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惠[1](2020)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跨国公司与国家利益》文中认为本文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与母国、东道国为主要研究对象,讨论跨国企业与主权国家之间的相互协作与制约关系。当今,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行为体,在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性日益加深,本文将探讨跨国公司在跨国投资经营活动以及参与国际经济事务时的作用与影响。作为不同的组织形式,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分别有各自不同的利益需求。跨国公司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核心行为体,其根本目标是获得经济收益,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与跨国公司利益高度一致。市场的扩大让跨国公司拥有更多的议价优势和选择权,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并建立广泛的生产和销售网络。而国家追求的国家利益内涵更加广泛,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也要复杂的多。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各国之间利益出现交叉重叠,因此国家利益不再是完全排他的,对其的考量也须包含国际层面。但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并非总是获利的。由于全球经济“不可能三角”的存在,国家利益与高度经济全球化之间存在着固有矛盾。而具体到跨国公司与母国以及东道国之间的关系,则表现为冲突与合作并存。跨国公司是母国经济与实力发展的重要引擎,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推移,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变得不再完全符合母国利益,当然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利益同样有重叠也有矛盾。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母国与东道国会根据利益需求制定相应政策引导、规制跨国公司的投资经营活动,避免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国家产生不利影响。而跨国公司则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自由”,减少因国家管制给经营带来的阻碍。跨国公司促进着全球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对国际贸易也有着重要的贡献,但其导致的资本流动与贸易差会引发国家间的经贸摩擦。有时国家间经贸摩擦背后除了经济原因外还有更深的政治原因,比如大国竞争。在这种母国与东道国的矛盾关系中,跨国公司也是重要影响因素或受影响方。通过博弈论的研究方法,本文分析了国家间合作的可能性,而跨国公司作为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纽带,也发挥着调和国家之间矛盾的重要能动作用。由于跨国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资源调配能力使其在国内与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甚至导致国家被迫让渡部分经济权力。本文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虽然跨国公司的实力以及对国际经济议题的影响力还会进一步提升,但主权国家并不会过度让渡经济权力于跨国公司,跨国公司也无法完全替代国家在国际经济议题中的地位。但是为了减少国家间政治等因素的影响,跨国公司与母国的“剥离”也许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跨国公司与国家的利益竞争还会继续,但双方都应更加关注不同群体的利益关切。跨国公司应尽力协调母国与东道国、国内与国际市场上的冲突与发展,在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的平衡发展;而主权国家应多以合作的形式促进经济发展,避免滥用国家权力干预市场,以战略眼光保障国家长远利益的实现。
林明灯[2](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研究说明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符裔[3](2019)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潮流。而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由于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不仅在区域内对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了税收障碍,还常常因为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问题产生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争端,直接制约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因此,消除区域税收障碍与合理分配区域内各国间的税收利益也就成为各国进行国际税收协调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区域联盟组织都普遍采用国际税收协调的方式去解决区域内的重复征税、有害的国际税收竞争以及恶意的国际逃避税问题,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区,也同样面临着区域内的各种税收问题。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发展和“—带一路”的战略规划的推进,东盟国家与中国之间的相互贸易和投资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然而,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也日益凸显。虽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过了逾10年的发展,区域内各国间的关税得到大幅度的降低,货物与服务的进出口贸易基本消除了关税的障碍,但是,现阶段自贸区内重复征税和国际避税的问题依然还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区域性的税收竞争始终存在,而税收协调进程却相对缓慢,已难以契合自贸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速度。因此,深化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研究,不仅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国际税收理论的拓展和实证检验,而且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要求,对于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和实现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客观上赋予了广西、云南等地以新的历史机遇。如何从税收制度建设和协调的角度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潮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和加快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构成本文最为直接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表明,国外对国际税收竞争与协调的研究起步较早,目前在这方面的理论也已日趋全面、深入和透彻,但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发达国家的区域(主要是欧盟),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区域的税收协调研究比较少。而国内对于国际税收协调的研究,在吸取国外研究的基础上,虽然在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分析方法上实现了一定的创新,但理论还是局限于宏观战略的分析而缺乏微观的实证基础,特别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研究,相关的研究文献不仅大多还停留在自贸区建立之初,而且进行定量分析的文献较少,不能很好地给予自贸区建设发展以理论的指导。尤其是中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之后税收协调的研究呈现出更多新的特点、新的任务,现有的文献在税收协调上的研究成果已经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函需新形势下对税收协调进行更全面有效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主要从国际税收研究和国际经济学相结合的角度,以国际税收的国家主义和世界主义的结合为视角,视国际税收协调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内生因素,综合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制度分析和博弈分析等方法,通过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理论框架的构建以及税收协调效应的分析,在借鉴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阐述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思路、原则和对策。本论文由导论与六章内容组成,按照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对策建议的基本逻辑思路展开,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分析,主要包括第一章;第二部分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实证分析,主要包括第二至五章;第三部分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深化税收协调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第六章。文章的具体内容如下:导论部分在进行相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的问题、选题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概要指出了本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分析。本部分首先对国际税收协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与区分,接着从关税同盟理论、国际相互依存理论、博弈论这三个方面分为税收协调提供了一系列的理论依据,并且对税收协调可能产生的效应及影响进行分析,说明了进行税收协调的必要性。第二章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历史与现实概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地理、历史、文化、经济和政治背景。了解东盟的社会经济与发展,回顾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历史关系,认识和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是探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背景和前提。第三章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实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程度,直接影响着自由贸易区经济一体化建设的进程。本章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实践进行了梳理和概述:首先,对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税制结构差异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自由贸易区近年来税收协调的现状;再次,探讨了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面临的挑战;最后,分析了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问题。通过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实践的考察,为怎样推进深层次的税收协调提供了最为重要的现实基础。第四章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效应的分析。中国与东盟国家进行区域税收协调是否能减少税收竞争的负面影响,是否能促进区域内各国福利水平的提升,是否要深化税收协调的层次,这就必然牵涉到对税收协调的效应进行实证的分析。本章通过收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各项经济数据,利用计量模型对税收协调产生的效应进行了定量的分析:分别分析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税收协调所产生的贸易、投资效应,结论得出税收协调产生了有利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创造、投资增长的效应。通过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效应的实证分析,验证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税收协调的必要性。第五章是区域间税收协调的国际经验借鉴。欧盟是一体化程度最高的窗口,其区域间税收协调最为全面、深入,因而对区域税收协调具有导向意义;北美自由贸易区同样是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其税收协调的经验对区域税收协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总结欧盟及北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政策的一般经验和教训,能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提供国际视域上的经验借鉴。第六章具体探讨了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对策和建议。促进税收协调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是本文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立足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理论框架、实践考察、实证分析和国际经验的借鉴,本章系统地阐述了促进税收协调的总体思路、原则和途径,以及我国参与税收协调的政策建议。
王婉如[4](2019)在《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中后期,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以促进对外贸易。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成为了全球经济增长的又一轮动力。贸易政策的变化成为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各国合作的加深,推进全球化的发展、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促进自由贸易,依旧是全球治理中的共识与长期趋势。贸易开放仍然是永恒不变的主题,然而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导致政府干预成为必要。税收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尤其是贸易税收政策的调整对扩大贸易开放的影响十分重要。在进入21世纪后,全球经济疲软的现象日益加深,我国进出口贸易呈现出增速放缓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继续扩大贸易开放,既源于中国进入新时代的开放诉求,又源于全球开放形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在国际贸易的博弈中,一国可以通过关税、出口补贴以及贸易壁垒这三个政策工具达到自己的目的。本文通过运用最新版GTAP数据库研究各种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发现其中关税的影响程度最小。然而,贸易开放程度的加深,也会给一国的经济及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扩大贸易开放会增加外来风险与经济及财政收入的不稳定性。同时,会给本国带来其他的潜在问题如给环境污染、导致不公平竞争等等。在自由贸易条件下,有些厂商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选择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投入品进行生产,进而危害环境。对于幼稚产业,如果政府不给予它们短期保护或者支持性政策,这些新兴产业或者是发展中的幼稚产业自身国际竞争力并不强,便易因遭受国际上成熟产业的打击而受损等。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制约贸易开放度,因此,本文在研究税收政策影响贸易开放的基础上,探讨贸易开放度的变化对一国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以税收收入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完善在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所需考虑的因素,以便更好地进行税收政策调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单一政策调整或实现单一政策目标往往显得势单力薄.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在研究我国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中考虑宏观调控经济措施协调搭配更加能够使得财税政策发挥更大的效用,享受贸易开放带来的正面影响,而尽量控制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通过微观层面实现单一政策目标的研究以及宏观层面其他经济协调政策的合作,对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内改革和融入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会对世界经济稳定运行产生积极的影响。故在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中,还将搭配财政支出政策与非关税壁垒进行分析。本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引言部分交代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思路、方法,研究的主要创新点等。并梳理了贸易与税收相关文献,分别从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研究进行归纳整理,第二章为理论基础与分析部分,从理论上回顾了不同贸易理论下的税收政策主张,包括古典贸易理论、保护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并分析税收政策通过价格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影响组成商品的要素价格进而影响商品的成本,导致各国商品之间比较优势的差异,通过影响贸易模式与贸易条件对该国贸易发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影响进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进而影响进出口贸易与贸易开放度。反过来,贸易开放也会通过影响一国税收收入进而影响税收政策的调整幅度。第三章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税收与贸易政策的发展并分析其中的不足。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贸易政策逐步向开放型发展,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逐步前进。平均关税税率一降再降,尽管仍比多数发达国家高,但是我国一直是贸易自由化的坚定拥护者。我国扩大开放是顺应全球化大势的表现,而且这几十年的世界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开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作为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在适应新环境推动贸易开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第四章与第五章为本文的主要实证分析部分,第四章实证分析我国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一国税收政策也会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进而影响贸易开放程度,最终会影响贸易自由化进程。税收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最直接的手段就是通过价格。价格是税收政策影响贸易发展的中间传导变量。税收政策通过影响税金进而影响贸易水平。本章重点关注的税收政策或者工具主要包括三种,即对进口贸易中征收的关税、出口贸易实施的出口补贴及同国内经济活动一样对产品生产等征收的所得税。通过构建GTAP模型,使用第九版最新数据库研究分析一国税收政策对于进出口贸易、产业部门等的影响,分析不同税种(关税、出口退税与所得税)对贸易发展的影响程度。研究发现税收政策的调整会影响我国经济与贸易各个方面,而不同税种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第五章分析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调整的制约因素;税率的降低会刺激经济的发展,并促进贸易往来。但是税负并非越低越好,尤其会受到财政收入的约束。贸易税收政策的调整会促进贸易开放,然而贸易开放会对一国税收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那些依靠贸易税收收入的发展中国家。这反过来对一国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产生负面的影响。另外,随着开放度加大,会对该国劳动力市场及收入分配、本国产业等均产生影响。这些都会制约贸易自由化进程。根据本文研究对象,选取税收收入为主要制约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在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规律。通过建立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GMM模型等分析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包括贸易税收收入的影响。并通过国家分组讨论,研究发现贸易开放初期可以暂不考虑对税收收入的制约影响,但是随着贸易开放加深到后期,需要着重考虑这一因素,放缓税收政策调整步伐。第六章则研究国外贸易开放背景下税收政策的做法,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在贸易开放程度加深的背景下完善我国税收政策的借鉴思路。在国家的选取上,先选择了美国作为发达国家的典型代表。美国很早就实现了贸易自由化,分析在这个过程中税收政策的调整及对贸易与财政的影响。另外,文中主要是以发展模式、经济制度等与我国较为相似的发展中国家贸易开放为借鉴,故选择了泰国、加纳与印度等国进行研究。其中前两个国家贸易自由化初期财政盈余,而印度财政出现赤字状况影响贸易自由化进程进而反复调整贸易政策,印度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影响其贸易自由化与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通过总结这些国家的经验做法,为我国在继续扩大贸易开放过程中税收政策调整提供思路借鉴。第七章为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与支出政策、非关税壁垒等搭配;研究为了优化税收政策的作用效果,降低贸易开放给本国带来的负面影响,选择支出政策、贸易政策、非关税壁垒等宏观经济调节措施与税收政策进行搭配调整。故本章分三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搭配财政支出政策,一国贸易开放会对税收收入产生影响同时也会给政府支出带来影响,同样地,政府支出规模又会反过来影响贸易开放程度。一方面由于受到财政预算的约束,政府支出会受到税收收入的影响。另一方面,贸易开放给国内经济带来的影响与冲击要求政府运用支出政策进行配套调整。第二部分是考虑贸易政策,在贸易开放过程中,各国所选择的贸易政策(如自由贸易、进口自由化、进口替代、受保护的出口导向型等)有所不同,税收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应该考虑不同的贸易政策背景;在贸易政策的选取上,由于各方利益不同,导致了政府采取贸易自由化政策后形成了支持与反对这两股政治力量,最终结果就取决于政府对于冲突双方的调停。第三部分是结合非关税壁垒,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形势持续不明朗,各国出于本国经济发展和保护本国产业需要出发,采取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因非关税壁垒天然的隐蔽性特点而逐渐被各国重用,贸易保护呈抬头趋势。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非关税壁垒对于贸易的限制作用甚至会高于关税壁垒,阻碍贸易开放的扩大。第八章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到相应的政策启示。包括贸易税收(关税、进口增值税与消费税、出口补贴)、国内税收(所得税)及搭配财政支出、非关税壁垒等的政策建议。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一、不同税种税率的调整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不一降低进口关税税率会促进该国的进口与出口贸易,而降低出口补贴(退税率)效果恰恰相反。也就是说降低关税与增加出口补贴会促进进口与出口贸易。其中,出口补贴率对贸易的影响程度比关税税率大。另外,从影响程度的角度看,下降同等幅度的税率,出口补贴与国内所得税政策的影响效果要高于进口关税政策。可能是因为我国平均关税税率已经下降到较低水平,因而进一步调整空间对各行业部门的影响相对较小。二、贸易开放会影响税收收入进而限制税收政策的调整幅度一方面,随着贸易开放度的加大,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国际贸易活动将愈发频繁,使其规模扩大。一国总税收收入将增加,但是贸易税收收入的变化方向不定。另一方面,根据发展中国家收入分组实证讨论结果,在低收入国家中贸易开放程度加大,对该国总税收收入的影响并不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在中低收入与中高收入国家中,贸易开放的深入将提高这些国家国内销售税以及所得税收入,进而弥补由于关税税率下降导致贸易税收收入的减少,最终导致总税收收入提升。然而在高收入发展中国家,贸易开放度的加大,会降低总税收收入水平。三、支出政策与非关税壁垒搭配税收政策调整扩大贸易开放通过联立方程组的3SLS估计结果发现,贸易开放度与政府支出呈现出倒U型关系。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初期,补偿假说占据主导作用,需要扩大政府支出规模,以减少开放对本国产业及经济带来的风险冲击及消极影响。随着贸易开放的深入,效率假说会超过补偿假说占据主导地位。随着贸易开放程度的加深,可以紧缩财政支出政策,降低政府干预程度,充分发挥市场的效率。另外,配合贸易政策,同时降低贸易壁垒措施。在贸易壁垒措施上,降低非关税壁垒对我国贸易的促进作用要高于关税壁垒,为此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同时完善非关税壁垒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相关法律相接轨。四、国外在扩大贸易开放中税改以所得税为主间接税为辅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需加强财政预算的管理,避免财政赤字问题的出现。对于一些国家而言,关税税率的下降会导致国际贸易税收收入的大幅减少,进而制约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所以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一国会对国内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国际贸易税收的依赖性过渡到国内直接税与间接税收入中,以免贸易税收收入大幅降低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例如美国、加纳与泰国国内税制改革的过程中,以所得税改革为主,间接税改革为辅。在扩大贸易开放的国家中其税收政策的调整经验包括:所得税的调整以降低边际税率或提高税前所得扣除额为主要改革内容;国内间接税的调整以扩大征税范围为主要改革内容。此外,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运用最新版GTAP数据库试图分析不同税制下税率的变化对贸易规模的影响。以往许多研究都集中于单个税种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关税、所得税、出口补贴等不同的税收政策角度进行权衡分析对经济与贸易的影响效果。研究发现相比关税政策,降低同等幅度的所得税与增加同等幅度的出口补贴政策更加能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第二,研究发现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并非线性关系。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不同。起初至中期,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呈现正相关;到后期,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呈现出负相关关系。弥补了前人在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关系研究的不足。第三,本文立足于新的视角即继续扩大贸易开放可能会对本国经济市场所带来的优劣影响对税收政策的调整进行分析,在继续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同时,对贸易自由化可能带来的问题进行配套政策完善,试图减少贸易开放的成本。且本文从政府收支角度考虑综合研究贸易开放对税收、财政支出等的影响,反过来运用这些政策进行调节等,丰富了税收政策与贸易开放的相关研究。第四,通过联立方程组的3SLS方法发现贸易开放与政府支出之间关系既不符合效率假说又不符合补偿假说,而是符合U型假说。为少量支持U型假说的研究提供了补充。
李子姮[5](2019)在《论价值创造原则在全球税收分配中的应用》文中指出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以来,世界各国经济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深刻的转型时期,2008-2009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政府收入的减少(既包括经济形势不景气引起的税源萎缩,也包括因为更激进的国际税收筹划引起的税基被侵蚀),以及与之相比更恶劣的问题——跨国公司激进的税收筹划等带来的税收负担不公平(主要方式是利润转移),使得国际社会对双重不征税问题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甚至成为国际税收理论和实践领域最重要的话题。2013年,在20国集团圣彼得堡峰会期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受G20的委托开展了“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问题解析和行动计划”相关研究工作,这是近年来全球最重要的国际税收改革项目。与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并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对进行全球价值创造的组织形式、税务管理都提出新的挑战。数字经济模式下的各种新的价值创造模式的出现,也给税收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正如OECD所言,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已经跟不上跨境商务实践的变化,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无形资产活跃的领域。出于应对全球新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各税收管辖区对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的共识增加,国际税收合作空前加强。同时,本文的研究也注意到,国家间经济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国际规则诉求正在转化为新的规则制定机制,而我国恰恰是这些新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本文正是基于对上述研究背景的认识,去思考价值创造与税收归属背离,以及如何运用价值创造原则去改善现有国际税收规则以及完善我国国内法的相关设定,促进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在新一轮国际交往中取得应有的利益,支持全球经济发展和人民福利改善。本文所使用的价值创造概念,是指为了最终形成一项产品或服务,由发生生产活动到最终成为产品成功销售,为客户提供使用价值或者说效用,所经历的全部创造价值的活动单元。这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组合的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传统经济的价值创造过程主要以链式模式呈现,随着生产活动组织形式的变化和信息与通信技术提供的辅助支撑作用增强,价值链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链式模型,而是呈现出网状发展和环状发展的趋势,被创造出的价值在市场中的实现不再局限于最终产品,而是有可能在整个价值创造过程中随着副产品的出现不断产生。价值创造是否与税收的国际分配相符合,是否可以以价值创造为原则指导和改善国际税收分配,这是本文要探讨的终极问题。通过对一些实证数据的研究,本文发现: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或者说至少现行税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贸易制度等一系列国际经济交往依赖的传统规则存在容纳跨国公司实施人为利润转移的可能性。具体而言,美国跨国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通过人为配置全球资产布局调控全球整体税收负担的倾向,他们在美国每增加布局1%的长期资产,税前利润仅相应增加0.44%;在目前的企业内部资源全球配置现状下,美国跨国公司每将1%份额的销售收入核算在美国,则分配在美国的税前所得将增加其全球份额的0.89%左右,一定程度上存在通过人为调整销售收入调控全球整体税收负担的倾向;海外税率对本土实际税率的影响与美国跨国公司将利润核算在美国的比例正相关,海外税率每导致本土税率变化1个百分点(于法定税率21%、35%而言),核算在本土的利润比例提高或降低1.21%,也就是说海外税率与本土税率的比较情况是富有弹性的,跨国公司会敏感的根据双边税率情况相机调整全球利润核算分配。在论述了价值创造与税收分配存在偏差可能性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讨论了如何选取一个新的原则指导国际税收分配。价值创造原则较好的保持了税收制度的公平和中性,也在继承和发展现行国际税收分配原则方面有很好的衔接性和过渡性,在经济数字化的条件下,“价值创造”原则与“属地”原则、“独立交易原则”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其比属地原则的语义内涵更丰富,而“独立交易原则”有望在价值创造原则的指引下完成提升和改造。但也应该客观承认,价值创造原则的使用,目前还存在由理念转为实践的落地风险、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双重征税、可能对一国的国内税收体制建设产生消极影响等执行风险。综合考虑利害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价值创造原则对主导或者辅助调整完善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中一些突出的问题,都有较好的适应性。价值创造原则能够较好的解决税收归属与价值创造发生背离的问题,实现国际税收经济价值观层面的原则公平。价值创造在价值创造原则的指引下,一些传统国际税收概念要按照价值创造的理念进行更新;以转让定价为代表的一些传统操作方法、技术手段应该运用价值创造理念引导改变;一些以往不被重视的地域优势等价值创造因素,会被重拾重视程度。在价值创造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具体结合上,本文选取造成价值创造与税收分配不匹配的部分重要元素(PE、CFC等),以及国际税收规则中的核心——转让定价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论述。运用价值创造原则对更新国际税收术语中的失效概念有积极作用。经济数字化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形态,要素和企业主体的流动性增强、数字经济对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依赖度加强、网络效应对经济生活的互动性影响。这种经济发展方式的虚拟化,对国际税收规则体系中的很多专业术语都提出需要与时俱进的挑战。第一,互联网企业可以在形式上并不表现为MNE,但事实上他们却可以通过网络将服务送达世界各地,成为实际意义上的MNE。但是按照现行国际税收规则,PE概念的设定成为妨碍各国对外国互联网企业在本国开展经济活动征税的屏障,而消费者的购买力恰恰是这些国家区位优势的重要组成,来源国理应获得国际税收分配权,达成属地意义上的公平。在认同这一理念的基础上,在技术上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定量确认数字化服务于来源国之间的税收分配联结度。由此就需要创新一个数字化常设机构的概念,这一概念应该保持同现有国际税收规则一致,将数字化的问题在现有规则下得到解决,使得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所产生收益的所得税在来源国、东道国之间公平分配。应该从取消一些表述和增加一些表述两个方面共同施策,对现行PE概念予以完善。最主要是考虑取消OECD范本中关于“固定场所”以及“永久性场所”的相关表述,而将“显着经济存在”这一术语正式纳入税收协定范本的表述之中。在此基础上,通过修订国内法和国际法两条路径,促进常设机构概念重构的实现。第二,本文认为很多避税的方法都是通过建立海外公司实现的,这些海外公司很大程度上多数被建设为税收意义上的CFC,CFC实际上已经成为税基转移的地理支撑。在当下的国际经济交往中,互联网企业运用设置双重公司法人构架转移高移动性资产实现避税;制造业跨国公司通过向CFC转让无形资产侵蚀母国税基;CFC与混合金融工具管理错配结合,夸大“现金盒”风险承担实现税基转移;CFC与税收协定滥用结合,将资本利得转移至低税区。因此本文建议,丰富CFC控制类型的具体内涵,增加测试条件;不断改进CFC规则,适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本文认为不适合在国际公法的路径上解决,而是应该着眼于每个居民国对国内法的完善。这种实现路径上的客观要求,决定了CFC规则如果希望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更大的正向引导作用,各国就要让渡一部分税收主权,借鉴OECD等国际组织推荐的治理原则,寻求国内法规在国际上的相对统一。第三,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性质界定出现灰色地带,这直接导致人们无法确定一笔基于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到底该适用哪一条的国际税收协定条款。销售商品和服务、授予特许经营权具有截然不同的商业内涵。前者是指将法人所有的最终产品或服务售卖给客户,使客户获得生活资料或服务、生产资料或过程服务的行为;后者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特许人将自己的商标、产品经营权、商业秘密、专利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无形资产授予受许人使用并向受许人收取费用,受许人依托被授予的无形资产使用权开展经营活动的商业模式。本文认为,如果交易的实质是客户采购的目标是以数字化方式传递的产品,而非获取供商业性使用的版权,此时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的国际间转让交易与实物贸易的商品交割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其所得优先考虑适用营业利润条款。如果客户采购数字化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进一步商业化利用该数字化产品的版权问题,则有关款项优先考虑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条款。转让定价制度是近百年来国际税收制度体系当中最为重要,内容和方法最为健全的部分。在国际税收分配的实践当中,转让定价对解决税收侵蚀,将价值链上产生的全部税收比较公平合理的分配在各个税收管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随着原有转让定价制度的基础不断弱化,需要以价值创造原则为指引改良转让定价制度。第一,转让定价制度的存在基石受到挑战,单一企业的全球独立性进一步弱化。MNEs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蓬勃发展,成为国际贸易最主要的实施者恰恰就说明了独立交易原则仅仅是大多跨过交易中的一种假设,合同安排的实质相关性难以考察。关联交易中的价值链分析、可比性分析都是基于MNE内部关联企业之间所签订的各种文件条款,这实际上很可能与经济实质相去甚远。特别是以IP为交易标的的合同,对合同文本进行人为操纵的空间很大,基于此的分析可能更进一步扭曲了经济实质。一些成本中心类型的海外公司在IP的研发、提升等重要的价值创造环节从未参与,也不承担IP投入市场后价值实现的风险,但根据MNE内部签署的各类文件,IP收益却被确认在这家海外公司,可比交易的缺失成为转让定价制度未来适用的最大挑战。跨国公司产品生产的个性化,以及客户需求的个性化,都使得可比交易变得更加难以寻找。在数字经济和无形资产领域,交易内容的虚拟化,也给可比交易的确定带来挑战。但本文也支持,目前尚未有迹象显示转让定价方法可以退出历史舞台,基于独立交易原则的转让定价指南将更为清晰和加强,而运用价值创造的理念去改善这一长期实践检验过的方法,才是完善国际税收制度体系的最优选择。第二,为了使传统的转让定价制度焕发新的生命力,需要将价值创造的原则注入其中,对现有的制度安排进行改良。包括:将准确识别关联企业之间的商务和财务关系、交易条件以及相关经济特征作为可比性分析的首要环节;将准确界定交易安排的操作口径从“可比性因素”调整表述为“经济特征+可比性因素”;加强合同条款内容与实际执行合同的比较;特别是在无形资产交易领域,更加广泛的运用功能分析;在对经济实质分析的阶段引入价值链分析法等。第三,新的转让定价制度体系的建设,应该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利益,在转让价格的确认上更多考虑区位优势因素。区位性特殊优势价值贡献的税收体现明显不足,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市场。由此,一些转让定价技术性的问题也应该被重视,如利润分割法在技术层面的不断完善。最后,本文对如何应用价值创造原则指导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新规则的制定,以及完善国内法相关制度提出建议。虽然我国是在价值创造地纳税的积极倡导者,但我国也同样面临着在国际社会中继续发声,促进价值创造原则运用的艰巨任务。同时,践行价值创造原则,我国的国内法修订之路也还任重道远,特别是在BEPS所提出的一些最佳实践方面。本文提出了促进制定我国属地价值创造与税收利益分享相关政策的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利用好国际交往的平台;二是注意税收主权的敏感性;三是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在具体实施路径上,从如何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如何修订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做好实际征管工作落实改革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建议我国积极参与、主导与价值创造相一致的国际税收新规则制定。识别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最佳时机,主导价值创造与税收分配相匹配。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税收理论体系和法规体系。第二,进一步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相关在制度设计。加强关联交易基础数据管理;加强价值链风险管理;加强无形资产价值贡献转让定价管理;加强区位优势价值贡献转让定价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APA机制的应用。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本文认为对价值创造原则的坚持应该的是灵活的,在一些确实涉及我国公允税收诉求,价值创造原则又无法支撑的问题上,要积极寻找替代路径,适当放弃价值创造原则,如建立“安全港”等特殊适用制度等。第三,在一些问题突出领域,尽快实践BEPS最佳实践。如:在国内法制定上积极作为,系统完善我国关于CFC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收入属性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文的创新点有三。第一,运用新市场财政学市场平台观,观察国际经济交往为什么不能使用单独行政规制的手段进行国际税收分配问题。论述了各税收管辖区的政府及其公共权力,在国际市场上的角色不再表现为管理、规制,而是竞争和协作。各税收管辖区政府所主张的税收分配权的实现,也要通过与传统市场主体——企业,一样在国际市场这个大平台上以全新的方式协商、合作,取得与其价值创造来源地相匹配的税收利益。说明了价值创造原则的合理性之一在于与市场机制的配合。第二,提出了国际税收分配意义上与价值创造相关因素指标。包括四类:资本和资源;技术;人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和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土地(或相关控制使用权利)。技术包括技术诀窍、专利等知识产权、网络平台及其控制的用户资源。人力资源和劳动力包括知识经验、管理者才能、技术劳动者熟练程度、劳动力。市场包括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第三,依据价值创造原则对国际税收分配的指导,针对当前关于“在价值创造地纳税”的理论原则性学术成果较多的现实,本文提出若干可以付诸实践的解决方案。如:将超常规利润价值创造来源地之间分配,如何修订落实区位优势在转让定价中的体现等。
陈炜[6](2017)在《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问题研究 ——以市场准入制度为中心》文中认为近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和措施之一就是进行自由贸易区的探索。作为一个经济制度化的命题,自由贸易区在世界范围内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实践,并且有了很多成功的范例。研究自由贸易区必须和中国特定的经济制度相结合,这是本文研究的基础,并可以为下一步中国经济开放和市场体制改革的法制化进程提供借鉴。在特定区域设立自由贸易区,牵涉到法律制度的重新建构,尤其是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对经济规制进行符合国际规则的改造,具有理论和现实的重大意义。上海自贸试验区本身虽然有地域的局限性,但是为中国彻底市场化经济改革与全球化经济开放提供制度范例,其理论意义以及现实意义均不言而喻。区别于国与国之间的自贸协定,一国政府主动采取措施进行制度试验,是基于本国应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全面反映市场经济开放性的法律诉求,其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失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具有理论意义。这种试点,是超越干预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范畴的经济法意义上的空间重构。本文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定位出发,结合全球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从竞争政策的视角研究自由贸易区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将市场准入与自贸区的贸易业态模式创新、投资开放创新、离岸型功能创新及政府管理服务创新等重点举措相结合,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比较借鉴中外竞争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制度设计和实践运用,为建构我国自由贸易区的竞争政策和完善社会创新体系提供有益参考。基于对现实和理论的综合考量,本文提出:第一,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自贸区的试点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开放,尤其是市场竞争的制度化提供了法律制度上的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从制度上确立了不同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对既有的行政性垄断予以颠覆;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采用则为国家利益、公共诉求的保留提供了有限度的保障。政府作为一个“中立”的调控者,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其利益并不能以行政性垄断的方式予以保障,这是对公平、自由的市场秩序的基本要求。自贸区在准入制度上的改革,在竞争法上的意义也在于此。第二,自贸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特别是市场准入的创新,也是政府自身对改革开放的一种现实回应,是对行政性垄断在制度上的改进。这种改革趋势使得中国经济的宏观调控在法律架构和制度安排上融入世界投资和贸易规则,并在对如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保障国家利益进行了探索。第三,在微观层次上,自贸区的竞争制度试验也是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自由市场活动提供了制度框架。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标志的举措将使得中国的市场化与法治化改革真正触及市场的结构性改革。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以竞争政策为研究思路,从立法设计的角度研究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规制在自贸区的建构和实施,具有理论上的创新性;二是以利益分析来界定现实中的开放与规制、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对自贸区竞争制度建构提供理论依据;三是以规制来分析自贸区市场准入问题与风险规避等命题之间的政府机制。本文将经济学与法学概念之中的市场竞争予以再定位,并在自贸区的概念中予以重新分析,以期对我国市场开放和竞争倡导的现实改革提供法经济学视角下研究的新路径。
刘苇[7](2015)在《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国际贸易与投资在一些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收缩,但总体上呈现出发展的趋势。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态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应把握好此次全球经济布局调整的机会拟定对外发展战略。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应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更大的国内民生压力。在国际经济层面,中国通过加入WTO以国际贸易的方式迅速将建国以来积攒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转化为资本和技术,必然需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革新产业结构,实现资本红利和技术红利;从国际政治层面考量,中国自我认知与国际社会不同层次国家对中国崛起的认知间具有微妙差异,唯有以发展为导向,强调长期利益和长远布局的战略性安排方可弥合中国自身角色和国际预期的多重需求。脱胎于“走出去”战略的海外投资发展战略应运而生。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机制中“共同规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塑造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合作性权力”。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促进和实现,有必要通过整体性法律构建的研究和制定,规则化地表达中国的利益诉求。通过健全我国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律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国际法律体制和实施机制,开拓中国海外市场、促进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保护中国海外投资利益、维护海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法,对中国海外投资从无到有、从单纯利益考量到立体性战略设计的历史回溯,分析了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发展过程,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法律规制与中国经济发展、国际政治关系的历史发展关系,指出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通过比较分析法,以战略视角审视海外投资法律机制,对不同国家、不同国际投资法律机制之间的立场、优劣等进行比较研究,为中国海外投资法律构建与国际投资法律规制寻找衔接点或趋同性方向。最终通过规范分析法,从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建构角度,对中国国内法、国际法中法律规范的研读,分析现行法律与我国海外投资现状的吻合度,提出符合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建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历史发展,指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是“走出去”战略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中国自身综合实力发展的具体演化。通过区分中国海外投资产生、初步发展、逐步增长、高速稳定增长和发展战略的五个发展阶段,以及当时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与践行的研究,指出中国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第二章“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结合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研究了海外投资经济理论和国际政治关系理论,预测了中国海外投资未来发展趋势,指出对应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横向、纵向多层次展开,法律构建应设定多维的战略目标和不同的战略层次,在成熟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积极的参与者,接受这些机制的规则和理念,但应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在处于磋商建设阶段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理性的建设者,在坚持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可以让渡某些利益,一方面协调机制运作,一方面积极推动机制的规则建设;在区域性和双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当扮演活跃的倡导者,对投资规则的倡议、条文的草拟、谈判的推动与相关辅助机制起全面主导的作用。提出了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及其重点与主要任务。第三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国内法构建”,研究了中国与海外投资相关的内国法规范,针对性地分析了促进、管理和保障三个法律体系的功能实现和缺位等现实问题,提出: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应该从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技术援助、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进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应该通过强化事后监督加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通过构建全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第四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以国际投资法体系中bits的重要性为基础,提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中bits具有承前启后、平衡权重的作用。对比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类国家bits签订情况后,提出了用更开放的态度签订bits以促进中国海外投资,用更灵活的方式使用bits以保证中国海外投资的利益的制度设计理念。第五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研究了自贸区、非自贸区、普遍性国际投资条约发展,提出:应当基于中国地缘性经济贸易地位突出的特点,优先参与制定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基于中国参与自由贸易投资条约制定的成功实践,重点参与制定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的制定;基于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发展的历史以及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利益必要性,主导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于“同类国家”角度制定多边投资条约。对普遍性投资条约晚近的几个发展趋势进行梳理,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王仁荣[8](2012)在《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研究的主题是跨困公司跨境并购及其法律问题。跨国公司虽不是传统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实体,但跨国公司以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呈现并从事民商事活动已经得到广泛承认。跨国公司对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发挥着巨大影响力。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五彩缤纷,涌现诸多新现象,带来很多法律问题,亟需从法律层面予以分析,进而实行有效监管。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企业海外并购发展迅速。我国需要培育走向世界的跨国公司,完善境外投资法律,建立风险风范体系,为扮演好国际投资大国的新角色做好准备。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集中论述跨国公司及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主要法律问题。跨国公司通常不为公司法研究所关注,多数学者认为跨国公司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实体。但是跨国公司作为拥有特殊组织结构的集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且能够作为一个整体,而非各自独立的分支机构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法主体也部分地得到了承认。因此对跨国公司进行法律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跨国公司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是工业化的产物,是市场扩张和国际分工的产物,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跨国公司已经从多国公司发展到全球公司,甚至无国籍公司。跨国公司是现代史上最重要的现象之一。跨国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进步。从19世纪中期单一工厂为主体,到19世界末期大量企业联合体涌现,关于公司的理念实现了从崇尚竞争到追求合作,从排斥垄断、拒绝联合,到允许公司合并、允许股票发行、允许控股公司设立的巨大转变,这些转变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与适应。正因为此1889年美国新泽西州公司法变革成为人类历史上重要的变革之一。然而,跨国公司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造成了全球性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贫富悬殊、腐败、技术壁垒等一系列新问题。跨国公司因此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战,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跨国公司的发展也给公司与股东相区别的法律人格(legal personality)和股东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等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带来了巨大挑战,以跨国公司不是公司法上的法律实体为定论而忽视跨国公司法律研究已不合时宜。因此,本文研究了各国有关跨国公司的立法,构成跨国公司整体性的特殊法律结构,跨国公司与各利益攸关方的法律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益冲突,以及跨国公司如何承担其法律责任等重要的法律问题,并建议与时俱进,在公司法修订时考虑增加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的相关条文。跨国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跨境并购。一般而言,公司的经济扩张主要通过内部有机增长(organic growth)和外延扩张增长(external growth)来实现。兼并和收购是外延增长的主要途径。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使得跨境并购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FDI)的重要手段。由于税务原因和各国公司法的不统一,跨境收购成为跨境并购的绝对主体,而跨境兼并则少有发生。跨国公司往往根据投资东道国的政治环境、经济水平和外资政策等因素,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对外投资,这些方式和手段包括绿地投资(Green-field)、跨境并购、非实体制造(NEM)、内部贸易、战略投资和战略联盟等,不同的方式和手段会带来不同的法律问题和监管难度。跨境并购之所以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是因为科技进步、信息化、金融创新、投资自由化、监管宽松化等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一旦跨国公司的投资策略与东道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不相契合,跨国公司的投资就可能给东道国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及其他投资手段加强法律监管是非常必要的。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经历了六次发展浪潮,出现了很多新的特征,也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研究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适用、管辖权冲突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法律问题,可以帮助跨国公司有效实施跨境并购,同时减少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负面影响。本文第二部分着重研究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最新动向,并针对其产生的法律问题展开深入分析。跨国公司已经成为跨境并购的主动力、跨境并购规则的制定者和跨境并购新理念的践行者。跨国公司在跨境并购实践中,在投行、并购律师的出谋划策下,不断尝试新的模式、方法、工具和手段,游走在法律制度和政府监管的边缘,既推动了投资贸易的全球化,又带来了极大的监管难题。这些新的发展动向包括特殊目的公司(SPV)的使用、国有跨国公司(SOE)大举进军跨境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参与、反海外腐败法(FCPA)对跨境并购的制约和企业社会责任(CSR)在跨境并购中的作用等。特殊目的公司(SPV)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密不可分。跨国公司设立SPV是为了分散投资风险、方便后续资产重组、避税、规避监管、规避市场准入限制等。因此,SPV对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灵活机动地开展并购活动并规避风险至关重要,但是,SPV也会带来逃避监管、逃避跨国公司法律责任、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利益等极大风险。考虑到SPV的离岸性质,有必要建立起国际社会、跨国公司母国、跨国公司投资东道国、跨国公司上市地国和离岸公司管辖地国等协同作用的监管网络,从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等多角度实施监管。SPV在中国的兴起主要得益于境内资本绕道海外红筹上市即境外上市,以及国际资本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进入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监管严格,对外资进入设置准入限制。红筹上市涉及外汇、税收、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而VIE则是法律的灰色地带。VIE能够给国内的新兴产业和创业企业带来亟需的资金和管理技能,但也可能带来市场准入、产业安全、监管不力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对SPV和VIE的法律研究力度,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监管法规,在确保利用好跨国公司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的同时,减少其逃避监管的风险。国有跨国公司(SOE)的跨境并购是近几年国际直接投资领域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国有跨国公司的崛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有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的并购受到西方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东道国的质疑和抵触。国有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带来的法律和监管问题,包括公司治理、公平竞争、国家安全等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国有跨国公司在东道国面临的政治和社会风险也不容小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在跨境并购中的地位举足轻重。PE不仅参与很多全球性大规模并购,PE自身也独立进行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大的跨境并购。PE在全球跨境并购市场中发挥着参与并购以及为并购融资的双重作用。PE作为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投资者而非产业投资者,决定了PE发起并购和参与并购的真正目的是投资套利。这种短期套利行为可能会对被并购企业和东道国经济造成严重伤害,因此需要分析其利弊,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PE的监管。中国PE的发展突飞猛进,但是相关法律制度仍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中反海外腐败法(FCPA)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影响是并购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FCPA将反腐败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延伸到目标公司并购前的运作,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并购公司的法律风险。因此,跨国公司不仅要在尽职调查中进行专门的FCPA调查,还要在并购完成的同时,将合规制度和系统植入并购目标公司,并经常性地进行审计和评估。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也应该将合规和反腐败作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良好的合规系统,防止自身以及公司的关联方陷入腐败泥潭,遭致不必要的处罚。近年来,跨国公司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CSR)。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出现在跨国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使命中,也贯穿于跨国公司的管理、运作、品牌推广以及供应链的所有环节。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非强制性的“软法”在国际投资领域的作用日益显着,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国际及各国投资政策越来越多地体现与企业社会责任的融合,企业社会责任与国际和各国的投资贸易法律、国际惯例等“硬法”的相互作用,共同规范着跨国投资和跨境并购行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进行跨境并购已经无法回避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扶贫脱困、减少人道主义灾难、减少腐败、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等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严格要求。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也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中国企业必须树立责任投资的意识,改变自身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负面形象,不仅为国家的发展寻求资源、技术和市场,也要为东道国创造价值,赢得东道国的民心。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出现的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法律规制。本文第三部分系统研究了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体系以及政府实施跨境并购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由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跨国性,其法律规制需要在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领域同时进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已经初步形成从东道国到国际社会的规制体系,但这离真正的全球规制体系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一初步体系主要由全球性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多边机构)、双边组织、跨国公司母国和东道国等国际法主体所组成,即所谓多边机制、双边机制和单边机制。多边机制包括国际组织(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等)、区域性国家组织(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TPP等)建立的监管法律制度。双边机制是由两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T)所建立的规制体系。单边机制主要是由各国基于其国家主权,按照其竞争法规、国家安全法规、市场准入法规以及贸易或金融等政策法规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进行的法律规制。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是跨境并购规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总体仍不尽人意。近年来,国际及各国的外国投资政策出现了很多新发展,总体呈现投资自由化以及投资保护和限制此消彼长的现象,即发展中国家总体更为开放和自由,局部出现限制和保护,而发达国家则出现保守和限制的趋势。这一变化的主要背景是,在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后,发达国家经济疲软,对外投资趋缓,反之,发达国家的企业越来越多地成为发展中国家公司的并购目标,导致发达国家投资保护主义势力抬头。鉴于中国既是吸引国际直接投资(FDI)的大国,也是对外直接投资(ODI)的大国,中国的外商投资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备受关注。中国应该在投资自由化、投资促进方面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中国也应该加强投资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依照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对外资并购和海外投资进行有效监管。市场准入限制和审查是跨国公司跨境并购面临的第一道门槛,也是主权国家经济主权的彰显。全球市场准入政策法规的走向,体现为东道国在总体宽松的大背景下,对关键产业诸如资源、能源、农业、金融、运输等行业以及东道国冠军产业保护加强的趋势。市场准入限制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和隐蔽,例如控股权要求、外销比例要求、技术转让要求、额外税负、税赋减免等。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前的市场准入风险是投资保护和投资壁垒,而在并购完成后则是国有化的风险。国有化对跨境并购的影响不容小觑,而金融危机后西方国家实施的“国有化”则是临时性干预措施,具有其特殊性。中国的市场准入政策主要体现在每过若干年修订一次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新版《投资目录》开放了更多的投资领域,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中国需要在改进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注重投资便利化,提高透明度,尽可能多地体现国民待遇原则。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即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各国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权国家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由于其交易的跨国性,可能同时面临多个国家的反垄断审查。虽然反垄断执法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及全球范围统一反垄断法的努力仍在继续,一个标准化的、统一的国际反垄断法仍遥不可及。各国反垄断法的差异,给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更是给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带来巨大挑战。而反垄断审查正在论为一些主权国家维护自身经济利益、保护本国企业免受外国企业竞争的保护工具,这就给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染上了政治色彩。中国实施反垄断审查的历史很短暂,但中国已经成为跨境并购反垄断审查的主角,一些着名案例如可乐—汇源收购案、英博—百威收购案等举世瞩目。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审查的细则,统一执法标准,并积极开展反垄断审查的国际合作。对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国家越来越多,就连对外国投资一向非常宽松的美国,也时常祭起国家安全审查的大旗,力图维持美国经济、科技和军事的霸主地位。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由于规模大、影响深远,更容易触发东道国国家安全审查。由于缺乏透明度和客观标准,国家安全审查很可能演变为投资保护主义的工具。鉴于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时常进入东道国敏感性行业,如资源、电信、基础设施、金融等,在进行投资决策前,我国企业更应对东道国政府的安全审查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防范。我国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由于实施细则、审查程序等的不清晰,外资对我国国家安全审查普遍存有疑虑。本文第四部分主要研究如何打造中国的跨国公司,防范海外并购的风险,建立健全中国海外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再上新台阶。研究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法律问题的目的,在于总结跨国公司这一典型跨境并购主体的并购实践,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同时,研究各国跨境并购法律规制的目的,在于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因此本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剖析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扶持我国跨国公司包括国有跨国公司和民营跨国公司的海外并购,建立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制度提出建议。“十二五”《规划刚要》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对外开放由“吸收外资为主”向“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发展迅速,我国企业参与海外并购的数量、规模、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海外并购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诸多风险也随之而来。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诸如并购主体多为国有企业;并购产业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和基础设施领域;并购执行不符合国际标准;并购整合成功率不高等。加之投资保护主义在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死灰复燃,我国企业海外并购虽然前景光明,但道路曲折。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强境外投资的制度建设,鼓励我国跨国公司,包括国有和民营公司拓展海外市场,保障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利益。我国的跨国公司与全球跨国公司相比差距还很大,当务之急是培育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引入国际通行的财务规则,保持透明度,遵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肩负国际义务和责任。我国跨国公司要研究跨境并购的系统性风险,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我国跨国公司要努力成为创新型、品牌化、合规性的国际化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舞台上扮演负责任的投资者角色:帮助东道国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帮助我国攀登全球价值链(GVC)的高峰。
王启东[9](2010)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天灾频传,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于是联合国在1992年签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又在1997年于日本签署《京都议定书》,订立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规范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2012年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1990年的5.2%。该议定书为具有温室气体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并于2005年2月6日正式生效,开启进入全球合作抗暖化的实践阶段。随着中国的“增长”、“崛起”和“发展”作为全球化最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是国际焦点,不仅受到世界各国和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关注,而且受到各方的重视和讨论。全球问题必须以宏观面来检视,本文从全球治理出发,以国际关系及国际法的视角考察,从历次主要国际环境会议和多方立场。中国为发展中国家,依议定书的规定有共同的责任,但不承当减量的义务。美国曾以中国没有承当义务为由退出公约,后虽然签下巴里岛路径图,但在哥本哈根会议依然掣肘中国。欧盟也软硬兼施,加上原本和中国同盟的小岛国联盟,因国土即将淹没,面临生存问题,与中国也渐生芥蒂。且中国的环境生态脆弱,近年来天灾不断,面临国内外的压力,必须严肃正视。中国高经济成长带来高污染,污染排放量跃登世界第一。然而国内还有很多人的生活落后,脱离贫穷必须经济发展。在环保与经济成长冲突下,本文检视国际合作及法律规范,国内对环境治理全面检视实践面,以及未来的走向。考察中国目前成就,展望未来以达成可持续发展成为目的。这是工业革命后,人类生活的大革命,势必无可回避。
宋凤轩[10](2007)在《所得税国际化与中国所得税改革研究》文中指出所得税改革是当今世界税制改革的热门话题,也是中国当前财税理论界十分关注的问题。从世界所得税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所得税国际化的潮流势不可挡:所得税减税改革波及全球,企业所得税税率明显下降并达到国际趋同;发达国家仍保持所得税主体地位,发展中国家所得税地位明显上升,税制结构出现了国际趋同;社会保障税得以普遍开征,各国所得税体系日趋完善;所得税国际竞争日益加剧,所得税国际协调不断增强。从中国所得税发展的状况来看,虽然经历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改革,所得税国际化程度有所提高,所得税地位有所增强,但是,所得税收体系仍不完善,所得税主体税种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所得税的调控功能亟需加强;企业所得税刚刚统一,还未付诸实施,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需要改进,各项具体制度要素需要进一步调整;社会保障缴费虽已经有地税机关代征,但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仍处于众说纷纭之中。中国所得税发展的现状,既不适应中国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需要,也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推进的要求。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背景下,加强所得税国际化研究,顺应所得税国际化发展趋势,借鉴世界所得税改革的经验,进一步推进中国所得税改革,便成为所得税理论研究与实践改革中的重要课题。论文紧密结合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背景,以所得税国际化为研究视角和主线,以所得课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所得税国际化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考察,并对中国所得税国际化改革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首先,对所得税国际化进行了理论分析,明晰了相关概念和研究内容;同时,对所得税一体化理论、税收原则理论、最适课税理论、供给学派理论观点、国际税收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介绍,这些成果不仅是研究所得税国际化的理论基础,也是研究中国所得税改革的理论依据。其次,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论文通过对企业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和社会保障税制度的研究,从静态角度考察了国际上规范所得税制度的基本状态,为中国所得税改革和税制结构优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所得税制度改革共同特征的研究,从动态角度考察了世界所得税制度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趋势,为将来中国所得税国际化改革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所得税国际竞争与协调趋势的研究,把握所得税国际竞争的基本态势和所得税国际协调的基本经验,为中国参与所得税国际竞争和加强所得税国际协调明确了基本立场和原则。再次,作为整篇论文的过渡,论文对所得税国际化进行了评价,并对中国所得税改革的方向与原则进行了总体阐述。关于所得税国际化的评价既呼应了论文所提出的相关经济、财政理论的观点,体现了相关经济思想与财政理念的发展和税收原则的转变,也是对所得税国际化具体内容的总结;对中国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思路的研究,既是对所得税国际化经验的借鉴,也明确了中国税制结构发展的目标与实现机制,确定了中国所得税国际竞争与协调的基本原则,还引导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国际化改革、个人所得税国际化改革和社会保障税国际化改革内容的详细论证。最后,论文对国际化发展视野下的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做了进一步研究。论文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国际化改革,论文回顾了中国企业所得税国际化的历程,全面评价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宏观经济发展、微观经济运行、和谐社会构建及中国税制建设的影响,并指出了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关于中国个人所得税国际化问题的研究,论文回顾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分析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并从税收模式、具体制度和征收管理方面提出改革和完善的对策建议;关于中国社会保障税问题研究,论文在对“费”与“税”的性质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在中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社会保障税收制度进行了具体设计。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 |
| 三、论文结构与研究思路 |
| 四、研究方法 |
| (一)文献分析法 |
| (二)博弈论分析法 |
| (三)比较分析法 |
| (四)案例分析法 |
| 第一章 关于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 |
| 一、跨国公司及相关经济学理论 |
| (一)跨国公司的定义与分类 |
| (二)跨国公司的经济学理论 |
| 二、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主要观点 |
| (一)自由主义理论 |
| (二)马克思主义依附论 |
| (三)现实主义理论 |
| 小结 |
| 第二章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利益 |
| 一、经济全球化 |
| (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定义 |
| (二)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实力扩张 |
| (三)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利益分化 |
| 二、国家利益 |
| (一)国家利益的界定 |
| (二)国家利益划分 |
| (三)国家利益特性 |
| 三、经济全球化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 (一)经济全球化对国家利益的影响 |
|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利益矛盾的理论分析 |
| (三)经济全球化与不同国家利益矛盾的表现 |
|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家利益矛盾长期存在 |
| 小结 |
| 第三章 互动关系: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 |
| 一、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 |
| (一)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关系的变化发展 |
| (二)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实力对比 |
| (三)跨国公司属性与主权国家的关联 |
| 二、跨国公司与母国的博弈关系 |
| (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经营对母国的积极影响 |
| (二)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经营对母国的负面影响 |
| (三)母国对跨国公司影响的应对措施 |
| 三、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博弈关系 |
| (一)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博弈能力 |
| (二)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目标冲突 |
| (三)东道国的投资政策制定 |
| 小结 |
| 第四章 三方博弈:母国、东道国与跨国公司 |
| 一、“跨国公司——母国——东道国”三方博弈 |
| (一)三方博弈的假设 |
| (二)达成合作博弈的可能性 |
| (三)三方博弈方式 |
| 二、三方博弈框架下的跨国公司战略选择 |
| (一)跨国公司的行为选择 |
| (二)跨国公司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与依赖 |
| (三)跨国公司的战略选择 |
| 小结 |
| 第五章 贸易争端背后的国家利益与跨国公司 |
| 一、一般趋势:贸易争端、逆全球化现象与跨国公司 |
| (一)贸易争端的原因与表现 |
| (二)贸易争端与逆全球化现象 |
| (三)贸易争端影响下的跨国公司策略 |
| 二、案例分析:从日美贸易争端到中美贸易争端 |
| (一)日美贸易争端概况 |
| (二)中美贸易争端与日美贸易争端的比较 |
| (三)中美贸易争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
| (四)中美贸易争端对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影响 |
| 小结 |
| 第六章 跨国公司与中国的国家利益 |
| 一、中国的国家利益与跨国公司 |
| (一)中国国家利益的发展变化 |
| (二)跨国公司与中国国家利益的契合 |
| 二、国家利益视角下的外国企业对华投资 |
| (一)跨国公司在华发展进程 |
| (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 (三)中国吸引外资的优势 |
| (四)中国进一步用好外资的措施与建议 |
| 三、国家利益视角下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 |
| (一)中国跨国公司形成与发展 |
| (二)中国跨国公司以及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
| (三)中国跨国公司投资发展趋势 |
| (四)中国跨国公司投资发展面临的问题 |
| (五)对中国跨国公司及国家发展的启示 |
| 小结 |
| 结语 |
| 一、基本论点 |
| 二、政策启示 |
| 三、研究不足与可进一步开展的研究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 1.3 研究方法 |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 2.1 传统OFDI理论 |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 2.1.2 内部化理论 |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 2.6.1 东道国视角 |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 2.7 理论述评 |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 4.1 理论基础 |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 4.2.1 前提假设 |
| 4.2.2 函数设定 |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 4.3 本章小节 |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 5.1 研究假设 |
| 5.1.1 产权制度 |
| 5.1.2 经济制度 |
| 5.1.3 创新制度 |
| 5.2 研究设计 |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 5.2.3 变量说明 |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 5.4 异质性检验 |
| 5.4.1 所有制差异 |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 5.4.3 产业差异 |
| 5.4.4 行业集中度 |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 5.6 本章小节 |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 6.1 研究假设 |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 6.2 研究设计 |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 6.4 异质性检验 |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 6.4.3 产业异质性 |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 6.7 本章小节 |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 7.2 研究设计 |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 7.2.3 描述性统计 |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 7.4 异质性检验 |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 7.7 本章小节 |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 8.1.1 契约制度 |
| 8.1.2 物权制度 |
| 8.1.3 税收制度 |
| 8.1.4 信贷制度 |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 8.2.1 政府支出 |
| 8.2.2 供给效率 |
| 8.2.3 政府干预 |
| 8.2.4 政府补贴 |
| 8.2.5 行政审批 |
| 8.2.6 政府腐败 |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 8.4 管理启示 |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 三、研究思路 |
| 四、研究方法 |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
| 一、国际税收协调的内涵 |
| 二、国际税收协调的原则 |
| 三、国际税收协调的内容与形式 |
| 第二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依据 |
| 一、国际间经济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 |
| 二、区域间存在关税同盟的形式 |
| 三、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存在博弈关系 |
|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效应 |
| 一、国际税收协调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 |
| 二、国际税收协调的FDI流动效应 |
| 三、国际税收协调的福利效应 |
| 第四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现实价值 |
| 一、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
| 二、约束有害税收竞争的负面效应 |
| 三、防止国际逃避税 |
| 第二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沿革与现实考察 |
| 第一节 东盟的社会经济与发展 |
| 一、东盟的社会经济 |
| 二、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历史演进 |
| 三、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
| 第二节 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历史关系 |
| 一、山水相连和隔海相望的邻邦 |
| 二、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 |
| 三、华人文化和华人经济的影响 |
| 第三节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实状况 |
|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背景及发展历程 |
|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 |
|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意义 |
| 第三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实践 |
| 第一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税收制度比较分析 |
| 一、中国与东盟国家税制结构比较 |
| 二、中国与东盟国家所得税比较 |
| 三、中国与东盟国家流转税比较 |
| 第二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税收协调现状 |
|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成果 |
|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现实制约因素 |
|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面临的挑战 |
| 第三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税收协调存在的问题 |
| 一、税收制度协调的内容及形式单一 |
| 二、成员国之间税收协定尚未完全覆盖 |
| 三、成员国之间税收合作程度低 |
| 四、成员国之间税收协调机制不健全 |
| 第四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效应的实证分析 |
| 第一节 关税协调对自贸区贸易效应的实证分析 |
| 一、文献回顾 |
| 二、东盟各国对中国的贸易空间关联的网络结构特征 |
|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 五、结论与启示 |
| 第二节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自贸区投资效应的实证分析 |
| 一、文献回顾 |
| 二、税收因素影响境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 |
|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 五、结论及启示 |
| 第五章 国际区域间税收协调的经验借鉴 |
| 第一节 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 |
| 一、关税协调的全面实现 |
| 二、间接税协调的较快发展 |
| 三、直接税协调的探索与推进 |
| 第二节 北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经验 |
| 一、《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税收协调 |
|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税收协调 |
| 三、自由贸易区各国双边税收协调 |
| 第三节 国际区域间税收协调的经验启示 |
| 一、区域内各成员国有明确的合作目标 |
| 二、由超国家的专门机构负责区域税收协调 |
| 三、在区域经济体内部进行税收协调有法律依据 |
| 四、区域税收协调建立有利益补偿机制 |
| 第六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深化税收协调的政策建议 |
| 第一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化税收协调的总体思路 |
| 一、税收协调的原则 |
| 二、路径的选择 |
| 第二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化税收协调的途径 |
| 一、加快税收协定的谈签与内容完善 |
| 二、建立区域性税收协调组织机构 |
| 三、完善区域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 |
| 四、建立区域内税收利益补偿机制 |
| 第三节 推动我国深化税收协调的政策建议 |
| 一、完善税收协定条款内容,构建国际税收协定网络 |
| 二、完善涉外税收制度,接轨国际税收惯例 |
| 三、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涉外税收管理能力 |
| 四、重视和加强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研究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引言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呈抬头趋势 |
| 二、国际贸易壁垒发展逐渐偏向以非关税壁垒为主关税为辅 |
| 三、中国进出口贸易呈下降趋势然居民境外消费热度不减 |
| 四、经济全球化及竞争的加剧急需具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 |
| 第二节 研究思路 |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框架 |
| 三、研究方法 |
| 第三节 主要概念及问题的厘定 |
| 一、贸易开放及其度量 |
| 二、贸易开放与贸易封闭的税收政策 |
| 三、贸易开放可能带来的问题 |
| 第四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一、国际贸易与税收关系的研究 |
| 二、贸易政策、财政收支与收入分配等研究 |
| 三、简要评述 |
| 第五节 研究内容 |
| 一、贸易开放的衡量指标及其评价 |
| 二、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 三、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制约因素 |
| 四、国外在扩大贸易开放中税收政策做法 |
| 五、税收政策如何搭配其他宏观政策实现扩大贸易开放 |
| 第六节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 |
| 第一节 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因素分析 |
| 一、价格因素 |
| 二、非价格因素 |
| 第二节 不同贸易发展理论下税收政策选择 |
| 一、古典贸易理论中贸易税收政策的选择 |
| 二、保护贸易理论中贸易税收政策的选择 |
| 三、新贸易理论中贸易税收政策的选择 |
| 第三节 税收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机制分析 |
| 一、价格是税收政策影响国际贸易的直接传导枢纽 |
| 二、税负转嫁或补贴等间接方式影响国际贸易发展 |
| 三、国际贸易税收政策的效应分析 |
| 第四节 贸易开放受到税收收入制约的一般理论分析 |
| 第三章 开放背景下中国贸易与税收政策回顾与分析 |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政策回顾 |
| 一、逐渐开放的贸易保护政策(1978-2000 年) |
| 二、WTO规则下公平贸易与保护贸易并存发展(2001-2018 年) |
| 三、我国扩大贸易开放的必要性 |
| 第二节 贸易政策变化下我国贸易开放状况 |
| 一、贸易规模及开放度变化 |
| 二、货物与服务贸易开放状况 |
| 三、我国贸易开放程度与其他经济体的对比分析 |
| 第三节 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回顾 |
| 一、开始降关税并提供出口补贴以促进对外贸易(1978-1991 年) |
| 二、继续降关税并进行分税制改革刺激对外贸易(1992-2000 年) |
| 三、大幅降关税并调整出口退税以扩张贸易规模(2001-2018 年) |
| 第四节 中国扩大贸易开放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 一、关税政策 |
| 二、出口退税政策 |
| 三、所得税政策 |
| 四、非关税壁垒政策 |
| 第四章 我国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 第一节 研究内容 |
| 第二节 GTAP模型及假设 |
| 一、模型假设 |
| 二、基本框架 |
| 第三节 数据处理及模拟方案 |
| 一、模型数据特点 |
| 二、分组处理 |
| 三、政策冲击方案设计 |
| 第四节 关税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证结果 |
| 一、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将促进本国进出口贸易发展 |
| 二、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将提高本国GDP增速并改善社会福利 |
| 三、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将刺激我国畜牧业的对外贸易与轻工业的出口 |
| 第五节 所得税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证结果 |
| 一、降低国内所得税税率将促进本国出口贸易而阻碍进口贸易 |
| 二、降低所得税税率将恶化本国贸易条件但改善全球社会福利 |
| 三、降低所得税税率将刺激我国工业与纺织业的产出及出口 |
| 第六节 出口补贴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证结果 |
| 一、降低进口补贴率将抑制本国进出口贸易发展 |
| 二、降低出口补贴率将改善本国贸易条件但恶化社会福利 |
| 三、降低出口补贴率将较大抑制我国采掘业的出口及纺织业的进口 |
| 第七节 本章研究小结 |
| 第五章 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制约因素分析 |
| 第一节 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调整主要约束因素 |
| 一、税收收入 |
| 二、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
| 三、国内保护与产业结构升级 |
| 四、本章研究假设 |
| 第二节 实证设计及数据选取——以税收收入为例 |
| 一、基本模型 |
| 二、解释变量的选取 |
| 三、数据来源及其描述性统计 |
| 第三节 实证研究方法 |
| 一、静态研究方法 |
| 二、动态研究方法 |
| 第四节 实证研究结果 |
| 一、贸易开放对贸易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 |
| 二、贸易开放对总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 |
| 第五节 低、中、高收入发展中国家分组讨论 |
| 一、贸易开放对低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 二、贸易开放对中低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 三、贸易开放对中高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 四、贸易开放对高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 第六节 本章研究小结 |
| 第六章 国外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经验 |
| 第一节 公平贸易论下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政策调整:以美国为例 |
| 一、1933 年以前美国贸易与税收相关政策 |
| 二、1934 年-《1974 年贸易法》出台期间美国贸易与税收相关政策 |
| 三、1974至2018 年美国为推动公平贸易的税收政策 |
| 四、贸易开放对美国关税收入及贸易的影响(1790-1934 年) |
| 五、贸易自由化对美国财政及贸易的影响(1934-2016 年) |
| 六、经验小结 |
| 第二节 贸易自由化失败后适度保护贸易下税收政策做法:以印度为例 |
| 一、印度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 |
| 二、1991-1998 年印度贸易与税收政策改革 |
| 三、1998-2017 年印度贸易与税收政策改革 |
| 四、贸易开放对印度税收收入的影响 |
| 五、经验小结 |
| 第三节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引入增值税调整所得税:以泰国为例 |
| 一、二战后泰国贸易政策相关背景 |
| 二、泰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贸易税收政策 |
| 三、泰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国内税制改革 |
| 四、泰国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贸易规模的变化 |
| 五、泰国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政府税收的变化 |
| 六、经验小结 |
| 第四节 成功推动贸易自由化下简化税制降低有效税率:以加纳为例 |
| 一、加纳独立后相关背景 |
| 二、加纳1983 年经济改革计划中贸易与税收相关部分 |
| 三、加纳1995 年入世后的贸易自由化进程 |
| 四、贸易自由化对加纳税收及贸易的影响 |
| 五、经验小结 |
| 第五节 国外经验的启示 |
| 第七章 扩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与支出、非关税壁垒等搭配 |
| 第一节 搭配支出政策调节收入分配 |
| 一、效率假说与补偿假说 |
| 二、贸易开放与政府支出之间U型关系的检验方法 |
| 三、贸易开放初期搭配支出政策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
| 四、随着贸易开放加深可逐步紧缩支出发挥市场效率 |
| 第二节 税收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配合 |
| 一、贸易政策的选择及实施效果 |
| 二、发展中贸易大国的贸易政策改革措施 |
| 三、我国税收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 |
| 第三节 税收政策与非关税壁垒政策的组合 |
| 一、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 |
| 二、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效果比较 |
| 三、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政策的搭配 |
| 第八章 结论及建议 |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 一、不同税种税率的调整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不一 |
| 二、贸易开放会影响税收收入进而限制税收政策的调整幅度 |
| 三、支出政策与非关税壁垒搭配税收政策调整扩大贸易开放 |
| 四、国外在扩贸易开放中税改以所得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
| 第二节 扩大我国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建议 |
| 一、进口贸易税收政策 |
| 二、出口补贴政策 |
| 三、所得税政策 |
| 四、财政支出政策 |
| 五、非关税壁垒措施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创新点 |
| 一、选题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三、论文的创新与探索 |
| 四、论文的不足与展望 |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
| 一、价值创造 |
| 二、价值链 |
| 三、经济全球化 |
| 四、转让定价 |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 第一节 关于是否存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研究 |
| 一、认为存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观点 |
| 二、认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可能并不存在的观点 |
| 第二节 关于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相关原则的研究 |
| 一、绝对地的与价值创造相一致 |
| 二、拟合地与价值创造相一致 |
| 第三节 关于属地税收与价值创造背离现象、模式和机理分析的研究 |
| 第四节 关于现行国际税收具体规则与价值创造原则相违背研究 |
| 一、数字经济对价值创造原则应用的挑战 |
| 二、价值创造原则对转让定价政策目标和方法的调整 |
| 三、价值创造原则对反避税措施的改进 |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价值创造理论 |
| 一、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观点 |
|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 |
| 三、经济增长理论对价值创造的解读 |
| 四、要素和效用价值创造学说 |
| 第二节 竞争理论、新市场财政学与全球价值链 |
| 一、国家竞争理论 |
| 二、新市场财政学理论及其市场平台观 |
| 三、波特的普通价值链理论 |
| 四、全球价值链 |
| 第三节 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 |
| 一、税收公平 |
| 二、税收中性 |
| 三、税收公平与税收中性的关系 |
| 第四节 税收归属理论 |
| 一、税收管辖权的依据 |
| 二、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
| 第四章 关于价值创造与税收分配偏离现象存在的验证 |
| 第一节 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布局——以苹果公司为例 |
| 一、全球价值链布局 |
| 二、在全球价值链上插入的税务安排 |
| 第二节 关于国际税收归属与价值创造背离现象是否存在的实证研究 |
| 一、模型设定 |
| 二、参数选取 |
| 三、建立模型 |
| 四、参数估计 |
| 五、研究结论 |
| 第五章 应用价值创造原则指导全球税收分配 |
| 第一节 关于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指导原则的辨析 |
| 一、在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之间的选择 |
| 二、独立交易原则 |
| 三、价值创造原则与属地原则、独立交易原则的关系 |
| 四、应用“在价值创造地纳税”原则的风险 |
| 第二节 将价值创造做为改造现行国际税收规则的主要原则 |
| 一、将价值创造做为改造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主要原则的原因 |
| 二、可作为国际税收分配意义上价值创造因素的指标 |
| 三、价值创造原则的应用方向 |
| 四、其他原则对价值创造原则的有益补充 |
| 第六章 运用价值创造原则更新国际税收术语中的失效概念 |
| 第一节 国际税收术语中有关概念的失效 |
| 一、经济数字化成为导致传统概念失效的主要原因 |
| 二、国际税收传统概念失效的表现 |
| 第二节 常设机构概念的地理性失效及相关政策完善建议 |
| 一、常设机构概念的地理性局限 |
| 二、重构常设机构概念使其符合与价值创造相一致 |
| 三、实现常设机构概念重构方法路径 |
| 第三节 税基转移的地理支撑——CFC及相关政策完善建议 |
| 一、规避现行CFC规则实现税基转移的表现 |
| 二、完善CFC管控制度的政策建议 |
| 第四节 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性质界定出现灰色地带 |
| 一、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难以界定税收协定适用条款 |
| 二、对无形资产收入适用条款的政策建议 |
| 第七章 以价值创造原则为指引改良转让定价制度 |
| 第一节 转让定价制度完善的定位 |
| 一、转让定价制度的存在基石受到挑战 |
| 二、将转让定价制度的完善定位于改良 |
| 第二节 以价值创造原则为指引改良转让定价制度完善的安排 |
| 一、调整可比性分析的首要环节 |
| 二、完善确界定交易安排的分析步骤 |
| 三、加强合同条款内容与实际执行合同的比较 |
| 四、在无形资产交易领域更加广泛的运用功能分析 |
| 五、在对经济实质分析的阶段引入价值链分析法 |
| 第三节 在转让定价的确认上更多考虑区位优势因素 |
| 一、区位优势的内涵和具体表现 |
| 二、区位优势因素在转让定价的确认中被长期忽视 |
| 三、区位优势与价值创造的匹配 |
| 四、体现区位优势的转让定价方法 |
| 第八章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促进全球价值创造与税收分配协调的实践及相关完善建议 |
|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促进全球价值创造与税收分配协调的实践 |
| 一、转让定价相关规制措施 |
| 二、预约定价安排相关规制措施 |
| 三、资本弱化相关规制措施 |
| 四、一般反避税管理措施 |
| 第二节 政策建议——立足于我国国际经济交往需求 |
| 一、基本原则 |
| 二、相关政策建议 |
| 附录:缩略词表 |
| 参考书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和意义 |
| 一、现实层面 |
| 二、理论层面 |
| 三、研究的切入点 |
| 第二节 市场竞争的制度化脉络 |
| 一、市场准入制度与竞争倡导的协调 |
| 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沿革和理论分析 |
| 三、政府和市场:竞争政策中的规制问题 |
| 四、关于自贸区“市场准入”的研究与实践 |
| 第三节 分析路径和方法 |
| 第四节 文章的基本框架 |
| 第一章 基本议题: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总体设计思路 |
| 第一节 外部因素: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
| 一、国际贸易投资谈判 |
| 二、亚太经济合作 |
| 三、地缘政治关系 |
| 第二节 措施:负面清单与准入前国民待遇 |
| 一、自贸区准入的制度目标 |
| 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
| 第三节 路径: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体系的设计 |
| 一、市场竞争体系的现状和问题 |
| 二、结构性改革的案例分析 |
| 三、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设计的总体思路 |
| 第二章 制度架构:基于市场准入的分析框架 |
| 第一节 市场准入的一般分析 |
| 一、市场准入概述 |
| 二、基于合法性和稳定性的设计 |
| 第二节 市场准入的国际规则 |
| 第三节 我国的市场准入制度 |
| 一、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现状 |
| 二、国内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不足 |
| 第四节 基于现实问题的自贸区准入改革 |
| 一、国际规则在自贸区实现的要求 |
| 二、国内准入制度现有障碍和规则出路 |
| 第三章 制度比较:各国的市场准入实践 |
| 第一节 国际竞争视域的“负面清单” |
| 一、负面清单的竞争性特征 |
| 二、负面清单的法理梳理 |
| 第二节 各国准入制度的竞争性分析 |
| 一、各国自贸区的功能定位和差异化安排 |
| 二、自贸区准入制度比较 |
| 三、市场准入与市场行为的双重规制 |
| 第三节 投资准入的中国实践 |
| 一、历史沿革 |
| 二、以负面清单为对象的分析 |
| 第四章 竞争中立:自贸区竞争体系的制度展开 |
| 第一节 竞争中立的总体思路 |
| 第二节 竞争中立的价值内核 |
| 一、竞争中立的界定 |
| 二、竞争中立的内容范畴 |
| 三、自由公平市场的制度基础 |
| 四、竞争中立框架下的国有企业 |
| 第三节 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构建 |
| 一、完善法律规制,弱化行政管制 |
| 二、建立社会化综合监管体系 |
| 三、拓宽优化监管途径 |
| 第五章 竞争倡导:自贸区竞争政策的价值选择 |
| 第一节 竞争倡导与反垄断规制 |
| 一、行政性垄断的外部性分析 |
| 二、自贸区反垄断的法理基础 |
| 三、竞争倡导的建构原则 |
| 第二节 竞争倡导与市场准入框架 |
| 一、扩大开放制度 |
| 二、深化政府改革制度 |
| 三、功能制度突破 |
| 四、法律制度创新 |
| 五、探索涉外税制改革 |
| 六、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
| 第三节 开放与限制性措施的法律授权 |
| 一、 上海自贸区投资管理基本框架 |
| 二、上海自贸区贸易管理基本框架 |
| 三、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基本框架 |
| 四、上海自贸区金融管理基本框架 |
| 五、上海自贸区重点服务业基本框架 |
| 六、以风险防范、规范运作为中心的法制架构 |
| 七、上海自贸区税收管理基本制度 |
| 八、上海自贸区信用管理基本框架 |
| 第六章 风险管控:制度不确定条件下的市场规制 |
| 第一节 制度不确定性背景下的竞争风险管控 |
| 一、以开放为目标的竞争风险管控 |
| 二、上海自贸区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 |
| 三、法律冲突限制下的竞争体系建设 |
| 第二节 竞争风险管制的法律维度 |
| 一、基于“行政法定”的风险规制 |
| 二、基于“私法自治”的风险规制 |
| 三、基于“平衡和谐”的风险规制 |
| 第三节 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
| 一、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例外的内核 |
| 二、美国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
| 三、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
| 第七章 结论: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竞争政策 |
| 第一节 “可复制可推广”的目标设定 |
| 第二节 “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界限 |
| 第三节 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的制度建议 |
| 一、竞争政策的制度化路径 |
| 二、竞争政策的执行路径 |
| 三、竞争政策的司法规制路径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选题意义与目的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 |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 五、本文核心概念界定 |
| 第一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 |
| 第一节 作为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1949-1978) |
| 一、国际经济政治形势 |
| 二、投资的重点形式 |
| 三、法律规制 |
| 第二节 作为改革开放战略的组成部分(1979-1990年) |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
| 二、中国海外投资的准备与尝试 |
| 三、法律规制 |
| 第三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形成期的组成部分(1991-2000年) |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与国内经济良性发展 |
| 二、“走出去”战略政策的形成 |
| 三、法律规制 |
| 第四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成熟期的组成部分(2001-2007年) |
| 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 |
| 二、“走出去”战略的成熟 |
| 三、法律规制 |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阶段(2008至今) |
| 一、国际经济背景 |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 |
| 三、法律规制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 第一节 国际投资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 一、国际投资传统理论 |
| 二、全球化浪潮下的新国际投资理论 |
| 三、中国的海外投资理论探索 |
| 四、基于投资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 第二节 国际政治关系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 一、国际政治关系理论 |
| 二、基于国际政治关系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的现状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 一、中国海外投资现状 |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趋势 |
| 三、基于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 第四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框架调整应遵循的原则 |
| 一、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一般原则 |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特殊原则 |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
| 一、法律政策的导向性转变 |
| 二、法律体系结构的调整 |
| 三、法律体系层级的调整 |
| 四、国内法律规制的类型调整 |
| 五、多边投资条约的制定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调整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国内法构建 |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 |
| 一、现状考察 |
| 二、问题剖析 |
| 三、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 |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 |
| 一、现状分析 |
| 二、我国海外投资管理制度完善的路径 |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
| 一、中国海外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 |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完善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 |
| 第一节 中国与他国BITS签订情况 |
| 一、中国与发达国家签定的BITs |
| 二、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签定的BITs |
| 第二节 中国签订BITS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
| 一、不同缔约对方的BITs具有不同的特点 |
| 二、中外BITs的发展趋势 |
| 第三节 对中国未来谈判签订BITS的若干建议 |
| 一、关于投资促进条款 |
| 二、关于投资保护条款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 |
| 第一节 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发展趋势及法律构建 |
| 一、多边自贸区是深化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
| 二、中国的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实践及成效 |
| 三、中国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构建 |
| 第二节 非自贸区多边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 一、相邻地区(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 二、非相邻地区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 第三节 普遍性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 一、投资与投资者定义条款 |
| 二、投资待遇条款 |
| 三、投资保护条款 |
| 四、投资争端解决条款 |
| 五、环境保护条款 |
| 六、劳工保护条款 |
| 七、例外条款 |
| 八、投资措施和履行要求禁止条款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 二、境内、外研究动态分析 |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 第一部分 跨国公司及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第一章 跨国公司及其法律问题 |
| 第一节 跨国公司的发展与影响 |
| 一、跨国公司的界定 |
| 二、跨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
| 三、跨国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
| 第二节 跨国公司理论 |
| 一、跨国公司主要理论流派 |
| 二、跨国公司理论的法律因素 |
| 第三节 跨国公司立法 |
| 一、跨国公司(集团公司)对传统法律的挑战 |
| 二、境外跨国公司立法 |
| 三、中国关于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的相关立法 |
| 第四节 跨国公司的主要法律问题 |
| 一、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
| 二、跨国公司的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 |
| 三、跨国公司的公司治理 |
| 四、跨国公司的法律管辖冲突 |
| 五、跨国公司的法律责任 |
| 六、跨国公司的其他法律问题 |
| 第二章 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投资战略 |
| 第一节 并购与并购整合 |
| 一、并购的界定 |
| 二、并购的基本类型 |
| 三、并购整合 |
| 第二节 并购理论 |
| 一、西方主要并购理论 |
| 二、关于三种并购类型的理论 |
| 三、并购是否创造价值 |
| 第三节 跨境并购特点与驱动力 |
| 一、跨境并购的界定 |
| 二、跨境并购的特点 |
| 三、跨境并购的驱动力 |
| 第四节 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 |
| 一、跨境并购与国际直接投资 |
| 二、跨境并购与绿地投资 |
| 三、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非实体制造(NEMs) |
| 四、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 |
| 第三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第一节 跨境并购的历史回顾 |
| 一、并购的六次浪潮 |
| 二、跨境并购的发展轨迹 |
| 第二节 跨境并购的现状、特点和趋势 |
| 一、跨境并购的现状 |
| 二、当代跨境并购的主要特点 |
| 三、跨境并购的发展趋势 |
| 第三节 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的主体 |
| 一、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的产物 |
| 二、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的主角 |
| 三、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
| 第四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管辖冲突及争端解决 |
| 一、关于兼并与收购法 |
| 二、跨境并购的准据法之选定 |
| 三、跨境并购的管辖权冲突 |
| 四、跨境并购的争端解决机制 |
| 第二部分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新动向及其法律分析 |
| 第四章 特殊目的公司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第一节 特殊目的公司(SPV)界定与地位 |
| 一、SPV的界定 |
| 二、SPV的法律地位 |
| 第二节 特殊目的公司(SPV)跨境并购的意义 |
| 一、SPV的经济意义 |
| 二、SPV的法律意义 |
| 第三节 可变利益实体(VIE模式)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一、VIE模式的由来 |
| 二、VIE模式进入中国 |
| 三、VIE模式的结构 |
| 四、VIE模式的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
| 第四节 离岸公司的监管 |
| 一、离岸公司跨境并购的国际监管 |
| 二、欧盟和美国对离岸公司的监管 |
| 三、离岸公司注册地的监管 |
| 四、中国对离岸公司的监管 |
| 第五章 国有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 |
| 第一节 国有跨国公司解析 |
| 一、国有跨国公司界定 |
| 二、早期国有跨国公司与当代国有跨国公司的比较 |
| 三、公司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体 |
| 第二节 国有跨国公司重上历史舞台 |
| 一、国有跨国公司势头强劲 |
| 二、发展中国家国有跨国公司异军突起 |
| 三、国有跨国公司业务多元化 |
| 四、国有跨国公司成为争议焦点 |
| 第三节 国有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 |
| 一、公司治理问题 |
| 二、市场准入和国家安全问题 |
| 三、公平竞争和反垄断问题 |
| 四、反海外腐败法适用问题 |
| 第六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与并购融资 |
| 一、PE的界定 |
| 二、PE的特点 |
| 三、PE与VC的区别 |
| 四、PE的退出模式 |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发展和影响 |
| 一、PE的由来和发展 |
| 二、PE在中国的高速发展 |
| 三、PE在并购融资中的积极作用 |
| 四、PE的消极影响 |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助推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一、PE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联系 |
| 二、发展中经济体PE在跨境并购中的表现 |
| 三、PE参与的跨境并购的规模和分布 |
| 四、PE在中国企业跨境并购中扮演重要角色 |
| 第四节 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法律规制 |
| 一、PE的组织结构 |
| 二、PE的常用法律条款 |
| 三、对PE的监管 |
| 四、进一步发展PE的建议 |
| 第七章 反海外腐败法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第一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解析 |
| 一、FCPA引人关注的背景 |
| 二、FCPA的主要禁止性规定 |
| 三、FCPA的约束对象 |
| 四、腐败的动机和有价物的定义 |
| 五、违反FCPA的后果 |
| 六、FCPA执法的趋势和积极的抗辩 |
| 第二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对并购交易的影响 |
| 一、FCPA带来的并购风险 |
| 二、FCPA凸显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
| 三、交割后合规整合的重要性 |
| 第三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尽职调查 |
| 一、FCPA尽职调查的重点领域 |
| 二、FCPA尽职调查的过程 |
| 三、FCPA尽职调查的程度 |
| 四、发现问题后的对策 |
| 第四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与基金并购和资产分拆 |
| 一、私募基金问题 |
| 二、资产分拆问题 |
| 第五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风险防范 |
| 一、跨国公司的反腐败责任 |
| 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中的反腐败风险防范 |
| 三、反腐败与中国外资并购和海外并购 |
| 第八章 企业社会责任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全球化 |
| 一、CSR备受关注的背景 |
| 二、CSR的解读 |
| 三、中国企业的CSR |
| 四、CSR的全球认同 |
| 第二节 跨境并购中的企业社会责任(CSR) |
| 一、履行CSR促进跨境并购 |
| 二、漠视CSR对跨境并购的影响 |
| 三、跨国“责任投资”方兴未艾 |
| 第三节 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分析 |
| 一、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范围和监督 |
| 二、CSR标准与国际投资政策 |
| 三、推进CSR标准发展的政策取向 |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责任(CSR)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 |
| 一、制定社会责任法规强化责任意识 |
| 二、引进国际标准倡导责任投资 |
| 三、借助专业公关公司改善中国企业海外形象 |
| 第三部分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 第九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体系 |
| 第一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的必要性 |
| 一、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必要性和可行性 |
| 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监管的特点 |
| 第二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国际监管体系 |
| 一、国际组织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 二、区域性国家组织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 三、双边合作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 第三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体系的新发展 |
| 一、国外关于外国投资的立法和监管的发展概况 |
| 二、国际投资保护协议领域的新发展 |
| 三、国际投资政策法规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
| 第四节 中国外资并购和海外并购监管体系 |
| 一、中国外资并购和海外并购的法制建设 |
| 二、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 |
| 第十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市场准入审查 |
| 第一节 产业政策和国际投资政策的互动 |
| 一、产业政策影响跨境并购 |
| 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资政策的互动 |
| 三、国际投资协议中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互动 |
| 四、产业和投资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挑战 |
| 第二节 市场准入限制的主要形式 |
| 一、市场准入限制是普遍现象 |
| 二、市场准入限制的不同方式 |
| 第三节 市场准入限制对跨境并购的影响 |
| 一、跨境并购前后市场准入的影响 |
| 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国有化 |
| 三、金融危机后西方国家的“国有化” |
| 第四节 完善中国的外资市场准入制度 |
| 一、中国外资并购市场准入制度概述 |
| 二、2011版产业指导目录的进步和不足 |
| 三、我国外资市场准入制度改进路径 |
| 第十一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反垄断审查 |
| 第一节 反垄断审查立法 |
| 一、反垄断审查的渊源 |
| 二、国外反垄断审查立法 |
| 三、中国反垄断法之经营者集中审查 |
| 第二节 跨境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实施 |
| 一、反垄断审查执法机关和执法模式 |
| 二、反垄断审查标准 |
| 三、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反垄断审查 |
| 第三节 反垄断审查域外效力和国际合作 |
| 一、反垄断审查的域外效力 |
| 二、反垄断审查的国际合作 |
| 三、反垄断审查作为投资保护主义的工具 |
| 第十二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和国家安全审查 |
| 第一节 国家安全审查辨析 |
| 一、国家安全审查的由来 |
| 二、国家安全审查对象、范围和标准 |
| 三、国家安全审查的机关 |
| 四、国家安全审查的程序 |
| 五、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 |
| 第二节 国家安全审查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影响 |
| 一、国家安全审查的必要性和影响 |
| 二、国家安全审查与市场准入 |
| 三、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 |
| 第三节 完善中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
| 一、增加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可预见性 |
| 二、确保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统一性 |
| 三、协调安全审查和产业发展战略 |
| 四、减少海外并购安全审查的风险 |
| 第四部分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 |
| 第十三章 中国跨国公司海外并购战略 |
| 第一节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 |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历史沿革 |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动因 |
| 三、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政策法律环境 |
| 第二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和挑战 |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和特征 |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的挑战 |
| 三、金融危机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战略思考 |
| 第三节 中国跨国公司的海外并购 |
| 一、培育精于海外并购的中国跨国公司 |
| 二、中国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其他方式 |
| 第四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防范 |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的类型 |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防范机制 |
| 三、减少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的几点建议 |
| 第五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范 |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法律制度构建的指导原则 |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制度建设 |
| 三、加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战略调控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绪论 |
| 第一节、研究目的与意义 |
| 第二节、研究范围 |
| 第三节、相关文献评析 |
| 第四节、研究方法及架构 |
| 注释 |
| 第一章 全球化治理理论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 第一节、全球化之概述 |
| 第二节、全球治理理论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 第二节、社会资本理论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 第三节、全球环境治理的各种组织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 第四节、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
| 第五节、小结 |
| 注释 |
| 第二章 温室气体减排国际义务的规范分析 |
| 第一节、《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的减排国际义务 |
| 第二节、中国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实现立场的国际法分析 |
| 第三节、《京都议定书》项下的减排国际义务 |
| 第四节、《京都议定书》项下中国承担的减排义务及展望 |
| 注释 |
| 第三章 中国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义务的障碍与发展 |
| 第一节、中国关于减排国际义务的国际法理论和现实根据分析 |
| 第二节、中国履行减排义务的障碍与基本立场 |
| 第三节、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发展趋势:从巴里岛路线图到哥本哈根会议 |
| 第四节、欧盟地区关于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 第五节、美国关于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 第六节、小岛国联盟对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 注释 |
| 第四章 中国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义务的制度建构、成就与展望 |
| 第一节、理论与实践之政策工具 |
| 第二节、环境税收制度 |
| 第三节、碳排放交易制度 |
| 第四节、清洁发展机制 |
| 第五节、可再生能源制度及其它代表性制度 |
| 注释 |
| 结论 |
| 第一节、潮流与变迁 |
| 第二节、理论反思与研究发现 |
| 第三节、前瞻评估 |
| 注释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会议历程 |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 索引 |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框架结构与逻辑关系 |
| 1.4.1 框架结构 |
| 1.4.2 逻辑关系 |
| 1.5 主要创新之处 |
| 1.5.1 论文选题角度独特 |
| 1.5.2 论文研究体系完整 |
| 1.5.3 主要研究内容创新 |
| 第2章 所得税国际化概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 2.1 所得税国际化概述 |
| 2.1.1 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
| 2.1.2 所得税国际化的界定 |
| 2.1.3 所得税国际化与相关范畴的关系 |
| 2.1.4 所得税国际化的实质 |
| 2.2 所得税国际化相关理论基础 |
| 2.2.1 所得税一体化理论 |
| 2.2.2 税收原则理论 |
| 2.2.3 供给学派的减税观点 |
| 2.2.4 最适课税理论 |
| 2.2.5 国际税收相关理论 |
| 第3章 所得税国际化:所得税制度设计的国际惯例 |
| 3.1 企业所得税制度设计的国际惯例 |
| 3.1.1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 |
| 3.1.2 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确定 |
| 3.1.3 对不同类型所得征税的处理 |
| 3.1.4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 |
| 3.1.5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 3.1.6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 3.2 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国际惯例 |
| 3.2.1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 |
| 3.2.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
| 3.2.3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
| 3.2.4 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
| 3.2.5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 |
| 3.2.6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 3.3 社会保障税制度设计的国际惯例 |
| 3.3.1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模式 |
| 3.3.2 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 |
| 3.3.3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对象 |
| 3.3.4 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制度 |
| 3.3.5 社会保障税的征收管理 |
| 第4章 所得税国际化: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共同特征 |
| 4.1 世界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经济背景 |
| 4.1.1 发达国家国内经济的滞胀 |
| 4.1.2 原有所得税制的弊端 |
| 4.1.3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 |
| 4.2 20世纪80、90年代世界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共同特征 |
| 4.2.1 降低税率并简化税率档次 |
| 4.2.2 拓宽所得税税基 |
| 4.2.3 减少优惠并加强征管 |
| 4.2.4 实行税收指数化措施 |
| 4.2.5 推行所得税一体化措施 |
| 4.2.6 社会保障税制度地位普遍提高 |
| 4.3 21世纪初期世界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共同特征 |
| 4.3.1 直接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 |
| 4.3.2 降低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 |
| 4.3.3 加快所得税一体化步伐 |
| 4.3.4 突出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
| 第5章 所得税国际化:所得税国际竞争与协调趋势 |
| 5.1 所得税国际竞争趋势 |
| 5.1.1 所得税国际竞争的内涵 |
| 5.1.2 所得税国际竞争的产生与发展 |
| 5.1.3 所得税国际竞争的表现形式 |
| 5.1.4 所得税国际竞争的影响 |
| 5.1.5 所得税国际竞争的发展趋势 |
| 5.2 所得税国际协调趋势 |
| 5.2.1 所得税国际协调的积极意义 |
| 5.2.2 所得税国际协调的内容 |
| 5.2.3 所得税国际协调的方式 |
| 5.2.4 所得税国际协调的发展趋势 |
| 5.3 区域所得税一体化趋势 |
| 5.3.1 欧盟所得税一体化的背景 |
| 5.3.2 欧盟所得税一体化的发展历程 |
| 5.3.3 欧盟所得税一体化的借鉴 |
| 第6章 所得税国际化视野下中国所得税改革的思路 |
| 6.1 所得税国际化的评价 |
| 6.1.1 所得税国际化顺应了经济财政思想的发展 |
| 6.1.2 所得税国际化贯彻了所得税收原则 |
| 6.1.3 所得税国际化促使了世界税制结构的趋同 |
| 6.1.4 所得税国际化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
| 6.2 中国所得税改革的基本原则 |
| 6.2.1 适度减税的原则 |
| 6.2.2 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 |
| 6.2.3 强化收入公平分配的原则 |
| 6.3 中国所得税改革的思路 |
| 6.3.1 中国税制结构优化的目标与实现机制 |
| 6.3.2 中国所得税具体税种改革的指导思想 |
| 6.3.3 中国所得税国际竞争与协调的理性选择 |
| 第7章 中国企业所得税国际化改革进程与评价 |
| 7.1 中国企业所得税国际化改革历程 |
| 7.1.1 自发国际化改革阶段 |
| 7.1.2 自为国际化改革阶段 |
| 7.1.3 自觉国际化改革阶段 |
| 7.2 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经济社会效应 |
| 7.2.1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经济影响:宏观层面 |
| 7.2.2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经济影响:微观层面 |
| 7.2.3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和谐社会构建的影响 |
| 7.2.4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国所得税制的影响 |
| 7.3 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 7.3.1 总机构汇总纳税情况下税收收入的分配问题 |
| 7.3.2 国家和地方两套征税机关所得税征管权限的划分问题 |
| 7.3.3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后的税收优惠管理问题 |
| 7.3.4 所得来源国际化条件下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问题 |
| 7.3.5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反避税管理问题 |
| 第8章 中国个人所得税国际化改革回顾与展望 |
| 8.1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回顾 |
| 8.1.1 20世纪50年代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 |
| 8.1.2 20世纪80年代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
| 8.1.3 20世纪90年代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统一 |
| 8.1.4 进入21世纪后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调整 |
| 8.2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 8.2.1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存在的问题 |
| 8.2.2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体系存在的问题 |
| 8.2.3 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存在的问题 |
| 8.2.4 个人所得税存在对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 |
| 8.2.5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
| 8.3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国际化改革的制度设计 |
| 8.3.1 居民纳税义务人标准的确定 |
| 8.3.2 分类与综合项目的划分 |
| 8.3.3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体系 |
| 8.3.4 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设计 |
| 8.3.5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 |
| 8.3.6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调整措施的选择 |
| 8.3.7 所得税一体化的目标与实施步骤 |
| 8.3.8 对存款利息征税的改革方向 |
| 8.3.9 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政策选择 |
| 第9章 中国社会保障税国际化改革的制度设计 |
| 9.1 中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现状与问题 |
| 9.1.1 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概述 |
| 9.1.2 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
| 9.2 中国社会保障税开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 9.2.1 中国社会保障税开征的必要性 |
| 9.2.2 中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分析 |
| 9.3 中国社会保障税国际化改革的原则与制度设计 |
| 9.3.1 中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遵循的原则 |
| 9.3.2 中国社会保障税制度设计的政策建议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博士在读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