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昕[1](2006)在《论新闻采访权》文中研究说明新闻采访权,是一种与公公众知情权密切相关的权利。从具体法律上来看,虽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记者有采访权,但新闻采访权被认为源于《宪法》规定的自由和权利,不仅在习惯上观念上得到了公认,而且在法理上政策上也有一定的依据,它散见在现有的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中。 新闻采访权是公民寻求、获取信息一种具体形式,新闻采访权行使的好坏,直接影响公众对社会知情权的满足需求,研究了解新闻采访权,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中的不同层面对新闻采访权进行分析,本文分别讨论了新闻采访权的概念、概念、性质、基本内容、法律限制及其法律保护,从而希望为未来我国《新闻法》规定之“新闻采访权”设定一个内容完整的、形式严密立法框架,对新闻采访权理论的发展和我国未来新闻法立法活动有所助益,同时也具有较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新闻采访权的概念界定,第二部分是新闻采访权的性质辨析,第三部分是新闻采访权的内容及行使,第四部分是新闻采访权的限制,第五部分是新闻采访权的保护。 本文第一部分讨论当前对新闻采访权的各种概念界定的问题,主要从新闻、新闻采访和新闻采访权等三个方面论述。新闻是受众关心的社会生活,是新闻采访权概念界定的对象条件。新闻采访是一种新闻单位及新闻工作者根据自身特点自主地采访活动,是新闻采访权概念界定的行为条件。在对新闻采访权进行概念界定的时候,必须对其对象条件和行为条件予以充分的重视。至于新闻采访权本身,通过比较分析不同观点后,本人认为新闻采访权是指依法设立的
付蓓[2](2005)在《论记者采访权依据、限制与保障》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记者采访活动屡遭干涉,记者与被采访对象的冲突时有发生,由此也引发了记者有无“采访权”的争论。笔者认为,“采访权”指合法媒体的新闻记者为挖掘可作为新闻素材的客观事实而采集相关信息的权利,记者的采访权是记者职业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具体法律上来看,虽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记者有采访权,但是,依据《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采访权有其法律依据;另外,由于社会对记者采访活动的认可和需要,采访权也属于习惯权利的范畴。采访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公民表达自由和公民知晓权。当然,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而言的,记者的采访权也应受到合法的限制,如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侵害他人隐私权等。笔者通过分析近年来几十起非法侵犯记者采访权的案例,得出记者采访权遭受侵害的主要原因有: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强、法制的缺失和媒体社会功能的变迁。应通过完善保护记者采访权利的制度和记者加强自律、提高采访技巧,来更好地保障记者采访权,以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社会功能和监督作用。
宁启文[3](2003)在《论保护媒介消费者利益的民事法律手段》文中指出长期以来,我们偏重从政治的层面、宣传的角度认识媒介与受众的关系,忽略了从信息产业的角度拓展媒介与公民之间的服务与享受服务、生产与消费、产品与市场的横向供求关系。这种观念和现实,导致了社会媒介消费需求的萎缩,降低了社会成员享受媒介服务的利益期望,抑制了媒介消费领域内公民权利意识的生长。也因此,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媒介消费领域内的公民权利和利益问题才开始进入理论的视野,对其研究才开始有了起色。但是,我国调整、规范媒介消费市场的法律体制尚不健全,尤其是保护媒介消费者利益和权利的法律规范非常不到位。鉴于此,本论文试图从新闻传播和民事法律的角度对媒介消费者利益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本论文首先对媒介消费、媒介消费者需要、媒介消费者利益等基本概念进行辨析和论述,然后结合学理的研究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归纳出媒介消费者利益在法定层面的可能体现。笔者还总结了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对媒介消费者利益侵害的方式,并从国家、社会、大众媒体和媒介消费者自身方面提出了对媒介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其中主要论述了民事法律等三种法律保护手段。 由于保护媒介消费者利益和权利的民事法律规范散布于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之中,国内鲜有人对其进行归纳和列举。因此,论文从民法渊源的角度较为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法律、法规中有关媒介消费者利益的条款。在此基础上,论文从国内已有的案例出发,分析和比较了我国在保护媒介消费者利益民事法律适用方面的现状,并针对其中的问题,论文从立法、司法、消费者组织以及媒介消费者自身保护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前言 |
| 一、研究背景、目的 |
| 二、文献综述及研究的理论意义 |
| 三、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 第一章 新闻采访权的概念界定 |
| 第一节 新闻与新闻采访权 |
| 一、新闻的含义 |
| 二、新闻与新闻采访权 |
| 第二节 新闻采访与新闻采访权 |
| 一、新闻采访的概念 |
| 二、新闻采访与新闻采访权 |
| 第三节 新闻采访权的概念 |
| 一、国内学界对新闻采访权的概念界定 |
| 二、对新闻采访权概念的评析 |
| 三、本文对新闻采访权概念的界定 |
| 第二章 新闻采访权的性质辨析 |
| 第一节 理论界有关“新闻采访权”性质的讨论 |
| 一、第四权力说 |
| 二、权力说 |
| 三、权利说 |
| 四、介于权力与权利之间说 |
| 第二节 “新闻采访权”性质的辨析 |
| 一、新闻采访权性质认定分歧的原因 |
| 二、新闻采访权的立法背景 |
| 三、新闻采访权的目的或价值取向 |
| 四、新闻采访权的理论来源 |
| 五、本文对新闻采访权性质的认定 |
| 第三章 新闻采访权的内容及行使 |
| 第一节 新闻采访权的内容 |
| 一、为保证采访的实现而享有的权利 |
| 二、在采访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 |
| 第二节 新闻采访权的行使 |
| 一、隐性采访的概念及效用 |
| 二、隐性采访的弊端 |
| 三、我国隐性采访的适用原则 |
| 第四章 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第一节 隐私权对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一、隐私与隐私权的概念 |
| 二、隐私权对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第二节 商业秘密对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一、商业秘密的含义 |
| 二、商业秘密保护对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第三节 保密法对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一、我国《保密法》对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二、其他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新闻采访权的限制 |
| 第四节 新闻采访权的技术性限制 |
| 一、采访方式的限制 |
| 二、采访工具的限制 |
| 第五章 新闻采访权的保护 |
| 第一节 侵害新闻采访权的手段 |
| 一、以暴力手段侵害新闻采访权 |
| 二、非暴力方式侵害新闻采访权 |
| 第二节 侵害新闻采访权的救济 |
| 一、侵害新闻采访权的救济的必要性 |
|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侵害新闻采访权的救济 |
| 第三节 新闻采访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 致谢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目的、问题及现实意义 |
| 三、文献综述及研究的理论意义 |
| 四、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 第一章 采访权的依据和性质 |
| 第一节 采访与采访权的概念界定 |
| 一、采访的定义 |
| 二、采访权的定义 |
| 第二节 采访权的法理来源 |
| 一、采访权的法律依据 |
| 二、社会对记者采访活动的认可和需要 |
| 第三节 采访权的性质 |
| 一、理论界有关“采访权”性质的讨论 |
| 二、“采访权”性质的辨析 |
| 第二章 对采访权的合法限制 |
| 第一节 采访权与国家秘密 |
| 一、有关禁止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 |
| 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罚 |
| 第二节 采访权与商业秘密 |
| 第三节 采访权与隐私权 |
| 一、对隐私权的保护 |
| 二、隐私权与采访权的平衡 |
| 第四节 采访权与其他法律限制 |
| 一、采访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法 |
| 二、采访权与妇女权益保障 |
| 三、有关法庭审判活动的采访权 |
| 第三章 对采访权的非法、不合理限制 |
| 第一节 以暴力手段侵害采访权的案例:近年来记者被打事件分析 |
| 一、2000 年至2004 年7 月记者被打的案例 |
| 二、案例分析 |
| 第二节 以非暴力手段侵害采访权的案例 |
| 一、被采访者随意取消记者的采访资格 |
| 二、被采访者向记者索要采访费 |
| 三、被采访者拍卖新闻记者的采访权 |
| 第三节 记者采访权遭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
| 一、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强和各方利益的冲突 |
| 二、法制的缺失 |
| 三、媒体社会功能的变迁 |
| 第四节 记者采访权受到非法限制时的基本保护方法 |
| 第四章 采访权的保障 |
| 第一节 通过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来保护采访权 |
| 一、应出台舆论监督法 |
|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出台及意义 |
| 第二节 新闻工作者加强自律,提高采访技巧 |
| 一、加强新闻界的自律 |
| 二、努力提高采访技巧 |
| 参考文献 |
| 绪论 |
| 第一章 媒介消费者的利益 |
| 第一节 媒介消费者与媒介消费者利益 |
| 第二节 媒介消费者利益在法定层面的可能体现 |
| 第二章 对媒介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
| 第一节 媒介消费者利益可能受到的侵害方式 |
| 第二节 对媒介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
| 第三节 保护媒介消费者利益的法律手段 |
| 第三章 我国现有可以适用于媒介消费者利益保护的民事法律手段 |
| 第一节 宪法的有关规定 |
| 第二节 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
| 第三节 经济法律的有关规定 |
| 第四节 行政法律的有关规定 |
| 第五节 社会法的有关规定 |
| 第六节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 第七节 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 |
| 第四章 媒介消费者利益的民法保护 |
| 第一节 媒介消费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
| 第二节 合同、违约责任与媒介消费者利益 |
| 第三节 侵权、侵权责任与媒介消费者利益 |
| 第四节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媒介消费者利益保护手段 |
| 第一节 完善立法是保护媒介消费者利益的首要条件 |
| 第二节 维护媒介消费者利益需要司法的积极参与 |
| 第三节 加强对媒介消费者的行政保护 |
| 第四节 健全媒介消费者保护组织 |
| 第五节 增强媒介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信息 |
| 第六节 加强传媒自律意识的建设和业内监督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