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乐华[1](2020)在《互联网创新保险的法律规制与促进》文中认为互联网保险是个笼统的概念,它至少包含以下内涵:一是将互联网视为新的营销渠道,保险公司自建网站或利用第三方平台触网营销,保险产品尽管为适应新渠道进行了改头换面,但本质上依然是传统险种(以下简称新渠道);二是不但营销渠道创新,网销产品也焕然一新,具有传统产品难以企及的一些特征,如承保危险被切割得极为单一、保险期限极短、保费低至极限、投保手续极其简单等,笔者将其称之为互联网创新保险(以下简称网新保),以示与第一类新渠道保险相区别。本文论及的网新保不含线上线下同时销售的新渠道保险,专指为网上销售而开发、仅在互联网平台有售的网销产品。不过,在讨论互联网保险法律规制和促进的场合,两者无疑具有许多共性,本文将一并探讨之。
桂畅旎[2](2016)在《国外报刊文摘》文中提出TREND MICRO2016年1月5日巴西网络犯罪严重程度已超越俄罗斯与中国安全企业Trend Micro公司在1月5号发布的一份巴西网络犯罪活动报告中指出,法律对计算机犯罪判罚较轻以及富人与穷人间的严重分歧已经使得巴西成为孕育活跃地下网络犯罪势力的温床,而这种状况亦给南美洲各执法机构造成严重困扰。Trend Micro公司首席网络安全官Tom Kellermann补充称,作为一股专注于金融犯罪的地下力量,巴西网络犯罪活动在攻击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能力方面仅稍逊于俄罗斯。
侯国跃[3](2006)在《契约附随义务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契约附随义务研究”为题,本体部分共九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至第八章为“本论”,第九章为“结论”。 第一章 导论 因为本文是以义务为对象所展开的研究,从表面上看似与民法之权利法属性格格不入,故而在导论中首先以说明的方式指出:在以权利为本位的民法中,债法部分却“多从债务的方面设其规定”,可以说,义务乃债法的主线,债之关系上的义务群,乃债法的核心问题;契约义务的构造,则为现代债法之重要课题。紧接着,文章介绍了引发作者感触和冲动的三个典型案例,并引出研究的缘起。为了彰示本文的研究价值,文章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进行说明:(1)从理论界关于附随义务的研究现状来看: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不太重视对契约义务的研究之大背景下,德国民法学界对附随义务还存有较多争议,其附随义务理论“尚不成熟”;我国台湾地区对附随义务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而我国大陆学界对附随义务的研究,“尚无实质进展”;(2)从我国实务界对附随义务的把握来看,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法院受理的附随义务案件数量之差异很大,而且实务界对附随义务的认识尚待提高。因此,本文研究附随义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此外,本文的研究,拟从范围上进行拓宽、在程度上进行深入,以成就“开拓性研究”之课题。在导论中,还对本文研究的范围和方法作了说明:究范围而言,本文所研究者,仅为契约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即最狭义附随义务;究方法而言,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法解释学的方法以及系统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经济分析法等。 第二章 概念论:契约附随义务的理论界定 在德国,用以指称附随义务的词语有三个:“Nebenpflicht”、“Schutzflicht”和“weitereVerhaltenspflicht”,三者从不同侧面对给付义务以外的契约义务进行了描述:“Nebenpflicht”侧重于该义务之地位,强调其相对于给付义务之“附属性”;“Schutzflicht”重点把握该义务之功能,表明这种义务主要以保护相对人之固有利益为目的;而“weitereVerhaltenspflicht”则直接指出这种义务的状态特性,把这种义务之“不确定性”与“持续性”体现得淋漓尽至。本文经比较认为,在汉语中宜使用“附随义务”一语。因为,这一用语不仅能够彰显该种义务的基本特性,而且可有效避免“附从义务”等用语可能带来的误解,同时还符合我国法学界之用语习惯。 对于附随义务之概念,无论是德国还是我国,学者对附随义务之内涵与外延,均有不同的意见,而我国大陆学者之意见大多与我国台湾地区及德国学者之见解相似。总的来看,关于附随义务之理论界定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本章对上述分歧作了简单的分析,
刘克谦[4](2003)在《当心!你的密码被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银行卡、汽车加油卡、购物卡、电话卡、上网卡……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向现金告别的时代,“周身是卡,满脑子密码”。可是,“无现金时代”也为人们带来新的烦恼:如果每张卡的密码都不同,难免会忘掉一两个;如果每张卡的密码都一样,万一其中一个失密,就可能全军覆没。到底密码怎样被窃,我们应该做好哪些防范?本文为你支出几招,让你的烦恼永远被快乐替代!
刘克谦[5](2003)在《当心!你的密码被窃》文中研究表明
刘克谦[6](2002)在《当心,你的密码被窃》文中研究指明 银行卡、汽车加油卡、购物卡、电话卡、上网卡……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向现金告别的时代。“周身是卡,满脑子密码”,于是,“无现金时代”也为人们带来新的烦恼:如果每张卡的密码都不同,难免会忘掉一两个;如果每张卡的密码都一样,万一其中一个失密,就可能全军覆没。密码屡屡遭窃客户防不胜防不少人认为,密码只有自己知道,只要密码不泄露,无论是谁也别想从我的帐户上取走一分钱!密码是最安全的,密码防盗是最可靠的。事实果真是这样吗? 1999年7月13日,广州市工商银行第二支行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犯罪分子疯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一、网新保呈现出“互联网+”的“野蛮”成长期特征 |
| 1.花样翻新的网新保产品鱼目混珠、泥沙俱下 |
| 2.突破保险行业的底线 |
| 3.保险监管处于被动灭火状态 |
| 二、互联网创新保险的法律规制 |
| 1.“互联网+传统商事”的法律规制 |
| 2.网新保法律规制的首要目标:确保产品“姓保” |
| 3.互联网保险(含新渠道和网新保)亟需法律规范 |
| 三、互联网创新保险的法律促进 |
| 1.促进网新保产品开拓细分市场 |
| 2.促进网新保开发互联网商事产品 |
| 3.促进互联网保险在保险模式上的创新 |
| 内容提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契约义务的构造:现代债法之重要课题 |
| 一. 以权利为本位的民法和以义务为主线的债法 |
| 二. 契约义务的构造:现代债法之重要课题 |
| 第二节 本课题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 一. 感触与冲动:源于三个典型案例 |
| 二. 附随义务理论的研究现状 |
| 三. 我国实务界对附随义务的把握和态度 |
| 四. 本文研究附随义务的意义 |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 |
| 一. 本文的研究范围 |
| 二. 本文的研究方法 |
| 三. 附注:有关用语的说明 |
| 第二章 概念论:契约附随义务的理论界定 |
| 第一节 契约附随义务的概念分析 |
| 一. “附随义务”用语的选择 |
| 二. 关于附随义务涵义的不同观点 |
| 三. 笔者对争议之点的简单分析 |
| 四. 本文对附随义务的界定 |
| 第二节 附随义务与先契约义务的比较 |
| 一. 先契约义务概述 |
| 二. 先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 |
| 第三节 附随义务与后契约义务的关系 |
| 一. 后契约义务概述 |
| 二. 后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 |
| 三. 再思考:“后契约义务”实为“主给付义务后之义务” |
| 第四节 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比较 |
| 一.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 |
| 二. 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
| 三. 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区分示例 |
| 第五节 附随义务与不真正义务的比较 |
| 一. 何为“不真正义务” |
| 二. “不真正义务”之“不真正性” |
| 三. 不真正义务之“入法” |
| 四. 不真正义务与附随义务之区分及其相对性 |
| 五. 关于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性质分析 |
| 第六节 附论:关于“从民法的附随义务到经济法的基本义务”之命题 |
| 一. 命题的基本内容 |
| 二. 对命题的简单评价 |
| 第三章 历史论:契约附随义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
| 第一节 过程论:积极侵害债权与附随义务理论的形成 |
| 一. 德国附随义务理论的形成 |
| 二. 德国附随义务理论形成之前的有关探索 |
| 第二节 原因论:附随义务理论产生的背景 |
| 一. 法学思潮背景:自由法运动与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
| 二. 社会经济背景:现代社会生活之复杂性日益增强 |
| 三. 政治理念背景:协作关系意识之扩展 |
| 四. 法律制度背景:传统侵权法与契约法之不足 |
| 五. 法伦理背景:诚信原则的“超级适用” |
| 六. 司法文化背景:学说和判例地位的提升 |
| 七. 小结 |
| 第三节 发展论:附随义务理论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
| 一. 契约附随义务理论在各国的确立和发展 |
| 二. 法定化:契约附随义务发展的重要趋势 |
| 第四章 基础论:契约附随义务的正当性解释 |
| 第一节 契约义务之正当化根据 |
| 一. 初步尝试:意志决定论或约定理论 |
| 二. 进一步的探讨:功利理论和信赖理论 |
| 三. 法社会学的视点:关系契约论 |
| 四. 诚信原则的引出 |
| 第二节 诚信原则:契约附随义务的法理基础 |
| 一 诚信原则:现代契约法之基本原则 |
| 二. 诚信原则:契约附随义务之法理基础 |
| 三. 附随义务的成文化并未动摇诚信原则之基础地位 |
| 第三节 反向论证:对附随义务基础之其他学说的评述 |
| 一. 交易习惯说及评述 |
| 二. 契约解释说及评述 |
| 三. 契约危险说及评述 |
| 四. 其他学说及评述 |
| 五. 小结 |
| 第四节 附论:附随义务与契约履行的原则 |
| 一. 关于契约履行原则之立法及理论的考察 |
| 二. 确定契约履行原则的标准 |
| 三. 契约履行原则的内容:全面履行 |
| 四. 结论 |
| 第五章 功能论:契约附随义务的价值与功能 |
| 第一节 契约附随义务价值论 |
| 一. 现代契约法的基本价值 |
| 二. 附随义务对契约法价值的体现 |
| 第二节 契约附随义务功能论 |
| 一. 指导当事人正确履行契约 |
| 二. 周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 三. 保护交易安全 |
| 四. 整合交易道德 |
| 五. 衡平和调节利益,实现实质公正 |
| 第三节 附随义务对契约法发展的影响 |
| 一. 契约法向侵权法的“位移” |
| 二. 附随义务与契约法自身的发展与完善 |
| 第四节 契约附随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 |
| 一. 何为安全保障义务 |
| 二. 各国(地)法律的不同立场 |
| 三. 安全保障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关系 |
| 四. 契约法上附随义务之独立价值 |
| 五. 附随义务之不可替代性:以我国法为例 |
| 六. 未尽的话题:契约法保护固有利益的界限 |
| 第六章 形态论:契约附随义务的类型 |
| 第一节 附随义务分类概述 |
| 一. 以表现形态为标准分类 |
| 二. 以其他标准分类 |
| 三. 附随义务形态之相对化问题 |
| 第二节 关于附随义务形态的比较分析 |
| 一. 德国学理上及实务上之主要见解 |
| 二. 我国台湾地区理论及实务界之主要见解 |
| 三. 我国大陆民法学界之主要见解 |
| 四. 本文之见解 |
| 第三节 契约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之具体形态 |
| 一. 保护义务 |
| 二. 通知义务 |
| 三. 保密义务 |
| 四. 其他不作为附随义务 |
| 第四节 关于协力义务性质的探讨 |
| 一. 协力义务的概念 |
| 二. 协力义务的确定 |
| 三. 协力义务的性质 |
| 第七章 后果论:违反契约附随义务之效果分析 |
| 第一节 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总说 |
| 一. 关于附随义务违反之法律后果的立法与学说 |
| 二. 归责原则 |
| 三. 构成要件 |
| 四. 附随义务之违反与履行请求权 |
| 五. 附随义务之违反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
| 六. 附随义务之违反与契约解除 |
| 第二节 附随义务之违反与损害赔偿 |
| 一. 请求权基础 |
| 二. 构成要件 |
| 三. 债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 |
| 四. 损害赔偿的范围 |
| 第三节 附随义务之违反与不完全给付及瑕疵担保责任 |
| 一. 附随义务之违反与积极侵害债权及不完全给付 |
| 二. 附随义务之违反与瑕疵担保责任 |
| 第四节 附随义务与民事责任体系之调整 |
| 一 民事责任体系的意义 |
| 二.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位移” |
| 三. 附随义务:契约责任扩张的一个基点 |
| 第八章 适用论:附随义务的认定 |
| 第一节 认定附随义务的原则和方法 |
| 一. 概述 |
| 二. 认定附随义务的原则 |
| 三. 确定契约附随义务的具体方法 |
| 四. 认定契约附随义务需考量的因素 |
| 五. 未尽的课题:学说与判例的使命 |
| 第二节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 |
| 一. 历史与意义 |
| 二. 涵义与基础 |
| 三. 适用范围 |
| 四. 第三人保护与民事责任之体系 |
| 五. 附论:美国法上的“利益第三人担保责任”制度 |
| 第三节 认定附随义务之实例演练 |
| 一. 房屋出卖人是否负有将户口迁出的附随义务 |
| 二. 医院对患者的照顾义务 |
| 三. 瓷砖出卖人的附随义务 |
| 四. 机票代理销售公司的告知义务 |
| 五. 诉讼代理律师的附随义务 |
| 六. 契约当事人的不作为附随义务 |
| 七. 用人单位妥善保管与及时移交职工档案的义务 |
| 八. 客运合同承运人之遇险救助义务 |
| 九. 医院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和保护义务 |
| 十.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保护义务 |
| 第九章 结论 |
| 第一节 本文的主要见解 |
| 一. 关于附随义务的概念 |
| 二. 关于附随义务与其他概念的区分 |
| 三. 附随义务理论的历史演变 |
| 四. 附随义务之法理基础 |
| 五. 附随义务的功能与价值 |
| 六. 附随义务之形态 |
| 七. 违反附随义务之法律后果 |
| 八. 附随义务的认定 |
| 第二节 我国立法对契约附随义务的规定 |
| 一. 我国立法规定契约附随义务的必要性 |
| 二. 我国《合同法》对契约附随义务的规定 |
| 三. 我国其他法律对契约附随义务的规定 |
| 第三节 对我国契约附随义务相关规定的检讨和完善 |
| 一. 立法体例 |
| 二. 义务形态 |
| 三. 归责原则 |
| 四. 法律后果 |
| 五. 适用范围 |
| 六. 对我国《合同法》第92条的检讨 |
| 第四节 对本文“导论”所引典型案例的分析 |
| 一. 笔架山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
| 二. 涂某(家属)诉南昌农业银行损害赔偿纠纷案 |
| 三. 鞠某诉重庆农业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
| 主要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密码屡屡遭窃客户防不胜防 |
| 服务难尽人意银行屡成被告 |
| 密码在我手怎么会失窃? |
| 人类何时告别密码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