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向东[1](2018)在《桥——“枫桥经验”55周年风雨历程(长篇纪实连载)》文中研究说明(上接2018年第10期)二、金牌调解员的泪水他有两个名字,一个叫杨光照,一个叫老杨,无论叫他哪个名字,枫桥人都知道。这么说吧,他的名气比所长和镇长大,自1986年到枫桥派出所工作至今,三十多年来,无论哪家新闻媒体,只要去枫桥采访跟"枫桥经验"有关的话题,肯定绕不过老杨。我到枫桥派出所的第一天,陪同我采访的民警章立佳就把我带到"老杨调解中心"。满头汗水的杨光照正在屋里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他抽个空子出来,歉意地跟我说:"今天我安排满满的,明天也不行……这几天真的忙。"
德丽娜尔·塔依甫[2](2017)在《追捕在逃人员研究》文中提出追捕在逃人员,简称“追逃”,是一种基础性兼具综合性的侦查措施,是各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侦查办案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实现侦查与诉讼目的的基本途径与桥梁。随着“清网行动”、“猎狐行动”、“天网行动”等一系列全国性追逃专项行动的开展,一大批在逃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不仅有效遏制了当前犯罪形势的进一步恶化,使社会环境得到有效治理,而且极大打击了在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侦查打击犯罪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但是,随着现代社会流动加剧、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全球化进程势不可挡,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潜逃路径、方式、手段等都呈现多元化和不定化的发展趋势,仍有大量在逃人员逍遥法外,如何依照法定程序科学高效的开展追逃工作是我国侦查实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近年来,学界对于追逃问题的理论探讨也不断升温,取得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成果,但是这些研究多是从法律规制、法律困境等方面对追逃程序进行深入研讨,从侦查学的角度对追逃问题的探究也多是对某一种追逃措施或追逃技战法的应用,对追逃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较为匮乏。因此,系统化的追逃问题研究正面临着理论与实务的双重需求。鉴于上述原因与现状,本文力求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寻求追逃理论与实践的平衡,以解决追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从侦查学的视角对追捕在逃人员的基本现状、域外经验、难点剖析、措施分类、机制优化与创新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侦查学基础理论研究和追逃实践创新贡献绵薄之力。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对我国现阶段追捕在逃人员进行总体概述,包括对追捕在逃人员基本概念的界定、工作发展历程的回顾、适用法律法规的梳理、基本分类与功能的概论。第二章是本文试图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鉴于追逃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务实性,笔者运用文献研究法,在广泛查阅和研读美国、英国等域外国家大量外文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将追逃制度相对成熟的美国、英国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的追逃工作圈定为研究重点,深入剖析他们在追逃情报、机构设置、机制运行、专项行动布署等方面的具体方法,并对其进行提炼与升华,从中汲取多标签分类的美国追逃模式、网络化治理的英国追逃模式以及信息共享的国际刑警组织追逃模式的有益经验,期待为完善我国追逃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第三章的写作采用了实证的研究方法,笔者通过对100个典型的追逃案例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进一步客观阐明了现阶段我国追捕在逃人员工作之现状以及在逃人员心理特征和活动规律的刻画等内容。第四章对追捕在逃人员最棘手的问题——积案追逃,从主观和客观方面进行了全面解析。在特殊地理环境、反侦查信息漫溢、日渐缺失的警民互信等客观制约因素和追逃责任不明确、追逃主体不专职、追逃机制不完善等主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积案追逃陷入了守株待兔的尴尬境地。第五章以类型化研究为范式,将现阶段追逃实践中具有普适性的措施与方法加以归类提炼,并以不同追逃措施的主要驱动力为界限,将追捕在逃人员的措施基本归纳为情感驱动型、信息驱动型、技术驱动型以及社会驱动型四类追逃措施,对每种类型追逃措施的基本内涵和具体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基于上述有关追逃问题的阐述和剖析,笔者在第六章从宏观的角度对现阶段我国追捕在逃人员的优化与重构试图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期冀能对现阶段的追逃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陈恒林[3](2015)在《社会公正视角下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二代”现象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富二代”、“穷二代”、“官二代”、“星二代”、“垄二代”、“红二代”等网络热词,从虚拟空间进入现实生活,几乎成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代名词,折射出社会阶层结构日益固化的趋势,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对“二代”现象的关注,实质上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社会深度转型过程中所暴露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关注。社会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的调整严重滞后于经济结构的调整。表现在社会流动竞争中,先赋性因素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家庭背景的重要性充分显现,父子之间的阶层地位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出身命运的世袭化,生存竞争的不公平化,发展际遇的非均等化现象日益凸显。对我国社会转型期阶层固化问题进行深入反思,探寻“二代”现象背后的社会症结,减少代际流动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能有效弥补社会阶层间的断裂和隔阂。通过深入研究“二代”群体的形成机制,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有助于消除社会地位不平等的差异,促进社会整合,提高社会活力。本文以社会公正为视角,立足于历史传统、国际视野和现实国情,对“二代”群体的外在表征和产生“二代”现象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旨在努力探求畅通社会流动渠道的有效路径,助推青年一代的公平成长。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介绍了选题的缘由,理清了“富二代”、“穷二代”和“官二代”三个词汇从发端到热传再到成为专用词汇的过程,重点关注了它们是如何从社会流行语转化为学术问题的,对已有研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阐明了笔者的研究思路,提出了具体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从科学界定“二代”现象的概念入手,先分后合,由表及里,逐步揭示“二代”现象的学理内涵。对“富二代”、“穷二代”和“官二代”等三类有代表性的群体进行专门分析,探究了这些群体的数量、内部构成、独有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再对不同群体进行共性地研究,阐明“二代”现象的产生机制和社会资源实现代际传承的演进过程第三章着重阐述了“二代”现象的成因,从“家族制”传统这一历史根源,到社会转型这一时代背景,再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方面的现实因素,全方位、宽视野的分析“二代”现象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以便“对症下药”。第四章专门对“二代”现象进行公正性考量,找出隐含在“二代”现象背后的权利不公平、机会不公平、规则不公平这些根本性的制约因素,透过表面现象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在此基础上再深入一层,继续探究公正性不足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发展理念落后、制度保障不足、民生事业滞后、资本与权力的侵蚀等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五章进一步拓宽研究“二代”现象的视野,在发达国家中选取了美国、英国和日本,在发展中国家中选取了俄罗斯和印度进行对照研究。所选取的国家中,有的是典型的现代发达国家,有的是与我国有可比性的地缘国家,有的在历史上曾深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有的也同样正在面临着深刻的社会转型。通过研究以上国家的阶层固化现状可以看到,由家庭社会资本的不均等所导致的阶层固化现象基本上在所有国家都客观存在,关键在于能否采取有效措施来尽量减少贫困阶层的生存风险、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上述国家产生“二代”问题的教训可以作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第六章重在进行破解“二代”现象的路径探索,在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基本权利平等、促进社会分配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畅通阶层流动渠道等五个大的方面,有针对性提出了化解“二代”现象的“路线图”,以此来推动构建公正、合理、开放、畅通的现代社会流动机制,凝聚社会各阶层的期望和信心,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张昱[4](2014)在《自首制度实证研究》文中认为自首制度是我国刑罚裁量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裁量环节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打击少数、争取多数、教育改造罪犯、预防犯罪以及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活动的成本、及时发现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着重要的意义。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中,自首的认定也成为履行全面收集与认定无罪、罪轻证据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本文在结构上可分为两大部分,即上篇与下篇,上篇与下篇各分为三章。全文近20万字。上篇为我国自首制度的历史发展,包含三章。在第一章中,笔者将对我国古代立法中自首制度的立法嬗变作一系统考察,“以史为鉴”,以期把握自首制度的立法理念与指导思想的发展脉络。在第二章中,笔者将对建国后我国自首制度的现代立法的发展脉络作一梳理,以期对现行自首制度的立法沿革及其理论研究的深化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着重对建国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多次运用的“限期自首”刑事政策进行考察,对“限期自首”刑事政策的国家及地方层面实践情况予以分析,并反思该政策的利与弊。在第三章中,尝试对自首制度进行法律文化的阐释,挖掘古今自首立法的暗合,并反思我国在古代立法中自首制度发达的社会文化根据。下篇为我国自首制度的司法运行,包含三章。在该部分,笔者着重对自首制度的司法运行进行考察,关注自首制度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前后衔接的刑事诉讼各个环节中司法运行的具体情况。鉴于实证研究中样本选择的重要性,在第一章中,着重对本文研究样本的选择等问题作一简单交待。在作为本文下篇主要内容的第二章中,笔者的落笔点在于自首制度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审判阶段的运行。通过对2011年“清网行动”及“限期自首”刑事政策的出台、实施的具体方法、保障措施的观察,对自首制度在侦查阶段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按照刑事诉讼的推进顺序,笔者也将对检察环节中自首制度的认定过程进行观察与思考,其中,自首制度在公诉环节的地位、自首情节的认定、公诉人对自首制度的理念变迁成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并以统计数据、具体个案试图对其进行说明。同时,为了了解自首制度如何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产生作用,笔者在该章中通过对大量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访谈的形式对其如何认识、理解自首制度并选择向司法机关自首的问题进行揭示。笔者对作为自首制度终点的法院裁判环节也进行考察,了解自首情节在法院裁判中的地位、法官对自首情节的认定以及自首在限制死刑适用方面的作用。同时,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也在本章中成为考察的对象,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首情节的认定的理解以及自首案件中其诉求的实现等问题也将被呈现。作为本文中的重要内容,或者说本文的特点,笔者在对自首制度的观察与解读中尝试引入价值分析,思考自首制度及其现象中所蕴含的价值内涵。该部分内容见于下篇第三章。法律作为维系社会秩序的方法之一,它并非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即同时开始存在,它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因此它也并非是永恒之物。可以说,法律,是特定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中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包括刑事法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产生于特定的社会文化之中,其本身也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不是游离和超乎社会之外的自给自足的孤立自在,不是一种自然存在,而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至特定阶段,为应对和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的一种智慧设计、文化创造。那么,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中产生的自首制度缘何比更注重功利的西方远为发达?这种现象是否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些许关联?这是本文试图在上篇第三章中回答的第一个问题。在上世纪最后的20多年时间里,经济学的知识、观点与方法被广泛而大量地运用到各个部门法学研究的领域之中,成为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最引人注目的发展,法律经济分析研究对象的拓展甚至包括了在部门法学中作为基础的、但又不具有明显经济性的刑法、程序法和宪法等学科,经济学对“效率”高度关注,以“成本”与“收益”的测量方法将触手延伸至传统的与经济运行无涉的部门法领域,对其内部的法律问题进行考量。本文所尝试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即是以经济分析的方法来考察自首制度中所可能蕴含的经济理性。为什么要在法学中进行价值哲学的研究?这是因为法律作为蕴含内在价值的人类创造物,其内在价值也只有以价值分析的方法去考察与解读。法律体系同时作为具有特定价值内涵的社会文化现象,其概念、特征及立法者、司法者共同赋予的内在价值也只有在司法者的不断实践中才能被确定与实现。法律作为一种人类的创造物,以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为其产生与存在的契机与理由,“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耶林)。法律对于我们而言,对于人类需要的满足是其更为终极的价值,法律在满足人们制度设计的目的的同时获得了其自在性与自足性。那么,自首制度作为一种在中国历史中存在两千多年、在历史的时空中不断得到完善并至今仍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立法设计,它所可能蕴含的法哲学价值何在?以上两个问题即是本文在下篇第三章中对自首制度功利主义、法律经济分析的出发点。
林辉煌[5](2013)在《法治的权力网络 ——林乡派出所的警务改革与社会控制(2003-2012)》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化控制体系和组织化控制体系的弱化使得以公安系统为前锋的专门化控制体系显得日益重要,然而长期存在的官僚化问题和权力自由化问题严重削弱了公安系统在社会控制中的作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系统从2003年开启了一系列的警务改革。可以认为,整个警务改革是在自由主义的旗帜下围绕着权力规训和执法规范化展开的。然而随着警务改革的推进,基层警察日益消极,越来越多的非法治手段被采用,而多数人的权益也很难获得有效的维护,警务改革陷入“法治内卷化”的困局。通过讲解有关林乡派出所警务改革的故事,本文尝试揭示公安法治建设背后的权力网络与“法治内卷化”生成的中层机制。令人意外的是,近年来的警务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公安机关的官僚化趋势,从而使治安调解成为一线民警不堪重负的任务。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当前的治安调解逐渐异化,出现了“治安调解不可逆”的困境:在治安处理丧失公信力的背景下,民警只能通过不断的调解来促成纠纷的表面和解,其结果是通过治安调解的社会控制越来越难以实现。另一方面,随着警务改革的推进,涉警信访出现了“无理化”的趋势,这正是“治安调解不可逆”的直接原因。在公安官僚体系中,上级单位与下级单位在信访治理的博弈过程中形成了一种“信访引诱”的机制,使得信访人可以从中牟取私利。随着无理信访的升级,通过信访的权利救济渠道逐渐被堵塞。如果说涉警信访是通过群众的力量将警察的越轨行为自下而上地暴露出来,那么警务督察则是公安部门对警察权力自上而下的控制过程。随着警务改革的推进,国家对于警察权力的监督技术日益完善,形成了一套以警务督察为核心的“全景敞视”的权力监督网络。然而,警察却发展出各种不规范的应对策略,试图最大限度地减少被当事人信访和被上级单位惩罚的风险,结果导致警察权力的进一步失控。以权力规训为核心的警务改革不仅没能推动公安法治的良性发展,反而陷入法治内卷化的困境。这种意外后果的出现,从根本上讲是因为警务改革打破了“法治的权力网络”,使其不能正常运转。改革者一味地强调权力规训,却忽视了权力决断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只有建立在权力决断的基础之上,权力规训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多数人的权益才能够得到维护。然而在当前的警务改革中,由于权力决断能力的丧失和央地关系博弈的失衡,官僚权力体系无法对正义是非原则进行辨识、裁断和实践,结果导致各种投机行为的泛滥。法治内卷化的困局给我们的启发是,在自由主义思潮的蛊惑下,“未经决断的权力规训”只会使法治建设走向自己的对立面。西方国家将自由和市场作为普世性的最高法则推销给发展中国家,结果却给后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而这实际上正是西方资本主义在全球确立意识形态霸权的内在需求。作为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中国必须警惕自由主义的糖衣炮弹,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确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性,从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
洪小龙[6](2013)在《广东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当前,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信息化在引领着人类不断向文明迈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社会管理问题。广东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承担着引领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广东社会管理存在着地域经济发展差异大、外来人口多且素质参差不齐、经济转型期面临社会矛盾多等问题。公安机关承担着主要的社会管理责任,而广东的警察数量占人口的比例又很低,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是广东警队牢牢驾驭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建设和谐广东的重要举措。广东警队大规模开展信息化建设已有十多年时间,信息化手段和水平都有了极大提高,但在警务信息化建设中仍显现出很多问题:一、信息化建设投资大、效益低,重建设、轻应用,统一规划不足,资源整合不力;二、全警尤其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信息化意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化操作水平和技能不高;三、建设和应用规范、经费、人员等保障机制未健全。笔者从事信息化建设超过十五年,亲历广东公安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亲身体验信息化在引领警务机制改革中、提高警队战斗力中所呈现出来的强大力量和作用,同时也深刻感悟广东公安在开展信息化建设中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通过系统分析法,从领导重视、人员、机制、资源等方面对广东公安开展信息化建设中所面临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透过表象看本质,对影响广东科学、高效地开展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根源进行透彻分析。根据广东实际情况,分别从战略规划、标准体系、基础平台建设、经费人员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有实操意义的广东开展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解决广东警务信息化建设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应对全社会信息化浪潮对公安工作的挑战,提高广东警队驾驭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董保存,丁一鹤[7](2012)在《全国大追捕——中国警方“清网行动”纪实(长篇纪实连载)》文中认为"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战,为人民警察荣誉而战!"这是"清网行动"中全国两百万公安民警的铮铮誓言。2011年5月26日,一场旨在清剿逃犯、清理信息、清查问题的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拉开序幕。一时间,全警动、全民动、全国动,大量多年积压的网上逃犯或被抓捕归案,或慑于法律的威严投案自首。广大民警舍家忘我、英勇顽强、浴血奋战,铸就了"忠诚奉献、坚韧执着、协作拼搏、敢打必胜"的"清网精神",书写了波澜壮阔、感天动地的当代史诗,收获了沉甸甸的民心。着名作家董保存、丁一鹤应本刊之邀,历时半年之久,行程数万公里,上至部长,下至百姓,采访数百人众,无数次被一线民警的事迹所感动、所震撼,充分领略了"清网行动"所创造的"一流的业绩",他们怀着巨大的热情创作了这部长篇纪实力作——全国大追捕。
牛立超[8](2011)在《《北京晚报》犯罪新闻报道的框架研究》文中认为作为新闻报道的重要类别,犯罪新闻报道时常见诸于报端,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犯罪新闻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媒体在犯罪新闻报道中的表现却时常受到诟病。学术界对于犯罪新闻如何规范化报道展开了积极讨论,目前的研究多是采用质化方法,讨论某一具体的案件。本文以《北京晚报》的犯罪新闻报道为研究对象,运用框架分析方法,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北京晚报》犯罪新闻报道的变迁轨迹,总结出变迁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并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视角就如何改进犯罪新闻报道提出建议。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绪论,在对犯罪新闻的概念进行界定和已有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文的研究问题,即以《北京晚报》为研究对象,分析改革开放以来该报犯罪新闻报道呈现出的历史变迁轨迹。第二章为研究方法,首先对框架理论和框架研究方法进行简要介绍,将本文研究的具体时间段确定为198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采用构造周抽样法,抽取了499篇报道作为研究样本。在这一基础上构建了本文的框架分析内容,在宏观层面建构了报道数量框架、报道形式框架和报道主题框架,在中观层面建构了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社会阶层框架和媒体介入阶段框架,在微观层面分析标题关键词和具体的字、词、句等使用。第三章为研究发现,通过对抽取样本进行量化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犯罪新闻报道数量呈增加趋势,但增长的过程相对复杂;报道方式逐渐多样化,消息稳居榜首;犯罪主题多为妨害个人权益的案件,其次是妨害公共利益和职务犯罪;报道涉及的犯罪者(或犯罪嫌疑人)多处在社会底层;媒体多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在对具体的新闻文本内容进行分析发现,犯罪新闻报道使用关键词多倾向于突出法律制裁、犯罪事实和司法形象;犯罪新闻报道的字、词、句使用逐步倾向于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第四章为结论与建议。改革开放以来,《北京晚报》犯罪新闻报道逐步改善,但仍存在报道失衡的问题。本文认为新闻自由与社会控制之间的矛盾、媒体逐利性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报道的及时性与案件的过程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实现。建议加强新闻专业主义教育,共同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
余德庄,孙善齐[9](2003)在《警魂民心 大地丰碑——重庆江津市公安局采访札记》文中研究指明 "江津是个好地方" 采访车从重庆主城区出发沿成渝高速公路向西疾行,不到一小时,渝西名城江津市便隔着宽阔的大江遥遥在望了,只见一座崭新城市在盛夏的骄阳下熠熠生辉,透出一股内在的灵气和宁静。驶过气势宏伟的江津长江大桥,转上有着"长江滨江第一路"美誉的宽阔的滨江大道,在一路烟柳绿树的伴送下进入市区,一块嘉木异卉簇拥的巨大标牌
晓冬[10](2000)在《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网上追捕逃犯写真》文中研究指明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二、金牌调解员的泪水 |
| 三、梦回吹角连营 |
| 四、永远的伤疤永远的痛 |
| 五、我在这里等你 |
| 六、凤凰涅盘 |
| 七、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 二、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 |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 四、研究框架和研究创新 |
| 1 追捕在逃人员概述 |
| 1.1 概念界定与厘清 |
| 1.1.1 概念:在逃人员与追捕在逃人员 |
| 1.1.2 内涵:追捕在逃人员基本内涵 |
| 1.1.3 外延:厘清相关概念 |
| 1.2 我国追逃工作发展历程——以“网上追逃”专项行动为切入点 |
| 1.2.1 第一次“网上追逃”专项行动 |
| 1.2.2 第二次“网上追逃”专项行动 |
| 1.2.3 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 |
| 1.2.4“猎狐 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
| 1.2.5“猎狐 2015”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
| 1.2.6 国际追逃追赃特别行动:“天网”行动 |
| 1.3 追捕在逃人员的法律依据 |
| 1.3.1 法律规定 |
| 1.3.2 部门规章 |
| 1.3.3 内部规范性文件 |
| 1.4 追捕在逃人员的基本类型 |
| 1.4.1 根据追逃范围不同,分为境内追逃和境外追逃 |
| 1.4.2 根据侦查权主体不同,分为公安机关追逃工作和检察机关追逃工作 |
| 1.4.3 根据开展追逃工作规模不同,分为常规性追逃与追逃专项行动 |
| 1.5 追捕在逃人员的基本功能:控制、震慑与本位 |
| 1.5.1 控制功能:建立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
| 1.5.2 震慑功能:有效遏制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 |
| 1.5.3 本位功能:整体上扭转刑事侦查工作的被动局面 |
| 2 域外追逃模式探析 |
| 2.1 美国追逃模式——多标签分类 |
| 2.1.1 美国追逃模式的样本选择 |
| 2.1.2 多标签分类的美国追逃模式 |
| 2.2 英国追逃模式——网络化治理 |
| 2.2.1 网络化治理的内涵 |
| 2.2.2 网络化治理的英国追逃模式 |
| 2.3 国际刑警组织追逃模式——信息共享 |
| 2.3.1 中枢:一个跨国追逃的重要枢纽 |
| 2.3.2 信息共享的国际刑警组织追逃模式 |
| 3 追捕在逃人员现状——以100个典型案例为样本的实证研究 |
| 3.1 样本基本情况 |
| 3.1.1 研究背景 |
| 3.1.2 样本取样 |
| 3.2 样本分析——在逃人员基本现状 |
| 3.2.1 从数量看:在逃人员基数大且逐年增多 |
| 3.2.2 从时间看:在逃人员潜逃时间长 |
| 3.2.3 从犯罪类型看:在逃人员多涉及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
| 3.2.4 从主体看:在逃人员年轻化且反侦查能力强 |
| 3.2.5 从涉案地区看:在逃人员多逃往山区、农村、边境以及沿海地区 |
| 3.3 在逃人员心理与行为特点刻画 |
| 3.3.1 理论依据 |
| 3.3.2 在逃人员心理特点剖析 |
| 3.3.3 在逃人员行为特点分析 |
| 3.4 短板:追捕在逃人员存在的问题 |
| 3.4.1 追逃理念——常态化追逃制度的阙如 |
| 3.4.2 追逃成本——以经济效益为重的侦查效益观 |
| 3.4.3 追逃协作——以“人际关系”为核心的协作机制 |
| 3.5 平衡:追捕在逃人员应协调的基本关系 |
| 3.5.1 常态化追逃工作与专项行动之关系 |
| 3.5.2 信息化追逃措施与传统追逃措施之关系 |
| 3.5.3 侦查保密与侦查公开之关系 |
| 3.5.4 严格执法与侦查权宜之关系 |
| 4 追捕在逃人员难点解析——基于追逃中积案问题的视角 |
| 4.1 追逃中积案问题的概述 |
| 4.1.1 积案相关概念的界定 |
| 4.1.2 积案的特点 |
| 4.1.3 追逃工作中积案形成的主要原因 |
| 4.2 积案追逃视角下的追逃难点分析 |
| 4.2.1 客观因素:地理环境、信息社会与警民关系 |
| 4.2.2 主观因素:追逃主体、体制与机制 |
| 4.3 积案追逃的价值 |
| 4.3.1 震慑与警示之法律价值 |
| 4.3.2 治理与净化之社会价值 |
| 4.3.3 和谐与稳定之政治价值 |
| 5 追捕在逃人员基本措施——以类型化研究为范式 |
| 5.1 追逃措施的分类标准 |
| 5.2 情感驱动型追逃措施 |
| 5.2.1 基本内涵 |
| 5.2.2 圈定重要关系人 |
| 5.2.3 法律解读,政策攻心 |
| 5.2.4 以案析理,现身说法 |
| 5.2.5 温情感化,促其投案 |
| 5.3 信息驱动型追逃措施 |
| 5.3.1 基本内涵 |
| 5.3.2 信息的分类 |
| 5.3.3 利用犯罪信息追捕在逃人员 |
| 5.3.4 利用公安信息追捕在逃人员 |
| 5.3.5 利用社会行业信息追捕在逃人员 |
| 5.4 技术驱动型追逃措施 |
| 5.4.1 基本内涵 |
| 5.4.2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 |
| 5.4.3 声纹识别技术的应用 |
| 5.5 社会驱动型追逃措施 |
| 5.5.1 基本内涵 |
| 5.5.2 在公安基础工作中充分发动群众 |
| 5.5.3 通过发布通缉令的方式发动群众 |
| 5.5.4 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发动群众 |
| 6 我国追捕在逃人员的优化与重构 |
| 6.1 资源:促进追逃资源的优化配置 |
| 6.1.1 警力——有限合理整合 |
| 6.1.2 信息——无限优化完善 |
| 6.1.3 保障——技术性与非技术性相支撑 |
| 6.2 责任:以主办侦查员制度为核心 |
| 6.2.1 追逃领导力的提升 |
| 6.2.2 追逃倒查分析机制的完善 |
| 6.3 激励:完善追逃绩效考核制度 |
| 6.3.1 现行追逃绩效考核制度的反思 |
| 6.3.2 现行追逃绩效考核制度的修正与建议 |
| 6.4 合作:构建社会化追逃格局 |
| 6.4.1 路径之一:全民合作追逃 |
| 6.4.2 路径之二:全社会行业合作追逃 |
| 6.5 机制:制度化的设计与展望 |
| 6.5.1 追逃合成作战机制 |
| 6.5.2 防逃控逃机制 |
| 6.5.3 追逃社会治安防控机制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在学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的缘由 |
| 一、“二代”现象的现实考量 |
| 二、“二代”现象的社会学审视 |
| 三、“二代”现象的学术关注 |
| 第二节 当前的研究现状 |
| 一、主要的研究观点 |
| 二、研究的特点 |
| 三、研究的不足之处 |
| 第三节 研究的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实践意义 |
|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二代”现象的多维透视 |
| 第一节 “二代”现象概述 |
| 一、“二代”的词义学探析 |
| 二、“二代”现象的概念 |
| 第二节 “二代”的类型 |
| 一、“富二代” |
| 二、“穷二代” |
| 三、“官二代” |
| 第三节 “二代”现象的实质 |
| 一、社会流动的主导机制 |
| 二、社会资源的传递路径 |
| 第三章 “二代”现象成因探析 |
| 第一节 历史根源:家族制传统 |
| 一、“家族本位”的历史传统 |
| 二、“差序格局”的现代延伸 |
| 三、“关系网络”的重要作用 |
| 第二节 时代背景:社会转型 |
| 一、当前社会转型理论概览 |
| 二、社会转型的特征 |
| 三、社会转型带来的影响 |
| 第三节 现实因素:流动梗阻 |
| 一、从经济视角看“二代”现象 |
| 二、从政治视角看“二代”现象 |
| 三、从文化视角看“二代”现象 |
| 四、从社会视角看“二代”现象 |
| 第四章 “二代”现象的公正性考量 |
| 第一节 社会公正理论的基本问题 |
| 一、社会公正概念 |
| 二、社会公正理论 |
| 三、社会公正分类 |
| 第二节 “二代”现象折射出社会公正的缺位 |
| 一、权利不公平导致成长困境 |
| 二、机会不公平造成流动不畅 |
| 三、规则不公平助长不良风气 |
| 第三节 公正性不足的深层原因分析 |
| 一、发展理念亟需调整 |
| 二、制度建构相应不足 |
| 三、民生事业相对滞后 |
| 四、资本与权力的任性 |
| 第四节 成长不公的负面影响 |
| 一、微观层面:制约社会成员个体的创造力 |
| 二、中观层面:侵蚀社会各阶层的生机活力 |
| 三、宏观层面:削弱党和政府执政的公信力 |
| 第五章 “二代”现象的时空对照 |
| 第一节 “二代”现象的历史纵向比较 |
| 一、政治身份的世袭 |
| 二、职业身份的世袭 |
| 第二节 “二代”现象的空间横向比较 |
| 一、发达国家的“二代”现象 |
| 二、发展中国家的“二代”现象 |
| 第六章 “二代”现象的破解路径 |
| 第一节 维护公平正义是破解“二代”现象的重要前提 |
| 一、树立公平正义的科学理念 |
| 二、夯实维护公正的发展基础 |
| 三、强化对公正的制度保障 |
| 四、营造有利于实现社会公正的舆论环境 |
| 五、明确政府推进社会公正的主体责任 |
| 第二节 保障基本权利平等是破解“二代”现象的坚实基础 |
| 一、基本权利是社会公正的根本体现 |
| 二、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
| 三、有效防止公权力对权利的侵蚀 |
| 第三节 促进社会分配公平是破解“二代”现象的关键举措 |
| 一、注重社会分配公平 |
| 二、突破传统分配模式 |
| 第四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破解“二代”现象的核心机制 |
| 一、教育资源均衡化是社会公平的最大体现 |
| 二、就业最大化是促进社会融入的基础条件 |
| 三、医疗服务公益化是社会公平的“底线” |
| 四、社会保障全民化是社会公平的“稳定器” |
| 第五节 畅通流动渠道是破解“二代”现象的直接手段 |
| 一、培育壮大社会中产阶层 |
| 二、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完善 |
| 三、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
| 四、打造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通道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第一节 实证研究方法概述 |
| 一、实证主义的产生 |
| 二、实证主义与刑事实证学派的兴起 |
| 三、实证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提倡 |
| 第二节 自首制度实证研究现状及本文思路 |
| 一、自首制度实证研究现状 |
| 二、本文的写作思路 |
| 上篇:我国自首制度的历史发展 |
| 第一章 我国古代自首制度的立法嬗变 |
| 第一节 自首制度的起源与确立 |
| 一、自首制度的起源 |
| 二、自首制度的确立 |
| 第二节 自首制度的发展 |
| 一、自首的种类 |
| 二、自首的条件 |
| 三、自首犯的处罚 |
| 第三节 自首制度的完备 |
| —、宋代的自首立法 |
| 二、明代的自首立法 |
| 三、清代的自首立法 |
| 四、我国古代自首制度发展完善的脉络 |
| 第四节 自首制度的立法完善——以唐律之自首规定为视角 |
| 一、唐律对完善现行自首制度立法的启示 |
| 二、小结 |
| 第二章 我国现代自首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
| 第一节 1997年刑法颁行前我国的自首制度 |
| 一、1979年刑法颁行前我国自首立法的状况 |
| 二、1979年刑法颁行前的自首立法存在的问题 |
| 三、1979年刑法中的自首立法及其意义 |
| 第二节 1997年刑法颁行后我国的自首制度 |
| 一、1997年刑法典及司法解释中的自首制度 |
| 二、现行自首制度的历史发展 |
| 第三节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限期自首”刑事政策 |
|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或单独发布的“限期自首”通告 |
| 二、“限制自首”刑事政策的地方实践 |
| 三、“限期自首”刑事政策的利与弊 |
| 第三章 我国自首制度发展的社会文化根据 |
| 第一节 概述 |
| 一、法律与文化 |
| 二、中国古代自首制度之发达及问题的提出 |
| 第二节 自首制度与儒家文化传统 |
| 一、自首制度与“仁”之思想 |
| 二、自首制度与“性善论” |
| 第三节 自首制度与宗教观念 |
| 一、法律与宗教 |
| 二、宗教思想与自首制度立法 |
| 下篇:我国自首制度的司法运行 |
| 第一章 实证研究样本的选择 |
| 第一节 实证研究样本的意义 |
| 一、实证研究结论可靠性的保证 |
| 二、实证研究样本获取便利性的要求 |
| 第二节 实证研究样本选择的考量 |
| 一、实证研究样本选择的标准问题 |
| 二、实证研究的“现场进入”问题 |
| 第二章 自首制度的司法运行 |
| 第一节 自首制度在侦查阶段的运行 |
| 一、“清网行动”与“限期自首”刑事政策的出台 |
| 二、执行“清网行动”与“限期自首”刑事政策的具体方法 |
| 三、“清网行动”与“限期自首”刑事政策执行的保障措施 |
| 四、对“清网行动”及“限期自首”刑事政策的反思 |
| 五、犯罪嫌疑人眼中的自首制度 |
| 第二节 自首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运行 |
| 一、自首情节在法律文书中的表现及其地位 |
| 二、公诉人对自首制度的理念变迁 |
| 三、自首情节的个案认定 |
| 四、被害人眼中的自首制度 |
| 第三节 自首制度在审判阶段的运行 |
| 一、自首情节在审判中的适用 |
| 二、法官对自首制度的司法理念 |
| 三、自首情节在限制死刑中的作用 |
| 第三章 自首制度的价值分析 |
| 第一节 自首制度的法律经济分析 |
| 一、法律经济分析—“成本”与“收益”的观点 |
| 二、自首制度之经济学考量 |
| 第二节 自首制度的功利主义阐释 |
| 一、概述 |
| 二、功利主义—“痛苦”与“快乐”的计算哲学 |
| 三、自首制度之功利主义考量 |
| 第三节 自首制度与社会大众心理 |
| 一、秩序的需求与犯罪对社会大众心理的冲击 |
| 二、自首制度与群体无意识的陷阱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主要人物一览表 |
| 1 导论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2 自由主义法治与权力规训范式 |
| 1.3 法治的权力网络:一个分析框架 |
| 1.4 中观机制:实践法学及其方法论 |
| 1.5 田野调查与资料来源 |
| 2 社会转型与基层治安 |
| 2.1 转型社会中的林乡派出所 |
| 2.2 村落的瓦解 |
| 2.3 组织不起来 |
| 2.4 失控的社会治安 |
| 3 警务改革及其法治困境 |
| 3.1 警察权力自由化 |
| 3.2 公安工作官僚化 |
| 3.3 警务改革的实践逻辑 |
| 3.4 公安法治的现代化困境 |
| 4 治安调解不可逆 |
| 4.1 纠纷解决与治安调解 |
| 4.2 异化的治安调解 |
| 4.3 闯入治安调解的精神病人 |
| 4.4 真相与权力 |
| 4.5 治安调解不可逆 |
| 5 涉警信访无理化 |
| 5.1 成为问题的涉警信访 |
| 5.2 “信访引诱”与无理信访 |
| 5.3 “信访”反对“信访” |
| 5.4 信访治理及其辩证法 |
| 6 警务督察零容忍 |
| 6.1 警察乱作为的第一种形态 |
| 6.2 警务督察与全景敞视 |
| 6.3 零容忍与“恐诉型不作为” |
| 6.4 警察乱作为的第二种形态 |
| 7 权力网络与法治内卷化 |
| 7.1 公安法治的意外后果 |
| 7.2 法治的第一权力网络 |
| 7.3 法治的第二权力网络 |
| 7.4 权力决断与法治内卷化 |
| 8 结论:意识形态与法律政治学 |
| 8.1 法治、暴力与国家 |
| 8.2 “维权主义”还是“无政府主义”? |
| 8.3 告别“自由极权主义” |
| 8.4 找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一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作品 |
| 附录二 攻读学位期间主持课题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 1.1.1 广东警务工作面临的挑战 |
| 1.1.2 研究背景 |
| 1.1.3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3 文献述评 |
| 1.4 研究目标和方法 |
| 1.4.1 研究目标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警务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分析 |
| 2.1 警务信息化的内涵 |
| 2.1.1 信息的定义和分类 |
| 2.1.2 信息系统的定义和分类 |
| 2.1.3 信息化的要素结构 |
| 2.2 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
| 2.2.1 基础信息通信保障系统 |
| 2.2.2 基础数据库建设 |
| 2.2.3 实战服务应用系统 |
| 2.3 警务信息建设的外部控制因素 |
| 2.3.1 领导决策 |
| 2.3.2 技术力量 |
| 2.3.3 机制建设 |
| 2.4 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机构 |
| 2.5 公安信息系统的特点 |
| 2.6 发达国家开展警务信息化工作的情况 |
| 2.7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广东警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
| 3.1 基础通信网络 |
| 3.2 基础数据库建设 |
| 3.3 多功能应急通信保障系统 |
| 3.4 信息情报分析研判系统 |
| 3.5 服务公众,建设智慧城市应用平台 |
| 3.6 警务工作规范化监控平台建设 |
| 3.6.1 完善决策支撑系统 |
| 3.6.2 规范各项工作的信息化 |
| 3.6.3 推动绩效考核制度 |
| 3.7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广东警务信息化面临的挑战 |
| 4.1 领导重视不够 |
| 4.2 机制不健全 |
| 4.3 技术力量不足 |
| 4.3.1 科技信息化部门不受重视 |
| 4.3.2 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掘能力不足 |
| 4.3.3 技术人才的发展空间不足 |
| 4.4 全警信息化意识不强 |
| 4.4.1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广应用难 |
| 4.4.2 全警信息化技能考核结果不理想 |
| 4.4.3 信息化建设大局意识不强 |
| 4.5 经费保障不足 |
| 4.6 社会信息化对公共安全带来严重的挑战 |
| 4.6.1 社会信息化导致犯罪活动极易演变为国际化和智能化 |
| 4.6.2 利用信息化犯罪的特点 |
| 4.7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对策研究 |
| 5.1 制定发展战略目标 |
| 5.2 制定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 |
| 5.2.1 加强信息化架构标准建设,保证平台集成和协同 |
| 5.2.2 建设统一信息数据规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与协同 |
| 5.2.3 加强统一信息化应用标准建设,推进信息化与业务的融合 |
| 5.2.4 完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 |
| 5.3 大力开展信息化基础系统建设 |
| 5.3.1 完善公安网络基础设施 |
| 5.3.2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 5.3.3 强化应急通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
| 5.4 完善基础应用平台建设 |
| 5.4.1 完善公安警务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建设 |
| 5.4.2 推进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
| 5.4.3 推进内外资源交换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
| 5.4.4 推进面向全社会的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
| 5.4.5 完善城市警务指挥体系建设 |
| 5.4.6 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完善侦控类应用系统 |
| 5.5 机制建设 |
| 5.5.1 积极作为,争取领导重视 |
| 5.5.2 明确科技信息化民警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力军地位 |
| 5.5.3 科学制定长远规划和发展目标 |
| 5.5.4 考核和奖惩机制 |
| 5.5.5 建立对口帮扶机制 |
| 5.5.6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 |
| 5.5.7 完善和固化经费保障机制 |
| 5.5.8 建设生命力强并持续发展的人员保障机制 |
| 5.5.9 健全信息化技能和应用培训机制 |
| 5.6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附件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犯罪新闻重要,但备受争议 |
| 第二节 概念界定:犯罪新闻≠犯罪+新闻 |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 一、国内:起步晚,多具体业务探讨. |
| 二、海外:重方法,多深层原因解析. |
| 三、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域:历史梳理、科学研究方法、整体主义视角 |
| 第四节 研究问题:梳理《北京晚报》三十年变迁 |
| 第二章 研究方法 |
| 第一节 框架理论 |
| 第二节 框架分析法 |
| 第三节 样本选择:构造周抽样,499 篇样本 |
| 第三章 研究发现 |
| 第一节 宏观:犯罪者多处社会底层,媒体多侦查阶段介入 |
| 一、报道数量:呈增长趋势,变化过程较复杂 |
| 二、报道形式:消息占绝对多数,评论类暂缺,趋于多样化 |
| 三、报道主题:各主题间报道力度有别,差距在缩小 |
| 第二节 中观:犯罪者多处社会底层,媒体多侦查阶段介入 |
| 一、犯罪者阶层框架:突出社会阶层,多为底层群体 |
| 二、媒体介入阶段框架:集中于侦查与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比重增大 |
| 第三节 微观:标题关键词带倾向性,文本表述逐步规范化 |
| 一、标题关键词:强调法律制裁、突出犯罪事实、彰显司法形象 |
| 二、文本分析:弱化感情色彩,报道逐步符合新闻专业主义规范 |
| 第四章 结论与建议 |
| 第一节 变迁轨迹:从角落到整版,规范中有失衡 |
| 一、改进:质量与数量并进 |
| 二、不足:失衡问题仍存在 |
| 第二节 成因探讨:媒体环境改善,多重矛盾制约 |
| 一、改进的原因:内外环境改善,媒体加强自律建设 |
| 二、不足的原因:多重矛盾制约,媒体带着脚镣起舞 |
| 第三节 报道建议:新闻专业主义,内外环境合力 |
| 一、外环境:提供专业培训,借鉴国外报道理念 |
| 二、内环境:加强自律建设,遵循犯罪报道原则 |
| 第四节 研究局限:类目有待完善,方法略显单薄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