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蓉[1](2019)在《优势企业行为性价格歧视的竞争效应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杀熟”现象随处可见,商家根据消费者过去的行为来推荐其感兴趣的产品,实现差异化定价以获得最大利润。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一项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调查结果,发现在被调查的人中,有超过一半的被调查人员经历过被“杀熟”,而且88.32%的人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很常见。在“杀熟”现象背后隐含的是价格歧视,传统的经济学中把两种相似的产品,有着相等的边际成本,以不同的价格出售称之为价格歧视。之前的很多研究主要集中在商家施行价格歧视的条件、竞争影响等,其最终研究的目的是了解价格歧视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但是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不仅商家改变了售卖模式,从实体店转向网上销售,消费者的消费模式也发生了转变,因此研究也逐渐开始关注价格歧视与消费者行为关系。“杀熟”现象是一种价格歧视,但是它对比一般意义上的价格歧视又有着新的特点,首先它有着更多的消费者信息,包括基本资料、购买信息、浏览记录等,同时它能够快速而准确的分析消费者信息,其次它是在消费者以往购买行为上进行重新二次定价,实现对消费者针对性、个性化的定价,对此我们把这种类型的价格歧视更精确地称之为行为性价格歧视(Behavior-based price discrimination,简称为BBPD),在这里行为性价格歧视的定义为企业基于消费者过去购买的历史信息来进行精准化定价的行为。本文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了解优势企业行为性价格歧视的竞争效应,进而通过改进现有的关于规制价格歧视的方法来对行为性价格歧视提出一个法律框架。在评估价格歧视的反垄断影响时,其中一种有影响力的说法是Innes和Sexton(1994)以及Karlinger和Motta(2007)提出的,他们指出在促进竞争方面,对于在特定市场结构内运作的寡头垄断行业,价格歧视加剧了竞争,但是在反竞争方面,由于价格歧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可以针对有限细分的市场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价格来有效的排挤其他企业,从而使优势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排他性效果。但是通过以下研究发现,行为性价格歧视的竞争效应与此观点有所不同,行为性价格歧视在促进竞争方面,完全符合加剧竞争这一观点,然而在反竞争方面,发现结果与上述观点不同,认为行为性价格歧视并没有改变现有者的市场主导地位,改变市场结构,因此不具有排他性。具体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无论是在基于历史价格的定价还是统一定价的条件下,面对进入者,现有者市场支配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对竞争结果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在研究消费者福利的时候发现在水平差异化视角下,当现有企业面临新进入者时,消费者在统一定价下要比在基于历史的价格歧视下获得的总消费剩余更高,禁止基于历史的价格歧视政策将使消费者受益,这意味着行为性价格歧视对消费者有一种潜在的剥削性伤害,也就是说行为性价格歧视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剥削性价格歧视。本文在具体论述中,首先在关于价格歧视的现有文献基础上对行为性价格歧视进行理论分析,明确行为性价格歧视的概念和特征,并对行为性价格歧视做了一个详细的归纳,从而为下文提供理论依据。接下来重点研究了优势企业行为性价格歧视的竞争效应,主要是从水平差异化视角下和垂直差异视角下两个方面研究,发现行为性价格歧视在促进竞争方面加剧了竞争,在反竞争方面没有排他性,但是它对消费者有着潜在的剥削性的伤害。对此下面在剥削性价格歧视的法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为性价格歧视的法律分析框架,并通过案例来完成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王丹[2](2018)在《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企业纵向差异化决策机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零售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随之产生的买方抗衡势力使零售业的产业链纵向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理论层面,传统的纵向约束理论也随着产业链上下游控制关系的置换得到了扩展,出现了以零售商为市场主导的买方抗衡势力理论。在实践层面,规制零售商买方势力的反垄断政策不断出现。而现实生活中,产品的纵向差异化现象越来越普遍,如电器有“苏宁国美特供”、日用百货的“促销特供”及“电商特供”等。本文讨论的是由于大型连锁零售商、网络电商的出现而出现的具有质量差别的特供产品现象。即,研究的是,在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制造商纵向差异化决策的机理。换句话,本文将产品的纵向差异引入到了买方抗衡势力理论的分析框架,研究零售商买方抗衡势力对于上游制造商纵向差异化决策的影响。以往买方抗衡势力的分析都是基于横向产品差异,即替代性或互补性;本研究基于纵向产品差异,即产品质量差异,丰富了现有买方抗衡势力理论的相关研究,进一步探索了企业竞争行为的影响因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买方抗衡势力理论对实践中产业现象的解释能力,为相关产业规制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本文采用Mussa-Rossen模型来描述消费者从纵向差异化产品获得的效用。在此消费者效用模型的基础上,针对M-O纵向结构,建立上下游讨价还价动态博弈模型。上游制造商具有卖方垄断势力;下游零售商是双寡头市场结构,且零售商之间存在古诺竞争,其中一个零售商具有买方抗衡势力,买方抗衡势力是外生给定的。采用两阶段动态博弈分析下游买方抗衡势力与上游制造商的纵向差异化策略对市场均衡以及消费者效用的影响。博弈的第一阶段,上游制造商决定两种质量产品的批发价格;下游零售商采购纵向差异化产品。竞争性零售商的批发价格由制造商利润最大化决定;有买方抗衡势力的零售商的批发价格通过其与制造商进行纳什讨价还价,由产业联合利润最大化决定。第二阶段,下游两个零售商进行古诺竞争来确定零售市场销量与零售价格。进一步,在基本模型的基础上,放宽模型假设,考虑了产品与质量相关的成本,对模型进行了完善;梳理产业链中的影响因素,考虑了制造商定价模式、零售商服务,对模型进行了扩展。得到以下研究结论:(1)产业链中不存在任何一个企业具备纵向关系的主导能力。上游制造商的纵向差异化决策,是其应对下游零售商买方抗衡势力所采用的策略性反应。(2)买方抗衡势力的增加确实提升了上游制造商的产品纵向差异化程度,纵向差异化的动机源于缓解市场上激烈的价格竞争和和缓解买方抗衡势力对制造商利润的侵占。(3)在基础模型中,买方抗衡势力使产业链利润向下游转移。而下游零售商的竞争会使部分所得传递给消费者。较高的纵向差异化水平会弱化下游零售商的竞争程度,增强了制造商的定价能力,零售商所得无法传递给消费者,因此对消费者效用没有正面作用。随着差异化程度的降低,下游零售商竞争程度增强,零售商的部分所得越来越多的转移给消费者,因此买方抗衡势力对消费者剩余起到了正面作用,因此买方抗衡势力对消费者剩余起到了正面作用。在经济现实中,与质量相关的生产成本为零的时候,制造商会采取纵向差异化策略。(4)在考虑质量相关成本时,无论是固定成本形式还是可变成本形式,买方抗衡势力使产业链利润向下游转移,买方抗衡势力的增加可以增加上游制造商的纵向差异化程度,但是制造商的纵向差异化策略性行为不一定会抵消买方抗衡势力带来的利润的降低。而下游零售商无论竞争程度高低,都会使部分所得传递给消费者,买方抗衡势力一直对消费者效用产生正面作用。当生产成本是固定时,纵向差异化策略不会增加制造商的利润,因此制造商不采用纵向差异化策略。当生产成本是可变时,纵向差异化策略只有在买方抗衡势力较高时才会增加制造商的利润,因此制造商有选择的采用纵向差异化策略。(5)在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制造商采用两部收费制模式对零售商制定批发价格,进行纵向差异化决策。跟线性定价模式比,上游制造商可以占据产业链更多的利润,这个利润是从零售商转移到制造商的固定费用,其他的市场均衡、消费者剩余以及社会福利均不发生变化。制造商不会采用转售价格控制,因为这种定价模式会造成具有买方抗衡势力的零售商退出。(6)在考虑零售商服务时,无论是固定成本形式还是可变成本形式,买方抗衡势力使产业链利润向下游转移,买方抗衡势力的增加可以增加上游制造商的纵向差异化程度,但是制造商的纵向差异化策略性行为不一定会抵消买方抗衡势力带来的利润的降低。而下游零售商无论竞争程度高低,都会使部分所得传递给消费者,买方抗衡势力一直对消费者效用产生正面作用。无论服务成本是固定的还是可变的,纵向差异化策略不会一直增加制造商的利润,制造商才买方抗衡势力较高的时候采用纵向差异化策略。
隋智勇[3](2018)在《平台企业动态定价的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平台企业是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介于市场与传统企业之间的组织形式。它既像市场一样通过连通供需配置资源,又像传统企业一样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近30年来,以美国为代表,随后在欧洲和亚洲等地均出现了新经济浪潮。这个过程中,一些典型企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例如电子商务企业(Amazon、Ebay、阿里巴巴等)、银行卡网络(Visa、Master、中国银联等)、操作系统公司(微软、苹果、Palm等)、搜索引擎企业(Google、雅虎、百度等)、传媒企业(报纸、有广告的电视频道、门户网站等)、智能手机企业(苹果、诺基亚、Google等)以及游戏机企业(索尼、任天堂、微软等)等都在现代国民经济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企业背后,却蕴含着一些共同的经济规律:这些企业通常作为一个平台把一类(及以上)的代理人吸引到平台上,通过为这些不同代理人之间的交互作用提供服务来获取利润。例如电子商务企业为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交易提供服务;银行卡网络为持卡人和商户间的支付行为提供服务;操作系统为用户使用应用软件提供平台;搜索引擎为搜索用户与广告商的交流提供平台;传媒为用户与广告商的交流提供平台;智能手机为手机用户在手机上使用应用软件提供平台;游戏机为用户和游戏制作企业提供平台服务。这些平台企业目前仍然处于快速发展之中,并将在世界经济中占据越来越大的份额。平台企业的快速发展,引起了政府机构、管理者和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在现实中,许多平台企业的独特商业决策和竞争方式激起了学界的极大兴趣,学者们也围绕着平台经济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例如平台定价、平台管理和规制以及相关的机制设计等等。但是,却鲜有文献对平台的动态定价策略问题进行研究。由于当今大多平台都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因此信息技术在平台定价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使得平台能够更精确地对不同消费者进行分类,因此产生了许多新的定价方式,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动态差别定价”。动态差别定价就是当市场中存在着重复购买时,企业能够根据消费者过去的购买记录给不同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价格,比较典型的就是对新老客户制定不同价格。例如中国移动会对新入网的用户给予赠送话费或者移动电话等优惠,而中国联通对新用户也有类似的优惠;同时京东商城等电子商务平台也会对新注册用户赠送优惠券,以吸引更多用户使用其服务;还有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中国移动出行市场新用户争夺战,为了使用户使用各自的打车软件出行,滴滴打车和快车均投入大量资金对用户进行补贴,以更快获取并锁定新用户;另外很多P2P理财平台也对新用户提供各种补贴和优惠券,但是对老用户却没有类似的优惠。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动态差别定价可能会被应用于更多的行业。然而,现有关于平台定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平台企业静态定价行为,较少有文献从动态视角对平台定价进行分析。另外,虽然学者们对动态差别定价也有研究,但相关研究却均没有考虑到市场中存在网络外部性的情形,而平台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网络外部性。如果考虑了这个因素,可能得到一些新的结论。因此,对平台企业的动态定价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基于以上现状,本文以博弈论为主要分析方法,建立了一个双寡头平台企业定价博弈模型,分析了网络外部性、消费者转换成本以及定价策略对市场均衡的影响。本文首先阐述选题的相关背景和现实、理论意义,然后概述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之处,最后是相关概念界定,主要介绍关于本文研究的一些基本概念,例如平台、网络外部性、转换成本以及差别定价等等。然后回顾了网络平台定价和差别定价的相关理论,对文献进行了梳理,作为本题研究的起点和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设计了一个两期动态定价博弈模型,用于讨论在两种市场状况与两种消费者参与下平台企业的最优定价策略。首先是对成熟市场上平台企业的定价策略进行分析,分析了不同策略组合下各企业的最优定价和利润,进而对不同市场均衡进行了比较,求解了纳什均衡。然后假设市场上都为天真消费者,进而对新兴市场上双寡头平台企业的定价策略进行了分析。通过比较分析不同策略组合下各企业的最优定价和总利润,求解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最后假设市场上都为老练消费者,进而对新兴市场上双寡头平台企业的定价策略进行了分析。通过比较分析不同策略组合下各企业的最优定价和总利润,求解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本文在模型推导结束后,还进行了两个案例研究。该部分对移动支付领域和移动通讯领域进行了案例分析,进而对本文的研究结果进行检验和支撑。本文的最后,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结论和管理启示,然后指出本文的研究不足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到了以下结论:第一、在成熟市场上,如果双寡头平台企业都采取动态差别定价,则各企业会给予新客户同等的优惠额度,该额度与各企业初始市场份额无关,但是企业的初始市场份额会影响消费者预期以及各企业的最优定价,初始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会获取较多利润。如果双寡头平台企业都采取统一定价策略,则会出现单方面的消费者转换,初始份额较大企业的消费者会转换购买初始份额较小企业的产品,而初始份额较大企业会制定较高价格并获取较高利润。与双寡头平台企业都采取动态差别定价的情形相比,统一定价策略下各企业都会获得较高的利润。第二、双寡头平台企业在成熟市场上进行价格博弈时,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在非合作博弈前提下,当各企业的初始市场份额以及网络外部性满足某些条件时,双寡头平台企业都采取动态差别定价策略为一种随机稳定状态,此时双寡头平台企业可能陷入了某种“囚徒困境”。但是,如果该博弈为序贯博弈,则双寡头平台企业都采取统一定价策略为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第三、在新兴市场上,如果市场上都为天真消费者,平台的网络外部性的强弱对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平台网络外部性较弱,则双寡头企业都采取动态差别定价为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如果平台网络外部性较强,博弈可能出现多重均衡。如果将双寡头平台企业之间的定价策略博弈演化成协调博弈,双寡头企业都采取统一定价策略为博弈的随机稳定状态。第四、在新兴市场上,如果市场上都为老练消费者,平台的网络外部性影响了企业定价和利润,也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进而影响了企业定价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当平台网络外部性较弱时,双寡头企业都采取统一定价为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如果平台网络外部性较强,博弈可能出现多重均衡。如果将双寡头平台企业之间的定价策略博弈演化成协调博弈,双寡头企业都采取统一定价策略为博弈的支付占优均衡,而双寡头企业都采取动态差别定价策略为博弈的风险占优均衡,后者为博弈的随机稳定状态。与天真消费假设下的市场均衡相比,双寡头企业都采取动态差别定价策略时的定价和利润都较低。但是,如果双寡头企业都采取统一定价策略,他们会获得较高的利润。与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在充分考虑网络外部性对平台企业竞争的影响下,建立了动态定价博弈模型并进行模型最优解推导。研究结果表明,平台企业的定价决策不但与市场的初始规模有关系,而且会因为网络外部性的强弱,可能存在多个均衡解,丰富了动态差别定价的理论研究。同时,本文考虑了市场成熟度的差异以及消费者理性程度的差异,讨论了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与消费者组合下,平台企业的最优定价决策,为平台企业的定价实践提供了决策参考。
张茜[4](2017)在《完全信息博弈下双头垄断模型的应用与研究》文中指出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对经济的快速发展有一个制衡和约束,早在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西方发达经济国就已经对传统自然垄断行业实施了政府管制或者国家所有制。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行业间因为垄断情况的发生导致了不正当的经济竞争、市场排斥等负面影响,所以对垄断情况必须进行改革和整顿。针对以上的问题,本文运用博弈论的基本理论分析了目前市场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应用垄断理论分析寡头垄断下厂商的市场行为,首先得出了不同情况下市场的竞争模型以及均衡结果。该均衡结果不仅对市场上各大厂商的经济发展有指导意义,而且有助于政府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结合各大厂商的经济行为和产业特点,其次建立的垄断模型,讨论了线上线下两大寡头的经济行为以及最终的产业均衡,对于市场的定价策略和产量决策起到了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博弈论以及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为本文的模型构造以及均衡求解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介绍了垄断种类的划分,然后介绍了博弈论的发展进程以及诺贝尔奖的获得情况,最后对于博弈论的基本概念进行了介绍和博弈类型的划分。第二部分改进了博弈论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两个模型:古诺模型和贝特兰德模型,并进行均衡求解。传统的古诺模型只讨论了成本为零的情形,本文首先对古诺模型进行改进,将人工、物流、租金等所有成本建立一个与产品质量成正比的函数,其次对古诺模型进行均衡求解。传统的贝特兰德模型是一个关于产量的线性模型,本文建立了价格与产量的非线性模型,然后进行了均衡求解。第三部分将线上和线下看作市场上的两大寡头,首先用改进的古诺模型和贝特兰德模型求出均衡结果,其次对改进的古诺模型进行动态求解,然后结合赢得矩阵,对改进的贝特兰德模型使用混合策略进行求解。第四部分使用matlab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将线上和线下两大寡头的收益做数据仿真实验。
徐涛[5](2012)在《非线性定价的社会福利影响研究 ——基于非对称双寡头市场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微观经济理论认为,在不存在外部性、垄断以及商品税等税收扭曲的情况下,为了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价格必须按照边际成本制定。边际成本定价自产生以来,就受到众多主流经济学派的追捧,在理论上一再被证明是最优的定价方式。但是,当边际成本定价方式被运用于自然垄断企业的定价实践时,将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然垄断企业的成本补偿问题”。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使得在一定产出范围内,自然垄断企业的边际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不断下降,这会导致边际成本一直低于企业的平均成本,此时按照边际成本定价,将不能补偿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企业亏损。为了解决“自然垄断企业的成本补偿问题”,经济学家先后提出了两条主要的思路:1.坚持边际成本定价,利用税收补贴的方式对企业亏损进行补偿;2.放弃边际成本定价,转而采用次优定价方式在“福利损失”和“自然垄断企业成本补偿”之间寻求平衡,例如拉姆齐定价等。这两种方案的共同特点就是统一定价(线性定价),只要商品的价格一确定,那么面向所有类型的消费者都不会有所改变。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统一定价策略无非都是在经济效率、企业成本补偿和社会公平等因素中进行取舍,而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因此,学者们开始思考,既然次优定价问题是在牺牲经济效率的基础上,解决自然垄断产业边际成本定价矛盾,那么怎样才能在解决矛盾的同时,使得经济效率损失最小呢?通过理论研究,有的学者开始发现,如果能够在区别消费者不同类型的基础上实现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非线性定价),就可以简单地处理好企业成本补偿问题,更有趣的是,在非线性定价的模式下所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比线性定价模式下更小。遗憾的是,现有非线性定价的理论分析多以完全垄断、对称性寡头企业的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为假设前提,也就是说市场上要么只有一家企业,要么就存在两家一模一样的企业生产没有差别的产品,这样的市场结构的假设有利于简化模型和分析过程,但是与现实中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得出的结论现实指导意义不强。在现实中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公共事业部门都是呈非对称性的寡头竞争格局的,如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之间,两家企业的成本和所占市场份额都存在着差距,因此“非对称性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假设下的非线性定价研究更应该引起学术界的重视。目前,“非对称性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的非线性定价研究十分匮乏,仅有的几篇文献也只是集中在企业行为和市场分割等问题上进行讨论,对福利影响的分析则几乎没有涉及。本文正是致力于对“非线性定价理论”中的这一空白领域进行初步的研究。利用整章的篇幅,第三章对“非对称的寡头企业”、“同质的产品”、“消费者的异质性”和“企业定价策略选择”等问题作了全面的分析和描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贯穿全文“八个基本假设”和“福利计量方法”,完成“非对称性双寡头垄断市场”的基本分析框架的构建。在“非对称性双寡头垄断市场”的基本分析框架下,本文的第四部分、第五部分,分别假设企业采取的定价策略为“线性定价”和“非线性定价”,并对其相应的社会福利结果进行计算。在“线性定价方式”下,成本优势企业居于市场主导地位,在市场运营过程中,它有着强烈的动力采取独占市场的定价策略,将成本劣势企业逐出市场,从而实现独家垄断,因此维持市场竞争格局必须依赖于规制者的“非对称性价格规制政策”。成本优势企业掌握完全的定价主动权,而成本劣势企业只能在既定价格下进行产量的选择。由于产品同质,两家企业的线性均衡价格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价低者将占据整个市场。各市场主体在经过博弈达到均衡后,市场最终的线性价格将会在成本劣势企业的边际成本处达到均衡,因为只有在这个价格水平上两家企业都既不能提高价格,也不能进一步降低价格。而此时企业面临的将是一条“弯折的需求曲线”,对于高端消费者来说,他们存在于市场上是无条件的,因为他们可以接受的价格水平比较高,而且对产品的需求量也较大,但是低端消费者的存在则依赖于一定的价格条件,当企业定价超过一定水平时,他们的消费者剩余将会下降为零,甚至为负值,从而将退出市场,因此,消费需求曲线是一条“弯折的需求曲线”在以“两部制价格”为例的“非线性定价方式”下,两家企业的价格水平是不一致的,成本优势企业将会选择“高固定费用”和“低边际费用”的价格组合,而成本劣势企业会选择“低固定费用”和“高边际费用”的价格组合。面对这样的产品价格,消费者群体也会产生分割,高类型的消费者将会偏好成本优势企业的产品,而低端消费者将会偏好成本劣势企业的产品。尽管在“两部制定价”的情况下,两家企业都能各自占领一部分消费者市场,并在自己的市场领域内实现局部垄断,但由于竞争压力仍然存在,使得企业的定价不可能达到垄断价格的水平。对于高端消费者和低端消费者来说,他们之间的区分并非固定不变的,如果占领高端消费者市场的企业定价过高,将会使得部分高端消费者因为无法承受高价而转变为低端消费者,从而使原有的市场份额缩小,反之则反。因此,两家企业都将努力通过降低价格,使自己所占领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但是降低价格又会减少单位产品的盈利。综上所述,“非线性均衡价格”就是两家企业在“市场份额”和“单位产品利润”这两个因素之间进行权衡的结果,当然,目标函数是总利润最大化。本文在对“非线性定价”福利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由“非线性定价方式”直接导致的“消费量陷阱”损失,并对其进行了阐述。我们认为尽管现有“消费量陷阱”理论所得出的结论与现实情况有相悖之处,但是“消费量陷阱”损失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并且它的存在与“消费者决策路径”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分别完成了对“线性定价”方式和“非线性定价”方式的福利结果计算之后,本文对两者进行了比较分析。我们认为通过定价方式从“线性定价”向“非线性定价”转变,生产者的福利可以得到绝对的改进,并且这种福利改进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当两家企业的成本差越大时,这种改进的程度越大;当市场上消费者的差异越大时,这种福利改进的程度越大。但是,对于成本优势企业来说,当它的成本优势地位特别明显时,“非线性定价”会使它的福利受到损失。如果定价方式从“线性定价”向“非线性定价转变”,消费者的福利可以得到绝对的改进,并且这种福利改进受消费者异质性程度的影响,当消费者的差异性越大时,消费者剩余的改进程度越大。具体到每一类不同的消费者,情况也会有所不同,对于高端消费者来说,“非线性定价”的数量折扣可以使他们的福利状况得到绝对的改进。但是对于低端消费者而言,他们的福利是否能够得到增进取决于两家企业的成本差距,当两家企业成本差很大时,低端消费者也能够通过“非线性定价”方式实现福利改进:当两家企业成本差很小时,“非线性定价”方式将会导致低端消费者的福利损失,也即是存在着对低端消费者的“福利剥夺”。本文指出,尽管存在着对某些市场主体的福利剥夺和转移,但是将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整体来看,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通过“非线性定价”方式实现福利改进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非线性定价”方式可以带来社会总福利的改进,这种整体福利改进实质上是一种福利损失补偿,是对次优定价方式所导致的福利损失的弥补,这也正是“非线性定价”方式在社会福利影响方面所具备的优势。最后结合全文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我们对“歧视定价”、“非线性定价规制”、“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引入竞争机制”、“普遍服务义务”和“维护社会福利公平”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政策建议。
方燕[6](2012)在《递增阶梯定价理论》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的研究主题是递增阶梯定价。利用机制设计和信息经济学理论工具,探讨递增阶梯定价政策产生的理论依据,解释现实中递增阶梯定价政策的阶数较少现象背后的理论原因,以及推导最优递增阶梯定价应具有的特征这三个问题。研究递增阶梯定价产生的理论缘由,离不开探讨连续递增定价产生的理论原因,以及连续递增定价与递增阶梯定价的关系。如果考虑定价机制制定与实施所必备的信息与计算要求,以及满足这些要求所需付出的福利损耗,用递增阶梯定价替代连续递增定价所造成的最大福利损失,随着阶梯定价的级数增加而加速下降。基于网络型资源领域递增阶梯定价与两部制菜单的等价性关系,设计最优递增阶梯定价能转化为设计最优两部制菜单。最后研究了最简单的两列两部制菜单参数应具有的特征。首个核心主题是从纯公正和兼顾效率与公正的半福利主义视角递进地论证连续递增定价产生的理论原因。首先,从纯公正视角探讨在消费者收入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如何修正经典两部制,使得所有消费者满足基本消费和高收入者公平地补偿成本。并拓展分析了私有家庭规模信息与收入特征逆相关时对修正性两部制边际价格的缓冲影响。在网络型资源或公共事业领域,经典两部制没有对消费者特征加以完全区分,而把不能承受边际成本或(和)固定成本的低收入群体排除在市场外。在规制者缺乏消费者(或家庭)收入信息的条件下,适当地修正经典两部制,可以既让被规制的垄断运营商不亏损,又使所有消费者满足基本生活所需。相对于经典两部制,修正后的两部制降低了固定收费部分,直到最低收入者满足基本生活所需恰好支付所有收入,同时基于边际成本,按照一定比例提高变动收费部分的边际价格,以保证在低收入群体无须承担成本补偿责任条件下,其余较高收入群体按照同等幅度补偿企业成本。基于等幅责任承担原则的修正性两部制,尽管实现了市场完全覆盖的基本公正,却使较低收入群体的单位消费所承担的成本补偿负担与高收入群体相同,导致成本补偿责任与成本补偿的实际能力不相称,从而违背责任与能力相称的公正性精神。为了避免修正性两部制对次低收入群体的不公,相对高收入者的成本补偿责任应与其收入正相关。更确切地讲,应该让修正性两部制的边际价格随着收入特征而递增,由此得到连续递增定价。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连续递增定价能够基于对消费者类型的完全甄别,使得较富裕的消费者群体,在不损害所有消费者基本生活能力的前提下,公正地承担起补偿企业成本的责任。进一步地,如果家庭收入和其他特征,如家庭规模、家庭成员构成等信息都不可知但相互关联,上述结论仍然成立。比如,如果家庭收入和规模信息不对称但是严格逆相关,由于与收入逆相关的家庭规模局部地减缓了定价的累进程度,保证基本公正和成本恰好补偿的修正性两部制的边际价格的累进程度将会下降。相反地,如果两者正相关,累进程度将会上升。但对于非生活必需品,考虑家庭规模因素与否对修正性两部制机制组无任何影响。其次,引入效率诉求,从半福利主义视角研究连续递增定价产生的理论原因和条件。半福利主义体现为修正性福利关于间接效用呈现凹性特征。为此本文首先分析了类型连续统有确定性上边界的情形,之后基于实例拓展至上边界趋于正无穷的情形。在消费者收入信息完全条件下,无论是否考虑公正诉求,规制者的最优定价规则都是边际成本定价。当然,消费者的间接效用总受公正性诉求和市场完全覆盖要求的影响。当收入信息不完全且类型连续统为闭集时,由于最优定价机制取决于消费者优化问题的均衡解类型,规制者的定价规则有所不同。在完全分离均衡解条件下,即使保持市场完全覆盖(即基本公正要求),向最低和最高类型消费者提供的最优定价规则仍为边际成本定价。退一步讲,即使追求纯效率和市场完全覆盖,最优定价规则仍为边际成本定价。更一般的情形是类型甄别不完全和市场覆盖不完全。比如某些类型消费者选择同一消费量,且有部分低收入消费者被迫退出消费市场。如果不考虑低类型消费者的福利状况,并允许部分低收入者退出消费市场,最优定价规则是,除了向最高收入者实行边际成本定价外,向市场内所有其他类型消费者索取的边际价格超过边际成本;如果考虑低类型消费者,并试图满足所有消费者的基本生活所需,最优定价规则为,向除最低和最高收入群体之外的非端点收入消费者索取的最优边际价格超出边际成本;如果需追求效率、公正和市场完全覆盖,规制者仍对最高收入者按照边际成本定价,但向其他消费者制定高于边际成本的某个价格,该价格随着收入类型先递增后递减。考虑公正诉求确实能使得,规制者向局部消费者收取连续递增定价是局部最优。进一步通过实例拓展分析发现,如果将类型连续统的上边界放松至正无穷大,新增公正性诉求能使得连续递增定价是规制者的全局性最优选择。第二个核心主题是以连续递增定价的执行为出发点,探讨实施递增阶梯定价的理论依据,并揭示现实中递增阶梯定价政策阶数较少的理论原因。为此,本文着重强调了制定与实施连续递增定价政策时所需支付的高昂信息和计算成本,会严重地影响连续递增定价机制的有力执行。主要结果是用递增阶梯定价替代连续递增定价机制具有渐近有效性,以及在网络型资源领域递增阶梯定价与两部制菜单存在等价性关系。在网络型资源领域,较复杂的连续递增定价能通过相对简单的递增阶梯定价来执行,并且任何连续递增定价都能由满足自我选择的修正性两部制菜单的上包络来逼近。递增阶梯定价与两部制菜单确实存在等价性关系。更确切讲,对于任何类型分布形式和节点分割方式,用n级递增阶梯定价替代连续递增定价所造成的福利损失是n的平方倒数的同阶无穷小。显然,这种福利损失随着阶梯级数的增加而迅速下降。级数增加降低福利损失的同时,也提高了实施递增阶梯定价所需的信息和计算要求,从而须额外支付交易成本或福利代价。更重要地,这种福利代价会随着级数的增加而迅速递增。信息和计算复杂性导致的福利代价与福利损失的节约之间的合理权衡,决定了递增阶梯定价的均衡级数是个相对较小的正整数。由于递增阶梯定价不满足连续可微性和核心变量相互无关性,直接设计最优递增阶梯定价很困难。第三个核心主题是探讨在高交易成本条件下的最优递增阶梯定价应具有的特征。鉴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以及因交易成本所致的规制者信息(或行为)空间受限,设计最优递增阶梯定价能视为单边信息不对称和受限信息(或行为)空间下的机制设计问题。根据网络型资源领域递增阶梯定价与两部制菜单的等价性,设计最优n级递增阶梯定价能转化为设计最优n列两部制菜单。从理论上看,设计最优两部制菜单属于委托代理理论中的类型甄别问题。两部制菜单下的消费与价格变量的相互决定性,导致严格表述消费者的自我选择约束相当复杂。为此,经典类型甄别模型的分析思路不可行,须另谋他路。本文用修正手段近似处理,主要是向基于全域的最优一般性两部制中逐步增加修正性两部制,一直添加n-1次,最终形成由一个一般性两部制和n-1个修正性两部制组成的n列两部制菜单。设计最优两部制菜单,须首先探讨基于全域的最优一般性两部制,修正性两部制的新增过程以及两列两部制菜单的特征。作为连续递增定价,基于全域消费者的一般性两部制由固定收费和随消费量加速增加的变动收费组成。在由激励相容、个人理性和预算约束限定的一般性两部制可行集内选择最优机制,实现修正性福利最大化。激励相容的一般性两部制满足可微性和单调性条件。向某子域内的消费者提供一般性两部制时,最优消费特征式较复杂,经济含义不明朗。特别地,如修正性福利函数取线性关系,最优消费关系式大体上再现经典定价文献中的最优消费特征式,即边际价格对边际成本的偏离,不仅取决于概率分布形式,还取决于线性福利函数系数和预算约束强度。如果修正性福利函数为线性关系,降低类型子域的上边界,会增加消费者的最优消费和间接效用,从而有利于处于信息优势一方的消费者获取信息租金。通过向一般性两部制中新增一个修正性两部制来近似得到两列两部制菜单。这样做会影响消费者的决策行为。基于一定假定,如果新增的修正性两部制的固定收费为负,那么所有消费者选择修正性两部制;如果固定收费非负,位于全域两端的消费者改选修正性两部制,类型靠近中间的消费者仍坚持一般性两部制。考虑到定价机制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或福利损耗,在一般性两部制基础上新增修正性两部制总能实现福利的帕累托改进。或者说,定价机制制定与实施过程存在的信息和计算要求,使规制者有动力添加修正性两部制。基于各子域的局部最优一般性两部制和修正性两部制往往在全域内不再最优,须基于全域设计全局最优的两列两部制菜单。特别地,在线性福利函数条件下,最优两列两部制菜单的结构参数满足一定的特征条件,以及第一级和第二级定价选项的参数(固定收费和边际价格),与类型分割点存在互动关联性。给定最优n级递增阶梯定价,每一级定价参数和所有分割点之间可能存有更复杂的关系。这里简要分析最优两级阶梯定价,未深入讨论最优多级阶梯定价机制解。对最优递增阶梯定价机制解的探索,与其说是一个经济问题,不如说是一个计算问题。
马源,张昕竹[7](2011)在《非线性定价下的移动通信需求行为》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研究多产品移动通信业务以及非线性定价条件下的消费者需求理论,并利用话单层级的用户消费数据,建立离散选择结构计量模型,并对用户资费选择行为与个人属性、资费属性和换网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最后利用估计出的需求结构参数,就资费优化对企业收入和用户资费选择概率的影响进行分析。
李医群[8](2011)在《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效率与风险度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电子商务支付解决方案之一,在线第三方支付在市场需求和资本推动的双重作用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市场。在线第三方支付与网上交易两者相互依托、不可分割,是互联网产业中重要性和代表性的业务类型,具有网络产业和金融业的双重特性,同时也是电子商务中准确性、安全性要求最高的业务过程。一方面,在线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加快了网上交易的便利性、降低了网上交易风险的不确定性、提高了网上交易的诚信度,从而增加网上交易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互联网行业兴起时间短和变化快,产业组织中不断出现新的经济技术特点,在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初期面临诸多问题,如产品同质化严重、盈利模式不明确、企业经营资质不明确、沉淀资金利息、信用卡套现、缺失市场监管等。随着其行业发展环境日趋成熟,在线第三方支付企业迫切需要在管理上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增强竞争力、减少随机性、控制风险因素,并在对自身发展和市场战略进行决策时有更加客观有效的依据。在现行经济制度和社会体制下,研究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机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和金融体系的管理创新无疑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由于在线第三方支付行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许多内在市场机制的特性和应用价值还没有完全展示出来。本文从在线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结合多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从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三个方面构筑分析框架。全文由五个部分7章内容组成,重点围绕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机制形成的经济特性、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效率均衡及实现机制、以及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因素等进行分析。第一部分提出问题(第一章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论文结构,建立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从宏观环境和微观要素两方面进行概述在线第三方支付如何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普及而应用发展起来,如行业定位、业务特点、经营内容和商务模式等,并归纳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研究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等。第二部分理论研究(第二章文献综述),以理论体系较为成熟的产业组织理论、交易效率理论、金融风险管理理论入手,在对其丰富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经济、长尾理论等新的理论,确定对在线第三方支付进行应用分析的理论依据、使用适宜的分析工具和方法开展实证研究。第三部分为市场交易效率研究(第三、四章)。第三章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视角出发,运用产业组织理论中的SCP范式,从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产业绩效三个方面进行理论分析和经验检验,研究技术进步与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结构的动态演变,强调产业基本条件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影响,运用博弈论分析判定在线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的短期和长期市场均衡状态。第四章中运用了激励理论和博弈论的古诺模型分析第三方支付作为中介参与交易的微观市场结构和交易行为。对于直接交易模式,通过市场的直接显示机制,讨论其风险因素,证明直接显示机制的纳什均衡实施。关于间接交易模式,则借鉴讨价还价模型,分析柠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证明向一个存在逆向选择机制的市场引入一个垄断中介可以增进交易效率。基于激励相容的市场机制,分析交易参与者自主选择效率高的交易方式,实现总体市场机制运行更有效率。其中企业中介理论适用于集中交易的市场机制权衡分析,而企业合约理论适用于分散交易的市场机制权衡分析,并借鉴理论框架分析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效率均衡。第四部分为极值风险度量研究(第五、六章)。第五章基于现代金融风险测量技术度量在线第三方支付风险,并运用极值理论进行建立相关风险评价模型。由于极值模型是一种历史模拟法,不需要预先对损失数据做出任何假设分布,就能够直接处理损失分布的尾部,是直接利用数据本身说明问题。第六章则根据在线第三方支付风险的分布规律,利用极值理论修正金融风险度量技术VaR模型的计算方法以及风险评价指标,解决VaR模型中分布的厚尾现象,并基于在线第三方支付操作损失的相关公开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判定验证模型有效性。同时,结合监管资本的推算,进一步从安全效用、效率效用和直接成本等角度分析了我国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监管效益的优劣。第五部分为研究展望(第七章结论),总结对于在线第三方支付问题的研究结论和主要创新观点,同时指出本论文研究的局限与不足,并对在线第三方支付的市场监管、市场交易效率均衡及极值理论在支付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理论归纳、应用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在于:(1)应用SCP范式对在线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市场结构与行为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分别对在线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市场结构进行了特征分析,运用博弈分析对该产业发展的短期和长期市场均衡状态进行市场行为研究。这是对于传统的SCP范式进行补充,为网络化环境下进行产业组织分析提供一定借鉴作用。(2)基于网上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运用了激励理论和博弈论的古诺模型,分析第三方支付作为中介参与交易的微观市场结构和交易行为,如何实施直接显示机制的纳什均衡,证明逆向选择机制的市场中垄断中介有助于交易效率的提升。并基于激励相容的市场机制,分析交易参与者自主选择效率高的交易方式,以及在线第三方支付交易效率均衡的实现。对于促进我国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稳定发展和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措施,具有一定借鉴和指导作用。(3)提出基于极值理论的在线第三方支付行业风险评测模型,从降低操作风险的角度,应用极值理论及其模型,对在线第三方支付现存和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类;并针对操作风险,修正和改进了相应理论分析模型,构建了有效的在线第三方支付风险度量模型,同时进行了实证分析,对极值理论在具体行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有效参考依据。论文写作过程中,由于受到时间和数据等客观因素限制,对于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的研究,还留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如对于在线第三方支付风险数据的收集方法和数量上还有待完善和提高,还需要优化风险防范和度量模型分析,可进一步较比多种统计模型的建模分析结果。另外,在市场效率分析中,没有考虑网上用户的行为特征,可进一步将其考虑为特殊市场因子;同时也可以将其作为非平稳性、相关性的随机变量纳入风险度量模型的构建、参数估计和模型检验之中,这样可以更加准确地修正风险度量技术模型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评价指标。
陈德华[9](2010)在《完全信息下垄断市场竞争均衡研究》文中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对航空、电信、电力、铁路、邮政等传统自然垄断行业实施了政府管制或国家所有制,其目的是试图解决“马歇尔冲突”所带来的困扰,即在享受规模经济收益的同时,又能有效地避免或降低垄断所带来的诸多弊端。从中国经济转型30年的实践来看,垄断行业的改革进展缓慢。铁路、电力、民航、通讯、公共事业等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的垄断,不仅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垄断行业产品定价长期背离价值,强化行业保护、排斥市场竞争等负面作用。这些行业打破垄断的路在何方,如果改革,改革后市场竞争格局将会如何。针对上面的问题,本文首先运用博弈论、产业经济学等理论重点分析了从完全垄断到寡头垄断下厂商的市场行为,从而得出了不同情景下厂商的竞争均衡得一般性模型和结论。均衡结果不仅可以为政府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而且对于处于相应情景的厂商竞争提供实践借鉴。在一般性模型的基础上,结合电信行业的特点,讨论了我国电信行业改革前后的竞争均衡。本文整体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重点介绍了当市场上存在一家垄断厂商,即市场结构为完全垄断时厂商的市场行为。首先对完全垄断下市场结构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以及市场绩效和社会福利;然后从垄断厂商角度,区分单种产品和多种产品两种情形进行研究,并且在对单种产品研究中,进一步区分市场完全覆盖和市场部分覆盖进行了分析;在对多种产品研究中,区分是否考虑消费者消费参数进行了分析。最后,研究了完全垄断厂商的市场歧视定价。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市场上出现两个垄断厂商下市场竞争,分别讨论了成本不对称下以及产品差异化下的竞争均衡。研究表明在成本不对称下,尽管领先者具有“先天性”的先动优势,但跟随者也可以通过“后天性”的先发制人来减少领先者的约束,获得自身利润最大化。进一步,得到差异化能抵消领先者的“先动优势”,尤其是当差异化达到一定程度,跟随者的产量和利润将会超过领先者。从而得出市场竞争最终的均衡是先动产量决策和后动差异化共同作用的结果。然后,对产品差异化模型进行扩展,采用纵向差异化来讨论,即当产品的差异化由产品质量来衡量时,得出边际成本越低,产品质量越好,进行先动决策的厂商的均衡产量和均衡利润最高的结论。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市场上出现三家垄断厂商下的市场竞争问题。重点研究了两个问题:一是潜在进入厂商的进入与在位厂商阻止进入问题。研究了市场上存在两个垄断厂商和一个潜在进入厂商下的进入与阻止进入的博弈。在研究中区分两个在位厂商是否同时决策建立了两个模型,研究得出在完全信息下,每个厂商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都会考虑潜在进入对于双方利润的影响,领先厂商并不会夸大对其自身的负面影响,从而不会产生“搭便车”现象,也不会出现一家厂商负担全部阻止进入投入的现象。二是研究了市场上存在三家垄断厂商竞争的情形。在三家垄断厂商的竞争中,讨论了成本不对称下以及产品差异化下的三个厂商的竞争。对于每个情形按照决策先后的不同以及差异化决策可以有很多情形,本章重点建立了S-S模型、S-C模型和S-M模型,并通过算例对各种情形下的竞争均衡进行比较。研究表明在不同情形下厂商决策的先后以及差异化程度影响着最终均衡结果,厂商的均衡结果是由第一阶段产量决策的先后和第二阶段差异化程度共同作用的结果,从而使三家厂商出现了此消彼长,在不同产品、不同地理领域、不同子品牌、不同时段表现出不同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均衡将表现出不同的状态。因此,在三寡头市场,领先厂商不一定永远处处领先,跟随厂商不一定时时处处跟随。第四部分是电信市场实证分析。对中国电信行业,结合电信行业自身的特点,通过2002年中国联通CDMA和中国移动的GPRS为例定性分析了第四章中双寡头垄断市场竞争规律。然后,进一步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1999年-2007年的数据为基础,分析两家垄断运营商的竞争均衡,得出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竞争均衡,从而验证了第四章分析结论;最后通过第五章中有关三家垄断厂商的竞争分析,结合电信行业特点,引用2008年-2009年数据预测改革后三家全业务运营商3G之间的未来竞争均衡。
王文举,徐伟康[10](2009)在《非对称寡头垄断企业非线性定价与市场分割》文中认为作为完全垄断和对称双寡头垄断非线性定价理论的拓展,本文分析了非对称双寡头企业实施完全非线性定价下消费者的选择以及由此形成的市场格局。当双寡头企业的价格套餐发生交叉且边际价格变动不一致时,会产生市场分割,高类型的消费者偏好边际价格下降速度更快的价格套餐,而低类型的消费者的偏好则相反。当双寡头企业都基于各自的成本实行最优非线性定价时,所有消费者都偏好低成本企业的价格套餐,成本劣势企业将退出市场。所得结论将为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关于价格歧视的文献综述 |
| 1.2.2 关于行为性价格歧视的文献综述 |
| 1.2.3 关于价格歧视竞争效应的文献综述 |
| 1.2.4 文献述评 |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本文创新点和难点 |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 2.1 垄断性价格歧视 |
| 2.2 竞争性价格歧视 |
| 2.2.1 静态情况下的价格歧视 |
| 2.2.2 动态情况下的价格歧视 |
| 2.3 价格歧视的其他相关研究 |
| 第三章 优势企业行为性价格歧视竞争效应模型分析 |
| 3.1 水平差异化视角下基于历史定价的行为 |
| 3.1.1 基于历史的定价 |
| 3.1.2 进入者统一定价 |
| 3.1.3 消费者剩余比较 |
| 3.1.4 行业利润比较 |
| 3.1.5 社会福利比较 |
| 3.2 垂直差异化视角下基于历史定价的行为 |
| 3.2.1 模型 |
| 3.2.2 基于历史的定价 |
| 3.2.3 在垂直产品差异化下福利分析 |
| 3.3 小结 |
| 第四章 优势企业行为性价格歧视的法律分析框架 |
| 4.1 行为性价格歧视的法律分析框架 |
| 4.2 剥削行价格歧视的法律标准 |
| 4.3 基于行为性价格歧视的案例分析 |
| 第五章 结论及建议 |
| 5.1 主要结论 |
| 5.2 建议 |
| 参考文献 |
| 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现实背景 |
| 1.1.2 理论背景 |
| 1.2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目的 |
| 1.2.1 问题的提出 |
| 1.2.2 研究目的 |
| 1.3 技术路线 |
| 1.4 论文结构 |
| 第2章 文献综述 |
| 2.1 产业组织理论的演进 |
| 2.1.1 古典经济学 |
| 2.1.2 新古典经济学 |
| 2.1.3 产业组织理论 |
| 2.1.4 新产业组织理论 |
| 2.2 买方抗衡势力的相关研究 |
| 2.2.1 买方抗衡势力的界定 |
| 2.2.2 买方抗衡势力的形成 |
| 2.2.3 买方抗衡势力的效应 |
| 2.3 产品差异化的相关研究 |
| 2.3.1 产品差异化与消费者偏好 |
| 2.3.2 产品差异化的类型 |
| 2.3.3 产品差异化模型 |
| 2.4 买方抗衡势力与产品差异化 |
| 2.4.1 买方抗衡势力与横向差异化 |
| 2.4.2 买方抗衡势力与纵向差异化 |
| 2.5 研究评述 |
| 第3章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企业纵向差异化决策机理的研究框架 |
| 3.1 理论目标 |
| 3.2 研究方法 |
| 3.3 研究内容 |
| 3.3.1 代表性消费者效用函数建立 |
| 3.3.2 产业链上下游市场结构 |
| 3.3.3 产业链上下游博弈顺序 |
| 3.3.4 基本模型构建 |
| 3.3.5 模型改进 |
| 3.4 研究难点 |
| 3.5 本章小结 |
| 第4章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企业纵向差异化决策的基本模型 |
| 4.1 不存在买方抗衡势力时企业纵向差异化决策模型 |
| 4.1.1 纵向一体化下企业纵向差异化决策模型 |
| 4.1.2 纵向分离下企业纵向差异化决策模型 |
| 4.2 存在买方抗衡势力时企业纵向差异化决策模型 |
| 4.2.1 模型构建 |
| 4.2.2 模型求解 |
| 4.2.3 数值模拟与分析 |
| 4.3 本章小结 |
| 第5章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质量相关成本的改进模型 |
| 5.1 问题描述 |
| 5.2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固定质量相关成本的改进模型 |
| 5.2.1 模型构建 |
| 5.2.2 模型求解 |
| 5.2.3 数值模拟与分析 |
| 5.3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可变质量相关成本的改进模型 |
| 5.3.1 模型构建 |
| 5.3.2 模型求解 |
| 5.3.3 数值模拟与分析 |
| 5.4 本章小结 |
| 第6章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制造商定价模式的改进模型 |
| 6.1 问题描述 |
| 6.2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两部收费制的改进模型 |
| 6.2.1 模型构建 |
| 6.2.2 模型求解 |
| 6.2.3 数值模拟与分析 |
| 6.3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转售价格控制的改进模型 |
| 6.3.1 模型构建 |
| 6.3.2 模型求解 |
| 6.3.3 数值模拟与分析 |
| 6.4 本章小结 |
| 第7章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零售商服务的改进模型 |
| 7.1 问题描述 |
| 7.2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零售商服务为固定成本的改进模型 |
| 7.2.1 模型构建 |
| 7.2.2 模型求解 |
| 7.2.3 数值模拟与分析 |
| 7.3 买方抗衡势力背景下基于零售商服务为可变成本的改进模型 |
| 7.3.1 模型构建 |
| 7.3.2 模型求解 |
| 7.3.3 数值模拟与分析 |
| 7.4 本章小结 |
| 第8章 结论 |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 8.2 主要创新及不足 |
| 8.3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 一、选题背景 |
| 二、选题的理论意义 |
| 三、选题的现实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内容、研究方法 |
| 一、研究目的 |
| 二、研究内容 |
| 三、研究方法 |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界定 |
| 一、平台企业的界定 |
| 二、网络外部性 |
| 三、消费者转换成本 |
| 四、差别定价 |
| 第二章 平台定价、差别定价理论文献回顾 |
| 第一节 平台定价理论回顾 |
| 一、平台企业定价模式和策略研究 |
| 二、特定平台定价研究 |
| 三、平台企业定价的实证研究 |
| 第二节 差别定价理论回顾 |
| 一、差别定价的分类 |
| 二、差别定价对市场的影响 |
| 三、动态差别定价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成熟市场上的平台企业定价策略研究 |
| 第一节 模型基本假定 |
| 第二节 动态差别定价策略下平台定价分析 |
| 第三节 统一定价下平台定价分析 |
| 第四节 不同定价策略下平台定价的分析 |
| 第五节 成熟市场上的纳什均衡 |
| 第六节 协调博弈与成熟市场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天真消费者假设下新兴市场中平台企业动态定价策略研究 |
| 第一节 动态差别定价策略下企业定价分析 |
| 第二节 统一定价策略下平台企业定价分析 |
| 第三节 企业采取不同定价策略下的均衡分析 |
| 第四节 不同定价策略组合下平台定价的比较与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老练消费者假设下新兴市场中平台企业动态定价策略研究 |
| 第一节 动态差别定价策略下企业定价分析 |
| 一、市场均衡分析 |
| 二、不同消费者假设下市场均衡比较 |
| 第二节 统一定价策略下企业定价分析 |
| 一、市场均衡分析 |
| 二、不同消费者假设下市场均衡比较 |
| 第三节 企业采取不同定价策略下的均衡分析 |
| 第四节 不同定价策略组合下平台企业定价的比较与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案例研究 |
| 第一节 成熟市场动态定价案例研究:移动通讯行业 |
| 一、案例背景 |
| 二、关于移动通信用户转网的调研 |
| 三、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竞争现状:成熟市场竞争 |
| 四、案例研究结论 |
| 第二节 新兴市场动态定价研究:第三方支付平台 |
| 一、支付平台发展的历史 |
| 二、支付平台的网络外部性 |
| 三、我国电子支付平台的现状 |
| 四、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基于外部性的差别定价的行为 |
| 五、案例总结 |
|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 第一节 研究结论与创新 |
| 一、研究结论 |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 第二节 管理启示 |
| 一、平台企业定价需考虑竞争对手反应 |
| 二、平台企业定价需考虑网络外部性的强弱 |
| 三、平台企业定价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经验对市场的影响 |
| 第三节 研究的局限及展望 |
| 一、研究局限 |
| 二、未来研究的展望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 1.3 国内外的研究状况 |
| 1.3.1 国外的研究状况 |
| 1.3.2 国内的研究状况 |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创新点 |
| 2.博弈论基本概念及研究方法 |
| 2.1 博弈论概况 |
| 2.1.1 博弈论的发展历程 |
| 2.1.2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 |
| 2.2 博弈论分类 |
| 2.3 完全信息博弈的基本概念 |
| 2.3.1 完全信息纯策略博弈的刻画 |
| 2.3.2 纳什均衡的导出和定义 |
| 2.3.3 重复剔除严格劣战略 |
| 2.4 古诺模型 |
| 2.4.1 理论简介 |
| 2.4.2 模型的假设 |
| 2.4.3 厂商产量的选择 |
| 2.5 贝特兰德模型 |
| 2.5.1 贝特兰德模型假设 |
| 2.5.2 贝特兰德模型的前提假设 |
| 2.5.3 贝特兰德模型的推导 |
| 2.5.4 贝特兰德悖论 |
| 2.5.5 贝特兰德模型的问题 |
| 2.6 完全信息混合战略博弈刻画 |
| 2.6.1 混合战略的定义 |
| 2.6.2 纳什均衡的存在性 |
| 3.古诺模型理论基础 |
| 3.1 古诺模型简介 |
| 3.1.1 古诺模型定义 |
| 3.1.2 垄断的概念及分类 |
| 3.1.3 垄断市场的均衡 |
| 3.2 两个零售商离散产量决策的古诺模型 |
| 3.3 n个厂商连续决策的古诺模型 |
| 3.4 零售商价格波动的博弈分析 |
| 3.5 古诺模型的动态研究 |
| 3.5.1 对市场均衡产量的分析 |
| 3.5.2 古诺模型中厂商产量的动态变化 |
| 4.完全信息博弈下贝特兰德模型的应用 |
| 4.1 模型假设 |
| 4.2 模型应用 |
| 4.2.1 对参数β_i进行研究 |
| 4.2.2 对参数d、i的研究 |
| 4.2.3 对参数α_i的研究 |
| 5.双寡头竞争的混合博弈模型 |
| 5.1 赢得矩阵的简化 |
| 5.1.1 问题描述与基本假设 |
| 5.1.2 优超原理 |
| 5.1.3 赢得矩阵简化示例 |
| 5.2 寡头价格竞争模型求解 |
| 5.2.1 从纯策略博弈到混合博弈 |
| 5.2.2 混合策略意义下解的存在性 |
| 5.3 贝特兰德模型下的定价策略 |
| 5.3.1 问题描述 |
| 5.3.2 个性化服务产品的定价策略 |
| 5.4 数值分析 |
| 5.4.1 具有替代性的个性化服务产品定价策略 |
| 5.4.2 不具有替代性的个性化服务的产品定价 |
| 5.5 具有不同替代性的个性化服务的产品定价策略 |
| 5.5.1 分析1b的影响 |
| 5.5.2 分析2b的影响 |
| 5.6 结论 |
| 总结与展望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基本思路与研究框架 |
| 1.2.1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2.2 研究框架 |
| 1.3 本文的贡献 |
| 2 定价理论的一个批评性回顾 |
| 2.1 从“最优”定价到次优定价 |
| 2.1.1 “最优”定价方式 |
| 2.1.2 对边际成本定价方式的修正 |
| 2.1.3 次优定价方式 |
| 2.2 非线性定价理论及其发展 |
| 2.2.1 非线性定价的基本问题 |
| 2.2.2 非线性定价理论的发展 |
| 2.2.3 关于非线性定价福利影响的研究 |
| 2.3 小结 |
| 3 非对称双寡头垄断市场基本分析框架 |
| 3.1 社会福利的研究方法 |
| 3.1.1 福利的界定 |
| 3.1.2 福利的改进 |
| 3.1.3 福利的计量问题 |
| 3.2 非对称性双寡头垄断企业特征 |
| 3.2.1 优势企业与劣势企业 |
| 3.2.2 同质产品 |
| 3.2.3 非对称的企业规制政策 |
| 3.3 消费者的异质性特征(θ参数) |
| 3.3.1 消费者类型参数(consumer type parameter) |
| 3.3.2 需求档案函数(Demand profile function) |
| 3.4 企业定价方案的选择 |
| 3.4.1 线性定价方式 |
| 3.4.2 非线性定价方式 |
| 3.5 基本假设与模型 |
| 3.6 小结 |
| 4 线性定价方式的福利分析 |
| 4.1 非对称双寡头垄断企业的线性定价均衡 |
| 4.1.1 线性定价的均衡市场格局 |
| 4.1.2 线性均衡价格与垄断价格的比较 |
| 4.1.3 线性均衡价格与边际成本的比较 |
| 4.1.4 线性定价的博弈均衡分析 |
| 4.2 线性定价的福利结果计算 |
| 4.2.1 线性定价方式下的均衡价格与均衡产量 |
| 4.2.2 线性定价方式下的福利结果 |
| 4.3 小结 |
| 5 非线性定价的社会福利分析 |
| 5.1 非对称双寡头垄断企业的非线性定价均衡 |
| 5.1.1 双寡头企业的非线性价格组合分析 |
| 5.1.2 消费者对p和E的敏感性分析 |
| 5.1.3 非线性定价的均衡市场格局(市场分割) |
| 5.1.4 非线性定价的博弈均衡分析 |
| 5.1.5 非线性均衡价格与垄断价格的比较 |
| 5.1.6 非线性均衡价格与边际成本的比较 |
| 5.2 非线性定价的福利结果计算 |
| 5.2.1 非线性定价的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 |
| 5.2.2 非线性定价方式下的福利结果 |
| 5.3 非线性定价的福利缺陷:“消费量陷阱” |
| 5.3.1 “消费量陷阱” |
| 5.3.2 消费者决策路径与“消费量陷阱” |
| 5.3.3 “消费量陷阱”损失及福利改进 |
| 5.4 小结 |
| 6 非线性定价与线性定价的福利比较分析 |
| 6.1 生产者福利比较分析 |
| 6.1.1 成本优势企业(企业2)的福利变动分析 |
| 6.1.2 成本劣势企业(企业1)的福利变动分析 |
| 6.1.3 生产者总福利的变动分析 |
| 6.2 消费者福利比较分析 |
| 6.2.1 高端消费者的福利变动分析 |
| 6.2.2 低端消费者的福利变动分析 |
| 6.2.3 消费者总福利的变动分析 |
| 6.3 社会总福利比较分析 |
| 6.4 小结 |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意义 |
| 7.1 研究的基本结论 |
| 7.1.1 市场均衡 |
| 7.1.2 “消费量陷阱” |
| 7.1.3 福利比较 |
| 7.1.4 福利剥夺 |
| 7.2 政策意义 |
| 7.2.1 差别价格规制:“非线性定价”与“价格歧视” |
| 7.2.2 引入竞争机制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
| 7.2.3 保证对最低类型消费者的供应,承担普遍服务义务 |
| 7.2.4 把握市场特点,放开非线性定价规制,增进社会福利 |
| 7.2.5 维护市场主体间的公平 |
| 7.3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意义 |
| 第二节 结构框架与技术路线 |
| 第三节 本文的拟创新点 |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 |
| 第一节 递增阶梯定价综述 |
| 一、 国外递增阶梯定价研究综述 |
| 二、 国内阶梯定价研究综述 |
| 第二节 公正性定价、交易成本与线性定价合约综述 |
| 一、 最有效率的公共资源定价:非线性定价 |
| 二、 公正性、不完全信息与公正性定价 |
| 三、 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与线性化定价合约 |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半福利主义、不对称信息与连续递增定价机制 |
| 第一节 一般模型环境 |
| 第二节 两部制与递增定价修正:公正性诉求 |
| 一、 本节模型环境 |
| 二、 两部制修正:公正诉求 |
| 三、 连续递增定价机制:进一步修正 |
| 四、 家庭规模效应:准两维拓展 |
| 第三节 连续递增定价机制:半福利主义视角 |
| 一、 本节假定和概念 |
| 二、 基本模型求解及其分析 |
| 三、 拓展分析:实例 |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连续递增定价与递增阶梯定价的理论基础:有效性与等价性 |
| 第一节 本章模型设定 |
| 第二节 递增定价机制、交易成本与递增阶梯定价的渐近有效性 |
| 一、 未考虑外在约束时的最优修正性福利:递增定价机制 |
| 二、 考虑外在约束时的最优修正性福利:递增阶梯定价 |
| 三、 用递增阶梯定价替代连续递增定价的渐近有效性 |
| 四、 应用:关于递增阶梯定价的合理级数的初步探讨 |
| 第三节 递增阶梯定价与两部制菜单的等价性 |
| 一、 几个重要概念 |
| 二、 递增阶梯定价与两部制菜单的等价性 |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最优两级递增阶梯定价:两列两部制菜单 |
| 第一节 模型设定与核心概念 |
| 一、 本章模型设定 |
| 二、 类型分割与消费分割 |
| 第二节 基本模型 |
| 一、 规制者优化问题概述 |
| 二、 消费者优化问题求解困境初探 |
| 第三节 最优一级递增阶梯定价:一般性两部制 |
| 一、 消费者优化问题:一般性两部制环境 |
| 二、 规制者优化问题:最优一般性两部制 |
| 第四节 最优二级递增阶梯定价:两列两部制菜单 |
| 一、 新增修正性两部制的影响:全域消费者的决策变动 |
| 二、 规制者新增修正性两部制的激励 |
| 三、 最优两列两部制菜单的特征化 |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 第一节 本文总结 |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 附录 |
| 附录 1:引理 1 的证明 |
| 附录 2:定理 3 的证明 |
| 附录 3:引理 2 的证明 |
| 附录 4:求解完全信息情形的优化问题兼证明定理 |
| 附录 5: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优化问题求解 |
| 附录 6:烫平技术:类型甄别不完全情形下的最优定价 |
| 附录 7:定理 5 的证明 |
| 附录 8:定理 6 的证明 |
| 附录 9:定理 7 的证明 |
| 附录 10:定理 8 的证明 |
| 附录 11:推论 2 的证明 |
| 附录 12:推论 4 的证明 |
| 附录 13:引理 8 的证明 |
| 附录 14:定理 9 的证明 |
| 附录 15:推论 6 的证明 |
| 附录 16:引理 9 的证明 |
| 附录 17:定理 10 的证明 |
| 附录 18:定理 11 的证明 |
| 附录 19:定理 12 的证明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博期间科研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在线第三方支付发展概述 |
| 1.1.2 研究内容及意义 |
| 1.2 研究思路及论文结构 |
| 1.2.1 研究思路 |
| 1.2.2 论文结构 |
| 第2章 文献综述 |
| 2.1 市场机制 |
| 2.1.1 产业组织理论 |
| 2.1.2 交易效率分析 |
| 2.2 风险度量 |
| 2.2.1 在线第三方支付风险 |
| 2.2.2 风险度量模型分析 |
| 2.3 本章小结 |
| 第3章 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的SCP范式分析 |
| 3.1 市场结构(Market Structure)特征 |
| 3.1.1 市场结构特征 |
| 3.1.2 市场结构演变 |
| 3.2 市场行为(Market Conduct)博弈 |
| 3.2.1 短期市场均衡 |
| 3.2.2 长期市场均衡 |
| 3.3 市场绩效(Market Performance)推导 |
| 3.3.1 短期绩效 |
| 3.3.2 长期绩效 |
| 3.4 本章小结 |
| 第4章 在线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交易效率研究 |
| 4.1 基本模型 |
| 4.1.1 对称信息 |
| 4.1.2 激励合约 |
| 4.1.3 信息租金 |
| 4.2 直接交易 |
| 4.2.1 风险分析 |
| 4.2.2 纳什均衡 |
| 4.3 间接交易 |
| 4.3.1 显示机制 |
| 4.3.2 定价机制 |
| 4.4 效率均衡 |
| 4.4.1 集中交易 |
| 4.4.2 分散交易 |
| 4.4.3 均衡分析 |
| 4.5 本章小结 |
| 第5章 在线第三方支付风险的极值度量研究 |
| 5.1 BMM和POT模型 |
| 5.1.1 BMM(分块极大值模型) |
| 5.1.2 POT(阈值模型) |
| 5.1.3 广义极值分布(GED)和广义帕累托分布(GPD) |
| 5.2 估计检验 |
| 5.2.1 常用方法 |
| 5.2.2 估计模型 |
| 5.2.3 检验测试 |
| 5.3 本章小结 |
| 第6章 在线第三方支付风险极值建模及监管分析 |
| 6.1 风险极值建模 |
| 6.1.1 基础数据描述 |
| 6.1.2 确定阈值及参数 |
| 6.1.3 极值计算与分析 |
| 6.2 监管效用分析 |
| 6.2.1 监管效用函数 |
| 6.2.2 监管效用分析 |
| 6.3 本章小结 |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 7.1 结论 |
| 7.2 创新观点 |
| 7.3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课题研究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 |
| 1.2 研究意义 |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 |
| 1.5 创新点 |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回顾 |
| 2.1 垄断的相关理论及模型 |
| 2.1.1 垄断理论的发展回顾 |
| 2.1.2 垄断理论的概念及分类 |
| 2.1.3 垄断程度的评价 |
| 2.2 国内外研究垄断模型回顾 |
| 2.2.1 垄断竞争不同解法的回顾 |
| 2.2.2 完全信息的界定 |
| 2.2.3 静态博弈理论 |
| 2.2.4 先动优势与后动优势博弈 |
| 2.2.5 产品差异化 |
| 2.2.6 进入壁垒与进入阻止 |
| 2.3 小节 |
| 第三章 单个垄断厂商市场分析 |
| 3.1 引言 |
| 3.2 完全垄断下的市场结构 |
| 3.2.1 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 |
| 3.2.2 完全垄断市场的均衡 |
| 3.2.3 完全垄断的市场绩效与福利分析 |
| 3.3 完全垄断下厂商市场行为分析 |
| 3.3.1 模型假设 |
| 3.3.2 单种产品 |
| 3.3.3 多种产品 |
| 3.4 完全垄断下厂商市场歧视定价 |
| 3.4.1 直接价格歧视 |
| 3.4.2 间接价格歧视 |
| 3.4.3 价格歧视比较 |
| 3.5 小结 |
| 第四章 两个垄断厂商市场分析 |
| 4.1 引言 |
| 4.2 产品差异化的理论 |
| 4.2.1 产品差异化综述 |
| 4.2.2 产品差异化的社会福利分析 |
| 4.2.3 产品差异化模型 |
| 4.3 垄断厂商的博弈分析 |
| 4.3.1 情景1:古诺假设下双寡头竞争均衡 |
| 4.3.2 情景2:成本不对称两个垄断厂商竞争分析 |
| 4.3.3 情景3:产品差异化下两个垄断厂商竞争分析 |
| 4.3.4 情景4:成本不对称下双寡头差异化竞争 |
| 4.3.5 扩展与比较 |
| 4.4 小结 |
| 第五章 三个垄断厂商市场分析 |
| 5.1 引言 |
| 5.2 三个垄断厂商市场分析 |
| 5.2.1 垄断竞争中多样性的社会福利 |
| 5.2.2 进入对市场的影响 |
| 5.3 市场控制:进入与阻止进入 |
| 5.3.1 进入与阻止进入 |
| 5.3.2 厂商的进入阻止博弈分析 |
| 5.4 进入后三个垄断厂商竞争的博弈分析 |
| 5.4.1 情景1:古诺假设下三寡头竞争均衡 |
| 5.4.2 情景2:成本不对称下的三寡头竞争均衡 |
| 5.4.3 情景3:差异化下三寡头竞争均衡 |
| 5.4.4 情景4:成本不对称下的三寡头差异化竞争均衡 |
| 5.4.5 扩展与比较 |
| 5.5 小结 |
| 第六章 中国电信行业市场竞争均衡分析 |
| 6.1 引言 |
| 6.2 重组前中国通信行业市场竞争 |
| 6.2.1 两在位移动通信运营商发展 |
| 6.2.2 两在位运营商竞争均衡实证分析 |
| 6.3 重组后中国移动通信三寡头竞争分析 |
| 6.3.1 三家运营商的古诺竞争均衡 |
| 6.3.2 三家运营商的动态竞争均衡 |
| 6.3.3 均衡结果比较 |
| 6.3.4 目前3G推广现状的分析 |
| 6.3.5 竞争策略 |
| 6.4 小结 |
| 第七章 总结和展望 |
| 7.1 结论 |
| 7.2 未来研究方向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