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毒品犯罪所侵害的法益发布日期:2009-02-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毒品犯罪法益研究的意义 刑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法益,犯罪应当被限定在对法益的加害行为(侵害法法益或者具有侵害法益危险的行为)[1].法益的确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张明楷教授在《法益初论》一书中对法益的机能进行了很详细的论述[2]. 张教授在书中对法益的机能重点进行了四个方面的论述,包括法益的刑事政策机能、法益的违法性评价机能、法益的解释论机能、法益的分类机能。具体说来,法益的刑事政策机能表现为:使刑事立法具有合理目的性的机能;使刑法的处罚范围具有合理性的的机能;使刑法的处罚界限具有明确性的机能。违法性评价机能表现为:行为是否违法是根据法益是否受到侵害或者威胁来评价的;法益概念还揭示违法阻却事由的实质;法益概念还说明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法益的解释机能是指法益具有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解释目标的机能,对某个刑法规范所要保护的法益内容的解释不同,就必然导致对犯罪构成要件理解不同,进而导致处罚范围不同。法益的分类技能表现为:我们可以根据法益的内容对犯罪进行分类,我们也可以根据法益的主体对犯罪进行分类,我们还可以根据法益的侵害形态进行分类。 依据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上面的所说的法益属于大前提,我们本文要讨论的毒品犯罪法益属于小前提,上面所说的法益的机能同样适应于毒品犯罪的法益[3].毒品犯罪法益研究同样具有对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机能,具体来说就是使毒品犯罪的刑事立法具有合理目的性的机能;使毒品犯罪的刑法处罚范围具有合理性的机能;使毒品犯罪的刑法处罚界限具有明确性的机能。毒品犯罪法益研究同样具有对毒品犯罪的违法性解释的机能,具体来说就是行为是否构成毒品犯罪的违法是根据毒品犯罪的法益是否受到侵害或者威胁来评价的;毒品犯罪法益概念还揭示毒品犯罪违法阻却事由的实质;毒品犯罪法益概念还说明毒品犯罪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以此类推,毒品犯罪法益的解释机能和分类机能也同样一目了然,这样,我们进行毒品犯罪法益研究的意义就非常清楚和明朗。 然后,我们还需要探讨一下毒品犯罪法益的研究现状。可以说,现有的关于毒品犯罪法益的研究存在如下几方面的缺陷。首先,讨论毒品犯罪法益的现有文献的数量非常少。很多文献讨论到相关问题时也只是对毒品犯罪的客体进行论述[4].可以说很多的人还是没有意识到毒品犯罪法益研究的重要意义,诸多需这天天在接触毒品犯罪的研究材料,诸多刑事审判的法官天天在进行毒品犯罪的审判,但是并没有对毒品犯罪的法益表示应有的关注,更没有形成研究性的文字。第二,对毒品犯罪法益的基本概念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就像我们在另一篇文章里面说的那样,不管是法学大家还是一般的法学研究者,或者是普通的实务工作者,对毒品犯罪的基本问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和观点。学术上的复杂性和理论上的争论性在这里显得尤其的突出和明显。几乎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自己的说法(下面的具体论述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存在多大的分歧和差异),那些没有自己的说法的人很多也就是人云亦云地把别人的观点变为自己的文字。可以说,如果对同一个问题存在的不同看法太多,我们可以肯定这个问题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和更加细致。没有解决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第三,基本上还没有形成对毒品犯罪法益的自觉研究。很多的时候仅仅是附带地对毒品犯罪的法益或者客体进行解释,更多的时候就是顺便带一笔,就是对毒品犯罪进行详细研究的高魏先生在《贩卖毒品罪研究》一文中也没有形成完全的自觉,虽然作者对贩卖毒品罪的本质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但是我认为就从对毒品犯罪法益的研究来看,作者的研究还只是一种附带的研究,从他的角度和使用概念可以看出来他更多的时候是为了其他观点的自圆其说才对贩卖毒品罪的深层本质进行了讨论[5].然后需要说明的是,上面三个方面的现象是紧密相联的,研究的材料少就很难以把问题认识清楚,没有把问题认识清楚就很难以形成统一的观点,也就影响自觉性的形成。反过来说,自觉性不足就不会有很多的人来研究,也就很难以形成大量的文献数量,因此也就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和观点。总的说来,我们现在对毒品犯罪法益的研究还处在很初级很粗浅的阶段,还有加深研究的必要和可能。 此外,我们平时也讨论过,在我们多年的审判实践当中,我们接触的最多就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而在这些犯罪之间,毒品犯罪是最复杂的,其原因就是因为其他几种犯罪都是自然犯罪,传统犯罪,人们对他们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对故意杀人罪的危害就是一个小孩也知道,对故意杀人罪的法益基本上也没有看到过争论,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标准有统一的认识。可以说人们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诸多传统型犯罪的基本问题的认识是成熟的统一的。但是毒品犯罪就不一样,它属于一种现代性犯罪,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法定犯罪,是社会和国家依据社会的现时需要而拟制出来的一种犯罪,因此人们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就不统一,各有各的说法和看法。人们对毒品犯罪的法益、毒品犯罪的构成、毒品犯罪的停止形态、毒品犯罪的共犯与从犯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人们对什么是毒品犯罪,毒品犯罪危害了什么,为什么要惩罚毒品犯罪等常识性的问题还没有一致的答案。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加有必要加深对毒品犯罪的研究和讨论,而毒品犯罪的法益研究又处在这样一个研究领域的核心位置。因此,毒品犯罪的法益研究的重要性又凸显一层。 基于上面所说的毒品犯罪法益研究的重大意义和我国目前对毒品犯罪法益研究的境况,我们认为本文找到了毒品犯罪法益研究的实践的和学术的意义。 在接下里的文字里面,我们首先对现有的错误观点进行评析,主要对“人的身体健康说”和“毒品管制秩序说”进行分析和批判[6],然后分析得出本文认为正确的观点——毒品犯罪的法益是社会有机体的公共健康,并对公共健康的概念进行解释和阐明这种提法的理由。 二、毒品犯罪侵害了人的身体健康? 在论及这个观点的时候,我们首先来看看普通的文字对毒品给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描述。“吸毒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它对人体神经、内分泌和免疫三大系统以及各组织器官的功能代谢和结构会造成严重损害。吸毒会产生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减慢呼吸频率,降低肺功能,导致人体缺氧,产生肺水肿,最终因呼吸衰竭致人死亡;吸毒会影响植物神经功能,引起脑部化学物质改变、神经功能紊乱、智能减退、血液循环障碍、胃肠功能紊乱等,从而导致头痛、抽搐、胃肠绞痛等毒副作用;吸毒可直接损害人体免疫功能,使人容易感染疾病;女性吸毒者有闭经、痛经和排卵停止,妊娠妇女可导致早产、畸胎或胎儿死亡,若胎儿幸存也已成为毒品间接依赖者。同时,由于一些吸毒者采用静脉注射方式,他们共用未经消毒处理的注射器和针头,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 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实例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下面就是一些活生生的列子。 “吸毒加速死亡:吸毒者为满足毒瘾易造成吸食(注射)过量毒品导致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或毒品中混杂有毒、有害物质出现过敏性休克及各种复杂的并发症,严重者导致死亡。中央戏剧学院毕业的电影演员朱洁1997年因吸毒过量死亡,年仅28岁。梁蓓丽,21岁,贵州人,一个聪慧、漂亮的女孩,染上毒瘾后,靠卖淫维持吸毒,因注射毒品过量死于南宁市街头。”“吸毒对后代贻害无穷。或是母婴垂直传播成为爱滋病受害者,或是一出生就染上了毒瘾成为小小的”瘾君子“,有的成为了吸毒父母亲毒瘾发作时发泄的对象。南宁市一名妇女怀孕期间吸食毒品,胎儿在母体中深受其害,一出世就呈现窒息、痉挛状态,此后,母亲哺乳前必须吸食毒品,婴儿才肯进食,否则哭闹不止,严重危及生命。[7] ” 上面的描述就是吸毒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的案例,也正是这样,人们才会有各种各样的关于毒品犯罪是侵害了人的身体健康的观点。认为毒品犯罪是侵害了人的身体健康的观点具体表现多种多样,有些是认为侵害了单个人的身体健康,有些是笼统地认为侵害了人的身体健康,有的是认为侵害了其他的法益和身体健康,有的则明确地认为是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在概念表述上也多种多样,有表述为“人的身体健康”,有表述为“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有表述为“人民健康”,有表述为“公众健康”,等等。但是这些观点的共同点就是毒品犯罪的客体或者说法益是人的身体健康。 比如,对毒品犯罪进行了专门研究的高巍先生就认为毒品犯罪的本质在于其危害了人民健康,并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论述[8].(我在后文要对作者的论述进行批判。) 张明楷先生持有类似的观点,认为“毒品是危害公共健康的物品,制造毒品罪的法益就是公众健康。[9]”然后,张教授在该书的分则部分坚持了同样的观点,而且是引用了日本刑法学者的观点[10]. 下面也还要提到的观点就是认为毒品犯罪侵害的是多种法益,是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一种表述为:“该犯罪的客体,是多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的管理制度和人的身体健康。” 一种表述为:[11]“贩卖毒品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人民的身心健康。”[12] 还有的表述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复杂客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包括国家对毒品的管管理制度,同时也侵害了公民的身心健康。” [13]还有的表述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14]” 然后还可以列举国外关于人的身体健康的说法。如日本刑法采用法益三分法,把法益分为个人法益、社会法益、国家法益。一般把贩卖毒品的侵害法益界定为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这种法益。[15]德国还认为:使用毒品行为在刑法评价上为自伤行为的一种,而提供毒品行为,如贩卖、运输、制造、交付或是转让毒品给他人的行为,本质上应该评价为使他人使用毒品有所可能的帮助行为。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来看,应当属于自伤加工行为[16].除此之外,国外学者还有其他诸多说法。但是我不再例举,因为我认为讨论一个国家的一个个罪的法益不能离开这个国家的语境进行讨论,每一个国家有不同的社会认识和国家的特殊情况,每一个国家的民众的普遍认识也不一样,因此每一个国家对犯罪的认识也不一样,这样,不同的国家也就具有不同的法益界定[17],对于毒品犯罪来说也一样,不同的国家有充分的理由对毒品犯罪的法益做出不同于别国的界定。因此,国外的说法也就仅仅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而已。 如果初略来看,我们能好像觉得上面的描述和上面的诸多学者的论点是一致的,描述的是吸毒侵害了人的身体健康的生动现象,学者们的论点是毒品犯罪的客体或者法益是人的身体健康。但是我们进行一下深入的分析就可以发现,上述学者的表述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第一,我们从上面的文字里面就可以看出来,人的身体健康的危害不是毒品犯罪造成的,而是吸毒的行为造成的。“吸毒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它对人体神经、内分泌和免疫三大系统以及各组织器官的功能代谢和结构会造成严重损害。吸毒会产生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减慢呼吸频率,降低肺功能,导致人体缺氧,产生肺水肿毒品对人体神经、内分泌和免疫三大系统以及各组织器官的功能代谢和结构会造成严重损害……”,我加着重号的地方是我需要引起读者注意的文字,那就是这些危害行为的主语是“吸毒”二不是毒品犯罪,是吸毒而不是贩毒和运输毒品对人体神经、内分泌和免疫三大系统以及各组织器官的功能代谢和结构会造成严重损害。是吸毒加速人的死亡而不是毒品犯罪加速人的死亡,是吸毒是给人们的后代造成身体上的残害而不是毒品犯罪给人的后代造成身体残害。是吸毒者本身才造成了自己的身体的危害,而本身的这种吸毒行为反倒不是受到惩罚的行为。这就使得人的身体健康的说法很难以站住脚。从法感情的角度来认识,我们难以说是贩毒的行为造成了人的身体健康的损害,也很难以说是运输毒品的行为造成了人的身体健康的损害。当然,有学者借助抽像危险犯的的概念进行了解释,但是我们认为抽象危险犯的提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用抽象危险犯的概念来证明这里的话题就更加存在问题,我们下面还要对抽象危险犯的理论基础进行批判。 第二,人的身体健康没有办法完全涵括毒品犯罪所侵害的的所有法益。退一步来说,就算人的身体健康可以算作毒品犯罪的法益,但是毒品犯罪的危害也是很多的,不仅仅包括人的身体健康,还包括诸多其他的危害。至少包括如下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 毒品犯罪诱发犯罪扰乱社会治安[18].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4)败坏社会风气,等等。有学者就指出“毒品犯罪是寄生于现代社会的”毒瘤“之一,他不仅直接损害吸食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而且还使吸毒者在心理上产生对毒品的依赖性,将家庭、事业、道德、责任等统统抛诸脑后,并以获得毒品和享受毒品为自己生存、生活的唯一目标。更为严重的是毒品犯罪还是诱发其他犯罪的重要因素,吸毒者为了获取毒资不惜从事盗窃、抢劫、诈骗等其他犯罪活动,毒品犯罪分子未了从事毒品犯罪活动还经常将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工作人员拉下水,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稳定。[19]”对于毒品与犯罪的关系,有学者指出:“毒品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毒品引起的社会犯罪不断增加。[20]”还有学者描述了诱发犯罪的路径和模式:“首先,诱发吸毒者为了获得毒资而进行犯罪。其次,加强犯罪倾向。再次,犯罪的巨额利润刺激更多的人从事犯罪。最后,经常使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拉拢而进行共同犯罪。[21]”从某一些角度来看,人的身体健康之外的其他危害反而是我们所更加关注的和为我们所更加切身感受到的。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把毒品犯罪的法益界定为人的身体健康是存在问题和理论障碍的,而且根本就没有实践当中的支撑。本回答由网友推荐观《禁毒片段》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关于禁毒的片段,这部禁毒片段的内容,真让我为之惊讶。我国吸毒人数近三十八万人,青少年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死亡的近三十万人。因吸毒破坏公共设施,违反治安,整整占了70%。这是个多可怕的数字啊!而其中一个例子,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毒品的危害性。 有个家庭的丈夫,原本是一位品质很好的人,他有一个孩子,而且家庭也很富裕,家里什么家用电器都有。但吸毒以后,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不但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变卖,换成毒品,而且自己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给妻子和儿子带来悲痛。看,一个孩子就这样没了自己的父亲。而当时,他家里只有一部黑白电视机。 看完了这部禁毒片,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吸毒,可以让人失去生命,失去金钱,令家人带来心灵上的创伤,还破坏了社会治安。而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如果没有了这一班青少年,谁来建设祖国?我们的国家可能又回到了贫穷落后、被人欺负的日子。 是谁夺走了他们的家园?是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又是谁带给他们痛苦?那就是毒品!我们一定要抵制毒品、防止毒品、禁止毒品来危害我们的身心!让毒品这只魔鬼从中国的土地消失! 美丽的呻吟——观《禁毒》有感 艳阳高照,晴空万里,罂粟花扭动着青绿色的“腰枝”,张开光泽艳丽的花瓣,在阳光下随风舞蹈,楚楚动人。可是上天是多么的不公平,从来没有过人真正的欣赏过它:善良的人对它避而远之;正义的人将它杀之而后快;只有邪恶的人关注着它,可在那贪婪的目光背后,却酝酿着一个巨大的阴谋。这就是罂粟花可悲的命运,它每天都在痛苦的呻吟着,却没有人去倾听它的哭诉,更没有人会正义凛然的站出来,替它伸冤。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了《禁毒》这部影片,这使我对毒品的危害和对新毒品的防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的确,毒品是那么的可怕、可恶、可恨!它就像个潘多拉盒子,释放出了所有邪恶的灵魂,却把所有的善良都留在了盒子里,毒品是所有罪恶的源泉!毒品,它是个骇人听闻的词汇,它使人们丧心病狂,尽干些损人害己的事情,甚至不惜拉着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踏上这条不归之路,通向罪恶的深渊;它用一把把沾满血腥味的钞票,把一个个原本善良的人送入了那一堵厚厚的墙和一扇坚实的铁窗之中;毒品在中国那肥沃的土地之上,肆虐的游荡着,吞噬着,它是一个真真正正与死神如影随形的魔鬼! 可是,这与罂粟花又有什么关系,它是无辜的,它比人类承受了更多的痛苦。它一边要忍着剧痛,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犯罪分子用小刀残忍地割开它的身体,看着一缕缕白字的液体流出,他们疯子般的笑了,它却痛得死去活来,那可是它的“血液”呀;而另一边呢,罂粟花还要忍受着世人无情的唾骂,把自己贬得一无是处,恶贯满盈。它痛苦,它委屈,却不能为自己喊冤,只能默默的哭泣。它本身是善良的,在它身体中流动的“血液”,本来只是一种可以压抑痛苦的良药,只要不滥用,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它曾一度是医生手中的“好帮手”。如果不是那些可恶的人类贪心不足,取出它的汁水做成毒品,如果没有那些罪犯的丧尽天良,用毒品去危害他人,罂粟花会扣上这顶令人无地自容的“帽子”吗?它有着美丽的面庞,比起受人们宠爱的仙子百合、花王牡丹,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本来就应该是花中的女王,在它头上戴着的,应该是金灿灿的皇冠,在它耳畔萦绕的,应该是人们情不自禁的啧啧称赞! 啊!正义的人们,请竖起你们的耳朵,听听罂粟花美丽而痛苦的呻吟…… 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你说吸毒有什么好处呢?吸毒没好处吸毒不仅毁己、毁人、毁家庭还害亲、害友、害社会。吸过毒品的人都因无法忍受毒瘾来临时的痛苦与折磨。所以每当毒瘾来临时都用自尽的方式来解脱。读了《禁毒知识100问》后,我或益匪浅,同时也使我想起了当今的吸毒人员以及他们拥有一个怎样的家庭。 在我的身边曾经有过一位叔叔,他小时候特别聪明,每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他的妈妈和爸爸常常夸耀他说:“我的儿子学习成绩把吗优秀,长大后肯定是祖国的栋梁。”这位叔叔每次都会拍拍胸膛,自豪地回答:“我不仅是祖国的栋梁,而且我还要做到:遵法、守法、讲法。更要遵守的是远离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是,光说还不行,还要靠自己的行动来实现。 长大后,这位叔叔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勤奋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妻子,妻子为他生儿育女,把一家人养得白白胖胖的,但由于妻子无意间染上了毒品而连累了叔叔同他一起吸毒。 从此,夫妻俩整日沉迷在毒品的虚幻世界中。什么事都无心去做,家里值钱的东西不断换成了伤身体的毒品。由于夫妻俩吸毒太过瘾。所以,使得白白胖胖的夫妻俩骨瘦如柴,面呈菜色,像似很久很久都吃不上饭似的。 有一天,我出去逛街,经过他家门口,听到从屋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我把耳朵往门边凑近点儿听,听到夫妻俩吵架的声音,我很好奇,就用眼睛往里看,透过门缝,隐隐约约看到他们夫妻正在争抢一包用白纸包着的东西。我揉了揉眼睛仔细地看,这回,我清楚地看到他们夫妻俩浑身发抖,面无表情,手脚直抽筋,全身直冒冷汗。整个人缩成一团,脸上流露出来的是痛苦、是可怜的表情。那个样子真的很狼狈。接着 我又看到夫妻俩拿注射器把血与毒品浑在一起的东西注射进体内。注射完毕后,发抖停止了,手脚不抽筋了,脸上有表情了,冷汗不冒了,注射前与注射后的样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卡们到那情景真使人心惊胆战,浑身起疙瘩。原本要出去逛街的我连忙回到家中。 这种害怕,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后来,听别人说那夫妻因吸毒而被判劳动教养。每当我想起那情景,就有一种超级害怕的感觉。 我从那件事中知道了:毒品是个超级大恶魔。毒品对人类的危害极大,它会捶残人的健康,使人百病缠身、骨瘦如柴,最后走向死亡。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祖国未来建设的栋梁,我们一定要切记:生命是重要的,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不要让毒品侵蚀我们,不要让毒品毒害我们这一代以及整个社会。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一个吞噬着个人生命与前途,抹杀了一个文明辉煌的邪魔。它正扇动着腐臭的翅膀,飞过那段惨痛的历史,来到你我身边,它摧残着人的身躯,荼毒着人的精神,毁灭着人活着的愿望。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多少青年的前途毁于一旦,然而现在,我们将不再沉默,请对毒魔说,不!。 常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大麻等。毒品进入人体,危害极大。先是损害大脑、心脏功能,接着影响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使身体日渐虚弱,甚至导致死亡。 许多人吸毒,起初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去“试一试”,其实,事情就坏在这“试一试”上。因为人一经吸毒,便难戒除,久了便上瘾。毒瘾发作时,轻的头晕呕吐,重的如万刀切肤、万蚁啃骨、万针穿心、痛苦万状,只想一死了之。这真是一时放纵,一生悔恨。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孩,正值花样年华,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他与一些“朋友”去歌舞厅跳舞,他的一个“朋友”给了他一些“糖丸”,叫他以后常来。他真的这样做了,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吸食了毒品,然而,太晚了。于是,自暴自弃的他再毒海里越陷越深。他没有钱,又不敢向父母要,就跟那些“朋友”到处偷,抢,在一次打群架时,他失手杀了人,被关进了少管所…… 这,就是一个仅14岁少年的悲惨经历。设想一下,如果不是毒品,他的未来本可以更美好,他或许能考上一个好高中,读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然而,现在他一无所有,他的未来因毒品而黑暗,他的前途因毒品而渺茫。毒魔,不仅折磨着他的肉体,更扭曲了他的灵魂,将他的前途毁于一旦 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的,有用头撞墙的,有把牙刷望鼻孔里塞的。。。 同学们,朋友们!吸毒代表“死亡之期”,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杜绝毒品、远离毒品!不让“死亡之期”危害我们。吸毒是一场可怕的悲剧 今天,我在电影院里看了一场电影,名叫《纸飞机》。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父母离异后,何亮一直与妈妈住在一起。在五年级的主题班会上,何亮对大家说他的理想是当一名飞行员,此时他的妈妈却因毒瘾发作而丢掉了工作,出租了房子。何亮和妈妈搬进了一个未完工的工地里。终于,妈妈被送去强制戒毒了,何亮在再婚的爸爸家里受到了“妹妹”的排斥,他又回到了工地,一心等妈妈回来。对飞行充满向往的他来到戒毒所,在高高的围墙外射出一只只纸飞机,上面载着他对妈妈的爱;而对生活绝望的妈妈却选择了自杀……获救后,在亲情的牵引下,在儿子对她的爱中,妈妈又获得了新生,母子二人在大伙的帮助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我从本电影中深深地感受到了吸毒的害处,电影中的妈妈,因吸毒而发抖,因此丢掉了许多工作,而毒品的价格也很昂贵,吸了还会上瘾,这个能令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啊!而且,吸了过多的毒以后人就会衰老,就会崩溃,大大的减少了人的寿命。虽然毒品有这么多危害,但人们还是去接触它:小桐的老姨曾因吸毒贩毒被劳教过,但是,这样一件事并没有给小桐太多警醒,他仍浑然不知这样的后果。经常看到“朋友”们吸毒后飘飘然样子的小桐,开始有些蠢蠢欲动了。“去年夏天,我没能忍住这种诱惑,开始了第一次吸毒。不知道为什么,我吸那东西后并没有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快感,但是,却也越来越离不开它了。我想过戒,但实在是忍受不了想吸时的那种痛苦,第一天是四肢无力、骨头酸痛,浑身燥热冒虚汗,第二天根本就下不来床了,就这样,我越陷越深了……我永远忘不了那时候,父母眼里流露出来的忧虑。他们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而是想方设法帮我戒毒。出事前,爸爸还把我带到了外地戒毒,我却偷偷跑了回来。如果我听他的话,在外地好好戒毒,就不会弄成今天这样……”通过这部电影我明白了:吸毒除了危害自己,还会影响到别人,给社会带来麻烦。吸毒需要许多钱,吸毒时间长后,会使自己家没钱,而去杀人偷钱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给社会带来危害。而且吸毒时间长了,戒也戒不了,使头脑麻木,身体的免疫力会下降,外面的病毒进入身体,使身体得病浑身无力,到那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我们要于己,于社会,于国家,一定要远离毒品,从我做起再见了母校时光如梭,岁月如流,小学的学习生活眨眼就过去了。今天,我即将毕业。在离开母校的时刻,我心中充满了留恋。 再回首,母校的一草一木是那样熟悉;再回首,母校的一砖一瓦是那样亲切。 忘不了,敬爱的老师!忘不了您那谆谆的教诲,忘不了您那亲切的目光。从认字学数到能写会算,您为我们操了多少心,流了多少汗。周老师,您还记得吗?有一次,在评选“三好学生”时,我落选了。放学的路上,我撅起小嘴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您见了,把我叫回办公室,风趣地对我说:“怎么了,俊彬,看,嘴巴上都能挂油瓶了!”我还在赌气不理您,可您并不生气,反而温和地摸了摸我的头,心平气和地对我说,“是不是因为没选上‘三好’而生气呀?”我没有说话,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滚落下来。您掏出手帕,为我擦去腮边的泪水,和蔼地说,“俊彬,你仔细想一想,我们来学校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是不是仅仅为了当上‘三好学生’呀?你这次落选,说明你还有不足之处。只要努力,‘三好学生’的称号还是会落到你头上的;不要灰心丧气,机会还是有的。”在您的亲切教导下,我的心胸豁然开朗,从此端正了学习态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您说,我能忘记您对我的教诲吗? 忘不了,亲爱的同学!忘不了我们朝夕相处的那些时光,忘不了我们之间那一段浓厚的友谊。在这六年中,我们度过了多么美好的岁月,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我们曾经在知识的海洋中奋力拼搏,在平整的操场上尽情地玩耍。可是,六年时间眨眼过去,我们就要分手了,我的心中怎么能够平静呢?那一回,我身体不舒服,上课呕吐起来。是同学们向我伸出了友谊之手,你们有的给我捶背,有的给我擦洗,有的给我打水,放学后又把我送回家。当妈妈拿出大苹果招待你们的时候,你们只说声“谢谢”,就一溜烟跑了。啊,多好的同学啊!你们说,我们之间这种亲如手足的同窗情谊,我能忘记吗? 忘不了,可爱的校园!忘不了您那充满活力的英姿。您像一位温情的母亲,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每天早晨,您含情脉脉地望着我们走进校园。当您看到我们一个个在操场上龙腾虎跃,锻炼出健壮的体魄时,您向我们露出迷人的微笑。更难忘的是,我们在您温暖的怀抱中得到了知识的琼浆、智慧的力量、实用的才干、做人的道理。在您的怀抱中,培养出多少国家的有用人才。其中,有运动健将,有著名歌星,还有多少未来的科学家、艺术家、工程师……您说,我能不为您感到骄傲和自豪吗?我能忍心离开吗? 再见了,敬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同学!再见了,哺育我六年的母校!时光如梭,岁月如流,六年的小学生活眨眼就要过去了。而今,我即将毕业。在这即将离开母校的时刻,我心中充满了留恋之情。 再回首,母校的一草一木是那样熟悉;再回首,母校的一砖一瓦是那样亲切。 忘不了,敬爱的老师!忘不了,您那谆谆的教诲,忘不了,您那亲切的目光。从认字学数到能写会算,您为我们操了多少心,流了多少汗。陈老师,您还记得吗?有一次,在评选“三好生”时,我落选了。放学的路上,我撅起小嘴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您见了,说:“怎么了,小婷?看,嘴巴上能挂油瓶了!”可我还在赌气,不理您。您温和地摸了摸我的头,心平气和地对我说:“是不是因为没选上‘三好生’而生气呀?”我没有说话,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滚落下来。您掏出手帕,为我擦去腮边的泪水,和蔼地说:“小婷,你仔细想一想,我们来学校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是不是仅仅为了当选‘三好生’?你这次落选,说明你还有不足之处,不要灰心丧气,机会还是有的。”在你的亲切教导下,我的心胸豁然开朗,从此端正了学习态度,努力学习,终于在期末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您说,我能忘记您的教诲吗? 忘不了,亲爱的同学!忘不了,我们朝夕相处的那些时光,在这六年中,我们度过了多少岁岁月月,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我们曾经在知识的海洋中奋力拼搏,在平整的操场上尽情地玩耍。现在我们就要分手了,我的心中怎么能够平静呢? 忘不了,可爱的校园!您像一位温情的母亲,每天早晨,含情脉脉地望着我们走进校园。当您看到我们一个个在操场上龙腾虎跃,锻炼出健壮的体魄时,您向我们露出迷人的微笑。更难忘的是,我们在您温暖的怀抱中得到了知识的琼浆,智慧的力量,实用的才干,做人的道理。 再见了,敬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同学!再见了,哺育我六年的母校!OOOOOO关于禁毒的作文500字自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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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触传递机制研究新进展 摘要:最近的几年里,科研人员一直致力于突触传递机制的研究,他们对有关的各种生物现象中寻找突触传递在其中的机制。本文将从对突出传递机制的新进展做一个小小的综述。 关键词:突触可塑性;视网膜;调控机制;tau蛋白;伏隔核谷氨酸能;可卡因;大鼠VTA区DA神经元;脑胶质瘤致癫病;长时程增强(LTP);膜片钳;GluR2 缺失的AMPARs 视网膜突触可塑性调控机制研究进展#突触可塑性的变化影响着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损伤和修复等多种功能。研究发现,在视网膜发育、损伤修复过程中可出现突触可塑性改变,而自发性眼波、光线刺激、视觉经验、神经营养因子和胶质细胞等因素均参与了视网膜突触可塑性的调节。突触连接的改变是经验依赖性脑神经回路重排的基础,突触可塑性的变化影响着神经系统的发育,神经的损伤和修复等多种脑功能,目前突触可塑性的调节机制还未完全阐明。近30 多年来,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和可塑性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对于视神经突触水平的变化有了较清晰的认识,但还有很多问题尚待深入研究:各种神经生长因子参与视觉发育可塑性的确切机制;在基因水平上还需进一步通过对多种相关基因的反应时程和强度进行分析, 研究其对视网膜突触可塑性的影响;视网膜突触可塑性中胶质细胞增殖、分裂、分泌生物活性物质等功能的调控。随着脑科学、发育生物学及神经生物学等边缘学科的迅猛发展,相信不远的将来,人类一定会在该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并给治疗相关视网膜疾病及视网膜损伤后的修复治疗研究提供新思路和理论依据。兴奋性突触传递对tau蛋白表达和省略响及其在阿尔茨海默病发病中的作用兴奋性突触传递是神经元最基本的功能,NMDA受体(N-Methyl-D-aspartate receptor, NMDAR)是神经系统中最主要的兴奋性离子型受体之一,其在学习记忆,突触可塑性,神经发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NMDA受体过度激活导致谷氨酸聚集于突触间隙所诱导的神经毒性作用也是许多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共同发病机制。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 AD)是成人痴呆症最主要的病因,其中tau蛋白过度磷酸化和聚集是AD脑内的主要病理特征之一。兴奋性突触传递与tau病变之间的联系目前少见报道。本研究探讨了谷氨酸能兴奋性突触传递增强对tau蛋白表达和磷酸化的影响及其在AD样神经退行性变中的作用。本文第一部分探讨了短时间突触传递增强对tau蛋白磷酸化的影响和内在机制。成人脑内约有一半的谷氨酸能神经元是谷氨酸-锌能神经元,即突触兴奋时锌离子与谷氨酸一起释放至突触间隙。本研究阐明了谷氨酸-锌能神经元兴奋时突触释放的锌离子通过抑制蛋白磷酸酯酶2A (Proteinphosphatase2A, PP2A)的活性导致tau蛋白过度磷酸化。 慢性吗啡处理对伏隔核谷氨酸能突触传递的影响药物成瘾和自然的奖赏效应(食物、性等)共享同样的神经基础——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该系统主要涉及杏仁核、弓状核、蓝斑、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腹侧被盖区(ventraltegmental area, VTA)、伏隔核(nucleus accumbens,NAc)等脑区,其外延包括额叶皮层、海马等与情绪、学习和记忆密切相关的结构。目前的观点认为奖赏性刺激是通过对脑内奖赏系统发挥作用,最终引起NAc区多巴胺(dopamine,DA)释放量增多,从而产生奖赏效应。NAc在成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NAc中神经元因在吗啡成瘾及戒断的过程中产生适应性变化而备受关注。前额叶皮质(prelimbicprefrontal cortex,PFC)的功能之一是对有利刺激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并抑制在当前环境中不适当的行为,该脑区在成瘾药物的精神依赖中发挥着对觅药动机进行评估和抑制的重要作用。Mark EJackson等研究发现,利用接近生理条件下的刺激频率来刺激PFC后抑制了NAc中多巴胺的释放,提示了前额叶中存在着对NAc中的多巴胺的释放的抑制性调节 单次可卡因注射对大鼠VTA区DA神经元兴奋性突触传递和内在兴奋性的影响中脑皮质边缘多巴胺系统(mesocorticolimbicdopamine system)与奖赏和药物成瘾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该系统包括腹侧被盖区(ventraltegmental area, VTA)多巴胺能神经元的两条主要投射通路:一条由腹侧被盖区投射到伏隔核(nucleusaccumbens, NAc)和纹状体,称为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mesolimbicdopamine system);另外一条由腹侧被盖区投射到前额叶皮质(prefrontal cortex),称为中脑皮质多巴胺系统(mesocortical dopamine system)。这两条通路合称为中脑皮质边缘多巴胺系统。药物成瘾的解剖基础是奖赏系统,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是其关键,中脑腹侧被盖区(VTA)及其投射区伏隔核(NAc)是主要的神经基础,多巴胺(DA)是非常重要的神经递质。除了参与天然和成瘾性药物的奖赏刺激,当今更多的研究发现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还与成瘾的渴求和复发有关。在VTA区域微量注射吗啡、可卡因等都能诱导产生条件性位置偏爱(CPP)。VTA区注射吗啡还可点燃海洛因、可卡因等的自给药行为。 LTP 的分子机制研究进展LTP机制的研究热点由单一兴奋性递质机制过渡到兴奋性递质与抑制性递质联160 合机制。目前,已证明突触可塑性的改变与多种疾病相关,如阿尔茨海默病、癫痫、慢性痛、药物成瘾性和精神分裂症等。常用在体LTP技术和膜片钳脑片LTP技术两种检测方法。在体海马LTP的优势在于能较真实地反映生理状态下神经突触活动的情况,在整体条件下观察神经突触活动的变化,利于从宏观角度研究和探讨相关机理。其进展体现在:CaM-CaMKII,Ca2+作为胞浆第二信使,与钙调蛋白(Calmodulin, CaM)结合形成Ca2+-CaM复合物,进一步激活CaMKⅡ。CaMKⅡ被认为是一个分子开关,在静息状态时,自身抑制区封闭催化部位而处于非活化状态。但当神经元受刺激时,Ca2+-CaM复合物与CaMKⅡ的自身抑制区结合,改变此酶的构象,从而具有活性。MEK-ERK,细胞外信号调节激酶(extracellularsignal-regulated kinase,ERK)是丝裂原活化蛋白激酶(micogen activated procein kinases,MAPKs)家族中的重要成员,和细胞的生长、发育、分化有关。最近研究表明,ERK通过影响相关核转录因子在LTP和学习记忆过程发挥着调节作用。PKA-CREB,长时记忆(Long term memory,LTM)需要新蛋白质的合成,PKA-CREB信号通路被认为在新蛋白质的合成过程中起重要作用。PKA的激活可以引发CREB的转录,并促使ERK向细胞核发生移位,表达参与到晚期LTP(Late-LTP, L-LTP)和LTM的发生机制。BDNF(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FanM等发现,BDNF与蛋白激酶Mδ(PKMδ)相关,两者相互影响。在蛋白质合成及强直性刺激的参与下,BDNF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PKMδ的水平,从而影响 L-LTP的维持过程。但是在抑制神经元及突触活性后,BDNF则对PKMδ的稳态水平没有影响。PKMδ对BDNF介导的L-LTP是必不可少的。TrkB作为BDNF的受体,需要通过新蛋白质的合成被激活,从而参与到L-LTP的表达过程中。Munc13Munc13系列蛋白是一种基因调控蛋白,在突触囊泡胞吐和神经递质释放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目前Munc13与LTP相关性的研究成为热点。 脑胶质瘤致癫病的化学突触机制研究进展脑胶质瘤致病是由于胶质瘤对瘤周组织产生的一系列影响所引起的。然而这其中的病理生理学机制还有待于进步研究和探讨,主要涉及继发于胶质瘤后的结构学、生物化学及组织病理学方面的改变。而胶质瘤致病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属于难治型癫病,主要是由于抗癫病药物对胶质瘤致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干预较少甚至是不干预,因此,揭示胶质瘤致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可能为临床上肿瘤致桶的药物干预和治疗提供分子靶点和治疗依据。 GluR2 缺失的AMPARs在突触可塑性机制中的研究进展与活性依赖的突触的AMPARs 数目改变不同,活性依赖的AMPARs 亚基的修饰引起Ca2+信号转导的改变,通道传导和动力学的改变,使突触产生了不仅量而且是质的改变。这些重要的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为何抑制性中间神经元和元棘突神经元中AMPARs 的GluR2 亚基低表达;GluR2亚基在活性依赖的细胞特异的改变的是什么机制;除了受体受到调节运输外,另→个重要的未解决的问题是AMPARs 介导的Ca2+内流有什么特殊功能,有力的证据的表明Ca2+内流可以激发LTP ,然而关于Ca竹在突触后的靶向目标却很少了解。因此关于GluR2 缺失的AMPARs 与突触可塑性的相关特异机制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1] Wahlin KJ, Moreira EF, Huang H, et al. Molecular dynamicsof photoreceptor synapse formation in thedeveloping chick retina. J CompNeurol[J]. 2008, 506(5): 822-837[2] Justin Elstrott, Anastasia Anishchenko, MartinGreschneretal.Direction selectivity in the retina is establishedindependentofvisual experience and early cholinergic retinal waves. Neuron[J]. 2008,58(4): 499-506[3] 罗佳,王慧,黄菊芳,陈旦;《视网膜突触可塑性调控机制研究进展#》;Q422[4] Bliss TV, Lomo T. Long-lasting potentiation of synaptictransmission in the dentate area of the anaesthetized rabbit followingstimulation of the perforant path. J Physiol[J]. 1973,232;331-356 [5] Whitlock JR, HeynenAJ, Shuler MG, Bear MF. Learning induces long-term potentiation in thehippocampus. Science[J]. 2006,313:1093-1097.[6]魏显招,王雪琪,《GluR2 缺失的AMPARs 在突触可塑性机制中的研究进展》,DOI: 10. 3724/SP. J. 1008. 2009. 00437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不能考驾照的。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领,但是基本上都不会满足条件;
单纯就国务院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颁布《戒毒条例》来看,并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社区戒毒期间不得申领驾驶证;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颁布后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第12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中依旧没有明确规定社区戒毒期间不得申领驾驶证;
综上所述:如果三年内没有吸毒史的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但是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处于社区戒毒中在公安系统有案底,可能需要开据三年内无吸毒史的证明文件后才能申领,在加上社区戒毒时间为三年,在社区戒毒期间就能保证三年内无吸毒史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参考文献:《戒毒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可以上飞机。
有过吸毒史人员是可以乘坐飞机等任何交通工具的,只要没有携带毒品或者吸食毒品即可。
这方面我们国家是很人性化的,对于被登记的吸毒人员,在登记后一段时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那么就可以去除被做尿检的检查工作。
被公安机关所登记的有过吸毒行为的人员,无论乘坐飞机、火车、出入场所(需出示身份证的)是不会被做尿检的。对于已经被公安机关所登记的吸毒人员,对于乘坐飞机、火车、开房、网吧上网等都有可能会被要求做尿检。
只要吸毒人员在机场、车站等地方被公安机关知道属于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会对该吸毒人员进行尿检,如果尿检呈阳性,确认吸毒的,应当对其进行处罚,一般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参考文献:人民网毒品与飞机,你需要知道这些事情
有吸毒史的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如果还处在动态监管期内,在交通工具的乘坐上会有所限制,但没有相关法规禁止乘坐飞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毒品成分检测。
由上述法律法规可知,遵纪守法、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吸毒检测,是戒毒人员的义务,也是对戒毒人员的生命保障。
有吸毒记录是能坐飞机的,虽然吸毒会被纳入动态管控,并可能在乘坐交通工具前进行检测,但不会禁止乘坐飞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毒品成分检测。 吸毒记录可以消除,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有相关记录证明,就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申请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期存在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可以。不在飞机上携带毒品或者吸食毒品即可。
吸毒是违法行为不要挑战法律。对于吸毒史一词,毒品检测中心的定义是以前有过自愿性吸毒的行为。其中分为没有被公安机关登记的,已经被公安机关登记的两种。
拓展资料:
关于吸毒尿液检测最上面是的孔是两条很深的线条,中间是一条深一条浅,而最下面的孔是一条线(阳性)。绿色字母KET对应的是K粉,表示被检测的人吸食了K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毒品成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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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文献的理解偏面,以为只有引用文献原文才需要列出。
(5)大而不当,将整期刊物甚至连续几期杂志或整张报纸作为参考文献。
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是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里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参考资料:/link?url=n-viw8uhsemlo9otirbcr5cqcetlmvdy-mietnojmgv-2wovwyl0tnmcr8-rm0k8dej1s15qu9sfx-dwfuqmvk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国家标准GB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是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里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参考资料:/link?url=n-VIW8uHSEmLo9OTiRbcr5CqcETlmvdy-MIETNoJMgV-2wovWyl0TNMcr8-Rm0K8dej1S15Qu9SfX-dWfuqmvK要引用法律法规的话不一定要写到“参考文献”里,你在正文写的时候说明,“据XX年XX颁布的XX法第几条XXX,相关条例……”然后接着论述就行了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是书籍、期刊、报纸、网页等等纸质书刊或数字媒体,引用法律法规的话,在引用处加圈1、2、3.……然后在页下方将法条内容列出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论文参考方面有个国标的,法律法规的 我发个样式给你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
以人性为支撑的刑法学思考摘要“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的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离得多么远,它们总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①“人道源于人性,又高于人性”。本文指出从“人”字支撑的视角展开刑法学研究,审视刑法中的人性、人道,从中沉淀理性,升华理性,完善刑法,这对于得出正确的结论,提升刑法学的理论品位,为刑事立法提供导向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人类情感人性刑法构建一、关注人性——刑法之理性基础贝卡利亚在其旷世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这样写道,“道德政治如果不以不可磨灭的人类感情为基础的话,就别想建立起持久的优势。任何背离这种感情的法律,总要遇到一股阻力,并最终被战胜。”②贝氏的话告诉我们:任何外在与人的规则、制度如果要得到人们的接受与认同,都必须以人类最基本的感情为基础而不能背离它,而对人类感情的考察归根结蒂是对人性的诠释,刑法作为关系人们财产、自由甚至生命的法律规范当然也不例外。刑事立法的基础也只能是出自人心、合乎人性的人类基本感情为基础,真正的法治是人心之治,人性之治,人情之治。翻开历史我们发现“:作为或者本应作为自由人之间公约的法律,往往只是少数人欲望的工具,或者成了某种偶然或临时需要的产物”。这种法律已不是由冷静地考察人类本质的人所制定得了的,这种考察把人的繁多行为加以综合,并仅根据这个观点进行研究——“最大多数人分享最大幸福。”③当现实的法律不是“体现全体或最大多数自由人意志的公约,即不是按大多数人分享最大幸福”的原则制定,而沦落为“少数人欲望的工具,或者成了某种偶然或临时需要的产物”的时候,它就不是“以不可磨灭的人性为基础”,因而“背离了这种人性的法律,总要遇到一股阻力,并最终被其战胜。”一部法律存续的时间同其背离人性的程度成反比,一旦这种背离达到了人们忍受的极限,那座“少数人的吝啬和野心用人类的鲜血涂饰成的王位和宫殿”便会轰然倒塌,任何制度的构建如果背离人心、违反人性的话,是注定要失败的。从人性的视角展开刑法学研究,对于得出正确的结论,提升刑法学的理论品位,为刑事立法提供导向具有重要意义。任何重要问题的解决关键,无不包括在关于人的科学中间,而这个基础也正是一切科学唯一稳固的基础。二、审视刑法中的人性美特征刑法作为人的一种现实生活规范,人们通过它感受到了做人的尊严,做人的保障,还可以感受到生活的和谐与秩序,在此基础上追求一种人的生活理想,所以刑法是一种美,审视刑法领域,我们发现刑法正闪耀着一种人文关怀与人性理念,其意蕴深远,也是刑法追求美的应然选择。(一)刑法之必然,人性使然就个体而言,每个人的需要都是无止境的,都呈现无限膨胀的趋势,而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这便产生了(每)人的无限需要与有限社会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因而,每个人若想生存下去的话,在满足个人需要的同时不得不照顾他人的利益——即以他人能够容忍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否则,整个社会也就无从存在。为了调整各种利益的冲突,减少人们之间的相互摩擦和无谓的牺牲,必须有个规范加以约束,寻求社会秩序的平衡安定,法律即以此而设,其中,那些超过适当限度,构成犯罪的行为,由刑法规定制裁,于是刑法应运而生,刑法是人类文明社会为防止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法益而设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人类有意识的一种生命活动”的产物,体现了人类对幸福的追求向往,是人类审美意识的载体。因此,在人与法的关系上,人决定着法,法必须体现出人文关怀,人才能在法中“诗意地栖居”,进而步入人生的澄明之境。(二)刑罚之设置,人性所求避苦求乐是人的本能,人有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是因为不快乐是和他的本性相矛盾的,人就不能不逃避它。这样为了防止犯罪就必须抑制行为人的感性冲动,即科处作为恶害的刑罚,并使人们预先知道因犯罪而带来的痛苦大于因犯罪所能得到的快乐,才能抑制其在心理上萌生犯罪的意念。这种立法威慑不同于司法威慑,而是主张威慑必须通过刑罚文本,在有事实犯罪发生时,法律上的威慑变成现实的威慑,也就是说,刑法文本的预告是基于人能趋利避害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理性从而对其形式形成心理上的强制,“社会上潜在的犯罪人酝酿犯罪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要对作为犯罪代价的受刑之苦产生联想,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或舍小求大的权衡而对受刑之苦产生畏惧感,进而为避免受惩罚而放弃犯罪。”④这种威慑论本于心理强制说,而心里强制说渊源于人趋利避害的功力本能,而功利本能承认人能基于自由意志做出理性选择。无论任何理论的产生都离不开人,刑罚的设置亦是如此,刑罚立足于人的本能、本性,顺乎人性地制定相应的刑罚阶梯与其相匹配,设置的科学性,构建的合理性,犹如勾勒出的一幅巧妙的刑罚阶梯图,美轮美奂,是刑法又一大美的特征体现。(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人性的渴望“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人类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目标。亚里士多德曾经常说过“不公正即不平等”对平等孜孜不倦追求源于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也是人性的体现,人类具有得到尊重的欲望。“当那些认为自己同他人是平等的人却在法律上的到不平等的待遇时,他们就会产生一种卑微感,亦即产生一种他们的人格与共同人性遭到侵损的感觉。”⑤刑法平等观念首先意味着相同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受到相同的评价和处置,而不能因为主体的身份、社会地位、种族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有所不同,这种平等的理念是根植于人性的,与其相匹配的“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正是对人性这一特点的彰显,体现了刑法渴望平等,寻求理性、追求和谐的顺应人性的美化特点。三、反思刑法中的人性缺失,构建以人性化为基础的刑法学人性是刑法的基础,人性刑法要求顺应人性,发扬人性,且不可扭曲人性,人性的魅力在刑法中已体现,但是,人性是隐含于内的,刑法是彰显于外的,内外信息的不对称难免会出现错位现象,我们需要做的是扬长避短,对其中的理性我们要继承,人性的缺失我们要及时弥补,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矣!反思刑法,我似乎听到了对人性的呼唤声,那声音是那么的刺耳,那么的强烈,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现笔者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人性化为基础的刑法学做简单构建(一)期待可能性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它合法行为时,行为人却实施了违法行为,则刑事责任成立,反之,不可能期待其实施适法行为时,纵然其实施了违法行为,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贯彻了法不强人所难这一法律谚语,蕴含着人道主义情愫,彰显着人道主义关怀。正如日本学者大冢仁的评价:“期待可能性正是相对强有力的国家法规范面前残喘不惜的国民的脆弱人性倾注刑法同情之类的理论。”⑥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使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有些学者认为,可以把我国刑法第16条解释为是关于期待可能性的规定,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笔者认为,虽然主张把“不能抗拒”之不可罚的理由解释为缺乏期待可能性理论,但是笔者认为只是可以如此解释,或者说学理上如此解释才合理,至于立法者的原意是否如此,值得怀疑。因为人们通常把“不能抗拒”解释为一种物理的强制,而不是扩大解释为一种精神强制,期待可能性理论所要解决的正是处于精神强制状态下的人的责任问题。这正是我国存在的缺陷,所以借鉴外国的经验理论,我们国家亟待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二)亲亲相隐在中国刑事法律中的重构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法制一项基本原则,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被作为一种封建糟粕予以抛弃。然而,正当我国砸碎一切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进程中,抬头看看现代很多法治国家中却依然能找到他的踪迹,例如:英美法系国家诉讼法明确表明夫妻之间可以享有证言特免权,欧洲一些国家在刑法和刑诉中均对拒绝作证权,尤其是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拒绝作证权明确规定。亲亲相隐在不同国家、不同法系的存在是人性光芒的闪耀,尤其在法治国家“亲亲相隐”原则是人权保护的需要,保护亲权的折射,更是防止国家权力滥用的屏障。然而,这个在我国历史上奉为优秀传统继承、推崇,符合人性的制度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消逝匿迹。新中国建立需要法治观念的不断渗透,法治理念的弘扬,其中,人性关怀至关重要,作为其重要表现的“亲亲相隐”原则迫切需要在法治理念的支配下发挥其更大的作用,闪烁起更耀眼的光忙时却被唾弃,无疑是对人性的扭曲,对人类的践踏。所以现在法治的推进,人性的彰显的背景下,急需要重拾亲亲相隐原则,并且将其制度化原则化,更需要建立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制度保障再不削弱法制的前提下,更好的保障人权,彰显人性,体现刑法的认为关怀。然而,现行刑法中做出了与“亲亲相隐”相背离的规定,这是对人性的煎熬和压抑,强调大义灭亲只不过是技术上冰冷的需要和对人性的过高期待。(三)沉默权的建立沉默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的内容,抬头看看其他国家,都规定了沉默权制度,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这是对人性的逼迫和蔑视,更有学者将其粉饰为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权利,将这条污蔑人性的丑恶制度披上“权利”的外衣,殊不知,这种意图美化其外表的做法更加显示出作为理性的人对人性的扭曲,对人性的逼迫,这种不合乎人性的做法必将遭受人性的谴责报复,诚然,人的能动性是巨大的,但是前提是要合乎规律,万事皆有规律可循,作为自然和社会属性兼职的人类又何尝能违背“人性”的规律制造出“不人性”的制度来压迫人性呢?那不是作茧自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最终人们将遭受违背规律带来的恶果。(四)刑法条款中有关“胁迫”犯罪的规定是对人性的煎熬我国刑法某些条款对人性的忽视,我国《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似乎是对人性的怜悯,然而仔细分析,结论截然相反。试想下,银行工作人员在持枪歹徒枪口的威胁下,将保险柜打开,致使歹徒顺利将巨款抢走;飞机上的机组人员面对劫机歹徒的枪口,被迫按照指定路线飞行,其行为均符合胁从犯的规定,按上述规定,只是量刑上从轻而已。刑法完全不顾及人们在枪口下的求生本能,反而变相鼓励此情景下的行为人与歹徒搏斗,在劫机情形中导致机毁人亡更严重的后果。而在其他法治发达国家,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形是合法辩护理由,为了保全生命的行为不以犯罪论,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五)刑法一百条之规定,前科报告制度违背人性我国现行《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对于此条的规定也是违背人性的,试想下,基于人自身的爱面子本性,有谁想说出自己的前科呢?再说刑罚的目的是预防而不是报应,对于刑满释放的人我们需要做的更多是保护,关注其自身发展,而不是盯着他们身上贴的犯罪标签,抓住这一弱点不放,这样一方面扭曲人性,不利于曾经犯罪人改过自新,忘掉过去从新开始新的生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不能很好的预防犯罪。环视其他法治发达国家,纷纷设立前科消灭制度,为出狱人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也可以借鉴。法有限,而情无穷。刑法是一种人与社会的现象,更需要从人性和社会的高度对其做出解释。并且,对刑法的法律解释也只有奠基于人性解释与社会解释之上,才是具有说服力的。人性是刑法的基础,人道是刑法的命脉,人权是法的价值追求。人性、人道、人权三者在本质上具有内在统一性,它们是理性主义在刑法里的彰显,人性是一切学科的基础,闪烁人性光辉的刑法,才能被人们亲切地接受,自觉地履行,虔诚地信仰。注释:①[英]休谟.人性论(上).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6页.②[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8页.[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57页.⑤[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84页.⑥[日]大冢仁.《刑法概说》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8页.7] 乔增芳. 教育人性化与中小学教育改革[J].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 2003,(02) [8] 李凯, 周晓艳. 服务为主 关爱为辅 探索人性化管理的新途径[J]. 新长征 , 2005,(06) [9] 张迁. 管理更人性化[J]. 瞭望 , 2003,(33) [10] 王立新. 彰显人性司法情——2003年人性化司法大回眸[J]. 政府法制 , 2004,(03)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你论文引用了谁的话,就是参考文献啊。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Z——其他,一般学位论文不让有带D的参考文献。不同的文章不同的参考文献也是不一样的。您可以对应文章内容,去各大数据库上搜索就可以完成参考文献的跟你写的文章相关的啊!专业不同写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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