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正[1](2021)在《女性青少年犯罪的时空特点、原因与防范》文中提出我国女性青少年犯罪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性犯罪、财产犯罪,暴力犯罪亦不少见。女性青少年犯罪具有一定时空分布规律:在犯罪空间的选择上,偏向于与其生活、学习、工作等地点密切联系的场所,跨地域犯罪罕见;在实施犯罪的模式上,偏向于采用隐匿的手法,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在犯罪的时间上,具有较为明显的策划性和持续性。预防女性青少年犯罪应结合其犯罪时空特点、生理和心理特征、家庭和学校教育方式及社会影响等内容,进行综合治理。
石贤平[2](2021)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司法部虽然制定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但评估标准未能涵盖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死刑复核等全部环节,且相应的评估配套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尚未建立,因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尚未构建完成。探讨如何构建以及构建一套什么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来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是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不但能够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也能够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与此同时,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正当性的主要体现是评估指标体系既是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也是法治评估的拓展与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评估指标体系还能够促使政府履行好刑事法律援助义务、增加政府决策的可信度、合法性以及增强政府对决策的调控能力。可行性主要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具有包括宪法、国际公约、政策法律等法源依据,尤其是《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同时还具有评估试点工作的实践基础,在国家评估标准、评估组织和评估人员保障、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等方面已经具备了构建条件。考察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现状后发现,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几个阶段,2019年司法部出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其评估说明是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里程碑事件,从此中国有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国家标准。尽管这一标准离评估指标体系尚有距离,但至少已经迈出了一大步。这一标准的出台也使得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增加为两种:一种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另外一种是以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裁判评估的的运行模式。两种模式下的指标体系构建理论既有相同点也有较大区别。此外,从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的运行现状看,其自行制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在评估试点运行中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仍存在诸多障碍,其中理念障碍是首要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理念的障碍主要表现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对评估指标体系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重要性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评估标准制定时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指标设置不仅合理,指标体系运用上也较为随意,对评估结果基本不用等。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尚未建立独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遴选机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方法、尚未建立评估异议审查制度和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经费未纳入专门经费序列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等。通过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中外评估指标既具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两者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等。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等。因此,中国在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注意借鉴吸收域外经验,探索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和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在以人民为中心和平等保护原则的指引下,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和技术构造性原则,满足全部评估指标构建要素的前提下,解决由谁来评估、什么时候评估、评估哪些阶段、在哪里评估等评估适用问题,构建出一套能够有效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保证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构建完成后需要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这需要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理念转型的前提下,首先对指标体系提供运行机制保障,多措并举地推进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不断完善运行配套制度。此外,要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要在中国法律援助立法中正确定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保障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作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易尚[3](2021)在《国外发展犯罪学视角下的女性犯罪研究述评》文中研究指明发展犯罪学以个体的生命历程研究为背景探索犯罪生涯开始、持续、停止的动态发展过程。国外发展犯罪学视角下的女性犯罪研究获得了许多新发现。女性犯罪行为随年龄推移呈现出多种不同的发展轨迹和发展进程,不同年龄段引发犯罪的风险因素不同,所产生的犯罪行为对女性生命历程的影响亦不同。女性犯罪在生命不同阶段的持续,是个体的生理心理问题、被害经历、伴侣的不良影响、犯罪后的社会排斥效应等因素作用的结果。而女性犯罪的停止,得益于高质量婚姻恋爱关系的建立、成为母亲的身份转变、获得稳定的工作以及主观的认知改变等。发展犯罪学对女性犯罪防控具有重要启示,未来可在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社会现实开展此类研究。
金哲辰[4](2021)在《《韩国犯罪心理学》韩汉翻译实践报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李璇[5](2021)在《重庆市女性毒品犯罪的独立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毒品犯罪一直处于我国严重犯罪的高发地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毒品犯罪环境日益复杂,不仅对人民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也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同时,随着思想的解放与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已经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但是女性毒品犯罪案件量的迅速增加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把握女性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和发展趋势,遏制女性毒品犯罪增长俨然成为我国目前解决犯罪问题的必然需求。域外对女性毒品犯罪的研究早于我国,犯罪实证主义学派、现代社会学派、女权主义者的批判思想等不同学说对女性毒品犯罪的犯罪成因及预防控制对策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国内对于女性毒品犯罪的研究尚浅,有针对性的研究成果较少,其中大多数文献将女性犯罪现象整体归纳为一种犯罪类型进行研究,而对于女性毒品犯罪这一单独领域尤其是其犯罪独立性方面的全面刨析并不多见。就目前相关研究中存在的欠缺之处,本文从不同角度着重分析女性独立实施毒品犯罪中所呈现的犯罪特征及可能的发展趋势,收集了重庆市2017年至2019年的女性毒品犯罪案例,从犯罪方式及参与度等方面分析得出女性在毒品犯罪中依然具有一定的依附性,但是女性单独实施毒品犯罪的比例均超过90%,女性在共同犯罪中起从属作用的比例下降,独立化程度逐渐提高。并且在女性独立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例样本中,按照犯罪主体的年龄分布、文化程度、职业情况及犯罪行为的涉案罪名、重犯情况进行合理划分,从而详细剖析女性独立实施毒品犯罪所呈现的特征。在近三年重庆市女性毒品犯罪的案例研究结论之上,进一步探讨引起女性独立实施毒品犯罪现象的原因和预防、矫正对策。女性个体的生理、意识观念,受教育程度与社会环境都是女性成长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对女性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建立以及社会行为模式的形成,包括在诱发女性毒品犯罪行为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针对前述女性毒品犯罪的成因,尝试提出对女性毒品犯罪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矫正对策的建议。一方面,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完善教育内容和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女性面对毒品犯罪诱惑的抵抗力;另一方面,实行特殊的监管和心理矫正的手段,结合社会各界的通力协助,实现有效预防、控制女性毒品犯罪活动并且帮助涉毒女性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的目标。
沈辰[6](2020)在《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 ——以J省N监狱为例》文中认为关于女性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如何有效控制女性犯罪等问题,已成为国内外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研究和关注的重点问题。女性作为家庭重要成员,一旦发生犯罪的行为,其家庭功能必然受损,所带来的是家庭功能和作用的剧烈变化。家庭是社会组织构建的基础,同时也成为多数人最初参与社会实践的必要条件。随着社会的急剧变化与发展,存在着各种来自社会中的风险。暴露在风险中的群体会承受着多重压力。压力既能是正向的,促使家庭积极的发展,也可给家庭带来困境,使家庭承受消极的破坏性影响。首先,由于女性犯罪入狱,对于家庭本身和家庭其他成员有着巨大的影响;其次,当女性犯罪这一特定家庭遭遇压力与变故时,其个人与家庭其他内部成员在逆境中会产生多重困境,犯罪者本人以及其家庭其他成员如何面对压力与应对压力?再次,当女性犯罪者回归家庭后如何再次面对家庭及其社会的适应度等等,都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研究通过对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结合“社会适应”的概念整合,试图在结构、社会适应、与能动性的互动关系中,探索分析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形成与展现的动态过程。基于此,完成下列问题的解答:首先,在女性犯罪者入狱或出狱后,其家庭中有哪些变化及特点?女性犯罪的类型及各犯罪类型与家庭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其次,以女性犯罪者家庭为例,家庭在遭受变故后面对逆境的适应与不适应,在抗逆力过程中都有什么因素影响其社会适应度?最后,应该采取什么策略来帮助这一群体减弱甚至消解他们适应过程中的张力?论文研究不仅有理论价值,同时也有实践价值。从理论角度来说,本文在研究中通过对社会认同以及认同理论观点的整合,探究女性犯罪者家庭的抗逆力适应问题,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成员面对来自危机后的自我认同、角色认同和物质认同,开展了家庭抗逆力的社会适应研究模式。本文从家庭抗逆力视角出发,依托社会学基础原则和理论,通过理论和实践多层次的研究解析,深入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女性犯罪的关键成因、趋势,以及其对家庭造成的一系列实质性影响等问题。实践层面,抗逆力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是不断展开的,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结果。生活是不断展开的行动流,所谓的结果只不过是生活的过程。对于女性犯罪者家庭而言,这个过程就是不断尝试突破结构的限制,利用自身能动性去重新进行社会适应,寻求支持从而回应生活的过程。当然,这样的突破在某种程度上是情景式的,并不能全然突破结构的制约。首先,本研究为女性犯罪者家庭和家庭成员提出家庭和个人生活等方面的发展策略和建议;其次,本研究从结构、社会适应度和家庭抗逆力视角研究在家庭逆境中的适应与不适应,通过实践依据证实分析家庭抗逆力的过程。已有国内有关女性犯罪问题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女性犯罪者本身。在女性犯罪的形成因素以及犯罪类型的研究视野上,对女性犯罪类别与控制研究较多,而关于这类群体家庭问题,目前社会上给予的关注度不足。从理论视角来说,由于不同学科分解,导致在进行家庭研究上没有融合观点出现。为此本文在进行阐释的过程中,需要实现社会认同、认同等理论的融入,深刻探究女性犯罪家庭成员经历家庭功能受损后在逆境过程中的认知、心理和行为过程,从而可以动态地把握其整体家庭的抗逆力程度和社会适应过程。以往的抗逆力研究多见于心理学的研究文献。其主要缺陷在于过分强调量化,缺乏对社会实践脉络和个体能动性的关注与分析,且在抗逆力的测量理论和方法上至今难以形成科学的共识。有鉴于此,本文将立足质性研究方法,转换研究视角,研究焦点不再局限于“抗逆力”的测量高低,或具有抗逆力之类的表象性问题,而是将“抗逆力”视为一种动态过程,一个在结构、社会适应与能动性的交互作用之中展开的过程,并以此视角去深度观察和解析女性犯罪者家庭的抗逆力形成。本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在困境中的适应表现,以及可能出现的家庭抗逆力。论文在观点剖析上,共计发放了300份调研问卷与500份抽样问卷,结合对这些问卷结果的整理、研究,确定此类家庭的危机程度;通过对33组家庭46人的深度个案访谈,对女性犯罪者家庭及家庭成员的结构、社会适应过程和抗逆力的形成进行有效分析。则为本研究的核心叙述与类别分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本文中,我们先总结回顾了国内外关于女性犯罪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情况,随后建设性地提出了重新进行社会学意义下的女性犯罪研究,进而总结阐述了女性罪犯这一类家庭的突出特点。根据研究当前我国女性犯罪主要类型和主要表现特征等发现,我国女性在犯罪后表现出的自身及家庭内部结构等矛盾状态,可以通过资源、压力事件、对压力事件的认知以及危机这四个因素进行研究。面对这些因素,我们从社会群体、文化、变迁、家庭抗逆力等层面出发,依托社会学基本原理对诱发女性实施犯罪的核心因素及犯罪后对家庭及其他各方面造成的深层次影响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在论文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扎根理论方法,基于家庭发生变故后,家庭成员应对方式问题出发,进行观点的分析,探讨女性罪犯家庭内部成员在“逆境事件”后的保护因子、风险因子,以及家庭成员在“逆境事件”应对举措,而后实现对其抗逆力呈现方式的探讨和概括论述。角色认同方面,本研究从家庭认同和社会认同两个层面出发,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群体在何种情境下产生困境与压力,存在矛盾和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紧张与不适。研究发现大多数女性犯罪者家庭对家庭生活、家庭收入、亲子关系、奉养关系等表示不满,这也是大多数女性犯罪家庭由于家庭功能发生改变而产生家庭压力的原因。大多数女性犯罪者家庭成员内心对原生家庭有较高的向往,其希望回归血缘家庭。对于这部分人而言,原生家庭非简单的生产与在生产的制度、架构,更是对抗外来风险与解决困境的避风港。笔者在论文中将充分的参考和借鉴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同时将立足于已有研究的盲点和缺陷,希望能够查漏补缺,同时立足于社会学的诸多研究优势,希望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不断深化和拓展女性犯罪问题研究,希望能够在女性犯罪对家庭功能的影响方面进行全面审视和思考,这么做一方面能够进一步的拓展社会学在犯罪领域和家庭领域两个分支的研究,另一方面还能实现社会学同其他学科的融合与交流,提高社会学对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理论支撑和指导价值。最后,我们站在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总结了我国女性犯罪的主要规律,与犯罪后家庭功能变迁的过程,分析在多重压力下此类家庭的抗逆力及其应对方法。探寻我国未来女性犯罪的趋势变化,以及她们回归家庭后的角色认同与家庭抗逆力的取向。本文挑战了现有的心理学和个体主义之抗逆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整合结构、社会适应、能动性三者的类属于动态的、关系主义之抗逆力的解释架构。这一架构既回应和弥补了现有抗逆力理论的不足,为女性犯罪者及女性犯罪者家庭问题的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域,对于专业社会工作实务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或实践价值。
胡小敏[7](2020)在《幼女性侵被害原因及其预防对策研究 ——基于H省137例性侵幼女案例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幼女作为社会转型时期与风险社会下的特殊群体,本应该受到社会全体力量的特殊保护,但因自身身心不成熟与防卫能力不健全等特性,导致其极易遭受性侵被害,造成现阶段性侵幼女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遭受性侵被害的幼女承担身心上的严重伤害,甚至终其一生都活在性侵被害的创伤与阴霾之中。因此,本文在犯罪学、被害人学、刑法学、以及心理学的理论基础上,以幼女为研究对象,性侵犯罪为研究范围,从具体性侵幼女案例出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与跨学科分析的研究方法,在历史研究与实际逻辑相结合、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研究思路中,从以下方面具体研究幼女性侵被害原因及其预防对策。首先,对幼女性侵被害的进行基本概述,对其相关概念及其规律特点进行探析。梳理本文中被害幼女与性侵犯罪的范围界定,以裁判文书网为依托,对H省137例幼女性侵被害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归纳总结其被害的规律特点。可以发现,在幼女性侵被害中呈现着犯罪人整体素质不高,刑事处罚普遍偏低;易被害类型既存在群体的规律性又呈现年龄差异性,且大多被害人与犯罪人有着相熟关系;被害时空规律性明显,被害后果严重等特点。这也是幼女性侵被害与其他群体和其他类型犯罪被害相区别的独特之处所在。其次,通过对幼女性侵被害特点的把握,从个体、监护人、社会与法律四个维度考察幼女性侵被害原因。其中个体层面既包括犯罪人先天后天的双重因素引发性犯罪冲动,又包括被害幼女自身被害性所导致性侵被害;除此之外,家长与学校作为幼女的直接监护人,未曾肩负其对幼女的保护与教育义务,更有甚至出现监护角色异化,造成亲源型性侵与师源型性侵幼女的发生;幼女性侵被害很大程度上更是受到传统中国封建性禁锢文化与外来性开放文化的冲击与影响,再加上缺乏社会失序行为必要监管,更是为性侵幼女犯罪的实施提供“温床”;法律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本应该积极纠正社会失序行为,有效抑制犯罪发生,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然而其所表现出来的却是既缺乏对性侵幼女犯罪人的必要惩罚与预防,又缺乏对被害幼女的必要保护与救济,无法发挥其应有之用。犯罪与被害的发生是多重因素彼此交叉彼此作用的结果,正是因为个体、监护人、社会与法律因素多重因素交融汇合才导致性侵幼女被害的频频多发。最后,预防和减少幼女性侵被害的发生是研究性侵幼女这一问题的最终目标,只有在对被害特点的把握与被害原因分析的视角下,被害预防对策的提出更具有建构性,更能够满足有效预防被害的目的性。因此,要实现性侵幼女被害的预防这一根本目标必然有赖于幼女个人、家长与学校监护人以及社会与法律的共同努力。一是潜在的性侵被害幼女个体要增强自我被害意识,提高自我警惕能力,防止性侵被害,而已然的性侵被害幼女则要调整自身被害观念,转变传统被害心理,防止再次被害;二是家长与学校作为监护人,要发挥自身有效监护作用,不但要加强对幼女监督保护力度,更要健全基本功能,防止自身角色异化;三是社会要净化环境,积极引导幼女树立正确价值观念的同时更要优化管理,加强对社会失序行为的监管,为幼女成长成才提供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四是法律作为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应该发挥其对幼女性侵被害预防的积极作用,既要加大对性侵犯罪人的犯罪惩罚与预防,更要从幼女自身利益出发加大对其基本权利保障,建立健全配套救助机制,规避性侵犯罪对被害幼女未来社会化生活层面的负面效应。
于洪[8](2019)在《H市女子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化,诱发各种违法犯罪因素不断增多,由于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范围增加,女性参与违法犯罪已经渐渐成为一个不容被忽视的现实问题,看守所里羁押的女性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加。由于女性在押人员有着不同于男性的生理、心理特征,这对现如今运行的看守所管理方式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本文针对看守所羁押的女性人员管理现状和特点,以H市女子看守所为研究对象,通过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对于女性在押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人才保障工作,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管理队伍建设、拓宽教育管理举措,创新管理工作方法等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障女性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女性在押人员管理工作,以确保女性人员在看守所内的羁押安全以及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吴楠[9](2019)在《女性毒品犯罪研究》文中指出毒品犯罪作为全球性的问题,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国际毒品犯罪环境的日益复杂,女性毒品犯罪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女性毒品犯罪是根据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而划分出的犯罪类型,与男性相比,女性由于传统文化、家庭等因素的作用,在毒品犯罪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很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与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女性已经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但伴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与思想的解放,女性毒品犯罪也在加速增长,俨然成为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现阶段我国对于女性毒品犯罪的研究尚浅,仍存在不足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女性毒品犯罪研究,我国学术界主要集中在地理位置靠近“金三角”、“金新月”的边疆地区女性涉毒问题的研究;第二,少量的女性毒品犯罪研究,只是作为女性犯罪研究的一种犯罪类型进行统一概括,尚未对女性毒品犯罪进行全面刨析;第三,在毒品问题的研究中,多见事不见人,缺乏犯罪主体的研究,对女性涉毒人群关注少,缺乏人文关怀等。本文针对以往研究中的不足,多角度、全方位分析女性毒品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预防措施。第一部分介绍女性毒品犯罪的概念及现象特征。首先,打破传统刑法学对犯罪概念的界定,从犯罪学视角对女性毒品犯罪概念重新解释;其次,本文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收集了640件毒品犯罪案例,根据犯罪主体性别特征分别选取男性毒品犯罪案例320件,其中男性犯罪主体人数为358人,女性毒品犯罪案例320件,其中共有380名女性涉毒主体,按照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特征等分别对比不同性别的犯罪主体在实施毒品犯罪过程中的差异性;最后,阐述女性实施毒品犯罪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的严重危害性。第二部分是研究女性毒品犯罪的核心,本文先从社会原因入手,全面刨析引起女性毒品犯罪现象的原因。首先,在社会宏观层面,社会变迁、社会文化以及法律制度的发展是现阶段产生女性毒品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其次,在微观社会层面,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交往与女性的生活息息相关,对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意义非凡,扭曲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会诱发犯罪行为的发生;最后,女性自身的生理以及心理特征对诱发女性毒品犯罪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部分从宏观社会预防、特殊社会预防和心理矫正三个方面寻求控制、预防措施。首先,从宏观社会层面对女性毒品犯罪现象进行预防,主要包括强化社会预防和加强女性自身素质两个方面;其次,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到女性毒品犯罪中,对于犯罪情节恶劣、主观犯意大的女性毒贩严格适用刑罚,而对于被迫、被骗等情形参与到毒品犯罪中的女毒犯可根据具体案情适用非监禁刑,并建立刑事污点制度。对于特殊妇女贩毒的预防,应当从监禁环境以及法律法规两方面进行完善;最后,通过心理矫正的方法预防、控制女性实施毒品犯罪活动。
张帅佳[10](2019)在《未成年女性社区矫正的个案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女性犯罪事件发生率整体呈缓慢上升趋势。且未成年女性犯罪案件具有犯罪类型呈集中化、犯罪手段偏成人化等特点,未成年女性矫正人员人数也随之呈上升趋势。为未成年女性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个案社会工作服务,能够帮助其改善目前的困境,在提升能力的同时,促进个人发展。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把握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和阐明未成年女性犯罪行为研究的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对F市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判社区矫正的未成年女性L开展实践研究。通过个案访谈的方式收集L的相关资料,分析其面临的困境及其需求。通过分析发现,案主L存在认知偏差和个人发展受阻等问题,面临被标签化和社会支持网络体系薄弱等困境。基于案主面临的问题与困境,案主L存在认知改善、完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树立正确的家庭婚姻观念与性观念以及职业辅导等需求。针对L当前的困境与需求,提供以个案服务为主,小组工作为辅的整合性个案工作,围绕L的社会支持系统、自我接纳度、认知行为、婚姻观与职业发展等方面,设计相应的服务方案,并通过个案工作的介入,帮助L改善原先“以暴制暴”的认知行为偏差,促进L与母亲间的沟通交流,间接帮助L解决前男友纠缠和朋辈体系重构问题,帮助L做好未来的职业规划与安排等。在帮助L摆脱困境的同时,协助L回归正常生活,使其个人能力获得提升,并促进其个人发展。通过为期10周的个案服务,本次服务目标基本达成,案主的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得到了提高,家庭关系更为融洽,朋辈系统得以完善,职业发展也步入正轨。综合而言,案主能够以自我能力为主,社交资源网络为辅,解决并摆脱未来生活中的问题或困境。通过该个案工作的研究发现,消极的家庭环境容易导致未成年女性在自我认知及社会交往等方面产生不良适应性问题,进而引发犯罪行为。在未成年女性犯罪群体中,家庭因素是导致未成年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父母双方的不良的沟通交流方式等会对未成年女性的冲动性犯罪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在预防未成年女性犯罪时,家庭关系的改善或减少家庭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极为重要的。在L的个案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笔者进一步概括总结了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中,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及效率提升的几点建议,并尝试提出解决未成年矫正人员再犯罪和发展受限等问题的介入方法。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一、女性青少年犯罪现状 |
| (一)我国女性青少年犯罪概况 |
|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现状与规律 |
| 1. 女性青少年犯罪在数量上与男性青少年相差悬殊,但增长速度大于男性青少年。 |
| 2. 女性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
| 3. 女性青少年犯罪多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实施。 |
| 4. 性犯罪、财产犯罪是女性青少年涉足较多的领域,此外,在毒品犯罪、校园暴力中也不乏女性参与者。 |
|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时空特点及分布规律 |
| (一)女性青少年犯罪的时空特点 |
| 1. 女性青少年性犯罪的时空特点。 |
| 2. 女性青少年财产犯罪的时空特点。 |
| 3. 女性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时空特点。 |
|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的时空规律 |
| 1. 犯罪空间多与犯罪者生活、学习、工作的场所联系密切,跨地区跨地域的犯罪情况罕见。 |
| 2. 更偏向于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行为。 |
| 3. 时间上具有策划性、持续性,较少出现爆发性、激情型犯罪。 |
| 三、女性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
| (一)特殊的生理和心理构造 |
| (二)家庭环境和早年经历 |
| 1. 父母的虐待和体罚行为。 |
| 2. 亲生父母的犯罪行为。 |
| 3. 频繁的家庭过渡和家庭结构的不完整。 |
| 4. 对女性的“宠溺”型教育。 |
| (三)家庭和学校教育不当 |
| (四)不良信息的腐蚀 |
| 四、女性青少年犯罪防范对策 |
| (一)我国女性青少年犯罪防范对策的现状与问题 |
|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防范对策的改进方案 |
| 1. 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中关注女性青少年的生理特质和心理特点。 |
| 2. 开发女性青少年支持和帮扶项目,对问题青少年女性随访监控。 |
| 3. 发挥学校监管职责,完善青少年司法系统,降低女性青少年犯罪风险。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缘起 |
| (一)研究问题 |
| (二)研究背景 |
| (三)研究价值 |
| 二、研究现状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 (一)研究思路 |
| (二)论文框架 |
| 四、研究方法 |
| (一)规范分析法 |
| (二)实证检验法 |
| (三)比较分析方法 |
| 五、主要创新点和研究不足 |
| (一)主要创新点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评析 |
| 一、概念解读 |
| 二、相关概念界分 |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石 |
| 一、法治指数理论 |
| 二、有效辩护理论 |
| 三、控辩平衡理论 |
| 四、指定辩护理论 |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司法正义价值分析 |
| 一、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 |
| 二、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分析 |
| 第一节 正当性分析 |
| 一、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 |
| 二、法治评估的拓展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 |
| 三、行政管理模式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功能分析 |
| 第二节 可行性分析 |
| 一、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法源依据 |
| 二、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实践基础 |
| 三、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条件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现状考察 |
| 第一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沿革 |
| 一、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阶段 |
| 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评述 |
| 三、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述 |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 |
| 一、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 |
| 二、司法裁判评估的运行模式 |
| 三、两种模式下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理论的异同 |
| 第三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现状:以H省试点工作为例 |
| 一、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基本概况及其评估指标 |
| 二、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数据样态及主要指标评估得分情况 |
| 三、对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的评析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障碍及其成因 |
| 第一节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障碍 |
| 一、理念障碍 |
| 二、机制障碍 |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障碍成因分析 |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目标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 |
| 二、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 |
| 三、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 |
| 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
| 第一节 中外评估指标相似性分析 |
| 一、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 二、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 |
| 三、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 |
| 四、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 |
| 第二节 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分析 |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 |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 |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 |
| 第三节 域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经验借鉴 |
| 一、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 |
| 二、探索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 |
| 三、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 |
| 四、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构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机理 |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要素 |
| 三、评估指标体系的适用范畴 |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内容 |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一级指标设置 |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设置:以一审审判阶段为研究对象 |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保障 |
| 一、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和运行能力现代化的理念转型 |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机制保障 |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的法律保障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一、中文文献 |
| (一)中文专着(含外文译着) |
| (二)中文论文类(含案例,报刊,文件) |
| 二、外文文献 |
| (一)英文专着 |
| (二)英文文献 |
|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议稿)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 一、作者简介 |
| 二、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后记 |
| 引言 |
| 一、女性犯罪发展变化的模式和特征 |
| (一)年龄—犯罪曲线的特征 |
| (二)起始年龄与犯罪发展轨迹 |
| 1.始于早期(童年期)的犯罪行为 |
| 2.始于青春期的犯罪行为 |
| 3.始于成年期的犯罪行为 |
| (三)基于统计模型的犯罪发展轨迹 |
| (四)犯罪行为发展进程 |
| 二、影响女性犯罪发展变化的因素 |
| (一)影响女性犯罪产生的因素 |
| (二)影响女性犯罪持续的因素 |
| (三)影响女性犯罪停止的因素 |
| 三、犯罪对女性生命历程的不良影响 |
| 四、启示与展望 |
| (一)对女性犯罪防控的启示 |
| 1.重视早期预防 |
| 2.注重犯罪对策的阶段性 |
| 3.注重犯罪对策的性别差异性 |
| 4.关注刑罚和监禁的负面作用 |
| 5.进一步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体系 |
| (二)研究展望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女性毒品犯罪的理论概述 |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第2章 重庆市女性毒品犯罪的独立性现状 |
| 2.1 重庆市女性毒品犯罪的独立性分析 |
| 2.2 重庆市女性毒品犯罪独立性现状的特征 |
| 2.2.1 犯罪个体分析 |
| 2.2.2 犯罪行为分析 |
| 2.2.3 小结 |
| 第3章 重庆市女性毒品犯罪独立性现状的成因剖析 |
| 3.1 个体因素对女性毒品犯罪独立性现状的影响 |
| 3.1.1 生理因素 |
| 3.1.2 意识观念因素 |
| 3.2 教育因素对女性毒品犯罪独立性现状的影响 |
| 3.2.1 亲子教育的缺位 |
| 3.2.2 受教育程度的不足 |
| 3.3 社会因素对女性毒品犯罪独立性现状的影响 |
| 3.3.1 社会转型期中的不利影响 |
| 3.3.2 社会文化的潜在作用 |
| 第4章 女性毒品犯罪事前预防与事后矫正对策之探索 |
| 4.1 女性毒品犯罪预防体系 |
| 4.1.1 加大禁毒工作力度 |
| 4.1.2 完善女性教育内容 |
| 4.2 女性毒品犯罪矫正方法 |
| 4.2.1 健全监狱内矫正工作 |
| 4.2.2 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
| 第5章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2.1 研究思路 |
| 1.2.2 研究方法 |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架构 |
| 1.3.1 本研究探讨的主要问题 |
| 1.3.2 质性研究架构 |
| 1.3.3 研究设计 |
| 1.4 本文的研究对象、创新点与难点 |
| 1.4.1 选择研究对象分类 |
| 1.4.2 创新点 |
| 1.4.3 研究难点 |
| 第2章 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 |
| 2.1 家庭抗逆力理论的相关研究梳理 |
| 2.1.1 家庭抗逆力的概念和具体内涵 |
| 2.1.2 家庭抗逆力的影响因素研究 |
| 2.1.3 家庭抗逆力的模式 |
| 2.1.4 家庭抗逆力与家庭功能的联系 |
| 2.2 女性犯罪者家庭影响因素分析梳理 |
| 2.2.1 家庭的角色情境 |
| 2.2.2 家庭的冲突因素 |
| 2.3 家庭社会适应理论发展 |
| 2.3.1 哲学思源 |
| 2.3.2 认同理论发展 |
| 2.4 相关概念辨析 |
| 2.4.1 女性犯罪者家庭 |
| 2.4.2 结构 |
| 2.4.3 社会适应 |
| 2.4.4 家庭抗逆力 |
| 2.5 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的理论维度 |
| 2.5.1 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的理论整合 |
| 2.5.2 抗逆力的社会适应理论内含 |
| 2.6 述评 |
| 第3章 女性犯罪者家庭职能缺失及其困境生成 |
| 3.1 普通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功能价值考察 |
| 3.1.1 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
| 3.1.2 女性影响家庭功能的形式 |
| 3.1.3 女性在家庭中的职能作用 |
| 3.2 女性罪犯者家庭职能缺失 |
| 3.2.1 女性罪犯者承担家庭经济功能缺失 |
| 3.2.2 女性罪犯导致家庭内部中的劳动功能资源缺失 |
| 3.2.3 女性犯罪导致亲子关系中母亲角色缺失 |
| 3.2.4 犯罪女性空间“不在场”导致社会交往资源缺失 |
| 3.3 女性罪犯者家庭困境生成因素 |
| 3.3.1 夫妻关系冲突导致情感关系弱化 |
| 3.3.2 赡养关系缺损导致传承关系断裂 |
| 3.3.3 邻里关系疏远导致社区交往资源缺失 |
| 3.4 小结 |
| 第4章 女性犯罪者的家庭结构与其家庭抗逆力 |
| 4.1 女性犯罪者家庭结构的重建 |
| 4.1.1 家庭结构的资源扩充与抗逆力 |
| 4.1.2 家庭内部组织结构的稳定与抗逆力 |
| 4.2 女性犯罪者家庭内部仪式的可持续性 |
| 4.2.1 在破裂中维持稳定 |
| 4.2.2 适应改变后的能力 |
| 4.3 女性犯罪者家庭的社会结构资源网络 |
| 4.3.1 现代社会中的家庭结构网络 |
| 4.3.2 结构失能下的家庭结构网络 |
| 4.3.3 亲属关系中的家庭结构网络 |
| 4.4 女性犯罪者家庭情感沟通分享与合作解决问题 |
| 4.4.1 家庭内部沟通方面的理解互动与抗逆力 |
| 4.4.2 家庭内部信念方面的认知理性化与抗逆力 |
| 4.5 小结 |
| 第5章 女性犯罪者家庭的社会适应与其家庭抗逆力 |
| 5.1 家庭为逆境重新定义和社会积极适应 |
| 5.1.1 保持生活统合感 |
| 5.1.2 正面展望积极的意义 |
| 5.2 家庭从时间维度克服逆境的积极认知 |
| 5.2.1 分享情感 |
| 5.2.2 爱包容差异 |
| 5.2.3 促进正面互动 |
| 5.3 家庭从空间维度培养克服逆境的积极认知 |
| 5.3.1 发展区域 |
| 5.3.2 公共空间 |
| 5.3.3 社会环境 |
| 5.4 家庭从自我角度调适逆境的积极认知 |
| 5.4.1 减少家庭未成年人的负面连锁反应 |
| 5.4.2 促进老人的家庭抗逆适应过程 |
| 5.4.3 健全家庭中伴侣关系的平衡作用 |
| 5.5 小结 |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 6.1 结论概括 |
| 6.1.1 家庭抗逆力的整合性解释 |
| 6.1.2 家庭抗逆力整合性框架的应用 |
| 6.2 社会适应过程的认同性 |
| 6.2.1 角色认同决定社会适应程度 |
| 6.2.2 社会适应过程的多维度认同性 |
| 6.2.3 预期认同不清致社会适应不良 |
| 6.3 对策及建议 |
| 6.3.1 关注家庭生命周期中的家庭抗逆力研究 |
| 6.3.2 关注不同文化环境中的家庭抗逆力研究 |
| 6.3.3 以社区、政府抗逆力构建家庭抗逆力 |
| 6.3.4 促进家庭结构的优化 |
| 6.3.5 将家庭照顾纳入福利体系 |
| 6.3.6 政府提升家庭结构功能失能后的家庭发展能力 |
| 6.3.7 加强专业社工心理支持建设 |
| 6.4 研究存在的不足 |
| 参考文献 |
| 附录一 |
| 附录二 |
| 附录三 |
| 附录四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二章 幼女性侵被害的概述 |
| 2.1 幼女性侵被害相关概念的界定 |
| 2.1.1 被害幼女范围的界定 |
| 2.1.2 性侵犯罪范围的界定 |
| 2.2 幼女性侵被害的实证特点分析 |
| 2.2.1 犯罪人多为青年人且综合素质偏低 |
| 2.2.2 易被害类型呈现群体规律性与年龄差异性 |
| 2.2.3 作案方式多样新型且多为熟人作案 |
| 2.2.4 被害时间集中且多发地极易忽略 |
| 2.2.5 犯罪人刑事责任不一且处罚偏低 |
| 2.2.6 再次被害严重且社会危害性较大 |
| 第三章 幼女性侵被害原因考察 |
| 3.1 个体层面原因 |
| 3.1.1 双重因素引发犯罪人性侵冲动 |
| 3.1.2 幼女自身被害性导致性侵被害 |
| 3.2 监护人层面原因 |
| 3.2.1 缺乏监护人保护与教育 |
| 3.2.2 监护人角色转变与异化 |
| 3.3 社会层面原因 |
| 3.3.1 社会畸形性文化不良熏陶 |
| 3.3.2 社会失序行为监管的缺失 |
| 3.4 法律层面原因 |
| 3.4.1 对性侵犯罪人惩罚与预防力度不到位 |
| 3.4.2 对被害幼女的保护与救助机制不完善 |
| 第四章 幼女性侵被害的预防对策 |
| 4.1 个体层面预防 |
| 4.1.1 增强幼女被害意识,提高自我警惕能力 |
| 4.1.2 调整幼女被害观念,转变传统被害心理 |
| 4.2 监护人层面预防 |
| 4.2.1 加强监护人教育保护力度,降低被害可能性 |
| 4.2.2 健全家校基本功能,防止监护人性侵发生 |
| 4.3 社会层面预防 |
| 4.3.1 净化社会环境,引导正确性价值观念树立 |
| 4.3.2 优化社会管理,加强对社会失序行为监管 |
| 4.4 法律层面预防 |
| 4.4.1 加大性犯罪人惩罚力度,完善性侵幼女预防体系 |
| 4.4.2 加强被害幼女隐私保护,建立健全被害人救助机制 |
| 第五章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 附录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 四、研究思路及主要研究方法 |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女性在押人员管理相关理论阐释 |
| 第一节 女性在押人员及其管理的内涵 |
| 一、女性在押人员的定义及特点 |
| 二、女性在押人员管理的内涵 |
| 第二节 女性在押人员管理的内容 |
| 一、安全管理 |
| 二、教育管理 |
| 三、生活卫生管理 |
| 第三节 影响女性在押人员管理的因素 |
| 一、环境因素 |
| 二、方式因素 |
| 三、情感因素 |
| 第四节 女性在押人员管理的理论基础 |
| 一、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 二、心理矫治理论 |
| 三、风险管理理论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H市女子看守所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 第一节 H市女子看守所管理基本情况 |
| 一、H市女子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类型及其特点 |
| 二、H市看守所管理女性在押人员的措施 |
| 第二节 H市女子看守所管理存在的问题 |
| 一、女性在押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 |
| 二、女性在押人员管理需求难以满足 |
| 三、女子警力不足 |
| 四、民警专业能力不强 |
| 第三节 H市女子看守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女性在押人员管理法规相对滞后 |
| 二、管理女性在押人员方法缺乏针对性 |
| 三、羁押量大及女性民警配备不科学 |
| 四、民警队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完善H市女子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的对策 |
| 第一节 健全在押人员管理制度与机制 |
| 一、推进看守所条例立法进程 |
| 二、完善女性在押人员管理制度 |
| 三、完善看守所执法监督机制 |
| 第二节 改进女性在押人员管理措施 |
| 一、加强安全规范管理建设 |
| 二、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工作 |
| 三、优化女性在押人员教育方式 |
| 第三节 加强女性监管民警队伍建设 |
| 一、完善女性民警招录政策体系 |
| 二、科学合理配置警力资源 |
| 三、完善女性民警保障机制 |
| 第四节 加强女性监管民警队伍建设 |
| 一、组织民警开展业务培训 |
| 二、严格规范民警执法 |
| 三、强化监管文化建设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 二、理论综述 |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 第二章 女性毒品犯罪的现象分析 |
| 第一节 女性毒品犯罪概念 |
| 一、犯罪概念的一般界说 |
| 二、毒品犯罪概念的界定 |
| 三、女性毒品犯罪概念 |
| 第二节 女性毒品犯罪的特点 |
| 一、犯罪主体构成特征 |
| 二、犯罪主观方面特点 |
| 三、犯罪行为特点 |
| 四、女性毒品犯罪数量特点 |
| 第三节 女性毒品犯罪的危害 |
| 一、女性毒品影响自身健康 |
| 二、女性毒品犯罪影响家庭的稳定 |
| 三、女性毒品犯罪影响社会的稳定 |
| 第三章 女性毒品犯罪的原因结构分析 |
| 第一节 女性毒品犯罪的原因结构 |
| 一、犯罪原因的一般概念 |
| 二、女性毒品犯罪原因的结构层次 |
| 第二节 女性毒品犯罪的社会原因 |
| 一、女性毒品犯罪的宏观社会因素 |
| 二、女性毒品犯罪的微观社会因素 |
| 第三节 女性毒品犯罪的个体因素 |
| 一、个体生理因素 |
| 二、女性特有心理因素 |
| 第四章 女性毒品犯罪的预防与心理矫正 |
| 第一节 宏观社会预防 |
| 一、强化社会预防 |
| 二、强化女性自身素质 |
| 第二节 特殊社会预防 |
| 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 二、加强特殊妇女贩毒监管 |
| 第三节 女性毒品犯罪心理矫正 |
| 一、一般心理预防 |
| 二、特殊心理矫正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问题 |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 一、认知行为理论 |
| 二、标签理论 |
| 三、生态系统理论 |
| 四、社会支持理论 |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框架 |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 一、未成年女性 |
| 二、社区矫正 |
| 三、未成年人犯罪 |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综述 |
| 一、未成年犯罪的相关研究 |
| 二、女性犯罪的相关研究 |
| 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研究 |
| 四、文献评述 |
| 第三章 未成年女性社区矫正人员L的个案分析 |
| 第一节 案主基本情况 |
| 一、案主简介 |
| 二、家庭情况 |
| 三、案件呈现及犯罪原因分析 |
| 第二节 社工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 一、必要性 |
| 二、可行性 |
| 第三节 接案过程 |
| 第四节 个案工作预估 |
| 一、问题诊断 |
| 二、困境分析 |
| 三、案主资源分析 |
| 四、需求分析 |
| 第四章 个案工作的实施过程 |
| 第一节 目标与计划 |
| 一、个案工作介入目标 |
| 二、个案工作介入计划 |
| 第二节 介入过程 |
| 一、接触期 |
| 二、转变期 |
| 三、强化期 |
| 四、巩固期 |
| 第三节 评估 |
| 一、过程评估 |
| 二、结果评估 |
| 三、社工能力评估 |
| 第四节 结案 |
| 一、结案依据 |
| 二、目标达成情况 |
| 三、结案过程 |
| 第五章 总结、反思与建议 |
| 第一节 总结 |
| 一、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升是再犯罪预防的前提 |
| 二、个性化矫正服务是矫正个案工作成败的关键 |
| 三、统筹个人优势与挖掘有效资源是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
| 第二节 实践反思 |
| 一、介入时间应当提前 |
| 二、访谈环境有待改善 |
| 三、服务对象L与其亲生父亲的关系需进一步改善 |
| 四、社工角色定位需要进一步明确 |
| 第三节 政策建议 |
| 一、提早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时间点 |
| 二、提高矫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
| 三、明确司法社工的角色定位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附录一 情绪稳定性自测量表 |
| 附录二 焦虑自评量表(SAS) |
| 附录三 访谈提纲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