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重[1](2021)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吗?懂事否?》文中研究指明独立董事机制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在独立性、专业性、有效性等方面都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介绍独立董事的概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美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特点,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机制的思考。
王庆琦[2](2021)在《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样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已成为各国企业生产运营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政府维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扩大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职工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的升华,同时保证了企业在决策方式和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西方国家开展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实践较早,在不同历史背景以及文化等因素产生截然不同的参与路径,并且随着各国政府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以及配套法律的逐步落实下,职工在企业中享有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显着提升,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也得到了有效缓解。本文以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不同形式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早期职工参与的实验探索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各自形成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种形式,摸索出现阶段职工参与的三大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制”职工参与模式、以瑞典为代表的工会组织下的职工参与模式以及以西班牙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为代表的工人合作制经济下的职工参与模式。通过分析不同模式的历史脉络、具体原则以及所面临的挑战,进而总结和对比出三种不同模式下的职工参与的主要经验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最后为当前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企业治理方面提供可行性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同时回顾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这一研究主题的国内外相关文献,最后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第二章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理论梳理。本章从一种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视角切入,论述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在众多思想源流以及理论研究上的主要观点。具体包括以工人合作工厂理论和劳资关系理论为代表的马克思经济学相关研究、以约翰·穆勒和马歇尔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相关研究、以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和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为代表的国外社会主义相关研究、以施韦卡特和达尔为代表的经济民主理论、以及以弗里曼等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构成了以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为主题的理论框架。第三章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本章从第一个成功开展的工人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作为探索起点,研究了早期合作社的基本原则、运作模式以及利润分配问题。根据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文化因素等原因,进而过渡到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在不同国家形成的多元化治理方案,譬如以色列基布兹合作社以及德国“共同决定制”等,以及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的探索。通过对二战后期多种治理方案的分类和总结,我们可以得到现阶段职工参与管理的三大模式,从而为后文进行逻辑铺垫。第四章为“二元制”模式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论述了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笔者发现,德国在企业治理方面建立了独具特色并且运行效果良好的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从早期建立工人委员会的初步设想到相对成熟的法律框架的建立,最终形成了职工通过企业层面和公司层面共同参与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具体功能来看,德国“二元制”劳动者参与模式具有维护功能、协调功能和社会福祉功能。同时笔者关于这一模式在理论上的正确性以及实践中的合理性进行了系统性分析,最后探讨了德国面对后经济危机时代在企业治理方面所作出的调整,充分展示出“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的生命活力和极强的稳定性。第五章为工会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主要分析了以瑞典为代表的工人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模式。瑞典作为世界范围内“福利橱窗”的杰出代表,在企业治理方面形成了以工会为主要力量的职工参与模式,而瑞典众多工会的建立离不开社会民主党所推动的有利于工人阶级的劳工政策。在厘清瑞典工会组织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演进后,本章分析了当下瑞典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最后借鉴海曼关于工会身份的三重定义来推测这一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的发展前景。第六章为工人合作制经济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分析了以西班牙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为代表的工人合作制经济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模式。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人合作社,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从生产资料所有权到重大事项决策,再到收入分配上均体现出了合作社经济的组织原则,尤其在进行合作社重大决策时,全体成员根据“一人一票”的原则来实现表决权和平等权。随后笔者从就业质量、工资差异以及战略选择等方面对蒙特拉贡联合公司进行社会经济绩效分析,进而为蒙特拉贡在国际化扩张背景下存在的主要挑战提供一系列对策建议。第七章为本文的总结和启示。通过对上述三大模式的具体分析,本章总结了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文化共性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最后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为推进职工更有效地参与企业管理提供可行性对策建议。
罗星伊[3](2021)在《独立董事特征对公司绩效的差异化影响 ——基于区域与所有制视角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的代理问题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逐渐凸显,一股独大侵占小股东利益等问题都成为了公司治理中亟待解决的现象,而独立董事作为外部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这些公司治理矛盾问题,并且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运作效率。但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发展并不是很好,原因是独立董事制度本是适用于西方国家“一元制”的治理模式,而我国现有的治理模式下已经设立了具有监督作用的监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决策和监督的角色,在作用发挥和工作职能上存在很多重叠问题,导致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国内外有很多学者对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上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诸多的研究探索,但是大多的学者都是采用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整体样本对公司绩效进行分析研究,其实在我国,所有制的不同对公司的各个方面都有十分明显的影响,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也会受到企业不同所有制的影响。其次,从整个大环境来看,区域因素是一个重要的影响点,南北方经济差异会导致南北方公司在公司治理和经营方面存在本质差异甚至截然不同,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都影响着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所以从不同所有制和区域的角度出发,研究公司性质和区域的不同是否影响独立董事的特征,进而影响公司绩效,是一个非常具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研究结果也能有针对性的帮助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因此本文将对独立董事特征进行更加细致化的研究,以期获得新的发现。本文通过研究国有、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特点及公司治理差异,南北方在经济、文化、资源等区域上的差异,对独立董事特征和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梳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以2012-2017年深沪两市共1415家公司作为样本,将独立董事特征作为解释变量,其中包括个体特征和外部特征、行为等特征,样本模型被解释变量为资产收益率.并将样本企业按所有制分为:国企、非国企,区域分为:南方、北方两组进行分类研究,结果发现,所有制的不同,独立董事特征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具有明显差异,论证了不同所有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差异会导致独立董事特征的不同,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绩效。南北方的上市公司市场环境、发展背景和公司资源、公司文化、人员管理等也都直接影响到公司治理模式,北方的上市公司产业结构单一、行政化色彩较南方更浓,同时在制度方面更偏向保守化,人才流出问题严重,而南方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下,市场开放程度高,技术创新性高,公司治理完善,上市公司本身的高管素质和公司治理水平都非常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大导致公司要时刻对公司战略目标进行调整以及公司治理的优化,在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中独立董事作为外部董事,对于公司绩效上的作用会相对较小一些。论证研究说明两个区域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特性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是有许多不同之处。从所有制和区域两个视角研究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具有可研究性和创新性。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的意义,通过所有制和区域分类为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的视角,能够为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模式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林怡静[4](2021)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责任保险研究》文中认为
于志超[5](2021)在《《公司法》修订视野下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文中指出“公司治理”作为我国当前一个热门的话题和难题,涉及多个领域。鉴于笔者自身水平,笔者将“股东会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作为研究公司治理制度的两个范式。目前,学界关于谁更为优越或谁更符合公司治理制度发展的趋势存在很大争议,甚而由于理论上的争议,对我国公司治理的制度建构、实践选择等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上仍保持传统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但目前的现状已经满足不了我国多种类型公司发展的需要。基于市场需求、价值导向等因素,我国公司法亟需向美、英、德等国家学习,引入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结构并参照构建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然而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在实践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跳出对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固有的预设逻辑,从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各自的优势出发,并结合我国公司治理实践的需求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得出我国《公司法》应当允许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并存,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公司治理模式更为可行,公司法为企业设计好优良的机构设置模板,供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本文将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理论进行深入剖析,并通过对国外治理模式的比较,并对我国公司治理模式存在的困境进行分析,试图找到适合我国现阶段公司发展的治理模式。第一章首先对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进行概述,然后对股东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与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分析,为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分别对域外主要发达国家在立法中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背景、原因等相关内容进行介绍,试图从国外的公司治理模式各自产生的背景、原因以及我国目前公司治理模式的背景、原因,进行比较分析,为今后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上提供立法借鉴。第三章分别对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优缺点以及对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实践困境进行剖析,为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第四章着重探讨了应该如何选择与完善适合我国公司发展需要的治理模式。根据我国目前企业的发展规模,发展道路、政治法律制度以及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制定具体的机构设置模板,供不同类型的公司自主选择。另外,对各机构职权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完善了各机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黄慧[6](2021)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20年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行政处罚力度,导致独立董事勤勉履职风险显着增加。2021年,证券资本市场已出现了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而受到高额处罚的第一案。独立董事是具有双重特殊义务的董事,其勤勉义务内容理应有所不同。但我国《公司法》有关勤勉义务内容仅为原则性的表述,不可窥见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外延及边界,司法适用也一直面临着挑战。在新《证券法》修改落下帷幕而《公司法》即将迎来第六次修改之际,完善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以便进一步填补制度真空、护航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健康发展,是公司法改革不可回避之任务。本文正文共四个章节,第一章为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概述。从独立董事的特殊性开始引入,首先阐述独立董事制度沿革,通过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监事会的差异比对,凸显出独立董事的特殊性。其次,探讨勤勉义务的特殊性,主要论述独立董事的角色与职责定位、专业背景以及明确勤勉义务的核心特征——勤勉判断标准。最后,梳理散落于不同层级的相关法规,指出当前立法精细化的缺失以及新法之下独立董事勤勉履职风险的变化。基于此,第二章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问题剖析,本章主要内容基于实例考察,探索实践中针对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的问责逻辑,并指出当前制度运行的三大阻碍。在第三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之理论探讨中,阐述了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来源需要追溯到信义义务理论,并对商法领域下不同主体间勤勉义务的差异化进行探讨,探究基于判例法产生的商业判断规则存在的制度价值。同时,分析违反勤勉义务的法律性质和民事责任。基于理论探讨,为勤勉义务内容的完善建议提供依据和指引。第四章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之制度完善,本章主要涵盖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内涵完善、合理谨慎独立董事标准设置以及勤勉履职保障规制内容。勤勉义务应当基于现实情况有所演变,合理界定独立董事阶段性、过程性的勤勉义务。基于立法设置的独立董事勤勉责任畸重及现实履职的矛盾落差,主张在有限与有为的尺度中,区分设置合理谨慎独立董事标准,在一般标准中嵌套特殊标准,并将实践中独立董事的“签字责任”当作是履职的“事实性要求”。最后提出关于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的保障规制,以商业判断规则的事后审查为引领,设置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的风险规避路径。综合来说,通过一一对应前文所涉问题,而提出上市公司治理架构下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的完善建议。
王宇慧[7](2021)在《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结构不断优化,理论和实务界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律问题更加关注。近年来,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样本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董事高管违反受信义务损害公司利益判断标准不清晰及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上述两项问题进行明确,并对其原因加以分析,试图为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问题的解决提出积极完善建议。除绪论外,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现状统计分析。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规制现状从受信义务和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两个角度进行的说明,以对本文所研究问题的相关规范进行全貌了解。第二部分是对实证案例的基础分析,包括选取标准的限定和统计案例初步展示两项。第二章: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案例类型化分析。本章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主要存在董事高管违反受信义务损害公司利益判断标准不清晰和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制度供给不足两类。其中,董事高管违反受信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判断标准中可划分为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和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判断标准,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运行情况又可划分为履行前置程序进入诉讼、豁免前置程序和股东起诉因前置程序履行被驳回三类。第三章: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既存问题及原因分析。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既存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以类型划分为基础,在本章中将分别针对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判断标准、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三项,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别探究其在运行中的既存问题,在结合域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尝试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探讨。第四章: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规制建议。在对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释明和对问题存在原因加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完善建议。在完善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方面,以确立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原则为出发点,进而明确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的主客观判断标准,提出引入商业判断规则的制度构思;完善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判断标准方面,在重述忠实义务基础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判断标准的制度供给,强调应加快构建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责任体系。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豁免方面,在平衡自由与秩序价值的基础上,提出明确股东诉讼请求回复制度和强化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具体建议。
张建东[8](2020)在《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是公司法当中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目的确定与路径选择,而且还会影响到公众公司法律规范结构、公司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董事信义义务构成等具体制度设计,甚至触及公司独立法律人格这一现代公司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石。因此,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成为各国公司法立法与学理必须面对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域外公司法制发达国家,自从伯利与米恩斯于1932年洞见公众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来,即聚焦于公司权力如何适当且有效率地在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分配,并由此引发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两大理念的长期论争,至今仍未平息。我国新一轮公司法改革已经启动,公众公司权力分配模式的改革亦是其核心内容,并承载着促进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提高的功能使命。本文以我国公众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公司独立人格和独立利益的维护为研究的起点和归宿,立基于我国本土的公司法理与实践,借鉴域外相关理论成果与立法经验,对于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模式的应然选择开展系统性研究。在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法律地位予以重新界定的基础之上,综合考量各项影响因素,厘定我国应当选择的分配理念与分配原理,最终在董事会中心主义理念指导之下,提出我国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法律制度重构的具体方案。本文研究内容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为五部分具体展开:一、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中国问题公司机关的法律地位直接决定着其所拥有的权力内容,对此,我国现行《公司法》未曾区分公众公司与私人公司,而是采取一体规制的方法,将股东大会界定为公司的“权力机关”,而董事会须“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在此基础之上,赋予了股东大会过于庞大的权力,而使董事会沦为其办事机构。由此导致在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现实境况下,公司独立法律人格难以彰显,以及董事会独立性被严重弱化等弊端。为破除上述立法缺陷,我国学界提出控股股东中心主义、经理层中心主义以及董事会中心主义等多种改革方案,但均未臻完善,故仍有予以重新深入思考探究的必要。二、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理念争鸣关于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揆诸全球公司法学理论,始终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大的理念——股东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这两大理念在公司治理的目的与路径方面,持有迥然不同的立场。前者认为,公司治理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故在公司权力分配方面,应当将公司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力保留给股东。而后者则认为,公司治理的目的应当是实现所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应当赋予董事会对于公司经营决策的绝对权力,以使其发挥公司内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中枢功能。理念的纷争无疑会对公司权力分配法律制度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故有必要从基本立场与法理基础等方面深入探究这两大理念,并剖析其对公司权力分配所可能产生的现实影响,以期为公司权力分配合理化方案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三、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域外实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司法正在整体上发生着形式上或实质上的融合、趋同乃至一体化的深刻趋势性变化。(1)其中,公司法制发达国家关于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法律制度,历经上百年的发展演进,积累了丰富、成熟的经验。虽受各国具体国情的影响,公司内外部权力分配的具体法律规则难以完全统一,但各国公司法制发展进程中早已达成高度共识的立法例,值得我国公司法改革工作期间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国情予以适当借鉴。因此,基于对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日本、韩国以及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代表性国家相关立法的全面考察并总结其共识性立法经验,能够为我国未来公司法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镜鉴。经对比分析,域外两大法系的公司法发展均表现出股东大会权力逐渐弱化与董事会权力逐渐增强的特征,即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是现代公众公司相关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公司法应当依此作出相应调整。四、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总体思路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受到公司独立法律人格、公司股权结构、经营效率、利益冲突以及公司社会责任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因此,在对相关制度重构进行理念选择和方案设计时,应当予以全面考量,不宜所有偏颇。我国立法与学理对于公司法人本质实在说的一致认同、公众公司股权结构依然高度集中以及公司社会责任愈加受到重视等现实条件,共同决定了董事会中心主义应为我国重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制度更为适当的理念。未来公司立法权力分配的法律标准以及法律效力,也应以此为出发点展开并变革。五、公众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具体方案在转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理念之后,公众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严格分离,我国现行公司法中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体系也应当随之进行重构。股东大会的权力应当采取具体列举式的界定方法。具体而言,应将其权力严格限定于选择管理者和监督者并同时确定他们薪酬方案的人事任免权,以及对于公司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变更终止等结构性重大变更事项的决定权。与此同时,董事会的权力则应当采取概括式的界定方法,即除法律明确规定属于股东大会权力之外的其它公司经营决策权均归属于董事会独立行使。概言之,股东大会的法定权力即是董事会权力的“负面清单”,对董事会的法定权利公司立法不适宜进行具体列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下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商业实践需要。
王琦[9](2020)在《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督问题研究 ——基于演化博弈视角》文中指出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果,健全我国公司治理制度环境,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以防范大股东掏空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独立董事制度被引入我国。近年来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席位比例、独立性以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规范也越来越严格。然而,根据公开披露数据显示,2012-2018年期间,证监会给予公开批评、谴责和行政处罚的公司违规事件数量分别为52、60、86、107、183、224、310起,呈不断上升趋势,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频发同时伴随着独立董事遭遇连带责任处罚的事件逐年增多,作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中最重要的监督主体,独立董事监督效果被广为诟病,独立董事被称为“花瓶董事”、“橡皮图章”的现象逐渐盛行,如何有效实现独立董事监督效果成为公司治理研究重点之一。基于以上背景,从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督效果出发,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后发现,首先,当前我国独立董事在监督过程中存在个体监督激励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独立董事薪酬激励效果有限、缺乏有效的声誉激励机制以及任免机制存在缺陷,同时存在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弱的问题。其次,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同为上市公司内部监督主体,但实际上二者并未能形成监督合力,甚至存在二者相互推诿、权责不明的现象。最后证监会作为公司治理外部监管主要力量,并未能有效促进独立董事监督效果发挥,而实现公司治理外部披露作用的媒体也未能对独立董事监督产生促进作用,甚至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些情形的存在令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内部人控制、大股东与管理层合谋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难以有效抑制。鉴于此,考虑到独立董事、大股东、管理者等参与主体均为有限理性的群体,其具体行为的形成过程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不断优化策略和行为的过程中不断改良而逐步形成的,所以本文从独立董事监督过程中各利益方的互动博弈出发,分别详尽分析了我国独立董事监督薪酬激励、声誉激励、改进任免机制以提升独立董事监督效果、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以促进监督效果、促进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监督形成合力、通过证监会和媒体的外部监管作用改进独立董事监督效果几个方面,通过研究独立董事监督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互动的演化过程,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及复制动态方程找出博弈过程中各利益相关主体决策的演化过程,寻求提升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演化路径,为我国独立董事监督有效性的提升贡献理论借鉴。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运用演化博弈方法,分析了当前弱声誉激励和建立有效声誉激励条件下独立董事和大股东的策略选择过程,论证了在我国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对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声誉激励机制、提升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重要意义。研究发现:通过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一方面通过例如公开表彰和对这一部分独立董事做出重点任职推荐给上市公司的方式给予尽职监督的独立董事声誉奖励,另一方面对不尽职监督的独立董事施以移出人才库、公开披露、禁止再次任职的处罚,能够令独立董事声誉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提升独立董事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效果。我国公司治理改革实践中,开始着手并重点建设独立董事人才库,同时利用人才库对独立董事进行有效奖惩,能够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声誉激励机制,促进独立董事尽职监督,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效果。(2)从演化博弈的视角出发,分析了不同薪酬激励下独立董事和大股东的策略选择过程,论证了对独立董事进行薪酬激励对于其监督职能发挥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将独立董事薪酬分为固定薪酬和可变薪酬的情况下,当给予独立董事固定薪酬时,较高的固定薪酬对于独立董事能否尽职履行监督职能会产生负面影响,而如果给予独立董事随中小股东等外部投资者的收益升降而增减的变动薪酬,则会对其在董事会上提出异议、履行监督职能等行为带来正向的影响。因此,应将薪酬激励机制建立的重点和突破口放在提升独立董事可变薪酬上,在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减小独立董事固定薪酬比重,增加变动薪酬并适当提高变动薪酬在整个独立董事收入中的比重,以督促独立董事监督效能的真正发挥。(3)基于演化博弈方法,分析了在当前任免机制和改进任免机制之后独立董事和大股东的策略选择过程,论证了在我国改进独立董事任免机制以提升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重要意义。研究发现:建立证监会与上市公司共同选任独立董事的任免机制,证监会选任负责监督职能的独立董事,上市公司选任负责其他职能的独立董事,并且重点对证监会选任的独立董事实施有效奖惩,这些措施可以改进独立董事任免机制,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对违规行为的有效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要保证证监会任命的这一部分独立董事共占有董事会投票半数以上的权力,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证监会任免的这一部分独立董事中不尽职监督的独立董事进行清库,重点选任尽职监督的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实施有效奖惩。(4)本文从演化博弈的视角出发,分析了独立董事具备不同履职能力条件下独立董事和大股东行为的策略选择过程,论证了不同履职能力对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影响。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如果能够为公司治理过程提供高水平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协助,具备较高的履职能力,则独立董事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在对大股东和内部控制人掏空等违规行为投非赞成票后非正常离职的情况发生;对于履职能力较弱,很难提供有效咨询服务建议和战略协助职能的独立董事,很容易招致大股东事后的针对性行为,这一类独立董事非正常离职的概率较高,即具备较高履职能力、能够提供有效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独立董事能够更有效的实现对公司治理中不当行为的监督。因而,有效实现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不应仅从对独立董事个体有效监督进行激励着手,还应从加强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建设、增加独立董事拥有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角度出发,更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培养、逐步提升其各类资本数量,这些措施对于提高独立董事监督效果,有效抑制大股东掏空等违规行为同样重要。(5)运用演化博弈方法,通过对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机理分析,明晰了提升二者尽职程度的激励机制。研究发现:一方面我国应建立监事会问责机制,另一方面应令监事会成为实时监督独立董事尽职程度的主体,实现对独立董事的监管,这些措施可以同时提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效果,令二者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为解决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二元监督模式困境,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一方面应建立监事会问责机制,惩罚监事会监督不力的情形,追究其责任,另一方面也应令监事会对独立董事尽职监督程度进行监管,定期发布关于独立董事尽职程度的监督报告,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尽职程度进行公开披露。(6)基于演化博弈方法,分析了在当前信息获取难度较高和通过相关措施改善独立董事信息获取程度后独立董事和大股东的策略选择过程,论证了在我国通过相关措施保障独立董事信息获取以提升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重要意义。研究发现:通过令独立董事发布独立意见时强制披露独立意见依据的信息获取来源且强制独立董事出具信息来源的有力证据、对独立董事尽职与否以及对大股东和内部人隐瞒公司治理信息实施更具力度更公正的赏罚原则、促进事前独立董事对大股东和内部人隐瞒信息行为进行披露几个手段保障独立董事能够有效获取公司治理真实信息,有效改进独立董事监督“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对违规行为有效监督。因此,为破解我国独立董事信息获取困境,保证独立董事监督效果,必须借助证监会的力量对这些手段有效实施,保障独立董事的信息获取。(7)运用演化博弈方法演绎了媒体的不同行为对独立董事监督过程中独立董事和大股东行为策略选择的影响过程。研究发现:一方面,媒体对于公司治理违规行为的有力批露和外部监督有利于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发挥;另一方面,媒体同上市公司利益集团的共谋行为或地方政府操控媒体产生的报道偏误不利于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发挥。为实现独立董事有效监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必须重视媒体这一外部监督主体的作用,使其减少报道偏误,与独立董事内部监管形成合力,共同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与控制。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以下几点:第一,在已有研究侧重于将独立董事薪酬作为影响独立董事行为的单一指标进行分析的情况下,本文将我国独立董事薪酬分为固定薪酬和变动薪酬两类,通过分析,证明了固定薪酬不利于我国独立董事有效发挥监督效果,而变动薪酬有利于提升监督效果,为在我国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薪酬激励机制提供了理论借鉴。第二,本文在整理并分析已有关于独立董事任免机制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提出应通过证监会和上市公司共同对独立董事进行选任的观点,由证监会负责选任提供监督职能的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负责选拔提供咨询服务和战略支持职能独立董事,并通过数理模型证实这一选任机制对于实现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重要意义,为改进我国独立董事任免机制提供了新思路。第三,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对已有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提出应令监事会对独立董事尽职程度进行监督的命题,以促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证实了这一措施对于实现独立董事监督效果、打破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二元监督困境的重大意义,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督效果水平、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提供了理论借鉴。
许从宝[10](2020)在《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效应研究》文中提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股权融资是实体经济的重要融资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日益深化,截止2020年3月底共有3808家A股上市公司,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持续攀升。虽然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在新的全球经济金融形势下,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亟需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股权融资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因此深入研究股权融资如何更好地促进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遵循“宏观层面(国民经济及省域经济)→微观层面(企业经营绩效、研发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的逻辑思路来探究股权融资对宏微观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影响,旨在为促进股权融资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针对性政策建议。首先深入学习领会国内外相关文献并进行综述,为后文研究奠定文献基础;然后从宏观层面研究股权融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对省域经济增长的差异性影响,以便对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效应形成一个总体判断;接着进一步从企业微观层面出发,分别探究股权融资对企业经营绩效、研发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并系统研究了具体的影响机制和调节因素,因此该部分内容旨在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最后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需求,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这部分内容旨在回答未来应该“怎么做”这个实际问题。在股权融资对宏观层面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影响效应方面,本文运用TVP-SVSVAR模型分析了股权融资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发现股权融资显着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三次产业发展;从股权融资的类型来看,虽然IPO融资和股权再融资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三次产业发展的影响有所差异,但均表现出显着的正向影响,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增强。从省域经济增长视角来看,三种经典实证模型均证实了股权融资显着促进了我国省域经济增长,主要表现在对东部沿海省份和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省份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效应。由于企业是实体经济的细胞,所以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效应研究需要落实到微观企业层面。(1)本文首先基于系统广义矩估计模型(SGMM)研究了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与其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探究了企业扩大再生产和研发创新投入机制的重要中介功能,并考察了独立董事制度和资产负债率水平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股权融资显着正向影响着企业经营绩效,且不存在明显的所有制和区域异质性;扩大再生产和研发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重要动力,股权融资能够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研发投入来提升其经营绩效;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强化股权融资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正向作用;而资产负债率水平制约着企业资金的优化配置,因此弱化了股权融资对企业经营绩效的促进效应。(2)创新是企业维持竞争优势和国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之源,本文以中国A股高科技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股权融资对企业创新效应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创新投入和产出均随着股权融资的增加而增加,且这种正向影响效应主要存在于非国有企业和非集团企业中;股权融资主要通过货币资金供给增加和中小股东激励监督两个影响机制来提升企业创新投入;资产负债率水平是制约企业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削弱了股权融资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3)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本文从企业质量、效率、动力变革和公司治理等方面选取代表性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数;然后基于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研究了股权融资与企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并探究了企业研发投入和独立董事制度在其中的中介效应和调节作用。研究发现,股权融资与企业高质量发展显着正相关,且不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但区分所有制性质后发现该正向影响效应主要存在于国有企业中;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股权融资能够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来提升其高质量发展能力;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着强化了股权融资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正向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不仅对宏观层面国民经济融资结构的优化有所启示,也为微观企业选择合适的资金来源渠道提供了经验证据。本文的核心观点是,股权融资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欲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充分发挥股权融资在宏微观实体经济活动中的巨大促进效应,真正让股权融资资金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实现微观企业和宏观经济两个层面高质量发展。在具体政策建议方面,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实施: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拓宽股权融资渠道;鼓励发展直接融资,提升实体经济股权融资比重;增加创新资源供给,提升实体经济自主创新能力;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大力发展股权融资,维持实体经济合理的杠杆率水平。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机制的发展概况 |
| 独立董事队伍日益壮大 |
| 独立董事学历逐渐提高 |
| 独立董事专业日趋优化 |
|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占比较低且稳定 |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机制面临的困境 |
| 导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困境的原因 |
| 美国资本市场独立董事机制的特点 |
| 独立董事制度健全 |
| 独立董事职权清晰 |
| 独立董事独立性较强 |
| 独立董事专业性较高 |
| 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机制的思考 |
| 完善独立董事规章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 优化独立董事管理体系,消除独立董事履职顾虑 |
| 聚焦独立董事履职内容,明确独立董事法律责任 |
| 设置独立董事评估机制,督促独立董事自我约束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内涵与依据 |
| 1.2.2 职工参与的实现形式与法律界定 |
| 1.2.3 职工参与在民主管理层面的外延 |
| 1.2.4 职工参与的影响因素与定量分析 |
| 1.2.5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 1.4.1 创新点 |
| 1.4.2 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理论梳理 |
| 2.1 马克思经济学理论 |
| 2.1.1 工人合作工厂理论 |
| 2.1.2 劳资关系理论 |
| 2.2 西方经济学相关研究 |
| 2.2.1 约翰·穆勒对合作制经济的研究 |
| 2.2.2 马歇尔关于合作社的分析 |
| 2.3 国外社会主义的相关研究 |
| 2.3.1 空想社会主义 |
| 2.3.2 无政府主义 |
| 2.3.3 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 |
| 2.3.4 霍尔瓦特工人管理型企业理论 |
| 2.3.5 西方左翼学者的理论探索 |
| 2.4 经济民主理论 |
| 2.4.1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理论 |
| 2.4.2 达尔经济民主理论 |
| 2.5 利益相关者理论 |
| 2.5.1 爱德华·弗里曼 |
| 2.5.2 玛格丽特·布莱尔 |
| 2.5.3 罗纳德·米切尔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 |
| 3.1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最初实验 |
| 3.2 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探索 |
| 3.2.1 瑞典共享型劳资协调机制 |
| 3.2.2 以色列基布兹合作制经济 |
| 3.2.3 西班牙蒙特拉贡工人合作制经济 |
| 3.2.4 日本三支柱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 3.2.5 德国“共同决定制” |
| 3.3 20 世纪50 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探索 |
| 3.3.1 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经济 |
| 3.3.2 新中国“鞍钢宪法” |
| 3.4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要模式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二元制”模式的职工参与管理 |
| 4.1 职工参与管理的发展脉络 |
| 4.1.1 起步阶段:未形成有效的法律规定 |
| 4.1.2 发展阶段:“二元制”模式的生成 |
| 4.1.3 巩固阶段:法律框架的搭建 |
| 4.2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 |
| 4.2.1 企业职工委员会 |
| 4.2.2 监事会与董事会 |
| 4.3 职工参与管理模式的功能与挑战 |
| 4.3.1 职工参与管理的三大功能 |
| 4.3.2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学理辩论 |
| 4.3.3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实践困境 |
| 4.4 “二元制”参与模式的进一步调整:后经济危机的再平衡 |
| 4.4.1 《最低工资法》的调整 |
| 4.4.2 企业职工委员会与工会的合作 |
| 4.4.3 外包业务及外资机构的策略调整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工会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 |
| 5.1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演进 |
| 5.1.1 历史起点:社会民主主义 |
| 5.1.2 劳资双方力量的短暂平衡 |
| 5.1.3 职工参与地位的确立 |
| 5.1.4 新自由主义雇主势力的崛起 |
| 5.1.5 政府协调下劳资力量的新发展 |
| 5.2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基本构成 |
| 5.2.1 企业职工委员会 |
| 5.2.2 董事会级别代表 |
| 5.3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挑战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工人合作制经济的职工参与管理 |
| 6.1 蒙特拉贡联合公司的发展进程 |
| 6.2 社员广泛参与:职工参与管理的内在逻辑 |
| 6.3 蒙特拉贡工人合作制经济的社会经济绩效 |
| 6.3.1 就业质量与规模的提升 |
| 6.3.2 工资差异与X效率 |
| 6.3.3 “多本地化”国际战略选择 |
| 6.4 国际化扩张下蒙特拉贡工人合作社的挑战与对策 |
| 6.4.1 主要挑战 |
| 6.4.2 解决对策 |
|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总结与启示 |
| 7.1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主要经验 |
| 7.2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差异性比较 |
| 7.3 推进我国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对策建议 |
| 7.3.1 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 |
| 7.3.2 完善企业董事制、监事制 |
| 7.3.3 增强工会组织职能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 |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2 相关理论 |
| 2.3 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 2.4 上市公司区域划分及区域差异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影响分析 |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 3.1 独立董事外部特征与公司绩效 |
| 3.2 独立董事个体特征与公司绩效 |
| 3.3 独立董事行为特征与公司绩效 |
|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 4.2 变量定义 |
| 4.3 建立模型 |
| 第五章 实证分析 |
| 5.1 描述性统计 |
| 5.2 相关性分析 |
| 5.3 回归分析 |
| 5.4 稳健性检验 |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 6.1 研究结论 |
| 6.2 政策建议 |
| 6.3 局限性与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第一章 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
| 1.1 公司治理概述 |
| 1.2 股东会中心主义相关理论 |
| 1.2.1 股东会中心主义模式解读 |
| 1.2.2 股东会中心主义产生背景 |
| 1.2.3 股东会中心主义产生的理论观 |
| 1.2.4 域外股东会中心主义的遗存 |
| 1.3 董事会中心主义相关理论 |
| 1.3.1 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解读 |
| 1.3.2 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的判断标准 |
| 1.3.3 董事会中心主义发展的历程 |
| 1.3.4 域外董事会中心主义立法例 |
| 1.3.5 董事会中心主义适用的前提 |
| 第二章 域外国家与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 2.1 英美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 |
| 2.1.1 英美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形成的背景 |
| 2.1.2 英美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形成的原因 |
| 2.1.3 英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特点 |
| 2.1.4 英美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的评价 |
| 2.2 德日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 |
| 2.2.1 德日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产生的背景 |
| 2.2.2 德日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形成的原因 |
| 2.2.3 德日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特点 |
| 2.2.4 德日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的评价 |
| 2.3 我国股东会中心主义模式 |
| 2.3.1 我国企业改革过程 |
| 2.3.2 我国《公司法》对治理模式的确立过程 |
| 2.3.3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形成的原因 |
| 2.3.4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 |
| 第三章 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劣分析及我国公司治理的困境 |
| 3.1 股东会中心主义的优劣分析 |
| 3.1.1 股东会中心主义的优势 |
| 3.1.2 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局限性 |
| 3.2 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优劣分析 |
| 3.2.1 董事中心主义的优势 |
| 3.2.3 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局限性 |
| 3.3 我国公司治理相关案例分析 |
| 3.4 我国股东会运行困境 |
| 3.4.1 股东会决策效率低 |
| 3.4.2 中小股东怠于参加股东大会 |
| 3.5 我国董事会运行困境 |
| 3.5.1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责不清 |
| 3.5.2 董事会独立性不强 |
| 3.5.3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责不清 |
| 3.5.4 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观念淡化及缺乏激励机制 |
| 3.5.5 董事行使权力缺乏制度保障 |
| 第四章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完善 |
| 4.1 基于不同公司类型的模式选择 |
| 4.1.1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必须从实际出发 |
| 4.1.2 明确公司自由选择治理模式的原则 |
| 4.2 两种不同治理模式的机构设计 |
| 4.2.1 股东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机构设计 |
| 4.2.2 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机构设计 |
| 4.3 完善公司治理模式的具体措施 |
| 4.3.1 明确划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力 |
| 4.3.2 加强对控股股东的制约 |
| 4.3.3 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 |
| 4.3.4 完善董事人员的任免机制 |
| 4.3.5 保障董事会权力的行使 |
| 4.3.6 构建有效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 |
| 4.3.7 完善公司的监督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 选题背景 |
| 1.2 研究意义 |
| 2 文献综述 |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 3 研究方法 |
| 3.1 文献研究法 |
| 3.2 实证研究法 |
| 4 论文结构 |
| 5 主要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概述 |
| 1.1 独立董事的特殊性 |
| 1.1.1 独立董事制度沿革 |
| 1.1.2 独立董事与监事之差异 |
| 1.1.3 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之差异 |
| 1.2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特殊性 |
| 1.2.1 独立董事角色与职责定位分析 |
| 1.2.2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业背景分析 |
| 1.2.3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核心特征 |
| 1.3 我国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立法现状 |
| 1.3.1 立法现状与不足 |
| 1.3.2 新《证券法》下独立董事勤勉履职风险畸重 |
| 小结 |
| 第二章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问题剖析 |
| 2.1 我国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实例考察 |
| 2.1.1 证监会行政处罚之推演逻辑 |
| 2.1.2 法院司法裁判之路径思考 |
| 2.2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运行阻碍 |
| 2.2.1 勤勉义务内涵存在解释困境 |
| 2.2.2 勤勉判断“签字论”之不合理性 |
| 2.2.3 立法逻辑与现实履职之矛盾 |
| 小结 |
| 第三章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理论探讨 |
| 3.1 勤勉义务理论溯源 |
| 3.1.1 信义义务的追溯 |
| 3.1.2 差异化勤勉义务的再探讨 |
| 3.2 商业判断规则理论探索 |
| 3.2.1 勤勉义务与商业判断规则 |
| 3.2.2 商业判断规则的制度价值 |
| 3.3 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职责任探源 |
| 3.3.1 独立董事法律责任性质 |
| 3.3.2 独立董事民事责任分析 |
| 小结 |
| 第四章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制度完善 |
| 4.1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内涵完善 |
| 4.1.1 过程性勤勉义务 |
| 4.1.2 信息披露监督义务 |
| 4.1.3 合理信赖的法定化 |
| 4.2 合理谨慎独立董事标准设置 |
| 4.2.1 一般标准与特殊标准 |
| 4.2.2 履职约束体系之构建 |
| 4.3 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的保障规制 |
| 4.3.1 商业判断规则的制度路径选择 |
| 4.3.2 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之风险规避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 (一)选题背景 |
| (二)选题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一)关于受信义务的理论研究 |
| (二)关于自我交易的理论研究 |
| (三)关于篡夺公司机会的理论研究 |
| (四)关于竞业禁止的理论研究 |
| (五)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理论研究 |
| 三、研究方法 |
| (一)规范分析法 |
| (二)比较分析法 |
| (三)实证分析法 |
| 四、论文框架 |
| 第一章 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立法和司法现状问题概述 |
| 一、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立法规制现状 |
| (一)关于董事高管承担受信义务的立法规制现状 |
| 1.公司利益 |
| 2.董事高管 |
| 3.受信义务 |
| (二)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立法规制现状 |
| 二、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司法案例统计 |
| (一)样本选取的基本要求 |
| (二)样本的初步统计 |
| 三、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案例实证及类型化分析 |
| 一、董事高管违反受信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判断标准 |
| (一)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 |
| 1.单纯客观标准 |
| 2.主客观相结合 |
| (二)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判断标准 |
| 1.违法自我交易 |
| 2.篡夺公司机会 |
| 3.违反竞业禁止 |
| 二、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运行情况 |
| (一)履行前置程序进入诉讼 |
| (二)豁免前置程序 |
| (三)股东起诉因前置程序履行被驳回 |
| 三、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董事高管违反受信义务判断标准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判断标准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1.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既存问题 |
| 2.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判断标准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二)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判断标准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1.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判断标准的既存问题 |
| 2.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判断标准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二、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既存问题 |
| 1.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形式化 |
| 2.监事会执行力不足 |
| (二)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既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 1.书面请求与回复制度供给不足 |
| 2.监事会独立性差 |
| 三、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规制建议 |
| 一、完善董事高管违反受信义务判断标准的建议 |
| (一)完善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建议 |
| 1.确立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原则 |
| 2.细化董事高管违反勤勉义务主客观标准立法规范 |
| 3.商业判断规则的引入 |
| (二)完善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判断标准的建议 |
| 1.重述忠实义务基础关系 |
| 2.强化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判断标准制度供给 |
| 3.构建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责任体系 |
| 二、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具体建议 |
| (一)平衡自由与秩序价值 |
| (二)明确股东诉讼请求回复制度 |
| (三)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
| 三、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三、研究框架 |
| 四、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中国问题 |
| 第一节 我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立法现状 |
| 一、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法律地位 |
| (一)股东大会的法律地位 |
| (二)董事会的法律地位 |
| 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构造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构造 |
| (二)董事会的权力构造 |
| (三)剩余权力的归属 |
| 第二节 我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
| 一、我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现存问题 |
| (一)未能区分公众公司与私人公司 |
| (二)股东大会权力过于庞大 |
| (三)董事会独立性的严重弱化 |
| 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现有解决方案 |
| (一)控股股东中心主义模式 |
| (二)经理中心主义模式 |
| (三)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 |
| 三、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重思 |
| 第二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理念争鸣 |
| 第一节 公司权力分配的股东中心主义理念 |
| 一、基本立场 |
| 二、法理基础 |
| (一)所有权理论 |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 (三)公司合同理论 |
| (四)公司宪制理论 |
| 三、股东中心主义理念的最新修正 |
| 第二节 公司权力分配的董事会中心主义理念 |
| 一、基本立场 |
| 二、法理基础 |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 (二)团队生产理论 |
| (三)社群理论 |
| (四)实体最大化及可持续性理论 |
| 第三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域外实践 |
| 第一节 大陆法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德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二、法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三、日本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四、韩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第二节 英美法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英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二、美国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三、澳大利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四、加拿大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分配 |
| (二)董事会的权力分配 |
| 第三节 域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之总结 |
| 一、域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存异 |
| (一)二元制与三元制 |
| (二)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 |
| 二、域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趋同 |
| (一)股东大会的权力逐渐缩小且以法律明定范围为限 |
| (二)董事会的权力逐渐扩大且为概括性规定 |
| 第四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总体思路 |
| 第一节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考量因素 |
| 一、公司人格 |
| 二、股权结构 |
| 三、经营效率 |
| 四、利益冲突 |
| 五、社会责任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理念选择 |
| 一、我国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现实依据 |
| (一)公司法人本质实在说的确立 |
| (二)公众公司股权结构仍然高度集中 |
| (三)公司社会责任愈加受到重视 |
| 二、董事会中心主义下公司权力分配原理 |
| (一)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法律标准 |
| (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法律效力 |
| 第五章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的具体方案 |
| 第一节 公众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力配置 |
| 一、人事任免权 |
| (一)董事提名权 |
| (二)董事选举权 |
| (三)董事解任权 |
| (四)薪酬决定权 |
| 二、公司重大变更决定权 |
| (一)章程修改批准权 |
| (二)重大资产重组批准权 |
| (三)公司终止决定权 |
| 第二节 公众公司董事会的权力配置 |
| 一、公司资本结构决定权 |
| 二、利润分配决定权 |
| 三、利益冲突交易审批权 |
| 四、敌意收购防御策略决定权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1.3 创新点 |
| 1.2 概念界定 |
| 1.2.1 独立董事 |
| 1.2.2 独立董事监督对象 |
| 1.2.3 独立董事监督方式 |
| 1.2.4 独立董事监督激励 |
| 1.2.5 独立董事监督效果 |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技术路线 |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 2.1 理论基础 |
| 2.1.1 激励理论分析 |
| 2.1.2 演化博弈理论分析 |
| 2.2 文献综述 |
| 2.2.1 独立董事监督个体激励的相关研究 |
| 2.2.2 独立董事监督与监事会二元监督分析 |
| 2.2.3 公司治理外部监督主体行为对独立董事监督的影响研究 |
| 3 独立董事个体激励对监督效果的影响研究 |
| 3.1 独立董事声誉激励对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影响研究 |
| 3.1.1 演化博弈模型建立与研究假设 |
| 3.1.2 博弈参与主体的决策分析 |
| 3.1.3 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策略的演化博弈分析 |
| 3.1.4 演化博弈仿真分析 |
| 3.1.5 完善独立董事声誉激励的政策建议 |
| 3.2 独立董事薪酬激励对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影响研究 |
| 3.2.1 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
| 3.2.2 基于非对称演化视角的演化博弈分析 |
| 3.2.3 独立董事不同薪酬激励下的监督效果差异分析 |
| 3.2.4 完善独立董事薪酬激励的政策建议 |
| 3.3 独立董事任免机制对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影响研究 |
| 3.3.1 独立董事和大股东行为的演化博弈分析 |
| 3.3.2 完善独立董事任免机制的政策建议 |
| 3.4 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对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影响研究 |
| 3.4.1 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
| 3.4.2 基于非对称演化视角的演化博弈分析 |
| 3.4.3 独立董事不同履职能力下的监督效果分析 |
| 3.4.4 完善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以促进监督效果的政策建议 |
| 4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二元监督模式改进对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影响研究 |
| 4.1 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
| 4.1.1 模型描述与假设 |
| 4.1.2 演化博弈模型的建立 |
| 4.2 基于非对称演化视角的演化博弈分析 |
| 4.2.1 监事会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 4.2.2 独立董事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 4.2.3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策略的系统演化稳定性分析 |
| 4.3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二元监督模式改进对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影响分析 |
| 4.3.1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监督困境分析与仿真 |
| 4.3.2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监督困境的解决路径分析与仿真 |
| 4.4 完善公司治理二元监督的政策建议 |
| 5 公司治理外部监督主体行为对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影响研究 |
| 5.1 证监会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程度对独立董事监督决策的影响研究 |
| 5.1.1 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
| 5.1.2 基于非对称演化视角的演化博弈分析 |
| 5.1.3 证监会加强信息披露程度对独立董事监督决策的影响分析 |
| 5.1.4 完善独立董事信息获取问题的政策建议 |
| 5.2 媒体外部监管对独立董事监督决策的影响研究 |
| 5.2.1 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
| 5.2.2 演化博弈分析 |
| 5.2.3 完善媒体外部监管促进独立董事监督效果的政策建议 |
| 6 结论与展望 |
| 6.1 结论 |
| 6.2 展望 |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 1.2.1 研究思路 |
| 1.2.2 研究内容 |
| 1.2.3 研究方法 |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 1.3.1 研究创新 |
| 1.3.2 不足之处 |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 2.1 股权融资研究综述 |
| 2.1.1 股权融资的内涵、特征和影响因素 |
| 2.1.2 股权融资效率与成本研究 |
| 2.1.3 中国企业股权融资偏好研究 |
| 2.2 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研究综述 |
| 2.2.1 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增长 |
| 2.2.2 融资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 |
| 2.3 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效应研究综述 |
| 2.4 文献述评 |
| 第三章 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增长效应研究 |
| 3.1 问题的提出 |
| 3.2 理论分析 |
| 3.2.1 股权融资与国民经济增长 |
| 3.2.2 股权融资与省域经济增长 |
| 3.3 模型构建与指标选取 |
| 3.3.1 TVP-SV-SVAR模型(全国层面) |
| 3.3.2 面板数据回归模型(省级层面) |
| 3.3.3 指标度量与数据说明 |
| 3.3.4 描述性统计 |
| 3.4 全国层面:股权融资与国民经济增长 |
| 3.4.1 平稳性检验 |
| 3.4.2 参数估计结果 |
| 3.4.3 脉冲响应结果分析 |
| 3.5 省级层面:股权融资与省域经济增长 |
| 3.5.1 基准回归和分样本回归 |
| 3.5.2 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 |
| 3.6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微观绩效研究 |
| 4.1 问题的提出 |
| 4.2 理论分析 |
| 4.2.1 股权融资与企业经营绩效 |
| 4.2.2 扩大再生产和研发投入机制的中介效应 |
| 4.2.3 独立董事制度和资产负债率的调节效应 |
| 4.3 模型构建与指标选取 |
| 4.3.1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 4.3.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 4.3.3 描述性统计 |
| 4.4 实证分析 |
| 4.4.1 基准回归和分样本回归 |
| 4.4.2 稳健性检验 |
| 4.5 进一步分析 |
| 4.5.1 中介效应检验 |
| 4.5.2 调节效应检验 |
| 4.6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创新效应研究 |
| 5.1 问题的提出 |
| 5.2 理论分析 |
| 5.2.1 股权融资的企业创新效应分析 |
| 5.2.2 股权融资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机制分析 |
| 5.2.3 资产负债率对股权融资的企业创新效应影响分析 |
| 5.3 模型构建与样本选取 |
| 5.3.1 模型设定和变量定义 |
| 5.3.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 5.3.3 描述性统计 |
| 5.4 实证分析 |
| 5.4.1 基准回归 |
| 5.4.2 稳健性检验 |
| 5.4.3 内生性检验 |
| 5.5 进一步分析 |
| 5.5.1 股权融资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机制分析 |
| 5.5.2 资产负债率与股权融资的企业创新效应 |
| 5.6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股权融资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效应研究 |
| 6.1 问题的提出 |
| 6.2 理论分析 |
| 6.2.1 股权融资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
| 6.2.2 研发投入机制的中介效应 |
| 6.2.3 独立董事制度的调节效应 |
| 6.3 模型构建与指标选取 |
| 6.3.1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 6.3.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 6.3.3 描述性统计 |
| 6.4 实证结果检验 |
| 6.4.1 基准回归 |
| 6.4.2 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 |
| 6.5 进一步检验 |
| 6.5.1 研发投入机制的中介效应检验 |
| 6.5.2 独立董事制度的调节效应检验 |
| 6.6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 7.1 主要结论 |
| 7.2 政策建议 |
| 7.3 未来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