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1](2021)在《邓小平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邓小平德育思想作为邓小平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邓小平对我国德育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主要回答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什么是德育、如何开展德育”这一重大课题,为新时期党的德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邓小平从社会宏观和国家战略的角度,对我国德育的基本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具体阐述,提出并形成极具系统性、开放性、包容性的大德育思想,其理论渊源、主客观条件、历史流变、主要内容、思想特质、方法论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理论与实践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本文通过对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发展历程追根溯源,探索其生成条件,从整体上梳理发展的历史脉络,领悟德育思想的精神要义和科学内容,总结德育实践的基本经验,重在研究其对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事业的当代价值。本研究从邓小平德育思想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寻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动力,不论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抑或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建设,都有独特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以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理论渊源和主客观条件为研究基点,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以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梳理其发展的脉络走向,总结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内容,提炼其基本特质和方法论特色,重新审视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选题依据、理论价值、现实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和阐释、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重难点以及创新之处等。在国内外研究综述上,从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立论基础、主要内容、发展历程、基本特征、价值意义、工作方法等方面作出相关研究现状的分析和解读,剖判目前关于邓小平德育思想研究的不足和空白,明确邓小平德育思想可以深入研究的方向。第二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理论渊源。本章通过阐述邓小平德育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德育思想、中国传统德育思想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西方古希腊先哲的德育思想、中世纪德育思想和近代资本主义德育思想的关联,阐明邓小平德育思想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第三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主客观条件。本章通过反思苏东剧变思想文化根源,应对西方“和平演变”战略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德育经验教训,阐释邓小平德育思想形成的客观条件。同时指出邓小平德育思想形成的主观条件包括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民情怀、追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面向未来的远见卓识,阐明邓小平德育思想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第四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本章是在对国内关于邓小平德育思想发展阶段梳理的基础上,根据邓小平德育思想发展的全过程和德育的基本规律,重新探析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包括邓小平德育思想的萌芽、酝酿、发展、成熟四个阶段。第五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科学内涵。本章涵盖了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目标、价值维度、政治保证以及其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阐释邓小平德育思想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第六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和方法论特色。本章以第三、四、五章为基础,归纳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的协调统一、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协调统一、政治性与思想性的协调统一、理论性与应用性的协调统一,进一步剖析并概括出邓小平德育思想中可以借鉴的德育方法,即说服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第七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本章重在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事业具有独特的当代价值,涵盖了以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倡导物质利益与革命精神相结合、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理念的实用价值;打破两种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壁垒、汲取人类德育文明的优秀成果、抵御各种腐朽文化思想侵蚀的交往价值;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德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证、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统一的实践价值;德育与自由相结合、与人的解放相结合、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以及与劳动相结合的人文价值;德育的爱国主义情怀、集体主义关照、社会主义聚焦的情感价值。
李金枝[2](2021)在《公民法治教育的中国模式与实现路径》文中研究指明“公民身份是一种强有力的理念,它既承认个人的尊严,同时又重申个体行动的社会背景”。基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各个国家都将道德、政治和法律元素纳入公民教育之中,通过提高公民素养以推进民主和法治的实现。为了应对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民主与法治挑战,也为满足我国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中的主体性建设需要,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做出了“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战略部署。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发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法治建设需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而法治社会的建设有赖于全体公民法治素养的提高。因而,我党十九大《报告》中做出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全新要求,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再次强调“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以,为呼应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亟需全面探索法治教育的新模式和新路径,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塑造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本文采用了实证分析以及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方法,探讨了当代中国公民法治教育模式的构建以及具体的实施路径。一、全球化时代的公民教育变革与趋势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公民角色、公民身份及其价值诉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各国公民教育提出了重大挑战。各国公民教育模式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面临各种困境。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以及民主法治理念和价值的普遍追求,未来世界的公民法治教育呈现出公民内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并重、国家认同的统一性与族群的多样性兼顾以及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兼容的发展趋势。首先,全球化时代的公民教育出现重大变革。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交通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行为和交往突破了国界,一些大型的国际经济组织取代了民族国家的部分功能,并逐渐由国际惯例、条约等形成了国际秩序,推动了世界公民意识的形成,世界公民意识对民族国家观念构成了巨大的冲击;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国际经济组织和跨国公司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些公司的企业文化对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构成了明显的侵蚀,而且,多元文化孕育催生了包括城市公民、民族国家公民、欧盟等超国家形式的半联邦公民及世界公民等多重公民身份的形成,多重公民身份对国家认同也构成了巨大的挑战。也就是说,在信息网络全球化中,多元的文化、价值、信仰以及意识形态相互交织、冲突、碰撞与融合,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均受到冲击,从而使国家认同和民族凝聚力都面临挑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的行为模式和交往模式都出现了巨大变化,并引发了虚拟与现实“双重”空间的社会变革,公民在双重空间的行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迷乱,由此引发了对数字公民培育的迫切需求;在各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实践中,政治冷漠成为很多民族国家在推动民主法治实践中的巨大阻力,培养积极、主动、理性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公民”已经成为一种时代呼唤。以上变化使全球化时代各国公民教育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其次,既有的教育思路和模式存在各种不足和困境。公民教育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议题,公民素质在某种意义上说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现代化程度。由于秉承的公民教育理念的不同和培养目标的差异,不同国家所形成的公民教育模式也有所不同。在发端于西方的共和主义、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多元主义以及兴起于东亚国家的伦理主义等理念指导下,不同的公民教育模式在处于不同地域和实施不同社会制度和体制的国家中粉墨登场,并打造出的“权利公民”“责任公民”“主动公民”以适应国家治理的不同需要。但是,在公民教育的实践运行中,各种公民教育模式在彰显自身教育魅力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给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隐忧。再次,为了应对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各种困境,各国对公民教育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并展现了未来公民教育的发展趋势。未来公民教育的趋势应该体现为公民内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并重、国家认同的统一性与族群的多样性兼顾、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兼容。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公民”的内涵具有不同的解读,从普适性的角度来看,公民内涵应该包括公民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定位以及公民的相关权利和责任。从特殊性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国家基于历史传统与政治和经济结构的不同,公民的具体内涵存在很大的不同,那么,在公民教育中,应该对公民内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并重,并进行客观、理性的理解与诠释。在当今社会,很多国家面临国家认同与族群认同的内在张力问题,那么,基于和谐秩序构建的需要,公民法治教育需要兼顾国家认同的统一性与族群的多样性,实现二者之间的融合与对接。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主权国家独立地位确立的需要,在公民教育中需要实现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的融合发展。二、中国公民法治教育的历史变迁与当下转向在现代公民品格的塑造过程中,中国走的是异于西方的道路。这条道路艰辛异常,却也通过不断的积累和探索,逐渐形成了符合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的公民品格的型塑之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家国同构的政治体制、自然小农经济和自治的乡绅社会在忠和孝的伦理观念和礼与法的引领下,必然培育出以服从为主要特征的“臣民”。忠君、道德和礼法规则意识强化了臣民们的以义务为本位的服从性。臣民性及其适应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自洽式运行,使之稳定存在了二千多年。鸦片战争,西方列强用先进的工业文明制造出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不思进取的满清政府及愚民政策培养出的顺民们无法突破“中体”的束缚,无论是“师夷长技以制夷”、“变法图存”,还是“国民立宪”,都以失败告终,这同时也宣告着传统中国“臣民性的解构”。为此,清末开明的知识分子提出运用西学“开启民智”,去除国民的劣根性,以塑造“国民性”。资产阶级革命派借助于西学东渐、民智渐开的契机,采取暴力革命手段,推翻满清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真正开启了国民性改造的历史进程。孙中山先生缔造民国以后,三民主义思想成为实现其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三民主义也就成为改造“国民性”的思想指南。民国已降,思想启蒙未止,陈独秀等发起的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等高举科学民主大旗,反对封建礼教、倡导新文学、新文化,宣扬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宣传马克思主义,为国民性改造奠定了社会基础。满清帝制的消亡使封建忠君思想彻底失去市场,民国建立,国民也产生了现代国家的观念。通过反帝反封建的五四爱国运动、抗日救亡运动以及十四年的抗战凝聚成国民性中不可缺少的爱国主义情怀。中华民国的国民教育启蒙、通过“新国家”的教育建设来塑造“新国民”,使平民教育、民众教育得以兴起,教育锻造国民性得以实现。同时,中华民国宪法、法律和制度建设等使得国民权利意识得以唤起。不过,在蒋介石掌权以后的南京国民政府故意以曲解的儒化三民主义治国,通过“党化教育”达到重义务轻权利的法西斯式的“国民性”塑造。不过,这种塑造在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便在大陆戛然而止。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性的塑造”,强化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不过人民是政治上的概念,而非法律上的概念,所以,公民教育也就是在这一理念的引领下,完全以政育代替法育。这种通过采取政治运动、社会教育、重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政育”为先的“人民性”塑造,虚化了作为主体的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被禁锢在单位制、人民公社的体制内,既缺乏自主和独立行使权利的身份,也缺少行使权利的能力。所以,在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人民的权利反倒被“人民”所践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能型国家”和“总体性社会”适度分离,宪法也赋予了公民本应享有的权利,使得公民权利意识得以加强。国家更是通过德育、政教和法育(普法)来塑造公民性品格。但是塑造过程中,政育、德育为先的原则导致了德育、政教和法育的三元架构结构性失衡,法育处于从属地位,法治教育也就变成了法制教育,一系列普法规划也仅仅是进行了守法教育。这样的公民教育难于回应“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时代要求,也无法保证公民们能够自主的保护自己的权利。所以,为了实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当下法治教育的时代意义与重要使命在于实现从思政主导到法治启蒙、从主人意识到公民意识、从守法教育到公民教育从守法教育的当下转向。三、公民法治教育的中国模式建构基于我国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以及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我国必须探索与我国的法治模式相适应的公民法治教育模式。首先,公民法治教育必须遵循“一核多元”的价值主线。其中,“一核”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价值体系的浓缩,也是中国人民价值诉求的集中体现;“多元”是指多元融合的民主法治理念,其体现了现代社会民主法治的核心要素和普世价值。中国公民法治教育应该以树立公民立足国情、面向全球化的民主法治理念为目标。立足国情便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国情、面向全球的民主法治理念包括权力制约理念、法律至上理念、公平正义理念和人权保障理念。坚持“一核多元”的价值主线是公民法治教育模式的核心要义。“一核多元”中的“一核”与“多元”具有内在的契合性,相互耦合,为培养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目标相一致的法治素养提供价值指引。其次,公民法治教育必须进行结构平衡的权义定位。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核心内容,权力和责任也是权利义务的特殊表现。公民法治教育必须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的权利义务观,摒弃“臣民”观念和“私民”观念,培养具有独立人格以及有责任感和公共精神的公民。在当代中国,合格的公民必须具有权力与权利的平衡观念、权利与权利的平衡观念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观念,通过结构平衡的权义定位,形成规则意识,并寻求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再次,公民法治教育必须建构公私领域的两重框架。公民既是公权领域的行为主体,同时也是私权领域的行为主体,在公共生活领域,需要培养公民的民主参与能力,包括民主协商能力、权利主张能力、权利维护能力以及理性自律能力,同时需要培养公民的公共伦理,以此来型塑与国家治理理念相匹配的公民精神;在私权领域,要将诚信、公平原则和平等理念作为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培养公民的契约精神,从而确立公民私人生活中的行为尺度,打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一致的主体性人格,推动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生成。最后,公民法治教育必须注重制度理念的层级安排。在当代中国,公民法治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法治素养是长期养成的,公民法治教育在内容设计以及理念培养方面需要体现层级性安排。在内容上,必须以宪法为核心,宪法是培养公民法治素养的源泉、国家秩序建构的根基、实现国家整合的制度性平台以及国家法律体系和谐统一的基础,通过宪法教育,培养公民对宪法的敬畏感,增强宪法权威,从宪法相关知识扩展到部门法的认知与掌握;在教育阶段上,应当根据受教育对象在不同成长时期的认知能力逐步培养对法律常识、法律制度和法治原则的认知、理解与内化,最终形成法治理念;在教育方式上,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年龄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重点在于提高教育效果。而且,公民性品格和法治素养的形成需要长期的过程,因此,公民法治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等全部教育阶段都必须将公民法治教育作为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公民法治教育的功能机制与实现路径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法治进程在不断推进,但也面临发展的瓶颈问题,其中,公民性品格和法治素养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公民法治教育的功能,为法治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公民法治教育的核心功能是认同与接纳,一是国家认同,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是维系国家稳定与团结的基础和前提,经济的全球化、多元的价值冲突以及改革开放中的各种矛盾使国家认同面临挑战,因此,公民法治教育的核心功能是国家认同。二是制度认同,基于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我国实行的是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制度,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国外势力以各种方式对我国的各种制度进行质疑与否定。在当代中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以及文化创新方面都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中国的各项制度的构建都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目标保持一致,因此,通过公民法治教育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制度背后的理论、理念的认同,并由此而认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三是文化认同,文化是民族性格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不断走向强大的精神源泉。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华文化也面临各种挑战与冲击,通过公民法治教育,文化认同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与向心力的内在动力。公民法治教育除了核心功能外,还有重要的四维功能机制,即导引功能机制、耦合功能机制、驱动功能机制和反思功能机制。其中,导引功能机制表现为对法律的制定以及实施的导引。法律制度的灵魂是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公民法治教育能够使公民形成正确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通过立法过程导引法律的良善品质的形成;耦合功能机制表现为公民通过法治教育形成的具有一定价值选择的法治理念与现行的法律制度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系,即公民的法治理念注入到法律制度当中,而公民基于对法律制度的价值认同而自觉的遵守法律,二者是互动耦合的关系;驱动功能机制表现为公民基于法治教育所形成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其对权利的主张能够驱动相关立法的产生与完善,另一方面,公民对权力的监督意识能够驱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反思功能机制表现为公民法治教育能够提高公民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审视以及理性评价与批判的能力。从积极的角度来说,具有法治素养的公民通过对现行法律制度的评判以及相关建议的提出能够推动“良法”的制定与完善。从消极的角度来看,公民对现行法律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采取非理性的方式进行评判或不认真对待相关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的行为,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现行法律制度的制定或实施存在问题,进而引起对相关制度的反思。公民法治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需要多元协同的实施路径,首先是进行德育、普法与法育的体系整合。确立法育的独立地位,以德育滋养法育,强化“普法”对“法育”的实际效能,保证公民法治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真正落实及其实质作用的发挥;其次是构建国家、社会与学校的多元平台机制。通过顶层设计、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以及社会民主法治氛围的营造和具体课程安排,全方位推进公民法治教育的实施;再次是通过多维途径强化法治观念、促进法律行为的养成以及提高法律实践的能力。应该改变传统的宣教和灌输的思路,而是通过建构更多观察、体验和参与式的方式进行公民法治教育途径的创新,以提高教育实效;最后是通过强化党在公民法治教育中的领导地位和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以及健全公民法治教育的评价体系等措施,为公民法治教育模式的践行以及核心功能与四维功能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
吴暇[3](2020)在《黑格尔“承认理论”视域下的公民教育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其哲学思想以“意识哲学”闻名于世,虽曾遭到过很多思想家的批判,?但对哲学多少有点兴趣的人,差不多都会碰到过诘屈聱牙的黑格尔。他从关注宗教问题出发,进而探讨人的精神意识和伦理社会生活,试图重新建立分裂世界的统一性,他认为个体通过伦理生活的教化和异化能使主体意识发展为绝对精神,摆脱特殊性的束缚,走向普遍性,实现统一性,真正实现个体的自由和解放。而当我们深入其思想“丛林”中,隐约在不同的“山区”感受到相同的“气候”,正是这相同的“气候”影响着整个“丛林”的“气候”,并保障“丛林”植被的健康生长,这一“气候”特征就是黑格尔的“承认理论”,笔者在黑格尔晦涩的着作中深深地被这种“气候”特色所吸引,并发现“承认理论”几乎贯穿于黑格尔从青年到老年的所有思想体系中,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宗教哲学、意识哲学、教育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和国家哲学,构成了其公民教育思想的一种隐性思维方式。本文正是以这条“隐线”为视角,从黑格尔的“承认理论”、黑格尔公民教育的承认逻辑、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内容、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对当代公民教育的启示四个方面论述了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体系。从结构上来看,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承认理论”视域下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研究这一选题确定的背景、意义进行针对性阐述,并对当前国内外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对文章的研究思路、方法、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进行阐述。第二章全面地介绍和分析了黑格尔“承认理论”的产生、体系和内容。法国大革命及启蒙思想后的个人自由主义张扬并未解决德国乃至欧洲的社会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黑格尔批判、继承并发展了古典国家观、启蒙思想、社会契约论、霍布斯“为生命持存而斗争”思想、康德哲学难题中的“承认理论”、费希特主体间性概念中的“承认理论”,最终形成了无中介的、守在自己身边的、以个体自由为目标的、具有普遍性伦理意义和宗教“爱”之涵义的承认思想。具体来讲,个体经过家庭、市民社会及国家伦理生活的教化和异化,形成了对法权的承认,对道德的承认,对家庭的承认,对市民社会的承认和对国家的承认;个体意识也经历了“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绝对精神”的发展历程,最终形成了意识升华后的承认思想,承认思想虽然未被黑格尔主题化,但却作为一个对主题性概念进行解释说明的有效运作性概念贯穿于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第三章主要论述了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自由—伦理—教育—自由”的承认逻辑。首先,自由是人的“类存在”本质,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正是因为人是精神性的存在,才使个体有可能从自由的第一个阶段走到第三个阶段(即真正自由实现的阶段),而承认思维是使人能够走到自由第三个阶段的重要条件。其次,伦理精神和伦理实体是使个体真正实现自由的必要思维和必经场域。经历了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伦理生活的磨砺和教化,个体实现了抽象自由和主观自由的统一、个体对个体的承认、个体对国家的承认,个体向自由又迈进一大步。再次,教育是使人符合伦理的一门艺术。公民教育通过培养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知识、意志和情感,培养人的承认意识,培养伦理精神,使个体摆脱无教养的冲动和自然性,消除任意性和特殊性,使任性上升为理性,从而培养个体的伦理性格和伦理能力。此时,个体自由实现的条件均已具备,自由自然呈现。第四章全面系统地梳理了黑格尔公民教育的教育起点、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原则、教育路径和教育方法,是教育思想承认逻辑的现实表达,也为我国当代公民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实践指南。第五章讨论了承认思想指导下的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笔者一方面评述了黑格尔教育观的唯心主义、教育目的性的保守主义、教育方法论上的矛盾性等局限之处,另一方面也肯定了其独有建树的自由伦理观念及伦理教育思想,并具体阐述了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同时,通过对马克思思想的研究,总结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批判和继承内容,进一步论证了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和承认理论对马克思劳动理论、承认思想、劳动教育思想、生活实践教育思想形成的重要意义。最后,笔者重点论述了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一方面对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关系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问题进行了讨论,另一方面从完善公民教育内容、公民教育方法、公民教育环境三个方面讨论了对当代公民教育的启示。最后,指出了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对解决当代“现代性问题”的指导作用。
王哲[4](2020)在《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研究》文中指出卡洛斯·阿尔贝托·托雷斯是世界比较教育学会联合会会长,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本文主要研究托雷斯的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应用文献法、系统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分析了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的思想影响因素、生平经历、时代背景、理论基础、主要观点、思想评价和影响启示等。在新自由主义的背景下,为研究成人教育的发展变化,托雷斯站在政治社会学的角度,揭示了新的社会文明危机,重新解释了终身学习的概念,对成人教育的学习模式、政策制定模式、变革性作用进行研究,并对以工具理性为指导思想的成人教育发展进行批判。托雷斯根据发展战略与政治参与策略的不同,将成人教育政策规划模式分为现代化人力资本模式、被压迫者教育学—大众教育模式、实用理想主义模式以及社团主义模式。根据在不同国家所做的实证调查研究,托雷斯将成人学习教育发展模式分为福利国家模式、招聘或特许经营模式、强制现代化模式、革命性模式、以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的大众公共成人学习教育模式。为论述成人教育合理性的问题,托雷斯从宪法授权、人力资本投资、政治社会化、补偿性合法化、国际压力和社会运动六个方面进行论证,分析成人教育政策制定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社会正义学习模式的设想。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对中国及国际成人教育发展、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雷月荣[5](2020)在《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及其教育启示》文中提出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是近代国民性改造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教育思想体系中一颗尚待开采的明珠。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主要体现为对国民健全独立人格的培育,倡导通过个人改造与社会制度改造相结合的途径实现人的独立、自由、平等人格的建构。当前社会道德建设仍存在一种忽略独立人格、批判意识和责任精神的价值取向,仍存在一种重视人的改造,忽视制度建设的“单项决定论”倾向。历史上那些被猛烈批判过的国民素质问题,亦或国民劣根性问题如今在国人身上仍然有迹可寻。可以认为,系统梳理与深入研究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对于改革学校道德教育,对于实现中国人的现代化,提高国人素质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造就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人是胡适改造国民性的终极目标。健全独立人格主要表现为独立批判态度、自由冒险精神与责任意识。胡适基于健全独立人格,在国民性批判、国民性建构、国民性改造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与阐释。在对国民劣根性的批判上,经由对“国民”的批判发展到对“人”的批判,最终形成了以“个人本位”的国民性改造内容。培养个人本位意识是胡适改造国民性的核心内容,据此,胡适对女子问题、贞操文化、传统孝道、封建礼俗、家族个人主义等传统道德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在理想国民性的建构上,经由“现代国民”到“现代人”的发展,最终形成了“健全独立人格”的国民性改造目的。“健全独立人格”是胡适改造国民性的价值基点与目标归宿,它要求现代人应具备两个特点:其一,个人“要有自由意志”,其二,个人须“当干系、负责任”。在如何改造国民性问题上,经由“单项决定论”到“双向互动论”的发展,最终形成了“制度与人”的双向互动国民性改造途径。双向互动改造包括以教育、文学为主的“人的改造”和以“民主制度”为主的“制度改造”两个方面。而民主制度的改造思路重点体现为民主制度之“民主”基础、“人权”核心、“宪政”实质、“法治”表征、“渐进改良”过程及“个人权利与自由”目的等方面。同时,胡适对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改造路径和以陈独秀为代表的激进主义改造路径进行了有针对性、有力度的批判。“国民性改造问题”根本上是“人的现代化问题”,包括两大关键主题:其一,国民性改造的“立国”与“立人”问题,实质上是“人的现代化”中的“集体”取向和“个人”取向问题;其二,国民性改造的“单项”和“双向”路径问题,实质上是“人的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关系问题。前者关乎“造就什么样的人”,后者关乎“如何造就这样的人”。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勾勒出一条以“权利与责任”为旨要,以“双向互动”为路径的具有重大现实价值的国民性改造思路,实现了对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反思和超越,对国家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的平衡和弥合。但是,由于历史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外在方面体现为现代性和建立现代民族国家两难兼顾。近代中国面临现代性与建立民族国家的双重任务。胡适引进西方自由主义思想时,不自觉带入了民族、国家意识,他一方面宣扬“个人价值”,试图“解放个性”,另一方面迫于建立民族国家的时代任务,其改造国民性的目的更多是强调强国护民,“解放个性”被弱化。二者的两难兼顾成为了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一大悖论。内在方面体现为中国自由主义自身问题:诸如自由、平等、民主等思想由西方引入,而非本土生发;改造主体中国资产阶级软弱无力;改造方式以批判为主调,建设性较弱;实验主义自身内在限度等。当前,中国人的现代化仍未完成,国民劣根性仍有迹可寻。基于对中国人现代化的现状分析和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整全性阐释,并且立足当前我国教育的实践,一种依循于健全独立人格的“公民教育”理念应该成为未来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关注对象。
陈祥[6](2020)在《“国家公民”视域下宪法教育的功能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党的领导”写入宪法总纲,预示着我国正加速走向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研究宪法教育功能、推进宪法教育活动可谓正当其时,宪法教育有着推动我国宪法稳步实施、维护宪法与法治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要意义。宪法教育即是向受教育者传播宪法知识和宪治观念,培育普通民众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参与能力的一类教育活动。全面梳理宪法教育功能意在厘清宪法教育活动的本体性内容框架和具体构成,通过阐述功能命题导出宪法教育的主旨内容,从而为实践层面的宪法教育活动提供操作指引。以“国家公民”作为视域,则强调宪法教育的价值导向和根本目标在于提升社会公众整体的公民品质与宪法素养、塑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民。在厘清“国家公民”具体内涵的基础上,充分阐明宪法教育活动的价值定位,宪法教育功能紧紧围绕宪法教育价值定位展开、从价值定位中获取方向指导。可从价值、规范、实践视角切入宪法教育功能研究,发现宪法教育具有提升国民宪法素质、改善国民宪法思维和强化国民宪法实践能力三大功能。则可依据“功能内涵-功能实践困境-功能指引方向”这一思维路径,依次探讨宪法教育三大功能的具体内容构成。其中,素质功能可归纳为自治素质、共同体素质和宪治素质三个方面;思维功能可归纳为宪法观念、法治思维和国家认同三个方面;能力功能可归纳为理性判断能力、规范把握能力、法律实践能力三个方面。文章在细致厘清宪法教育三大功能具体内涵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和现实案例深入讨论落实各项宪法教育功能所面临的实践困境,最终详实地论述了保障宪法教育功能切实发挥的因应方案。
孙玉红[7](2020)在《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思想及其当代启示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与境遇。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必须实现道德与美好生活即幸福的关涉。关于如何通过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实现道德与幸福的关涉乃至统一,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自己的特色,我们应该继承中国传统,但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也要积极借鉴人类思想史上优秀的思想文化资源。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思想就是这样优秀的思想资源之一。论文旨在透过对亚里士多德(下文简称“亚氏”)公民教育思想的系统梳理与把握,为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提供有益的、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明晰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实现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理论自觉与实践自觉,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效性。论文分三部分。从亚氏公民教育思想的相关智慧对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面临的现实境遇观照的视角出发,批判借鉴亚氏关于公民、德性、正义、公民教育、幸福等思想资源,对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进行了概念界定,分析了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在理论、制度、实践等方面面临的各种困境,并从公民道德资源供给不足即理论资源、制度资源、实践资源供给不足找到原因与解决方案。在这些方面,亚氏公民教育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由此,论文展开了对于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思想的目的、内容指向、自然进路、生成路径的系统梳理与批判挖掘:亚氏公民教育思想围绕“什么是优良生活”、“人怎样才能过上优良生活”展开。他认为,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人的目的在于幸福。德性是使得它是其德性的那事物的状态好又使得那事物的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是事物的潜在功能。人的独特功能在于人的理性,因此,人的目的就在于灵魂的理性功能的卓越发挥与实现,在于理性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幸福作为最高善,是人的一生中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这样,亚氏就把德性与幸福相统一,幸福就在于德性的实践。城邦的起源与目的也在于幸福。因此,在合目的性意义上,城邦幸福就应该相同于个人幸福;而在现实可能性上,只有在理想的“轮番为治”的宪政政体中才能实现个人幸福与城邦幸福的统一。公民教育是弥合个人幸福与城邦幸福的最佳途径,是公民德性养成和城邦善治的最佳途径。公民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具备善德的过幸福生活的好公民,实现好人与好公民的统一。由此,公民教育是支持公民德性功能逐步展开、实现的过程,是公民的理性或自由意志在过城邦幸福生活中逐步实现的过程,因此,亚氏的公民教育本质上是自由教育。既然幸福在于人一生中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那么,公民教育的内容就其指向而言,就应该指向完满德性。论文探讨了完满德性的本质、来源及其相互关系,从公民教育内容的角度去诠释好人、好公民的德性。完满德性包含伦理德性、实践智慧和理论智慧。伦理德性是合于实践智慧的品质,因此,伦理德性与实践智慧是道德的一体两面,即德性与德行,德性养成于实现活动即德行中。理论智慧虽是自足的、完满的理论理性的实现活动,是最好的、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即沉思,但完全脱离现实生活的沉思生活是只有神才可以过的生活,因此,亚氏强调城邦现实生活中、人的可实践的理论智慧的沉思活动而非沉思生活,因为人的现实生活、自我实现也是需要沉思活动或反思活动的。由此,人的实践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过德性德行即道德的生活,在于人的一生中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因此,公民教育指向完满德性及其实现。德性在我们身上的养成既不出于自然,也不反乎于自然。德性的养成要经过公民教育习惯化训练的过程,同时,要效法自然,即遵循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在此意义上,亚氏的公民教育是自然教育。论文遵循亚氏所言天赋培育到习惯养成到理性教育的自然教育过程,透过对亚氏理想城邦中不同阶段切适的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的阐释,清晰地呈现了不同阶段德智体美等全面的教育,这些内容的教育即使有实用的功效也是为了培养善德,都指向道德及其教育。这样,就进一步明晰公民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公民教育是以公民德性养成为指向和内容的教育,在此意义上,亚氏的公民教育即为现代的公民道德教育。公民德性的养成要在城邦生活实践中实现。城邦需要为公民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合乎人性生长的环境,即城邦要以正义的制度和法治为公民教育提供硬环境,以公民友爱为公民教育提供软环境,让公民既得到理性的指导与约束,又获得情感的浸润与陶冶,从而实现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教育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教育。在此意义上,亚氏的公民教育是生活教育。论文最后批判借鉴亚氏公民教育思想,揭示出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可以批判借鉴的思想启示: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价值目标在于德福一致;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本质在于自由教育;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要遵循公民身心成长的自然规律,以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的“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是包括德智体美劳在内的指向公民德性养成的全面教育,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过程是由天赋培育到习惯养成到理性训导的全过程教育,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实现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合力而成的全员教育;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在公民过道德生活的实践中实现,在公民尊崇善德善行的德行有用的正义、友爱、法治的优良城邦、优良政体、优良生活中得以实现。
吴俊蓉[8](2019)在《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因工业化进程加快而对劳动力需求增加、农村因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而对劳动力需求减少的情况下,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转移劳动力的农民身份并未改变,却以其生产生活方式所具有的农民与工人的“两栖性”特征而获得了“农民工”的称谓。新世纪以来,农民工以其庞大的人口规模、重要的社会成员地位、巨大的社会贡献和面临的多重生存困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研究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培育,一是基于对国家现代化要求与农民工公民素质之间存在张力的政治关切,回应国家和社会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之下,对农民工进行公民意识培育的实践要求。二是基于对农民工因文化场域转换而产生心理困扰的人文关切,回应农民工自身从传统农业文明中的村民到现代城市文明中的市民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文化心理再塑造的现实需要。本研究一共分为七部分。导论部分提出研究的缘由和价值,梳理相关论题的研究情况,说明本文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第一章,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背景及相关理论资源。本章追溯了农民工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公民意识的演变情况,分析了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论述了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必要性。本章还介绍了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相关理论资源,即马克思主义公民意识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和国外公民教育相关理论。第二章,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解析及其考察维度。首先,本章从公民概念内涵入手,通过梳理公民意识在西方文化中的演变历程分析公民意识内涵基本要素,并根据中国学者对公民意识的阐释来界定本文所论及的公民意识内涵。其次,本章基本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属性,重点阐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内涵、内容、特征和功能。再次,本章根据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介绍了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考察维度,即权利意识、公共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意识,为后文的调查作了铺垫。第三章,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本研究通过对全国范围内的1180名农民工的调查发现,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总体较弱。在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四个考察维度中,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最强,公共责任意识最弱,民主法治意识较强,公共参与意识中等偏弱。在权利意识方面,农民工的社会权利意识最强,民事权利意识次之,政治权利意识再次之。在公共责任意识方面,农民工的爱国意识较强,宽容意识和合作意识居于中等偏弱,公益意识较弱,政治责任意识极弱。在民主法治意识方面,农民工对法律权威有高度的认同,守法意识较强,但他们的民主意识很弱,对契约精神和人本精神知之甚少,法律信仰还远未建立。在公共参与意识方面,农民工的经济参与意识最强,尤其表现在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的参与上,但其参与政治活动和社会公共活动的意识依次减弱。同时,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因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等的不同又有所差异。第四章,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薄弱的原因分析。从我国公民文化发育情况来看,中国传统臣民思想的固执性、中国启蒙思想的局限性和新中国公民观念发展的曲折性都是导致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整个社会成员公民意识薄弱的思想根源。从农民工自身的公民实践来看,由于农民工生存的物质基础相对薄弱、社会保护不足和自身综合素质的局限,他们的维权活动、政治参与活动、文化参与活动和社会公共参与活动等还存在诸多问题。从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政策及其实施情况来看,相关政策虽涉及农民工城市文明教育和素质提升方面的要求,但缺少直接针对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任务。农民工培训内容总体上仍然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而以融合性与发展性的城市文化适应力的培训较少。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实践主要存在理论准备不足、主体责任不明和管理不完善等问题。第五章,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目标、原则与内容。基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功能的考量,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目标在于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公民、维护稳定的国家政治秩序、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公共领域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基本原则有四,即思想基础上遵循主导性与多样性的结合,交往关系上遵循主体性与公共性的结合,内容选择上遵循同一性与差异性的结合,实施方法上遵循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结合。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主要内容包括丰富农民工的公民知识、强化农民工的国家认同、培育农民工的公共精神和提高农民工的公民能力。第六章,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实践路径。本章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探讨了国家、网络媒体、社会组织和农民工自身的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策略。国家层面的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就是国家通过可控制和调节的资源,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以此提供良好的政策导向、制度支持和物质基础。同时,在宏观层面还要发挥基于互联网的媒体对公民文化氛围的营造作用,即借助主流媒体以明确公民文化导向、介入大众媒体以传播优良的公民文化信息、关注自媒体以校正不良的公民文化信息。社会层面的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是社会组织利用各种资源,丰富农民工的公民知识,并进行实践的训练与引导,造就合格公民的过程。农民工自我公民意识教育可以从自我学习、自我实践和自我反思三个方面进行。本研究试图在农民工研究叙事方式上有所创新。本文在生存论预设下的“生存——经济”叙事模式和公民权视野下的“身份——政治”叙事模式这两种农民工问题研究方式的基础上,力图建立农民工研究的“心理——文化”叙事方式,分析了农民工面临的文化场域转换问题。农民工在由农村走向城市或由同质文化圈进入异质文化圈过程中,他们不能较好地适应以公民文化为特征的现代城市文化,是其产生文化焦虑的重要原因,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培育是缓解这种文化焦虑、提高其文化适应力的重要手段。本研究所确立的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目标、原则、内容和实践路径,都主要围绕农民工文化心理市民化展开。
稂建中[9](2019)在《从民族性到全球化: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变迁研究》文中提出英语曾经是偏安于世界一隅的一个欧洲岛国的民族语言,它在短短几个世纪里从不列颠出发,遍布“日不落帝国”,进而发展成为如今的国际通用语。英语及其承载的文化留给人们一笔具有全球价值的财富,这笔财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英语教育得以传承和发展。本文基于历史视角,在社会话语理论框架下,运用历史研究、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等方法,系统地分析英国“现代英语”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特征及其背后的影响因素。具体地说,在回顾英国“现代英语”教育地位确立这一背景基础上,本文重点分析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民族特性”、“文化殖民”和“全球化视野”等主要特征,并探讨其教育价值和历史局限性。英国“现代英语”(Modern English)是在“古英语”(盎格鲁-撒克逊语)和“中世纪英语”的基础上,经过漫长历史时期的“标准化”(standardization)发展而形成。“现代英语”始于16世纪,具体界定是:1500-1800年间为“早期现代英语”时期,1801年至今为“晚期现代英语”时期。本文聚焦16-19世纪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由六部分组成,除了绪论和结语外,还有五章。第二章是背景分析,探究“现代英语”教育如何在英国得以兴起。第三、四、五章分别从不同专题角度分析英国“现代英语”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特征。第六章是对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总体评价。具体而言:第二章主要从英格兰民族国家的建立、民族文学的发展和民族语言的形成等方面分析英国“现代英语”教育背景。随着民族国家的建立,英语取代法语,由老百姓的语言提升为官方语言;民族文学的发展将英语由生活语言转变为文学和学术语言;英语自身的规范化发展,促进了“现代英语”的形成。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驱动以及语言学家的贡献综合地为“现代英语”教育的兴起准备了条件。第三章重点探析16世纪之后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民族特性。通过梳理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近代英语教育政策和不同层次的英语教育,以及外来移民的语言规划和语言教育政策,发现英国“现代英语”教育在致力于提升民众识字能力的同时,试图通过民族语言文化的传承和民族同化提升民族意识、重构少数族裔民族身份、培养民族和国家认同,从而呈现出鲜明的民族特性。第四章重点探析17世纪之后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文化殖民特性。英国殖民地英语教育伴随着其海外贸易、传教和殖民统治的步伐,在殖民早期采取语言和文化同化政策,致使本地语教育和本地传统文化受到严重冲击;在殖民晚期调整其语言教育政策,通过英语教育培植本地精英阶层(如印度),或构建英国化主流社会阶层(如北美、澳洲),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殖民地社会结构和文化身份重构,使殖民地英语教育呈现出鲜明的文化殖民特征。第五章针对18世纪末及19世纪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全球化视野,基于福柯的话语理论分析英国社会不同话语主体权力关系,阐释英语教育全球化视野的影响因素。在不同时期,英国的语言政策从民族同化逐渐走向文化宽容,语言教育政策从单语走向双语或多语教育并存;同时,由于英国文化多重特质的影响,“现代英语”教育在全球化过程中更加重视文化传承和文化认同,从而呈现出文化转向的突出特征。第六章从语言文化教育、民族身份教育和国家发展战略等维度对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价值与局限性进行反思。在语言文化教育维度,“现代英语”教育体现出语言与文化传播的重要价值和偏重语言形式和工具性作用、过分倚重社会力量等特点;在民族身份教育方面,“现代英语”教育对英国本土民众的社会身份、文化身份和公民身份建构产生积极影响,从而体现民族身份的统一性,同时它对海外殖民地民众的英国化和本土化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体现了民族身份的多样性;在国家发展战略维度,在王国、大英帝国和英联邦不同历史时期,“现代英语”教育均发挥着重要的战略作用。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历史变迁研究对我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规划、语言政策以及语言教育政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们认为,国家语言规划应符合话语主体社会关系和国家战略,国家语言政策应尊重话语主体社会身份和民族身份认同,国家语言教育政策也应有利于知识与信仰体系重构和跨文化交流。
赖雪梅[10](2019)在《“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研究》文中提出自“05方案”实施以来,“基础”课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为一门课程,然而实际教学效果与“方案”拟定的初衷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个现象,为解除“基础”课教师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于一门课中认知上的困惑,促进教材到教学的有效转化,本文探究了“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于一体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剖析了“基础”课教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两张皮”现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系统设计“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体系,并以此进行实践验证。从理论层面而言,把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整合于“基础”课当中,不仅是因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有机融合,更是因为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学理上的联系,这是促成“基础”课诞生的最根本的缘由。中国从古代到现代社会治理中的德治与法治从未分离的实践,进一步验证了“基础”课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为一体的合法性。系统梳理和澄清“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有助于提升“基础”课的理论深度,增强课程学术魅力。从现实层面而言,基于前述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学理、历史和现实的考证,针对当前“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两张皮”现象,提出系统的教学实施建议,全方位推进“基础”课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到教学考核的立体化改革,力促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的科学转化,真正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研究的缘起、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习近平主席对青年人提出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要求,中宣部“05方案”设计的“基础”课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但是,“基础”课的教学实施现状与“方案”拟定的初衷存在很大差距:一线教师对“基础”课诞生和实施产生了巨大的困惑,不能很好地理解“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通性,因而在教学中出现了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分而治之”的“两张皮”现象。为了帮助一线教师打通对“基础”课学理认知上的困惑,使其认识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价值趋同性、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一致性,学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但不够系统和深入,且对“基础”一线教师的困惑不具有针对性,因此,本文直接探究“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于一体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剖析“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实施现状及其成因,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系统设计“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路径,并进行实践验证,希望借此帮助“基础”课一线教师解除学理困惑,为增强“基础”课教育教学实效性提供方法和途径上的借鉴。第二部分,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这一部分首先对“基础”课、“德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法制教育”这几个关键词语进行阐释和界定。在继承和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理论渊源进行探索。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同源性、同质性、价值趋同性和互补性差异的理论是“基础”课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在一门课程中的内在学理依据。西方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理论为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参考。中国德法相济的历史传统形成了“明德慎罚”、“德主刑辅、礼法合治”等德法融合的思想也为“基础”课的产生和发展也起到重要的理论奠基作用。这部分研究将为实现“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历史基础。第三部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实需要及其维度。从现实来看,道德与法律作为观念的意识形态和制度意识形态,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建立共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现实基础之上。“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结合正是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与实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此部分的深度分析有助于巩固和加强一线教师对“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建立有效的认同感。第四部分,“基础”课教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状分析。承担“基础”课教学的一线教师由于学科背景的差异和教学的惯性导致他们对“基础”课诞生和实施产生巨大的困惑,不能很好地理解“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通性,在教学中不能将“05方案”的指导精神贯彻到位,从而出现了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分而治之”的“两张皮”现象,体现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到教学考核的诸多方面。唯有透析“基础”课教学“两张皮”问题及其成因,才能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第五部分,“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进对策与实践。本部分是论文的核心,也是课题创新价值的集中所在。基于前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的考察和分析,针对当前“基础”课教学当中存在的“两张皮”问题及其成因,提出系统的实施建议,并进行实践验证,全方位推进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到教学考核的立体化改革,力促“基础”课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的科学转化,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依据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价值 |
| 1.2.2 现实意义 |
| 1.3 相关概念界定和阐释 |
| 1.3.1 德育 |
| 1.3.2 德育与德育工作 |
| 1.3.3 邓小平德育思想 |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 1.4.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 1.4.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 1.5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 1.5.1 研究思路 |
| 1.5.2 研究方法 |
| 1.6 研究重点和难点 |
| 1.6.1 研究重点 |
| 1.6.2 研究难点 |
| 1.7 创新之处 |
| 第二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理论渊源 |
| 2.1 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德育思想的继承 |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德育思想 |
| 2.1.2 列宁的德育思想 |
| 2.1.3 毛泽东的德育思想 |
| 2.2 对中国传统儒家德育思想的继承 |
| 2.2.1 先秦儒家的德育思想 |
| 2.2.2 后世儒家的德育思想 |
| 2.3 对西方德育思想的扬弃 |
| 2.3.1 古希腊先哲的德育思想 |
| 2.3.2 中世纪德育思想 |
| 2.3.3 近代资本主义德育思想 |
| 2.4 小结 |
| 第三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生成条件 |
| 3.1 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客观条件 |
| 3.1.1 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德育经验教训的总结 |
| 3.1.2 对苏东剧变思想文化根源的反思 |
| 3.1.3 对西方“和平演变”战略的应对 |
| 3.2 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主观条件 |
| 3.2.1 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 |
| 3.2.2 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民情怀 |
| 3.2.3 追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
| 3.2.4 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 |
| 3.2.5 面向未来的远见 |
| 3.3 小结 |
| 第四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 |
| 4.1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萌芽(1975 年-1978 年) |
| 4.1.1 对教育科学文化领域的整顿 |
| 4.1.2 对德育的拨乱反正 |
| 4.1.3 打破教育战线上“左”倾思想禁锢 |
| 4.2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酝酿(1978 年-1987 年) |
| 4.2.1 德育工作的新起点 |
| 4.2.2 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确立 |
| 4.2.3 德育工作的精神文明向度 |
| 4.2.4 基层德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
| 4.3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发展(1987 年-1992 年) |
| 4.3.1 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关联的再反思 |
| 4.3.2 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再强化 |
| 4.3.3 党性教育的德育之途 |
| 4.4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成熟(1992 年-1997 年) |
| 4.4.1 德育评价论 |
| 4.4.2 德育效用论 |
| 4.4.3 德才兼备论 |
| 4.4.4 德育功能论 |
| 4.5 小结 |
| 第五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内容架构 |
| 5.1 “四有”新人的德育目标 |
| 5.1.1 理想信念教育 |
| 5.1.2 基本道德规范的自律教育 |
| 5.1.3 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
| 5.1.4 遵纪守法的他律教育 |
| 5.2 “三个面向”的德育价值维度 |
| 5.2.1 面向“现代化”的传统价值 |
| 5.2.2 面向“世界”的民族价值 |
| 5.2.3 面向“未来”的现实价值 |
| 5.3 德育的文明之基 |
| 5.3.1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是德育的现实基础 |
| 5.3.2 德育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精神动力 |
| 5.3.3 德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
| 5.3.4 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协调共生性 |
| 5.4 德育的政治保证 |
| 5.4.1 社会主义道路是德育的政治方向 |
| 5.4.2 无产阶级专政是德育的制度保障 |
| 5.4.3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德育的组织保证 |
| 5.5 小结 |
| 第六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及方法论特色 |
| 6.1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 |
| 6.1.1 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辩证统一 |
| 6.1.2 继承性与创新性的辩证统一 |
| 6.1.3 政治性与思想性的辩证统一 |
| 6.1.4 理论性与应用性的辩证统一 |
| 6.2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方法论特色 |
| 6.2.1 说服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 |
| 6.2.2 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 |
| 6.2.3 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 |
| 6.2.4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
| 6.3 小结 |
| 第七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 7.1 “求用尚效、聚焦民心”为依据的实用价值 |
| 7.1.1 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为根本 |
| 7.1.2 倡导物质利益与革命精神相结合 |
| 7.1.3 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理念 |
| 7.2 “对话沟通、和而不同”为意旨的交往价值 |
| 7.2.1 打破两种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壁垒 |
| 7.2.2 汲取人类德育文明的优秀成果 |
| 7.2.3 抵御各种腐朽文化思想的侵蚀 |
| 7.3 “崇实尚行、与时俱进”为要旨的实践价值 |
| 7.3.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
| 7.3.2 德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证 |
| 7.3.3 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统一 |
| 7.4 “求知求做、德文合一”为判据的人文价值 |
| 7.4.1 德育与自由相结合 |
| 7.4.2 德育与人的解放相结合 |
| 7.4.3 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 |
| 7.4.4 德育与劳动相结合 |
| 7.5 “薪火相传、形上诉求”为旨意的情感价值 |
| 7.5.1 德育的爱国主义情怀 |
| 7.5.2 德育的集体主义观照 |
| 7.5.3 德育的社会主义聚焦 |
| 7.6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文献综述 |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 四、研究框架 |
| 第一章 全球化时代的公民教育变革与趋势 |
| 第一节 全球化对各国公民教育的挑战 |
| 一、世界公民意识对民族国家观念的冲击 |
| 二、多元文化的融合与冲突中的认同危机 |
| 三、网络化智能化对数字公民的迫切需求 |
| 四、政治参与对“积极公民”的时代呼唤 |
| 第二节 既有公民教育模式的困境 |
| 一、共和主义公民教育模式的不足 |
| 二、自由主义公民教育模式的难题 |
| 三、社群主义公民教育模式的隐忧 |
| 四、多元主义公民教育模式的局限 |
| 五、伦理主义公民教育模式的迷茫 |
| 第三节 当今世界公民教育的趋势 |
| 一、公民内涵的普适性与特殊性并重 |
| 二、国家认同的统一性与族群的多样性兼顾 |
| 三、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兼容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中国公民法治教育的历史变迁与当下转向 |
| 第一节 中国公民性品格塑造的历史溯源 |
| 第二节 封建社会“臣民性”的培育与近代危机 |
| 一、臣民及“臣民性” |
| 二、“臣民性”的培育及其历史价值 |
| 三、近代民族危机与“臣民性”的解构 |
| 第三节 民国时期重义务轻权利的“国民性”塑造 |
| 一、“国民”与“国民性” |
| 二、三民主义:“国民性”改造的思想指南 |
| 三、“国民性”塑造 |
| 第四节 新中国政治语境中“人民性”的定位与塑造 |
| 一、人民的涵义 |
| 二、政治语境中“人民性”的定位 |
| 三、“政育”为先的“人民性”塑造 |
| 第五节 立足公民品格的法育转向与法治中国建设 |
| 一、改革开放以来普法规划中的守法教育 |
| 二、立足公民品格的当下法育转向与法治中国建设 |
| 第六节 当下法治教育的时代意义与重要使命 |
| 一、从思政主导到法治启蒙 |
| 二、从主人意识到公民意识 |
| 三、从守法教育到公民教育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公民法治教育的中国模式建构 |
| 第一节 “一核多元”的价值主线 |
|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 |
| 二、多元融合的民主法治理念 |
| 三、“一核”与“多元”的内在契合 |
| 第二节 结构平衡的权义定位 |
| 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利义务观 |
| 二、法治教育中的权义结构平衡 |
| 第三节 公私领域的两重框架 |
| 一、横纵交融的框架设计 |
| 二、公共生活中的公民参与 |
| 三、私人生活中的行为尺度 |
| 第四节 制度理念的层级安排 |
| 一、以宪法教育为核心 |
| 二、层级化的内容安排 |
| 三、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公民法治教育的功能机制与实现路径 |
| 第一节 公民法治教育的四维功能机制 |
| 一、导引功能机制 |
| 二、耦合功能机制 |
| 三、驱动功能机制 |
| 四、反思功能机制 |
| 第二节 认同与接纳:公民法治教育的核心功能 |
| 一、国家认同 |
| 二、制度认同 |
| 三、文化认同 |
| 第三节 多方协同的实现路径 |
| 一、体系整合:德育、普法与法育 |
| 二、平台机制:国家、社会与学校 |
| 三、多维途径:观念、行为与实践 |
| 四、条件保障:领导、引导与评价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 1.4.1 创新点 |
| 1.4.2 不足 |
| 第二章 黑格尔“承认理论”分析 |
| 2.1 黑格尔“承认理论”的产生 |
| 2.1.1 黑格尔“承认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
| 2.1.2 黑格尔“承认理论”的思想来源 |
| 2.2 黑格尔“承认理论”的内容 |
| 2.2.1 “承认”是基督教神学中“爱”对“分离”的扬弃 |
| 2.2.2 “承认”是意识“经验”的结果 |
| 2.2.3 “承认”是伦理生活中人的自然选择和自由方案 |
| 2.3 “承认理论”是贯穿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逻辑主线 |
| 2.3.1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相互承认的伦理公民 |
| 2.3.2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内容是主客体的相互承认 |
| 2.3.3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途径是伦理公民的相互承认 |
| 第三章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逻辑理路自由—伦理—教育—自由 |
| 3.1 人之自由本质的绝对承认 |
| 3.1.1 自由是人的属性和本质 |
| 3.1.2 自由实现的三个阶段 |
| 3.1.3 自由是自我意识经验的结果 |
| 3.1.4 自由是对“自由主义”的扬弃 |
| 3.1.5 自由实现于主客体相互承认 |
| 3.2 伦理是自在自为的自由 |
| 3.2.1 走向伦理是人的必然 |
| 3.2.2 伦理实现了主客观精神的统一 |
| 3.2.3 自由在伦理精神中得到复归 |
| 3.2.4 个体在伦理异化中形成承认关系 |
| 3.3 公民教育使人符合伦理:教育是使人符合伦理的一门艺术 |
| 3.3.1 教育打磨人的任性 |
| 3.3.2 教育培养人的普遍性 |
| 3.3.3 教育培养人的伦理性 |
| 3.3.4 教育培养人的承认思维 |
| 3.4 自由是伦理教育的结果 |
| 3.4.1 伦理教育使主体认识自由 |
| 3.4.2 伦理教育培养主体自由能力 |
| 3.4.3 伦理教育实现个体自由 |
| 第四章 “承认理论”视域下黑格尔公民教育体系 |
| 4.1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起点与目标 |
| 4.1.1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起点 |
| 4.1.2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目标 |
| 4.2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原则与内容 |
| 4.2.1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原则 |
| 4.2.2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内容 |
| 4.3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路径与方法 |
| 4.3.1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途径 |
| 4.3.2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方式 |
| 4.3.3 黑格尔公民教育的教化过程 |
| 一、 教育是使人驱向普遍性的教化过程 |
| 二、 教育是螺旋上升的辩证教化过程 |
| 三、 教育是主动地充满激情地教化的过程 |
| 四、 教育是逐步“控制”世界的教化过程 |
| 第五章 “承认理论”视域下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评析与启示 |
| 5.1 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评述 |
| 5.1.1 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历史地位 |
| 5.1.2 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
| 5.1.3 对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局限性的澄清 |
| 5.2 马克思对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批判和继承 |
| 5.2.1 马克思对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批判 |
| 5.2.2 马克思对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继承 |
| 5.3 黑格尔公民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 |
| 5.3.1 对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的借鉴意义 |
| 5.3.2 对当代公民教育的借鉴意义 |
| 5.3.3 对解决当代“现代性”问题的借鉴意义 |
| 结论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 一、研究成人教育思想的缘由 |
| 二、研究托雷斯成人教育思想的缘由 |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 一、研究目的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第四节 研究综述 |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 二、国内研究概述 |
| 三、小结 |
| 第二章 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背景及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托雷斯的生平及作品简介 |
| 一、托雷斯的主要经历 |
| 二、作品简介 |
| 第二节 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背景 |
| 一、时代背景的影响 |
| 二、拉丁美洲的社会历史背景 |
| 第三节 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理论基础 |
| 一、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思想 |
| 二、弗莱雷的被压迫者教育学理论 |
| 三、韦伯的理性二分法 |
| 第三章 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的主要观点 |
| 第一节 揭示新时期的文明危机 |
| 一、道德危机 |
| 二、人权、移民与多元文化危机 |
| 三、全球危机 |
| 第二节 重新审视终身学习概念 |
| 一、从终身教育到终身学习的概念变化 |
| 二、托雷斯:终身学习概念 |
| 第三节 整合成人学习教育模式 |
| 一、成人学习教育政策规划的模式 |
| 二、成人学习教育发展模式 |
| 三、成人教育政策规划与成人学习模式之间的关联 |
| 第四节 发挥成人教育的变革性作用 |
| 一、批判蒙昧主义 |
| 二、支持生态教育学 |
| 三、支持社会正义教育 |
| 第四章 托雷斯成人教育合理性的政治社会学分析 |
| 第一节 成人教育合理性政策制定的理论支持 |
| 一、宪法授权 |
| 二、人力资本投资 |
| 三、政治社会化 |
| 四、补偿合法化 |
| 五、国际压力 |
| 六、社会运动 |
| 第二节 工具理性与政策制定的关联 |
| 一、政策制定中的工具理性倾向 |
| 二、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成人教育发展共性 |
| 第三节 成人教育变革性社会正义学习模式 |
| 一、变革性社会正义学习模式 |
| 二、重新认识成人教育的作用 |
| 第五章 对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的评价 |
| 第一节 国内外对批判教育理论家托雷斯的认知 |
| 一、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思想受到关注的原因 |
| 二、对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的简评 |
| 第二节 托雷斯成人教育政治社会学思想的影响 |
| 一、国际影响 |
| 二、对中国的启示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 |
| (一) 历史资源:众多历史先贤国民性问题探索成果 |
| (二) 现实关照:社会转型背景下国民素质提升需求 |
| (三) 认知盲点:“熟悉的陌生人” |
| 二、研究意义 |
| (一) 理论意义 |
| (二) 现实意义 |
| 三、文献综述 |
| (一) 胡适思想研究概况 |
| (二) 国民性改造思想研究 |
| (三) 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研究的主要论题 |
| (四) 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 四、研究思路 |
| 五、研究方法 |
| (一) 文献研究法 |
| (二) 比较研究法 |
| 第一章 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演进与形成 |
| 一、胡适生平 |
| (一) 绩溪岁月(1891—1904):“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
| (二) 上海求学( 1904—1910):“受到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 |
| (三) 美国留学(1910——1917):“杜威教授是对我有终身影响的学者之一” |
| (四) 新文化运动时期(1917—1926):“新文化运动领袖” |
| (五) 大革命时期(1926—1930):“人权的斗士” |
| (六) 抗战前夕(1931——1937):“战乱阴影下的北大文学院长” |
| (七) 抗战期间(1937——1946):“驻美大使” |
| (八) 内战时期(1946—1948):“北大校长” |
| (九) 落日余晖( 1949—1962):“坚持为自由而战的老斗士” |
| 二、背景:从民族危机到文化自觉 |
| (一) 辛亥革命后的文化反思思潮 |
| (二) 新民派先驱者的思想渗透 |
| (三) 留美求学后认识深化 |
| 三、溯源:从中国传统到西方文化 |
| (一) 隐性的暗合:传统文化的影响 |
| (二) 显性的自觉:西方文化的影响 |
| 四、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形成过程 |
| (一) 上海求学(1904-1910):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发轫时期 |
| (二) 留美七年(1910-1917):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初步形成时期 |
| (三) 归国以后(1917—1962):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深化时期 |
| 第二章 国民性批判:从“国民批判”到“人的批判” |
| 一、近代国民性改造思想发展历程及相关概念分析 |
| (一) 近代国民性改造思想发展历程 |
| (二) “现代国民”、“现代人”等概念分析 |
| 二、“无国民意识”:留美前胡适对国民性的批判 |
| (一) “立足救亡而兼顾启蒙”:20世纪前后国民性思想基本格调 |
| (二) “中国人总是一盘散沙”:留美前胡适对国民性的批判 |
| 三、“无个人意识”:留美及归国后胡适对国民性的批判 |
| (一) “超越贤妻良母”:对女子问题的批判 |
| (二) 人格应该高于贞操:对贞操文化的批判 |
| (三) “父母无恩”:对传统孝道的批判 |
| (四) “无后主义”:对家族个人主义的批判 |
| (五) 丧礼改革:对封建礼俗的批判 |
| (六) 对“时间观念淡薄、懒惰、知足”等劣根性的批判 |
| 第三章 国民性建构:从“现代国民”到“现代人” |
| 一、“现代国民”:留美前胡适国民性改造理想 |
| (一) “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20世纪前后国民性建构理想 |
| (二) “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国民”:留美前胡适国民性建构理想 |
| 二、“现代人”:留美及归国后胡适国民性建构理想 |
| (一) “健全独立人格”:“个人有自由意志”与“个人当干系、负责任” |
| (二) 真假个人主义辨析 |
| 三、“健全独立人格”的具体表现 |
| (一) “重新估定一切价值”:须有独立批判的态度 |
| (二) “造就有意义的新生活”:须有自由冒险的精神 |
| (三) “把人人都看作同力合作的伴侣”:须有与社会协进的观念 |
| 第四章 国民性改造:从“单向决定论”到“双向互动论” |
| 一、“单向决定论”:留美前胡适“思想革新”式个人改造 |
| (一) 从新民派到新文化运动先驱的国民性改造路径 |
| (二) “人的改造”:留美前胡适国民性改造路径 |
| 二、“双向互动论”:留美及归国后“制度与人”双向互动式改造 |
| (一) 人的改造:教育与文学 |
| (二) 制度改造:民主制度 |
| 三、新文化运动后期对保守派和激进派的批判 |
| (一) 对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批判 |
| (二) 对以陈独秀为代表的革命派的批判 |
| 四、留美前后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转变之原因 |
| (一) 社会价值的近代转换 |
| (二) 所处时代的主要矛盾不同 |
| (三) 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不同 |
| (四) 留美前后胡适受教育经历不同 |
| 第五章 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贡献、局限及教育启示 |
| 一、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贡献 |
| (一) 对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反思和超越 |
| (二) 对国家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的平衡和弥合 |
| 二、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限度 |
| (一) 外在:现代性和建立现代民族国家两难兼顾 |
| (二) 内在:中国自由主义内在问题 |
| 三、公民教育: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教育启示 |
| (一) 中国人的现代化仍未完成,国民劣根性仍有迹可寻 |
| (二) 培养合格公民:中国人现代化之集中体现 |
| (三) 公民性: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之主要特征 |
| (四) 公民教育: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之实践路径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国家公民”的提出 |
| (一)经典公民观的理论内涵 |
| (二)“国家公民”的现实要义 |
| 二、“国家公民”视域下宪法教育的价值定位 |
| (一)宪法教育的类型化要义 |
| (二)宪法教育的经典价值面向 |
| (三)宪法教育的价值重心调适 |
| 三、素质功能:提升“国家公民”的自治素质、共同体素质与宪治素质 |
| (一)功能内涵 |
| (二)功能实践困境 |
| (三)功能指引方向 |
| 四、思维功能:改善“国家公民”的宪法观念、法治思维与国家认同 |
| (一)功能内涵 |
| (二)功能实践困境 |
| (三)功能指引方向 |
| 五、能力功能:健全“国家公民”的理性判断能力、规范把握能力与法律实践能力 |
| (一)功能内涵 |
| (二)功能实践困境 |
| (三)功能指引方向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 四、论文创新及不足 |
| 第一章 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现实境遇与亚里士多德智慧 |
| 第一节 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的相关概念 |
| 一、公民道德 |
| 二、公民道德教育 |
| 三、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 |
| 第二节 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面临的困境 |
| 一、公民道德认知模糊 |
| 二、公民道德行为失范 |
| 三、公民道德实践知行不一 |
| 第三节 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面临困境的原因 |
| 一、公民道德资源的理论供给不足 |
| 二、公民道德资源的制度供给不足 |
| 三、公民道德资源的实践供给不足 |
| 四、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与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 |
| 第二章 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的目的 |
| 第一节 人的本性与目的 |
| 一、自然目的论 |
| 二、人本质上是理性的动物 |
| 三、人在本性上是政治动物 |
| 四、公民的本质 |
| 第二节 城邦的本性与目的 |
| 一、城邦本质论 |
| 二、城邦有机论 |
| 三、城邦目的论 |
| 第三节 幸福及其实现 |
| 一、幸福的本质 |
| 二、好人与好公民 |
| 三、公民教育 |
| 第三章 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的内容指向 |
| 第一节 伦理德性 |
| 一、伦理德性的养成 |
| 二、伦理德性是一种品质 |
| 三、伦理德性与中庸 |
| 第二节 实践智慧 |
| 一、实践理性与实践智慧 |
| 二、伦理德性与实践智慧 |
| 三、实践智慧的构成要素 |
| 第三节 理论智慧 |
| 一、沉思与幸福 |
| 二、沉思的生活与道德 |
| 第四章 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的自然进路 |
| 第一节 天赋培育 |
| 一、婚姻与怀孕期 |
| 二、婴幼儿期(0-7岁) |
| 第二节 习惯养成 |
| 一、少年期(7-14岁) |
| 二、青年时期(14-21岁) |
| 第三节 理性教育 |
| 一、教育课目主要是伦理学与政治学 |
| 二、教育的主体是政治学家 |
| 三、教育的目的是闲暇 |
| 第五章 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的生成路径 |
| 第一节 正义:城邦原则 |
| 一、政治正义 |
| 二、优良城邦 |
| 三、优良政体 |
| 第二节 友爱:城邦纽带 |
| 一、友爱及其类型 |
| 二、友爱与自爱 |
| 三、政治友爱与城邦正义 |
| 第三节 法治:良法善治 |
| 一、德法合一 |
| 二、人治还是法治 |
| 三、法治的本质内涵 |
| 第六章 亚里士多德公民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 |
| 第一节 亚里士多德自由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 |
| 一、自由教育 |
| 二、德福一致 |
| 三、个人幸福与人民幸福 |
| 第二节 亚里士多德自然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 |
| 一、自然教育 |
| 二、德育为本 |
| 三、全员育人 |
| 第三节 亚里士多德生活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 |
| 一、生活教育 |
| 二、德行有用 |
| 三、制度正义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0.绪论 |
| 0.1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 0.1.1 选题缘由 |
| 0.1.2 研究意义 |
| 0.2 研究综述 |
| 0.2.1 国内研究综述 |
| 0.2.2 国外研究综述 |
| 0.2.3 国内外研究总体评价 |
| 0.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 0.3.1 研究思路 |
| 0.3.2 研究方法 |
| 0.4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 0.4.1 研究重点 |
| 0.4.2 研究难点 |
| 0.5 本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 0.5.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 0.5.2 存在的不足 |
| 1.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背景及相关理论资源 |
| 1.1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问题的提出 |
| 1.1.1 农民工产生的时代背景 |
| 1.1.2 农民工的含义及相关词汇辨析 |
| 1.1.3 农民工发展历程及其公民意识的演进 |
| 1.2 农民工现状及其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必要性 |
| 1.2.1 农民工现状 |
| 1.2.2 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 |
| 1.2.3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必要性 |
| 1.3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理论资源 |
| 1.3.1 马克思主义公民意识理论 |
| 1.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
| 1.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 |
| 1.3.4 当代国外公民教育理论 |
| 2.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解析及其考察维度 |
| 2.1 公民及公民意识内涵解析 |
| 2.1.1 公民概念界定 |
| 2.1.2 公民意识的西方流变 |
| 2.1.3 公民意识的中国阐释 |
| 2.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域下的公民意识解析 |
| 2.2.1 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概念 |
| 2.2.2 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内容 |
| 2.2.3 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特征 |
| 2.2.4 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功能 |
| 2.3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考察维度及具体内容 |
| 2.3.1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考察的四个维度 |
| 2.3.2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考察维度确立的依据 |
| 2.3.3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各维度的具体内容 |
| 3.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 |
| 3.1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现状调查方案 |
| 3.1.1 调查内容设计 |
| 3.1.2 抽样程序及调查方法 |
| 3.1.3 问卷信度检测和效度分析 |
| 3.1.4 数据处理方法 |
| 3.2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主要特点 |
| 3.2.1 农民工权利意识特点 |
| 3.2.2 农民工公共责任意识特点 |
| 3.2.3 农民工民主法治意识特点 |
| 3.2.4 农民工公共参与意识特点 |
| 3.3 农民工群体内部相关变量对其公民意识的影响 |
| 3.3.1 性别对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影响 |
| 3.3.2 文化程度对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影响 |
| 3.3.3 年龄对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影响 |
| 3.3.4 收入水平对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影响 |
| 3.3.5 地域差别等对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影响 |
| 3.4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现状调查的结论 |
| 4.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薄弱的原因分析 |
| 4.1 中国的公民文化发展有限 |
| 4.1.1 古代中国臣民文化根深蒂固 |
| 4.1.2 近代中国启蒙思想发育不成熟 |
| 4.1.3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民观念曲折发展 |
| 4.2 农民工公民实践活动有所局限 |
| 4.2.1 农民工公民实践活动的考察方面 |
| 4.2.2 农民工公民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 |
| 4.2.3 农民工公民实践活动不足的制约因素 |
| 4.3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存在问题 |
| 4.3.1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政策分析 |
| 4.3.2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相关项目考察 |
| 4.3.3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中的问题归纳 |
| 5.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目标、原则与内容 |
| 5.1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目标 |
| 5.1.1 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公民 |
| 5.1.2 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公共领域 |
| 5.1.3 维护稳定的国家政治秩序 |
| 5.1.4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5.2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原则 |
| 5.2.1 思想基础上遵循主导性与多样性相结合 |
| 5.2.2 交往关系上遵循主体性与公共性相结合 |
| 5.2.3 内容选择上遵循同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 |
| 5.2.4 实施方法上遵循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 |
| 5.3 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内容 |
| 5.3.1 丰富农民工的公民知识 |
| 5.3.2 强化农民工的国家认同 |
| 5.3.3 培养农民工的公共精神 |
| 5.3.4 提升农民工的公民能力 |
| 6.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的实践路径 |
| 6.1 发挥国家的宏观体系构建作用 |
| 6.1.1 明确政策导向以协调各方力量 |
| 6.1.2 改革相关制度以提供平等机会 |
| 6.1.3 发展市场经济以夯实物质基础 |
| 6.2 发挥互联网加媒体的公民文化营造作用 |
| 6.2.1 借助主流媒体以明确公民文化导向 |
| 6.2.2 介入大众媒体以传播优良的公民文化 |
| 6.2.3 关注自媒体以校正不良公民行为倾向 |
| 6.3 发挥培训机构的示范带动与资源整合作用 |
| 6.3.1 开发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课程模块 |
| 6.3.2 创新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方式 |
| 6.3.3 建设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培育师资队伍 |
| 6.3.4 创建农民工社会主义公民核心素养评价体系 |
| 6.4 发挥企业的生产激励与文化引导作用 |
| 6.4.1 结合企业生产与管理活动 |
| 6.4.2 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
| 6.4.3 走进企业职工关怀活动 |
| 6.5 发挥社区的日常生活管理与服务作用 |
| 6.5.1 组织农民工参与政治选举活动 |
| 6.5.2 组织农民工参与社区治理活动 |
| 6.5.3 组织农民工参与主题教育和文化活动 |
| 6.6 发挥农民工的自我教育作用 |
| 6.6.1 系统学习公民文化知识 |
| 6.6.2 主动参与公民实践活动 |
| 6.6.3 反思自我的公民认知与实践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现状调查问卷 |
| 后记 |
| 致谢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 一、研究目的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 一、英语史和英国英语教育研究 |
| 二、影响英国语言教育的要素研究 |
| 三、语言规划、语言政策及语言教育政策研究 |
| 四、国内外研究评析 |
| 第四节 概念界定 |
| 一、古英语、中世纪英语与现代英语 |
| 二、语言与语言教育 |
| 第五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思路 |
| 第六节 研究的理论视角 |
| 一、话语理论 |
| 二、英国语言教育话语分析 |
| 第二章 英国“现代英语”教育地位的确立 |
| 第一节 民族国家的建立 |
| 一、从族群到民族王国 |
| 二、从民族王国到民族国家 |
| 第二节 民族文学的发展 |
| 一、民族文学的发端 |
| 二、民族文学的奠基 |
| 第三节 民族语言的形成 |
| 一、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古英语 |
| 二、中世纪英语 |
| 三、现代英语 |
| 第四节 “现代英语”教育的兴起 |
| 一、文艺复兴的影响 |
| 二、宗教改革的驱动 |
| 三、语言学家的贡献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民族特性 |
| 第一节 作为英格兰民族语言的英语教育 |
| 一、英格兰的英语教育政策 |
| 二、英格兰的英语教育 |
| 第二节 作为威尔士和苏格兰通用语的英语教育 |
| 一、威尔士的英语教育 |
| 二、苏格兰的英语教育 |
| 第三节 作为英国移民第二语言的英语教育 |
| 一、英国移民的主要来源 |
| 二、英国移民的语言规划 |
| 三、英国移民的语言教育政策 |
| 第四节 “现代英语”教育民族特性的体现 |
| 一、英格兰基于英语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 |
| 二、威尔士和苏格兰基于英语教育的民族同化 |
| 三、英国移民基于英语教育的民族身份重构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文化殖民 |
| 第一节 英语教育对殖民地本族语教育的冲击 |
| 一、英语教育对爱尔兰殖民地语言教育的冲击 |
| 二、英语教育对北美及澳新殖民地语言教育的冲击 |
| 三、英语教育对印度殖民地语言教育的冲击 |
| 第二节 英语教育对殖民地社会生活的影响 |
| 一、英语教育对爱尔兰殖民地社会生活的影响 |
| 二、英语教育对北美及澳新殖民地社会生活的影响 |
| 三、英语教育对印度殖民地社会生活的影响 |
| 第三节 英语教育对殖民地意识形态的渗透 |
| 一、英语教育对爱尔兰殖民地意识形态的渗透 |
| 二、英语教育对北美及澳新殖民地意识形态的渗透 |
| 三、英语教育对印度殖民地意识形态的渗透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全球化视野 |
| 第一节 英语教育全球化视野的社会语境 |
| 一、基于话语理论的英语教育要素分析 |
| 二、影响英语教育全球化发展的话语主体 |
| 三、英国英语教育全球化发展的话语秩序 |
| 第二节 英语教育全球化视野的政策调整 |
| 一、民族同化的语言教育政策 |
| 二、文化融合的语言宽容政策 |
| 三、多元文化语境下的多语政策 |
| 第三节 英语教育全球化视野的文化转向 |
| 一、文化概念与英国文化的特质 |
| 二、英国英语教育全球化的文化使命 |
| 三、英国英语教育全球化的文化特征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英国“现代英语”教育的价值与局限 |
| 第一节 作为语言文化教育的重与轻 |
| 一、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的社会文化特性 |
| 二、“现代英语”教育的社会文化特征与功能 |
| 三、“现代英语”教育作为语言文化教育的反思 |
| 第二节 作为民族身份教育的得与失 |
| 一、语言文化与身份建构的关系 |
| 二、英国本土“现代英语”教育与民族身份建构 |
| 三、英国殖民地“现代英语”教育与民族身份重构 |
| 四、“现代英语”教育作为民族身份教育的反思 |
| 第三节 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成与败 |
| 一、语言教育作为一种国家发展战略 |
| 二、“现代英语”教育作为英国的发展战略 |
| 三、“现代英语”教育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反思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 1.1.1 问题的提出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关研究及评析 |
| 1.2.2 国内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关研究及评析 |
| 1.3 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基本思路 |
| 第2章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 2.1 概念界定 |
| 2.1.1 “基础”课的概念及其由来 |
| 2.1.2 德育与道德教育 |
| 2.1.3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 |
| 2.1.4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 |
| 2.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理论 |
| 2.3 西方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理论 |
| 2.4 中国古代礼法并用、德法兼治的思想 |
| 第3章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实需要及维度 |
| 3.1 经济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 3.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 |
| 3.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
| 3.2 政治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 3.2.1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道德维度 |
| 3.2.2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法治维度 |
| 3.3 文化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 3.3.1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
| 3.3.2 浓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 3.4 社会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 3.4.1 道德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基石 |
| 3.4.2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 |
| 3.5 生态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 3.5.1 生态文明建设要与道德建设相融合、相统一 |
| 3.5.2 生态文明建设须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
| 第4章 “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现状分析 |
| 4.1 教学理念分析 |
| 4.1.1 “基础”课现有的教学理念及存在的问题 |
| 4.1.2 构建新的“基础”课教学理念 |
| 4.2 教学方法分析 |
| 4.2.1 专题式教学法 |
| 4.2.2 案例教学法 |
| 4.2.3 合作学习法 |
| 4.2.4 服务性学习法 |
| 4.2.5 研究式教学法 |
| 4.3 实践教学分析 |
| 4.3.1 “基础”课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
| 4.3.2 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分析与思考 |
| 4.4 教学考核分析 |
| 4.4.1 “基础”课考评现状分析 |
| 4.4.2 “基础”课有效考核评价策略 |
| 第5章 “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进对策与实践 |
| 5.1 教学实施原则 |
| 5.2 教学整体设计 |
| 5.2.1 “基础”课专题设计的目标 |
| 5.2.2 “基础”课专题设计内容与方法 |
| 5.2.3 “基础”课考核方式设计 |
| 5.3 教学实践案例 |
| 5.3.1 教学内容解析 |
| 5.3.2 学生学情诊断 |
| 5.3.3 教学目标分析 |
| 5.3.4 教学策略分析 |
| 5.3.5 教学流程 |
| 5.3.6 课堂实录 |
| 5.4 教学效果分析 |
| 结语创新体制机制,助力有机融合的落地落小落实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件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