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1](2021)在《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面临着“快速老龄化”和“快速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同时,失能老年人数量急剧增加的现象也相伴而生。在家庭结构小型化、女性就业比率提升等趋势下,家庭所承担的老年人照护功能开始逐渐弱化。在此背景下,2016年人社部提出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这为全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开启了破冰之旅。长期照护保险作为我国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的重要一环,是满足社会长期照护需求的重要举措。试点四年以来,长期照护保险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老年人生存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制度发展仍属于起步阶段,存在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不成熟、制度受益人群范围过窄等问题,特别是各地政策“百花齐放”造成的差异化试点的既成事实阻碍了长期照护保险的制度统一。当前试点扩围呼声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尤其是覆盖人群更广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已是必然趋势。因此,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问题进行研究,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及试点推广提供理论参考与现实指导,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以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为研究对象,依据福利多元主义、服务质量评价理论、萨瓦斯民营化理论等相关理论,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保险精算、AHP+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法、三阶段DEA+Tobit、PLS-SEM等模型方法,从概念界定、框架梳理、现状分析、筹资效果评估、服务效果评估、经办效果评估、政策优化等方面,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及其优化的相关问题。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各试点城市分布区域覆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高,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状况普遍较为富裕,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以来,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和解放了劳动力、整体上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和改善了老年人生存质量、极大促进了照护产业发展和扩大了就业渠道,对老年人失能照护风险的化解和多元照护需求的满足起到正面助推作用。(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测期内累计结余呈现先增长再下降的趋势。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来说,一方面,可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合理有效利用,即可以部分支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另一方面,也需警惕累计结余不断减少的趋势,避免因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过多划拨而影响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无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如何,多元筹资模式相较于医保划拨模式均具有更高的基金可持续性。不管是在重度还是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保障范围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占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额的比例均不应该超过20%,在这一水平上,预测期内既能够基本上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也能够充分利用医保累计结余资金。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应采用“个人缴费+医保划拨+财政补助”的多元筹资模式。在医保划拨比例为20%的情景下,个人缴费比例应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即个人缴费负担在0.18%~0.23%之间,财政支出应占到筹资总额的65%,即财政负担在0.54%~0.92%之间,这既能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也能兼顾制度的可负担性。(3)基于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加以分析,研究发现:整体上,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综合技术效率提升空间较大。对比SFA回归调整前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产生显着变化,具体来说,环境因素所致的规模冗余主要表现在经济越发达或老龄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护理人员和辅助人员越易过剩;财政投入越多,床位越易空闲。不同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在综合效率方面存在明显差距,PPP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效率值要高于政府包办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Tobit回归分析表明,供给模式、地理位置、费用结算是否及时、是否医养融合均对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服务种类和监督频率的影响并不显着。(4)在1~5分的评价标准下,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384分,偏向于“一般”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可;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移情性最好(3.718),保证性(3.627)、响应性(3.495)、有形性(3.383)次之,有效性(3.176)最差,这表明各项指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在有形性和有效性维度。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779分,高于机构照护服务质量,偏向于“比较好”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较为理想;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有效性最好(3.978),保证性(3.919)、移情性(3.900)、有形性(3.419)次之,响应性(3.128)最差,除了响应性维度外各指标得分均比机构照护服务质量高。(5)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评价可从资格申请、失能评估、机构准入、待遇给付、政策宣传几方面进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和政府包办经办模式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综合评价值分别为3.477和3.348分,社商协作经办模式相比于政府包办经办模式,其经办能力更强,公众满意度更高。进一步的影响因素分析验证了经办模式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显着影响,此外,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文化、政策支持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参保期望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负向影响。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则会降低参保者的抱怨频率并提升参保者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政策的信任程度,从而提升参保者政策获得感。(6)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可从筹资、服务与经办三个方面展开。从筹资方面来说,应合理利用结余基金,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建立责任共担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协调与商业长期照护保险关系,明确社会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用途;从服务方面来说,坚持长期照护服务PPP供给模式改革方向,不断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应以有形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质量、以响应性为重点,提升居家照护服务质量;从经办方面来说,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实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良好行政文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马芳[2](2020)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东北振兴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以来,东北振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东北经济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然不尽人意。2016年10月18日,国务院召开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明确提出了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相关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对口合作实施至今已三年,两地对口合作政策执行情况如何、制定了哪些实施细则、各领域的合作取得了哪些进展、两地对口合作对推动东北振兴效果如何、为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发展带来了哪些经济效应、还有哪些因素制约着对口合作的进展、如何更好地推进两地经济协同发展特别是东北振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对此开展研究,研究对全面评估对口合作政策、促进东北振兴和东部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涉及的地域、层级、领域很广,目前对两地对口合作的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很多学者仅在东北振兴或在对口帮扶的基础上对对口合作进行了定性分析。与其他研究不同,本文是在对两地大量的实地调研及向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咨询、深度访谈、查阅资料的基础上,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实地调研与深入访谈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研究,形成了以合作现状总览、合作效应实证、制约因素分析为主的研究成果。本文主要研究内容:解读东北和东部地区的对口合作政策,系统梳理对口合作政策实施以来东北地区主要领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分领域对对口合作在两地所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以农副产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和信息产业作为代表进一步实证分析对口合作对东北经济的促进作用。从对口合作的视角分析了东北振兴的制约因素。对两地如何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对口合作政策,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合作进而推进东北振兴战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1.到2020年,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已基本完成预定目标。即形成了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构建了多产业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了合作相关政策,并形成了有效的保障措施。2.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拉动效应显着。东北地区在对口合作后经济总量增长趋势明显。对口合作明显促进了东北地区的机制体制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对口合作对推动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效果不明显,但对产业结构高级化有很大促进作用。对口合作使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得到了显着改善。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对科技产出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有显着的促进作用。3.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经济拉动效应不显着。东部地区的机制体制改革也未因对口合作而出现明显的进步,其中,国企改革的效果对机制体制改革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效果显着,但对产业结构高级化效果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的科技产出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作用显着,但对科技投入促进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有明显的促进作用。4.通过三个重点合作领域的实证分析说明对口合作对东北振兴的促进作用。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农副产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明显,这说明对口合作是一项有利于促进东北振兴的政策。5.从对口合作视角分析制约东北振兴的主要因素:两地经济基础及合作效应的差异导致东部地区合作意愿不强。机制体制方面,对口合作的实施在东北基层政府受到阻碍。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仍有待改善,某些行业中仍存在着以利益输送为基础的“隐性限制”,招标内定、企业垄断、隐性门槛等状况仍然存在。东北国企运营管理能力薄弱,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东北地区制造业存在内部结构矛盾;农业合作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面临问题;东北本地的金融业表现整体疲软,削弱了两地对口合作的效果。在科技创新方面,东北地区创新性研究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人才存在结构性问题;人才就业观念有待转变;东北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能力弱。在平台建设及其他方面,东北特色小镇建设遭遇瓶颈;合作中两地间信息数据互通不畅;产业园区功能存在竞争冲突。东部地区对东北地区人才“虹吸效应”明显。6.促进对口合作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增强两地干部交流、转变思想意识,制定对口合作PPP项目规范,提升东北国企混改质量,大力促进东北民营经济发展。加快两地对口合作产业升级转型方面:激励两地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政策扶持两地非公经济融资,以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发展,加强两地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以两地制造业为基础与“互联网+”相结合。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方面:健全两地人才培育与流动机制,调动两地校企合作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两地合作自主研发能力,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加强两地合作平台建设方面:搭建平台载体,促进两地进一步合作交流,补齐两地农村、农业对口合作平台建设短板。本文主要创新点如下:1.从对口合作视角系统梳理了东北振兴所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问题。对东北振兴问题的研究文献浩如星河,但是全面而系统的阐述东北经济发展状况的研究却不多,本研究填补了这一项空白,为其他的研究者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参考材料。2.对区域经济理论的有益补充。中国区域间对口合作大都是发达地区以帮扶为主支援不发达地区的形式,很少有学者对此种区域合作进行过系统研究。尽管现阶段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但尚不是落后地区,本文对新时代下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的经济效应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开创了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研究新领域,丰富了区域经济理论。3.建立区域对口合作分析框架。本文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人才流动、平台建设等四个方面作为对口合作分析框架,研究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现状、经济效应、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抓住了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以及东北振兴的关键。4.构建效应分析计量模型。本文通过构建效应分析计量模型,将两地对口合作前后对比及东北地区在三个重点领域的发展进行了实证研究,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分别对东北振兴、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人才流动、平台建设及农业、汽车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等方面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了对两地经济发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结论。
王嘉薇[3](2020)在《利益相关者视域下“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在探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内涵和必要性的基础上,调查我国已实施“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地区的情况,客观分析已取得的成果与不足,提出改善创新的具体策略,以推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发展。首先,阐释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回顾总结相关研究成果,确立研究思路与方法,对“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利益相关者进行概念界定。其次,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养教结合”的必要性,认为能够解决老年人的需求,分担老年学校和养老机构的责任,强化政府的统筹作用,是创新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中的必然选择。再次,对“养教结合”试点进行现状考察,总结成果、反思问题,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剖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作为核心利益相关者,老年人欠缺内在动力和外在支持;第二,作为间接利益相关者,老年学校和养老机构联动性不强;第三,作为边缘利益相关者,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亟待加强。最后,针对如何推进发展“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工作,对各个利益相关者分别提出适切性策略:一是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政策;二是老年学校发挥统领作用,强化服务建设;三是养老机构发挥主体作用,完善运行机制;四是老年人提高积极性,转变陈旧观念。充分调动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构建覆盖面广、适用性强、载体形式丰富的“养教结合”老年教育。老年群体作为终身教育最后环节的主体,对国家软实力提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老年教育也因此越发受到国家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认可。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传统老年教育已不再是助推积极老龄化的强有力支撑,要发展和创新老年教育,就要将教育同养老相结合,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中,发展“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在发展“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利益关系网络中,既有不可或缺的相关者,也有属于“部分拥有者”级别的相关者,本研究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将“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利益相关者概念界定为: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特指老年学校与养老机构结合的老年教育)运行过程中,既能参与并影响这一老年教育模式目标的实现,又易受其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相关部门、企业、机构或个人等多个主体。文中所指的利益相关者是与“养教结合”老年教育联系密切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老年人、老年学校、养老机构、政府,进而对四类利益相关者按照核心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的分类进行归类识别。
张亚文[4](2020)在《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陆海统筹是推动海洋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海洋强国建设中重要发展战略,通过对陆域和海域两大系统进行统一筹划和整体开发来提升海陆地区的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政府作为陆海统筹管理的核心主体,其管理体制直接影响到陆海统筹的工作效果。近年来湛江市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凭借着自身的海洋资源、地理位置、海洋产业以及海洋文化等突出优势在发展陆海统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严重阻碍了各项陆海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基于此,本文以湛江市的陆海统筹为研究对象,围绕其管理体制的创新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以系统论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以及个案研究法,详细阐述了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及管理体制现状,并且对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在借鉴国内外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的创新对策,希望对湛江市的陆海统筹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通过查阅大量陆海统筹及管理体制创新的文献资料,对国内外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和梳理,明确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及创新点。第二部分,从战略视角和管理视角对陆海统筹的概念进行具体阐述,介绍了管理体制的概念及新时期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内涵,同时对系统论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做了系统的介绍。第三部分,从战略角度对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进行全面介绍,并且从管理角度对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现状进行阐述。第四部分,从管理偏好、部门统筹、行政执法以及环保监管与经费保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问题,并且深入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五部分,通过对横滨市、南通市和深圳市这三个典型城市的陆海统筹管理体制进行分析,探讨出了有利于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创新的经验和启示。第六部分,针对上文分析出的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问题及原因,在借鉴国内外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的基础上,从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机制、管理队伍、管理法制、融资方式等角度出发提出创新对策。第七部分,结论。各项数据表明湛江市的陆海统筹战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管理体制问题也不容忽视。政府要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和法制建设、创建新型项目融资方式等渠道对湛江市的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提高管理效能,从而推动各项陆海统筹活动的顺利开展。
姜郸[5](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周磊[6](2020)在《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体逐渐趋于多元化以及新生价值观的不断冲击,广大劳动人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现实需求也在相应发生着变化——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需求有着更高追求。2015年,随着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意见的出台,各地方政府加快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建设。同时,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国家文化治理能力、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时间很短,在实践中面临着很多问题。笔者以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研究对象,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梳理,并以多中心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公共物品理论为理论依据展开深入研究。在这个基础之上,研究了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现状,从购买主体、购买方式、购买内容三个层面分析了沈阳市政府存在的文化管理部门有越位和缺位现象、购买方式缺乏竞争性、购买内容水平不高等一系列问题,并探讨出背后的一系列原因。最后,通过对深圳市、南通市、上海市等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验加以借鉴,提出了及时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培育文化类民营企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新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完善群众需求调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助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为了能让地方政府提供令人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需要不断深入对此问题的研究,并及时解决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张苏娅[7](2020)在《治理体系现代化视角下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35年前,国家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首次试点成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三十五年的发展,2019年,我国共有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他们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使命任务,实行更加开放和优化的特殊政策,进行各项制度改革和创新探索工作。2018年3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发布,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进行了升华,强调系统要更加完整齐备、设置要更加科学规范、运行要更加高效精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要进行一场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变革。2019年5月28日,《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意见》经国务院印发,提出赋予开发区在优化机构职能,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等方面更大改革自主权。在2019年10月31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审议通过,进一步强调,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必须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基础之上,强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的进一步优化,确保进一步协同高效,同时,还要将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和健全完善制度进行有机统一,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进行有机统一。随着国家级开发区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势已经呈现出了弱化的趋势,管理体制不顺,职能权限不到位,人员编制不足等等一系列问题,制约了开发区的发展,如何实现新旧动能的转换,已成为了众多开发区关心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当前,各开发区正在加快推进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新时代的阶段性特征,也必然要求机构职能更加顺畅高效,管理体制更加系统规范。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下,本文旨在通过对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的研究,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添加一份助力。基于此,针对当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现状,前期通过查阅资料,收集关于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文献,后期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评估因素设计与调研,研究思路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首先,文章对开发区和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进行概述,继而归纳总结出当前各类开发区的主要运行管理模式和利弊,并对治理体系现代化视角下的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必要性作出阐述。其次,以L开发区为例,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前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行困境分析和原因探究,同时,介绍了L开发区在改革实践中采取的具体举措,利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了解现实状况。最后,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为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提出具体对策。对策从三个方面具体展开,第一,确定深化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基本原则;第二,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第三,完善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配套措施。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的相关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概括,以及简单介绍了研究内容和方法;第二部分,对开发区、机构改革、治理体系现代化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理论介绍;第三部分,以L开发区为例,详述开发区在机构改革背景下进行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探索、存在的困境,并通过问题深挖背后的原因;第四部分,以L开发区新一轮机构改革作为案例分析对象,利用调研与访谈的途径获取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继而再对国内典型开发区改革经验进行借鉴;第五部分,提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的建议,深化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该论文有图3幅,表14个,参考文献60篇。
乔朕[8](2019)在《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职能履行研究》文中认为盐城是长三角北翼生态城市、江苏沿海中心枢纽城市和长三角城市群重要城市,已经与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交流关系,正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盐城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寻求发展机遇,在此过程也遇到许多无法解决的难题,这就需要盐城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帮助企业破解难题。文章从盐城市企业境外投资的现状着手研究,首先简要阐述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职能履行的现状,通过实地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查摆地方政府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地方政府在服务时存在行政审批繁琐、缺少引导政策、人才培训未达预期、信息提供渠道不畅、营造良好境外氛围效果不佳、支持境外集聚建设力度不够等几个突出的问题。接着,运用服务型政府理论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然后,借鉴日本、新加坡、韩国、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南通市三国两市政府在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做法,并进行总结归纳。最后,结合理论分析和调研分析,因地制宜的根据盐城地方特色,提炼出盐城地方政府在服务企业境外投资职能优化的策略并得出结论。总结出要在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投资环境和国际友城上下功夫,旨在优化企业境外投资中地方政府的服务职能。
卢杰敏[9](2019)在《基于公共治理理论的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文中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经济领域重要的社会组织,在协同社会治理中有着天然的优势和独特的作用。本论文以广东省为例对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关系进行研究,梳理了广东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历程及其与政府关系的演进,并总结了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当前主要模式。目前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仍然不足,其中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是其与政府的关系仍然存在着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及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问题。在前述梳理的基础上,本文以公共治理理论作为分析的理论视角,运用实证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深入研究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存在的定位不准确、管理不适度和沟通合作不足三个方面主要问题,并从政府、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方面三个维度剖析其原因,同时借鉴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经验,提出在准确定位政府和非营利组织角色的基础上,重构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关系,构建平等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共治、适度监管的新型良性互动关系。
张欢[10](2019)在《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文中认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改革历程。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8个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十九届三中全会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出了明确部署,标志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入深化阶段。从当前的改革成效来看,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本文主要研究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情况,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创新点和难点、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入手,从理论角度对行政执法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名词的定义进行了阐述,提出综合行政执法与联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间主要存在执法主体不同、法律依据不同等差异,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以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研究对象,从构建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确综合执法职责权限、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配套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论述了泰州市的改革现状,对市场监管领域、县域综合执法、乡镇综合执法的具体实践进行了简述。指出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面临着法律法规依据不健全、上下职责不对称、权限下放不到位、执法力量不充分、信息共享不畅通等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以我国其他地区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实践为主要内容,选取了宁波市、南通市、江阴市三个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城市,从他们的改革方式中探求深化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启示。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改革经验,针对泰州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在法律法规、权责界定、配套措施、管理技术、队伍建设等五个层面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关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 |
| 1.2.2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问题的研究 |
| 1.2.3 关于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的研究 |
| 1.2.4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问题的研究 |
| 1.2.5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实施效果的研究 |
| 1.2.6 相关文献述评 |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 1.3.1 研究目标 |
| 1.3.2 研究内容 |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 1.4.1 研究方法 |
| 1.4.2 技术路线 |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 1.5.1 创新之处 |
| 1.5.2 不足之处 |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长期照护保险 |
| 2.1.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 |
| 2.1.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模式 |
| 2.1.4 效果评估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福利多元主义 |
| 2.2.2 服务质量评价理论 |
| 2.2.3 萨瓦斯民营化理论 |
| 2.3 分析框架 |
| 2.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各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及相互关系 |
| 2.4.1 筹资部分的职能作用 |
| 2.4.2 服务部分的职能作用 |
| 2.4.3 经办部分的职能作用 |
| 2.4.4 各部分的相互关系 |
| 2.5 本章小节 |
| 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现状分析与国际经验借鉴 |
| 3.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概述 |
| 3.1.1 试点城市的城市地位和经济水平 |
| 3.1.2 试点城市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程度 |
| 3.1.3 对试点城市社会经济背景的基本判断 |
| 3.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方案分析 |
| 3.2.1 筹资方面 |
| 3.2.2 服务方面 |
| 3.2.3 经办方面 |
| 3.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不同试点模式分析 |
| 3.3.1 试点城市不同筹资模式分析 |
| 3.3.2 试点城市不同服务模式分析 |
| 3.3.3 试点城市不同经办模式分析 |
| 3.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成效 |
| 3.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借鉴 |
| 3.5.1 德国经验 |
| 3.5.2 日本经验 |
| 3.5.3 荷兰经验 |
| 3.5.4 经验借鉴 |
| 3.6 本章小节 |
| 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效果评估 |
| 4.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出分析 |
| 4.1.1 城乡老年人口 |
| 4.1.2 各失能等级老年人口的比例 |
| 4.1.3 不同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选择不同照护方式的比例 |
| 4.1.4 不同照护方式的使用成本 |
| 4.1.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支出 |
| 4.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收入分析 |
| 4.2.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 |
| 4.2.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额 |
| 4.2.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收入 |
| 4.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分析 |
| 4.3.1 医保划拨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 4.3.2 多元筹资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 4.4 本章小结 |
| 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效果评估 |
| 5.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比较及影响因素分析 |
| 5.1.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 5.1.2 模型构建 |
| 5.1.3 三阶段DEA结果与分析 |
| 5.1.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 5.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评价 |
| 5.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 5.2.2 指标权重确定 |
| 5.2.3 服务质量评价 |
| 5.2.4 评价结果及分析 |
| 5.3 本章小结 |
| 6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效果评估 |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 6.1.1 理论分析 |
| 6.1.2 基本假设 |
| 6.2 研究设计 |
| 6.2.1 数据来源 |
| 6.2.2 模型选择 |
| 6.2.3 变量设定 |
| 6.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评价 |
| 6.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 6.4.1 模型评价 |
| 6.4.2 模型结果分析 |
| 6.5 本章小结 |
| 7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 |
| 7.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总体思路 |
| 7.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政策建议 |
| 7.2.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的政策建议 |
| 7.2.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的政策建议 |
| 7.2.3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的政策建议 |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8.1 研究结论 |
| 8.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 1.2.1 研究思路 |
| 1.2.2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 1.3 主要创新点和尚待改进之处 |
| 1.3.1 主要创新点 |
| 1.3.2 尚待改进之处 |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 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 2.1.1 对口援助的理论发展 |
| 2.1.2 区域经济发展及区域合作的理论发展 |
| 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 2.2.1 对口援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 2.2.2 对口合作相关研究 |
| 2.2.3 东北振兴相关研究 |
| 第3章 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成效分析 |
| 3.1 对口合作实施总方案 |
| 3.1.1 对口合作实施方案解读 |
| 3.1.2 分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
| 3.2 体制、机制改革与合作模式创新成效分析 |
| 3.2.1 东北地区机制体制改革成效 |
| 3.2.2 对口合作发展模式创新 |
| 3.3 两地区产业协同发展、转型成效分析 |
| 3.4 对口合作区域科技创新成效分析 |
| 3.5 对口合作平台建设成效分析 |
| 3.6 其他领域合作成效分析 |
| 小结 |
| 第4章 对口合作对东北振兴的经济效应实证分析 |
| 4.1 对口合作推动东北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 |
| 4.1.1 实证分析方法和模型选择 |
| 4.1.2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 4.1.3 经济增长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 4.2 东北振兴的体制机制创新效应分析 |
| 4.2.1 体质机制创新的路径分析 |
| 4.2.2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 4.2.3 体质机制创新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 4.3 东北地区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效应分析 |
| 4.3.1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 4.3.2 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 4.4 东北振兴的科技创新效应分析 |
| 4.4.1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 4.4.2 科技创新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 4.5 东北与东部地区互联、互通效应分析 |
| 4.5.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 4.5.2 地区间互联、互通效应分析的实证结果分析 |
| 小结 |
| 第5章 对口合作给东部地区带来的经济效应分析 |
| 5.1 对口合作拉动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
| 5.1.1 经济增长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 5.1.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 5.2 对东部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效应分析 |
| 5.2.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 5.2.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 5.3 对东部地区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效应分析 |
| 5.3.1 效应分析的模型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 5.3.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 5.4 对东部地区的科技创新效应分析 |
| 5.4.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 5.4.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 5.5 地区间共建合作平台建设的效应分析 |
| 5.5.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 5.5.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 小结 |
| 第6章 两地对口合作重点产业效应研究 |
| 6.1 对口合作对双方农业的影响——来自农副食品加工业的证据 |
| 6.1.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 6.1.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 6.2 对口合作对双方制造业的影响——来自汽车制造业的证据 |
| 6.2.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 6.2.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 6.3 对口合作对双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来自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证据 |
| 6.3.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 6.3.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 小结 |
| 第7章 对口合作视角下东北振兴的制约因素分析 |
| 7.1 地区间发展差异对合作的制约作用分析 |
| 7.1.1 两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对口合作 |
| 7.1.2 对口合作在两地的经济效应差异明显 |
| 7.2 四大领域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
| 7.2.1 体制机制改革的制约因素分析 |
| 7.2.2 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制约因素分析 |
| 7.2.3 科技创新领域的制约因素分析 |
| 7.2.4 平台建设领域的制约因素分析 |
| 7.3 其他方面的制约因素分析 |
| 小结 |
| 第8章 提升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 |
| 8.1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地区间对口合作 |
| 8.2 加快地区间对口合作产业转型升级 |
| 8.3 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两地间合作 |
| 8.4 加强两地间的合作平台建设 |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 9.1 结论 |
| 9.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一、绪论 |
| (一)研究缘起 |
| 1.人口老龄化推动老年教育模式创新 |
| 2.机构养老分化致使“养教结合”成为必然 |
| 3.终身教育理念下老年人需求不断扩大 |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 1.研究目的 |
| 2.研究意义 |
| (三)研究综述 |
| 1.国内研究综述 |
| 2.国外研究综述 |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研究思路 |
| 2.研究方法 |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 1.利益相关者 |
| 2.老年教育 |
| 3.养教结合 |
| 4.“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利益相关者 |
| 二、利益相关者视域下推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必要性 |
| (一)满足核心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必然选择 |
| (二)分担间接利益相关者责任的迫切需求 |
| (三)强化边缘利益相关者统筹的有效策略 |
| 三、利益相关者视域下“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现状考察 |
| (一)上海市安亭镇“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现状 |
| 1.安亭福利院“养教结合”基本情况 |
| 2.安亭镇“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成果 |
| (二)江苏省南通市“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现状 |
| 1.长寿养生园“养教结合”基本情况 |
| 2.南通开放大学基本情况 |
| 3.南通市“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成果 |
| (三)山东省荣成市“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现状 |
| 1.荣成市孝爱老年大学基本情况 |
| 2.荣成市盛泉养老基地基本情况 |
| 3.荣成市“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成果 |
| 四、利益相关者视域下“养教结合”老年教育问题剖析 |
| (一)核心利益相关者:欠缺内在动力和外在支持 |
| 1.内在动力缺失 |
| 2.外在支持匮乏 |
| (二)间接利益相关者:双主体联动性不强 |
| 1.老年学校拉动力待提高 |
| 2.养老机构驱动力待激发 |
| (三)边缘利益相关者:宏观调控力度亟待加强 |
| 1.权责关系不清晰,组织运行不规范 |
| 2.为老服务经费紧缺,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
| 3.专职人员配置不均,服务行政收效甚微 |
| 五、利益相关者视域下“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发展策略 |
| (一)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政策 |
| (二)老年学校发挥统领作用,强化服务建设 |
| (三)养老机构发挥主体作用,完善运行机制 |
| (四)老年人提高积极性,转变陈旧观念 |
| 结语 |
| 附录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 2 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创新的相关理论 |
| 2.1 陆海统筹的概念 |
| 2.1.1 战略视角的陆海统筹 |
| 2.1.2 管理视角的陆海统筹 |
| 2.2 管理体制的概念 |
| 2.3 新时期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内涵 |
| 2.4 相关基础理论 |
| 2.4.1 系统论理论 |
| 2.4.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 3 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及管理体制现状 |
| 3.1 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 |
| 3.1.1 制定陆海发展规划 |
| 3.1.2 调整陆海产业布局 |
| 3.1.3 促进陆海经济协调 |
| 3.1.4 创新海洋科技文化 |
| 3.1.5 保护陆海生态环境 |
| 3.2 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现状 |
| 3.2.1 管理机构设置 |
| 3.2.2 管理对象及内容 |
| 3.2.3 管理职能和手段 |
| 4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 4.1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 4.1.1 严重的管理偏好和体制僵化 |
| 4.1.2 部门统筹管理难度大 |
| 4.1.3 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较低 |
| 4.1.4 环保监管不力,管理经费得不到保障 |
| 4.2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4.2.1 陆海统筹管理的目标定位不明确 |
| 4.2.2 陆海统筹的管理机制不科学 |
| 4.2.3 管理队伍的整体质量有待提高 |
| 4.2.4 陆海统筹的法制建设滞后和分散 |
| 4.2.5 政府机构的财政收支不平衡 |
| 5 国内外典型的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 5.1 东京湾横滨市 |
| 5.1.1 横滨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 |
| 5.1.2 横滨市陆海统筹的管理成效 |
| 5.1.3 横滨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 |
| 5.2 江苏南通市 |
| 5.2.1 南通市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 |
| 5.2.2 南通市陆海统筹综合改革的成效 |
| 5.2.3 南通市陆海统筹综合改革中的管理体制经验 |
| 5.3 广东深圳市 |
| 5.3.1 深圳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 |
| 5.3.2 深圳市陆海统筹的管理成效 |
| 5.3.3 深圳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 |
| 6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创新的对策建议 |
| 6.1 创新管理理念,整合管理职能 |
| 6.1.1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理念 |
| 6.1.2 整合管理职能,理顺权责关系 |
| 6.2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机构设置 |
| 6.3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制度机制 |
| 6.3.1 加快陆海生态管理制度改革 |
| 6.3.2 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监督机制 |
| 6.3.3 建立和完善多方参与机制 |
| 6.4 创建新型的陆海统筹管理人才队伍 |
| 6.4.1 制定严格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 |
| 6.4.2 建立部门激励与考核机制 |
| 6.4.3 定期对管理者进行素质和专业培训 |
| 6.5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法治建设,完善治理体系 |
| 6.5.1 制定综合性海洋管理的基本法律 |
| 6.5.2 制定具体的陆海统筹管理规定和条例 |
| 6.6 创建新型的陆海统筹项目融资方式 |
| 6.6.1 政府支出精细化管理 |
| 6.6.2 编制生态作业预算,实行海洋生态补偿管理 |
| 6.6.3 建立新型的“公私伙伴关系” |
| 6.6.4 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政策性融资 |
| 7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导师简介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 (一)研究缘起 |
| (二)研究意义 |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 (三)总体评价 |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思路 |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 一、核心概念 |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 (三)互动式治理 |
| 二、理论基础 |
| (一)治理理论 |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 三、分析框架 |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 (三)研究评价 |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 (一)文献研究法 |
| (二)定性分析法 |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框架 |
| 五、研究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 (一)研究创新点 |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理论 |
| 一、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概念 |
| (一)地方政府 |
| (二)公共文化服务 |
| (三)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
| 二、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基础 |
|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 |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 (三)公共物品理论 |
| 第三章 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现状 |
| 一、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情况 |
| (一)出台相关指导政策 |
| (二)大力开展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
| (三)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取得的成绩 |
| 二、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 |
| (一)文化管理部门存在越位和缺位现象 |
| (二)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方式缺乏竞争性 |
| (三)公共文化服务购买内容水平不高 |
| 三、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 |
| (一)地方政府服务型理念转变不到位 |
| (二)文化类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实力薄弱 |
| (三)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实际需求脱节 |
| (四)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
| 第四章 国内其他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验借鉴 |
| 一、深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验借鉴 |
| (一)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 |
| (二)建立市民文化需求调查制度 |
| 二、南通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验借鉴 |
| (一)优化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 |
| (二)转换政府职能,推进社会建设 |
| 三、上海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验借鉴 |
| (一)制定相关文件,完善购买流程 |
| (二)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 |
| 第五章 完善沈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对策 |
| 一、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 |
| 二、促进文化类社会力量健康发展 |
| (一)促进文化类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
| (二)促进文化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 三、贴近群众实际文化需求 |
| (一)完善群众文化需求调查制度 |
| (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购买形式 |
| 四、健全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 |
| (一)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
|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个人简历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4 研究成果与难点 |
| 2 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理论 |
| 2.1 治理体系现代化相关概念界定 |
| 2.2 开发区相关概念界定 |
| 2.3 论文研究理论基础 |
| 3 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 3.1 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探索 |
| 3.2 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困境 |
| 3.3 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困境的原因分析 |
| 4 L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 |
| 4.1 L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方向和目标 |
| 4.2 国内其他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借鉴 |
| 4.3 L开发区行政机构设置 |
| 4.4 L开发区考评机制设计 |
| 4.5 L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综合评价 |
| 5 治理体系现代化视角下深化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建议 |
| 5.1 确立深化行政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 |
| 5.2 加快政区一体化体制建设,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 |
| 5.3 加快整体性治理,构建回应性组织体系 |
| 5.4 加快一体化服务升级,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 |
| 5.5 加快多元化服务供给,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 |
| 5.6 完善行政机构改革配套措施 |
| 6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 |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研究背景 |
| 2.研究意义 |
| (二) 研究综述 |
| (三) 研究内容和方法 |
| 1.研究内容 |
| 2.研究方法 |
|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 (一) 相关概念 |
| 1.境外投资的内涵 |
| 2.政府职能的界定 |
| (二) 理论基础 |
| 1.服务型政府理论 |
| 2.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 二、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履职现状 |
| (一) 盐城企业境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1.发展历程 |
| 2.主要特点 |
| (二) 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相关部门职责划分 |
| (三) 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履职情况 |
| 1.宣传促进境外投资政策 |
| 2.支持企业争取扶持资金 |
| 3.组织参加走出去培训班 |
| 4.联合相关机构开展服务 |
| 5.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 三、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 (一) 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
| 1.行政审批繁琐 |
| 2.缺少引导政策 |
| 4.信息提供渠道不畅 |
| 5.营造良好境外氛围效果不佳 |
| 6.支持境外集聚建设力度较弱 |
| (二) 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履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 1.重视程度不够 |
| 2.服务效能不高 |
| 3.保障措施不足 |
| 4.境外交流不多 |
| 四、国内外经验借鉴 |
| (一) 经验做法 |
| 1.国外经验 |
| 2.国内经验 |
| (二) 经验启示 |
| 1.坚持正确服务理念 |
| 2.设立专业服务机构 |
| 3.建立服务保障体系 |
| 4.提升境外沟通水平 |
| 五、盐城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境外投资职能优化策略 |
| (一) 提高政府认知,不断强化服务能力 |
| 1.坚持服务理念 |
| 2.制定促进政策 |
| 3.设立单一审批窗口 |
| (二) 整合要素资源,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
| 1.设立综合服务平台 |
| 2.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
| 3.大力发展电子政务 |
| 4.发挥中介机构效能 |
| 5.支持行业协会发展 |
| (三) 强化安全保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
| 1.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
| 2.拓宽境外融资渠道 |
| 3.强化海外保险保障 |
| (四) 加强沟通交流,积极缔结国际友城 |
| 1.全面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
| 2.积极缔结国际友好城市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评述 |
| 1.3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 1.3.1 基本内容 |
| 1.3.2 结构安排 |
| 1.4 研究方法 |
| 1.5 创新和不足之处 |
| 1.5.1 创新之处 |
| 1.5.2 不足之处 |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2.1 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内涵 |
| 2.1.1 定义和特点 |
| 2.1.2 职能和定位 |
| 2.1.3 主要类型 |
| 2.2 公共治理理论 |
| 2.2.1 公共治理理论的内涵 |
| 2.2.2 以公共治理理论研究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可行性 |
| 3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分析 |
| 3.1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历程及其与政府关系的演进 |
|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发展历程及关系演进 |
|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发展历程及关系演进 |
| 3.1.3 改革开放后的发展历程及关系演进 |
| 3.2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现状 |
| 3.2.1 数量持续增长,行业覆盖面不断增大 |
| 3.2.2 内部治理结构相对完善,运作日趋规范 |
| 3.2.3 外部竞争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 |
| 3.2.4 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作用日益彰显 |
| 3.3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现状 |
| 3.4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 3.4.1 定位不准确 |
| 3.4.2 管理不适度 |
| 3.4.3 沟通合作不足 |
| 3.5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3.5.1 政府方面的原因 |
| 3.5.2 行业协会商会方面的原因 |
| 3.5.3 其他方面的原因:工商联作用未有效发挥 |
| 4 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经验借鉴 |
| 4.1 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经验借鉴 |
| 4.1.1 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主要模式 |
| 4.1.2 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启示 |
| 4.2 国内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经验借鉴 |
| 4.2.1 国内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主要模式 |
| 4.2.2 国内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启示 |
| 5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重构的思路及对策 |
| 5.1 总体思路 |
| 5.2 对策措施 |
| 5.2.1 明确定位,夯实良性关系基础 |
| 5.2.2 加强法制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
| 5.2.3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现适度有效监管 |
| 5.2.4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高效协同共治 |
| 5.2.5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提升协同共治能力水平 |
| 5.2.6 充分发挥工商联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的背景 |
| 1.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国内研究现状 |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 1.3.1 研究的思路 |
| 1.3.2 研究的方法 |
| 1.4 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 |
| 1.4.1 研究的创新点 |
| 1.4.2 研究的难点 |
| 2 相关概念与支撑理论 |
| 2.1 相关概念 |
| 2.1.1 行政执法的定义 |
| 2.1.2 综合行政执法的定义 |
| 2.1.3 综合行政执法与联合执法 |
| 2.1.4 综合行政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
| 2.2 相关支撑理论 |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 3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现状分析 |
| 3.1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历史演变过程 |
| 3.2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做法 |
| 3.2.1 构建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
| 3.2.2 明确综合执法职责权限 |
| 3.2.3 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方式 |
| 3.2.4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配套保障措施 |
| 3.3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分具体实践 |
| 3.3.1 市场监管领域“三合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 3.3.2 泰兴市创新构建县域综合执法新模式 |
| 3.3.3 黄桥镇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 3.4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的成效 |
| 3.4.1 整合执法力量,解决执法问题 |
| 3.4.2 优化职能配置,加强监督制约 |
| 3.4.3 落实规范管理,创新执法方式 |
| 4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
| 4.1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存在问题 |
| 4.1.1 法律法规依据不健全 |
| 4.1.2 上下职责不对称 |
| 4.1.3 权限下放不到位 |
| 4.1.4 执法力量不充分 |
| 4.1.5 信息共享不畅通 |
| 4.2 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面临问题成因分析 |
| 4.2.1 法律法规修订滞后 |
| 4.2.2 部门间存在利益博弈 |
| 4.2.3 部分下放到基层的权限“消化不良” |
| 4.2.4 执法队伍建设不全面 |
| 4.2.5 对信息技术运用的认知不足 |
| 5 我国综合行政执法的典型样本与经验借鉴 |
| 5.1 浙江省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概述 |
| 5.1.1 组织体系上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保障 |
| 5.1.2 合理调整确定综合执法范围 |
| 5.1.3 理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
| 5.1.4 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
| 5.1.5 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
| 5.2 江苏省南通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概述 |
| 5.2.1 明确综合性执法职责 |
| 5.2.2 整合归并执法机构 |
| 5.2.3 将执法重心下沉到基层 |
| 5.2.4 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 |
| 5.3 江苏省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概述 |
| 5.3.1 明确综合执法权限 |
| 5.3.2 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
| 5.3.3 建立执法规范标准 |
| 5.3.4 打通数据资源壁垒 |
| 5.3.5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 5.4 我国其他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带来的启示 |
| 5.4.1 启示一:职能划分明晰是确保行政执法高效履行的前提 |
| 5.4.2 启示二:执法力量下沉是确保行政执法质量的根本要求 |
| 5.4.3 启示三:决策、执行二者分离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 |
| 5.4.4 启示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基本保障 |
| 6 深化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对策建议 |
| 6.1 法律法规层面: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体系建设 |
| 6.1.1 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
| 6.1.2 统一完善执法程序 |
| 6.2 权责界定层面:合理划分职能范围 |
| 6.2.1 把握好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范围 |
| 6.2.2 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
| 6.3 权力运行层面: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
| 6.3.1 形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
| 6.3.2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
| 6.4 队伍建设层面:优化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
| 6.4.1 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
| 6.4.2 注重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
| 6.4.3 加强综合执法制度建设 |
| 6.5 管理技术层面:提高信息化执法水平 |
| 6.5.1 市级层面整合建立综合系统 |
| 6.5.2 县级层面建设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平台 |
| 结论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