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1](2021)在《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这一新的功能和定位,因此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预算作为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的角色。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基础的现代预算制度,其目标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督有力、讲求绩效和公开透明,而现代预算制度最直接表现形式就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决算差异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直接结果,对于充分把握预算管理水平,发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立足于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深入分析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在系统呈现预决算差异特征事实的基础上,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对其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探究影响我国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因素。首先,全方位、多角度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特征和演变趋势。结合我国一般公共预算体系,分别从总量层面、结构层面、区域异质性层面等不同角度对预决算支出差异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其次,根据预决算差异背后的逻辑,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并结合我国预算功能取向,为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充分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并根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阶段的全周期运行特点,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两个维度梳理出可能影响预决算差异的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主体互动因素,并借助实证分析框架进行实证检验。第三,基于回归方程的分解法,分别利用基于R2的夏普利值分解和MQ指数测度不同因素对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探寻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来源,充分认识我国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第四,总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内部动态特征,结合从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预算周期,分析预决算差异在年度内普遍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倒V型模式的原因。最后,通过借鉴美、法、日等国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实践经验,更清晰认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推动我国的预决算差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各级政府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且存在结构性差别。整体特征分析发现:2013年以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均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支成为预决算差异的突出表现形式;2011年以后预决算差异度出现下降,但绝对规模不降反增,2017年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超过2011年达到新高;地方层面的预决算差异规模和差异度均高于中央;省级预决算差异、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三者呈倒“V”形,调整差异通常为正,执行差异通常为负,但是决算数通常仍会大于年初预算数。结构特征分析发现:支出科目越细化预决算差异越大,离散程度越高;中央预决算差异稳定度更高,且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节能环保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而地方在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总体大于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区域特征分析发现,调整差异的区域特征明显,但执行差异的区域特征并不明显,其中东部地区调整差异更小,因此总体来看东部地区预决算差异小于中西部地区。(2)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不可预知性、非对称性、成因多样性、适度性,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具有的五大属性决定了预决算差异的复杂性,因此认识预决算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要从导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出发,分类视之,即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基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二维逻辑框架,将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归类为六类——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和主体互动因素。(3)通过预算管理主体间的博弈分析发现,财政部门、支出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的互动行为影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进而影响预决算差异。预算编制过程中,影响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均衡的因素有: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削减比例、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的成本、支出部门虚报预算的成本、财政部门和支出部门的信息不对称从程度会影响预算编制过程的均衡结果。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表明,由于预算规模既定,社会获得公共物品与服务的总量也是一定的,而这种竞争活动是需要相应成本的,其最终结果应该是某种“负和”的社会损失。预算监督过程中,通过分析是否财政结余的博弈过程发现,均衡结果与监督部门对未及时结余的惩罚力度F、实质结余资金规模B、结余后第二年度的削减规模、支出部门选择不结余的处理成本、监督部门选择监督的成本有关。(4)通过静态和动态面板模型对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的回归发现,经济不确定程度、转移支付占比、晋升压力、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速、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透明度会显着影响预决算差异。内部动态特征分析结果表明,由于各因素的作用路径不同,对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影响存在不同,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显着而执行差异中不再显着——经济预测偏差、财政收入增速和财政透明度,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不显着而预算执行差异中显着——经济不确定程度、财政分权、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人均GDP。(5)通过利用Shapely分解和MQ指数对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贡献度分解,发现我国的预决算差异最主要的来源是制度因素和管理因素,并同时受到经济因素影响。其中制度因素主要作用于影响调整差异,管理因素在执行差异中的作用更为明显。(6)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具有地区异质性,通过分析发现东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官员晋升压力、财政收入增速、财政分权;中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分权、人均GDP和转移支付占比;而西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收入增速、经济增速和转移支付占比。时间异质性分析发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影响因素结构存在一些规律性变动——转移支付的贡献度呈下降趋势,宏观经济预测差异的贡献度呈上升趋势。总体来说,我国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预决算差异。我们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分类施策——“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执行效率,更好履行政府受托责任。要认识到我国当前阶段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是制度性因素和管理因素,以及预算调整差异和预决算执行差异性质的不同,未来需不断优化制度并强化预算管理。具体政策建议为:一是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强各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体制,理顺政府间收支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宏观预测能力,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四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流程,建立预算调整控制机制。五是优化制度设计,协调预算主体良性互动,完善预算监督体系,营造公开透明预算环境。六是强化绩效意识,将预决算差异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李建军,刘媛[2](2020)在《新《预算法》能够降低地方政府预决算偏离度吗?——来自四川省市州的证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预算法是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基本制度规范。本文利用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这一准自然实验,构建了"类政策实验"的强度DID模型。运用四川省21个市州2008-2018年的预决算数据,评估了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预决算偏离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新《预算法》的实施降低了地方政府收支预决算偏离度。机制检验发现,新《预算法》通过增强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降低了收入预决算偏离度;通过强化预算执行约束,降低了支出预决算偏离度。本研究不仅丰富了预算研究文献,而且对今后的预算改革及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具有重要启示。
孟燕[3](2019)在《慎议治理系统的理论解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慎议治理系统(deliberative governance system)。对慎议治理系统的理论解释建立在慎议系统(deliberative system)与慎议治理(deliberative governance)的相关分析基础之上。研究关注的焦点是慎议治理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不同构成要素之间的传输以及系统本身的实现条件;研究目的则在于通过对慎议治理系统进行理论解析,为慎议治理的发展方向及其问题解决路径提供整体性与理性化思考。当前,学术界对于deliberation一词的翻译主要存在三种形式:一是协商(如陈家刚等学者),二是审议(如陈东升、林国明等台湾学者),三是慎议(如顾肃、谭安奎等学者)。本文采取慎议的译法,主要考量如下:一是deliberation一词的本源涵义。Deliberation是主体间话语交往形式之一,涉及到对某事的仔细考虑和讨论,内蕴的是审慎思考和相互论证的思想。“慎”同时包含慎重与慎思之意,“慎议”的译法能够相对准确地概括deliberation一词的语义;相较而言,协商作为主体间交流方式之一,侧重合作与商量;而审议则体现为审查与评议的过程。二是慎议理论(deliberative theory)生成于西方民主国家,特别是慎议民主思想(deliberative democratic theory)形成于对西方国家竞争性聚合民主的反思,体现的是慎议参与者进行论点交换的主体间性过程以及根据相关理论和论证进行反思与判断的主体内部过程,其蕴含的价值是平等性、互惠性、反思性与责任性等。对比而言,协商政治(consultative politics)根植于中国的非竞争性政治生态,内蕴的是“和合”辩证思维。在实践中,协商侧重政党之间、党群之间、政社之间等所进行的针对特定事务展开咨询与商量。现代中国协商政治承袭于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协商共治的成功经验,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的发展框架与中国的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正式制度安排形成互嵌逻辑。此外,审议的政治过程通常涉及主体之间的审查关系,并不符合西方慎议政治对于主体作为平等的对话参与者并享有平等政治影响机会的界定。本文的立基点限定于慎议理论与慎议实践,因此综合考量,本文采取“慎议”的译法。具体而言,慎议治理系统是在慎议系统理论模型与慎议治理现实实践的基础上搭建的理想类型1。慎议治理系统内部包含由多元慎议治理场域构成的多层次结构,即慎议治理子系统。基于分工原则,慎议治理主体聚集于各个慎议治理子系统中,适用相应的慎议规则,承担不同的慎议任务,发挥各自的慎议功能;慎议治理子系统通过信息流与反馈流链接起来。流的传输建立了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的合作与迭代慎议关系,促使慎议治理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慎议治理系统是慎议治理行动的发展方向,旨在全面调动治理资源,实现有序的治理状态。在过去三十年间,西方国家遭遇日益严重的持续性治理挑战,既涉及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趋势对传统国家治理能力的冲击,也包括复杂抗解议题增长以及公民信任度下降促使政府改革政治精英与技术专家联盟的封闭式决策模式。在此背景中,西方国家政府开始着力进行公共治理创新,不断推进治理改革,并试图以开放的合作思维重新定义政府与普通公民、组织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慎议理论与慎议民主思想的发展逐步更新西方政府关于公共参与方式与公共参与效能的认知,并将慎议参与机制应用于政策过程。通过设计慎议论坛,所有受治理问题影响的治理主体将被包容并授权参与治理,依据平等、公开、相互尊重的慎议交往过程产生对于问题解决方案特定形式的同意,作为制定治理决策的合法性依据。这就形成了一种基于慎议的新治理方式,即慎议治理。虽然作为一种授权参与式治理形式,慎议治理通过向普通公民授权,将其重新置于决策过程的核心,并且基于主体间性慎议建构主体相互关系,明确主体治理责任,但是在实践中,慎议治理仍然没有解决主体包容、过程平等以及结果衔接三个层面的难题。在很大程度上,慎议治理的实践困境与慎议民主所面临的实践挑战具有相关性,这根源于慎议治理与慎议民主的互嵌式发展逻辑。实际上,西方民主的慎议发展转向催生了政府的慎议治理创新思维,使治理活动更加关注通过主体间话语交流和反思判断形成公共认知和决策意志;而关于治理主体的慎议行为规范、慎议机构设置、慎议程序设计以及慎议结果效能等思考亦根植于慎议民主理论及其应用。因此,慎议民主在对慎议治理发展提供相应支撑的同时,其在经验社会中所面临的挑战亦构成慎议治理不得不需要解决的问题:诸如慎议民主规范性理论对于话语共识的要求话语共识的追求往往对普通公民的慎议技能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这就造成慎议过程中对弱势群体的实际排斥,而且也未能解决两大棘手问题,即如何在大规模社会以慎议民主程序实现民主决策制定,以及如何将慎议民主嵌入既有的代议制民主结构。在此背景中,慎议民主的研究开始从离散的慎议民主实践转向整合的慎议系统分析。慎议系统强调慎议发生在宏观公共领域以及微观政治领域中的各种慎议场所,既相互区别又彼此依赖,依据特定方式联结成整体。然而,慎议系统理论并不认为所有慎议场所中的个体或要素必然是慎议的或民主的,这就造成慎议系统边界的模糊性;此外,该理论也并未就普通公民的慎议作用及其慎议结果如何成为正式决策的依据等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虽然慎议系统理论本身仍需完善,但是该理论的出现使人们更加关注现实中慎议治理实践的系统性转型,并尝试以系统性思维解决慎议治理在主体包容、程序平等以及结果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本文将在对慎议系统理论与慎议治理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规范性研究的角度描绘慎议治理系统并对其展开理论解析,重点关注慎议治理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慎议治理系统的不同构成要素之间的传输以及实现慎议治理系统的条件。本文的研究框架将围绕此设定:第一章为导论。在阐述研究背景之后,界定研究问题;此后就慎议系统与慎议治理的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性综述,奠定本文的研究基础;同时明确本文的研究内容及其意义,选择有助于推进本文研究顺利展开的研究方法;此外,本章也指出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第二章为慎议治理系统的理论基础。明确慎议治理概念是进行研究的前提。在从主体协作、慎议行为与公众定位三个核心要素明确定义慎议治理之后,本文从治理主体、治理问题、治理工具以及治理结构为基础建构分析框架,进一步解释慎议治理。在当前西方民主国家,微型公众论坛是当今实践最为广泛的慎议治理载体。微型公众论坛中所包容的参与主体代表了普通公众的微观形态,它能够将非正式慎议领域与正式慎议领域联系起来,把关于复杂问题的公共认知及其相关信息分别传输到行政机构与普通公民,而且通过对话语的抽象、限制和综合来促进普通公民慎议。微型公众论坛的实践使得普通公民、专家以及决策制定者之间实现了平等沟通的可能性,有利于增强公共决策的合法性,激发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并且改善当前的治理水平。此外,慎议系统的理论也是建构慎议治理系统关键的理论基础。慎议系统模型立足于哈贝马斯与德雷泽克关于不同慎议部分的关联分析,包括序列慎议系统、整合慎议系统以及迭代慎议系统三种类型。其中,序列慎议系统将慎议任务被分配到代议制民主运作过程的不同阶段,每一阶段的慎议机构遵循各自的慎议标准,实现相应的慎议美德。该模型的明显缺陷在于,系统的主要参与者被限定在政治精英,因此该系统也被称为“慎议的熊彼特主义”。同时,序列慎议系统中内的元素可能都不会符合慎议民主标准,特别是讨价还价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慎议民主的理想。此外,也未强调后一阶段需要向前一阶段进行反馈和回应。整合慎议系统强调话语领域的多样性及其之间的联系。不同的话语领域具有各自的慎议优势,包容不同的慎议行为者,以不同的方式和标准进行沟通。微型公众是连接正式与非正式话语领域的主要桥梁。整合慎议系统并未阐明微型公众的合法性问题,也并未详述如何规避系统内的飞地慎议风险。此外,整合慎议系统如何嵌入既有政治体系的问题也未得到解决。迭代慎议模型主要强调慎议机构之间以及慎议机构与非慎议机构之间的关系,体现的是慎议民主的自我纠正与自我调整的动态能力,进一步反映了慎议民主原则的道德暂时性与政治暂时性特征。迭代慎议系统模型修复了前两者的精英主义倾向与话语领域的封闭性弊端,但是其也隐含着决策效率降低等明显的劣势。第三章为慎议治理系统的构成要素与相互关系。在本质上,慎议治理系统是一个典型的复杂适应系统。慎议治理系统中存在大量的异质性主体,主体聚集构成不同的慎议治理场域,进而形成慎议治理系统的多级层次。慎议治理主体的慎议行为具有典型的适应性特征。在本质上,慎议行为包括话语表达行为与话语交往行为两部分,前者是慎议治理主体的信息输出载体,而后者则是慎议治理主体接收其他人信息并进行批判性思考并作出适时性反馈的过程。在对话交往行为中,慎议治理主体能够获知彼此的观点,要求对方为其话语提供理由与论据进行说服。此外,慎议治理主体以慎议的方式解决治理问题的过程也是其唤醒、分解并重新组织其内部积木块的过程。慎议治理主体的内部积木块表现为其以往积累的知识、经验或技能。最后,慎议治理主体的慎议行为可以由刺激—反应模型来定义。刺激为慎议治理主体所接收到的慎议结果等信息资源;而反应则体现为慎议治理主体的迭代慎议行为。慎议治理系统的内部结构形成于不同慎议治理主体聚集生发的介主体,介主体的聚集则构成介介主体,即议题识别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意见构成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以及决策制定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其关系体现为分工与合作关系以及迭代慎议关系。其中,议题识别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中的慎议治理场域为所有普通公民提供参与慎议治理的空间和机会,其慎议标准体现为开放性、探索性与合作性,慎议任务则在于对彼此的利益和关切以及慎议治理议题本身形成深度理解,产生结构化的公共认知,为意见构成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内的慎议提供内容输入。意见构成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中的关键慎议治理主体的慎议行为主要发生在微型公众中,慎议规则遵循包容性与反思性;慎议任务在于形成能够代表集体立场的并且被共同接受的慎议结果。该系统的慎议功能体现为承上启下的两部分:激发公共领域子系统中慎议治理主体进一步的慎议行为;以及为政治领域子系统中的慎议治理主体提供慎议内容与决策依据。决策制定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中的慎议治理关键主体是专家与公共机构人员等精英群体,其主要的慎议活动发生场所为政府各部门、议会及其委员会等公共机构召开的慎议会议,慎议规则体现为相对的私密性,慎议任务则是在内部封闭慎议以及与意见构成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进行迭代慎议的交叉过程之后形成正式治理决策。第四章为慎议治理系统的内部传输。慎议治理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存在大量的信息流与反馈流。流的传输产生于慎议治理系统的多孔性结构以及系统性功能的实现需求。首先,系统内部的多孔结构允许关键慎议治理主体利用慎议治理子系统边界的孔隙进行个体流动、信息传递与话语渗透;允许慎议治理子系统的相对独立性与相对开放性并存。系统内部的多孔结构产生于民主社会的公共参与结构与公共参与需求。其次,系统性功能的实现需求也是产生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传输的重要原因。其中,认知改善功能要求慎议治理主体通过慎议交流过程中的学习与反思更新对于特定议题的认识与判断,这需要慎议治理主体接触外部信息,学习并批判性反思其他主体的观点与立场。增进共同理解功能则意味着需要通过不同子系统之间的迭代慎议程序增进所有慎议治理主体对彼此认知的共同理解程度,进而产生合作理性,奠定集体决策的基础,以期解决治理主体共同面临的问题。为了实现该功能,在慎议治理系统中实现“元共识”十分重要。此外,民主决策功能是慎议治理系统的根本功能。民主决策既需要慎议治理主体对慎议议题及其相关事物形成真实认知并建立共同理解,也需要慎议治理主体平等对待所有在慎议过程中探索的观点及其支撑性理由。特定的传输机制使得慎议治理主体能够整合分散于各个慎议治理子系统以及不同慎议时刻中的所有信息;而不同场域之间的信息链接则能够有效地使弱势治理主体的话语免于沉默,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共机构人员主观选择部分于其有利的公共认知或微型公众慎议结果作为正式决策行为的理由。第五章为慎议治理系统的案例分析与问题归纳。案例实践的分析旨在对慎议治理系统的实践形成情境化理解。基于解释性研究框架,本部分将从分别涉及国家治理问题、地方治理问题以及基层社区治理问题的三个慎议治理典型案例——英国有关脱欧议题的公民大会、苏格兰邓迪市参与式预算—“邓迪决策”以及澳大利亚本迪戈市有关社区规划的公民陪审团——入手,解析当前慎议治理环境中,不同慎议领域或机构的慎议程序是如何设计的、彼此是如何关联的、慎议机构设计如何嵌入更广泛的政治体系以及存在的相关缺陷;此外,不同类型的微型公众论坛和参与式预算对慎议参与者的赋权程度存在差异,它们与公共领域以及正式决策领域之间的关联程度也有所差别。因此,本部分在分别对三个典型案例进行相应分析之后,将对案例展开对比研究。基于此,文章进一步归纳并界定慎议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从问题出发进一步引申建构慎议治理系统的必要。第六章为慎议治理系统的实现条件。慎议治理系统的实现条件体现在系统持存性、协调性以及民主制度嵌入性三个方面。持存性意味着慎议治理系统在实现自我维持的同时也必须实现在更广泛政治体系中的持续生存。其中,自我维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慎议治理主体、慎议治理子系统以及慎议治理系统三者的目标保持一致。慎议治理系统的首要目标在于解决慎议治理议题,慎议治理子系统的目标则分解于此,分别为针对慎议治理议题形成结构化公共认知、产生能够代表集体立场的慎议结果以及制定治理决策,这将取决于各个子系统中慎议治理主体的慎议任务完成。而慎议任务的完成则首先需要慎议治理主体依据相应的标识并通过一定的黏合因子聚集在一起,调动其所积累的知识、经验等资源并依据集体同意的慎议规则进行适应性慎议行为;其次则需要发挥“流”的作用,畅通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的信息输入与结果输出,建构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机整合各个慎议治理子系统所完成的分解目标。在该过程中,需要明确“流”的载体及其运行机制,使慎议治理主体在各子系统内部通过迭代慎议形成的并获得内部性认同的结构化公共认知、代表集体立场的慎议结果以及治理决策在输入与输出、回应的过程中实现并增强其外部性认同。协调性意味着慎议治理系统各个子系统内部以及各个子系统之间的慎议治理主体的相互关系处于良性状态。其中,慎议治理主体在各个子系统内部进行迭代慎议行为,慎议行为的产生使得主体之间具有构成性慎议关系,其性质由不同子系统内部适用的慎议规则所定义,并旨在促使慎议治理主体发挥各自的慎议功能,完成分配于各个子系统的慎议任务,发挥其慎议功能。在不同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慎议治理主体则具有授权式代表关系,即公共领域慎议子系统中普通公民授权公民代表与选举代表在介质领域慎议子系统以及政治领域慎议子系统中代表其进行慎议行为。此外,慎议治理系统在更广泛政治体系中的持续生存则意味着慎议治理系统具有体系嵌入性,即其能够作为代议制政治安排的补充并能够与其兼容发展。这既取决于慎议治理系统自身的民主治理效能,也取决于国家或超国家共同体的民主改革效度。民主制度嵌入性则意味着慎议治理系统与当前民主制度的嵌合。实际上,无论是慎议系统理论的发展还是慎议治理实践的扩散都无法脱离当前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及其政治运行过程。其中,慎议系统的三种理论模型均在不同程度上蕴含着系统内慎议机构与代议制民主机构相互楔入的思想;而慎议治理真正效能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机构对公民慎议治理决策行为的认可与程序保障。因此,慎议治理系统的实现这一方面要求民主国家利用既有民主安排开发并完善慎议决策程序,并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则保障慎议成为治理决策过程中的必要阶段;另一方面则需要进一步深化慎议民主改革,使慎议治理系统实现在民主制度体系中的嵌入式发展。第七章为西方慎议治理系统与中国协商治理体系的比较。对慎议治理系统的理论解释并不应局限于解释系统本身,即仅关注该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不同构成要素之间为何能够传输以及如何界定系统的实现条件,也应该从对比视角出发,分析慎议治理系统的比较优势或相对劣势。回归到治理本身,强调治理主体间话语交流并关注参与式决策制定的治理方式并非局限于西方。在中国,协商治理是治理主体通过对话商议等话语交流行为合作解决问题或协调分歧的治理方式。近年来,伴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趋势,协商治理体系也随之呈现。协商治理体系的发展不仅有效整合分散的治理资源,更加从制度层面将不同协商治理领域以及不同协商治理形式进行有效衔接,以此从整体上增强协商治理的有效性。因此,本章在对中国的协商理论与协商治理体系进行规范性描述之后,将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出发,探寻西方慎议治理系统与中国协商治理体系的共通与差异之处,从对比性角度丰富慎议治理系统的理论解析。
刘小航[4](2019)在《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研究 ——以A事业单位为例》文中指出事业单位在我国是较为特殊的一类单位,它通常是指政府利用国资设立的从事教科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相对于国内的企业普遍滞后,皆因其内部控制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作为核心业务的预算业务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均会受到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的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已迫在眉睫。2012年11月29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2015年12月21日《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不仅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具体思路,更为预算业务内部控制指明了具体建设方向。本文以A单位为例对事业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研究。首先结合事务所对A事业单位基础性评价的结果,梳理了当前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然后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结合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目标对单位的预算业务流程各个环节重新梳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支出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制定了合理的业务内部控制流程,同时及时有效的识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支出决算与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的关键风险点并构建风险控制矩阵。在此基础上构建了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利用调查问卷法在A单位首次开展内控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最后,本文结合了此次预算业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与预算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紧密结合的各项改进措施。按照所提出的各项改进措施对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行完善,将能够全面有效的提升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水平,弥补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欠缺,真正贯彻与落实“以评促建”的精神,也可为国内的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研究提供参考思路和实务指南。
吕永祥[5](2019)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当前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家监察委员会面临着在腐败存量日益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有效预防腐败来遏制腐败增量这一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研究是一个兼具理论前沿性和实践重要性的研究议题。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为目标的政党,她在使用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增进社会公共福祉的同时,还必须同公权力腐败这种公权私用的现象作长期和坚决的斗争。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是我国反腐败战略的两大支柱,随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政权对公权力腐败的成因和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在我国反腐败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成为我国反腐败的重要方针。预防腐败是比惩治腐败具有更高复杂性和前瞻性的反腐败战略,对反腐败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原本分散的预防腐败机构及其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效预防公权力腐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何结合自己的机构属性和职能设置来有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预防腐败战略,仍旧是摆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成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也亟待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回应。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预防公权力腐败是其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理论逻辑是,通过消除公权力腐败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构成要件来切断公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制度预防腐败理论等国内外廉政理论资源,从“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腐败行为”这一解释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的主流范式出发,结合我国反腐败政策文件对预防腐败战略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设置,尝试性地构建“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预防腐败”这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采取政策试点的改革方法,其政策运行过程先后经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三个发展阶段。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我国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两种国家监察机关乃至两种预防腐败体系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我国更加有效地预防权力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预防腐败实践的角度看,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一个兼具预防腐败职能和惩治腐败职能的综合性国家反腐败机构,是我国预防腐败战略的主要执行者。随着预防腐败局、行政监察机关等原预防腐败机构被整合至国家监察委员会之中,国家监察委员会在我国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战略的同时,结合《监察法》赋予的对公职人员开展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形成了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三管齐下的预防腐败模式。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都有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外派机构作为支撑,意在通过开展预防性监督和发现性监督防范公共权力滥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通过制度建设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从而释放出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治理效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承认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实践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还应客观地看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家监察委员会在预防公权力腐败时还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材料、相关统计数据等经验材料和理论分析来看,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预防腐败职能的过程中亟需解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和运用监察建议推动被监督单位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等问题。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家监察委员会要将其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预防腐败的效能,就需要在借鉴中国香港等高度廉洁地区的预防腐败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大目标,从多措并举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和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和积极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升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虽然公权力腐败行为与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战略之间的较量和博弈将是一个长期的和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和人大的领导之下,加强与其他预防腐败主体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监察建议三项预防腐败职能的有效性,综合运用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之间的互补效应,就能够在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行动之间的长期博弈中不断取得胜利。
黄鹏[6](2019)在《中国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国经济总体保持了高速增长。同时,财政基本与经济的高增速相适应,发育出了稳定的财政收入汲取体系。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维系财政支出的持续扩张。在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时代,中国有效地应对了多次国家治理上的挑战。然而,中国财政的转折点已经到来,财政富裕的黄金时代渐渐逝去,悄然从“不差钱”转向了“差钱”,收支缺口逐渐扩大。并且,在经济的中低速增长成为常态后,多年来阔绰的财政收支吞吐,固化为一种支出刚性,盘踞成形,难以回缩。正如中国古语所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何实现预算的中长期平衡,成为新时期考验国家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命题。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是我国预算改革的主要方向,同时,它也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有必要对其内在机理、要素构成、制度运行条件作仔细研究。同时,中国有着不同于世界其它国家`的国情条件,这意味着不可照搬他国经验,“衣有款型”,尚需“量体裁衣”,即便是借鉴他国的优秀制度,也仍需考察本国国情。在某种程度上,本文是在就跨年度预算之“衣”,“量”中国国情之“体”。而这一“体”便是中国庞大的经济总量、政治体制、历史文化、财政体制、人口结构、地区差异等因素。基于这样的思考线索,本文进行了以下研究:第一,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的相关理论阐释。本文从预算的定义与职能出发,重新检视及回答了“预算是什么?预算要干什么?”的问题,并基于当代预算的主要特征提出,现代意义的预算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工具,同时也是社会监督政府的途径,而“预算平衡”则是社会处于“良治”的重要标志。进而,对预算平衡加以探析,认为现代预算平衡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刻画:“政府与市场的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平衡”以及“在某一时间跨期上的平衡”。这三个平衡维度之综合可谓之为“跨年度预算平衡”。预算平衡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主题,本文选择从政府主体、预算行为、制度产权成本三个角度作理论铺陈,它们从不同角度与预算平衡产生联系,事实上是从预算管理主体、预算活动特征、预算的制度交易属性这三个视角分析了预算运行的结果,有助于我们认识预算平衡,并为建构跨年度预算提供有益的见解。第二,跨年度预算平衡一般性框架的构建与国际经验分析。本文参考了世界银行的中期预算框架,设计了一个由三大要素组成的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的一般性框架。其一、基本要素设计。主要是对跨年度预算基本形态的设计,勾勒出了跨年度预算平衡的基本原则、改革目标、覆盖范围、架构体系以及滚动模式的基本形态。其二、技术要素设计。是对跨年度预算平衡框架在技术上的安排,本文在技术要素设计主要从下五方面展开介绍:支出管理、收入管理、债务管理、预算的稳定管理、预算预测。其三、组织要素设计。组织要素设计就是分析制度改革推行的环境下,各行动主体的角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一般性框架的理论建构下,本文还在发达国家、转型与发展中国家中,选取介绍七个国家跨年度预算改革或施行的情况,并提炼出四项经验启示:一是各国应当灵活调适跨年预算方法,不可生搬硬套;二是重视法律架构规范作用,法律在制度变革初期能够有效地约束各方,朝着共同的改革方向前进;三是预算平衡本身是财政稳健与谨慎的表现,因此,在预算编制前期的预测中要做到准确、审慎;四是跨年度预算平衡是一整套综合、复杂的框架体系,其建成非一日之功,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因此,要接纳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在方式、方法上的摸索,容许其渐进成长。第三,梳理中国预算平衡管理的历史变迁。这部分内容主要从预算平衡管理的角度截取了自建国以来,中国预算平衡管理历程中的一些重要事件与文本,并试图抽取出其中预算平衡管理的阶段性线索。本文将中国的预算平衡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并对各阶段重要事件、文本及其意义在各节中加以分析梳理。最后,总结建国来整个预算平衡管理的演进规律:一、我国的预算平衡管理改革历程,体现出了中央主导下中央与地方上下制衡的特色;二、预算改革从渐进积累转为综合加速,预算平衡管理体系日渐复杂与成熟;三、随着公共财政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各主体权利意识的生成,预算主体权利观念也日渐形成发展,并促进了预算平衡朝着更多元的层面发展,而非单一的整体性平衡;四、财政风险演化及应对是推动中国迈向跨年预算平衡管理重要因素。第四,对我国预算平衡水平分两部分作实证研究。第一部分是实证研究我国财政的可持续性。本文使用跨期预算约束模型检验了我国财政的可持续性状态,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的财政是可持续的。然而,通过动态分析30年、25年、20年以及15年的时间移动跨期发现,我国的财政可持续性在走弱,特别是自2008年以来的财政可持续在变弱。这或许也多数人的观感不一致,但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量在逐渐增大的同时,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也同样增加,包括最近两次较大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中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制度性不对接问题,都可从不同层面解释中国财政在可持续性在走弱的推断。第二部分预算余额的分析,将我国的预算余额分解为周期性预算余额与结构性预算余额两部分,结合了预算余额与我国的经济周期变化,提取出其中的周期性因素与结构性因素。研究发现这两部分因素都对预算余额的形成有明显的影响,而结构性因素则更为显着,由于财政收支政策的时滞效应,预算赤字仍可能处于较高的水平,为有效控制预算余额,保持财政可持续,应当注意分析当前财政政策的中远期效果。第五,基于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跨年预算平衡机制具体构建思路。本部分从六个方面讨论了我国在如何由年度预算迈向跨年度预算。首先是从政府职能的履行的角度来讨论预算平衡管理,主要从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的垂直关系两个角度探视其职能履行及其对预算产生的影响,这一节可视为预算平衡的基础性环节。第二节是提出有效地管理财政支出以促进预算平衡,而在这一管理上,则可从支出总额控制、支出结构优化、项目报批统筹、或有负债管理以及绩效管理五个方面实现所谓支出的管理。与支出管理相对应,第三节从财政收入方面提供讨论其与预算平衡相关的若干管理范畴,它们分别是收入规模、收入预算管理、合理统筹利用存量现金、地方主体税种培育等。第四节讨论的是预算稳定性,它构成了对预算平衡最为直接的管理。第五节则是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这一紧迫现实提出对策建议,分别从常规制度建设、存量债务偿还、增量债务约束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最后一节是跨年度预算编制实施,分别从组织内构架、编制流程以及增加预算约束三方面提出建议。
严露[7](2019)在《税收超收收入的预算法规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大规模税收超收现象频繁发生,其庞大的数额不仅是对预算法治性原则的破坏,同时也降低了预算的约束力以及执行力。为解决大规模税收超收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运而生,其不仅将大量超收收入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进行管理,同时也拓宽了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超收收入与结余资金的使用应当具备强有力法治化约束的要求作为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也成为了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应有之义,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建立,将预算置于长期动态的平衡之下,积极推动年度预算平衡向跨年度预算平衡进行转变。在此背景下,笔者发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自运行以来虽对超收收入的使用起到了良好的规范作用,然而在动用程序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无疑妨碍着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有效建立。而动用程序作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最为关键的程序之一,对其进行全面分析与结构完善将成为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下的重要一环。本文在第一章介绍了近年来频发的税收超收现象及从预算法角度对其所做出规制。近年来大规模的税收超收现象引发关注,在2007年至2017年十年间,仅2014年和2015两年没有出现税收超收现象。大规模的税收超收收入破坏了预算法治性原则,使得公共预算脱离法律约束的同时也降低了其执行效力。税收超收的庞大规模来源于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收入预测方法的误差、政策性因素的介入等众多客观方面的原因,然而人为因素的干扰也是其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为追求年度预算平衡而人为调节税收收入以及对于超收收入的不合理使用都将极大破坏了公共预算的法治性,同时也降低公共预算的约束力与执行力。公共预算作为财政收支的制度方式,是确保财政资金合法且合理使用的重要工具,其本质就是为了管控政府的收支行为,这也是基于纳税人对政府机关的信任。税收超收不仅不利于公共预算管理的制度、规范化发展也将影响中国财政运行的可持续,连年大规模的税收超收引发的种种问题对构建预算平衡形成了不小的威胁,政府不得不寻找有效的治理路径,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以完善中国的公共预算管理体制。因此从预算法角度出发,对税收超收收入进行规制成为了当务之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立不仅是将税收超收收入纳入法治化轨道管理,也拓宽了资金的使用方向,并且还能提高其资源配置效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挥“蓄水池”功能的同时其充备的规模还能够应对不备之需,当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确保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基金的预算平衡功能能够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降低财政风险。部分地区还会将资金投入政府重点发展的领域,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源配置功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于消除预算周期内收入与支出的波动效果斐然,这对于稳定财政状态,保持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长期动态平衡具有显着意义。因此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来源、规模、收支变动、动用方向、动用程序及监督机制进行梳理,能够有效、全面了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运行状态其运行效果。本文第二章是对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意旨的阐述。政府部门对传统预算年度原则的狭隘理解,以至于出现人为调节的收支平衡的行为,使得政府财政支出本质上出现不合理与不经济的现象。跨年度预算平衡机的构建就是将静态短期的平衡转变为动态长期的平衡,这样也能减少因短视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更为重要的是,超收收入与结余资金的使用应当具备强有力法治化约束的要求作为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也成为了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应有之义,因此为规范超收收入使用而建立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在动用程序上的完善就成为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下的重中之重。通过对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本文发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动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自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以来,其在平衡预算、消减赤字、化解地方债务方面效果斐然,然而在基金最为关键的动用程序上法律规定模糊,缺乏细节性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虽然设立了基金设置、补充、动用章节,但章节中缺乏明确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实操过程中,基金的动用方向呈现固定性与单一性的特点,基金本应具有的资源配置功能未能发挥。基金的动用审批上无论是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还是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动用时既没有规范的使用目的,也缺乏合理的使用标准。在动用审批环节部分地区仍使用政府审批制显然违反了预算法治性原则。其次政府部门在基金提取上没有科学合理的提取标准,无形间更是加大了立法机关的工作难度。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这类紧急事项面前,审批环节并无调整,立法机关的审批无形间增长了基金提取的时间,无法保证基金使用的及时性。最后立法机关对于基金的提取标准也无区分,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审批标准均相同。动用后在监督环节没有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其进行事后监督,基金具体使用效果不得而知。公众对基金具体使用情况知之甚少,预决算报告中只是公布基金使用的数量,基金的规模等简要的信息,公众无法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从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基金管理的公开性更是无从谈起,政府的公信力也无法得以更好地建立。本文第三章通过对国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运行的分析,发现在国外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立及运行过程中,不仅有健全的基金法律法规能充当政府官员与民众之间信任的保护墙,更有明确且多元化的基金动用方向使得基金的使用灵活而高效,根据资料显示,国外多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动用并不仅仅局限于财政储备与平衡预算这些基础方向,有些国家对基金设置合理的投资机制,使得基金规模有效扩增,也在实践中帮助其成功抵御了经济危机。科学的基金提取标准能够有效降低支出波动,因此严格合理的基金提取标准在国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运行中必不可少。最后,成熟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运行离不开有效的监督体制,因而域外大部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监督机制都有着极强的约束力。这些成熟的运作经验都为我国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改善上提供了思路本文第四章是从法律层面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程序提出完善建议,我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程序中存在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相关法律规定模糊、基金动用目的单一、审批标准存在漏洞、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制约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长期发展。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并且对基金动用方向进行多元化设定,对基金的使用更为灵活与开放。在审批机制上以人大审批为基础,给予政府一定的裁量权,保障基金在重大灾害时能够及时运用处理。再者应当对基金动用后监督程序的加强,扩大监督参与,增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协助预算监督。最后则是增加公众意见反映程序,使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具体运行更加公开与透明。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作为现代预算体制建立的重点,离不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有效运行,然而基金在实际运行中暴露的诸多问题无疑阻碍着长期动态平衡的建立,也对财税体系深化改革影响巨大。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仅是对税收超收收入的合理规制,也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显得尤为关键,更是对预算法治性原则,预算公开性原则的维护与践行。本文对中央以及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对国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成熟运作的经验上,提出了完善我国预算稳定调节金动用程序的对策与建议,即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程序相关的法律规定、设置明确且多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目的、建立以立法机关审批为基础,公式机制与相机抉择相结合的动用标准、严格基金动用的监督程序,扩大监督参、建立基金公开制度,提高基金动用透明度。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动用程序进行法律上的有效规范与约束,保障基金功能与效益的发挥,公共财政法治性。
刘滢[8](2019)在《泰州市高港区公共预算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公共预算管理作为财政管理的核心,因其特殊的地位,历来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备受关注。科学合理的公共预算不仅是政府和相关部门财政工作规范化运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我国社会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下,着眼于公共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找准存在的问题症结,对症下药,能够更有效地规范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公共预算管理工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2015年新的《预算法》的颁布和实施,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产生了直接影响。本文在大量查阅总结国内外公共预算管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选取泰州市高港区公共预算管理为研究对象,主要从公共预算管理全过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预决算公开四个方面,立足高港区预算管理现状,采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简述目前高港区公共预算管理的现状,并指出其在公共预算管理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通过借鉴国内外预算管理工作的经验,结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以《预算法》为准则,针对性的为高港区部门预算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以期为其预算管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黄守强[9](2018)在《省级人大监督同级政府“钱袋子”研究 ——基于31省市财政决算审查报告(2010-2015)的文本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预算是财政的核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程中,人大依法加强对政府“钱袋子”的监督是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生长点”。经过多年探索,各级人大在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法制、推动政府预算公开、完善初步审查环节、改善预算权力结构等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就总体而言,中国各级人大,尤其是地方人大在审查监督政府预算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现象就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和全面、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等,实质上就是“形式大于内容,程序重于实质,效果不甚明显”。本文以3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2010—2015年期间的决算审查报告为研究对象,从人大的决算审查结果报告,旨在透视政府是否有人大意识,人大在监督政府“钱袋子”方面做了什么、做的效果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从人大的监督权力、监督能力和监督约束机制三个维度出发,归纳3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在开展决算审查监督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地完善对策,为理解中国“现实世界”中的人大预算监督到底是怎样的提供一个“机会之窗”,为今后提高人大预算监督能力,保障监督实效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方向。围绕研究问题,文章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分析决算监督报告内容、报告产生过程,以此来阐述省级人大监督决算的现状。第三部分是基于省级人大监督现状,提出人大监督的“三维度”评判标准,并根据评判标准分析省级人大监督实效。第四部分是问题分析,根据评判标准和实效,发现省级人大监督决算存在着文本结构简单、权力保障不足、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和监督约束机制需要加强等问题。第五部分是建议。根据论文前四部分的内容,结合当前监督现状,从进一步完善人大预决算监督的权力保障、强化人大预决算监督能力建设和完善预决算监督的约束机制等三个方面来强化省级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实效,提高省级人大预算监督能力。
燕晓春[10](2017)在《中期预算改革的制度环境研究 ——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期财政规划1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不仅对强化财政纪律、防范财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突破口。但中期财政规划在我国实施以来面临着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2,致使其作用难以有效发掐。这本质上反映了“制度移植”可能存在的制度环境不匹配的深层次问题。从全球范围来看,根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世界上己有130多个国家实施了中期预算改革,但其中许多国家改革效果差强人意,这也反映了中期预算“制度移植”中的制度环境不匹配是诸多国家存在的共同问题。因此,厘清中期预算改革所需的制度环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目前国内外关于中期预算改革研究的文献然多数为局限于具体改革实践经验层面的碎片化探讨,鲜少对改革的制度环境进行系统性研究。鉴此,本文从国际比较的视角出发,对中期预算改革的制度环境进行深入研究,以初步形成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的理论框架,指导中期预算改革实践。本文的研究思路是根据理论分析提出中期预算改革配套的制度环境,构建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并通过国际比较实证检验模型的有效性,从而论证制度环境与中期预算改革效果之间存在的因果效应。而后运用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对我国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估,进而提出我国制度环境变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构建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本文基于制度变迁、Luder权变模型、理性决策与理性预算和新公共管理等理论,通过理论分析提出了决定中期预算改革效果的四项制度环境因素,即宏观经济管理模式、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行政管理方式和政府间财政关系,并阐明中期预算改革要取得成效需要推动制度环境变革,以打破路径依赖。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借鉴基于系统方法的Luder政府会计改革权变模型构建了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用于对中期预算改革的制度环境进行分析。模型的被解释变量为中期预算改革的效果,由于中期预算的三个阶段在本质上为递进关系,因而用这三个阶段作为改革效果优劣的划分;解释变量主要包括三组,即刺激因素、改革主体和制度环境,制度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管理模式、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行政管理方式和政府间财政关系。与此同时,通过指标设计、权重赋值等构建了制度环境的综合评价方法,用于案例国家制度环境的国际比较。第二部分为实证检验。基于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和制度环境综合评价方法,本文运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对英国、加拿大、韩国、乌干达和加纳五个案例国家中期预算改革效果和制度环境进行比较分析,以验证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的有效性。本文对案例国家中期预算改革的刺激因素、改革主体和制度环境分别进行评价,结果显示,英国、加拿大和韩国的制度环境非常有利,乌干达为较为有利,加纳为比较不利,这与五个国家实施中期预算改革的效果高度吻合,即英国、加拿大和韩国为中期绩效框架,乌干达为中期预算框架,加纳为中期财政框架,从而验证了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的解释力。第三部分为我国的实证分析和政策建议。在梳理我国中期财政规划实施进展和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的基础上,本文运用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通过专家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我国中期预算改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实施中期预算改革的刺激因素评价为比较有利,改革主体评价为非常有利,制度环境因素为比较不利,反映了制度环境阻碍了我国中期财政规划改革的有效实施。鉴此,在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和国际比较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1)制度环境对于中期预算改革,即预算决策模式变革的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中期预算改革要取得实效,就需变革制度环境,从而打破路径依赖。这些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管理模式、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行政管理方式和政府间财政关系。(2)提出中期预算制度环境变革的一般路径,基本顺序为从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到宏观经济管理模式,到政府间财政关系和行政管理方式。(3)我国中期预算改革的制度环境比较不利,因而阻碍了改革的推进,应推动我国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的变革。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问题的提出 |
| 1.1.3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目标与思路 |
| 1.2.1 研究目标 |
| 1.2.2 研究思路 |
| 1.3 研究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 1.4.1 预决算差异 |
| 1.4.2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 |
| 1.4.3 预决算差异度 |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 |
| 1.5.1 本文研究创新 |
| 1.5.2 本文研究不足 |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 2.1 预决算差异的文献综述 |
| 2.1.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 2.1.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 2.1.3 文献评述 |
| 2.2 预决算支出差异分析的理论基础 |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 2.2.2 官僚预算最大化理论 |
| 2.2.3 晋升竞争理论 |
| 2.2.4 政府预算管理相关理论 |
|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分析 |
| 3.1 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制度现状分析 |
| 3.1.1 预算编制的制度现状 |
| 3.1.2 预算执行的制度现状 |
| 3.1.3 决算审查的制度现状 |
| 3.1.4 结转结余的制度现状 |
| 3.1.5 其它相关制度现状 |
|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分析 |
| 3.2.1 全国层面 |
| 3.2.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 3.2.3 省级层面 |
| 3.2.4 部门预算层面 |
| 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结构特征分析 |
| 3.3.1 全国层面 |
| 3.3.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 3.3.3 省级层面 |
| 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区域特征分析 |
| 3.5 中国预决算差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 3.5.1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立法层级不够高 |
| 3.5.2 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调整差异较大 |
| 3.5.3 公共决策与预算衔接不畅 |
| 3.5.4 部门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 |
| 3.5.5 预算管理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 |
| 3.5.6 约束机制不健全,未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 3.6 本章小结 |
|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及成因研究 |
| 4.1 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 |
| 4.1.1 普遍性 |
| 4.1.2 不可预知性 |
| 4.1.3 非对称性 |
| 4.1.4 成因的多样性 |
| 4.1.5 适度性 |
| 4.2 中国预决算差异的基本判断 |
| 4.3 预决算差异的分析框架及影响因素分析 |
| 4.3.1 技术因素 |
| 4.3.2 制度因素 |
| 4.3.3 政策因素 |
| 4.3.4 经济因素 |
| 4.3.5 管理因素 |
| 4.3.6 主体互动因素 |
| 4.4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客观定位 |
| 4.5 本章小结 |
|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分析 |
| 5.1 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概述 |
| 5.2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 |
| 5.2.1 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 5.2.2 部门预算编制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 5.2.3 不完全信息两期序贯博弈(部门预算博弈策略) |
| 5.3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 |
| 5.3.1 博弈特点 |
| 5.3.2 策略空间 |
| 5.3.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 5.3.4 均衡分析 |
| 5.4 预算监督:支出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博弈 |
| 5.4.1 博弈特点 |
| 5.4.2 策略空间 |
| 5.4.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 5.4.4 均衡分析 |
| 5.5 影响因素分析与政策启示 |
| 5.5.1 主体博弈因素分析 |
| 5.5.2 政策启示 |
| 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分析 |
| 6.1 回归模型设定 |
| 6.1.1 静态面板模型 |
| 6.1.2 动态面板模型 |
| 6.2 变量与数据来源说明 |
| 6.3 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 |
| 6.4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成因的实证结果 |
| 6.5 时空异质性分析 |
| 6.5.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 6.5.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 6.6 稳健性检验 |
| 6.7 本章小结 |
|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成因的贡献度分解 |
| 7.1 测度贡献度的基本原理 |
| 7.1.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夏普利值分解 |
| 7.1.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 7.2 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分解 |
| 7.2.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 7.2.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 7.3 预决算差异贡献度的内部动态分析 |
| 7.3.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 7.3.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 7.4 时空异质性分析 |
| 7.4.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 7.4.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 7.5 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主要成因 |
| 7.5.1 调整差异的成因分析 |
| 7.5.2 执行差异的成因分析 |
| 7.6 本章小结 |
| 8 预决算差异的国际比较研究 |
| 8.1 美国 |
| 8.1.1 美国联邦政府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 8.1.2 美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 8.2 日本 |
| 8.2.1 日本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 8.2.2 日本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 8.3 法国 |
| 8.3.1 法国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 8.3.2 法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 8.4 国际经验及启示 |
| 8.4.1 健全法律体系,提高预算法治化水平 |
| 8.4.2 预算编制科学精细,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
| 8.4.3 严控预算调整,强化监督问责 |
| 8.4.4 预算信息充分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 |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 9.1 研究结论 |
| 9.2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基本原则 |
| 9.2.1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 |
| 9.2.2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
| 9.2.3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
| 9.2.4 坚持系统观念 |
| 9.3 相关政策建议 |
| 9.3.1 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 |
| 9.3.2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衔接 |
| 9.3.3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降低预算调整差异 |
| 9.3.4 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严控预决算执行差异 |
| 9.3.5 完善预算监督约束体系 |
| 9.3.6 预决算差异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 参考文献 |
| 附录一:2016-2019年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情况(59个部门) |
| 附录二:各国预算和决算相关数据 |
| 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 后记 |
| 一、引 言 |
| 二、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说 |
| 三、变量与数据 |
| (一)地方政府预决算偏离度 |
| (二)处理强度指标 |
| (三)模型设定 |
| (四) 数据来源 |
| 四、实证分析 |
| (一)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预决算偏离度的影响 |
| (二)平行趋势与动态效应检验 |
| (三)稳健性检验 |
| 1.地方政府预决算偏离度的不同测度 |
| 2.采用不同分组方式:75%分位数分组 |
| 3.剔除汶川地震的影响 |
| 4.宏观政策影响:十八大后的反腐败 |
| (四)进一步研究 |
| 五、机制检验 |
| (一)年初预算编制 |
| (二)年度预算执行 |
| (1)执行进度: |
| (2)年底执行情况。 |
|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对象 |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现实意义 |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 一、慎议系统的相关研究 |
| 二、慎议治理的相关研究 |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五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 |
| 第二章 慎议治理系统的理论基础:慎议治理与慎议系统 |
| 第一节 慎议治理:基于慎议参与的治理模式 |
| 一、慎议治理的四维度分析框架 |
| 二、慎议治理与慎议民主的互嵌式发展 |
| 第二节 慎议治理的载体及其功能 |
| 一、微型公众论坛:微观镜像公众的慎议参与空间 |
| 二、慎议治理的功能分析 |
| 第三节 慎议系统的理论模型与特点分析 |
| 一、序列慎议系统模型:慎议排序与精英倾向 |
| 二、整合慎议系统模型:场域耦合与民主依赖 |
| 三、迭代慎议系统模型:动态调整与决策低效 |
| 第三章 慎议治理系统的构成要素与相互关系 |
| 第一节 作为复杂适应系统的慎议治理系统 |
| 一、慎议治理系统的七个基本点 |
| 二、慎议治理系统内的聚集与影响 |
| 三、慎议治理主体的复杂适应行为 |
| 四、慎议治理主体慎议行为的内部刺激—反应模型 |
| 第二节 慎议治理系统的内部结构 |
| 一、议题识别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 |
| 二、意见构成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 |
| 三、决策制定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 |
| 第三节 慎议治理系统内部结构的相互关系 |
| 一、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的分工关系 |
| 二、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的合作关系 |
| 第四章 慎议治理系统的内部传输 |
| 第一节 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的信息流与反馈流 |
| 一、流的界定与传输体现 |
| 二、流的多向性特征 |
| 第二节 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流的传输生成 |
| 一、慎议治理系统的内部多孔结构 |
| 二、慎议治理系统的功能执行需求 |
| 第五章 慎议治理系统的案例分析与问题归纳 |
| 第一节 解释性研究框架与实现策略 |
| 一、慎议治理实践的解释性研究 |
| 二、多案例研究的阶段设计 |
| 三、多案例分析的推进逻辑 |
| 第二节 慎议治理典型案例分析及其理论发现 |
| 一、英国关于脱欧后与欧贸易关系与移民问题的公民大会 |
| 二、苏格兰邓迪市参与式预算——“邓迪决策” |
| 三、澳大利亚本迪戈市关于社区规划的公民陪审团 |
| 第三节 跨案例对比分析及其问题识别归纳 |
| 一、跨案例对比分析 |
| 二、慎议治理实践的问题识别与归纳 |
| 第六章 慎议治理系统的实现条件 |
| 第一节 慎议治理系统的持存性及其实现 |
| 一、议题识别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中主体聚集及其慎议任务实现 |
| 二、意见构成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中主体聚集及其慎议任务实现 |
| 三、决策制定领域慎议治理子系统中主体聚集及其慎议任务实现 |
| 第二节 慎议治理系统的协调性及其实现 |
| 一、慎议治理主体之间的授权式代表关系 |
| 二、慎议治理子系统之间的传输机制运行 |
| 第三节 慎议治理系统的民主制度嵌入性及其实现 |
| 一、代议制民主安排下的慎议决策程序开发 |
| 二、慎议机制创新与机构慎议改革 |
| 第七章 西方慎议治理系统与中国协商治理体系的比较 |
| 第一节 中国协商理论的话语建构 |
| 一、慎议政治与协商政治的区分 |
| 二、抽象于中国协商政治经验的协商理论 |
| 第二节 中国协商治理体系的制度安排 |
| 一、依托国家机构的政府协商、人大协商与政协协商 |
| 二、嵌入政治制度的政党协商与基层协商 |
| 第三节 中国协商治理体系与慎议治理系统的对比分析 |
| 一、制度差异 |
| 二、结构差异 |
| 三、功能差异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主要参考网站 |
| 图表索引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 1.2.3 文献述评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本文创新点与不足 |
| 1.4.1 创新点 |
| 1.4.2 研究不足 |
| 第2章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 |
| 2.1 事业单位的内涵与特点 |
| 2.1.1 事业单位的概念及分类 |
| 2.1.2 事业单位的特点 |
| 2.2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 |
| 2.2.1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概念 |
| 2.2.2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目标 |
| 第3章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情况分析 |
| 3.1 A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
| 3.1.1 A事业单位组织机构 |
| 3.1.2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机构 |
| 3.2 A单位所在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结果 |
| 3.2.1 系统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总体状况 |
| 3.2.2 系统内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主要问题 |
| 3.2.3 A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情况 |
| 3.2.4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情况 |
| 3.3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
| 3.3.1 内部控制工作基础较弱 |
| 3.3.2 缺乏风险评估机制 |
| 3.3.3 预算业务流程不够规范完善 |
| 3.3.4 预算编制环节存在的问题 |
| 3.3.5 预算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 |
| 3.3.6 预算调整环节存在的问题 |
| 3.3.7 决算与绩效评价环节存在的问题 |
| 3.4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
| 3.4.1 单位领导层对预算业务内部控制意识不强 |
| 3.4.2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
| 3.4.3 未形成定期的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机制 |
| 第4章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
| 4.1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流程设计 |
| 4.1.1 预算编制内部控制流程设计 |
| 4.1.2 预算执行内部控制流程设计 |
| 4.1.3 预算调整内部控制流程设计 |
| 4.1.4 支出决算内部控制流程设计 |
| 4.1.5 绩效评价内部控制流程设计 |
| 4.2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流程的关键风险点识别 |
| 4.2.1 预算编制环节的关键风险点识别 |
| 4.2.2 预算执行环节的关键风险点识别 |
| 4.2.3 预算调整环节的关键风险点识别 |
| 4.2.4 支出决算环节的关键风险点识别 |
| 4.2.5 绩效评价环节的关键风险点识别 |
| 4.3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的风险控制矩阵构建 |
| 4.4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构建 |
| 4.4.1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概述 |
| 4.4.2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 4.4.3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 |
| 4.4.4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总结 |
| 第5章 A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建设改进措施 |
| 5.1 预算编制环节的改进措施 |
| 5.1.1 明确预算编制目标和职责分工 |
| 5.1.2 规范预算编制流程 |
| 5.1.3 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
| 5.2 预算执行环节的改进措施 |
| 5.2.1 制定合理预算执行计划 |
| 5.2.2 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督 |
| 5.2.3 加强预算执行中的审批监管 |
| 5.2.4 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控制 |
| 5.3 预算调整环节的改进措施 |
| 5.3.1 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
| 5.3.2 完善预算调整审批机制 |
| 5.4 支出决算环节和预算绩效评价环节的改进措施 |
| 5.4.1 加强决算分析工作 |
| 5.4.2 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控制 |
| 5.5 预算业务信息的管理与公开 |
| 5.5.1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信息化建设 |
| 5.5.2 预算业务的信息透明与公开 |
| 5.6 加强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 |
| 5.6.1 强化内部控制意识 |
| 5.6.2 提升内控人员业务能力 |
| 5.6.3 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
| 5.7 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机制 |
| 5.7.1 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
| 5.7.2 完善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机制 |
| 5.7.3 实行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
| 5.7.4 实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复评机制 |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 6.1 总结 |
| 6.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
| 一、研究缘起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的价值 |
| 二、文献综述 |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研究 |
| (二)预防腐败相关研究 |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与预防腐败交叉性研究 |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 (一)研究方法 |
| (二)论文结构 |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 (二)研究的不足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 一、核心概念的厘定 |
| (一)腐败与公权力腐败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 (三)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 |
| 二、理论基础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
| (二)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 (三)制度预防腐败理论 |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 (一)切断公权力腐败发生链条:预防腐败的理论逻辑 |
| (二)权力—动机—机会→腐败行为: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 |
| (三)监督—教育—制度→预防腐败: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分析框架 第二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 |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 |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 (一)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 (二)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 |
| (三)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职能设置 |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督职能 |
| (一)监督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 (三)以事前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权力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廉政教育职能 |
| (一)廉政教育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 (三)以廉政教育抑制腐败动机:廉政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察建议职能 |
| (一)监察建议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 (三)以制度建设减少腐败机会:监察建议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第四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行预防腐败职能亟需解决的问题 |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 |
|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表现 |
|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原因 |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 (一)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的表现 |
| (二)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的效果不够理想的原因 |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 |
| (一)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表现 |
| (二)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原因 第五章 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有效性的实践路径 |
| 一、多措并举提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 |
| (一)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和考察权限 |
| (二)提高国家监察委员会财政经费供给的独立性 |
| (三)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
| 二、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与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 |
| (一)加强对廉政教育主体的内部整合与外部协调 |
| (二)对不同类型的廉政教育对象分类施教 |
| (三)以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对象的参与度 |
| 三、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高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 |
| (一)以科学化的监察建议帮助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弥补制度缺陷 |
| (二)将制度执行不力作为提出监察建议的一种主要情形 |
| (三)逐步运用监察建议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 三、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
| 四、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跨年度预算平衡理论分析 |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 一、预算平衡 |
| 二、跨年度预算平衡 |
| 三、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的优势 |
| 第二节 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机制 |
| 一、预算支出的约束机制 |
| 二、预算收支的调剂机制 |
| 三、预算赤字的弥补机制 |
| 四、重大项目的论证机制 |
| 第三节 跨年度预算平衡理论构成 |
| 一、预算主体与平衡结果 |
| 二、预算活动及平衡结果 |
| 三、制度经济学范式下的平衡结果 |
| 第四节 预算平衡理论的价值与局限 |
| 一、预算主体理论的价值及局限 |
| 二、预算活动理论的价值及局限 |
| 三、制度经济学范式的价值及局限 |
| 第二章 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框架设计 |
| 第一节 基本要素设计 |
| 一、预算原则 |
| 二、改革目标 |
| 三、涵盖范围 |
| 四、预算构架层次 |
| 五、预算滚动模式 |
| 第二节 技术要素设计 |
| 一、支出管理 |
| 二、收入管理 |
| 三、债务管理 |
| 四、预算稳定管理 |
| 五、预算的预测 |
| 第三节 组织要素设计 |
| 一、实施环境 |
| 二、组织实施 |
| 第三章 中国预算平衡管理进程与平衡态势 |
| 第一节 中国预算平衡管理进程 |
| 一、预算制度正式执行阶段(1978—1993) |
| 二、预算制度回应市场经济阶段(1994—1998) |
| 三、预算制度走向公共化阶段(1999—2013) |
| 四、预算制度全面深化阶段(2014—今) |
| 第二节 中国预算平衡态势分析 |
| 一、财政可持续性态势 |
| 二、预算余额分解测度 |
| 三、中国预算平衡态势结论 |
| 第三节 中国预算平衡管理的演进规律 |
| 一、中央主导下中央与地方上下制衡 |
| 二、预算改革从渐进积累转为综合加速 |
| 三、预算主体权利观念日渐形成发展 |
| 四、财政风险演化促进预算平衡管理 |
| 第四章 跨年度预算管理的国际经验 |
| 第一节 发达国家跨年度预算 |
| 一、英国预算管理 |
| 二、德国预算管理 |
| 三、美国预算管理 |
| 四、澳大利亚预算管理 |
| 第二节 转型与发展中国家跨年度预算 |
| 一、乌干达的预算管理 |
| 二、智利的预算管理 |
| 三、俄罗斯的预算管理 |
| 第三节 国际经验启示 |
| 一、灵活调适跨年预算方法 |
| 二、重视法律架构规范作用 |
| 三、准确、审慎的预算预测 |
| 四、接纳跨年预算渐进成长 |
| 第五章 中国跨年度预算平衡管理框架建构 |
| 第一节 预算平衡与政府职能调整 |
| 一、政府与市场职能边界 |
| 二、政府间事权职能匹配 |
| 三、部门预算职能调整 |
| 第二节 财政支出管理 |
| 一、支出总额控制 |
| 二、优化支出结构 |
| 三、规范项目支出 |
| 四、或有负债管理 |
| 五、支出绩效管理 |
| 第三节 财政收入管理 |
| 一、保持财政收入适度规模 |
| 二、实施财政收入预期管理 |
| 三、合理统筹管理各类现金 |
| 四、培育稳定的地方主体税种 |
| 第四节 预算稳定管理 |
| 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二、预算调整规范 |
| 三、预算与规划衔接 |
| 第五节 地方政府债务管控 |
| 一、常规管理制度建设 |
| 二、存量债务偿还计划 |
| 三、约束规范增量债务 |
| 第六节 跨年度预算的编制实施 |
| 一、预算编制流程管理 |
| 二、跨年度预算平衡表格设计 |
| 三、增强跨年度预算执行约束力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 三、文献综述 |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 五、论文结构 |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 第一章 税收超收现象的成因及其预算法规制 |
| 第一节 税收超收现象及其预算法规制必要性 |
| 一、频繁出现的大规模税收超收现象 |
| 二、税收超收收入对预算约束力及执行力的影响 |
| 第二节 从预算法角度对税收超收收入进行规制 |
| 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税收超收收入的法治化规范 |
|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高税收超收收入的利用效率 |
| 第三节 我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运行情况分析 |
| 一、基金来源、规模及收支变动 |
| 二、各地区基金动用方向对比 |
| 三、基金动用程序及监督机制 |
| 第二章 完善我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程序的意旨 |
| 第一节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下强化预算约束 |
| 一、增强预算的前瞻性,保障财政可持续性 |
| 二、加强预算支出的法治化约束,严格超收收入管理 |
| 第二节 我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程序问题分析 |
| 一、基金动用程序法律依据规定有所欠缺 |
| 二、基金动用方向单一固定,政府裁量权扩大 |
| 三、基金动用审批制存在漏洞 |
| 四、基金动用程序缺乏公开性 |
| 五、基金监督程序缺乏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
| 第三章 国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经验与启示 |
| 第一节 健全完善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法律制度 |
| 第二节 明确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方向 |
| 一、弥补财政收入短缺以平衡预算 |
| 二、应对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 |
| 三、进行有限的投资活动 |
| 四、作为财政储备资金 |
| 五、机动的动用方向 |
| 第三节 科学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取标准 |
| 一、预定公式机制 |
| 二、政府相机抉择制度 |
| 第四节 有效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监督体制 |
| 第四章 我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程序的完善 |
| 第一节 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
| 一、完善《预算法》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 二、地方本级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监管办法的完善 |
| 第二节 设置明确且多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目的 |
| 一、建立多元化的基金动用方向 |
| 二、探索合理的基金投资机制 |
| 第三节 立法机关审批与政府裁量结合的动用标准 |
| 一、审批制度坚持预算法定原则 |
| 二、立法机关审批与政府裁量相结合 |
| 第四节 严格基金动用的监督程序,扩大监督参与 |
| 一、增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
| 二、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协助进行预算监管 |
| 第五节 建立基金公开机制 |
| 一、提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公开的信息化程度 |
| 二、建立公众意见反映程序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 |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研究框架 |
| 1.4 研究创新 |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5.1 国外文献综述 |
| 1.5.2 国内文献综述 |
| 1.5.3 小结 |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公共财政 |
| 2.1.2 公共预算 |
| 2.1.3 预算绩效 |
| 2.1.4 预算监督 |
| 2.2 公共预算管理的一般理论 |
| 2.2.1 渐进预算理论 |
| 2.2.2 公共选择理论 |
| 2.2.3 政策决策模型 |
| 2.2.4 新公共管理理论 |
| 2.2.5 小结 |
| 3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预算管理现状 |
| 3.1 预算编制 |
| 3.1.1 预算编制时间 |
| 3.1.2 预算编制程序 |
| 3.1.3 预算编制范围 |
| 3.1.4 预算编制内容 |
| 3.2 预算执行 |
| 3.2.1 序时下达用款计划 |
| 3.2.2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
| 3.2.3 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 |
| 3.2.4 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力度 |
| 3.3 绩效管理 |
| 3.3.1 科学选取绩效目标 |
| 3.3.2 细化绩效评价流程 |
| 3.3.3 积极进行反馈改进 |
| 3.4 预决算公开 |
| 3.4.1 预算公开责任到人 |
| 3.4.2 公开内容逐步细化 |
| 3.4.3 采取多种公开方式 |
| 4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 4.1 预算编制质量较低 |
| 4.1.1 预算编制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
| 4.1.2 编制内容较为粗放不够细化 |
| 4.2 预算执行力不强约束力弱 |
| 4.2.1 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 |
| 4.2.2 预算支出的约束力有待提高 |
| 4.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程度不高 |
| 4.3.1 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缺少融合 |
| 4.3.2 绩效评价结果约束力不强 |
| 4.3.3 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 |
| 4.4 预决算公开存在薄弱环节 |
| 4.4.1 预决算公开透明度不高 |
| 4.4.2 难以反映公众诉求 |
| 5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预算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
| 5.1 预算编制体制尚不健全 |
| 5.1.1 全员参与意识淡薄 |
| 5.1.2 零基预算不彻底 |
| 5.1.3 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不细致 |
| 5.2 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管理 |
| 5.2.1 预算执行单位缺乏使命和责任感 |
| 5.2.2 财政部门缺乏有效监督 |
| 5.2.3 缺少奖惩措施和激励机制 |
| 5.3 全面绩效管理不够深入 |
| 5.3.1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
| 5.3.2 改革措施不到位 |
| 5.4 预决算公开不够彻底 |
| 5.4.1 信息公开法制不健全 |
| 5.4.2 公民参与预算程度不高 |
| 6 完善和推进泰州市高港区公共预算管理的对策 |
| 6.1 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 |
| 6.1.1 提高预算编制人员业务素质 |
| 6.1.2 预算编制实行跨年制和中长期规划 |
| 6.1.3 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
| 6.2 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
| 6.2.1 推行岗位预算执行责任制 |
| 6.2.2 硬化预算支出约束 |
| 6.2.3 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控制力度 |
| 6.3 健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 6.3.1 健全绩效评估体系 |
| 6.3.2 构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融合运用机制 |
| 6.3.3 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应用 |
| 6.4 扩大预决算公开力度 |
| 6.4.1 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观念 |
| 6.4.2 扩大预决算公开透明度 |
| 6.4.3 公民参与预算 |
| 7 结论与展望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 (二)文献综述 |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 一、省级人大审查监督财政决算报告的产生过程与文本内容 |
| (一)样本基本情况 |
| (二)报告的产生过程 |
| (三)报告的文本内容 |
| 二、省级人大审查监督财政决算的效果 |
| (一)省级人大审查监督财政决算实效的评判标准 |
| (二)省级人大审查监督财政决算的监督实效 |
| 三、省级人大审查监督财政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
| (一)文本结构简单 |
| (二)预算审查监督权力保障不足 |
| (三)人大预算监督能力有待提升 |
| (四)人大预算监督约束机制亟待加强 |
| 四、提升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效果的路径选择 |
| (一)进一步完善人大预决算监督的权力保障 |
| (二)强化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能力建设 |
| (三)完善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约束机制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选题背景 |
| 1.1.1 我国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的现实意义和迫切性 |
| 1.1.2 体制机制障碍是制约我国中期财政规划有效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
| 1.1.3 制度环境不匹配是许多其他国家改革面临的共同问题 |
| 1.1.4 国外丰富的改革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素材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现实意义 |
| 1.3 概念界定 |
| 1.3.1 中期预算 |
| 1.3.2 制度环境 |
| 1.4 研究方法 |
| 1.5 研究思路及框架 |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 1.6.1 可能的创新 |
| 1.6.2 不足之处 |
| 2 文献综述 |
| 2.1 中期预算国外文献综述 |
| 2.2 中期预算国内研究现状 |
| 2.3 国内外研究简要评价 |
| 3 理论基础 |
| 3.1 制度变迁理论 |
| 3.1.1 制度变迁主体 |
| 3.1.2 制度非均衡与制度变迁 |
| 3.1.3 路径依赖 |
| 3.2 Lider权变模型 |
| 3.2.1 刺激因素 |
| 3.2.2 社会结构变量 |
| 3.2.3 政治行政体制结构变量 |
| 3.2.4 实施障碍 |
| 3.3 理性决策和理性预算理论 |
| 3.3.1 有限理性决策理论 |
| 3.3.2 理性预算理论 |
| 3.4 新公共管理理论 |
| 3.5 本章小结 |
| 4 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的理论分析与研究框架 |
| 4.1 中期预算改革的本质 |
| 4.2 中期预算改革的理论分析 |
| 4.2.1 中期预算改革主体 |
| 4.2.2 制度非均衡与中期预算改革 |
| 4.2.3 中期预算改革路径及路径依赖 |
| 4.3 中期预算的制度环境 |
| 4.3.1 宏观经济管理模式 |
| 4.3.2 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 |
| 4.3.3 行政管理方式 |
| 4.3.4 政府间财政关系 |
| 4.4 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构建及影响因素评价方法 |
| 4.4.1 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构建 |
| 4.4.2 中期预算改革影响因素评价方法 |
| 4.5 本章小结 |
| 5 中期预算改革刺激因素和改革主体国际比较 |
| 5.1 案例国家的选择及其中期预算改革效果 |
| 5.2 中期预算改革刺激因素国际比较 |
| 5.2.1 财政危机 |
| 5.2.2 公共管理改革的要求 |
| 5.2.3 国际组织要求 |
| 5.2.4 刺激因素评价比较 |
| 5.3 中期预算改革主体国际比较 |
| 5.3.1 核心预算机构 |
| 5.3.2 政府首脑 |
| 5.3.3 改革主体评价比较 |
| 5.4 本章小结 |
| 6 制度环境国际比较:宏观经济管理模式和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 |
| 6.1 宏观经济管理模式比较 |
| 6.1.1 改革“经济发展规划上位、预算下位”的宏观经济管理架构 |
| 6.1.2 变革年度经济增长目标制为预测制 |
| 6.1.3 从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向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转变 |
| 6.1.4 宏观经济管理模式评价比较 |
| 6.2 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比较 |
| 6.2.1 预算权统一情况 |
| 6.2.2 预算权与计划权集中与否 |
| 6.2.3 政策与预算过程相统一的决策机制 |
| 6.2.4 政策与预算决策体制评价比较 |
| 6.3 本章小结 |
| 7 制度环境国际比较:行政管理方式和政府间财政关系 |
| 7.1 行政管理方式比较分析 |
| 7.1.1 公务员行政管理机构的协调 |
| 7.1.2 放松人事和预算支出权力,增强支出灵活性 |
| 7.1.3 绩效管理 |
| 7.1.4 行政管理方式评价比较 |
| 7.2 政府间财政关系比较分析 |
| 7.2.1 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 7.2.2 地方自有财力状况 |
| 7.2.3 地方政府决策自主性 |
| 7.2.4 政府间财政关系评价比较 |
| 7.3 国际比较结论与制度环境变迁的一般路径 |
| 7.3.1 国际比较结论 |
| 7.3.2 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变迁的一般路径 |
| 8 我国中期预算改革权变模型分析及完善制度环境的政策建议 |
| 8.1 我国中期预算改革的进展与体制机制障碍 |
| 8.1.1 我国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的进展 |
| 8.1.2 我国实施中期财政规划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 |
| 8.2 我国中期预算改革的权变模型分析 |
| 8.2.1 我国中期预算改革刺激因素分析 |
| 8.2.2 我国中期预算改革主体分析 |
| 8.2.3 我国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分析评价 |
| 8.3 完善我国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
| 8.3.1 我国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变革的总体思路 |
| 8.3.2 中期财政框架阶段制度环境变革的政策建议 |
| 8.3.3 中期预算框架和中期绩效框架制度环境变革的政策建议 |
| 附录 |
| 1.我国中期预算改革制度环境评价问卷 |
| 2.专家问卷结果汇总 |
| 参考文献 |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