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琪[1](2021)在《破解数字拜物教 ——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新形式批判》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70年代以来,当代资本主义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资本样态与人类社会生活的数字化转型。从传统资本主义向数字资本主义的过渡,在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和积累创造新的生产资料与生产条件的同时,也形成了更为抽象化的数字拜物教。在社会生活遽变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的具体变化及由此产生的全新拜物教形式——数字拜物教,是我们当前阶段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数字拜物教为核心论题,旨在通过对数字拜物教的具体表现、深层内涵及内在机制的批判性考察,破解数字拜物教现实存在的秘密,从而推动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新形式批判的深度研究。数字拜物教本身并未脱离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及其生产关系的一般规律与逻辑,它是随着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拜物教形式。在对资本样态的历史裂变与数字资本时代生产方式的最新变化分析基础上,文章重点阐述了数字拜物教的具体表现与深层内涵。数字拜物教作为当代资本主义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不仅表现为人们对数据、数据商品、数字资本的崇拜,同时还表现为社会整体对数字技术尤其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当代智能数字技术的膜拜,我们可以把这种崇拜或膜拜称为“数字崇拜”。数字崇拜对主体价值意识的渗透和浸润,又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把数字拜物教意识再生产出来,进而,数字拜物教意识在深层次上融入到人们的生命结构中,并对其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施加隐秘影响,使之成为认同和接受数字资本主义颠倒社会秩序的物化存在,数字拜物教的社会现实由此强化,这正是数字拜物教意识发挥社会效力的体现。数字资本主义为数字拜物教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基础,而数字拜物教内在机制的展开同时又为数字资本逻辑统治的强化营造了有利环境。数字资本主义通过操控商品符号的数字媒介传播与文化工业景观,诱导大众沉浸在数字化幻象之中,致使数字拜物教意识或者说观念成为被社会普遍认同并且接受的意识形式。在此基础上,数字拜物教机制又进一步为数字—生命政治与数字平台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提供了合法性根据。在这里,数字拜物教已经由一种虚假意识幻象转化为社会现实存在,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秩序能够稳固运行的条件与基础。正是在数字拜物教内在机制多层面的作用下,每一个真实的生命主体以及我们所处的全球化社会政治经济秩序,才真正被数字资本逻辑控制与塑造,数字资本逻辑的统治也因此得到巩固和强化。对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颠倒假象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破解数字拜物教秘密的根本途径。数字资本主义与数字拜物教彼此支撑相互补充,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及其社会关系形式内在需要并不断要求数字资本逻辑在拜物教机制展开的基础上,生产出适合且认同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秩序的劳动主体。所以对数字拜物教的批判,就需要将其放置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展开探究,即揭示出拜物教形成的社会历史前提及其遮蔽的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内在矛盾本质。为此,本文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为方法论基础,从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出发,具体揭露了“劳动的自由自主”、“合理的分配关系”、“流通生产价值”、“消费需要的满足”等资本主义的颠倒假象背后,被数字拜物教遮蔽的“无酬数字劳动剥削逻辑的延伸”、“不平等的分配关系”、“流通时间是价值实现的障碍”、“拜物需要替换真实需要”的社会现实,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形成数字拜物教的社会历史根源的前提批判。消解数字拜物教,实现人类解放并不是内涵于哲学理论中的抽象论断,而是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现实建构过程中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文中指出,马克思对资本逻辑内在矛盾的揭示,是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理论前提。数字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本性决定了它必然在自我增殖的过程中遭遇到限制,从而走向自我否定,数字拜物教消解的现实根据就在于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同资本逻辑自我否定与扬弃资本文明的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客观趋势相呼应的是,原来物化的人将在生存实践活动中转变为社会性的人,并承担起人类文明形态变革的重任,从而推动全新社会关系形式的历史生成。归根结底,消解数字拜物教,一方面需要从资本逻辑自我否定的历史过程,洞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及其必然灭亡的演化趋势;另一方面还需要以人的社会性生存方式取代物化的片面存在,激发人的社会性生产与生活的共同感,最后统一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过程。人类文明新形态是扬弃资本主义“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之后,人的自由个性充分实现与社会整体充分发展的历史形态,它所要确立的最高价值目标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此阶段,不仅数字拜物教被消解,任何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的抽象统治将得到全面祛除,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压迫、矛盾关系都将被彻底超越,普遍性意义的人类解放将会成为现实。
刘彦[2](2020)在《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秩序井然、自由演进的根基,也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谐、繁荣和昌盛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始终把善治良序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准绳和目标。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和落脚点,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和坚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事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以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为题,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探究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演进路径。纵览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其独特领导魅力和力量,通过城市基层社会的单位制、街居制和农村社会的互助组、合作社、以及人民公社,把中国从“一盘散沙”的分散社会组织成“全国一盘棋”的整体社会,在基层社会组织化治理时期,中国基层社会创造出许多奇迹和创举,向世人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路径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中国基层社会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标志,开启了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道路,城市基层社会的去单位化与市场化与时偕行。随着基层社会去组织化发展,社会原子化、阶层分化和社会不公平问题不断出现,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要求与挑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面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执政理念,不断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能力,如何把中国人民再组织化成为新时代中国安邦治国的重大课题。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强大指引,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思想内涵,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本文以组织化、去组织化和再组织化为分析框架,将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分为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三个发展阶段,分析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形成的历史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演进的过程,总结并反思了不同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所取得的成效与局限,最后,对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进行总结与凝练。论文内容由以下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的阐释。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解读与界定,厘清与本论文研究有关的核心概念,避免在概念使用时的误解,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阐释,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分析视角和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探讨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演进与史情、世情、国情、党情息息相关,本文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从社会组织化视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并结合调查研究法和个案访谈法论证了各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演进,总结成效并反思局限;第五部分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总结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以期待给人以启示。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凝聚了党和人民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集体智慧,是对新中国70年来基层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的总体概括。
于丽春[3](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研究指明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张昊[4](2020)在《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文中指出人口老龄化与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两大重要趋势,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当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提出挑战。将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支撑的智慧养老嵌入养老服务体系,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为迎合信息社会发展潮流和抓住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时代机遇。为此,本文聚焦如何在智慧养老视域下,运用智慧养老的理念、技术和智慧,提升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旨在从智慧养老角度为优化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系统性的新思路和新路径。在问题定位上,智慧养老对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具有创新模式意义,但是智慧养老并非脱离传统养老模式而单独存在。本文并未简单地将智慧养老视作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以界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新的观念能量、技术能量和智慧能量,将之注入传统养老模式之中,藉此借助信息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在智慧养老视域下探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不应仅局限于强调养老服务技术手段的变革,还应强调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合作共赢理念以及敬老尊老的伦理哲学和文化意涵,更应在理念与技术、传统与现代等相融合的基础上系统施策。在这个意义上,智慧养老构成了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必要的条件和要素。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在理论上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其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也即构建出一种科学、理性和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指导中观层面形成稳定和可靠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相关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化运转。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更加倾向于这一路径,因为其养老人口规模相对有限、地域空间相对较小,而且人口老龄化进程是建立在坚实的工业化和信息化、稳定的社会保障和殷实的国民收入等基础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表现于人口结构上的自然结果,呈现出“有备而老”或“边富边老”的老龄化特征。对此,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更有利于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其二,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型路径,也即从中观实践角度,对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自发性转型历程进行经验提炼和推广,从而助推养老服务体系的迭代升级,完成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过程。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养老服务供需现状而言,一方面,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且不同地域、不同省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人口特质、养老传统都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另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诸如“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差异等衍生的政策性不利后果、资源配置不均衡、养老成本攀升等挑战,以及“未备而老”和“未富先老”的等结构性困局,缺乏西方国家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具备的物质、体制、人才和技术等基础条件。因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更加适合通过中观层面的养老服务模式的整合升级,以自下而上的渐进性方式为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的优化。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我国既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单要素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多,研究深入度也较高。但是,从整体思路出发,聚焦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其优化路径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同时,从研究角度看,对于养老服务过程中智慧养老问题的探讨,多是从技术角度对其实践应用情况的碎片化梳理,较少从内在逻辑、观念、技术、管理等综合角度进行系统性解读,对其理论基础、优化路径反思的研究少之又少。由此,本研究在梳理相关成果、总结已有研究观点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步骤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展开研究:首先,在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部分,出于对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在供给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之间的关系类型、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中的风险把控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理想愿景等问题的思考,综合利用供给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渐进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的知识和方法,得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在充分回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统合性的研究架构。其次,基于本文研究框架,对利用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逻辑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践变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的运行现状及其不足出发,系统地认识和提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亟需升级的现实需求,从而厘清了通过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亦即本文研究的现实关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从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角度看,智慧养老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价值嵌入、技术赋能、交互增慧三个层面,在具体作用的发挥上包含“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三重逻辑。再次,在理论逻辑上辨明理想图景的基础上,本文从实践探索角度对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已有进展进行了总结,亦同时对本文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了检验、呈现和细化。基于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本文选取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对应我国处在实践前沿的三个养老服务体系的“智慧化”模式。通过展示不同的“智慧化”模式的运作过程与特色,对如何通过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理想愿景落地等,进行了实践梳理和系统呈现。此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厘清我国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需求、逻辑理路以及实践样态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国外智慧养老及其嵌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做法,对国外智慧养老的“线上社区”“智能居家”以及“合作型科技助老”等三个主要实践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从其制度基础、运作机制等方面出发,提炼了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启示。总体而言,通过对需求与愿景、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探讨,可以发现智慧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一个系统性创新路径。通过价值嵌入、技术赋能和人人交互,智慧养老可以在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方面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提质增效。不过,智慧养老在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功能设计时,需要注意克服客观的温度落差、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等潜在的障碍,走出常见的误区,并在其配套性制度和保障性机制的建立完善方面进行新的反思和探索。从长期发展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席卷的浪潮下,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已来。在此形势下,正确的改革姿态应当是迎难而上,破解智慧养老的现实梗阻,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迭代升级。
侯宪利[5](2020)在《“互联网+”对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深刻地变革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哲学变革。在人类社会这场数字化变革的进程中,互联网实现了由最初作为“工具型应用”的“+互联网”到作为“构成社会基本生产组织要素”的“互联网+”的跃升,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重构了以共享经济为特色的网络时代新型生产关系,拓展了人类生存和交往的新时空,形成了“开放、创新、普惠、共享、自由、平等、包容”的互联网核心价值理念,有力地推动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在人类社会这场全面的“数字化转型”进程中,互联网重构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和人与自我的关系,变革了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互联网+”所体现的哲学理念是对传统工业社会价值理念的批判,重构了信息社会重要的时代精神。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哲学,尤其是“改造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非常有必要进行一次具有时代意义的“互联网转向”:把“镜头”对准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诸如思维与存在、现实与虚拟、技术与人文、自由与必然、主客体的融合重构、人类解放、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现实的哲学问题,并在回答这些问题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促进“人向人的本质的全面回归”,推动“人类解放”。“互联网+”首先是一种新型生产工具,由劳动者和“互联网+”相结合形成新的生产方式——网络生产方式,是人类有史以来第四代生产方式,其最大特点是劳动者与机器分离的“分离生产方式”。这种“分离生产方式”是一场全新的颠覆性革命,将给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当下的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史无前例的影响。伴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进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升级,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泛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综合利用,互联网已逐步由最初作为一项技术的“信息沟通工具”上升为全新的“生产要素”和“技术、生态平台”,已经由消费领域深入到生产领域和文化生态领域。“互联网+”多维度地推动了互联网由“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生态互联网”和“价值互联网”的跃升,“互联网+”由此逐步成为一种思维方式和价值传递方式,重构了新的生产力要素和网络时代的新型生产关系,使信息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了数字化转型,催生了互联网哲学理念,促进人类社会由“传统大机器生产”的工业社会向“现代科技智慧型生产”的信息智能社会转变。“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变革既是“重大的现实问题”,又是“重大的理论问题”。本文通过对“互联网+”对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变革的考察和研究,探寻“批判的互联网”对传统工业社会现代性的批判价值,并通过对“互联网的批判”研究,剖析互联网哲学思想的核心价值内核,规避互联网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倡导东西方文明在互联网时代的交融互鉴,以互联网生态化的多维思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构网络时代“开放、共享、包容”的全球人类核心价值观,力图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思想借鉴。
潘从义[6](2020)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民族利己主义驱使下,不少国家把自己的利益看成是至高无上的,不顾及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当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做出有损于他国乃至全人类的行为。当代人类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核武器威胁、恐怖主义、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导致民族利己主义问题和全球性问题的原因很复杂,但人类在许多事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尚未形成价值共识,没有形成人类共同价值观,世界各国在价值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对立,这其中有其深层次的思想观念根源。伴随着全球化的演进,人类逐渐形成了一些价值共识,但它们基本上是零散的,尚未成为完整系统的人类共同价值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人类事实上成为了命运共同体。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时,顺时应势地提出了“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倡议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写入了联合国决议。这一切都表明,这一理念已经得到相当广泛的认同,也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巨大贡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有作为其内核和灵魂的人类共同价值观作为基础和支撑。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目标远未完成,我们仍须努力。”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实际上已经根据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提出了构建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任务。近几年来,国内外关于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许多探讨和讨论,并且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关于将人类共同价值观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完整系统研究。鉴于这种情况,本文尝试在对历史上中西方共同人类价值思想进行初步挖掘和梳理并利用现有价值思想理论的基础上,阐明今天人类构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并着重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有的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阐述其理论架构,最后也对它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提出初步设想。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阐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思想理论渊源。中西方历史上关于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与实践是今天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第一章主要对中西方思想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进行梳理、分析、提炼和归纳。西方思想家以探讨和构建“好社会”(理想社会)为中心,提出把幸福作为终极的价值目标,把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正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这对于当前人类构建共同价值体系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中国价值观蕴涵着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难题的重要启示。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天人合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等理念,近现代的三民主义的理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以及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等当代主张等,都是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因此,在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中要充分利用和挖掘中西方的思想资源,通过梳理历史上各具特色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归纳出其中的合理因素。这些合理因素可以为当代人类共同价值构建提供思想滋养和宝贵启示。第二,阐述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第二章通过分析人类还未建立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以及人类价值冲突和面临严重危机的现状,提出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从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人类整体意识不断增强、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几个方面分析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最后对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条件作了阐述,这些条件包括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国际组织、会议、赛事,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等。第三,从理论上尝试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提出初步的架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价值系统,存在着不同维度、不同层次的子系统和要素,而且它们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第三章主要从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整体架构进行了初步的勾画,并阐述框架内各层次确立的必要性、意义、内涵及其依据。本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表达了本文的最主要观点。本文认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价值目标包括底线目标(世界永久和平)和最高目标(人类普遍幸福),其核心价值理念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以及合作、共赢、和谐,而应把人类利益至上、维护基本人权、恪守和平底线和协商解决冲突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最基本原则。第四,阐述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理论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或人类共同价值观必须转化为现实,转化为世界性的制度和文化,才能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引领世界和人类朝着永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方向加速前进。要实现这种转化,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必须选择合适的路径。第四章在借鉴和吸取历史上国家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要坚持四条主要原则,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各国平等原则和尊重各国国情原则。这一章还把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激励各国积极参与、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建立世界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路径。
陈旭[7](2020)在《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价值共识、场域重构与路径优化》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包括基层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助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打造。而城市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市社区协商构成了基层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协商制度与实践的发展构成了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为此,本文关注城市社区中的协商治理问题,试图厘清协商民主如何能够更好嵌入城市社区治理,协商治理如何更好地在实际的城市社区环境中运作。从实践进程来看,我国城市社区协商治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创新机制、丰富形式、完善制度、优化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呈现出纷繁复杂、丰富广泛的实践图景。尽管市民论坛、协商议事会、开放空间讨论、网络论坛等创新形式的协商在现实的运作中都不尽相同,但它们实质都是通过治理主体间的沟通交流、彼此倾听、理性论辩、相互尊重等要素促进政策偏好反思,并最终产出结果意见的一种以话语交换为核心的治理路径。从既有研究来看,现有关于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问题的研究存在内在逻辑解释的碎片化、核心要素探究的模糊化、对策建议的笼统性等问题。理论研究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缺乏在系统剖析协商本身运作机理的基础上,对当前实践发展与困境出路作出整体性与系统性的反思。大多数关于协商的实证研究都集中在某一具体协商事件上,如一次性小组讨论,同一组织或类型议题的一系列讨论。这种研究对剖析一种协商形式是有效的,但也会造成视角的缺失。基于跨学科知识运用和强烈的现实关怀,本文从以下两个层面对城市社区中的协商治理进行新的探讨:一方面,从“结构——过程”的角度对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理路进行剖析,作为后续研究的依据与本文分析框架。首先,对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的“协商”分别作出解释,并通过整合与推导确定本文中的协商意涵,框定出本文研究的问题域。其次,以“话语嵌入”和“体系建构”的划分为标准,对两类既往研究进行了回顾与考察。了解其整体研究脉络、关键研究方向与未来研究趋势,从而系统反思当前研究的局限。为弥补既有研究的缺陷,本文分别选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治理理论、“协商体系—能力”框架以及社会学习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从而构建得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首先,从真实互动、广泛话语以及深远影响等方面,分析城市社区协商行动变迁的“三维”内生变量;其次,依据初始情境、联结情境与终端情境逻辑,思考城市社区协商系统化运作的空间资源依赖;最后,基于“五阶二元”的运行内部机理,探索推动协商常态化发展的实践逻辑。本文基于上述理论框架,透视了当前城市社区协商治理中存在的价值认知、情境供给以及行动推进等三方面的悖论,以权力逻辑、自治逻辑、市场逻辑为视角,整合得出了“真治理”还是“假把式”、“主导式”还是“循环式”以及“结果论”还是“过程论”等悖论背后的两难问题。另一方面,从“演绎——归纳”角度解析城市社区协商治理问题情境,在理论探究协商之可能的基础上提出现实困局的化解之道。主要采用多案例研究与内容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所选取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实践创新样本通过NVivo软件进行质性研究、归纳与研判,从而在宏观、中观与微观多层面上展示一副描绘社区协商的全景画面。借由案例回顾的问题情境有针对性地探求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价值认知理性培育、情境塑造的可能性与实践的可为性。最后,基于“五阶二元”的运作逻辑,提出亟需回应与有待升级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策略。总体而言,本文试图从公共管理的学科视角和实践关怀切入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问题。根植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经验,直面公共治理领域的新实践、新问题、新机遇。通过对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路径的探讨,寻求相关制度安排与设计的优化思路,能够为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提供可操作性参考。尽管没有一种能够解释理论与实践的“完美模板”,但是对这一研究主题的关注所可能带来的理论拓展与实践变革,能够为我国城市社区乃至基层治理体系的发展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这也正是本文的期望所在。
曹海苓[8](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指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黄鑫权[9](2020)在《新时代乡村振兴问题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视域》文中研究指明乡村振兴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全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为此,党中央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全面系统解决关乎国计民生的“三农”问题。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既是一项开启乡村现代化新征程的创世之举,也是百年乡村建设运动中最为伟大的社会实践,对“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的根本性问题作出了时代回答。在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既是一项重要的实践课题,也是当前学界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本文旨在运用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探究新时代乡村振兴问题,尝试对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所关涉的主要理论问题作出考察、分析和探索,力争为新时代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借鉴与参考。全文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本部分主要介绍本课题的问题缘起、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与评析并阐述从中获得的研究启示,就核心概念、可能的创新点、研究的重难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进行论述。第二部分是第一章,即研究乡村振兴问题的理论切入点。本部分主要对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谱系进行梳理,重点发掘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重要内涵,其重要内涵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村发展的本质是变革乡村生产关系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二是乡村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实现乡村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三是乡村发展的过程既是一个内生动力与外源动力共同发力的过程,也是城乡由对立走向融合的过程;四是乡村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第三部分是第二章,即乡村振兴的历史逻辑和现实基础。本部分主要阐述乡村振兴问题作为一个历史性课题的发展脉络以及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乡村发展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来的不同景象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在具体历史时段的生动体现。实现乡村的现代化既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近代以来,推动中国乡村实现现代化作为民族救亡图存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许多仁人志士奋力追求的目标。新中国建立后,实现乡村现代化问题成为了亟需解决的历史性课题。历经70余年发展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具备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基础,而推进乡村在新时代实现全面振兴则具有了现实可能性。第四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包含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主要从中观层面论述乡村振兴进程中传统性与现代性、内生动力与外源动力、城市与乡村、乡村振兴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其一,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是在继承既有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基础上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传统性和现代性两种性质始终处于矛盾运动状态,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两种张力,这种张力可以看作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传统和现代两个维度上的不同体现,既表现为现代对传统的批判继承,又表现为现代从传统中生发、传统映射出现代的不足,还表现为现代以渐进方式将传统融入现代。其二,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是内生动力和外源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培育内生动力,也需要输入外源动力。这两种动力是推动乡村社会快速发展进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源泉,二者共处于同一个矛盾体中,既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通过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外源动力与内生动力共同发力的体制机制,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并使其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合力。其三,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是一个重塑城乡关系的历史过程。推动乡村振兴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契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则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客观要求。城乡关系从城乡对立走向城乡融合发展,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进程中重塑城乡关系的必然选择,采取有效举措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则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其四,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直接目标是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升级和农民全面发展。在这一进程中,要始终坚持好人的全面发展原则,既要将这一原则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也要把这一原则作为评价新时代乡村振兴实际效果的根本尺度。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视角上的创新。本课题以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为视域研究新时代乡村振兴问题,为理解新时代乡村振兴问题提供了全新视角。二是研究内容上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其一,阐清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逻辑与现实基础;其二,系统阐发乡村振兴进程中必须处理好传统性与现代性、内生动力与外源动力、城市与乡村三大关系;其三,深入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农民的全面发展,探究人的全面发展的渐进提升对乡村振兴的反作用。
张延曼[10](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取得了显着进展,但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显着。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发达城市和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带动力度发挥不足、带动意愿不强、带动机制不健全,致使当前城乡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城乡发展新动力、新方向、新模式。在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对城乡关系进行历史性、全面性梳理,并站在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提出了推动中国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随着2019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2019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等举措的陆续实施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正越来越多地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保障与支撑。新时代中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通过对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深刻挖掘,有助于更好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好地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而更好地助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在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的基础上,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格局、释放乡村活力的迫切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围绕对城乡差距现状的揭示,以及对差距形成因素的深层次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城乡之间、城乡各要素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各种协调、统筹、融合发展关系;对当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如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不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不合理、城乡要素配置以及治理结构不均衡、城乡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等等一系列制度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对于拥有几千年城乡渊源的文明古国而言,对于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中国来说,如何能够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加快实践创新的制度调整,找出一条有效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本文共有六章。第一章绪论部分。重点描述研究的时代背景和政策背景,挖掘研究的理论意义并阐明实践价值,对国内外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研究进行综述,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同时对创新之处以及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其一是对相关概念的梳理,按照历史逻辑对城乡关系、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以及城乡融合概念进行界定;其二阐述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的理论奠基:从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思想,列宁关于城乡发展制度的思想,毛泽东对城乡发展制度的探索,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其三是对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这部分主要为论文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整个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分割制度体系,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城乡历经曲折发展进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新时代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逐渐形成。这部分主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制度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第四章当前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具体从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的外在表现、当前城乡发展制度体系的不尽完善,以及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深层次原因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剖析。这部分主要阐述当前中国城乡发展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第五章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这里针对前一章提到的现实问题,指出中国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必然性。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第二,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第三,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第四,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这部分主要阐述在新时代中国发展中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必然选择。第六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强调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这部分首先从宏观上对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行把握,而后分别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三个角度,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该如何完善。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反思数字拜物教:深化拜物教理论研究的当代重要课题 |
| (一)拜物教理论内容的历史嬗变 |
| (二)数字拜物教研究的重要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 三、本文的主要思路 |
| 第一章 数字拜物教: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的新形式 |
| 1.1 资本样态历史裂变中的数字资本的形成 |
| 1.1.1 产业资本的积累 |
| 1.1.2 金融资本的兴起 |
| 1.1.3 数字资本的形成 |
| 1.2 数字资本与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的特质 |
| 1.2.1 数字平台与平台经济的发展 |
| 1.2.2 劳资关系的弹性化与网络化 |
| 1.2.3 数字资本的金融化趋势 |
| 1.3 数字拜物教的表现与内涵 |
| 1.3.1 商品、货币、资本拜物教:马克思对资本现代性困境的分析 |
| 1.3.2 数据商品化和资本化与数字拜物教 |
| 1.3.3 数字技术膜拜与数字拜物教 |
| 1.3.4 数字崇拜对人的价值意识的塑造 |
| 第二章 数字拜物教机制对数字资本逻辑统治的强化 |
| 2.1 数字拜物教的意识结构内化机制与数字化幻象统治的实现 |
| 2.1.1 商品符号的数字媒介传播与文化工业景观的繁荣 |
| 2.1.2 沉迷他者的欲望:数字拜物教意识的同一性接受 |
| 2.1.3 数字化幻象统治:数字拜物教结构的无意识认同 |
| 2.2 数字拜物教机制:数字—生命政治的支撑性条件 |
| 2.2.1 数字—生命政治治理术的形成 |
| 2.2.2 量化自我的拜物教行为:巩固数字—生命政治统治的关键 |
| 2.2.3 拜物教机制内的“透明人”:数字—生命政治治理对象的最终形成 |
| 2.3 数字拜物教机制:强化数字平台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力量 |
| 2.3.1 数字拜物教的意识形态性质:数据殖民的合法性依据 |
| 2.3.2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数字平台帝国主义意识形态霸权的确立 |
| 2.4 数字拜物教机制:强化数字资本逻辑统治的必要条件 |
| 2.4.1 数字资本逻辑成为控制意识、生命、全球社会的同一性力量 |
| 2.4.2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数字资本主义现代性悖论 |
| 第三章 数字拜物教的秘密与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批判 |
| 3.1 勘破拜物教秘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 |
| 3.2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劳动过程的剥削新形式 |
| 3.2.1 数字劳动:数字资本主义价值生产的源泉 |
| 3.2.2 拜物教机制掩盖的真实生产过程:数字劳动生产剩余价值 |
| 3.2.3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数字劳动剥削逻辑的延伸 |
| 3.3 数字拜物教机制遮蔽分配关系的不平等实质 |
| 3.3.1 平台层面:数字资本处于价值分配关系的核心 |
| 3.3.2 社会层面:处于分配关系边缘的主体低酬或无酬劳动 |
| 3.4 数字拜物教机制掩盖“流通生产价值”的假象 |
| 3.4.1 数字资本借助数字平台技术加速资本流通 |
| 3.4.2 平台加速流通与在线的数字劳动:流通生产价值的假象 |
| 3.5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消费需要的虚假满足 |
| 3.5.1 数字化消费与数字资本的价值实现 |
| 3.5.2 数字化消费与拜物欲望的生产、膨胀 |
| 3.5.3 自由的假象:虚假拜物消费需要的满足与剩余价值的实现 |
| 第四章 数字拜物教的消解与人类解放 |
| 4.1 马克思对资本逻辑内在矛盾的揭示: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理论基础 |
| 4.2 资本的限度与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现实根据 |
| 4.3 新型社会关系的重构: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现实道路 |
| 4.3.1 共产主义运动:新型社会关系重构的途径 |
| 4.3.2 从物化存在到社会性存在:重构新型社会关系主体力量的凸显 |
| 4.4 数字拜物教的消解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探求 |
| 4.4.1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价值目标 |
| 4.4.2 数字拜物教的消解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现实建构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研究背景 |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 (三)文献述评 |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创新不足和研究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内容 |
| (三)重点难点 |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 (五)研究方法 |
| 四、研究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现实意义 |
| 第一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 |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 (一)基层/基层社会治理 |
| (二)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 |
| (三)组织化/去组织化/再组织化 |
| (四)单位/单位制 |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阐释 |
|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社理论 |
| (二)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治理思想 |
| (三)毛泽东的社会治理思想 |
| (四)邓小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 (五)江泽民的社会治理思想 |
| (六)胡锦涛的社会治理思想 |
| (七)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 第二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化实践路径(1949-1977) |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际背景 |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内背景 |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 (一)单位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主要路径 |
| (二)街居制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辅助路径 |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 (一)互助组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初级形式 |
| (二)合作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中级形式 |
| (三)人民公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高级形式 |
| 四、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成就 |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弊端 |
| (三)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反思 |
| 第三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实践路径(1978-2012) |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 (一)世界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运动 |
|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及改革开放的提出 |
|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 (一)经济自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
| (二)村民自治:村民自我管理 |
| 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 (一)单位制的解体:国家、单位与个人关系的变革 |
| (二)社区逐渐成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
| (三)政府从“全能”到“有限”,社会治理下移到基层 |
| 四、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成就 |
| (二)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模式的弊端 |
| (三)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反思 |
| 第四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2012-2020) |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 (一)“社会治理”的提出 |
| (二)社会再组织化的现实需要 |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 |
| (一)社区是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主要力量 |
| (二)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重要力量 |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实践路径 |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会再组织化 |
| (二)农村基层政权和村委会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基础力量 |
|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重要途径 |
| 四、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评价与思考 |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优势 |
| (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面临的阻力 |
| (三)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思考 |
| 第五章 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经验总结 |
| 一、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
| (一)中国共产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 |
| (二)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要与国情紧密结合 |
|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要根据国情变化适时转变 |
| (二)基层社会治理路径选择的启示 |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不断创新 |
|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长久之计策 |
|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
|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不断解放思想 |
| 四、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制度保障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 (二)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制度的内在本质要求 |
| 五、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参与 |
| (一)基层社会治理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 (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 |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改善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 |
| (一)问题提出 |
| (二)研究意义 |
| 二、研究述评 |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四、创新与不足 |
| (一)创新之处 |
| (二)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 二、理论基础 |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 (三)协同学 |
| 三、分析框架 |
| 本章小节 |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 (一)目标不一致 |
| (二)行动不一致 |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 (一)政治维度 |
| (二)经济维度 |
| (三)社会维度 |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 (一)组织载体 |
| (二)运行前提 |
| (三)技术支撑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 (一)合作需求 |
| (二)合作困境 |
| (三)生成逻辑 |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 本章小结 |
| 结论与启示 |
| 一、研究结论 |
| 二、研究启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三)研究方法 |
|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
| (五)研究思路 |
| (六)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理论依据与分析框架 |
| 一、理论基础 |
| (一)供给理论 |
| (二)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 (三)渐进理论 |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 二、分析框架 |
| 第二章 现实关照: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与升级需求 |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 |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变迁 |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成效 |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升级需求 |
| (一)社会多元化需求要求服务模式升级 |
|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要求服务能力升级 |
| (三)内在实效性目标要求服务机制升级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理想图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 |
| 一、智慧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
| (一)嵌入:基于价值引领的养老模式重塑 |
| (二)赋能: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功能支撑 |
| (三)增慧:利用系统功能操作中的人人交互 |
| 二、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三重逻辑 |
| (一)以“虚拟化”填补供需发展堕距 |
| (二)以“智能化”补足主体能力短板 |
| (三)以“一体化”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实践探索: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基本模式 |
| 一、“虚拟化”商业运营模式 |
| (一)会员制运作机制 |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 二、“智能化”公益对接模式 |
| (一)积分制运作机制 |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 三、“一体化”生态共建模式 |
| (一)派单制运作机制 |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域外经验:国外智慧养老实践模式参鉴 |
| 一、“线上社区”养老模式 |
| (一)“线上社区”养老的制度基础 |
| (二)“线上社区”养老的运作机制 |
| 二、“智能居家”养老模式 |
| (一)“智能居家”养老的制度基础 |
| (二)“智能居家”养老的运作机制 |
| 三、合作型科技助老模式 |
| (一)合作型科技助老的制度基础 |
| (二)合作型科技助老的运作机制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未来进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前景 |
| 一、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可能限度 |
| (一)客观存在的温度落差 |
| (二)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 |
| (三)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 |
| 二、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路径策略 |
| (一)以“量身定制化”增加服务人情味 |
| (二)以“包容性智慧”提升服务可及性 |
| (三)以顶层驱动和分层整合增强服务协同性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 第一章 “互联网+”与人类生存方式 |
| 第一节 互联网与“互联网+” |
| 一、什么是互联网? |
| 二、何为“互联网+”? |
| 三、“互联网+”催生新的哲学理念 |
| 第二节 人类生存方式的变迁 |
| 一、采集和渔猎的原始化生存 |
| 二、耕作和养殖的农业化生存 |
| 三、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生存 |
| 四、后工业时代的信息化和虚拟化生存 |
| 五、未来的智能化生存 |
| 第三节 “互联网+”的思维方式 |
| 一、何为互联网思维? |
| 二、“互联网思维”开启人类信息文明新时代 |
| 三、互联网思维是多维思维 |
| 四、互联网思维的核心价值理念 |
| 第二章 “互联网+”引发人类生存方式的“化学反应” |
| 第一节 “互联网+”的生产方式 |
| 一、从“+互联网”到“互联网+” |
| 二、“互联网+”生产方式的特点 |
| 三、“互联网+”与“泛互联网” |
| 第二节 “互联网+”的组织方式 |
| 一、生产组织模式:从B2C到C2B |
| 二、协作组织模式:“网络众包”开始盛行 |
| 三、传播组织模式:碎片化的精准小众传播 |
| 四、社会治理方式:自组织的威力 |
| 第三节 “互联网+”的生活方式 |
| 一、“互联网+”的生活主体及其特征 |
| 二、“互联网+”的生活时空 |
| 三、“互联网+”的生产生活资料 |
| 四、“互联网+”的生活样式 |
| 五、“互联网+”的生活交往 |
| 第三章 “互联网+”时代人类生存方式的新特征 |
| 第一节 “互联网+”拓展了人类生存的新时空 |
| 一、生存时间上的泛在性 |
| 二、生存空间上的拓展性 |
| 三、“互联网+”时代的“时空辩证法” |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人类生存的新样态 |
| 一、现实生存到虚拟生存 |
| 二、社群生存到类生存 |
| 三、生活世界与网络世界的并行“交互” |
| 第三节 “互联网+”开辟了人类共享式生存新方式 |
| 一、共享经济产生共享式生存 |
| 二、共享式生存的互联网特征 |
| 三、共享式生存的意义和价值 |
| 第四章 “互联网+”克服异化与“新异化” |
| 第一节 批判的互联网 |
| 一、脱胎于工业社会的互联网 |
| 二、工业文明现代性批判的进思理路 |
| 三、互联网对工业文明的批判视角 |
| 第二节 互联网的批判 |
| 一、克服异化后的“新异化” |
| 二、“去中心化”后的“新中心化” |
| 三、公权力对互联网的垄断 |
| 四、网络犯罪、网络战争的新威胁 |
| 五、物联网:使人对象化 |
| 第三节 人工智能:互联网异化的新疑问 |
| 一、何为人工智能? |
| 二、人工智能:人与非人,谁是主体? |
| 三、人工智能:打破技术孤岛 |
| 四、“智能生命体”能否与人和平共处? |
| 第五章 “互联网+”的哲学思考 |
| 第一节 “互联网+”给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新课题 |
| 一、本体论世界观的变革 |
| 二、认识论真理观的革命 |
| 三、人的存在方式和实践观的变革 |
| 四、价值观和哲学观的变革 |
| 五、落后民族跨越“卡夫丁峡谷”和“互联网+”的共产主义旨归 |
| 第二节 “互联网哲学思想”解读 |
| 一、“技术”和“关系”式解读 |
| 二、东西方文化式解读 |
| 三、批判式解读 |
| 第三节 “互联网哲学”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 一、互联网让地球成为“小山村” |
| 二、网络命运共同体 |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 |
| 四、“互联网+”推动人类“普遍交往” |
| 五、东方文明的互联网复兴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 二、本研究的意义 |
| (一)学术价值 |
| (二)应用价值 |
| 三、本研究的主要任务 |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 |
| (二)研究的内容 |
| (三)研究的重点难点 |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 (二)具体研究方法 |
| 五、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 (一)研究视角的创新 |
| (二)学术观点的创新 |
| (三)研究方法的创新 |
| 第一章 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理论渊源 |
| 一、西方思想家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探索 |
| (一)西方古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 (二)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 二、中国价值观所体现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 (一)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人类价值思想 |
| (二)中国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 (三)中国当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 三、历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重要启示 |
| (一)追求人的幸福生活 |
| (二)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 |
| (三)追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理想社会 |
| (四)追求公平正义、持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美好世界 |
| 第二章 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现实性 |
| 一、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时代背景 |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不断得到国际认同 |
| (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世界的主旋律 |
| (三)开放包容、多元互鉴成为当今世界的主基调 |
| 二、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 |
| (一)人类尚未建立起应有的价值体系 |
| (二)现代价值的弊端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严重生存危机 |
| (三)西方推行霸权主义给世界安全和国际秩序带来挑战 |
| (四)价值相对主义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带来障碍 |
| 三、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 |
| (一)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 |
| (二)人类的整体意识不断增强 |
| (三)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 |
| 四、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性 |
| (一)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的推动 |
| (二)国际组织、会议、赛事的推动作用 |
| (三)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提供的共识 |
| (四)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提供的经验 |
| 第三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理论架构 |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内涵及其架构 |
| (一)价值、价值观与人类共同价值 |
| (二)价值体系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 |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总体框架 |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具备的特征 |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目标 |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确立 |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 |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 |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基本内涵 |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原则 |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确立 |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 |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贯彻和落实 |
| 第四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与路径 |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及障碍 |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 |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障碍 |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 |
| (一)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异同 |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启示 |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 |
| (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 |
| (二)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
| (三)各国平等原则 |
| (四)尊重各国国情原则 |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路径 |
| (一)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 |
| (二)激励各国积极参与 |
| (三)发挥国际组织作用 |
| (四)建立世界管理机构 |
| (五)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
| 主要参考文献 |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引论 |
| 一、研究缘起 |
| (一)问题提出 |
| (二)选题意义 |
| 二、问题界定 |
| (一)理论层面的“协商”民主 |
| (二)实践层面的“协商”治理 |
| 三、章节安排与研究方法 |
| (一)章节安排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研究框架 |
| 一、文献回顾 |
| (一)话语嵌入向度:抽象把握与制度互动 |
| (二)体系建构向度:通向现代协商的不同道路 |
| (三)总体评价与展望 |
| 二、理论支撑 |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 (二)治理理论 |
| (三)“协商体系—能力”框架 |
| (四)社会学习理论 |
| 三、基于已有资源的归纳研究: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 (一)协商行动变迁的“三维”内生变量 |
| (二)协商系统化运作的空间资源依赖 |
| (三)协商常态化运行的内部机理:“五阶二元”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现实悖论:一个两难的话题 |
| 一、协商价值认知:“真治理”还是“假把式” |
| (一)信任尊重的程度不高 |
| (二)社会资本的存量欠缺 |
| (三)协商影响的发挥有限 |
| 二、协商情境供给:“主导式”还是“循环式” |
| (一)强制性话语倾向 |
| (二)竞争性话语贫弱 |
| (三)网络性治理失衡 |
| 三、协商行动推进:“结果论”还是“过程论” |
| (一)话语趋同资源的匮乏 |
| (二)获取结果质量的乏力 |
| (三)协商评估机制的缺失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断裂与合续之间: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理性的培育 |
| 一、内生变量视角下的实践 |
| (一)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新的行为习惯 |
| (二)案例回顾:一个社区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
| 二、价值共识之可能:协商价值正当性来源的解释 |
| (一)“议题-观点-论辩”的三维真实 |
| (二)“代表-观点-平台”的广泛扩展 |
| (三)双重结果的追求及限度 |
| 三、理性培育之可为:基础理念的主观“自愈” |
| (一)协商承诺内化 |
| (二)公共价值与自愿精神的复归 |
| (三)共同体话语认同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单一与多元之间: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情境的塑造 |
| 一、空间资源视角下的实践 |
| (一)从政策供给的让渡空间开始 |
| (二)案例回顾:一种前行的过渡状态 |
| 二、场域重构之可能:协商空间框架的释因 |
| (一)话语融合形成的初始情境 |
| (二)媒介渗透形成的联结情境 |
| (三)权力交互形成的终端情境 |
| 三、情境塑造之可为:资源整合的客观“包容” |
| (一)治理资源依赖的网络路径 |
| (二)共营机制的无缝联结 |
| (三)责任延伸与适应性角色转变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碎片与相依之间:城市社区协商治理行动的改善 |
| 一、常态运行视角下的实践 |
| (一)基于分步工作法而设计机制 |
| (二)案例回顾:一种有针对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 |
| 二、亟需回应之对策:协商活动碎片化瓶颈的破解 |
| (一)“信息--秩序”并重 |
| (二)“论理—产出”并行 |
| (三)“复合—动态”相济 |
| 三、尚待升级之策略:协商内嵌治理的多维建构 |
| (一)明确协商主体与协商内容 |
| (二)设定协商期待并预测结果 |
| (三)强化论据阐释的协商过程 |
| (四)促进偏好聚合的协商输出 |
| (五)实现动态检验的协商结果 |
| 本章小结 |
| 总结与讨论 |
| (一)研究回顾 |
| (二)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 (三)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一 2013——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关于“协商”的典型案例 |
| 附录二 2003年——2017年度部分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典型案例 |
| 附录三 近三年(2018——2020年)部分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典型案例分析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问题的缘起 |
| (一)选题的背景 |
| (二)问题的呈现 |
| 二、研究的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现实意义 |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 (一)研究的重点 |
| (二)创新之处 |
| (三)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 (一)政府职能 |
| (二)政府治理 |
| (三)公共服务 |
| (四)社会化养老 |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 (二)准市场理论 |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问题缘起 |
| 二、选题依据 |
| (一)理论依据 |
| (二)实践依据 |
| 三、研究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现实价值 |
| 四、研究综述 |
| (一)关于乡村振兴的研究现状 |
|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
| 五、问题评析与研究启示 |
| (一)研究问题评析 |
| (二)问题研究启示 |
| 六、核心概念 |
| (一)农村与乡村的辨析 |
| (二)乡村与城市的关系 |
| (三)核心话语转变的内涵 |
| 七、创新之处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 (一)可能的创新之处 |
| (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 八、研究的重点难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 (一)研究的重点难点 |
| (二)研究方法 |
| (三)技术路线 |
| 第一章 作为研究视域的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 |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谱系 |
| 一、马克思恩格斯乡村发展思想的确立 |
| 二、列宁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苏俄化”改造 |
| 三、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历史性贡献 |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思想的重要内涵 |
| 一、乡村发展的本质:变革乡村生产关系以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
| 二、乡村发展的基本趋势:实现乡村社会的现代转型 |
| 三、乡村发展的动力机制:内生动力与外源动力的共同发力 |
| 四、城乡关系的新趋向:城乡发展由对立走向融合 |
| 五、乡村发展的根本目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
| 第二章 乡村振兴的历史逻辑和现实基础 |
| 第一节 乡村振兴的历史逻辑 |
| 一、实现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历史性课题 |
| 二、新中国成立后乡村发展的新突破和新变化 |
| 三、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 |
| 四、实现乡村振兴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
| 第二节 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振兴乡村提出新要求 |
| 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对振兴乡村提出新任务 |
| 三、从“三步走”到“两步走”对振兴乡村作出新部署 |
| 第三章 乡村振兴进程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 |
| 第一节 乡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 |
| 一、乡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传统性 |
| 二、乡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现代性 |
| 三、乡村现代化进程总趋势:由传统性主导向现代性主导转变 |
| 第二节 乡村振兴的基本理路:由传统型乡村转变为现代型乡村 |
| 一、乡村振兴道路的实质是“三农”的现代化之路 |
| 二、消除阻滞乡村振兴进程的传统性因素 |
| 三、合理利用现代文明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
| 四、乡村全面振兴是乡村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完成 |
| 第三节 乡村振兴进程中传统与现代的辩证统一 |
| 一、继承乡村传统人文精神与形塑乡村现代人文精神的统一 |
| 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与建设乡村现代文化体系的统一 |
| 三、利用乡村独特的传统文化资源禀赋建设现代美丽乡村 |
| 第四章 乡村振兴的外源动力与内生动力 |
| 第一节 推进乡村振兴的外源动力 |
| 一、经验借鉴:推进乡村振兴的他山之石 |
| 二、政策倾斜: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力量 |
| 三、资本下乡: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 |
| 四、科技参与: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杠杆 |
| 五、人才引进:推进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撑 |
| 第二节 推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
| 一、培育主体: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源泉 |
| 二、发掘资源:发挥参与乡村振兴的本土优势 |
| 三、乡村治理:培育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重要手段 |
| 四、深化改革:培育乡村内生动力的关键举措 |
| 第三节 乡村振兴需要外源动力与内生动力共同发力 |
| 一、实现乡村振兴外源动力和内生动力的辩证统一 |
| 二、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外源动力与内生动力共同发力的体制机制 |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城乡关系 |
| 第一节 解决城乡发展失衡问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任务 |
| 一、解决城乡发展失衡问题的历史脉络 |
| 二、新时代是解决城乡发展失衡问题的“历史关口” |
|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城乡发展失衡问题提供历史契机 |
| 第二节 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客观要求 |
| 一、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增强城市对乡村的反哺能力和辐射作用 |
| 二、重塑新型城乡关系事关乡村振兴事业全局 |
| 三、构建城乡发展命运共同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目标 |
| 第三节 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进程中重塑城乡关系的必然选择 |
| 一、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基础 |
| 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 |
| 三、推进城乡产业经济的融合发展 |
| 四、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优化配置 |
| 五、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均衡配置 |
| 第六章 乡村振兴与人的全面发展 |
| 第一节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 |
| 一、实现人的解放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目标 |
| 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价值旨归 |
| 三、推进乡村振兴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和动力 |
| 第二节 逐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助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
| 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 |
| 二、逐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持续动力 |
| 第三节 乡村振兴进程中必须坚持人的全面发展原则 |
| 一、把人的全面发展原则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 |
| 二、乡村振兴实际效果的评价应坚持人的全面发展原则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时代背景 |
| 1.1.2 政策背景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现实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1.4.1 研究思路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 1.5.1 创新之处 |
| 1.5.2 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 2.1.1 城乡关系 |
| 2.1.2 城乡二元结构 |
| 2.1.3 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与城乡融合 |
| 2.2 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奠基 |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思想 |
| 2.2.2 列宁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 2.2.3 毛泽东对城乡发展的理论探索 |
| 2.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 |
| 2.3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 |
| 2.3.1 空间社会学理论对中国城乡发展的影响 |
| 2.3.2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实践反思与参考借鉴 |
| 2.4 小结 |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 |
| 3.1 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以及固化 |
| 3.1.1 “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国民经济总方针的执行 |
| 3.1.2 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 |
| 3.1.3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加剧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固化 |
| 3.2 改革开放后(1978-2012):城乡固化状态在曲折发展中破冰 |
| 3.2.1 家庭承包制的推进与乡镇企业的崛起缓解了城乡关系 |
| 3.2.2 城市及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政策激化了城乡再度分离 |
| 3.2.3 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的固化状态 |
| 3.3 新时代以来(2012-至今):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
| 3.3.1 “三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
| 3.3.2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双轨推进 |
| 3.3.3 城乡发展逐步走向全面融合新格局 |
| 3.4 小结 |
| 第四章 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 |
| 4.1 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 |
| 4.1.1 城乡居民在收入、消费与就业上的差距 |
| 4.1.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管护投入差距 |
| 4.1.3 城乡教育资源投入以及家庭教育的差距 |
| 4.1.4 城乡医疗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 |
| 4.2 当前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尽完善 |
| 4.2.1 城乡人口和土地要素治理体系失衡 |
| 4.2.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护不统一 |
| 4.2.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 |
| 4.2.4 城乡产业布局和发展平台不够完善 |
| 4.3 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原因分析 |
| 4.3.1 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及影响 |
| 4.3.2 理论上对西方城乡发展的认识出现偏差 |
| 4.3.3 实践中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呈复杂性 |
| 4.4 小结 |
| 第五章 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
| 5.1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
| 5.1.1 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是根本 |
| 5.1.2 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是目标 |
| 5.1.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实现是途径 |
| 5.1.4 城乡普惠金融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 |
| 5.2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
| 5.2.1 有利于实现工业现代化在城乡之间的双向突破 |
| 5.2.2 有利于发挥农业现代化促发展的根基保障作用 |
| 5.2.3 有利于利用信息化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
| 5.2.4 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
| 5.3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 |
| 5.3.1 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方向 |
| 5.3.2 在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中打破城乡失衡困局 |
| 5.3.3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打造城乡特色融合模式 |
| 5.3.4 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坚持人民群众的共享发展 |
| 5.4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
| 5.4.1 城乡产业融通发展制度促进发展的平衡化充分化 |
| 5.4.2 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
| 5.4.3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 5.5 小结 |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 |
| 6.1 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
| 6.1.1 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 |
| 6.1.2 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 |
| 6.1.3 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
| 6.1.4 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 |
| 6.2 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 |
| 6.2.1 加强城乡居民户籍统一管理 |
| 6.2.2 完善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 |
| 6.2.3 放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条件 |
| 6.2.4 构建工商资本持续入乡机制 |
| 6.3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
| 6.3.1 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就业同工同酬 |
| 6.3.2 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
| 6.3.3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
| 6.3.4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制机制 |
| 6.4 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
| 6.4.1 构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 |
| 6.4.2 搭建特色小镇联结城乡发展平台 |
| 6.4.3 创建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城乡融合 |
| 6.4.4 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
| 6.5 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后记和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