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1](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理论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事关当下,决胜未来的重大战略考量。在当前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增多的情况下,党的自身建设重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和重要。进入新时代,中国在综合国力上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各种风险挑战与不确定性因素接踵而至,党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执政考验;在国内,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高质量成为新常态,党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触动了社会的深层次矛盾,风险挑战不断增多。党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新时代之前一段时间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致使部分党员干部腐败变质、党的优良作风变味,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弱,遭遇了严重的危险和考验,党的自我革命的提出正是顺应时代要求,党的治理实践的需要而做出的理论回应。党的自我革命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思想精髓的忠实继承,中国共产党历代主要领导人对党的自身建设的深刻理论总结;汲取了苏联共产党兴衰变幻的惨痛教训,借鉴了域外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治理的经验;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积累的重要理论探索、实践总结,这些形成了党自我革命重要的理论资源。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作为新时代党自身建设重要理论探索,有着丰富的科学内涵,彰显治党的时代要求。党的自身建设与国家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下,直面问题,刮骨疗毒、去腐生肌,在自我净化、完善、革新与提高的革故鼎新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党的自身建设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促进党的建设全方位的革新,始终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效用,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把党最宝贵的人才资源变成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党思想的探索,体现了相应的理论特质,是党自身建设理论的创新探索。自知方能知不足。党加强自身建设必须以直面危机、审视问题为现实基础,坚持实事求是、辩证分析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把敢于创新、打破禁锢、典型示范、勇于实践熔铸到党自身建设的科学认识中去。理论创新是最基础的创新。党的自我革命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回归政党政治本色,内练精气神,外练筋骨皮,坚持内外兼修,充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人,在优良政治文化的熏陶和培育中,形成更高层级文化强党之路。自我革命是敢于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显着标识,塑造了新时代革命者、人民利益的实现者和维护者的光辉形象。党的自我革命理论还必须落到实处方能发挥效用。党是永远的革命者,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领导、强化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矫正领导干部权力观和利益观,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建设,以规矩定方圆,用革命手段把反腐败进行到底,构建起党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联动机制,让党的自我革命有着明确的目标使命,在社会的变化中校准自我革命的航向,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联合力量,扎紧“制度笼子”、浇筑为政失范“堤坝”,久久为功、方得始终。党的自我革命绝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权宜之计,而是长效长久之策,要始终加强学习型政党建设,长用多用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形成党“惩治-纠偏-育新”的全过程自我革命新机制。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时代出卷,党的自我革命是最好的答卷,凝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党建理论,保证党的生机活力,避免陷入“成功者陷阱”,回答了党“继续成功”的未来之问。理论以回答现实之需为要。十八大以来,党通过大刀阔斧的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让党心归位,民心聚拢,党的执政地位更为稳固,人民政治参与度、认同感、获得感持续提升,强大政党领导的强国之路,必将未来可期。
李珊珊[2](2021)在《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政党制度是人类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共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全新概括,其中具有两大主体,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二是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概念,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亲密友党,而参政党的称谓则是一个具有集体含义的政治名词,彰显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独特位置和作用。它突破了西方政治学对“政党”的一般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特色”所在。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系统性构成,参政党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其角色定位的规范化程度,及其与其他结构性要素的互动关系对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型塑作用。因而以参政党为视角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需要从要素分析系统、从部分考察整体,这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可以借鉴其角色、结构与体系的分析模型,将参政党角色定位于组织、制度与治理三个层面,再以此为基础分析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体系中的结构性互动,以及参政党的角色功能向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的转化,从而形成从参政党视角出发考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框架。参政党的三种角色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参政党只有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化的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治理功能;其次,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也为参政党组织的良性发展,及其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保障;再次,随着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的不断深化,又反过来对其组织建设和制度设置的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在新型政党制度演进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同时其自身的规范化进程也深刻影响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模式,使后者呈现出平稳渐进、合作共识的总体特征。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组织模式、制度模式与治理模式三重要素。在组织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互动遵循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形成了非竞争性的组织关系,具有非对称性的组织特征。在制度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执政—参政”的制度模式,在政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多党合作的制度模式,在社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政治协商的制度模式。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全方位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嵌入式”治理的模式,具有一主多元的权力配置格局,以及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政策优化机制。从总体上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呈现出鲜明的合作型特征,其中执政党领导合作,参政党协同参与,有效提升了治理绩效。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包括体系效能、过程效能与政策效能三个维度。参政党自身具有政治录用、政治社会化、利益综合、社会服务与政策反馈等功能,它与执政党互动则形成了政治沟通、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以及民主监督等功能。这些功能维系着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提升了该制度的效率与稳定性,充分展现了该制度治理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政策效果。尽管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显着的制度优势,但它在结构运作与能效发挥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而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规范。鉴于外在的环境的复杂多变,新型政党制度尤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行效能、增强适应能力,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刘华超[3](2021)在《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研究》文中提出纵观世界政党政治340余年的历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170余年的历史,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强弱都是政党生存与发展乃至执政长久与否的关键驱动。从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世界上一些政党丧失执政地位的深刻历史教训表明,无论是通过和平选举手段上台执政的政党,还是通过革命手段夺取政权的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都会因执政理念僵化、执政基础萎缩、执政方式落后等造成执政能力的退化。政党的执政能力退化不仅会引发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危机,甚至会带来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需要以史为鉴,认真思考和高度重视政党执政兴衰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只有始终围绕党的建设主线,不断提升执政能力,才能有效化解和抵御执政风险与挑战,有效应对“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避免犯颠覆性错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源自于历史,是人民的选择,但这绝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当前,党执政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风险”说明,党的执政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党能否破解政党执政兴衰存亡的“历史周期率”难题,跳出政党执政的“塔西佗陷阱”、社会经济发展的“中等收入陷阱”等,仍然需要接受时代地拷问和检验。因此,在世情国情党情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巩固和维护党执政地位的关键所在和重中之重。党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百年大党,从创建到执政,其执政理念、执政方式都在因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创新和改进完善。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也随之日益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是结合党执政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新考验,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党的执政理念,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持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基于党对所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创造性地提出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重大论断,要求全党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积极推进党的执政转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既具有政党的一般属性和功能,又具有其自身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执政转型是一个事物的一体两面。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党的执政转型,党的执政转型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考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执政转型,一是必须清楚政党与执政党、党的领导与执政、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党的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充分认识和把握“三大规律”。二是必须要围绕执政能力的三大核心构成要素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三大核心构成要素之中,创新执政理念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灵魂,意在重点解决为谁执政的问题;厚植执政基础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根基,旨在明确靠谁执政的问题;完善执政方式是党执政能力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主要回答怎样执政的问题。三是必须要十分清楚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根基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是其理论根基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理论成果。总体而言,首先从理论层面理清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构成要素等,对弄清党为什么能够长期执政、靠什么进行长期执政,以及如何在未来继续长期执好政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执政,若从开辟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展局部执政活动算起,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执政能力建设(1927-1949),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后的执政能力建设(1949-1978);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1978-2012);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2012-)。从大革命失败到新中国成立,是党的局部执政时期。在这22年的局部执政实践当中,党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经验和党的建设经验,为党执政培养和储备了一批难得的执政人才,为党执政作了充分准备和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党22年局部执政实践当中,由于长期以农村为基础开展革命武装斗争,它部分地塑造了党在意识形态和执政信念上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对党执政后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党的八大召开,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经济快速得到恢复发展、社会秩序日趋稳定,党的执政地位日益稳固,党的执政取得显着历史性成效。党的八大系统总结了执政7年以来的经验与不足,明确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向。但是,随后由于党内“左”的指导思想日益发展和对党内外阶级斗争形势的严重误判,以致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于是,通过频繁开展群众政治运动、消灭党内外的“阶级敌人”,也就成为了当时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方式。特别是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在阶级斗争和群众政治运动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党和国家权力被过分集中,党作为执政党的权力逐渐发生异化,政党国家化倾向日趋明显,并最终演变为以党代政。后又经两年徘徊时期,在异化的阶级斗争思维和运动思维支配下,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被严重削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遭受了重大挫折和损失。究其根源在于,一是由于此前党长期处于农村严酷的革命斗争环境之中,党在全面执掌国家政权以后,仍习惯于运用革命战争年代对敌的阶级斗争思维和运动方式进行治国理政。二是作为执政党,出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与执政地位的需要,党希望能够简单通过继续保持自身的革命性质、品质和精神,发扬优良革命传统,来彻底完成社会革命任务。但作为执政党,用革命战争年代消灭阶级敌人的激进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既是缺少执政经验的表现,也是执政能力有所不足的表现。其最终带来的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理有序发展,而是“左”的错误思想在党内外的滋长蔓延。其直接表现即是阶级斗争和群众政治运动被过分强化和不适当运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它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期,也标志着党的执政和执政能力建设进入了新的转型发展时期。党在改革开放前经历的重大执政挫折,使党坚定了推进改革开放的信念。通过关于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拨乱反正,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路线。同时,它也使党充分认识到,只有牢牢抓住党的建设主线,才能把党建设成为引领时代潮流、勇于自我革命、人民衷心拥护、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改革开放以来,党鉴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因民主与法制被践踏而付出的沉重代价,以及国外一些执政党因执政能力下降而丧失执政地位的经验教训。结合当时国内外不断变幻的执政环境与形势,党希望能够通过不断推进深化改革、创新执政理念、完善执政方式、巩固执政基础,提升执政能力,来正确处理和规范党与政府的关系,并逐步推进党由习惯于运用革命战争年代消灭阶级敌人的激进思维和方式治国理政的党,向注重实现“四个自我”,崇尚法治和制度之治,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党转型。于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党便开始着力恢复和重建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并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其目标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树立强有力的国家法律与制度权威,并用完善的制度和科学的法制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压缩权力的寻租空间,真正确保权为民用和实现依法、科学、民主执政,同时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新的执政环境、执政考验,新时代对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在已有丰富执政经验和充分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因执政能力下降而丧失执政地位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发,适时提出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重大论断。这不仅是党在新时代对执政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积极回应,更是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执政转型的最好体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党结合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转变,仍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实际,立足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积极创新党的执政理念、厚植的党执政基础、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继续深入推进党的执政党转型。新时代,党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最终旨归在于要彻底杜绝“左”的泛政治化运动对党和国家制度与法律法规的任意践踏,更加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和制度体系,注重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进而实现制度治党、制度治国与制度治权的“制度之治”。与此同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党科学、依法、民主执政,就是要彻底改变以往几乎完全由党和政府包揽主导一切,过多依靠党和政府政策与科层官僚化部门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和行政命令进行治国理政的方式。旨在突出强调党作为执政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的核心作用,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网络化治理主体的横向协同与纵向垂直联动。因此,新时代党作为执政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更加注重团结各方力量画出最大同心圆、满足多元诉求、维护各方利益,更加主动采取通过共同协商、拓宽参与渠道、倾听人民声音、科学制定政策、强化执行监督等,以此来不断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通过考察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经验得失可以发现,一个政党能否实现长期执政、有效执政,关键在于这个政党能否因时代变化而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而合理有效地推进自身的适应性变革。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由于其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特殊角色担当,在充分汲取党以往执政经验和教训,以及国外一些政党特别是苏联共产党因执政能力退化而丧失执政地位的深刻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党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执政底色,是推进执政转型的动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真谛。二是要积极变革执政体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其中,完善党的监督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是保障,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的政党体制是旨归,构建引导权力运行的舆论体制是导向。三是要准确把握内外情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此,新时代党要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要始终树立改革创新和自我革命的行动自觉和坚持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使命担当。同时,还要建构科学考评体系,锻造党的执政人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人”就是党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各级党政干部的执政能力,锻造党的执政人才队伍,就是要始终坚持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不断健全干部能力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干部能力考核评价方式、科学运用干部能力考评结果,以便形成良性循环的选才用才氛围和政治生态,让真正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脱颖而出。最后,要始终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执政方向。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用制度保障发挥党的领导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党才能不断提高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把握两个大局,进而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艾野[4](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依法治国是人文社科领域研究的焦点内容和重要命题,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光辉成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及人们的对法治的意识和认知,推动了世界领域的法治文化交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整体把握、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我国未来的法治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时代的内涵,对我国法治发展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强调要继续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申和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治国理政的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和人民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并将《决定》定为我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永恒追求,也是总结前人经验后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将其动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之中,将其时代内涵淋漓尽致地发挥到我国建设的每一个阶段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中的地位和治国理政的作用。本文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研究为目标,深入地研究了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牢牢把握习近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我国法治发展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的重要推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本文多学科交叉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理论和实际相统一法,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视角高度概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渊源进行系统整理,并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成就、特征、经验、优势、挑战和完善路径进行了全面研究,努力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研究提供理论素材。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组成,具体来讲:第一部分,绪论。重点分析论文的研究基础及研究效用,通过剖析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成果,形成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整体认识,并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理清研究的思路,阐述研究方法,从而搭建本研究的基本架构,总结研究成果,分析研究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概述。本章节首先从法治相关的概念进行概述,分别对法治、法制、人治、德治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系统分析。其次从依法治国的内涵入手,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概述,对其理论、核心和本质特征分别进行了论述。从整体的机构上为后续的研究做了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这一部分首先,深入了解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阐述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提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有利于我们准确的认识法治思想来源。其次,研究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研究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的形成与失败的教训,这部分能有效地为我国法治实践提供依据。之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对我国法治从无到有进行整体分析。最后从我国的传统法治入手,分别对古代法制思想、近代社会法制思想展开论述。阐述了我国古代、近代法治的弊端与发展,从而对新时代依法治国产生启示作用。第四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本章是该论文的核心部分。首先深入地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地进行了概述,从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次,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进行论述,这部分以法治过程中的实质转变为主要成就的依据,通过向更好的方式转变、更具体的实践操作、更先进的治理模式和更高的目标作为成就的主要表现。最后,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征展开论述,明确依法治国在新时代的主要特征、深化时代赋予的内涵。第五部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本章首先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历史地位,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扬,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补充和丰富。其次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分别从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人类的法治文化的角度对新时代依法治国进行了有效的定位和评价,从而体现出其在我国社会发展全过程中的价值。第六部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在基本经验上,以法为主要研究目标,分别对其与党、权、民主、依规治党的关系进行研究。在现实生活中,党的领导、权力、民主自由、法规制度都与法无法分割,其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监督、促进和相统一的。国外法治实践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是宝贵的,但对经验的学习依然要建立在我国的发展实际上,没有国情为基础的借鉴学习所得到的结果可能与所想背道而驰。在优势上,依法治国发挥出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我国制度优势的最大体现,人民主体、以德治国、人人平等和中国实际出发都是依法治国的在新时代的优势,依法治国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平正义,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最优结合,保持中国实际为基本准则才能把握依住依法治国的优势和未来法治发展的前景。第七部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理性的分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所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促进依法治国再进步的最佳途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给依法治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对依法治国潜力深层挖掘的契机。通过理性思考,从八个方面完善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路径,集中地将“十一个坚持”主要内涵融入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从而将问题和挑战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总之,通过系统地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论文主要提出以下创新观点:一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时代内涵,从社会发展中蕴含的古今的哲学智慧体现出中国特色、中国经验和中国实践。二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从社会主要矛盾、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新时代依法治国完善路径,深入研究我国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三是从新时代依法治国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和实践逻辑的阐释,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出科学的指南和正确的价值引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康雯嘉[5](2021)在《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文中提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我国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剧烈变迁。城市基层社会运行机制的转换,以及基层善治何以可能是社会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改革以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国家在改革调适传统自上而下的纵向“条线”式管理体系的同时,逐渐实现重心下移,向以“街居体系”为中轴,多元主体纵横嵌入的“重层性”治理格局演化。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命题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弥合国家与社会间结构性张力,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实为我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理论旨归。本研究运用社会学研究的质性方法,对C市N区多个街道展开持续深度的田野调查,结合社会学理论话语与实证资料,将伴随新时期街道改革和社区建设而生成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界定为“嵌合式治理”。质言之,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是指在街道主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在“街居复合性主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两委)与“多元社会力量”(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志愿者、居民等)之间,通过彼此持续密切的嵌入和互动,生成的一种立体交叉、相互形塑的关系构型和协同合作的治理模式。它突破了国家单统的“条线”式治理传统,其实质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以“公+共”为特质的本土新公共性营造。研究发现,将研究视野限囿于社区微观场域,难以解释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的真实运作逻辑。实际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演展受到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的深刻形塑,因而本文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视域转向对街居复合结构的整体观照。本文以“嵌合式治理”为研究框架,重点研讨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理论命题,并以系统性的实证研究,丰富“嵌合式治理”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维度。本文将“嵌合式治理”的研究置于我国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换与街道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实证方法对嵌合式治理,及其所内含的嵌合关系的建立、嵌合结构与运行机制、嵌合内蕴动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展开整体性研究。其一,嵌合关系的建立研究。从嵌合关系的建立机制上看,街居主体与多元社会力量嵌合关系的构建需要满足多种基本条件,即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研究发现嵌合关系的建立依循不同路径展开,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街道搭建嵌合平台构成了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可见,嵌合关系的建立主要由基层治理行政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所主导,但此并非力图构造国家对社会的吸纳、收编和控制关系,而是以政社互嵌与合作为价值导向的。其实质是在由国家主导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实现基层社会活力的“复兴”与“再造”。其二,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研究。嵌合治理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在治理体系中结构关系搭建和行动关系运转的一种机制提炼。本文依托“结构——行动”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和理论资源,对嵌合治理的场域关系及其动态运行机制展开研讨。广泛嵌入于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不同类型社会力量,与街居主体嵌合而成的治理结构与实践形态存在极其复杂的面向,需要我们针对性辨析。本研究发现,展开于城市基层社会领域的嵌合式治理在结构与行动上是相互形塑、耦合、协变的,政社的关系结构影响国家与社会的行动选择与进展,政社治理行动不断突破既有限域,拓展出政社嵌合的新式结构。一言以蔽之,嵌合式治理既更新、构建了社会,也更新、构建了国家。其三,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研究。以行政权威和资源作为动力机制构造基层治理嵌合结构并展开治理行动,仍存在局限性,因此,我们需要将政党维度带入嵌合治理动力结构中加以分析。党组织在中国社会系统中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中枢性作用,它能够将基层区域内多元主体和资源激活调动起来,使之参与到服务群众的结构体系当中。在街道改革的背景下,以街道党工委协同社区党委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构型与运行机制,政党的组织嵌入、体制吸纳、政治资源、价值引领成为嵌合治理的不可或缺亦不可替代的内蕴动力。其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研究。常态的嵌合式治理机制在面临突发性公共危机时,难以“一键切换”至新式形态并对问题予以妥善破解,因而探寻应急状态下的非常态嵌合治理逻辑及其行动是嵌合治理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新冠疫情爆发与基层抗疫展开的非常时期,街居主体采取应急动员的方式将大量居民吸纳进疫情防控体系,构筑起应急状态下的嵌合治理机制。非常态的嵌合治理不是在原本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外的另起炉灶,而是生长和镶嵌其中的机制创新。我们需要努力建构起常态与非常态嵌合治理机制间的关联性和转换方式,形成顺应基层社会运行逻辑的新常态化嵌合治理机制。文章认为,与行政吸纳、依附合作等表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概念不同,以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为旨归的嵌合式治理的重要价值在于,国家与社会在持续互嵌、协动、形塑的过程中“磨合”出更加有助于治理行动开展的政社关系结构,而此结构又将进一步促进治理行动的发展和升级。特别是街居与多元社会力量在彼此嵌入的基础上,耦合而成了一个全新的“治理嵌合体”,其超越了嵌入主体治理权力、资源、功能的简单相加与复合,生产出新的治理和服务功能。质言之,嵌合式治理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可能的理论思路和实践方向。但我们仍需注意,嵌合式治理仅是开其端绪,仍处于复杂的调适过程,并呈现出一些局限,如外部社会主体的嵌入,可能造成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街道主导嵌合关系的建立并深度调控嵌合行动,会挤压社会自主运作空间,并造成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商业性变量的引入存在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的风险;常态性与非常态性嵌合治理机制面临衔接和转换的复杂难题,等。这需要我们持续不懈地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公共性”,并赋予嵌合治理新意涵、演展其新形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杨楠[6](2021)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权力监督作为权力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和关键维度。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长期执政的唯一执政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必然成为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与完善的关键举措与核心环节。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党在传承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与吸收外来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探索完善的制度安排。因此,厘清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解析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并在巡视制度的百年探索中把握变迁特征、挖掘变迁经验,从而探索符合中国政治实际且与中国政治基因相匹配的更具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巡视制度发展路径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学人的重要使命。当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研究仍存在较多不足与研究空间,因而围绕此问题开展深入地探讨尤为必要。在明确相关概念和理论资源的基础上,遵循认识问题、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经典逻辑,重点回答巡视制度变迁“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如何办”等重点难点问题,从而揭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事实与基本逻辑。概念界定是学术研究的起点,也是明晰话语内涵、厘定论述边界、展开学术论争的基本前提。只有在清晰厘定核心概念的基础上,才能够明确地划分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阶段,并对变迁动因、变迁特征以及路径选择进行分析。通过对制度、制度变迁、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从而明确本研究中所指涉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含义。此外,理论对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研究着重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从而借鉴相关政治学理论开展研究。准确划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阶段,清晰描述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历程是解析变迁动因、归纳变迁特征的重要前提。纵观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巡视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制度面貌。具体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1928年制度的生成,1931年制度的更新以及1934年以后制度的逐渐衰微。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在1955年得到了初步探索,但在1957年以后便日渐停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经历了1996年的制度重建、2004年的制度完善与2009年的制度健全三个主要历程。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也发生了历史性变迁,主要经历了2015年的制度创新和2017年的制度优化两个阶段。在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进行阶段性划分以后,探究历次关键性变迁的动力因素尤为重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生成不仅深受俄共(布)和共产国际的特派员制度的影响,更与应对当时党组织困境密切相关。巡视制度的更新既与当时党组织的外部困境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有关,还与党内巡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紧密相连。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可以被视为巡视制度逐渐衰微的关键节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高饶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巡视制度的变迁。而1957年进行的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以及毛泽东的思想观念变化又成为巡视制度日渐停滞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制观念与监督观念为巡视制度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观念支持,而1989年的政治风波则加速了党内巡视制度的重建进程。此外,重建巡视制度也是中共中央为切实解决党内中高级领导干部存在的严重腐败与作风问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此后,巡视制度历经完善与健全,不仅与中共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决策部署有关,也是中共中央为解决巡视实践困境并将有效的实践经验加以制度化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在巡视制度的创新发展中,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观念支撑,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则是关键因素。此外,与巡视制度相关的其他党内法规变革也要求巡视制度进行相应匹配衔接。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是巡视制度优化的直接因素,党内存在的政治纪律不强、政治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则是巡视制度优化的深层动因。在对巡视制度变迁主要历程与动力因素进行历史分析的基础上,从总体视角把握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对审视巡视制度变迁全貌与探寻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都具有重要价值。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功能聚焦性和方式多重性是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具体而言,从制度结构来看,主要表现为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从制度功能来看,主要表现为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两方面特征;从变迁方式来看,主要呈现渐进性、外生性与合意性特征。如何从制度变迁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从而以史为鉴、趋利避害、启迪后人成为制度变迁研究的重要环节。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以及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是未来巡视制度变迁的重要驱动路径,而积极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则是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从而推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更加成熟完备、协同高效。
陈远树[7](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刑法和监察法对公权力规制的重要概念,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主体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论基础;其不仅是犯罪构成意义上的特殊犯罪主体,而且是不正当行使公权力或者影响公权力正当行使所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主体。简言之,职务犯罪主体是以行使公权力为本质特征。据此,本文提出“统一权力范式”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和“制度—组织—目的”权力分析框架,探索科学、合理地划定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圈。在统一权力范式中,公权力是法律制度授予国家、国有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按照“制度—组织”和“组织—目的”的双层区分标准,将公权力区分为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等三大类型,即法律制度分别授予国家组织、营利性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历史沿革和立法模式,并按照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法政策目标,从法律解释和立法完善的角度重构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界限。在国家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是基本相通的,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即可使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互相对应。职务犯罪主体实质解释的依据即认定标准需要由“公务论”向“权力论”发展,即以是否具有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资格为标准统一地界定刑法和监察法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权力论是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理论,而组织身份、从事公务、从事管理、履行公职等法律规定的要素则是公权力在不同职务犯罪主体类型上的表现形式。在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渎职犯罪和国有参股企业贪腐犯罪中。根据权力论,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是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据此,刑法中的“国有公司、企业”限缩解释为国有全资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扩大解释为国家公司、企业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则实质解释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监察法中的国有企业则扩大解释为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而管理人员则实质解释为代行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在社会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较大的混淆和矛盾,主要集中于基层自治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中。法律授予基层自治组织、公办和民办社会组织履行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应认定为公权力。刑法和监察法应当抛弃以所有制属性认定社会组织权力公、私性质的狭隘标准,按照权力论将基层自治组织、民办社会组织中行使社会公权力的人员通过立法修正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予以规制。本文按照统一权力范式重构的职务犯罪主体理论,整合发展了刑法学、监察法学和法政策学对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权力论”的职务犯罪主体统一界定标准,将形形色色的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按照被授予权力的性质分类界定和适用,实现了刑法和监察法在职务犯罪主体规制上的衔接,冀望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理论指引。
张伟军[8](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逻辑与实践机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开始被动进入现代世界历史时刻。一方面传统秩序遇到总体性危机,君主专制体系开始出现瓦解现象,整个民族呈现危亡之势,另一方面中国迎来千年未有变局,国家和民族迎来新的希望和气象。为解决传统中国面临的总体性危机,中国从两条路径出发开始探索适应世界时刻新的秩序形态,开启了国家政治转型之路。考诸近代以来中国通过改良和革命实现现代国家政治转型的道路可知,它们两者之间在巨大差异的背后,蕴含着基本的组织形式相似性,即通过有组织的政治团体实现自身目标。这种有组织的政治团体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并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主体推动力量。政党通过革命重整国家政治秩序,将中国导向以政党政治为基础的现代共和国家形态方向。君主专制体系终结之后,中国真正进入现代共和国家建构时代,先后探索尝试了大致两种不同的政党制度形态。其一是多党制政党制度形态。对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深厚的政治专制传统和大一统历史的国家而言,在国家政治权威阙如,基本政治秩序未建立的情况下,多党制的尝试导致党派林立,政局动荡,军阀分裂格局的混乱局面。其二是一党制政党制度形态。在学习模仿多党制未取得预期成效后,孙中山为代表的志士仁人将目光转向新出现的政党制度形态,在苏联的帮助下,建立强有力的革命党和革命党领导下的军事力量,试图实行党政军合一的政治体制。孙中山之后,蒋介石及其领导的国民党迅速变质,实行一党制的独裁制度。一党制的政党制度在价值上与现代政治的民主共和追求相违背,在功能上无法容纳整合中国的多元政治力量,本身内部也矛盾重重,不能实现有效整合,导致一党制政党制度政治能力低下,无法有效建构国家。近代中国的总体性危机催生的现代国家建构需求、多党制和一党制的失败,共同构成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历史中出场的历史背景,国际政治力量的对比、中国的实际国际地位和中国的现实国情又决定了中国不具备通过资本主义道路实现现代国家建构。因此,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治主张成为中国现代国家建构唯一可供选择的方向和路径。中国共产党以统一战线的方式,凝聚和吸纳中国的进步力量,建立了广泛稳固的革命政治联盟,实现了对中国各方面政治力量的有效整合,通过革命终结了国内封建势力、大资产阶级和国外侵略势力的统治,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民共和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历史地客观上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治格局,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雏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和出场的逻辑是因应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这一历史目标与任务,继续以探索不同的组织形态和路径方法以完成多党制和一党制所未能完成的国家建构任务,表现出现代国家建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相互促进的格局与特征。一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建国实践,给中国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源和借鉴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来源和效仿对象,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基于实践的争夺制度思想理论创新,不断建构和塑造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政党制度形态。二是中国长期的和合文化传统、大一统政治格局、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农工为主的阶级结构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提供了一系列文化社会经济和阶级基础。三是完成国家整合,实现现代主权国家建构,是近代中国的主要政治任务和历史目标,需要政党制度作出回应。在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和多党派参与良性互动,不断调适,在实践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形态。在完成现代国家建构后,这一政党制度最终确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逐步成长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所以是新型政党制度,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历史、结构和功能上与其他政党制度存在本质不同。通过类型辨析和结构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呈现多元一体的聚合结构,表现为共产党+民主党派的“1+8”模式,内部职能关系清晰,具有历史延续性、结构稳定性和实践效能性。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党派之间政治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民主党派参政都受到宪法一体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部结构特征,体现为各种价值关系之间的辩证平衡,具体为创造一体与包容多元的辩证统一,协商民主与权力集中的辩证统一,选举政治与贤能政治的辩证统一,控制权力与保证效能的辩证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后,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制度载体,发展成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中国国家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独具特色的政党政治形态,即政党作为国家治理的领导主体和参与主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国家治理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以政党为中心建构起来的,政党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国家能力。政党制度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的核心机制和主要路径,主要是政党嵌入国家,具体是政党的思想、组织、政策和运行原则全面植入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中,领导和规范着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运行,就是政党治理国家的机制运转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历史性的国家建构和国家治理绩效,实现了国家站起来、富起来的历史任务,正在实现强起来的全面复兴目标,具有显着的功能优势。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保持国家政治统一、实现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和实践协商民主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功能优势主要体现在通过聚合性的政党制度结构,保持了大国的政治统一,通过非竞争的政党监督模式,初步实现了政党之间的权力监督,主要是对执政党的权力监督,通过政党协商制度实现了包容互惠发展导向的协商民主治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内在优势转化成为治理效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仍有很大空间,需要继续挖掘和持续推进。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下,坚持和完善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规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导引,维护秩序、巩固共和、实现法治与促进发展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需要应对内外挑战、满足实践需求和补齐话语短板。在具体路径选择上,主要是优化中国特色政党政党制度内在结构、提升政治能力、强化制度执行、建构学术话语体系等四个方面。
刘燕妮[9](2019)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成为中国政治的核心话语之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上的全新理念,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是当前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研究的重要范畴。地方是民众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民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利益矛盾的集中地,倡导国家治理议题必须关注地方治理水平和治理绩效。地方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打造中国特色的地方治理,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是当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因此要将党的领导与建设嵌入到地方治理中。我国地方治理转型是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和互动的过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角色,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基础性论述及国家回归社会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社会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在当代中国地方治理变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社会是两个重要的行为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结构与互动样态必然深刻影响着地方治理现代化进程,因此,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构成了地方治理的重要论域。本文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探讨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对推动地方治理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自产生以来深深地扎根于社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执政党和领导党,并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党始终保持和传承了扎根于社会、依托于群众的优良传统。因此党社关系问题(或其所包含的党群关系)长期以来是中国共产党十分关注的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从历史维度看,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始终在政党-国家-社会三者互动关系及架构中运作并寻找平衡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在中国社会整体变迁的宏大背景下,我国党社关系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同构化”、改革开放以来“初步分离”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地方治理现代化为我国党社关系建构提供了新逻辑和新思维。但不可否认,当前党社关系的互动方式和存在样态与地方治理现代化尚存在一定张力,表现为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党服务社会功能转型滞后、党与社会沟通出现脱节现象以及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剖析党社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可归结为: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等因素。本文对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研究基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论证,一方面从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已逐渐脱离国家权力的控制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领域,但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社会组织化程度、自治水平较低,广大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及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还不适应我国现代治理变革。为此,在地方治理框架下,党社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引领与培育社会,促进社会相对独立自治体系的形成,培育现代公民、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价值规范、支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进程,建立政府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平台和机制,以适应治理现代化这一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政治规划需求。另一方面从社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当前中国社会主体性觉醒对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共利益、回应民众诉求、推动民主政治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在地方治理中,社会的公益性、志愿性等道德精神与品质能够克服党的决策忽视民众意愿,或是出现阶级利益倾斜的取向。同时,现代社会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民间性、自治性等优势,在代表和维护特定群体利益、整合社会资源、汇聚人才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对党的功能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另外,社会转型带来公民权利的增长和发展,强化了公民权利对党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实现地方党权授予和行使的人民性,进而优化地方治理。依据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党社关系基本内容深入分析基础上,本文提出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党的全面领导是“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前提,两者表现出互促共强的有机统一性。地方治理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责任、回应、参与等精神理念极大地凸显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回归,党服务社会是地方治理中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内容,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以贯之的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体现。协商为民众参与地方治理提供了广阔平台,党社协商契合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要义,在地方治理中,有利于党与社会的广泛合作、党与社会的对话沟通和党有效集中民意,是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刘蕊[10](2019)在《新时代我国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研究》文中认为政治生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话语创新,它指涉的是政治系统与环境系统的共生演化,反映的是政治共同体的生存状态。政党政治生态则是政治生态在政党领域的综合映射。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最高政治力量,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了执政党政治生态必然是中国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根本上决定和制约着政府行政生态、社会政治生态状况。因此,在中国政治生态话语体系中,研究政治生态必然绕不开执政党政治生态,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研究,业已成为了中国政治生态研究领域中亟待解决和亟需突破的重要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塑造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必须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有关政治生态建设的讲话精神,全面精准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做出把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净化和优化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坚定决心和战略部署,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内涵本质、要素构成、生成机理及优化路径,唯此才能更好地实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设伟大工程的宏伟目标。本文选取政治生态中最核心、最关键、最具决定性意义的执政党政治生态作为研究对象。旨在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政治生态学的分析视角出发,探究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面临的现实挑战,并运用生态化思维分析执政党系统内部结构和功能之间的张力,以寻求执政党政治生态优化与治理效能双向提升的逻辑进路,促进执政党系统的要素匹配和肌体健康,营造良性、有机、廉洁的执政党政治生态。研究执政党政治生态,本质上就是探讨执政党、国家和社会三者之间职能、权力和利益的结构关系及其互动过程,找寻实现党的权力、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三者之间的互动与平衡的现实路径。因此,在分析视角选择上,本文不仅从宏观视角,分析从政环境与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关联问题,而且注重从政治生态学的系统性分析视域,深入探究执政党系统内部结构及其机理,并把执政党政治生态看作一个整体,既深入剖析执政党外部环境的深刻变迁,也统筹关注执政系统内部要素的匹配和结构功能的优化问题。换言之,就是把执政党内部系统的要素匹配和结构功能优化,同外部环境的修复净化统筹起来,把执政党政治生态的生成看作是党的执政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共生演化的结果。唯此,才能准确勾勒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生态建设的运行轨迹,才能更好地探究促进执政党政治生态优化的实现路径。本文在整体结构布局上分为上下两个篇章,上篇主要是提出问题,包括导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下篇主要是分析对策即提升论,包括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执政党政治生态基本理论。旨在从静态分析维度,重点探究我国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理论意蕴,分析论证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内涵要素、基本结构及其本质功能等。执政党政治生态,就是执政生命系统与执政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关联互动所生成的相对稳定态势。它是执政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效衔接,以及执政系统与环境系统关联互动的整体性映射;执政党作为一个复杂的生命有机体,必然会涉及诸多相关性要素,这些要素互相关联,彼此联系,主要包括主体性要素、程序性要素和支撑性要素;为准确理解执政党政治生态的时空结构,全面认知执政党政治生态全貌,总体上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把握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基本结构。纵向层级上,可划分为中央层面执政党政治生态、地方层面执政党政治生态和基层执政党政治生态。横向结构上,可划分为执政党政治“内生态”和执政党政治“外生态”;功能属性上,执政党政治生态还具有维护功能、反映功能、检验功能三大功能。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阐释框架。主要探讨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发生、发展、运行的基本过程及其演替规律,并从动态分析维度,宏观上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进程和结果,以及如何科学评价执政党政治生态的优劣状况等。执政党政治生态是政党现代化进程中执政党革新性调适的自然演化,其演替发展的基本动力来自于外部环境压力和内部变革动力所形成的双向合力;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健康和谐发展,既需要执政生命系统对执政环境进行汲取、吸收和反馈,并通过自处理系统内化为执政系统内生态要素,也需要执政党政治内生态根据外生态的变化不断地调整自身内部结构功能,并满足、适应、引领外生态的发展,以达至内外生态的和谐共生、协调进化;影响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的关键因子,宏观上可分为两大类,即执政系统内部相关因子和执政系统外部相关因子。内部相关生态因子主要包括执政主体状况、执政体制机制状况、执政系统要素结构功能状况等。外部相关生态因子主要包括物质生产方式与水平、文化习俗和政治传统、社会风尚氛围等;对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进行评价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精细工程,从现实工作角度分析,结合执政党政治生态的核心构成要素和关键影响因子等信息,本文选取了有效适应性、复杂多样性、动态稳定性和持续发展性,作为评价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四个一级指标。同时把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文化、党内法规制度和党内外监督制约四个核心监测点,作为执政党政治生态的二级评价指标。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现实考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政治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外强净化与内增活力相统一不断推动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回顾梳理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我国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呈现出把纪律挺在前面、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实现巡视派驻全覆盖、重点查处扶贫、污染防治领域的腐败等多种鲜明特点;经过这几年持续用力,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在执政系统结构功能调适上,还是在内外部环境系统净化上都有长足进步,执政党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依然任重道远。当前我国执政党政治生态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阶层利益不断分化、公权力仍然存在异化风险、执政环境复杂多变、公信力弱化倾向显现等问题;从政治生态学的角度分析,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关键要素尚不匹配、相关限制性因子缺位、外部场域劣变因子侵入以及内外良性循环不畅等等。为此,亟需我们从政治生态学分析视域,统筹思考、对症下药找到执政党政治生态不断优化的建构路径。执政党政治生态提升论。本文认为从政治生态学分析视域来看,执政党政治生态的优化和提升,宏观层面要遵循标本兼治、内外兼修、统筹整合的逻辑进路。中观层面要做好执政系统内部各要素匹配协调,执政系统外部环境的修复与净化,以及执政系统整体效能的调适优化。微观层面上,一方面,需要通过调适和完善党的执政系统来进行。调适和完善执政系统的过程,即不断完善执政要素之间体制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过程,也是执政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关系的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的过程。另一方面,需要通过修复和净化党执政的外部环境来进行。修复和净化党执政的外部环境,即不断提升执政环境系统开放性和有机性的过程。如果说党的执政系统的调适和完善是内向优化进路,那么执政外部环境的净化,则是外向优化进路,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推动着执政党政治生态系统的协同进化。总之,执政党政治生态的优化,需要执政党不断主动调适更新执政系统内部要素、结构、功能状况,以执政党内部自身变革积极引领外部环境的优化发展,最终达至执政党政治内生态与外生态的和谐共生、良性互动和协同进化。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理论探讨与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践活动相互促进,并贯穿于中国共产党整个执政实践过程的始终。优化执政党政治生态的最终目的,是构建起能够维护和保障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地位,履行长期执政使命的良性、有机、廉洁的执政党政治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中国共产党执政资源能够生生不息输入执政系统,党的执政能力显着提高、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环境更加健康、执政基础更加巩固,中国共产党能够更高效科学地履行执政使命,更快捷恰当地满足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这样的生态系统是理想的执政党政治生态系统,这需要集中全党的智慧,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 (一)选题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重点难点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研究的重点、难点 |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 (一)创新之处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党自我革命理论的提出 |
| 第一节 自我革命理论的时代背景 |
| 一、世界形势风云变幻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新挑战 |
| 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
| 三、政党治理的现实状况对党自我革命提出新发展 |
| 第二节 自我革命理论的思想资源 |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 |
| 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关于党自身建设的论述 |
| 第三节 自我革命理论形成的实践基础 |
| 一、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实践历程 |
| 二、国际共运史上马克思主义政党成败的经验教训 |
| 三、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 |
| 第二章 新时代自我革命理论的科学内涵和时代要求 |
| 第一节 把握自我革命理论的科学内涵 |
| 一、目标体系: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 |
| 二、外在压力:直面问题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意志 |
| 三、内生动力: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
| 四、行为体系:“四个自我”否定中实现肯定 |
| 第二节 党自我革命的时代要求 |
| 一、根本原则: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
| 二、基本要求:党的建设全方位自我革命 |
| 三、关键环节:加强反腐倡廉与干部队伍建设 |
| 四、总体目标: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
| 第三章 新时代自我革命的理论特质 |
| 第一节 自我革命理论的显着特点 |
| 一、与时俱进直面问题的时代性 |
| 二、哲学高度的科学性和人民性 |
| 三、破解难题的革命性和实践性 |
| 第二节 自我革命理论的创新探索 |
| 一、党建理论的新认识 |
| 二、治党文化的新探索 |
| 三、政党形象的新塑造 |
| 第四章 新时代自我革命理论的深化探索 |
| 第一节 增强党发展的内生动力是自我革命的根本途径 |
|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 |
| 二、树立领导干部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
| 三、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根基 |
| 第二节 健全党的外在约束是自我革命的基本要求 |
| 一、坚定不移反腐败是自我革命的强力抓手 |
| 二、构建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的协同机制是党自我革命的重要保证 |
| 三、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是党自我革命的有效方式 |
| 第三节 构建长效机制是党自我革命的持久保障 |
| 一、建立学习与教育的长效机制 |
| 二、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 |
| 三、构建党全过程自我革命机制 |
| 第五章 新时代自我革命理论的价值意蕴 |
| 第一节 自我革命的理论意义 |
| 一、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 |
| 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建理论 |
| 三、探索了长期执政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保持生机活力的路径 |
| 第二节 自我革命的现实意义 |
| 一、引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展方向 |
| 二、增强党的凝聚力和人民政治认同感 |
| 三、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一、国内对中国新型(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 二、国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 三、对已有研究的分析和评价 |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 一、何谓参政党 |
| 二、何谓新型政党制度 |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 一、创新之处 |
| 二、困难与不足 |
| 第一章 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建构 |
| 第一节 参政党视角的形成 |
| 一、政党制度研究的西方路径 |
|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既有解释 |
| 三、参政党: 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新角度 |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分析 |
| 一、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缘起与发展 |
| 二、本文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借鉴 |
| 三、角色定位、角色互动与功能转化: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分析框架 |
| 第二章 参政党角色定位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变迁 |
| 第一节 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及其规范化发展 |
| 一、作为组织的参政党 |
| 二、作为制度的参政党 |
| 三、治理中的参政党 |
| 四、参政党三种角色间的逻辑关系 |
| 第二节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变迁 |
| 一、20世纪40年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 |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 |
| 三、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制度化 |
| 四、新时代以来“新型政党制度”概念的提出 |
| 第三节 参政党角色规范化对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 |
| 一、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 二、新型政党制度变迁中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角色定位 |
| 三、参政党角色规范化与新型政党制度变迁关键节点的契合 |
| 四、参政党文化建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意义 |
| 第三章 参政党和执政党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 |
| 第一节 组织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模式 |
| 一、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 二、组织关系——非竞争性 |
| 三、组织特征——非对称性 |
| 第二节 制度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模式 |
| 一、政党与政权关系——执政-参政 |
| 二、政党与政党关系——多党合作 |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政治协商 |
| 第三节治理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 一、嵌入式治理——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 二、一主多元: 治理主体的权力分配机制 |
| 三、协商整合: 治理过程的协同互动机制 |
| 四、科学民主: 治理绩效的提升机制 |
| 第四节 参政党与执政党互动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 |
| 一、合作型: 新型政党制度结构的整体特征 |
| 二、参与型: 参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结构中的定位 |
| 三、参政党政治参与对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结构的塑造 |
| 第四章 参政党功能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 |
| 第一节 体系维持: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体系效能 |
| 一、政治录用: 参政党的人才吸纳效应 |
| 二、政治沟通: 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交流 |
| 三、政治社会化: 参政党的文化传播 |
| 第二节 治理优化: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过程及政策效能 |
| 一、利益表达与聚合: 参政党的利益整合作用 |
| 二、政策制定与实施: 参政党对决策科学化的推动 |
| 三、职权行使、社会服务与政策监督: 参政党的政策输出与反馈功能 |
| 第三节 参政党功能转化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积极作用 |
| 一、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特点 |
| 二、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体系的巩固效应 |
| 三、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过程与政策效能的优化作用 |
| 第五章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 第一节 参政党角色缺位及其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影响 |
| 一、参政党角色规范化的不足 |
| 二、参政党自身的结构性瓶颈 |
| 三、参政党的功能局限 |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
| 一、国内社会环境的压力 |
| 二、国际局势的影响 |
| 第三节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化路径 |
| 一、在执政党领导下完善参政党建设 |
| 二、完善政党协商机制与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制度结构 |
| 三、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与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 |
| 四、增强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适应性 |
| 结语 |
| 一、理论价值 |
| 二、治理价值 |
| 三、民主价值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现状与基本评析 |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阐释 |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相关概念与内容 |
| 一、政党与执政党 |
| 二、党的领导与执政 |
| 三、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 |
| 四、党的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主要构成要素 |
| 一、党的执政理念 |
| 二、党的执政基础 |
| 三、党的执政方式 |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党建设理论 |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建设理论 |
| 二、列宁的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理论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执政能力建设(1927-1949) |
| 第一节 土地革命时期培养党的革命斗争能力 |
| 一、依靠正确革命政策巩固根据地政权 |
| 二、党的革命策略正确源于调查研究 |
| 三、党的正确领导是革命斗争胜利之本 |
| 第二节 抗战时期局部执政增强党的执政信心 |
| 一、指导中国革命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
| 二、抗战时期局部民主执政实践影响深远 |
| 三、思想与组织建设并重是党的建设特色 |
|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锻炼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
| 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政策 |
| 二、建立新型人民政权终结民国政治逻辑 |
| 三、围绕工作重心转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后的执政能力建设(1949-1978) |
| 第一节 全面探索时期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背景 |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尚未彻底完成 |
| 二、新中国安全依然在遭受着严重威胁 |
| 三、整党和党的建设任务艰巨且刻不容缓 |
| 第二节 革命化执政理念内蕴于党的执政能力 |
| 一、必须以革命手段解决革命未竟事业 |
| 二、革命化思维根植于党的灵魂深处 |
| 第三节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考验党的执政能力 |
| 一、合理运用阶级斗争有助巩固执政基础 |
| 二、“以阶级斗争为纲”则有损执政之基 |
| 第四节 “左”的运动严重弱化党的执政能力 |
| 一、政治运动仅适用于战争年代与特殊时期 |
| 二、“运动主义”必然践踏法制与正常秩序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1978-2012) |
| 第一节 党执政能力建设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 |
| 一、改革开放初期“拨乱反正”是当务之急 |
| 二、国内政治风波与苏东剧变带来执政危机 |
| 三、新世纪急需创新发展理念解决执政难题 |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一、确立党的基本路线坚守执政为民理念 |
| 二、更加关注民主与法制在执政中的作用 |
| 三、改革限制社会主义发展的执政体制 |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一、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
| 二、提出践行“三个代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 三、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党的执政方式转型 |
| 第四节 新世纪新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一、以“党的建设科学化”锻造新型政党 |
| 二、坚持“以人为本”巩固党的执政之基 |
| 三、强调一体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执政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2012-) |
| 第一节 新时代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背景 |
| 一、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
| 二、一个“转化”与两个“没有变”是最大国情 |
| 三、党同时面临“四大考验”与“四种危险” |
| 第二节 、创新执政理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一、坚持创新和发展党的执政理念 |
| 二、明确以提升党的政治能力为统领 |
| 三、坚决以提高党的法治能力为重心 |
| 第三节 厚植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一、坚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
| 二、坚持以增强党的思想引领能力为支柱 |
| 三、强调以提升党的群众工作能力为基础 |
| 第四节 完善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一、强化以提升党的应急处突能力为先手 |
| 二、增强以抓落实与改革攻坚能力为保障 |
| 三、注重以制度规范和改进党的全面领导 |
| 四、把全面依法治国与特色民主协同推进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启示 |
| 第一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党的执政理念 |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执政底色 |
|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执政转型动力 |
|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主政治真谛 |
| 第二节 积极变革执政体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
| 一、完善监督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是保障 |
| 二、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的政党体制是旨归 |
| 三、构建引导权力运行的舆论体制是导向 |
| 第三节 准确把握内外情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 一、注重把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 |
| 二、树立改革创新和自我革命的行动自觉 |
| 三、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使命担当 |
| 第四节 建构科学考评体系,锻造党的执政人才 |
| 一、健全的干部能力考评指标体系是基础 |
| 二、完善的干部能力考核评价方式是关键 |
| 三、科学的运用干部能力考评结果是目标 |
| 第五节 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执政方向 |
|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 |
| 二、全面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
| 三、不断坚持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 |
| 本章小结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相关成果 |
| 致谢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意义 |
| 1.1.1 理论意义 |
| 1.1.2 现实意义 |
| 1.2 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之处与难点 |
| 1.4.1 创新之处 |
| 1.4.2 论文难点 |
| 第2章 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 |
| 2.1 系列概念 |
| 2.1.1 法治 |
| 2.1.2 法治与人治 |
| 2.1.3 法治与德治 |
| 2.1.4 法治与法制 |
| 2.2 依法治国的内涵 |
| 2.2.1 依法治国的概述 |
| 2.2.2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
| 2.2.3 依法治国理论的本质特征 |
| 2.3 依法治国的核心 |
| 2.3.1 依宪治国 |
| 2.3.2 依法执政 |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 |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 |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 3.1.2 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 |
| 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依法治国理论 |
| 3.2.1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端 |
| 3.2.2 从法制到法治建设 |
| 3.2.3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
| 3.2.4 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的建立 |
| 3.3 中国传统法制思想 |
| 3.3.1 中国古代法制思想 |
| 3.3.2 中国近代法制思想 |
| 第4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
| 4.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概述 |
| 4.1.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 |
| 4.1.2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 |
| 4.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 |
| 4.2.1 从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全面推进 |
| 4.2.2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
| 4.2.3 从依法管理向治理现代化 |
| 4.2.4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建设 |
| 4.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
| 4.3.1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性 |
| 4.3.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性 |
| 4.3.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性 |
| 4.3.4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性 |
| 第5章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 |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 |
| 5.1.1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 5.1.2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 5.1.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理论地位 |
| 5.1.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现实意义 |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 |
| 5.2.1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
| 5.2.2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集中体现 |
| 5.2.3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
| 5.2.4 新时代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
| 5.2.5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人类法治文化贡献了中国智慧 |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 |
| 6.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 |
| 6.1.1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法的关系 |
| 6.1.2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法与权的关系 |
| 6.1.3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 6.1.4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 6.1.5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立足国情与借鉴中外法治经验的关系 |
| 6.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优势 |
| 6.2.1 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特色和优势 |
| 6.2.2 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 |
| 6.2.3 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客观要求 |
| 6.2.4 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实现路径 |
| 6.2.5 以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重要原则 |
| 第7章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 |
| 7.1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 7.1.1 法治发展不平衡制约了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
| 7.1.2 法治发展不充分难以发挥法治的功能 |
| 7.1.3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依法治国的影响 |
| 7.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完善路径 |
| 7.2.1 科学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 |
| 7.2.2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
| 7.2.3 公正司法是现代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防线 |
| 7.2.4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
| 7.2.5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 7.2.6 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军全盘考虑 |
| 7.2.7 全面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
| 7.2.8 国家、地方、个人协调一致共同发力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问题 |
| 1.1.1 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宏观转向 |
| 1.1.2 论域及框架锚定 |
| 1.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
| 1.2 文献述评 |
| 1.2.1 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
| 1.2.2 街道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
| 1.2.3 嵌入与互嵌的相关问题研究 |
| 1.2.4 既有研究的反思与进路 |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其理论视角 |
| 1.3.1 “嵌合”概念和理论的追索 |
| 1.3.2 “嵌合式治理”的界定 |
| 1.3.3 理论比较视野中的“嵌合式治理” |
| 1.4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 1.4.1 资料来源 |
| 1.4.2 研究方法 |
| 第2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制度变迁 |
| 2.1 单位制时期:主辅并行的条线式治理结构 |
| 2.1.1 主线:国家——单位——个人 |
| 2.1.2 辅线:国家——街居——个人 |
| 2.1.3 主辅并行式条线结构的制度后果 |
| 2.2 改革开放至九十年代末:街居治理条线核心化 |
| 2.2.1 “主线”的弱化 |
| 2.2.2 “辅线”的核心化 |
| 2.2.3 城市基层治理“辅线核心化”的实质与限度 |
| 2.3 新时期街道改革主要模式与分析 |
| 2.3.1 撤销街道办的初步尝试及其评价 |
| 2.3.2 治理重心下移与街道服务管理多重改革探索 |
| 2.3.3 治理视域下街道改革的总体趋向 |
| 2.4 C市N区的街道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
| 2.4.1 C市N区街道改革的地域性变量及其制约 |
| 2.4.2 嵌合式治理:C市N区街道改革主导面向 |
| 第3章 基层治理嵌合关系的建立 |
| 3.1 嵌合关系建立的条件 |
| 3.1.1 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 |
| 3.1.2 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 |
| 3.1.3 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 |
| 3.1.4 非对等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 |
| 3.2 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 |
| 3.2.1 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 |
| 3.2.2 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 |
| 3.2.3 街道搭建嵌合平台 |
| 3.3 嵌合关系建立的实证分析 |
| 3.3.1 嵌合关系的载体铺设 |
| 3.3.2 委托枢纽型组织联结嵌合关系 |
| 3.3.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中的嵌合关系 |
| 3.3.4 建立“治理嵌合体”争取上级政府资源 |
| 3.4 嵌合关系建立的逻辑及其限制 |
| 3.4.1 面向“治理共同体”的嵌合结构功能 |
| 3.4.2 嵌合关系建立的社区“被动化”及其吊诡 |
| 3.4.3 非竞争性购买关系的建立及其变异 |
| 第4章 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 |
| 4.1 嵌合治理的“结构——行动”范式 |
| 4.1.1 “结构——行动”理论分析视角 |
| 4.1.2 “结构——行动”范式的嵌合治理研究适用性 |
| 4.2 治理嵌合体构塑及其行动的实证展开 |
| 4.2.1 案例呈现与治理嵌合体的构塑 |
| 4.2.2 社区服务的三重空间嵌合 |
| 4.2.3 常态服务与项目制叠加的嵌合行动 |
| 4.2.4 疫情防控与线上服务转移 |
| 4.3 嵌合治理结构与行动的分析讨论 |
| 4.3.1 治理结构与行动的相互形塑与良性互构 |
| 4.3.2 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 |
| 4.3.3 商业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 |
| 4.3.4 街道主导下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 |
| 第5章 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 |
| 5.1 嵌合治理的动力结构分析 |
| 5.1.1 国家——社会的复合动力结构及其局限 |
| 5.1.2 以“政党维度”分析嵌合治理动力结构 |
| 5.2 以政党力量为内核的嵌合治理动力 |
| 5.2.1 典型单位制转型与社区衰败 |
| 5.2.2 街道行政主导的旧城改造及其限度 |
| 5.2.3 以政党资源为内蕴动力的嵌合治理 |
| 5.3 政党组织社会的理论思索 |
| 5.3.1 街居党组织促动嵌合治理的何以可能 |
| 5.3.2 以街道作为嵌合治理运作单位的恰切性 |
| 5.3.3 党建引领嵌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问题 |
| 第6章 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 |
| 6.1 社会动员的理论谱系与中国动员传统 |
| 6.1.1 社会动员理论回溯及其界定 |
| 6.1.2 我国社会动员传统与应急动员 |
| 6.2 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基层动员式嵌合机制 |
| 6.2.1 社区网格化治理逻辑与局限 |
| 6.2.2 社区网格的非常态治理与联动 |
| 6.2.3 应急动员式嵌合治理的实质与超越 |
| 6.3 街道主导性应急动员的限度与进路 |
| 6.3.1 应急动员倒逼行政力强化 |
| 6.3.2 基层“政绩竞赛”与嵌合悬浮化 |
| 6.3.3 超越网格联动机制的全能化迷思 |
| 6.3.4 应急动员的嵌合治理向常态化转型 |
| 第7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 7.1 嵌合式治理与基层社会“新公共性”营造 |
| 7.2 社会互构论视域下的嵌合式治理及其评价 |
| 7.2.1 嵌合式治理的多维性与联通性 |
| 7.2.2 基层社会治理的街道定位与功能再探讨 |
| 7.2.3 对嵌合式治理双向性与非均衡性的体认 |
| 7.3 城市基层社会走向“善治”的路径探索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 (一)问题缘起 |
| (二)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综述 |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理论阐释研究 |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研究 |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实践探索研究 |
| (四)已有研究评析 |
| 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思路 |
| (三)内容结构 |
|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 (一)研究创新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阐述 |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 (一)制度概念的界定 |
| (二)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 二、相关理论阐述 |
| (一)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 |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 |
| (三)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 |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 (一)制度生成:1928 年《巡视条例》的颁布 |
| (二)制度更新:1931 年《中央巡视条例》的颁布 |
| (三)制度衰微:1934 年后《中央巡视条例》逐渐衰微 |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 (一)制度探索:1955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决定的提出 |
| (二)制度停滞:1957 年后巡视制度日渐停滞 |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 (一)制度重建:1996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试行办法的颁布 |
| (二)制度完善:2004 年关于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 |
| (三)制度健全:2009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 |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 (一)制度创新:2015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 |
| (二)制度优化: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 |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 (一)巡视制度生成的动力因素 |
| (二)巡视制度更新的动力因素 |
| (三)巡视制度衰微的动力因素 |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 (一)巡视制度探索的动力因素 |
| (二)巡视制度停滞的动力因素 |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 (一)巡视制度重建的动力因素 |
| (二)巡视制度完善的动力因素 |
| (三)巡视制度健全的动力因素 |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 (一)巡视制度创新的动力因素 |
| (二)巡视制度优化的动力因素 |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 |
| (一)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 |
| (二)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 |
| (三)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 |
| (四)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 |
| (五)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 |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功能聚焦性 |
| (一)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 |
| (二)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 |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方式多重性 |
| (一)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渐进性 |
| (二)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外生性 |
| (三)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合意性 |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驱动路径 |
| (一)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 |
| (二)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 |
| (三)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 |
| (四)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 |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 |
| (一)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 |
| (二)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 |
| (三)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 二、研究现状和不足 |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 (一)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 |
| (二)关于经济权力的理论 |
| (三)关于社会权力的理论 |
| 四、研究设想和方法 |
| 五、研究内容和价值 |
| 第一章 职务犯罪主体的基础理论 |
| 第一节 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概念界定 |
|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
| 二、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
| 第二节 职务犯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法政策分析 |
| 一、职务犯罪主体刑事立法模式 |
| 二、职务犯罪主体监察立法模式 |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质与统一权力范式 |
| 一、基于权力逻辑的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 二、职务犯罪主体统一权力范式论的规范属性 |
| 第四节 统一权力范式与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 |
| 一、统一权力范式的分析框架 |
| 二、统一权力范式的公权力类型化 |
| 三、公权力类型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分类规制 |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我国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 |
| 第一节 国家权力与我国古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一、先秦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二、秦朝至唐朝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梳理 |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三、我国近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考察 |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一、1979年刑法颁布前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二、1979年刑法及有关单行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主体 |
| 三、1997年刑法颁布后的职务犯罪主体 |
| 第四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 |
| 二、我国现行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评析 |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国家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规范分析 |
| 一、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暴力 |
| 二、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 |
| 三、国家权力作为公法权力 |
| 第二节 国家权力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 一、刑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标准 |
| 二、监察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化 |
| 三、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相关概念辨析 |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认定标准的理论争议与超越 |
| 一、“身份论”的批判分析 |
| 二、“公务论”的批判分析 |
| 三、由“公务论”迈向“权力论” |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经济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 第一节 经济组织权力的一般分析 |
| 一、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形式 |
| 二、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实质 |
| 三、经济权力的属性与所有制 |
| 四、经济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 第二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 一、渎职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 二、贪腐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 三、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刑法规制的不足和完善思路 |
| 第三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监察法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 一、“权力论”与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统一公法体系 |
| 二、形式要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 |
| 三、实质要件:“管理人员”作为“代行国有资本监管权的人员” |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社会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 第一节 基层自治权与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
| 一、基层自治的历史演化与法律建构 |
| 二、基层自治组织权力的性质与范围 |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主体认定 |
| 四、统一权力范式视野下基层自治组织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反思 |
| 第二节 社会组织权力的法律定性 |
| 一、公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 二、民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 三、作为监察客体的社会公权力 |
| 第三节 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 一、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证法分析与批判 |
| 二、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衔接完善 |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附件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缘起、对象与价值 |
| (一)研究缘起 |
| (二)研究对象 |
| (三)研究价值 |
| 二、学术文献梳理与评价 |
| (一)关于近代以来中国政党制度的研究 |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相关研究 |
| (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研究的评价 |
| 三、研究思路、框架和目标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框架 |
| (三)研究目标 |
| 四、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 (一)研究方法 |
| (二)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历史背景 |
| 第一节 近代中国的总体性危机及其后果 |
| 一、传统中国的总体性结构 |
| 二、近代以来中国总体性结构危机及后果 |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可行路径 |
| 一、近代中国政治走向的问题与挑战 |
| 二、近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国家类型选择 |
| 三、近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实践路径选择 |
| 第三节 近代中国政党观念的生成 |
| 一、政党观念及其起源 |
| 二、政党观念在中国的生成与发展 |
| 三、政党制度的内涵及其选择 |
| 第四节 近代中国政党制度探索的历程 |
| 一、近代中国政党制度生成与探索的基础 |
| 二、多党制政党制度形态的尝试 |
| 三、一党制政党制度形态的实践 |
| 四、近代中国政党制度探索失败的反思及其启示 |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基础条件 |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思想理论渊源 |
|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思想的要义及特征 |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思想实践的苏联模式及影响 |
| 三、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就 |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社会文化根基 |
| 一、经济结构基础 |
| 二、阶级结构基础 |
| 三、政治文化基础 |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政治现实需求 |
| 一、对外主权独立需求 |
| 二、内部秩序整合需求 |
| 三、现代民主政治需求 |
| 四、推进国家发展需求 |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历史脉络 |
| 第一节 现代国家建构与政党制度生成的互生型逻辑 |
| 一、历史生成的因果性 |
| 二、制度形态的匹配性 |
| 三、实践机制的关联性 |
| 四、价值追求的同一性 |
|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初步探索 |
| 一、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 三、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 四、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确立 |
| 一、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的发布与民主党派的反应 |
|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新中国政党制度的初步确立 |
| 三、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政党制度的发展 |
| 第四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
| 一、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发展 |
| 三、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发展 |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涵、构造及特质 |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新型内涵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概念分析 |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基本属性 |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类型意义 |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组织构造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组织构造的价值逻辑 |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组织构造的政治原则 |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构成主体 |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关系结构 |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基本特质 |
| 一、创造一体与包容多元的辩证统一 |
| 二、协商民主与权力集中的辩证统一 |
| 三、选举政治与贤能政治的辩证统一 |
| 四、控制权力与保证效能的辩证统一 |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机制形态 |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国家治理形态基础 |
| 一、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形态的形成 |
| 二、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形态的规范内涵 |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依据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制度依据 |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规范依据 |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部运行机制 |
| 一、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机制 |
| 二、政党协商机制 |
| 三、党际监督机制 |
|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外部运行机制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政权体系中运行的机制 |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人民政协中运行的机制 |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社会治理体系中运行的机制 |
|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实践优势 |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整合优势 |
|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国家和合统一的政治保障 |
| 二、多党合作是国家和合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 |
| 三、政治协商是政治共同体沟通交往的重要形式 |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监督优势 |
| 一、一党执政及其权力监督的理论与实践难题 |
| 二、中国特色政党监督模式的特征与优势 |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治理优势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包容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 |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民主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 |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发展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 |
| 第七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发展 |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价值向度 |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秩序价值 |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民主价值 |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法治价值 |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社会价值 |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问题挑战 |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内外挑战 |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实践需求 |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话语短板 |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实践进路 |
| 一、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内外结构 |
| 二、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主体能力 |
| 三、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机制执行 |
| 四、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话语体系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 (一) 研究背景 |
| (二) 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 (一) 国内文献综述 |
| (二) 国外文献综述 |
| (三) 国内外文献综述简析 |
| 三、研究方法 |
| 四、创新点 |
| 第一章 党社关系:我国地方治理中的重要论域 |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 (一) 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
| (二) 关于政党的理解 |
| (三) 关于社会的解析 |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 (一)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职能的论述 |
| (二) 马克思恩格斯市民社会理论 |
| (三)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论述 |
| (四) 西方地方治理的理论借鉴 |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意蕴 |
| (一) 政党与社会的普遍性关系 |
| (二) 本文指称的“党社关系”内涵 |
| (三) 党社关系与党群关系辨析 |
| 四、地方治理现代化中党社关系的中国特色 |
| (一) 西方地方治理中的政党与社会关系 |
| (二) 我国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的特色 |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地方治理模式演进中党社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 |
| 一、改革开放前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 (一) “全能型”政党领导体制 |
| (二) 被政治权力全面控制的社会领域 |
| (三) 从统治到管理的地方政治模式 |
| (四) 党社“同构化”的关系形态 |
| 二、改革开放后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 (一) 政党领导体制的现代化转变 |
| (二) 社会初步形成相对独立的存在样态 |
| (三) 从管理到治理的地方行政模式 |
| (四) 党社“初步分离”的关系形态 |
| 第三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 一、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 |
| (一) 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 |
| (二) 党服务社会的功能转型滞后 |
| (三) 党与社会沟通存在脱节的现象 |
| (四) 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 |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问题的原因剖析 |
| (一) 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 |
| (二) 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
| (三) 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 |
| (四)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 |
| 第四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 |
| 一、中国共产党引领和培育社会的现实基础 |
| (一)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的领导力量 |
| (二) 现代社会内生机制偏弱需要党的推动 |
| (三) 社会自身的不自足性需要党的适度调控 |
| 二、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 推动地方治理结构的现代转型 |
| (一) 地方治理结构现代转型的基础性要素 |
| (二) 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的基本点 |
| 三、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 促进公民有序参与地方治理 |
| (一) 公民参与地方治理: 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 |
| (二) 公民理性有序参与地方治理的基本要素 |
| (三) 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的着力点 |
| 第五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 |
| 一、社会对党的权能的增益: 推动地方治理善治目标的达成 |
| (一) 社会主体性成长有效克服党的公共性不足 |
| (二) 社会自治性提升有效克服党集权对民主的损害 |
| (三) 社会组织对党的功能补充 |
| 二、社会对党的权力的制约: 促进地方治理中权力与权利的理性互动 |
| (一)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渊源: 社会制约权力理论的检视 |
| (二)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依据: 权利制约权力 |
| (三) 地方治理中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现实指向 |
| 第六章 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 |
| 一、党的全面领导与“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逻辑关联 |
| (一) 党的全面领导: “服务与协商”的政治前提 |
| (二)服务与协商: 加强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 |
| (三) 服务与协商: 改进党的领导的重要面向 |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内在机理 |
| (一) 服务: 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和价值定位 |
| (二) 协商: 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
| 三、构建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策略 |
| (一) 发挥意识形态功能调适党社关系 |
| (二) 增强地方治理中党的服务功能 |
| (三) 加强地方治理中党社协商力度 |
| (四) 推动地方治理中党的权力法治化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 (一) 选题缘起 |
| (二) 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文献述要 |
| (一) 国外文献回顾与梳理 |
| (二) 国内文献回顾与梳理 |
| (三) 简要评析 |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 研究思路 |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 四、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 (一) 主要创新 |
| (二) 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基本理论 |
| 一、政治生态基本概述 |
| (一) 政治生态涵义解析 |
| (二) 政治生态的思想渊源 |
| 二、执政党政治生态内涵及要素 |
| (一) 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内涵 |
| (二) 执政党政治生态的要素 |
| 三、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基本结构 |
| (一) 纵向层级 |
| (二) 横向结构 |
| 四、执政党政治生态的功能属性 |
| (一) 维护党长期执政地位的系统工程 |
| (二) 反映执政过程现实复杂性的核心指标 |
| (三) 检验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 |
| 第二章 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阐释框架 |
| 一、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逻辑进路 |
| (一) 执政党政治生态演替发展的基本原理 |
| (二) 执政党政治生态演替发展的基本动力 |
| (三) 执政党政治生态演替发展的基本规律 |
| 二、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影响因子 |
| (一) 执政系统内部相关因子 |
| (二) 执政系统外部相关因子 |
| 三、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评价指标 |
| (一) 政治生态评价体系 |
| (二) 执政党政治生态评价指标体系 |
| 第三章 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现实考量 |
| 一、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历时性考察 |
| (一) 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发展历程 |
| (二) 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的鲜明特点 |
| 二、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中面临的现实挑战 |
| (一) 阶层利益不断分化,执政基础面临压力 |
| (二) 公权力仍然存在异化风险,执政地位有待巩固 |
| (三) 执政环境复杂多变,执政能力亟需提升 |
| (四) 公信力弱化倾向显现,执政形象面临塔西佗陷阱风险 |
| 三、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面临挑战的成因分析 |
| (一) 关键要素尚不匹配,执政系统自身净化功能偏弱 |
| (二) 相关限制性因子缺位,权力制约机制运行欠佳 |
| (三) 外部场域劣变因子侵入,存在社会环境诱发因素 |
| (四) 内外良性循环不畅,执政肌体活力不足 |
| 第四章 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内部系统的动态平衡 |
| 一、提升执政系统的要素性能 |
| (一) 塑造权责一致的执政主体 |
| (二) 搭建科学完备的执政体系 |
| (三) 打造廉洁高效的执政过程 |
| 二、调适执政系统的结构关系 |
| (一) 建构扁平化的政党组织结构 |
| (二) 完善民主化的政党运行体系 |
| (三) 构建网络化的政党治理机制 |
| 三、优化执政系统的功用能效 |
| (一) 发挥好执政党聚合民意的功能 |
| (二) 发挥好执政党创设政策的功能 |
| (三) 发挥好执政党指挥协调的功能 |
| 第五章 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外部场域的良性有机 |
| 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
| (一) 赋权于社会,释放社会治理活力 |
| (二) 聚焦于民生,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
| (三) 施惠于大众,建构利益共享机制 |
| 二、开发党的执政资源 |
| (一) 保持党的先进性资源 |
| (二) 运用党的意识形态资源 |
| (三) 合理配置党的组织资源 |
| 三、建设党的执政文化 |
| (一) 培育尚德崇廉的人文精神 |
| (二) 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风尚 |
| (三) 清除腐朽庸俗的圈子文化 |
| 第六章 新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内外系统的兼容协同 |
| 一、权力规范基础上寻求执政党领导与政府职能发挥的平衡点 |
| (一) 优化党政职责分工,明晰党政职责关系 |
| (二) 理顺党政权力关系,提高政权机关效率 |
| (三) 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统合协调多元力量 |
| 二、利益整合基础上寻求执政党领导与社会发展的平衡点 |
| (一) 积极依托社团组织,畅通利益诉求渠道 |
| (二) 密切联系新的社会阶层,维护其合法权益 |
| (三) 严格规范政商关系,控制腐败增量减少存量 |
| 三、党际民主基础上寻求执政党领导与参政党协商的平衡点 |
| (一) 以党内民主带动党际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
| (二) 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附表 |
| 附图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