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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毕业论文与中小企业营销策略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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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望有高手解答《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分析》毕业论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六大特征分析。在中国,中小企业具有与大企业一样强大的生命力,并以其不同于大企业的性质和特点,表现出强大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根据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对全国6010家中小企业的调查结果,近年来

2.有哪些中小企业适合写毕业论文?

尽量不要写上市公司。有很多中小企业。也就是说,非上市公司的中小企业适合写毕业论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人员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如何发展我国中小企业

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中小企业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技术创新、增加就业机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和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联合发布的2006年中国1000名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员工。

4.论文“中小企业如何吸引人才”

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满足了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并在技术创新和辅助专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中国对全球经济的反应中

5.中小企业毕业论文营销策略

中小企业营销发展的思考[摘要]我国中小企业营销方式有待改进,营销创新动力不足,营销策略不合理,营销人才相对不足。中小企业的营销能力应从营销文化、营销管理制度、营销发展战略和营销组织团队四个方面来提高。[关键词]中小企业

6.论文题目: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分析。500字左右的论文

中小企业文化建设探析[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适应市场竞争,中小企业越来越重视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来增强竞争力。本文从中小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入手,分析了目前中小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7.就要交卷了。谁对中小企业的存在有疑问?

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之一。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如何正确认识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中小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请问有哪些关于提高中小企业营销能力和策略分析的论文?

中小企业营销策略分析: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持市场繁荣、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营销策略的制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从营销战略的定义出发,本文分为

9.该交论文了。谁对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有疑问?

http://zhidao.baidu.com/q? word = % CE % D2 % B9 % FA % D6 % D0 % D0 % A1 % C6 % F3 % D2 % B5 % B7 % A2 % D5 % B9 % C7 % B0 % BE % B0 % BC % B0 % CE % CA % CC % E2 % D1 % D0 % BE % BF & amp;ct=17岁。pn = 0 & ampikaslist & amphttp://www.baidu.com/s?氯= 3 & ampwd = % CE % D2 % B9 % FA % D6 % D0 % D0 % A1 % C6 % F3 % D2 % B5 % B7 % A2 % D5

10.多部门采取什么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此,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据悉,国务院常务会议持续聚焦民营经济,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政策。政策涉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适当增加贷款。

1.民间金融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虽然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已超过65%,但民营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不到贷款总额的30%。目前,中国金融机构的信贷门槛太高,贷款程序复杂,耗时,成本高。此外,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和担保人的经济状况也有严格的标准。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质差,获得贷款的成本相对较高,获得贷款的概率相对较低。目前,农村地区的农民主要从农村信用社获得商业贷款,从农业银行获得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扶贫贷款,但这些贷款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融资困难,可以为中小企业和农户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12.《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分类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第三条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改善服务、依法规范、维护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法律保护创造条件。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和促进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发展,并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第五条市和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发展改革、商务、财政、金融、科技、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统计、规划、国土资源、知识产权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为中小企业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第六条本市对中小企业发展实行分类指导,引导其转型升级、调整结构,从事科技、文化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条件的产业,严格限制中小企业从事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中小企业产业分类和发展指导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中小企业从事的行业,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从事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产业的中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第七条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原则,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依法发起成立中小企业协会或者其他中小企业行业组织,加强自我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根据章程规定,中小企业协会等中小企业行业组织承担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业信息、宣传培训、合作交流等服务,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政府公正有效地实施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可以依靠中小企业协会和其他中小企业行业组织来实施。第九条本市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统计部门应当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数据和年度发展报告。第二章创业支持第十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投资设立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第十一条本市逐步完善市、县、乡创业服务体系。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创业信息,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培训等服务。第十二条,本市将中小企业发展空纳入全市产业发展布局空。市、区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小企业创业基地用地指标,预留小微企业发展空空间。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正在配套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利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第十三条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经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资金支持,并可注册为集中办公区作为企业住所。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工业用房,并出租给中小企业;也可以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投资创办中小企业或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第三章技术创新第十五条鼓励中小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建设R&D中心,提高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第十六条中小企业申请国家或者地方技术创新基金或者基金项目,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符合条件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联合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第十七条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中小企业创新推荐会,推荐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第十八条市和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统筹规划中小企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产品研究、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检测等服务。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九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市和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第二十条市和区、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通过补贴、托管和激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第四章金融支持第二十一条本市使用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应当加强统筹规划,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建立和补充、中小企业融资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第二十二条本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基金运作方式遵循政策导向和市场化原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以下资金组成: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2)基金收益;(3)捐赠;(四)其他社会资金。第二十三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下列事项: (一)初创期和成长期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2)中小企业短期债务融资;(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4)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五)基金管理办法确定的其他事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二十四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在境内外上市或者通过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融资租赁、私募债券等方式融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指导和服务。第二十五条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企业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和比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第二十六条本市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担保公司。该市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第二十七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五章市场发展第二十八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制度,不得在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条件。第二十九条负责编制部门预算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业采购。第三十条本市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建立经济技术合作关系,促进中小企业产品进入国内外大型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体系。第三十一条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中小企业行业组织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和展销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中小企业参加相关国内外交易会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活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商务、科技、文化等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第三十二条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连锁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创新经营模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第三十三条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质监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跟踪研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为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拓市场提供支持、指导和服务。第六章服务保障第三十四条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本市减少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办理中小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年检等服务和管理事项时,应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减少层级、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十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适用范围、标准和条件、申请程序等信息。,方便中小企业查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家和本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咨询、解释和相关服务。第三十六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部门实施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R&D、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第三十七条本市在市、区县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信息传递等公共服务;引导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营销、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财务指导、法律咨询等社会化专业服务。第三十八条本市建立政府资助引导、社会智力支持和企业自主需求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支持中小企业提高人员素质。鼓励高等院校和中小企业建设实践基地,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模式。第三十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中小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本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公示机制,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提供服务。第四十条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可以通过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二)向中小企业非法收费和摊派财物的;(三)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捐赠;(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社会组织、考核、评比、标准、培训等。;(五)违法监督检查中小企业的;(六)违规使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资金的;(七)其他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四十二条中小企业有权向市、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处理情况应当记录,供投诉人查询。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13.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注意什么?

侯玉成认为,中小企业必须从自身发展出发,不能把发展希望寄托在国家身上。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企业优胜劣汰都是正常的。

14.内容是什么?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要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征信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第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社会负担。四是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合作配套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第五,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市场开拓能力。第六,努力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七、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大力开展中小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8.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加强指导和协调,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

15.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是做什么的?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山东工作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理事会)(以下简称“山东工委”)是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的下属机构。

16.什么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中央预算资金。其宗旨是促进小微企业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综合利用和专业化发展,推动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合作、技术进步和品牌建设,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但不属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04年设立,规模逐年扩大,支持的业务范围逐步放宽。特别是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被视为中央政府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2011年,中央财政拨款达到12。87亿元,同比增长8。比上年增长6%。

17.《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国家措施有哪些?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支持设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中小企业服务组织联系和指导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对外合作、展示销售、法律咨询等服务。国家鼓励有关机构、高等院校培养中小企业管理和生产技术人才,提高中小企业的营销、管理和技术水平。行业自律组织要积极为中小企业服务。

18.《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国家措施有哪些?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山东工作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理事会)(以下简称“山东工委”)是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的下属机构。

19.积极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利用各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准确理解税法。基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专门的税务人才,税务机关利用各种方式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最新的税收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准确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解决遇到的各种疑难涉税问题。据统计,2006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国接听电话2027万次,比上年增长37%。第二,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近年来,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结算工具,推行包括电子申报在内的多种申报支付方式,积极推进税收国库银联网络。同时,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先后推出了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一站式”、“一窗式”、“一城通”管理服务模式,极大地满足了纳税人的办税和服务需求。第三,采取切实措施减轻纳税人负担。通过加强国地税合作,税务部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级,联合开展税务检查,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成本。

20.2010年中国将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全面发展相结合,坚持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与促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坚持改善外部环境与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相结合,注重提高企业素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2009年8月,国务院指出,当前,要继续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新的支持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具体措施。困难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第二,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增量给予适当补贴。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增加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包括建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企业联合设立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第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逐步扩大中央预算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支持政策。坚决清理和禁止不合理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第四,加快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和地方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大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向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开发、网络动漫等新兴产业发展。五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业务。落实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第六,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积极培育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和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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