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兆宏,林彦卿,李坤田[1](202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大事记》文中提出【编者按】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克难攻坚、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办好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2021)在《中国共产党在广西一百年大事记》文中提出【编者按】为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在广西的百年辉煌历史、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组织编写《中国共产党在广西一百年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6月)》,突出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对于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张玉玲[3](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董鹏林[4](2021)在《人民政协界别演进与优化研究》文中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其性质定位和功能优势都需要依托界别才能得以良好实现。界别是组成人民政协的基本单位,是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制度产物,在中国制度体系中独树一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制度意义。随着新时代国家治理复杂性的日益增长,基于界别组成的人民政协具有应对国家治理复杂性日益增长问题的制度优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不断赋予人民政协新定位新使命,开始深度挖掘人民政协界别制度所蕴含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基于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步骤,提出了界别优化的问题,足见人民政协界别问题的重要性。既然人民政协界别制度蕴含着丰富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为什么其仍面临社会影响力偏弱,社会认同感不足等问题呢?其原因是复杂的。由此,从其生成演进的历史进程、理论渊源和实践经验、面临的问题与不足等方面来全方位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界别相关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界别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学术界在中共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支撑的基础上,采用政治学、社会学和组织学等学科的理论工具对界别问题进行了丰富的深具启发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为实现界别进一步优化,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进一步深化界别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思路和理论资源。尽管如此,学术界对人民政协界别问题仍存在认识不清、论述不透,解释力不足的问题。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质性研究方法、制度比较方法等方法,对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历史演进、面临的不足与优化对策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在强调系统全面的同时也注重针对性,以此来加深社会对人民政协界别制度价值和制度优势的认识和理解。具体而言,论文在结构安排上主要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与价值、国内外关于人民政协界别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之处等内容,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内涵。首先论述人民政协界别的相关概念,如职业代表制、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人民政协以及界与界别等几个概念,为认识界别问题提供良好的理论视角;其次论述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基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产生的政治上的包容性、设置上的平等性、组织上的精英性与运行上的协商性等几方面特征。之后论述人民政协界别的结构与功能,人民政协界别的差序结构有助于政治吸纳、政治社会化以及政治协调等方面的功能。这就对人民政协界别有了一个直观和整体的认识与印象。第三章人民政协界别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中的相关思想,如统一战线思想、政党理论、人民政协思想与人民民主思想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如和同思想、中庸思想、仁政思想和天下为公思想等。第四章人民政协界别的演进历程。基于人民政协界别是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制度产物的学术判断,将在鸦片战争后产生的“合群”思想作为人民政协界别制度开始萌发的起点。由此可分为,人民政协界别的生成阶段(1840-1948),确立与曲折发展阶段(1948-1978),巩固与发展阶段(1978-2012),快速发展阶段(2012至今)等四个阶段,这表明了界别制度的内生性。其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与酝酿而厚积薄发的演进过程,是中国人民的重大制度创造,不仅在中国具有重要制度意义,同时具有世界性的意义。第五章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的逻辑、特征与经验。本章是由第四章衍生出来的,是对第四章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的深入分析,主要分析了历史演进的内在逻辑,也就是推动界别历史演进的主要动力;界别历史演进的主要趋势与主要经验。以此为认识界别面临的问题,提出优化路径奠定基础。第六章新时代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不足与优化路径。主要论述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问题,包括社会影响力不足、界别设置重叠交叉、界别委员身份认同感不强、界别履职实效性不足等问题。为此,提出优化界别的主要原则,要处理好一元与多元、吸纳性与代表性、扩大政治参与和实现政治稳定三个方面的张力,将这些张力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界别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在此基础上,提出界别优化的具体策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扩大政协界别的社会影响力,调整与优化政协界别设置,改善界别委员结构与履职效果,建立健全界别履职常态化机制平台等几个方面优化策略。本文的创新观点有:一是提出人民政协界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制度成果,是对各类民主制度实践经验的集大成的结果。二是人民政协界别呈现出差序结构,具有政治社会化、政治吸纳与政治协调的功能。三是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是在统战逻辑、资政逻辑和社会逻辑等三重逻辑的互动共构之下实现的。总之,本文立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政治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工具来系统研究人民政协界别,丰富了人民政协界别的研究成果,为推进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了理论参考。
李文静[5](2020)在《1949-1982年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及其经验启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共产党对法治本质、价值、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直接决定着法治在中国的命运。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始终贯穿着一条清晰的主线,即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最重要的主体,其对法治的认知程度与定位,深刻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本文以1949-1982年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为主要研究对象。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呈现出U字型的演变轨迹:从建国初期的良好开端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曲折转向再到改革开放初期逐步回到正轨。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学科视角,以正式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文献、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选集、文选、年谱、传记等为基础,以这一时期颁布的重要法律文本、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法治事件为切入点,力求清晰勾勒出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演变轨迹,总结蕴含其中的法治认识成果,探讨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发生嬗变的原因、经验教训与当代启示等问题,以期为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学理支撑。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为三个部分,共七章。其中,第一部分(第一、二章)是论文的基础,主要阐述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理论基础、思想资源和历史前提;第二部分(第三、四、五、六章)是论文的核心内容,主要分析1949-1982年间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第三部分(第七章)是论文的落脚点,总结和概括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经验、教训和当代启示。引言阐明论文研究的意义;对论文的核心概念——法治进行科学界定,分析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法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使论文的研究建立在科学性与规范性的基础之上;对国内外学界相关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评述。已有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借鉴,而已有研究不足又印证着本文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所在,成为论文研究的新的生长点。第一章阐述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建立在前人对法治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对法的根源、本质、职能的认识、列宁在领导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对法治的认识,是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最直接的理论来源。中国传统法治思想、近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法治思想、西方现代法治思想则是党对法治认识重要的思想资源。第二章考察分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基本脉络和主要成果。这一阶段党对法治的认识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对法治认识的重要历史前提。本章遵循中共党史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分期,将党对法治的认识分为土地革命战争阶段、抗日战争阶段和解放战争时期三个历史阶段,总结概括了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成果。从三个历史时期的认识成果来看,既体现着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心任务,法治要为巩固革命成果、维护革命秩序、促进革命胜利服务的共性,同时又体现着特性,即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结合新的实践背景,又形成了对法治认识的新成果。第三章考察分析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基本脉络和主要成果。新中国成立之初,巩固新生政权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中心任务。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主要是围绕为巩固新生政权提供法治保障为出发点的。本章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制定和司法改革运动等具有代表性的重大法治事件为切入点,概括总结出这些重大法治事件所体现的一切从实际出发,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原则、法贵在行的理念以及司法要坚持阶级立场和人民立场等认识成果。这些认识成果表明,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清醒的。第四章考察分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基本脉络和主要成果。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主要是围绕为“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法治保障为逻辑起点的。本章主要以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法治事件: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制定、中共八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的提出等为主要研究对象,概括总结出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成果。从整体来看,这三大法治事件分别为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制度根基、筑牢了法律体系基石、提供了根本遵循,搭建起社会主义法治大厦的“四梁八柱”,为推动社会变革提供了法治保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本质要求的正确认识与把握。第五章考察分析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基本脉络及其发生曲折转向的原因。本章在深入挖掘史料的基础上,概括总结出中国共产党在这一历史时期尤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中对法治的认识成果,深刻剖析了党对法治认识之所以发生曲折转向的原因。总体上看,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是正确与错误两个发展趋向的互相交织,即便是在错误发展趋向压倒正确发展趋向,致使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几近中断的“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共产党也并未完全抛弃宪法和法律,也曾希望通过法治的力量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丰富的史料和严密的论证回应历史虚无主义的挑战。第六章考察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基本脉络和主要成果。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认真总结反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法治的认识也由此逐渐回到正确轨道。本章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两案”的审判、“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的制定等具有代表性的重大法治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概括总结这些重大法治事件所彰显的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这些认识成果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把握,为开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奠定了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第七章分析总结1949-1982年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经验及启示。提出了坚持党对法治的领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准确把握法治国情;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人类文明成果,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四点经验及启示。结语在总结全文内容的基础之上得出了四个方面的结论,并对今后的研究工作作出了进一步的展望。
王国龙[6](2020)在《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必须在“依规治党”上做文章、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依规治党,这是新时代提升中国共产党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进路。考察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依规治党相关研究,虽然党的十八大之前有了初步研究,但关于依规治党主要问题的研究却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断涌现,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我们还应看到: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依规治党,对改革开放以前、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党的规矩意识以及演变史缺乏应有的全面系统的梳理,从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发展的宏大视野下分析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成果还不多见;过去的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缺少时代化的视野,缺乏对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比较研究。这就为我们从整体性视角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历史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供了学术研究空间。本文紧紧抓住“依规治党”这一核心概念,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做”的基本逻辑,系统梳理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加强从党近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学术研究,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方法的基础上,本文还尝试运用文献研读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与典型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按照“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现实结合、整体与个体结合、归纳与演绎结合)的基本原则,系统梳理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结合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深刻阐明依规治党在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围绕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这一研究主题,本课题研究确定了基本逻辑思路和价值导向: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在历史发展阶段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开展依规治党的基本形式、依规治党在当时所起到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分析与借鉴,阐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主要着力点,为新时代政党治理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着力厘清依规治党的基本问题,构建研究依规治党的分析框架,这是本课题研究的首要问题。文章认为,明确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是展开依规治党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把握依规治党内在机理的客观前提,更是完善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文章始于对依规治党的基本内涵进行界定,分析其本质、基本特性及与依规治党相关命题的三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依规治党的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要素构成,分析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为进一步考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发展历程以及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依规治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从整体上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进行历史考察,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的前提条件。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规矩进行自身治理的一个过程,是时代和实践的产物。考察依规治党的历史进程,必须结合党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来进行。文章依据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践的变化和发展,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21-1949)、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49-1978)、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78-2012)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2012-)四个阶段。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划分,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活动,更加清晰认识和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在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的过程中,提出了“五个相结合”的基本经验分析逻辑理路,为进一步详细考察依规治党历史经验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理论与实践,得出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之结论。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依规治党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科学立规和严格执规的理论与实践,得出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之结论。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着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等方面的新机遇,同时面临着部分党员规矩意识不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新挑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必须以古鉴今、以史资政,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新时代加强依规治党,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田天亮[7](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文中认为毛泽东指出:“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社会主要矛盾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占据支配地位、发挥主导性作用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形式和外化表现,是标注社会发展历史方位、揭示国家基本国情、体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特定范畴。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在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基础上,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辟中国特色社主义新道路、迎来民族复兴新征程,才能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进入新时代,伴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党和人民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要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就必须深入研究和掌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规律,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成功经验。本文坚持整体性的研究视角,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为研究目标和任务,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等学科研究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产生的基本条件、认识的发展历程、理论内涵、价值评价、基本特征及经验启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分析和探讨。引言主要阐释了本研究所涉及的基本概念、范畴及相关命题,概括了选题缘起、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与不足之处,同时对“矛盾”、“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等概念及相关命题进行了科学界定。第一章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产生的基本条件。本章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要矛盾相关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相关理论、中国古代哲学的矛盾思想等其他思想理论,是认识产生的理论渊源;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探索,特别是在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问题过程中推进了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为认识的产生提供了历史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我国基本国情及其阶段性特征、中国共产党自身状况及认识能力的变化,是认识产生的现实条件;东欧和苏联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探索社会矛盾问题的经验教训,是认识产生的重要国际借鉴。第二章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历史进程。本章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程度作为划分阶段的标准,集中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所经历的“重新认定”、“逐步深化”、“重大突破”三个比较大的发展阶段进行了概述,重点分析了党在“改革开放初期”、“新时代”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两次重大判定”,力求既能从整体上揭示党对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历史全貌,又能凸显不同阶段的认识特点。第三章归纳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所涵盖的理论内涵。本章认为,中国共产党通过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双方及其关系变化的揭示,阐明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内涵及其变化,揭示了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我国发展历史方位的关系;通过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及其表现、地位及其作用、变化规律等问题的总体把握,揭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属性及其表现;围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所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战略、路线、方针和政策,则从多重向度上回答了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路径。本章还对“新旧”社会主要矛盾的关系、“社会主要矛盾同初级阶段、新时代的关系”以及“党在十八大前后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社会主要矛盾判断的内在关联”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第四章阐释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矛盾认识的价值意义与基本特征。本章依据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评价理论,建构起融理论创新、实践论证、揭示现实、引领未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评价体系,从多重向度上分析和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取得的重大成果,同时阐明了完善和发展这些认识所应坚持和努力的方向。在认识特征的把握上,从前进性与上升性、总体性量变与阶段性质变、党性与人民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继承性与发展性、理论性与实践性、世界性与本土性相统一的角度,归纳了认识的基本特征。第五章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经验启示。本章认为,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必须进一步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的根本指导,坚持以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及其变化为主要现实依据,坚持在我国社会矛盾全局中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以不断推进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为主要目的,坚持将中国共产党作为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领导核心。结论部分在对全文内容进行回顾的基础上总结了本文的主要观点,同时也对深化本研究作出了进一步的展望。
廖云蕾[8](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和经验研究(1949-1956)》文中提出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政党协商空前活跃和取得丰硕成果的“黄金时期”,对当代政党协商起着奠基性的作用。在梳理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主要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当前民主党派开展有效政治参与,展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履行着参政议政、阶级代表、政治监督和自我改造的职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党协商在国家重大政治事务、法制建设、经济事务和外交事务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政治参与,为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在参与政党协商的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历史特点:主体上,彰显主人翁地位;形式上,正式协商与非正式协商结合;过程中,参政议政与自我教育并举;取得了显着成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党协商实践中,民主党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要重视党际沟通协作,三要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同时,这一时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过程中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自我定位的偏差、内部政治参与度存在差异和制度缺陷的制约。因此,当前政党协商的发展过程中,要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协商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商能力;推动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
杜俊奇[9](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荣震[10](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腐败治理,围绕着如何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问题,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腐败治理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体制。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经验,把握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为理论基础,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纵向历时分析和横向要素分析两个维度。以理论分析框架为依托,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演变历程。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每一个历时时期内的分析则以横向要素为依托,从制度环境、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三个展开论述。其中,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环境,制度需求主要是从腐败形势对腐败治理体制提出的治理任务角度切入,而制度供给则包括腐败治理指导思想、组织体系和具体制度规范供给三个内容展开论述。历史演进分析之后,综合运用制度分析范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历程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在进行透彻的历时演变分析和变迁逻辑分析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特征、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最后,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三个层面提出了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路径。具体而言,文章共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是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在阐释腐败、腐败治理、体制与机制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界定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与世界范围内的主要模式。然后,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个理论流派主要理论支撑点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理论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横向历时性分析维度和纵向要素性分析维度两个组成部分。第二章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十八大迈入新时代四个党史发展的“关键节点”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史演进划分阶段,结合官方腐败治理体制改革表述话语体系及学术界现有研究的阶段和命名划分,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对每个阶段内腐败治理的政治生态环境、腐败形势、腐败治理体制分别展开论述。第三章主要基于制度分析理论范式对腐败治理体制变迁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第四章是基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变迁历程和变迁内在逻辑,对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经验、主要特征和存在问题总结与分析;第五章则是在上述四章的基础上,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提出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本路径。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 (一)选题依据 |
| (二)研究价值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 (一)创新之处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价值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价值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2章 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内涵 |
| 2.1 人民政协界别的相关概念 |
| 2.1.1 职业代表制 |
| 2.1.2 统一战线 |
| 2.1.3 人民政协 |
| 2.1.4 协商民主 |
| 2.1.5 界与界别 |
| 2.2 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特征 |
| 2.2.1 政治上的包容性 |
| 2.2.2 设置上的平等性 |
| 2.2.3 组织上的精英性 |
| 2.2.4 运行上的协商性 |
| 2.3 人民政协界别的结构与功能 |
| 2.3.1 人民政协界别的差序结构 |
| 2.3.2 人民政协界别的主要功能 |
| 第3章 人民政协界别的理论基础 |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相关思想 |
| 3.1.1 统一战线理论 |
| 3.1.2 政党理论 |
| 3.1.3 民主政治理论 |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的相关思想 |
| 3.2.1 统一战线思想 |
| 3.2.2 人民政协思想 |
| 3.2.3 人民民主思想 |
| 3.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 3.3.1 和同思想 |
| 3.3.2 中庸思想 |
| 3.3.3 仁政思想 |
| 3.3.4 天下为公思想 |
| 第4章 人民政协界别的演进历程 |
| 4.1 人民政协界别的生成阶段(1840-1948) |
| 4.1.1 合群救国思想的兴起与各界联合的实践(1840-1910) |
| 4.1.2 政党中心主义的确立与职业代表制思想的传播(1911-1926) |
| 4.1.3 国共政争与职业代表制的制度实践(1927-1948) |
| 4.2 人民政协界别的确立与曲折发展阶段(1948-1978) |
| 4.2.1 “五一口号”的发布与人民政协会议的召开(1948-1949) |
| 4.2.2 代行人大职权期间政协界别的设置与运行(1949-1954) |
| 4.2.3 人大召开后政协界别的曲折发展(1955-1966) |
| 4.3 人民政协界别巩固与发展阶段(1978至2012) |
| 4.3.1 “阶级”话语的空间压缩和重塑 |
| 4.3.2 改革开放新时期各界别整合与发展 |
| 4.3.3 “界别”概念的提出与界别设置的不断调整 |
| 4.4 人民政协界别快速发展阶段(2012 至今) |
| 4.4.1 新时代大统战格局的提出及对界别发展的意义 |
| 4.4.2 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与各界别的发展 |
| 4.4.3 政协界别优化问题提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日程 |
| 第5章 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的逻辑、特征与经验 |
| 5.1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三重逻辑 |
| 5.1.1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统战逻辑 |
| 5.1.2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资政逻辑 |
| 5.1.3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社会逻辑 |
| 5.2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主要特征 |
| 5.2.1 宏观层面:政协界别基本结构的日趋完善 |
| 5.2.2 微观层面:政协界别调整策略的综合运用 |
| 5.3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基本经验 |
| 5.3.1 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 |
| 5.3.2 坚持同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相适应 |
| 5.3.3 坚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 |
| 第6章 新时代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问题与优化路径 |
| 6.1 当前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主要问题 |
| 6.1.1 政协界别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不足 |
| 6.1.2 政协界别设置重叠交叉与涵盖面不足 |
| 6.1.3 政协界别委员的身份认同感不强 |
| 6.1.4 政协界别常态化履职机制不健全 |
| 6.2 人民政协界别优化的基本原则 |
| 6.2.1 处理好一元领导与多元合作间的张力 |
| 6.2.2 处理好政治吸纳与利益代表间的张力 |
| 6.2.3 处理好政治稳定与政治参与间的张力 |
| 6.3 人民政协界别优化的主要路径 |
| 6.3.1 扩大政协界别的社会影响力 |
| 6.3.2 优化政协界别设置与界别委员结构 |
| 6.3.3 增强界别委员的身份认同感 |
| 6.3.4 建立健全界别常态化履职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引言 |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 (一)研究缘起 |
| (二)研究意义 |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 (一)法治的由来及基本内涵 |
| (二)人治与法治 |
| (三)法制与法治 |
| 三、研究现状与述评 |
| (一)研究现状 |
| (二)相关研究述评 |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 (二)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理论基础和思想资源 |
| 一、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理论基础 |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 (二)列宁的法治思想 |
| 二、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思想资源 |
| (一)中国传统法治思想 |
| (二)中国近代法治思想 |
| (三)西方法治思想 |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历史前提 |
| 一、中国共产党对工农民主法治的认识 |
|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二)工农民主政权重要法律的制定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三)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工作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二、中国共产党对抗日民主法治的认识 |
| (一)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二)抗日民主政权重要法律的制定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三)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工作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三、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法治的认识 |
| (一)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三)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工作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良好开端 |
|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共同纲领》的制定与颁布 |
| (二)《共同纲领》体现的党对法治认识的成果 |
| (三)《共同纲领》的历史贡献 |
| 二、新中国成立之初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三、司法改革运动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司法改革运动的历史背景 |
| (二)司法改革运动体现的党对法治认识的成果 |
| (三)司法改革运动的评价 |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重大突破 |
| 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
| (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体现的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 |
| (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对我国政治格局的影响 |
| 二、“五四宪法”与党对法治的认识的成果 |
| (一)“五四宪法”的制定 |
| (二)“五四宪法”体现的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 |
| (三)“五四宪法”的历史价值 |
| 三、中共八大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中共八大召开的历史背景 |
| (二)中共八大体现的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 |
| (三)中共八大正确法治认识中断的原因 |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曲折转向 |
| 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二)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与党对法治正确认识轨道的偏离 |
| (三)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爆发与党对法治认识的逆转 |
|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对法治认识逆转的直接危害 |
|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对法治认识逆转原因的分析 |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反思与重塑 |
| 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与党对法治认识的及时转向 |
| (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与“七八宪法”的制定 |
| (二)“七八宪法”体现的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 |
| (三)“七八宪法”的地位与评价 |
|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 |
|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体现的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 |
|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远影响 |
| 三、“两案”审判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两案”审判 |
| (二)“两案”审判体现的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 |
| (三)“两案”审判的法治意义 |
| 四、“八二宪法”与党对法治的认识 |
| (一)“八二宪法”的制定 |
| (二)“八二宪法”体现的党对法治的认识成果 |
| (三)“八二宪法”的历史贡献 |
| 第七章 1949-1982年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经验启示 |
| 一、坚持党的领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 |
| (一)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
| (二)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
|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 |
| 二、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准确认识和把握法治国情 |
| (一)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
| (二)准确认识和把握法治国情 |
| (三)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 |
|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
|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 四、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人类文明成果,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
| (一)以开放心态对待域外经验 |
| (二)高度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问题缘起及选题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依规治党基本问题探讨 |
| 一、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 |
| (一) 依规治党的概念厘定 |
| (二) 依规治党的基本特性 |
| (三) 依规治党的相关命题 |
| 二、依规治党的要素构成 |
| (一) 依规治党的主体 |
| (二) 依规治党的客体 |
| (三) 依规治党的介体 |
| (四) 依规治党的环体 |
| 三、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 |
| (一) 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
| (二) 有利于规范社会价值导向 |
| (三) 有利于引导社会行为规范 |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分析框架 |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1921--1949) |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流变(1949-1978) |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1978-2012) |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新进展(2012-) |
| 五、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分析的逻辑理路 |
| (一) 秉承刚柔并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 (二) 秉承体用合一,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 (三) 秉承知行统一,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 (四) 秉承重点全面并行,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 (五) 秉承内外良性互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 第三章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 一、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 |
| (一)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思想自觉 |
| (二)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行动自觉 |
| 二、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 |
| (一)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
| (二) 增强制度的系统性 |
|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 (一) 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 |
| (二) 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 |
| (三)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 |
| 第四章 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 一、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 |
| (一) 建立以党章为核心的规矩体系 |
| (二) 逐步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
| 二、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 |
| (一) 倡导中国气派 |
| (二) 走向规范之路 |
| 三、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 (一) 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 |
| (二) 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 |
| (三) 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 |
| (四) 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 |
| 第五章 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 一、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 |
| (一) 同党所处时代党的历史任务相融合 |
| (二) 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融合 |
| 二、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 |
| (一) 在真抓实干中严格执规 |
| (二) 在考核奖惩中严格执规 |
| 三、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 (一) 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 |
| (二)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 (三) 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 |
| (四) 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
| 第六章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 一、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 |
| (一) 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 |
| (二) 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 |
| 二、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 |
| (一) 全程全域严格党员标准 |
| (二) 共产党员必须严守党纪 |
| 三、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 (一)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 |
| (二) 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 |
| (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 (四)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
| 第七章 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 一、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 |
| (一) 党内监督覆盖全体党员 |
| (二)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
| 二、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 |
| (一) 外部监督倒逼恪守初心 |
| (二) 不断完善党的监督体系 |
| 三、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 (一) 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 |
| (二) 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 |
| (三) 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 |
| (四) 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 |
| 第八章 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 |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机遇 |
| (一) 西方政党制度深陷困境 |
| (二) 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 |
| (三)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 (四) 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 |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挑战 |
| (一) 部分党员规矩意识未树牢 |
| (二)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
| (三) 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 |
| 三、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 |
| (一) 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 |
| (二) 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 |
| (三) 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 |
| (四) 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 |
| (五) 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 |
| (六) 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引言 |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现状评述 |
| 三、基本概念及其相关命题释义 |
| (一)矛盾 |
| (二)主要矛盾 |
| (三)社会主要矛盾 |
| (四)社会主要矛盾同其他层次的社会矛盾的关系 |
| (五)其他相关概念和命题的界定 |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产生的基本条件 |
| 一、认识产生的理论渊源 |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要矛盾相关理论 |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相关理论 |
| (三)其他重要思想资源 |
| 二、认识产生的历史根据 |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实践 |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探索实践 |
| 三、认识产生的现实条件 |
| (一)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变化 |
| (二)我国基本国情及其阶段性特征的变化 |
| (三)中国共产党自身状况与认识能力的变化 |
| 四、认识产生的国际借鉴 |
| (一)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探索社会矛盾问题的经验教训 |
| (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探索社会矛盾问题的经验教训 |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历史演进 |
| 一、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新认定 |
| (一)重新认定的基本前提 |
| (二)重新认定的思想脉络 |
| (三)重新认定的主要表现 |
| 二、认识的逐步深化 |
| (一)实现认识深化的必要性 |
| (二)认识深化的思想脉络 |
| (三)认识深化的主要表现 |
| 三、认识的重大突破 |
| (一)认识突破的客观依据 |
| (二)认识突破的思想脉络 |
| (三)认识突破的主要表现 |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理论内涵 |
| 一、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内涵及其变化的深刻揭示 |
| (一)由“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
| (二)由“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 |
|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双方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化 |
| (四)辩证把握“一个转化”和“两个没有变”的关系 |
| 二、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属性及其表现的总体把握 |
| (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特点及其表现 |
|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导地位及其作用 |
|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主要规律及其表现 |
| 三、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路径的探索与完善 |
| (一)始终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
|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和深化改革开放 |
| (三)适时调整和更新发展思想和发展理念 |
| (四)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方针 |
| (五)不断充实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主体力量 |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价值意义与基本特征 |
| 一、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价值意义 |
| (一)价值评价的基本向度 |
| (二)认识取得的重大成果 |
| (三)努力完善和发展认识的方向 |
| 二、认识的基本特征 |
| (一)前进性与上升性的统一 |
| (二)总体性量变与阶段性质变的统一 |
| (三)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
| (四)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
| (五)继承性与发展性的统一 |
| (六)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
| (七)世界性与本土性的统一 |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经验启示 |
| 一、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 |
| (一)深入地学习、研究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 |
| (二)在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 |
| 二、继续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其变化 |
| (一)始终坚持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方向 |
| (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及阶段性特征 |
| (三)将认识“基本国情”同世情、党情相结合 |
| 三、坚持在社会矛盾全局中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
| (一)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自身变化的特点 |
| (二)把握其他层次社会矛盾变化的特点 |
| 四、始终致力于推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不断解决 |
| (一)在科学界定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思路 |
| (二)在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基础上调整解决思路 |
| 五、坚持将党作为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领导核心 |
| (一)继续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 |
| (二)坚持将党的领导和依靠人民群众相结合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背景 |
| 二、选题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实践意义 |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辨析 |
| (一)政党 |
| (二)民主党派 |
| (三)无党派民主人士 |
| (四)协商民主 |
| (五)政党协商 |
| 二、理论基础 |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多党合作思想 |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协商思想 |
| (三)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思想 |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的职能定位 |
| 一、参政议政职能 |
| 二、阶级代表职能 |
| 三、政治监督职能 |
| 四、自我改造职能 |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主要实践 |
| 一、重大政治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 (一)筹建新中国进程中的政党协商 |
| (二)关于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的协商 |
| 二、国家法制建设中的政党协商 |
| (一)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协商 |
| (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讨论与协商 |
| 三、国家经济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 (一)国家财经政策制定中的协商 |
| (二)参与土地改革的决策与执行 |
| (三)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协商与沟通 |
| 四、国家外交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 |
| 一、协商主体:彰显主人翁地位 |
| 二、协商形式:正式协商与非正式协商结合 |
| (一)依托于常规化会议的正式协商 |
| (二)形式灵活的非正式协商 |
| 三、协商过程:参政议政与自我教育并举 |
| 四、协商成效显着 |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经验、不足与启示 |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经验 |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
| (二)重视党际沟通协作 |
| (三)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实践中的不足 |
| (一)民主党派的自我定位存在偏差 |
| (二)民主党派内部的政治参与存在差异 |
| (三)政党协商制度缺陷制约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 |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当代启示 |
| (一)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协商意识 |
|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商能力 |
| (三)推动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附件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 |
| 二、选题意义 |
| (一)实践意义 |
| (二)理论意义 |
| 三、研究综述 |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 四、研究方法 |
| (一)文献研究法 |
| (二)实证研究法 |
| (三)比较研究法 |
| 五、内容与框架 |
| 六、创新与不足 |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 (二)“党外”的概念 |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 (一)政治优势 |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 (一)建国初期 |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 (三)新时期 |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 一、制度基础 |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 二、法理依据 |
| (一)根本法依据 |
| (二)专门法依据 |
| (三)行业法依据 |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 (一)宗教界 |
| (二)工商联 |
| (三)村委会 |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问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 (一)问题缘起 |
| (二)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综述 |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 (三)研究评述 |
| 三、研究内容 |
| (一)研究内容 |
| (二)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研究路径 |
| 第一章 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 (一)腐败 |
| (二)腐败治理 |
| (三)体制与机制 |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 |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界定 |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价值及功能 |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典型 |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的思想 |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 |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 |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时期(1978-1992) |
| (一)腐败治理体制恢复重建的制度环境 |
| (二)腐败形势:私利的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蔓延 |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 |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时期(1992-2002) |
| (一)腐败治理体制适应性变革的制度环境 |
| (二)腐败形势:权力寻租、资金密集型领域的多样化腐败 |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 |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时期(2002-2012) |
| (一)腐败治理体制深化改革时期的制度环境 |
| (二)腐败形势:从争夺经济利益到争夺政治权力 |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时期(2012—今) |
| (一)腐败治理全面协同深化改革的制度环境 |
| (二)腐败形势:高层化、群体化、家族化、多元化 |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 |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逻辑 |
| 一、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 |
| (一)从治标主导到标本兼治的腐败治理战略取向 |
| (二)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到系统反腐的核心理念 |
| (三)从反黑色腐败到全方位反腐的腐败治理行动策略 |
| 二、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 |
| (一)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外生因素 |
| (二)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生因素 |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行动主体 |
| (一)党、政、司法机关为主的专门腐败治理机构 |
| (二)人大和政协等监督机构 |
| (三)社会参与主体 |
| 四、腐败治理体制变迁方式分析 |
| (一)供给强制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 (二)需求诱致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 五、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分析 |
| (一)权力结构不均衡的路径依赖 |
| (二)腐败治理手段的路径依赖 |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特征、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 |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主要特征 |
| (一)中国共产党高度反腐自觉的变迁底色 |
| (二)腐败治理制度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变迁核心 |
| (三)兼具时代性与历史传承性的变迁历程 |
| (四)党纪国法互联互通的变迁协同 |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基本经验 |
|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正确政治方向 |
|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推动腐败治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
| (三)明确核心理念,锁定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定位 |
| (四)与中国政治发展环境相适应,保证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时代回应性 |
| (五)寓腐败治理于制度建设之中,促进腐败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 |
|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腐败治理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
| 三、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一)腐败治理的认识存在误区 |
| (二)腐败治理机构职能协同不足 |
| (三)腐败治理制度规范有待完善 |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社会参与不足 |
|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现代化治理理念不牢固 |
| (二)体制自主性困境的制约 |
| (三)腐败治理体系不完整 |
| (四)腐败治理能力总体偏弱且不平衡 |
| 第五章 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 一、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战略分析 |
| (一)坚持以政党为中心的反腐逻辑支点 |
| (二)坚持法治思维为主导的反腐价值理念 |
| (三)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反腐行为取向 |
| 二、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策略分析 |
| (一)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
| (二)推进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 |
| (三)促进腐败治理的社会参与 |
| (四)加强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 |
| 三、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着力点 |
| (一)强化腐败治理主体责任 |
| (二)强化反腐制度落实 |
|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式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