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南[1](2021)在《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文中指出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世代友好邻邦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和先行先试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媒体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越来越受到各学科研究者的重视。然而,已有成果大部分采用了基于还原论的研究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国家形象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本身固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质,忽略了国家形象系统内部的动力学特征和涌现。因此,本论文将网络科学的复杂网络方法引入国家形象研究,以检验该方法在国家形象系统研究中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了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为研究对象,收集了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全部涉华报道和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与新冠疫情相关的部分涉华报道文本,构建了一大一小、一整体一局部的两种文本数据库,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结合诸如国际关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中哈两国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官方媒体中的整体国家形象进行了全面挖掘和研究,并对新冠疫情背景下中国在哈官媒中的国家形象进行了具体的个案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哈真理报》涉华报道主要展现了以下4个角度的中国形象:(1)哈萨克斯坦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2)哈萨克斯坦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3)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形象;(4)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包括:(1)对国别区域研究的方法创新作出探索,尝试复杂网络方法在国家形象研究中的应用;(2)挖掘和呈现“一带一路”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真理报》中的中国形象;(3)为国家形象、国别区域、乃至其他领域研究者提供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的客观中国形象数据和真实报道文本。
宋子昕[2](2021)在《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文中认为所谓浴堂是指供人洁身沐浴之场所。浴堂的发展在古时与宗教仪式及庶民文化联系颇深。进入20世纪,北京的公共浴堂发生了重大变革,其社会功能、经营模式、行业组织、使用设备、顾客群体与以往相比截然相异。这一时期,北京代浴堂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五个阶段:1900——1911年,北京浴堂快速发展阶段;1912——1927,北京浴堂繁盛阶段;1927——1937,北京浴堂沉浮阶段;1937——1949,北京浴堂衰落阶段;1949——1952,北京浴堂回暖恢复阶段。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的演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经济起伏、卫生观念普及、民众生活习惯变迁联系紧密,浴堂在这一时期可以被视为这样一个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并存于其中,国家、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浴堂从业者、浴堂消费者皆对其有着基于自身需求的建构。因此研究北京浴堂可以管窥20世纪上半叶北京城市中公共场所及小商业的发展模式及行业依托。对北京浴堂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考察能够从另一个维度上理解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社会,获知近代北京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文化环境。以浴堂这一社会基层单位为切入点,分析其中不同群体的活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实践与宏观社会进程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浴堂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以来,自来水、电气设备、日化产品等现代产物在北京的浴堂中普及开来,现代技术改变了浴堂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浴堂的资本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经营手段也相应调整。在浴堂广泛使用现代设施的时候,其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各浴堂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无视政府颁布的诸项规定。浴堂与政府不断地协调互动又常发生冲突,这点在社会经济困难时期体现的尤为明显。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浴堂不同功能的侧重:政府注重浴堂的卫生功能,浴堂则偏重于追求更多的利润。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调整,雇佣制度的变化、顾客消费核心需求的转移,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些变化改变了浴堂业的生产体系,亦影响了浴堂伙计的生存实践。具体而言,社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浴堂的消费群体与消费需求,这直接导致浴堂经营模式的变化——服务质量成为决定浴堂收益的重要指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浴堂行业构建了工资制度,以行业内伙计的生存为条件,强迫他们提高服务水准。在此约束之下,伙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市侩殷勤以赚取更多小费,形成了浴堂业独有的服务方式、工作态度与营生技巧,他们的生存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浴堂的行业体制。浴堂经营者为了逐利,浴堂伙计为了生存,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浴堂同业公会与浴堂职业工会便应运而生。不同于传统的行会,北京浴堂同业公会是在行业资本化的趋势之下,以各店家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而设立,其主体是各店铺的经营者,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收益,他们尽可能地降低伙计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同业公会的存在使得浴堂内部劳资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在此情形下,浴堂伙计为了生存,便合力抵抗资方压迫,开始组建浴堂职业工会。职业工会的出现增强了工人店伙群体在浴堂行业中的地位,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待遇,平衡了资方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市民卫生意识的提高使得浴堂成为20世纪上半叶北京市重要的公共场所。与此同时,国家也试图凭借对城市的卫生改良将自己的权力传达到基层,浴堂既是政府施政的对象,又是政策实施的场所。但国家权力通过城市改良、卫生行政来介入城市基层事务的意图并非顺水推舟,政府虽然针对浴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建设平民及女性浴所,但效果均不尽如人意,这些政策及规定常受到来自浴堂经营者、从业者及顾客的巨大阻力。浴堂的卫生改良并不单纯是公共健康问题,浴堂并非像政府想象的那样,能够顺利成为既卫生廉价,又能“批量生产”干净整洁、遵纪守法市民的公共场所,其中还包含有浴堂经营状况、民众消费观念、行政机关经费等诸多变量。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改良城市面貌的过程中,城市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成分复杂,这使得城市肮脏、拥挤、贫困,充斥着犯罪、不良行为。暗娼、偷窃、赌博、毒品等问题同样在浴堂中滋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甚至还常会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发生,但北京浴堂盗窃、嫖娼等案件依旧频频发生。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社会环境而非问题本身。现代社会意识、公共道德、现代劳动薪酬制度与时人传统惯习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殖民者的文化介入等因素对其亦有影响。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之际,作为社会体制得以存续的介质,日常生活逐渐受到国家、政府及社会进步人士的关注,成为推进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场域,以及国家权力支配、组织的重要对象。对人们沐浴经验的改造是这一趋势的范例,改造方式是将沐浴行为与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关联,将浴堂、浴室及沐浴行为赋予平等、自由、健美、文明等现代意义,并通过重复单调的日常生活内化于人们的意识中,以为世人所接受。其实现途径是制造闲暇时间与构建消费观念,前者意图将沐浴规律化、惯习化、日常生活化,后者旨在通过引导人们对沐浴的需求来传递现代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但这种尝试在实施层面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分歧。浴堂中并非自由平等,其中阶级分明,闲暇会带来如“有闲阶级”、“不劳而获”等不被时人称道的世风,消费则培养起人们崇奢心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非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本意与预期的情形,这些歧义自然也会体现在浴堂中。浴堂中充斥着政府与浴堂店家、资方与劳方、店伙与顾客、国家权力与个体实践之间的对抗,不过这些对抗并非总是发挥着消极作用,其也会改变执政者们的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形成人们对社会的认知。政府所制定的每一个政策,浴堂店家、伙计、顾客对政策的每一次回应,政府与社会进步人士对这些回应的反思与治理,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环节。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是单方面受西方经验的影响,其自身亦有腾挪的空间。
陈添翼[3](2020)在《清代民国时期账局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账局萌芽于明末,成熟于康乾之际。账局兴衰发展的演变轨迹,可以窥探到中国古代社会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实际。账局的兴起、发展与全国商品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长途贩运、汉蒙民族贸易与恰克图贸易的兴起,扩大了商业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京债经营机构、印局、当铺等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满足扩大了的商业需求开始扩充业务,向工商业放款,当对工商业放款在其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时,账局经营必将走向专业化、专门化。账局专门从事辅助商业周转的金融借贷,以获取利息为主要目的,为商业运转提供资金支持。账局作为独立的行业分享了商业的部分利润。账局的制度设计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量身定制,并不适应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经济形势,因而其被社会淘汰成为必然。账局的组织制度与经营管理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账局的组织管理采用合伙制,账局由银股(钱股)和身股(人力股)两部分构成,银股和身股按股俸共享经营所得利润。账局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以完全分离为主,但不排除不完全分离的情况存在。在账局经营中银股负无限责任,而身股在营业亏累时,无分红可分,但每年仍可支取一定的应支银,负有限责任。账局的原始资本主要来源于商人与商号以及官僚等,其经营资本主要来自股东投入的原始本银以及对外吸收的存款。账局的利润来源以出放借款所得利息为主,对外投资其他商号的分红与应支、银两的平色余利收入、银钱买卖收入、汇费及兼营其他商业的收入,占据一定的比例。在账局盈利情况下,支出结构中营业性支出所占比重较大,经营性支出的比重相对要小些,反之则出现亏损。而疲账撇除所占比例影响账局的盈利情况。在正常情况下,账局的资本收益率大致在10%——20%之间。账局有限地吸收存款,以放款的出放量为标准,量出为入,当贷款放不出去时,即使是相熟客户,也会催促其将存款取回。其存款的主要来源为确实进行工商业经营的商人或商号。账局吸收存款要与客户开立约、票、帖、凭折等凭证,甚至业务往来频繁的相熟客户,不需开立何凭证,只需登注入双方账簿上即可。账局并未发展到将民间社会闲散资金以存款的方式吸纳组织起来,做为金融资本借贷给工商业运营的程度。从这个角度来说,本质上,账局是中国银行的早期阶段。账局建立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之上进行放款,商号组织均为无限责任制,商号股东的资产均可作为贷款偿还的来源。账局对放款严格管理,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客户的动态信息,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背景的商人或工商业字号为主要放款对象等因素,决定了账局采用信用放款的可行性及稳定性。账局自成立伊始就专门为工商业运行融通资金,进而开展了借贷业务,并在其基础上扩展业务,为与之有业务往来的商号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服务。其清算方式可以通过账簿直接拨兑,也可以通过信札下达支付命令。账局的清算主要在同时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商号间进行,这与上海钱庄的结算制度有很大的不同。账局是地方化、区域化的民间金融机构,其对外存放款遵循当地金融市场的借贷习惯。
周辰[4](2020)在《近代保定城市经济发展研究(1840-1937)》文中提出近代中国城市格局体系的演变,由不同城市的发展路径所决定。近代中国在西方入侵的背景下,被动卷入世界市场体系,原有的社会秩序亦遭受冲击。经济因素逐步取代政治、军事因素成为推动城市近代转型的根本动力,形成了政治城市衰落、经济城市崛起的格局体系。保定作为直隶省城,是一座地处京畿腹地的内陆城市,近代以前是区域性的政治军事中心,近代以来发展相对落后。保定依靠行政力量开启了近代化转型的历程,城市经济的发展并非内在需求的产物,而是政治权力推动的结果,其变革属于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属于行政导向型发展路径,在我国近代城市转型中具有典型意义。近代以前的保定,因军事而兴起、因政治而显赫,成长路径符合我国传统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即政治、军事优先发展。政治、军事地位的提升亦强化了城市的经济功能,城市人口规模扩大,农业、手工业、商业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由北宋时期边境的军镇发展为清代直隶首府。保定的经济功能主要为政治、军事功能提供服务,属于权力控制型经济,商品经济成长动力不足,对外贸易能力有限,经济结构畸形。近代保定在官方的强力推动下开启了近代转型的道路,国家的宏观政策以及官员、军阀的个人权威是推动城市变革的主要力量,保定的经济延续着依附军事政治的传统。保定在社会变革中呈现出“绝对发展”与“相对衰落”并存的特点,城市在工业、金融业、交通与通讯、商业等领域具备了早期现代化的时代特征,与新兴经济城市相比,保定经济成长的动力不足,发展相对缓慢。近代保定区域市场在传统政治力量与近代经济因素的合力作用下迅速成长,通过分析商人结构、商品进出口结构以及市场体系网络结构,可以窥见其并未成长为经济类型的城市,仍然是消费功能为主的传统政治军事城市。保定市场在近代呈现出“先扬后抑”的演变过程,商业腹地因天津经济地位的擢升与新式交通工具的建设而空前扩大,亦因交通枢纽的丧失而有所削弱。保定城市地位由政治功能决定,经济功能依附于政治功能,城市区域地位与行政地位紧密相连。近代以来,经济因素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尽管保定市场地位有所提升,经济功能的不足弱化城市的政治功能,其区域中心位置被天津所取代。商会组织是保定近代商业转型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官方与民众需求相结合的产物,以国家行政推动为主要动力。官方与商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国家权威、中央集权程度,其互动机制存在较大差异。在国家权威相对薄弱时期,官方借助商会等民间力量维持统治秩序,双方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契约”关系,商会广泛参与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官方起到了制衡作用;当国家集权程度较高时,官方极力压制社会力量,商会沦为了官方的附庸机构,无所作为。保定商会属于行政高度管控的地方性商业组织,其成长路径与城市功能属性密不可分,商会组织的成立与改组、各类重大社会活动的开展均与官方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对官方存在较强的依附性。在保定商会与其他商会的互动中,社会属性多而经济属性较少,彰显城市政治地位崇高、经济能力不足的特点。关于保定的成长路径,需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权力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行政权力是推动保定城市转型、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国家通过强制性的改革避免了保定走向没落的命运;但是官方权力过大也会损害民众的合法权力,抑制区域经济成长的活力。
郑瑜茵[5](2020)在《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集中到港问题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天津港S公司的经营方式也正逐步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过渡,然而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重的背景下,散杂货集中到港作为这一不确定性的具体呈现,越来越考验着码头企业的管理水平,甚至是盈利能力。为了缓解这一现象并且摆脱内部环境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天津港S公司亟需找到一条解决上述问题的路径。本文希望通过对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到港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分析,提出针对散杂货集中到港这一现象天津港S公司可以采取的一系列管理策略,并说明天津港S公司为这些管理策略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所提供的保障措施,从而实现缓解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集中到港这一现象的目的。参照以上论文结构,具体使用到的研究方法如下:(1)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在天津港S公司全体正式在岗员工中通过非等比例分层抽样,对集中到港的货物种类进行统计;(2)应用时间序列法,对天津港S公司2020年散货和件杂货的需求量分别进行预测;(3)利用供应链管理的原理,设计缓解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集中到港的准班轮运输策略;(4)基于排队论模型的新建建材码头策略设计;(5)涉及供应链信息协同理论的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策略设计。经对比得出,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综合使用准班轮运输策略、新建建材码头策略和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策略解决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集中到港问题的效果更好,但是如果结合天津港S公司当前面临的种种威胁与挑战,应当首选准班轮运输策略的结论。最后,该研究的创新性成果在于使用上述分条列举的方法分析相应的问题,以及将准班轮运输的概念引入天津港S公司,并且联系天津港S公司实际,制定符合其自身特征的准班轮运输策略,同时结合新建建材码头策略和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策略基本解决了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集中到港这一令港口管理层棘手的问题。
袁航[6](2020)在《中国铁路改革对铁路贸易产品多样化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贸易第一大国。国际贸易是拉动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引擎,同时进出口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显而易见的。但“逆全球化”思潮的再次兴起和贸易保护主义日趋严重将影响中国甚至世界的国际贸易。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速出现放缓的迹象,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中国迫切需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贸易模式。那么挖掘出贸易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机理是十分重要的。贸易要想最终实现,其中的一个关键的环节就是通过交通运输完成货物的位移,以完成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货物转移。铁路是中国这样一个陆上大国综合交通体系中极为重要与不可替代的重要运输方式。同时铁路也是中国陆上贸易的重要通道。但中国的铁路运输贸易比重还很小,发展铁路运输贸易对于中国向西开放战略,以及打造贸易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但现有研究多数集中于交通基础设施对贸易的作用。而且在细分领域多数研究聚焦于海运、空运等交通方式。现有研究虽已涉及制度在交通运输发展上的作用,不过关于一国运输系统制度的变化,特别是业务、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制度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研究还相对缺乏。特别是中国计划经济色彩浓重、几乎完全垄断的重要交通运输方式——铁路的制度安排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更为匮乏。制度层面导致的复杂影响机制对贸易多样化(包括企业和产品层面)的作用值得深入分析。所以本文将研究重点聚焦于铁路改革对中国铁路贸易多样化的影响。关于贸易多样化的概念,本文结合现有的研究选取和构建了多个变量,从多个维度对贸易多样化进行了定义。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企业层面的变量,包括企业出口额、企业出口产品偏度、企业进出口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二是产品层面的变量,包括产品进出口额、进出口扩展边际、集约边际、以及产品出口价格边际和出口量边际。本论文选取了2000年以后中国铁路系统实施的两次较大规模的改革——铁路主辅分离改革和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前者涉及企业资源分配、企业边界和摆脱政策性负担;后者涉及企业治理结构变更。用这两次改革为外生冲击,研究了铁路制度安排对中国铁路贸易多样化的影响。首先参照Melitz和Ottaviano(2008)的经典多产品出口企业模型,构建了一个经济理论模型,用以分析铁路运输制度安排所造成的铁路运输效率和国际贸易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影响机制,并为事后的实证检验提供验证的目标。随后使用政策检验的有效工具——双重差分法DID(包括DID的各种变形形式)对政策效果进行检验,并结合使用最小二乘法(OLS)对本文的逻辑解释机理进行进一步的检验。通过本文的分析,得出以下研究结论:一是铁路主辅分离改革确实提升了铁路运输效率,为铁路出口企业提供了在运价等其他运输成本刚性的情况下另一种降低运输成本的渠道,增加了铁路出口企业的竞争能力,使其有能力增加非核心产品出口,导致铁路出口的产品偏度的降低。降低了企业过度依赖出口单一产品的风险,最终提升整体铁路出口规模。二是由于铁路调度等铁路运营核心部门和人员拥有巨大的寻租空间,一方面新的主管部门接手权力,使得短期内多数企业无法与铁路部门建立关系,这就使得出口企业数量受到铁路机构改革的显着负向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企业需要进行协调关系的部门总体数量的减少,改革后企业出口需要承担的额外市场交易成本出现了相对下降,这使得企业通过铁路运输出口的产品价格出现了下降,而出口产品数量并未受到显着影响,这使得单个企业的出口额在绝对值上受到了显着的负向影响。三是由于相比出口企业,进口企业要协调地理距离相对远的铁路部门,这加大了协调的难度,放大了铁路进口企业对铁路运输效率的敏感程度。这就造成了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对铁路进口在企业和产品两个层面的进口额、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产生了更为显着的负向的作用。同时本文还发现,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受到的损害更大,而国有企业在改革之后受到更多的青睐甚至正向的作用。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首先针对铁路重启辅营业务,应避免对辅营业务再次提供各类补贴。中国铁路部门也不应将过多的资源与精力投入到辅营业务,应首先确保投资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相匹配。要以市场为基础来选择管理团队,应制定相关绩效评估标准,避免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并促进运输方式的竞争,为铁路部门货运方式创新提供条件。其次针对铁路治理结构,要进一步捋顺国铁集团的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增强铁路行业市场化程度的同时进一步放开铁路价格管制。提供物流信息公布平台,完善违约惩处机制,平衡铁路运输各职能部门间的权利分配,进一步降低民营资本进入铁路运输行业的门槛,以服务内陆地区对外开放。进一步捋顺中国国铁系统各级的行政管理权和调度指挥权。进一步提高调度指挥设备水平,优化调度人员作业方式,挖掘生产力,提高运输效率。
熊辛格[7](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吕天石[8](2019)在《民国时期天津生活类洋货贸易变迁研究(1912-1937)》文中提出天津自1860年开埠以来,逐渐成长为华北地区最重要的进出口港口。至民国时期,天津已经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洋货进口港。天津港的贸易数据成为反映华北地区经济的重要晴雨表。本文在经济全球化的视角下,梳理了1912年至1937年间的天津港进口贸易的各项有关数据,以洋货为抓手深入研究了其在津的进口转运情形、销售流程、售价、商家、消费群体等多种因素,探讨了天津港口贸易与民众生活的互动关系。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的洋货涵盖了纺织品、食品、五金、工业制品、建筑材料、生活用品、交通工具、燃油类等几大类。本文的研究主体部分按衣、食、住、行这民众日常生活的四方面来分别选取了一些代表性的进口商品,且多为近代工业制成品作为研究抓手。同时运用大量档案、报刊广告与图表等资料加以阐释民国时期天津港洋货贸易与民众生活变迁之间的关系。在“衣”部分,笔者研究了天津港进口的纺织品、成衣、鞋帽与日化用品,探究了这些商品与民众身体变迁的关系。“食”部分则通过研究天津港的进口食品与药品贸易,从而探究这些商品与民众餐饮习俗变迁的关系。“住”的部分通过研究一些与民众居住空间有关的近代特色洋货产品在天津港的进口情形及华北地区的销运情况,探讨了天津港进口贸易与民众生活空间之间的关系。“行”的部分研究民众出行与沟通。这一部分主要研究交通工具、通讯传媒设备与民国时期华北民众的交通方式与沟通方式的变迁。观察进口商品货物类型的变化,则呈现出以纺织品、食品为重点向以工业制成品、交通工具为重点的转变趋势。而进口来源国别的变化趋势更是非常明显,即由英、德、法等老牌欧洲国家向日、美、苏等亚太地区国家,尤其是日本转变。纵观1912年至1937年二十余年间天津港进口贸易,棉布、成衣、日化产品等生活用品改变了民众的衣着与穿戴;面粉、糖类等食品原料或制成制品的进口改变了民众的餐饮习惯与消费意识;五金、机器、电料等则改善了民众的居住空间与生存条件;车辆与通讯工具的进口更是显而易见的提高了民众的沟通效率。然而港口贸易的繁盛之下还有许多幻象。首先就是关税主权的丧失使得海外贸易收入并不能用来改善民生,而正常的中外贸易本身就已经是外国压迫的产物,这就意味着再辉煌的贸易数额都只能是虚假的繁荣。其次在华北地区的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各阶层之间,洋货所带来的影响都存在着显着的差别。大部分普通民众不可能享受到所有进口产品的红利,只能停留在个别进口货品的使用这一层次。第三个幻象来自于洋货与国货的竞争关系。洋货的进口对于民族工业而言有两方面作用:从正面驱动力而言,各类进口产品先进的技术启发了国货的改良,进口机器与外国技师的到来更是直接提升了民族工业的生产力;而从反面来看,摧毁民族产业的罪魁正是大量倾销的外国货品。最后,日本因素不容忽视,日本势力在华北地区先倾销后走私的经济侵蚀政策严重破坏了天津港口正常的洋货贸易。至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前,天津港进口的商品已经全面呈现了由欧美货品向日本货品的趋势。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洋货与华北民众的生活变迁有很大关联性。虽然还存在很多幻象,但这些商品毕竟能够开一时风气之先,为华北地区的民众打开了近代化生活的大门。
余治国[9](2019)在《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主要以田赋、盐税等为主,其他收入为辅的中央集权化之财政制度。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以关税、盐税、统税等工商税收为主的财税体制,初步建成了现代税收制度。近代财税的现代化变迁过程历经八、九十年,其中的过程复杂曲折而漫长。研究近代税制的过程,既具有学术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在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过渡税种分别是厘捐与子口税。本研究所做的工作,就是以多方博弈的视角,通过考察厘捐、子口税及其相互关系与影响,展现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的主要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对近代税收体系变迁做细致的考察,以探讨这一嬗变的过程及特征。具体而言,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刚性强,较僵化,财政体系缺乏国债、现代银行等现代融资手段与工具,在实际运作中已隐藏着潜在的危机。近代在内部战乱与对外战争的财政冲击下,清政府被迫下放财权,来源于传统捐输的厘捐由此产生。作为工商税种,厘捐具有相当的弹性,弥补了传统财税体系弹性不足的缺点。而地方督抚在战时掌控了军政、人事及财政等各种权力,并着力推动厘捐征收的长期化与制度化,清王朝中央财权与地方财权之间此消彼长。洋务新政时期所创办的各种企业,逐渐脱离了奏销制度的约束,巩固了地方督抚对厘捐等财权的控制,地方财政呈现半独立的状态,清政府的中央财权受到严重的削弱。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承认了地方税权与地方税,并引入西方预算制度替代传统的奏销制度,暂时划分了国地两税。袁世凯政权最终于1914年初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了地方税制度。与此同时,厘捐的出现刺激了子口税制度的产生,子口税制度反过来又对厘捐征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厘捐是近代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子口税完全归中央所有,地方政府试图采取了各种办法以抵消子口税的影响,如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以传统税种的落地税作为抵制进口子口税的主要厘捐。这些表现出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的诸多特点。而清末民初铁路货捐的演变历程,则充分折射出这一时期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中外之间在财政关系上多元博弈的特点。税收在本质上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其运作基础是政治权力。概而言之,近代税制变迁是在条约制度的夹缝中获取生存的空间。税制需求存在着多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如中外、央地、政商之间的利权、财权,因时因地,或存在着一致利益,或存在着冲突及妥协。税收制度的制定与实际执行的税收体系须考虑到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具有一定的妥协性。税制的有效变革依赖于稳定的政治环境与具有必要威权性之中央政府。以军事镇服与政治集权为支撑,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裁厘加税政策,初步建立起现代化税制。但国民政府的现代税收制度未能避免变相厘捐的继续存在,尤其在县级仍延续着晚清以来无序而混乱的局面。总的来看,近代税制变迁的过程艰难而曲折,“变”与“不变”始终这一论题的焦点所在。多方势力之间的博弈则对这一焦点的实际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又基于近代各种政治、经济与社会因素,从而使得近代税收体系的变迁过程具有若干鲜明的特点与性质。
朱作鑫[10](2019)在《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与船舶油污事故是海洋石油污染最主要的两大类型。我国作为海洋石油开发大国,在通过海洋开发石油资源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风险。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不利于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受损害方获取充分合理赔偿。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以及价值分析等多种范式,对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例和实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构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对有效处理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事宜,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正文部分共6章。第1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提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能够实现分配正义、程序正义,同时还具有效率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应当遵循受益者分担、生态正义法治化、利益均衡、依法赋权、全面监管以及公众参与、强化监督等基本原则。第2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定性为政府性基金,而不能简单套用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或者我国《信托法》调整的“信托基金”。同时,从法理和实践情况看,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法律关系客体,而不应当被界定为适格法律主体。第3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保持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包括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罚款、罚金、赔偿后的追偿收入等;在资金结构机制方面,应区分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在基金资金池中的不同地位;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而言,立法时应当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预留必要的制度空间,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金资金结余情况适时对基金规模进行调节。第4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包括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造成的清污费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纯粹经济损失等财产损害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等。索赔主体符合遭受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损害赔偿责任、索赔方已采取合理救济手段但仍不能获取赔偿和索赔方遭受的损害具有可赔偿性等条件的,可由基金对损害予以赔偿。但同时也应当综合考虑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发展趋势、污染者赔偿责任限额以及基金实际负担能力等方面因素,对单次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设置相应的赔偿限额,以保证基金能够维持运作,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补充赔偿功能。此外,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虽不具有我国民法或者保险法意义上的代位求偿权,但负责基金理赔事务的机构在使用基金赔偿后可以向污染者行使相应的追偿权。第5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提出通过对基金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及制衡机制安排,形成所有权、经营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体系。同时应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外部监督制度,明确基金监管委员会、基金投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听证、社会评议和投诉举报等制度。第6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采用集中立法模式,根据应对我国当前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严峻现状和损害赔偿实际需要,国务院可通过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对基金主要制度作出框架性的顶层设计。同时,提出已有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与未来要建立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之间存在差异,不区分污染源对所有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在现阶段并不可行。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 1.3 研究对象 |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 1.5 研究创新点及论文结构 |
| 2 整体中国形象系统网络构建与测量 |
| 2.1 关键词同现网络构建及其网络特性分析 |
| 2.2 网络层级分析及核心关键词节点提取 |
| 2.3 核心关键词节点内部网络构建及其加权聚类分析 |
| 3 中哈非经济关系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 3.1 中哈首脑外交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3.1.1 不断升级的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 3.1.2 值得信任、不吝支持的好朋友形象 |
| 3.1.3 潜力巨大、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形象 |
| 3.2 中哈边境和安全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3.2.1 中哈边境繁荣共建者形象 |
| 3.2.2 上合组织框架下哈重要安全合作伙伴形象 |
| 3.2.3 哈打击边境走私活动合作者形象 |
| 3.3 中哈人文交流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3.3.1 哈萨克斯坦文化传播的支持者形象 |
| 3.3.2 中哈人文交流的推动者形象 |
| 3.3.3 丝路复兴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形象 |
| 3.4 关键词节点“2017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中国形象分析 |
| 3.4.1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积极参与者形象 |
| 3.4.2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 |
| 3.4.3 历史悠久、底蕴丰厚的可持续发展大国形象 |
| 4 经济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 4.1 哈对华出口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4.1.1 哈对华出口贸易的积极推动者形象 |
| 4.1.2 哈出口贸易的重要市场形象 |
| 4.2 中哈交通运输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4.2.1 富有成效的交通运输合作伙伴形象 |
| 4.2.2 哈过境运输潜力释放的驱动者形象 |
| 4.3 中哈投资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4.3.1 中哈投资合作的推动者形象 |
| 4.3.2 带来多重利好和雪中送炭的对哈投资者形象 |
| 4.4 中国国内经济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4.4.1 飞速发展、迎难而上的经济强国形象 |
| 4.4.2 攻坚克难、施工高效的基建强国形象 |
| 5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之中国形象分析 |
| 5.1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技术”的中国形象分析 |
| 5.1.1 自主创新、积极进取的科技强国形象 |
| 5.1.2 科技惠民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 5.2 灾难属性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的中国形象分析 |
| 5.2.1 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 |
| 5.2.2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 6 中国形象之新冠疫情涉华报道个案分析 |
| 6.1 中哈关系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6.1.1 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 6.1.2 哈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形象 |
| 6.2 中国国内抗疫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 6.2.1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 6.2.2 医疗系统强大、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大国形象 |
| 7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起和旨趣 |
| 二、学术回顾 |
| 三、概念界定与文献来源 |
|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框架 |
| 五、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城市空间与浴堂生态 |
| 第一节 北京浴堂的发展概述 |
| 一、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浴堂 |
| 二、新式浴堂的发展及繁荣(1900——1926) |
| 三、北京浴堂行业的由盛及衰(1926——1952) |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兴起的社会条件 |
| 一、沐浴的文明化 |
| 二、沐浴的知识化 |
| 第三节 浴堂与北京城区商业格局 |
| 小结 |
| 第二章 浴堂的经营与管理 |
| 第一节 浴堂的资本与流水 |
| 一、浴堂的资本模式 |
| 二、浴堂的产权结构 |
| 三、浴堂的营业流水 |
| 第二节 浴堂的日常开支 |
| 一、电力与通讯 |
| 二、毛巾与肥皂 |
| 三、燃料 |
| 四、自来水 |
| 五、铺底与房租 |
| 六、纳税与认捐 |
| 第三节 收费标准与价格起伏 |
| 一、价格的分化与浮动 |
| 二、影响价格的因素 |
| 三、恶性通胀时代的澡价调控 |
| 第四节 浴堂经营与管理策略 |
| 一、浴堂的管理体制 |
| 二、浴堂的营业方式 |
| 三、浴堂的经营之道 |
| 小结 |
| 第三章 浴堂的从业者及社会团体 |
| 第一节 浴堂从业者的工作与生活 |
| 一、浴堂从业者的工作职责 |
| 二、浴堂从业者的身份与社会来源 |
| 三、北京浴堂伙计的工作日常 |
| 四、北京浴堂伙计的收入与生活状况 |
| 第二节 北京浴堂伙计的价值观念及社会形象 |
| 第三节 北京浴堂同业公会 |
| 一、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成立始末及历史沿革 |
| 二、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组织情况 |
| 三、浴堂同业公会的功能 |
| 四、政府在浴堂同业公会中的权力渗透 |
| 第四节 北京浴堂职业工会 |
| 一、浴堂职业工会产生的社会要素 |
| 二、浴堂职业工会成立风波 |
| 三、浴堂职业工会成立后的劳资纠纷 |
| 第五节 浴堂中的地下活动 |
| 一、浴堂中开展地下工作的优势 |
| 二、北平市和平解放之际浴堂业的地下工作 |
| 小结 |
| 第四章 公共卫生、卫生行政与北京浴堂业 |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城市改良 |
| 一、北京的卫生环境与市民沐浴观念 |
| 二、浴堂卫生规章的历史沿革 |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对北平浴堂业的管理 |
| 一、北平市政府对浴堂卫生的监督与稽查 |
| 二、北平市政府对违章浴堂的惩处 |
| 三、政府对浴堂卫生管理不力的原因分析 |
| 第三节 市政体系中的浴堂 |
| 一、浴堂与城市沟渠排水系统 |
| 二、防疫、公共卫生与浴堂 |
| 第四节 女性及平民浴堂 |
| 一、女性浴所的设立 |
| 二、平民浴堂的创办 |
| 小结 |
| 第五章 浴堂中的社会问题 |
| 第一节 浴堂的公共安全 |
| 一、晕堂 |
| 二、火灾与触电 |
| 三、建筑安全 |
| 第二节 浴堂中的盗窃犯罪 |
| 一、盗窃案件频发的社会背景 |
| 二、浴堂中偷窃案件的地缘因素 |
| 三、浴堂中偷窃案件的犯罪方式与窃贼身份 |
| 四、浴堂中偷窃犯罪的治理 |
| 第三节 浴堂中的风化问题 |
| 一、浴堂中的混浴现象 |
| 二、女浴堂中的男性工役 |
| 三、政府对浴堂社会风化问题的治理 |
| 小结 |
| 第六章 浴堂与日常生活 |
| 第一节 沐浴社会价值的重塑 |
| 一、沐浴内涵的转释 |
| 二、沐浴的日常生活化过程 |
| 第二节 沐浴的日常生活化建构 |
| 一、作为惠工设施的职工浴堂 |
| 二、作为规训手段的学生浴间 |
| 三、作为现代日常生活基本单元的家庭浴室 |
| 四、以消费构建现代生活的公共浴堂 |
| 第三节 公共浴堂与沐浴之现代释义的争论 |
| 一、浴堂消费模式与平等观念的矛盾 |
| 二、日常生活构建过程中的分歧 |
| 三、闲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抵牾 |
| 小结 |
| 结论 |
| 附录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旨趣 |
| 二、学术史回顾 |
| 三、研究思路 |
| 四、研究方法 |
| 五、创新与不足 |
| 六、资料介绍 |
| 第一章 账局的兴起与发展 |
| 第一节 账局兴起的背景 |
| 第二节 账局的起源 |
| 第三节 清代账局的发展概况 |
| 第二章 账局的资本及经营组织管理 |
| 第一节 账局的资本组织形式——合伙制 |
| 第二节 账局经营资本的来源及其构成 |
| 第三节 账局的收支结构与盈利 |
| 第三章 账局的业务与功能 |
| 第一节 账局的存款业务 |
| 第二节 账局的放款业务 |
| 第三节 账局的结算功能 |
| 第四节 账局的其他业务 |
| 第四章 账局的借贷习惯 |
| 第一节 北京账局的借贷习惯 |
| 第二节 太谷账局的借贷习惯 |
| 第三节 平遥账局的借贷习惯 |
| 第四节 祁县账局的借贷习惯 |
| 第五节 多伦账局的借贷习惯 |
| 第五章 账局与金融市场 |
| 第一节 北京账局的放款与利率行市 |
| 第二节 账局与标期制度 |
| 第六章 账局的衰落 |
|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账局的概况 |
| 第二节 账局衰落的原因探析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起 |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 三、学术史回顾 |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 五、创新性与不足 |
| 第一章 保定区位特征与近代以前的经济开发 |
| 第一节 保定地理环境特征 |
| 一、保定的地理位置 |
| 二、保定的自然环境 |
| 第二节 保定行政区划沿革 |
| 第三节 近代以前保定的经济开发 |
| 一、保定城市人口及结构变迁 |
| 二、近代以前保定农业的开发 |
| 三、近代以前保定手工业的发展 |
| 四、近代以前保定商业地位的嬗变 |
| 五、保定城市布局与经济空间的形成 |
| 第四节 保定经济地位擢升及其原因 |
| 一、保定与北京的互动关系 |
| 二、城市功能的转化 |
| 三、交通枢纽地位的形成 |
| 小结 |
| 第二章 近代保定城市经济的转型 |
| 第一节 保定城市经济的近代转型 |
| 一、工业的近代转型 |
| 二、交通、通讯业的近代转型 |
| 三、金融业的近代转型 |
| 四、商业的近代转型 |
| 第二节 保定城市经济转型的动力及轨迹 |
| 一、保定城市经济的发展路径 |
| 二、保定城市经济转型的阶段性 |
| 三、保定城市经济空间的变化 |
| 第三节 北洋集团与保定近代转型的关系 |
| 一、北洋集团政治变迁与保定近代化发展 |
| 二、北洋集团经营保定的原因 |
| 三、北洋集团对保定近代化的推动作用 |
| 四、行政权力对保定近代化的双重影响 |
| 小结 |
| 第三章 近代转型中的保定区域市场 |
| 第一节 保定市场的商人与行业结构 |
| 一、保定市场的商人籍贯分布 |
| 二、商人地域与行业分布 |
| 三、保定市场的商人与商业结构 |
| 第二节 保定市场网络体系的构建 |
| 一、保定商品的类型划分 |
| 二、保定市场的网络体系 |
| 第三节 保定市场功能定位的演变 |
| 一、服务于北京市场的京南转运中心(1860年以前) |
| 二、服务于天津市场的京南转运中心(1860年至20世纪30年代) |
| 三、转运地位下降的冀中经济中心城市(20世纪30年代左右) |
| 小结 |
| 第四章 经济转型中的保定城市地位变迁 |
| 第一节 施坚雅模型与“核心区”概念的梳理 |
| 一、施坚雅理论及其缺陷 |
| 二、“核心区”概念的修正 |
| 第二节 近代以前保定区域地位的演变 |
| 一、边缘区的核心区 |
| 二、河北中部地区的核心区 |
| 三、直隶地区的核心区 |
| 第三节 保定与直隶(河北)区域城市体系 |
| 一、保定与直隶(河北)市场体系的演变 |
| 二、保定与直隶(河北)城市体系——以核心区为视角 |
| 三、保定经济及城市地位变迁的动因 |
| 第四节 近代天津、保定城市地位的转换 |
| 一、西方势力的冲击是近代天津崛起的根本原因 |
| 二、清政府官方决策是津、保政治地位转换的推动力 |
| 三、近代保定的衰落与城市功能嬗变 |
| 四、保定与天津近代化启动方式的差异 |
| 小结 |
| 第五章 商业组织与保定城市经济——以保定商会为中心 |
|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与行业组织的转型 |
| 一、会馆、行会的兴衰及功能演变 |
| 二、制度变迁与保定商会的产生 |
| 第二节 保定商会的社会经济功能 |
| 一、调解商业纠纷 |
| 二、陈述诉求意见 |
| 三、参与地方市政管理 |
| 四、参加与组织商品赛事活动 |
| 五、参与爱国运动 |
| 第三节 近代保定商会网络体系的构建 |
| 一、合作与依附: 保定商会与国内商会的互动 |
| 二、积极维权: 保定商会与上级商会的互动 |
| 三、间接交易: 保定商会与外国商团的互动 |
| 第四节 保定商会与政府的联系 |
| 一、政府是保定商会创立及改组的倡导者 |
| 二、政府是保定商会的实际控制者 |
| 小结 |
| 余论 权力控制与保定城市发展路径 |
| 一、制度变迁与保定城市发展路径 |
| 二、新时期保定城市的功能定位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研究述评 |
| 1.3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 1.3.1 技术路线 |
| 1.3.2 研究方法 |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 |
| 2.1.1 散杂货 |
| 2.1.2 集中到港 |
| 2.1.3 准班轮运输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供应链管理 |
| 2.2.2 排队论 |
| 3 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到港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
| 3.1 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到港现状 |
| 3.1.1 天津港S公司简介 |
| 3.1.2 集中到港的货物种类 |
| 3.1.3 货物集中到港的原因 |
| 3.1.4 散杂货集中到港引发的问题 |
| 3.1.5 天津港S公司对于散杂货集中到港问题的传统解决方法 |
| 3.2 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到港发展趋势 |
| 3.2.1 散货需求量预测 |
| 3.2.2 件杂货需求量预测 |
| 4 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集中到港管理策略 |
| 4.1 研究目标 |
| 4.1.1 提高客户满意度 |
| 4.1.2 减少平均排队时间 |
| 4.1.3 经济成本适中 |
| 4.2 准班轮运输策略 |
| 4.2.1 基于港口供应链管理的准班轮运输策略设计 |
| 4.2.2 准班轮运输策略与传统方法的比较 |
| 4.3 新建建材码头策略 |
| 4.3.1 基于排队论的新建建材码头策略设计 |
| 4.3.2 新建建材码头策略与传统方法的比较 |
| 4.4 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策略 |
| 4.4.1 基于供应链信息协同的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策略设计 |
| 4.4.2 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策略与传统方法的比较 |
| 5 天津港S公司散杂货集中到港管理策略的保障措施 |
| 5.1 公转铁 |
| 5.2 散转集 |
| 5.3 成立外货场管理部 |
| 5.4 与中远海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 5.5 港口供应链模式的转变 |
| 5.6 成立货源开发办 |
| 6 结论与展望 |
| 6.1 结论 |
| 6.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贸易阶段性下滑 |
| 1.1.2 铁路改革相对滞后 |
| 1.2 研究范围和概念界定 |
| 1.2.1 研究范围 |
| 1.2.2 概念界定 |
| 1.3 研究目的 |
| 1.4 研究意义 |
| 1.4.1 理论意义 |
| 1.4.2 实践意义 |
| 1.5 研究内容 |
| 1.6 研究方法 |
| 1.6.1 理论研究方法 |
| 1.6.2 实证研究方法 |
| 1.7 本文创新 |
| 1.8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 2.1 相关理论综述 |
| 2.1.1 国际贸易理论 |
| 2.1.2 运输经济理论 |
| 2.1.3 制度经济学 |
| 2.1.4 企业组织理论 |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 2.2.1 服务投入与贸易 |
| 2.2.2 交通与贸易 |
| 2.2.3 企业出口多样性 |
| 2.2.4 国企改革与预算软约束 |
| 2.2.5 铁路改革 |
| 2.2.6 组织结构集中和工作负荷过载 |
| 2.3 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
| 第3章 铁路主辅分离对铁路出口产品偏度的影响 |
| 3.1 引言 |
| 3.2 改革背景 |
| 3.3 理论模型 |
| 3.4 实证分析 |
| 3.4.1 数据和变量描述 |
| 3.4.2 计量模型 |
| 3.4.3 实证结果 |
| 3.4.4 稳健性检验 |
| 3.4.5 解释机理 |
| 3.5 本章小结 |
| 第4章 铁路局直管站段改革对产品层面出口的影响 |
| 4.1 引言 |
| 4.2 改革背景与研究问题 |
| 4.3 实证分析 |
| 4.3.1 数据和变量描述 |
| 4.3.2 计量模型 |
| 4.3.3 实证结果 |
| 4.4 稳健性检验 |
| 4.4.1 控制异常值 |
| 4.4.2 控制时间趋势 |
| 4.4.3 控制产品替代弹性的影响 |
| 4.4.4 排除外资企业的影响 |
| 4.4.5 替换控制组 |
| 4.4.6 控制季节因素 |
| 4.4.7 扩展研究时段 |
| 4.4.8 企业—产品层面的影响 |
| 4.5 异质性检验 |
| 4.5.1 企业所有制 |
| 4.5.2 贸易方式 |
| 4.5.3 产品属性 |
| 4.5.4 企业区位 |
| 4.5.5 动态效果 |
| 4.6 其他潜在影响因素 |
| 4.6.1 节日因素 |
| 4.6.2 政策执行滞后问题 |
| 4.6.3 关税的影响 |
| 4.6.4 铁路与海运出口的替代效应 |
| 4.7 本章小结 |
| 第5章 铁路局直管站段改革对进口的影响 |
| 5.1 引言 |
| 5.2 铁路调度系统在此次改革中的变化 |
| 5.3 实证分析 |
| 5.3.1 数据和变量描述 |
| 5.3.2 计量模型 |
| 5.3.3 实证结果 |
| 5.4 稳健性检验 |
| 5.4.1 区分货物种类 |
| 5.4.2 区分不同的铁路局 |
| 5.4.3 其他潜在因素对进口额的影响 |
| 5.4.4 扩展研究时段 |
| 5.5 解释机理 |
| 5.6 本章小结 |
| 第6章 主要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 6.1 主要结论 |
| 6.1.1 铁路主辅分离改革对中国铁路出口特别是偏度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
| 6.1.2 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在短期内抑制了铁路出口 |
| 6.1.3 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在短期内抑制了铁路进口 |
| 6.2 政策建议 |
| 6.2.1 针对铁路重启辅营业务 |
| 6.2.2 针对铁路局治理结构 |
| 6.3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 |
| A.1 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的定义 |
| A.2 稳健性检验:控制其他形式的固定效应 |
| A.3 威尔克森符号秩检验 |
| A.4 2000年、2019年中国出口税则 |
| A.5 2018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资产负债表 |
| A.6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
| A.7 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实施过程 |
| A.8 部分“公转铁”推进措施 |
| 致谢 |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综述 |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 三、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 (一)公路类约章 |
| (二)航运类约章 |
| (三)铁路类约章 |
| (四)航空类约章 |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 第七章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三、研究理路 |
| 四、概念界定 |
| 五、主要参考文献与资料介绍 |
| 第一章 北方洋货集散地:民国时期的天津港进口贸易总体情况 |
| 1.1 国际航运视域下的民国时期天津港口与进口船舶情况 |
| 1.2 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洋货的情况与变化趋势 |
| 1.2.1 进口洋货的总体情况 |
| 1.2.2 进口洋货的历年变化趋势 |
| 1.3 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货品结构与民众生活之间的关系 |
| 小结 |
| 第二章 穿戴与装扮 |
| 2.1 棉纱与棉布——天津港进口大宗纺织品情况 |
| 2.1.1 棉纱的情况 |
| 2.1.2 棉布的情况 |
| 2.1.3 纺织品的贸易——“西货”与“东货”的此消彼长 |
| 2.2 洋装在身——天津港进口洋装、洋帽及装饰物情况 |
| 2.2.1 洋装成衣与国产“机制洋装” |
| 2.2.2 进口洋帽及装饰物 |
| 2.3 从“多余物”到“必需品”——天津港进口日化用品情况 |
| 2.3.1 进口香皂与天津制皂工业 |
| 2.3.2 进口牙膏、香水和其他化妆品 |
| 小结 |
| 第三章 饮食与医药 |
| 3.1 天津港进口大宗食品及相关商品情况 |
| 3.1.1 面粉与糖——天津港进口大宗食品的规模化 |
| 3.1.2 农作物种子、肥料——农业相关产品的进口 |
| 3.1.3 从传统香料到味精——调味品的转变 |
| 3.2 天津港新式食品、饮料的进口与餐饮风气变迁 |
| 3.2.1 进口洋酒的销售与管控 |
| 3.2.2 西式汽水饮料与甜品的引进 |
| 3.2.3 罐头食品的进口与国产化 |
| 3.2.4 天津与世界非主要国家食品贸易情形 |
| 3.3 天津港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进口与转运 |
| 小结 |
| 第四章 建筑工程与居住环境 |
| 4.1 天津近代住建材料的引进与使用 |
| 4.1.1 从木材到钢筋水泥——天津进口住建材料的新变化 |
| 4.1.2 从洋漆垄断到国货崛起——天津油漆工业的奇迹 |
| 4.2 天津港进口工程机器及设备的情况 |
| 4.2.1 精密建工仪器的引进 |
| 4.2.2 大型建工机器的引进 |
| 4.3 天津港进口贸易下的城市住宅内部空间变迁 |
| 4.3.1 新式室内用品的进口情形 |
| 4.3.2 冰箱——现代家用电器的出现 |
| 小结 |
| 第五章 交通工具与通讯传媒设备 |
| 5.1 天津港口贸易与近代交通工具的引进 |
| 5.1.1 汽车入津与民众对汽车的认识 |
| 5.1.2 自行车的传入及在华北地区的推广 |
| 5.2 天津港口贸易与近代通讯设备的引进 |
| 5.2.1 无线电设备与技术在天津及华北的扩散 |
| 5.2.2 电话设备与技术在天津及华北的扩散 |
| 5.3 天津港口贸易与近代新型传媒设备及传媒技术的引进 |
| 5.3.1 照相机的引进与国产化 |
| 5.3.2 电影、电视技术的传播 |
| 小结 |
| 第六章 繁盛与幻象:对天津港口贸易与华北民众生活变迁的思考 |
| 6.1 洋货贸易影响下的民国时期天津民众生活 |
| 6.2 数据繁盛的背后 |
| 6.2.1 关税与主权 |
| 6.2.2 城市与乡村 |
| 6.2.3 洋货与国货 |
| 6.3 日本因素与走私 |
|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起 |
| 二、文献综述 |
|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二)已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 |
| 三、研究目标及意义 |
| (一)研究目标 |
| (二)研究意义 |
| 四、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文章结构 |
| (一)研究方法 |
| (二)创新之处 |
| (三)文章结构 |
| (四)制度与体系 |
| 第一章 厘捐的产生 |
| 第一节 清代前中期的财税制度与特点 |
| 一、财税制度与法外之法 |
| 二、财税体系的刚性化回归 |
| 三、财政制度内含的潜在危机 |
| 第二节 晚清的内外财政冲击与厘捐的肇始 |
| 一、内外冲击对财税体系的动摇 |
| 二、厘捐之缘起 |
| 三、民间自愿捐输的近代变异:厘捐 |
| 第三节 地方财权的兴起过程 |
| 一、战时中央财政集权化制度的削弱 |
| 二、洋务新政对地方督抚厘捐控制权的巩固 |
| 小结 |
| 第二章 清末民初央地税权之争及地方税的初步成型 |
| 第一节 清廷清理财政得失及地方税的孕育 |
| 一、中央集权化的财政清理 |
| 二、财政分权背景下的地方厘捐 |
| 第二节 预备立宪与央地税权分配的角逐 |
| 一、各省对地方税权的意见 |
| 二、混乱的税捐及税收支配权的多方竞力 |
| 三、央地税权分配的各方争论与清廷的尝试 |
| 第三节 北洋时期的央地税权胶葛 |
| 一、袁世凯政府的税权分配方案 |
| 二、赣宁之役后袁世凯政权的财税中央集权化 |
| 三、地方税体系的初步形成及其特征 |
| 小结 |
| 第三章 厘捐盛行背景下子口税制度的形成与演进 |
| 第一节 子口税制度的设立 |
| 一、厘捐兴盛对开办子口税的刺激 |
| 二、子口税制度的初步建立及效果 |
| 三、复进口税制度对地方税权的侵蚀 |
| 四、修约谈判与子口税制度的调整 |
| 第二节 子口税制度引起的央地纠纷 |
| 一、海关的划一管理与子口税的中央控制 |
| 二、地方争夺子口税控制权的失败 |
| 小结 |
| 第四章 子口税与厘捐之间的此消彼长 |
| 第一节 三联单制度与厘捐 |
| 一、土货出口三联单制度的不统一 |
| 二、三联单制度之修订及其结果 |
| 三、对三联单制度的整顿及挫败 |
| 第二节 产地税对三联单制度的抵制 |
| 一、土货出口产地税的举办 |
| 二、行商包税形式的产地税 |
| 三、假名落地税的产地税 |
| 第三节 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对厘捐的保护 |
| 一、镇江关土货名目限制办法的形成 |
| 二、镇江关《土货限制章程》的局部推广 |
| 三、区域性零星土货的名目限制办法 |
| 第四节 华洋合伙对厘捐与子口税的双重规避:以新泰兴案为例 |
| 一、华洋合伙与新泰兴羊毛贸易网的建立 |
| 二、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起因 |
| 三、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结局 |
| 第五节 满足地方财政之需的区域性厘捐 |
| 一、广东台炮经费引发的中外交涉 |
| 二、吉林省七四厘捐与九厘捐的征收与改办 |
| 三、江西省九九商捐的征收 |
| 小结 |
| 第五章 落地税的演变及其与子口税的冲突 |
| 第一节 近代之前传统落地税的构成与特点 |
| 一、州县落地税 |
| 二、税关落地税 |
| 三、边疆落地税 |
| 第二节 清代后期落地税的延续与变动 |
| 一、传统落地税的存续 |
| 二、落地税与厘捐的合流 |
| 三、工业产品的落地税 |
| 第三节 洋货落地税的形成与普遍化 |
| 一、洋货落地税的产生 |
| 二、中外续订商约的影响 |
| 三、清末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 第四节 落地税的分化与裁撤 |
| 一、落地税在北洋时期的变化 |
| 二、北洋时期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 三、落地税之消亡及余波 |
| 小结 |
| 第六章 多方之间的财权博弈:以津浦货捐为个案 |
| 第一节 铁路货捐的兴办与多方角力 |
| 一、铁路货捐的起始及中外交涉 |
| 二、铁路路权与货捐税权之内在矛盾 |
| 第二节 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的制度确立之曲折过程 |
| 一、苏皖直鲁四省津浦货捐局的设而复废 |
| 二、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制度的最终确立 |
| 第三节 津浦线厘捐征收的外国干涉 |
| 一、津浦货捐的外交纠葛 |
| 二、津浦铁路沿线厘捐征收之中外纷争 |
| 第四节 地方军阀对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 一、地方军阀对津浦货捐的截留 |
| 二、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 小结 |
| 第七章 厘捐与子口税的裁撤 |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裁厘加税的过程 |
| 一、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裁厘加税的延滞 |
| 二、中原大战后裁厘加税政策的推行 |
| 三、裁厘加税政策的成效 |
| 第二节 现代税制的初见雏形 |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税制变革 |
| 二、国地税的划分及地方税的现代化进展 |
| 三、变相厘捐的长期存在 |
| 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创新点摘要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第一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 |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价值基础 |
| 一、基金制度的分配正义价值 |
| 二、基金制度的生态正义价值 |
| 三、基金制度的效率价值 |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基本原则 |
| 一、法律原则的基本范畴 |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的界定标准 |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分析 |
| 第二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 |
| 第一节 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法律规定 |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 二、我国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非信托性 |
| 一、“公共信托基金论”不符合我国国情 |
| 二、信托基金论在我国存在法律障碍 |
| 三、信托基金论的实践不足 |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性质 |
| 一、政府性基金概念、特征及在我国的实践 |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界定为政府性基金 |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地位 |
| 一、基金不属于适格法律主体 |
| 二、基金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应然性 |
| 第三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 第一节 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概述 |
| 一、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理论基础 |
| 二、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主要框架 |
| 第二节 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考察 |
| 一、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 二、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 三、加拿大船源油污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 四、英国有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 五、国际组织与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借鉴意义 |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 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 二、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构建 |
| 第四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 |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 |
| 一、现行有代表性的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规定 |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规定 |
| 三、对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述评 |
| 四、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研究 |
| 第二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限额 |
| 一、基金赔偿限额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 二、基金赔偿限额标准的影响因素 |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限额的制度设计 |
| 第三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条件 |
| 一、基金索赔主体应具有适格性 |
| 二、索赔的适用条件 |
| 第四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后的“代位权” |
| 一、国内外有关基金制度中“代位权”之考察 |
| 二、“代位权”之辨 |
| 三、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具有追偿权 |
| 第五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 |
| 第一节 国内外立法有关基金管理模式的规定及评判 |
| 一、单一主体管理模式 |
| 二、二元化主体管理模式 |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管理模式 |
| 一、采取分权制衡型管理模式的现实意义 |
| 二、关于基金监管主体及其法律地位 |
| 三、关于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
| 四、关于基金托管制度 |
| 五、关于基金理赔事务管理主体 |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监督制度 |
| 一、构建基金监督制度必要性分析 |
| 二、构建基金监督制度的总体思路 |
| 三、基金监督制度的主要方面 |
| 第六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 |
| 第一节 立法模式概述 |
| 一、立法模式的概念分析 |
| 二、立法模式的主要分类 |
| 第二节 现行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集中立法模式 |
| 一、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理论基础 |
| 二、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现实依据 |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渊源的选择 |
| 一、行政法规作为基金主要法律渊源的妥适性研究 |
| 二、我国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可行性研究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章立法建议稿 |
| 附录Ⅱ 201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 附录Ⅲ 我国目前主要基金法律地位概览 |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