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裕岭[1](2020)在《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与分歧(1904-1949)》文中认为社会的变革离不开科学技术革命,法律的发展亦如此。当下的中美贸易战也再次告诉我们,谁掌握了核心基础科学技术,谁就掌握了更多的经济贸易和法律规则的话语权。科学技术不仅事关经济利益、政治变革,而且事关民族兴亡、文化存续。反观中国近代法律大变革的历史,是时,既有国体衰败,列强侵扰,传统频遭质疑,政改瞬息万变,又有实业兴邦,人权浪潮,租界法权失落,西学持续涌入。1904年香港警察开始使用英国亨利制指纹分析法押印指纹,1905年,青岛巡捕局开始使用德国汉堡式指纹分析法查证犯罪嫌疑人,1918年夏全印赴上海公共租界学习亨利制指纹分析法……然而对这一时期指纹证据技术的系统性梳理尚处空白。温故而知新,述往事而思来者。考证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技术分歧、本土探索等,不仅可丰富近代法律的研究,而且可为当下司法改革挖掘本土资源。本文以指纹证据技术在中国的引入和发展为研究对象,选取1904年至1949年为研究时间段,通过一系列史料考据和问题探讨,试图厘清中国指纹证据技术的历史发展脉络,考证指纹证据技术的早期实践和应用情况,阐释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路径和发展动因,分析指纹证据技术标准的争议与分歧,反思指纹证据技术引入发展与分歧视角下的检警关系、科学技术与司法关系等问题,以求补正指纹证据技术学术史上的部分漏误,探索证据科学发展规律以及为当下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和司法改革尤其是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挖掘本土资源,提供些许镜鉴。中国为何要引入指纹证据技术这门“西学”?法制的冲突首先是文化的冲突。指纹证据技术这门西学在清末时期引入中国并非易事。帝制中国晚期,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和天朝大国之说,已让士大夫阶层陷入对传统文化的盲目自信。他们视传统制度和经验为正统,稍有抵触者即视为异端。但随着西学东渐,西学在中国不断传播,传统经验已暴露出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科学性问题。直至康熙三年“历法狱案”爆发,表面上是历法较量,实则是中学与西学的话语权之争。然而如何看待和引入较为科学的西学,同时扞卫传统政体,统治者必须为其寻得合理的文化解释。“西法中源”,西方先进的历法和数学源自中华传统文明的学说首先为这一问题的回答拾得文化自信,但很快就在逻辑上不攻自破,既没有看到科学发展的普遍性,也未能解释为何西学在当时更先进于中学。直到鸦片战争再一次将“中弱夷强”的现实问题随着炮火摆在统治者面前。“中体西用”,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固有政治文化传统“体”不变的前提下,采用西方先进科学技术以“用”的学说登上历史舞台。尽管存在洋务派的“补救”论和维新派的“会通”论等多种解释,但它一样没有回答“西学”何以领先“中学”何以落后的原因,甚至掩盖了体制上的弊病。1898年光绪颁布《明定国是诏》,号召“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主张“博采西学”。“西用”的范围进一步扩展。警察制度、检察官侦查机制等一系列近代刑事司法制度开始引入并建立起来,指纹证据技术自此被“名正言顺”地引入中国。在当时西方指纹证据技术何以领先于中国?中华文明或是世界上最早将手印或指纹印痕应用于证据领域的文明地区之一。从现有的中西方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中国是最早将手印纳入证据体系的国家。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了大量民间契约中以按捺手印为凭证的方法,这些凭证往往成为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关键证据。按捺手印为凭证,在中国古代不同时期又称“下手书”“画指券”“画指节”“手摩”等。据文献记载最早可追溯到周代,而且在指纹纹线特征的识别与鉴定领域十分发达,曾被应用于司法个案。这种方法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领先地位,辐射影响极其深远。但中国古代对指纹的认识经验判断大于科学分析,始终未能成为一种科学,甚至存在经久失传的现象。如在清代曾有文献认为“画十字”与按捺指纹同义。直至19世纪西方自然科学的兴起和发展,推动了人类对指纹的科学认知。指纹证据技术便在近代皮纹学、解剖学等学科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逐渐形成了高尔顿——亨利、武塞蒂赫等不同的指纹分类系统。指纹人各不同、终身不变的特性,使之得以应用到证据科学领域。阿根廷、印度、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纷纷将指纹正式纳入到证据体系中。受特殊的历史环境影响,指纹证据技术在中国的实践几乎与世界同步。据史料记载,至迟自1904年始,指纹证据技术在青岛、上海、香港等地区的侦查活动中得以实践。而且随着《字林西报(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大陆报(The China Press)》等近代报刊报道,指纹证据技术为国人所知并逐渐在中国萌芽兴起。中国是通过何种方式引入和推广指纹证据技术的?没有证据科学支撑的法律制度难以实现其司法价值。清末民初政府虽然先后效仿日本等国家建立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但当拷讯技术逐步废除,一时间失去证据科学的支撑,司法效能极其低下,司法官员互相推诿,甚至出现派员学习西方催眠术以资审案的闹剧。从中可见当时对西学证据科学的渴望。世界指纹证据技术应用的第一人、武塞蒂赫指纹分类系统的发明者胡安·武塞蒂赫访华传学,留学生归国以及租界地区的早期实践为统治者提供了指纹证据技术这门科学。民初司法部与内务部掀起在全国范围内学习传授指纹证据技术的热潮。政府通过开办指纹传习所、讲习所,在警校办设指纹专科、开设指纹课程,派遣惠洪、夏全印等赴租界学习,派遣留学生先后赴日本、奥地利、德国、美国学习指纹证据技术等方式引入和推广指纹证据技术。同时,夏勤、伍冰壶、张元枚等个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凭借一己之力为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和发展作出了不朽贡献。经过政府、社会和个人多方面的努力,指纹证据技术短短几年在中国得以实践,并几乎与日本、英国、美国等先进国家保持相当水平,且涌现出一大批指纹专家。司法部先后颁布《办理指纹须知》《试办指纹法令》作为指导手册以将其固定、统一下来,全面推广。上海、南京、天津、汉口、北平、重庆、青岛、汉口等城市警察部门先后建立起指纹专门机构。指纹证据技术的应用取得较大成效,在各地破获多起案件。何种指纹证据技术最为适合中国国情?民国政府尤为重视指纹证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不仅在司法领域三令五申鼓励和支持该技术的推广,而且还曾将指纹证据技术应用于身份证件识别等领域。教育部甚至通令全国各国立大学、私立大学、省教育厅酌设指纹学科。指纹证据技术的知识甚至还出现在高考试题中。然而,中央政令不行、国家内政不一的政治环境在给了各地得以分别实践世界不同指纹证据技术的同时,也给发挥指纹证据技术功能、实现跨区域犯罪侦查协作带来重大障碍。指纹证据技术不仅在各省市存在地域之差,而且同一省市的监狱部门与警察部门所应用的技术标准也是五花八门。根据1935年的史料统计,在全国19个提供指纹办理情况的警察部门中,所采用的指纹技术标准有英国亨利制、德国汉堡式、法国爱蒙培尔制、阿根廷武塞蒂赫制以及中华式等多种,而且其中亨利制也有英式和夏全印式之分;汉堡式还有德式、日式之分。通过分析不同种指纹分析的初步(基本)、二步(附属)和三步(次附属)分析方法,可以发现武塞蒂赫制最为简单,基本分析仅有四大类,但难以应对较大的指纹样本量,因而有附属分析又分十六种,难免前者过于简单,后者又过于复杂。汉堡式与亨利制指纹分类基本相同,在斗形纹的区分上有所差别。在编码技术上,武塞蒂赫制依然最为简单,但查找起来每次至少要找出五个号码,而亨利制第一步仅需确定计数或不计数即可。如果到第二步继续查找,武塞蒂赫制恐怕要找出二十五个号码,而亨利制仅四个号左右即可查出。相比之下汉堡式则也非常简单,仅需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即可,但本质上与亨利制并无较大差异。分析发现,中华式并没有根据中国人的指纹特点加以本土化,而是将亨利制和爱蒙培尔制加以综合,甚至存在许多错误。1933年民国政府开启了指纹证据技术标准的统一之路,发现并决定以中国人指纹之特性定立指纹技术标准。然而技术的分歧与争议远远超过了技术探讨本身。分歧的背后却是师承关系、学源背景等力量的交织角逐。直至抗日战争胜利后,内政部通令警察部门采用亨利制标准,但并未与司法部达成一致意见。至1949年,指纹证据技术标准未能实现实质统一。透过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和分歧我们可以反思哪些问题和经验教训?回顾与反思1905年至1949年指纹证据技术在中国的引入和发展,可以看出其盲目性、重复性、世界性和依赖性的发展特征。从本文第一章西学引入文化解释的局限性中亦可以分析出其对指纹证据技术引之不谓来由、发展不问现实和争议流于人事的问题影响。同时,政治需求、学科教育、职业团体以及个人作用都对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和分歧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民国指纹证据技术诸多未竟之路也给我们当下带来些许启示。如指纹鉴定标准的统一应尽早确立,且应以国人指纹特征为依据;指纹鉴定标准的确立应有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除此之外,在指纹证据技术推广中,如何看待学历制教育与在职培训的利弊对当今警察教育乃至其他职业教育而言也具有一定的历史镜鉴意义。短期的在职培训能够顺应技术与知识拿来主义之需,不仅见效快成本低,而且能够快速顺应社会的发展变革,但从根不上不能解决技术与知识的研发问题。然而学历教育完成了这一问题吗?似乎还值得更多地反思。透视指纹证据技术标准的分歧纷争,不仅可以窥见民国时期检警关系之变化以及侦查权力的扩张与异化,而且更可以从中探析科学和司法的关系,可以为指纹鉴定标准和采信规则的确立、证据科学与证据法学的发展以及司法改革中中国特色法治路径话语权的探索提供些思路。
艾乐[2](2020)在《斗型纹三角区域相似异源研究 ——基于百万级数据库》文中认为指纹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将犯罪现场提取的指纹与自动识别系统中存储的已知来源指纹进行特征比对,再通过专家检视复核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方法。由于指纹具备“人各不同、终身基本不变”的特性,长期以来被视为证据之首,成为认定嫌疑人身份的重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现场指纹受到接触方式、接触客体等客观条件的影响,指印往往残缺不全,增加了指纹比对认定的难度,导致出现错误的鉴定意见。另一方面,个体接触物体的动作导致指纹三角区域更容易遗留在客体上,因此,犯罪现场勘察人员在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大多包括了三角区域。但三角区域的指纹纹线流向复杂,特征点出现频率高,导致异源指纹在该区域容易出现高度相似,极易给鉴定人员造成干扰。本文重点研究在百万级指纹数据库中,斗型纹三角区域特征点数量和质量对同源指纹在AFIS系统中排前率的影响;发现斗型纹三角区域相似异源现象的出现及分布规律;分析总结高度相似异源指纹出现的概率以及在质量变化的情况下,高度相似异源指纹对系统排名、专家鉴定造成的影响;改进传统指纹比对算法,提升同源指纹在候选列表中的排位。具体研究内容包括:1、研究斗型纹捺印指纹三角区域,在特征点数量不同、标注特征点方法不同的情况下,自动识别系统比对列表中同源和相似异源指纹的排位,并总结同源指纹和相似异源指纹出现的规律;2、研究现场指纹三角区域,在特征点数量不同、标注特征点方法不同的情况下,出现同源指纹的几率,提升鉴定人员对三角区域特征的理解能力,给出人工标注特征的方法建议,以提升同源指纹排位;3、重点研究现场指纹质量的变化,对高度相似异源指纹在识别系统候选队列中排名的影响,提升算法研究人员重视程度,研究改进算法;4、重点研究高度相似异源指纹对专家鉴定结果的影响,分析造成鉴定错误的主客观原因,警示高度相似异源指纹的存在及其对鉴定人员的影响;5、通过将相似三角形算法和SFIT特征融合匹配,形成STSF算法,提升识别算法对残缺指纹上特征的综合利用能力,提高同源指纹排位。本研究的结果表明:1、特征标注数量能影响同源指纹和相似异源指纹的出现率及排位,整体趋势为随着特征数量增加,同源指纹排前率提升,相似异源指纹下降;2、现场指纹清晰、特征数量较多时,应采取系统自动标注特征的方法有利于查询同源指纹,指纹不清晰、特征数量较少时,应采取人工标注、改变特征组合的方式多次查询。3、高度相似异源指纹在候选列表中出现率为1.5‰,指纹质量降低会影响同源、相似异源指纹的出现率;4、鉴定人员应严格遵守鉴定流程,不能过度自信,同时建议定期开展指纹鉴定实验,提升对相似异源指纹的认识;5、提出的STSF算法与传统算法相比,能提升残缺指纹的识别能力,提升同源指纹在候选列表中的排位,降低高度相似异源指纹排位,减少相似异源的干扰。本研究的结果能够为斗型纹三角区域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数据,给同源指纹查询提供参考意见,有利于提升鉴定人员对相似异源的认知能力,降低鉴定出错的风险。同时,通过对传统指纹识别算法的改进,提高自动识别系统对残缺指纹上三角区域指纹特征点的辨识能力,提升同源指纹在候选列表中的排名。
胡正第[3](2020)在《绝码——记云南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张绍清》文中指出微尘粒影,游丝暗光,录载大案现场真相;英雄虎胆,上天下地,横扫一线生死绝码。——题记一、钢弹心脏云南边境,寒风刺耳。丘北县石门寨"兵工厂",火光闪耀。取枪,装弹,上膛,张绍清将枪卡在简易发射架上。随着一声枪响,烟雾喷散,弹头从枪管里射出后裂成两半,一半飞向房顶,将两块瓦片击碎后掉在地上,一半钻入地面,溅起一串火花。枪的保险栓飞到左
周欢[4](2019)在《形态学特征在有色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应用研究》文中指出作为证明文书真实性的重要形式,指印形成时间检验结论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愈发凸显。而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关于形成时间问题的检验鉴定要求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对指印形成时间检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传统的指印形成时间检验中,主要运用理化方法对指印色料成分的理化性质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这种方法除了耗时长、会破坏检材,对检材本身以及技术设备也有较高要求。一次性连续捺印形成的多枚指印的形态学特征有时具有很强的特定性和很好的连贯性,通过对指印印面非纹线特征进行分析,如能判定检材指印与某一特定时间的样本指印为一次性捺印形成,就能明确确定检材指印的实际捺印时间,这种通过指印形态学特征帮助判定其形成时间的方法更为经济便捷。本文通对指印印面形态学特征进行分析,研究指印阶段性特征在形成时间检验中的运用价值,以期为指印形成时间检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指印形成时间检验概述。明确文书形成时间检验和指印形成时间检验的定位以及分类问题,有助于分析指印形成时间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价值。第二部分是对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的理化方法进行分析。首先,对各种理化检验方法的基本原理进行阐述。其次,分别对显微拉曼光谱法、红外分光光度法等光谱学方法以及薄层色谱法、气相-质谱联用法、文检仪检验法对指印捺印检验应用过程中的利弊进行全面分析。第三部分是对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的形态学方法进行概述。首先,从特定性、稳定性和反映性这三方面对指纹生理结构特征进行阐述,明确指印形成时间检验方法的基本原理。其次,从指印形态学特征的变化性、客观反映性和相对稳定性,分析指印捺印时间形态学检验方法的依据。最后,阐述捺印时间检验的形态学方法,对第四部分的检验运用奠定理论基础。第四部分是对形态学态学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应用进行研究。首先,对印油分布形态学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应用进行统计学研究。通过实验分析指印边缘状态特征、指印“积墨”及“漏白”形态特征、指甲印痕迹特征、指印花纹中心偏正角度特征等指印印油分布形态学特征种类及其与指印捺印时间的关系及其稳定性进行统计学分析。其次,对脱皮、伤疤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最后,对毛发、502胶水等附着物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应用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是对形态学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对未来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新的期望。
单月[5](2016)在《“禅”与中国当代艺术创作的联系初探》文中研究指明自现代主义开始西方的艺术便深受东方哲学观念尤其是禅宗的影响。“禅”作为我国本土的文化精髓它的迹象仍然随处可见,却又往往被人们忽视。“禅”是一种思维认识方式也是一种审美意境,本文以当代艺术创作中形象的为切入点,参照相关文献资料,相关主题创作的展览,以此分析其意义与中国当代艺术审美、形式、语言等方面的联系。如下对研究的内容进行简要叙述:第一章,绪论。具体介绍本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相关文献的综述、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本文的创新点以及技术路线。第二章,相关概念的界定,“禅”的历史追溯与“禅”的特点,进而提出“禅”对待事物形象的不住于相与无分别心。最后阐释“禅”的审美意境。本节主要在于消解人们对于佛禅思想的主观臆想,以客观的方式分析总结“禅”的意境中对形象的认知态度进而解释其产生的“空”的审美意境。第三章,为“禅”与艺术审美价值上的共性与关联分析,解析“禅”的主要特点与艺术创作形态以及艺术形式语言上的相通之处,依据具体创作与理论构建其中所存在的必然联系。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主要论述禅境在我国当代艺术上的实践与表达,以新媒体为创作媒材表达禅境的作品归类,当代实验水墨中的禅意与禅修式的当代创作语言,并结合具有代表性的当代艺术家和他们的作品进行论述,这些当代艺术家一改禅意创作所传递的虚无主义等消极避世,将“禅”进行了当代的转换与时代结合紧密。第五章是论述“禅”作为中国传统精髓的在当代创作环境中发展上所面临的问题,其价值往往被轻视,从而分析得出结论为何要比以往更注重禅宗哲思在当代艺术创作的运用与实践的申述。根据上述分析得出当代艺术创作与佛禅的相融相通之处,重述我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在“一片混淆的”的创作环境中寻求出符合我们传统精神文化的方式,在后殖民主义的语境下,为中国当代艺术探索出一条符合文化特色和历史特性的语言。
陈彬[6](2014)在《免疫法显现汗潜指印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生物体免疫系统中的基本反应,免疫反应的主要作用是用于对机体内“自我”与“非自我”的抗原分子进行识别并产生应答。将免疫反应运用于有机体外,并使有机体外的物质成分发生免疫反应的技术被称为免疫技术或免疫法。为了放大显现结果使其便于观察,在反应中会加入诸如免疫胶体金、酶、荧光分子、具有放射性的同位素分子等物质,这些物质不会影响反应物中抗原和抗体的活性同时还能增强反应信号,是体外免疫反应中常用的标记方法。将免疫反应运用于显现汗潜指印正是运用了这种方法的原理,即以人体汗液中的分泌物成分为抗原,使用经过标记的特异性抗体处理指印,从而使其更加清晰地显现出指印以便于观察和记录。在该技术中,以汗潜指印中存在的外分泌物质、血型物质、毒品药品代谢物以及化妆品成分作为抗原,使用生物学技术中的免疫反应,即抗原同抗体之间的反应可用于指印显现,将上述抗原同经过不同物质如纳米金、酶、荧光剂及同位素标记的抗体反应,从而形成经过相应物质标记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在特定的显现、观察方法的辅助下即可显现出指印。由于抗原同抗体的反应具有特定指向性,参与反应的抗体仅同与其相对应的特定抗原反应,因此提高了显现反应的灵敏度,是对传统汗潜指印显现方法的一种补充及发展。本文中探讨的免疫法显现汗潜指印的技术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介绍了免疫反应,并对不同的抗体标记方法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二部分介绍了显现汗潜指印的免疫反应,分析了汗潜指印的成分并对使用不同标记物进行标记的方法进行了比较,介绍了国外学者使用免疫法进行显现汗潜指印的研究成果;第三部分对该技术的难点进行了分析与展望。
周桂雪[7](2014)在《民事案件指纹鉴定中第三级特征分析及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以捺印指纹作为确认合同的方式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如今在民事案件中也常涉及到指纹鉴定。但是很多合同上的指印会因为残缺、模糊,甚至变形而造成细节特征点较少,很难对指纹作出肯定同一或否定同一的判断。因此研究利用更多的指纹特征作为人身认定的依据就有了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文将研究第三级特征在民事案件指纹鉴定中应用的条件、可能性和方法问题。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第三级特征提出和应用的历史进行介绍,对第三级特征的概念进行阐释分析,提出第三级特征的研究价值。第三级特征应用的探索萌芽于洛卡德的时代,兴起于20世纪70年。第三级特征的称谓源自于特征的层级体系分类方法,是指脊线维度内描述脊线构成的细小特征,比第一级、第二级特征更为微观,主要包括汗孔特征、纹线宽度和边缘形态特征、脊线单位的联合特征、伤疤特征、皱纹特征等,这些特征都具有独特性和和持久性,可以作为识别生物个体独特性依据。第二部分为实验部分。关于第三级特征应用的最基本的难题就是第三级特征反映性问题以及如何准确提取第三级特征的问题。所以在探讨第三级特征的应用之前,通过两个实验分析了第三级特征的反映条件和观察图像获取问题。首先,通过初步的单人单指实验分析用力、承受客体等捺印所需的基础条件对第三级特征反映的影响,寻找出较佳的捺印条件。对于第三级特征的反映条件,初步实验结果表明:(1)3N左右的压力是同时使多种第三级特征得到反映的最佳压力范围,下限不低于1N,上限一般不高于5N;(2)捺印时指面保持湿润状态有利于第三级特征反映,但指面不应蓄积过多水分;(3)衬垫物的柔软程度在小范围的变化不会对第三级特征的反映造成重大影响;(4)相纸和油墨是反映第三级特征的最佳选材组合;其后,以初步实验确定的条件为基础,进行多人实验,对初步实验所确定的最佳条件进行实验验证,对个体差异进行分析,对现实捺印条件进行总结,做出稳定性和反映性的分析。验证实验表明:(1)利用油墨在相片纸上捺印能够较好地反映第三级特征;(2)规范捺印和用力方向的单一性有助于第三级特征的反映;(3)实验中的其它颜料比之于油墨反映效果差;(4)第三级特征的反映状况会受到性别差异与个体差异的影响(5)模拟合同捺印的力度统计情况显示,多数人合同上捺印的力度范围符合第三级特征反映的条件。第三部分基于前面实验所搜集的资料、信息以及国外使用的第三级特征鉴定方法,对如何在民事案件指纹鉴定中对第三级特征进行应用做出论述。具体论述了图像摄录器材及操作条件的选取,第三级特征样本的收集方法和要求。在提取第三级特征的样本方面,可以以黑色油墨和相片纸作为捺印选材,捺印力度要根据检材指印反映情况和被捺印人个体差异而定,其它方面严格遵守捺印规范。具体的比对方法上要充分吸取前人的经验,采取特别谨慎的分析态度。第四部分对指纹第三级特征的可用价值和局限性做出进一步分析。第三级特征除了作为认定人身的依据之外,还可以在鉴定中发挥线索作用和识别指纹真伪的作用;第三级特征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不普遍性、反映的不稳定、不确定性以及比之于第一、二级特征相对的不持久性。
于奎栋,朱伟明[8](2007)在《运用刑事技术突破“8.3”凶杀案件——桐乡“8.3”凶杀案件侦破纪实》文中认为2005年8月8日夜,濮院镇镇政府的食堂大厅里灯光明亮,谈笑风生——这是“8.3”凶杀案件的庆功宴。熟悉案情的人都知道,凶手是一名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一个看似毫无逻辑的案件就这样被他们破了。案情回顾:
杰弗里·阿彻,王腊宝[9](2004)在《天之骄子》文中研究指明杰弗里·阿彻已有多部作品问世 :长篇小说《末代沙皇圣像之谜》( 1986)、《窃贼的荣誉》( 1993 )、《第十一戒》( 1998)、《报业巨头》( 1998)、短篇小说集《十二条熏鲱》( 1994)和《长话短说》( 2 0 0 0 )、戏剧《不容怀疑》( 1994)和《被告》( 2 0 0 1)等。他的小说中多涉及谋杀、政治和国际争端方面的内容 ,因此 ,一些公众人物 ,如撒切尔夫人、鲁珀特·默多克、英国前报业大王兼艾滋病基金会主席罗伯特·麦克斯维尔都曾出现在他的小说中。2 0 0 1年 7月 ,阿彻因为“作伪证及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四年徒刑 ,2 0 0 3年 7月 2 1日提前出狱。———编者
罗伯特·爱泼斯坦,胡卫平[10](2003)在《揭开指纹科学之谜——指纹鉴定与道伯特标准》文中认为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对象 |
| 三、文献综述 |
| 四、研究价值 |
| 五、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共识: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解释与基础 |
| 第一节 指纹证据技术引入的文化解释 |
| 一、西法中源 |
| 二、中体西用 |
| 三、博采西学 |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引入的制度准备 |
| 一、警察制度建立 |
| 二、检察官侦查权的创设 |
| 三、刑事证据制度的法律探索 |
| 第三节 指纹证据技术传播的教育基础 |
| 一、留学制度 |
| 二、警察学校与司法传习所 |
| 三、翻译学术着作、创办警务杂志 |
| 第二章 萌芽:指纹证据技术的滥觞与早期实践 |
| 第一节 中华文明或最早将手印纳入证据体系 |
| 一、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指纹印痕的文明地区之一 |
| 二、中华文明最早将手印纳入证据体系 |
| 三、中国古代手印证据应用的特征与局限 |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科学发展起源于西方 |
| 一、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科学基础 |
| 二、指纹证据技术的诞生与应用 |
| 第三节 西方指纹证据技术的传入与实践 |
| 一、近代报刊的报道 |
| 二、租界等地的实践 |
| 第三章 发展:指纹证据技术的学习与应用考据 |
| 第一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曲折前页 |
| 一、拷讯技术的存废之争 |
| 二、学习催眠术 |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传播途径 |
| 一、发明者亲授 |
| 二、官方办学 |
| 三、遣员学租界 |
| 四、派遣留学生 |
| 五、国内与国际交流 |
| 六、个人研究传播 |
| 第三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实践情况 |
| 一、司法行政部门 |
| 二、警察部门 |
| 三、刑事案例考察 |
| 四、指纹证据技术实践的问题 |
| 第四章 分歧:指纹证据技术的标准之争 |
| 第一节 争议基础——各地实践差异 |
| 一、标准不同实践受阻 |
| 二、各地实践统计情况 |
| 第二节 争议焦点——技术标准之差 |
| 一、亨利制指纹分析法 |
| 二、武塞蒂赫制指纹分析法 |
| 三、汉堡式指纹分析法 |
| 四、爱蒙培尔制指纹分析法 |
| 五、中华式指纹分析法 |
| 六、几种分析方法的评述 |
| 第三节 争议背后——学说派系之争 |
| 一、师承关系与学源背景 |
| 二、人事关系 |
| 三、着说情况 |
| 四、地域差异 |
| 第四节 指纹证据技术统一之努力 |
| 一、技术标准的选择 |
| 二、技术统一计划 |
| 三、形式上的仓促统一 |
| 第五章 反思:指纹证据技术的发展镜鉴 |
| 第一节 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特征与启示 |
| 一、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特点 |
| 二、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问题与文化因素 |
| 三、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其它因素 |
| 四、民国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启示 |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传承与培育方式 |
| 一、学术研究规范对技术传承的影响 |
| 二、技术培育方式的问题 |
| 第三节 指纹证据技术视野下的检警关系 |
| 一、检警指纹证据技术的并行发展 |
| 二、技术分歧下侦查权的扩张与异化 |
| 第四节 指纹证据技术视野下的科学与司法关系 |
| 一、证据科学于司法的价值 |
| 二、证据科学于司法的局限性 |
| 三、司法于证据科学的采信 |
| 参考文献 |
| 译名索引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 1.2.1 鉴定人认知能力研究 |
| 1.2.2 指纹鉴定准确性及可靠性研究 |
| 1.2.3 鉴定意见表述研究 |
| 1.2.4 基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特征人工标注研究 |
| 1.2.5 指纹相似异源研究 |
| 1.2.6 指纹自动识别算法研究进展 |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 1.4 论文研究内容和组织结构 |
| 2 捺印斗型纹中三角区域相似异源研究 |
| 2.1 引言 |
| 2.2 实验 |
| 2.2.1 实验设计 |
| 2.2.2 实验材料与仪器设备 |
| 2.2.3 实验样本的制作、选取与录入 |
| 2.2.4 现场指纹特征标注方法 |
| 2.2.5 现场指纹特征标注数量 |
| 2.2.6 候选列表中同源指纹排位记录 |
| 2.2.7 候选列表中相似异源指纹的查询及记录 |
| 2.3 实验结果分析及讨论 |
| 2.3.1 同源指纹排位结果分析及讨论 |
| 2.3.2 相似异源指纹查询结果分析及讨论 |
| 2.4 本章小结 |
| 3 现场指纹质量不同对检索结果的影响研究 |
| 3.1 引言 |
| 3.2 实验 |
| 3.2.1 实验设计 |
| 3.2.2 实验材料与仪器设备 |
| 3.2.3 现场指纹的制作 |
| 3.2.4 现场指纹质量评估 |
| 3.2.5 现场指纹的录入 |
| 3.2.6 现场指纹特征标注方法 |
| 3.2.7 同源指纹及相似异源指纹的查询方法 |
| 3.3 实验结果分析及讨论 |
| 3.3.1 同源指纹与相似异源指纹均未出现的情况分析及讨论 |
| 3.3.2 仅出现同源指纹的情况分析及讨论 |
| 3.3.3 仅出现相似异源指纹的情况分析及讨论 |
| 3.3.4 同源指纹与相似异源指纹同时出现的情况分析及讨论 |
| 3.4 本章小结 |
| 4 相似异源指纹对鉴定的影响 |
| 4.1 引言 |
| 4.2 实验 |
| 4.2.1 实验设计 |
| 4.2.2 实验材料与仪器设备 |
| 4.2.3 参加实验人员 |
| 4.2.4 现场和档案指纹的选取 |
| 4.2.5 PIANOS指纹能力验证系统 |
| 4.2.6 实验操作 |
| 4.2.7 实验数据分析方法 |
| 4.3 实验结果与讨论 |
| 4.3.1 工作年限对鉴定结果的影响 |
| 4.3.2 对指纹检验鉴定价值的判断 |
| 4.3.3 鉴定人员自信程度对结果的影响 |
| 4.3.4 3015 指纹错误鉴定的原因分析 |
| 4.4 本章小结 |
| 5 指纹三角区域特征融合匹配STSF算法研究 |
| 5.1 引言 |
| 5.2 算法介绍 |
| 5.2.1 相似三角形算法改进 |
| 5.2.2 SIFT特征点匹配算法 |
| 5.2.3 改进的相似三角形匹配算法 |
| 5.2.4 STSF融合算法 |
| 5.3 STSF特征匹配算法验证实验 |
| 5.3.1 实验环境及数据集选取 |
| 5.3.2 评价指标 |
| 5.3.3 特征提取 |
| 5.4 实验结果 |
| 5.4.1 公开数据集和真实指纹集实验结果 |
| 5.4.2 实验结果分析 |
| 5.5 本章小结 |
| 6 总结与展望 |
| 6.1 主要研究工作及总结 |
| 6.2 对实战部门的建议 |
| 6.3 论文创新点 |
| 6.4 后续研究方向 |
| 在学研究成果 |
| 附录 |
| 附A:检索得到的高度相似异源指纹照片 |
| 附B:同源指纹和相似异源指纹均未出现的查询结果 |
| 附C:仅出现同源指纹的查询结果 |
| 附D:20组样本指纹查询结果 |
| 参考文献 |
| 一、钢弹心脏 |
| 二、断指伸动 |
| 三、水纹鞋印 |
| 四、炸弹鬼影 |
| 五、寻枪获弹 |
| 六、马加爵案 |
| 七、刀尖血纹 |
| 八、指定罪犯 |
| 九、心灵坚守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指印形成时间检验概述 |
| (一)指印种类 |
| (二)指印形成时间检验 |
| 二、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的理化方法 |
| (一)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理化方法的基本原理 |
| (二)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的理化方法 |
| (三)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理化方法的局限性 |
| 三、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的形态学方法 |
| (一)指纹生理结构特征 |
| (二)指印捺印时间检验形态学方法的检验依据 |
| 四、形态学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应用 |
| (一)印油分布形态学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应用的统计学研究 |
| (二)脱皮、伤疤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应用 |
| (三)附着物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应用 |
| 五、指印捺印时间检验的展望 |
| (一)形态学特征在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的运用优势 |
| (二)形态学特征运用于指印捺印时间检验中存在的问题 |
| (三)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课题产生的背景及课题研究的意义 |
| 1.1.1 课题产生的背景 |
| 1.1.2 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
| 1.2 课题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2.1 课题研究的内容 |
| 1.2.2 课题研究的方法 |
| 1.3 课题研究的创新点与技术路线 |
| 1.3.1 课题研究的创新点 |
| 1.3.2 课题研究的技术路线 |
| 2 相关概念界定 |
| 2.1 “禅”的追溯与特点 |
| 2.1.1 “禅”的起源 |
| 2.1.2 “禅”的识心见性的特性与对道家思想的继承 |
| 2.2 “禅”对待事物形象的认知方式 |
| 2.2.1 不住于相 |
| 2.2.2 无分别心 |
| 2.3 “禅”的审美意境的解读 |
| 2.3.1 禅的审美意境中“圆融”的体悟 |
| 2.3.2 禅的审美意境中的“空”解析 |
| 3 “禅”与艺术创作审美价值的共通与关联 |
| 3.1 “禅”的特点与艺术创作形态上的共通性 |
| 3.1.1 启发式的观念性 |
| 3.1.2 包罗万象的日常性 |
| 3.1.3 任其自然的一致性 |
| 3.1.4 无分别心与当代审美上消除对立性 |
| 3.2 “禅”与艺术创作语言与形式的联系 |
| 3.2.1 “不立文字”与解构主义 |
| 3.2.2 “空”与纯粹抽象形式 |
| 4 “禅”在我国当代艺术创作的阐释与实践 |
| 4.1 运用新媒体技术传达禅境的阐释 |
| 4.1.1 图像的直观传达 |
| 4.1.2 新媒体技术的“场域”传递 |
| 4.1.3 交互影像的观念传递 |
| 4.2 中国当代艺术创作语言中禅境的新表达 |
| 4.2.1 当代实验水墨创作中的禅境的捕捉 |
| 4.2.2 重复式的渐修创作语言 |
| 4.3 中国当代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家对禅意的表达与实践 |
| 4.3.1 申伟光——当代抽象形式“超验绘画” |
| 4.3.2 梁绍基——“无常”与“物象”的生活体悟 |
| 4.3.3 邱志杰——禅意是当代社会的“疗伤剂” |
| 4.3.4 梁铨——运用细节的重复堆积实现“空” |
| 4.3.5 倪有鱼——贴近当下生活的物象的探索 |
| 5 当代艺术混淆中“禅”的发展的状态探讨 |
| 5.1 “禅”作为传统文化精髓在当代创作环境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
| 5.1.1 “景观现象”亚洲传统文化价值被利用、亚洲身份认知的主观偏见 |
| 5.1.2 消费主义对传统精神的入侵加重“中国符号”泛滥 |
| 5.1.3 政治符号使国际市场对中国当代艺术认知上单一化 |
| 5.2 针对中国当代艺术创作中的“禅”的发展现状的个人见解 |
| 5.2.1 中国当代艺术创作中“禅”的传达有助于为当代文化注入新活力 |
| 5.2.2 “禅”的参与对艺术市场的良性循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 5.2.3 “禅”丰富了当代艺术创作中的审美精神价值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目录 |
| 引言 |
| 1 免疫法概述 |
| 1.1 免疫反应概述 |
| 1.1.1 免疫反应 |
| 1.1.2 显现反应所需原料及制备 |
| 1.2 免疫反应的特点 |
| 1.2.1 抗原的特性 |
| 1.2.2 抗原与抗体的特异性反应 |
| 1.3 有纳米金颗粒参与的免疫反应 |
| 1.3.1 免疫胶体金技术 |
| 1.3.2 免疫金银染色技术 |
| 1.3.3 多金属沉积法 |
| 1.3.4 纳米颗粒粉末/试剂法 |
| 1.4 不同的抗体标记方法 |
| 1.4.1 酶标记技术 |
| 1.4.2 荧光标记技术 |
| 1.4.3 同位素标记技术 |
| 2 显现汗潜指印的免疫反应 |
| 2.1 参与反应的成分分析 |
| 2.1.1 汗液的成分 |
| 2.1.2 指印物质中的其他成分 |
| 2.2 汗潜指印的形成 |
| 2.3 标记的抗体与汗液成分反应显现指印 |
| 2.4 免疫反应后指印的显现 |
| 2.5 不同反应成分的分析与比较 |
| 2.5.1 以丝氨酸作抗原参与反应的分析 |
| 2.5.2 以血型物质作抗原参与反应的分析 |
| 2.6 不同标记方法的比较 |
| 2.6.1 抗原-抗体反应的分析 |
| 2.6.2 酶标记技术 |
| 2.6.3 荧光标记法 |
| 2.6.4 同位素标记法 |
| 2.7 汗潜指印中主要物质成分的分析 |
| 2.8 反应条件的分析与确定 |
| 2.8.1 抗体-纳米颗粒复合物稳定试剂的制备 |
| 2.8.2 试剂成分和反应条件的优化 |
| 2.8.3 适宜进行显现反应的承载客体的确定 |
| 2.8.4 非特异性反应的判断 |
| 2.8.5 指印标本的收集与保存 |
| 2.9 非特应性反应 |
| 2.9.1 同传统显现方法的比较 |
| 2.10 国内外使用免疫法显现汗潜指印的研究状况 |
| 4 运用免疫法显现汗潜指印的难点及展望 |
| 4.1 运用免疫法显现汗潜指印的难点 |
| 4.2 运用免疫法显现汗潜指印的展望 |
| 结论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 第三级特征的历史、概念和研究价值 |
| (一) 第三级特征的溯源和历史发展 |
| (二) 第三级特征的概念分析 |
| (三) 第三级特征的研究价值 |
| 二、 实验部分 |
| (一) 实验研究的任务和目的 |
| (二) 初步实验——基础条件实验 |
| (三) 确证实验:条件验证及对比分析 |
| (四) 实验评价 |
| 三、 民事案件指纹鉴定中第三级特征的应用方法 |
| (一) 指印图像的获取方法 |
| (二) 第三级特征捺印样本的获取 |
| (三) 第三级特征在特征比对中的分析应用 |
| 四、 第三级特征的可用性和局限性分析 |
| (一) 第三级特征的可用性 |
| (二) 第三级特征的局限性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一、现场勘验 |
| 二、现场访问 |
| 三、作案过程分析及定性 |
| 四、犯罪嫌疑人出现 |
| 五、案件破获 |
| 一、引言 |
| 二、指纹鉴定证据的理论基础 |
| 三、指纹证据最初是如何被法庭接受的 |
| 四、当今的法律标准——道伯特和库赫案件 |
| (一) 道伯特诉麦若·大沃医药品公司案件 |
| (二) 库赫·泰尔公司诉卡麦克海尔案件 |
| 五、道伯特标准与指纹鉴定 |
| (一) 这种方法或技术是否得到了证实 |
| (二) 出错率是否确定 |
| (三) 是否有客观标准控制检验过程 |
| (四) 这项技术或方法是否接受过评论并发表过 |
| (五) 是否得到了普遍接受 |
| (六) 是否有其他非道伯特标准保证指纹鉴定的可靠性 |
| 六、法院的意见 |
| 七、结论 |
| 补遗 |