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1](2017)在《麦家小说创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2年起,麦家第一部长篇小说《解密》与读者见面,便一举拿下中国小说协会2002年中国长篇小说排行榜第一名,从此便开启了麦家谍战类型题材文学作品的创作之路,并在2008年凭借《暗算》获得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这也是国内第一部关于谍战类型题材的文学作品获此殊荣,至此,在他的身上便被贴上了“中国谍战之父”的显赫标签。从新世纪的中国小说格局来看,中国的小说创作日趋颓势,麦家的横空出世为当下的中国文坛输入了新的创作模式,他是少有能够将上世纪80年代先锋传统继承并发展下来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读者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麦家是用密码意象和密码思维在讲述故事,其次,他将“密码”作为叙事的新资源、新核心,是故事承转的关键要素。在创作技法上结合博尔赫斯式的迷宫叙事,使其作品呈现出与当下小说叙事格局迥异的艺术魅力。麦家持续有效的创作,极大提升了谍战类型题材的作品在汉语小说中地位,研究和探讨麦家的小说创作过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欲以麦家的谍战类型题材的长篇小说为研究对象。本论文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对麦家小说创作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从麦家的写作意象、选材角度、叙事手法以及文学和影视传媒结合的角度对麦家的小说创作进行一次概要梳理。第二部分,从麦家小说创作主题的深度出发,揭秘特情世界、书写人物人性和英雄悲剧三个方面深入地分析作家的创作内涵和创作精神。第三部分,将麦家的文学价值融入到当下社会环境,从多个角度探讨麦家文学创作的成功之道。
邵将[2](2017)在《中国大陆刑侦类纪实电视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纪实性电 视剧在新时期的 个重要的重 的电 象。纪象。性电 电 剧的优势正是能够迅速反映生活,满足观众尽快知道在祖国大地上发生的新变化、涌现出的新人新事纪实性电视剧反映生活的优势是明显的,电视特点是鲜明的。十几年来已出现一批成功之作,绝大多数作品在全国性电视剧评奖中获奖,不少作品还获得一等奖,获奖数量和档次都很高。一些创作者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拍摄纪实性电视剧的经验。大陆刑侦类纪实电视剧是纪实性电视剧中的一个相对重要的类别,它关注社会时局的变化,以纪实手法真实再现了民众普遍关心的热门刑事案件,具有浓厚的世俗化色彩和强烈的时代感。笔者对自1994年首部作品问世之后的31部刑侦类纪实电视剧作品的本体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与解读,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在“纪实性电视剧”的基础上对“刑侦类纪实电视剧”概念特征进行界定,而后对刑侦类纪实电视剧的发展状况进行梳理与概述;第二章,从人物个性捕捉、价值观承载、情感投射三个方面对刑侦类纪实电视剧呈现出警匪二元对立的特点加以分析;第三章,重点从双线并行的叙事过程、双线交汇的叙事结尾两个维度对刑侦类纪实电视剧的情节模式进行剖析和阐述;第四章,主要通过视觉和听觉两个方面对刑侦类纪实电视剧的奇观化特征进行详尽的分析与研究。本论文以类型电视剧为基本研究起点,综合运用电影、电视等相关艺术理论,并借鉴新闻传播学、哲学、文学、美学、叙事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在仔细观摩大量刑侦类纪实电视剧文本的基础上,做出了较为全面的综合性研究。
马建伟[3](2015)在《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卧底侦查作为一项特殊侦查手段,在实践中运用由来已久,对打击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的有组织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等发挥了极大作用。由于卧底侦查实施中环境的多变性和此种侦查手段本身的危险性,对这一侦查手段的实施要求非常严格。但多年来卧底侦查一直处于“脱法”状态,侦查机关仅仅依据国家安全法、人民警察法以及一些规范性文件中的模糊规定或原则性规定来实施,在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201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技术侦查措施的相关规定,在该规定中虽未明确提及“卧底侦查”等字眼,但不可否认其条文中描述的“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包括卧底侦查,卧底侦查的合法性第一次得到了法律的肯定。确认卧底侦查的合法性对于构建卧底侦查法律体系至关重要。但是,不得否认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卧底侦查的规定过于笼统,无法形成完整而严密的卧底侦查法律体系。在实践应用中,仍然存在大量问题。笔者在对中外卧底侦查概念分析的基础之上,对域外多国的卧底侦查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借鉴和学习其中的宝贵经验,同时联系我国特殊国情以及侦查实践,对我国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完善作出一些构想。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关于卧底侦查的概述。首先笔者对国内外理论界关于卧底侦查的概念界定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然后将卧底侦查与诱惑侦查、刑事特情等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卧底侦查具有秘密性、危险性、“欺骗性”等特点,并对卧底侦查的原则进行了阐述,包括必要性原则、安全性原则、适度性原则以及保密性原则。第二部分:对目前我国卧底侦查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卧底侦查合法性,但其中规定过于粗陋和模糊。一是卧底侦查适用案件范围和期限存在争议,主要指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秘密侦查的相关规定能否适用于卧底侦查尚无统一定论。二是卧底侦查主体及审批程序等规定模糊,主体不明确,审批程序过于概括,无具体标准及要求。三是卧底人员的刑事责任豁免及救济等规定缺失,目前刑事诉讼法中无此相关规定,亟需通过立法来完善。第三部分:对域外卧底侦查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方面。包括德国、美国、法国以及荷兰等国,内容涉及卧底侦查的主体、适用案件范围、审批程序、保障机制以及刑事责任豁免等。在研究基础上进而讨论域外哪些先进制度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第四部分:在前三部分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关于完善我国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主要包括通过限定主体与客体来明确卧底侦查的适用条件;通过规定审批程序、行动指挥、违法监督等实现对卧底侦查的约束与监督;通过充分准备及必要保护实现对卧底人员的安全保障;通过立法方式明确对卧底人员的补偿与救济。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有效改善我国当前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不足,使卧底侦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石永平[4](2012)在《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贪污犯罪案件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翻新,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深刻认识贪污罪的构成和犯罪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遵循侦查原则,采取高效、合法的手段侦破贪污犯罪案件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国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给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完善的法律保障,也更加明确检察机关作为侦查主体,享有的侦查权限。研究贪污犯罪侦查方法,使侦破案件工作能够更积极有效的开展,本文结合新法的规定,以及检察机关办案实践中客观实际的总结,提出一些更符合法律要求,符合当前社会形势下打击贪污犯罪行为的侦查方法,打破以往办案中的瓶颈,把握细节,找准突破口,打破侦查僵局,从而对检察院侦查机关实践工作起到更加有效的指导作用。使侦查办案工作取得更大的办案成效,维护我党执政地位不动摇,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又稳,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四个方面入手,对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方法进行了研究。一、贪污犯罪的法律特征。研究贪污犯罪侦查方法,首先,必须对贪污犯罪的概念和构成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从刑法学的角度剖析贪污罪的概念和构成,其次,根据贪污犯罪案件现有的发案情况,总结出贪污犯罪案件的特点以及侦查原则,从总体上认识贪污犯罪案件。二、贪污犯罪案件的证明标准。要对一类案件开展侦查工作,必须紧紧依照法律的规定,要明确法律对该类案件如何成立、采取什么措施、进入哪一办案环节提出相应的证明标准,只有依照这一明确的标准,才能使侦查工作合法、有序、有效开展。三、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方法。通过对贪污犯罪的认识,结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研究贪污犯罪案件的侦查方法,使侦查工作的每一环节都能够积极有效的发现和收集证据,达到破案的目标。研究如何攻破贪污犯罪案件侦查难点,寻找和锁定侦查线索;开展秘密初查工作,获取相应的犯罪证据,为立案打好基础;选择侦查途径,有效运用措施,收集、获取更多涉案证据证明材料;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客观的审查判断,为侦查终结做好准备;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使案件进入侦查终结,提出处理意见;结合谋略,运用措施,进行实证分析。四、在《国际反腐败公约》的视野下,提出我国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方法还应从哪些方面完善。重点从案件的初查和措施的运用所存在问题出发,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探索和提出完善意见。
李奔[5](2011)在《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管理创新研究 ——以葫芦岛市公安局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警力就是警察集合体的战斗力,既包括警察的数量,又包括警察的素质、警务装备、后勤保障,以及组织和管理指挥系统的结构和运作方式等诸多要素。警力是公安机关得以正常运转的决定性因素,它不仅关系公安机关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公安机关普遍面临着警力不足的问题。但受现实条件的制约,在短期内大规模增加警察数量很难实现,加之,作为公安机关在新警录入方面的选择权有限。因此,如何科学配置警力,有效整合当前的警力资源,不断挖掘现有的警力潜力,就成为我们自主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突破口。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指通过各种配置手段和路径,合理调整公安机关人力资本的地域、部门的分布和素质结构,以形成一个高效率的管理机制和工作系统,既能使警察的个体潜力或能量得到充分发掘,同时又能达到1+1>2的目标,更好地发挥出公安机关整体效能。与此相对,警力配置的不合理则制约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削弱了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同时带来了队伍管理的诸多问题。要想在总警力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队伍战斗力,就必须由外延式扩充向内涵式开发转变,着眼内部,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把现有警力资源的存量盘活,使其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因此,笔者首先介绍了警力资源优化配置及其管理创新的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如何科学的配置警力资源及警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具体方法。本文通过对警力资源优化配置及其管理创新的研究,试图找到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办法,科学的整合警力,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创造一个更有利的环境。
江华[6](2010)在《论职务犯罪讯问中的心理控制方法》文中提出讯问的目的是让不愿意供述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供述,让作虚假供述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如实供述,讯问的关键是改变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排除嫌疑人的供述障碍,形成供述动机,促使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本文借鉴九步讯问法中的心理学方法,结合实践经验,总结在职务犯罪讯问中对嫌疑人进行心理控制的基本步骤和一般方法,以期提高讯问效率。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职务犯罪讯问的特点和职务犯罪讯问中的应当具有的思维方式。通过总结职务犯罪讯问的特点,强化对职务犯罪讯问的理性认识,以便在职务犯罪讯问中更好的运用心理控制方法。思维方式是讯问员开展讯问和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控制的前提和基础,为讯问员展开讯问活动及解决讯问中的问题提供了方式方法。第二部分,提出在职务犯罪讯问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在职务犯罪讯问中运用心理学知识时,要处理好心理学的科学价值和法律价值之间的关系,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和避免精神损害原则,遵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至于虚假供述、不超过合理限度而引发道德争议的准则。第三部分,介绍职务犯罪讯问中心理控制的基本步骤。笔者先介绍九步讯问法的基本步骤并加以评析,分析九步讯问法的特点和主要策略,批判心理强制方法存在的弊端,以及九步讯问法牵涉到的职业道德问题。归纳总结心理控制的基本步骤。从切入话题到建立讯问员与嫌疑人的信任和友好关系,从树立讯问员的权威到对嫌疑人的评估分析,从对嫌疑人的正面指控到促使其态度转变,分析讯问中心理控制的一般过程。
杨丹[7](2010)在《线人侦查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线人通常是指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接受侦查机关的任务,为侦查机关提供有一定价值的犯罪线索、情报或证据的人。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利用线人侦查行为收集犯罪信息和证据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线人侦查是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犯罪、跨国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一系列智能化、组织化犯罪的利器。与传统的侦查方式相比,线人侦查具有隐蔽性、主动性、欺骗性的特征,是具有潜在侵权风险的特殊侦查手段。我国在打击贩毒、假币、走私等重大刑事犯罪中,使用线人是常用的手段。但是,有关我国线人侦查的立法至今还处于空白状态,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线人问题只字未提。实务部门的内部规则对线人的运用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则属于机密,从不外宣。这就使得我国线人侦查成了名副其实的“法外侦查”。实践运用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理念缺失、立法缺乏、操作失范,既不利于权利保护,也不利于惩治犯罪。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这一问题值得我们高度中重视。本文以线人侦查法制化问题为主线。通过对线人侦查的价值分析和对国外线人侦查的比较考察为基础共分以下五部分。第一部分导论,本部分主要是介绍本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等内容,具体包括问题的提出、文献综述、研究的意义和目的、论文的思路、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等方面。第二部分从线人的基本理论谈起,对线人、线人侦查及相关观念做一辩析。通过对相关理论的辨析,更加准确的把握线人侦查这一秘密侦查手段。接着分析线人侦查在现实运用中的实践必要性及它的正当化法理基础。剖析这一秘密侦查手段在实践运用中所存在的风险性,对司法诚信的冲击,公民自治权及隐私权的侵犯。以及如何在实践运用中进行价值平衡和权利救济。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国外线人侦查制度的考察。首先,大致梳理一下线人历史发展的脉络。然后,重点是对美国、德国、英国、马来西亚等国线人侦查制度的考察。以问题为主线展开研究,主要涉及线人侦查运用的法律依据、线人的选建、线人的适用案件范围、线人的使用和管理、线人的犯罪与豁免问题。最后对各国线人侦查制度的发展趋势做一小结。第四部分是关于我国线人侦查的基本情况的介绍。首先,总结了我国线人侦查的发展历史、立法现状及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分析了我国线人侦查现状的成因。最后阐述了关于我国线人侦查的基本态度。第五部分主要是关于我国线人侦查的法制化构想。这部分内容主要以第三部分中所列举的问题为纲。从我国的现实出发,结合国外法治国家的可借鉴经验,就如何定位我国线人侦查的工作性质和地位、主体资格要求、物建操作程序、适用案件范围等问题,发表一些看法。
刘邦银[8](2008)在《论我国卧底侦查行为的制度建构》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和恐怖犯罪等的日益猖獗,卧底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秘密侦查手段,在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运用并备受关注。但是卧底侦查应遵循怎样的程序,卧底侦查人员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如何评价,卧底侦查人员的安全如何保障等内容都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上述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填补我国卧底侦查行为的立法空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全文除导语和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辨析了卧底侦查的概念。在比较卧底侦查与诱惑侦查、特情侦查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基础上,界定了卧底侦查的定义,即卧底侦查是经特别挑选的刑事侦查人员,以隐蔽其原身份的方式,在一定时期内潜伏于所要调查的犯罪对象的组织或者环境中,在合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暗中搜集与犯罪活动有关的证据和情报,提供给刑事侦查机关,以对抗特别危险且侦查难度较高的犯罪的一种秘密侦查行为。第二部分讨论了当前我国卧底侦查存在的问题。首先从《刑事诉讼法》没有授予侦查主体运用卧底侦查的权力、《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笼统性方面,指出我国卧底侦查运用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然后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指出卧底侦查法律规范缺失产生的弊端;最后阐明了质疑卧底侦查正当性的几个观点。第三部分论证了卧底侦查的正当性和可罚性问题。首先从卧底侦查可能侵犯的法益、普通公众的伦理首先要求、侦查破案等角度分析了卧底侦查正当性的理论依据。同时还对卧底侦查人员犯罪行为是否免责,即可罚性问题进行了研究。第四部分阐述了域外卧底侦查的立法考察。在对美国、德国及我国的台湾、澳门地区有关卧底侦查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后,就我国卧底侦查立法的模式和原则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立法模式方面倾向于综合性立法,即把监听、跟踪、卧底侦查等秘密侦查行为一起归并入一部侦查权规制法中。第五部分探讨了对我国卧底侦查行为制度建构的思考。首先论述了侦查理念的转变,其次说明了如何选择我国卧底侦查的立法模式,再次认为卧底侦查立法应遵循的原则包括比例原则、用途正当性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最后讨论了我国卧底侦查立法的基本框架。该部分依据把卧底侦查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思路,从卧底侦查的适用范围、实体性要件、程序性要件、卧底侦查员的选拔机制、对卧底侦查员的监督机制、对卧底侦查员的保护机制、对卧底侦查中所获证据的证明力规定、对被侦查者的救济机制等八个方面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卧底侦查法制化的具体建议。
王慧智[9](2008)在《从认识论范式到工程论范式 ——侦查学范式研究初论》文中研究表明范式对于推动学科发展的正规化、建制化有着突出的基础性意义,范式研究也是学科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其他兄弟学科,侦查学对于自身范式的研究略显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学科的独立地位和理论创新。因此,借鉴其他兄弟学科的成功经验,在侦查学理论范式的研究领域进行一些初步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是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在此基础上,实现“从认识论到工程论”的范式转向,可以回应侦查实践需要、突破理论创新的瓶颈,实现学科发展的与时俱进,可以进一步厘清学科的本质属性,明晰学科的科学定位,为侦查学科的全面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路。本文按照层层递进的逻辑脉络分四部分展开。第一部分在侦查学的学科研究中引入库恩“范式”概念和“科学革命”理论,作为学科考察的工具和路径。第二部分借助范式分析的工具,梳理并归纳出传统侦查学的研究范式是认识论范式的特征,揭示认识论范式难以应对实践和理论需要而出现的“反常困境”:驾驭力危机、解释力危机、涵盖力危机、整合力危机、体现力危机、承载力危机,提出“从认识论到工程论”的范式转换命题。第三部分初步从存在论、知识论和价值论三个方面系统论证和推演确立“侦查工程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尝试探索建立“侦查工程论”的体系框架:首先,在侦查工程存在论中,从词源学和哲学两个角度梳理“工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在工程论的视野中剖析侦查活动的工程行为本质和特征:建构性—实践性的本质属性、目的性—技术性的运动模式、规律性—价值性的张力结构、具体性—整合性的思维取向。其次,在侦查工程知识论中,从结构学和发生学的角度分析如何理解和把握“侦查工程”的范畴。在静态方面,侦查工程处于主体、客体、技术、环境四大结构因素的系统互动结构之中;在动态方面,侦查工程处于审查立项、勘查认知、分析决策、操控实施、竣工使用五大流程的递进程序之中。最后,在侦查工程价值论中,分析侦查工程价值的本质、发生基础、特征,评估维度和尺度等重要论题。第四部分从学科谱系学的角度考察,在“理工之分”的学科维度中,侦查行为本质是一种“工程行为”,侦查思维本质是一种“工程思维”,侦查学本质上是一门“工程学科”,侦查学应当有区别于其他“理论学科”的特质和气度。
汪启和[10](2007)在《刑事特情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刑事特情是秘密侦查体系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侦查措施,实践中运用很广。它突破了警力资源有限的“瓶颈”,最大限度的获得了犯罪信息,为侦破许多社会危害性大而又无直接明显被害人的案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刑事特情的立法缺乏,学界对其研究,也基本上是从政治意义的层面展开的。这种背景下的研究,对刑事特情当然具有重要意义,它能论证刑事特情使用的政治正当性,并为立法做铺垫。但这种研究往往显得过于粗放和宏大,缺乏司法上的规范性。本文将刑事特情制度置于法律的场域,分析其在法治要求下的具体问题,以便为刑事特情的法治化起推动作用。本文分为四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对当前刑事特情的“法律”文本概念及学理概念进行了整理和优劣评判,在总结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理论界和实践中极易混淆的几个概念进行了区分。梳理了刑事特情的各种分类及其意义。特别是对刑事特情的历史沿革,进行了系统的考察。第二部分,在界定正当性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析刑事特情使用是否正当的标准是价值和规范的双重标准。然后分别以价值标准和规范标准这两大坐标,对我国刑事特情使用的正当性进行了审视。文章认为我国刑事特情的使用,本质上是正当的,但是在法治化要求的社会背景下,某些方面存在瑕疵,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第三部分,以法治国家和地区为分析样本,用比较法的方法,分析了国外相关制度的立法状况及实际运作,为我国刑事特情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域外视角。第四部分,通过资料统计分析,验证了刑事特情在案件侦破中的重要作用,并评估了我国侦查实践对刑事特情的依赖程度,也揭示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后从我国的现实出发,结合法治国家的可资借鉴经验,就如何构建我国刑事特情的工作性质和地位、主体资格要求、物建操作程序、适用案件范围、享有权利义务及管理、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麦家小说创作概述 |
| 第一节 密码世界缔造者 |
| 第二节 谍战故事的成就者 |
| 第三节 迷宫叙事的继承者 |
| 第四节 文学与影视相结合的受益者 |
| 第二章 麦家小说创作主题研究 |
| 第一节 揭秘鲜为人知的特情世界 |
| 第二节 书写“黑暗世界”中的人性显现 |
| 第三节 解密英雄人物的生命悲剧 |
| 第三章 麦家小说的当下意义 |
| 第一节 纯文学与消费文学的融合 |
| 第二节 类型文学的经典化 |
| 第三节 中国谍战文学走向世界 |
| 第四节 塑造战争艺化的谍战美学 |
| 第五节 告别谍战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刑侦类纪实电视剧的概念界定及发展阶段 |
| 第一节 刑侦类纪实电视剧的概念界定 |
| 一、剧作内容的真实性 |
| 二、表现手法的写实性 |
| 三、剧情呈现的假定性 |
| 第二节 刑侦类纪实电视剧的发展阶段 |
| 一、兴起阶段(1994——2001) |
| 二、回落阶段(2002——2016) 第二章 二元对立的人物形象 |
| 第一节 正邪较量中的人物个性捕捉 |
| 一、侦破者的平民化塑造 |
| 二、犯罪者的圆形化处理 |
| 第二节 善恶对比下的价值观承载 |
| 一、侦破者作为正面审美理想的载体 |
| 二、犯罪者作为负面审美形态的载体 |
| 第三节 是非抉择中的情感投射 |
| 一、从侦破者角度:弘扬伦理道德 |
| 二、从犯罪者角度:镜鉴犯罪人生 第三章 模式化的情节设置 |
| 第一节 双线并行的叙事过程 |
| 一、犯罪“情景再现式”连续进行 |
| 二、侦破“高度纪实化”持续展开 |
| 第二节 双线交汇的叙事结尾 |
| 一、案件侦破,满足期待视野 |
| 二、“惩罚情节”,表现时代特征 |
| 三、“死亡情节”,感悟生命无常 第四章 奇观化的视听呈现 |
| 第一节 奇观化的视觉审美图景 |
| 一、扑朔迷离的侦破奇景 |
| 二、惊心动魄的犯罪奇观 |
| 第二节 奇观化的听觉审美系统 |
| 一、陌生化的语声 |
| 二、具有间离效果的音乐 |
| 三、具有疏离功能的音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卧底侦查概述 |
| (一) 卧底侦查的概念 |
| (二) 卧底侦查与相关概念辨析 |
| (三) 卧底侦查的特点 |
| (四) 卧底侦查的原则 |
| 二、我国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现状及不足 |
| (一) 我国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现状 |
| (二) 我国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不足 |
| 三、域外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
| (一) 域外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考察 |
| (二) 域外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借鉴 |
| 四、我国卧底侦查法律制度的完善构想 |
| (一) 明确卧底侦查的实体要件 |
| (二) 卧底侦查的约束与监督 |
| (三) 卧底侦查人员的安全保障 |
| (四) 对卧底侦查人员的救济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前言 |
| 第一章 贪污犯罪的法律特征 |
| 第一节 贪污罪的概念和构成 |
| 一、 贪污罪的概念 |
| 二、 贪污罪的法定构成 |
| 第二节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的概念及案件特点 |
| 一、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的概念 |
| 二、 贪污犯罪案件的特点 |
| 第二章 贪污犯罪案件的证明标准 |
| 第一节 贪污犯罪案件证明标准的概述 |
| 一、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证明标准的概念 |
| 二、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中证明标准具有阶段性 |
| 第二节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中证明标准的运用 |
| 一、 立案的证明标准 |
| 二、 提请逮捕的证明标准 |
| 三、 侦查终结的证明标准 |
| 第三章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方法研究 |
| 第一节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难点 |
| 一、 为突破难点,做好相关涉嫌线索有关内容的筛选、甄别工作 |
| 二、 对相关涉嫌线索所涉及的关节点的锁定 |
| 第二节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中的初查方法及技巧 |
| 一、 以把握初查的主攻方向和目标为前提 |
| 二、 以广泛收集涉案信息为主要内容 |
| 三、 以隐蔽意图、秘密初查为主要方法 |
| 四、 以获取一定证据材料、排除立案侦查障碍为目标 |
| 第三节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途径选择及侦查措施的运用 |
| 一、 通过全面细致考虑,准确选择侦查途径 |
| 二、 紧密结合侦查谋略与技巧,有效运用侦查措施 |
| 第四节 贪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及审查判断 |
| 一、 贪污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 |
| 二、 贪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 |
| 第五节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 |
| 一、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概念 |
| 二、 贪污犯罪侦查终结的条件 |
| 三、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时的重点工作 |
| 第六节 贪污犯罪案件运用侦查方法,结合侦查谋略实证分析 |
| 一、 先发制人,捷足先登 |
| 二、 多管齐下,围而歼之 |
| 三、 声东击西,迂回攻坚 |
| 第四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野下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方法的完善 |
| 第一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野下完善贪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 |
| 一、 贪污犯罪案件初查中的问题 |
| 二、 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框架下,完善贪污犯罪初查的设想 |
| 第二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野下完善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措施 |
| 一、 贪污犯罪案件侦查措施运用中的问题 |
| 二、 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框架下,完善贪污犯罪侦查措施的运用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的背景 |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 1.3 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
| 第2章 警力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的相关理论 |
| 2.1 警力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的理论前提——马克思主义系统论思想 |
| 2.2 警力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的理论基础——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优化配置理论 |
| 2.3 警力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概述 |
| 2.3.1 警察概述 |
| 2.3.2 警力资源及其配置与管理的含义 |
| 第3章 警力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 3.1 警力资源配置与管理的现状 |
| 3.2 公安机关警力资源配置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 3.2.1 机构设置过细、职能交叉,警力浪费 |
| 3.2.2 警力布局不合理,头重脚轻 |
| 3.2.3 经费和保障不力,制约了公安工作正常开展 |
| 3.2.4 过多的非警务活动"挪用"了大量警力 |
| 3.2.5 部分警察素质不高,影响警力的有效发挥 |
| 3.2.6 科技强警意识不强,工作水平落后 |
| 3.2.7 警务效率不高问题较为突出 |
| 3.2.8 超时工作情况较为普遍存在 |
| 第4章 建立动态的自适应的警力资源优化配置模式 |
| 4.1 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关系和职能结构 |
| 4.2 重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配置,优化警力 |
| 4.3 健全公安工作的经费保障体系 |
| 4.4 严格规范非警务活动,科学合理用警 |
| 4.5 关爱民警身心,科学高效用警,释放警力 |
| 4.6 警力的配置和使用要坚持适才适位 |
| 4.7 必须增强成本效益的观念 |
| 4.8 抓紧制定警力配置标准 |
| 4.9 抓紧调整现有警务工作模式 |
| 第5章 警力资源的管理创新 |
| 5.1 大力加强以德治警,构建和谐警营 |
| 5.1.1 要注重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群体 |
| 5.1.2 深入学习体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意义 |
| 5.1.3 加强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 |
| 5.1.4 深化和谐警营建设,向队伍内部挖掘潜力 |
| 5.2 优化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群体的班子结构 |
| 5.3 做好广大民警的职业规划工作 |
| 5.4 以学强警,努力打造"学习型"公安队伍 |
| 5.4.1 深入发动,营造学习型警队的良好氛围 |
| 5.4.2 加强教育培训 |
| 5.4.3 创新学习形式,从简单课本式教育向多媒体复合式转变 |
| 5.5 体制制度改革创新 |
| 5.5.1 创新用人选人机制 |
| 5.5.2 改革岗位交流制度 |
| 5.6 实施科技强警战略 |
| 5.6.1 民警是信息化建设的主体 |
| 5.6.2 加大投入,向科技要警力 |
| 5.7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
| 5.7.1 考核评价定位要准确 |
| 5.7.2 绩效考评机制的实施必须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标准和内容方法 |
| 5.7.3 完善考评体系的督查机制 |
| 5.8 重视柔性管理 |
| 5.8.1 健全文化育警机制,增强民警的文化修养 |
| 5.8.2 健全交流互动机制,建立相互平等和畅通互动的交流平台 |
| 5.9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
| 5.9.1 建立政治荣誉激励机制 |
| 5.9.2 建立物质保障激励机制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前言 |
| 一、职务犯罪讯问的特点和思维方式 |
| (一) 职务犯罪讯问的特点 |
| 1. 嫌疑人地位重要,讯问难度大 |
| 2. 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不易突破 |
| 3. 嫌疑人易翻供,易反复 |
| 4. 相关佐证少,策略技巧不易施展 |
| (二) 职务犯罪讯问的思维方式 |
| 1. 讯问是谈判和博弈的过程 |
| 2. 讯问是“推销”的过程 |
| 3. “有罪推定”和“中性推定” |
| 4. 换位思考 |
| 二、职务犯罪讯问应当遵循的原则 |
| (一) 合法性原则 |
| (二) 避免精神损害原则 |
| 三、职务犯罪讯问中心理控制的基本步骤 |
| (一) 九步讯问法的基本步骤 |
| (二) 对九步讯问法的评析 |
| 1. 九步讯问法的特点 |
| 2. 九步讯问法的主要策略 |
| 3. 心理强制方法存在潜在风险 |
| 4. 九步讯问法涉及职业道德问题 |
| (三) 职务犯罪讯问中心理控制的基本步骤 |
| 1. 切入话题,建立关系(友善和信任) |
| 2. 树立权威,占据上风 |
| 3. 分析评估 |
| 4. 正面指控 |
| 5. 改变态度 |
| (四) 一些心理学知识在讯问中的应用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0. 导论 |
| 0.1 问题的提出 |
| 0.2 文献综述 |
| 0.2.1 相关研究文献基本梳理 |
| 0.2.2 各国的线人侦查制度概述 |
| 0.2.3 我国线人侦查的法律规制构建 |
| 0.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 0.4 论文的思路 |
| 0.5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 1. 线人侦查的基本理论 |
| 1.1 线人侦查的概念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
| 1.2 线人侦查的现实必要性与法理正当性 |
| 1.2.1 线人侦查的现实必要性 |
| 1.2.2 线人侦查的法理正当性 |
| 1.3 线人侦查中的价值冲突 |
| 1.3.1 线人侦查中的欺骗性与司法诚信品格的冲突 |
| 1.3.2 线人侦查与公民自治权 |
| 1.3.3 线人侦查与公民隐私权 |
| 1.4 线人侦查的价值权衡 |
| 2. 线人侦查的比较研究 |
| 2.1 线人发展的历史脉络 |
| 2.1.1 古代文明时期的线人 |
| 2.1.2 中世纪至启蒙时代的线人 |
| 2.1.3 19世纪专业警察和专业线人的兴起 |
| 2.1.5 20世纪的线人 |
| 2.2 各国线人制度的比较考察 |
| 2.2.1 线人的概念与分类 |
| 2.2.2 线人运用的法律依据 |
| 2.2.3 线人的选建 |
| 2.2.4 线人的使用与监管 |
| 2.2.5 线人适用的案件范围 |
| 2.2.6 线人的犯罪与豁免问题 |
| 2.3 各国线人侦查法律规制之简评 |
| 2.4 各国线人侦查发展趋势 |
| 3. 我国线人侦查的历史沿革及问题分析 |
| 3.1 我国线人的历史发展 |
| 3.1.1 古代的线人侦查 |
| 3.1.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的线人侦查 |
| 3.2 我国线人侦查的现状及问题 |
| 3.2.1 我国线人侦查的立法现状 |
| 3.2.2 我国线人侦查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 3.3 我国线人侦查现状的成因 |
| 3.4 关于我国线人侦查的基本态度 |
| 4. 我国线人侦查的法律构建 |
| 4.1 定位线人侦查的工作性质 |
| 4.2 线人的选建 |
| 4.2.1 线人的资格要求 |
| 4.2.2 不宜物建为线人的几类人 |
| 4.2.3 线人选建的操作程序 |
| 4.3 明确线人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 |
| 4.4 规范线人的使用与监管 |
| 4.5 线人的权利与保护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论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第一章 卧底侦查概述 |
| 第一节 卧底侦查的概念 |
| 一、关于卧底侦查概念的争议 |
| 二、笔者观点 |
| 第二节 卧底侦查与相关概念辨析 |
| 一、卧底侦查与诱惑侦查 |
| 二、卧底侦查与特情侦查 |
| 第二章 当前我国卧底侦查存在的问题 |
| 第一节 我国卧底侦查的运用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
| 一、《刑事诉讼法》没有授予侦查主体运用卧底侦查的权力 |
| 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笼统性 |
| 第二节 司法实践的状况 |
| 一、审查监督机制的缺失 |
| 二、不当卧底侦查的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救济渠道 |
| 三、证据材料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
| 第三节 对卧底侦查行为正当性的质疑 |
| 一、卧底侦查作为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秘密侦查措施,有恣意侵犯公民权利的趋势 |
| 二、卧底侦查中包含欺诈手段,有违司法诚信 |
| 三、卧底侦查使侦查人员长期生活在高压、高风险的犯罪组织内部,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有违人道主义原则 |
| 四、卧底侦查进程不易监督控制,侦查人员可能变质,卧底侦查本身也可能被一些政客变相地利用为打压异己的手段 |
| 五、卧底侦查占用大量司法资源,投入产出不成比例 |
| 第三章 对卧底侦查的正当性和可罚性问题的分析 |
| 第一节 卧底侦查的正当性依据 |
| 一、从卧底侦查可能侵犯的权益看,隐私权等基本权利当属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
| 二、从普通公众的伦理道德要求来看卧底侦查并未超出社会的容忍度 |
| 三、从侦查破案的角度看,卧底侦查显然有其必要性 |
| 四、综合各方面利益进行权衡,卧底侦查运用得当利大于弊 |
| 第二节 卧底侦查犯罪行为的可罚性问题 |
| 一、卧底侦查人员的犯罪行为是依照法令的行为 |
| 二、卧底侦查人员的犯罪行为是依上级命令的行为 |
| 三、卧底侦查人员的犯罪行为是紧急避险 |
| 第四章 域外卧底侦查的立法考察 |
| 第一节 美国 |
| 第二节 德国 |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 |
| 第四节 我国澳门地区 |
| 第五节 评析 |
| 第五章 关于我国卧底侦查行为制度建构的思考 |
| 第一节 侦查理念的转变 |
| 第二节 我国卧底侦查立法模式的选择 |
| 一、我国卧底侦查立法模式选择应注意的问题 |
| 二、我国卧底侦查立法宜采取的模式 |
| 第三节 我国卧底侦查基本原则的确立 |
| 一、比例原则 |
| 二、用途正当性原则 |
| 三、司法审查原则 |
| 第四节 我国卧底侦查基本框架的建构 |
| 一、明确卧底侦查的适用范围 |
| 二、构建卧底侦查的实体性要件 |
| 三、构建卧底侦查的程序性要件 |
| 四、确立卧底侦查员的选拔机制 |
| 五、规范对卧底侦查员的监督机制 |
| 六、完善对卧底侦查员的保护机制 |
| 七、明确对卧底侦查中所获证据的证明力规定 |
| 八、规制对被侦查者的救济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范式与科学革命:考察的工具和方法 |
| 第一章 认识论范式的危机:侦查学范式的解构 |
| 第一节 认识论:侦查学的传统范式 |
| 第二节 反常:认识论范式的困境 |
| 一、认识论范式驾驭力危机 |
| 二、认识论范式解释力危机 |
| 三、认识论范式涵盖力危机 |
| 四、认识论范式整合力危机 |
| 五、认识论范式体现力危机 |
| 六、认识论范式承载力危机 |
| 第二章 侦查工程论:侦查学范式的重构思路 |
| 第一节 存在论:工程与侦查工程 |
| 一、三元论视野中的“工程 |
| (一) 词源学考察 |
| (二) 哲学考察 |
| 二、工程论视野中的“侦查 |
| (一) 建构性—实践性的本质属性 |
| (二) 目的性—技术性的运动模式 |
| (三) 规律性—价值性的张力结构 |
| (四) 具体性—整合性的思维取向 |
| 第二节 知识论:结构学和发生学意义上的分析 |
| 一、侦查工程的静态结构 |
| (一) 侦查工程主体 |
| (二) 侦查工程客体 |
| (三) 侦查工程技术 |
| (四) 侦查工程环境 |
| 二、侦查工程的动态流程 |
| (一) 侦查工程的审查立项阶段 |
| (二) 侦查工程的勘查认知阶段 |
| (三) 侦查工程的分析决策阶段 |
| (四) 侦查工程的操控实施阶段 |
| (五) 侦查工程的竣工使用阶段 |
| (六) 非完整形态的侦查工程活动 |
| 第三节 价值论:对侦查工程合理性的评价 |
| 一、价值及侦查工程价值 |
| 二、侦查工程价值的产生基础 |
| 三、侦查工程价值的主体性属性 |
| (一) 侦查工程价值的多元性 |
| (二) 侦查工程价值的多维性 |
| (三) 侦查工程价值的时效性 |
| 四、价值评价的维度和尺度 |
| (一) 侦查工程价值评价的维度 |
| (二) 侦查工程价值评价的尺度 |
| 第三章 工科:侦查工程论视野中侦查学的学科谱系定位 |
| 第一节 理工之分:基于思维划界的学科谱系 |
| 第二节 工程学科:侦查学的特质和气度的阐释 |
| 结语 范式转换:侦查学的“涅磐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前言 |
| 第一章 刑事特情制度概述 |
| 一、刑事特情的内涵及相关概念辨析 |
| (一) 刑事特情的概念 |
| (二) 相关概念的辨析 |
| 1、刑事特情与线人 |
| 2、刑事特情与卧底侦查 |
| 3、刑事特情与刑事悬赏 |
| 4、刑事特情与举报人 |
| 二、刑事特情的分类 |
| (一) 根据刑事特情所担负的任务分类 |
| (二) 根据刑事特情的人员来源分类 |
| (三) 根据刑事特情的活动地域范围分类 |
| 三、刑事特情制度的历史沿革 |
| (一) 中国古近代的刑事特情 |
| (二)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的刑事特情 |
| 第二章 刑事特情的正当性分析 |
| 一、正当性的内涵及其标准 |
| 二、刑事特情正当性的价值分析 |
| (一) 自由与安全 |
| (二) 成本与收益 |
| (三) 司法的纯洁性 |
| 三、刑事特情正当性的规范分析 |
| (一) 法律依据 |
| (二) 侦查权的来源 |
| (三) 罪责自负原则 |
| (四)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 (五) 公民的隐私权 |
| (六) 权利的救济 |
| 第三章 相关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 一、线人的主体类型 |
| 二、线人的主体资格 |
| 三、线人的建立和操作程序 |
| 四、线人适用的案件范围 |
| 五、线人的权利 |
| 六、线人的安全保护 |
| 第四章 我国刑事特情制度的完善 |
| 一、刑事特情的工作性质和地位 |
| 二、刑事特情的资格要求 |
| 三、刑事特情物建的操作程序 |
| 四、刑事特情适用的案件范围 |
| 五、刑事特情的权利与义务 |
| 六、刑事特情的管理和保护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