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际春[1](2021)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甘肃振兴发展的路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甘肃向来是我国经略西北和沟通丝绸之路的枢纽所在,战略和区域位置尤为突出。古代甘肃社会经济的发展,有过为人称道的时期,也有让人遗忘的时段。当下我国提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为甘肃再度振兴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甘肃要抓住机遇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就必须从国家使命和自身实际出发,立足生态屏障、战略后方、交通枢纽和资源大省的优势与角色定位,转换发展模式,确立生态立省战略,以生态经济为主体,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战略支点,打造黄金通道;以历史文化资源深度开发为亮点,重塑甘肃文化形象。通过实施"一体两翼"方案,加快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步伐,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
曾毅[2](2020)在《新中国甘孜藏族自治州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回顾和现实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孜州)是藏族传统上康区的核心区域。它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专区级少数民族自治州。解放初,甘孜州仅有各类干部690余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80余名。截止2019年,全州共有各类干部62300余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38800余名,藏族干部35800余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州地区生产总值388亿元,是1950年的1142.5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4831元、12808元,分别是1950年的137.7倍和145.5倍;全州18个贫困县(市)、1360个贫困村全部摘帽,22.2万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70年的巨大成就充分说明,党的民族理论和干部政策在甘孜州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运用,其干部队伍建设有值得总结的经验,对民族自治州而言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范例。以往专门研究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较多,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把民族地区干部队伍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体现了党的德才兼备和五湖四海干部政策优良传统。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无论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是党和国家的干部,都要以党和国家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念。由于资料获取受限和信息滞后等原因,目前对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研究范围和领域呈现碎片化特征,局限于某一时期、某个具体问题,研究的系统性、整体性不足。尽管如此,前人的研究仍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为基础,以中国特色民族理论政策和干部政策为指导,把甘孜州干部队伍整体作为研究对象,从理性认识甘孜州的基本特点切入,对甘孜州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特点进行分析,重点是其自然环境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制约性,以及“治藏必先安康”在“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战略思想中的重要地位,认识和把握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回顾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梳理总结解放初期、民主改革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及改革开放时期等阶段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和阶段性特征、历史经验和教训。在新时期市场经济和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环境下,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面临挑战,存在着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同时,党中央先后召开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每次会议都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又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通过对甘孜州干部队伍的现状调查,从干部队伍结构、履职和职业发展两个重要维度进行分析,我们发现目前在民族结构、籍贯结构、政治面貌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较为均衡,但在学历结构、专业学科结构、行政辖区分布结构、行政职级结构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平衡问题,这些问题是干部队伍诸多结构因素中与发展稳定工作密切相关的因素,集中反映出当前干部队伍培养难、留不住引进难以及基层能力薄弱的问题。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加强干部队伍精神品质和纪律作风修养,继承弘扬“老甘孜精神”,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同时对当前较为突出的培养难、留不住引进难、适应基层工作需要的“双语”干部严重缺乏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吕慧娜[3](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石朗俊[4](2020)在《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研究 ——以H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在新的历史时代,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着力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众所周知,我国西部地区受自然条件、历史因素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较东部沿海地区明显滞后。东西部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是制约国家整体战略推进的结构性问题。为此,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三区”快速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党中央还为此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西部地区的人民渴望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生活。脱贫攻坚,教育先行。所以,东西部地区政府之间加强基础教育的合作势在必行。江苏省临江沿海,经济繁荣,教育发达,文化昌盛,不仅注重本土教育工作,还积极推行对我们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教育的扶持。几十年来,江苏省结对国家级贫困县89个,涉及陕西、青海、云南、贵州、四川、新疆、西藏等省,根据受援地的需求,实施教育扶贫援助工作,对西部地区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研究中,笔者同时发现了在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中存在重视支教工作管理的启动,轻视支教工作管理过程;强调支教团队人数,忽视支教工作素质;支教计划人数实施摊派,基层支援学校难以保证供应,支教非货币补偿机制落实不到位;缺乏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过程考核机制以及存在支教待遇差异较大的现象。基于以上有待完善或解决的现象,笔者通过对H县援派教师赴滇西北的宁蒗县支教为例,展开论题的论证、推演。该县西部支教工作曾经获得国务院“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以此为例,从微观的角度分析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个案,详细阐述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具有较强的信度和效度。本人深知,论文在立意、布局谋篇、理论运用、材料整合及个案选取等方面尚有许多不足,但论文的内容、思路、观点毕竟基于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虑。因此,论文对于改进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管理工作也许会有所裨益。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主要为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等;第二章:阐释论文相关的概念和相关的基础理论;第三章:论述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的现状,包括政府援派教师西部支教的历史沿革、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援教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第四章:H县援派教师西部支教个案分析。结合自身经历,以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梳理、分析江苏省H县援派教师西部支教管理工作的效果;第五章:完善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管理工作的建议;第六章:结论。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管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强化支教执行力的监管,保障支教教师权益,做好支教损失补偿,并尝试多元化的开展支教工作,为我国西部教育扶贫工作稳步推进而努力。
顾超[5](2020)在《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文中指出就近代世界历史而言,伴随着民族运动和民族国家的兴起,民族主义成为一种具有世界性的意识形态,并从欧洲蔓延至全球。仅仅在20世纪,在全球范围内就发生了三次大规模的民族主义浪潮。也正是在这一进程中,中华民族从一个自在民族走向了自觉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开始以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参与到国际事务之中,中华民族开始具备了国族的身份和象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和国家提出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对内来说,是以共同体的形式把握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不断凝聚起中华民族应对危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力量;对外来说,通过区域共同体实践的外溢效应和示范效应,进而迈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从古至今,西北地区由于其历史、区域和自然条件等因素,不论是在王朝国家,还是在现代民族国家之中,都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带一路”倡议下,西北地区的现实任务和战略地位日益突出。研究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问题,既是回应党和国家重大的、宏观问题的现实需求,也体现了理论的自觉性和实践的针对性。作为理论命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其意识的研究,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方面,从理论与实践的溯源来看,充分考量近代以来关于中华民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以及逐步确立起的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框架。又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和西方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深处,挖掘出多语境、复杂态下的共同体形式。并且将中华民族与共同体思想有机结合统一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实践中。另一方面,从核心概念的分析来看,提出从政治国家共同体、历史文化共同体、社会生活共同体、精神命运共同体四个维度上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行系统把握。同时,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提出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重向度。第一重是从物质决定意识的决定向度上,提出民族意识是对民族本体的客观反映;第二重是从意识的历史性生成向度上,分析不同时代条件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表现;第三重是从意识的能动性向度上,从理论层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价值性考量。再者,在当代中国的现实语境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较大程度上理解为一种认同,从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五个方面勾勒出认同视角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谱系。作为现实命题的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进一步聚焦和把握西北地区的特殊性,提出西北地区在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势、机遇、劣势和挑战。从优势上看,西北地区在历史上进行着各民族间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并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既有中华民族的共性文化,也有各民族独有的特色文化,还有与异质文化、文明的往来。同时,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与西北各族人民一道进行民族救亡图存、追求团结统一的伟大斗争中,一方面产生和奠定了西北民族地区治理的政策基础,另一方面塑造和涵养了丰富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红色文化基因。从机遇上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机遇下,形塑和奠定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实施了惠及西北各族人民的现实举措。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机遇中,拓展了西北地区的发展空间和动力。在西北边疆治理的现实机遇中,深入推进依法治边、依法治疆进程中,提供了稳定的内外环境。从劣势上看,经济方面的差距无疑是明显且深刻的,同时在民族与宗教问题上的复杂性、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以及语言多样性可能带来的沟通不畅等,在增强个体、族群意识的同时,淡化了共同体意识。从挑战上看,存在着诸多外部威胁与干扰。一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这一思潮由来已久,作用于客观历史和人们的历史观念,消解着西北地区的历史传承与史学研究;二是多元文化主义,主张每一种文化都必须有其身份和定位,看似合理实则潜藏着以多元分离和分解主流的风险;三是“三股势力”,其中暗含在民族主义基础上的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以西北边疆为重点渗透区域,并有向全国蔓延的趋势,威胁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稳定和总体国家安全。结合以上理论与现实的分析,在发挥优势、抓住机遇、规避劣势、应对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路径。首先要有一些最为基本的遵循来保证前进的方向,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妥善解决好宗教的因素,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同时,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西北地区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其次,在宏观方略的建构上,作为共同体的中华民族建设及其意识培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立足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整体,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法治六个方面进行系统谋划和宏观安排。最后,实践的生命力和效度体现在落小、落细之上,作为教育活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最终要从教育的主体内容、关键环节、心理引导、语言桥梁、现实载体、实际效果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具体下功夫。
古力米拉·苏然[6](2019)在《政策与边境牧区发展 ——基于新疆乌恰县吉根乡的民族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吉根乡属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位处中国的最西端,是典型的边境牧区。1949年后,尤其改革开放后我国对新疆实施了众多优惠政策,大力促进了新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吉根乡虽处中国最西部,但国家对该地投入了众多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支持,边境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牧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边境地区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文章的前言部分介绍了选题缘由、研究对象及内容、研究意义、相关研究文献回顾等。第一章介绍了吉根乡牧区的区域性自然生态环境,第二章主要对吉根乡社会的基本概况和边防管理进行了详细介绍,第三章主要梳理了各个阶段国家对边境地区和西部牧区实施的各项政策,第四章通过田野研究来呈现现今吉根乡的发展和变化,结语部分通过吉根乡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对以后吉根乡牧区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对边境地区的治理过程中,考量各项国家政策、惠民政策和当地族群的契合程度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方面,为以后边境地区的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和看法。
徐云松[7](2015)在《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的非均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区域发展非均衡是我国国情的基本特征。1988年邓小平立足于国民经济全局,明确提出“两个大局”的伟大战略构想,即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加快对外开放,内地要支持东部率先发展,服从这个大局;当东部发展到一定阶段,再支援内地发展,沿海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两个大局”的区域发展战略,就是一种区域非均衡发展模式。应该承认,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总量的快速增加和经济高速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国家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并且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也确立了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四大经济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形成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地区四大板块的空间发展格局。然而,我国区域发展的矛盾愈发显着,暴露出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区域发展差距问题。尽管国家提出了要实现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国家“十二五”规划还特别强调了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区域之间的差距仍然在不断拉大,区域增速格局的扭转也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区域差距扩大的趋势。事实上,我国区域发展仍然处于非均衡的状态,并且区域发展过度非均衡的趋势还引致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而我国区域非均衡发展中又以西部地区最为典型,作为土地面积68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71.5%的最大经济区域,西部内陆的普遍贫穷落后与东部沿海的发达富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今西部的贫困落后与历史上西部曾成为世界中心地带的辉煌形成了鲜明对比。东部地区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引擎,而广袤的欠发达西部地区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实现整体飞跃的掣肘。中国最广大的经济区域仍然是欠发达地域,并且地理面积广阔、涵盖省份最多的西部地区自身也存在着发展差距。伴随着区域差距的扩大,贫富差距、收入差距的两极分化现象也日益明显,这显然有悖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可以说,只有实现面积最广、省份最多、最贫穷落后的西部地区“后发赶超”,促进西部区域协调发展,解决现实中区域非均衡发展的突出矛盾与问题,才能为整体国民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与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驱动力,在现代经济增长因素中有详实的理论支撑,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历程中也得到了实践的验证。区域金融作为金融发展的空间层次,着重于探讨一国内的地区中观层面金融结构与运行的分布状态与互动关系。经济发展决定金融发展,我国区域金融发展也具有显着的非均衡性,西部区域金融发展的水平与速度明显滞后于发达的东部地区,并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十二五”时期进入第二个西部大开发十年以后,特别是“一带一路”中重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实施,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在发生变化,金融业开放程度会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但是,如果区域过度非均衡发展的现象和态势不加以改变,协调机制不加以顶层设计和系统完善,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就难以实现质的提升,就难以实现和谐性与效率性统一的金融发展,不能以此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文对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问题的研究,基于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基本哲学观点,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以及均衡与非均衡辩证统一的思想。在方法论上本文坚持系统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法,运用发展与联系的思维方式剖析问题;树立全局与局部考察相结合,整体与部分分析相结合的观念。全文对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研究,立足于两个空间层面的分析视角,即主要矛盾——西部与东部之间的非均衡问题,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西部各省份之间的非均衡问题;通过回顾、总结与分析区域经济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系统梳理了各理论的发展脉络与前沿。在此基础上创新性地以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四个研究视角为切入点:一是金融发展非均衡的总量观,运用各项指标探究与测度西部区域金融总量非均衡的问题表现与发展态势;二是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结构观,从金融行业结构、融资结构、金融市场结构、金融资产结构和金融开放结构五个方面探究与测度西部区域金融结构非均衡的问题表现与发展态势;三是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功能观,从金融实现其功能的效率探究与测度西部区域金融功能非均衡的问题表现与发展态势;四是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系统观,将金融子系统放置到整体系统环境中,运用逻辑推理、统计描述、计量模型等分析方法,探究影响与导致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系统因素。从定性的角度分析由于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而造成的对经济、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从定量的角度,构建动态的数理模型研究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系统观的分析要求涵盖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体现多学科交叉,涉及经济学科外的社会学、人类学(文化人类学)、宗教学、民族学、历史学、地理学、法学等理论与知识,使本文的论述与研究达到一定的历史厚度、思想高度、专业深度和学科广度。基于全文系统的逻辑论述体系,以及多维度研究思路、多样化分析方法得出的观点与结论,从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客观实情与现状出发,针对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加快推动西部区域金融从非均衡发展向实现均衡与非均衡内在统一的协调发展转变的第一个层面;以及促进金融系统实现和谐性与效率性协调统一,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复兴等外部系统协调发展的第二个层面,本文提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构想、对策与建议。全文逻辑体系下的中心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导论部分。主要阐述选题背景和目的,提出研究问题,论述本文意义;对概念进行界定与辨析,对研究范畴进行阐述。对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技术路线与逻辑框架、主要的创新点、不足之处和未来进一步研究方向等内容进行概述。其次是理论文献的回顾与分析。总结了国内外区域经济理论的发展进程与研究现状;按照金融发展理论萌芽——金融发展理论的形成——金融发展理论的新进展——金融发展理论研究视角的拓展的顺序进行了综述,并深入到金融发展理论的空间层面进行了回顾。基于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研究的两个空间层面和四个金融发展非均衡维度与视角的结合,对其进行了文献综述,并阐述了该理论与本文研究问题的联系。第三是分析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历史演进,研究其问题表现。从历史角度对1949-1978区域经济发展均衡阶段进行详述,对同时期区域金融发展的均衡状况进行了研究。对1978年改革开放后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现状进行描述,基于两个层面(西部区域内与东西部区域间)金融发展非均衡角度,采用统计实证分析法、图表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等方法,从金融总量、金融结构、金融功能角度衡量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表现,阐明非均衡的时空特征与变动趋势。第四是基于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基本哲学观点,从金融系统研究的系统观角度,对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原因进行剖析。运用定性分析法、统计描述法、对比分析法,实证检验法,从制度因素、经济条件因素、客观环境因素、非正式制度因素和不确定性冲击影响因素这五个方面探究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形成机理,分析了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第五是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负面影响分析。该部分主要是从定性的角度阐述了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和对文化的负面影响。第六是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区域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首先简要回顾了区域金融发展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内在机理,进行简要评述。其次从定量的角度运用面板数据的变系数模型,测度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效率差异;在阐述了面板数据动态与静态模型、计量检验方法的基础上,采用面板数据(Panel-Data)的单位根检验,面板数据(Panel-Data)协整检验,面板数据的误差修正模型(ECM)对东西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长期、短期动态效应进行了量化测度。该部分同时研究了金融发展理论的前沿,探讨了法律制度、法治效率与金融发展、经济增长的实证关系,从区域层面对“中国之谜”命题(低水平法治与高速经济增长并存)进行部分解释;分析了区域社会资本、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关系,对法治(正式制度)与社会资本(非正式制度)在区域层面表现出的替代机理与耦合关系进行了阐释,指出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建设,即健全法律制度环境、提升法治效率(正式制度),复兴西部内陆优秀文化(非正式制度)的重大意义。第七是总结与建议。根据全文逻辑体系,该部分对各章研究结论进行统一的归纳梳理,结合研究的主要观点与结论,提出西部区域金融由非均衡发展转变为协调发展必须注重顶层机制设计。在此基础上,以系统观的思维为指导,提出两个层面的针对性建议。一是西部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包括: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优化西部银行业结构;建设西部资本市场,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培育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发挥金融集聚与扩散功能;推动多层次区域金融合作;大力发展移动金融引领西部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效率;实施差异化与统一性相协调的区域金融调控政策。二是西部区域金融系统与外部系统协调发展的对策选择,包括:健全西部地区法律体系,提升法治效率;弘扬西部地区优秀社会资本,推动西部优秀传统文化复兴,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现代金融发展的伦理体系。
易大东[8](2012)在《科学发展观视域下党的区域经济战略思想的新发展》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地大物博,疆域面积辽阔,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历来就极不平衡。作为执政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就一直致力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探索与实践。从毛泽东重点发展内地的均衡发展战略到邓小平优先发展东部地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从江泽民协调发展思想到胡锦涛的统筹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区域经济思想日臻成熟与完善,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标志性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新发展为选题,主要尝试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和论述。一、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理论依据或基础。党的区域经济思想主要是中国产党在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自主艰辛探索与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其主要理论依据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区域经济布局的基本理论,包括生产地域分工与协作论、生产力平衡分布论和产业结构协调发展论;二是西方经典经济学家的区域经济理论,包括平衡发展理论和非均衡发展理论。二、科学发展观提出前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历史演变。科学发展观提出前,我党的区域经济思想及战略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调整。建国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生产力布局和国际国内严峻的政治经济局势,做出了以内陆地区为重点,各地区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具体而言,从建国到60年代中期,我国区域经济建设的主要思想是以平衡沿海与内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目标,将经济布局中心放在内地尤其是中部地带,重点是发展重工业基地。60年代中期,中国周边安全环境急剧变化,多方面的战争威胁和军事压力接踵而至,党中央在进行经济建设时不得不首先考虑国防安全,由此形成了以备战为中心的,重点建设“三线”地区的思想。长达10多年的“三线建设”,使广大的战略后方基本上建成了以国防科技工业为重点,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布局的大调整。但因过于注重政治和国防意义而忽视了经济效益,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了过去30年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逐步提出了“两个大局”、“共同富裕”等思想。区域经济政策也按照邓小平的战略构想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片面强调区域均衡发展转向着重利用和发挥区域优势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通过允许、鼓励和支持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形成了以东部沿海为重点,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国民经济建设的中心逐渐向东部沿海倾斜。为了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党中央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灵活的特殊政策,先后开辟了沿海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放区,由此形成了一条从南到北沿海岸线延伸的对外开放地带。与此同时,党中央还着手解决贫困问题。1982年,我党率先在甘肃、宁夏等地开展扶贫试点工作,以此为起点,中国农村扶贫工作开始由局部地区扩大到全国范围。这是党的区域经济战略的第二次重大调整。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东部沿海地区快速地发展起来,但同时中西部和东部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在这种形势下,以江泽民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到了战略高度,由此形成了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在新的区域经济思想的指导下,党中央做出了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扶贫政策体系、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战略部署。三、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思想的形成。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党中央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良好形势下,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按照十六大的战略部署,意气风发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袭击了我国。非典的侵袭凸显了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发展严重不平衡的弊端,也告诉我们,真正的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发展。以此为契机,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作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指导思想,并由此确立了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方针。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以我国区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基础而形成的。四、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主要包括: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部崛起。针对西部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党中央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确立了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坚持抓好两型社会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着力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建立健全西部大开发保障机制。这些举措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利于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有利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和谐西部,也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加大了对东北地区的项目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确立了有利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金融政策,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树立了长远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政策等。为了继续支持东部地区的发展,党中央确立了东部地区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率先在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节地节水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率先加快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率先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目标。为了帮助“中部崛起”,党中央提出了在中部地区建设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交通运输枢纽地位,促进商贸流通旅游业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促进城市群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步伐,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五、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划分主体功能区;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党中央为加快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发展,在完善管理机构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各种援助政策。针对我国区域开发的无序状况,党中央将我国国土划分为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为我国区域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党中央还要求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并以此作为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六、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特点及前景展望。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一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新发展、新特点。经过60多年的探索,党的区域经济思想已日趋完善和成熟,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思想更具时代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使党的区域经济思想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二是区域经济思想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应对的问题与挑战,包括生命周期理论与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区域病,梯度理论与贫富差距的扩大和贫富群体、地区的固化,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市场规律的公平正义之间的矛盾,经济全球化的一体化浪潮的冲击;三是通过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来确保和推进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由于本人理论水平和研究方向的局限,经济学知识的不足,特别是对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的区域经济思想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尚属开创性的工作,因此文中错漏、不足之处必然很多,敬请专家指正。
胡鞍钢,温军,吴群刚,常志霄[9](2012)在《西部开发的新模式与新原则》文中指出(一)西部开发不能急于求成,一定要避免重复建设西部开发是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的头等大事,深得全国人民特别是西部人民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然而,目前西部地区不少干部却存在着急于求成的心态,不顾有无发展条件,争上项目、上大项目,生态建设一哄而上,缺乏应有的科学态度,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1.生态建设单纯追求"退耕还林还草",不顾农民生活、不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对于如何理解和实施"山川秀美"工程,缺乏较为明确的清醒认识,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计划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不按科学规律办事的倾向。2.西部各省区出现了新一轮争上新项目、地方领导人跑大项目现象,甚至有的省区上报项目开价数目惊人,多达几百个项目,要求投资数额高达数千亿元,这有可能会再度出现新一轮的大规模重复建设。3.一些项目立项盲目性大,往往是凭借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立项审批,或根据某些领导的主观意愿,先有结论、后找依据,缺乏严格的科学论证。不能按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科学规律办事,这必然导致西部开发一开始就有可能出现新一轮的生态破坏、盲目发展,尤其是那些综合性的大型建设项目,如果未经谨慎的科学论证,一旦上马则对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巨大。4.过去投资数百亿元的已建成项目,普遍超概算、超工期(据财政部对21个在建项目的调查表明,项目平均超概算投资为85%,超工期平均达23个月),许多项目建成之后就陷入了严重的亏损状态。这样的投资项目搞得越多,国家背的包袱就越大。从国际经验来看,重大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场所。产生腐败的大项目特点,一是超概算,有意过多支出;二是压低实际成本,降低施工质量。如果新上项目仍然是一批低效率的大项目,弄得不好将会造成新一轮腐败现象的产生。5.长期以来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尤其是诸多大项目开发,多以资本密集型项目为主,缺少劳动密集型项目,尤其是缺乏能够直接改善当地人民生活,特别是能够使贫困人口、少数民族、社会弱势人群普遍受益的建设项目。(二)西部开发的宗旨应"以富民为本,投资于人民"西部开发的基本宗旨,是"以富民为本、投资于人民、为人民谋福利",向人类贫困宣战,使广大贫困人口、少数民族尽快脱贫。消除人类贫困既是西部开发"重中之重"的战略性任务,也是"难中之难"的长期性任务。虽然过去10年是历史上全国和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但是在消除人类贫困方面并没有取得多少相应进展。实际上,地区差距拉大恰恰反映出了西部地区人类贫困问题的日益突出。因此,必须对西部开发的战略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应把解决人类贫困问题置于最优先的发展地位。围绕消除人类贫困这一核心任务,西部开发应实现三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是打好基础阶段。西部开发的前10年是打好基础阶段,即2000—2010年应坚持"以富民为本"的开发宗旨,围绕消除人类贫困这一核心任务,打好人力资源开发基础、产业结构调整基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生态环境改善基础与制度完善创新基础,为西部地区未来的经济起飞、人民生活富裕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第二阶段是经济起飞阶段。西部开发的中期阶段,大约需用20年时间,即2010—2030年是加速经济发展阶段,以使西部和东部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明显缩小。第三阶段是共同富裕阶段。西部开发的后期阶段,大约用20年的时间,即2030—205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和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成为较高人类发展水平地区(人类发展指标大于0.8),使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阶段,西部地区的贫困问题已全部解决,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存量,人口教育文化程度、卫生健康指标等均大幅度提高,人民生存条件、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根本改善。(三)西部开发必须遵循的开发模式与基本原则长期以来,西部地区的开发战略,是追求以"物"为中心,实行"增长优先"的发展战略。只注重争上大项目,重视"硬件投资"、忽视"软件投资",只着眼于兴办资本密集型产业、忽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重视资源开发、忽视环境保护。如果继续沿袭以往的开发模式,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少数民族不仅难以从中受益,而且还会加剧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边缘化程度。这不仅不能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而且还会拉大西部地区内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人群之间的贫富差距。西部开发不是以往开发模式的延续,而应该是借助于西部开发的历史机遇,尽快使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计划、效益低下、资源耗竭、环境污染、资本密集"的开发模式,转变为"市场导向型、效益优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人民受益型"的开发模式。这一新模式的核心就是"以富民为本",使贫困人口、少数民族、社会弱势人群优先受益,使西部大开发从一开始就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为此,我们认为西部开发过程中产业发展或项目建设,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1.应优先使贫困人口、少数民族、社会弱势人群受益,在注重以富民为本、倾向于社会发展优先的基础上,努力解决好人力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问题,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关系到人民生存与发展的产业或建设项目。2.应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各类投资项目,特别是特大型水利和水电设施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于那些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要限期达到预期目标;加快或至少按时完成在建项目,使其尽快投产并发挥效益。只有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考虑批准新的建设项目,否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不再批准新报投资项目。3.应立足于西部的基本区情,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分工的积极因素,依据产业比较优势,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换调整,立足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民族多样性"的资源优势,建立区域性的特色经济,力争在国际国内分工中取得更为有利的地位。(四)西部开发的若干观点和政策建议1.政府必须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消除人类贫困战略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贫困人口、少数民族、社会弱势人群发展的增长策略。(1)西部地区应改变过去单纯关注收入贫困的反贫困战略政策,更多地转向关注知识贫困、权利贫困和人力贫困;(2)消除西部地区人类贫困的优先次序,应当是知识贫困、权利贫困、人力贫困和收入贫困。2.应重新认识西部地区的优势和劣势、机遇和挑战。(1)加入wTO之后西部地区一些重要资源的比较优势将明显下降,市场竞争力基本丧失,且第一产业比较优势将呈下降趋势,以资源开发型为主的第二产业将不具有比较优势,第三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并可能呈上升趋势,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将是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2)西部地区应在努力解决自身劣势问题的同时,积极借助东部地区优势、全球化发展机遇,培育自身的优势和发展机遇;(3)应采取"立足国内、适度进口、促进交换"的资源贸易政策;(4)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民族文化多样性",这是资源开发的基本方针;(5)产业必须进行战略性收缩,经历企业与产业兼并联合、产品生产相对集中、国内国际专业分工大规模兼并过程,企业破产关闭将不可避免;(6)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有目的地退出和放弃那些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7)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立足国内通道,优先开辟云南、广西国际大通道,积极开拓利用东南亚和南亚、西亚、中亚两大国际市场。3.实施跨越式产业调整战略,发展若干新兴产业。(1)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应高起点、有重点地跨越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
王佳宁,罗重谱[10](2012)在《西部12省(区、市)经济发展战略定位比较及其评估》文中指出比较西部12省(区、市)的总体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具体操作性方略的共性和差异性,可以发现:西部省(区、市)经济发展战略须与中央经济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契合当地总体发展战略的方向和思路、因应内外发展环境、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框架涵盖"三化"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基础配套政策、生态环保政策和特殊政策。在制定西部经济发展战略时,要用好用活用足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吸收其他省(区、市)经济发展战略和具体举措;促进省际联动;着力弥补经济发展中的"短板";成立多方组成的智库,使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更趋科学化;加强宣传,注重舆论引导;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搞好配套建设。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一、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的新机遇和新使命 |
| (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西向战略为甘肃再度振兴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
| (二)国家西向战略成为甘肃再度振兴的战略支点 |
| (三)机遇与挑战并存,甘肃发展必须抢抓机遇,开创未来 |
| 二、新时代甘肃现代化建设的新使命 |
| (一)生态屏障 |
| (二)战略后方 |
| (三)交通枢纽 |
| (四)资源大省 |
| 三、制约甘肃发展的瓶颈问题和迈上持续振兴发展的路径选择 |
| (一)生态问题是制约甘肃发展的症结 |
| (二)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甘肃走出困境和迈向振兴的必由之路 |
| (三)充分发挥通道功能与提升陇人士气对于振兴甘肃至关重要 |
| 四、振兴甘肃发展的对策建议 |
| (一)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社会 |
| 1.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服从国家发展大局的必然之举 |
| 2.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甘肃走出发展困境的现实需要 |
| 3.生态文明建设是甘肃告别落后走向振兴的转折点和关键点所在 |
| 4.生态明建设必须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统一 |
| 5.生态立省和发展生态经济应上升为发展战略 |
| (二)打造黄金通道,再续历史辉煌 |
| 1.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促进甘肃步入发展快车道 |
| 2.发挥区位优势,建设现代物流基地 |
| 3.强化通道功能,拓展通道辐射带动作用 |
| 4.开放与物流结合,交流与合作并举 |
| (三)恢复历史记忆,重塑甘肃文化形象 |
| 1.甘肃自然风光多彩独特,人文特色多元厚重 |
| 2.重新挖掘概括甘肃精神,提振陇人士气 |
| 3.聚焦文化和旅游资源,确立甘肃主体文化形象 |
| 4.通过开发利用和宣传推介打好文化牌 |
| 5.通过强基础和创品牌打好旅游牌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章 理性认识甘孜州的基本特点 |
| 第一节 自然环境的两重性特点 |
| 一、自然环境的有利因素 |
| 二、自然环境的制约性因素 |
| 第二节 社会历史特点 |
| 一、政治历史沿革与民族人口结构 |
| 二、民族历史文化独特 |
| 三、“治藏必先安康”在“治边稳藏”战略中的地位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甘孜州建立至改革开放前干部队伍建设历史回顾 |
| 第一节 新生政权初期的干部队伍建设 |
| 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培养造就第一代干部 |
| 二、民主改革为干部队伍建设增添新鲜血液 |
| 三、这一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总结 |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干部队伍建设 |
| 一、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培养使用各民族干部 |
|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左”的环境影响导致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
| 三、这一时期干部队伍建设曲折前进的特点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新时期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历程及特点 |
| 第一节 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迎来机遇与挑战 |
| 一、新时期发展与稳定为甘孜州工作定位 |
| 二、中央对涉藏地区实行差别化区域治理迎来干部队伍建设机遇 |
| 三、市场经济环境和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对干部队伍的挑战 |
| 第二节 新时期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的阶段性特点 |
| 一、恢复党的干部政策确立“四化”标准 |
| 二、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提升干部专业能力 |
| 三、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成为干部政治能力建设重要内容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现状调查 |
| 第一节 干部队伍结构分析 |
| 一、干部队伍结构情况 |
| 二、干部队伍双向流动情况 |
| 三、干部队伍结构特点分析 |
| 第二节 干部队伍履职与职业发展状况 |
| 一、干部队伍履职和职业发展调查 |
| 二、干部队伍履职和职业发展评价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甘孜州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建议 |
| 第一节 加强干部队伍精神品质和纪律作风修养 |
| 一、干部队伍精神品质方面 |
| 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方面 |
| 第二节 着力解决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 |
| 一、干部队伍建设中培养难的主要表现和对策 |
| 二、干部队伍留不住引进难的主要原因和对策 |
| 三、适应基层工作需要的“双语”干部问题和对策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附录:清代选派官员和教师进藏办法及优惠待遇摘录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 五、论文结构 |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 一、援助的内涵 |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 一、援助对象 |
| 二、援助方式 |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 一、成文法层面 |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 一、美国 |
| 二、日本 |
| 三、欧盟 |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 1.2.2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 1.2.3 对国内相关研究的评价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2 相关概念与相关理论 |
| 2.1 相关概念阐述 |
| 2.1.1 对口支援 |
| 2.1.2 教育扶贫工程 |
| 2.1.3 支教工作管理 |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 3 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发展 |
| 3.1 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历史沿革 |
| 3.2 政府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法规文件 |
| 3.3 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现状 |
| 3.3.1 重视支教工作管理的启动,轻视支教工作管理的过程 |
| 3.3.2 强调支教团队的人数,忽视支教教师的素质 |
| 3.3.3 支教计划人数实施摊派,基层支援学校难以保证供应 |
| 3.3.4 支教非货币补偿机制落实不到位 |
| 3.3.5 缺乏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过程考核机制 |
| 3.3.6 存在支教待遇差异较大的现象 |
| 4 H县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个案分析 |
| 4.1 H县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基本情况 |
| 4.2 H县援派教师赴宁蒗支教工作管理的做法 |
| 4.2.1 援派教师宁蒗支教工作管理的缘起 |
| 4.2.2 H县援派教师宁蒗支教工作管理的历程 |
| 4.2.3 H县援派教师宁蒗支教工作管理的最新版合作实践 |
| 4.3 H县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存在的问题 |
| 4.3.1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支援学校协调不顺畅 |
| 4.3.2 基层支援学校不愿派出优秀、更多教师支教 |
| 4.3.3 两地政府签订教育合作协议,部分条款执行不到位 |
| 4.3.4 支教工作管理中跟踪监管不到位 |
| 4.3.5 同为支教教师,支教区域不同,待遇差异大 |
| 4.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4.4.1 现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缺陷 |
| 4.4.2 基层支援学校政治意识不强 |
| 4.4.3 两地政府基情把握不准 |
| 4.4.4 支教管理机制不完善 |
| 5 完善江苏省援派教师西部支教工作管理的建议 |
| 5.1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支教社会环境 |
| 5.2 加强宏观调控,解决内需和外援的矛盾 |
| 5.3 明确支教工作管理具体流程、执行的速度和效度 |
| 5.4 建立支教政策执行力的监管机制 |
| 5.5 实施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 |
| 5.6 强化支教工作管理调研,形成支教管理范式 |
| 5.7 借鉴外省经验,尝试支教工作管理多元化模式 |
| 6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 (一)选题缘由 |
| (二)研究价值 |
|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现状 |
| (一)国外关于民族与民族主义相关研究 |
| (二)国内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其意识研究 |
| (三)国内关于西北地区的相关问题研究 |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 |
| (一)基本思路的推进 |
| (二)研究方法的设定 |
| (三)研究的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
| 一、“中华民族”理论与实践的流变 |
| (一)传统“天下观”的继承与扬弃 |
| (二)近代民族主义冲击下的概念流变 |
|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准备与确立 |
| 二、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借鉴 |
| (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基础 |
| (二)西方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借鉴 |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化实践 |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 |
| (二)列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与实践 |
| (三)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实践 |
| 第二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要内涵 |
| (一)中华民族是政治国家共同体 |
| (二)中华民族是历史文化共同体 |
| (三)中华民族是社会生活共同体 |
| (四)中华民族是精神命运共同体 |
| 二、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重理路 |
|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体论认知 |
|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性锻造 |
|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性考量 |
| 三、认同视角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谱系 |
| (一)主体内容:对伟大祖国的认同 |
| (二)核心要素: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
| (三)深层基础: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
| (四)领导力量: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 (五)动力保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
| 第三章 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优势与机遇 |
| 一、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势分析 |
| (一)西北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传统 |
| (二)西北地区各民族优秀文化交汇的丰富滋养 |
| (三)西北地区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的政策基础 |
| (四)西北地区爱国主义和红色文化的教育资源 |
| 二、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机遇分析 |
|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机遇 |
| (二)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机遇 |
| (三)西北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的现实机遇 |
| 第四章 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劣势与挑战 |
| 一、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劣势分析 |
| (一)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客观性 |
| (二)西北地区民族宗教问题交织的复杂性 |
| (三)西北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现实性 |
| (四)西北地区语言多元性与沟通的不顺畅 |
| 二、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挑战分析 |
| (一)历史虚无主义消解着西北地区的历史传承与研究 |
| (二)多元文化主义冲击着西北地区的主流文化与制度 |
| (三)“三股势力”严重威胁着西北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
| 第五章 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路径研究 |
| 一、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基本遵循 |
| (一)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主导 |
| (二)以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根本 |
| (三)以宗教与社会主义适应为原则 |
| (四)以思想政治工作的介入为平台 |
| 二、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宏观方略 |
| (一)政治: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
| (二)经济:把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
| (三)文化:构筑西北地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文化家园 |
| (四)社会:改善民生与推进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建设 |
| (五)生态:建设西北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
| (六)法治:保障西北各族公民权利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
| 三、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具体举措 |
| (一)以“五个认同”教育为主线,不断强化意识培育的主体内容 |
| (二)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意识培育的关键环节 |
| (三)遵循认知、情感和意志发生规律,掌握意识培育的心理过程 |
| (四)实现通用语言与民族语言统一,搭建各民族沟通的有效桥梁 |
| (五)科学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不断创新意识培育的现实载体 |
|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强民族交往交融的实际效果 |
| (七)坚持以“三个特别”为标准,培养民族地区发展的人才队伍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前言 |
| 一、选题缘由 |
| 二、研究对象概况及相关概念界定 |
| (一)研究对象 |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 三、研究及田野情况说明 |
| (一)研究目的 |
| (二)研究意义 |
| (三)研究思路 |
| (四)主要的研究方法 |
| (五)田野点基本概况 |
| (六)研究过程 |
| 四、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
| (一)已有民族政策研究综述 |
| (二)兴边富民政策研究综述 |
| (三)边境社会研究综述 |
| (四)吉根乡已有研究综述 |
| 第一章 生态环境 |
| 一、气候特征 |
| 二、土地资源 |
| 三、水资源 |
| 四、植被分布 |
| 五、主要的自然灾害 |
| 第二章 吉根乡的概况与边防管理 |
| 一、吉根乡的历史沿革 |
| 二、吉根乡的人口概况 |
| 三、吉根乡的基础设施 |
| 四、吉根乡的边防管理 |
| 第三章 国家相关政策在吉根乡的实施情况 |
| 一、新中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特殊帮扶措施”为重点的政策 |
| (一)建国初期对教育事业的扶持 |
| (二)医疗卫生政策的出台 |
| (三)基础设施方面的政策 |
| 二、改革开放到二十世纪末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特殊政策 |
| (一)财政支援政策 |
| (二)扶贫开发政策 |
| (三)教育文化及医疗卫生事业的政策 |
| 三、2000年以来的相关政策 |
| (一)西部大开发战略 |
| (二)兴边富民行动 |
| (三)十八大以来的扶贫政策 |
| 第四章 政策助力下的吉根乡社会发展与变化 |
| 一、边境贸易带来的繁荣 |
| 二、基础设施得到了重大改善 |
| 三、牧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
| 四、教育医疗水平显着提高 |
| 五、促进了牧民生计方式多元化 |
| 六、扩大了社会交往与交流 |
| 七、牧民的思想观念发生巨大转变 |
| 八、促进了边境地区的和谐与稳定 |
| 结语 政策的助推与边境牧区社会的发展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2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 1.2.1 选题背景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概念界定与研究范畴 |
| 1.3.1 区域金融的概念与研究范畴简述 |
| 1.3.2 金融发展的概念简述 |
| 1.3.3 非均衡概念简述 |
| 1.3.4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研究范畴 |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全文逻辑框架 |
| 1.6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 1.6.1 主要创新点 |
| 1.6.2 不足之处和展望 |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
| 2.1 区域经济的理论分析 |
| 2.1.1 区位理论 |
| 2.1.2 传统区域发展理论 |
| 2.1.3 近代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 2.1.4 区域发展理论的新进展 |
| 2.1.5 理论总结与研究述评 |
| 2.2 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 |
| 2.2.1 金融发展理论的萌芽 |
| 2.2.2 金融发展理论的形成 |
| 2.2.3 金融发展理论的新进展(20世纪90年代后) |
| 2.2.4 金融发展理论研究视角的拓展 |
| 2.2.5 金融发展理论的空间视野——区域金融理论 |
| 2.2.6 理论总结与研究述评 |
| 2.3 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理论分析 |
| 2.3.1 金融发展非均衡的总量观 |
| 2.3.2 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结构观 |
| 2.3.3 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功能观 |
| 2.3.4 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系统观 |
| 2.3.5 理论总结与研究述评 |
| 第3章 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历史演进与问题表现分析 |
| 3.1 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均衡阶段的历程与表现 |
| 3.1.1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均衡阶段的背景 |
| 3.1.2 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的内涵与表现 |
| 3.2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均衡阶段的历程与表现 |
| 3.2.1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均衡阶段的背景 |
| 3.2.2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的均衡格局与表现 |
| 3.3 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非均衡的现状与表现 |
| 3.3.1 西部区域经济总量与结构的非均衡现状 |
| 3.3.2 西部区域居民收入水平与与劳动力价格非均衡 |
| 3.3.3 西部区域固定资产投资的非均衡现状 |
| 3.3.4 西部区域财政收支的非均衡表现 |
| 3.3.5 西部区域对外贸易水平的非均衡 |
| 3.4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情况与表现 |
| 3.4.1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从均衡向非均衡阶段的历史转变 |
| 3.4.2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统计比较方法 |
| 3.4.3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的总量指标与非均衡表现 |
| 3.4.4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与非均衡表现 |
| 3.4.5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的功能指标与非均衡表现 |
| 3.4.6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特征与变动趋势 |
| 第4章 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原因分析 |
| 4.1 制度因素 |
| 4.1.1 金融制度及政策影响 |
| 4.1.2 对外开放程度与试验点政策 |
| 4.1.3 财税体制改革 |
| 4.1.4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为 |
| 4.1.5 法律环境差异 |
| 4.2 经济条件因素 |
| 4.2.1 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差异 |
| 4.2.2 工业化、城镇化与信息化水平 |
| 4.2.3 外商直接投资的差异 |
| 4.2.4 技术创新与开发能力 |
| 4.3 客观环境因素 |
| 4.3.1 区位因素 |
| 4.3.2 资源禀赋 |
| 4.4 非正式制度因素 |
| 4.4.1 多元化的宗教信仰 |
| 4.4.2 多样化的民族传统 |
| 4.4.3 社会资本 |
| 4.5 不确定性冲击因素 |
| 4.6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 |
| 第5章 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负面影响分析 |
| 5.1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经济的负面影响 |
| 5.1.1 资本的区域流动效应 |
| 5.1.2 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人为市场分割 |
| 5.1.3 区域二元经济结构的差异性影响 |
| 5.1.4 宏观调控的弱化效应 |
| 5.2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
| 5.2.1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负面效应 |
| 5.2.2 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恶化 |
| 5.3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文化的负面影响 |
| 第6章 我国西部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对区域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
| 6.1 区域金融发展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内在机理 |
| 6.1.1 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
| 6.1.2 区域金融发展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 |
| 6.2 西部区域金融发展与动态经济增长 |
| 6.2.1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 6.2.2 样本数据的来源 |
| 6.2.3 实证研究的数理方法 |
| 6.2.4 西部数据的实证结果与分析 |
| 6.2.5 东部数据的实证结果与分析 |
| 6.2.6 基于东西部两个地理层级的实证结果分析 |
| 6.3 西部区域法律环境、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
| 6.3.1 引言 |
| 6.3.2 计量模型的构建与数据说明 |
| 6.3.3 样本数据的来源 |
| 6.3.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6.4 西部区域社会资本、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
| 6.4.1 引言 |
| 6.4.2 计量模型的构建与数据说明 |
| 6.4.3 样本数据的来源 |
| 6.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第7章 总结与建议 |
| 7.1 总结 |
| 7.1.1 全文逻辑体系的归纳总结 |
| 7.1.2 全文研究观点与结论归纳 |
| 7.2 建议 |
| 7.2.1 顶层设计的协调机制 |
| 7.2.2 措施与政策建议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情况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1.2 研究综述 |
| 1.2.1 科学发展观提出前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历史演变的研究 |
| 1.2.2 关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研究 |
| 1.2.3 以往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 1.3 主要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科学发展观提出前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历史演变 |
| 2.1 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础 |
| 2.1.1 马列主义关于区域经济布局的基本理论 |
| 2.1.2 西方主要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 2.2 以内陆地区为重点,各地区均衡发展的战略思想(1949——1978) |
| 2.2.1 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的形成背景 |
| 2.2.2 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 |
| 2.3 以东部沿海为重点,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思想(1978—1991) |
| 2.3.1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 |
| 2.3.2 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思想体系的基本内容 |
| 2.4 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1991—2003) |
| 2.4.1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思想的确立 |
| 2.4.2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内容 |
| 第3章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形成 |
| 3.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提出的现实背景与理论依据 |
| 3.1.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出的现实背景 |
| 3.1.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出的理论依据 |
| 3.2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思想的形成过程 |
| 3.2.1 初步探索阶段 |
| 3.2.2 发展丰富阶段 |
| 3.2.3 整体完善阶段 |
| 3.3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和目标 |
| 3.3.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科学内涵 |
| 3.3.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目标 |
| 第4章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 |
| 4.1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 |
| 4.1.1 西部大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
| 4.1.2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主要任务 |
| 4.1.3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意义 |
| 4.2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
| 4.2.1 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中主要问题 |
| 4.2.2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启动 |
| 4.2.3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 |
| 4.3 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
| 4.3.1 东部地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 4.3.2 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优势 |
| 4.3.3 东部率先发展战略的实施 |
| 4.4 中部崛起 |
| 4.4.1 中部地区发展的主要问题 |
| 4.4.2 中部崛起战略的形成 |
| 4.4.3 中部崛起战略的主要任务 |
| 4.4.4 中部崛起的战略意义 |
| 第5章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途径 |
| 5.1 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
| 5.1.1 加快革命老区的发展 |
| 5.1.2 加快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
| 5.1.3 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
| 5.2 划分主体功能区 |
| 5.2.1 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的背景和形成过程 |
| 5.2.2 主体功能区的类型 |
| 5.2.3 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的重要意义 |
| 5.3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
| 5.3.1 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
| 5.3.2 加强城市群的发展 |
| 5.3.3 加强县域经济的发展 |
| 5.4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推动经济圈和经济带的发展 |
| 5.4.1 我国主要经济圈和经济带发展现状 |
| 5.4.2 经济圈和经济带的发展方向 |
| 第6章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特点及其前景展望 |
| 6.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特点 |
| 6.1.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时代性 |
| 6.1.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可操作性 |
| 6.1.3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科学性 |
| 6.1.4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系统性 |
| 6.1.5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主动性 |
| 6.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应对的问题与挑战 |
| 6.2.1 生命周期理论与可能出现的新一轮的区域病 |
| 6.2.2 梯度理论与贫富差距的扩大和贫富群体、地区的固化 |
| 6.2.3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市场规律之间的矛盾 |
| 6.2.4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公平正义之间的矛盾 |
| 6.2.5 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浪潮对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冲击 |
| 6.3 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
| 6.3.1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前提 |
| 6.3.2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 |
| 6.3.3 加强党的创新能力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动力 |
| 6.3.4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保障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一、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及操作方略 |
| (一) 西部12省 (区、市) 发展总体战略定位 |
| (二) 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战略 |
| (三) 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操作性方略 |
| 二、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战略比较 |
| (一) 西部12省 (区、市) 总体发展战略比较 |
| 1. 总体发展战略的共性 |
| 2. 总体发展战略的差异性 |
| (二) 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总体发展战略比较 |
| 1. 经济总体发展战略的共性 |
| 2. 经济总体发展战略的差异性 |
| (三) 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操作性方略比较 |
| 1. 经济发展操作性方略的共性 |
| 2. 经济发展操作性方略的差异性 |
| 三、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战略评估 |
| (一) 西部12省 (区、市) 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原则 |
| 1. 与中央经济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
| 2. 契合当地总体发展战略的方向和思路 |
| 3. 因应内外发展环境 |
| 4. 符合当地发展实际 |
| (二) 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框架 |
| (三) 西部12省 (区、市) 经济发展战略的走向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