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炜[1](2021)在《山西省11个地级市房地产投资潜力研究》文中指出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日益加快的今天发挥着重要作用。房地产投资环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具有复杂性,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在房地产发展方面,一线城市和沿海城市起步早,具有政策、经济及区位等方面的优势,所以发展程度相对成熟。而作为内陆省份的山西,房地产业的发展稍显逊色。近年来,随着山西省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商将目光转向山西省。本文在构建房地产投资潜力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对山西省11个地级市的房地产投资潜力进行比较和分析,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更具理论意义。本文运用相关理论,对房地产投资潜力的影响因素加以阐释,包括经济环境因素、基础设施因素、居民生活水平因素、房地产市场规模因素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因素等。以山西省11个地级市的房地产投资潜力为研究核心对各个因素展开分析,并选取了21个指标构建房地产投资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得出山西省11个地级市的综合评分及排序:太原、大同、晋中、长治、朔州、临汾、阳泉、运城、晋城、忻州和吕梁。之后运用主成分-灰色关联度法探究各指标与房地产投资潜力的关联程度。从房地产市场发展来看,发展较好排在前列的是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和长治市,忻州市和阳泉市排在倒数后两位;从宏观经济环境来看,排名前三位的依然是太原市、大同市和晋中市,排在倒数两位的仍然是忻州市和阳泉市。综合以上描述性分析和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山西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特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山西省房地产投资潜力。宏观经济来看,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迎上“互联网+”的有利势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水平方面,要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居民生活质量;房地产市场规模方面,要注意平衡供需,厘清市场需求;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方面,要以多种形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为房地产发展提供动力。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提高房地产投资潜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好的发展。本文从房地产投资潜力的概念出发,以房地产投资潜力的影响因素构建房地产投资潜力指标体系,并结合主成分-灰色关联度法评价和分析,方法上具有一定的突破性和创新性,结果上更具客观性和科学性。
孟婷[2](2020)在《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价不断上涨,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房地产税收也逐渐上升为税收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是,房地产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体系复杂,征管手段单一,重复征税,企业税收负担较重,企业偷税、漏税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开展对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研究与分析,查找问题与不足,并提出完善措施。本文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阐述了房地产业、房地产税收基本概念及其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剖析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现状,结合山东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状况和房地产税收收入情况,介绍了山东省房地产税收税种设置、征管机构及流程。第三部分,分析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是房地产税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二是房地产征收环节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从税收法律、征管手段、环境因素等角度进行分析,找出房地产税收征管问题的成因,并掌握其潜在的后果。最后,分别从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强化房地产税收管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三大方面提出完善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对策。笔者采用文献法与实地调查法进行研究。文献法,通过山东大学图书馆、知网、爱学术网等大量查阅房地产税收相关书籍、资料,了解房地产税收基本概念、征管手段、功能与特征。实地调查法,立足于自身税收岗位,前往山东省税务局开展实地调查,获取相关研究数据,结合济南、青岛等地市典型案例,对税收征管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完善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与措施,从而切实提升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质效,促进山东省房地产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张煜然[3](2020)在《基于间断均衡视角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研究》文中认为我国于1998年启动了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福利分房,正式开启了住房商品化的时代。随后的20年里,我国房地产业得到飞速发展,居民的住房情况也得到不断的改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也开始蓬勃发展并维持了十余年的相对稳定。但从2016年以来,沿海城市的炒房热波及成都,受多方影响,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波动情况加剧,房价也一路走高,引起了全国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研究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仅仅只是研究成都市制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而应将成都市施行的国家层面和四川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纳入研究范围进行对比、分析。本文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概念、内涵和边界进行了界定,本文研究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主要是针对商品住房市场的政策。此外,本文还进一步对政策进行了分类,并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住房保障政策、一般管理性政策构成了我国房地产政策的主要内容。本文梳理了1998年以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发展历程,通过间断均衡框架的分析,以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发生和2016年“限购令”的颁布为分界点,将1998年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变迁划分成三个阶段。1998年—2008年是政策初期,主要是构建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市场;2008年—2016年是政策均衡期,但焦点事件爆发引发了新政策的出台,主要政策目标并未发生变化,仍是进一步鼓励住房消费;2016年—2018年是政策间断期,宏观价值取向的改变和政府注意力变化导致政策出现180度的转向。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间断均衡框架,对2008年汶川大地震这一焦点事件、2016年“房住不炒”新定位引发的宏观价值取向改变和城市人口策略引发的政府注意力变化进行了深度分析,结合成都市这一典型案例分析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主要动力。文章最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构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并结合成都市当前实际,就落实房住不炒新定位新要求,就成都市如何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艾西克亚尔·麦麦提(Ishqiyar MEMET)[4](2020)在《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博弈研究 ——以广东“三旧”改造为例》文中提出当前土地制度下,完善土地供给制度迫在眉睫,关乎民声、国家大计的住宅用地供给方式变革已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热点。本文在梳理住宅用地供给制度发展、住宅用地供需及建设用地市场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国内外已经实践的多主体供地模式,界定多主体供地内涵、梳理多主体供地主要模式、分析多主体供地参与主体,利用博弈均衡理论对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参与主体利益分配进行博弈,并利用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分析多主体供地模式和征地储备供地模式的利益分配均衡程度,以广东“三旧”改造案例的经济效益分析验证多主体供地模式利益分配的博弈均衡,通过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1)不平衡的住宅用地供求关系,影响着城镇化格局。研究住宅用地供需现状及建设用地市场得知,全国住宅用地供需不平衡,超大城市租赁住房需求旺盛,特大城市刚性住房需求旺盛,各城镇为提升城镇化水平吸引人口聚集,积极拓展住宅渠道,拉动地方经济,从而改变了城镇化格局势态。(2)国内外所采取的多主体供地,促使住宅用地供给制度改革。通过文献分析,除原有的政府供地外,原土地产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房地产企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团体等也是供地主体的组成;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地转非农是建设用地供给的主要方式;主要供地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与市场联合型和自行主导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种开发模式的支持加速了住宅用地供给制度改革。(3)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达到博弈纳什均衡,推动着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发展。博弈多主体供地模式和征地储备供地模式的利益分配得知,多主体供地模式的基尼系数为0.2706,征地储备供地模式的基尼系数为0.4686,多主体供地模式达到博弈纳什均衡,利益分配更加均衡,推动了多主体供地。(4)实践的多主体供地案例验证了博弈纳什均衡,各参与主体都达到了所追求的利益诉求。研究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案例经济效益得知,其基尼系数为0.2935,利益分配均衡,验证了博弈均衡;政府简政放权、减轻了财政负担与投资风险;原土地产权人的土地资产价值得到显化,从而获得相应土地增值收益;开发商资本投入减少,开发周期缩短,且资金利润率基本保持不变。
张娟[5](2019)在《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中国政府自1998年以来出台了多项针对该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提高居民住房福利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理解历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挖掘其变迁背后之机理,总结其未来发展之趋势,既是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房地产宏观调控研究的理论需要。本文首先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视角,运用共词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政策文献计量方法,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展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聚焦点变迁的阶段特征和规律,并联系具体政策内容分析不同阶段政策主题词变化的原因,总结出1998-2018年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演进路径主要围绕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方面进行。其次,本文着眼于长时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引入间断-均衡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分析表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经历了两个均衡期和一个间断期,体现出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特征。为了进一步解释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本文结合了修正后的间断-均衡理论模型,综合考察近二十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研究发现,政策形象变化是房地产调控变迁的前提,而焦点事件爆发、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和宏观层面价值取向的变化是政策变迁的三个基础变量。最后本文从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方面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郭建华[6](2019)在《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房地产税收制度是指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体系,其广义概念包括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环节涉及的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房地产税)等税种。其中,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以下简称房地产税)通常形成其狭义概念,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视角,以促进房地产的包容性发展为聚焦目标,在全面考察分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理论命题,并对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内涵特征、功能定位等作了系统阐述;为探索房地产税制变迁规律及路径依赖特性,本文对国内外房地产税制变迁进行了总结回顾和比较分析,归纳出房地产税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和包容性经验;为进一步验证按照包容性理念指导下构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框架是否满足包容性制度特征和目标定位,本文结合CGE模型最新研究成果,设计了一个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的房地产税CGE模型,对以扣除面积、税率等为主要变量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构建方案进行了模拟分析。根据模拟结果,本文提出了一套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议方案,核心是房地产税制度的供给,以期为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提供参考。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性认识和研究成果是:第一,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表现出的利益分配不平衡、个别利益集团享受过多经济发展成果、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等问题,反映和揭示了房地产经济制度的包容性缺失。作为房地产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税收制度,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税,轻(免)保有环节征税等问题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调节功能缺位甚至存在逆向调节,制度供给呈现出较强的包容性短板。第二,为构建包容性的房地产经济制度,需要以包容性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与之匹配,作为其相关制度安排的重要和关键组成部分。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以税收制度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促进房地产供给更好适应全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社会成员都“住有所居”,实现包容性发展,从而推动实现社会公平包容、和谐共赢;同时作为房地产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致力于促进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其他组成部分结构优化、相得益彰,引导健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和公共选择机制的制度安排。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以弥补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包容性短板、助力构建房地产长效治理机制为基本任务,以促进包容性发展、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为基本目标,以构建中性、功能更加健全、税收遵从度高的税制要素为主要途径,同时满足“公平、共享、激励兼容、法治化”等基本特征。第三,作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房地产税面临多重功能和使命,包括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但在现阶段,凸显与注重房地产税的调节功能,是政府开征房地产税的现实出发点,要以征收房地产税为手段,向全社会发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强烈预期。而从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也将逐步充实财政收入功能。因此,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现阶段可以立足于高端调节,采取税基扣除和累进税制,同时给予农村房地产免税和城镇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实现量能纳税、激励兼容;长期来看,应该是一个简单便利、公平高效的普遍课税的税收制度,总体框架为“宽税基、低税率、高遵从”。第四,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实目标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制度供给的方式将以强制型供给为主导。具体的制度供给思路包括:同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交易环节税收改革,优化房地产税收制度结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税制的扭曲效应;按照“宽税基、低成本、优惠得当、遵从度高”的原则,逐步将所有不动产纳入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将土地与房屋合并课税,并采取面积和价值综合扣除的税基减免方案,保障公平性的同时,增强税收的调节功能。第五,模拟分析发现,同步实施交易和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比单独开征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方案更加包容。开征房地产税,有助于房地产价格恢复理性,降低房价上升曲线的斜率,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配套实施交易环节税制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增长(GDP)、投资、居民消费、就业等需求侧和供给侧重要经济指标都具有促进作用。因此,联动改革方案可以实现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兼容,符合包容性的制度供给取向。第六,考虑到制度供给的包容性要求,开征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难以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对“土地财政”的完全替代,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不太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源。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包容性发展成果不断累积,正如个人所得税发展轨迹一样,因税基等要素的成长,房地产税未来具备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潜力。
高峰[7](2019)在《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自从香港引入以来已经实施了二十余年,对于缓解我国大陆地区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状况、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崛起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及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商品房预售制度宽松的政策规定、制度内部的先天缺陷及政府监管责任的缺失使得该制度运行以来产生的问题和纠纷无数,不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社会各界要求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呼声不断高涨。如何立足长远发展来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对我国政府提出了新的挑战。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及其配套政策,更需要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监管。在所有商品房预售监管主体中,政府部门作为最强有力的监管主体,在监管中拥有不可替代的资源优势,因此,加强政府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行政监管是重中之重。本文以T市小区维权个案为例,分析商品房预售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探究政府监管责任的缺失所在。通过对T市的实地研究,分析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发现对于T市来说现阶段短期内取消预售制度是不可行的。因此,T市应该在渐进式改革预售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其的行政监管,以期将预售引发的风险及损害公共利益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本文首先阐述了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研究背景、意义,对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研究概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确立本文的行文路线框架,在确定研究方法和创新点后,对于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明晰,确立本文的理论基础,并以此展开研究。其次,分析商品房预售的现状及监管机构的具体分工情况,基于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实际,分析其主要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再次,通过对T市小区维权个案的分析,从这一商品房预售制度运行产生的结果来倒推预售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背后暴露的行政监管责任的不足之处,深入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然后,基于全文的分析基础,提出了T市对于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其行政监管的可行对策,通过对T市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T市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议。最后,对全文研究内容进行了总结与展望。
张永岳,胡金星,王盛[8](2018)在《中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奇迹:驱动因素与可持续性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40年来,包括房地产业在内的中国经济取得了持续快速发展。通过对中国房地产业的投入、产出、社会影响及国际比较的分析发现,中国房地产业发展是一个奇迹。这个奇迹是在住房商品化、市场化、资本化和金融化的推动下经历了房地产业复苏、快速发展、加速发展和持续发展四个发展阶段演进实现的。中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得益于城镇化等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住房制度创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持续投入、多种住房需求的共同拉动以及相关产业支撑等。当前中国房地产业正处于转型的关键阶段,需要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来优化整合要素投入,向以房地产服务业为核心的发展方向演进,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模式,从而有效推动这一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马伟[9](2014)在《基于系统论的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能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房地产业非健康发展,尤其是目前我国一、二线城市房价的非理性增长,局部地区形成房地产泡沫,一旦泡沫破裂就会引发连锁反应,将产生巨大的金融风险和经济风险,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系统的认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内在结构及运行规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文进行基于系统论的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在借鉴和吸收国外(境外)房地产业发展经验及教训基础上,针对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现状,从房地产业效率、房地产业泡沫和房地产关联度三个维度构建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后续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系统分析奠定基础。房地产业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金融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消费者。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系统由政府调控子系统、信贷子系统、生产子系统、消费子系统构成等,这些子系统及其内在要素的行为和职能,关系着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系统是否能够有效的运行。房地产业的各主体由于目标不同性,表现行为就不同,从而导致不同主体行为间存在大量矛盾,进而加大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系统的复杂性和动态性。通过构建中国房地产健康发展的系统结构模型,明晰了房地产业健康的系统要素;通过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子系统行为分析,明晰了房地产业各主体的目标和行为;通过房地产业健康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矛盾分析,明晰了各主体间的矛盾。对房地产业调控子系统、信贷子系统、生产子系统以及消费子系统的系统动力学分析基础上,进行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系统动力学研究,得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是房地产业运行与产业泡沫的平衡以及房地产业与相关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为此需要平衡各主体利益,协调和约束政府调控行为、信贷支持行为、生产行为以及消费行为,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以上分析,结合国内外(境外)经验和教训,在完善政府调控政策,控制金融风险,规范开发企业行为以及正确引导消费者消费理念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高丽娜[10](2014)在《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法制化研究》文中提出海南房地产业自1988年建省以来,在经历着第一轮房地产热引发的房地产泡沫后,在处置积压房地产的同时,逐步摸索以依托优越的自然生态资源发展生态型房地产业的发展道路。2009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的实施给海南房地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年轻的海南房地产业不能再重蹈失败的老路,如何通过产业政策立法更好地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是摆在当代建设者面前的课题。本文从对房地产业内涵和产业特点研究出发,明确指出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地位。在对产业政策的本质、目标、制定影响因素进行理论研究之后,结合房地产产业特点,指出了房地产产业政策制定的特殊性要求。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的制定必须站在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高度,将产业发展目标定位于世界一流的休闲度假旅游房地产业,走高端、多元化、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打造国内一流的服务型、开放型、生态型房地产业,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把握产业发展特点,引入产业融合、产业集聚的发展模式。产业政策与产业政策立法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产业政策作为立法的实质性内容,产业政策立法就是实质性内容的程序性保障。房地产产业政策法治化要求就是将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确保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过程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公开性与透明性,在各方利益主体利益博弈的基础上,产生出最为理性的产业政策。通过立法效果评估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提升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质量,确保产业政策立法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对促进和保障海南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引导与规范的作用。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房地产产业政策影响因素与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总体要求,主要对房地产业内涵、特点、产业政策的目标与影响因素进行理论上的研究,结合海南房地产业实际,总结出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的特殊性所在;第二部分为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及其立法的变迁。通过对海南建省以来房地产产业政策与立法的回顾,总结出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经验与不足;第三部分为当前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面临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新形势下海南房地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提出总体要求,指出了新形势下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为完善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对策。完善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首先必须明确房地产业及其发展的定位与目标,完善产业政策立法体系,促进立法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建立与完善立法评估机制。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 第2章 房地产投资潜力评价的理论基础 |
| 2.1 相关理论 |
| 2.1.1 区位理论 |
| 2.1.2 市场供求理论 |
| 2.1.3 投资环境理论 |
| 2.2 基本概念 |
| 2.2.1 房地产投资 |
| 2.2.2 房地产投资潜力 |
| 2.3 影响房地产投资潜力的环境因素 |
| 2.3.1 宏观经济因素 |
| 2.3.2 基础设施因素 |
| 2.3.3 居民生活水平因素 |
| 2.3.4 房地产市场规模因素 |
| 2.3.5 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因素 |
| 2.4 小结 |
| 第3章 山西省11个地级市房地产投资潜力相关指标的比较 |
| 3.1 山西省11个地级市基本情况 |
| 3.2 房地产投资潜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 3.2.1 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 3.2.2 房地产投资潜力指标体系的选取 |
| 3.3 山西省11个地级市房地产投资潜力指标比较分析 |
| 3.3.1 宏观经济环境指标分析 |
| 3.3.2 基础设施及环境指标分析 |
| 3.3.3 居民生活水平指标分析 |
| 3.3.4 房地产市场规模指标分析 |
| 3.3.5 市场发展趋势指标分析 |
| 3.4 小结 |
| 第4章 山西省11个地级市房地产投资潜力综合评价 |
| 4.1 评价方法的选择 |
| 4.1.1 灰色关联度分析的基本原理 |
| 4.1.2 主成分分析适用情况检验 |
| 4.2 房地产投资潜力评价 |
| 4.2.1 主成分-分析计算 |
| 4.2.2 综合评价得分计算 |
| 4.2.3 灰色关联度计算 |
| 4.2.4 结果验证分析 |
| 4.3 房地产投资潜力评价结果分析 |
| 4.3.1 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
| 4.3.2 11 个地级市房地产投资潜力评价结果分析 |
| 4.4 小结 |
| 第5章 提高山西省11个地级市房地产投资潜力的建议 |
| 5.1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
| 5.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 5.3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 5.4 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规模 |
| 5.5 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
| 5.6 小结 |
| 结论与展望 |
| 1、结论 |
| 2、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2.3 研究述评 |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3.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 2.1 基本概念 |
| 2.1.1 房地产业 |
| 2.1.2 房地产税收 |
| 2.1.3 税收征管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 2.2.3 税收遵从理论 |
| 第3章 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现状分析 |
| 3.1 山东省房地产市场概况 |
| 3.2 山东省房地产税收收入情况 |
| 3.3 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体系 |
| 3.3.1 房地产税收征管机构设置 |
| 3.3.2 房地产税收税种设置 |
| 3.3.3 房地产税收征管流程 |
| 第4章 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问题分析 |
| 4.1 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 |
| 4.1.1 赋税环节分布不均 |
| 4.1.2 存在重复征税 |
| 4.1.3 计税依据设置不合理 |
| 4.1.4 课税范围狭窄 |
| 4.2 房地产征收环节存在漏洞 |
| 4.2.1 开发环节虚开建筑安装发票 |
| 4.2.2 交易环节虚增成本隐瞒收入 |
| 4.2.3 保有环节税款难于界定 |
| 第5章 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 5.1 房地产税收制度不完善 |
| 5.1.1 房地产税收立法层级较低 |
| 5.1.2 房地产税权划分不合理 |
| 5.1.3 房地产评估制度不健全 |
| 5.1.4 房地产登记制度不健全 |
| 5.2 税务部门管理不到位 |
| 5.2.1 税收日常监督不完善 |
| 5.2.2 税收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低 |
| 5.2.3 部门间信息未能有效共享 |
| 5.3 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低 |
| 5.3.1 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 |
| 5.3.2 纳税人面临多重困难 |
| 第6章 完善山东省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对策 |
| 6.1 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
| 6.1.1 推进房地产税收立法 |
| 6.1.2 给予地方适度决定权 |
| 6.1.3 完善房地产评估制度 |
| 6.1.4 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 |
| 6.2 完善房地产税收管理 |
| 6.2.1 强化源泉控管 |
| 6.2.2 加大税收检查力度 |
| 6.2.3 实现多部门联合控管 |
| 6.3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
| 6.3.1 加强税收法制宣传 |
| 6.3.2 优化纳税服务环境 |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 7.1 研究结论 |
| 7.2 未来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 1.4 可能的创新性 |
| 第2章 概念、内涵和理论框架 |
| 2.1 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概念 |
| 2.2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内涵 |
| 2.2.1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主体、客体、目标、边界 |
| 2.2.2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时代价值:决定城市发展的未来 |
| 2.3 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理论框架 |
| 2.3.1 公共政策分析的间断均衡框架 |
| 2.3.2 间断均衡框架在我国政策变迁分析中的运用场景和研究评估 |
| 2.3.3 间断均衡框架在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研究领域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
| 第3章 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回顾与评估 |
| 3.1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与间断均衡框架的相关性分析 |
| 3.2 基于间断均衡框架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阶段 |
| 3.2.1 均衡期:初期政策(1998——2008) |
| 3.2.2 均衡期:焦点事件引发新政策(2008——2016) |
| 3.2.3 间断期:根本性变化(2016——2018) |
| 第4章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主要动力 |
| 4.1 行政命令牵引:政策变迁的主要形式 |
| 4.2 焦点事件爆发:汶川大地震 |
| 4.3 宏观价值取向的改变:房住不炒的新定位 |
| 4.4 政府注意力转移:城市人口发展策略 |
| 第5章 研究结论及启示 |
| 5.1 间断均衡框架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解释限度 |
| 5.2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 5.3 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动力的评估 |
| 5.4 借鉴国内先发城市经验、结合成都市实际的有关政策建议 |
| 5.4.1 继续沿用抑制投机的措施 |
| 5.4.2 根据人口情况合理确定住房供应结构和规模 |
| 5.4.3 加大住房保障领域的顶层制度设计 |
| 5.4.4 摆脱卖地困境:探索城市运营新方式 |
| 全文总结及局限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
| 1.1998年——2018年国家层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清单 |
| 2.1998年——2018年四川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清单 |
| 3.1998年——2018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清单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土地供给制度研究进展 |
| 1.2.2 住宅用地供需研究进展 |
| 1.2.3 建设用地市场研究进展 |
| 1.2.4 多主体供地研究进展 |
| 1.2.5 博弈论方法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研究进展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2 我国住宅用地供需及建设用地市场研究 |
| 2.1 我国住宅用地供给制度发展 |
| 2.1.1 自由流动(1949 年-1953 年) |
| 2.1.2 政府与农民集体多头供给(1953 年-1999 年) |
| 2.1.3 政府单一主体供地(1999 年-2016 年) |
| 2.1.4 住宅建设用地市场统一(2017 年至今) |
| 2.2 我国住宅用地供需现状 |
| 2.2.1 住宅用地需求 |
| 2.2.2 住宅用地供给 |
| 2.2.3 住宅用地供需平衡分析 |
| 2.3 我国建设用地市场现状 |
| 2.3.1 建设用地市场结构分析 |
| 2.3.2 建设用地市场现状分析 |
| 2.4 住宅用地供需及建设用地市场存在的问题 |
| 2.5 本章小结 |
| 3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及模式研究 |
| 3.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3.1.1 多主体供地内涵 |
| 3.1.2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渠道 |
| 3.1.3 理论基础 |
| 3.2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模式 |
| 3.2.1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模式现状 |
| 3.2.2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主要模式分析 |
| 3.3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参与主体分析 |
| 3.3.1 政府 |
| 3.3.2 原土地产权人 |
| 3.3.3 企事业单位 |
| 3.3.4 非房地产企业 |
| 3.3.5 开发商 |
| 3.4 本章小结 |
| 4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博弈研究 |
| 4.1 博弈论概述 |
| 4.1.1 博弈论的基本内容 |
| 4.1.2 博弈论对我国经济问题的有效性 |
| 4.2 博弈论与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联系 |
| 4.3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相关者诉求分析 |
| 4.3.1 地方政府 |
| 4.3.2 集体组织 |
| 4.3.3 用地企业 |
| 4.4 各参与主体在不同供地模式下的博弈关系分析 |
| 4.4.1 博弈模型的构建 |
| 4.4.2 征地储备供地模式下的三方博弈分析 |
| 4.4.3 多主体供地模式下的三方博弈分析 |
| 4.5 博弈均衡分析 |
| 4.6 本章小结 |
| 5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经济效益研究 |
| 5.1 项目概况 |
| 5.2 经济效益内涵与指标 |
| 5.2.1 经济效益内涵 |
| 5.2.2 经济效益指标 |
| 5.3 经济效益测算 |
| 5.3.1 测算方法 |
| 5.3.2 测算结果分析 |
| 5.3.3 开发利润来源分析 |
| 5.4 经济效益评价 |
| 5.5 博弈均衡的体现 |
| 5.6 本章小结 |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6.1 研究结论 |
| 6.2 主要创新点 |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述评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第2章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 2.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 |
| 2.1.1 房地产宏观调控 |
| 2.1.2 政策变迁 |
| 2.2 间断-均衡理论及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 2.2.1 间断-均衡理论 |
| 2.2.2 间断-均衡理论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 2.3 本章小结 |
| 第3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迁阶段分析 |
| 3.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
| 3.1.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选择 |
| 3.1.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分析方法 |
| 3.1.3 信效度检验 |
| 3.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阶段的定量分析 |
| 3.2.1 住房制度改革起步阶段(1998-2002 年) |
| 3.2.2 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2003-2009 年) |
| 3.2.3 房地产市场化调整阶段(2010-2018 年) |
| 3.2.4 变迁阶段的总体分析 |
| 3.3 本章小结 |
| 第4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阐释与内在机理 |
| 4.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理论阐释 |
| 4.1.1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探索阶段(1998-2002 年) |
| 4.1.2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阶段(2003-2009 年) |
| 4.1.3 间断期:房地产宏观调控得转向阶段(2010-2018 年) |
| 4.1.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历程的总体阐释 |
| 4.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 |
| 4.2.1 焦点事件爆发 |
| 4.2.2 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 |
| 4.2.3 宏观层面价值取向 |
| 4.2.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 4.3 本章小结 |
| 第5章 完善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
| 5.1 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 |
| 5.1.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立法 |
| 5.1.2 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配套政策 |
| 5.2 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 |
| 5.2.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性 |
| 5.2.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回归 |
| 5.2.3 加强房地产预期管理 |
| 5.3 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 |
| 5.3.1 合理配置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 |
| 5.3.2 提高地方政府执行积极性 |
| 5.3.3 搭建房地产信息公开平台 |
| 5.4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 1.2 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 1.2.1 选题目的 |
| 1.2.2 理论意义 |
| 1.2.3 现实意义 |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技术路线 |
| 1.4 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 1.4.1 主要内容 |
| 1.4.2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 2 文献综述 |
| 2.1 包容性理论研究综述 |
| 2.1.1 包容性增长理论 |
| 2.1.2 包容性经济制度理论 |
| 2.1.3 包容性理论研究述评 |
| 2.2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综述 |
| 2.2.1 制度需求—供给理论分析框架 |
| 2.2.2 制度失衡与均衡 |
| 2.2.3 制度变迁与路径选择 |
| 2.2.4 转轨经济理论与新供给经济学 |
| 2.2.5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述评 |
| 2.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与需求研究综述 |
| 2.3.1 房地产税收理论 |
| 2.3.2 房地产税收制度需求与供给 |
| 2.3.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方案研究 |
| 2.3.4 房地产税收理论研究述评 |
| 2.4 房地产税收制度实证研究综述 |
| 2.4.1 传统实证研究方法 |
| 2.4.2 CGE模型与房地产税模拟分析 |
| 3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状考察与问题分析 |
| 3.1 我国不动产物权及税收制度的历史变迁 |
| 3.1.1 中国古代的土地与赋税制度 |
| 3.1.2 近代中国租界的土地及房地产税制 |
| 3.1.3 民国时期的土地制度与房地产税制 |
| 3.1.4 新中国以来土地制度及房地产税制变革 |
| 3.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 |
| 3.2.1 我国房地产制度建设现状:汲取性特征明显 |
| 3.2.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面临包容性短板 |
| 3.3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面临的具体问题和障碍 |
| 3.3.1 供求存在失衡 |
| 3.3.2 功能定位争议大 |
| 3.3.3 征税对象和范围难以合理设定 |
| 3.3.4 税收征管落地难 |
| 4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
| 4.1 国外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 4.1.1 国外不动产物权制度现状 |
| 4.1.2 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比较分析 |
| 4.2 我国港澳台地区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 4.2.1 中国香港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 4.2.2 中国台湾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 4.2.3 中国澳门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 4.3 国外及港澳台房地产税制供给的包容性经验借鉴 |
| 4.3.1 以公平为导向,将“平均地权”作为不动产物权制度建设的立足点 |
| 4.3.2 制度设计趋于中性,“宽税基、低税率”成为普遍趋势 |
| 4.3.3 “涨价归公”,房地产税是地方公共收入的主要来源 |
| 4.3.4 因地制宜,根据发展阶段实行不同的课税模式 |
| 4.3.5 健全征管制度及评税体系,改善征纳关系和税收遵从度 |
| 4.3.6 实行收入与公共服务挂钩,以利于纳税人和地方政府激励相容 |
| 5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理论分析与制度选择 |
| 5.1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提出 |
| 5.1.1 包容性房地产经济制度及其供给路径 |
| 5.1.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及其内涵特征 |
| 5.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与路径选择 |
| 5.2.1 目标原则 |
| 5.2.2 功能定位 |
| 5.2.3 制度创新的路径与模式选择 |
| 6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模拟分析 |
| 6.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 |
| 6.1.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的影响 |
| 6.1.2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居民收入的影响 |
| 6.1.3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
| 6.1.4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金融的影响 |
| 6.2 基于MONASH-TYPE的房地产税CGE模型的构建 |
| 6.3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模拟分析——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 |
| 6.3.1 模拟分析有关前提假设 |
| 6.3.2 模拟分析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
| 6.3.3 政策模拟方案及冲击设定 |
| 6.4 模拟分析结果 |
| 6.4.1 模拟分析结果 |
| 6.4.2 两类制度方案模拟结果的对比分析 |
| 6.4.3 模拟分析简评 |
| 7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方案建议 |
| 7.1 制度供给的总体思路 |
| 7.2 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包容性制度方案 |
| 7.2.1 按照公平原则,设计房地产税的主要税制要素 |
| 7.2.2 按照共享原则,合理设定房地产税收优惠方案 |
| 7.3 交易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包容性方案 |
| 7.3.1 降低房地产增值税税率,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 |
| 7.3.2 降低契税名义税率,促进税收政策公平统一 |
| 7.3.3 推进房地产转让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发挥税收调节功能 |
| 7.3.4 实施房屋转让印花税改革,增强印花税调节功能 |
| 7.3.5 推进房地产收费基金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 7.4 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包容性方案 |
| 7.4.1 建立公平有效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 |
| 7.4.2 产权不合法、不完整及交易受限的住房评估征税方案 |
| 7.4.3 优化房地产税纳税申报制度 |
| 7.4.4 推进房地产税相关信息全面共享 |
| 7.4.5 房地产税违法处理与税收救济 |
| 7.5 房地产税收立法的包容性实施路径 |
| 7.5.1 立法先行 |
| 7.5.2 充分授权 |
| 7.5.3 分步实施 |
| 7.6 相关配套制度的包容性解决方案 |
| 7.6.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方案 |
| 7.6.2 房地产税开征后土地定价问题的解决方案 |
| 7.6.3 关于“租”与“税”的过渡衔接方案 |
| 7.6.4 优化地方公共支出方案,引导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选择机制 |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和突破 |
| 8.1.1 主要研究结论 |
| 8.1.2 取得的主要成果 |
| 8.2 研究展望 |
| 8.2.1 探索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评价体系 |
| 8.2.2 优化房地产税模拟分析机制 |
| 参考文献 |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 1.3 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 1.3.1 研究框架 |
| 1.3.2 研究方法 |
| 1.3.3 创新之处 |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商品房 |
| 2.1.2 商品房预售 |
| 2.1.3 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 |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 2.2.1 交易费用理论 |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 2.2.3 公共利益理论 |
| 3 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现状 |
| 3.1 T市商品房预售现状 |
| 3.1.1 商品房预售比重高 |
| 3.1.2 预售资金占比大 |
| 3.1.3 预售引发纠纷多 |
| 3.1.4 房地产销售情况出现异动 |
| 3.2 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机构情况 |
| 3.2.1 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机构分类 |
| 3.2.2 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机构职能定位 |
| 3.3 近年来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主要措施 |
| 3.3.1 简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程序 |
| 3.3.2 规范预售合同网签及其变更管理 |
| 3.3.3 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
| 3.3.4 规范商品房预售现场信息公示 |
| 3.3.5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
| 3.4 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主要成效 |
| 3.4.1 行政监管内容日趋丰富 |
| 3.4.2 监管效率与效力有所提高 |
| 3.4.3 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日趋规范 |
| 3.4.4 预售监管成本有所降低 |
| 4 T市T小区维权暴露的行政监管问题 |
| 4.1 T市 T小区业主维权案例 |
| 4.2 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
| 4.2.1 缺乏风险防控引导 |
| 4.2.2 预售监管阻力较大 |
| 4.2.3 执法检查力度不足 |
| 4.2.4 监管内容缺乏深度 |
| 5 T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问题原因分析 |
| 5.1 配套制度建设滞后 |
| 5.2 监管体系尚未完善 |
| 5.3 执法职能有待理顺 |
| 5.4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 5.5 预售制度存在缺陷 |
| 6 完善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对策建议 |
| 6.1 完善预售监管制度建设 |
| 6.1.1 建立风险分担制度 |
| 6.1.2 完善商品房预售广告制度 |
| 6.1.3 明确商品房细节性规定 |
| 6.2 健全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体系 |
| 6.2.1 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
| 6.2.2 下放管理权限,落实监管责任 |
| 6.2.3 以日常监督为重,健全长效机制 |
| 6.3 加强市场主体行为规制 |
| 6.3.1 加强房地产业信用管理 |
| 6.3.2 强化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
| 6.4 强化预售监管的行政责任 |
| 6.4.1 完善对竣工验收的行政监管 |
| 6.4.2 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 |
| 6.4.3 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 |
| 6.4.4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
| 6.5 渐进式改革预售制度 |
| 6.5.1 提高预售许可条件 |
| 6.5.2 优化商品房现售环境 |
| 6.5.3 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 |
| 7 结论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 一引言 |
| 二中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统计分析 |
| 三中国房地产业的奇迹是一个发展过程 |
| 四中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动力机制 |
| 五中国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思考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问题提出 |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3.1 政府调控方面研究 |
| 1.3.2 银行信贷方面研究 |
| 1.3.3 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研究 |
| 1.3.4 消费者方面研究 |
| 1.4 主要研究内容和拟创新点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创新点 |
| 1.5 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
| 1.5.1 技术路线 |
| 1.5.2 研究方法 |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
| 2.1 相关概念 |
| 2.1.1 房地产 |
| 2.1.2 房地产业 |
| 2.1.3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
| 2.1.4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内容和特征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产业组织理论 |
| 2.2.2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 |
| 2.2.3 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理论 |
| 2.2.4 产业关联理论 |
| 2.2.5 系统理论 |
| 2.2.6 理论借鉴 |
| 3 国外(境外)房地产业发展的经验及教训 |
| 3.1 国外(境外)房地产业发展的经验 |
| 3.1.1 日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
| 3.1.2 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二元结构 |
| 3.1.3 相对健全的税收体系 |
| 3.1.4 透明的房地产信息化 |
| 3.1.5 多样化的投资渠道 |
| 3.1.6 规范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行为 |
| 3.2 国外(境外)房地产业发展的教训 |
| 3.2.1 国家监管职能的缺失 |
| 3.2.2 货币流动性过剩 |
| 3.2.3 国际热钱冲击 |
| 3.2.4 出现泡沫 |
| 3.2.5 治理房地产泡沫的教训 |
| 3.3 对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启示 |
| 3.3.1 政府调控方面的启示 |
| 3.3.2 银行信贷方面的启示 |
| 3.3.3 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的启示 |
| 3.3.4 消费者方面的启示 |
| 4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存在问题及评价体系构建 |
| 4.1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存在问题 |
| 4.1.1 政府调控存在问题 |
| 4.1.2 银行信贷存在问题 |
| 4.1.3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问题 |
| 4.1.4 消费者存在问题 |
| 4.2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 4.2.1 房地产业效率评价 |
| 4.2.2 房地产泡沫评价 |
| 4.2.3 房地产关联度评价 |
| 4.2.4 房地产业健康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 4.3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评价方法 |
| 4.3.1 应用层次分析法确定重权 |
| 4.3.2 综合评价方法 |
| 5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系统结构模型 |
| 5.1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系统要素 |
| 5.1.1 消费者行为 |
| 5.1.2 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
| 5.1.3 银行信贷的效能 |
| 5.1.4 政府的调控 |
| 5.2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系统结构 |
| 5.2.1 系统目标 |
| 5.2.2 系统构成和功能 |
| 5.2.3 系统主体 |
| 5.3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子系统行为分析 |
| 5.3.1 消费者目标与行为 |
| 5.3.2 房地产开发企业目标与行为 |
| 5.3.3 金融企业目标与行为 |
| 5.3.4 政府目标与行为 |
| 5.4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子系统矛盾分析 |
| 5.4.1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
| 5.4.2 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 |
| 5.4.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信贷 |
| 5.4.4 各主体与消费者 |
| 6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系统动力分析 |
| 6.1 消费子系统SD分析 |
| 6.2 生产子系统SD分析 |
| 6.3 信贷子系统SD分析 |
| 6.4 调控子系统SD分析 |
| 6.5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系统SD分析 |
| 7 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
| 7.1 完善政府调控政策 |
| 7.1.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 7.1.2 加强法律法规执行监督 |
| 7.1.3 构建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二元结构 |
| 7.1.4 建设房地产业信息化共享平台 |
| 7.1.5 规范房地产业投资行为 |
| 7.1.6 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
| 7.1.7 优化住房结构 |
| 7.1.8 实现人口城镇化与房地产业协调发展 |
| 7.1.9 完善优化税收体系 |
| 7.2 控制金融风险 |
| 7.2.1 防止货币流动性过剩 |
| 7.2.2 加强金融监管 |
| 7.2.3 完善银行内控机制 |
| 7.2.4 拓宽融资渠道 |
| 7.3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
| 7.3.1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
| 7.3.2 协同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
| 7.4 正确引导消费者消费理念 |
| 7.4.1 正确引导消费者消费理念 |
| 7.4.2 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
| 8 结论与展望 |
| 8.1 结论 |
| 8.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 |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引言 |
| 一、房地产产业政策影响因素与立法的总体要求 |
| (一)房地产产业内涵、特点及其地位 |
| 1. 房地产业的内涵 |
| 2. 房地产业的特点 |
| 3. 房地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
| (二)房地产产业政策的目标与影响因素 |
| 1. 产业政策的目标 |
| 2. 产业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 |
| 3. 房地产产业政策的特殊性 |
| (三)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总体要求 |
| 1. 产业政策法治化的必要性 |
| 2. 产业政策立法的总体要求 |
| 3. 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要求 |
| 二、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及其立法的变迁 |
| (一)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及其立法变迁的基本情况 |
| 1. 建省之初房地产产业政策与立法(1988—1991年) |
| 2. 短暂以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时期的产业政策与立法(1992年) |
| 3. 处置积压房地产时期的产业政策与立法(1993—2009年) |
| 4. “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时期产业政策与立法(2010年—至今) |
| (二)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经验与不足 |
| 1. 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及其立法的经验 |
| 2. 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及其立法的不足 |
| 三、当前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面临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一)当前海南房地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 |
| 1. 海南房地产业发展优势 |
| 2. 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
| (二)新形势下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总体方向 |
| 1. 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必须突出“生态建省”战略的重要位置 |
| 2. 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实施 |
| 3. 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必须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
| (三)新形势下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 1. 房地产产业政策法治化程度不高 |
| 2. 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体系尚不健全 |
| 3. 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目标不清 |
| 4. 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程序没有充分体现科学性、民主性 |
| 5. 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效果评估机制不完善 |
| 四、完善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对策 |
| (一)明确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宗旨 |
| 1. 立法目标必须明确房地产业在海南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
| 2. 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需要定位海南房地产业发展目标 |
| 3. 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需要明确海南房地产业发展思路 |
| (二)提升房地产产业政策法治化水平 |
| 1. 对产业政策立法必要性的再认识 |
| 2. 提高现有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层次 |
| (三)完善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体系 |
| 1. 尽快出台海南房地产产业政策专门性地方法规 |
| 2. 优化房地产业结构政策立法 |
| 3. 促进房地产业组织政策立法 |
| 4. 合理房地产业布局政策立法 |
| 5. 加强房地产业技术政策立法 |
| (四)促进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
| 1. 建立科学的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预测机制 |
| 2. 进一步增强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规划的民主性 |
| 3. 完善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程序的民主参与机制 |
| (五)完善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的效果评估机制 |
| 1.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产业政策立法效果评估的程序 |
| 2. 建立立法评估工作的多方主体参与实施机制 |
| 3. 完善立法评估信息收集工作机制 |
| 4. 增强立法评估标准、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
| 5. 对评估结论的运用给予制度化保障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