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本科毕业论文 浅谈服务行政 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 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论文选题 1、依法保护我国环境问题的几点探讨 2、关于社会发展中的行政道德问题的思考 3、中国政府行政管理应对WTO挑战的对策选择 4、基层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之浅见 5、浅论企事业发展中人才培养的作用与途径 6、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养老保险工作的思考 7、当代社会依法理财问题的探讨 8、谈谈中小企业如何吸引人才的策略建议 9、试论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的融合 10、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相关问题思考11、城市化建设中的信访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12、论我市民营企业的地位作用与发展对策 13、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内涵之浅见 14、关于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 15、浅析知识管理的目标与策略 16、浅析国有资产流失及管理体制的完善 17、试论信息经济时代企业知识型员工的管理 18、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 19、浅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及其改观对策 20、浅谈公共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化 21、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22、论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根源 23、谈谈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4、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5、浅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 26、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 27、浅议政府工作中的浮夸问题及治理对策 28、浅论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与重塑策略 29、浅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义与对策 30、浅谈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与对策 31、当前提高村级组织威信的几点想法 32、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流转制度建设的思考 33、浅谈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特点及其要求 34、浅谈政府保护自然资源的若干措施 35、浅谈我市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工作措施 36、当前行政违法的原因分析及其预防与矫治 37、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探讨 38、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之我见 39、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电子政务的关系 40、浅谈当前我市社区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41、论政府人事管理的变革—从传统人事管理到现代公共资源管理 42、中国“电子化政府”的现状及对策初探 43、论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优先的原则 44、试论知识经济时代的领导艺术 45、关于中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流动制度的思考 46、浅论完善政府形象的现实措施选择 47、试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 48、试论构筑科学规范的人才选用机制 49、论行政领导艺术50.我国现行人事制度的缺陷与对策51.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52.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关系初探53.行政决策科学化初探54.浅析××单位行政管理的现状及改革(可泛论或就某一侧面)55.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
共青团工作社会化机制探析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共青团工作社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构建社会化载体,进一步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构建社会化运行机制,大力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构建社会化配置方式,有效整合团组织内外资源;构建社会化服务方式,实现团组织全方位服务青年。关键词:共青团工作;社会化;机制构建所谓“社会化”,是指新的个体在社会实践中学习知识、技能和规范,接受文化传统,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后来被研究者引用到组织领域,成为一个组织依靠社会、动员社会,又作用于社会,以实现特定社会目标的互动过程。对于共青团工作来说,“社会化”既是有效的工作手段,又是系统的工作思路。通过不断的实践,可以使共青团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共青团工作社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构建社会化载体,进一步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经济空前活跃,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不断涌现,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在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纷至沓来。以青年为主体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青年作为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社会群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外来务工青年大量涌入,在为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产生出一个庞大的青年需求市场。相比之下,传统的共青团组织设置方式却先天性不足,有团员无组织的现象大量存在。在中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青年劳动力资源的大量输出,许多农村成为“空壳村”,团组织有名无实,工作无法运转。因此,如何因地制宜设置团组织,实现团组织设置的社会化成为团组织应对工作挑战的重大课题。共青团组织要做到更好联系和引导广大青年,顺应时代发展,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就必须改变以往局限于工作单位开展活动的状况,树立大社会的观念,构建社会化载体,不断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要构建共青团工作的社会化载体,首先要求团的基层组织设置要从单位转向社会、向社会延伸覆盖。在城市,由于非公经济中企业的社会职能逐渐转移到社会,需要所在社区团组织承担起其责任和义务。对于非公经济企业团建工作,团组织只有争取到企业业主的认同和支持,才能为团建工作奠定基础。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站稳脚跟之后,要以“一建三争”(建立团组织、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争当优秀团员、争创优秀青年集体)为载体,采取挂靠、联合、选配团建联络员等方式逐步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在农村,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青春建功新农村”活动为抓手,积极应对农村团组织建设遇到的挑战。利用新农村项目建设引发青年劳动力回流的有利态势,推进农村团组织建设。同时,把一些力量薄弱的村级团组织就近与其他强村结对、合并,实行强村带弱村战略,推动村级团的工作整体推进。以农村青年中心为纽带,积极探索依托基地,农产品协会等形式建团。对于各地的流动团员,要积极探索“一个身份,双重管理”的模式,继续搞好社区建团工作,在试点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成熟一个,组建一个,“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团组织只有肩负起反映民意、服务社会、凝聚民心、动员社会的职责,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成为组织和引领青年社会力量的坚强核心。二、构建社会化运行机制,大力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青年是引领社会风气之先的力量。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青年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博客、自组织社团、新型协会不断涌现。近几年来由青年个体根据业缘、趣缘、地缘而成立的大量青年社会民间组织,就是以休闲、娱乐、交友、体育、旅游、车迷等多种兴趣为目的和为环保、慈善、维权、公益事业义务贡献等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比如上海出现的“相约四季”俱乐部、“青年白领”俱乐部、“帕奥车友”俱乐部等。开放包容的社会为青年展示才华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需要团组织的工作形式随着青年社会民间组织需求而转变。共青团组织要更大程度地吸引和凝集青年,就应该构建共青团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根据青年的物质文化需求开展工作。构建共青团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需要研究青年、认识青年。共青团对于青年的调查和研究要更贴近青年的现实生活,更贴近党政和社会对青年的关注点,通过建立青少年社会调查系统,让党和政府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青年的动态、需求和呼声,影响和参与政府及有关社会组织关于青少年问题的决策,进而形成青年问题及有关社会问题的预警反馈机制,同时增强共青团组织在有关青年事务中的发言权和权威性,促进有关青年立法、青年政策和青年工作的发展。构建共青团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在自身职能的履行上要“补位”。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来一部分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由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管理上的缺位,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的维护,青年志愿活动的组织协调等,这些工作与青年自身发展密切相关,也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易被“边缘化”的部分,共青团组织有自己的政治、组织、人力等方面的优势,完全可以承担青少年事务的管理、青少年权益的维护、青年文化的弘扬等部分职能,因此,共青团组织要在自身职能的履行上自动“补位”,进一步扩大工作范围,更好地融入社会。构建共青团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服务青年的工作手臂要“延伸”。一个重要的“延伸”是通过青年联合会,青联地方会员组织作为联系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其形式的调整和变化将有利于联系社会青年,联系民间青年社团组织,同时易于青年的认同和接受。还可以通过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兴趣社团,甚至“QQ网络群”等多种形式,把青年组织起来、联系起来、凝聚起来、调动起来。各级团组织要把青年工作的开展向非团员延伸,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向下级团组织延伸,形成团组织工作运行机制的社会化、网络化。对于不同性质的青年群体采用不同的组织联系形式,有利于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填补社区两新组织团建中的空白,使两新组织的青年职工在政治意识淡化的情况下,在企业提升自己的经济收入和业务技能的同时,也能参与融入以团组织为核心的青年外围组织活动。三、构建社会化配置方式,有效整合团组织内外资源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形式,其最大的特点是资源配置社会化。共青团工作社会化层面的推进,要求共青团积极营造社会对青年组织的需求,在青年工作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上,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方面团的一些资源在流失,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资源在流入。要使共青团的资源流入大于流出,关键的问题是要营造青年和社会对共青团工作的需求。只有存在需求,才能有市场;只有有市场,才能有各类资源的进入。当前共青团在这方面具有多方面的可能性和充分的现实条件:一是政府工作对共青团的需求,如参与再就业工程等;二是社会上的各类青年群体的发展对共青团组织的需求,如“白领”青年群体,迫切需要有人为他们建立互相之间及其与社会其他人群之间沟通、交流的渠道;三是2007年中国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以上,青年日益增长的生活和文化需求。共青团工作只有进一步适应这些需求,才能赢得更多资源的支持和投入。共青团的各类资源是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的重要保证。团的各类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信息等。这些资源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来源于上级,如人员的调入、经费的划拔、党政、党团共用阵地等;二是来源于自身,如由团办实体、团的刊物发行所创费用,这两个方面的资源来源有限,且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需要下功夫进一步整合资源。首先,争取组织资源。要争取上级支持建立青联、青企协、少工委、预青办等组织,充分挖掘与青少年事务相关的部分资源,优化共青团的工作环境,及时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在人员、政策、技术、经费上的支持。其次,争取资金资源。随着共青团工作职能的不断拓展,共青团单纯依靠财政拔款、依靠自身的有限资源开展工作已远远不能满足共青团事业可持继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共青团组织必须遵循经济规律,注重市场法则与组织优势的结合,在服务大局和社会的过程中,整合社会资源为我所用。要依托社会力量建立各项基金,采取多种形式,争取多家企业建立各项基金,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推进救助社会性弱势群体工作的深化发展。通过青联、青企协等组织进行融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定期组织举办联谊会、座谈会、培训班和参观考察等等,以及通过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支持,加强协作,同时赢得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对共青团工作的信赖和工作资金支持。再次,争取社会资源。团组织设计的主题活动和工作,采取企业出资协办,给予企业冠名权,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对已通过市场化运作的阵地如读书社、律师事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青年中心等,通过团组织的政治优势进行扶持、命名,建立团组织参与管理的合作式的团的活动阵地,团员青年在参加活动时凭证优惠,团组织负责提供宣传、推介等方面的服务,既达到了服务青年的目的,又扩大了团的活动阵地。最后,争取人力资源。通过开展青年人才开发活动,扩展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影响力,通过“五四青年奖章”、“十大杰出青年”等项评选活动,发现和树立一批青年典型,通过“十杰”带动青年的各项公益事业发展。要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不断树立青年良好形象,满足青年的人生成就感。此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青年文化活动,青工创新创效等团的品牌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共青团组织争取了更多的人力资源。四、构建社会化服务方式,实现团组织全方位服务青年在社会转型期青年的发展需求是多方面。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就业已成为青年发展的第一需求。中国作为世界青年人口大国,就业不仅是青年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共青团组织要紧紧围绕青年就业创业这一中心,切实搞好服务。一方面要对市场定位进行分析。通过对青年就业和创业特点的长远分析,确定青年创业行动的初级目标是就业,高级目标是创业;确定把实现就业作为青年创业行动服务青年群体的措施,把帮助创业作为服务青年个体的措施;确定青年创业行动的现阶段目标是就业和创业,社会目标是大力弘扬青年创业的时代精神。通过对团组织能力和作用的分析,把团组织的切入点放在青年创业的第一个环节。另一方面,要对市场潜力进行分析。既要做盘活存量的文章,更要突出做好增量的文章。共青团组织既要积极在企业和青年中牵线搭桥,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成功率;又要通过扶持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典型,使其事业做大做强,在其自身发展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就业机会从盘活存量到提高增量,从基本内涵到持续递增。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现实需求,多做服务于青年的实事,如培育就业中介组织、建立就业信息平台,促进青年就业;加大青少年培训教育建设力度,建设务工青年培训学校,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广大青年的就业创业。农村和城市包涵着各种不同的单位和经济组织。共青团组织要通过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更好地服务于青年的学习和成长,维护广大青年的合法权益。要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图书室、阅览室,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建立社区青少年各界专业人才服务队、青少年法律学校,深化青年文明社区活动;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服务特殊困难群体,扶助弱势青年群体,关爱特殊青年群体;运用好社区的阵地资源,优惠向未成年和青年开放,为社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共青团工作的社会化运行有利于解决团的基层组织设置与青年群体分布结构不适应的矛盾,青年的需求旺盛与团组织供给能力薄弱和工作方式陈旧的矛盾,以及共青团事业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共青团工作社会化的探索,为共青团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奠定了基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没空写啊 给几篇你 /question/85857253.html
课 程 论 文 任 务 书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论文题目 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 论文内容: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在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做出正确判断的基础上,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之后的重要战略举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者是各级政府,因此,对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新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积极探索出一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 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 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 教研室意见(签字) 院长意见(签字) 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 【摘要】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是一个与政府的发展历史同样久远和复杂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定位就历史性的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之上。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职能的定位方式越来越凸显出它的严重弊端。当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这对于已经习惯于将职能定位和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来讲,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自身的特点来确定政府的职责,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才能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职能;职能偏差;重新定位;具体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政府的职能该如何重新定位、如何转变、如何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对于政府而言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此,面对挑战,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更好的发挥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是当前政府需要解决一项的重要问题。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 2.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3. 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4.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 5.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政府既是组织领导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因此必须切实履行如下职能: (一)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履行经济发展职能。 经济发展职能是现阶段政府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职能,界定政府经济发展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场主体、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必须把以行政推动为主的工作模式转到以服务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保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阶段乡镇发展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并实施乡镇区域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小城镇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二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通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三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四是围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履行必要的市场监管职能,对乡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 (二)围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核心职能,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二是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五是加强基层建设,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对农村实施有效管理。理顺乡村关系,积极推进政社分开;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将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和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 (三)围绕“村容整洁”、“事业发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抓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政府责无旁贷,界定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关键是要合理划分事权,遵循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主要提供六个方面的保障: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包括福利院、敬老院的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等等。 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 目前,一些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经济发展上,一定程度上忽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不务“政”业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 (一)公共服务职能上的“缺位”现象。 农村公共服务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表现为农村教育总体上仍然薄弱,农村医疗资源不足,农村卫生防疫体系尚不完善,农民需要的公共设施、市场信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总体上供给不足,等等。这些问题是现行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的。 (二)经济发展职能上的“越位”现象。 目前,政府的经济发展职能的转变总体上滞后于市场化进程,做了超越政府职能范围和权限的事。一些乡镇依然将自己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具体经济活动,不适当地干预微观经济,忙于办实体、上项目,没有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环境上来。政府这只“有形手”与市场这只“无形手”二者间的关系主次颠倒,从而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 (三)社会管理职能上的“错位”现象。 表现为一些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该管的事没管好,不该管的事越权干预。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或滞后于经济增长,或超越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形象工程;在乡村关系上,把村委会当做自己的行政下属或派出机构,习惯于传统的行政命令;政府社会管理力量薄弱,而村民自治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又没得到应有发挥,在社会管理上存在有利的事争着干,没有利的事“看着办”,甚至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 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 造成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职能定位方面的原因,也有职能履行方面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的原因,也有体制和环境的原因。现阶段体制、环境因素是政府出现职能定位偏差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权、财权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政府层级之间的事权、财权分配不够合理、缺乏规范。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各级政府事权层层下放,财权层层向上集中,导致乡镇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对称,一方面,乡镇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如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财政自我保障功能萎缩。不少乡镇正常运行都面临困难,更无力向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这种状况严重制约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造成职能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二)压力型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 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压力层层传递的运行模式,处于“压力型体制”下的乡镇党委、政府,一方面,必须限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面对着一票否决、考核检查、评比排名的压力;另一方面,乡镇又将这些任务和指标,加码后分解给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甚至村委会,责令其限期完成,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政治或经济方面的奖惩。压力型体制的推行导致乡镇职能的扭曲,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成为乡镇工作的指挥棒,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和验收达标成了乡镇的中心工作。这样势必造成政府工作偏离基本职能。 (三)落后的政绩观对政府职能的影响。 政绩观支配着政府的职能行为。一些乡镇把经济发展简单理解为数字的增长,唯“GDP”论英雄,只抓经济罔顾其他;不少乡镇在政绩驱动下偏离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方向,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引进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有的乡镇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大搞脱离实际、超出财力许可的形象工程,甚至举债搞建设;少数乡镇大搞征地拆迁,肆意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些都加剧了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 (四)不完整的政府职能对发挥政府效能的影响。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但处在最低层级的政府不仅整体职能不完整,很少承担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即使是本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也是不完全的,有的需要上级政府的配合,有的则是上级政府的事权,如与地方市场秩序、社会安全等紧密相关的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文化市场、规划建设等职能都收归在县级的政府工作部门或者省以上的垂直管理部门;从职权配置上看,政府责任宽泛,而授权有限,履行职能的手段和方法单一。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主要是管理体制造成的,乡镇工作存在着严重的责权不对等。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 (一)定位政府的调控能力的范围 政府调控能力的范围应承担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动态平衡,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职责。政府通过灵活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在农村公共活动的领域,政府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微观经济决策由企业自己做出,政府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农村创业氛围与宏观经济环境。 职政调控能力的范围还应该成为“组织与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保障”的主体。市场制度并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样政府应分担起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即要担负中介功能,部分地代表替市场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如环境的治理,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政府通过制定长期战略计划,逐步改善政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保持社会的稳定。 (二)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 传统农村管制行政理念指导下的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入世后政府应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于不考虑衡量效果,所以也就很少取得效果。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效果越差导致的投入反而越多。与这种只计投入,不计产出的行政不同,新的服务行政理念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富有成效的反应,提高服务的水平是必须的。 (三)建立以全民为中心的职能政府 任何行政管理都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国家并为国家利益开展活动。这种为国家服务的活动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代表国家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反抗。调节人民内部矛盾,保护内部安全稳定,为统治阶级服务等。为国家服务。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其目的是执行国家的职能,实现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无论是从政府的起源,还是政府得以存在的角度上看,政府存在的目的都在于服务,否则政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之上,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来自公民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否则,公民有权利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政府。政府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纳的税赋支持,工职人员靠纳税人供养,公民是工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意愿,为公民利益服务,完全是应有之义,而非政府单方面“恩赐”。 (四)充分发挥政府的运行职责。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职责的运行应围绕决策、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五个方面来开展。决策在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各级政府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应尽可能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进行,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且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协调也是各级政府职责的基本方面。政府通过协调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社会、企业的内在潜能,有效地利用好县域内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各级政府作为管理者,既要管市场管不了、无法管的事情,克服市场缺陷,又要直接管理农村社会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职能,一方面要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毫无保留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农民。另一方面还要求政府通过培育各种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多种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多方面服务。各级政府又是新农村建设的监督者。政府要对农村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置,以保持新农村建设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有序进行。 (五)强调政府的农村地区公共管理职责。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味着各级政府将在这一进程中面临着大量的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工作。从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上讲,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同城镇地区的公共管理存在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两者在社会发展程度和管理所面临的条件、环境以及形成公共管理需要等因素的不同,农村社区在公共管理上又有自身独特的要求。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能将主要集中在一般社会职能方面,经济职能的职责主要由高层级地方政府来部分承担。各级政府主要通过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完成县域内包括城镇和农村社区在内的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为地方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从而为经济发展服务。从目前来看,新农村建设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后税费时代和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农民对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的参与积极性高涨,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村民自治在我国既有悠久的历史,又是一个全新事务,对中国政治民主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在农村社区管理上,应根据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开展。 六、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为了加快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政府的职能定位需要重新规划,调整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政府行为,以入世经济一体化为契机,明确政府职能的理念。在改革政府过程方面,通过改革决策体制、服务体制,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合作与竞争机制,提高政治家、政府机构的决策能力与推行政策的能力,从而提高政府调控的有效性,提高农村的经济收入。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政府既是农村协调的主体,又是农村管理的主体。政府的职能定位是否正确关系到未来我国农村的全面发展。面对种种挑战,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方向就是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建立一个规范化政府,高效率的完成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看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取得更多令世人瞩目的成果! 【参考文献】 [1]方旭,于魏国《农村经济现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库华强《政府职能》(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第321页 [3]程尚文《论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第103页 [4]唐林,邹琅等《入世后政府的职能定位》(湖南大学出版社) 第71页 [5]孙桓《农村经济与政府调控行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第186页 [6]黄强瑞《当今农村机遇与挑战》(经济日报出版社)2007 第204页 [7]徐松《世界农村经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第355页 [8]贺之光《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第179页 [9]潘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第69页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去中国论文网看看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题库1. 当代美国科技创新政策的个案分析2. 论当代美国科技创新政策的公共导向3. 全球化语境中的公共物品概念解释4. 公共物品中的技术构成分析5. 论电子政务发展中的技术理念6. 城市环境管理政策的实证研究7. 电子政务规划设计的实证分析8.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研究9. 城市景观环境和谐发展的政策研究10. 当代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研究11. 中国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的特色问题研究12.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贡献13.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困境分析14. 政治理念与行政体制改革15. 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16. 再造理论与城市社区再造的基本构想17. 构建现代农村社区商业网络的思考18. 从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探究和谐社区的创建19. 社区组织角色、职能定位与和谐社区建设20.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区群众文化建设21.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管理模式及其转型22.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23. 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居民自治问题初探24. 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与城市社区自治25. 论社区自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归类及自治功能26. 社区财务模式的设计及其选择研究27.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构建路径研究28. 公共事业规制与竞争制度模式29. 浅谈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体制改革30. 浅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改进建议31.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大众文化活动组织管理 32.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分层33. 行业型网络传媒及其经营管理 34. 中小城市文化事业机构与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发展 35.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途径研究 36. 公用事业单位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策略研究 37. 人本管理理论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 38. 当前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探讨 39. 互联网在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运用 40. 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41. 现阶段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42. 试论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回归 43. 试论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管理 44. 中外公益性组织管理体制比较研究 45. 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46. 公共事业单位的品牌管理研究 47. 地方政府改善公共关系探析 48. 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对管理核心问题的分析 49.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现象研究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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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国家开展政府公关的必要性207. 政府公关对搞好政民关系的意义探讨208. 中外政府经济职能比较研究209. 城市公共企业评价(或改革)探讨210. 论电信市场的政府管制211.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研究212. 我国行政监督的回顾与思考213. 各国行政监督比较研究214. 西方行政改革的研究215. 我国行政决策体制的改革216. 公共决策过程中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诉求机制、利益整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研究217. 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要素分析218.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的探讨219.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动因与对策研究220. 经济全球化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221.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医疗卫生管理(基础教育管理、环境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22. 我国村民自治组织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223. 当前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问题的分析224. 关于中国农民“离土”问题研究225. 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与对策研究226. 试述农业保护政策227. 行政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比较研究228.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研究229. 试论现代领导者的影响力23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思考231. 浅议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232. 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的焦点与对策研究233. 论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234. 浅议行政听证制度的发展与改革235. 转型时期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理论探讨236. 论社会转型的挑战与我国行政协调机制的变革237. 当前我国行政机制的生态平衡分析238. 全球化视野下的中国行政管理理念创新探析239. 社会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对策思考240. 科学发展观与政府管理创新探讨241. 论政府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定位242.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243. 拯救“志愿失灵”244. 培育志愿精神,奠定公共事业组织发展基础245. 牵手合作,共建和谐——市场经济添加下准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246. 优化制度环境,发展公共事业247. 公共责任监督机制研究248. 事业单位体制改革249. 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研究250. 社会团体治理结构研究251. 社会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对策思考252. 科学发展观与政府管理创新探讨253. 全球化视野下的中国行政管理理念创新探析254. 政府行政效率与行政成本分析研究255. 公共决策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研究256. 论我国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257. 执政能力建设与提高行政效率探讨258. 政府公关对搞好政民关系的意义探讨259. 公共事业民营化问题研究260. 中国公共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问题探讨26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特色与发展262. 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初探263.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264.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初探265. 国家公务员制度考核研究266. 强化公务员绩效考评的思考267. 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268. 以人为本在国家公务员管理中的作用269. 论公共部门内部治理中的公平问题270. 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271. 中国的公民社会建设问题探讨272. 论社会转型的挑战与我国行政协调机制的变革273. 当前我国行政机制的生态平衡分析274. 以企业精神打造公共事业组织275. 试论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及对策276. 提高企业培训有效性的对策分析277. 管理者开展有效沟通的路径研究278. 人力资源的战略与规划关系分析279. 浅谈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有效激励280. 民营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281. 人力资源之招聘分析282. 现代企业绩效考核低效之成因分析283. 论人力资源的柔性化趋势284. 提高员工忠诚度的对策研究
略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社会保障性财富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社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务是由社会经济发展、产权制度变迁的要求而决定的。 一、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局限性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初期数十年中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保障制度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保障表现为“单位”小社会保障。所谓“单位”小社会保障,就是保障依赖自身所在或在编的“单位”。所谓单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单元(企业、生产队或生产大队)、机关、学校、科研机构等部门。相同的或相似的单位,对所谓人员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相同或相似,不同的单位对所属人员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就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单位”小社会保障格局导致了传统的另一特征,即阶梯形保障(见下图)。 由图示可知机关、事业人员人数最少,但受保障程度最高,全民企业职工次之,集体企业职工再次之。农民人数最多,但受保程度最低。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第三个特征是,失业保险程度很高、所谓失业保险程度很高,就是指社会承诺每一个社会公民有业可就,而且是终身的。受保障最差的农民,只要他愿意务农,他就不会得不到务农的权利。其他人员,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往往是一次就业定终身,没有失业之忧。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经济排斥商品经济,排斥人员流动,生产力水平低,可用于社会保障的财富稀缺,故而产生了等级保障和低失业保障的制度特征。企业职工以上身份的人员,能够从单位获得医疗、养老、丧葬、子女顶职等福利保障;而农民基本没有养老、丧葬等福利的社会保障,一般要靠子女解决,医疗保障也大打折扣,能够获得生产大队的“合作医疗”就不错了。由此可见,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局限,即没有形成社会大一统或许会保障体系,社会成员因身份、单位的不同享受极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种状况表明,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难以充当新形势下的“安全网”或“减震器”,因而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革。 二、外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值得借鉴的基本经验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其最初在西方国家萌芽至今已有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在这长时期中,西方国家积累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许多经验,其中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我们认为最值得借鉴的是以下三点基本经验: 1.依靠立法手段,逐步将社会保障覆盖面普及全社会成员。公认的代表社会保障制度萌芽的标志,是英国在19世纪上半叶颁布并实施的新《济贫法》。英国在工业化初期,贫民日益增多。这些贫民主要来自广大农村地区的无地、无生活来源的农民、破产的小手工业者和城市失业工人。贫民日益增多,危及工业化所需的正常秩序,为扫除工业化的障碍,19世纪30年代英国政府颁布并实行新《济贫法》,对贫民实行社会救济,安定社会秩序。英国获得19世纪中叶经济高速发展与新《济贫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很大关系。但《济贫法》毕竟只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因为它尚未涉及社会保障的核心——社会保险制度。19世纪80年代,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飞跃发展阶段。1881年,德国政府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工伤事故保险法草案。1882年,德国政府又提出了疾病社会保险法草案。法案规定,对全体从事工业性经济活动的工人,一概实行强制性疾病社会保险(农业工人不在其内)。1889年,德国国会又通过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保险法,并于1891年1月1日实施。1927年德国国会又通过了失业社会保险法。这样,德国率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美国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起步较晚,但它在1935年通过的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典——《社会保障法》,吸收了英、德等国家的经验,并有所发展。《社会保障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五个项目:老年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盲人补助(限于贫穷的盲人)、老年补助(限于贫困的老人)、未成年人补助(限于失去亲人、出走或残疾而无人扶养的少年儿童)。20世纪中叶以后,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标志是通过立法推动“福利国家”即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英国于1946年、1948年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国民保险法(1946年)、国民医疗保健法(1946年)、住房法和房租管制法(1946年)、国民救济法(1948年)。这些法案施行后加上历年来的补充修改,使英国建立起一套名副其实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继英国之后,其他西欧国家、北欧国家、北美洲和大洋洲发达国家,亚洲发达国家也都先后宣布实施以“普遍福利”为际准的社会保障法规。 2.依靠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预算,专款专用。社会保障税主要是对薪金和工资课征的税。自从1889年德国创建了社会保障税以后,英国于1908年,法国于1910年。瑞典于1913年,意大利于 1919年,美国于 1935年先后开证了该税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完全统计,征收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已有80多个。它们几乎包括所有发达国家,也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埃及、阿曼、巴巴多斯、多米尼加、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巴拿马等国。 为什么要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基金呢?主要原因有三点:(1)社会保障基金的用途符合赋税用途的规范。根据赋税原理,税收是用以提供社会安全与保障这种公共“产品”的。而社会保障基金正是为了提供社会安全和保障。(2)税收的法定性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可靠、相对稳定。因为法律高于政府的政策,更高于部门或单位的暂时性规定,以法律为后盾征收社会保障税,减少了讨价还价或人为的不确定因素,使征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效能大大提高。(3)有利于专款专用,提高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能。社会保障税作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的、稳定的基金来源,可以确保专款专用。社会保障制度一旦实施,就不能中断,这就需要社会保障基金源源不断,并且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3.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要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社会保障基金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都是逐步提高的。这一点可以从社会保障税占政府总税收的比重变化推测而来。例如,美国1940年的社会保障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为13.3%,1979年这一比重已升为24.1%.巴拿马1985年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为13.5%,1990年这一比重已升至20.26%。当然,如果社会保障基金占国民生产总值或总税收的比重过高,就会“公平”有余,效率不足,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例如,瑞典社会保障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65%,高出其他发达国家几十个百分点,以致瑞典早已出现经济停滞或慢性增长症。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状、目标及其实现途径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以改革,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新的保障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截止1995年,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全国国有企业已全部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5个省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全国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职工已达 300多万人,参加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已达6000万人以上。集体企业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已达2024个市县。此外,近I000个市县开展了外资企业、私有企业(合个体户)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全国共有8750万职工和203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农村养老保险方面,到1995年全国已有1000多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200多个县(市)已经在全县(市)范围内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5000万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累保险基金近20亿元。在失业保险方面。截止1995年初,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数已达9500万人,全年共救济失业职工187万人次。为了解决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失业保险机构为360万人发放了一次性困难补助,一些地方还使用部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安置富余职工给予支持。 各项保险基金的征集和使用趋向社会统筹,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从“单位”或“小社会”保障制向“大社会”保障制过渡。但从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看,与我国产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的状况不够协调,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度与广度还很不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过小,保障功能差。目前,各项社会保险主要是在国有企业及城镇区县以上大集体企业中实行。区县以下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很不健全;私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民基本上还没建立社会保险。并且,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范围很小,在城镇仍以“单位”为主。这种状况不适应我国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不能对全部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限制了劳动力在各种所有制生产单元之间的流动,阻碍了各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政出多门,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管理办法。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仍采取多头分散管理的办法:劳动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人事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民政部负责农村如城乡社会救济;等等。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立法、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办法五花八门,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难以发挥。(3)社会保障意识明显淡薄。由于多年来缺乏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教育,许多公民不能认识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不愿意缴纳任何保障费用,似乎与已无关。许多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障也缺乏正确的理解,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障是社会的一种崇高的社会责任和政府行为。 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根据社会保障的一般原理和我国产权改革的总体趋向(多种所有制合理分工、共同发展),并借鉴外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我们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确定以下基本目标:(1)全方位的保障功能,所谓全方位的保障功能,即根据人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不同保障需要设定保障对象。凡人都有生老病死,都会碰到一些影响正常生活的不测事件。因此,要将所有涉及人身这个“财产”的风险纳入保障范围。我国奉行社会主义原则,外国能做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全方位保障,我国也要逐步做到,并且要做得更好。(2)全社会的保障范围。所谓全 社会的保障范围,是指将社会每个成员都纳入保障体系。要创造条件,逐步打破身份、地域界限,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3)社会保障基金(税)专款专用,并与经济发展保持动态平衡。要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 统一征收保障基金,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专门机构,专款专用。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动态平衡,社会保障税征收要具有相当的弹性:在经济增长势头较好的年度,社会保障税率可以适当调高一点,支出少一点,而在经济增长势头较平缓的年度,社会保障税率可以调低一点,支出增加一点。通过以丰补歉,就可以做到既有充足的社会保障基金,又能保护或促进经济的发展。 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实施措施。根据我国现实状况,要实现以上所说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三大目标,需要相当一段时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既要明确目标,又要循序渐进,我们认为,关键的步骤或措施有以下几点;(l)抓紧制定、颁布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法,明确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和管理办法。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应充分吸收外国社会保障法规中的合理内容,并结合我国国情,做到既完备、又简明、公正。(2)逐步以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保障税的办法取代以单位、部门扣缴各项保险费用的做法。保障基金的来源,在初期阶段,由于收入水平仍不高,要从几个方面获得:一是对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农民家庭的各项经营性收入征税(职工可以个人为纳税对象,农民可以家庭为纳税对象。明确收入起征点,低于一定收入的免征,对高收入者应当实行累进税率;农民交纳保障税可在发达地区试行,然后普及到欠发达地区,并且农民交纳保障税的同时,要改变或削减以往的农民负担);二是对各类企业经营收入征税(征收办法可以根据企业正常使用职工人数,按人头计征,税额打入经营成本;个体户可按户计征,低于一定收入的免征);三是国家以往财政支出的有关社会福利、救济金(这意味着从以往税收中割让一块用于社会保障);四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售股权的部分收入(国家积累的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扣除形成的;全国国有经营资本约有三万亿元,其中可以出售三分之一左右即一万亿元左右,这部分基金可逐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起动基金)。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几种来源的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户储存,由国家指定的专门机构统一管理,除日常开支外,其余投入各种“共同基金”,以保值增值。(3)配合社会保障立法过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动员,对公民普遍进地社会保障知识教育,以调动所有公民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从而为施行新的保障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减少改革的阻力。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这一精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和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行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公开、公平竞争的经济,实行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市场经济还要求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为了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家立法由劳动者、企业、国家按法定比例筹集的。当经济发展、劳动者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减少,从而减少社会需求的增加,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当经济不景气、劳动者失业率增加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增加,人们的收入增多,进而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社会需求的增加。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平衡社会支出和需求、调控经济过热和过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除用于消费外,国家还可以将其用于投资,这不仅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还可以增加社会生产资金,扩大社会再生产,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丧失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工作岗位、遭遇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增强其对社会的安全感、信任感,消除或者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并把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载入宪法,纳入法制化轨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权和统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本质和最终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进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收入。竞争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的不均等,甚至收入差距悬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征收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成员收入进行再分配,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竞争中因失业、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就业机会不均等,使他们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减少社会分配的不公平,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维护社会公正。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它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框架,是以后四十多年实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对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继续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劳保医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延长了休假时间,提高了待遇和标准。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重新启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作了修改,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面,并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以保障企业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对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实行保险费的统一收缴、养老金的统一发放。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政事分开、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我国开始着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决定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在总结工伤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在生育保险方面,劳动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保险费用支付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为了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确定了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依据。目前,一个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国情。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中支取。《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账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 二是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8年,国家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国家、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出资,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逐步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下岗职工陆续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保障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建立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再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三是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凡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有权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帮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条保障线。 四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按照“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思路,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进行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至城镇大多数从业人员。1998年,在总结医疗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主要任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决定还要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五是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 从城市现有的保障范围看,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宽。而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和企业承担一切保障。现在,正处于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转变时期,由于思想观念、企业效益等多种原因,逃缴拖欠保费的现象严重。再加上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的渠道尚未落实等原因,造成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缺乏整体性、规范性。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经办、服务、监督分散,形成了多头分散管理的格局。由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决策和管理上的相互碰撞,有的地区矛盾相当尖锐。管理体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些传统的耗能高、效益低、科技含量不高的产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失业人数显著增加。国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需求,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加快,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的是,中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这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现有的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尚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六)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 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行政法规,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决定。但是,还有一些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尚付阙如,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按照“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的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最大限度地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继续抓好直辖市、省会市和中心城市等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拓宽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范围。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继续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规范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范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投入。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保障资金落实和保障对象核查工作问题,防止保障资金不到位、保障对象有遗漏等现象,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享受社会救助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则是社会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好农村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迫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保费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对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密防止、严厉制裁违法挪用、侵占社会基金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1.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1.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20.01~26.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1.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2.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2.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6.08%上升到1995年的9.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1.3亿。2.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4.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4.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4.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我国第一个绿色GDP核算报告9月7日问世,以价格化的形式计算出环境污染损失和虚拟治理成本。尽管这一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初步的、探索性的,但它必将激励各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好地处理环境、生态和资源的关系。它也预示着我们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用以衡量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幸福指数”,已经摆上许多地方政府官员的议事日程。北京将推出一套幸福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和谐社会指标体系之中;深圳已经制定出该市的“和谐深圳评价体系”,囊括了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关爱、社会安全、生态文明6大指标;由上海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研制的“和谐社会指数”,今年初也已经成功通过测试。 还有,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城市生活质量指数…… 所有这些,都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旗帜下涌现出来的新气象、新成果、新举措。它们也正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生动诠释和伟大实践。 观念更新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重大战略思想,又是重大理论创新。创新理论一旦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就会带来观念的变革,就会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观念更新是需要引导的。而健康向上的、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观念一旦形成,又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坚实的基础。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贾建芳认为,伴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创新,我们党的治国理政观念和全国人民的价值观、道德观、家庭观、社会发展观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创新,以及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文化等一系列新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正在带来执政党和社会面貌的巨大变化。我们的社会生机勃发,我们的人民活力四射。 学者们分析,观念更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人本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高价值理念。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这在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中是第一次。学者们认为,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和以官为本位的封建主义残余的根本否定,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发展和理论创新的标志性成果。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根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此后,胡锦涛同志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并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党和国家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求社会公民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见物不见人、盲目追求GDP的政绩观的否定,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人才观的基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观念变革的“总开关”。 公平观。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党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否定了平均主义的平等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第一次分配要注重效率,第二次分配要注重公平。十六届五中全会则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2月19日的重要讲话中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总要求中一个重要方面。学者们指出,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科学公平观的确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引发了价值观、发展观、利益观等一系列观念的变革。 荣辱观。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道德价值观的重要内容。200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2月19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学者们认为,2006年3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提供了基本规范,是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道德基石,是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 和谐文化观。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同时,胡锦涛同志倡导树立和平、和睦、和谐的观念,提出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2006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树立共同理想、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特别是要宣传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学者们谈到,和谐文化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和合”文化的优良传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和谐社会的灵魂、黏合剂。建设和谐文化,着眼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全社会倡导和谐精神,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规范行为,就可以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体制创新 奠定坚实发展基础 理论和观念的创新与变革,必然引起体制机制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是一切创新的根本。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说,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体制机制的不适应成为产生诸多不和谐因素的根本性原因。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在2006年2月19日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青连斌认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是完全一致的,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也是完全一致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对“十一五”期间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做出了具体规划。9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六项要求。这六项要求,既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又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认识的深化,观念的更新,使各地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深入开展,从而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可以说亮点频频。这里只说两点。 其一,在处理公平和效率关系上不断提出新思路。专家们介绍,2004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紧紧抓住四个着力点,“十一五”规划再次强调了这四个着力点,即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党中央的这些重大决策推动着有关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在河南,率先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立法。7月21日,全国第一部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农业人口大省的山东省,从2003年起就开始了新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湖南省长沙市,正努力打造“全民就业”服务平台。今年8月1日,他们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就业服务从国企下岗失业人员一个重点转向“全面开花”,着重扶持农民、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 其二,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学者们指出,以往,人由单位管,是单位人。随着改革的深化,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新的职业不断产生;同时,户口松动,社会流动人口增加。正是根据这一变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健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并要求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职能要向服务型转变,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区建设。 在这方面,各地体制机制创新也开展得有声有色。北京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率、人员有进有出。在江苏淮安,通过机制体制创新,2005年与2001年相比,全市进京信访量下降52%,赴省集体上访下降91%,到市集体上访下降79%,越级访市内化解率达99%。在浙江,今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心脏地带的越城区,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内蒙古包头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联合国人居署考察团负责人称赞“包头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典范”。陕西省西安市,将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成为衡量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准。 学者们纷纷指出,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推动的体制机制创新极大地改善了社会管理和社会环境,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同时也应看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依然不少,体制机制的创新步伐还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才刚刚起步,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资料:/politics/2006-10/10/content_5182663.htm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高,创造性得以发挥,从而达到培养会计实用型人才的目的。 基本要求 1.统一用A4纸打印。目录、内容摘要、参考文献要分别打印,各打一张。 2.主标题加粗小二号黑体字型居中。 3.副标题加粗三号黑体字型居中。 4.论文内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 5.正文宋体小四号。 6.参考文献宋体五号字。其中“参考文献:”为五号加粗。 7.行距1.5倍。 8.页边距:上、下为2.54厘米,左右为3.17厘米。 9.从正文开始到参考文献要编页码,目录和内容提要不算页码。 标题层次 一、……一级标题 (一)……二级标题 1.……三级标题 (1)……四级标题 装订顺序及具体要求(论文装订一式二份) 封面——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学生毕业论文评审表——终稿——教师指导记录表。 1.封面:封面样式由学校统一发放; 2.目录:“目录”二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字型,目录的内容用黑体小四字型,目录标题后要标明页码(一般标到二级标题即可)。 3.内容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当具有客观性和简明性,字数不少于300字。“内容摘要”四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字型,内容用小四宋体字型,内容提要之后要列关键词。内容摘要一般不分段。 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篇论文应有3-5个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内容摘要的左下方。 4.正文:正文要有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居中、主标题用加粗黑体小二字型,副标题用加粗三号黑体字型。正文用小四宋体字型,正文中的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 文中凡是另起一段的,前面均需空二个字,即四个空格键,大标题和小标题前也一样,且后面不能写正文,正文需另起一段。段落间不允许空行。 5.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全部用宋体小五字型。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每篇论文至少应列示5个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网站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网站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参考文献按序号、编著者、书名(或著作、期刊、网站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的顺序排列。 参考文献数目: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其他成绩的不少于5篇。 其他内容 1.终稿(不少于600字) 内容包括:毕业论文写作背景,包括选题的理由(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写作过程,包括研究方法、收集资料的途径;论文写作的感想、收获。 2.指导记录表(不少于6次) 保留指导老师每次指导评语,按时间顺序打印指导记录表内。 3.申请学位同学,提交论文全部内容的电子版给责任教师。
公共关系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学科以建立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良好的沟通关系,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为主线贯穿始终。课程主要内容有:公共关系的基本内涵、定义、研究对象与研究范畴;公共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公共关系观念的形成;公共关系的基本职能;公共关系组织机构的类型及其特征;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类型及其工作范围,选拔公关人员的基本原则;公共关系工作对象和工作类型;组织内部公共关系工作的开展、组织外部公共关系工作的开展;公共关系四步工作法的实施;企业 CIS 战略工作的导入;公共关系日常活动和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共关系广告、公共关系礼仪;公共关系新闻传播;公关案例分析。 “公共关系学”的学科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理论部分大。“公共关系学”的主要基础理论部分包括: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公众及消费心理学、广告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大众传播学、人际关系学、演讲与口才学等。“公共关系学”是在这些各门相关科学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同时它又具有边缘学科的性质,需要应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方法对其进行研究与探讨。 2.以管理为主导思想。“公共关系学”的四大要素为: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管理职能和双向沟通。其中管理职能的发挥贯穿着公共关系活动的始终。这种管理职能涵盖着管理职能中所有软性的手段,主要执行社会组织对社会公众的协调、沟通、教育、引导。其管理范围超越了特定社会组织的围墙,它既要对组织内部的公众进行管理,还要对组织外部的公众进行管理,是一种管理范围扩大化,管理手段软化性的形态。 3.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公共关系学”有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有自己现实的操作技术与方法。公共关系理论是“公共关系学”的核心,但它只有在和公共关系应用结合起来时,才能显示出“公共关系学”的理论价值,并发挥出巨大能量。而公共关系在社会实践中得以应用,又为公共关系理论的丰富、发展、深化和完善提供了更新、更好、更全面的素材,并对公共关系理论的正确、实用与否进行检验,从而体现了“公共关系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参考资料:/kjys/gggxx/subject.htm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1.共同承担绿色责任合力建设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是与每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社会系统工程,包含着生态意识文明、生态管理文明、生态制度文明、生态产业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等多个子系统。因此,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需要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共同承担绿色责任,合力建设生态文明。提升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领导力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击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担当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当前,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仍任重而道远。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实施可持续生产的最关键环节。企业必须主动适应绿色发展的时代要求,为推进我国产业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表率。推进产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提升企业◇展绿色经济的意识。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理念一脉相承,通过将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存。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但是在倡导绿色经济的社会大潮中,企业再也不能以减少环保成本作为利润增长的途径之一,必须提高对绿色责任的认知水平,将承担绿色责任从传统的道德选择发展成为现实的理性选择。企业必须变被动适应为主动寻求,要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绿色经济的发展趋势有清醒认识,对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绿色需求有深入了解,对国际贸易中日益复杂的绿色壁垒有充分准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努力拓展绿色发展的新空间。在企业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征程上,那些积极顺应绿色潮流,勇于承担绿色责任,深度实施绿色战略的企业必将收获金色的果实。推进产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强化企业绿色◇展的能力。通过加强绿色科技开发和自主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和推进产业升级,更好地适应消费者不断增长的绿色需求,为社会提供日益丰富的绿色环保产品。企业要建立健全绿色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种环境管理体系,认真实施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实行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模式,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更有效地承担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此外,企业还要积极通过培育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动态化的二氧化碳的产业,以及开发利用洁净新能源、合理利用二氧化碳资源等措施,提升绿色经济的发展层次和水平。推进产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优化企业绿色◇展的环境。一方面,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倒逼机制,将生态基础、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前提条件,构建符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要求的经济运行体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增强企业绿色发展的外部压力,通过建立碳税征收手段,完善生态问责机制等措施,严格规制损害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促使企业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定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作用,挖掘企业绿色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完善碳汇交易、绿色技术扶持、绿色金融服务等引导激励机制,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走出一条依托绿色科技、降低绿色成本、创新绿色产品、实现绿色效益的新路,使企业承担绿色责任和收获绿色效益达到平衡发展。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者,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战略上承担着首要责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路,提出了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四个着力点,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提升意识、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全面提升建设生态文明的领导力。首先,抓好生态意识文明建设,引领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生态意识文明是指从生物与环境整体优化的目标来理解和追求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包括生态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审美意识、生态责任意识等。生态意识文明不仅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还是协调人类内部有关环境权益的纽带,是人类认识能力提升的集中表现。建设生态意识文明,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则,秉持生态理性的价值取向,追求绿色公共治理目标,树立绿色发展的政绩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使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的协同并进,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的和谐共存。其次,抓好生态管理文明建设,推动全社会探索绿色◇展的创新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本质上属于社会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只有将生态文明理念全方位地整合到公共治理过程中,才能推动全社会的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管理文明,政府就要以创新绿色治理机制为着力点,通过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发展中长期行动计划,完善以绿色GDP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切实体现政府绿色公共治理的理念,发挥政府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政府应继续积极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绿色经济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加快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此外,政府应将生态经济效益作为公共管理决策的核心依据,通过制定绿色产业发展规划、推行绿色产业质量认证标准、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措施,构建完备的促进绿色发展政策体系,确保政府生态管理的规范化和长效化。最后,抓好生态制度文明建设,营造全社会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优良环境。生态制度文明是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制度规范成果,是衡量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标尺,也是生态文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建设生态制度文明,政府就要强化生态管理中的法律责任,通过完善促进生态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强化生态法治保障能力,提高社会成员执行生态制度规范的主动性,使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落在实处;通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丰富绿色税收手段、扶持绿色科技创新等措施,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合理作用,协调整合各种管理要素,营造全社会服务绿色发展、合力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环境;通过继续推进区域性低碳发展试点工作、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分类总结不同行业和地区低碳发展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不断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汇聚全民建设生态文明的源动力民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践行者的主体责任。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高级形态,涵盖着人际和谐、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全部内容,在根本上体现着社会民众更高层次的利益需求。当前,如何在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享有优质和谐的社会生态环境,仍然是广大民众高度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契合了百姓的现实需求,赢得了百姓的真心拥护。社会公众是生态文明行为建设的主体,只要汇聚全民建设生态文明的源动力,定能谱写出美丽的新篇章。发挥民众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作用,就要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开展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普及绿色经济知识、宣传环保法律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素养,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的认知度和支持度,使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意志和共同理念。通过构建自然、健康、适度、节俭的绿色消费体系,使物尽其用、循环利用、节约环保切实体现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习惯中。通过绿色消费补贴、征收消费碳税等市场调节措施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抑制和消除奢侈浪费的陋习,自觉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消费模式,使追求绿色低碳生活成为社会风尚。发挥民众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作用,就要汇聚民众智慧,拓展社会管理渠道。现代公共治理十分尊重民众的社会管理主体地位,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集聚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各类绿色公益组织在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广绿色环保项目、监督环保政策执行等方面均有良好表现,在促使民众变被动为主动,变他律为自律,引领民众有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凝聚和示范作用。政府应加强与公众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完善必要的管理和激励措施,引导公众通过绿色提案、公益诉讼、志愿服务等多种渠道参与社会建设,使民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热情得以充分抒发,汇聚全民的智慧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2.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对社会与自然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人类文明由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再进入生态文明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是一个自然发展的历史过程,所以,生态文明应该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没有任何关系。就如同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经济形态一样,不是任何社会制度的专利。 最近有很多人发表文章论述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社会意义,但是,也有人在片面强调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属性,认为资本主义不可能推进生态文明,甚至断言资本主义就是生态文明的天敌。对此观点我觉得值得商榷。 他们引经据典,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找出理论依据为自己的观点佐证,说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拉名人或伟人的话做依据,这是现在很多人惯用的论证方法。 固然,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对原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环境资源的破坏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但是,现在那些引经据典的人们却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资本主义的自我改革,现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原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把马克思恩格斯160 多年前对原始资本主义的批判用于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并由此断定现代资本主义也是必然阻碍生态文明的,这样的结论似乎有点失之偏颇和武断,并不符合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 如果硬要把生态文明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挂钩,说成是社会主义专有的,那么,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生态为主要标志的生态不文明行为就应该只能是资本主义专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不应该会有这种行为,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当今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良好的环境道德和环境行为,而且,可持续发展为什么会成为人类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共同理念。 农业文明也好,工业文明也好,生态文明也好,它们既是人类共同走过的文明发展的历史过程,也是人类对社会、对自然、对自身认识由低到高的不断升华,因此,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无论什么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或民族,都走过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经历了环境破坏资源短缺和生态危机的炼历,都共同面对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难题,对生态文明也都有着共同的认识和渴求,因此无论什么社会制度的国家也都需要可持续发展,必将共同走入生态文明。 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更多地体现在技术方面的革命和进步,而生态文明不但包含了技术的进步,还包含了思想的、观念的、道德的、文化的进步。虽然思想、道德、文化范畴要受到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影响,但是,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这个问题上,基于人类共同的命运、良知和责任,在思想、道德、文化方面也会形成共同的认识。而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在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共识,根本就与社会制度无关。 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农业文明还是工业文明,都为现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的贡献。同样,现代的生态文明也是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基础上诞生的,如果没有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发展,生态文明的诞生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生态文明发源于工业文明,又超越于工业文明,他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和升华,而不是简单的抛弃和武断的否定。我们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决不能象文化大革命那样,为了建立所谓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新风俗、新思想、新习惯,而去割断历史,要全面破除历史上所有的旧文化、旧风俗、旧思想、旧习惯。从而造成了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的大浩劫。我们相信,生态文明无论如何发展,它都割不断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千丝万缕的联系,毕竟我们现代生活所有的物质基础都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基础上的,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如此。 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都是产业文明,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生态文明却是思想、道德、文化、价值观的文明,是对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中被忽视了的人与自然界关系认识的一种升华,它虽然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但是它反过来统领和影响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促进人类物质财富的生产、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替升的关系,而不是替代的关系。 在我们中华古老文明的思想宝库中,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提倡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其实就是生态文明思想的萌芽和雏形,只不过是后来的工业文明把它抛弃了,没有把它继承下来发扬光大而也。我们今天提出生态文明,既是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也是对中华优秀文化的发展和创新。 由此看来,生态文明的出现并不是由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决定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现阶段必然的文明形态和文明成果,是人类在前人创造和积累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间关系达成共识的表现形式。 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口号,或者只是一个先进的理念,它更是一个客观的社会实践,它不但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政策方针、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和生产方式,也表现为一个群体或个人的思想、文化、道德、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这些都只与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或公民的社会文明程度有关,而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没有关系。当然,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态文明程度的国家,实践生态文明的形式和程度会是不一样的,但生态文明的内涵却都是相同的。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人类在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人类环境宣言》,在第二次人类环境会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后来又签署若干全球性的环境保护公约的行为。 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什么都和意识形态或社会制度有关,如果我们总是带着意识形态的有色眼睛去观察一切事物,把什么都帖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标签,就有可能产生错误的认识和行为,就象当年我们不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有环境污染一样,可最终我们还得尊重客观事实,认真而严肃地对待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应当吸取曾经的教训,不要老犯健忘症的错误啊。 当今之道,面对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我们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讨论生态文明是不是社会主义的专利这样的问题,而是应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思想,去实践、去创新、去丰富生态文明的理论宝库和深刻内涵。让生态文明不但成为现代文明绚丽之花,也成为当代社会实践丰硕之果。这样比我们在那里坐而论道,空泛地讨论生态文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更有意义得多。行 绝对原创
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平时耕猎为民,战时应征为兵。源于满族的牛录制。努尔哈赤将原来牛录这一临时性的生产和军事组织,根据战争的需要,改编成长期的正式组织。规定三百人一牛录,每牛录设一牛录额真(值领),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参领),每五甲喇构成一个固山,即旗,首领为固山额真(都统)。1601年,努尔哈赤建立黄、白、红、兰四旗,1615年又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兰四旗。合称满洲八旗。努尔哈赤指定其子侄为代表,分统八旗,称为“固山贝勒”。1635年,增进蒙古八旗,1642年,增加汉军八旗。合为二十四旗,但仍习惯称为八旗。八旗制度具有军事、政治和生产职能。八旗成员称“旗人”。清朝灭亡后,八旗制度也随之消亡追问
我问的是论文题目可以选什么,研究方向可以是什么,不是八旗制度是什么! 1.八旗制度与满族文化 2.八旗制度中的满蒙汉关系 3.八旗制度对满族的文化整合 4.清代前期的八旗制度 5.旗人对八旗制度的思想态度变化 6.美国学者近年来对满族史与八旗制度史的研究简述 7.包衣汉姓与汉军简论--八旗制度兴衰的一个历史见证 8.八旗制度与满语言文字的湮没 9.八旗制度在清朝历史中作用研究综述 10.满清八旗制度与八旗色彩琐谈 11.清代旗人刑事司法特权研究 12.八旗制度和"八旗生计" 13.八旗制度下的"汉人满化"现象 14.八旗制度与满族共同体认同的建构 15.八旗制度在清朝历史中作用研究综述 (本回答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题目 组织 社会 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