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效[1](2021)在《环境法典编纂结构模式之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环境法典的编纂已提上议程,法典的编章结构设计方案已成为理论研究的首要议题之一。环境法典的结构是立法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法典调整范围的直接反映,是立法技术的最终呈现。比较可见,境外环境法典结构大致表现为以环境治理过程为主线、以生态环境要素为主线、以环境治理过程为主并辅以环境要素等三种构建思路。借鉴境外有益经验,我国未来的环境法典可采用"总-分"体例下的混合结构模式,以人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三个更高层次的"核心要素"抽象并贯通分则编,并以生态环境责任单独成编来支撑法典的完整架构。
秦玉,李慧莉,徐圣君,郑效旭,侯德印[2](2021)在《城郊区果蔬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现状》文中指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结构的调整,果蔬行业迅速发展,垃圾产量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其不当处置对环境产生的各类负面影响。常规的果蔬垃圾处理方式包括热处理、填埋、好氧堆肥和厌氧消化。从综合处理效果、成本及工艺稳定性等角度对以上处理技术进行评价,得到好氧堆肥与厌氧消化处理效果最佳。果蔬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主要包括生物活性化合物的提取、饲料、生物燃料、生物塑料、酶和胞外多糖的制造。未来应研究高效且低能的分离制造技术,将脱水后的果蔬垃圾固体部分采取新型发酵技术,液体部分则采取生化处理、膜技术或人工湿地处理,以实现果蔬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吕忠梅,田时雨[3](2021)在《环境法典编纂何以能——基于比较法的背景观察》文中认为随着中国环境法典编纂提上日程,研究环境立法"何以成典"至关重要。对环境法典、草案及其编纂背景进行比较观察,可以发现各国在环境法典编纂上分享着相似的动因,编纂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从不同侧面印证了国家目标之于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最终形成的环境法典对于良法善治的贡献价值主要取决于其体系性与实践性。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编纂环境法典也当以此为鉴。
刘亚萍,姚芳,刘振东,吴卓烜[4](2021)在《国际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概况》文中研究说明2020年10月1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认识,推动相关主体依法依规落实责任,植保中国协会组织成员公司收集、整理了27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料,从立法情况、包装物分类、回收处置、责任落实、费用承担以及资源化再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概述。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的农药包装物回收率为70%~80%,不同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在立法、包装物分类、回收处置模式和费用承担机制等方面各不相同,可供我国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时参考借鉴。
简瑶[5](2021)在《东北亚地区越境海洋污染的国际合作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王晶[6](2021)在《南海生态合作与机制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温维刚[7](2019)在《海洋微塑料问题的国际法规制研究》文中提出海洋垃圾80%以上来自陆地,其中塑料垃圾占比高达80-95%。其中,微塑料问题已经成为与气候问题一样严重的国际环境问题,不仅严重威胁海洋生态安全、食品安全,而且对人类健康也造成负面影响。人们对此缺乏认识,因此迫切需要提高对其重视程度和对其进行规制。通过分析已有国际公约,从中可以找到涉及对该问题的规制,但其规制范围和效果较差。因此将视角转向正在发展的国际规制,这些规制相比之下对海洋微塑料问题更加有效,但也面临一些不足。同时,作为国际环境问题,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需要国际社会一同行动。最终想通过探讨建立起一个针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逐步发展的完整的国际法规制体系。
汪炜[8](2019)在《东南亚“全球城市”环境治理的多层次国际合作研究》文中提出论文描述和解释了全球化时代东南亚全球城市环境治理的多层次国际合作机理,并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全球城市——雅加达和马尼拉为案例,分析了它们是如何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开展城市环境治理。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国内分权改革深刻影响了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央地关系,并逐渐影响到各自国家首都的城市发展与规划,进而影响了城市环境治理格局。通过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雅加达和马尼拉逐渐成长为全球城市。在经济参与了全球体系分工的过程中,城市治理体系也吸纳了国际行为体的参与,由此,两座城市被多类型的国际行为体卷入到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当中。为应对严重的环境危机,雅加达与马尼拉分别在城市层面、国家层面、区域层面和跨国城市网络层面开展了与多种国际行为体的合作,这些国际行为体包括:部分发达国家及新兴经济体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国际政府间组织、非政府间组织以及跨国公司等。在城市层面,以“主体治理”的形式充分发挥城市的主体作用;在国家层面,城市接受国家“自上而下”的授权治理形式,在多个方面配合整体的环境治理;在区域层面,东盟在法律政策设置和开展创新项目上,为城市的环境治理提供多类型的服务;在跨国城市网络层面,跨国城市网络协调内部资源、动员外部资源,就雅加达和马尼拉较为集中的环境问题开展合作治理。在四个层面上与多样的国际行为体的合作即使不能完全治理两座城市的环境问题,但最少提供了一种可能,即在全球治理时代,没有什么行为体能与其他行为体相区隔,多层次国际合作是全球治理时代的重要特征;同时,多层次国际合作能够将城市环境治理、国家环境治理与全球环境治理相联系,打通国内与国际的治理界线。以C40和ICLEI为代表的全球性跨国城市网络和以Citynet为代表的区域性跨国城市网络给雅加达和马尼拉带来一种新的治理体验:无中心,扁平化,高度知识共享、能力建设与议程设置帮助雅加达和马尼拉接触到国际最为先进的城市环境治理体系,并且将“自上而下”的政府环境治理体系与“自下而上”的公民社会环境治理体系勾连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是体现东南亚全球城市外交的最新方式。多层次国际合作作为一种正在兴起的新型治理模式,注重将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结合起来,通过对城市社区和公民社会的培育来消弭内外政治治理的“鸿沟”,确保将城市环境治理目标与国家治理的议程结合起来,推进绿色城市主义理念的落地生根,进而在东南亚地区创造出城市发展的绿色命运共同体。
干宇[9](2019)在《拉夫运河事件与美国环境正义运动的兴起》文中提出作为二战后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美国经济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环境污染这一棘手的问题。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运动相伴而行。拉夫运河位于纽约州的西北部,因为环保措施不到位,引发了美国环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拉夫运河事件。本文以“拉夫运河事件”为着眼点,梳理了事件缘起,逐步发酵,进而扩展为全国性的公共事件;探讨了此事件对于美国环境正义运动的影响,以及对于环境立法的重要推动作用,以及出于经济利益等缘由,各方在环境立法、环境政策、环境治理上的博弈。抚今追昔,也为我国新形势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国际借鉴。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介绍美国环境正义运动的概况以及拉夫运河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美国环境正义运动,是民权运动的延续和发展,是其在环境和社会公平领域的表现形式。拉夫运河社区的居民们与垃圾填埋场“比邻而居”,由此引发了诸多健康问题。居民们最初的呼声并未引起当局足够的重视,久而久之,当地的生态环境愈发恶化,居民们的健康问题也愈发凸显。随着新闻媒体的报道,掩埋在拉夫运河的这一惊天黑幕被层层揭开,这一骇人听闻的“环境惨案”也随着新闻报道向全美传播,从而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在这一事件中,当地居民、政府、环保组织、利益集团等各方进行了基于各自立场的博弈。第二部分论述了拉夫运河事件的逐步发酵过程中,社区居民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抗议活动。在一系列的维权活动中,涌现出了诸如托马斯·海斯纳、洛伊斯·吉布斯等代表人物,并且催生了如公民危险废弃物情报交换所(the Citizen’s Clearinghouse for Hazardous Wastes,CCHW)、拉夫运河业主协会(LCHA)等基层草根环保组织。这些基层草根环保组织大多由社区中的全职妇女等自发组建形成,相较于主流环保组织,更关注与公众息息相关的周边生活环境,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居住环境,也因此成为社会底层民众“自己的环保组织”。第三部分论述了拉夫运河事件之后美国环境正义运动兴起过程中的几大标志性事件,如北卡罗来纳州的“沃伦抗议”等,并介绍、剖析了在美国两党制的基本政治框架下,民主党执政时期环境正义运动“加速”发展的概况及其原因。第四部分论述了拉夫运河事件作为美国环境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是以低收入群体这一阶层为主体的民众维权活动。随着这一环境危机影响力的扩大,由此形成的链锁反应,也促使其他地区环境正义的觉醒。进而对之后的美国环境保护、立法、以及政府环境政策的制定起到了推动作用。
崔雪莲,高兴文[10](2017)在《我国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研究进展》文中研究说明回顾了我国学者对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研究的系列成果,分析了危险化学品和普通化学品的环境安全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并与发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及普通化学品的环境安全管理进行了简要比较,指出为了环境安全对普通化学品加强研究和监管是需要的。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0 引言 |
| 1 果蔬垃圾常规处理技术 |
| 1.1 热处理 |
| 1.2 填埋 |
| 1.3 好氧堆肥 |
| 1.4 厌氧消化 |
| 1.5 小结 |
| 2 果蔬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 |
| 2.1 新型发酵技术 |
| 2.1.1 饲料 |
| 2.1.2 生物燃料 |
| 2.1.3酶和胞外多糖 |
| 2.1.4 生物塑料 |
| 2.2 生物活性化合物提取技术 |
| 3 结论与展望 |
| 一、问题的提出:环境法典文本成败的背后 |
| 二、依典而治:国家目标视阈下的环境法典编纂 |
| (一)时代机遇为环境法典编纂创造条件 |
| 1.政治条件对于环境法典编纂的推动与阻碍 |
| 2.法治基础决定环境法典编纂的规范资源与实践动力 |
| (二)国家战略为环境法典编纂保驾护航 |
| 1.国家战略变迁与环境法法典化的兴起与发展 |
| 2.国家战略促成环境法典编纂的内在逻辑 |
| 三、良典善治:环境法典编纂的体系性与实践性 |
| (一)完备与开放兼顾的环境法典体系性 |
| 1.环境法典与单项法共存的法源体系 |
| 2.环境法典的体例结构及其开放性追求 |
| (二)面向环境治理功能的环境法典实践性 |
| 1.环境问题的嬗变及其法典回应 |
| 2.作为管理法与裁判法的环境法典 |
| 四、代结语:中国环境法典编纂何以能 |
| 1立法情况 |
| 2农药包装物分类 |
| 3收集、贮存和运输 |
| 4处置 |
| 5责任落实 |
| 6费用承担 |
| 7资源化再利用 |
| 附:不同国家和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概览 |
| 一、欧洲篇 |
| ⑴比利时和卢森堡 |
| ⑵法国 |
| ⑶德国 |
| ⑷匈牙利 |
| ⑸意大利 |
| ⑹波兰 |
| ⑺荷兰 |
| ⑻英国 |
| ⑼西班牙 |
| ⑽俄罗斯 |
| 二、美洲篇 |
| ⑴美国 |
| ⑵加拿大 |
| ⑶巴西 |
| ⑷阿根廷 |
| ⑸智利 |
| ⑹墨西哥 |
| ⑺秘鲁 |
| 三、亚洲篇 |
| ⑴日本 |
| ⑵韩国 |
| ⑶印度 |
| ⑷马来西亚 |
| ⑸中国台湾 |
| ⑹菲律宾 |
| 四、非洲及大洋洲篇 |
| ⑴南非 |
| ⑵澳大利亚 |
| ⑶新西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概况 |
| 第一节 微塑料的定义与分类 |
| 一、微塑料的定义 |
| 二、微塑料的分类 |
| 第二节 海洋微塑料的来源 |
| 一、海洋微塑料的原生来源 |
| 二、海洋微塑料的次生来源 |
| 第三节 海洋微塑料的危害 |
| 一、海洋微塑料对经济的影响 |
| 二、海洋微塑料对生物的影响 |
| 第二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已有国际公约的规制 |
| 第一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原则 |
| 一、预防与防止原则 |
|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
| 三、合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 第二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已有的国际公约规制梳理 |
| 一、海洋环境类公约 |
| 二、废物管理类公约 |
| 三、船舶污染类公约 |
| 四、生物多样性类公约 |
| 第三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已有的国际公约规制的局限性 |
| 一、负外部性 |
| 二、集体行动困境 |
| 三、国家发展水平差异 |
| 四、法律制度差异 |
| 第三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正在发展的国际规制 |
| 第一节 国家与区域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 一、美国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 二、日本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 三、欧盟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 四、限/禁塑令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 第二节 国际组织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 一、国际组织对海洋微塑料问题进行规制的理论原因 |
| 二、国际组织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梳理 |
| 第四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总结与方案 |
| 第一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总结 |
| 一、海洋微塑料问题是新兴国际环境问题 |
| 二、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问题与逐步发展 |
| 第二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方案 |
| 一、方案一;维持现有制度 |
| 二、方案二:完善现有制度 |
| 三、方案三:逐步建立治理体系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件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不足 |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与论文架构 |
|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
| 五、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东南亚城市环境问题及治理困境 |
| 第一节 雅加达的环境问题及治理困境 |
| 第二节 马尼拉的环境问题及治理困境 |
| 小结 |
| 第二章 主体治理:城市层面的国际合作 |
| 第一节 环境治理中的城市 |
| 第二节 雅加达大都会层面的环境治理国际合作 |
| 第三节 马尼拉大都会层面的环境治理国际合作 |
| 小结 |
| 第三章 授权治理:国家层面的国际合作 |
| 第一节 环境治理中的国家与城市 |
| 第二节 印度尼西亚政府层面的国际合作 |
| 第三节 菲律宾政府层面的国际合作 |
| 小结 |
| 第四章 服务治理:区域层面的国际合作 |
| 第一节 城市环境治理的东盟机制 |
| 第二节 东盟层面的国际合作 |
| 小结 |
| 第五章 协调治理:跨国城市网络层面的国际合作 |
| 第一节 环境治理中的全球性跨国城市网络 |
| 第二节 环境治理中的区域性跨国城市网络 |
| 小结 |
| 第六章 多层次国际合作治理的经验、困境及解决之道 |
| 第一节 多层次国际合作治理的经验 |
| 第二节 多层次国际合作的困境及解决之道 |
| 小结 |
| 结束语:未竟的治理进程 |
| 一、初步的结论 |
| 二、进一步思考 |
| 参考文献 |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 (三)研究内容 |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拉夫运河事件与环境非正义 |
| (一)拉夫运河事件的黑幕曝光 |
| (二)拉夫运河事件的逐步扩展 |
| (三)各方围绕拉夫运河事件的博弈 |
| 二、拉夫运河社区居民的抗议活动 |
| (一)拉夫运河社区居民的抗争 |
| (二)托马斯·海斯纳与早期维权活动 |
| (三)露易丝·吉布斯与拉夫运河业主协会 |
| (四)其他环保组织 |
| 三、美国环境正义运动的兴起 |
| (一)北卡罗来纳版的“拉夫运河事件”——“沃伦抗议” |
| (二)民主党执政时期环境正义运动的“加速” |
| 四、拉夫运河事件的影响 |
| (一)拉夫运河事件对美国环境立法的影响 |
| (二)拉夫运河事件对美国环境政策的影响 |
| (三)拉夫运河事件对美国环境正义运动的影响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1 化学品分类与管理 |
| 2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研究 |
| 3 我国普通化学品的管理研究 |
| 4 国外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 |
| 5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