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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财务论文题目与财务共享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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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论文题目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2、财务论文什么题目最好写

你自己研究的领域中最擅长的是哪部分肯定就是哪部分最好写,毕竟每个人擅长的都不一样,不过你也可以看下国际会计前沿,找下思路也行

3、帮忙拟一个财务管理论文题目!!!

提供一些财务管理的论文题目,供写作参考。1.管理层收购问题探讨2.MBO对财务的影响与信息披露3.论杠杆收购4.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5.投资组合理论与财务风险的防范6.代理人理论与财务监督7.金融市场与企业筹资8.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筹资渠道9.中西方企业融资结构比较10.论我国的融资租赁11.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12.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研究13.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研究14.负债经营的有关问题研究15.股利分配政策研究16.企业并购的财务效应分析17.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研究18.知识经济时代下的企业财务管理19.现代企业财务目标的选择20.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1.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22.中国民营企业融资模式――上市公司并购23.债转股问题研究24.公司财务战略研究25.财务公司营运策略研究26.资本经营若干思考27.风险投资运作与管理28.论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29.企业资产重组中的财务问题研究30.资产重组的管理会计问题研究31.企业兼并中的财务决策32.企业并购的筹资与支付方式选择研究33.战略(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34.股票期权问题的研究35.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融资问题研究36.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37.国际税收筹划研究38.企业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问题39.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40.XXX税(例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4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42.入世对我国税务会计的影响及展望43.我国加入WTO后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44.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5.经济价值增加值(EVA)――企业业绩评价新指标《经济危机中的财务管理》1、目前的经济危机深入每一个企业,而更加凸现了财务管理的价值;2、分析经济危机中,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3、怎样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管理者度过难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4、关于财会方面的论文题目有哪些?

1.关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2.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   3.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4.我国会计理论体系的探讨   5.试论我国会计模式的选择   6.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改革问题探讨   7.《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8.关于会计准则若干问题的思考   9.试论中国会计的国际化   10.知识经济时代会计创新问题的探讨   11.关于会计准则建设的几个问题   12.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13.关于绿色会计理论的探讨   14.会计改革热点问题探讨   15.关于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探析   16.关于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探讨   17.试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对策   18.关于会计披露问题的探讨   19.试论会计监管问题   20.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   21.中西方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22.关于财务报告问题的探索   23.中西方会计要素的比较研究   24.试论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构建   25.关于合并报表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   26.关于人力资源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27.关于会计要素有关问题的探讨   28.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问题的探讨   29.谈债务重组的有关理论问题   30.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假设探讨如果是写工作汇报这方面的呢,你可以把打杂的工作分分类,先写和财务有关的,比如写整理原始凭证啊什么的,再写自己在财务处发现的问题和自己的建议什么的

5、会计专业论文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第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条例第一条所称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一)项至(五)项所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上述各类企业。 条例第二条(六)项所称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第五条 条例第三条所称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六条 条例第三条、第四条所称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第七条 条例第五条(一)项所称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条例第五条(二)项所称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条例第五条(三)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条例第五条(四)项所称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条例第五条(五)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条例第五条(六)项所称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条例第五条(七)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 (一)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二)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四)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第九条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十条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的扣除标准按照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二)项所称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前款所称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第十三条 条例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扣除项目,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税收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调整的规定中规定的有关税收扣除项目。 第十四条 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经核准准予扣除。 第十五条 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第十六条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 第十七条 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租赁费的扣除,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二)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 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账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的扣除,按本细则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七条(一)项所称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条例第七条(二)项所称的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条例第七条(三)项所称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条例第七条(四)项所称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 条例第七条(五)项所称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条例第七条(六)项所称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超出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及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外的捐赠。 条例第七条(七)项所称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条例第七条(八)项所称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是指除上述各项支出之外的,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第三章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三)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费用之后的价值计价。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费用之后的价值计价。 (五)接受赠与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七)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 (八)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三)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应区别确定: (一)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三)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第三十三条 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的商品、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计算,应当以实际成本为准。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三十六条 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加以照顾和鼓励,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减税或者免税。 第五章 税额扣除 第三十九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但中外双方已签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按协定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境外所得依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的境外所得,依照条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摊计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的应纳税额。该应纳税额即为扣除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境外得总额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依照前条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按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 第六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三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企业等,由其负责经营管理与控制的机构缴纳。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第四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定。 第四十六条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对境外投资所得可在年终汇算清缴。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 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第五十条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五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关联企业其认定条件及税务机关进行合理调整的顺序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条例第四条所称的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应在下一年度内缴纳;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 第五十四条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纳税人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三)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第五十五条 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计算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第五十七条 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额,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月份(季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下同)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对已按月份(季度)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未纳税的外币所得部分,按照年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八条 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六十条 本细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之日起施行。财政部于1984年10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5年7月2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1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同时废止。论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摘 要]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的良好运营离不开良好的财务管理。本文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中小企业 问题 对策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筹资困难,限制了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一般是合伙投资,资金多是业主家庭自己积累或向亲朋好友借的,这使得企业的资金规模受到很大的限制。而这些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又不健全,基本上还是非公开,信息透明度差,可抵押资产又少,使得的借贷信誉都大打折扣。我国的金融机构也没有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优惠,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又不健全,使得中小企业以贷款形式获得融资成本高,筹资不太容易。这些使得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突出,导致企业规模较小,难以扩大发展。 2.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不系统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原动力,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中小企业的规模小,自有资金短缺,筹资困难,对于筹到资金的,又要面临还债的成本风险,企业经营中承受损失的能力有限,这使得企业经营活动偏重于短期性行为,他们总是希望尽快的回收投资,利润最大化基本上是中小企业的唯一目标。大多数中小企业的领导者缺乏长期规划,追求短期利润形成,忽略了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制定。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相对缺乏,而他们为求得尽快收会投资又需要积极地投资,能力的缺乏使得企业投资往往显得很盲目,投资方向把握不准。造成很多企业不但收不回投资,还落得倒闭的结果。 3.财务控制力差,监管力度差 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管理理念落后,对现代投资管理方法和资本增值方法了解不多,使得企业资金浪费严重。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财务管理人员的资本增值意识薄弱,经营活动中偏重于用现金交易,提早支取,延后结算,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损失利息收入和投资收入;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发生坏账呆账的风险加大。中小企业的竞争激烈,大多企业为了争取客户,采用赊账方式,但在催收措施上不力,造成发生呆坏账的几率加大;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周转缓慢。中小企业对存货的监管不力,没有规范适合的存货计划,使得存货有时占用资金较大有时又会发生存货不足的情况,影响资金运营效率;四是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企业定期盘存实施得也不到位,产品保管不力,资产丢失、损坏等时有发生。资金监管不力使得资金闲置、浪费严重,资金周转率低,降低了企业的获利能力。 4.财务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业务水平低下 企业管理人员大都还受制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权和所有权高度统一,企业的经营者同时又是所有者,企业管理权利集中,这种管理模式势必会影响财务管理的效绩。许多中小企业管理者认识不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对财务管理重视不起来,在机构设置上层次不清,权责不明确,财务管理混乱。同样的原因,受限于企业管理者本身管理能力不高,在对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人才聘用和培训上欠缺。财务管理人员还是老套的管理模式,现代理财方式、管理理念不了解,风险意识薄弱,业务技能不高,缺乏创新能力。这些都使得企业内部管理上职责不清,企业管理效率不高,缺乏创新。二、解决中小企业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因此要全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多方面的积极的改进措施。不仅要注重外部环境的改善,最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内部管理体制及方式的改革和完善。 1.创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的政策环境 企业的运转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对符合条件且有发展后劲的中小企业,国家可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给与积极的金融支持。在此基础上,要支持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完善信用方面的支持系统。缓解和分散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的金融风险,改进企业的筹资条件,使企业更容易筹到发展资金。 2.正确认识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实现目标的保障条件的关系 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但最终目标的实现要有相关保障条件的配合。良好的财务状况是实现目标的条件和保障。但是良好的财务状况需要企业管理者协调好企业经营活动的各项关系,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只有规划并实施好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此外,企业在投资前要实事求是的做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调查分析市场情况,确定投资产品的可能产销情况,减少投资盲目性。 3.改变落后的财务管理观念,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管理者要充分认识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的学习现代管理方法。企业在招聘财务人员上,要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定的人员上岗资格,及对财务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在职培训,使他们能够尽快的更新观念,接受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人员管理体制,采用激励措施提高财务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并定期进行业务考核,竞争上岗。 4.健全财务管理资金控制制度,做好各项资金进出计划 企业应做好资金的支出安排,尽量延长资金的增值时间,对购买物资所需资金尽量采取转账方式,缩短资金的闲置时间。健全产品赊销政策,组织一支高水平、高效率的清欠队伍,开展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清欠方式加强收款力度,减少坏账损失。要尽量准确的计算物资使用数量,做好物资购进时间、数量等的计划安排,使得物资库存量、进货量、使用量衔接起来。积极地开展清仓查储,定期盘存物资,减少超储和断料的情况发生,减少资金占用损失和物资丢失问题。 参考文献: [1]何学红周海琼: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西部科技,2008,4,54~55 [2]姜娟娟: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工会论坛,2008,2,98我建议你能找到一个实例,比如说,你能掌握一个企业的相关的会计资料,然后通过实例来展开论述,这样有说服力,人家存在的确良问题,你能用自己的角度解决,当然要有实践性的,比如在经济背景下,一些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媒体中频频暴光,那对我们引起的思考,我想这就是一个问题,怎么把管得和会计结合,我想公司治理与会计监督倒是一个不错的选题,当然,写起来会比较累,要收集大量的相关文献和资料,得看你时间多少吧,比较好写的我感觉是理论强的资料.比如说第四个选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及账务处理 选这个独特 而且资料好查 直接查注册会计的书,这样的具体问题可以具体写,这样不会写得空洞不实,不要写一些不具体的东西,那样很没有话写,论文答辩起来感觉也没有话说,具体的东西答起来也很有思路的。加油咯,我也是会计的。努力。第三个最好做。第六个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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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公司财务在中国常被译为“公司理财学”或“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1、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以M房地产公司为例  2、企业营运资金运营管理----以万科为例  3、基于渠道管理的电子元件业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探析  4、我国企业债市场发展问题研究  5、SJ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改进探讨  6、"开鑫贷"融资平台的运作模式探析  7、我国零售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管理探析  8、广东省电器类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探析  9、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控制探析  10、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探析  11、我国软件行业的纳税筹划探究  12、我国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探究  13、城商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前景和问题分析  14、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小微企业的影响研究  15、探究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对我国物价的影响  16、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影响探析  17、我国环保上市公司并购绩效实证分析  18、探究新财富最佳分析师目标股价预测的有效性  19、传媒业并购特征与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20、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现状及未来  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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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点阿,实在找不到题目可以和导师讨论,请他提示。先确定研究方向,然后定题目,找资料,拟定大纲,写作。可以写室内的布艺,局部陈设,软饰,饰品、室内植物,室内空间布局,隔断,背景强,玄关,吊顶等方面入手,题目小点,但写的时候可以展开写,比较好写。整合营销传播(IMC):概念及实践特征探析   “整合营销传播”,英文: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缩写为IMC,也译为“整合行销传播”、“整合传播”、“一体化营销传播”。适应了信息多元化与企业竞争品牌中心时代的要求,以1993年美国学者唐·E·舒尔茨等《整合营销传播》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整合营销传播”成为全球范围内营销与广告学界讨论的热点。但由于“传播”的包容性非常广泛,“整合”这一词汇本身又相当模糊,以至于很容易在概念的丛林里迷失方向。对此,笔者认为既要追问概念的本源,也要在不断及时跟踪概念本身演化变迁的同时,积极探索IMC由概念转化为成功实践的基本规则。    一、整合营销传播概念下的“整合”   英文IMC的“整合”(Integrated)是一个过去分词。在《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里,Integrate作为动词的解释有: (1)combine(parts)into awhole,complete by adding parts:连接各个部分使成为一个整体,结合成一体;(2)bring or come into e—quMilby the mixing 0f groups or Iacest使打成一片,种族融合。所以,从字面上理解,“整合”的概念包括了从部分到整体、由不同到一致的意思。  IMC概念的一个创新点在“整合”,也是理解IMC的一个难点。那么,在整合营销传播的视野里,究竟什么是“整合”呢?  奥美广告公司所著的《奥美的观点》里描述不同传播途径常常散发彼此冲突的讯息,提出“不是所有客户都需要所有的传播技能,但凡是运用两种以上的技能就该有整合的动作”,而整合传播的基本技能是“协力(synergy)”,不同的乐器必要时能够一起合奏,并且演奏出悦耳怡人的和谐之音。这一定义提出了IMC传播技能的组合与追求和谐的结果。美国4A对整合传播的定义涉及到“整合”概念的含义有:评估各种不同的传播技能在策略性思考所扮演的角色,并且将之结合,透过天衣无缝的整合提供清晰、一致的讯息,并发挥最大的传播效果。该定义提出了IMC“无缝传播”的一个特质。  申光龙(2001)认为在IMC观念下,营销传播管理者“应该了解直接利害关系者(InterestGroups)和社区、大众媒体、政府、各种社会团体等间接利害关系者(stakeholders)利益关系者的需求,并反映到企业经营战略中,持续、一贯地提出合适的对策。”,他认为IMC要对企业各种传播活动进行有效的、阶段性的排序。菲利普·科特勒(2002)指出IMC是“大众传媒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公共关系、直复营销、包装及其他工具进行统一,从而发出关于公司及其产品的清晰、一致和有说服力的广告信息。”这里强调利用丰富多彩而又更加集中的促销工具,整合的目的是沟通信息“清晰一致、有说服力”。张金海(2002)提出整合营销传播的核心内涵是“以消费者为核心重组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综合、协调运用使用各种形式的营销传播方式,对准一致的目标,通过各种不同的传播渠道,传递一致的营销信息,树立一致的品牌形象,实现与消费者的双向沟通,与消费者建立长久的密切关系,有效实现营销传播效果的最大化。”这一定义中,“整合”的含义有综合、协调,信息和形象一致,双向沟通、长期关系等。王方华(2002)着重企业所有资源的综合利用,包括企业内部的整合、外部的整合及企业内外部的整合,对“整合”的解释是“综合、合并或一体化,以完整的结合成一体为特征。”这一定义强调了企业内外部整体资源利用的一体化。  综上,在IMC框架下,“整合”的概念基本是从传播主体出发而言,包括了营销传播过程的信息量、质两方面及其组织资源前提。在数量上,传播工具一般多于两种,还存在处理不同要素的分配、序列,传播量的扩大、质的提高、密度的增强等都成为企业传播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质上,传播活动可以在保持规模的条件下以提高传播密度的方式提高传播效率,即传播的“无缝隙”,追求传播效果最优,传播的目标是各种传播工具的运用要和谐一致,形成“一种形象,一个声音”,而不是信息相互冲突与矛盾。另外,为推进消费者忠诚和实现关系营销,需要实现组织内部、外部的资源的高度匹配。

9、财务方向的论文题目

看你要写什么内容啊,一般就是浅谈xxx企业成本控制 ,浅析XX风险管控等,都是类似的

10、关于企业财务的论文题目!!

资本运营是高级财务管理的内涵追问

好歹写个几千字意思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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