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张芳[2](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万东灿[3](2020)在《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文中指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核心。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深度调整,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均把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能否掌握核心技术,能否不在关键领域受制于人,只有靠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目前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面临内忧外患,企业创新资金不足,种种迹象表明融资约束严重是制约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对财政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政策性金融是政府与市场,财政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体。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财政赤字压力加大,金融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引领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然而,目前学界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系统性研究并不多见。基于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式,围绕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作用效果如何以及如何优化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等问题,系统性的研究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定位、作用机制、功能优势以及在实践中的具体措施、作用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文的研究具体通过以下部分展开:一是通过梳理关于财政政策和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作用影响,以及产权性质、企业规模等企业内部特征对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创新影响的国内外文献,为后续分析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提供文献支撑。二是通过梳理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创新经济学理论、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和政策性金融理论,从而把创新的双重属性和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机制相对接,并构建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金融协同组合模式。为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分工与协同配合提供理论支持,并为系统论证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和作用优势打下理论基础。三是系统性分析在新时期,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定位领域、作用要素、分工机制和功能优势。从理论角度提出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而政策性金融能够发挥好财政与金融的协同优势,实现政策性、市场性和专业性的统一,有效分担企业创新面临的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促进企业提升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四是从现实出发,分析作为履行政策性金融职能主体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效果和不足,及在支持过程中的全面风险管理,和面临的内外部问题和困难,从而进一步论证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的综合优势,厘清了制约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的因素。五是基于理论和现实构造实证模型进行分析。以符合“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的先进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政策性金融对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支持作用。同时结合企业内部异质性特征,包括产权性质、企业规模和企业年龄因素,探究企业异质性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效果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政策性金融对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国有产权性质能够显着提升政策性金融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而对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不显着。企业规模增长对政策性金融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作用不显着,但能够显着提升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企业年龄增长对政策性金融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具有显着的抑制作用,但对于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抑制作用不显着。六是以进出口银行支持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为案例,结合前述理论与实证分析,剖析进出口银行在支持我国船舶工业创新和产品升级方面的定位、措施和效果。探讨进出口银行在提升国有船舶企业创新产出方面存在的不足。最后,指出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所面临的内外部问题,并借鉴造船强国日韩的国际经验,为后续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参考。基于上述研究分析,本文得出重要结论,具体如下:首先,创新的双重属性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特点决定了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政策性金融作为政府和市场的结合体,具有财政和金融的组织协同机制。政策性金融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分担创新风险,在专业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方面具有明显的作用。其次,政策性金融对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支持效果还不够理想,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年轻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和覆盖面相对不足,精准高效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最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存在摇摆,经营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到位。相关政府部门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措施,经营授权,监管考核等机制还不够完善,制约着政策性金融作用优势的发挥。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优化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措施、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和完善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支持入手,为更好的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提出一揽子综合改进方案:一方面,政策性金融须以企业为中心,明确分工定位,分层分类支持企业创新,同时不断创新支持方式,优化评估体系,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商业性金融的全面合作。另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须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同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在完善授权、监管和激励措施等方面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支持环境。
舒颖[4](2020)在《财税激励政策对高技术产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财税激励政策是刺激高技术产业创新的手段,能对产业的创新效率产生直接影响。本文将创新效率分为研发效率和成果转化效率两部分,通过SFA模型来考察政府财税激励政策对高技术产业总体创新效率的影响程度后发现,税收优惠政策能促进高技术产业的总体创新效率,而政府补贴政策则恰好相反;两种政策的叠加使用能更好的激励高技术产业研发效率的提升;税收优惠政策对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总体创新效率的激励效果显着高于中西部地区,政府补贴政策对东部地区总体创新效率的抑制程度也明显偏低。此外,本文还分析了我国现行的财政政策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并指出我国目前的财税激励政策尚存在的不足之处,为我国的财税激励政策的完善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吕慧娜[5](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指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蔺陆洲[6](2020)在《从太空竞赛到空间合作航天外交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转型》文中提出太空竞争与空间合作的关系变化和政策调整是航天外交的基本问题。本文围绕竞争与合作的主轴,建构了一种航天外交的理论框架并以商业航天为基点分析了航天外交的现实转型。在回顾航天外交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明确了研究的核心问题、主要方法和创新点,进而界定了航天外交概念的内涵、外延和特征。通过梳理自1957年以来航天外交的发展历史和当前航天外交的发展趋势,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在相互依存、霸权稳定、世界体系、国家主义和依附理论的发展路径与分析范式,总结了航天外交在战略、资金和科技各方面的理论要素。基于这三个航天外交的理论要素,将航天产业的计划经济属性、国家为核心的行为体和大国竞争的本质特征确立为航天外交理论的范式,以航天相对实力的变化和航天外交政策的调整为主要逻辑,建立航天外交的理论模型,在太空竞赛和空间合作方面形成理论推论。综合运用相关性分析的定量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的定性研究方法,对理论和推论进行检验。通过理论限制性条件分析,将商业航天识别为改变航天外交理论外部环境和条件的颠覆性变量,并对航天外交理论的发展进行预测。随后,以文章建构的航天外交理论框架,针对世界航天外交总体态势、主要航天国家和国际航天组织的结构与政策,利用案例研究和博弈论进行分析,解释当前航天外交关系的状态和变化趋势。特别是基于中国的航天外交实践的总结,在大国博弈、多边主导和应用推广方面进行中国航天外交的设计并提出政策建议。最终回顾和总结航天外交的本质与启示,并对未来的航天外交进行展望。
贾瑞哲[7](2020)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各国越来越重视对研发活动的支持,研发补贴成为WTO主要成员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普遍采取的手段。研发补贴政策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合法性和在实践中的合理性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研发补贴的合法性受到关注。WTO成立之初,各国对研发活动的支持政策受到一定的约束。由于研发补贴具有外溢效应,WTO仅将政府对基础研究、大部分产业研究和一部分竞争前开发活动的援助视为不可诉补贴,单独规定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第8.2条“不可诉补贴”条款下。但该类补贴的合法性仅持续了5年,于1999年底到期失效。研发补贴规则制定的缘由、演进与发展历程及到期失效的原因值得探讨。研发补贴作为一种不可诉补贴的探讨集中在GATT时期乌拉圭回合谈判阶段。虽然各成员最终认同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与不可诉补贴,也将研发补贴纳入了不可诉补贴清单,但分歧仍然存在。这一历史问题导致了多哈回合谈判前有关不可诉补贴规则的磋商中断。最终,研发补贴甚至不可诉补贴均没有成为多哈回合谈判的主要议题,WTO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也成为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僵尸条款”。该条款的失效并不是规则本身的不合理造成的,而是由诸多历史性、政治性及谈判性因素导致的。在新一轮WTO改革建议中,不可诉补贴的适用性问题又被重新提及。鉴于WTO争端案例的“准判例”性质,本文研究了涉及研发补贴政策最多的两个案例。通过分析申诉方与被诉方对有关研发补贴政策的争议点的抗辩及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做出的裁决,本文进一步剖析具体研发补贴政策与WTO规则的一致性问题,并从案例中得到启示。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分析WTO主要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情况。一方面,美国、欧盟及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在内的WTO主要发达成员都十分重视研发活动,通过拨款、税收等主要的财政手段和少量的金融工具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国内研发补贴。同时,发达成员政策目标、实施主体、补贴手段等制定方面具有策略性。但这些研发补贴政策并不是完全符合WTO规则的,与多边贸易规则存在一定冲突性。另一方面,中国也重视研发补贴政策,虽然通报次数少于其他发达成员,但是研发补贴政策数量较多,研发支持强度逐年增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产业发展的方向。从中国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来看,研发计划和研发税收政策的占比较大、争议较多,存在潜在被诉的可能性也较大;研发规划作为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虽然没有具体的支持措施,但比较容易成为争端中的不利证据。其次,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值得关注。研发补贴政策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它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率,从而促进出口。本文利用全球贸易预警(GTA)数据库,建立起动态非均衡面板数据,对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研发补贴政策具有一定的贸易效应,既可以扩大出口,又能够抑制进口,总体上改善一国的贸易状况。研发补贴政策在长期和短期都具有出口促进作用,而抑制进口只体现在短期。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效应更加明显,而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作用不显着。但整体上看,研发补贴的贸易效应较小,并不能大幅度的提高出口或减少进口,产生重大贸易影响。正因为研发补贴有限的正向效应,才导致该类政策的真实存在。但是,研发补贴对贸易的影响十分有限,因而只是属于可诉补贴的范畴,并不是《SCM协定》直接规定的禁止性补贴。如果多边贸易规则不能进行有效约束,则会导致各成员政策的滥用。《SCM协定》直接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已经到期失效,而研发补贴政策的普遍性和争议性都对WTO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主要成员针对WTO改革发表了声明、提交了建议,补贴规则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对研发补贴规则的分歧依然存在,不同经济体之间政治、经济、贸易、技术、法律鸿沟难以跨越。在此背景下,各国应坚持多边主义,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本文认为,WTO可以考虑重新将研发补贴的纳入不可诉补贴清单,同时考虑发展中成员的公平待遇;各成员还要推动建立有效的研发补贴通报制度。在政策制定方面,各国应摒弃禁止性的研发补贴政策,加强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还要在合规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研发补贴政策。中国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新一轮研发补贴规则的谈判和制定,提出有效合理的建议和主张;对内则需要完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的合规性审查制度,注重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策略和技巧;还要正确对待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贸易争端,提前做好应诉准备,建立政策研究和争议储备两大数据库,知己知彼,掌握主动权。
伊馨[8](2020)在《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研究》文中认为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演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我国制造业的供给侧发展却无法有效满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转变后的新要求,因此,需要对新时代我国制造业的有效供给问题进行研究。论文以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为研究对象,在对供给学派进行批判性反思后,积极汲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等相关理论精髓和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有效供给的概念、内涵进行界定,并就影响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影响机理进行分析。论文运用Malmaquist-DEA法测算中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用Michaeli系数、产业结构偏离度指数和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测算中国制造业产业结构,用考虑技术效率约束的DEA法对中国产能利用率进行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以技术效率推动为主,产业结构变动具有后工业化特征,资本密集型行业产能利用率最低。同时,论文结合新时代的发展阶段特征,根据新时代中国制造业的发展目标,构建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制造业有效供给进行测算,结果表明,新时代中国制造业的有效供给提升,制造业的惠民福利指标对制造业有效供给的贡献度最大且呈上升趋势,供给效率与技术驱动的贡献趋于一致。随后论文以红领集团为案例,讨论新时代实现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微观路径。论文认为,要实现中国制造业的有效供给,在宏观管理上可以适当汲取供给学派供给侧的管理主张,强化市场在实现有效供给中的决定性地位;在产业层面要降低制造业的税负,积极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充分利用数字要素实现供给效率提升与供需匹配,技术创新要结合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发展趋势,不能忽视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影响;产业政策以功能型产业政策为主,政策目标要多关注对产业发展负外部性的纠正。在厂商层面要充分利用数字要素对有效供给的影响,从供应链构建、需求识别、培育技术创新自觉性等方面实现有效供给。
王效云[9](2020)在《拉美国家的发展困境与出路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视角》文中提出本文试图用演化发展经济学的理论,解读拉美国家的经济发展困境。在20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曾是最有希望实现对发达国家赶超的发展中国家,然而,20世纪80年代爆发的债务危机,似乎证明曾经的辉煌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危机扭转了之前良好的赶超势头,并促成了经济发展模式的大转型。人们因危机爆发而否定之前的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寄希望于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模式,然而,新自由主义没能将拉美国家重新拉回到赶超轨道上,反而使拉美经济长期在低水平徘徊,而且危机和动荡不断,拉美国家随之落入到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困境之中。与此同时,社会方面出现了倒退,贫困和两级分化加剧,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不满于新自由主义的失败,21世纪以来拉美一些国家开始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其中以委内瑞拉的21世纪社会主义最为突出。这一新的发展理论和模式将矛头指向积怨已深的社会矛盾,试图通过再分配领域的改革缓和社会矛盾,减少贫困,在经济领域则实行国有化,将重要部门的私有产权变为国有产权,以便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然而,这一发展模式在21世纪最初十年展现出颇具希望的势头之后,很快归于沉寂了,这些国家陷入了更深的混乱中。拉美国家的人民从来没有放弃改变命运的努力,他们对有可能改变落后现状的理论和模式抱有极大地热情,拉美国家因此被誉为发展经济学理论的试验田。然而,拉美国家至今仍没有找到那条真正能使其实现赶超的正确的发展道路。为什么自进口替代工业化以来的所有发展模式,在拉美国家都失败了?如何看待拉美国家面临的发展困境?摆脱发展困境的突破口和出路在哪里?本文以演化发展经济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采用较长时期的历史视角,针对拉美国家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以来的发展模式,抽取演化发展经济学市场、技术与制度的三个关键考察角度,进行经济发展的长历史纵向分析和对比东亚经济发展的横向分析,得出研究结论:生产结构是拉美国家陷入发展困境的根源。经济发展是生产结构特定的,只有报酬递增的高质量生产活动才能带来发展,而拉美国家生产结构却专业化于低端的、远离技术中心的、报酬不变或递减的生产活动。正是因为这样的生产结构,使得拉美国家缺乏对知识、技术和创新的内在需求,无法启动技术和创新这一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报酬不变或报酬递减的特质,意味着产品市场基本都是完全竞争的,难以为国民福利的增加提供基础;低端的生产活动生产环节少、产业链条短,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也难以形成产业间的协同效应。造成这种生产结构的原因,在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使拉美国家在工业化完成之前,就放弃对高端产业的保护和扶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专业化分工和生产。而进口替代工业化的失败,不是因为政府对经济的选择和干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所,政府干预是实现赶超和发展的前提,而是因为政府干预的方式和方向出现偏差,没有遵循工业发展的内在逻辑,为其营造有序运转的大规模市场和建立相应的内生技术能力。对于拉美国家来说,要突破经济发展困境,就要在生产领域谋求大变革,综合借助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利于生产和创新的工具,建立和发展高质量的生产活动,改变当前的生产结构。
吕瑶[10](2019)在《比较视野下中国创新国际化及其增长效应研究》文中指出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技术贸易在各国经济贸易往来中的比重日趋加强,技术创新引领的经济发展突显出其核心地位,在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方面引入国际化变量,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推进本国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对促进国家创新政策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随着科技高速持续的增长和巨大市场及经济潜力的出现,中国已成为世界各国不可或缺的创新合作伙伴。当今中国,不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适应经济新常态,亦或是贯彻创新发展理念,都需要用创新思维去应对、解决前进路上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转型国家,许多制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等问题尚未完善,如何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的关系以及政府对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推动作用,逐渐成为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在创新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及国际技术流动极大的带动了经济增长,其创新国际化发展模式也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显现,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美国地位相对衰退,中国和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地位突显,在创新国际化发展进程中美国态度发生转变。特朗普上台之后,千方百计制约中国,尤其是高科技领域,最明显的一个现象就是对华为5G技术的阻碍。因此,当前的形势已经完全不同,创新国际化的内涵发生变化,一个国家既需要利用创新国际化推进本国技术进步,同时又要防备创新国际化不被他国利用,还要考虑创新国际化的难度已经大幅提升,后发国家再想免费或低价获得发达国家的创新技术已经难上加难。本文共有六章内容。第一章绪论,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前人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为接下来创新国际化与经济增长问题建立模型提供参考依据;第二章介绍论文的相关理论,围绕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国际技术流动进行分析,提出创新国际化的主要理论如新古典增长理论、技术差距理论、技术生命周期理论、技术转让相关理论;第三章分析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发展演变,包括三方面内容:(1)金融危机前以技术引进为主要方式的创新国际化发展模式,(2)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由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再到技术“走出去”的转变,(3)特朗普时期中国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挑战;第四章将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与发达国家美国、赶超国家日本、韩国和转型国家波兰、匈牙利、捷克进行比较,找到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的可行路径,同时也为转型国家提供了经验借鉴;第五章建立创新国际化的增长效应模型,利用时间序列进行实证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将研发投入、国际技术贸易流动与创新能力三方面组合成一个指标即创新体系国际化指标,以索洛生产函数为基础,建立创新体系国际化、研发人员投入、对外直接投资、进出口贸易、固定资产投入与经济增长的回归方程,分析创新国际化对经济增长的推进或阻碍作用,并运用神经网络模型分析2008年前后变量间影响的重要程度;第六章是结论与对策建议,从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流动并提高创新产出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1)创新国际化活动受经济发展阶段影响比较显着,创新产品在国际间的技术转移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2)经济发展程度相似的国家有着类似的创新国际化演进模式,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其研发投入和技术流动越高,并且转型国家和赶超国家有向发达国家创新国际化模式演进的趋势,中国正沿着“低低”——“高低”——“高高”创新国际化模式的演进路径实现创新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路径选择的合理性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3)创新国际化发展对发达国家的增长效应高于转型国家,但由于世界形势的变化,发达国家创新国际化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性逐渐减弱,对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有所减少。基于此提出几点对策建议:(1)加强科技自主研发投入经费,获取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首先从提高研发投入开始,实现“低低”向“高低”模式的转变,其次通过加强国际技术流动并提升创新协同能力,实现“高低”向“高高”模式的转变;(2)强化技术创新的专利保护,注重创新国际化发展尤其是国际技术流动,加大技术转让的法律保护,形成知识产权与专利保护,打造良好的国家竞争环境,带动技术贸易往来;(3)提高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水平,促使创新国际化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抓住世界经济形势转变带来的机遇;(4)加大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技术创新合作力度。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三、个案价值 |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内容 |
| 三、研究创新 |
| 四、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 一、新时代 |
| 二、高新区 |
| 三、管理体制 |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 三、治理理论 |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 第三节 比照 |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 三、研究启示 |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 一、功能优化 |
| 二、职能转变 |
| 三、权力重构 |
| 四、机构改革 |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 结论 |
| 主要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 1.1.2 选题的意义 |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 1.4.1 可能的创新 |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 7.2.1 理论假设 |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 7.2.4 假设检验 |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问题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问题 |
| 1.1.3 理论与现实意义 |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 1.2.1 先进制造业 |
| 1.2.2 企业技术创新 |
| 1.2.3 政策性金融 |
| 1.3 研究内容、逻辑框架及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 1.3.2 逻辑框架 |
| 1.3.3 研究方法 |
| 1.4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 2 文献综述 |
| 2.1 财政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 2.1.1 财政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
| 2.1.2 财政政策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 |
| 2.1.3 企业异质性对财政政策促进企业创新的影响 |
| 2.2 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 2.2.1 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
| 2.2.2 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 |
| 2.2.3 企业异质性对金融发展促进企业创新的影响 |
| 2.3 政策性金融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 2.3.1 政策性金融概述 |
| 2.3.2 政策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
| 2.4 文献评述 |
| 2.4.1 财政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的文献评述 |
| 2.4.2 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创新的文献评述 |
| 2.4.3 政策性金融文献评述 |
| 3 理论基础 |
| 3.1 创新经济学理论 |
| 3.1.1 技术创新理论 |
| 3.1.2 企业创新理论 |
| 3.1.3 创新的私人属性和公共属性 |
| 3.2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 3.2.1 市场机制与市场失灵理论 |
| 3.2.2 政府干预理论 |
| 3.2.3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模式 |
| 3.2.4 政府与市场促进创新的作用机制 |
| 3.3 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金融协同组合模式 |
| 3.3.1 财政支持企业创新的作用方式和不足 |
| 3.3.2 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作用方式和不足 |
| 3.3.3 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企业创新的模式构建 |
| 3.4 政策性金融理论 |
| 3.4.1 政策性金融的本质、特点和功能 |
| 3.4.2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界定和分类 |
| 3.5 本章小结 |
| 4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 |
| 4.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 |
| 4.1.1 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重要性和现实困境 |
| 4.1.2 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 |
| 4.1.3 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 |
| 4.1.4 财政补贴和商业性金融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
| 4.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定位和领域 |
| 4.2.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定位 |
| 4.2.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作用领域 |
| 4.2.3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比较 |
| 4.3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要素和分类 |
| 4.3.1 服务主体分类 |
| 4.3.2 服务工具分类 |
| 4.3.3 服务对象分类 |
| 4.3.4 政府支持与监管分类 |
| 4.4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 4.4.1 政策性银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 4.4.2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 4.4.3 政策性银行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协同配合 |
| 4.5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和优势 |
| 4.5.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 |
| 4.5.2 政策性金融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优势 |
| 4.6 本章小结 |
| 5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践 |
| 5.1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举措 |
| 5.1.1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 |
| 5.1.2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专项措施 |
| 5.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效果和不足 |
| 5.2.1 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措施、效果和不足 |
| 5.2.2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措施、效果和不足 |
| 5.3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管理 |
| 5.3.1 政策性金融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 |
| 5.3.2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全面风险管理 |
| 5.4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 |
| 5.4.1 政策性金融机构定位与运行管理问题 |
| 5.4.2 政府部门支持与考核监管问题 |
| 5.5 本章小结 |
| 6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证分析 |
| 6.1 实证分析思路与研究假设 |
| 6.1.1 实证分析思路 |
| 6.1.2 研究假设 |
| 6.2 样本说明和变量选取 |
| 6.2.1 样本选取说明 |
| 6.2.2 变量的选取和度量 |
| 6.3 模型设计 |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 6.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 6.4.2 政策性金融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实证分析 |
| 6.4.3 政策性金融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实证分析 |
| 6.5 企业异质性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的影响分析 |
| 6.5.1 产权性质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 6.5.2 企业规模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 6.5.3 企业年龄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 6.6 稳健性检验 |
| 6.7 本章小结 |
| 7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案例:以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为例 |
| 7.1 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国船舶工业的必要性 |
| 7.1.1 支持船舶工业的战略意义 |
| 7.1.2 船舶工业的高风险特征 |
| 7.1.3 我国船舶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
| 7.2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创新升级的措施和效果 |
| 7.2.1 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措施 |
| 7.2.2 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效果 |
| 7.3 进出口银行支持国有船舶企业创新的问题分析和对策 |
| 7.3.1 进出口银行支持两船集团创新的比较分析 |
| 7.3.2 进出口银行支持两船集团创新产出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
| 7.4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面临的困难和国际经验借鉴 |
| 7.4.1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面临的困难 |
| 7.4.2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的国际经验借鉴 |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 8.1 研究结论 |
| 8.1.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具有作用优势 |
| 8.1.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存在不足 |
| 8.1.3 制约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的因素须改善 |
| 8.2 政策建议 |
| 8.2.1 对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 |
| 8.2.2 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建议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 1.2.3 评述 |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思路 |
| 1.4 创新与不足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2 理论基础及机理分析 |
| 2.1 高技术产业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 2.1.1 高技术产业 |
| 2.1.2 创新效率与技术效率 |
| 2.1.3 市场失灵理论 |
| 2.1.4 内生增长理论 |
| 2.1.5 政府干预理论 |
| 2.2 财税激励政策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创新效率的机理分析 |
| 2.2.1 税收优惠政策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创新效率的机理分析 |
| 2.2.2 政府补贴政策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创新效率的机理分析 |
| 2.3 本章小结 |
| 3 财税激励政策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成效及问题 |
| 3.1 财税激励政策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成效 |
| 3.1.1 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具体财税激励政策 |
| 3.1.2 我国高技术产业在财税激励政策刺激下的发展现状 |
| 3.2 财税激励政策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
| 3.3 本章小结 |
| 4 财税激励政策影响高技术产业创新效率的实证分析 |
| 4.1 研究假设 |
| 4.2 数据分析 |
| 4.2.1 数据来源 |
| 4.2.2 研究方法 |
| 4.2.3 变量解释 |
| 4.3 实证分析 |
| 4.3.1 生产函数确定 |
| 4.3.2 各省份创新效率的描述性统计 |
| 4.3.3 影响技术效率的因素分析 |
| 4.3.4 稳健性检验 |
| 4.4 本章小结 |
| 5 结论与建议 |
| 5.1 研究结论 |
| 5.2 政策建议 |
| 5.2.1 调整我国财税激励政策的方向,由侧重成果转化环节向研发环节转变 |
| 5.2.2 优化我国财税激励政策的激励方式,加强税收优惠的政策力度 |
| 5.2.3 我国财税激励政策的制定需因地制宜,促进东、中、西部协同发展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清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 五、论文结构 |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 一、援助的内涵 |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 一、援助对象 |
| 二、援助方式 |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 一、成文法层面 |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 一、美国 |
| 二、日本 |
| 三、欧盟 |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的由来与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一、军事安全 |
| 二、法律政策 |
| 三、经济产业 |
| 四、科学技术 |
| 五、文化认知 |
| 六、研究概况 |
| 第三节 研究概述 |
| 一、主要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三、创新点 |
| 第四节 论证框架与章节结构 |
| 第二章 概念界定 |
| 第一节 航天的基础概念 |
| 一、作为技术概念的航天 |
| 二、航天科技 |
| 三、航天系统和系统工程 |
| 第二节 航天外交的概念和定义 |
| 一、历史沿革 |
| 二、定义范畴 |
| 三、构成要素 |
| 四、本质特性 |
| 第三节 航天与国际关系理论 |
| 一、航天与地缘政治理论 |
| 二、航天与国际政治理论 |
| 三、航天与外交理论 |
| 第三章 历史与现实 |
| 第一节 航天外交的历史阶段 |
| 一、第一个时段:1957 年-1975年 |
| 二、第二个阶段:1975 年-1985年 |
| 三、第三个阶段:1985 年-2000年 |
| 四、第四个阶段:2000 年-至今 |
| 第二节 太空竞赛与现实主义 |
| 一、冷战早期50年代的航天外交 |
| 二、冷战早期60年代的航天外交 |
| 三、现实主义的航天外交 |
| 第三节 空间合作与相互依赖 |
| 一、冷战中期的航天外交情况 |
| 二、自由主义的航天外交 |
| 第四节 冲突对抗与霸权稳定 |
| 一、冷战后期的航天外交情况 |
| 二、新现实主义的航天外交 |
| 第五节 世界航天体系与依附 |
| 一、发展中国家的航天计划 |
| 二、世界体系中的航天外交 |
| 第六节 商业航天与国家主义 |
| 一、全球化与商业航天 |
| 二、国家主义的航天外交 |
| 第七节 航天外交的核心要素 |
| 一、科技是核心基础 |
| 二、战略是根本动力 |
| 三、资金是重要条件 |
| 第四章 理论框架 |
| 第一节 理论范式 |
| 一、航天经济的计划属性 |
| 二、国家为核心的行为体 |
| 三、大国竞争的本质特征 |
| 第二节 理论模型 |
| 一、关键要素 |
| 二、理论内核 |
| 三、主要逻辑 |
| 第三节 理论推论 |
| 一、太空竞赛 |
| 二、空间合作 |
| 第四节 理论验证 |
| 一、定量检验 |
| 二、定性检测 |
| 第五节 理论颠覆 |
| 一、理论界限 |
| 二、商业航天 |
| 三、理论发展 |
| 第五章 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总体态势分析 |
| 一、综合分析 |
| 二、分项分析 |
| 第二节 主要国家分析 |
| 一、美国的航天外交 |
| 二、俄罗斯的航天外交 |
| 三、欧洲的航天外交 |
| 四、日本的航天外交 |
| 五、印度的航天外交 |
| 第三节 国际组织分析 |
| 一、国际组织类型分析 |
| 二、多边平台博弈策略 |
| 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
| 第六章 中国的航天外交 |
| 第一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实践 |
| 一、中国航天外交的基础 |
| 二、中国航天外交的历史 |
| 第二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设计 |
| 一、大国博弈 |
| 二、多边主导 |
| 三、应用推广 |
| 第三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政策建议 |
| 一、坚持高举高打的战略定位 |
| 二、改革管理体制和创新模式 |
| 第七章 结论 |
| 第一节 航天外交的本质与启示 |
| 一、航天外交的本质 |
| 二、航天外交的启示 |
| 第二节 航天外交的未来 |
| 一、持续的竞争 |
| 二、潜在的合作 |
| 第三节 存在的不足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现实意义 |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 1.3.1 WTO框架下规制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研究 |
| 1.3.2 与不同国家研发补贴政策的相关研究 |
| 1.3.3 研发补贴政策效应有关的相关研究 |
| 1.3.4 与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相关研究 |
| 1.3.5 现有文献评述 |
| 1.4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 1.4.1 内容安排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创新之处 |
| 第2章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与相关概念界定 |
| 2.1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 |
| 2.1.1 补贴的经济学含义及理论基础 |
| 2.1.2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 2.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 2.2.1 补贴的概念和分类 |
| 2.2.2 研发补贴的含义 |
| 2.2.3 WTO框架的含义 |
| 第3章 WTO框架下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国际规则 |
| 3.1 WTO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 3.1.1 《SCM协定》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 3.1.2 WTO研发补贴规则的演进 |
| 3.1.3 WTO研发补贴规则失效的原因分析 |
| 3.2 与研发补贴政策有关的WTO争端解决案例分析 |
| 3.2.1 欧洲空客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 3.2.2 美国波音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 3.2.3 案例的启示 |
| 3.3 本章小节 |
| 第4章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 4.1 WTO主要发达成员实施研发补贴政策的现状分析 |
| 4.1.1 美国 |
| 4.1.2 欧盟 |
| 4.1.3 英国 |
| 4.1.4 法国 |
| 4.1.5 德国 |
| 4.1.6 西班牙 |
| 4.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 |
| 4.2.1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 |
| 4.2.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 4.3 本章小节 |
| 第5章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 5.1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总体情况 |
| 5.1.1 中国研发补贴通报时间虽短但政策数量多 |
| 5.1.2 中国的补贴政策与发达成员存在差异性 |
| 5.1.3 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中国研发补贴政策 |
| 5.2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分析 |
| 5.2.1 中国对研发活动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
| 5.2.2 基金拨款和税收优惠是主要手段 |
| 5.2.3 研发补贴政策引导产业发展 |
| 5.3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体系与WTO规则的一致性分析 |
| 5.3.1 研发规划 |
| 5.3.2 研发计划 |
| 5.3.3 研发税收政策 |
| 5.4 本章小节 |
| 第6章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证分析 |
| 6.1 模型的设定 |
| 6.2 数据选择与变量描述 |
| 6.2.1 数据选择 |
| 6.2.2 变量描述 |
| 6.3 计量分析 |
| 6.3.1 基准回归: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 |
| 6.3.2 子样本分析:直接性与间接性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影响 |
| 6.3.3 拓展分析:研发补贴政策对进口的影响 |
| 6.4 本章小节 |
| 第7章 政策建议 |
| 7.1 新一轮研发补贴政策制定及实施的背景 |
| 7.1.1 研发补贴政策兼具合规性和合理性 |
| 7.1.2 研发补贴政策实践面临着WTO规则改革 |
| 7.2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实践的建议 |
| 7.2.1 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 |
| 7.2.2 制定和实施合规合理的研发补贴政策 |
| 7.2.3 中国的应对策略 |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 8.1 主要结论 |
| 8.2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方向 |
| 参考文献 |
| 附录A |
| 致谢 |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一、相关概念研究综述 |
| 二、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 三、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 四、文献评述 |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三、研究框架 |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点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 二、本文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
| 第二章 供给学派理论及实践在新时代的批判性反思 |
| 第一节 供给学派的主要理论及政策主张 |
| 一、供给学派产生的历史条件 |
| 二、供给学派的主要理论及政策主张 |
| 三、对供给学派理论及政策主张的评价 |
| 第二节 供给学派的政策实践 |
| 一、“里根计划”的政策实践及评价 |
| 二、“撒切尔实验”政策实践及评价 |
| 三、日本“规制改革”的政策实践及评价 |
| 第三节 供给学派理论不适用于新时代有效供给研究 |
| 一、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供给学派理论的中国化 |
| 二、供给学派的理论出发点与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不相容 |
| 三、供给学派理论不适用于中国的市场机制 |
| 四、供给学派的供给侧单边管理理论与有效供给研究的冲突 |
| 第四节 供给学派政策实践对新时代有效供给研究的启示 |
| 一、供给学派政策实践证明供给管理的重要性 |
| 二、供给管理既是长期政策也是短期政策 |
| 三、供给管理要重视化解结构性矛盾 |
| 第三章 供给思想溯源与有效供给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近代西方经济学有效供给思想溯源 |
| 一、前古典经济学时代的供给思想 |
| 二、斯密和李嘉图的供给思想 |
| 三、萨伊的供给理论 |
| 四、古典经济学供给思想的理论价值 |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有效供给思想溯源 |
| 一、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 |
| 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
| 三、马克思的分工理论 |
| 四、马克思的供求理论 |
| 第三节 现代西方经济学有效供给思想溯源 |
| 一、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理论 |
| 二、非均衡学派的非均衡理论 |
| 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理论 |
| 四、现代西方经济学供给理论的价值 |
| 第四节 有效供给理论基础 |
| 一、马克思的供求理论 |
| 二、均衡理论 |
| 三、需求理论 |
| 四、技术创新理论 |
| 五、产业结构理论 |
| 第四章 制造业有效供给的概念及内在机理 |
| 第一节 有效供给的概念界定 |
| 一、供给、均衡点的供给与有效供给 |
| 二、有效供给与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 |
| 三、制造业有效供给的概念 |
| 四、新时代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内涵 |
| 第二节 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影响机理 |
| 一、经济效益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 二、供给效率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 三、需求对有效供给的引致作用 |
| 四、技术创新是有效供给的内在驱动 |
| 五、产业结构升级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 六、生产外部性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发展目标 |
| 第一节 新时代的发展阶段特征 |
| 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
| 二、社会需要从增长需要转向“美好生活需要” |
| 三、从经济增长速度要求转向发展质量要求 |
| 四、新一轮工业革命为中国赶超发达国家提供机遇 |
| 第二节 新时代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发展目标 |
| 一、有良好的运营质量作为有效供给的发展基础 |
| 二、供给侧的资源配置效率更加有效 |
| 三、满足新时代需求升级要求 |
| 四、技术创新能成为有效供给的动力 |
| 五、产业结构与产业比较优势更匹配 |
| 六、有效供给的成效具有正外部性 |
| 第三节 现阶段制造业有效供给的现实差距 |
| 一、传统要素成本增加难以逆转,制造业税负高于全国宏观税负 |
| 二、供给侧资源配置效率低,结构性产能过剩长期存在 |
| 三、制成品供给错位,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
| 四、关键领域的技术薄弱,制约驱动力的技术升级 |
| 五、产业结构升级,遭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重挤压 |
| 六、制造业环境约束仍较明显,与新时代发展目标背离 |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现实基础 |
| 第一节 制造业供给规模与效益 |
| 一、制造业供给总量大,但规模下滑 |
| 二、制成品产量增加,产品结构优化 |
| 三、制造行业杠杆率下降,但仍保持较高水平 |
| 四、供给效益好转,出现行业分化 |
| 五、制造业技术投入与产出增加 |
| 第二节 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发展现状 |
| 一、测度原理 |
| 二、变量选取 |
| 三、测算结果 |
| 四、全要素生产率分解分析 |
| 第三节 制造业产业结构发展现状 |
| 一、制造业产业结构测算指标设计 |
| 二、数据说明 |
| 三、制造业产业结构分解分析 |
| 四、先进制造业占制造业比重增加 |
| 第四节 制造业产能利用率发展现状 |
| 一、产能利用率是需求在供给端的映射 |
| 二、测算方法选择 |
| 三、数据说明 |
| 四、产能利用率测算结果分析 |
| 五、“去产能”治理后产能过剩行业供给规模下降 |
| 第七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评价体系构建与评估 |
| 第一节 制造业有效供给水平的评价原则与时代要求 |
| 一、评价原则 |
| 二、评价指标要符合新时代特征 |
| 第二节 评价指标选择及评价方法 |
| 一、指标选择 |
| 二、评价体系框架 |
| 三、评价方法 |
| 四、数据来源 |
| 第三节 评价结果及分析 |
| 一、指标权重 |
| 二、制造业有效供给总体评价 |
| 三、制造业行业层面有效供给评价 |
| 四、制造业分行业子维度有效供给评价 |
| 第八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实现有效供给的个案研究与经验启示 |
| 第一节 新时代传统制造厂商实现有效供给的困境 |
|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厂商供给效率低 |
| 二、技术创新转换未能与智能制造发展方向相结合 |
| 三、厂商产业链升级遭遇要素优势不匹配瓶颈 |
| 四、规模化大生产模式难以应对数字经济下的需求升级 |
| 第二节 案例研究对象的描述 |
| 一、案例研究设计思路 |
| 二、案例分析对象的描述 |
| 三、案例设计要素 |
| 第三节 红领集团实现有效供给的案例分析 |
| 一、利用数据要素提高供给配置效率 |
| 二、利用技术创新实现工艺流程智能变革 |
| 三、利用数据技术实现“武藏曲线”的智能升级 |
| 四、数字化驱动生产方式满足消费需求升级需要 |
| 第四节 案例启示 |
| 一、利用数字要素修正供给配置扭曲 |
| 二、技术创新与技术发展趋势应相结合 |
| 三、厂商产业升级方向要与比较优势匹配 |
| 四、重视需求升级对生产模式的新要求 |
| 第九章 推进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
| 第一节 推进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宏观管理思路 |
| 一、重视供给管理在实现有效供给中的长期作用和短期影响 |
| 二、有效供给的宏观管理需协调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 |
| 三、强化市场在有效供给实现中的决定性地位 |
| 四、政府调控以纠正“市场失灵”为主要目标 |
| 第二节 推进产业层面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
| 一、降低制造企业税负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
| 二、培育企业家精神,提升制造业供给侧效率 |
| 三、加大数字要素的培育力度,推动供需高效匹配 |
| 四、加大关键领域技术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率 |
| 五、重视传统产业地位,抓住新工业革命机遇实现产业升级 |
| 六、引导产业政策转型,政策目标转向减少产业发展的负外部性 |
| 第三节 推进厂商层面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
| 一、构建供应链虚拟系统,提升供给效率 |
| 二、引导厂商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实现供给驱动转换 |
| 三、培育企业内生增长优势,实现产业升级 |
| 四、把握新时代的需求变革,利用数字技术提高需求识别的精准度 |
| 第十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 致谢 |
| 个人简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框架 |
| 第三节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 第二章 理论述评 |
| 第一节 演化发展经济学理论 |
| 第二节 新熊彼特学派技术创新理论 |
| 第三节 市场发育和创造理论 |
| 第四节 理论述评 |
| 第三章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
| 第一节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发展机制和逻辑 |
| 第二节 市场的创造、培育和保护——发展的起点和动力 |
| 第三节 知识、创新与技术——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
| 第四节 制度与政策——发展的保障 |
| 第五节 总结 |
| 第四章 市场角度的考察 |
| 第一节 拉美国家的市场特征 |
| 第二节 制约市场扩张的背后因素——土改的延误与失败 |
| 第三节 小结 |
| 第五章 技术角度的考察 |
| 第一节 拉美地区科技发展状况综述 |
| 第二节 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实证考察 |
| 第三节 小结 |
| 第六章 制度与政策角度的考察 |
| 第一节 简要的分析框架 |
| 第二节 需求侧的考察 |
| 第三节 供给侧的考察 |
| 第四节 小结 |
| 第七章 结论与启示 |
| 第一节 对拉美国家经济发展困境的总结 |
| 第二节 启示与政策建议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问题提出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1.3 问题的提出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关于创新国际化发展研究的文献评述 |
| 1.2.2 关于创新国际化与经济增长的文献评述 |
| 1.2.3 对文献的综合评述 |
| 1.3 论文结构安排 |
| 1.3.1 论文的基本内容 |
| 1.3.2 论文的研究思路框架 |
| 1.4 研究方法 |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 1.5.1 论文的创新之处 |
| 1.5.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 第2章 创新国际化的分析构架及理论基础 |
| 2.1 创新国际化指标的构建 |
| 2.1.1 创新投入 |
| 2.1.2 创新产出 |
| 2.1.3 国际技术流动 |
| 2.1.4 创新国际化模式 |
| 2.2 创新国际化发展的主要理论 |
| 2.2.1 经济增长理论 |
| 2.2.2 技术差距理论 |
| 2.2.3 技术生命周期理论 |
| 2.2.4 技术转让相关理论 |
| 2.3 创新国际化影响经济增长的模型构建 |
| 2.3.1 投入产出与经济增长模型 |
| 2.3.2 引入创新国际化指标的索洛生产函数 |
| 2.3.3 神经网络模型 |
| 2.4 小结 |
| 第3章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发展演变 |
| 3.1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制度环境 |
| 3.1.1 创新体系的初步形成 |
| 3.1.2 国家技术创新的系统发展 |
| 3.1.3 创新国际化的全面发展 |
| 3.2 全球金融危机前:以技术引进为主要方式 |
| 3.2.1 以外部技术驱动的创新国际化 |
| 3.2.2 创新产出绩效 |
| 3.2.3 国际技术贸易收支 |
| 3.3 后金融危机时代:自主研发与技术“走出去”的双向互动 |
| 3.3.1 自主研发与海外研发投入 |
| 3.3.2 高技术产品或服务与技术“走出去” |
| 3.4 特朗普时期中国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挑战 |
| 3.4.1 特朗普发起对华贸易战的成因 |
| 3.4.2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创新国际化的挑战 |
| 3.5 小结 |
| 第4章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国际比较 |
| 4.1 创新国际化发展模式的国际经验 |
| 4.1.1 美国:发达国家的典型范式 |
| 4.1.2 日本和韩国:赶超国家模式的特点 |
| 4.1.3 波兰、匈牙利和捷克:转型国家的发展模式 |
| 4.2 创新国际化模式的比较 |
| 4.2.1 创新政策 |
| 4.2.2 模式演进 |
| 4.3 创新国际化水平的比较 |
| 4.3.1 研发强度 |
| 4.3.2 专利申请量 |
| 4.3.3 国际技术比较优势 |
| 4.3.4 跨国投资实现的技术流入与流出 |
| 4.4 小结 |
| 第5章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增长效应分析 |
| 5.1 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阶段分析 |
| 5.1.1 创新发展国际化变量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 |
| 5.1.2 创新发展国际化环境比较分析 |
| 5.2 创新国际化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
| 5.2.1 创新国际化指标的相关性检验 |
| 5.2.2 创新国际化指标的平稳性检验 |
| 5.2.3 主成分分析 |
| 5.2.4 建立方程 |
| 5.2.5 方程的单位根检验 |
| 5.2.6 方程的协整检验 |
| 5.2.7 实证过程与回归分析 |
| 5.3 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的分析 |
| 5.4 小结 |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 6.1 主要结论 |
| 6.2 政策建议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