方面。第七章,解决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本章从优化外部环境和加强非公有制林业自身发展能力两方面阐述了解决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第八章,结论和建议。本章对论文的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提出了由林业部门出台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我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建议。
周建宏[8](2005)在《湖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时期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提出了建设生态湖南的战略目标,非公有制林业作为加快林业建设与发展的突破口,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有利于推进湖南省林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和林产品的需求,从而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不但实现了林业建设主体的多元化,为林业建设与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而且非公有制林业具有关系明晰、利益直接等特点,因此非公有制林业适应了林业发展变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需要,在湖南省获得了蓬勃发展,并成为促进湖南省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方式之一。但是非公有制林业在发展过程中却受到许多问题的层层困扰,限制它的进一步发展,其中制度性障碍是关键。主要体现在林业采伐限额政策的限制、产权制度不完善、税费负担过重、发展水平较低、筹集资金困难等问题。这些特点大都是政府制度安排的结果,所以针对制度性障碍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促进非公有制林业良性发展就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本文通过阐述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和发展背景,深入分析湖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现行规模、结构、效益和投入等,分析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等,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经验,运用系统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提出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思路,从而为省政府部门对非公有制林业进行宏观调控提供政策上的建议。
孟树标,温素卿,马冬雪[9](2005)在《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指明
杨丽娟,张五彩,高柏成,冯国聪,张娟,王丽颖[10](2004)在《文安县非公有制造林的调查与分析》文中指出非公有制林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文安蓬勃发展,展现了极其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已经成为一股引领文安县林业发展的新生力量。文安县采取了承包制、股份制、村投户管、企业+基地,基地连农户、拍卖制、以劳代租等新形式,激发了全县群众的造林积极性,使全县非公有制林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还面临着认识不到位、怕政策多变、缺乏资金支持、发展环境不够宽松、重造轻管等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宣传、做好分类经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等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对策。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一、参与的主要形式及特点 |
| 二、存在主要问题 |
| 三、下步发展思路 |
| 四、下步发展对策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快速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经济 |
| 1.1.2 林业产权改革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
| 1.1.3 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
| 1.2 研究目的 |
| 1.3 文献综述 |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 2 我国非公制林业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概述 |
| 2.1 非公有制林业理论基础及政策依据 |
| 2.1.1 市场经济理论 |
| 2.1.2 法律依据 |
| 2.1.3 政策依据 |
| 2.2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重要性 |
| 2.3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历程 |
| 2.3.1 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3) |
| 2.3.2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1953-1958) |
| 2.3.3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 |
| 2.3.4 林业“三定”时期(1981-20 世纪90 年代初) |
| 2.3.5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壮大时期(20 世纪90 年代至今) |
| 2.4 经营形式 |
| 2.4.1 个体经济(个体独资经营) |
| 2.4.2 家庭经济 |
| 2.4.3 农户与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联合经营 |
| 2.4.4 股份合作制 |
| 2.4.5 外商投资 |
| 2.4.6 其它经营形式 |
| 2.5 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概念的提出 |
| 2.6 我国非公制林业服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
| 3 国外私有林服务体系概况 |
| 3.1 日本森林组合介绍 |
| 3.2 美国私有林社会化服务体系介绍 |
| 3.3 国外私有林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借鉴意义 |
| 4 内蒙古非公有林业发展情况 |
| 4.1 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4.2 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 4.2.1 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不够 |
| 4.2.2 经营者技术水平普遍较低 |
| 4.2.3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
| 5 巴彦淖尔市非公有制林业服务体系需求分析 |
| 5.1 自然条件 |
| 5.2 林业发展情况 |
| 5.3 巴彦淖尔市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 |
| 5.3.1 科技方面 |
| 5.3.2 信息方面 |
| 5.3.3 资金服务 |
| 5.3.4 人力资源 |
| 5.3.5 经营管理 |
| 5.3.6 宣传工作 |
| 5.3.7 中介组织 |
| 5.4 需求分析 |
| 5.4.1 林农的基本信息 |
| 5.4.2 林农面临的问题 |
| 5.4.3 对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认知及需求情况 |
| 5.4.4 总结 |
| 6 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及政策建议 |
| 6.1 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
| 6.2 政策建议 |
| 6.2.1 建立健全全新的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关键是政府的引导与扶持 |
| 6.2.2 完善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市场 |
| 6.2.3 建立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
| 6.3 结论与讨论 |
| 6.3.1 林农的需求情况 |
| 6.3.2 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迫切的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
| 6.3.3 构建内蒙古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 |
| 6.3.4 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选题背景 |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 1.3 论文主要内容 |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4.1 国外研究 |
| 1.4.2 国内研究 |
| 1.5 对相关研究的简要述评 |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
| 2.1 产权基本理论 |
| 2.1.1 产权的内涵 |
| 2.1.2 产权的特征 |
| 2.1.3 产权的主要功能 |
| 2.2 林权内涵的界定 |
| 2.2.1 林权的概念 |
| 2.2.2 林权的要素构成 |
| 2.2.3 林权的基本特征 |
| 2.2.4 本文对林权及林权制度的界定 |
| 3 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 |
| 3.1 以巩固国家政权为目的的林地私有化 |
| 3.1.1 制度供给的原因分析 |
| 3.1.2 河北省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及其效果分析 |
| 3.2 国家控制下的集体林地所有制 |
| 3.2.1 林地从私有到公有的国家制度供给原因分析 |
| 3.2.2 河北省林权公有化的政策变迁过程 |
| 3.3 林权公有化的成本与林权制度的改革 |
| 3.3.1 成本收益分析下的国家制度改革 |
| 3.3.2 林业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 |
| 3.4 现阶段林权制度改革 |
| 4 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及绩效 |
| 4.1 河北省基本林情 |
| 4.2 林权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
| 4.3 林权改革的总体进程 |
| 4.4 林权改革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
| 4.4.1 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 4.4.2 明晰集体林业产权 |
| 4.4.3 依法进行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 |
| 4.4.4 落实林权优惠政策 |
| 4.4.5 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 |
| 4.5 林权改革的初步成效 |
| 4.5.1 顺利完成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任务 |
| 4.5.2 明晰林业产权与确权发证情况 |
| 4.5.3 群众造林、护林积极性提高 |
| 4.5.4 社会资金开始向林业聚集 |
| 4.5.5 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
| 5 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 5.1 改革进展不平衡,林权改革主体积极性有待提高 |
| 5.2 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发证工作困难 |
| 5.3 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不健全 |
| 5.4 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
| 5.5 林业融资困难,森林保险发展缓慢 |
| 5.6 林权流转机制不健全 |
| 5.7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
| 6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取向 |
| 6.1 妥善处理林权改革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 6.1.1 对林权改革主体进行行为激励,调动其积极性 |
| 6.1.2 充分发扬民主,依法确权发证 |
| 6.1.3 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 |
| 6.2 完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
| 6.2.1 管严公益林,放活商品林 |
| 6.2.2 减少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监督 |
| 6.3 加强林业融资体制建设 |
| 6.3.1 加强林权证抵押贷款全面推广的环境建设 |
| 6.3.2 完善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贷款资金良性循环 |
| 6.3.3 进一步完善贷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6.4 加强林业保险体系建设 |
| 6.4.1 加大国家对森林保险政策的倾斜力度 |
| 6.4.2 构建合理的森林保险经营体系 |
| 6.4.3 积极稳定的进行森林保险试点 |
| 6.5 规范森林资源资产流转体系 |
| 6.5.1 确立林地产权流转制度,建立森林资源产权市场体系 |
| 6.5.2 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 |
| 7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 |
| 作者简介 |
| 致谢 |
| 附发表文章 |
| 1 国家及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1.1 国家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1.2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2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原因分析 |
| 2.1 多种经营、以短养长是非公有制林业积累发展的基础 |
| 2.2 政策引导是活水之源 |
| 2.3 物质利益原则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加速器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意义 |
| 1.3 国内学术界对非公有制林业研究现状 |
| 2 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 |
| 3 国内外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 |
| 3.1 国外林业发达国家私有林发展状况 |
| 3.2 国内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3.3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4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主要经营形式 |
| 4.1 承包制 |
| 4.1.1 家庭承包 |
| 4.1.2 大户承包 |
| 4.1.3 联户承包 |
| 4.1.4 单位+农户联合承包 |
| 4.2 拍卖制 |
| 4.3 股份合作制 |
| 4.4 返租倒包 |
| 4.5 租赁制 |
| 4.6 其他形式 |
| 4.6.1 村投户管 |
| 4.6.2 企业+农户 |
| 4.6.3 个人经营、国家补助 |
| 4.6.4 庄园林业 |
| 5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特点 |
| 5.1 投资主体多元化 |
| 5.2 组织管理现代化 |
| 5.3 依托技术高新化 |
| 5.4 生产经营集约化 |
| 6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迅猛发展的原因 |
| 6.1 多种经营、以短养长是非公有制林业积累发展的基础 |
| 6.2 政策引导是活水之源 |
| 6.3 物质利益原则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加速器 |
| 7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主要经验和体会 |
| 7.1 解放思想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前提 |
| 7.2 政策创新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动力 |
| 7.3 依靠群众是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基础 |
| 7.4 科技创新是增强非公有制林业竞争力的支撑 |
| 7.5 管理创新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保障 |
| 7.6 优化环境是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关键 |
| 8 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
| 8.1 对非公有制林业重要性的认识严重滞后 |
| 8.2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应有地位和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
| 8.3 部分林业政策制约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
| 8.3.1 林业税费政策不够合理,税费征收标准过高 |
| 8.3.2 现行采伐限额管理政策不灵活 |
| 8.3.3 现行投融资政策中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不够 |
| 8.4 非公有制林业缺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
| 8.5 政府和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
| 8.5.1 政府服务体系不到位 |
| 8.5.2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中介服务组织建设严重滞后 |
| 8.6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自身也存在缺陷 |
| 8.6.1 技术水平低级化 |
| 8.6.2 经营模式家族化 |
| 8.6.3 产业结构趋同化 |
| 8.6.4 用人机制本土化 |
| 9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 9.1 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
| 9.1.1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对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认识 |
| 9.1.2 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浓厚氛围 |
| 9.1.3 确立非公有制林业的政治地位 |
| 9.1.4 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林业的准入领域 |
| 9.2 关于非公有制林业的政策改革 |
| 9.2.1 投融资政策改革 |
| 9.2.2 采伐限额政策改革 |
| 9.2.3 税费政策改革 |
| 9.3 关于非公有制林业的制度改革 |
| 9.3.1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
| 9.3.2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改革 |
| 9.3.3 非公有公益林国家收购制度的建立 |
| 9.4 政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
| 9.4.1 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 |
| 9.4.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 9.4.3 加强科技服务和人才培训 |
| 9.4.4 加强信息和市场服务 |
| 9.4.5 大力发展林业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和组织体系 |
| 9.4.6 搞好法律保障服务 |
| 9.4.7 创设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 |
| 9.5 经营者自身素质的提高 |
| 9.5.1 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以发展生态与经济兼用型和经济效益型为主 |
| 9.5.2 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努力实施可持续经营措施 |
| 9.5.3 积极培植龙头企业 |
| 9.5.4 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实现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
| 9.5.5 加快非公有制林业企业体制改革,着力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
| 10 结论与讨论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 作者简历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内容和主要创新之处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主要创新之处 |
| 2 主要概念界定及相关基础理论 |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 2.2.1 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 |
| 2.2.2 林业分类经营理论 |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 2.2.4 资源配置效率理论 |
| 2.2.5 寻租理论 |
| 2.3 本章小结 |
| 3 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 3.1 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 |
| 3.1.1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历程 |
| 3.1.2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3.1.3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 3.2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
| 3.2.1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选择 |
| 3.2.2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界定 |
| 3.3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
| 3.3.1 AHP法的基本原理 |
| 3.3.2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影响因素排序 |
| 3.3.3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影响因素排序结果分析 |
| 3.4 本章小结 |
| 4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框架构建 |
| 4.1 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构建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
| 4.1.1 制度体系构建的目标 |
| 4.1.2 制度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 4.2 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 |
| 4.2.1 制度体系构成要素 |
| 4.2.2 制度体系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
| 4.3 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构建的外部保障 |
| 4.3.1 以政府为主体提供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 |
| 4.3.2 以双重机制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 |
| 4.4 本章小结 |
| 5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林权制度 |
| 5.1 现行林权制度缺陷及成因剖析 |
| 5.1.1 林权界定尚不明晰 |
| 5.1.2 林权缺乏安全性 |
| 5.1.3 林权市场化运作受阻 |
| 5.2 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林权明晰化 |
| 5.2.1 明确林权主体 |
| 5.2.2 界定林权主体之间的权力和义务 |
| 5.2.3 加强林权证管理 |
| 5.3 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林权安全性 |
| 5.3.1 健全保护林权安全的法律法规 |
| 5.3.2 强化林业行政执法 |
| 5.4 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林权市场化 |
| 5.4.1 培育和规范林业要素市场 |
| 5.4.2 建立健全中介组织 |
| 5.4.3 加快非公有制林业信息化建设 |
| 5.4.4 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
| 5.5 本章小结 |
| 6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森林采伐报审制度 |
| 6.1 非公有制林业森林采伐报审制度需求 |
| 6.1.1 现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缺陷 |
| 6.1.2 环境变化引发森林采伐报审制度需求 |
| 6.2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森林采伐报审制度 |
| 6.2.1 森林采伐申报制度 |
| 6.2.2 森林采伐审批制度 |
| 6.2.3 森林采伐验收制度 |
| 6.3 森林采伐报审制度的实施保障 |
| 6.3.1 建立健全限制采伐的规章制度 |
| 6.3.2 创立非公有制林业森林经营方案审批制度 |
| 6.3.3 完善森林采伐监督制度 |
| 6.4 本章小结 |
| 7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税费制度 |
| 7.1 林业税费重的成因分析 |
| 7.1.1 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偏差 |
| 7.1.2 林业市场化改革滞后 |
| 7.1.3 分权式财政体制改革的不完善 |
| 7.1.4 地方财政对林业税费的强依赖 |
| 7.2 税费重对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影响 |
| 7.2.1 税费重对非公有制林业生产领域的影响 |
| 7.2.2 税费重对非公有制林业流通领域的影响 |
| 7.3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税费制度 |
| 7.3.1 调整税率水平 |
| 7.3.2 规范税费项目 |
| 7.4 非公有制林业税费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
| 7.4.1 改革现行林业行政管理体制 |
| 7.4.2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 7.4.3 加强税费管理法制建设 |
| 7.5 本章小结 |
| 8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融资制度 |
| 8.1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成因剖析 |
| 8.1.1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内部成因 |
| 8.1.2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外部成因 |
| 8.2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直接融资制度 |
| 8.2.1 推行股份合作制 |
| 8.2.2 发展林业托管制 |
| 8.2.3 发行林业公司债券或股票 |
| 8.3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间接融资制度 |
| 8.3.1 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 |
| 8.3.2 健全林业基金制度 |
| 8.3.3 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 |
| 8.4 非公有制林业融资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
| 8.4.1 转变政府职能以优化投资环境 |
| 8.4.2 建立和健全融资法律法规 |
| 8.4.3 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 8.5 本章小结 |
| 9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监督制度 |
| 9.1 现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剖析 |
| 9.1.1 现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
| 9.1.2 现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存在问题的成因剖析 |
| 9.2 构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 9.2.1 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立法 |
| 9.2.2 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
| 9.2.3 创建多种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 9.2.4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
| 9.3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
| 9.3.1 优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环境 |
| 9.3.2 发挥监督网络的整体效能 |
| 9.4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引言 |
| 第二章 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及背景 |
| 2.1 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 |
| 2.2 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背景 |
| 2.3 非公有制林业的理论与法律基础 |
| 2.3.1 非公有制林业的理论基础 |
| 2.3.2 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基础 |
| 2.3.3 非公有制林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
| 2.4 研究的目的意义 |
| 2.5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 2.5.1 研究的方法 |
| 第三章 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3.1 部分发达国家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3.2 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现状 |
| 3.2.1 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现状 |
| 3.2.2 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
| 3.3 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3.4 陕西省非公有制造林的发展历程 |
| 3.5 陕西省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形式 |
| 3.6 非公有制林业对陕西省林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
| 3.7 陕西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措施 |
| 第四章 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 4.1 非公有制发展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
| 4.1.1 思想仍不够解放 |
| 4.1.2 林地使用制度不完善,产权不完整 |
| 4.1.3 税费制度仍需完善 |
| 4.1.4 活立木市场尚未形成 |
| 4.1.5 资金投入不足 |
| 4.1.6 鼓励措施不到位 |
| 4.1.7 基础建设滞后 |
| 4.1.8 商品林资源管的过死 |
| 4.1.9 政府和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
| 4.2 非公有制林业自身发展的局限性 |
| 第五章 典型案例分析—石光银治沙公司承包造林模式分析 |
| 5.1 石光银治沙公司基本情况 |
| 5.2 石光银治沙公司存在的问题 |
| 5.2.1 治理的成效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
| 5.2.2 国家林业政策难以配套到位 |
| 5.2.3 沉重的债务负担致使治沙公司难以正常运转 |
| 5.2.4 公司经营管理粗放 |
| 5.2.5 公司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偏低 |
| 第六章 国外私有制林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
| 6.1 法律是政府管理私有林的基础和依据 |
| 6.1.1 对私有林权给予充分而完整的保障 |
| 6.1.2 对私有林木的采伐和经营只在宏观上要求和规定 |
| 6.1.3 对育林生产行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及规范 |
| 6.1.4 在保持法规延续性的同时,根据私有林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修正相关法律 |
| 6.1.5 注重法律的宣传、执行与执法监督 |
| 6.2 政府对私有林发展的扶持政策 |
| 6.2.1 经济政策扶持 |
| 6.2.2 科研技术上的支持 |
| 6.2.3 社会服务体系 |
| 第七章 解决陕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
| 7.1 优化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
| 7.1.1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给非公有制林业应有的政治地位 |
| 7.1.2 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林地使用制度 |
| 7.1.3 进一步完善林业税费制度 |
| 7.1.4 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 |
| 7.1.5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
| 7.1.6 落实相关鼓励措施 |
| 7.1.7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 7.1.8 改革采伐限额管理办法 |
| 7.1.9 完善林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
| 7.2 加强非公有制林业自身发展能力 |
| 7.2.1 非公有制林业必须采取规模化经营的方式 |
| 7.2.2 非公有制林业必须走企业化生产经营的路子 |
| 7.2.3 非公有制林业必须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
| 7.2.4 非公有制林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
| 7.2.5 非公有制林业必须不断完善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
| 第八章 结论和建议 |
| 8.1 结论 |
| 8.2 建议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问题提出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章节安排 |
| 1.5 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 第二章 湖南省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
| 2.1 非公有制林业内涵和发展背景 |
| 2.2 湖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过程 |
| 2.3 湖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 2.4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 2.5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约因素的成因分析 |
| 第三章 国内外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
| 3.1 国内部分地区发展经验和模式 |
| 3.2 国外部分国家发展经验和模式 |
| 3.3 主要启示 |
| 第四章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 SWOT 分析 |
| 4.1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优势 |
| 4.2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劣势 |
| 4.3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机遇 |
| 4.4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威胁 |
| 4.5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目标定位和模式选择 |
| 第五章 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对策研究 |
| 5.1 适当调整森林采伐限额政策 |
| 5.2 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化水平 |
| 5.3 政府引导和加强服务,创造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良好环境 |
| 5.4 对非公有制林业实行减免的税费优惠政策 |
| 5.5 拓宽非公有制林业融资渠道 |
| 第六章 沅江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实践案例研究 |
| 6.1 沅江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特点 |
| 6.2 沅江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措施 |
| 6.3 沅江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效果 |
| 6.4 沅江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问题 |
| 6.5 沅江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评述 |
| 第七章 结束语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 |
| 1 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历程 |
| 2 非公有制造林的模式 |
| 2.1 承包模式 |
| 2.2 股份合作模式 |
| 2.3 村投户管模式 |
| 2.4 企业+基地 基地连农户模式 |
| 2.5 拍卖模式 |
| 2.6 以劳代租模式 |
| 3 非公有制林业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
| 3.1 政府推动 |
| 3.2 市场拉动 |
| 3.3 典型带动 |
| 3.4 服务促动 |
| 4 非公有制林业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思路 |
| 4.1 认识不到位 |
| 4.2 怕政策多变 |
| 4.3 缺乏资金支持 |
| 4.4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环境不够宽松 |
| 4.5 重造轻管现象严重 |
| 4.6 加强宣传, 提高认识 |
| 4.7 争项目, 跑资金, 争取上级支持 |
| 4.8 做好调研, 搞好分类经营 |
| 4.9 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抓好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