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岩[1](2020)在《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早在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之时,立法者就以禁止性规范的方式对于限制外地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在采购活动中设置歧视性条件等限制竞争行为予以了否定。随后出台的《反垄断法》也将此类行为纳入其中。2015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更是以列举的方式将众多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逐一明确。近年来,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构建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实施,政府采购领域,尤其是地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再次受到关注。2019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及2020年推出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都把这一问题作为规制重点,对其重视程度由此可见。并可以据此认为,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是理论研究及其执法实践活动中的重点问题。政府采购是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代表的国家机关以及直接、间接接受政府控制的特定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为实现政府职能或公共服务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在市场上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依据主体范围的不同,政府采购可以分为中央政府采购与地方政府采购。二者的主要差异在于使用资金的来源不同,即中央政府采购使用的中央财政资金,所统筹的是全国性事务,地方政府采购使用的是地方财政资金,所针对的是地方性事务。由此导致二者在限制竞争时的表现存在较大不同,地方政府在采购时表现出强烈的本地采购倾向。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在地方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等凭借行政权力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它因采购主体的行政性、采购资金的公共性等特征而满足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又因破坏了采购市场中特有的竞争秩序而成为行政垄断行为。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呈现出制度性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有时具有歧视性抽象采购政策的指引,或表现对于采购程序规则的违反,或表现为对于采购实质规范的破坏,在本质上一种行政权力的异化。这种异化既可能源自行政权力的对于采购活动的不当介入,也可能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恶意串通所致。其具体限制问题的表象在于规避公开招标、设立歧视性条款、构筑信息壁垒、倾向性评标、指定交易等个案中的限制竞争,而表象的背后则是地方利益集团、财政分权等深层的制度缺陷问题。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也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直接破坏,割裂采购市场的统一性,背离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导致提高采购效率、实现物有所值等经济性目标的落空,造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政策性价值目标的扭曲,更使得宏观经济调控、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等重大采购目标难以实现。此外,它还损害了包括外地经营者和本地居民在内的多方主体利益,并加剧了采购中的腐败问题。由此,需要以规制的手段对于其施以某种控制、约束和指引。而法律作为一种既定、统一、普适且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行为准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法律规制是基于法律规范对行为实施的控制、约束和引导。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作为一种规范性规制,是以正义、国家干预、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市场规制、激励性规制等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为基础,根据《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度以及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为制度、政策基础,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整个过程进行的规范和控制,而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为了实现更好的规制效果,法律规制自身也在不断演进之中,并已从立法之初的笼统、模糊与概括到如今的系统、准确与规范,相对完整的规制体系业已初步建立并日臻完善,逐步形成了抽象采购政策与具体实施行为的规制、具体实施行为中的控权规制与执法规制等事前、事中、事后的规制,以及以《政府采购法》为主导,兼有《反垄断法》《预算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制模式。并具体表现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含有抽象采购政策中的反竞争因素;以采购程序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家评审制度等从事前规制的角度防止具体采购活动之中行政权力的异化,以质疑、投诉与后续执法制度等从事中与事后规制的角度对于个案中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救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严重性由此可见。然而,现行制度设计下的法律规制仍存在一些问题:法律竞合依然存在,《反垄断法》对于管辖权的让渡存在立法疏漏,导致其与《政府采购法》仍存冲突,且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实践中亦偶有越界之嫌;界定标准有待完善,程序规范对于实质违法的界定存在干扰,以“滥用行政权力”为构成的行为要件有时难以界定;责任设置有所失衡,财产责任只及于单位而不涉及个人,致使行为与责任缺乏对等,个人违法单位担责等现象时有发生;规制模式尚显不足,始终无法走出自纠式规制的困境;竞争模式存在局限,强调市场的开放性而忽略了对地方利益的合理保护,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地位不平等的问题有待深入解决,集中采购机构代理市场也亟待开放。因此,应对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予以完善。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应以公平正义、秩序与调控的价值理念为指引,并融合国际法律的规制理念,构建国际与国内的双层法律规制制度体系,协调国内法律的适用冲突。在此基础上,采取控制式规制与激励式规制二元并立的规制模式。控制式规制是最传统的法律规制模式,也是现行法律制度在对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时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对其适用需要首先对相关制度予以完善。这种完善应沿着“主体——行为——结果”的基本逻辑进路展开,并表现为:就规制的主体而言,应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介入权,使其能够在财政部门拒绝依法履行职权时实现补充救济;就规制的行为而言,应实施结果导向型的行为界定标准,避免程序对于行为界定的干扰,并在必要时对于行为结果进行竞争分析;就规制的结果而言,应强化法律责任,以增加政治问责和实行“双罚制”的方式加强对采购人员的追责,同时,增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相关责任,以提高违法成本的方式对相关人员形成威慑和有效制裁。而激励式规制乃是控制式规制的重要补充,其侧重于通过奖励、扶持等刺激与鼓励手段,调动被规制者实施某些行为的积极性。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而言,激励式规制是一条全新进路,其制度的构建应包括:增加地方政府采购绩效激励制度,改变过去唯“GDP”论的官员政绩考核标准,将竞争秩序的影响因素纳入法治建设成效参考因子,以此削弱其与采购中的本地利益的联系;利用赋予特殊保护性采购合法性的方式抑制政府采购中的地方保护问题;建立集中采购竞争机制,削弱集中采购竞争机构与地方利益之间的联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调动舆论监督和第三方机构监督的积极性。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研究既有理论价值,又充满现实意义。在理论上,弥补了当前理论研究中的空白,且对于公平竞争审查、政府采购、行政垄断等相关理论的研究亦有裨益。在实践中,除了可以更好地实现规制外,还能为《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提供思路。
张玉倩[2](2020)在《徐州市预决算公开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政府预算,就是对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的财政收入与支出进行预计,划清财政收支范围,理顺工作目标,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调控宏观经济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做出贡献。当前公民参政意识越来越高,预算、决算公开逐渐成为热点话题。目前,虽然众多学者都对预决算公开话题十分热衷,但是当前研究大多集中在理论方面,而且针对市级或者县区级别的微观性研究几乎没有,实际操作的具体研究也比较少。本文通过深入研究徐州市政府2017至2020年四个年度的预决算公开情况,总结出存在的问题,问题来源于:一、预算报告编制的水平不高;二、政府预决算公开的效率不高,包括信息公开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三、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不完善,包括报告内容不全面、报告的可读性不强;四、政府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包括存在随意变更支出项目的现象、大量存量资金违规闲置、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存在账务不实;五、预算公开渠道单一,报告缺少群众的意见反馈。根据这五个问题,分析出产生问题的成因,包括一、部分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有限;二、政府整体缺乏责任意识,其中预算单位信息流转太慢、财政人手不足,预算编制不准确、审批流程慢;三、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不完善,其中报告的细化程度未落实,报告的编制未考虑群众接受度;四、政府内部监督体系不到位,其中政府自我监督不足,资金使用不规范、制度约束不到位,财政部门角色错位、未设置独立的预决算监察机构,人大的监督作用未发挥;五、部分领导忽视公开工作,公众缺乏主人翁意识。研究表明,要优化徐州市预决算公开工作就要采取以下做法:一、要增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二、强化政府预决算公开意识,包括压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编制的准确性、加速预算执行进度;三、要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内容全面化、报告表述通俗化;四、要完善预决算公开的监督管控,包括加强政府自我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设置独立的预决算监察机构,发挥预联网作用、拓展人大监督职能;五、加大政府宣传,增加公众参与度。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当前徐州市预决算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推动徐州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进程。本文采用了文献分析、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本文的新见解是,要设置独立的预决算监察机构,发挥预算联网的重要作用,最终通过本人的研究,撰写出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朱江[3](2020)在《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我国社会经济在各领域相继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群众物质生活日益向好。体育这一代表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不论是在国家实现“中国梦”的政治需要还是人民健康生活的权益实现中,都越来越凸显出重要性。因世界各国政府垄断供给公共体育服务被一再证明的低效,我国在上世纪末逐步开始尝试用社会化、市场化的手段来服务于人民的公共体育需求。开远站在云南省体育发展前列,当地政府历来重视市民群众的体育生活,于21世纪的头几年便有计划地开展了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的政府购买。在十余年的实践当中,既收获了诸多成就、学到了不少经验,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短板。本文就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这一中心命题,拟采用文献分析和实地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的现状及成效进行介绍,其次对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最后试图提出完善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对策。
韩筱媛[4](2019)在《福建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 ——以货物类项目的采购为例》文中认为政府采购政策在我国推行的时间不长,相应的制度、规则仍处于摸索并逐步调整的阶段,因此其政策的执行效果尚无法完全达到预定目标。本文认为,政府采购绩效是贯穿采购活动始终的核心关键,一个较为理想的政府采购绩效结果应是既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又要让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人购买到符合采购需求的物品。当前政府采购的不足是:采购流程设计、条款设置亟需优化,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商、货物供应商等利益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采购过程所签订的各类合同适应性较差,廉洁建设还需持续推进,这些问题都对政府采购绩效造成影响。因此,本文尝试从影响福建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绩效的四个主要因素出发,以货物类项目的采购为例,对政府采购运行情况进行研究,根据问卷数据对政府采购绩效情况进行分析,指出问题、剖析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本文将搜集相关资料,首先界定政府采购绩效、货物类项目、采购需求概念范畴。然后通过实地走访和考察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货物的运行管理现状,基于扎根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分解出影响政府采购绩效的因素。根据这些因素设计问卷并发放给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货物供应商等以收集相关数据。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和扎根理论,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层次剖析,利用对比分析法等探究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成因,汇总所访谈的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员的观点,借鉴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管理经验从而系统地分析出消除缺陷的方法,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模式的优化完善提供政策建议。
孙景怡[5](2017)在《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研究》文中提出公共采购是政府采购的发展,公共采购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与政府职能及其管理方式的转变密不可分,既体现了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也是促进政府变革的手段。治理变革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是公共采购的大背景,公共采购亦是公私协作治理和网络治理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参与公共采购的主体较多,但主角是交易的双方,即使用公共资金的采购人和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参与公共采购的主体可以基本被划分到公私两个相应的范畴里。使用公共资金的采购人实质上是“受雇的管理员”,“经济人”假设、委托代理关系等从不维度反映了采购人与采购官员间的公私关系;供应商及其员工之间也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公私关系;在公共采购中还存在着采购人、供应商作为整体与纳税人(或说公众)之间的私与公的关系等。在公共采购多维度的公私关系中,围绕采购人展开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公私关系(采购人外部公私关系)、采购人与采购人员之间的公私关系(采购人内部公私关系)构成了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主要内容。同时,公共采购被视为一个起于预算终于评估的管理链条,包括预算与采购计划、采购过程、采购合同管理、质疑投诉等各环节,公私关系贯穿着整个公共采购链。公共采购法应当涵盖整个采购链条,调整公私主体自身一体两面的公私关系以及采购各方协作中的一系列的公私关系。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的研究,是外部环境的要求、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中国公共采购法行政部门推动、片段式立法以及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使其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在界定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基本范畴、分析现有理论及其不足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经济法有关理论,提出公共采购法是公私耦合之法,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具有范围、功能与规制的多维度、采购流程中的公权与私权强弱渐变、公私双向复式规制与激励的特征,并从静态的采购人、动态的采购流程(包括预算与采购计划、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救济的质疑与投诉、外部环境的电子信息化的影响等维度对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上述特征进行论证,发现域外有关法律在平衡、处理公共采购公私关系中较好的方法、措施,分析中国公共采购法发展中仍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共十部分内容,包括绪论、八章正文和结语。绪论部分对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创新和不足进行了介绍。在八章正文中,第一章是全文的基础,通过对公共采购和政府采购的关系、公共采购的多维度差异、公共采购链的分析,界定了公共采购、公共采购法的内涵和外延;通过公共采购参与主体的分析,提炼出公共采购中公私关系的维度,并阐述了研究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必要性。第二章是全文的核心,对公共采购公私关系有关的法学理论进行了分析,指出行政合同、双阶理论等存在的不足在于没有从根本上抓住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本质;同时,借鉴中国经济法有关理论,认为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多维度存在、公共采购合同混合论的共识、公共采购法公法与私法调整机制的综合运用说明公共采购法是公私耦合之法;公私关系具有范围、功能与规制的多维度、采购流程上的公权与私权强弱渐变、公私双向复式规制与激励的特征。第三至第八章是对公共采购法公私耦合关系的特征的详细论证,从采购人员职业化、预算和采购计划、合同订立、合同履行、救济、电子化采购等角度对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进行了分析,总体上展现了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的三大特征,展现了公共采购法从预算民主框架下的公私互动、行政程序(仍有争议)中的公私选择、平等基石上的合同管理等核心理念的演化过程。第三章以美国采购官制度为比较论证了采购人员职业化是解决采购人自身存在的一体两面的公私关系问题的关键,并对采购人对外委托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提出中国公共采购法应当“刺破采购人面纱”、积极推进采购人员职业化的制度建设。第四章通过对公共采购预算文献分析和采购计划制度的比较,提出预算民主为公共采购预算制度、采购计划制度确立了框架,采购计划制度则是落实预算民主的路径之一,中国应从公私两个角度完善公共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制度。第五章研究了合同订立中的公私关系,合同订立制度对公私主体的规制与激励体现在严密的程序、竞争的要求、多样的方法、严格的责任、合理的职能中,中国公共采购法应构建起系统、多样、严密、灵活的合同订立制度体系。第六章阐述了合同履行中合同管理是公私双方“平等”履行合同的保障,通过对域外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梳理,发现监管机构、监管责任、对合同变更、终止和分包的严格的法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中公私利益的平衡恰恰是“平等”的保障措施,中国公共采购法应尽快补齐合同管理的短板才能真正实现公共采购法的多维度目标。第七章对质疑与投诉中主体、范围、独立审查机构以及鼓励协商解决等制度进行了比较,提出了中国公共采购质疑与投诉制度应合理确定质疑与投诉的主体和范围、改进程序、鼓励协商等建议。第八章对电子化公共采购对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的影响进行了文献分析和制度比较,认为中国电子化采购应克服公共采购制度不足、电子化采购带来的新问题的双重压力,并充分考虑中国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特点,加强电子化公共采购制度的顶层设计。结语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建议。本文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理论、通过对公共采购国际规则和公共采购发达国家、地区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力图把握其对公共采购链中公私关系处理的规律、方式。创新点在于提炼出公共采购法中公与私的基本范畴、运用系统论和比较的方法总结出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的多维度特征、渐变特征和双向规制与激励的复式特征,从公共采购链的每一环节和整体论证了公私关系的特征,探讨了具体制度中如何平衡、处理公私关系。本文不足之处在于对有关法律的比较主要局限于美国和欧洲,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公共采购制度的掌握、分析不够;限于能力,对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有关公共采购的方法、模型等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
肖艾林[6](2014)在《基于公共价值的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以管理主义和市场取向为基础的管理工具,绩效管理在公共管理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可以确保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的高效使用,同时也可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现阶段被纳入政府采购管辖范围的事项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仅涉及货物和服务采购,还包括工程采购,几乎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政府采购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则会对一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分析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价值性,并对政府采购进行价值性评估成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关注点。长期以来公共价值在政府行为研究中被忽视,这与公共价值在现实中的重要作用相悖。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价值在政府采购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市场主导型的社会强调根据市场来配置各种社会资源,凸显价值资源的独立性和特殊性,政府采购通过制度运行的绩效使其具有合法性,而制度绩效往往被简单地用经济成就来代替,这样的偏颇之处将会把公共价值和市场经济对立起来,不断提升的绩效水平并不一定带来公民对政府采购满意度的提高以及对政府采购信任水平的增加。与此同时,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周期长于自主采购、采购结果的利用以及财政资金的产出效益不透明也广受争议。公共价值作为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理念,体现的是政府的行为逻辑,强调的是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公共效用、政府作为管理主体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诉求以及政府在行动过程中对公众行为主张的公益导向。公共价值塑造着公民的公共生活,促进公共福祉和个人福祉。政府采购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身蕴含着满足公共需要的价值属性,政府正是通过实施政府采购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并在这一过程中追求效率、公平、公正、民主、责任等公共价值。通过公共价值的输入,确保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正确方向,将基于公共价值的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工具进行理性结合,避免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陷入自身工具理性强大、价值理性虚弱的困境。通过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剖析公共价值理念在其实践过程中的一些障碍,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以工具理性和效率至上作为价值追求的传统绩效管理无法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在主体选择、制度设计、公众参与及结果使用上都有明显不同于传统绩效治理的特征,政府采购在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求的过程中关注并引导公众的集体偏好,确定并创造公共价值。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仅要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项目采购,而且需要关注和回应公民、具体项目业主及提供资金来源的纳税人偏好。公共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采购绩效是否真正得到全面体现,政府采购公共价值的建构与实现构成提升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水平的路径依赖,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发展方向。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国内外贸易环境和规则对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理念、体制、程序等方面带来巨大的挑战。在这样的社会发展变化环境中,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主体地位遭到削弱,而个体的合法逐利,能够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也增加了与公共价值冲突的矛盾。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既要体现公共价值,矫正传统绩效管理效率占优的价值取向,重新回归政府行为“公共性”的本质和中心,又要体现本身的经济性,因此,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创新,建立以公共价值为理论基础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模式,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需要。本文基于对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问题相关文献的梳理与研究,并借鉴行政学、管理学、财政学的理论基础,遵循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按照理论基础——现实状况——原因分析——经验借鉴——创新性思考的逻辑思路,综合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价值链分析法、协同管理理论,以现阶段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为切入点,从对政府采购的公共价值分析入手,对当前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现状和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分析公共价值对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重要作用的基础之上,论证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价值内生于公共价值当中,政府采购对资源的配置、对物品的分配、对利益的调整等,均应以公共价值为宗旨和归宿。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终极指向是为公众创造更多的公共价值,而非仅仅重视政府采购任务的完成和单纯的方法、技术的改进。本文对基于公共价值的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基本问题、具体架构、现实形态及总体思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设计了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绩效治理的理论架构:从改革预算制度,为政府采购提供合理的运行平台;完善组织模式,为政府采购提供公正的竞争环境;优化流程设计,为政府采购提供明确的架构设定;强化监督机制,为政府采购提供有效的权力制约;建立协同机制,为政府采购提供顺畅的组织协同;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政府采购提供充裕的技术储备;设定评估指标,为绩效评估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引。从以上七个方面提出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改革思路。
许金柜[7](2014)在《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在一国的政治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集中体现了一国政府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法进行筹资、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以及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规范、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一种根本方法。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府预算思想和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预算经验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政府预算制度,当时称为“国家预算”。之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转轨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四个时期60余年的历史演进,形成了与各时期相应的预算内容与特点,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建立起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基本相适应的政府预算制度。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未来是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在现行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框架下,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对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展开分析。一方面,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变迁过程,揭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变规律、特征与经验教训,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历史借鉴;另一方面,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的绩效、难点与局限,提出今后我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基本思路、对策建议和未来政府预算的目标模式。我国政府预算改革近期目标主要不是强化预算绩效问题,而是要强化和实现预算在行政层面的全面控制,中长期目标主要是要实现预算在立法层面的全面控制,未来政府预算模式是通过构建“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改革,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三级政府三级预算”的分级分权预算体制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完善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走向预算国家。
曾纪发[8](2011)在《构建我国绿色财政体系的战略思考》文中研究表明绿色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潮流。绿色经济的发展走向必然决定绿色财政的发展走向,而绿色财政体系的建立又将深刻地影响着绿色经济的发展。界定绿色财政的内涵与外延,分析绿色经济呼唤绿色财政的发展趋势,有利于确定构建绿色财政体系的战略思路。财政部门必须以更大的气魄、更大的勇气、更加务实的态度,深化财税改革,创新理财模式,积极推进绿色财政体系建设。
刘华伟[9](2008)在《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期以来,我国财政部门重视抓收入,轻视支出管理,支出管理方面的改革显得严重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深入推进,切实改进和强化公共支出管理已显得日益必要和紧迫。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逐步建立,广东在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多项改革在全国属首创,处于领先地位。因此,对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进行系统和深入研究,不仅有利丁深化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而且对于推动全国的财政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文中运用到的两个基本理论。一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作了系统阐述后,运用该理论分析了我国财政制度的变迁,并对变迁的原因作了分析;然后运用经济学分析的方法着重分析了财政制度变迁中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的变迁,为后文研究广东省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新视角。二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管理新方法。本文追溯了新公共管理理论产生的背景,阐述了其理论基础及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改善公共支出管理的基本要求,提出新公共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公共支出规模,优化公共支出结构,改善公共支出效率,加强公共支出绩效管理等。有了以上两个理论的铺垫,本文接下来研究了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径。首先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视角介绍了广东公共财政制度变迁的历程和路径,提出了广东公共财政制度变迁的三条主线,即预算管理体制变革、财政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变革和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进而研究了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广东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改革创新,本文集中探讨了广东创新的六项“自选动作”改革,其中包括公共支出绩效评价改革、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和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等。然后对广东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作了分析和点评,总结了改革特点、成效,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本文最后针对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广东的财政改革实际情况,提出了在新公共管理背景下从五个环节(即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等五个环节)系统深化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以期对深化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王巍[10](2008)在《盘点五年之专题 感受新闻之力量》文中提出$F编者按$E $T又是一年春来到,花开花谢五年时。转眼间,《政府采购信息报》已经五岁了。如果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场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的破冰之旅,那么《政府采购信息报》就是从由分散采购向集中采购艰难转型的混沌中破茧而出的。五年来,《政府采购信息报》用媒体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研究方法 |
| 1.3.1 比较分析法 |
| 1.3.2 价值分析法 |
| 1.3.3 实证研究法 |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
| 1.4.1 国内研究的文献综述 |
| 1.4.2 国外研究的文献综述 |
| 1.5 本文结构安排 |
| 1.6 创新与不足 |
| 1.6.1 创新 |
| 1.6.2 不足 |
| 第2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一般界定 |
| 2.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政府采购概念理论解析 |
| 2.1.2 地方政府采购概念厘定 |
| 2.1.3 限制竞争行为概念辨析 |
| 2.1.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概念界定 |
| 2.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垄断性分析 |
| 2.2.1 地方政府采购两类相关限制竞争行为分析 |
| 2.2.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市场表现 |
| 2.2.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垄断特征 |
| 2.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判断 |
| 2.3.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要件 |
| 2.3.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行为要件 |
| 2.3.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结果要件 |
| 2.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考量 |
| 2.4.1 规制与法律规制内涵 |
| 2.4.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意义 |
| 第3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实证研究 |
| 3.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例研究 |
| 3.1.1 案件概览 |
| 3.1.2 案例评析 |
| 3.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归纳 |
| 3.2.1 制度缺陷问题 |
| 3.2.2 具体限制问题 |
| 3.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危害分析 |
| 3.3.1 采购目标虚置 |
| 3.3.2 采购市场失衡 |
| 3.3.3 多方主体利益受损 |
| 3.3.4 腐败问题突显 |
| 3.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成因 |
| 3.4.1 行政权力的不当介入 |
| 3.4.2 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存在 |
| 3.5 实证小结 |
| 第4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据 |
| 4.1 理论依据 |
| 4.1.1 法学理论依据 |
| 4.1.2 经济学理论依据 |
| 4.2 制度依据 |
| 4.2.1 《招标投标法》对市场的规范 |
| 4.2.2 《政府采购法》对公平竞争的维护 |
| 4.2.3 《反垄断法》的反行政垄断理念 |
| 4.2.4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
| 第5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判 |
| 5.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方案 |
| 5.1.1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 5.1.2 采购程序制度 |
| 5.1.3 信息披露制度 |
| 5.1.4 内部控制制度 |
| 5.1.5 专家评审制度 |
| 5.1.6 质疑、投诉与后续执法制度 |
| 5.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难点 |
| 5.2.1 法律适用竞合 |
| 5.2.2 界定标准掣肘 |
| 5.2.3 自纠式规制不足 |
| 5.2.4 责任设置失衡 |
| 5.2.5 竞争模式局限 |
| 第6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 6.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 |
| 6.1.1 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
| 6.1.2 秩序与调控的工具取向 |
| 6.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制度选择 |
| 6.2.1 国际法层面:以非歧视原则为导向 |
| 6.2.2 国内法层面:明确法律适用的优先规则 |
| 6.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控制式规制模式的改善 |
| 6.3.1 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介入权 |
| 6.3.2 实施结果导向型法律标准 |
| 6.3.3 强化法律责任 |
| 6.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激励式规制模式的构筑 |
| 6.4.1 增加地方政府采购绩效激励制度 |
| 6.4.2 给予特殊保护性采购合法性 |
| 6.4.3 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 |
| 6.4.4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
| 研究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 1.1.1 研究的背景 |
| 1.1.2 研究的目的 |
| 1.1.3 研究的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 1.2.1 国内研究概况 |
| 1.2.2 国外研究概况 |
| 1.2.3 国内外研究评析 |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 第二章 政府预决算公开的理论基础 |
| 2.1 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基本概念 |
| 2.1.1 政府预算 |
| 2.1.2 政府决算 |
| 2.1.3 政府预决算公开 |
| 2.2 政府预决算公开的理论依据 |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 2.2.3 公民知情权理论 |
| 2.2.4 “经济人”假设 |
| 第三章 徐州市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基本情况 |
| 3.1 我国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基本情况 |
| 3.1.1 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发展历程 |
| 3.1.2 政府预决算公开的法律依据 |
| 3.1.3 国外组织对我国预决算公开的评价 |
| 3.2 2017-2020年度徐州市预决算公开总体情况 |
| 3.2.1 成立预决算工作小组,公开内容逐步全面 |
| 3.2.2 公开内容逐步细化 |
| 3.2.3 逐步完善公开制度 |
| 3.2.4 三公经费快速降低 |
| 第四章 徐州市政府预决算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
| 4.1 预算报告的编制水平不高 |
| 4.2 政府预决算公开的效率不高 |
| 4.2.1 信息公开不及时 |
| 4.2.2 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
| 4.3 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不完善 |
| 4.3.1 报告内容不全面 |
| 4.3.2 报告的可读性不强 |
| 4.4 政府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 |
| 4.4.1 存在随意变更支出项目的现象 |
| 4.4.2 大量存量资金违规闲置 |
| 4.4.3 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存在账务不实 |
| 4.5 预算公开渠道单一,报告缺少群众的意见反馈 |
| 第五章 徐州市政府预决算公开问题的成因 |
| 5.1 部分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有限 |
| 5.2 政府整体缺乏责任意识 |
| 5.2.1 预算单位信息流转太慢,财政人手不足 |
| 5.2.2 预算编制不准确,审批流程缓慢 |
| 5.3 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不完善 |
| 5.3.1 报告的细化要求未落实 |
| 5.3.2 报告的编制未考虑群众接受度 |
| 5.4 政府内部监督体系不到位 |
| 5.4.1 政府自我监督不足 |
| 5.4.2 预算制度约束不到位 |
| 5.4.3 财政部门角色错位,未设置独立的预决算监察机构 |
| 5.4.4 未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
| 5.5 部分领导忽视公开工作,公众缺乏主人翁意识 |
| 第六章 完善徐州市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对策 |
| 6.1 增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
| 6.2 强化政府预决算公开意识 |
| 6.2.1 压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
| 6.2.2 提高编制准确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
| 6.3 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报告要求 |
| 6.3.1 报告内容全面化 |
| 6.3.2 报表表述通俗化 |
| 6.4 完善预决算公开的管控 |
| 6.4.1 强化政府自我监督 |
| 6.4.2 规范财务管理,盘活存量资金 |
| 6.4.3 设置独立的预决算监察机构 |
| 6.4.4 发挥预联网作用,拓展人大监督职能 |
| 6.5 加大政府宣传,增加公众参与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简评 |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 一、研究方法 |
| 二、技术路线 |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 一、创新之处 |
| 二、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概念 |
| 一、公共服务 |
| 二、公共体育服务 |
| 三、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 |
| 第二节 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的理论基础 |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 第三章 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现状 |
| 第一节 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的总体情况 |
| 一、开远市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
| 二、开远市城市公共体育服务购买的政策依据 |
| 三、开远市城市公共体育服务购买的内容与方式 |
| 第二节 案例简介 |
| 一、开远市城市概览 |
| 二、开远市城市公共体育服务购买实例介绍 |
| 第三节 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成就与经验 |
| 一、主要成就 |
| 二、经验 |
| 第四章 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 第一节 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
| 一、购买总量不足 |
| 二、购买的内容较单一 |
| 三、参与供给的市场与社会主体较少 |
| 四、购买的配套法律制度缺失 |
| 五、监督评估购买过程的体系不健全 |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政府财权事权失衡致使购买资金短缺 |
| 二、缺少对公众体育诉求的深入调研 |
| 三、行政垄断导致多元主体实力不均 |
| 四、购买的规章制度建设落后 |
| 五、购买的监督评估缺乏外部参与 |
| 第五章 开远市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的对策 |
| 第一节 科学安排购买内容 |
| 一、转变政府公共服务的理念 |
| 二、完善关于购买内容的民主决策程序 |
| 三、拓展服务购买的边界 |
| 第二节 改革财政预算体制 |
| 一、规范预算编制 |
| 二、细化财政支出结构 |
| 三、提升公共体育服务的财政支出等级 |
| 四、构建与完善“财政拨付+金融协同”模式 |
| 第三节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 一、多维度了解公众需求 |
| 二、加强政府购买的政策宣传提升公众参与能力 |
| 三、善用移动客户端 |
| 第四节 培育社会市场主体 |
| 一、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
| 二、规范多元供给平台 |
| 三、实现公共体育财政“养事”不“养人” |
| 第五节 制定配套政策条例 |
| 一、健全相关配套政策规章 |
| 二、坚持政府购买的法治化 |
| 第六节 健全监督评估体系 |
| 一、完善监督评估过程 |
| 二、吸纳多元主体参与监督评估 |
| 三、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 附录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 1.4 技术路线图 |
| 1.5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 1.5.1 可能的创新 |
| 1.5.2 可能的不足 |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政府采购绩效 |
| 2.1.2 货物类项目 |
| 2.1.3 采购需求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 2.2.3 扎根理论 |
| 3 福建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绩效影响因素的相关数据收集和分析 |
| 3.1 福建省直单位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的运行概况 |
| 3.2 影响因素识别和相关问卷数据收集 |
| 3.2.1 影响因素识别 |
| 3.2.2 通过问卷收集数据 |
| 3.3 问卷样本及数据分析 |
| 3.3.1 问卷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
| 3.3.2 信效度检验和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 |
| 4 基于影响因素分析福建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绩效方面的不足和原因 |
| 4.1 福建省直单位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实务中存在的不足 |
| 4.1.1 规则条款需要调整 |
| 4.1.2 合同适应性较差 |
| 4.1.3 采购效率低、周期长 |
| 4.1.4 廉洁机制有待完善 |
| 4.2 福建省直单位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实务中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 4.2.1 规则、程序设计考虑不周全 |
| 4.2.2 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制定能力不足 |
| 4.2.3 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体系 |
| 4.2.4 监管办法不够完善 |
| 5 基于影响因素的提高政府采购绩效的建议 |
| 5.1 改进现行的规则、流程 |
| 5.2 重视采购合同的制定,加强合同设计能力 |
| 5.3 建立协调管理机制,统筹考虑预算和采购计划 |
| 5.4 落实主体责任,优化监管体制结构 |
| 6 结论与展望 |
| 6.1 论文主要结论 |
| 6.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 福建省直单位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访谈提纲 |
| 附录 B 调查问卷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 1.4 研究方法 |
| 1.5 创新与不足 |
| 第1章 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语义限定及研究的必要性 |
| 1.1 公共采购是政府采购的发展 |
| 1.2 公共采购的多维度差异 |
| 1.3 公共采购法应当涵盖整个公共采购链条 |
| 1.4 研究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的必要性 |
| 1.4.1 研究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是公共采购的内在要求 |
| 1.4.2 研究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是外部环境的必然要求 |
| 第2章 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有关理论及特征分析 |
| 2.1 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有关理论分析 |
| 2.1.1 政府合同、行政合同、国库理论、双阶理论及其不足 |
| 2.1.2 基于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的思考 |
| 2.2 公共采购法公私关系的特征 |
| 2.2.1 功能视角:公私主体相互作用的多维度特征 |
| 2.2.2 流程视角:公权力与私权利强弱的渐变特征 |
| 2.2.3 责任视角:公私主体规制与激励的双向复式特征[] |
| 第3章 主体视角:采购人员职业化是公私关系的支点 |
| 3.1 公共采购人员职业化制度包含了对采购人员的规制与激励 |
| 3.2 美国合同官制度在采购人员公私身份转换中的作用 |
| 3.1.1 美国采购人员责任(权力)的法律化 |
| 3.1.2 美国采购人员的能力建设 |
| 3.3 中国采购人员职业化的进展、问题与建议 |
| 3.3.1 中国采购人员职业化的进展 |
| 3.3.2 中国采购人员职业化的问题与建议 |
| 3.4 中国采购人对外委托问题的分析 |
| 3.4.1 中国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问题 |
| 3.4.2 中国采购人委托评审(标)专家评审与合同授予问题 |
| 3.4.3 解决采购人对外委托问题的思路 |
| 3.5 小结 |
| 第4章 公共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环节:预算民主确立了公私互动的框架 |
| 4.1 现代预算制度决定了公共采购预算公私关系的框架 |
| 4.1.1 预算民主是现代预算制度的特征 |
| 4.1.2 实现预算民主的公、私进路 |
| 4.2 作为预算民主延伸的公共采购计划制度的特点分析 |
| 4.2.1 以明确的责任明晰公权力的边界 |
| 4.2.2 公开竞争融入具体制度以保障公私互动的公平 |
| 4.2.3 以严格的程序规范公权力的运行 |
| 4.2.4 保障私主体的适度参与权 |
| 4.3 中国公共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 4.3.1 中国公共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改革 |
| 4.3.2 中国公共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 4.4 小结 |
| 第5章 合同订立环节:程序划定了公私选择的轨道[] |
| 5.1 域外采购方法及其程序的特点分析 |
| 5.1.1 采购方法多样化扩展公私选择方式 |
| 5.1.2 采购合同类型化保证公私选择质量 |
| 5.1.3 采购程序严密化保障公私选择廉洁 |
| 5.1.4 适用条件目标化提高公私选择效率 |
| 5.1.5 采购主体合理化提升公私选择效能 |
| 5.2 中国公共采购法合同订立制度对公私选择的不利影响 |
| 5.3 完善中国公共采购法合同订立制度的建议 |
| 5.3.1 增加采购方法的种类并系统化 |
| 5.3.2 优化采购方法选择标准 |
| 5.3.3 确保采购方法严密且可操作 |
| 5.3.4 合理配置采购组织形式 |
| 5.3.5 进一步完善合同类型 |
| 5.4 小结 |
| 第6章 合同履行环节:平等应是公私协作的基石 |
| 6.1 合同履行与合同管理 |
| 6.1.1 合同履行在公共采购链中的作用将更加重要 |
| 6.1.2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公私平等 |
| 6.2 域外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公私平等的特点分析 |
| 6.2.1 规定明确的外部监管、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
| 6.2.2 注重供应商履约过程的管理 |
| 6.2.3 对合同变更、终止和分包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
| 6.2.4 建立平衡公私利益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 6.3 中国公共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建议 |
| 6.3.1 中国公共合同管理制度的现状 |
| 6.3.2 中国公共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 6.4 小结 |
| 第7章 救济视角:公正与效率在公私争议解决中的平衡 |
| 7.1 域外公共采购法质疑与投诉制度对公私关系的处理 |
| 7.1.1 鼓励公私协商解决争议 |
| 7.1.2 “直接利益相关人”合理确定被救济人边界 |
| 7.1.3 “违法”标准明细公私争议范围 |
| 7.1.4 质疑与投诉的内部和外部审查机构均保持独立性[] |
| 7.1.5 严格的程序保障公私双方权益 |
| 7.1.6 合理的措施平衡保障实现采购目的 |
| 7.2 中国公共采购法质疑与投诉制度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
| 7.2.1 进展与问题 |
| 7.2.2 中国公共采购法质疑与投诉制度的改进建议 |
| 7.3 小结 |
| 第8章 科技视角:电子化公共采购制度中公私关系的变革 |
| 8.1 电子化采购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地区的立法情况 |
| 8.2 影响电子化公共采购实施关键因素的文献分析 |
| 8.3 域外电子采购制度的新进展对公私关系的影响 |
| 8.3.1 全过程电子化为更加有利于公私协作 |
| 8.3.2 提高透明度与竞争性提升公私协作的质量 |
| 8.3.3 推动采购方式创新进一步提升公私协作的效能 |
| 8.3.4 强化采购横向比较与纵向管理延伸公私协作的深度 |
| 8.3.5 加强网络服务与采购系统建设完善公私协作的软硬件环境 |
| 8.4 中国电子采购的进展与问题 |
| 8.4.1 中国电子采购进展:不乏基层实践 |
| 8.4.2 中国推行电子采购面临的问题:顶层设计不足并面临双重压力 |
| 8.5 完善中国电子采购法律的建议 |
| 8.5.1 电子采购法律制度需要顶层设计 |
| 8.5.2 电子采购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需要充分的公私互动 |
| 8.5.3 电子采购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考虑中国公私关系的特点 |
| 8.6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
| (一) 选题背景 |
| (二) 选题意义 |
| 二、 研究综述 |
| (一) 政府绩效管理相关问题研究概述 |
| (二) 政府采购基本问题研究概述 |
| (三) 公共价值管理研究概述 |
| (四) 相关理论文献的客观评述 |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 研究思路 |
| (二) 研究方法 |
| 四、 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 (一) 重点难点 |
| (二) 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基本释义 |
| 一、 政府采购绩效的内涵解析 |
| (一) 政府采购的内涵 |
| (二) 政府采购绩效的内涵 |
| 二、 影响政府采购绩效的主要因素 |
| (一) 制度因素 |
| (二) 利益驱动 |
| (三) 公众满意 |
| (四) 方式选择 |
| (五) 文化影响 |
| 三、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内涵厘定 |
| (一) 绩效管理的内涵 |
| (二)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内涵 |
| 第二章 公共价值理论运用于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应然性 |
| 一、 公共价值理论基本阐释 |
| (一) 价值的涵义 |
| (二) 公共价值的核心概念 |
| (三) 公共价值理论的基本要义 |
| 二、 公共价值理论运用于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
| (一) 公共价值是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本质要求 |
| (二) 公共价值理论是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现实指导 |
| 三、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公共价值归位 |
| (一)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目标整合 |
| (二)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价值网 |
| (三) 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的系统建构 |
| 第三章 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现实状况及归因 |
| 一、 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总体回顾 |
| (一)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理念愈发科学 |
| (二)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备 |
| (三) 政府采购绩效适用范围逐步扩大 |
| (四)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方式日趋规范 |
| 二、 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一)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行政化色彩依然浓重 |
| (二)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职责权限设置失衡 |
| (三)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业务流程不够优化 |
| (四)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组织协同能力较弱 |
| (五)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评估体系设计不尽合理 |
| 三、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 |
| (一) 对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价值认知存在曲解 |
| (二) 对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价值输入过于狭隘 |
| (三)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公共价值实现路径模糊 |
| 第四章 西方国家公共价值统领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经验借鉴 |
| 一、 英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主要经验 |
| 二、 美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主要经验 |
| 三、 澳大利亚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主要经验 |
| 四、 日本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主要经验 |
| 五、 西方国家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体现公共价值的经验借鉴 |
| (一)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传递公平公正 |
| (二)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法律完善 |
| (三)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承载公共使命 |
| (四)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体现公共利益 |
| 第五章 以公共价值引领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
| 一、 公共价值引领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基本前提 |
| (一) 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价值认知 |
| (二) 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功能预期 |
| (三) 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实现路径 |
| (四) 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协同管理 |
| 二、 基于公共价值的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顶层设计 |
| 三、 基于公共价值的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改革思路 |
| (一) 改革预算制度,为政府采购提供合理的运行平台 |
| (二) 完善组织模式,为政府采购提供公正的竞争环境 |
| (三) 优化流程设计,为政府采购提供明确的架构设定 |
| (四) 强化监督机制,为政府采购提供有效的权力制约 |
| (五) 建立协同机制,为政府采购提供顺畅的组织协同 |
| (六) 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政府采购提供充裕的技术储备 |
| (七) 设定评估指标,为绩效评估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引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中文文摘 |
| 目录 |
| CONTENTS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 五、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政府预算基本理论 |
| 第一节 政府预算概述 |
| 一、政府预算的基本内涵 |
| 二、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
| 三、政府预算的一般原则 |
| 四、政府预算的基本功能 |
| 五、政府预算的体系、形式与管理流程 |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府预算思想 |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预算思想 |
| 二、列宁的政府预算思想 |
| 三、毛泽东、邓小平的政府预算思想 |
| 四、简评 |
| 第三节 西方政府预算理论 |
| 一、政府渐进预算理论 |
| 二、公共选择中的预算理论 |
| 三、“软预算约束”理论 |
| 四、公共决策中的预算理论 |
| 五、绩效预算理论 |
| 六、简评 |
| 第四节 制度变迁理论 |
| 一、制度与制度变迁 |
| 二、制度变迁的原因、条件与方式 |
| 三、制度变迁的三大理论组合 |
| 四、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与路径依赖 |
| 五、简评 |
| 第二章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49——1977) |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形成背景 |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初步形成 |
| 三、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
| 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 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
| 二、分类分成的预算管理体制及其特点 |
| 三、财政分权与预算管理体制的调整 |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评价 |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特点 |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成就与缺陷 |
| 第三章 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78——1997) |
| 第一节 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 |
| 一、“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78——1992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1997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 第二节 放权让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分权化改革 |
| 一、“分灶吃饭”:1980——1984年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预算体制 |
| 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1985——1987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 三、“财政大包干”:1988——1993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 四、“分灶吃饭”改革中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 第三节 分税制改革与政府预算管理权的上收 |
| 一、分税制改革的提出 |
| 二、分税制改革的原则、指导思想 |
| 三、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
| 四、分税制配套改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评价 |
| 一、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成就与不足 |
| 二、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基本特点 |
| 第四章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与政府预算制度改革(1998——2013) |
| 第一节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 |
| 一、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提出 |
| 二、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思路 |
| 第二节 以公共化为导向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
| 一、部门预算改革 |
|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
| 三、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
| 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
| 五、“金财工程”建设 |
| 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 七、全口径预算改革的提出与启动 |
| 第三节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尝试 |
| 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依据 |
|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演进过程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 |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成效与不足 |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评价 |
| 一、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成就 |
| 二、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特征 |
| 三、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趋向 |
| 第五章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 第一节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 一、英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 二、英国政府预算收支分类 |
| 三、英国政府预算编制与执行 |
| 四、英国政府的预算监督 |
| 五、英国政府预算法律体系 |
| 六、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 第二节 美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 一、美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 二、美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与执行 |
| 三、美国政府预算的审计与监督 |
| 四、美国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 五、美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 第三节 日本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 一、日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 二、日本政府预算的编制 |
| 三、日本政府预算的审议和执行 |
| 四、日本政府预算监督 |
| 五、日本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 六、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 第六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现行模式与缺陷 |
| 第一节 中央政府预算改革分析 |
| 一、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 |
| 二、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存在的不足 |
| 第二节 地方政府预算改革模式探索 |
| 一、“河北模式”:系统规范化预算改革 |
| 二、“广东模式”:阳光财政改革 |
| 三、“温岭模式”:参与式预算改革 |
| 四、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简评 |
| 第七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思路与创新模式 |
| 第一节 树立现代政府公共预算理念 |
| 一、公共理念 |
| 二、法治理念 |
| 三、绩效理念 |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
| 一、坚持的基本原则 |
| 二、近期目标 |
| 三、中长期目标 |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 一、近期改革建议 |
| 二、中长期改革建议 |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创新模式的初步构想 |
| 一、“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 |
| 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 |
| 第八章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 致谢 |
| 个人简历 |
| 一、绿色财政的内涵与外延 |
| 二、绿色经济呼唤绿色财政 |
| (一) 绿色工业呼唤绿色财政 |
| (二) 绿色农业呼唤绿色财政 |
| (三) 绿色建筑呼唤绿色财政 |
| (四) 绿色交通呼唤绿色财政 |
| (五) 绿色科技呼唤绿色财政 |
| 三、构建绿色财政体系的战略思路 |
| (一) 构建绿色预算体系 |
| (二) 构建绿色税收体系 |
| (三) 构建绿色转移支付体系 |
| (四) 构建绿色政府采购体系 |
| (五) 构建绿色财政管理体系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1 绪论 |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 |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 1.4 研究方法和论文的基本结构 |
| 1.5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 2 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理论借鉴 |
| 2.1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下财政制度变迁研究 |
| 2.2 新公共管理理论下公共支出管理研究 |
| 2.3 本章小结 |
| 3 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路径分析 |
| 3.1 广东公共财政制度变迁的历程和路径 |
| 3.2 推进财政部统一部署的四项"规定动作"改革 |
| 3.3 创新具有广东特色的六项"自选动作"改革 |
| 3.4 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路径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 3.5 本章小结 |
| 4 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特点、成效与存在问题 |
| 4.1 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特点 |
| 4.2 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成效 |
| 4.3 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存在问题 |
| 4.4 本章小结 |
| 5 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国际借鉴 |
| 5.1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国际借鉴 |
| 5.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际借鉴 |
| 5.3 政府采购制度国际借鉴 |
| 5.4 公共支出绩效管理制度国际借鉴 |
| 5.5 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国际借鉴 |
| 5.6 本章小结 |
| 6 新公共管理下深化广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
| 6.1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
| 6.2 积极深化资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
| 6.3 积极建立财政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制度 |
| 6.4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
| 6.5 继续深化公共支出预算执行改革 |
| 6.6 大力推进公共支出绩效管理改革 |
| 6.7 不断完善全方位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 |
| 6.8 本章小结 |
| 结论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清单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