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丽媛[1](2020)在《幼儿园审美教育实践中的本土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云南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除汉族之外,还聚居着25个少数民族,其独具特色的人文地理环境让世世代代生长在这里的人们创造了独具云南本土风格民族特色的审美文化。中国的幼儿园教育正在多元文化相融合的大背景下进行课程改革,作为有6年幼儿教学经验的教师,我尤为关注本土包括民族文化资源在幼儿园审美教育中的运用问题。怎样挖掘云南本土化的审美文化资源并将其作为园本审美教育工作建构的重要内容将对幼儿审美教育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根据幼儿审美教育的特点对3-6岁的幼儿展开审美教育的工作,不仅具有促进幼儿审美能力的培养、促进幼儿亲社会行为的培养以及在这个基础上有效提升园本特色办学水平的意义,还拥有源于生活的审美创造、以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园本特色活动课程开发以及文化认同与传承的价值。本论文梳理符合幼儿身心年龄特点的本土审美文化资源,探究怎样将之应用到幼儿教育教学的工作中,通过持续的审美能力的培育,引导幼儿逐渐进入美的王国,让幼儿的身心在审美理念、审美能力、审美经验、审美情感的培养中得到和谐的发展。本研究共分为五个部分:绪论:主要阐述本论文的选题缘由,在研究现状中进行资料的梳理进而指出研究的意义和方法,由此整理出研究思路和框架。第一章:以席勒的《美育书简》作为本论文的理论支撑,论述审美教育与幼儿教育的联系及其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美育在幼儿教育中的独特功能和幼儿美育的特点,以理论指导实践的形式指出幼儿园美育工作的现状并作出反思并对此因地制宜的提出本土化问题在幼儿园美育实践中的研究。第二章:论述将本土化内容融入幼儿园教育中以实现审美教育的意义和价值,并对云南本土特有的审美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和梳理。在幼儿园开展本土化审美教育的意义体现在促进幼儿审美能力的培养、促进幼儿亲社会行为的培养和促进园本特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而其价值是源于生活的审美创造、以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园本特色活动课程的开发和文化的认同与传承。最后将对云南本土的审美文化资源进行梳理,一方面是地域性的老昆明童谣,另一方面是云南25个少数民族的审美文化,通过梳理选择适合幼儿身心年龄发展的审美文化内容将其融入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对幼儿进行审美启蒙。第三章:论述了本土文化在幼儿园审美教育中的策略和路径。在幼儿园实施本土化审美教育的时候,要把握情景性原则、体验性原则、个性化原则和阶段性原则,这样才能效的开展本土化美育的工作。另外,在路径方面要以幼儿园为“主战场”来打造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美育场,体现在幼儿园环境、一日教育教学活动和家园互动中。第四章:论述本土化在幼儿园美育中的实践问题,也就是以美育理论指导教学实践活动,主要是以幼儿园的集中教学活动和户外游戏活动两块内容实现,通过本土化在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中的实施来分析如何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问题。本论文力求实现以教师、幼儿及家长在幼儿园本土化的审美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实践中以主体的形式开展美育的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云南本土文化在审美教育中的意义和价值的同时,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实现审美教育资源、教育者的审美教育经验和幼儿审美能力的培养与发展之间的生态平衡。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为其他地区的本土化资源融入幼儿园的审美教育工作开发和运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哈司依提·艾迪艾木[2](2020)在《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研究 ——以12个民族的爱情叙事诗为中心》文中指出民间叙事诗是我国民间文学宝库中的主要门类之一,其中的爱情叙事诗在各民族民间叙事诗中,是数量繁多、形式优美、篇幅较长、传播率极广、艺术感染力较高的叙事诗类型。民间爱情叙事诗与人民的生活、节日、民俗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承载着他们的生产生活、伦理道德、爱情婚姻、价值取向、道德追求等,结构形式完整,艺术手法比较成熟。许多民间爱情叙事诗在今天仍然流传,而且被改编成其他种类的艺术作品,在某种程度上对各民族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素材。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采用文本研究的方法,运用文学、人类学等研究理论与方法,对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进行叙事研究,分析其叙事结构,叙事手法、叙事程式、叙事时空与叙事原型。本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第一章为引言。绪论部分研究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定义、分类、题材来源以及各民族民间爱情叙事诗的相互影响。同时,从多元文化交流的视角,对我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价值进行阐述。最后简要评析民间爱情叙事诗的研究现状,指出本论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目的以及研究对象和方法。正文有五章,具体如下:第二章为爱情叙事诗的叙事结构。本文运用法国学者格雷马斯的结构主义行动元模式、叙事程序和符号矩阵等叙事理论,通过分析各民族代表性爱情叙事诗文本共有各种要素及其关系,找出它们的普遍叙事结构模式,在此基础上发掘其叙事不变的深层结构,探讨其背后意义的形成。第三章着重探讨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手法。首先分析爱情叙事诗的两种叙事文体类型及其说唱特征,指出韵散相间爱情叙事诗中韵文的特征和作用,并从叙事学角度探讨其在转换叙事视角、调节叙事节奏、丰富叙事方式、完善故事情节及塑造人物形象等重要的叙事功能。其次对爱情叙事诗的问答式叙事手段进行分类,分析爱情叙事诗中常见的叙事传统。第三,通过探讨爱情叙事诗中的序歌和尾歌等非情节类诗歌的特点及作用,指出它们是在叙事诗开篇和结尾的有效叙事技巧,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爱情叙事诗的叙事活动本是一种传统,是一种歌手和听众的交流互动模式。第四章研究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程式。叙事程式是爱情叙事诗得以长期传承的载体。它增强了民间叙事诗传承的系统性和稳固性。本文采用口头程式理论,通过探讨其中的词语程式、句法程式、主题程式以及引导性程式等程式,初步认定爱情叙事诗是一种具有程式化特点的口头叙事,并指出这些叙事程式是在各民族民间爱情叙事诗演唱过程中普遍存在一种的叙事规律和方式,在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传统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第五章研究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时空。在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中,时空是非常重要的要素。本章从叙事学的相关理论入手,对民间爱情叙事诗的时序、时距、叙事频率、叙事空间类型特点及其象征意义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阐明民间爱情叙事诗与成年仪式的渊源关系。第六章研究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原型。论文在前四章的基础上,运用原型理论及人类学相关的理论,在“通过仪式”的“分离、阈限、融合”三个阶段中,对民间爱情叙事诗与成年仪式进行并行对比,阐述民间爱情叙事诗与成年仪式的原型关系,展现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历史脉络,籍此揭示出仪式和口头文学之间的渊源关系。最后为结语部分,总括全文的主要内容,认为民间爱情叙事诗具有程式化叙事诗特点,其主要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叙事程式来自于口头叙事传统,二是取决于其叙事原型。
黄若然[3](2020)在《中国民间音乐故事的类型分析与文化透视》文中提出文学和音乐自古互渗,民间音乐故事是一条贯连两者的重要通道。作为以音乐事象为主题的散文体叙事作品,它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民众当中广泛流传。目前我国的音乐文学研究尚需拓展,民间叙事中的音乐内容尤待垦拾。本文通过整理“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省卷本所收录的民间音乐故事,辅以部分县卷本、各类民间文学选集和古籍文献,结合问卷调查、个人访谈和田野调查,力图以故事类型及其结构的研究作为文化透视的基础,对中国民间音乐故事进行内部文本和外部语境的综合探讨。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从两千余篇音乐故事中按重复情节序列抽取出212个类型,主类含“音乐创制类”“音乐传承类”“音乐表演类”“音乐风俗类”共四种,下设20个系列,分为199个主型和13个亚型。在212个类型中有60个复合类型以因果、并列、条件、转折、递进的逻辑关系而产生顺序连缀、乱序连缀、叠缀或混合连缀的样态。音乐故事和宝物、禁忌、机智人物等其他主题故事的交集形成了叙事母题的异类互融,显出音乐故事的兼容性和独特性。各个故事类型可按故事功能、行动元和符号矩阵析出三重结构,展现出民间音乐故事的本质内涵——音乐是通向新生活的舟楫。由此可导出后四章的研究方向,包括故事的文化意蕴、构建机制和当代应用。第二章,探讨民间音乐故事中的音乐观念,包含音乐认知、音乐审美、音乐伦理和音乐信仰。首先,民众的乐感基于时空形式和想象力,以有限的数字探求音乐的无限,并借助五感的联觉达到听觉与视、味、嗅、触觉的融通。其次,音乐生成了合于人“心”的自然之“象”,依靠“感官宣泄”“超越功利”和“悬置雅俗”的审美体验得以与音声相区别,并通过“疯癫”“知音”和“热闹”回旋出主体间的情感共鸣。再次,音乐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尽量发出乐音且避免噪音,这一义务惠及了目的性的欲望和功利,从自发和自觉进往无限的自由追求。最后,音乐作为巫术的媒介,以“乐风孕世”“音乐通天”和“乐人升仙”的途径从信仰载体上升至信仰对象。该章在分析民众音乐观点之余,也隐证着第一章的结论,即音乐是助人从物质到情感、从个体到社会、从功利到义务、从生存到道德过渡的一条舟楫。第三章,阐释民间音乐故事中的主题文化,基于音乐创制、音乐传承、音乐表演和音乐风俗这四大类故事探讨相关活动的运作秩序及意义。从农耕到游牧的创制环境、从帝王到平民的创制人物、从物质到精神的动机,各种多维的创制条件归于民众对音乐的融通性共赏。传承作为一种再创造需遵循社会秩序,这既影响了行业秩序中相互转化的师徒之“义”和同行之“利”,也对表演方式的革新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音乐的传统生成于现场表演的过程中,乐人和听众凭借情感互动而体会音乐之“美”,由彼此会意而敞开关系之“真”,且以情补技地收获现实之“善”。音乐表演既助益也遵循着各地的风俗活动,音乐的异能感为音乐仪式、音乐行规和音乐禁忌平添了权威的力量并强化认同。该章从民间文本剖析我国音乐文化,体现出民众渴望搭乘音乐之舟以通往理想的生活。第四章,分析民间音乐故事的构建机制。在时间和空间、群体和个体、本土和他者的关系中,历史、地域、族群和口承主体是四项主导性的文本生成要素。首先,个人讲述的故事需要与时代或人物的特征相符合,而不同时期的民众对乐人存有主观认知,所以口头叙事、文人书写和史家记录共同构建出层累性的互文记忆。其次,民间音乐故事类型分布于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共七大圈层,每一类型在不同地区弥散出异文,而文本内部衍生出有别于真实地域情貌的本土想象,展现了空间区隔和地方认同对故事文本的影响。再次,民间音乐故事的地域性伴随着族群性,演化出以英雄制乐为代表的叙事情节,体现着主观塑形的族群记忆。最后,以“唱歌的心”型故事的25篇异文为例,讲述者的性别、阅历和所处环境使口承主体对同类故事进行各异的陈述。音乐故事作为目的由客观素材和主体意识合力铺陈,这解答了第一章引出的问题“民间音乐故事从何而来”。第五章,考察民间音乐故事在城市建设、乐曲创作、义务教育、行业信仰四个层面的实践应用。首先,湖北汉阳区和蔡甸区将“知音”故事打造为城市名片,依托于当地景观记忆而分据市场,促进了民众对知音文化的认知,但制衡关系束缚了双方的发展前景,而突破掣肘且维护稳定的合理方式是共建记忆。其次,童年记忆和故里情怀被谱写出乡愁音乐,齐·宝力高的马头琴曲《苏和的白马》表达了对草原家国的乡愁,在寓教于乐的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传说的扩展和再造。再次,《伯牙鼓琴》和《月光曲》进入部编版小学课文,通过文本探源以及对安徽宿州瓦坊乡中心学校的问卷调查,可知两篇课文具有通识和伦理两方面的教育意义。最后,音乐产业离不开行业信仰,田公元帅是戏曲界的通行神只,它在闽西一带粘附于口头传说、田公堂庙宇和田公戏偶的互动关系中,衍生出整顿行业秩序和保障艺人权益的戏班组织田公会,至今仍对当地不同唱腔的傀儡戏艺人具有精神规束和交流维系的双重效力。音乐故事作为手段以文化和产业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了社会的良性发展,这解答了第一章引出的问题“民间音乐故事通往何方”。综上所述,民间音乐故事在文本的内外都表现为一条通向彼岸的舟楫,显示出故事主人公以及现实中的讲述者和听众对于和谐生活的追求。关于音乐故事的各个类型、异文和主题文化均可供深入剖析,而民间故事的涉乐母题也待于搜集补阙。本文仅从故事的类型结构、音乐观念、文化意蕴、构建机制和当代实践这五个方面大致探讨民间音乐故事对于民众生活的意义,为民间故事学和民族音乐学拓宽研究视野并提供相关例证,以此助力于凿通文学研究和音乐学之间的学科壁垒,推进两门学科的交汇繁荣。
卢迎[4](2019)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法总则》第十条确立的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单维公序良俗标准存在严重背离商业交易逻辑的缺陷,因此探讨如何构建法律逻辑与商业逻辑相兼容的判定标准无疑是法律因应商业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群来看,即使制定法已经对法源构成、启动与查证等内容提供了相对完备的规则供给,但公序良俗仍然构成限制商事习惯法源资格的终极性标准。为此,底线标准的设定不仅是影响商事习惯法源功能的关键因素,而且也决定能否有效规制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立足于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以提出问题—构建标准—校验标准—具体运用为研究框架,本文综合运用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史学等基本理论,立足于一个较为微观的研究视角来检视现行法构造下单维公序良俗的实践效果,从而在回归商业交易逻辑的基础上提供一种功能性判定标准的设定思路。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的适法性判定标准并不充分,应在坚持不违背强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入由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构成的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商事习惯作为商事主体建构交易秩序与实现自我管理的一种交易规则,本身即表征着商业交易活动运行的客观规律,其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设定也应充分考虑到如何消解适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在民事思维支配民法典制定的现实背景下,《民法总则》第十条基于规制具有伦理性民事习惯的逻辑所确立的公序良俗标准,不仅混淆商事习惯区别于民事习惯的公序良俗色彩差异,而且难以回应司法实践极少适用公序良俗并出现多元判定立场的现实状况。因此,应从尊重商事习惯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基础出发去矫正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规则,通过分析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自由的具体目的,借助对交易社会负面效应的类型化界定,从而构建一种复合化功能性的评价标准。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展开系统论述,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体系透视。首先,梳理从单行法到法典化演变进程中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所呈现出的公序良俗标准理论共识,并通过考察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处理模式来校验该审查标准的实际效果,反思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多元立场之间的分歧原因。其次,通过对立法机关确立习惯作为辅助性法源所做的权威解释、立法史料以及习惯规范分布特征的系统梳理,明确《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立法意旨与规制逻辑。随后,诠释商事习惯相较于民事习惯在形成机制、技术品性以及适用场域等方面等存在的文化差异,在此基础上明确两者所具有的公序良俗程度的不同;最后,分析将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标准可能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指出消解这些不足的可能路径。第二部分,探讨构建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由于单维公序良俗标准难以有效消解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为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构建提供了可能性。商事习惯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的交易规则,本部分首先从分析强制性法律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入手,指出法律强制介入商事习惯的目的在于消解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其次,探讨强制性法律规范介入商事习惯的功能分类,指出可依据商事习惯对主体利益产生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对交易弱者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两种类型,并分析解决这些不利影响的具体方式。随后,探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复合化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并明确功能性标准所呈现出的一体两面的内外部关系。由于《民法总则》运用公序良俗取代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平原则所具有的对交易弱者权益救济的保护功能,可以从经济逻辑与生活逻辑的角度将公序良俗与公平与确立为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第三部分,探讨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功能性标准仅是通过理论推演而确立了公序良俗与公平两个复合原则,只有阐释何以不选取《民法总则》中的平等、自愿、合法、诚信以及绿色原则,才能强化本文所确立的功能性判定标准的正当性。设定商事习惯法源资格限制标准的目的在于防范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些原则要么本身很少与交易发生直接关联,要么更多地都构成一种过程性控制手段。商事习惯违反此类原则的法律后果,也可以归入到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涵摄范畴。第四部分,阐释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商事习惯合理性的判断要立足于客观的商业规律结合商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而展开,置于特定时代背景下动态化的理解公共秩序,谦抑适用善良风俗介入影响交易主体权利义务建构秩序。为此,首先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涵、类型及其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具体路径进行理论分析;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公序良俗原则评判商事习惯合法性问题的基本立场,分析司法实践的问题与成因;随后,明确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应当坚持的的理性立场。最后,对公序良俗与商事习惯分别进行类型化的区分,明确不同类型商事习惯公序良俗判断的一般逻辑。第五部分,分析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首先,诠释公平原则的内涵以及具体类型,指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法院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实践状况,指出其存在轻易以实质公平否定商事习惯的倾向做法并分析其具体成因;再次,通过分析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的基本理念、目标定位以及具体考量因素。应审慎适用公平干预商主体通过商事习惯而进行的权利义务配置。对商事习惯公平性的审查应当会回到商法关于公平的基本判断之上,不应过分关注结果公平,而应聚焦于过程性公平。同时,要关注到商事习惯成文化的显着趋势,考虑商事习惯作为商主体交易行为价格等构成要素的属性,修正以轻易以违反公平为由否定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做法,以充分发挥商事习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功能。最后,依据适用商事习惯的主体类型,对如何区别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进行论述,通过微观视角的讨论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问题提供相应的参考。
张欣蕊[5](2019)在《文庙在大理地区的兴建及其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维护国家统一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更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发掘和保护。我们今天所说的优秀传统文化应该是指在过去占主流地位的文化,它长期存在并得到人们普遍的认同,并且在当今社会仍然可以发挥作用的文化。众所周知,儒家文化在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的进程中一直处于中华文化的主导地位,被中华各民族所认同和接纳。文庙作为传播儒学教化和教育的物质载体,亦在广阔的中国边疆地区起到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以大理地区现存的大理古城文庙、下关文庙以及凤仪文庙这三个文庙为研究对象,结合文本资料以及多次田野实地调查成果,从文庙在历史上的发展过程以及其所承载的政治、文化等功能来研究,着重解决大理地区文庙的复建对民族地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方面发挥着怎样重要作用的问题。并且试图通过促进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创造性发展来探究文庙在时下复建的意义和作用,努力探寻文庙所体现出的儒学思想在当今时代的价值和存在发展的意义。以白族为主体民族的大理自古为儒学繁盛地域,汉化程度高。自汉武帝下令各郡县均建立文庙以来,便开启了大理地区建设文庙的历史,从此儒学在大理地区的传播就从未中断过。通过文庙为载体的儒学思想辐射整个白族社会,在白族人民心中儒学已经内化为一种信仰,这样的一种民族文化认同,使得大理地区在历史上创造了无数优秀的文化。令世人瞩目的南诏和大理国文化,就是大理白族地区学习中原先进儒家文化与白族文化交流、融合的成果。本论文的亮点及创新点:首先,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这一学科角度出发,旨在研究地方文庙所承载的儒家文化与白族文化在长期交流过程中互相影响所达到的文化在民族地区的多元统一状态;其次学术界研究文庙一般是静态的研究,研究其建筑特色、历史作用等,本文则通过大量文庙的田野调查总结出在新时期文庙功能的倾向和对儒家文化新的传承与创新性转变。通过对文庙现今举办的活动与参与人的详实描述,以期为读者展示文庙是如何在空间中传递儒学的过程,从而挖掘文庙的当代价值和意义。最后,笔者将文庙及其代表的儒学放在新时期民族地区认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积极探寻二者的结合点,为其的永续发展进步探索路径。
张桔[6](2019)在《大理白族绕三灵仪式中的老年人情感互动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从人类学视角出发,试图在情感互动的理论框架下,探讨大理白族绕三灵仪式中,以白族老年参与者为主的社会交往及情感互动关系,以期达成以下研究目的:首先,以人的情感为出发点,在仪式背景下,研究参与者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进行情感交流,以及情感互动之后如何把个人情感转化为集体情感。其次,对情感在白族家庭生活、仪式空间、日常交往中呈现出来的不同状态“抑制—酝酿—释放一回归”进行分析,研究情感如何与文化保持一致性,体现出特有的文化特征。最后,本文尝试将情感作为文化研究中的一个观察视角与维度,来研究人的情感如何与所处文化产生互动,并提出相关的理论思考。基于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对白族家庭关系中的情感结构进行分析,阐述家庭关系和个人情感生活受到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形成了一个以社会生产和劳动为主的“人情”世界,家庭成员之间遵循相互协调的利益原则,情感关系呈现出“规范化”和“理性化”的特点,个人情感则被弱化和边缘化。具体体现为,家庭成员情感关系中的克制与缺乏亲密感,公共空间中的性别疏远与对亲密关系的回避,以及婚恋关系中的羞耻观等情感特征。第二,研究仪式过程中个人情感和集体情感之间的相互转化和互动关系。具体分析了参与者带着仪式规定的态度和情感,在神圣空间中建立起与神灵的沟通,通过一系列符合仪式的身份、动作、语言和态度表现出对神圣空间的崇敬之情,并随着仪式空间的转化,实现从世俗到神圣的跨越。第三,分析集体情感如何在仪式空间中进行文化实践和运作。通过仪式中的语言、色彩、舞蹈、对歌等这一类包含集体意识和观念的象征符号和行为,实现个人情感与集体情感的交融和互动,呈现出集体情感普遍化的特征,并在周期性的反复中不断被强化。形成了一个由个人、集体和仪式共同构建的具有稳定结构的情感系统。第四,研究仪式参与者回归到日常空间中的交往方式和情感特征。阐释了日常交往中仪式参与者之间不同的情感互动形式。得出结论,日常交往中的情感关系一方面是仪式情感的延续,一方面仍然受到文化惯性与逻辑的影响。因此,情感不仅仅只是一种瞬息万变的心理现象,也是一种随时与外界保持“对话、沟通、互动”的文化现象。情感作为一种值得尝试的研究视角,通过其丰富的情感“语言”,在周期性的聚合中,实现个人情感到集体情感的归属,使个体成员对集体成员这一文化身份达成共识与认同,从而增进了集体的团结和文化整合。因此,只有将人的情感置于文化体系中去观察与研究,才能更加透彻地理解人类自身。
潘俊[7](2019)在《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手工艺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回归个体经营、家庭作坊、公司制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模式,因其文化产品与服务蕴含深厚传统技艺文化基因,与当下个性化文化需求市场、文化消费理念高度契合,深受消费者市场青睐,是当下深受国家文化产业关注的特色型文化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大部分第一代企业主年事已高,企业逐渐迈入交接班时期,然而代际传承面临种种困境与挑战:首先是传统手工艺家族企业“子承父业”的问题;其次是基于企业“传统技艺、文化”特征而呈现的技艺型员工的问题;再者是传统手工艺企业永续传承、兴盛发展中的品牌传承问题。现有“代际传承”理论与实践研究多基于西方理论体系,缺乏适用于传统手工艺企业规范、系统、扎根本土情景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研究。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试图从管理学、文化人类学、经济学的交叉学科视野出发,以代际传承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无形资产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依托,首先进行文献理论梳理,通过对现阶段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过程中呈现的父子传承、师徒传承以及品牌传承三种传承模式进行传承缘由、传承核心内容以及相契合的传承路径的深入分析,构建基于三种传承模式的代际传承理论框架。然后,选取本土三个特色案例,运用扎根理论分析方法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得到基于案例实证分析的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理论,与本文最初构建的代际传承理论框架进行对比、分析、修正,最终提炼得到基于多案例的父子传承、师徒传承、品牌传承理论模型图,基于多种传承模式的代际传承整合理论模型图以及一般规律概念模型图。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一)父子传承模式是以血缘为传承纽带,以继承者培养、继任为核心的企业家族型传承。传承者“言传身教”,继承者“耳濡目染”“继往开来”,“传”与“承”相互沟通融合的企业家族型传承,是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传承核心之根基。父子传承模式中的关键点在于继承者的继承意愿、继承能力、以及上下两代人“传”与“承”的沟通与契合。(二)师徒传承模式是以技艺、文化为传承纽带,以学徒的选择、培养与任用为核心的企业技艺型传承,是企业技艺传承和异质性人力资本培养的重要模式,是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协助之策略。师徒传承中的关键点在于:以工匠精神之内涵重塑企业异质性人力资本培养的思想导向;将SCEI知识创造理论充分运用于师徒之间技艺、文化传授、习得与交流;应明确企业、师傅、徒弟间的劳动管理机制,对异质性人力资本培养、留任形成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优秀的异质性人力资本,应适度实行股权激励。(三)品牌传承模式是以品牌无形资产为传承纽带,通过品牌孕育创建、成长创新阶段优势无形资产培育、传承与创新的品牌化系统运作,提升无形资产的市场占有率以及资产增值率,最终实现传统手工艺企业永续传承、兴盛发展的传承模式。品牌传承的关键点在于:品牌文化的引领作用;品牌优势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认知以及制度激励;品牌产品、服务与消费者市场相契合;品牌知识产权的形成、维护以及市场化运作。(四)三种传承模式的逻辑关联与理论模型的灵活运用。传统手工艺企业的代际传承是以父子血缘传承为传承核心之根基,师徒技艺传承为传承协助之策略,品牌无形资产传承为传承兴盛之目标的三位一体的代际传承有机综合体,传统技艺、文化的传承为统领多种传承模式的核心传承基因。(五)企业内、外部制度环境支持。企业内部制度支持包括代际传承过程中渐近性管理理念及制度构建;异质性人力资本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实体和网络平台优势互补的营销与推广。企业外部政策环境改善主要包括本国文化层面、教育层面、法律层面制度政策的指导、支持以及他国先进经验借鉴。企业内、外部制度环境的改善与支持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本文聚焦于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模式分析、理论模型图的构建,主要贡献如下:第一、提炼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本质内涵:以父子血缘传承为传承核心之根基,师徒技艺传承为传承协助之策略,品牌无形资产传承为传承兴盛之目标的三位一体的代际传承有机综合体。传统技艺、文化的传承为统领多种传承模式的核心传承基因,引领并贯穿于多种传承模式过程始终,三位一体传承模式的灵活运用将逐步推动、实现传统手工艺企业的基业长青、永续经营。第二、构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三种传承模式图以及代际传承总体模型图。借鉴上述理论模型图,汇合企业所能聚集的人力资本、技艺知识、资金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支持力度,根据企业不同的发展规模、发展阶段以及未来不同的传承目标,选择一种或多种与企业契合的代际传承模式,为传统手工艺企业“小而美”家族作坊或“大而强”公司制企业的传承发展目标,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第三、构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一般规律概念模型图。基于多重案例类属范畴的共同关键点提炼以及典范模型的逻辑分析,得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一般规律概念模型,并对传承核心要素进行本质内涵、作用机理和延伸意义的详尽论述,实现了对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为现实情境下传统手工艺企业的代际传承提供一定普适性的理论指导与支持。
刘虎飞[8](2019)在《身体建构与传统的重构:云南省河口县瑶族度戒仪式变迁研究》文中指出度戒仪式是瑶族重要的人生礼仪,学术界关于度戒仪式的研究,多侧重从宗教、仪式过程、传统社会文化功能等方面进行研究,缺乏对当前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变迁研究。本研究从传统重构角度对度戒仪式进行全面地分析,阐述了仪式在继承其民族文化信仰、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等方面的意义,着重探讨了仪式中身体建构使民族集体记忆、民族认同得以强化的作用。传统的重构具体表现在仪式内容、传承方式、表现形式、性质和社会文化功能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变迁的原因是在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因素的使然。身体是仪式的核心要素,是度戒仪式重要文化传统继承、实践与发展的媒介和基础,在传统的继承和文化重构中发挥着主体性的关键作用。身体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继承传统文化精神内核,在传统重构过程中,突破固有文化认识,融合时代因素以适应社会发展,使继承方式更加多元化,仪式内容丰富多样化,保持发展活力。身体建构的社会化过程加强了传承的文化认知意识,从而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发展民族传统文化。
骆雪[9](2019)在《山歌传播与族群文化实践 ——黔中百宜乡布依村寨的个案研究》文中认为对于一个无文字民族来说,社会经验的延续主要靠文化的口头传承,山歌也因此成为布依族社会记忆、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们日常生产与生活中的重要沟通媒介。作为本土文明的产物,布依山歌是布依本土社会中具有核心地位的文化符号和概念,它自布依族群的口中唱出,反映出族群过去以及现在的人情道德、生活形态、风俗习惯和制度文化等,并在乡村社会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已然内化为村民的生活方式、情感结构以及观念意识,为民众制造出在生活中所依赖的意义世界。然而,在现代社会发展主义的话语下,这一分析无文字落后民族的犀利工具、代表着中国软实力的乡土民间文化却被认为是愚昧与落后的。在早期发展传播学的强势影响下,在中国乡村社会传播的研究中往往只见外来文化及力量不见本土文化及其活动主体。于是在这样的研究语境中,许多前大众传播时代的媒介及其活动,即所谓的传统媒介及其活动,没有被纳入中国乡村传播学的主流视野中。这在布依山歌的研究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研究成果的数量相比较少,显示出布依山歌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另一方面,就现有的成果来看,研究的学术视野较为狭窄,仅仅停留在浅层的分析上,在这样的分析中,“人”的视角是完全缺乏的,即完全把歌谣与创造和实践它的本土社会以及广大民众及其生活现实脱离开来的。随着现代化的渗透,农民得以“安身立命”的价值基础和意义系统被不断改变和重构,乡村社会也相应开始出现价值荒漠化,而这一切的根本在于乡土社会中文化的解体,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及其内蕴的意义和价值随现代性的加深而逐渐消失殆尽。但是在广大布依族地区,作为族群传统之一的布依山歌依旧活跃于布依族群的生活世界里,并发展成为布依社会在如今最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的传统文化代表形式,那么布依山歌为何能够在时代与社会的发展变迁中得以持存?本文通过对黔中地区布依族村寨进行的为期八个月的田野考察,顺着当今中国乡村文化传播的研究趋势,透过回到布依山歌这一布依族群传统文化的本体,在文化持有者、历史以及社会的互动中考察布依族群是如何阐释和实践自己的文化,以期对新时代背景下如何维系并发展乡土社会原生态的文化表达,形成“吾土吾民”在民族文化传播与实践中的主体地位,提出一些解决路径上的思考。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二两章,主要是针对本研究的选题缘由、意义、文献回顾、方法、结构安排,以及布依山歌传播的文化生态系统作一番背景性的交代。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由第三、四、五三章组成。该部分从文化的内生性出发,围绕布依社区文化持有者的具体实践与日常生活、社会、历史的互动关系,动态、立体地把握布依山歌的本质。第三章引用“叠写传统”这一分析概念来探究布依族群在本土的“生活世界”中是如何通过山歌来言说历史,以构建其在不同特定时段所依赖的意义世界,将布依山歌“置身历史情境”来看其传播历程以把握当地社会与文化在稳定性与变迁性方面的全貌。第四章遵循格尔兹研究宗教象征符号的分析范式,从世界观和精神气质两方面来解码当地社会的传播文本――布依山歌所包含的“意义模式”。第五章借助互动与关系视角,采用“主体——实践”的情景、过程式研究范式,通过关注当地村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声音实践,即布依山歌的传播活动,从“流动的歌声”中看到“流动的社会关系”进而看到村庄的社会网络以及蕴藏在其中的社会结构和秩序。第三部分是文章的结论部分,一方面是对前面分析过的内容做进一步的总结,从“实践范式”出发对布依山歌作一番“实践化理解”。这一番“实践化理解”遵循以“物化”来理解媒介的思路来探讨布依山歌这一传统媒介,将布依山歌看作是布依族群文化实践的“行动场城”,其中所含的人,技术,权力,资本,记忆等传播要素在这一“行动场城”中彼此汇集和互嵌,体现的是一种动态的互动和建构。同时,由于乡土中国是在自身闭合性与开放性的循环中不断发展,因而社会、人以及文化在其中得以再生产,并且由于有人的参与及实践,这样的再生产就不只是简单的复制,而是创造性地改变和创新。因此,布依山歌在现代社会的持存与转变也就映射出了布依族群在社会发展中对自身文化实践的主体性:首先,他们总是在自身社会文化体系中体会和理解时代、社会的发展。其次,他们又利用传统创造新的实践来适应时代、社会的发展。正是在这一糅合了传统与创新的实践,布依社会的“主体”得以始终“在场”,少数民族社会的逻辑与机制也在新形式下得以延续。另一方面对布依族群的传统文化——布依山歌在当代发展话语下如何传播进行了思考,从突出族群的主体性、形成价值维度的“复合表达”以及发扬容纳多元的文化传统三方面提出布依山歌传播的策略建议。本文遵循以乡村作为研究中国的方法,一方面通过对布依山歌传播的研究来体现国家对“三农”问题以及乡村文化建设的观照;另一方面,从传播学的角度严密考察布依族群对山歌的文化实践,既能深入细致地窥见族群成员的生活经历和情感世界,理解当地社会及其文化的运行结构和整体机制,又能丰富和扩展布依山歌的研究,进而看到传播学本土化的一种有效实现途径。
任莘鑫[10](2019)在《转生与救赎:苗、瑶黄氏女歌谣叙事隐喻的内生动力研究》文中认为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俗文学研究兴起以来,宝卷研究掀起一股接一股的热潮,有关黄氏女宝卷的研究在近些年学界亦是层出不穷。基于对这类故事的兴趣,笔者发现黄氏女故事在民间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不同民族以文本流传和活态演唱的形式生动演绎,经久难衰。苗族民歌《黄氏女歌》、瑶族民歌《黄氏女古记》在体裁表现和情节内容上具有极高的相似度,且苗、瑶两个民族历史同源、文化交流频繁,致使在心理认知上也相近,因而可将两个文本视作一个整体。它们因独特的叙事布局而在版本诸多的黄氏女故事丛林中别具一格,一方面它们承续了传统黄氏女故事的基本框架,但在叙事策略上有所增删和侧重,另一方面又因为它们同为民间叙事歌谣,具备口头文学作品的程式特征,因而蕴含了独具特色的叙事隐喻。本论文分为六个部分。绪论主要从选题缘起、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现状、选题目的与创新之处、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四个方面进行介绍。主体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依据所搜集的文献,引出“多民族黄氏女故事”这一提法,对不同民族、不同载体、不同版本的黄氏女故事进行梳理,以便对形态纷繁的黄氏女故事丛林作以概览。其次借助形态学共时的类型比较法,绘制多民族黄氏女故事情节结构图,继而从民歌叙事角度与其他体裁进行对比,指出苗、瑶黄氏女歌谣在多民族黄氏女故事中,在情节结构与艺术价值上所具有的独特性。第二章借助叙事学的理论方法,对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特征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叙事时空对歌谣故事进程的编织作用,解读叙事语法对故事深层意蕴形成的推动作用,从而将文本研究重点由形式比较转移到意义建构上来。第三章根据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特征,分析其在题旨层面的叙事隐喻,通过对相关宗教哲学知识的关联和对文本结构脉络的爬梳,对歌谣涉及的以《金刚经》信仰与修善为叙事内核的宗教伦理意义,以及女性成佛所遭遇的性别辖制进行探究与阐发,从而了解歌谣创作及传播群体的价值取向与民间信众的接受心理。第四章分析推动歌谣产生叙事隐喻的内生动力,首先对“内生动力”一词的学理性质予以界定。接下来,从动力的两个层面探讨推动苗、瑶黄氏女歌谣叙事隐喻产生的主要原因:其一,轮回转生动力。个体的自然生命在难以逆转的线性时间观照之下稍纵即逝,而当传统的生生精神与再生理想在人的心头涌动不熄时,可逆转的轮回时间观通过黄氏女肉体生命轮转求得灵魂永续不灭,从而中和与解救了主观经验视域下的生命系统;其二,信仰救赎动力。从修善与女性成佛的价值意义着眼,研究古代民间女性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从身份、心理、社会秩序三方面出发,探讨以黄氏女为代表的古代女性如何在权利被辖制的封建时代获得对自我的救赎。结语为最后一部分,本文二、三章我们通过对苗、瑶黄氏女歌谣叙事特征的研究,对作品结构的把握以及对叙事事件的分析,认识到以修善与女性成佛为核心的叙事隐喻,贯穿黄氏女歌谣话语建构全过程。任何故事在创编过程中都有影响其生息发展的内在逻辑、存在依据与文化意蕴。最后一章我们由隐喻观动力,从程式层面看,修善与女性成佛是苗、瑶黄氏女歌谣中的一种叙述程式和内在结构,以黄氏女转生为总体框架,体现了对轮回观念的承续,保留了轮回观念中生命流转不息的原始意义;从题旨层面看,修善与女性成佛背后以宗教伦理与性别制约为特征的叙事隐喻,体现了女性在宗教中获得洁净与救赎的现实意义。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由 |
| (一)全社会对审美教育的关注和重视 |
| (二)本土化资源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性 |
| (三)丰富的云南本土文化教育资源 |
| 二、研究现状 |
| 三、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 |
| (一)研究意义 |
| (二)研究方法 |
| 四、研究思路和框架 |
| 第一章 幼儿园审美教育及其现状 |
| 第一节 审美教育在幼儿园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
| 一、审美教育及其在幼儿园教育中的重要性 |
| 二、审美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的独特功能 |
| 第二节 幼儿审美教育的特点 |
| 一、主体的自主性 |
| 二、形象的感知性 |
| 三、情感的体验性 |
| 四、愉悦的启智性 |
| 第三节 幼儿园审美教育的现状及反思 |
| 一、幼儿园审美教育的现状 |
| 二、幼儿园审美教育存在的问题 |
| 三、幼儿园审美教育本土化问题的提出 |
| 第二章 立足本土的幼儿园审美教育 |
| 第一节 云南本土丰富的审美文化资源 |
| 一、生动鲜活的老昆明童谣 |
| 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 |
| 第二节 幼儿园审美教育本土化的意义 |
| 一、促进幼儿审美能力的培养 |
| 二、促进幼儿亲社会行为的培养 |
| 三、促进园本特色办学水平的提升 |
| 第三节 在幼儿园开展本土化审美教育的价值 |
| 一、源于生活的审美创造 |
| 二、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 |
| 三、园本特色的课程开发 |
| 四、本土文化的传承创新 |
| 第三章 本土化在幼儿园审美教育中的原则和策略 |
| 第一节 在幼儿园实施本土化审美教育的原则 |
| 一、情景性原则 |
| 二、体验性原则 |
| 三、个性化原则 |
| 四、阶段性原则 |
| 第二节 幼儿园本土特色审美场域的打造 |
| 一、创设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幼儿园审美场域 |
| 二、将本土化融入到幼儿园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 |
| 三、在家园互动中增进幼儿对本土文化的学习兴趣 |
| 第四章 幼儿园本土化的审美教育实践路径 |
| 第一节 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 |
| 第二节 民族服饰专题教学案例分析 |
| 一、以白族服饰专题的教学设计为例 |
| 二、白族服饰教学与幼儿审美能力培养 |
| 第三节 以老昆明童谣为主题的户外游戏活动 |
| 一、激发幼儿的审美感知力 |
| 二、发展幼儿的审美想象力 |
| 三、丰富幼儿的审美情感力 |
| 四、促进幼儿的审美理解力 |
| 五、提升幼儿的审美创造力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期间的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引言 |
| 1.1 民间爱情叙事的分类与题材来源 |
| 1.1.1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几种分类 |
| 1.1.2 民间爱情叙事诗题材的来源 |
| 1.2 中国各民族民间爱情叙事诗的相互影响 |
| 1.2.1 主体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对少数民族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影响 |
| 1.2.2 各民族民间爱情叙事诗的相互影响 |
| 1.3 多元文化交流视野下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价值 |
| 1.3.1 思想价值 |
| 1.3.2 审美价值 |
| 1.3.3 娱乐价值 |
| 1.3.4 教育价值 |
| 1.3.5 认同价值 |
| 1.3.6 遗产与开发价值 |
| 1.4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现状与方法 |
| 1.4.1 选题缘由、研究目的与意义 |
| 1.4.2 研究现状 |
| 1.4.3 研究资料来源、研究对象与方法 |
| 第2章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结构 |
| 2.1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表现层—角色模式 |
| 2.1.1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行动元模式 |
| 2.1.2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行动元与角色 |
| 2.2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中阶层(一)——叙事程序 |
| 2.2.1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合取性叙事程序 |
| 2.2.2 民间爱情叙事诗“三合一体”的叙事序列 |
| 2.3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中阶层(二)——叙事模式 |
| 2.3.1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离合型叙事组合 |
| 2.3.2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圆形叙事模式 |
| 2.4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深层—符号矩阵 |
| 2.4.1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符号矩阵 |
| 2.4.2 民间爱情叙事诗二元对立的深层结构 |
| 第3章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手法 |
| 3.1 韵及韵散结合的叙事手法 |
| 3.1.1 韵文体 |
| 3.1.2 韵散相间体 |
| 3.2 问答式的叙事技巧 |
| 3.2.1 问答叙事类型 |
| 3.2.2 问答主体类型 |
| 3.3 开篇与结尾的叙事方法 |
| 3.3.1 开篇的叙事传统 |
| 3.3.2 结尾的叙事技巧 |
| 第4章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程式 |
| 4.1 词语程式 |
| 4.1.1 数字程式 |
| 4.1.2 时间程式 |
| 4.1.3 人物名称程式 |
| 4.1.4 比喻的修辞程式 |
| 4.2 句法程式 |
| 4.2.1 排比平行 |
| 4.2.2 递进平行 |
| 4.3 主题程式 |
| 4.3.1 “诞生”的主题程式 |
| 4.3.2 “成长”的主题程式 |
| 4.4 引导性程式 |
| 4.4.1 引言性开头程式 |
| 4.4.2 引导切换的程式 |
| 4.4.3 引导话语模式的程式 |
| 第5章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时空 |
| 5.1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时间 |
| 5.1.1 时序 |
| 5.1.2 叙述节奏 |
| 5.1.3 叙述频率 |
| 5.1.4 爱情叙事诗的时间意识 |
| 5.2 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空间 |
| 5.2.1 民间爱情叙事诗空间类型 |
| 5.2.2 民间爱情叙事诗空间类型的特征 |
| 5.2.3 空间的叙事功能 |
| 5.2.4 空间的象征意义 |
| 第6章 中国民间爱情叙事诗的叙事原型 |
| 6.1 分离阶段-分离的动机及手段 |
| 6.1.1 与现实世界的分离 |
| 6.1.2 与陌生世界的分离 |
| 6.2 阈限阶段-考验 |
| 6.2.1 阈限时空 |
| 6.2.2 阈限生活 |
| 6.3 融合阶段-团圆 |
| 6.3.1 象征性死亡与再生 |
| 6.3.2 其他融合手段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我国部分民间爱情叙事诗名单 |
| 附录 B:我国部分民间爱情叙事诗的行动元划分情况 |
| 附录 C:维吾尔民间叙事诗在十二木卡姆歌词中的分布情况 |
| 致谢 |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 二、研究现状和意义 |
| 三、研究方法及目的 |
| 第一章 民间音乐故事的类型概况 |
| 第一节 音乐故事的类型简目 |
| 一、音乐创制类 |
| 二、音乐传承类 |
| 三、音乐表演类 |
| 四、音乐风俗类 |
| 第二节 复合类型的连缀规则 |
| 一、连缀结构的四种形态 |
| 二、连缀形态的逻辑关系 |
| 三、连缀组频和类型属性 |
| 第三节 叙事母题的异类融合 |
| 一、宝物与妙音 |
| 二、禁忌与沉默 |
| 三、乐人与智者 |
| 第四节 故事类型的三维结构 |
| 一、功能、行动元和符号矩阵 |
| 二、212个型式结构 |
| 三、结构的意义 |
| 第二章 民间音乐故事中的音乐观念 |
| 第一节 音乐认知:乐感的要素 |
| 一、时空:感官的形式 |
| 二、数字:有限代无限 |
| 三、联觉:五感的相通 |
| 第二节 音乐审美:情感的复调 |
| 一、心象:人化的自然 |
| 二、悲欢:合情的奏听 |
| 三、共鸣:主体间对话 |
| 第三节 音乐伦理:理欲的扬弃 |
| 一、自发:为人欲而音乐 |
| 二、自觉:为社会而音乐 |
| 三、自由:为音乐而音乐 |
| 第四节 音乐信仰:神圣的话语 |
| 一、孕世:乐风贯生息 |
| 二、通天:天道和天意 |
| 三、升仙:乘乐往永生 |
| 第三章 民间音乐故事的文化阐释 |
| 第一节 音乐创制:多维的融通 |
| 一、创制环境:农耕与游牧 |
| 二、创制人物:乐者无贵贱 |
| 三、创制动机:生存与生活 |
| 四、创制结果:乐归于民众 |
| 第二节 音乐传承:变动的秩序 |
| 一、行业秩序:师徒义与同行利 |
| 二、表演秩序:守正统和翻花样 |
| 三、社会秩序:天下平与美名扬 |
| 第三节 音乐表演:真与善归美 |
| 一、真:以情达意 |
| 二、善:由情生益 |
| 三、美:唯情而已 |
| 第四节 音乐风俗:权力的声麦 |
| 一、认同:权力的话语 |
| 二、权力:歌颂的对象 |
| 三、音乐:至高的权柄 |
| 第四章 民间音乐故事的构建机制 |
| 第一节 乐人形象的互文层累 |
| 一、乐人形象的四重阶段 |
| 二、乐人形象的互文叙事 |
| 三、乐人形象的历时层累 |
| 第二节 空间区隔与地方认同 |
| 一、故事类型的分布圈层 |
| 二、故事异文的空间弥散 |
| 三、故事情节的地方想象 |
| 第三节 英雄制乐与族群塑形 |
| 一、族群英雄的分工制乐 |
| 二、族群分界与英雄选择 |
| 三、族群形象的音乐基调 |
| 第四节 口承主体的表演视域 |
| 一、讲述者的性别分界 |
| 二、讲述者的个人阅历 |
| 三、讲述者的地域视角 |
| 第五章 民间音乐故事的转化应用 |
| 第一节 知音名片:故里之争与记忆重构 |
| 一、知音景观的记忆再造 |
| 二、品牌博弈的记忆分据 |
| 三、制衡发展与记忆共建 |
| 第二节 乡愁作曲:齐·宝力高与《苏和的白马》 |
| 一、草原家国:乡愁的过去式 |
| 二、曲式结构:乡愁的现在式 |
| 三、现场互动:乡愁的进行式 |
| 四、传统再造:乡愁的未来式 |
| 第三节 寓教于乐:《伯牙鼓琴》和《月光曲》的教学实践 |
| 一、民与士:课文的来源 |
| 二、古和今:教学的策略 |
| 三、学与乐:问卷的分析 |
| 四、伪与诚:社会的反响 |
| 第四节 行会凝聚:闽西傀儡戏的田公信俗 |
| 一、两派唱腔的田公传说 |
| 二、庙宇戏偶的互文叙事 |
| 三、田公会及行业规约 |
| 四、诞辰仪式与行会共融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附录一 民间音乐故事类型(212个) |
| 一、音乐创制类(1-4系列) |
| 二、音乐传承类(5-8系列) |
| 三、音乐表演类(9-17系列) |
| 四、音乐风俗类(18-20系列) |
| 附录二 《伯牙鼓琴》和《月光曲》教学调查问卷 |
| 致谢 |
| 在学期间的学术成果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章 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透视 |
| 第一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理论共识与实践分歧 |
| 一、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理论共识 |
| 二、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实践立场的多元化 |
| 三、理论共识与多元立场的分歧反思 |
| 第二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逻辑审视 |
| 一、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立法意旨 |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规制逻辑 |
| 三、商事习惯区分于民事习惯公序良俗程度的差异性 |
| 第三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评析 |
| 一、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体系 |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不足 |
| 三、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不足的成因分析 |
| 小结 |
| 第二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确立 |
| 第一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基础 |
| 一、商事习惯在企业法中的历史沿革与功能阐释 |
| 二、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溯源及启示 |
| 三、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目的:消除交易社会负面外部效应 |
| 第二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功能分类 |
| 一、防范对不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 二、防范对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交易弱者利益 |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 |
| 一、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一:公序良俗 |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二:公平 |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的一体两面的关系界定 |
| 小结 |
| 第三章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校正 |
| 第一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 |
| 一、平等原则的内涵与法律属性 |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的关系界定 |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 第二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 |
| 一、自愿原则的基本内涵 |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的关系厘定 |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关系的司法再校验 |
| 第三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合法原则 |
| 一、合法原则的法律表达与规范类型 |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强制性法律规范 |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任意性法律规范 |
| 第四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 |
| 一、诚信原则的内涵与基本功能 |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的关系界定 |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 第五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 |
| 一、绿色原则条款的规范性质 |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作为绿色原则的关系解析 |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关系的司法实证 |
| 小结 |
| 第四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 |
| 第一节 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与基本类型 |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 |
|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类型 |
| 三、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的具体路径 |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实证 |
| 一、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司法实践样态 |
| 二、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 三、司法实践问题的成因解析与完善思路 |
| 第三节 公序良俗判断商事习惯适法性的理性立场 |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审慎谦抑介入 |
| 二、矫正公序良俗原则的泛化适用 |
| 三、公序良俗原则具体适用时的动态理解 |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化认定 |
| 一、商事习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分析 |
| 二、不同类别商事习惯公序良俗的判断 |
| 小结 |
| 第五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 |
| 第一节 公平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类型梳理 |
| 一、公平原则的内涵 |
| 二、公平原则的类型 |
| 三、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 |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司法实证 |
| 一、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基本立场 |
| 二、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 三、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体系适用 |
| 一、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与商法效率原则的关系厘定 |
| 二、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基本理念 |
| 三、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目标定位 |
| 四、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关注的具体要素 |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类型化适用 |
| 一、商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 二、商事主体与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 三、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一)选题背景 |
| (二)选题意义 |
| 二、文献综述 |
| (一)关于儒家民族观以及文庙的研究现状 |
| (二)关于儒学在大理地区传播的研究现状 |
| (三)关于大理地区文庙历史源流和作用研究 |
| 三、研究方法 |
| (一)田野调查法 |
| (二)历史分析法 |
| (三)文献分析法 |
| 四、研究思路及亮点 |
| 第一章 儒学传入大理与文庙的兴建 |
| 一、儒学在大理地区的传播 |
| (一)孔子及儒家学说的传播 |
| (二)儒学在大理传播的历史 |
| 二、大理地区文庙的历史沿革 |
| (一)唐朝时期大理地区文庙的兴建 |
| (二)元朝时期大理地区文庙的广建 |
| (三)明朝时期大理地区文庙的发展 |
| (四)清朝时期大理地区文庙的繁荣 |
| (五)民国至新中国初期文庙的衰落 |
| (六)新时期大理地区文庙的复建 |
| 三、大理地区文庙的历史功用 |
| (一)文庙教化民众的功用 |
| (二)文庙封建教育的功用 |
| 第二章 大理地区文庙个案调查之一——大理古城文庙 |
| 一、大理市建置沿革 |
| 二、大理古城文庙简史 |
| 三、大理古城文庙的建筑特色 |
| (一)大理古城文庙的空间布局及儒学内涵 |
| (二)大理古城文庙的建筑及儒学内涵 |
| 四、大理古城文庙祭孔活动与儒家文化传承 |
| (一)大理古城文庙祭孔活动 |
| (二)大理古城文庙祭孔活动对白族日常生活的影响 |
| 第三章 大理地区文庙个案调查之二——大理下关文庙 |
| 一、下关文庙的历史追溯 |
| 二、下关文庙的建筑特色 |
| 三、下关文庙“三礼”文化活动 |
| (一)“三礼”文化活动 |
| (二)活动中体现的文化价值 |
| 第四章 大理地区文庙个案调查之三——大理凤仪文庙 |
| 一、凤仪镇基本情况介绍 |
| 二、凤仪文庙的历史沿革以及建筑特点 |
| 三、凤仪文庙的历史作用 |
| (一)促进儒学在当地的传播 |
| (二)培养大量精通儒学的知识分子 |
| (三)增强白族先民的国家认同度 |
| 四、凤仪文庙的现状和发展 |
| (一)凤仪文庙的现状 |
| (二)凤仪文庙的发展 |
| 第五章 大理地区文庙当代价值的再认识 |
| 一、新时代背景下文庙的复建 |
| 二、大理地区文庙价值功能的再认识 |
| (一)文庙在促进民族文化交流、交融中的启示作用 |
| (二)文庙对维护国家统一的启示作用 |
| 三、大理地区文庙的现实处境 |
| (一)当地民众对文庙认知不足 |
| (二)复建的文庙建筑利用度不高 |
| 四、文庙的开发和保护 |
| (一)文庙复建要以政府为主,经济手段为辅 |
| (二)文庙复建要在继承历史的基础上实现创新性发展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缘起 |
| 二、选题目的与意义 |
| (一) 选题目的 |
| (二) 选题意义 |
| 三、研究方法 |
| (一) 田野工作 |
| (二) 研究方法 |
| (三) 理论框架 |
| (四) 创新之处 |
| 四、研究综述 |
| (一) 人类学发展脉络中情感的自我表述 |
| (二) 人类学研究中的情感维度 |
| (三) 人类学仪式中的情感表达 |
| (四) 国内的研究现状 |
| 第一章 绕三灵背景引介 |
| 一、“绕三灵”称谓的不同释义与辨析 |
| 二、田野中的绕三灵概况 |
| (一) 田野中的绕三灵:民间神话 |
| (二) 田野中的困惑:佛都辨析 |
| 三、绕三灵中本主的世俗化 |
| (一) 绕三灵中的本主印象 |
| (二) 绕三灵中世俗化的本主 |
| 第二章 情感的抑制:白族家庭关系中的情感互动 |
| 一、白族婚姻家庭中的情感特征 |
| (一) 农业社会中的情感特征 |
| (二) 婚姻家庭中的情感规范 |
| 二、白族家庭关系中的情感表达 |
| (一) 家庭关系中的情感表达 |
| (二) 公共空间中的情感表达 |
| (三) 白族文化中的两性观念 |
| 第三章 情感的酝酿:绕三灵时空中的情感结构与特征 |
| 一、绕三灵仪式的时空结构 |
| (一) 神圣空间:仪式情感的酝酿 |
| (二) 神都朝拜:仪式情感的渲染 |
| (三) 仙都集会:仪式情感的高涨 |
| (四) 行宫接风:仪式情感的落幕 |
| 二、绕三灵仪式的时空结构与隐喻 |
| (一) 仪式关系与象征符号 |
| (二) 仪式时空结构的隐喻 |
| 三、绕三灵仪式中的情感结构 |
| (一) 社会交往的仪式目的 |
| (二) 集体狂欢的仪式态度 |
| 第四章 情感的释放:绕三灵仪式中的情感互动 |
| 一、色彩互动:情感表达的另一种符号 |
| (一) 服饰色彩中的情感表达 |
| (二) 仪式中色彩的象征与情感 |
| 二、行为互动:仪式舞蹈中集体情感的释放 |
| (一) 仪式舞蹈的象征性 |
| (二) 舞蹈动作与情感表达 |
| 三、情歌互动:唱调子中集体情感与个人情感的交叠 |
| (一) 文献中的白族民歌 |
| (二) 田野中的白族调子 |
| (三) 唱调子中的集体情感 |
| 第五章 情感的回归:日常交往中情感互动的个案研究 |
| 一、日常交往中的情感互动 |
| (一) 随机互动 |
| (二) 偶然交往 |
| (三) 惯性互动 |
| (四) 情感延续 |
| 二、日常交往中情感互动的特征 |
| 结语 |
| 一、情感互动是绕三灵仪式中主要的文化特征 |
| (一) 白族老年人“不老”的文化身份 |
| (二) 提供了可供情感互动的文化空间 |
| (三) 绕三灵仪式中情感互动的文化特征 |
| 二、绕三灵仪式空间中情感互动的文化意义 |
| (一) 绕三灵仪式空间中不同的情感状态 |
| (二) “情感”成为联结仪式内外的重要文化因素 |
| 附录一 白语对照词汇 |
| 附录二 田野图片资料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设计、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 一、研究方法与设计 |
| 二、研究内容 |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界定、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 一、工艺、机械工艺与传统手工艺 |
| 二、传统手工艺企业 |
| 三、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界定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一、父子传承及文献综述 |
| 二、师徒传承及文献综述 |
| 三、品牌传承及文献综述 |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 一、代际传承理论 |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 三、无形资产理论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理论构建 |
| 第一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父子传承模式理论构建 |
| 一、父子传承历史缘由 |
| 二、父子传承内容 |
| 三、父子传承路径 |
| 四、父子传承模型图的构建 |
| 第二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师徒传承模式理论构建 |
| 一、师徒传承历史缘由 |
| 二、现阶段师徒传承困境及问题解决机制 |
| 三、师徒传承路径 |
| 四、师徒传承模型图的构建 |
| 第三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品牌传承模式理论构建 |
| 一、品牌传承缘由 |
| 二、品牌传承的核心内容 |
| 三、品牌传承路径 |
| 四、品牌传承模型图的构建 |
| 第四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整体模型图构建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校企合作类德艺品牌式开拓创新型代际传承 |
| 第一节 案例企业基本情况 |
| 第二节 案例数据收集 |
| 第三节 案例数据编码与分析 |
| 一、开放性编码 |
| 二、轴心性编码 |
| 三、选择性编码 |
| 第四节 案例企业代际传承特征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博物馆依托品牌式渐进引导型代际传承 |
| 第一节 案例企业基本情况 |
| 第二节 案例数据收集 |
| 第三节 案例数据编码与分析 |
| 一、开放性编码 |
| 二、轴心性编码 |
| 三、选择性编码 |
| 第四节 案例企业代际传承特征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少而精”式稳妥传统型代际传承 |
| 第一节 案例企业基本情况 |
| 第二节 案例数据收集 |
| 第三节 案例数据编码与分析 |
| 一、开放性编码 |
| 二、轴心性编码 |
| 三、选择性编码 |
| 第四节 案例企业代际传承特征分析 |
|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多重案例扎根理论分析方法的比较研究和整合分析 |
| 第一节 多重案例代际传承模式梳理及其整合框架模型 |
| 一、父子传承模式理论梳理与整合 |
| 二、师徒传承模式理论梳理与整合 |
| 三、品牌传承模式理论梳理与整合 |
| 四、基于多种传承模式的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整合理论模型 |
| 第二节 多重案例类属范畴比较 |
| 一、基于多重个案范畴归类的共同关键点提炼 |
| 二、多重案例共同关键点的典范模型与一般规律概念模型 |
| 第三节 多重案例代际传承核心要素的作用机理和延伸意义 |
| 本章小结 |
| 第八章 改善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对策研究 |
| 第一节 企业内部制度管理的改善 |
| 一、企业代际传承过程中渐近性管理理念及制度构建 |
| 二、异质性人力资本激励与约束制度构建 |
| 三、实体与网络平台优势互补的营销与推广 |
| 第二节 企业外部政策环境的支持 |
| 一、文化层面的政策支持 |
| 二、教育层面的政策支持 |
| 三、法律层面的政策支持 |
| 本章小结 |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 附录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缘由 |
| 二、选题意义 |
| (一) 理论意义 |
| (二) 现实意义 |
| 三、相关研究述评 |
| (一) 仪式相关研究 |
| (二) 度戒仪式的相关研究 |
| (三) 传统的继承与重构的相关研究 |
| (四) 身体与仪式相关研究 |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 (一) 研究思路 |
| (二) 研究方法 |
| 五、田野点介绍 |
| (一) 田野点基本概况 |
| (二) 瑶族社会文化特征 |
| 第一章 度戒仪式基本情况 |
| 第一节 度戒仪式及其文化构成 |
| 一、度戒仪式概述 |
| 二、度戒仪式文化构成要素 |
| 第二节 度戒仪式的过程 |
| 一、仪式前的准备 |
| 二、度戒仪式的主要过程 |
| 第二章 度戒仪式中的身体建构 |
| 第一节 度戒仪式中的身体叙事 |
| 第二节 度戒仪式中的身份转换 |
| 一、仪式的分离阶段 |
| 二、仪式的阈限阶段 |
| 三、仪式的重新整合阶段 |
| 第三章 度戒仪式对传统的重构 |
| 第一节 瑶族传统文化的继承 |
| 一、传统民间信仰的继承 |
| 二、传统伦理道德的继承 |
| 第二节 度戒仪式内容的变化 |
| 一、仪式对传统的重构 |
| 二、仪式步骤的缩减 |
| 三、仪式时空的调整 |
| 四、仪式中现代文化的渗入 |
| 第三节 度戒仪式方式和性质的变化 |
| 一、从家庭传承到政府保护 |
| 二、从传统社区到网络社区 |
| 三、从民间信仰到文化展演 |
| 四、从民间传统到国家非遗 |
| 第四节 度戒仪式社会功能的变化 |
| 一、从个人的人生历练到族群的认同标志 |
| 二、传统社会规范与现代社会规范的整合 |
| 三、民族文化自信的提振手段 |
| 第四章 度戒仪式发展变迁的原因 |
| 第一节 外源性因素 |
| 一、国家非遗保护背景 |
| 二、生计方式的转变 |
| 三、新媒体技术的介入影响 |
| 第二节 内源性因素 |
| 一、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觉 |
| 二、文化观念更新与提升 |
| 三、族群认同需要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语境及缘由 |
| 1.1.1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 1.1.2 问题的提出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布依族研究综述 |
| 1.2.2 布依山歌的研究 |
| 1.2.3 现有布依山歌研究存在的问题 |
| 1.3 研究的理论视角与方法 |
| 1.3.1 乡村传播学:乡村文化传播的本土化 |
| 1.3.2 研究方法:民族志调查 |
| 1.4 研究路径 |
| 第二章 布依山歌传播的文化生态系统 |
| 2.1 布依族传统历史与文化 |
| 2.1.1 布依族的族源与族称 |
| 2.1.2 布依族的历史发展 |
| 2.1.3 布依族的民间文化 |
| 2.2 布依山歌传播的民间现实形态:拐吉村与拐吉村的山歌 |
| 2.2.1 拐吉村概述 |
| 2.2.2 拐吉村的山歌 |
| 第三章 叠写的传统:布依山歌的地方传播史 |
| 3.1 1953年以前:“传统”的想象 |
| 3.1.1 定位身份:家谱的追溯 |
| 3.1.2 族群传统的“在地化”:布依山歌的学唱 |
| 3.1.3 “拟制”的族群文化实践:传统的想象与再造 |
| 3.2 1958—1990:政治话语与社区记忆 |
| 3.2.1 国家的力量:自然村落到社会主义集体社会 |
| 3.2.2 布依山歌的社会主义表达 |
| 3.2.3 歌声串起的社区记忆 |
| 3.3 1990——至今:现代化与山歌听觉的现代性 |
| 3.3.1 布依山歌传播的式微 |
| 3.3.2 自制山歌录像碟:信息社会中村民听觉经验的变革 |
| 小结 |
| 第四章 可供解读的文本:布依山歌传播的意义模式 |
| 4.1 地方性知识与地方的世界:布依山歌描绘的“乡村图景” |
| 4.1.1 《砍牛经》与“老祖公”:宗教经典中的大宇宙与小世界 |
| 4.1.2 情歌对唱文本中的“阴阳相合” |
| 4.1.3 村庄山歌文本中的“生态整体性”表达 |
| 4.2 地方的语言与地方的人群:山歌所散发的族群精神气质 |
| 4.2.1 山歌中的地方语言与族群的道德隐喻 |
| 4.2.2 山歌中地方语言的审美特征与村民的审美意识 |
| 4.2.3 村庄山歌中地方语言所折射的族群文化性格 |
| 小结 |
| 第五章 歌声的流动:声音实践中的社会网络 |
| 5.1 “声临其境”:村庄山歌传播的仪式化场景 |
| 5.1.1 日常生活的仪式化场景 |
| 5.1.2 生命过渡的仪式化场景 |
| 5.1.3 历法/节庆的仪式化场景 |
| 5.2 声音实践中家庭系统的互动 |
| 5.2.1 从自由到个人主义:布依山歌与村庄青年的恋爱和择偶 |
| 5.2.2 微信里的对歌:布依山歌传播中的夫妻互动 |
| 5.2.3 走下神坛:布依山歌传播中的亲子关系 |
| 5.3 声音实践中的社群互动 |
| 5.3.1 身份的交融:“声音共同体”的时代 |
| 5.3.2 关系的区隔:山歌演唱队与社群边界 |
| 5.3.3 “礼物经济”还是“商品经济”:社群关系的变与不变 |
| 5.4 声音实践中的“国家—社会” |
| 5.4.1 传统节庆歌会:乡野自生的文化空间 |
| 5.4.2 “被发明的传统”:舞台节日的国家发明 |
| 第六章 结论:族群传统·文化实践·发展 |
| 6.1 布依山歌:族群文化实践的“行动场域” |
| 6.2 发展话语下布依山歌该如何传播 |
| 附录 |
| 附录一:田野笔记摘选 |
| 附录二:田野调查图片选 |
| 参考文献 |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1. 选题缘起 |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3. 研究目标与创新之处 |
| 4. 研究理论与方法 |
| 第一章 多民族黄氏女故事中的苗、瑶黄氏女歌谣 |
| 1.1 多民族黄氏女故事概览 |
| 1.2 苗、瑶黄氏女歌谣之独特性阐释 |
| 1.2.1 形态结构独特性:多民族黄氏女故事与苗、瑶黄氏女歌谣 |
| 1.2.2 民歌叙事独特性:多民族黄氏女故事与苗、瑶黄氏女歌谣 |
| 第二章 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特征 |
| 2.1 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时空 |
| 2.1.1 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时间 |
| 2.1.2 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空间 |
| 2.2 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语法 |
| 2.2.1 叙事程式解析 |
| 2.2.2 交替架构:核心事件承启催化事件 |
| 2.2.3 文本建构中的矛盾点 |
| 第三章 苗、瑶黄氏女歌谣的叙事隐喻 |
| 3.1 宗教伦理:《金刚经》信仰与修善 |
| 3.2 性别制约:转身成佛与即身成佛 |
| 第四章 歌谣隐喻的内生动力 |
| 4.1 轮回转生动力:生命流转不息的原始意义 |
| 4.1.1 自然生命的转瞬即逝 |
| 4.1.2 生生理想的涌动不熄 |
| 4.1.3 轮回转生的中和解救 |
| 4.2 信仰救赎动力:女性自我解救的现实意义 |
| 4.2.1 角色救赎——实现人生价值 |
| 4.2.2 精神救赎——超越自我局限 |
| 4.2.3 洁净救赎——重建社会秩序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