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改[1](2021)在《分歧与共识——WTO改革中的中印合作路径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WTO面临来自美国单边主义的挑战,改革势在必行。中、印两国作为WTO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在WTO改革倡议中,中、印两国在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上都保持较高的一致性;在某些具体行动领域的改革方向上,中、印双方出现了部分分歧。研究发现,中印之间的分歧是两国的次要矛盾,而非主要矛盾,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双方在WTO改革问题上的合作。展望未来,中、印两国在WTO改革中的合作可以从紧迫性问题出发,打开合作大门;进而在共识度较高的领域开展合作,夯实合作基础;最后定期交流,建立互助平台,逐步弥合分歧。
彭昕[2](2021)在《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际制度的发展有深化合作和扩大规模两个方向。相对于深化合作直接实现内部提质、进一步促进制度的发展,制度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制度成员的增多,如若不基于强有力的约束协调,则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制度功能的发挥、威胁制度的未来发展。诸如欧盟等强制度,因扩员而引起的内部协调困难、一体化进程延缓等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约束力较弱的国际制度扩员就更易引起功能涣散、治理低效等问题。因此,弱约束性制度理应倾向于深化合作,谨慎扩员。然而,针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实践的经验观察发现,即便在组织面临迫切提质需求的情况下,弱约束性制度仍然实现了扩员。这一选择逻辑上的反常构成了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所在:弱约束性制度为何选择扩员?弱约束性制度如何应对扩员后的功能低效?针对这一问题,就学理基础而言,制度变迁研究构成了研究的宏观理论背景;就经验积累而言,上海合作组织的相关数据与文献为本文提供案例检验基础。但通过对既有研究的梳理不难发现,当前以功能主义和理性选择为导向,大量聚焦强制度扩员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对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问题提供有效解释。针对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制度扩员的经验研究,缺乏更进一步的学理提炼与整合,存在理论性不足等问题。基于此,本文采用分析折中主义方法,在制度具备包容性特征且处于协调性制度互动背景的前提下,围绕国际制度功能的多重性内涵,提出了影响弱约束性制度扩员实现的权力制衡、规范扩散以及功能补偿三项基本假设。将其分别带入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从搁置(2001年至2007年)到进行法律准备(2008年至2014年)再到最终落实(2015年至2017年)的三个具体阶段予以验证。就上海合作组织案例而言,针对其弱约束性特征的判定既有其结构性的客观原因,也依据其一系列主观的规则设定。作为一项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主导的区域间合作制度,上海合作组织具有基本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特征;同一空间内众多的相似性制度供给,也在大国利益和小国需求的彼此兼容中维持了基本协调的互动关系。以此为前提,通过历时性比较上合组织扩员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发现:第一,在俄罗斯视角下,由于对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威胁感知不断提升,受到中国实力提升对中亚经济影响力增强的压力,其权力制衡需求呈现了持续增强,因此俄始终致力于积极推动扩员,以便更好地发挥制度作为软制衡工具的作用;第二,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背景下,上合组织的制度成熟、成员国的实力增长以及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提升“上海精神”这一核心规范出现了日益增强的扩散需求,推升了各成员国寄希望于通过扩员提升制度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倾向;第三,2015年“一带一盟”对接的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确立,通过制度间功能协调上合组织突破原有功能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扩员引起的功能弱化问题,解决了成员国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引起低效问题的后顾之忧。基于系统的理论假设和经验论证,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制度成员国权力制衡和规范扩散需求的提升增强了制度扩员的可能,但不足以促成扩员的最终实现;功能补偿的出现,是在前两项需求不断增长、扩员可能不断累积的情况下促使上合扩员决策得以最终达成的决定性因素。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当前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分析总结出可资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约束性国际制度借鉴的发展经验和政策建议:在逆全球化时代、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大背景下,不论是既有弱约束性制度的未来发展,还是后发力量类似的制度供给,都应在关注内部功能建设的同时,重视制度间关系的维护,避免碎片化引起的制度消耗,追求在协调型互动中形成制度间功能的补偿甚至借用。2021年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本文对于上合扩员的关注,不仅仅局限于已完成的扩员实践,还在明晰扩员依据的基础上对上合新阶段从制度协调中获取的新兴发展动力做出了积极评估与展望。
赵沐雨[3](2021)在《粮食安全视角下中印粮食供应链脆弱性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龚谨[4](2020)在《我国大麦进口增长的原因、冲击及贸易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受中国大麦种植规模减少和啤酒消费需求持续旺盛的影响,一直以来国内大麦市场需要通过进口来弥补产需缺口。2004-2013年,中国大麦年均进口量为181.31万吨,进口量相对比较稳定。2014-2018年,大麦进口量出现大幅增长,年均进口量增加到736.24万吨,其中,2015年更是达到1073.23万吨的历史高点。受国内贸易政策干预的影响,大麦进口增长的同时年际波动明显加剧,这给国内大麦及其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给大麦替代品——玉米市场化改革带来不小的扰动因素;给政府调控国内大麦市场供求、稳定价格带来一定困难;给特定地区的农户增收及脱贫攻坚战带来一定挑战。因此,理清大麦进口增长的原因及其影响,对于完善大麦贸易和产业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梳理总结了贸易开放条件下的世界与中国大麦供需特征;其次,建立联立方程组模型分析大麦进口对国内玉米市场的替代效应,剖析大麦大量进口的原因;然后,重点分析大麦进口对大麦和关联产业贸易市场的影响,运用Armington模型分析进口大麦对国产大麦的替代弹性,运用剩余需求弹性模型分析中国大麦进口对其他大麦进口国进口来源的替代效应,运用空间杜宾模型分析大麦进口价格对中国啤酒国际贸易的影响;再次,运用logit模型分析大麦相对价格变化对农户种植结构调整行为的影响;最后,采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分析贸易政策对中国大麦进口的影响。论文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国大麦进口波动加剧并将趋于常态化。一方面,世界大麦市场供需维持“紧平衡”状态;另一方面,中国大麦进口受饲料消费需求旺盛和贸易政策调整的双重影响,大麦进口波动明显加剧,加之进口市场集中度过高,对中国大麦进口和产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第二,进口大麦价格相对国内玉米和大麦价格更加低廉,导致大麦饲料消费需求剧增,是中国大麦进口增长的主要原因。大麦价格优势能够显着降低国内玉米饲用消费量,当大麦价格优势每吨增加100元,国内玉米消费量将减少284.2万吨;当进口大麦相对国产玉米和国产大麦的价格优势扩大时,大麦进口量会显着增加。第三,大麦进口增长对国内大麦及关联产业贸易带来显着冲击。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进口大麦对国产大麦形成一定的替代效应;大麦进口增长对澳大利亚等世界主要大麦出口国带来外溢影响;进口大麦价格提高对国内啤酒进出口形成一定的冲击。第四,大麦进口增长对国内大麦种植规模形成明显的挤压效应。从宏观层面看,大麦进口量对国内大麦种植面积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即当上一年度的大麦进口量增加1%时,本年度的国内大麦种植面积将减少2.418%,这一定程度上表明进口大麦对国内大麦种植规模形成了明显的挤压。从微观层面看,大麦相对价格的提高能够显着增强农户种植大麦意愿。当大麦价格相对其他竞争性作物价格提高时,农户种植大麦意愿也会更高。第五,非关税措施的使用对中国大麦进口具有显着的抑制作用。其中,将大麦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对中国大麦进口产生了显着的负向影响,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并未显着增加中国大麦进口量。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拓宽大麦进口渠道,降低进口市场集中度;二是强化应对大麦进口外溢冲击的政策储备;三是充分挖掘大麦优势产区的生产潜能;四是完善大麦进口监测预警和贸易救济制度。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包括:1.从替代效应的视角对中国大麦进口增长的原因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分析;2.系统地阐明了大麦进口增长的外溢冲击,为大麦和相关行业顶层设计的政策协同提供现实依据;3.定量评价了中国大麦贸易政策的使用效果。
于淞楠[5](2020)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优化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和美国是重要的大豆贸易伙伴。2017年,美国大豆占中国大豆进口总量的30%以上。2018年3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对华贸易备忘录,计划对中国输美产品加征高额关税。截至2019年12月初,美国对源自中国累计约3750亿美元的产品加征了进口关税。中美贸易摩擦形势错综复杂,中国对美方实施的反制措施中,大豆成为了举重若轻的谈判筹码。中美贸易摩擦发生后,中国对美国第一批实施对等征税措施约340亿美元的商品中,大豆占额140亿美元。由此,本文旨在研究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影响,全面分析美国大豆进口替代市场的可行性,最后提出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优化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路径。本文首先对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及现状进行了分析。先从进口贸易量、进口依存度两个方面叙述中国大豆进口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演变,并对中国与美国、巴西、阿根廷和其他主要中国大豆进口来源国的贸易现状进行了论述。然后实证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产生的影响。从定性的视角,在梳理中美贸易摩擦事实基础上,分析了其对中国大豆进口贸易、大豆现货价格、大豆期货价格的影响,得到中国大豆产业存在进口依存度过高、缺乏竞争优势的问题。从定量的视角,定义“美国大豆出口政策干预指数”测度“中美贸易摩擦”,定义“进口美国大豆比率”测度“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对变量进行Granger非因果关系检验,得到中美贸易摩擦会对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产生影响,且降低中国大豆进口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可以某种程度上削弱美国大豆出口保护政策效用的结论。最后提出优化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对策。先分析中国大豆进口市场中可替代美国大豆的进口来源,选定“大豆出口贸易潜力”、“大豆生产者价格”和“两国之间的经贸关系水平”三个指标对巴西、阿根廷、印度和俄罗斯市场分别进行可行性评估并综合排序。而后提出优化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路径:一是从进口端建立多元化大豆进口空间结构,二是从生产端提升中国大豆品质与比较优势,三是以此次中美贸易摩擦为鉴,防范中国大豆产业潜在贸易摩擦风险。
陈元春[6](2020)在《中国大豆国际贸易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的国力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与此相对的是,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上台以来,反复的对中国进行指责,其中之一的理由就是中国具有不正当的贸易行为,并且要求对双边的贸易协定进行重新谈判。大豆作为我国主要进口的农产品,在加入WTO以来,进口量不断攀升,在贸易协定的谈判中有重要作用,重新对我国大豆贸易进行审视在谈判中有积极作用。本文站在全球大豆贸易的高度来分析中国的大豆贸易,在全球大豆贸易中中国进口了绝大多数的大豆,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等国生产了绝大多数的大豆,但是美国居于支配地位。这个支配地位不仅体现在种子,生产,贸易,加工等方面,更体现在金融,补贴,贸易规则的制定上。综合来看,这些体现了美国强大的实力,也体现了美国寻求更进一步支配地位的愿望。因此研究中国的大豆贸易离不开这个大的环境。本文首先对有关贸易的理论进行了梳理,从古典贸易理论,到标准贸易模型,再到新贸易理论等,通过梳理可以对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和了解。然后从种子,生产,加工,贸易和流通,消费对世界大豆及其产品进行了简单的刻画。最后运用劳伦斯指数,进口商品集中度指数,赫芬达尔指数,GL指数,Bruekhart指数,HIT指数等指数对我国大豆的国际贸易进行了量化。研究表明,从种子,生产,加工,贸易等各个环节,我们不仅在国际没有优势,就是在国内优势也不十分明显;我国的大豆进口量逐年创新高。由于影响贸易的因素很多,并且分为可以量化和不可以量化的,本文在第四章运用面板数据对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了面板数据分析,得出了一些基本结论。研究认为,两个国家的GDP和人口数,人均大豆消费量,汇率,国内外的大豆价格差,距离对大豆的贸易有显着的影响,其中GDP对大豆贸易有正向影响,距离对大豆的贸易量成反比关系,汇率的回归结果是正值,说明人民币升值有利于大豆的进口,通货膨胀率对大豆的贸易量有负向影响,中国大豆的市场价与美洲三国的价格差对大豆贸易的影响并不显着,人口对大豆贸易量的影响也是负值,人均大豆消费量是对大豆的贸易量有负向影响。不可以量化的因素对大豆的国际贸易也是有很重要的影响,究竟哪些因素有很重要的影响呢?这个要结合中国所处的贸易大环境说起,中国的贸易环境是处在以美国为首的国际体系下从事的国际贸易,美国的政策指向性对中国大豆的国际贸易有重要的影响,美国农业的政策目标是支配农产品的贸易,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合适的补贴和提高农场主的收入,增进社会的福利。因此本文后续的写作将按照这个指向性研究对中国大豆贸易的影响。价格是经济的核心变量,价格的高低决定了资源的流向,这也是美国支配贸易的一种手段,因此第五章开展对大豆定价权的研究。本章创新性的提出如下公式:期货价格=市场价格+中间商平均利润+操纵利润+随机波动误差则:期货价格=市场价格*(1+中间商平均利润率)+操纵利润+随机波动误差我们在这里设定中间商的平均利润率是恒定的,约等于10%,因为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如果一个行业长期保持超额利润,那么不断的资本就会进入这个行业来获取超额利润,如果一个行业长期不能获得平均利润或者亏损,那么就会不断有厂商退出这个行业,最终这个行业的利润率一定是平均利润率。同时,农产品市场是近似完全竞争市场,大豆的市场价格是在近似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均衡价格,那么从理论上讲大豆的CBOT价格也应该是均衡的,这符合一般经济学规律。通过检验可以发现大豆CBOT期货价格存在操纵行为。同时本文又设计了期货-成本(双重)价格加成差和期货-市场价格差两个指标对期货市场的价格操纵行为进行了判定。第六章分别对中美两国的大豆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测定,并且将中国主要大豆的省份运用DEA法进行分解分析。研究表明中国的大豆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TFPG)自改革开放以来呈下降趋势,美国的大豆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TFPG)以3-4年为周期进行增长。对中国各省大豆的管理无效率和规模效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中国各地相差极大。在对中美大豆农业支持政策研究的第七章,研究表明,中国对农业的整体支持没有超过中国承诺的WTO上限,但是已经非常的逼近上限;美国对大豆的支持自从2004年以来没有超过美国承诺的WTO上限;对大豆而言,中国政府对大豆提供的大量补贴对大豆产量的提高并不明显。第八章则研究了中国大豆贸易的福利效应,研究表明,大豆贸易的长期和短期的福利波动非常明显,但是总的福利是正向的。中国进口大豆总能给中国带来福利改善。本文整体研究表明,中国的大豆贸易是在以“二战”以来美国为首的国际秩序下进行的,美国通过和中国签订贸易协定获得优势,又通过操弄定价权不仅长期获得了超额利润,而且大幅减少了补贴,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对中国来讲,应该在目前的这个框架下,结合大豆供给安全和成本最小化的目标,尽力参与具有定价权的期货市场交易;根据定价理论,据理力争最大化的运用WTO规则寻求最大的补贴额度,在国内则寻找效率最高的补贴数额;由于我国大豆进口的集中度很高,对供给风险也要做好相应的预判。
武辉[7](2019)在《金砖合作框架下的中印关系》文中认为新世纪以来,新兴国家的群体性崛起使得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显着变化。然而,现行国际机制“时滞”的特点使得其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危机的爆发催生金砖合作。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为重要的新兴市场国家、金砖合作的创始成员国和积极倡导国,中国和印度通过金砖合作获得了单靠自身实力难以实现的目标与成就。其一,双边政治领域:互相给予对方道义和政治支持、加强战略对话管控领土边界分歧。其二,双边经贸领域:发展双边贸易、协商解决印度对华贸易逆差问题。其三,全球治理领域:提升两国在两大国际金融机构的话语权、共同应对发达国家关于气候变化及WTO改革的压力、打击恐怖主义等。但不可否认,受中印双边分歧、美国单边主义、以及金砖五国内部问题的影响,中印两国在金砖机制中的合作面临挑战。本文认为,金砖机制作为中印参与全球治理的交流合作平台,其地位是其他双边、多边对话机制或论坛无法替代的。为应对金砖机制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中印两国应当:其一,加强政治互信,凝聚中印共识;其二,巩固和发展两国在全球治理领域的合作;其三,推动金砖合作机制化发展。
沈国兵[8](2019)在《霸权的操作技术 特朗普政府“极限施压”策略剖析》文中提出特朗普政府外贸政策观包括美国利益优先、国家安全和"极限施压"观,并没有什么"政治正确"观。特朗普政府对华经贸摩擦的新动向——从摩擦磋商到讨论协议文本再到经贸摩擦加剧,使得中美经贸磋商遭受巨大的挫折和挑战。特朗普继续秉持"极限施压"价值观,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美方通过经贸摩擦对中国继续施压的手段主要有:进口关税手段,继续维持和威胁对中国提高或扩展进口关税;技术遏制手段,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遏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定罪汇率操纵手段,美国将在贸易协议中强行加入汇率规则,并施压中国单方面承诺货币不贬值,中方未来将面临外部不平衡调整的巨大压力;重构贸易新规则手段,不断拉拢和汇聚多方力量,欲意重构全球贸易新秩序,将使中国经济处于严峻的不利形势。据此,我们提出了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新动向的五条决策建议。
周艳云[9](2019)在《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232条款”展开“232调查”,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公布《钢铝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影响的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得出钢铝进口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结论。美国总统依据调查报告颁布总统令,决定对中国、欧盟、俄罗斯等多国进口到美国的钢铝产品分别加征25%与10%的进口关税。此后,中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印度等国采取反制措施以对抗美国“232措施”。至此,美国“232措施”导致贸易战的全面爆发。美国“232措施”引发美国与被征“232关税”的国家之间双方互将对方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是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廓清对232贸易争端的解决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美国企图凭借1962年《美国贸易扩展法》中的“232条款”规避WTO《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使之成为美国对外贸易中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推行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实施其贸易霸凌主义的有利工具。因此,对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极具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于中国是美国“232措施”的主要针对国和受害国,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对中国而言更具重要理论价值和重大现实意义。在美国“232措施”的WTO争端中,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美国“232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的相符性问题;“232措施”的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美国“232措施”的正确定性是解决“232措施”合法性问题的前提。美国“232措施”在措施的构成、特征、功能、核心要素方面均与保障措施相一致。美国的232措施无论是在措施的外在形式方面还是措施的内在实质方面,均与保障措施均极度契合。因而,美国的232措施应定性为保障措施。然而,美国“232措施”并不符合WTO保障措施规则所规定的国家合法实施保障措施的标准。首先,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规则。美国“232措施”违反WTO保障措施实施条件规则,违反保障措施的对应性原则、违反禁止采用“灰色区域措施”规则,违反保障措施实施限度规则。其次,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美国违反保障措施调查、通知和磋商中的必为性义务。美国“232措施”不但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货物贸易的特定规则,也不符合GATT1994中货物贸易的一般规则。美国在实施“232措施”的过程中违反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中的必为性义务,违反关税减让义务,违反贸易条例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违反不得采用数量限制措施的禁止性义务。美国违反上述WTO义务的责任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而免除。因为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的诸多标准相背离,美国“232措施”不符“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标准,美国“232措施”保护的利益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美国“232措施”不符“必需”基准,美国“232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的紧急情况”,美国“232措施”悖逆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义务。美国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而享有安全例外免责的权利。此外,232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亦是美国“232措施”争端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232反制措施具有WTO合规性,无需DSB事先授权,符合WTO《保障措施协定》中止减让规则的规定。在WTO外部国际法视域中,232反制措施实质为反措施,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同时,反制措施实施时应遵循措施实施前提、程度和目的上的限定和边界。在政府应对方面,中国政府应采用WTO争端解决等多种救济方式,如合法适当的反制、积极推动国家间磋商与合作、利用WTO贸易政策审评机制对美国施加舆论压力、争取掌握世贸组织反制规则和国家安全例外规则修订的话语权,建立针对美国“232措施”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在企业应对方面,我国企业应积极参与232调查及其听证会,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必要时诉诸美国国内法院以维护本企业合法利益。在立法应对方面,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设置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则。同时,我国应制定中国贸易救济的综合性专门法,并优化和完善我国出口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美国推行“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美国在世界经济领域的霸主地位,借由“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攻击和排挤对美国经济和政治霸主地位存有威胁的任何国家。希望世界友善、各国团结一致共同抵制美国的不公平和歧视性的“232措施”,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稳健,增进国际社会的永续繁荣与良性发展。
黄金宇[10](2018)在《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日本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贸易多边体制的支持者,但最近十多年来日本明显加快了签署FTA的步伐。截止到2018年7月,日本已经完成了17个FTA的签署,8个FTA正在谈判,其中日本-哥伦比亚FTA实质性达成一致,RCEP、日本-加拿大FTA均表示要在2018年取得实质性进展,日本-土耳其FTA和中日韩FTA正加紧谈判,实际上只有与海合会和韩国的谈判陷入停滞之中,尤其是日本-欧盟FTA的签订使日本从落后的状态迅速成为东亚地区的“排头兵”,与韩国并肩领跑。在FTA谈判中,农业议题是非常重要和敏感的领域。农业是立国之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世界各国普遍对农产品贸易进行保护。随着FTA在全球贸易自由化浪潮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在面对日本这样巨大且贸易保护水平很高的农产品市场时FTA谈判将会变得更加激烈。当前国际贸易自由化大潮中,日本的农业保护政策面临着巨大考验,在不断加强的保护中日益衰落的日本农业已经无力经受自由化的冲击。日本FTA谈判在两难困境下取得了显着效果,既推动了本国FTA谈判进程,又较好地保护了农产品市场,因此对其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值得进行研究。文章以日本FTA进程中的农业议题谈判模式为研究对象,梳理了日本FTA战略的发展历程、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运用“双层博弈”模型总结了五种谈判模式的建立、构成和推广,分析了五种模式产生的历史和经济、外交、政治等方面的现实根源,在对谈判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引力模型”分析了日本2006-2015年十年间的农业进出口贸易相关数据,形成了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经验。文章认为,日本深入地思考并灵活运用关税手段,通过设置复杂的关税减免模式既保护了本国农业又推进了FTA,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文章提出了中国在FTA进程中农业议题谈判以及推动RCEP和中日韩FTA的建议,日本是中国农产品出口最重要的对象国,中国耕地少、农产品竞争力弱等特点与日本类似,如何借鉴日本谈判模式推进FTA值得思考,做到有的放矢,占据有利地位,既保证谈判结果有利于中国农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扩大中国农产品出口。文章分为7章展开。第一章是绪论。说明了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研究意义和目的,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梳理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简要评价。第二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国家利益理论与农业保护、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农业贸易政策制定等相关理论,建立了FTA协定签署或不签署的“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国际政治学关于“国家利益至上”理论要求保护农业贸易与国际主流经济学要求建立自由贸易体系之间的摩擦与矛盾,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角度建立了双层博弈模型分析了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第三章是日本FTA战略的发展、特点及影响因素。梳理了日本FTA的签订过程,总结了日本FTA的立足东亚精选谈判对象、迅速扩张由双边EPA向巨型FTA转变、先易后难采取EPA形式取代FTA、提高标准力争主导规则、维护安全力保战略资源稳定进口等五个主要特点,并从历史文化传统、国内政治决策体制之间的分歧、国际上的美日同盟以及日本农业保护现状等方面对日本FTA进程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的谈判模式分析。归纳了日本十多年来在外务省、经产省、农水省等纲领性文件指导下,在FTA具体谈判实践中的五种谈判模式,即:完全排除农产品的谈判模式、保护最敏感产品的谈判模式、利益交换的谈判模式、“外交优先”的谈判模式、全盘考量国家利益的谈判模式。在双层博弈模型基础上,分析了上述模式的建立、“赢集”的构成、谈判的探索与实现及复制与推广。第五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根源分析。日本悠久的农业保护政策构成了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历史根源;农业持续低迷、粮食依赖进口、利益集团博弈等经济、外交、政治因素是现实根源。通过对全球化、区域化两个阶段分析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过程,并通过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的三个FTA农产品贸易降税模式的比较,直观地说明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探讨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第六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和实证分析。在建立谈判效果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发现日本的农业贸易保护政策若做出较大让步将面临巨大的农业经济损失和政治风险,因此遵循着尽量不做让步、尽量保护农业核心利益、尽力争取到政治、经济、外交、战略安全等方面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实证方面,利用贸易引力模型对日本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中国、东盟等12个国家或地区在2006-2015十年间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实证分析了关税、人口规模、贸易距离、人均GDP、实际GDP增长率、农产品生产总额、汇率、物价增长率、是否同盟国、FTA是否生效对日本农产品贸易额和对日本农产品进口额的影响。在分析中发现关税税率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既对进口价格、数量产生影响,又对进口、出口产生影响,尤其是与FTA是否生效交互发生影响。分析表明农业议题尤其是关税谈判在FTA进程中起着重大的决定性作用,日本通过复杂的关税减免模式既保护了本国农业又推进了FTA,取得了良好效果,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谈判经验。第七章是启示与建议。以上述研究成果为基础,总结了中国FTA进展现状和中国农业贸易保护现状,比较详尽地提出了中国在农业贸易保护及农业议题谈判方面的建议,同时就推动RCEP和中日韩FTA谈判进程分别提出了建议。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一、研究问题与选题意义 |
| 二、既有研究回顾与评析 |
| 三、研究思路 |
| 四、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弱约束性制度为何扩员 |
| 第二节 国际制度趋弱的现实背景 |
| 第三节 既有学理逻辑的解释与不足 |
| 第二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可能 |
| 第一节 概念界定:弱约束性制度 |
| 第二节 两个假定:包容性制度、协调型互动 |
| 第三节 三个假设:权力制衡、规范扩散、功能补偿 |
| 第三章 案例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扩员问题概述 |
|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弱约束性界定 |
| 第三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包容性特征和制度互动背景 |
| 第四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权力制衡需求 |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相关权力要素:俄罗斯、美欧、中国 |
| 第二节 权力制衡需求:俄罗斯视角下的制衡需求与制衡可能 |
| 第三节 权力制衡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 本章小结 权力制衡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 第五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规范扩散需求 |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价值规范要素:“上海精神” |
| 第二节 规范扩散需求:“上海精神”的扩散需求与扩散路径 |
| 第三节 规范扩散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 本章小结 规范扩散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 第六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功能补偿 |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出现 |
| 第二节 在对接协调中获取功能补偿的可行性论证 |
| 第三节 功能补偿对扩员决策的决定性影响 |
| 本章小结 功能补偿是弱约束性制度扩员的必要条件 |
| 总结 |
| 一、总结与结论 |
| 二、基于结论的政策建议 |
| 三、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签名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农产品进口原因研究 |
| 1.2.2 农产品进口影响研究 |
| 1.2.3 农产品进口需求研究 |
| 1.2.4 国际贸易措施研究 |
| 1.2.5 国内外研究评述 |
|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
| 1.3.1 研究目标 |
| 1.3.2 研究内容 |
| 1.3.3 技术路线 |
| 1.4 研究方法 |
| 1.5 研究的创新性说明 |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 2.1.1 替代效应 |
| 2.1.2 对外贸易政策 |
| 2.1.3 贸易救济措施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 2.2.3 需求弹性理论 |
| 第三章 贸易开放条件下的中国大麦供需特征 |
| 3.1 世界大麦供求基本情况 |
| 3.1.1 世界大麦生产 |
| 3.1.2 世界大麦消费 |
| 3.1.3 世界大麦贸易 |
| 3.2 中国大麦生产和消费 |
| 3.2.1 中国大麦生产 |
| 3.2.2 中国大麦消费 |
| 3.3 中国大麦进口贸易 |
| 3.3.1 中国大麦进口规模与进口价格特征 |
| 3.3.2 中国大麦进口的市场结构特征 |
| 3.3.3 中国大麦贸易竞争力指数 |
| 3.4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中国大麦进口增长的主要原因 |
| 4.1 玉米及其替代品消费概况 |
| 4.2 进口大麦替代国内玉米饲用消费的原因 |
| 4.2.1 大麦在玉米替代品中的功能和用途优势 |
| 4.2.2 大麦替代国内玉米的价格因素分析 |
| 4.2.3 不同替代品对国内玉米的实际替代量 |
| 4.3 中国大麦价格优势对玉米饲用消费的影响 |
| 4.3.1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 4.4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大麦进口增长对大麦及关联产业贸易的冲击 |
| 5.1 中国大麦进口对国内大麦的替代效应分析 |
| 5.1.1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 5.1.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 5.1.3 中国大麦进口来源的可依赖性分析 |
| 5.2 中国大麦进口的“大国效应”分析 |
| 5.2.1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 5.2.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 5.3 中国大麦进口对国内啤酒进出口的冲击 |
| 5.3.1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 5.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 5.4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大麦进口增长对国内大麦生产的冲击 |
| 6.1 中国大麦进口对国内大麦种植影响的宏观实证分析 |
| 6.1.1 理论基础 |
| 6.1.2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 6.1.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 6.2 大麦相对价格对农户大麦种植意愿影响的微观实证分析 |
| 6.2.1 理论模型构建 |
| 6.2.2 数据来源和样本说明 |
| 6.2.3 变量设置和描述性统计 |
| 6.2.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 6.3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中国大麦进口贸易政策及其影响 |
| 7.1 主要大麦贸易国的贸易政策 |
| 7.1.1 澳大利亚大麦贸易监管机构与贸易政策 |
| 7.1.2 加拿大大麦贸易监管机构与贸易政策 |
| 7.1.3 法国大麦贸易监管机构与贸易政策 |
| 7.2 中国大麦进口贸易政策演变 |
| 7.2.1 平稳运行期(2001-2014年) |
| 7.2.2 动态调整期(2015年-至今) |
| 7.3 中国大麦进口贸易政策调整的原因 |
| 7.3.1 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进口量和进口价格变化趋势 |
| 7.3.2 中国大麦产业损害的基本情况 |
| 7.3.3 澳大利亚大麦倾销与中国大麦产业损害之间的关联性分析 |
| 7.4 贸易政策干预对中国大麦进口的影响 |
| 7.4.1 模型构建和数据来源 |
| 7.4.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 7.5 本章小结 |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 8.1 研究结论 |
| 8.1.1 中国大麦进口波动加剧并将趋于常态化 |
| 8.1.2 价格优势引起对玉米的替代是大麦进口增长的根源 |
| 8.1.3 大麦进口增长对国内大麦和啤酒产业贸易带来显着冲击 |
| 8.1.4 大麦进口增长对国内大麦生产形成一定的挤压效应 |
| 8.1.5 非关税措施能有效控制大麦进口的规模和节奏 |
| 8.2 政策建议 |
| 8.2.1 拓宽大麦进口渠道,降低进口市场集中度 |
| 8.2.2 强化应对大麦进口外溢冲击的政策储备 |
| 8.2.3 充分挖掘大麦优势产区的生产潜能 |
| 8.2.4 完善大麦进口监测预警和贸易救济制度 |
| 8.3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中国大豆进口相关研究 |
| 1.2.2 中美大豆贸易相关研究 |
| 1.2.3 中美贸易摩擦与大豆产业相关研究 |
| 1.2.4 国内外研究评述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3.3 创新之处 |
| 1.4 理论基础 |
| 1.4.1 比较优势理论 |
| 1.4.2 要素禀赋理论 |
| 1.4.3 产业内贸易理论 |
| 第2章 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及现状 |
| 2.1 中国大豆进口发展历程 |
| 2.1.1 中国大豆进口贸易量的变化 |
| 2.1.2 中国大豆进口依存度的变化 |
| 2.2 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演变 |
| 2.3 中国与其主要大豆进口国贸易现状 |
| 2.3.1 中美大豆贸易现状 |
| 2.3.2 中巴、中阿大豆贸易现状 |
| 2.3.3 中国与其他主要大豆进口来源国贸易现状 |
| 第3章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影响 |
| 3.1 中美贸易摩擦事件回顾 |
| 3.2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大豆进口的影响 |
| 3.2.1 对大豆进口贸易的影响 |
| 3.2.2 对大豆现货价格的影响 |
| 3.2.3 对大豆期货价格的影响 |
| 3.3 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大豆进口空间结构存在的问题 |
| 3.3.1 中国大豆进口依存度过高 |
| 3.3.2 中国大豆缺乏竞争优势 |
| 第4章 中美贸易摩擦对大豆进口空间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 4.1 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
| 4.1.1 中美贸易摩擦的测度变量 |
| 4.1.2 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测度变量 |
| 4.2 数据来源 |
| 4.3 模型检验与实证分析 |
| 4.3.1 ADF单位根检验 |
| 4.3.2 VAR向量自回归模型和VECM误差修正模型 |
| 4.3.3 短期Granger非因果关系检验 |
| 4.4 本章小结 |
| 第5章 美国大豆进口替代市场可行性分析 |
| 5.1 进口替代市场可行性评估指标 |
| 5.2 美国大豆进口替代市场 |
| 5.2.1 美国大豆进口替代——巴西市场 |
| 5.2.2 美国大豆进口替代——阿根廷市场 |
| 5.2.3 美国大豆进口替代——印度市场 |
| 5.2.4 美国大豆进口替代——俄罗斯市场 |
| 5.3 美国大豆进口替代市场可行性综合评估 |
| 第6章 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优化中国大豆进口空间结构的路径 |
| 6.1 建立多元化大豆进口空间结构 |
| 6.1.1 寻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合作 |
| 6.1.2 完善大豆进口替代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
| 6.2 提升中国大豆品质与比较优势 |
| 6.2.1 创新核心技术提升中国大豆差异化优势 |
| 6.2.2 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打造智慧、绿色农业 |
| 6.3 防范中国大豆产业潜在贸易摩擦风险 |
| 6.3.1 建立健全农业贸易政策体系 |
| 6.3.2 加强国家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一 选题背景 |
| 二 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概况 |
| 一 国际贸易的概念 |
| 二 国内研究概况 |
| 三 国外研究概况 |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 |
| 一 研究拟解决的问题 |
| 二 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图 |
| 三 研究方法 |
| 四 可能的创新与未来研究方向 |
| 第一章 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古典贸易理论 |
| 一 绝对优势理论 |
| 二 比较优势理论 |
| 第二节 新古典贸易理论 |
| 一 要素禀赋理论 |
| 二 里昂惕夫悖论 |
| 三 HOV模型 |
| 第三节 引力模型及其应用 |
| 一 引力模型 |
| 二 引力模型实证应用的定理 |
| 第四节 贸易措施 |
| 一 关税 |
| 二 区域贸易协定 |
| 三 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 |
| 第五节 标准贸易模型 |
| 第六节 新贸易理论 |
| 一 产业内贸易理论 |
| 二 相互倾销理论 |
| 三 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理论 |
| 第二章 世界大豆概况 |
| 第一节 生产 |
| 第二节 加工 |
| 第三节 贸易和流通 |
| 第四节 消费 |
| 第三章 中国大豆的国际贸易结构 |
| 第一节 进口商品结构分析 |
| 第二节 进口商品结构相关指数分析 |
| 一 结构变化指数 |
| 二 进口集中度指数 |
| 三 产品分散度指数 |
| 第三节 产业内贸易相关指数分析 |
| 一 Bruelhart指数 |
| 二 HIT指数 |
| 第四章 中国大豆国际贸易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 第一节 主要大豆生产国概况分析 |
| 一 巴西农业概况 |
| 二 美国农业概况 |
| 三 中国农业概况 |
| 第二节 理论基础和数据来源 |
| 一 万有引力模型 |
| 二 中国大豆进口影响因素分析 |
| 三 实证分析 |
| 第五章 大豆定价权研究 |
| 第一节 定价的方法 |
| 第二节 中美大豆价格关系研究 |
| 第三节 大豆期货价格与成本的关系 |
| 一 美国大豆价格分析 |
| 二 中国大豆价格分析 |
| 三 中美大豆价格比较 |
| 第四节 大豆期货市场操纵研究 |
| 第五节 大豆期货价格的几个特点 |
| 第六章 中美大豆全要素生产率研究 |
| 第一节 中美大豆生产概述 |
| 第二节 理论模型和数据来源 |
| 一 理论模型 |
| 二 数据来源及说明 |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 一 中国大豆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分析 |
| 二 美国大豆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分析 |
| 第四节 中国大豆主产省(区市)研究 |
| 一 理论模型 |
| 二 数据来源 |
| 三 实证分析 |
| 第七章 中美大豆补贴对贸易的影响 |
| 第一节 中国农业支持政策演变 |
| 第二节 《农业协定》 |
| 第三节 中国加入WTO时承诺 |
| 一 对农业的承诺 |
| 二 对农业支持措施的承诺 |
| 第四节 中国补贴的测算 |
| 一 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 |
| 二 农业“黄箱”补贴的测算 |
| 三 农业的单项补贴值和总补贴值 |
| 第五节 美国大豆补贴分析 |
| 第六节 中国对大豆的补贴是否提高了产量 |
| 一 模型和数据来源 |
| 二 大豆产量影响因素分析 |
| 第七节 实证分析 |
| 第八章 大豆贸易的福利分析 |
| 第一节 理论模型和数据来源 |
| 第二节 进口大豆的弹性值估计 |
| 第三节 大豆进口福利的长短期分析 |
| 第九章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
| 一 选题背景 |
| 二 选题目的与意义 |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 |
| 一 金砖合作机制整体的角度 |
| 二 中国、印度与金砖合作关系的角度 |
| 第三节 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 一 论文结构 |
| 二 研究方法 |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金砖合作的产生与中印参与的动因 |
| 第一节 国际背景:国际体系变革 |
| 一 国际体系变革的历史大势 |
| 二 金砖合作的缘起 |
| 第二节 印度参与金砖合作的动因 |
| 一 应对金融危机打击 |
| 二 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地位 |
| 三 助推国内经济发展 |
| 第三节 中国参与金砖合作的动因 |
| 第二章 金砖合作机制下中印合作的主要领域及其目标 |
| 第一节 双边经贸领域 |
| 一 促进双边经贸发展 |
| 二 协商解决印度对华贸易逆差 |
| 第二节 双边政治安全领域 |
| 一 互相给予道义和政治支持 |
| 二 管控领土边界争端 |
| 第三节 全球治理领域 |
| 一 变革现有国际金融机构 |
| 二 设立新型多边金融机构 |
| 三 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
| 四 加强反恐合作 |
| 第三章 当前中印合作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 |
| 第一节 当前中印合作面临的挑战 |
| 一 中印战略互信的不足 |
| 二 金砖合作机制面临的挑战 |
| 三 美国单边主义的冲击 |
| 第二节 加强中印合作的途径 |
| 一 强化政治互信 |
| 二 巩固和发展在全球治理中的合作成果 |
| 三 推动金砖合作机制化发展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件 |
| 特朗普政府外贸政策观:美国利益优先、国家安全和“极限施压”观 |
| 特朗普政府对华经贸摩擦新动向:从摩擦磋商到讨论协议文本再到摩擦加剧 |
| 特朗普政府对华新一轮经贸摩擦加剧下可能的施压手段 |
| 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新动向的决策建议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背景 |
| 二、研究价值 |
| 三、研究综述 |
| 四、研究框架 |
| 五、学术创新 |
| 六、论证方法 |
| 第一章 贸易战背景下美国“232措施”及其合法性争议 |
| 第一节 贸易战中的美国“232措施” |
| 一、美国“232措施”的实施背景 |
| 二、贸易战中美国的“232措施” |
| 第二节 美国“232 措施”的WTO典型争端 |
| 一、中国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4) |
| 二、印度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7) |
| 三、欧盟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8) |
| 四、美国诉五国232 措施的反制措施案(DS557-DS561) |
| 第三节 WTO争端中美国“232 措施”的合法性问题 |
| 一、“合法性”解析 |
| 二、系争措施中的合法性问题 |
| 三、争端双方诉求中的合法性问题 |
| 四、诉请中的合法性问题 |
| 第二章 美国“232 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 第一节 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 |
| 一、美国“232 措施”的属性之争:保障措施or国家安全措施 |
| 二、WTO保障措施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标准 |
| 三、美国“232 措施”构成WTO保障措施 |
| 四、美国“232措施”并非国家安全措施 |
|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中的证明问题 |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性证明是否合规之争 |
| 二、WTO保障措施前提条件相符的证明义务及履行基准 |
| 三、美国在“232措施”中违反相符性证明义务 |
| 第三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的履行问题 |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规则中禁止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禁止性义务 |
| 第四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程序正义问题 |
| 一、美国“232措施”是否符合程序正义之争 |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中必为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违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正义轨范 |
| 第三章 美国“232 措施”与GATT1994 一般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 第一节 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问题 |
| 一、美国的给惠国义务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 二、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之履行原则 |
| 三、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及履行基准 |
| 四、美国背离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 |
| 第二节 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的履行问题 |
| 一、美国关税减让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 二、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及其履行的必要性 |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未恪守关税减让义务 |
| 第三节 贸易政策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问题 |
| 一、美国的贸易政策实施透明度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 二、GATT1994 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 |
| 三、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的履行基准 |
| 四、美国“232 措施”违反贸易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义务 |
| 第四节 GATT1994 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的履行问题 |
| 一、美国的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 二、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履行之必要 |
| 三、取消一般数量限制规则中的义务的履行基准 |
| 四、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 |
| 第四章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于美国“232 措施”所涉问题 |
| 第一节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美国232 措施的抗辩依据 |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在232 措施案中所涉争议 |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条款的设立和特性 |
| 三、安全例外条款的功能及其罅隙 |
| 第二节 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问题 |
| 一、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博弈 |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文本解读 |
| 三、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司法解读 |
| 四、美国对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误解 |
| 第三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界定问题 |
| 一、“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范围之争 |
| 二、“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应然范围 |
| 三、美国“232 措施”保护的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 |
| 第四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必需性”的认定问题 |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之分歧 |
| 二、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的应然解释 |
| 三、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的检测标准 |
| 四、美国“232 措施”不具有“必需性” |
| 第五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认定问题 |
| 一、“国际关系紧急情况”认定之分歧 |
| 二、“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应然认定 |
| 三、美国“232 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紧急情况” |
| 第六节 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问题 |
| 一、美国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是否善意之争 |
| 二、援引行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 三、援引动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 四、美国违反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履行义务 |
| 第五章 美国“232措施”合法性争议之延伸: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 |
| 第一节 贸易战中“232 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的争议 |
| 一、贸易战中的“232 反制措施” |
| 二、反制措施合法性的争议 |
| 第二节 反制的法理依据 |
| 一、反制的自然法理据 |
| 二、反制契合WTO法的价值诉求 |
| 第三节 “232 反制措施”的WTO合规性分析 |
| 一、DSB事先授权问题 |
| 二、“232 措施”反制国实施中止减让权合法 |
| 第四节 反制合法性证成的WTO外部国际法规则 |
| 一、反制的WTO外法律依据之争议及解决 |
| 二、WTO外部国际法对反制的界定 |
| 三、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 |
| 第五节 反制合法性的边界 |
| 一、反制前提的限制 |
| 二、反制程度的限制 |
| 三、反制目的的限制 |
| 第六章 “232 措施”合法性争议下中国的应对 |
| 第一节 美国“232 措施”对我国的影响 |
| 一、影响我国对美钢铝的直接出口 |
| 二、导致我国对第三国钢铝出口量的减缩 |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 一、中国政府的国际应对路径 |
| 二、中国政府的国内应对路径 |
| 第三节 我国企业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 一、积极参与232 调查及其听证会 |
| 二、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 |
| 三、诉诸美国国内法院 |
| 第四节 我国应对“232 措施”的立法路向 |
| 一、中国对外贸易法在应对“232 措施”上的缺陷 |
| 二、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 |
| 三、优化我国贸易救济立法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日本FTA进程研究 |
| 1.2.2 日本FTA农业贸易问题研究 |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与方法 |
| 1.3.1 主要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理论基础 |
| 2.1 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 |
| 2.1.1 博弈论 |
| 2.1.2 国际贸易谈判理论 |
| 2.1.3 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的联系 |
| 2.2 国家利益理论与农业保护 |
| 2.2.1 国家利益理论 |
| 2.2.2 关于农业贸易的相关经济学理论 |
| 2.3 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 |
| 2.3.1 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
| 2.3.2 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 |
| 第3章 日本FTA战略的发展、特点及影响因素 |
| 3.1 日本FTA战略的发展历程 |
| 3.2 日本FTA战略的主要特点 |
| 3.2.1 立足东亚,精选谈判对象 |
| 3.2.2 迅速扩张,由双边EPA向巨型FTA转变 |
| 3.2.3 先易后难,采取EPA形式取代FTA |
| 3.2.4 提高标准,力争主导规则 |
| 3.2.5 维护安全,力保战略资源稳定进口 |
| 3.3 日本FTA战略的主要影响因素 |
| 3.3.1 历史、地理、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
| 3.3.2 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 |
| 3.3.3 来自美国因素的影响 |
| 3.3.4 农业保护政策因素的影响 |
| 第4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分析 |
| 4.1 主要政府部门对FTA战略谈判的纲领性文件 |
| 4.1.1 外务省关于FTA战略的指导方针 |
| 4.1.2 经产省关于FTA战略的基本原则 |
| 4.1.3 农水省关于FTA战略的谈判要点 |
| 4.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一个双层博弈模型 |
| 4.3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主要模式的形成及推广 |
| 4.3.1 完全排除农产品的谈判模式 |
| 4.3.2 保护最敏感产品的谈判模式 |
| 4.3.3 利益交换的谈判模式 |
| 4.3.4 “外交优先”的谈判模式 |
| 4.3.5 全盘考量国家利益的谈判模式 |
| 第5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根源分析 |
| 5.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历史根源:农业保护政策 |
| 5.1.1 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日本农业保护政策 |
| 5.1.2 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日本农业保护政策 |
| 5.1.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一个横向对比 |
| 5.2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及其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 |
| 5.2.1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 |
| 5.2.2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 |
| 5.3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现实根源:经济、外交、政治 |
| 5.3.1 农业持续低迷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经济根源 |
| 5.3.2 粮食依赖进口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外交根源 |
| 5.3.3 利益集团博弈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政治根源 |
| 5.4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未来将促进农业改革 |
| 第6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及实证分析 |
| 6.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分析 |
| 6.1.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效果评价标准的建立 |
| 6.1.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效果的评价 |
| 6.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实证分析 |
| 6.2.1 贸易引力模型的构建 |
| 6.2.2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的说明 |
| 6.2.3 实证分析过程 |
| 6.2.4 主要结论 |
| 6.3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主要经验 |
| 第7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
| 7.1 中国FTA战略进展情况 |
| 7.1.1 中国FTA战略现状 |
| 7.1.2 中国农业贸易保护现状 |
| 7.2 对中国继续推进FTA战略的启示与建议 |
| 7.2.1 在农业贸易保护及农业议题谈判方面的建议 |
| 7.2.2 推动RCEP进程的建议 |
| 7.2.3 推动中日韩FTA进程的建议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