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洋[1](2020)在《清末民初绥远地区垦务研究 ——以官垦组织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清朝自入主中原之后对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不允许内地汉民到蒙古地区私自开辟荒地进行耕种,蒙古地区一直保持着原有的游牧生活方式。20世纪初随着内外形势的变化,清政府对蒙古地区的政策也开始发生转变,改变长久以来蒙古地区的封禁政策,对蒙古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放垦。1902年,贻谷被清政府任命为垦务大臣,这反映了清政府对放垦事务的重视,从而开始了从私人开垦到官方开垦的新阶段。贻谷放垦了内蒙古的土地,主要负责察开垦察哈尔八旗以及西盟的乌兰察布和伊克昭盟。在开垦期间,在他的领导下,成立了三个主要办事机构分别是:垦务行辕、行辕文案处、行辕收支处,随后又陆续设置了分支机构,至此官垦全面展开。为了促进放垦的进一步实施,贻谷还专门成立了东、西路垦务公司,西路垦务公司主要负责乌兰察布与伊克昭盟的部分土地的承领和转放,而东路垦务公司主要负责察哈尔地区的部分土地的承领和转放。垦务公司的名义是为了防止地商操纵其土地价格,并节约垦务费用,实际上,这是由垦务官员控制的,土地价格在转放时收取。在对贻谷进行调查后,蒙古的垦殖基本停滞不前,清政府派遣其他官员继续垦荒。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为了向蒙古的王公贵族靠拢,基本停止了官方的垦荒。1915年经北洋政府批准成立绥远垦务总局,在此基础上,绥远垦务总局又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条例、政策规范,提出要严惩私垦农民,并应奖励那些积极上报垦地和承种土地的农民。民国初年的放垦规模大大超过了清末时期,当地的王公贵族与汉族地商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使得广大百姓苦不堪言。再加之绥远垦务总局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只是催收民欠荒价和岁租,新垦土地并无多少。论文主要以督办蒙旗垦务大臣、东、西路垦务公司、绥远垦务总局作为论述对象,以此来说明官方组织在蒙垦事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的文献资料,以上述论述对象作为个案研究,通过对它们的成立、运行直至撤并的过程详细分析,初步厘清他们的发展脉络以及在蒙垦事务所产生的影响,试图总结出三者的共性及其本质。
冯浩[2](2019)在《民国初年(1915-1917)察哈尔垦务档案研究 ——以《察哈尔全区垦政辑览》为中心》文中研究指明清朝末年,由于清政府在与外国列强的一连串战争中不断失利,并因此签订了大量的不平等条约,致使其债台高筑、财政危机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清政府决定开垦蒙地以拓财源。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时任山西巡抚岑春煊奏请“移民实边”,次年清政府任命兵部侍郎贻谷为督办蒙旗垦务大臣,办理有关察哈尔、绥远等地区的开垦事宜,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垦务大臣兼绥远城将军贻谷案发被革,在这期间内蒙古地区形成了轰轰烈烈的清末蒙地开垦运动。与此同时,大批有关察哈尔垦务的档案得以形成,其中包含各垦务机构之间的公文以及贻谷等办垦官员的私人书信等。进入民国之后,北京政府为解决边疆危机和财政困难等问题,继续了晚清时期对蒙地的开垦政策。民国政府在民国四年(1915年)于张家口设立察哈尔垦务总局,管理察哈尔各旗县的开垦事宜,并委任龙骧为察哈尔全区垦务总局总办督办各项垦务事宜。由此展开了由察哈尔全区垦务总局负责的为期三年的开垦活动,在民国四年(1915年)到民国六年(1917年)期间各垦殖机构间产生了频繁的公文往来,形成了众多的档案文件,并由察哈尔全区垦务总局垦政辑览编辑处汇编成《察哈尔全区垦政辑览》一书。本文对《垦政辑览》一书中的档案文件进行详实的研究与介绍,以便能够为普通读者和研究人员阅读、利用民国初年察哈尔垦务档案提供帮助。全文共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序言、正文、结语。序言主要阐释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并对前人的研究现状进行介绍,最后交代了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正文部分则是由五章组成:首先,是察哈尔的历史及垦务沿革,对察哈尔的历史演变做一简要介绍,并对民国之前的察哈尔地区开垦历史进行简单概述;其次,是民国时期的察哈尔垦务,主要介绍了察哈尔地区在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继续开垦的原因以及其行政建制、放垦范围等方面内容,并对民国初年察哈尔的垦务活动进行了基本的介绍;再次,对民国初年察哈尔垦务档案的立档单位及具体内容,逐次进行梳理;再者,就档案中公文的程式与所属关系进行归并分类;最后,评价该批档案的史料价值以及研究价值。结语部分则是对全文进行了简要总结。
杨龙贺[3](2018)在《清代及民国时期归化城土默特蒙古居住格局及从业方式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清代及民国时期归化城土默特蒙古的居住格局与从业方式均发生了深刻的变迁,而这一变迁以汉族移民为动因,建立在土默特蒙古人与汉族移民的双向互动基础之上。汉族移民是土默特社会变迁的重要推动因素,其进入土默特地区与土默特地亩的放垦进程是一致的。土默特土地的放垦可分为康熙至乾隆初年大青山以南地区的全面开放、乾隆中叶大青山地区带状开放和山南点状开放、乾隆末年至嘉庆中叶大青山以北地区片状开放三个阶段。与之对应,汉族移民在土默特地区建村出现了三个高峰,分别是康熙初年到乾隆末年、咸丰时期和光绪宣统时期。土默特地区的汉族移民主要来自山西、陕西等地,有农民、商人和手工业者等群体。汉族移民的进入对土默特蒙古的居住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土默特蒙古族原本以游牧的方式呈片状分布在广阔的土默川平原上,汉族移民进入后,土默特蒙古族的居住格局则逐步演变为沿河带状分布、沿山带状分布以及城郊及大青山后地区点状分布的特点。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加,蒙汉高度杂居格局逐步形成,主要表现为蒙汉村落交错分布与蒙汉人家插花居住两种形态。受农进牧退的影响,土默特蒙古族的从业方式逐渐走向多元化。蒙古游牧业萎缩,发展为以定居畜牧业和代牧业为主的混合牧业经济;农业取得长足发展,出现了专事农业的土默特人;商业和手工业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为了妥善处理蒙汉民族关系,土默特地区建立起独特的旗县并置管理体制:蒙旗负责蒙民事务,道厅处理汉民事务,蒙汉纠纷经由双方会审裁定。民国时期,蒙旗特权被削弱,逐步被县治所取代。清代及民国时期,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蒙汉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对构建新时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关系格局有重要启示意义。
杨龙贺[4](2017)在《清代及民国初期土默特地区汉族移民与土地开垦研究综述》文中指出土默特地区是塞外移民最早开始的地方,该区移垦研究备受学界重视。从纵向研究上看,大致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起步期、改革开放前二十年的发展期、21世纪以来的繁荣期三个阶段;从横向研究上看,研究主要集中在移民原因、移垦政策、移民过程、移民对社会变迁的影响等方面。随着土默特土地契约文书资料的不断发现和整理,关于土默特地契和土地关系的研究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已有的研究对土默特蒙古的主体性认识不足,对移民群体本身以及再移民的研究也有待强化。
李珍珍[5](2017)在《清至民国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契约词语考证》文中提出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契约文书是土默特地区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这些资料的时代大致是从雍正八年到民国时期。和其他传世文献相比,土默特契约文书具有真实性、丰富性、民族性、家族性等特点。对土默特契约词语的研究能够更好地考察契约类词语的使用情况,可以反映清至民国时期归化城地区人民的语言使用状况。本文采用训诂学的方法,考证土默特契约文书中的一些词语,目的在于更好地理解土默特契约文书,也可以为大型工具书以及专业性契约词典的编纂提供参考,同时也有利于历史、经济、法律等学科的研究。文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本文的概述,主要包括研究对象及文献范围、土默特契约文书的特点及分类、研究现状、词语考证的意义、研究中的问题以及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主要是对土默特契约文书中的一些词语进行考证,选取的词语一般是在契约文书中经常出现、现代人理解困难,并且在相关词典中未收录、释义不全或者所举例证较晚的词语。通过对这类词语的考释,可以更好地理解与利用土默特契约文书。在考释词语的过程中,主要运用了排比归纳、利用语言环境、方言佐证等方法。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准确考释土默特契约中出现的疑难词语,二是对相关词典的编纂提供一些参考。
徐鑫[6](2014)在《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土地交易中的地谱》文中研究说明地谱是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土地交易中的特殊租金。地谱与户口地相伴而生,继而在耕地和空地基的永租交易中广泛存在。地谱具有标示蒙地的所有权的作用,也具有收租权利和作为债权抵押获利的经济价值。在实际交易中,地谱的经济价值因可以稳定获得货币收入或抵押出卖而更加受到重视。
徐珍慧[7](2013)在《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农业地理初探》文中认为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其发展直接影响到其他产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与社会的安定,所以对农业的研究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归化城土默特地区位于内蒙古中南部,该地区所属的土默川是内蒙古农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对于该地农业的研究,大都集中于农业政策,农业地理方面涉及到的很少。本文根据史料,对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农业地理进行初步的探讨。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引言对于文中所需界定的概念、研究的现状、运用的基本史料作了一个简要说明。正文第一部分阐述了影响农业发展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环境和农业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气候、水利、位置、土壤等都影响着农业的发展,当然,社会的影响更是不可忽视的。第二部分对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人口变化和土地的增减关系进行了论述,这是在清政府的大政策背景下进行的。第三部分对该地区的农作物及其分布作了论述。结语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李艳洁[8](2012)在《呼和浩特市房地研究(1632-1937)》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所研究的“呼和浩特”是指今天的呼和浩特市,以玉泉区、新城区、回民区、赛罕区四区为探讨范畴,时间断限是1632年至1937年。追溯历史,清代的呼和浩特由相距五里的归化城、绥远城二城组成。归化城源自明代中后期的蒙古土默特阿拉坦汗始建的库库和屯,绥远城是乾隆四年(1739)竣工的驻防八旗满城。民国时期,城市房地拓展,由归化城和绥远城基本连成一体的城市名称变为归绥市。将历史上的呼和浩特房地问题放置在城市空间里讨论,清代和民国时期,房地发展经历了不同状态。全文共分三个部分,九章内容。叙述和分析了不同时期,不同状态下,呼和浩特房地发展的内容,特点,以探究这一演变的实质和意义。清代时期,归化城房地有二层权属。土地属于国有,归化城土默特部有占有权。房地掌握在以归化城土默特上层为主的蒙古部落和清廷支持的召庙手中。随着清政权的渗透,又出现了一部分官地。随着内地移民的涌入,房地产业迅速发展,蒙古部落和召庙房地是清廷以户口地和香火地方式赐予蒙古土默特左右翼和召庙的,不允许蒙民交产,所以民间和召庙房地产业以租赁为主。租赁以约定俗成的契约方式进行,从契约来看,房地租赁许退不许夺,租户在契约关系中掌控很大权力。尽管不允许蒙民交产,由于互有经济需求,中央对呼和浩特民间房地管理不完善,民间房地交易市场一直存在,形成一定规模的蒙民房地产业主。官房产业的出现主要是为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实行严格的四柱清册上报理藩院制度,受中央宏观调控。清代乾隆四年修建的绥远城,由清政府筹划、派员、资金,全权修建。城堡及城内所有设施均属国有,绥远城房地的规划、规模、布局、质量、维修,都由中央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委托进行。随着政局调整,房地的变价售卖由以绥远城将军、归化城副都统,以及管理绥远城经济事务的绥远城理事同知,或者绥远城理事同知的上级机构山西抚政参与进行。不允许旗民交产,旗民交产在民间私自进行。绥远城内的房地产业主要是满足城内八旗及眷属生活所需设置铺房出租,房地租赁实行四柱清册制度,上报户部,由清政府严格管理。房地租银作为绥远城财政的一部分,用于绥远城内部开支。清末,清政府实行新政,在蒙古地区实行垦务政策。针对已经形成的归化城、绥远城房、地权属的复杂情况,清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了对房地的清理整顿。清末实行的房地印花捐,以及绥远城将军贻谷进行的归化城房地清理登记,颁发印照事宜,从法律上认可了归化城蒙民交产,确认了房、地权属分离。绥远城房地经过绥远省官产清理处入手,制定官产清理二十二条,官房一律变价私有,完成绥远城房地权属国有向私有化转移,确认了房、地权属分离。在制度上,这些房地整顿清理工作使归化城和绥远城消除了界限,城市趋向一体化。清至民国初年,归化城房地移民化形成,绥远城房地私有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央权力不断以各种方式渗透,甚至直接主宰房地产业,地方政府则加大对房地的控制权力,强化国家认同。土着居民房地不断收缩,移民房地占据主要地位,近代移民化城市形成。
幸福[9](2011)在《清代察哈尔右翼四旗土地开垦研究》文中认为清代察哈尔旗群由于其特殊的政治制度、地理位置以及良好的自然环境,从清朝康熙初年开始经历了移民开垦这一历史进程,而这一进程正是察哈尔蒙古传统游牧社会变迁的根本所在。由此,察哈尔旗群成为了整个内蒙古地区农耕化较早的地区之一。往后将近两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内地移民的大量涌进和土地的大面积开垦对该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变化。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利用清代官方文献史料、私人着书和档案资料,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按时间的前后顺序,以察哈尔八旗之右翼四旗(大体相当于今集宁市大部分)为主要研究对象,对有清—代察哈尔右翼四旗土地开垦的背景,开垦的过程以及开垦所导致的社会变迁等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本篇论文由前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等四个部分组成。前言部分简要交代选题的目的及意义、研究现状和主要史料的介绍、研究方法与创新点、论文结构等。正文第一部分对察哈尔右翼四旗的历史进行了概述,包括“察哈尔”这一名称的词义、察哈尔部的由来以及察哈尔部编为旗的过程等内容。第二部分是整个文章的重点。把清代察哈尔右翼的土地开垦分成清初至1901年的开垦和1902至1911年的开垦两个阶段,着重阐述开垦产生的背景和过程。第三部分简单阐述了移民开垦所导致的察哈尔右翼蒙古的社会变迁,包括行政制度的变化、农业的发展和牧业的衰退、社会结构的变化、民族与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等内容。结语部分对清代察哈尔右翼四旗的土地开垦进行了简要总结。
托娅[10](2009)在《清末至民国初年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关系变化研究 ——以各时期垦务章程为线索》文中研究表明天聪六年,归化城土默特部归附后金,自此沦为内属蒙古,“尺地一民不能为我所有”,予取予夺皆由朝廷。从康熙年间开始,清廷从该旗境内划拨、征用了大片土地,在清末放垦之前,这里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土地占有方式;清末,贻谷制定了《清查土默特地亩试办章程(二十二条)》,开始对土默特两翼蒙古地亩进行清理,同时还丈放了位于旗境内的八旗马厂地和台站地;满清灭亡后,继之而起的北洋军阀政府垦务当局制定了《修正清理土默特地亩章程》、“土地回赎办法”、《筹拟土默特蒙租并拟带征官租办法》等相关垦务章程,继续对土默特两翼蒙古地亩进行清理。垦务章程是针对旧有土地关系提出来的,在垦务章程指导下进行的土地清理,必然会改变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土地关系,无论是清政府、还是北洋军阀政府,都以敛财为主要目的、不断加强对蒙旗土地的控制,在这一过程中,土默特两翼蒙古对户口地的土地权益不断受到削弱。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目的及意义 |
| 1.1.1 选题目的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研究现状 |
| 1.2.1 有关放垦蒙地的总体研究 |
| 1.2.2 有关放垦政策不同认识的研究 |
| 1.2.3 有关蒙垦与移民之间关系的研究 |
| 1.2.4 有关蒙垦过程中采取措施的研究 |
| 1.2.5 有关清末蒙民抗垦运动的研究 |
| 1.2.6 有关放垦对环境影响的研究 |
| 1.3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 1.4.1 创新点 |
| 1.4.2 不足之处 |
| 2 绥远地区垦务事业兴起的历史背景 |
| 2.1 清前期绥远地区垦务的发展 |
| 2.2 清后期绥远地区垦务的发展 |
| 3 督办蒙旗垦务大臣的设置 |
| 3.1 督办垦务主要局处的设立 |
| 3.2 督办垦务主要局处进行的放垦工作 |
| 3.2.1 绥远八旗牧厂的放垦 |
| 3.2.2 土默特旗地亩的清查 |
| 3.3 督办蒙旗垦务大臣在蒙垦事务中发挥的作用 |
| 4 东、西路垦务公司的开办 |
| 4.1 东、西垦务公司开办的原因及目的 |
| 4.2 东、西路垦务公司的运营情况 |
| 4.2.1 东路垦务公司的运营情况 |
| 4.2.2 西路垦务公司的运营情况 |
| 4.3 东、西路垦务公司在蒙垦事务中产生的影响 |
| 5 绥远垦务总局的成立 |
| 5.1 主要章程、制度的确立 |
| 5.2 重新清理丈放土默特旗地亩 |
| 5.3 绥远垦务总局成立的意义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在学研究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序言 |
| (一)选题意义 |
| (二)研究现状及主要史料介绍 |
| (三)研究目标及创新点 |
| 一、察哈尔的历史及其垦务沿革 |
| (一)察哈尔的历史 |
| (二)察哈尔的垦务沿革 |
| 二、民国初年的察哈尔垦务 |
| (一)民国初年北京政府在察哈尔继续放垦的原因 |
| (二)民国初年察哈尔行政建制、放垦范围 |
| 三、民国初年察哈尔垦务档案的形成及内容 |
| (一)立档单位概况 |
| 1.清末察哈尔垦务档案的立档单位 |
| 2.民国初年察哈尔垦务的立档单位 |
| (二)该批档案的主要内容 |
| 1.行政组织 |
| 2.开放蒙旗群台 |
| 3.招垦 |
| 4.设治 |
| 5.军屯 |
| 6.清丈 |
| 7.优待蒙旗 |
| 8.杂录 |
| 四、民国初年察哈尔垦务档案中的公文程式 |
| (一)训令、指令及批 |
| (二)呈文 |
| (三)咨和公函 |
| (四)布告和禀 |
| 五、民国初年察哈尔垦务档案的史料评价 |
| (一)档案内容的丰富性 |
| (二)档案资料的原始性 |
| (三)档案的潜在价值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缘由 |
| 二、研究综述 |
| (一)移民原因研究 |
| (二)移垦政策研究 |
| (三)移民过程研究 |
| (四)移垦与土地关系研究 |
| (五)移民与社会变迁研究 |
| 三、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土地放垦与汉族移民分布 |
| 一、清初土默特地区土地性质的变化 |
| (一)土默特游牧地 |
| (二)土默特土地性质的变化 |
| 二、土默特土地放垦历程 |
| (一)康熙至乾隆初年大青山以南地区的全面放垦阶段 |
| (二)乾隆中叶大青山地区带状放垦与山南点状开垦阶段 |
| (三)乾隆末年至嘉庆中叶大青山以北地区的片状放垦阶段 |
| 三、土默特地区汉族移民建村过程 |
| (一)移民周期与移民来源 |
| (二)各厅移民建村概况 |
| 第二章 归化城土默特蒙古族居住格局的变化 |
| 一、土默特蒙古族人口的历史变迁 |
| (一)清代人口的升降 |
| (二)民国时期及解放初期的人口状况 |
| 二、土默特蒙古族分布格局的变动 |
| (一)由片状分布演变为带状点状分布 |
| (二)蒙汉高度杂居状况 |
| 第三章 土默特蒙古族从业方式的变迁 |
| 一、牧业的演变 |
| (一)游牧地的减少 |
| (二)作为副业的定居畜牧业 |
| 二、农业的兴起与发展 |
| (一)清代土默特蒙古族农业的兴起 |
| (二)民国时期土默特族蒙古农业的发展 |
| 三、商业与手工业的发展 |
| (一)商业 |
| (二)手工业 |
| 第四章 土默特地区的旗县二元管理体制 |
| 一、旗制与厅县制长期并存 |
| (一)蒙旗制度 |
| (二)道厅设治 |
| 二、旗县权力区分与蒙汉纠纷处置 |
| (一)旗县权力区分 |
| (二)会审制度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1:土默特左右两翼佐领分布示意图 |
| 附录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一、汉族移民原因研究 |
| 二、移垦政策研究 |
| 三、移民过程研究 |
| 四、移垦与土地关系研究 |
| 五、土地契约研究 |
| 六、移民与社会变迁研究 |
| (一) 移民与民族关系的发展 |
| (二) 移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 (三) 移民对文化习俗的影响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本文研究的文献范围 |
| 1.2 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契约的特点及分类 |
| 1.2.1 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契约的特点 |
| 1.2.2 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契约的分类 |
| 1.3 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契约的研究现状 |
| 1.4 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契约词语考证的意义 |
| 1.5 研究方法 |
| 1.6 研究中的困难 |
| 第2章 土默特契约词语考释与词典编撰 |
| 2.1 大型工具书未收录词语 |
| [城钱、城市钱] |
| [长支短欠] |
| [地谱钱、地普钱、地铺钱] |
| [典价钱] |
| [浮钱、浮佃(垫)] |
| [该欠] |
| [护(户)窗] |
| [绞情/狡情] |
| [九八钱、六八钱] |
| [犋牛] |
| [麦穰] |
| [铺口] |
| [起坐由客] |
| [手乏] |
| [顺水木] |
| [四标] |
| [拖尾] |
| [卧笔交清] |
| [五行动作、五行造化] |
| [修垒] |
| [淤漫] |
| [争狡] |
| [逐趁] |
| 2.2 大型工具书义项补充 |
| [场面] |
| [承业] |
| [地方] |
| [地势] |
| [奉、傣] |
| [圐圙] |
| [栏柜] |
| [民人] |
| [木石] |
| [水路] |
| [行利] |
| [住院、房院] |
| [辗转] |
| 2.3 大型工具书例证提前 |
| [吃租] |
| [存贮] |
| [地堰] |
| [返口、反口] |
| [柜房] |
| [墚] |
| [炉台] |
| [水地] |
| [栅子]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一、户口地与地谱的出现 |
| 二、契约交易与地谱的作用 |
| 三、地谱的经济价值 |
| 四、结语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 相关概念的界定 |
| (二) 研究现状 |
| (三) 基础资料 |
| 一、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农业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 |
| (一) 自然环境 |
| (二)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农业发展的社会条件 |
| 二、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农业发展状况 |
| (一) 清廷对蒙政策 |
| (二) 清朝归化城土默特地区人口的变化 |
| (三)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农业土地的开垦 |
| 三、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主要农作物及其分布 |
| (一) 粮食作物 |
| (二) 经济作物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绪论 |
| 一、 问题的提出 |
| 二、 学术史回顾 |
| 三、 史料与方法的运用 |
| 四、 几个概念的界定 |
| 五、 本文基本框架及优缺点 |
| 上编 清代归化城房地 |
| 第一章 清代归化城民间房地 |
| 第一节 清代归化城民间房地基本状况 |
| 一、 清代归化城蒙古房地分布情况 |
| 二、 清代归化城汉民房地形成特点 |
| 三、 清代归化城回民房地形成特点 |
| 第二节 清代归化城民间房地产业 |
| 一、 清代归化城民间房地产业兴起及发展的背景 |
| 二、 清代归化城蒙古房地产业地兴起和发展 |
| 三、 清代归化城移民房地产业的出现 |
| 四、 清代归化城民间房地产业的特点 |
| 第二章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 |
| 第一节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 |
| 一、 清代归化城召庙的修建和维修 |
| 二、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修建的资金来源 |
| 三、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布局 |
| 四、 清代归化城召庙修建格局 |
| 五、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的管理 |
| 第二节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产业 |
| 一、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产的来源 |
| 二、 清代归化城召庙地产的规模 |
| 三、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产业的运作方式 |
| 四、 清代归化城召庙房地产发展的意义 |
| 第三章 清代归化城官房地 |
| 第一节 清代归化城官房地概述 |
| 一、 清代归化城官衙 |
| 二、 清代归化城官衙下属机构房地 |
| 三、 清代归化城公主府的修建 |
| 第二节 |
| 一、 清代归化城产业官房出现原因 |
| 二、 清代归化城产业官房的分布及来源 |
| 三、 清代归化城产业官房地的出租、出售和维修 |
| 四、 清代归化城产业官房及房租的管理、使用 |
| 小结 |
| 中编 清代绥远城房地 |
| 第四章 清代绥远城房地概述 |
| 第一节 绥远城房地形成、存在的背景分析 |
| 第二节 绥远城房地数量和基本类型 |
| 第三节 清代绥远城房地布局与建筑格局 |
| 一、 清代绥远城房地的布局 |
| 二、 绥远城房地的建筑格局 |
| 第四节 清代绥远城房地的质量 |
| 一、 清代绥远城城墙房地修建过程 |
| 二、 清代绥远城城墙房地修建过程的贪污事件及其处理 |
| 第五章 清代绥远城房地的修理 |
| 第一节 清政府关于驻防城房地修理及费用的一般制度 |
| 一、 清政府关于驻防城房地修理一般制度 |
| 二、 清政府关于驻防城房地修理费用的规定和变化 |
| 第二节 清代绥远城房地修理及费用 |
| 一、 清代绥远城城垣的修理及费用 |
| 二、 清代绥远城衙署维修和费用 |
| 三、 清代绥远城兵房修理及费用 |
| 四、 清代绥远城官兵房地修理及费用变化 |
| 五、 清代绥远城铺房的修理 |
| 第六章 清代绥远城房地产权变化 |
| 第一节 初建时,绥远城房地的产权 |
| 第二节 清代绥远城房地产权变化分析 |
| 一、 清朝关于驻防城房地交易的规定及变化 |
| 二、 清代绥远城房地产权变化的情况 |
| 第七章 清代绥远城房地出赁及房租 |
| 第一节 清代绥远城房地出赁及收入 |
| 一、 清代绥远城房地出赁 |
| 二、 清代绥远城房租银收入 |
| 第二节 清代绥远城房地租银的支出 |
| 一、 公费银的支出及变化 |
| 二、 红白事赏银的支出及结束 |
| 三、 充饷银的支出及说明问题 |
| 四、 补立驼马倒毙银支出及变化 |
| 五、 修理军械银支出及说明问题 |
| 第三节 清代绥远城房地租银奏销制度及变化 |
| 一、 清代绥远城财政体系 |
| 二、 清代绥远城房地租银及房租库管理和权属变化 |
| 三、 清代绥远城房地租银奏销基本流程 |
| 小结 |
| 下编 清末、民国,归化与绥远城房地整顿清理 |
| 第八章 清末归化城房地整理 |
| 第一节 清末归化城房地印花税问题 |
| 一、 清末归化城征收房地印花税背景 |
| 二、 清末归化城征收房地印花税基本内容 |
| 三、 清末归化城征收房地印花税的意义 |
| 第二节 清末绥远城将军贻谷清理归化城房地 |
| 一、 贻谷清理归化城房地的背景 |
| 二、 贻谷清理归化城房地的过程 |
| 三、 贻谷清理归化城房地的结果和意义 |
| 第九章 民国归绥市房地整顿及变化 |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归化、绥远城行政地位变迁 |
| 一、 归化、绥远城行政体制变化 |
| 二、 归化、绥远城名称及行政区域变化 |
| 第二节 民国归绥市官衙署再利用 |
| 一、 绥远城衙署的再利用 |
| 二、 归化城衙署的再利用 |
| 第三节 归绥市房地清理整顿 |
| 一、 垦务总局对房地的进一步清理 |
| 二、 旗民生计处对绥远城铺房的处理 |
| 三、 官产清理处对绥远城房地的清理 |
| 四、 归绥县官房地的清理整顿 |
| 五、 土默特总管署对归化城房地的整顿 |
| 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 |
| 个人简历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前言 |
| 一、察哈尔右翼四旗历史概述 |
| (一) 察哈尔部的由来 |
| (二) 察哈尔部编为旗的过程 |
| (三) 察哈尔八旗官制与牧地 |
| 二、清代察哈尔右翼四旗的土地开垦 |
| (一) 清初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的土地开垦 |
| (二) 清末"新政"时期(1902—1911)的土地开垦 |
| 三、移民开垦与察哈尔右翼的社会变迁 |
| (一) 内地行政建制的移入 |
| (二) 农业的发展和牧业的衰退 |
| (三) 社会结构的变化 |
| (四) 生态环境的恶化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第一章 清末放垦前归化城土默特的土地开垦与土地关系 |
| 第一节 清末放垦前归化城土默特的土地开垦 |
| 一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的辖境与行政建置 |
| 二 清初、中期以来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土地使用状况 |
| 第二节 清末放垦前归化城土默特的土地关系 |
| 一 土地占有类型及土地关系 |
| 二 户口地的权属问题 |
| 三 土地的租押典卖 |
| 第二章 清末归化城土默特的土地整理及土地关系变化 |
| 第一节 清末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土地的整理 |
| 一 清末归化城土默特两翼土地整理之缘起 |
| 二 《清查土默特地亩试办章程》的出台与清理经过 |
| 三 河东六台与绥远城八旗马厂的放垦 |
| 第二节 从垦务章程看清末归化城土默特土地关系的变化 |
| 一 垦务章程的主要内容 |
| 二 从垦务章程看清末土默特地亩整理的实质 |
| 第三章 民国初年土默特地亩的整理及土地关系变化 |
| 第一节 民国初年土默特的土地整理 |
| 一 民国初年土默特地亩整理的背景 |
| 二 土默特土地整理经过及相关垦务章程的提出 |
| 第二节 从垦务章程看民国初年土默特土地关系变化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