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悦[1](2020)在《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行政执法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水利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基层流域机构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仍不容乐观,本文从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出发,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充分研究法治政府理论和行政均衡理论,以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实践为例,开展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随着我国对水资源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流域机构的水行政执法现状得到了有效改善。执法队伍管理创新化,设置专职水政监察大队,合理分配执法人员,将教育培训日常化;执法设备科技化,在有效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着力加强执法力度;监督方式多样化,及时有效的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将日常监督贯穿工作始终,公益诉讼发挥重要作用。在对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存在的问题有:流域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交叉冲突,法律制度建设滞后,高层次法规操作性不强;基层流域水行政执法权威性不够;水行政执法体系混乱,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事权划分不明晰,内设机构职能交叉,执法程序不规范;水法规宣传收效甚微,公民水法制意识不强,行政处罚落实难;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的数量和水平都有限,执法设备配置不完善。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落实水法规宣传不到位;基层水行政执法条件有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资金配套不足;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根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了加强流域管理法制建设,完善修改相关按律法规,明确执法权,加大水行政执法惩处力度,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大基层水行政执法宣传力度;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人员激励和监督考核制度,经费保证充足;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建设,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创新执法模式和手段五项措施,以推动水行政执法的发展进程。
陈媛媛[2](2019)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的关系研究》文中认为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作为增进区域活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有效途径的水利建设投资亦将迎来关键期,如何客观地分析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以西部地区为例,通过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等定量分析2002~2016年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不仅可为水利行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而且可为水利建设投资实践提供参考。本研究主要成果如下:(1)分析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现状。2002~2016年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全国占比虽然与中东部地区有一定差距,但也在稳步提升,三大产业值均呈显着增长趋势,产业结构正在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变;水利建设投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总额处于不断增长状态,投资流向主要以防洪除涝、灌溉供水为主。(2)探究了西部地区整体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首先,2002~2016年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对水利建设投资及其各分项投资都产生长期显着的正向影响,对防洪工程投资影响最大,滞后2期弹性系数达0.2475,对水土保持与水生态治理影响最小,滞后5期弹性系数为0.0944;其次,水利建设投资、灌溉工程投资、供水工程投资、水电工程投资和水土保持与水生态治理投资均对经济发展有长期显着的正向影响,供水工程对其影响最大,滞后3期弹性系数达0.1014,水土保持与水生态治理对其影响最小,滞后4期弹性系数为0.0236;此外,防洪工程特征主要是以防洪减灾为主,直接经济效益不突出,因此在宏观经济增量视角下,防洪工程投资对经济发展无显着的正向作用。(3)研究了西部地区省域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首先,2002~2016年西部地区12省市区经济发展对水利建设投资有长期显着的正向影响,其中重庆市但影响最大,滞后3期弹性系数为0.1200,但其水利建设投资对中央依赖最小,甘肃省影响最小,滞后7弹性系数为0.0172,但其水利建设投资对中央依赖较大;其次,各省市区水利建设投资对经济发展有长期显着影响,贵州省、最大,滞后2期弹性系数为0.1647,云南省最小,滞后3期弹性系数为0.0288;此外,西北地区经济发展对水利建设投资促进作用投于西南地区,二者的弹性系数分别在滞后5期和滞后4期达到最大值为0.0533、0.0667,但西北地区水利建设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大于西南地区,二者的弹性系数均在滞滞后2期达到最大值分别为0.0502、0.0401。
朱砂[3](2019)在《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模式研究》文中认为农田水利设施发展情况不但对种粮户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而且对农业经济发展、粮食综合生产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实行全面的管理模式改革,即通过改进和创新管理模式来实现管理效率的提升,对农业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农田水利设施发展是直接对种粮户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及农业经济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为农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实行全面的管理模式改革,即通过改进和创新管理模式来实现管理效率的提升。本文从阜新市乌龙坝镇农田水利设施发展现状及管理中问题入手,分析得出该地区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主要存在产权不明确、重建轻管、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专业管理人才稀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政策建议:一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对重要市政公用类项目优先采取公私合营的创新融资模式——即“PPP”模式来建设管理的背景下,将政策性管理与市场化管理有机结合,旨在解决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在管理模式中推行农户用水协会管理体制、集约化管理模式、引入“水管员”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通过对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模式的探索从而实现乡村在水资源利用与节能生产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目的。推动我国农村的产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缩短城市与农村的贫富差距,加快“十三五”期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速度。真正做到让农民有地可种,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陈思羽[4](2013)在《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运行及农户参与意愿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就从国外引进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并进行试点推广,现在农民用水户协会已经成为了国内参与式灌溉管理中一种主要的灌溉管理模式。为有效规范这一灌溉管理模式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使其具有我国特色并能够得以广泛推广,本论文主要就我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具体操作跟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从宏观以及微观层面分别做了详细研究。本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一是绪论部分,本章提出了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研究的目的意义,并就国内外学者的的理论和研究进行了概括总结,还提到了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二是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理论研究基础,涉及到的理论有参与式管理理论、产权与水权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三是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与运行管理研究,这一部分写到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定义;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的条件、原则及程序;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管理的相关内容;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相关内容;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组建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四是农户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主要通过农户对加入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的判断,具体分析农户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农业生产特征以及心理认知情况等方面的因素在农民选择是否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意愿中所起到的作用。农户参与用水户协会的意愿受到农户的身体健康状况、家中是否有村干部、劳动力短缺程度、耕地总面积、可灌溉耕地面积、种植业耕地面积、灌溉成本大小、水利设施完善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争抢水矛盾等因素的显着影响,并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五是结论与政策建议,这部分对本文的研究作总结与讨论,为提高水户协会高效运行提出具体的想法与建议,涵盖加大宣传,增强农户参与意识;强化政府职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合理机制控制及调节水价;减少用水户协会的运营成本;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和路径依赖。总之,农户参与灌溉管理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级政府应从农户本身的意愿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农户的选择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灌溉管理改革快速、稳定、持续和健康的发展。
王健[5](2013)在《水资源管理法律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①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前从总体上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还停留在政策层面。在解决水资源危机中,法律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法律制度的设置与实施上来,因此,迫切需要从法学的视角全面剖析这一制度创新体系,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定位于水资源管理法律制度创新研究,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迫切的现实意义。文章除引言、结语外,共分为7章。第一章为“水资源管理基础问题之探讨”。本章首先对水资源及其管理的概念、水资源的特征及概况等进行了归纳和介绍。在此基础上,梳理、探讨了可持续发展理论、现代产权理论、外部性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搭便车理论等水资源管理的相关理论基础。文章提出水资源的配置和开发利用需要统筹各项社会目标,并重点考虑可靠的供应、价格合理、经济上可行、社会可接受、有利于环境保护、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进用水方式、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区域合作、有利于加快脱贫等10个要素。最后,对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手段进行了阐述。本章主要作为全面论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铺垫。第二章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本章正式引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首先对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进行了回顾,随后从制度变革的需要、水利战略地位的演进、土地管理及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的实践等方面,分析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的背景,在此基础上归纳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提出、确定和发展等三阶段历程,进而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体系、特点和意义进行了全面论述。本章是问题的正式提出,为后文的分析及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从第三章到第五章为“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文章逐项分析、研究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与“三条红线”相对应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项制度,高度概括出其制度的特点依次是“强化”、“统筹"和“整合”。三章的写作体例基本一致,首先是对各项制度的基本情况,包括基本概念、管理体制、工作基础、国外及地方实践经验及启示等内容,进行归纳、论述;随后,结合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分析,对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创新性进行全面剖析;最后,对各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反思。第六章为“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本章提出,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属于保障型制度,对前三项制度的实施起到约束和督促的作用,并将该项制度的特点定位于“突破”。文章总结、分析了现行干部考核体系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炼、借鉴了其他行业以及地方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剖析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并查找出制度的不足之处。第七章为“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提出,既是基于我国国情和水情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符合水资源自然规律和治理原则的系统制度设置,但是仍存在入私法规范设计不足、司法保护制度缺失等问题。本章针对化解我国水资源危机,进一步改革、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在前文分项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列为基本国策,完善法律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强化法律实施,参与宏观调控,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公众参与以及其他措施手段等8个方面、较为系统的对策措施建议。
李计初[6](2007)在《创新管理机制 关注民生水利——访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司长张红兵》文中研究指明2007年,水利部财务经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以加大投入为保障,突出重点,统筹全面,积极谋划,努力开创水利财经工作新局面。近日,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张红兵司长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
单以红[7](2007)在《水权市场建设与运作研究》文中认为水资源领域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水权及水权市场理论是适应水资源紧缺和市场经济条件的管水、配水、用水方式,可以调剂供用水余缺,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研究水权市场基本理论、学习总结国内外水权交易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论述了水权市场的建设和运作理论,并运用相关理论研究了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的建设和运作。水权市场建设包括内部组织结构和外部环境建设两个方面。内部组织结构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水权市场主体、交易中介组织和市场管理者。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水权市场主体确定为政府和用水户,而供水企业不宜成为市场主体;水银行是一种水权交易的中介,研究了水银行含义、水银行的机构设置和水银行的业务;讨论了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的角色和作用。水权市场外部环境包括水权市场文化环境、法制环境、公共管理环境和技术环境等方面。研究了水权交易价格的定价方法,包括政策性水权价格、成本核算水权价格、边际成本水权价格和水权影子价格等。分析了影响水权价格的变动因素,即自然因素、技术因素和经济及社会因素等,以及这些因素的变化引起的水权价格的变动趋势。水权市场动态运作包括水权交易主体在市场上的交易博弈行为和政府对市场的调节以及对水权市场引致问题的解决。基于完美贝叶斯均衡建立了水权市场博弈模型,分析了买卖双方策略选择空间,阐述了三种市场均衡类型,指出了提高市场效率的方法。给出了政府调节水权市场运作的具体经济政策工具,阐述了水权市场经济政策配套工作。指出了水权市场引致问题即交易外部性问题和效率与公平问题的解决方法。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建设研究的范围选择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区域,确定了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分配的原则和水权配置的结构层次;建立了塔里木河流域四级梯阶水权市场架构,确定了各级水权市场不同的市场交易主体和市场管理者;研究了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建设的相关措施;测算了塔里木河流域水权价格;讨论了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运作机制。
张金慧[8](2006)在《努力开创水利财经工作新局面——访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司长张红兵》文中研究指明
李计初[9](2005)在《深化改革 规范管理 全面推进水利财务经济管理工作——访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司长张红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侯亚东[10](2004)在《以改革促发展 以投入为保障——访水利部经济调节司司长张红兵》文中提出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 1.3.1 本文研究思路 |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 1.4 创新与不足 |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 |
| 2.1.1 基层流域机构 |
| 2.1.2 水行政执法 |
| 2.1.3 水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法治政府理论 |
| 2.2.2 行政均衡理论 |
| 第3章 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
| 3.1 水行政执法的重要地位及作用 |
| 3.1.1 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
| 3.1.2 水行政执法的必要性 |
| 3.2 水行政执法的发展现状 |
| 3.2.1 创新化的队伍管理 |
| 3.2.2 科技化的执法设备 |
| 3.2.3 监督方式多样化 |
| 3.3 实地调查—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 |
| 3.3.1 基本情况 |
| 3.3.2 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
| 第4章 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 4.1 存在的问题表现 |
| 4.1.1 流域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
| 4.1.2 流域水行政执法权威性不够 |
| 4.1.3 水行政执法体系混乱 |
| 4.1.4 水法规宣传收效甚微 |
| 4.1.5 基层执法能力不足 |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 |
| 4.2.1 重视程度不够 |
| 4.2.2 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 |
| 4.2.3 落实水法宣传不到位 |
| 4.2.4 基层水行政执法条件有限 |
| 4.2.5 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 |
| 第5章 加强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对策 |
| 5.1 加强流域管理法制建设 |
| 5.1.1 完善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
| 5.1.2 明确执法权 |
| 5.1.3 加大水行政执法惩处力度 |
| 5.1.4 贯彻落实河长制 |
| 5.2 加大宣传力度 |
| 5.2.1 加强水法规宣传 |
| 5.2.2 加强执法主体宣传 |
| 5.3 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
| 5.3.1 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
| 5.3.2 提高人员执法素质 |
| 5.3.3 执法信息化建设 |
| 5.3.4 建立完善人员激励和监督考核制度 |
| 5.3.5 充足的经费保障 |
| 5.4 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拓宽监督渠道 |
| 5.4.1 落实三项制度建设 |
| 5.4.2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
| 5.5 转变观念,创新执法方式 |
| 5.5.1 执法模式创新 |
| 5.5.2 执法手段创新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3.3 技术路线 |
| 1.4 本章小结 |
| 2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 2.1 经济发展的内涵 |
| 2.1.1 经济增长 |
| 2.1.2 产业结构 |
| 2.2 经济发展相关理论 |
| 2.2.1 区域经济理论 |
| 2.2.2 区域经济增长理论 |
| 2.2.3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 2.3 水利建设投资基本概念 |
| 2.3.1 水利建设投资概念 |
| 2.3.2 水利建设工程分类 |
| 2.4 水利建设投资相关理论 |
| 2.4.1 水利建设投资模式 |
| 2.4.2 水利投资基础性理论 |
| 2.4.3 水利投资公益性理论 |
| 2.5 本章小结 |
| 3 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现状 |
| 3.1 研究区概况 |
| 3.1.1 地理位置 |
| 3.1.2 地形地貌 |
| 3.1.3 水资源概况 |
| 3.2 数据来源与处理平台 |
| 3.2.1 数据来源 |
| 3.2.2 数据处理 |
| 3.3 经济发展水平分析 |
| 3.4.1 经济增长分析 |
| 3.4.2 产业结构分析 |
| 3.4.3 社会经济发展分析 |
| 3.4 水利建设投资水平分析 |
| 3.4.1 投资政策分析 |
| 3.4.2 投资规模分析 |
| 3.4.3 投资来源分析 |
| 3.4.4 投资流向分析 |
| 3.5 本章小结 |
| 4 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 |
| 4.1 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定性分析 |
| 4.1.1 经济发展阶段与水利投资建设关系 |
| 4.1.2 经济发展模式与水利投资建设关系 |
| 4.1.3 经济产业结构与水利投资建设关系 |
| 4.2 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模型构建 |
| 4.2.0 指标选取 |
| 4.2.1 ADF平稳性检验 |
| 4.2.2 Johansen协整检验 |
| 4.2.3 VAR模型构建 |
| 4.3 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分析 |
| 4.3.1 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 |
| 4.3.2 经济发展与防洪工程投资关系 |
| 4.3.3 经济发展与灌溉工程投资关系 |
| 4.3.4 经济发展与供水工程投资关系 |
| 4.3.5 经济发展与水电工程投资关系 |
| 4.3.6 经济发展和水土保持与水生态治理投资关系 |
| 4.4 本章小结 |
| 5 西部地区省域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 |
| 5.1 省域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差异描述 |
| 5.1.1 经济发展水平 |
| 5.1.2 水利建设投资 |
| 5.2 省域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研究 |
| 5.2.1 经济发展对水利建设投资的影响 |
| 5.2.2 水利建设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 5.3 省域经济发展与水利建设投资关系差异分析 |
| 5.3.1 十二省域差异分析 |
| 5.3.2 西北、西南区域对比分析 |
| 5.4 本章小结 |
| 6 结论与展望 |
| 6.1 研究结论 |
| 6.2 研究展望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 2 农田水利设施管理的相关理论基础 |
| 2.1 农业基础设施相关理念 |
| 2.1.1 农业基础设施概念 |
| 2.1.2 农业基础设施特征 |
| 2.2 农田水利设施相关理论 |
| 2.2.1 农田水利设施概念 |
| 2.2.2 农田水利设施特征 |
| 2.2.3 农田水利设施发展模式 |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 2.3.1 公共产品理论 |
| 2.3.2 项目管理理论 |
| 3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现状 |
| 3.1 阜新市自然概况 |
| 3.2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状 |
| 3.2.1 阜新市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
| 3.2.2 阜新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
| 3.2.3 中央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 |
| 3.2.4 省级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 |
| 3.2.5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情况 |
| 3.3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现状 |
| 3.3.1 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
| 3.3.2 人员机构配备 |
| 3.3.3 水利建设管理方式 |
| 3.4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 3.4.1 轻管产权不明 |
| 3.4.2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
| 3.4.3 专业管理人才缺失 |
| 3.4.4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 |
| 4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模式比较分析 |
| 4.1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模式分析 |
| 4.1.1 集体管理模式 |
| 4.1.2 市场化管理模式 |
| 4.2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模式借鉴 |
| 4.2.1 国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经验 |
| 4.2.2 国外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经验 |
| 4.2.3 国内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经验总结 |
| 4.3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模式的选择 |
| 4.3.1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模式选择 |
| 4.3.2 阜新市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模式 |
| 5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模式应用 |
| 5.1 乌龙坝镇农田水利项目概况 |
| 5.2 乌龙坝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模式 |
| 5.2.1 “民办公助”项目建设 |
| 5.2.2 重点项目建设 |
| 5.3 乌龙坝镇项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模式 |
| 5.3.1 建立农户用水协会滴灌管理体系 |
| 5.3.2 引入集约化管理模式 |
| 5.3.3 采用分级管理方式 |
| 5.3.4 实施绩效管理办法 |
| 5.4 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问题的办法 |
| 5.4.1 整合资源实施科学化管理办法 |
| 5.4.2 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财政资金投入 |
| 5.4.3 深化农田水利管理机制改革 |
| 5.4.4 借鉴国外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经验 |
| 6 结论及展望 |
| 6.1 结论 |
| 6.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 |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第一章 绪论 |
| 1 研究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 1.2.1 绪论及文献综述 |
| 1.2.2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理论基础研究 |
| 1.2.3 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及运行研究 |
| 1.2.4 农户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 1.2.5 结论与政策建议 |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 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发展趋势 |
| 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 2.1.1 有关世界各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状况的研究 |
| 2.1.2 有关农民参与用水户协会的理论动因与条件研究 |
| 2.1.3 有关农民用水户协会必要性的研究 |
| 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 2.2.1 有关我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历程的研究 |
| 2.2.2 有关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及运行的理论基础的研究 |
| 2.2.3 有关农民用水户协会必要性的研究 |
| 2.2.4 有关农民参与灌区管理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 |
| 2.2.5 有关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绩效的研究 |
| 2.2.6 有关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和运行的研究 |
| 2.3 研究述评 |
| 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3.1 研究思路 |
| 3.2 研究方法 |
| 3.2.1 实地调查法 |
| 3.2.2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 |
| 3.2.3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
| 3.2.4 系统分析法 |
| 4 研究可能存在的创新与不足 |
| 4.1 可能存在的创新 |
| 4.2 存在的不足 |
| 第二章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理论研究基础 |
| 1 参与式管理理论 |
| 2 产权与水权理论 |
| 3 集体行动理论 |
| 4 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理论 |
| 5 交易费用理论 |
| 6 自主治理理论 |
| 第三章 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及其运行管理方面的综合研究 |
| 1 关于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定义 |
| 2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及运行管理分析 |
| 2.1 协会构成的要件与原则 |
| 2.1.1 组建前提 |
| 2.1.2 遵循原则与标准 |
| 2.2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立过程 |
| 2.3 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营管理模式简介 |
| 2.3.1 用水管理 |
| 2.3.2 工程管理 |
| 2.3.3 财务管理 |
| 3 水价核定方法及水费征收标准 |
| 3.1 水价核算理论的方法 |
| 3.1.1 边际成本法 |
| 3.1.2 影子价格法 |
| 3.1.3 平均成本核算法 |
| 3.1.4 “用水户承受能力”定价法 |
| 3.2 农民用水户协会供水成本类型简介 |
| 3.3 农民用水户协会水费的征收规则 |
| 3.3.1 根据用水时间收费 |
| 3.3.2 根据用水量收费 |
| 3.3.3 根据灌溉面积收费 |
| 3.3.4 根据合同供水收费 |
| 4 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
| 4.1 农户参与意识淡薄,非正式制度的激励作用缺失 |
| 4.2 协会部分干部思想认识存在不足,影响了协会的进一步发展 |
| 4.3 协会的建立触及部分乡镇的利益,降低了其对协会推进的积极性 |
| 4.4 协会工作人员的报酬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
| 4.5 部分协会运作不够规范,缺乏正常的运行经费 |
| 第四章 农户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 1 理论分析框架 |
| 2 数据来源与样本农户的基本特征 |
| 2.1 数据来源 |
| 2.2 样本农户的基本特征 |
| 2.3 模型设定、变量选取及描述性统计 |
| 3 变量选取 |
| 3.1 农户户主个人特征 |
| 3.2 农户家庭特征 |
| 3.3 农户农业生产特征 |
| 3.4 农户心理认知情况 |
| 4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 4.1 回归结果 |
| 4.2 结果分析 |
| 4.2.1 农户个人特征对农户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的影响 |
| 4.2.2 农户家庭特征对农户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的影响 |
| 4.2.3 农户农业生产特征对农户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的影响 |
| 4.2.4 农民心理认知情况对农户参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意愿的影响 |
| 第五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 1 主要结论 |
| 2 政策建议 |
| 2.1 加大宣传,增强农户参与意识 |
| 2.2 强化政府职能,加大支持力度 |
| 2.3 建立合理机制控制及调节水价 |
| 2.4 减少协会的运营成本 |
| 2.5 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和路径依赖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1.1 论文选题的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外关于水资源管理的理论研究 |
| 1.2.2 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研究 |
| 1.3 研究的对象与难点 |
| 1.4 研究的主要方法 |
| 1.4.1 系统分析的方法 |
| 1.4.2 比较分析的方法 |
| 1.4.3 实证分析的方法 |
| 1.4.4 历史分析的方法 |
| 1.5 研究的不足之处 |
| 1 水资源管理基础问题之探讨 |
| 1.1 水资源管理概述 |
| 1.1.1 水资源概念的界定 |
| 1.1.2 水资源的基本特性 |
| 1.1.3 水资源管理的概念及内涵分析 |
| 1.1.4 我国水资源概况及现状 |
| 1.2 水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 |
| 1.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 1.2.2 现代产权理论 |
| 1.2.3 外部性理论 |
| 1.2.4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 1.2.5 搭便车理论 |
| 1.3 水资源管理的社会目标及其统筹 |
| 1.4 水资源管理的原则与手段 |
| 1.4.1 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
| 1.4.2 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手段 |
| 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 2.1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之沿革 |
| 2.1.1 我国水行政管理体制历史回顾 |
| 2.1.2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沿革 |
| 2.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背景 |
| 2.2.1 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迫切需求 |
| 2.2.2 水利战略地位的不断演进 |
| 2.2.3 土地管理及节能减排制度的实践基础 |
| 2.3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
| 2.3.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提出 |
| 2.3.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确立 |
| 2.3.3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发展 |
| 2.4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体系、特点及意义 |
| 2.4.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体系构成 |
| 2.4.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 |
| 2.4.3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 |
| 3 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
| 3.1 用水总量控制之概述 |
| 3.1.1 基本概念 |
| 3.1.2 用水总量控制工作的管理体制 |
| 3.1.3 用水总量控制的相关工作基础 |
| 3.1.4 国外及地方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
| 3.2 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之创新 |
| 3.2.1 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3.2.2 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创新之研究 |
| 3.3 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之反思 |
| 3.3.1 关于水资源的配置 |
| 3.3.2 关于水权制度建设 |
| 3.3.3 关于地下水管理与保护 |
| 4 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
| 4.1 用水效率控制之概述 |
| 4.1.1 基本概念 |
| 4.1.2 用水效率控制工作的管理体制 |
| 4.1.3 用水效率控制的相关工作基础 |
| 4.1.4 国外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
| 4.2 用水效率控制制度之创新 |
| 4.2.1 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4.2.2 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创新之研究 |
| 4.3 用水效率控制制度之反思 |
| 4.3.1 关于市场机制在节水中的作用 |
| 4.3.2 关于节水管理体制和法制建设 |
| 4.3.3 关于建设项目的节水管理 |
| 5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
| 5.1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之概述 |
| 5.1.1 基本概念 |
| 5.1.2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工作的管理体制 |
| 5.1.3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相关工作基础 |
| 5.1.4 国外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
| 5.2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之创新 |
| 5.2.1 现行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 |
| 5.2.2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创新之研究 |
| 5.3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之反思 |
| 5.3.1 关于水功能区划的法律地位 |
| 5.3.2 与水污染防治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 |
| 5.3.3 关于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
| 6 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
| 6.1 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之概述 |
| 6.1.1 主要考虑 |
| 6.1.2 现行干部考核体系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6.1.3 其他行业及地方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
| 6.2 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之分析 |
| 6.2.1 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 |
| 6.2.2 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创新之研究 |
| 6.3 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之反思 |
| 6.3.1 关于水资源管理的责任制度 |
| 6.3.2 关于水资源管理的考核制度 |
| 6.3.3 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权力约束机制 |
| 7 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 |
| 7.1 列为基本国策 |
| 7.1.1 基本国策的概念 |
| 7.1.2 环境与资源领域现行的基本国策 |
| 7.1.3 将严格水资源管理提升为基本国策 |
| 7.2 创新管理体制 |
| 7.2.1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
| 7.2.2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
| 7.2.3 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
| 7.2.4 优化水资源保护工作体系 |
| 7.2.5 调整节水管理体制 |
| 7.3 完善法律体系 |
| 7.3.1 适时修订水法 |
| 7.3.2 调整相关法律制度 |
| 7.3.3 建立健全配套法律体系 |
| 7.4 强化法律实施 |
| 7.4.1 不断完善制度执行机制 |
| 7.4.2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
| 7.4.3 完善责任司法追究机制 |
| 7.4.4 及时调整部门职责分工 |
| 7.5 参与宏观调控 |
| 7.5.1 运用水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 |
| 7.5.2 探索建立水土资源联合调控法律机制 |
| 7.6 发挥市场作用 |
| 7.6.1 建立水权水市场 |
| 7.6.2 推进水价改革 |
| 7.7 推动公众参与 |
| 7.8 其他措施手段 |
| 7.8.1 继续加大资金投入 |
| 7.8.2 不断强化科技支撑 |
| 7.8.3 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 后记 |
| 前言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 |
| 1.1.1 世界水资源与问题 |
| 1.1.2 我国水资源与问题 |
| 1.1.3 新时期运用水权和水权市场治水思路的转变 |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国内外水权市场研究综述 |
| 1.3.1 国外水权交易理论和实践 |
| 1.3.2 国内水权交易实践和理论 |
| 1.3.3 对国内外水权市场理论和实践的简要评述 |
| 1.4 技术路线 |
| 1.5 本文研究内容 |
| 1.6 创新点 |
| 第二章 水权与水权市场 |
| 2.1 水权市场经济学理论基础 |
| 2.2 水权及水权配置 |
| 2.2.1 水权含义 |
| 2.2.2 水权配置 |
| 2.3 水权市场 |
| 2.3.1 水权市场含义 |
| 2.3.2 水权交易类型 |
| 2.3.3 水权市场特征 |
| 2.3.4 水权市场层次结构 |
| 2.4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水权市场建设研究 |
| 3.1 水权市场内部组织结构建设 |
| 3.1.1 水权市场主体的确定 |
| 3.1.2 水权市场中介——水银行建设研究 |
| 3.1.3 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的角色和作用 |
| 3.2 水权市场外部环境建设 |
| 3.2.1 水权市场文化环境建设 |
| 3.2.2 水权市场法制环境建设 |
| 3.2.3 水权市场公共管理环境建设 |
| 3.2.4 水权市场技术环境建设 |
| 3.3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水权交易价格的确定 |
| 4.1 水权价格与水价 |
| 4.2 水权价格定价方法 |
| 4.2.1 政策性水权价格 |
| 4.2.2 成本核算水权价格 |
| 4.2.3 边际成本水权价格 |
| 4.2.4 水权影子价格 |
| 4.2.5 水权价格定价方法评析 |
| 4.3 水权价格的变动 |
| 4.3.1 自然因素 |
| 4.3.2 技术因素 |
| 4.3.3 经济及社会因素 |
| 4.4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水权市场运作研究 |
| 5.1 基于完美贝叶斯均衡的水权市场博弈分析 |
| 5.1.1 博弈论与水权市场运作 |
| 5.1.2 建模思路 |
| 5.1.3 水权市场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
| 5.1.4 模型的完美贝叶斯均衡分析 |
| 5.1.5 水权市场博弈分析推论 |
| 5.2 水权市场经济政策 |
| 5.2.1 水权市场经济政策及其特征 |
| 5.2.2 水权市场经济政策任务 |
| 5.2.3 水权市场经济政策工具 |
| 5.2.4 水权市场经济政策配套工作 |
| 5.3 水权市场引致问题的解决 |
| 5.3.1 水权市场交易外部性问题 |
| 5.3.2 效率与公平问题 |
| 5.4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建设与运作 |
| 6.1 塔里木河流域概况 |
| 6.1.1 研究范围的选择 |
| 6.1.2 流域地理和气候特征 |
| 6.1.3 “四源一干”河流概况 |
| 6.1.4 “四源一干”水资源量及特征 |
| 6.1.5 流域社会经济情况 |
| 6.2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
| 6.2.1 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 6.2.2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
| 6.3 塔里木河流域初始水权的确定 |
| 6.3.1 塔里木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原则 |
| 6.3.2 塔里木河流域四级水权层次划分 |
| 6.3.3 初始水权的确定 |
| 6.4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的架构 |
| 6.4.1 塔里木河流域四级水权市场层次结构 |
| 6.4.2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组成要素 |
| 6.5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建设的相关措施 |
| 6.5.1 建立健全塔里木河水权市场规章制度 |
| 6.5.2 完善塔里木河流域水权统一管理机制 |
| 6.5.3 建立健全塔里木河流域基层水权民主组织 |
| 6.5.4 完善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工程 |
| 6.5.5 建设数字塔里木河 |
| 6.6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市场运作机制 |
| 6.6.1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价格的测算 |
| 6.6.2 塔里木河流域四级市场的运作 |
| 6.6.3 水权交易对第三方影响的解决 |
| 6.7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结论和建议 |
| 7.1 结论 |
| 7.2 建议 |
| 7.3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工作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