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生[1](2021)在《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文中认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较好克服了革命时期注重个人、家庭、宗族、朋友等小群体利益的传统社会特殊主义价值观的侵蚀,新中国成立后执掌全国政权而来的权力腐蚀,以及改革开放后实行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特别是新旧体制机制转轨过程中腐败大量增加的挑战。这是如何实现的呢?不少学者认为,1978年前主要靠群众运动反腐,1978年后主要靠制度反腐。但这种观点忽略了的是,改革开放前不仅有群众运动反腐,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组建了纪委、监委等反腐败机构,逐步建立了腐败惩治的权限、规则和程序,而且群众运动都是中共中央直接发动、组织的,除文化大革命外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控制开展的,群众运动中都有制度建设环节,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也是由专门机构进行。在改革开放后的反腐败实践中,除不开展群众运动外,大多数制度规则、程序、机构都延续了新中国成立早期及革命时期确立的制度框架。将改革开放前后的反腐败实践分别界定为运动反腐、制度反腐的二分法,割裂了两个时期的历史联系,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确立的拒腐防变体制机制,而这恰恰是建国后拒腐防变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本文在将拒腐防变放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进行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拒腐防变,关键在于其是高度制度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自成立起就注重用制度化的方式拒腐防变,同时虽经历曲折反复但总体上较好地处理了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辩证关系,将群众参与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可以说制度化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拒腐防变的主线。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初步探索期,确立了思想建党优先、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等原则框架。在这些原则框架下,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确立从思想和作风问题抓起,防止这些问题演化为腐败问题的管党治党思路,使党员干部改变源自传统农业社会的观念和特质,接受马克思主义公共利益至上的普遍主义价值观,自觉做到不想腐。确立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建立专门干部选拔机构,将自上而下的领导考察与自下而上的群众考察结合起来,从选人用人的源头遏制腐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反腐败专门机构,严格实施党的纪律,及时纠正党员的小错误、清除党员队伍中的腐化分子,使大多数党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通过井冈山工农兵民主政治、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廉政实践等,对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方式进行探索,初步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新中国成立早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期。针对全国执政后腐化现象大幅增加的现实,将整风整党运动与执行纪律、整顿干部、清理组织、反对腐败结合,深化了延安整风运动模式;相继建立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职责范围、领导体制、工作规则与程序等为1978年后纪委恢复重建提供了基本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信访制度等为群众监督以及参与反腐败提供了制度化途径。但对党内贪污腐化特别是科层化管理体制滋生的官僚主义等隐性腐败,中央领导层在反腐败以自上而下的制度化方式为主还是以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为主上分歧越来越大,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张力逐步凸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成为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改革开放新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期。中国共产党将拒腐防变重新纳入制度化轨道,探索在不开展群众运动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路径,对群众参与的规模和数量进行规范限制,更多依靠党和国家体制特别是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反腐。其中,1983年整党确立了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以及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构建起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恢复重建后的纪委确立三项主要任务、五项基本权限、双重领导体制、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体制,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体系,在“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注意区分纪律问题与法律问题,并在理念、规则和程序上探索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推动腐败惩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但在拒腐防变制度化迅速提高的同时,群众参与逐渐边缘化,群众反腐与制度化的反腐体制对接不顺畅,党委政府与民间社会在反腐问题上不时出现紧张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加速推进期。针对制度执行不力、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以制度执行力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和腐败惩治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有力维护制度权威、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通过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机制,构建群众网上曝光、舆论发酵、执纪执法部门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并通过巡视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特别是明确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理顺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关系,在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途径、将群众监督整合进拒腐防变制度化格局上取得重要进展。回顾百年拒腐防变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化为主线,在思想教育、组织机构、惩治腐败、权力监督等制度化上都取得了不少历史经验。在新征程上,必须传承好这些宝贵经验,坚持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化,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整风整党,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结合起来,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坚持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化,任人唯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反腐败专门机构;坚持和完善腐败惩治制度化,将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将严惩腐败作为教育、制度的支撑和后盾;坚持和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化,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中国共产党抵御各种腐败因素的侵蚀、长期执政奠定坚实基础。
谢春涛[2](2021)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1978-2012)》文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探索当代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最新成果。李长春曾经指出,关于文化发展道路的理论,最重要就是回答了文化发展朝什么目标迈进和走什么路这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决定着当代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路径,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文化理念,也形塑着当代中国文化的样态。本文将1978年至2012年中国共产党文化相关理论的内在逻辑与历史轨迹为考察对象,以文化的发展目标和文化发展中最重要的三对关系作为当代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基本命题,旨在分析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的理解和定位,解答中国共产党对于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文化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这三对关系的认识变迁。关于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与成就,相关研究较为充分,本文试图从文化发展道路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着手,历史性地梳理重要文献,对比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面对不同的时代挑战时思想与理论的变迁。在思想变迁的历史脉络之中,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更加清晰,这也更加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探索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在复杂的历史互动中不断开拓与调试而形成的。本文第一章主要探讨文化发展目标与任务,以及与之相关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的定位。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建设目标的设定不断地进行调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出的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初衷是恢复党风与社会风气,十二大报告还以共产主义为核心提出了“四有”的目标。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精神文明逐渐褪去了共产主义色彩。鉴于精神文明偏重思想道德建设,中共中央又在1990年代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更加聚焦文化艺术和思想道德两个方面,并且更强调文化的中国特色。新世纪以后,胡锦涛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增强文化软实力的建设目标。同时,中国共产党看待文化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义的视角不断拔高,对于文化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改革开放初期更多是从以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抵制腐朽思想的角度出发,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文化对于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性,则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与综合国力概念的形成的过程中被逐渐认识。第二章主要探讨文化的民族性和现代性问题,实质是中国共产党如何看待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上出现了全面否定传统文化、全盘拥抱西方文化的虚无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为应对文化领域的思想斗争,彻底转变了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但中国共产党由于长期受到列宁“两种文化”理论的影响,试图对传统文化进行精华与糟粕二元对立划分,直到进入新时代才突破这种二元划分方法。在应对西方文化的问题上,尽管中国共产党始终警惕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但整个社会在向西方文化学习借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导致对于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倾向,如,将西方文化等同于现代文化。直到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强调文化自信,中国气派,中国的文艺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才逐步开始摆脱对西方的盲从。第三章围绕文化如何适应改革开放的问题,主要探讨文化与政府、市场和人民三者的关系。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文化市场的形成,文化受众被赋予更多选择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扩大。而当时文化是政府包办的“事业”和“工作”,在“以文补文”等小修小补无法解决文化市场供需矛盾后,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尊重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文化生产的重要性。在理顺“两种属性”与“两种效益”的关系之后,中共中央对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和公益化的文化事业进行了区分,重新定义了文化领域中政府主导文化事业、市场主导文化产业和人民作为文化发展主体的关系。第四章是坚持意识形态领导权与文化多样化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底线思维,对触及底线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文化进行批判和抵制,并且落实二为方针增强文化活力。但在变革时代,老经验不灵、新经验不足,中国共产党在应对社会思潮过程中收获了一些教训。进入1990年代以后,中共中央在以立为本的基调下,提出了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工作方针,放弃了以往对意识形态进行刚性约束的办法,为如何处理主导意识形态与大众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进入新世纪,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新的挑战,胡锦涛提出要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引领力,在不断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的过程中,通过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更为主动地引领社会发展、推动共识形成。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理论建构新,本文从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角度探讨文化的民族性与现代性,从文化体制改革探讨如何摆正政府、市场与人民的关系来解放文化生产力,从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探讨意识形态主导权与文化繁荣发展的辩证统一,能够更好地涵盖文化自身发展以及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更加全面论述文化发展道路的同时,更加突出理论重点。二是材料相对较新,得益于报刊电子化和材料的公开,文章大量利用了当时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其他报刊材料,能够更加全面地理解当时党内外的观点。三是研究视角新,本文吸收传播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从文化受众的角度分析文化背景,能够更充分地展现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在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以进一步理解文化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战略意义。总的来说,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用更加全面、更具民族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代替了偏重于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于文化建设战略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同时,中国共产党更加全面地认识了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对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两种效益”以及“两种属性”有了更加辩证统一的认识。在意识形态主导权与文化发展的关系层面,中国共产党也探索出了一元主导与多样化并存的基本思路,更加关注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健康发展。
姜迪[3](2021)在《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手段,根植于中国的法制传统,在漫长的传统中国历史时期,调解一直是官方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甚至被置于高于正式司法审判的地位。而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正是生发于这种法制传统根脉的一片崭新枝叶,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对传统中国调解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创新。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及实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受到传统和现实两种因素的所用:首先,传统中国社会的乡村自治模式、民间千百年来的“无讼”和“惧讼”观念以及传统中国的小农经济模式均对仍处于乡土社会中的陕甘宁边区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使其在纠纷解决模式的设计和选择中不得不予以考虑;其次,中国共产党在对陕甘宁边区进行社会改造过程中,导致纠纷大量增加,这与边区本就孱弱的司法供给能力产生了极强的张力,而这种矛盾在生存环境极其恶劣、资源紧张的革命战争年代注定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中国共产党急于探求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以缓解社会治理压力。所以,在充分吸收借鉴传统社会治理模式、有效盘活根据地现有社会治理资源的基础上,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这一崭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是采取社会团体、司法机关、政府、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调解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模式。在中国共产党早期政权的建设过程中,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与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相结合的方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引导人民参与边区民主政治和经济建设,激发人民的政治热情,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边区政府将边区人民组织起来,激发了人民生产和抗战的积极性,实现了最广泛的社会动员,避免了国民党政府权力下沉中出现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问题。在这一对边区社会组织、动员、整合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培养了大量的新式精英,培育了众多的新式基层组织(社会团体)。新式精英取代了旧式精英成为乡村社会的领袖,他们在乡村社会中具有极大的号召力和榜样的力量,获得了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新式基层组织也进一步削弱了宗族组织和家族组织等传统社会组织在乡村社会的影响力,重新完成了边区社会的组织化进程。新式精英与新式基层组织都成为中国共产党进行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资源,推动新式基层组织与新式乡村精英积极参与纠纷调解,极大地拓展了共产党在边区社会的治理空间,实现了调解工作的最广泛覆盖,使权力的触角深入到乡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中最受众多学者关注的就是人民司法的象征—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司法调解中,马锡五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并运用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缓解了法律理想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张力,客观上推动了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中蕴含多重治理技术,拓展了司法的功能,它打破了司法审判的固有模式,其所表征的“身体在场”、“司法广场式”司法治理策略和理念,被作为典型树立起来。模范的塑造和符号资源的生产进一步塑造、凝结了司法认同,构筑了政治合法性。正式借由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陕甘宁边区以及其他根据地的推广,在中国共产党控制的区域内悄悄发起了一场心灵革命,使中国共产党在边区的执政地位更为稳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立代表着一种新的社会治理理念和新型司法模式的诞生。调解制度在陕甘宁边区不仅仅是弥补司法资源供给不足、化解社会纠纷冲突的有效手段,更成为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改造边区人民群众思想的有力武器,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灌输革命意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时代,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影响力仍在,从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到浙江永康的“龙山经验”,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大调解”,在这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和纠纷解决模式中仍然能够看到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潜在影响。我们应充分挖掘其社会治理的精髓,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依归,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基层民主自治原则。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中,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培育乡村治理主体实现多元治理。
李想[4](2020)在《比较文学视野下的抗日叙事研究 ——以当代中朝韩抗日主题书写为中心》文中指出历史上,日本对中国和朝鲜半岛的侵略是中朝韩三国人民的共有记忆,长久的艰苦奋战、受尽压迫的痛苦、社会的动荡不安都让抗战的历史刻骨铭心。而在浴血奋战过程中,整个民族奋起反抗的面貌、无数英雄烈士不畏牺牲的抗战故事,展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和爱国主义情操,成为了最振奋民族心和爱国心的宝贵精神财富。于是记录呈现这段可歌可泣历史的文学主题应运而生,抗日叙事成为了中朝韩共有的、且重要的文学主题。随着历史的前进和时间的推移,战争中的残忍、迷惘、恐惧、伤痛也伴随这段民族成长的记忆一同浮现。抗日叙事的面貌也随之愈加丰富和饱满。对当代中朝韩抗日叙事的比较研究,不仅是丰富完善整个东亚抗日叙事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也对深化抗日叙事的历史精神,加强在抗日战争认识问题上的互补互识具有重要意义。纵观中朝韩当代抗日叙事的总体情况,在不断发展中交叉形成了相同的抗日叙事主题,其不仅呈现出具体的书写特征,也反映了深刻的时代性和政治社会性。中朝共有的全民抗日和领袖抗日主题、革命成长主题是两国抗日叙事中具有鲜明政治性和时代性的部分,中朝韩所共有的英雄抗日、抗日伤痛、理念指向主题有着不同的书写特征,并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新变化。而社会政治环境的改变所带来的中韩历史复原主题不断涌现,丰富了抗日叙事的面貌,更鲜明地反映了抗日叙事主题与时代的深刻联系。围绕以上主题,并结合具体文本的分析,本文以西方叙事学后经典派侧重的对文本与历史语境的交互作用为主要视域开展比较文学平行研究,开展宏观把握与微观分析两个层面上的比较研究,在宏观把握层面以探讨共性和特性为主,并以社会历史批评的视角探究其背后的社会历史政治等原因。在微观分析上,运用主题学、文学治疗学、文学心理学等相关的理论结合文本细读的方法比较具体作品的异同之处。中国和朝鲜在领袖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的历史语境下,形成了全民抗日与领袖抗日两大重要主题,又在长期的积累中形成了各侧重一方的特点,并分别通过构筑“全民”与“领袖”的形象凸显这两大相对的主题。这种具有鲜明比照性的特点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政治、文化原因。而在这种语境下,形成了中朝抗日叙事主题相较于韩国的另一大特征鲜明的主题,革命成长主题。最具代表性的是母亲与儿童的革命成长。这一主题的书写具有典型的范式化特征,最大化地凸显了中朝抗日文学的特色和抗日战争的意义,却也模糊了成长本位主题的概念和内涵。同时,这种政治文化语境影响下形成了中朝韩对英雄抗日主题的不同书写特征。中国所强调的以人民利益为上的集体英雄主义在后期的发展中并不否定个人英雄主义的存在;韩国凸显民族主义的个人英雄主义并不与集体英雄主义相对立;而朝鲜的集体英雄主义以对领袖的忠诚为最高标准。在这种英雄理念的影响下,中国与韩国抗日英雄叙事在本质上都书写了“义”之意,与朝鲜抗日英雄叙事中突出“忠”的泛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朝鲜的抗日英雄都成为了“忠臣”式英雄。于是,朝鲜的抗日叙事主题基本上围绕了“领袖-忠臣”这一范式展开,形成了具有朝鲜特色的抗日叙事结构。中朝韩之间鲜明的意识形态差异直接导致了抗日叙事中理念指向主题的不同呈现,在复杂的抗战背景下,在作者个人经历与创作视角以及创作语境的共同影响下,形成了强烈的理念指向性和理念的差异性,并直接影响了具体作品的叙事结构。随着抗日叙事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政治语境的改变,抗日伤痛与历史复原成为了新世纪抗日叙事的主流主题。以“慰安妇”及历史惨案为题材的抗日叙事的不断出现,与外交政治语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反映了中韩在面对抗日伤痛问题上的新视角和新姿态,完全不用于以往围绕阶级伤痛和反战叙事的书写。而历史复原主题作品的不断出现,展现了国家政治话语的包容度和开放度,反映了人们对历史事实的反思和发展性的历史意识,在国家和民间两个层面不断丰富抗日叙事的内涵。通过比较和梳理可以看出,朝鲜抗日叙事以“领袖-忠臣”的形态凸显出独具朝鲜特色的抗日叙事特征,其主题也集中于呈现领袖形象和“忠臣”式英雄的一片丹心,具有体系化、划一式,集中展现,形式庞大的特征,在主题的深入性和丰富性上有所缺失。韩国的抗日叙事整体上呈现出凸显民族主体性和历史叙事性,也带有明显的市场化、大众化文化性特征。中国的抗日叙事发生了鲜明的变化,从以阶级为纲的抗日叙事到国民党正面战场抗日叙事、南京大屠杀叙事、“慰安妇”叙事等,显现出视角的多元化发展和主题的多样性变化。抗日叙事主题的不断变化发展始终反映了其不可忽略的时代性,必须在深刻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予以考察。本论文只是从宏观比较视域上对当代中朝韩抗日叙事进行比较研究的一次尝试,以期填补相关研究的空白,并希望可以为抗日叙事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路径。文中一定存在着欠缺深度等不足,希望今后可以继续深入开展相关研究,拓展其深度和广度。
刘素娟[5](2020)在《冯友兰中西文化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鸦片战争以降,外国列强侵入中国,给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中华民族面对侵略,勇敢地走上了救亡图存的道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人们对中西冲突的思考和探索,从物质层、制度层转向了文化层,自此之后,中西文化问题成为国人讨论的热点话题。冯友兰是我国着名的哲学家、哲学史家、教育家,他曾以“三史释今古、六书纪贞元”概括自己一生的主要学术成就,作为五四时期成长起来的热血青年,冯友兰的哲学研究始终围绕中西文化进行。他的文化探索随着时代脉搏而跳动,随着时代思潮的发展而起伏。20世纪初期,五四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人们关于“中西文化异同”、“中国文化向何处去”有着广泛的讨论。冯友兰对中西文化的探索,主要围绕“中国文化为什么会落后、中西文化有什么不同”来进行,冯友兰认为中国落后的原因在于没有科学,中国没有科学的原因在于中国文化向内寻求的历史选择,它走的是“自然”路线,关注的是人的内心需要,注重的是人伦日常。与之相反,西方产生科学的原因在于西方文化向外追求,走的是“人为”路线,注重向大自然寻求力量,追求确实性。20世纪20年代,冯友兰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通过深入了解西方哲学,他发现中西文化有许多相同之处,都同时存在着几种人生哲学派别,冯友兰以老子所谓“损益”问题为主线,将中西人生哲学按照“损道”、“益道”、“中道”三个大类分为了十个派别,提出中西哲学都有“损道”,主张人类的幸福在于约束人的欲望;也都有“益道”,主张向外探寻幸福;还都有“中道”,主张有限度地向外探索。回国后,冯友兰接续人生哲学之同的发现,参与了“科玄论战”,提出了一种新的人生观。20世纪30年代,受马克思主义在国内广泛传播的影响,冯友兰逐步接受了唯物史观,认识到社会从低到高的发展规律。欧洲游学的观察和思考促使冯友兰对中西文化的看法从“中西之异”转向了“古今之异”,认识到中西文化的不同在于时代差别,中国是古代文化,西方是近代文化。冯友兰文化观从“中西之同”到“古今之异”的辩证发展,让他认识到中西互释的可能。20世纪40年代,面对抗日战争和建国问题,冯友兰认为工业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中国现代化问题讨论中,冯友兰接续“古今之异”,根据共相殊相理论,提出了文化的类型说,认为西方是以社会为本位的工业社会,其文化是工业类文化,中国是以家庭为本位的农业社会,其文化是农业类文化。中国向西方学习,不是“全盘西化”,也非“中国本位”,而是要学习其工业类文化,保持中国的基本道德不变,保留中国民族文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冯友兰主动接受改造,努力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实践,进一步接受马克思主义。从此,冯友兰的中西文化讨论加入了马克思主义的因素。面对1950年代文化改造和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和批判,冯友兰勇敢地提出了“抽象继承法”,旨在传承中国文化的传统命脉。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共产党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冯友兰在这个时期重新获得了学术生命,他认为,中西文化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向西方学什么”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新阶段在于如何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建立新的文化体系。围绕“中国古典哲学有哪些成份可为新的文化体系所吸收”,冯友兰完成了《中国哲学史新编》,为中国文化的新发展输送营养。冯友兰对中西文化的认识和思考长达近一个世纪,折射出了二十世纪的风云变幻,展现了冯友兰的爱国热忱和民族情怀。冯友兰的中西文化观始终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和评价及对中国文化未来的思考,经历了一个从不自信到自信的过程,表现了冯友兰在中西文化冲突面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着力和用心。冯友兰的中西文化探索,不仅涉及到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还关照到了马克思主义,冯友兰对中、西、马三者关系的探索,也为后人铺好了基石。
刘成喆[6](2020)在《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变迁研究》文中认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表达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充分认同与历史性尊崇,并指出新时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领路人,中国共产党的传统文化观对新时代创新承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深远。纵观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认识和对待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党的传统文化观的变迁深刻影响着中华传统文化的命运。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变迁,总结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经验及启示,是极具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要研究课题,对新时代创新承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意义。本论文将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变迁的历史进程分置于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不同历史阶段中进行考察和分析,对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百年来的变迁历程进行了较为具体的研究,从中国共产党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传统文化的相关政策、对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关系的认识等维度分析和阐释了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变迁的表现及其深层动因,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进行了客观的评述,阐明了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意义及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变迁的经验启示,揭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由之路。本文除引言外,主体部分共分六章。第一章,对中国共产党建党早期传统文化观进行研究。这一历史阶段以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为起始点,以1937年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为阶段节点。选取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作为阶段节点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抗战开始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由国内阶级矛盾转变为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民族矛盾,从而极大的影响了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在建党后经历了惨痛的大革命失败和艰难的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在这两个时期虽然略有差异,但并未出现大幅度变化,因此将1921-1937年作为第一个考察阶段是比较科学的。第二章,对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的传统文化观进行研究。这一历史阶段起始于1937年毛泽东率领中共中央机关进驻延安、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直至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在这一历史阶段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十分艰苦的生活条件下深入总结了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尤其是抗日战争的新经验,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历史命题,是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变迁的重要历史节点。第三章,对建国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进行研究。这一历史阶段以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起点,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拨乱反正为节点。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在这一历史阶段中经历了十分曲折的变迁过程,也正是这一曲折过程凸显出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变化必然会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印证了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变迁研究的重要性。第四章,对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进行深入研究。这一历史阶段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作为节点。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重新步入科学、理性的轨道,并经过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为新时代创新承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奠定了重要基础。第五章,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进行深入研究。这一历史阶段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为起点,对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尊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新时代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统文化观予以深入解析,阐明其科学性、先进性和重大的历史意义。第六章,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进行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研究,梳理和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变迁的历史经验及启示。本章所总结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秉持“去粗取精”方针、坚持文化自信和与时俱进等经验启示,能够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科学、理性、客观的认识中华传统文化提供有益的借鉴。
董政[7](2019)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新中国的国家建设,当代中国法理学也走过了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在这段艰辛的学术探索的历程中,当代中国法理学取得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逐渐建构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事业得到更加全面与深入的推进,这为当代中国法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学术契机。因此,当代中国法理学需要反思和总结自身的不足,并努力寻找新的理论突破点与增长点。这样就需要从国家观入手,一方面通过梳理、分析与评判中国法理学在不同阶段所持之国家观来反思国家与法的关系在当代中国法理学所呈现出的不同样态;另一方面,在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之不足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建构“国家的法理论”这一理论构想。简言之,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既是一种寻找“国家”的学术反思,又是一种找回“国家”的学术构想。为了能清晰地描绘当代中国法理学之国家观的内容与变迁过程,需要建立了三个理想型,即“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和“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三个理想型是对中国法理学三个历史阶段的概括或模型化:第一阶段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这一阶段的法理学属于一种“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以“国家与法的理论”为典型;第二阶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2005年左右),由于这个阶段法理学业已获得自身的正当性地位,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并且各种法理论层出不穷、蔚为大观,因而这个五个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法理论属于“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主要考察的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权利本位论、以夏勇教授为代表的民权哲学、以公丕祥教授为代表的法制现代化理论,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法治本土资源论、以梁治平教授为代表的法律文化学;第三个阶段是从2005年以来至今,纵然有一些法理论还未形成气候,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和讨论,但是这些法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它们主动地将“国家”置于其理论学说的核心位置,自觉地探究国家与法之关系的基本原理与规律,这些法理学属于“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一法理论的典型有以强世功教授为代表的立法者的法理学、以高全喜教授为代表的政治宪法学、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大国宪制论。“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所以是“强”国家观的法理论,是因为在国家与法的关系中,国家在价值层面上居于统摄地位,法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手段和工具,法理论也因此成为国家理论的附属品。换言之,在“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家(理论)比起法(理论)而过于强势,国家与法在理论上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强”一样,所谓“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弱”也是从国家与法之关系的角度界定的,只不过这种“弱”表现出更多的复杂特性。首先,国家观之“弱”表现为相对弱势,是相较于“强”国家观之绝对强势而言的。其次,国家观之“弱”还意味着包含国家视角、叙事、利益、精神、价值的国家理论的式微。再次,国家观之“弱”也指明了国家主题不再是法理学的中心主题,换言之,法理学对国家主题的关注只是法学理论自身研究的一个附带结果而已。最后,国家观之“弱”还体现为尚未建构起与法学理论相关的系统性的国家理论框架。正是基于这四点特性,国家(观)较之于法律(观)在这种法学理论模型中居于一种弱势地位。“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是指以国家为研究“视域”的法学理论范式。这一法学理想型中从国家出发重新审视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进路、研究旨趣等,将国家重新纳入到了法学基本理论的讨论之中,并且国家与法的关系构成了这一法理论的基本研究范畴。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到“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再到“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国家观在当代中国法理学中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虽然目前中国法理学开始逐渐意识到国家之于法学理论的重要价值,但是总体而言将国家与法之关系作为法理学基本研究范畴的自觉性还不强,尚未建构起足以解释当代中国重大法治实践的理论模型、分析框架与方法论。因此,正是在反思与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迈向“国家的法理论”。可以从时代语境、研究对象与主题构成三个方面对“国家的法理论”进行论纲性的阐述。首先,“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新时代”有四重内涵,即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中华民族奋斗的新目标、担当国际秩序的新角色,以及这一新时代依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这是新时代基本属性的不变性。新时代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它为当代中国法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命题,“国家的法理论”实际上就是在这些大的题域的统摄下对具体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说,新时代为当代中国法理学迈向“国家的法理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研究契机,其具体表现为注重交叉学科研究的契机、注重法学宏观范式的研究契机、注重探寻国家精神的研究契机,这些契机也是“国家的法理论”今后深化研究的立足点。其次,由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理,因此作为一种法理学的“国家的法理论”当然也是以法理为研究对象,只不过这一法理是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即现代国家在以法建国、以法治国过程中的法律规律、原则、方法与价值。正是由于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国家的法理论”在研究中虽然以国家作为中心视角、从国家出发来观察法律,但其落脚点是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最后,“国家的法理论”对现代国家建构之法理的研究不是漫无目的地展开,而是在更为具体的研究主题之下去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因此,还需着重分析“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国家的法理论”包含着三大主题即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当然,“国家的法理论”并不是孤立地研究这三大主题,而是集中地考察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的互动关系,这一互动关系组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也即形成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立宪的政党—国家理性。
唐诗[8](2019)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已经走过70个年头,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经历了国内国际形势的重重考验,已经成为地区性和世界性大国,并稳步向世界强国迈进。新时代的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在经历了不同阶段的继承、总结、发展、探索和创新后,形成了成熟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体系,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作为其精髓也不断发展完善,与中国外交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相配合,与中国外交同步迈向新阶段。自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就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确定为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1953年周恩来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此后中国共产党始终继承和发展这一外交智慧,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环境做出不懈努力。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的判断和国际格局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中国外交政策第一次被明确地概括为“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写入党代会报告。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做出的正确选择,也是和平外交政策的支撑和依据,这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对外理念,这标志着中国外交的目标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外交对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对外为实现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条件服务。随着中国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外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化解压力、抓住机遇也成为新时代中国和平外交必须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作出重要政治论断:“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重要论断开启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内涵和外延得到进一步升华。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深化发展的进程中,维护国家利益是其基本出发点。从建国之初为维护新中国的政权安全和国家独立,到为扞卫中国的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再到为努力实现国家的统一大业和助推经济建设发展,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始终坚定维护国家利益的根本立场。中国外交战略经历了最初的“一边倒”到“两个拳头打人”再到“一条线、一大片”上的变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在外交实践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外交规范。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始终顺应时代主题的变化和国际局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注重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国际秩序向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中国外交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构建安全环境的同时,也为世界和平贡献了重要力量。基于上述背景,研究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演变和基本经验十分必要。本文的主要叙述脉络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引言、正文及结语。引言部分主要对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及研究重点与难点进行了论述,是对论文整体架构的把握,为论文的渐次展开提供了依据。正文部分由七个章节构成。第一章主要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其基本内涵、基本属性、影响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相关因素和基本逻辑进行了分析,从整体上对和平外交政策进行了论述。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来源,其一主要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着作,其中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和平观、时代观和国际关系思想;其二来自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平观念;其三来源于近代中国以来晚清、民国、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三个阶段的和平观念,其中以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为重点论述,此外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资源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三章主要阐释了建国初期的和平外交政策的确立,在分析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国内外背景后,详细分析了中国外交原则的确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及其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奠基作用,同时对这一阶段和平外交政策的实践进行评价。第四章的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在国内政策发生重大转向、国际安全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本文以对官方文本的分析得出和平外交政策在这一阶段徘徊发展的结论,但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外交发生了重大转折,以“三个世界”理论的提出和中美关系的突破为关键节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得以继续发展。第五章记述了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发展,其内涵不断深化并以“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引领中国外交走向全方位发展阶段。此后中国外交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基本走向,中国选择了和平发展道路,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在这一阶段,大国关系、周边关系、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以及多边外交全面开展。第六章以习近平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主要叙述内容,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使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迈向新阶段。第七章主要是总结了和平外交政策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对和平外交政策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发展也进行了简要分析。本文的主体部分按时间脉络进行阐述,但不单纯叙述历史事件,在分析不同阶段影响和平外交政策的多种因素,如时代背景、国内外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和平外交政策内涵的丰富与发展进行阐释,对其实践成果加以分析,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发展历程、不同历史时期的侧重点和阶段性特点进行总结和评价。结语部分对本论文的观点进行了总体概述,再次强调了本论题的研究意义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中国外交未来走向进行简要说明,同时对中国外交工作满怀希望,其必将走向日益精进与成熟。
王锐[9](2019)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历史进程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历史-总结经验”的研究思路,较为系统地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探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从中找出规律性的认识。新中国的成立是我国开展经济建设的历史前提。这个历史前提的实现并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中华民族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下,经历了十四年抗日战争与三年国内战争的洗礼,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排除万难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面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开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七十年的探索历程依据经济建设工作在全部工作中的地位进行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建设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济主体参与经济建设的方式转变为高度集中化、组织化的生产方式的过程。第二个阶段为改革开放以来到世纪之交。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下大规模开展经济建设的阶段。这一阶段通过改革经济体制,极大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先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显示出市场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第三个阶段为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的阶段。我国市场化的改革,逐步从单纯的经济体制改革,上升到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的趋势日益突出。经济建设在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同时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历史进程的系统考察和思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尊重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占有者。只有让创造财富的劳动者享有财富,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二是充分发挥我国基本国情的综合优势。我国的综合优势体现在全党全国对正确认识我国国情有正反两方面经验、经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以及社会主义经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三是多种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础。在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所有权理论的基础上,我国进一步实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出多种所有制结构,并且不断健全法制体系为我国的所有制多样化提供持续保障。四是适合国情的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作用下,改革成为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我国改革的动力性体现在改革能够释放红利,而改革的稳定性体现在渐进的改革方式上。五是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必备条件。这个条件性体现在对外开放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实践中对深化改革具有促进作用,而闭关自守无异于自取灭亡。六是党对经济工作的正确领导是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能够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确保经济工作处于中心地位,并且使经济工作作风不断改善。本文所总结的我国经济建设的六条基本经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经济建设的基础性因素,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人口众多、工业体系完善、市场体量宏大等多个方面的规模优势,取得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水平的提高。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主体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分散化到高度体制化、组织化再到逐步走向自主发挥能动性的独立化过程。同时,也伴随着所有制的不断健全,通过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最大限度的赋予劳动者以获得感,以此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释放和发展。从宏观层面,实施改革和开放两大基本国策的良性互动,实现改革促进开放、开放推动改革,共同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当然,上述各个经验的发挥,离不开党对国家的统一领导,离不开党对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离不开方方面面的顶层设计,这不仅是我国过去、当前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经过长期奋斗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梁宝伟[10](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文献综述 |
| 三、研究方法 |
| 四、研究特色与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无产阶级政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特殊性要求 |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国家和政党腐败根源的分析 |
| 一、腐败植根于私有制 |
| 二、腐败源于国家和社会的异化 |
| 三、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政权本质上是廉洁政治 |
| 第二节 列宁的探索和国外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拒腐防变的历史困境 |
| 一、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挑战 |
| 二、权力腐蚀的挑战 |
| 三、制度化不足的挑战 |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问题的提出 |
|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拒腐防变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 二、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的主线是制度化 |
| 三、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辩证关系的处理是影响拒腐防变历史进程的重要变量 |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 |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早期探索(1921 年至1949 年) |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原则框架 |
| 一、思想建党优先:化解党的组织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矛盾 |
| 二、民主集中制:避免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个极端 |
| 三、党的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民粹主义两种倾向 |
| 第二节 延安整风运动与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
| 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教育的早期实践 |
| 二、党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清理整顿 |
| 三、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思想改造、思想拒腐的典型范式 |
| 第三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的三大要件 |
| 一、基层组织建设 |
| 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 三、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党的纪律的实施 |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 |
| 一、井冈山的工农兵民主政治 |
| 二、苏维埃反贪污浪费工作中的群众参与 |
|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民主监督和廉政实践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新中国建立早期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1949 年至1965 年) |
| 第一节 全国执政后拒腐防变形势的变化 |
| 一、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现象较革命时期大幅增加 |
| 二、正在形成的科层化国家管理体制预防显性腐败与滋生隐性腐败的双重性 |
| 三、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对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关系的认识分歧 |
| 第二节 50 年代初整风整党对延安整风模式的深化 |
| 一、整风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结合 |
| 二、整党与清理党员、组织建设结合 |
| 三、整风整党与“三反”等反腐败运动结合 |
| 第三节 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的建立 |
|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
| 二、职责范围的框定 |
| 三、领导体制的变革 |
| 四、基本工作规则与程序的建立 |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和反制度化 |
| 一、人民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 二、社教运动: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1978 年至2012 年) |
| 第一节 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必然性 |
| 一、放弃群众运动反腐 |
| 二、腐败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 |
| 三、邓小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 第二节 1983 年整党确立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 |
| 一、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开展运动 |
| 二、整党中的一切问题由相关党组织讨论解决 |
| 三、严格控制打击面,防止“左”的偏向 |
| 四、审慎稳妥纯洁组织、清理队伍 |
| 第三节 各领域改革和拒腐防变制度构建 |
| 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 |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 三、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 |
| 四、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 |
| 第四节 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反腐败法制化 |
| 一、纪检监察机构的重建 |
| 二、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系统构建 |
| 三、“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对党纪和国法问题的区分 |
| 四、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新时代拒腐防变制度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 |
| 第一节 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根源和后果 |
| 一、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 |
| 二、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源 |
| 三、制度执行不力的后果 |
| 第二节 习近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 一、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 |
|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
| 三、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
| 四、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
| 第三节 作为制度执行典范的中央八项规定 |
| 一、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制度体系 |
| 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特点是执行有力 |
| 三、中央八项规定体现了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的结合 |
| 第四节 腐败惩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
| 一、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 |
| 二、创新审查调查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
| 三、构建形成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闭环 |
| 第五节 巡视制度的调整改进 |
| 一、提升巡视权威 |
| 二、巡视重在发现问题 |
| 三、巡视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制度化渠道 |
| 第六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公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 |
|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解决了反腐败的三大难题 |
| 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 |
| 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委的赋权与限权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经验 |
| 第一节 思想教育制度化 |
| 一、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
| 二、必须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相结合 |
| 三、整风整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进行 |
| 四、必须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 |
| 第二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 |
| 一、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基层基础 |
| 二、必须坚持任人唯贤,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 三、必须加强反腐败专门机构建设,做到赋权与限权相结合 |
| 第三节 腐败惩治制度化 |
| 一、必须时刻警惕不利环境中的干扰因素,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 二、必须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结合,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 |
| 三、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
| 第四节 权力监督制度化 |
| 一、必须处理好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将群众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 |
| 二、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上而下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0.1 问题提出:转折与建构 |
| 0.2 中国共产党文化发展道路相关理论的研究 |
| 0.3 研究创新之处 |
| 0.4 研究方法 |
| 0.5 概念界定 |
| 0.5.1 文化建设 |
| 0.5.2 文化发展道路 |
| 0.5.3 文化受众主体性 |
| 0.6 研究思路 |
| 第1章 目标、任务与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建设的认识与定位 |
| 1.1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
| 1.1.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概念提出与目标设定 |
| 1.1.2 1986 年“精神文明决议”指导思想的转变 |
| 1.1.3 “四有”的概念提出及其演变 |
| 1.2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 1.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提出与精神文明的新定位 |
| 1.2.2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
| 1.2.3 “文化强国”的概念形成 |
| 1.3 文化的战略意义:“文化为社会主义服务” |
| 1.3.1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
| 1.3.2 从服务于政治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 1.3.3 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越发突出 |
| 1.3.4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 |
| 1.4 小结 |
| 第2章 现代性与民族性:当代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
| 2.1 批判封建主义与反思传统文化 |
| 2.1.1 批判封建主义是反思“文革”的必然 |
| 2.1.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与评价 |
| 2.1.3 新启蒙主义思潮与传统文化危机 |
| 2.2 文化的民族性: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 |
| 2.2.1 “思想政治斗争”视角下的传统文化弘扬 |
| 2.2.2 继承与弘扬: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之困 |
| 2.2.3 超越“精华”与“糟粕”二元划分 |
| 2.3 文化现代性的探索:从学习西方到中国气派 |
| 2.3.1 “西为中用”与盲目崇拜西方的问题 |
| 2.3.2 “体”“用”相关:盲目崇拜西方的问题由来 |
| 2.3.3 中国气派:文艺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现代性探索 |
| 2.4 小结 |
| 第3章 政府、市场与人民:文化发展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
| 3.1 “政府办文化”与文化受众的矛盾与调试 |
| 3.1.1 政府包办下阻碍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思维定式 |
| 3.1.2 “以文补文”、“双轨制”:文化体制改革的尝试 |
| 3.1.3 改革难以推进的原因:对文化受众主体性的忽视 |
| 3.2 重新认识人民与市场: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 |
| 3.2.1 重新认识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时代意义 |
| 3.2.2 区分市场导向的文化产业与公益导向的文化事业 |
| 3.2.3 商品属性与意识形态属性的统一:全面改革的展开 |
| 3.3 小结 |
| 第4章 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意识形态领导权与文化发展 |
| 4.1 改革开放初期的意识形态与文化发展 |
| 4.1.1 “二为”方向的提出:文化与政治关系的新界定 |
| 4.1.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
| 4.1.3 主体性觉醒及其应对的经验教训 |
| 4.2 主旋律与多样化: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的新思路 |
| 4.2.1 重在建设,以立为本 |
| 4.2.2 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
| 4.3 信息技术革命中的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化发展 |
| 4.3.1 信息技术革命与文化受众主体性的觉醒 |
| 4.3.2 网络文化建设与增强意识形态吸引力和凝聚力 |
| 4.3.3 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
| 4.4 小结 |
| 结语: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探索文化发展道路的经验与新时代的新发展 |
| 参考文献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第一章 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历史背景 |
| 第一节 陕甘宁边区的历史沿革 |
| 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
| 二、抗日战争时期 |
| 三、解放战争时期 |
| 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的经济、社会与文化 |
| 一、边区的自然环境与农业生产 |
| 二、边区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
| 三、抗战前边区落后的社会文化 |
| 四、边区政府对边区社会文化的改造 |
| 五、陕甘宁边区经济、社会与文化对纠纷解决的影响 |
| 第二章 陕甘宁边区调解的制度建构 |
| 第一节 传统中国调解制度的历史发展与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
| 一、传统中国社会调解制度的历史发展 |
| 二、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萌芽 |
| 三、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形成 |
| 四、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发展 |
| 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调解的类型 |
| 一、民间社会调解 |
| 二、群众团体调解 |
| 三、边区政府调解 |
| 四、司法机关调解 |
|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调解的适用范围 |
| 一、民事调解的适用范围 |
| 二、刑事调解的适用范围 |
| 第四节 陕甘宁边区调解的原则 |
| 一、尊重双方意愿 |
| 二、非诉讼前置程序 |
| 三、遵守政府法令、兼顾善良习惯 |
| 第三章 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分析 |
| 第一节 传统历史的社会文化因素影响 |
| 一、传统社会乡村自治模式的影响 |
| 二、传统“无讼”和“惧讼”观念的影响 |
| 三、传统小农经济模式的影响 |
| 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社会变迁的影响 |
| 一、人口迁移流动导致社会治理难度增加 |
| 二、土地政策调整导致纠纷大量增加 |
| 三、婚姻制度变革导致社会失序 |
|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形式化不足 |
| 一、边区司法干部长期短缺 |
| 二、边区司法干部专业能力欠缺 |
| 三、诉讼程序不能满足边区民众的需要 |
| 第四节 陕甘宁边区的大力推广 |
| 一、边区政府、边区高等法院的推广 |
| 二、边区领导人的推动 |
| 第四章 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组织网络与治理功能 |
| 第一节 国民党基层社会的整合困境 |
| 一、国民党“以党治国”思想的确立 |
| 二、国民党权力下沉及其内卷化 |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基层政治动员的探索与新式调解权威 |
| 一、推进民主选举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 |
| 二、吸纳农民先进分子参与政权管理 |
| 三、开展社会教育植入新的政治理念 |
| 四、“内生型”精英与新式乡村调解人 |
|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乡村社会的组织化 |
| 一、边区民众团体的政治基础 |
| 二、边区民众团体的规范发展 |
| 三、边区民众团体与社会组织化 |
| 第四节 调解组织网络的形成与治理功能 |
| 一、新式乡村精英、民众团体与调解的组织化 |
| 二、调解组织网络的治理功能 |
| 第五章 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治理策略与权力技术 |
| 第一节 革命、婚姻与法律——陕甘宁边区社会治理的困局 |
| 一、陕甘宁边区建立前的封建婚姻制度 |
| 二、陕甘宁边区婚姻制度变革的法律表达 |
| 三、陕甘宁边区婚姻治理的积极影响 |
| 四、婚姻治理中的革命理想与实践困局 |
| 第二节 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婚姻治理中的司法调解 |
| 一、马锡五审判方式与陕甘宁边区的政法环境 |
|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理念 |
| 三、封捧儿婚姻案——婚姻治理实践的个案解析 |
|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司法调解与个别化的权力技术 |
| 一、塑造典型与符号资源的再生产 |
| 二、“身体”在场的司法治理 |
| 三、“司法广场”中的革命教化 |
| 第四节 陕甘宁边区司法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
| 一、国民党司法政策在乡村社会的困境 |
| 二、司法认同与政治合法性建构——中国司法新传统的形成 |
| 第六章 传承红色基因—赓续陕甘宁边区调解制度的精神血脉 |
| 第一节 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理念 |
| 一、马锡五审判方式回归的必然性 |
| 二、坚持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 |
| 三、通过司法实践推进社会治理 |
| 第二节 培育新式乡村精英实现多元治理 |
| 一、“悬浮”状态下的乡村治理困境 |
| 二、新乡贤的理性塑造 |
| 三、纠纷解决中的新乡贤 |
| 第三节 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
| 一、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纠纷治理 |
| 二、建立社会组织调解工作机制 |
| 三、建立健全多元化调解组织网络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 一、中朝韩抗日叙事国别文学研究情况 |
| 二、中朝韩抗日叙事比较研究情况 |
| 第三节 中朝韩当代抗日叙事概述 |
| 一、当代抗日叙事的范畴 |
| 二、中朝韩当代抗日叙事概观 |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全民抗日叙事与领袖抗日叙事 |
| 第一节 全民抗战叙事与领袖抗日叙事的构建 |
| 一、中国全民抗战群像的构筑 |
| 二、朝鲜领袖抗日形象的塑造 |
| 第二节 全民抗日叙事与领袖抗日叙事的成因 |
| 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延安文学的续写 |
| 二、从“全民”到“领袖”的抗日叙事转向 |
| 三、后世的书写走向 |
| 小结 |
| 第三章 抗日革命成长叙事 |
| 第一节 中朝抗日革命成长叙事特征 |
| 一、革命成长叙事的模式化 |
| 二、革命成长叙事的意义与缺失 |
| 第二节 革命成长叙事的个例分析 |
| 一、《苦菜花》与《血海》中的母亲革命成长叙事 |
| 二、《小兵张嘎》与《她当时九岁》中的儿童革命成长叙事 |
| 三、母亲革命成长与儿童革命成长叙事的意义与缺失 |
| 小结 |
| 第四章 英雄抗日叙事与“忠臣”抗日叙事 |
| 第一节 中朝韩抗日英雄理念 |
| 一、中国的人民集体主义英雄理念 |
| 二、朝鲜的忠诚化集体主义英雄理念 |
| 三、韩国的民族主义英雄理念 |
| 第二节 中韩英雄抗日叙事与朝鲜“忠臣”抗日叙事样态 |
| 一、中韩英雄抗日叙事:“义”的书写 |
| 二、朝鲜的抗日“忠臣”叙事:“忠”的泛化 |
| 第三节 英雄抗日叙事与“忠臣”抗日叙事个例比较 |
| 一、狼牙山五壮士与游击队五兄弟 |
| 二、英雄李舜臣与忠臣李舜臣 |
| 三、爱恨情仇安重根与抗日英雄安重根 |
| 小结 |
| 第五章 理念指向叙事 |
| 第一节 理念指向叙事 |
| 一、理念指向叙事的含义 |
| 二、理念多重选择的历史背景 |
| 第二节 《北间岛》、《苦难的年代》与《豆满江》中的理念指向叙事 |
| 一、理念指向叙事的呈现 |
| 二、不同理念指向下的不同矛盾叙事 |
| 三、理念指向下的历史叙事 |
| 四、历史与现实视角交融下的理念指向 |
| 第三节 《驽马万里》与《长征》中的理念叙事 |
| 一、出逃动机中的理念选择 |
| 二、建设新国家的梦想与期望和失望的交织 |
| 小结 |
| 第六章 抗日伤痛叙事 |
| 第一节 阶级创伤叙事与反战叙事 |
| 第二节 历史惨案伤痛叙事 |
| 一、象征化的创伤:“南京大屠杀”与“柳宽顺” |
| 二、突出女性立场的创伤叙事 |
| 第三节 “慰安妇”伤痛叙事 |
| 一、“慰安妇”问题在中韩的提出 |
| 二、中韩“慰安妇”伤痛叙事特点 |
| 三、《三十二》、《二十二》与《鬼乡》中的伤痛与治疗叙事 |
| 小结 |
| 第七章 历史复原叙事 |
| 第一节 国家话语下的主流历史复原叙事 |
| 一、党派对立中的抗日斗争历史 |
| 二、国家政治语境的改变 |
| 三、中国国民党正面战场历史复原与韩国义烈团历史复原叙事 |
| 第二节 边缘化历史复原叙事 |
| 一、金学铁笔下的朝鲜义勇军历史 |
| 二、金衍洙书写的“民生团”事件 |
| 三、文人个体视域下历史复原叙事的特点 |
| 第三节 《中国远征军》与《异梦》的历史复原叙事 |
| 一、全景展示历史:人物多元、背景宏大与空间多变 |
| 二、民族魂的书写 |
| 三、强化集体身份认同 |
| 小结 |
| 第八章 结论 |
| 主要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 附录B 中朝韩抗日诗歌比较研究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 一、选题缘起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与创新之处 |
| 一、文献综述 |
| 二、创新之处 |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基本思路 |
| 第一章 新文化运动与赴美留学:冯友兰对中西文化的初步探索(1919-1923) |
| 第一节 冯友兰中西文化观的思想渊源 |
| 一、童年时期接受良好的传统文化教育 |
| 二、新文化运动的兴起 |
| 三、从中国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 |
| 第二节 冯友兰对中西文化之异的比较 |
| 一、中西文化差异的具体表现 |
| 二、中西文化“损益”说 |
| 三、“心物”、“动静”说 |
| 第三节 冯友兰对中西文化之异的哲学史阐释 |
| 一、为什么中国没有科学 |
| 二、中西文化之异的阐释 |
| 三、自然地理与人为选择 |
| 第四节 如何对待中西文化 |
| 一、学习西方科学 |
| 二、评梁漱溟的《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 |
|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存在价值 |
| 第二章 直击文化核心:冯友兰对中西人生哲学之比较(1923-1926) |
| 第一节 新文化运动后期的中西文化之争 |
| 一、动荡不安的政局与社会 |
| 二、梁启超欧游与“科学的破产” |
| 三、张君劢的人生观讲演 |
| 第二节 中西人生哲学之“天人损益” |
| 一、中西之同的发现 |
| 二、中西人生哲学比较 |
| 三、中西之同与中西之异 |
| 第三节 一种新人生观——对科玄论战的回应 |
| 一、“科玄论战”的争论焦点 |
| 二、关于科学与人生观的探讨 |
| 三、关于“一种新人生观”的阐释 |
| 第四节 中西文化近代分歧的人生哲学渊源 |
| 一、是否以知识权力为好 |
| 二、是否将个人与宇宙两分 |
| 三、中国人生哲学之贡献 |
| 第三章 欧洲游学促转变:冯友兰中西文化古今之异的转向(1926-1935) |
| 第一节 冯友兰欧洲游学的思想转变 |
| 一、1930年代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 |
| 二、冯友兰对唯物史观的接受 |
| 三、冯友兰在英国感受到“古今之异” |
| 第二节 冯友兰对中西古今之异的认识 |
| 一、游欧洲印象 |
| 二、秦汉历史哲学 |
| 三、中国无近古哲学 |
| 第三节 中西文化的互释阶段 |
| 一、人类进步同一趋势的不同实例 |
| 二、中西文化发展的第三阶段 |
| 三、研究史学之新趋势 |
| 第四节 《中国哲学史》以西释中 |
| 一、“在中国的哲学” |
| 二、“了解之同情” |
| 三、“新瓶旧酒” |
| 第四章 中西文化论争下的沉思:冯友兰对中国文化现代化的探索(1935-1948) |
| 第一节 抗日战争时期的冯友兰 |
| 一、日本侵华与国民政府的文化政策 |
| 二、文化救亡运动的兴起 |
| 三、冯友兰建立“新理学体系” |
| 第二节 文化类型说对中西文化论争的回应 |
| 一、“中国本位文化”与“全盘西化”论争 |
| 二、冯友兰的文化类型说 |
| 三、文化民族性问题 |
| 第三节 中国应走工业化道路 |
| 一、文化现代化问题讨论 |
| 二、冯友兰倡导的工业化道路 |
| 三、城里人与乡下人 |
| 第四节 保持中国文化的民族特性 |
| 一、改变封建伦理道德 |
| 二、中国基本道德不变 |
| 三、保持中国的文艺花样 |
| 第五章 大变革下的坚守:冯友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守护(1949-1976) |
| 第一节 新中国的文化政策与知识分子 |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文化政策 |
| 二、对知识分子的改造 |
| 三、“文化大革命”的发生 |
| 第二节 冯友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与实践 |
| 一、在新中国建设实践中感悟马克思主义 |
|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新理学自我批判 |
| 三、在国际文化活动中传播马克思主义 |
| 四、文革中的“冯友兰现象” |
| 第三节 中国哲学遗产的“抽象继承” |
| 一、重视整理祖国的哲学遗产 |
| 二、抽象继承法的提出与讨论 |
| 三、1980年代“抽象继承法”再评论 |
|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哲学史研究 |
| 一、中国哲学史研究对象的讨论 |
| 二、正确估价唯心主义的价值 |
| 三、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价值 |
| 第六章 新时期“文化热”背景下的冷思考:冯友兰对中国文化新发展的展望(1976-1990) |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冯友兰重获自我 |
|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 |
| 二、1980年代的“文化热” |
| 三、冯友兰在文化的拨乱反正中重获新生 |
| 第二节 中西文化对比的新时代 |
| 一、“旧邦新命”与文化现代化 |
| 二、中西文化论争主题的转换 |
| 三、“终结”与“开始” |
| 第三节 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 |
|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作用与现代价值 |
| 二、继承很厚的“家底” |
| 三、两个孔子 |
| 第四节 “智山慧海传真火” |
| 一、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 |
| 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哲学的互动 |
| 三、理论回归与哲学总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 研究背景 |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 1. 以专着形式所进行的相关研究 |
| 2. 以期刊论文及学位论文形式进行的相关研究 |
| 3. 以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为线索的专题研究 |
| 4. 相关纵向历史研究 |
| 5.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的相关研究 |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 1. 对中国革命实践的研究 |
| 2. 对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研究 |
| 3. 对中华文化及其当代意义的研究 |
| 三、 研究意义 |
| (一) 理论意义 |
| (二) 实践意义 |
| 四、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 (一) 研究思路 |
| (二) 研究方法 |
| 五、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 (一) 主要创新点 |
| (二) 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早期认识(1921-1937) |
| 一、 中国共产党人对传统文化中的封建糟粕的批判 |
| (一) 对传统文化持激烈批判的态度 |
| 1. 陈独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 |
| 2. 李大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 |
| 3. 瞿秋白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与反思 |
| (二) 文化政策对传统文化中封建糟粕的摒弃 |
| (三) 对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的初步认识 |
| 二、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的原因分析 |
| (一) 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思潮的影响 |
| (二) 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需要 |
| (三) 国内复杂斗争形势的影响 |
| (四) 传统文化自身的保守性不适合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 |
| 三、 中国共产党早期传统文化观评价 |
| (一)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早期认识的进步性 |
| (二)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早期认识的局限性 |
| (三)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早期认识的历史意义 |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理性批判与运用(1937-1949) |
| 一、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认识 |
| (一) 对传统文化采取批判性继承的态度 |
| (二) 对传统文化政策上的转变 |
| (三) 对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的进一步认识 |
| 二、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认识转变的原因分析 |
| (一) 土地革命经验的总结 |
| (二) 抗战背景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需要 |
| (三) 国共两党思想文化领域斗争的需要 |
| (四)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需要 |
| 三、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评述 |
| (一)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先进性 |
| (二)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局限性 |
| (三)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历史意义 |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波折(1949-1978) |
| 一、 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认识 |
| (一) 对传统文化态度上的徘徊 |
| 1.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
| 2.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探索时期 |
| 3. 文化大革命时期 |
| 4. 拨乱反正时期 |
| (二) 传统文化政策效果的反复 |
| 1.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政策收效显着 |
| 2. 文革期间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政策的严重波折 |
| (三) 对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关系认识的波折 |
| 二、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出现波折的原因分析 |
| (一) 对国内外形势评估不当 |
| (二) 早期反传统思想的影响 |
| (三) 对传统文化与中国革命之间的关系认识不足 |
| 三、 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评述 |
| (一) 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积极作用 |
| (二) 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局限性 |
| (三) 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历史意义 |
| 第四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与发掘(1978-2012) |
| 一、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认识 |
| (一) 对传统文化态度上的正视和明确化 |
| 1.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传统文化观 |
| 2.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传统文化观 |
| 3.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传统文化观 |
| (二) 对传统文化在政策上的重视与扶持 |
| (三) 对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关系认识的发展 |
| 二、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重视传统文化的原因分析 |
| (一) 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的需要 |
| (二) 文化政策重新调整的需要 |
| (三) 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需要 |
| (四) 应对改革开放后外来思想文化冲击的需要 |
| 三、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评述 |
| (一)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创新发展 |
| (二)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发展的制约因素 |
| (三)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历史意义 |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科学传承与创新(2012-至今) |
| 一、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新认识 |
| (一)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性肯定与时代性推崇 |
| 1.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地位的高度评价 |
| 2.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抵御外来文化冲击作用的高度评价 |
| 3. 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 |
| (二) 政策层面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上升到治国理政高度 |
| 1. “中国梦”执政理念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 |
| 2.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本质要求 |
| (三) 对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关系认识的深化 |
| 二、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创新发展的原因分析 |
| (一) 实现民族复兴的应有之意 |
| (二) 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需要 |
| (三)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需要 |
| 三、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评述 |
| (一)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
| (二)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重大意义 |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变迁的经验启示 |
| 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 二、 秉持“去粗取精”方针理性认识和运用传统文化 |
| 三、 划清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之间的界限 |
| 四、 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的关系 |
| 五、 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资源 |
| 六、 坚持与时俱进,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 (一)选题背景 |
| (二)选题意义 |
| 二、研究对象 |
| 三、研究目的 |
| 四、研究方法 |
| 五、理论模型的建构 |
| (一)理想型的概念引入 |
| (二)理论模型的建构基础 |
| (三)三种理论模型 |
| (四)三种理论模型的时空关联 |
| 第一章 “强”国家观的法理论 |
| 第一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时代型塑 |
| 第二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体系构造 |
| 第三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方法统摄 |
| 第四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批判分析 |
| 第五节 “真理的片段”:国家与法的关系问题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弱”国家观的法理论 |
| 第一节 权利本位论 |
| 一、权利本位论的两条线索 |
| 二、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显露 |
| 三、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隐匿 |
| 第二节 民权哲学 |
| 一、权利概念:从分析哲学到政治哲学 |
| 二、民权哲学:个人对抗国家的政治资格 |
| (一)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民权 |
| (二)“集体权利—个人义务”模式 |
| (三)政治冷漠与权利觉醒 |
| 第三节 法制现代化理论 |
| 一、法制现代化理论与韦伯的理性观 |
| 二、法制现代化理论与伯尔曼的法的社会理论 |
| 三、立国者(代表)与第三次“法律革命”的政治解读 |
| 第四节 本土资源论 |
| 一、国家法与民间法:一种实用主义哲学的视角 |
| 二、实用主义的真理观:经验主义、后果论与法律的“科学游戏” |
| 三、开放还是保守:法学的价值虚无主义 |
| 第五节 法律文化学 |
| 一、法律文化学的方法论:“事实”的突破与“意义”的想象 |
| (一)“事实”的突破 |
| (二)“意义”的想象 |
| 二、谱系学:宗法国家的诞生 |
| (一)驱动化的军事战争 |
| (二)附庸化的经济结构 |
| (三)超越化的儒学思想 |
| (四)严苛化的法律统治 |
| 三、构造学:宗法国家的文化构成 |
| (一)身份文化 |
| (二)礼法文化 |
| (三)士人文化 |
| 四、文化解释学的困境与文化载体的变迁 |
| (一)文化解释学的困境 |
| (二)文化载体的变迁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 |
| 第一节 立法者的法理学 |
| 一、法理学的本体重构:从法律人到立法者 |
| (一)法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国家性 |
| (二)法律人的法理学 |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 |
| 二、立法者与不成文宪法 |
| (一)不成文宪法:宪法规范的政治形态 |
| (二)中国宪法中的不成文宪法 |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内部面向:政党法治国 |
| (一)走出“法律帝国” |
| (二)多元一体的法治共和国 |
| (三)法治的中国模式:政党法治国 |
| 四、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外部视野:帝国与国际法 |
| (一)地缘政治学与“麦金德时代” |
| (二)帝国:做世界的立法者 |
| (三)帝国的悖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 第二节 政治宪法学 |
| 一、政治宪法学的本体论:宪法的政治性 |
| (一)思想的轨迹:从国家哲学到政治宪法学 |
| (二)政治宪法学的“政治”意涵 |
| (三)政治的状态: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 |
| 二、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宪制发生学 |
| (一)“历史—规范主义” |
| (二)“生命—结构主义” |
| (三)宪制发生学的三条线索 |
| 三、政治宪法学的价值论:宪法的规范性 |
| (一)政治宪法学的“左”与“右” |
| (二)宪法的规范性:政治立宪主义 |
| 第三节 大国宪制论 |
| 一、农耕中国的时间之维 |
| (一)大历史观:在长时段中拾起历史 |
| (二)“拧干时间” |
| 二、农耕中国的空间构造 |
| (一)家 |
| (二)国 |
| (三)天下 |
| 三、农耕中国的制度肉身 |
| (一)皇帝 |
| (二)士人 |
| (三)国人/村民 |
| 四、农耕中国的治理之术 |
| (一)文韬:农耕中国的文化宪制 |
| (二)武略:农耕中国的军事宪制 |
| (三)经世济民:农耕中国的经济宪制 |
| 五、大国末路:农耕中国的宪制困境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迈向“国家的法理论” |
| 第一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 |
| 一、“新时代”的多重意蕴 |
| 二、新时代的法理论命题 |
| 三、迈向“国家的法理论”的时代契机 |
| 第二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研究对象 |
| 一、法理的概念意涵与多维属性 |
| 二、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 |
| 第三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 |
| 一、国家理性 |
| (一)国家福祉 |
| (二)治国技艺 |
| 二、法律理性 |
| (一)法律的实质理性 |
| (二)法律的形式理性 |
| 三、政党理性 |
| (一)中国梦 |
| (二)执政能力 |
| 四、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 |
| (一)政党—国家理性:政党领导的现代中国 |
| (二)立宪的国家理性:国家理性与法律理性的双向型塑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引言 |
| 一、选题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内容 |
| 四、研究方法与重难点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重点与难点 |
| 第一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阐释 |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内涵与内容 |
| (一)外交与外交政策的概念 |
| (二)马克思主义外交理论的内容 |
| (三)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 |
| (四)中国和平外交政策与世界和平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属性与本质属性 |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属性 |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本质属性 |
| 三、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逻辑 |
| (一)外交政策演进的一般逻辑 |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理论逻辑 |
| (三)影响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历史逻辑 |
| (四)基于二元维度变化的演进逻辑 |
| 第二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理论基础 |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有关和平外交思想的考察 |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和平观 |
|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时代观 |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国际关系思想 |
|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和平观念的承继 |
| (一)“和合”思想 |
| (二)“和而不同”思想 |
| (三)“义利双行”思想 |
| 三、近代以来中国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 (一)晚清时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 (二)民国时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 四、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资源 |
| (一)国家主权原则的法理依据 |
| (二)外交原则和惯例的基本规定 |
| 第三章 建国初期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初步探索 |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确立初期的背景 |
| (一)为巩固政权、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的必然选择 |
| (二)“一边倒”的战略选择 |
| (三)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及当前国际任务的判断 |
| (四)国际环境的重要影响 |
| (五)革命惯性的限制 |
| 二、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初步确立 |
| (一)新中国外交原则与框架的建构 |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基石 |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平外交政策的实践评价 |
| (一)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取得重要进展 |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启中国外交崭新局面 |
| 第四章 和平外交政策在特殊阶段的曲折发展 |
| 一、影响和平外交政策曲折发展的因素分析 |
| (一)国内政策出现转向 |
| (二)动荡的国际形势 |
| (三)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 |
| 二、和平外交政策在曲折中发展 |
| (一)和平外交政策的曲折发展 |
| (二)从“两个中间地带”理论到“三个世界”理论的发展 |
| 三、和平外交政策曲折发展阶段的实践依据 |
| (一)中国共产党为扭转“左”倾思想对外交事务冲击的实际行动 |
| (二)中美关系的缓和推动中国外交发生转向 |
| (三)中国与亚非拉国家开展友好关系为和平外交政策的继承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
| (四)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推动中国重新融入国际体系 |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平外交政策的深化发展 |
| 一、推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发展的多重因素 |
| (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走向新阶段 |
| (二)改革开放的新任务促使中国和平外交政策进行调整 |
| (三)对国际局势的精准判断——“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 |
| (四)国家定位与国家利益观的调整 |
| (五)国际局势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
| 二、改革开放背景下和平外交政策的深化发展 |
| (一)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新内涵 |
| (二)“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战略的提出 |
| (三)主张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
| (四)“和而不同”的新理念 |
| (五)“和谐世界”的新构想 |
| 三、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实施 |
| (一)应用和平外交政策处理大国关系 |
| (二)积极推动国际军控与裁军,以切实行动维护世界和平 |
|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 |
| (四)实现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改善 |
| (五)重视发展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 |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对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升华 |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的背景 |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
| (二)新时代下中国对时代的定位与判断 |
| (三)新时代面临的国际形势 |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涵与创新 |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涵 |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创新 |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对和平外交政策的升华 |
| 三、全方位、立体化外交的推进 |
| (一)构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 |
| (二)构建睦邻友好的周边关系 |
| (三)秉持正确义利观构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 |
| (四)以结伴不结盟政策带动多边外交发展 |
| (五)“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 |
| (六)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
| (七)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
| 第七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经验 |
| 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根本保障 |
| 二、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政策的灵活性相结合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必要方法 |
| 三、内政外交的互动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内生动力 |
| 四、坚决扞卫国家利益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出发点 |
| 五、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的判断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依据 |
| 六、国家角色定位的变化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发展诉求 |
| 七、意识形态因素是影响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重要变量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着作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序言 |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 (一)选题背景 |
| (二)选题意义 |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与述评 |
| (一)研究现状 |
| (二)研究现状的述评 |
| 三、基本概念的界定 |
| (一)经济建设 |
| (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 (三)规模效应 |
| 四、研究思路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计划经济的建立和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6 年) |
| 第一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1949-1956 年) |
|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制度准备 |
| 二、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经济状况 |
| 三、新中国成立后应对困难的经济措施 |
| 四、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
| 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确立 |
| 第二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探索的曲折(1956-1966 年) |
| 一、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
| 二、经济上初步纠正“左”倾错误与庐山会议“反右倾” |
| 三、对国民经济和党内关系的调整 |
| 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和“左”倾错误的再度发展 |
| 五、“四清”期间的三年经济调整与三线建设 |
| 第三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探索的严重挫折(1966-1976 年) |
| 一、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抓革命与促生产 |
| 二、国民经济发展跌入谷底 |
| 三、七十年代初国民经济的恢复 |
| 四、政治经济的全面整顿与粉碎“四人帮” |
| 小结 计划经济的建立和计划经济时期的阶段性成就与经验 |
| 一、经济建设的阶段性成就 |
| 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阶段性总结 |
| 第二章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1976-2002 年) |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之初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76-1982 年) |
| 一、经济建设的徘徊与思想解放的兴起 |
| 二、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国民经济调整 |
| 三、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 |
| 四、对外开放与特区建设 |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全面探索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82-1992 年) |
| 一、“三步走”七十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构想 |
| 二、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重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 |
| 三、推行财政、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
| 四、价格改革与整顿经济秩序 |
| 第三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转轨(1992-2002 年) |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探索 |
|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 |
| 三、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建立 |
| 五、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 |
| 小结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的阶段性成就与经验 |
| 一、经济建设的阶段性成就 |
| 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阶段性总结 |
| 第三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时期(2002 年至今) |
| 第一节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转型(2002-2012 年) |
|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 |
| 二、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 |
| 三、区域、城乡向协调发展转型 |
| 四、宏观调控机制向治理体系转型 |
| 五、对外开放向“开放型经济体”转型 |
| 第二节 经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12 年至今) |
| 一、“新常态”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战略 |
|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 |
|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 |
| 四、“新发展理念”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五、“一带一路”提升对外开放格局 |
| 小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时期的阶段性成就与经验 |
| 一、经济建设的阶段性成就 |
| 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阶段性总结 |
| 第四章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 |
| 第一节 尊重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
| 一、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 |
| 二、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占有者 |
| 三、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
| 第二节 充分发挥我国基本国情的综合优势 |
| 一、正确认识我国国情 |
| 二、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
| 三、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 |
| 第三节 多种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础 |
| 一、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所有权理论 |
| 二、我国经济建设的成功得益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 |
| 三、健全法治体系为我国所有制的多样化持续提供保障 |
| 第四节 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 |
| 一、改革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
| 二、改革红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 |
| 三、渐进式改革是我国改革的基本特点 |
| 第五节 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国策 |
| 一、对外开放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
| 二、闭关自守无异于“慢性自杀” |
| 三、开放型经济体对国内深化改革具有“倒逼效应” |
| 第六节 党对经济工作的正确领导是经济建设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
| 一、党的领导确保经济工作处于中心地位 |
| 二、党的领导在经济决策中能够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 |
| 三、党的领导确保经济工作作风的不断改善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 (一)选题缘由 |
| (二)选题意义 |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 (一)总体情况 |
| (二)主要内容 |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思路 |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 (一)创新点 |
| (二)难点 |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